卷四十四 户政十六荒政上
卷四十四 户政十六荒政上
说赈上
彭泰来
周礼以荒政十二聚万民。首曰散利。财散则民聚。故赈灾者弭乱之本。然而事有当务之急。不先其急。则虽散而人不获其利。而散之亦不易。汉之汲黯刘颂。晋之王蕴邓攸第五访韩韶。至唐之员半千韩思复。以一尉一参军。皆能擅发郡县之粟。以起沟壑。古之赈于官者如此。宋富▯知青州。河朔大水。▯劝民出粟十五万石。以活流民。赵抃知赵州。解金带劝富民。施者云集。林概知常熟县。出俸粟劝土豪输数千石。并赖全济。官赈之藉于民者如此。以吾土今日论。使汲黯诸人复生。竭郡县之积。民得升合。官费邱山。不旬月而嗷嗷者如故。有司以大府意。劝分于富民。不得已也。虽然。救饥者粟切而金缓。童稚皆知之。以为今日之富民。皆自发其仓廪之粟以赈乎。将不免市粟而赈乎。如必市粟而赈。则粟之所由来当筹及也。且富民固不足恃。又甚病。不訾素封。此地无有也。里巷温饱之户。能积累自殖。其人必纤啬坚忍。轻誉重实。耰鉏箕帚。亲者避色。不幸凶岁。生事蹇剥。方使掊其身命之物。为乡党宗族谋举火。其疾首蹙頞而不应者。情也。其不敢不应者。以虑祸也。敓襄▯▯质。毁墙屋。倾囷箧而蹂躏者。不知几家矣。无锱铢以塞有司之令。则祸至而无所诉。犹沃焦釜。姑免灼焉。烹饪非所知也。可不谓病乎。贤者不能急病让夷。而欲瘠土之腴。好行其德。其可恃哉。涸阴将冻。衣褐并尽。枵腹引领。以望不可知之来年。行且见之矣。语曰。备有未至而设之。有至而后救之。未至之备。无可言矣。至而后救。亦其时矣。救之而当务之急。奈何。大惠不费。散一而两利。使邻境无遏籴而已矣。
说赈下
彭泰来
春秋之世。鲁饥。臧文仲以鬯圭玉磬告籴于齐。齐归其玉而予之籴。晋饥。乞籴于秦。秦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彼实敌国。各固其圉。犹急救患恤邻之义。今天下一家。一总督所部。而出粟之地。动言封江。亦霸者之所笑也。广东民逐山海利。不▯田。田亦不给。又置重兵。满汉家口数十万。视广西几三倍。外通番夷。珍怪委积。四方游宦商旅。系踵骈迹。耕者一而食者十百。肇庆广州。岁即稔。必移粟于广西。广西之粟。常种外有山禾。涝不及而耐旱。有七禾八禾九禾十禾。谓其月皆可蓺。无旷土。无后时。民逐末者稀。自浔梧达于南宁。皆东方。泛舟之役所必至。浔之贵县。南宁之横州。尤市贩所聚。然贩之稍殷。则遏商塞涂。颗粒不使东下。官征贿而遏。曰官封。奸人聚党倡众而遏。曰民封。农粟内死。估运外废。食操舟者千余家。失业为狗鼠盗。而二郡之米价不可问矣。广州尚可致米洋舶。而肇庆惟新江绥江米稍裕。闭益急。则独受其患者高要。今岁浔梧虽水。而贵县以上皆大熟。南宁以上归德果化上林向武田州诸土司。米及菽麦并充牣。传闻横州米积不得出。蒸郁纠结如李梅。使当道者善治之。东民虽病未绝也。此散一而两利者也。昔黄裳治抚州。令闭籴者籍。强籴者斩。刘清之治万安。使大家得钱。细民得米。皆荒政之最善者。然犹为境内蕴年者治也。吾邑之不登四岁矣。二之蓄。所在悬罄。而籴不通。富民将簏而槁。何暇言赈哉。桔槔虽勤。不如引渠。豆区虽优。不如挽输。斗斛不翔于市。则樵渔百工。妇孺佣丐。皆有谋食之路。非赈而视赈之利实大。唐崔倰为湖南观察使。湖南旧法。虽丰年贸易不出境。邻部遭荒不。倰至削其禁。自是商贾流通。资物益饶。广西服用百货。无一不资于广东。东盐十日不至。则千里淡食。天灾流行。乃邻自封。知其獘而罔革。岂古今异情耶。抑互管统部。其分民甚于敌国耶。或曰。官封贿至则解。民封不易以法禁。异哉。当道者。能使富民损身家之养以赈贫民。独不能使西民收贸易之利以活东民。此何理也。诛墨吏。剔莠民。通有无之津。而后人不思乱。
酌拟灾赈章程疏
直
译卷四十四 户政十六 荒政上
说赈上
彭泰来
《周礼》用十二项荒政来聚集万民。第一条就是散财施利。财物分散,百姓就会聚集。所以赈济灾荒是平息动乱的根本。然而事情有当务之急,如果不先处理紧急的,那么即使分散财物,百姓也得不到利益,而且分散财物也不容易。汉代的汲黯、刘颂,晋代的王蕴、邓攸、第五访、韩韶,到了唐代的员半千、韩思复,凭借一个县尉、一个参军的身份,都能擅自发放郡县的粮食,使百姓免于饿死沟壑。古代官员赈济灾荒就是这样。宋代富弼任青州知州,河朔发生大水,富弼劝百姓拿出十五万石粮食,来救活流民。赵抃任赵州知州,解下金带劝告富人,施舍的人像云一样聚集。林概任常熟县知县,拿出自己的俸禄粮食劝告土豪捐出几千石,都依靠这些得以保全救济。官方赈济借助于百姓的力量就是这样。以我们这里今天的情况来看,假使汲黯等人再生,耗尽郡县积蓄,百姓能得到一点粮食,官府花费却像山丘一样巨大,不到一个月,哀号求救的人又像原来一样。有关部门出于大府的意思,劝令富人分粮,也是不得已。虽然如此,救济饥荒粮食紧迫而金钱宽松,连小孩都知道。认为今天的富人,都是自发打开仓库粮食来赈济吗?还是不免要买粮食来赈济呢?如果一定要买粮食来赈济,那么粮食的来源应当考虑到。况且富人本来不足以依靠,又非常令人担忧。所谓不纳税而富如封君的豪强,这里没有。里巷中温饱的家庭,能够积累财富自我增殖,这种人一定吝啬坚韧,轻视名誉重视实际,连亲近的人都避其脸色。不幸遇到灾年,生计艰难,正让他们拿出保命的东西,为乡党宗族谋划炊爨,他们头痛皱眉而不响应,是情理之中。他们不敢不响应的,是顾虑祸患。抢劫襄邑的质物,毁坏墙屋,倾覆粮仓箱柜而践踏的,不知有几家了。没有分文来应付有关部门的命令,那么祸患到来无处申诉,就像浇在焦釜上,姑且免于烧灼,烹饪之事就不知道了。能不说是弊病吗?贤者不能急难让夷,而想让贫瘠的土地肥沃,喜好施行恩德,这可以依靠吗?阴寒将冻,粗布衣服也穿完了,空腹伸长脖子,望着不可预知的来年,不久就会看到了。俗话说,灾祸未到就预先防备,灾祸到了再救济。未到的防备,无可多言。到了再救济,也是时候了。救济而符合当务之急,该怎么办呢?大的恩惠不耗费,分散一方而双方得利,只要让邻境不禁止粮食买卖就行了。
说赈下
彭泰来
春秋时期,鲁国饥荒,臧文仲用鬯圭玉磬向齐国请求买粮,齐国归还了玉磬而给了粮食。晋国饥荒,向秦国请求买粮,秦国运粮给晋国,从雍到绛接连不断。他们实际上是敌国,各自巩固自己的边防,还遵循急救患难、体恤邻国的道义。现在天下一家,一个总督管辖的地区,输出粮食的地方,动不动就说封锁江河,这也是霸主所嘲笑的事情。广东百姓追逐山海的利益,不从事农业,田地也不够,又驻扎重兵,满汉家口数十万,比广西几乎多三倍,对外通商夷人,珍奇货物堆积,四方游宦商旅,接踵而至,耕种的人一个而吃饭的人成百上千。肇庆、广州,即使丰收年景,也必然把粮食运到广西。广西的粮食,常种之外还有山禾,水涝不及而耐旱,有七禾、八禾、九禾、十禾,说它们每个月都可以种植,没有荒废的土地,没有错过农时,百姓追逐末业的少,从浔州、梧州到南宁,都是东方,泛舟运输必经之地。浔州的贵县,南宁的横州,尤其商贩聚集。然而商贩稍微兴盛,就阻止商人堵塞道路,不让一粒粮食向东运下。官府征收贿赂而阻止,叫官封;奸人聚众煽动而阻止,叫民封。农民的粮食在内死亡,商贩的运输在外废弃,依靠行船吃饭的千余家,失业成为狗鼠盗贼,而两个郡的米价不可问了。广州还可以从洋船运来米,而肇庆只有新江、绥江的米稍多,封闭越急,那么独自受害的就是高要。今年浔州、梧州虽然水灾,而贵县以上都大丰收,南宁以上归德、果化、上林、向武、田州等土司,米以及豆麦都充足。传闻横州米堆积不能运出,蒸郁纠结像李梅一样,假使当权者善于治理,东方的百姓虽然困苦但未断绝。这是分散一方而双方得利的情况。从前黄裳治理抚州,命令禁止粮食买卖的人登记,强行买粮的人斩首;刘清之治理万安,让大户得到钱,小民得到米,都是荒政中最好的。然而还是为境内有积蓄的年份治理。我们县不丰收已经四年了,两年的积蓄,到处都空了,而买粮不通,富人将饿死,哪有空闲谈论赈济呢。桔槔虽然勤劳,不如引水渠;豆区虽然优越,不如运输。斗斛不在市场上涨价,那么砍柴打鱼的百工,妇女小孩佣丐,都有谋生的路,不是赈济而比赈济的利益实在大。唐代崔倰任湖南观察使,湖南旧法,即使丰年贸易也不出境,邻部遭荒不救济。崔倰到任后废除禁令,从此商贾流通,物资更加丰富。广西服用的百货,没有不依赖广东的,东盐十天不到,那么千里淡食。天灾流行,却邻境自封,知道弊端而不改革,难道古今情况不同吗?还是互相管辖的统部,区分百姓比敌国还严重呢?有人说,官封贿赂到了就解除,民封不容易用法律禁止。奇怪啊,当权者,能让富人损害身家来赈济贫民,却不能让西方百姓收取贸易利益来救活东方百姓,这是什么道理呢?诛杀贪官,剔除恶民,打通有无的渠道,然后百姓不想动乱。
酌拟灾赈章程疏
直
隶总督琦善
窃照直隶省本年夏令雨泽愆期。农田受旱。以近畿一带为稍重。前经臣预筹灾赈事宜。具折奏闻。声明另拟章程。届期奏办在案。兹查顺天府一属。荷蒙 赏拨米豆平粜煮赈。此外各州县。亦经臣先后奏明缓赋减徭。出借义谷。 湛恩汪濊。该贫民等当可无失所之虞。而自六月二十七八日以来。据各州县禀报连次得雨。秋禾已种者。尚可挽救。未种者亦可播种杂粮。无地贫民。皆得佣工餬口。较之未雨以前。迥不相同。第地势有高下之别。雨泽有大小之分。其中固不乏转歉为丰。亦有受旱已深。得雨未足之处。就目前情形而论。尚有应须勘办各州县。虽节候未交处暑。遽难议定灾分。而一切查灾放赈事宜。皆系獘薮攸关。自应预立章程。期归画一。盖非杜绝浮冒。则帑必虚糜。非任使得人。则民无实济。因为详采例文。参酌成案。并于前直隶督臣方观承之赈纪。前闽浙督臣汪志伊之荒政辑要各书。择其易行而无獘者。纂为一帙。分列勘灾蠲赋查赈放赈煮赈平粜六目。而冠以总说六条。敬谨另录清折。进呈 御览。是否有当。恭候 训示遵行。
译直隶总督琦善谨奏:
查直隶省今年夏季雨水失时,农田遭受旱灾,以京城周边一带灾情稍重。此前臣已预先筹划救灾赈济事宜,上奏禀明,并声明将另行拟定章程,届时奏请办理,已有案可查。
现查明顺天府所属地区,承蒙皇上赏拨米豆用于平价出售和煮粥赈济;此外各州县,臣也已先后奏请缓征赋税、减免徭役,并出借义仓粮食。皇恩浩荡,这些贫民应当不至于流离失所。
然而自六月二十八、二十九日以来,据各州县禀报,接连降雨。已播种的秋粮尚可挽救,未播种的也可改种杂粮。无地的贫民都能受雇做工以维持生计,与未下雨之前相比,情形截然不同。
只是地势有高下之别,雨量有大小之分,其中固然不乏由歉收转为丰收的地方,但也有旱情严重、降雨不足的地区。就目前情况而言,仍有需要勘灾办理的州县。虽然节气尚未到处暑,难以立即确定灾损等级,但一切查灾放赈事宜都关系重大,自应预先确立章程,以求统一规范。
因为若不杜绝虚报冒领,国库资金必然浪费;若不任用得力之人,百姓便无法得到实际救济。因此,臣详细采录旧例条文,参考过往成案,并从前直隶总督方观承的《赈纪》、前闽浙总督汪志伊的《荒政辑要》等书中,选取那些易于施行且无弊端的条款,编纂成册。分为勘灾、蠲免赋税、查赈、放赈、煮赈、平粜六项,并在前面冠以总说六条。恭敬地另行誊录清折,进呈御览。是否妥当,恭候皇上训示遵行。
灾赈总说
一曰安民。 灾之初起。民心易于惶惑。且有携带老幼。出外求食者。不为设法经理。民何以安。首在停减赋役以体恤之。西北各省。赋轻役重。如递犯解饷修堤防河之类。均不能不藉民力。甚或有官署日用所需。亦往往派累于民。此在丰年尚觉不支。而况当灾祲之将至。惟有将新旧粮赋。先请停征。其应派差徭。分别公私。将私者全行革除。公者酌为减雇。使得省一分之力。即可免一日之饥。而民安矣。次在惩治游棍以保之。人虽至愚。无不有室家田业之恋。即因贫窘不能自存纷纷外出求食。其意祗在谋生。岂自罹法网。凡有聚集多人。强借强索。或抢夺肆行。皆系无赖游民。及盗窃匪徒。本无地土可耕。遂尔乘机滋事。地方官虑其人众。一味以姑息为能。势必涓涓不塞。流为江河。惟当指名严挐。按例究办。如其中实有种地贫民。误听邀约同行者。立予省释。一面出示谕以成灾与否。尚在未定。各当谨守田业。以待补种杂粮。否则亦当保聚室家。静候赈贷。毋轻去其乡。毋流而为匪。使之有法可畏。有利可几。而民安矣。至弭盗所以保富。而保富即所以贫。是缉捕亦安民之一端。尤当视丰年为加意焉。
一曰除獘。 獘之大。莫甚于灾赈。书役乡保。无不以办灾为利薮。各牧令养尊处优。于境内荒歉情形。全未目击。惟以乡保之呈报为凭。而乡保即按户派费。名为报荒钱。及勘定灾分。照例蠲缓。而承办之书吏。又按亩索钱。名为蠲缓费。然所派索者。尚在有田之户。至于造赈册则需册钱。给赈票则需票钱。不遂所欲。竟可遗漏户口。删减口数。甚或隐匿赈票。扣赈银。是虽真正灾民。亦皆受讹索之累。院司道府各衙门书吏。明知其獘。因而任意苛驳。勒索分肥。或竟上下勾通。凡赈册销册。皆空白来省。由司书代为攒造。其公事之捏混。固不待言。而巨细费用。皆出自赈银。其惠及贫民者。尚有几许。以 国家数千百万帑金。半耗没于若辈之手。言之殊堪愤懑。非上下衙门各本官淬励精神。密察严防。不能除此獘也。
一曰盟心。 作獘在胥役。而察獘在官。然必先绝己獘。而后能察人獘。各牧令皆来自田闲。届值岁事无成。岂竟不知小民疾苦。无如谋利孔亟。问心未遑。其初每惮于办灾。或于勘灾时少报灾分。以冀熟田之尚可启征。而不顾民力之竭。查赈时又恐委员书役盘费口粮纸张等项。虽有例销。不敷支给。更有无名杂费。如部院司道府各衙门书吏之多方需索。皆欲于赈银取偿。于是放赈之先。即将银价减报。迨易钱折收。每一两不过大钱千文。以钱合银。不及八钱之数。他若虚开户口。捏报村庄。更属不肖之尤者。不思口粮纸札。所费几何。如果公事一无瑕疵。亦何畏内外各衙门书吏之挑剔。而乃剥饥腹之微资。供长官之浮费。使每口每月少得大钱数十文。即少数日口粮。穷黎生命所关。为民父母。何忍出此。设竟不知自检。则不但不能察书役之獘。且须与书役相勾通。将见明干者亦被其欺朦。柔懦者更受其挟制。利有限而患无穷。又奚取邪。惟爱民之心能胜其谋利之心。则措置一秉至公。而奸獘自无窃发。以此心对民。即以此心对 君。相在尔室。鬼神鉴之。
一曰择人。 办灾莫重于放赈。必先将户口查清。而后赈无遗滥。其中应赈与否。暨极贫次贫。一邑之广。为牧令者虽挨户清查。亦不能尽悉。而况寄耳目于吏胥乡保。其獘更不可胜言。莫若慎选诚实绅耆。为里党所敬服者。大乡二三人。小乡一二人。作为董事。祇取人品端方。不论有无职衔。该牧令务当屈己访求。优予礼貌。先令将一乡应赈户口。逐一开出。分别极贫次贫。及大小口数。攒钉草册。存于内署。勿令书吏经管。以杜抽改。俟一路开齐。该印委各员。即亲诣覆核。傥有徇情滥报之户。即于册内扣除。并将董事更换。迨散赈时。仍令董事住厂。协同散放。则吏胥乡保捏报冒领诸獘。皆可净绝。他如平粜煮赈借给耔种口粮等项。亦皆由
译关于救灾赈济的总体论述:
第一是安定民心。灾害刚发生时,民心容易惶恐疑惑,而且有携带老幼外出求食的人。如果不设法管理,百姓怎能安定?首要的是停止和减免赋税徭役,以体恤他们。西北各省,赋税轻而徭役重,如押送犯人、运送军饷、修筑堤防等类事务,都不得不借助民力,甚至官署日常所需,也常常摊派给百姓。这在丰收之年尚且感到难以支撑,何况在灾祸将至之时?只有将新旧粮赋先行奏请停征,对于应派的差役,区分公私,将私人的全部革除,公事的酌情减雇。使得百姓节省一分力气,就能免除一天的饥饿,这样民心就安定了。其次是惩治游荡无赖之徒以保护百姓。人即使愚笨,没有不眷恋家庭和田业的。即使因贫困窘迫无法生存而纷纷外出求食,其意图只求谋生,岂会自投法网?凡有聚集多人,强行借贷索取,或抢夺横行无忌的,都是无赖游民及盗窃匪徒。他们本无土地可耕,于是趁机滋事。地方官顾虑他们人多,一味以姑息为能事,势必像细流不堵塞,最终汇成江河。只应指名严加逮捕,按律究办。如果其中确实有耕种的贫民,误听邀约同行的,立即予以释放。同时出示告示,告知灾荒是否成灾尚在未定,各人应当谨守田业,等待补种杂粮;否则也应当保护聚集家庭,静候赈济借贷,不要轻易离开家乡,不要流窜成为匪徒。使他们有法律可畏惧,有利益可图谋,这样民心就安定了。至于消除盗贼是为了保护富户,而保护富户也就是为了救济贫民,所以缉捕盗贼也是安定民心的一方面,尤其应当比丰年更加用心。
第二是革除弊端。弊端之大,没有比救灾赈济更严重的了。书吏、差役、乡保,无不把办理灾荒作为牟利的渊薮。各级地方官养尊处优,对境内歉收的情形完全没有亲眼目睹,只以乡保的呈报为依据。而乡保就按户摊派费用,名为“报荒钱”。等到勘定灾荒等级,照例减免缓征,而承办的书吏又按亩索取钱财,名为“蠲缓费”。然而所摊派索取的,还是在有田的户人家。至于造赈济册子需要“册钱”,发放赈济票需要“票钱”。如果不满足他们的欲望,竟然可以遗漏户口,删减人口数量,甚至隐匿赈济票,克扣赈济银。这样即使是真正的灾民,也都受到讹诈勒索的拖累。院、司、道、府各衙门的书吏,明知这些弊端,因而任意苛刻驳斥,勒索分肥,或者竟然上下勾结。凡是赈济册和销算册,都空白送到省城,由司里的书吏代为编造。其公事上的捏造混淆,固不待言。而大大小小的费用,都出自赈济银。其惠及贫民的钱财,还有多少?国家数千百万的库银,一半耗没在这些人的手中,说起来实在令人愤懑。如果不是上下衙门各主管官员振奋精神,严密察访严防,不能革除这些弊端。
第三是坚定心志。作弊在于胥吏差役,而察弊在于官员。然而必须先杜绝自己的弊端,然后才能察知别人的弊端。各级地方官都来自田间,遇到年成不好,难道竟然不知道小民的疾苦?无奈谋取利益的心急切,无暇问心无愧。起初往往害怕办理灾荒,或者在勘灾时少报灾荒等级,希望熟田还可以征收赋税,而不顾民力已经枯竭。查赈时又担心委员、书吏的盘费、口粮、纸张等项,虽然有例可循报销,也不够支给,更有无名杂费,如部、院、司、道、府各衙门书吏的多方需索,都想从赈济银中补偿。于是在放赈之前,就将银价减报。等到换钱折收时,每一两不过大钱一千文。以钱折合银,不到八钱的数目。其他如虚报户口,捏报村庄,更是极不肖的行为。不想口粮纸张,所费几何?如果公事毫无瑕疵,又何必畏惧内外各衙门书吏的挑剔?却剥削饥民微薄的资财,供给长官浮夸的费用。使得每人每月少得大钱数十文,就是少了数天的口粮。这关系到穷苦百姓的生命,作为百姓的父母官,怎么忍心这样做?假如竟然不知道自我检点,那么不但不能察知书吏差役的弊端,而且必须与书吏差役相勾结。将会看到明干的人也被他们欺骗蒙蔽,柔懦的人更受他们挟制。利益有限而祸患无穷,又何必这样做呢?只有爱民的心胜过谋利的心,那么处理事务一概秉持至公,奸邪弊端自然无从发生。用这颗心对待百姓,也就用这颗心对待君主。相在尔室,鬼神鉴之。
第四是选拔人才。办理灾荒没有比放赈更重要的了。必须先将户口查清,然后赈济没有遗漏和泛滥。其中是否应赈,以及极贫、次贫,一个县那么广大,作为地方官即使挨户清查,也不能完全知晓。何况寄耳目于吏胥乡保,其弊端更不可胜言。不如谨慎选拔诚实的绅士长者,为乡里所敬服的,大乡二三人,小乡一二人,作为董事。只取人品端方正直,不论有无职衔。该地方官务必应当屈尊访求,给予优厚的礼貌。先让他们将一乡应赈的户口逐一列出,分别极贫、次贫,以及大小口数,编订草册,存放在内署,不让书吏经管,以杜绝抽换更改。等到一路都开列齐全,该正印官和委员,就亲自前往复核。如果有徇私情滥报的户,就在册内扣除,并将董事更换。等到散放赈济时,仍让董事住在赈厂,协同散放。那么吏胥乡保捏报冒领的各种弊端,都可以彻底断绝。其他如平粜、煮赈、借给种子口粮等项,也都由
董事涉手。如果经理得宜。始终不懈。由该地方官分别等差。禀请奖励。盖董事与灾民。生同里闬。地近情亲。于灾民平日景况。皆所习知。设董事开报稍有不公。灾民亦必相指摘。是董事可助有司之指臂。而灾民即为董事之监临。得人而理。无踰此者。惟在该地方官认真采访。勿以平日走动公门干预公事之徒。滥行充数。致与胥役串同一气。并令诚实各董事。退避不遑。则事无不举矣。
译董事参与事务。如果经理得当。始终不懈怠。由当地官员分别评定等级。禀报请求奖励。因为董事与灾民。同生于乡里。地域相近感情亲近。对于灾民平日的状况。都熟悉了解。假如董事申报稍有偏颇。灾民也必定互相指责。这样董事可以辅助官府的手臂。而灾民就成为董事的监督者。得到合适的人来管理。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只在于当地官员认真访察。不要把平日在官府走动干预公事的人。滥竽充数。导致他们与差役串通一气。并使诚实的各位董事。退避不及。那么事情就没有不成功的了。
一曰通粮。 比户鲜有盖藏。一经成灾。全赖米谷流通。以给朝夕。而奸商囤户。往往于灾象未成之先。闭而不粜。又有粮食聚集之区。本可源源贩运。而该地游棍。辄以籴多价贵为词。私设卡隘。拦截不令出境。是粮之在本境者。既聚而不散。在邻境者。又遏而不行。因之牙侩居奇。市价翔贵。甚至有价无粮。虽贫民措得升斗之资。亦无从买食。斯时地方官或严禁铺户长价。或开仓碾谷平粜。未始不可救一时之急。第市粮苦无来源。仓贮例有定额。恐平粜难于为继。减价亦属空谈。况行商米客。惟利是图。探知贱价之区。岂兴贩前往。是市价愈平。谷来愈少也。惟有将奸商游棍。一一访拏究办。庶囤积遏籴之獘。不禁自除。再于关津隘口。将米客照例免税。并严禁书役家丁。暗中讹索。使商贾获利较多。闻风至。则粮自通而价自平矣。
一曰劝捐。 地方水旱成灾。定例有正赈。有加赈。 国家所以惠贫民者。有加无已。然经费有常。而赈期有定。夏灾须待本年谷熟。秋灾须待来年麦熟。为日甚长。势不能尽仰食于官。惟有于成灾之后。先由地方官倡劝殷户捐输。庶可于官赈之余。稍资接济。第灾有轻重之分。地有贫富之别。此在一州一县之内。尚有不同。而况十数州郡之广。是当因地制宜。为统捐分捐之法。如其邑处弹丸。民鲜殷实。而被灾又不甚重。则各分各乡。设立董事劝捐。先将一乡户口核计。每日需银米若干。或两月或三月共需银米若干。如捐出银米。能敷所用。即于官赈期满后。由董事接续散给。如不敷所用。则或改为平粜。辘轳转运。或改为煮赈。撙节均分。总以捐项完竣为度。此分捐之法也。若遇被灾较重。灾口较多。势不能以一乡所捐。供一乡所用。则于捐项宽裕之区。计其贫户无需此数开销。即以余资酌为分拨。先由各州县督同董事核算。已捐若干。尚缺若干。以此乡之有余。补彼乡之不足。盖视一州一邑。犹一乡也。再有不敷。则请之于郡。郡有不敷。则请之于省。总期酌盈剂虚。民食无缺。此统捐之法也。至捐项无论多寡。皆须将捐户姓名。及银谷数目。造册汇报。并榜示通衢。其捐数在三四百两以上者。则具禀专报。以凭汇同照例奖叙。
勘灾
一凡州县查勘灾田。须凭灾户自行呈报。应先勘就简明呈式。首行开列灾户姓名住居村庄。次行即列被灾田亩若干坐落某区某图或某村某庄。又次行开列男妇大几口小几口。某姓名田数区图村庄大小口数。俱留空格。后开年月。每张止须如册页式样。迭作两折。预先刊刻分给。第恐各灾户未必尽能识字。难以照填。则令灾户转告该乡董事代为填送。总不许涉乡保之手。地方官查对粮册相符。即各归各庄。分钉成本。用印存案。作为勘灾底册。
一灾户开报既齐。该印委各员。即携带前项灾册。亲赴各村按田踏勘。将勘实被灾分数田数。于册内注明。如有多余少报。以及原系版荒坑坟无粮废地。并止种麦不种秋禾。名为一熟地者。均于册内扣除。其勘不成灾。收成歉薄者。仍为按户登明。若原册无名。临勘时报到者。勘明被灾果实。亦注明灾分。附于该庄册后。
一灾分轻重。应照被灾村庄实在情形。不得以通境成熟田地统计分数。致灾区有向隅之苦。至一村一庄之中。大抵情形相仿。不必过为区别。转致奇零纷杂。难于查办。且易滋高下其手之獘。应各就一村一庄计算分数。俾无偏陂不均。迨勘齐之后。一面核造总册。一面先将被灾村庄轻重情形。开折通禀。并绘本境地舆全图。注明村庄。将被灾之处。用色渲染清楚。随折同送。以便查核。
一定例秋灾不出九月。原指题报之期而言。本年直隶省旱灾。系由渐而成。有收无收。在七八月间已可定局。各该州县应于处暑节后白露节前。被灾情形。勘确通报。以便汇同入告。不得延至九月。始行详报。致稽例限。其灾田分数蠲缓册结。例应自题报情形之日起限。四十五日具题。迟则计日处分。而此四十五日中。例由
译第一条是疏通粮食供应。各户家中很少有存粮储备。一旦遭遇灾荒,完全依赖米谷流通,来供给日常饮食。然而奸商和囤积户,往往在灾象尚未形成之前,就关闭粮店不卖粮食。又有粮食聚集的地区,本来可以源源不断地贩运,但当地的无赖之徒,总是以“买粮多导致粮价贵”为借口,私自设立关卡,拦截粮食不让出境。于是,本地的粮食聚集而不分散,邻境的粮食被阻断而不能通行。因此,中间商囤积居奇,市场价格飞涨,甚至出现有价无粮的情况。即使贫民凑齐了买升斗粮食的钱,也无从买到食物。此时,地方官员或者严禁商铺抬高粮价,或者开仓碾米平价出售,未尝不能解救一时的急难。但是,市场粮食苦于没有来源,仓库储备按规定有定额,恐怕平价出售难以持续,减价也属于空谈。况且行商米客,唯利是图,探知低价地区,怎会兴贩前往?因此,市场价格越是压低,粮食反而越少。只有将奸商和无赖一一访查捉拿究办,那么囤积和阻挠购粮的弊端,不用禁止自然消除。再在关津隘口,对米客按规定免税,并严禁书吏家丁暗中敲诈勒索,使商贾获利较多,闻风而至,那么粮食自然流通,价格自然平稳了。
第二条是劝募捐款。地方发生水旱灾害,按规定有正赈,有加赈。国家用来恩惠贫民的措施,只有增加没有停止。然而经费有常额,赈济期限有规定。夏季受灾须等到当年谷物成熟,秋季受灾须等到来年麦子成熟,时间很长,势不能全靠官府供给。只有成灾之后,先由地方官员倡导劝募殷实户捐款,这样才能在官府赈济之余,稍作接济。只是灾害有轻重之分,地方有贫富之别,这在一个州县之内,尚且不同,何况十数个州郡那么广阔。因此应当因地制宜,实行统捐和分捐的方法。如果某县地方狭小,百姓少有殷实,而受灾又不严重,就各分各乡,设立董事劝捐。先将一乡的户口核算清楚,每天需要银米多少,或者两个月或三个月总共需要银米多少。如果捐出的银米,足够使用,就在官府赈济期满后,由董事接续发放。如果不够使用,就或者改为平价出售,用车转运,或者改为煮粥赈济,节省均分,总以捐款用完为度。这是分捐的方法。如果遇到受灾较重,灾民较多,势不能靠一乡所捐,供应一乡所用,就在捐款宽裕的地区,计算其贫户不需要这么多开销,就把余资酌情分拨。先由各州县督同董事核算,已捐多少,尚缺多少,用这一乡的有余,补那一乡的不足。大概看待一个州县,就像看待一个乡一样。再有不敷,就向郡府申请,郡府不敷,就向省里申请,总期望调节盈虚,使百姓粮食不缺。这是统捐的方法。至于捐款无论多少,都必须将捐户姓名,以及银谷数目,造册汇报,并在通衢大道张榜公示。捐款数额在三四百两以上的,就专门呈报,以便汇总后按规定奖叙。
勘灾
第一条,凡是州县查勘受灾田地,必须依据灾户自行呈报。应先制定简明的呈报格式,首行开列灾户姓名和居住村庄,次行即列被灾田亩多少,坐落在某区某图或某村某庄,又次行开列男女大人几口、小孩几口。某姓名、田数、区图、村庄、大小口数,都留空格,后开年月。每张只需像册页样式,折叠两次。预先刊刻分发给灾户。只是恐怕各灾户未必都能识字,难以照填,就令灾户转告该乡董事代为填写送交。总不许经过乡保之手。地方官员查对粮册相符,就各归各庄,分别装订成册,用印存档,作为勘灾的底册。
第二条,灾户开报齐全后,该印委各员,就携带前述灾册,亲自到各村按田踏勘。将勘实被灾的成数和田数,在册内注明。如有多报或少报,以及原本就是版荒、坑坟、无粮废地,以及只种麦子不种秋粮,名为一熟地的,都在册内扣除。那些勘不成灾、收成歉薄的,仍按户登记清楚。如果原册无名,临勘时报到的,勘明被灾确实,也注明灾分,附在该庄册后。
第三条,灾分轻重,应当按照被灾村庄的实际情况,不得以全境成熟田地的总数来统计成数,导致灾区有失望之苦。至于一个村一个庄之中,大抵情形相似,不必过分区别,反而导致零碎繁杂,难以查办,且容易滋生上下其手的弊端。应当各就一村一庄计算成数,使没有偏颇不均。等到勘齐之后,一方面核造总册,一方面先将受灾村庄的轻重情形,开折通报,并绘制本地地形全图,注明村庄,将受灾之处,用颜色渲染清楚,随折一同送交,以便查核。
第四条,按规定秋季受灾不出九月,原本是指题报的期限而言。本年直隶省旱灾,是由渐而成,有收无收,在七八月间已可定局。各该州县应当在处暑节后白露节前,将被灾情形,勘确通报,以便汇总上报,不得延至九月,才详细上报,导致延误规定期限。受灾田亩成数的蠲免缓征册结,按规定应当自题报情形之日起限,四十五天内具题,迟则按日处分。而这四十五天中,按规定由
协查厅员及该管道府加结送司。再由藩司核明详院。始克拜疏。节节延。每致赶办不及。应令州县一经勘齐。即造具灾分顷亩科则蠲缓总册。并造被灾区图田亩册。出具印结。一面径送藩司查核转造。一面分送协查厅员。并由该管道府加结移送汇转。以期迅速。至灾赈公文。均关紧要。应于封面填明灾赈公文字样。或由驿递送。或专役投。不得发交铺兵转递。致有迟滞。
译协查的厅员以及该管道的知府、知州在文书上加盖印信后,送至布政使司。再由布政使审核清楚后,详细禀报巡抚衙门。这才能够正式上奏。由于环节层层拖延,往往导致赶不上办理期限。应当命令州县一旦勘验完毕,就立即编造受灾程度、田亩面积、赋税等级、减免缓征的总册,并编造受灾地区地图和田亩册,出具加盖官印的结状。一方面直接送往布政使司查核并转造汇总,一方面分别送给协查的厅员。并由该管道的知府、知州加盖印信后移送汇总转报,以求迅速。至于赈灾的公文,都关系紧要,应当在封面上写明“赈灾公文”字样。要么通过驿站传送,要么派遣专人投递,不得交给铺兵转送,以免延误。
蠲赋
一灾蠲钱粮。定例被灾十分者。蠲正赋十分之七。被灾九分者。蠲十分之六。被灾八分者。蠲十分之四。被灾七分者。蠲十分之二。被灾六分五分者。蠲十分之一。蠲剩钱粮。系被灾十九八分者分三年带征。七六五分者。分二年带征。至于先经报灾后。经勘不成灾田地钱粮。有奉 旨缓征及题明缓征者。各被灾州县应一并查明实在科则顷亩。另开一册。随同成灾田亩送司。以凭酌办。
一入官旗地被灾。该管官将该户原纳租银作为十分。按灾请蠲。被灾十分者。蠲原租十分之五。被灾九分者。蠲十分之四。被灾八分者。蠲十分之二。被灾七分者。蠲十分之一。被灾六分以下。不作成灾分数。其原纳租银。概缓至来年麦熟后起征。
一扣除灾户钱粮。应按实被灾田数目验算。应蠲应缓。于额征解册内分注扣除。其未被灾田钱粮。不应统扣蠲缓。此理所易明者。从前竟有州县误认统征分解之说。混将灾田蠲缓之项。照阖县田粮额数。不分灾熟。概行摊扣。以致追赔。可为鉴戒。
查赈
一各庄饥口。向凭地保开报。固难凭信。即印委各员携带烟户册查对。其中迁移事故。亦难尽确。在有田灾户。尚有灾呈开报家口。其无田贫户。更无户口可稽。现已分饬各该州县按乡选举诚实董事。据实开报。俟一路报齐。由印委各员。亲诣复核。极次贫户。及大小口数。如无冒滥情獘。即当面登册填给赈票。并于赈户门外壁上。用灰粉大书极贫次贫某人大几口小几口字样。以便上司委员不时抽查。再于该村公所。将赈户姓名口数出榜悬示。俾各共闻共见。查完一庄。再查下庄。按五日一次开折通禀查核。
一饥口在十六岁以上为大口。十六岁以下至能行走者为小口。其在襁褓者。不准入册。
一贫民极次最难分晰。全在察看情形。如实在贫乏民佃。专藉数亩薄地。被灾无收。或房倾业废。孤寡老弱。鹄面鸠形。朝不谋夕者。是为极贫。如田虽被灾。或尚有微业可营。而止能自顾一身。不能顾及一家者。是为次贫。极贫则无论大小口数多寡俱须全给。次贫则老幼妇女全给。其少壮丁男力能佣趁者酌给。
一业户中有一户之田。散在各里者。应统行查核。如系熟多荒少。或田虽被灾。家业尚可支持者。毋庸给赈。如系荒多熟少。实系贫苦者。应归于住居村庄。按照灾分给赈。不得分庄混冒。违者究追。
一地方遇有灾赈。每有奸民希图冒滥。或父兄子弟同居。捏分数户。或将粮食衣物藏寄。故作贫穷。或以邻村老幼。认作亲丁。或本有雇主可依。冒称无靠。种种情伪。难以悉举。此次均由董事开报。当不致再有此獘。第恐经官覆勘时。该奸民等或扶老携幼。遮道哀求。或暗使妇女混行哄闹。更有刁生劣监书吏兵役及屯居旗人从中把持。以冀必得。该地方官应密访姓名。先期示禁。如有违犯。严拏究治。一业户之田。类多佃户代种。内如本系奴仆雇工。原有田主养赡者。毋庸给赈。如系专靠种田为活之贫佃。田既遇荒。业主又无养赡。并查明极次。及所种某某业主之田。按其现在灾地分数给赈。不得分头冒领。
一寄庄人户。须查明实系本身贫乏。方许给赈。否则恐其身居灾地。田坐熟庄。易滋冒滥。或人居隔县。田坐灾邑。本系田多殷户。其管庄之人。自有业户接济。亦可毋庸给赈。
一被灾村庄之鳏寡孤独疲癃残疾之民。除有力自给。或亲族可依。及已入养济院者。毋庸给赈。其无业无依。遇灾乏食者。悉照所住村庄灾分轻重。分别极次。一体给赈。其余不被灾村庄内之四茕。概不准给。总以被灾不被灾分清界限。不得以附近灾地牵混。
一被灾村庄内有无田贫民。或藉工佣趁。或手艺餬口。因被灾失业。无处营生者。应随住居村庄灾分轻重。分别极次。一体给赈。无灾村庄。不得滥及。其余有本经营。开铺贸易者。务须严禁混冒。察出从重究治。
一查赈之时。如有贫户因灾外出。未经给赈。自必有烟户原册可查。空房遗址可验。承查委
译蠲免赋税
一、因灾蠲免钱粮。规定受灾十分者,蠲免正赋十分之七;受灾九分者,蠲免十分之六;受灾八分者,蠲免十分之四;受灾七分者,蠲免十分之二;受灾六分或五分者,蠲免十分之一。蠲免后剩余的钱粮,属于受灾九分、八分的,分三年带征;属于受灾七分、六分、五分的,分两年带征。至于先前已报灾,但经勘查未成灾的田地钱粮,有奉旨缓征或题明缓征的,各受灾州县应一并查明实际科则顷亩,另造一册,随同成灾田亩报送布政司,以便酌情办理。
一、入官旗地受灾,该管官员将该户原纳租银作为十分,按灾情申请蠲免。受灾十分者,蠲免原租十分之五;受灾九分者,蠲免十分之四;受灾八分者,蠲免十分之二;受灾七分者,蠲免十分之一;受灾六分以下,不作成灾分数。其原纳租银,一律缓至来年麦熟后起征。
一、扣除灾户钱粮,应按实际受灾田亩数目验算,应蠲免、应缓征的,在额征解册内分别注明扣除。其未被灾田的钱粮,不应统扣蠲缓,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从前竟有州县误认“统征分解”之说,混将灾田蠲缓之项,照全县田粮额数,不分灾熟,一概摊扣,以致追赔,可作为鉴戒。
查赈
一、各庄饥民人口,向来凭地保开报,固然难以凭信;即使印委各员携带烟户册查对,其中迁移变故,也难以完全确切。在有田灾户,尚有灾呈开报家口;其无田贫户,更无户口可查。现已分饬各该州县按乡推举诚实董事,据实开报。待一路报齐,由印委各员亲自复核。极贫、次贫户及大小口数,如无冒滥情弊,即当面登册填给赈票,并在赈户门外壁上,用灰粉大书“极贫、次贫某人大几口、小几口”字样,以便上司委员不时抽查。再于该村公所,将赈户姓名口数出榜公示,使众人共闻共见。查完一庄,再查下庄,按五日一次开折通禀查核。
一、饥民人口在十六岁以上为大口,十六岁以下至能行走者为小口,尚在襁褓中的,不准入册。
一、贫民极贫、次贫最难分辨,全在察看情形。如实在贫乏的民佃,专靠数亩薄地,被灾无收,或房倒业废,孤寡老弱,面黄肌瘦,朝不保夕的,是为极贫。如田虽被灾,或尚有微业可营,而只能自顾一身,不能顾及全家的,是为次贫。极贫则无论大小口数多少,俱须全给;次贫则老幼妇女全给,其少壮丁男有力能佣趁的酌给。
一、业户中有一户之田散在各里的,应统一查核。如系熟多荒少,或田虽被灾,家业尚可支持的,无需给赈。如系荒多熟少,实系贫苦的,应归于住居村庄,按照灾分给赈,不得分庄混冒。违者究治追赔。
一、地方遇有灾赈,常有奸民希图冒滥。或父兄子弟同居,捏报分数户;或将粮食衣物藏寄,故作贫穷;或以邻村老幼,认作亲丁;或本有雇主可依,冒称无靠。种种情伪,难以尽举。此次均由董事开报,当不致再有此弊。但恐经官覆勘时,该奸民等或扶老携幼,遮道哀求;或暗使妇女混行哄闹;更有刁生劣监、书吏兵役及屯居旗人从中把持,以冀必得。该地方官应密访姓名,先期示禁。如有违犯,严拿究治。一业户之田,类多佃户代种。内如本系奴仆、雇工,原有田主养赡的,无需给赈。如系专靠种田为活的贫佃,田既遇荒,业主又无养赡,并查明极贫、次贫,及所种某某业主之田,按其现在灾地分数给赈,不得分头冒领。
一、寄庄人户,须查明实系本身贫乏,方许给赈。否则恐其身居灾地,田坐熟庄,易滋冒滥。或人居隔县,田坐灾邑,本系田多殷户,其管庄之人,自有业户接济,也可无需给赈。
一、被灾村庄之鳏寡孤独、疲癃残疾之民,除有力自给,或亲族可依,及已入养济院的,无需给赈。其无业无依,遇灾乏食的,悉照所住村庄灾分轻重,分别极贫、次贫,一体给赈。其余不被灾村庄内的四茕,概不准给。总以被灾不被灾分清界限,不得以附近灾地牵混。
一、被灾村庄内有无田贫民,或藉工佣趁,或手艺餬口,因被灾失业,无处营生的,应随住居村庄灾分轻重,分别极贫、次贫,一体給赈。无灾村庄,不得滥及。其余有本经营,开铺贸易的,务须严禁混冒,察出从重究治。
一、查赈之时,如有贫户因灾外出,未经给赈,自必有烟户原册可查,空房遗址可验。承查委
员。应即查明。于赈册内一一注明。以备该户闻赈归来时。查明补给。汇册报销。如向系贸易他乡。及灾前他出者。不准入册。若一州一县之内。外出贫户。多至数千者。即使一无混冒。亦可见该牧令之抚绥无术。除准其补给外。仍将该牧令记过撤参。
译员。应当立即查明。在赈济名册内逐一注明。以便该户听到赈济消息归来时。查明后予以补发。汇总造册报销。如果向来在他乡经商。以及在灾前外出的人。不准列入名册。如果一个州或一个县之内。外出的贫苦户多达数千。即使没有一人混入冒领。也可见该地方官安抚百姓没有方术。除了准许其补发赈济外。仍要将该地方官记过并弹劾查办。
一赈册赈票。俱系用坚韧棉纸。赈册以百页为一册。每页两面十户。刊列号数。钤盖缝印。以天地元黄等字样。为委员号记。人占一字。印于册面。所查某庄。即摘写庄名一字。编为册内号数。委员执册挨户。登注灾民口数。仍将州县草册查对。是否相符。如某项口无。则填以圈。按户注明极次字样。查完一村庄。合计大小口总数。注明册后。一日查过数村庄。即通计数村庄男女大小口总数。注明册后。封送总查之厅印官复核。移交地方官办理。
一赈票须照两联串票之式。当幅之中。填明号数。钤盖印信。每百张钉为一本。票首用委员号记。依格册内所开极次贫户大小口数填注。如某项口无。则填以圈。以一票截给本户。以票根存官比对。各灾民持票赴厂。监赈官点名验票相符。即照票给领银米。并另制月分图记。放讫一月。则于票上依次盖用某月放讫图记。赈毕掣票。其外出归来之户。查明入册。
一例给票领赈。如有赈未领完。原票遗失者。查实补给。仍于册内注明票失换给字样。以防拾票人冒领。
放赈
一定例被灾十分。极贫给赈四个月。次贫给赈三个月。被灾九分。极贫给赈三个月。次贫给赈两个月。被七八分灾。极贫给赈两个月。次贫给赈一个月。被六分灾。极贫给赈一个月。被六分灾之次贫。及五分灾。例不给赈。止准酌借口粮。春借秋还。其酌借月分。或银或米。随时酌办。
一放赈宜多分厂所。使饥民散而不聚。除城关外。各按被灾附近村庄二三十里适中之地。使领赈之人可半日往还者。设为一厂。或寺院。或搭棚。务须地场宽大。分别男东女西。每厂须设两门。以便一出一入。先放远庄。次放近庄。务令鱼贯而行。毋致拥挤喧哗。该地方官将某某村庄在某处厂内。何月日放给。先期明白晓谕。并令地保庄头传知各户。以便灾民按期赴领。免致往返守候。
一定例赈粮每月大口给米一斗五升。小口七升五合。若银米各半兼放。大口月给米七升五合。小口月给米三升七合五勺。各州县应每厂各设七升五合桶三只。三升七合五勺桶三只。并备斗三张。斛一张。由该管道府按照仓斛较准。在于桶口四面烙印。分发各厂应用。以免零量稽迟。及截短桶口偷减赈粮之獘。如吏役斗级人等。敢有短少量。轻则枷示厂所。重则立毙杖下。该管官失于觉察。一并参究。如银三米七银四米六搭放。均照此办理。
一折赈米价。定例直隶省每石折银一两二钱。历奉 恩旨加增。准折给银一两四钱。计每月大口应给银二钱一分。小口应给银一钱五厘。若银米各半兼放。计每月大口给银一钱五厘。小口给银五分二厘五毫。数更零星。如以原银按口秤剪。不特折耗滋多。而封裹非止一人。又岂能逐包覆看。且穷乡僻壤。并无钱铺。贫民领银易钱。亦多未便。自应照历次章程。由官按照时价。公平易换钱文。将每一两易钱若干。补足串底。核明大小口数。应给若干。先期详报。一面按口用绳串。毋许短缺一文。以便临期随米散给。遇有小建。即钱米并计。于钱文内总扣一日。不必银米分扣。傥州县官故将钱价报昂。希冀换多给少。定即严参示惩。如全放折色。亦照此办理。
一被灾州县中。向来居住之旗人。应与民人一例赈恤。俱当查明。如有同居兄弟叔侄披甲食粮。并家奴有主可以资助者。均不在应赈之列。其余闲散下屯。专靠种地并无生业者。应令有旗各属并理事丞倅。逐一确查。照例给赈。其户住居灾地者。亦令地方官会同场员。查明极次户口。分别给赈。
一坐落灾地营分兵丁。原有粮饷资生。但家口多者。难免遇灾拮据。令该管营员查明除本身及家属在三口以内。不准给赈外。其多余家口。分别极次开册移县。该地方官会同该营亲查确实。汇入民户一体给赈。
一灾地贫生。例准给赈。应令该学教官查明实系贫乏。照依旧章。每户以三大口为率。造册移县。覆查明确。核明应赈米数。每米一石。折银一两。移交教官。传齐各生。
译一、赈册与赈票。都使用坚韧的棉纸制作。赈册以一百页为一册,每页正反两面登记十户,刊印编号,加盖骑缝印。用“天、地、元、黄”等字样作为委员的编号标记,每人占一个字,印在册子封面。所查勘的某个村庄,就摘取庄名的一个字,编入册内的编号中。委员手持册子挨户登记灾民的人口数量,并对照州县的草册核查是否相符。如果某项人口没有,则填写圆圈。按户注明“极贫”、“次贫”等字样。查完一个村庄,合计大小人口的总数,注明在册子末尾。如果一天查过数个村庄,就通计这几个村庄男女大小人口的总数,注明在册子末尾。封存后送交总查的厅印官员复核,再移交地方官办理。
一、赈票须按照两联串票的格式,在票幅中间填明编号,加盖印信。每百张钉为一本。票头使用委员的编号标记,依据册内所开的极贫、次贫户的大小人口数量进行填注。如果某项人口没有,则填写圆圈。将票截断发给本户,票根留存官府以便比对。各灾民持票前往赈济厂,监赈官员点名验票相符,即按照票面发放银两或米粮。另外制作月份图记,发放满一个月,就在票上依次加盖某月发放完毕的图记。赈济结束后收回票证。那些外出后归来的住户,查明后录入册中。
一、一律发给票证领取赈济。如果有赈济未领完而原票遗失的情况,查实后补发,仍在册内注明“票失换给”字样,以防拾得票证的人冒领。
放赈
一、定例规定:受灾十分严重的,极贫户赈济四个月,次贫户赈济三个月;受灾九分的,极贫户赈济三个月,次贫户赈济两个月;受灾七八分的,极贫户赈济两个月,次贫户赈济一个月;受灾六分的,极贫户赈济一个月;受灾六分的次贫户以及受灾五分的,按规定不给赈济,只准许酌情借给口粮,春季借出秋季归还。酌情借给的月份、银两或米粮,随时酌情办理。
一、发放赈济宜多设分厂,使饥民分散而不聚集。除城关外,各按受灾附近村庄二三十里适中的地点,使领赈之人可以半天往返的地方,设为一厂。或借用寺院,或搭建棚屋,务必场地宽大,分别男东女西。每厂须设两个门,以便一出一入。先发放远村的,再发放近村的,务必让灾民像鱼一样依次而行,不要造成拥挤喧哗。该地方官将某某村庄在何处厂内、何月何日发放,事先明白晓谕,并令地保、庄头传知各户,以便灾民按期前往领取,避免往返守候。
一、定例赈粮每月大口给米一斗五升,小口给米七升五合。如果银米各半兼放,大口每月给米七升五合,小口每月给米三升七合五勺。各州县应在每厂各设七升五合的桶三只,三升七合五勺的桶三只,并准备斗三张、斛一张。由该管道府按照仓斛校准,在桶口四面烙印,分发各厂使用,以免零星计量拖延时间,以及截短桶口偷减赈粮的弊端。如果吏役、斗级等人敢有短少克扣,轻则在厂所枷号示众,重则当场杖毙。该管官员失于觉察,一并参劾究办。如果银三米七、银四米六搭放,均照此办理。
一、折赈米价。定例直隶省每米一石折银一两二钱,历奉恩旨加增,准折给银一两四钱。计算每月大口应给银二钱一分,小口应给银一钱五厘。如果银米各半兼放,计算每月大口给银一钱五厘,小口给银五分二厘五毫,数目更加零星。如果以原银按人口秤剪,不仅折耗增多,而且封裹不止一人,又怎能逐个包裹查看?况且穷乡僻壤,并无钱铺,贫民领银换钱,也有很多不便。自应按照历次章程,由官府按照时价,公平兑换铜钱,将每一两兑换多少铜钱补足串底,核明大小口数应给多少,事先详细上报。一方面按人口用绳串好,不许短缺一文,以便临期随米散给。遇到小建月份,即钱米并计,在铜钱内总共扣除一日,不必银米分别扣除。倘若州县官故意将钱价报高,希冀换多给少,定即严参示惩。如果全放折色,也照此办理。
一、被灾州县中,向来居住的旗人,应与平民一例赈恤。都应当查明,如果有同居的兄弟叔侄披甲食粮,以及家奴有主人可以资助的,均不在应赈之列。其余闲散下屯,专靠种地并无其他生计的,应令有旗各属并理事丞倅逐一确查,照例给赈。其住户居住在灾地的,也令地方官会同场员,查明极贫、次贫户口,分别给赈。
一、驻扎在灾地的营分兵丁,原有粮饷资生,但家口多的,难免遇灾拮据。令该管营官查明,除本身及家属在三口以内的,不准给赈外,其余多余家口,分别极贫、次贫开册移交给县。该地方官会同该营官亲自查实,汇入民户一体给赈。
一、灾地贫生,按规定准许给赈。应令该学教官查明确实贫乏,照依旧章,每户以三大口为率,造册移交给县。复核明确,核明应赈米数,每米一石折银一两,移交教官,传齐各生。
一灾赈案内。应需各项银两。有由府转发者。每致时日稽迟。且有绕越道路多费运脚之处。自应由各该州县径行备文赴司请领。该司衙门一面发银。一面移行该管道府州知照。如司书有留难需索情事。许该州县禀明究办。至勘灾查赈员役盘费饭食。除照例现任正印及丞倅等官不准支给外。其候补试用等官。及现任之教职佐杂各官。自查灾之日起。每员月给盘费银八两。每官一员。拨给书办二名。跟役二名。每名日给饭食银四分。放赈时。每厂书办二名。衙役四名。斗级四名。每名日给饭食银四分。如遇车马难行之处。每官一员。应乘坐官船一只。水手四名。书役小船一只。水手二名。每名日给饭食银四分。按日计算。核实报销。
煮赈
一被灾较重地方。定例于例赈之外。准于近城处所。冬月煮粥兼赈。江苏省大口日用米二合。小口日用米一合。江西省无论大小口日用米四合。米数多寡不同。似当以大口三合小口一合五勺为酌中之数。第恐经理不善。则或偷减米粒。搀和糠。或节缩柴薪。搅用石灰。不特下咽为难。且易致人病证。是宜选用诚实董事。分项经管。自淘米下水。以至起锅贮缸。皆须亲督夫役理料。以防滋獘。其粥必须稠厚。足充一饱。至发粥时。则须人厂粥厂分为两处。人厂内再分男女两厂。先令领粥贫民齐集厂内。按名给筹。再赴粥厂领粥。以杜重复冒领。其舀粥铜铁杓。皆按大小口米数较准。并于杓口錾字分发。使分派得以均匀。夫役无可偷减。一被灾较重之区。如有绅衿富户。实心好善。自愿捐资设厂。煮粥赈饥者。应即通详批允。听其举行。固不须吏胥干预。亦不必官为经理。惟于厂所酌派员弁弹压巡查。以防奸匪滋事。若止系一村一里。捐项无多。来食粥者。不过数十家。皆为该绅富所熟识之人。则并不必派员巡查。转多烦扰。统俟事竣。查明捐户姓名及银米各数。造册详请。分别奖叙。
平粜
一平粜食粮。原应青黄不接。米少价昂时举行。所以平市价。便民食也。如遇灾地秋冬正放赈粮。小民有米可资。原可无需平粜。况灾邑食粮有限。若赈粜同时并举。势必仓箱尽罄。来春反无接济之资。自应于放赈时暂缓平粜。撙节留余。以为青黄不接时粜济民食。不得早图出脱。致贻仰屋之忧。
一平粜向系听民自行赴粜。并不查开户名。是以奸商蠹役。得以乘机舞獘。买属贫民往复购买。积零成趸。昂价转售。是若辈得饱贪囊。而贫民仍无实惠。自应照放赈之例。责成董事。查明生计艰窘。应籴平米之人。给予照票。令其持票往籴。每户不得有两票。每票不得过三升。仍于票内填注日期。不准一日再买。如此。则户名可考。而冒买之獘除。米数有定。而囤积之獘绝。再于各乡多分粜厂。俾免贫民仆仆道途。则其惠愈均。所用量米升桶。亦应一律较准验烙。以防偷减。如有州县先将仓谷亏空。于平粜时虚报籴数。希冀存价弥缝者。严参治罪。
条陈荒政事宜疏
彭世昌
臣维荒政者。 国家之仁政也。有豫备于未荒之前者。有补救于已荒之后者。全在大小官吏。因时制宜。多方筹办。庶有裨于民生。然非博采旁询。确有成见。则布置难期其周妥。且非准今酌古。都为一编。则查者孔惑于分歧。用不揣冒昧。谨遵我 朝成宪。广取古今之说。悉心融萃。期于篇幅不繁。而纲目悉备。辑为备荒事宜十有四条。救荒事宜四十有二条。另缮进呈。恭候 钦定。拟请 饬发各省循照办理。不但已荒之区宜力图补救。即未成灾地方亦宜先事豫防。有备无患。固非止为一时计也。是否有当。伏乞 圣鉴训示施行。
备荒事宜十四条
一曰重农事。 自古为政莫先足食。足食不外务农。我 朝念切民依。重农贵粟。屡颁 谕旨。诚二帝三王之用心。而万世兆民所永赖也。有司牧之责者。凡夫劝课之方。允宜实力奉行。并讲求区田代田诸法。以厚民生。毋得徒事虚文。此为备荒第一义。
一曰勤开垦。 生
译关于赈灾案中的各项银两,有由府级转发者,往往导致时间延误,且因绕道而行多费运费。今后应由各州县直接备文前往布政使司请领。该司衙门一方面发放银两,一方面行文通知该管道府州知照。如果司衙书吏有刁难勒索的情事,允许该州县禀明追究惩办。至于勘灾查赈的员役盘费饭食,除按规定现任正印官及丞倅等官不准支给外,其余候补试用等官,以及现任的教职、佐杂各官,自查灾之日起,每名每月发给盘费银八两。每官一员,拨给书办二名、跟役二名,每名每日发给饭食银四分。放赈时,每厂书办二名、衙役四名、斗级四名,每名每日发给饭食银四分。如果遇到车马难行的地方,每官一员,应乘坐官船一只,水手四名;书役小船一只,水手二名,每名每日发给饭食银四分。按日计算,核实报销。
煮赈
对于受灾较重的地方,定例在常规赈济之外,允许在近城处所,于冬季煮粥兼行赈济。江苏省大口每日用米二合,小口每日用米一合;江西省无论大小口每日用米四合。米数多寡不同,似应以大口三合、小口一合五勺为适中之数。但恐怕管理不善,则或偷减米粒、搀和糠秕,或节省柴薪、搅用石灰,不仅难以下咽,且易致人生病。因此应选用诚实的董事,分项经管。从淘米下水,直到起锅贮缸,都必须亲自督率夫役料理,以防滋生弊端。那粥必须稠厚,足以吃饱。至于发粥时,则须将人员登记处与粥厂分为两处。人员登记处内再分男女两厂。先让领粥的贫民齐集厂内,按名发给凭证,再赴粥厂领粥,以杜绝重复冒领。那舀粥的铜铁勺,都按大小口的米数校准,并在勺口刻字分发,使分派得以均匀,夫役无法偷减。
对于受灾较重的地区,如果有绅士富户,实心好善,自愿捐资设厂,煮粥赈饥的,应立即通详批允,听任其举行。固然不需要吏胥干预,也不必由官府经理。只在厂所酌情派员弁弹压巡查,以防奸匪滋事。如果只是一村一里,捐项不多,来吃粥的不过数十家,都是该绅士富户所熟识的人,则不必派员巡查,反而多生烦扰。统一等到事情结束后,查明捐户姓名及银米各数,造册详请,分别奖叙。
平粜
平粜食粮,原本应在青黄不接、米少价昂时举行,所以能平抑市价,便利民食。如果遇到灾地秋冬正放赈粮,小民有米可资,原本无需平粜。况且灾邑食粮有限,如果赈济与平粜同时并举,势必仓箱尽空,来年春天反而没有接济的物资。自应在放赈时暂缓平粜,节省留有余粮,作为青黄不接时平粜以济民食,不得早图出脱,以致留下仰屋忧叹的隐患。
平粜向来是听任百姓自行前往购买,并不查核开户名,因此奸商蠹役得以乘机舞弊,替贫民往复购买,积零成整,高价转售。这样是这类人饱贪囊橐,而贫民仍无实惠。自应照放赔之例,责成董事,查明生计艰窘、应籴平米之人,给予照票,令其持票往籴。每户不得有两张票,每张票不得过三升。仍在票内填注日期,不准一日再买。如此,则户名可考,而冒买之弊除;米数有定,而囤积之弊绝。再于各乡多分设平粜厂,以免贫民奔波道途,则其恩惠愈均。所用量米的升桶,也应一律校准验烙,以防偷减。如果有州县先将仓谷亏空,于平粜时虚报籴数,希冀用存价弥缝的,严参治罪。
条陈荒政事宜疏
彭世昌
臣认为荒政,是国家的仁政。有预备于未荒之前的,有补救于已荒之后的。全在于大小官吏,因时制宜,多方筹办,庶几对民生有益。然而如果不博采旁询,确有定见,则布置难期其周妥;且如果不准今酌古,都编为一书,则查考者困惑于分歧。臣不揣冒昧,谨遵我朝成宪,广取古今之说,悉心融萃,期于篇幅不繁,而纲目悉备,辑为备荒事宜十四条,救荒事宜四十二条,另缮进呈,恭候钦定。拟请饬发各省循照办理。不但已荒之区应力图补救,即使未成灾地方也应先事预防。有备无患,固非止为一时计也。是否有当,伏乞圣鉴训示施行。
备荒事宜十四条
第一条曰重农事。自古为政莫先足食,足食不外务农。我朝念切民依,重农贵粟,屡颁谕旨,诚二帝三王之用心,而万世兆民所永赖也。有司牧职责者,凡劝课之方,允宜实力奉行,并讲求区田代田诸法,以厚民生,毋得徒事虚文。此为备荒第一义。
第二条曰勤开垦。
齿日繁。待食者众。向之所耕田亩。可食千人者。今以之食万人。或虑其不给矣。欲求充裕之法。不若于各省闲旷之处。令民择地开垦。其无力者。官为贷给牛种。而不遽行升科。则民有所利。而愿往者多。既岁可增百万之粟。且无人满之患。亦一举两善之道也。
译人口日益繁多。等待吃饭的人很多。过去所耕种的田地,能够养活一千人的,现在却要用来养活一万人,或许担心粮食供应不足了。想要寻求使粮食充裕的方法,不如在各省空闲荒凉的地方,让百姓选择土地进行开垦。那些没有能力的人,由官府借贷提供耕牛和种子,并且不立即增加赋税。这样百姓有利可图,愿意前往的人就会很多。这样每年可以增加百万石粮食,而且没有人口过剩的祸患,也是一举两得的好办法。
一曰兴水利。 水利之兴。所以资蓄泄。备旱潦。变歉岁为乐岁也。各直省大吏。宜饬查各属境内形势。细加筹度。何处可以疏渠。何处可以筑堰。何处可以穿井开塘。或劝民自为。或动用公款。官为办理。务期事在必行。则效有必致。岂止一时之利哉。
一曰急补种。 昔人谓地方遇有水旱。种植必不得时。即须先察地利。如水多则急以不忌水者种之。旱久则急以不畏旱者种之。失彼得此。尚可支持其半。此诚备荒之急着也。
一曰备杂粮。 杂粮如豆麻荞麦芋薯等物。其种甚多。不论南方北方。皆宜广为之备。虽地气或有不齐。但能随时种。多寡必有所获。其足以资接济一也。大抵南人以稻谷为大粮。北方以粟麦为大粮。此外往往多不留意。一遇歉岁遂不可支。是宜预为之筹也。
一曰治菜圃。 民不可有菜色。不可不兼治菜圃。盖萝葡莴苣菠薐葱韭瓜瓠之属。平时可以佐食。荒岁亦足以充饥。其法以数亩之地。缭以短墙。或限以枳篱。先种长生韭二三十畦。余莳时蔬一二十种。惟务勤加灌溉。每种菜一亩。八口之家。四时皆可取给。若近城市。其利尤倍。
一曰广树植。 树谷之外。可以供食用备饥荒者。莫如树木。雍正二年 上谕。舍旁田畔及荒山不可耕耘之处度量土宜种植树木桑柘可以饲蚕枣栗可以佐食柏桐可以资用即榛楛杂木亦足以供炊爨。仰见 圣虑周详。无微不至。地方官宜责成乡耆里长。广为劝谕。就所宜之木。随处种植。勿视为不急之务。
一曰裕仓储。 积储者。天下之大命也。常平之制善矣。此外如义社各仓。并宜一律兴举。凡立仓。不论若干家若干人。总以乡村附近联络者。公设一仓。如乡村零户有难于联络者。或每族各设一仓。或一族中每房各设一仓。均听其便。如建议之初。仓廒未立。或神庙。或公祠。或殷实之家仓屋有余者暂行借储。一俟积谷稍充。便可另自置仓。又募谷不拘一法。总以无抑勒无假手为要。宜于秋熟时。州县官设立印簿。遣绅衿耆老数人转相劝谕。听捐户自登姓名。谷数多寡。各量其力。银米悉从其便。出者毋吝。劝者毋勒。或每年一捐。或数年一捐。或一捐不复再捐。均酌度情形。随宜办理。捐谷既有成数。即赴地方官呈明立案。更有推广劝募之法。如称寿开筵酬神演戏等事。节其糜费。捐入义仓。此祝寿酬神之上术。亦即备荒之长策也。又司出纳。宜择老成殷实者一人总管。再择一二人逐年分管。仍设立四柱册。登记明晰。互相稽查。不经官吏之手。州县官核实转报而已。至遇岁歉。即以本地所积之谷。散给本地之人。先尽极贫。次中贫。至家计稍可自支者。不必散给。仍以岁之上下。分别赈贷赈粜赈济。又积谷尚未充盈。不妨变通办理。创质谷法。于东作方兴之时。听农民以物质押。资其工作。秋后加利清还。于仓储有益。于民亦便。臣父大忻。道光年间。曾仿此法。捐谷千余石于族。并置仓廒一座。择人经理。今行之数十年。积谷颇裕。不但本族可无匮乏之虞。且逐渐可以及远矣。至于日积日多。谷不胜用。又宜划分若干。为恤嫠育婴等会。以广任恤。此亦计虑之所必及也。
一曰禁种罂粟。 栽种罂粟。大为农田之害。例禁綦严。民间傥有仍前栽种者。应从重议罚。以备里社之荒。并责成该族长里长。立令拔除。改种五谷。如有顽梗不遵者。该族里长禀究。盖少一废谷之地。即多一产谷之地。不得以积习难除。致妨民食。
一曰戒浮靡。 谚云。富家一席酒。贫家半年粮。此言奢靡之蠹也。不独富也。即家无担石之粮。往往亦染于习气。有效尤者。此辈虽在丰年。已不能给。一遇饥岁。立饿死矣。地方官宜剀切出示劝谕。富者务宜图匮于丰。省无益之费。为有用之地。贫者愈当量入为出。力求撙节。庶几家给人足。可恃无恐也。
一曰酌禁远粜。 禁粜固非善政。昔人谓收成之方。仰屋而叹。荒俭之地。顿足而呼。是也。然以本地足谷。遂任四方多粜。则本处之粮必尽
译第一,兴修水利。兴修水利,是用来资助蓄水和泄洪,防备旱灾和水涝,将歉收之年变为丰收之年的。各直省的高级官员,应当命令查访各属境内的地形形势,仔细加以筹划估量。哪里可以疏通渠道,哪里可以修筑堤堰,哪里可以开凿水井、挖掘池塘,或者劝导百姓自行办理,或者动用公款,由官府办理。务必期望事情必定能够实行,那么成效必定能够达到。这难道仅仅是暂时的利益吗?
第二,紧急补种。古人说,地方遇到水灾旱灾,种植必定不能适时,就应当先考察土地的适宜性。如水多,就紧急种植不忌水的作物;旱久,就紧急种植不畏旱的作物。失去那一种,得到这一种,尚且可以支撑一半。这确实是防备荒年的紧急措施。
第三,储备杂粮。杂粮如豆类、麻类、荞麦、芋头、薯类等物,种类很多。不论南方北方,都应当广泛地储备。虽然地气或许不均衡,但能随时种植,多少必定有所收获。这足以用来接济,这是第一点。大抵南方人以稻谷为大粮,北方人以粟麦为大粮。此外往往多不留意,一遇到歉收之年,就难以支撑。因此应当预先为此筹划。
第四,整治菜园。百姓不可以面有饥色,不可以不兼种菜园。因为萝卜、莴苣、菠菜、葱、韭、瓜、瓠之类,平时可以辅助饮食,荒年也足以充饥。方法是用几亩地,用短墙围起来,或者用枳树篱笆隔开。先种长生韭二三十畦,其余种植时令蔬菜一二十种。只务求勤加灌溉。每种菜一亩,八口之家,四季都可以取用供给。如果靠近城市,其利益尤其加倍。
第五,广泛植树。除了谷物之外,可以供食用、备饥荒的,没有比树木更好的了。雍正二年皇帝谕旨说:“舍旁田畔及荒山不可耕耘之处,度量土宜种植树木。桑柘可以饲蚕,枣栗可以佐食,柏桐可以资用,即使榛楛杂木也足以供炊爨。”仰见圣虑周详,无微不至。地方官应当责成乡绅、里长,广泛劝谕,就适宜种植的树木,随处种植,不要视为不急之务。
第六,充实仓储。积储粮食,是天下的重大命脉。常平仓的制度很好,此外如义社各仓,也都应当一律兴办。凡是设立粮仓,不论多少家、多少人,总以乡村附近联络者,公设一仓。如乡村零散住户有难于联络的,或者每族各设一仓,或者一族中每房各设一仓,均听其便。如在建议之初,仓廒未立,或者神庙,或者公祠,或者殷实之家仓屋有余者,暂行借储。一俟积谷稍充,便可另自置仓。又募集粮食不拘一法,总以没有强迫、没有假手他人为要。宜于秋熟时,州县官设立印簿,派遣绅衿、耆老数人转相劝谕,听捐户自登姓名、谷数多寡,各量其力,银米悉从其便。出者不要吝惜,劝者不要强迫。或者每年一捐,或者数年一捐,或者一捐不复再捐,均酌度情形,随宜办理。捐谷既有成数,即赴地方官呈明立案。更有推广劝募的方法,如称寿开筵、酬神演戏等事,节省其糜费,捐入义仓。这是祝寿酬神的上策,也就是备荒的长策。又主管出纳,宜择老成殷实者一人总管,再择一二人逐年分管,仍设立四柱册,登记明晰,互相稽查。不经官吏之手,州县官核实转报而已。至于遇到歉收之年,即以本地所积之谷,散给本地之人。先尽极贫者,次中贫者,至家计稍可自支者,不必散给。仍以岁之上下,分别赈贷、赈粜、赈济。又积谷尚未充盈,不妨变通办理,创质谷法,于东作方兴之时,听农民以物质押,资其工作,秋后加利清还。于仓储有益,于民亦便。臣父大忻,道光年间,曾仿此法,捐谷千余石于族,并置仓廒一座,择人经理。今行之数十年,积谷颇裕。不但本族可无匮乏之虞,且逐渐可以及远矣。至于日积日多,谷不胜用,又宜划分若干,为恤嫠育婴等会,以广任恤。此亦计虑之所必及也
第七,禁止种植罂粟。栽种罂粟,大为农田之害。例禁綦严,民间傥有仍前栽种者,应从重议罚,以备里社之荒。并责成该族长、里长,立令拔除,改种五谷。如有顽梗不遵者,该族里长禀究。盖少一废谷之地,即多一产谷之地。不得以积习难除,致妨民食。
第八,戒除浮靡。谚语云:“富家一席酒,贫家半年粮。”此言奢靡之蠹也。不独富者,即家无担石之粮,往往亦染于习气,有效尤者。此辈虽在丰年,已不能给,一遇饥岁,立饿死矣。地方官宜剀切出示劝喻,富者务宜图匮于丰,省无益之费,为有用之地;贫者愈当量入为出,力求撙节。庶几家给人足,可恃无恐也。
第九,酌情禁止远粜。禁止卖粮固然不是善政,昔人谓收成之方,仰屋而叹;荒俭之地,顿足而呼,是也。然以本地足谷,遂任四方多粜,则本处之粮必尽
。贫民不免于饥死。亦不可不虑。今有一法。凡地方丰收。及旧存足支三年者。酌留两年之谷自备。其余一年之谷。任其远粜。若利其价高。任意多粜。致本处之粮骤贵且尽者。准人举发。籍其谷分存义仓。
译贫民难免于饥饿而死,这也是不能不加以考虑的。现在有一个办法:凡是地方丰收,以及旧存粮食足以支撑三年的,酌情留下两年的粮食作为自备储备,其余一年的粮食,任凭其运往远方高价出售。如果贪图高价,任意大量出售,导致本地粮食突然变得昂贵且耗尽的,允许人们揭发举报,没收其粮食分别存入义仓。
一曰预筹他籴。 凡事豫则立。地方遇有水旱。若待其成灾之后议籴。则价必腾踊。且恐缓不济急。须于灾象甫兆时。通盘算扣本境户口若干。需谷若干。现存仓谷若干。不敷若干。预于他方谷多处。买存以待不时之需。亦备荒先着也。
一曰安插游民。 游民者。民之蠹也。平日游手好闲。生计无出。往往三五成。藉端生事。一遇饥馑。多为盗贼。是宜设法以安插之。或劝其学习杂艺。或贷以资本。使之谋小生理。或令充当闲役。或令看守庙宇。皆无不可。
一曰保全富民。 保食六条。终于安富。良以富者。贫之母也。一邑有富民。则一邑缓急可恃。一乡有富民。则一乡缓急可恃。若富民凋敝。贫民何依。设遇灾歉。更何所恃乎。是在贤有司于无事时加意护持。而后有事时得赖其力。如平粜助赈施粥诸举是也。
救荒事宜四十二条
一曰勘灾。 勘灾务在亲履田亩。勘准分数轻重。如八九十分五六七分之等。轻重已确。将来核赈及钱粮蠲缓等差。即以此为张本。但事变无定。有现勘得本属轻灾。及十日半月之后。竟成重灾者。此又不可不察也。至灾区有谓宜特遣大员往勘者。盖为慎重灾伤起见。非遣官不足以专责成。又有谓遣官无益。且多一供亿之烦。不如令地方官自勘者。皆未可执为定论。窃谓中荒之岁。被灾止在一方一隅。则仅令有司自勘为便。若遇大荒之岁。赤地数千里。饥民数百万。则必特遣大员会同督抚办理。方可期其有济。惟巡历所至。须是自携资斧轻骑减从。然后能不扰也。
一曰报灾。 匿灾者。罪无可辞矣。即经报闻。而或稍涉迟延。哀此穷黎。朝不谋夕。尚可少待须臾耶。地方官于踏勘之后。务宜遵照例限。详报上司。上司立即准题。如有迟报逾限者。照例扣算月日议处。伏查乾隆六年 上谕。向来各省报灾原有定期若先期题报便不合例朕思按期题报乃指其本而言至于水旱情形为督抚者察其端倪早为区画随时密奏则朕可倍加修省而人事亦得以有备若过拘成例则未免后时矣。敬绎 圣训。是即依限题报。且恐后时。况任意迟报乎。
一曰停征。 地方遇有水旱。灾象已成。即宜一面停征。一面力请督抚具题请蠲。如奉准蠲免。即刊刻誊黄。为百姓明白豁除。傥或不与豁除。犹朦混私征。是使实惠不得及民。且重以流亡之苦也。尚得谓之司牧乎。
一曰审户。 林希元荒政。首言审户难。良以户口不清。则百獘从此而起也。然办理亦自有要。宜仿保甲之法。挨门逐户查验。丁若干口。作何生理。有无残疾及田粮等项。编排的实。然后散赈之时。大口小口。极贫次贫。皆可按籍处分。无滥无遗。岂止弭盗而已哉。惠士奇谓厘户之法。当仿照韩琦河北救荒政。而择甲户之以资为官者。宪司礼请之。属以计口均户而分五等。每县若干都。每都五人。视民居稀稠而增减其数。复受之粟。而属以亲至某乡。聚民均给。人日一升。幼小半之。十日一周。终而复始。至麦熟止。仍分粜粟之所。给粟之所。俾均主之。而有司总其成。此法亦可采用。
一曰发仓。 各省常平仓谷。原以备歉岁之用。时当大饥。地方官宜申请发仓。以裕民食。其有义仓社仓之处。并令一律开放。至发仓之时。或出三存七。或出四存六。或尽数粜贷。或尽数赈济。均酌量轻重情形。随时办理。务期实惠及民。
一曰截留。 大荒之岁。仓谷不敷。除停解本地粮米外。如有他处官粮经过。不妨权宜截留。一面报闻。即一面赈济。盖救饥如救焚。稍缓须臾。恐无及矣。况 朝廷念切民瘼。必蒙 允从。上年山西河南奇荒。经各大吏奏请。无不立沛 恩膏。并有不待陈请而 施恩至三至四者。洵古以来所未有也。
一曰挪籴。 万口嗷嗷。截留之粮。又告罄矣。此时欲赈则无米。欲籴又无银。计惟有暂挪公帑。择诚实能干之人。急往他处采买。循环周转。以资接济。俟丰岁设法补还。此亦权宜之策也。
一曰招商。 地方偶遇偏灾。全赖各商运贩米麦。
译第一条是预先筹划从外地购粮。凡事预先准备就能成功。地方遇到水旱灾害,如果等到灾害形成之后才商议购粮,那么粮价必定暴涨,而且恐怕来不及救济急难。必须在灾象刚刚显露时,全面计算本境户口有多少,需要粮食多少,现存仓粮多少,不足多少,预先在粮食多的地方购买储存,以备不时之需,这也是防备荒年的先行之策。
第二条是安置流民。流民是百姓中的蛀虫。平日游手好闲,生计无着,往往三五成群,借端生事。一旦遇到饥荒,大多成为盗贼。因此应当设法安置他们,或者劝他们学习各种技艺,或者借给他们资本,让他们经营小本生意,或者让他们充当闲杂差役,或者让他们看守庙宇,这些都是可以的。
第三条是保全富裕人家。《保食六条》最终以安定富人为结尾,实在是因为富人是穷人的依靠。一个县有富人,那么这个县在紧急时刻就有依靠;一个乡有富人,那么这个乡在紧急时刻就有依靠。如果富人衰败,穷人依靠谁呢?假如遇到灾荒歉收,又依靠什么呢?这就要求贤能的官员在太平无事时特意加以保护扶持,这样在有事时才能依赖他们的力量,比如平价售粮、协助赈灾、施粥等举措就是这样。
救荒事宜四十二条
第一条是勘查灾情。勘查灾情务必亲自踏遍田地,准确勘查受灾程度的轻重,比如八九分、五六七分等。轻重既已确定,将来核定赈济及钱粮减免缓征等差别,就以此作为依据。但是事变没有定数,有现在勘查本来属于轻灾,等到十天半月之后,竟然变成重灾的情况,这又不可不加以考察。至于灾区有人主张应当特别派遣大员前往勘查,这是为了慎重对待灾伤起见,不派遣官员不足以专责成。又有人主张派遣官员没有益处,而且多出一层供应的烦扰,不如让地方官自行勘查,这些都不能执定为定论。我私下认为,中等荒年,受灾只在一方一隅,那么仅仅让地方官自行勘查较为便利。如果遇到大荒年,千里赤地,数百万饥民,那么必须特别派遣大员会同总督巡抚办理,才可以期望有所成效。只是巡历所到之处,必须自带资斧,轻车简从,然后才能不扰民。
第二条是上报灾情。隐瞒灾情的,罪责无可推卸。即使已经上报,如果稍有迟延,可怜这些穷苦百姓,朝不保夕,还可以稍微等待片刻吗?地方官在踏勘之后,务必遵照规定的期限,详细上报给上司,上司立即批准题奏。如果有迟报超过期限的,照例扣算月日议处。查阅乾隆六年的上谕:“向来各省上报灾情原本有定期,如果提前题报便不合例。我认为按期题报是指其根本而言,至于水旱情形,作为督抚应当察其端倪,早作筹划,随时密奏,那么我可以加倍修省,而人事也可以有所准备。如果过于拘泥成例,未免会错过时机。”恭敬地体悟圣训,这是说即使依限题报,尚且恐怕错过时机,何况任意迟报呢。
第三条是停止征收。地方遇到水旱,灾象已经形成,就应当一面停止征收,一面极力请求总督巡抚具题请求减免。如果奉准减免,就刊刻誊黄,为百姓明白豁除。倘若不给予豁除,仍然蒙混私自征收,这是使实惠不能惠及百姓,而且加重流离失所的痛苦。还配称为治理百姓的父母官吗?
第四条是审查户口。林希元的荒政,首先说审查户口难,实在是因为户口不清,那么各种弊端从此产生。但是办理也有要点,应当仿照保甲之法,挨门逐户查验,丁口多少,从事什么职业,有无残疾及田粮等项,编排确实。然后发放赈济时,大口小口,极贫次贫,都可以按籍处置,没有滥发也没有遗漏,岂止是消除盗贼而已呢?惠士奇说厘清户口的办法,应当仿照韩琦河北救荒政,而选择有资财充当甲户的人,宪司礼请他们,委托他们按口均户而分五等,每县多少都,每都五人,视民居稀稠而增减其数,再接受粟米,委托他们亲自到某乡,聚集百姓均给,每人每天一升,幼小减半,十天一周,终而复始,到麦熟为止。仍然分设卖粟的地方,给粟的地方,让均主管理,而有司总其成。此法也可以采用。
第五条是开仓。各省常平仓的粮食,原本是为了备荒年之用。时当大饥,地方官应当申请开仓,以充裕民食。那些有义仓社仓的地方,也令一律开放。至于开仓之时,或者出三成存七成,或者出四成存六成,或者全部粜贷,或者全部赈济,都酌量轻重情形,随时办理,务必使实惠惠及百姓。
第六条是截留。大荒之年,仓粮不足,除了停止解送本地粮米外,如果有他处官粮经过,不妨权宜截留,一面上报,一面赈济。因为救饥如救火,稍微迟缓片刻,恐怕来不及了。何况朝廷深切念及民间疾苦,必定蒙允从。上年山西河南奇荒,经各大吏奏请,无不立刻施恩。还有不等陈请而施恩至三四次的,确实是自古以来所未有的。
第七条是挪借购粮。万口嗷嗷待哺,截留的粮食又告罄了。此时想赈济则没有米,想购粮又没有银,计策只有暂时挪用公款,选择诚实能干的人,急忙前往他处采买,循环周转,以资接济,等到丰年设法补还,这也是权宜之策。
第八条是招引商贾。地方偶遇局部灾害,全赖各商运贩米麦。
源源接济。谨按乾隆元年。议准行令督抚转饬管理关务各关。凡有米船过关。即询明该商如果前往被灾各邑粜卖者。免其纳税。给与印票。责令到境之日。呈送该地方官铃盖印信。以便回空核销。如有免税米船偷运别省。并未到被灾地方先行粜卖者。将宽免之税加倍追出。仍照违禁例治罪。其所以鼓舞招徕之者至矣。有子民之责者。尚其早为之计哉。
译源源不断地提供接济。谨按乾隆元年,议定准许命令总督、巡抚转饬管理关务的各关卡,凡是有米船过关,立即查问该商人如果前往受灾各县贩卖粮食的,免除其纳税,发给印票,责令在到达灾区之日,呈送地方官加盖印信,以便回程空船时核销。如果有免税米船偷运到别省,并未到达受灾地方就先行贩卖的,将宽免的税款加倍追缴,仍按照违禁条例治罪。这用来鼓励招徕的手段可谓极尽了。负有养育百姓责任的人,还早做打算吧。
一曰不抑价。 商贾辐辏。市价不期平而自平矣。若米方大贵。强令抑价。则上户之有蓄积者。既不粜。而商贩闻之。亦惧其亏折而不来。故古人有遇饥增价而米反贱者。其识见诚过人远也。然亦须审其时势如何。傥我方增价。而商贾未知。即知之而一时贩运未到。嗟彼贫民。何堪食此贵米乎。不若于产米之区。张示增价榜文以招商。而于本地之价。仍听其自涨自落为无獘也。
一曰禁闭粜。 收成歉薄。米价昂贵。铺户因而囤积居奇。富户因而观望专利。在所不免。是宜严定章程。铺户除流通外。囤积在三百石以上。富户除本家口食外。存余在一百石以上者。许人举发。借谷赈饥。诬告者反坐。则闭粜者有所畏而不敢。又不开人藉端报复之端也。
一曰禁强籴。 闭粜有罚矣。而强籴者亦宜严其法。盖时方大饥。民易生乱。强籴虽为索食起见。而乱心已萌。若不严为之禁。势必愈无忌惮。从此而抢掠而掳杀矣。故昔人行荒政者。有榜于通衢曰。强籴者斩。今虽悯其可原。然立法要不可不严也。
一曰禁烧锅。 烧锅以酒为业。耗谷甚巨。在平时准其开烧。犹曰裕课商也。若遇奇荒之岁。万口待哺。自宜暂请停止。以裕民食。
一曰开捐。 灾伤过重。虽 朝廷迭沛恩施。不敷尚巨。且正赋既已蠲免。恐亦无帑可发。是必力请开设捐纳一途。不拘输米输银。或半米半银。总期于赈务有济。又须轻减数目。推广章程然后应例者。可期其多且速。而百万生灵全活不少也。
一曰劝捐。 人皆有不忍之心。当地方大饥。岂无乐善好施者。是宜剀切劝其量力捐输。以捐数之多寡。分别奖励。若有破格多捐。为人所难为者。即专案具题请 旨。格外旌奖劝捐。并宜先出资以为之倡。又劝捐宜先访与殷户相善之人。令其往劝。殷户乐助则已。傥实有蓄积而不乐助。或乐助而数极微末者。有司官始亲往劝。往必以礼循循善诱。喻以桑梓补助之谊。动以阴骘获报之说。不可强勒。又有零捐之法。无(谕)[论]在城在乡。劝令各户每日捐钱或四文六文。或捐米四合二合。积少成多。亦可稍资赈济。盖为数少则人易从。而办理甚易。其钱米或一日一敛。或几日一敛。均听其便可也。又近来有塔捐图式。其法以京钱五千为一愿。或捐一愿。或捐数愿。以至十百千万愿。各随心力。多寡不拘。愿捐者将姓名捐数。书明塔图内。集腋成裘。亦简便易行。
一曰请协。 地方大饥。本处实形支绌。即不妨移书于邻省之成熟者借拨银米。以资协济。救灾邻。古之道也。各省果有赢余。断无有彼此疆界之理。况今 皇上有令各省协济之谕乎。
一曰定期。 不论赈贷赈施赈银赈米。均当先期出示传谕。的于某月某日开赈。不可失期。致令穷民空劳往返。其开放之期。的以五日十日为限。盖一日一给则太烦。若总给之。又恐饥民领赈到手。不知撙节也。或谓旬给升斗。官不胜劳。民不胜病。莫若计其地理远近。口数多寡。人给两月粮。归治本业。可无伤生理。又谓凡城市每给五日。乡落三十里内者。每给十日。三十里外者。每给半月。此则在乎因时制宜也。
一曰榜示。 办赈最忌颟顸。百獘由之而生。宜于赈饥地方稠人广众之所。张贴榜文。领到 恩米若干。截漕若干。收过捐输若干。各省协济若干。放过若干。实存若干。一一揭明。俾共见共闻。交相考核。庶散赈者可无侵欺之虞。受领者可免冒领之獘。诚良法也。
一曰设厂。 凡办赈必设厂。设厂必择本城及四乡适中之地。使领赈者道里相均。傥一乡一厂。相距仍远。即宜添设一二厂。庶老弱不难赴领。雨雪可以无阻也。若能男女分厂尤善。
一曰赈贷。 稍贫之人宜赈贷。即所谓借用食谷是也。然亦有本非贫户。夤缘多借。辗转粜卖以图利者。不可不察。宜照审户之法。查明应贷户口若干。每日需谷若干。准借若干。核实办理。若赈贷不敷。或自出谷。或劝富民出谷接济。皆宜推而行之也。
一曰赈粜。 次贫
译第一条是不压制物价。商贾云集,市场价格不刻意求平也会自然平衡。如果米价正大涨,强行命令压低价格,那么大户中有积蓄的人就不卖米,而商贩听说后,也害怕亏损而不来。所以古人有遇到饥荒时提高米价,米价反而降低的情况,他们的见识确实远超常人。但也必须审时度势。倘若我方刚提高价格,而商贾还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一时之间贩运的米也还没到,唉,那些贫民怎么能吃得起这昂贵的米呢?不如在产米的地方,张贴提高价格的榜文来招揽商人,而对于本地的米价,仍然听任其自然涨落,这样就没有弊端了。
第二条是禁止囤积不卖。收成歉薄,米价昂贵,店铺因此囤积居奇,富户因此观望牟利,这是难免的。应当严格制定章程,店铺除了流通所需的米外,囤积在三百石以上,富户除了自家口粮外,存余在一百石以上的,允许人们举报,借出粮食赈济饥荒,诬告者反坐其罪。那么囤积不卖的人有所畏惧而不敢这样做,又不会开启人们借端报复的祸端。
第三条是禁止强行买米。禁止囤积不卖有惩罚了,而强行买米的人也应当严格其法律。因为时值大饥荒,百姓容易生乱,强行买米虽然是出于索食的目的,但动乱之心已经萌生。如果不严格禁止,势必更加肆无忌惮,从此就会抢劫掠夺、掳掠杀害了。所以过去施行荒政的人,在通衢大道上张贴榜文说:强行买米者斩首。现在虽然怜悯他们情有可原,但立法不可不严。
第四条是禁止烧锅酿酒。烧锅以酿酒为业,耗费谷物极大。在平时准许其开烧,还说是为了增加商税。如果遇到特大荒年,万众待哺,自然应当暂时请求停止,以充裕百姓的口粮。
第五条是开设捐纳。灾伤过重,虽然朝廷屡次施恩,但尚缺的款项仍然巨大。而且正赋已经蠲免,恐怕也没有国库资金可发。这必须极力请求开设捐纳这一途径,不拘是输米还是输银,或是半米半银,总期望对赈灾事务有帮助。又必须减轻数额,推广章程,然后符合规定的人,可以期望他们多且快,而百万生灵得以保全的就不少了。
第六条是劝募捐献。人都有不忍之心,当地方大饥荒时,难道没有乐善好施的人吗?应当恳切地劝他们量力捐献,以捐献数额的多寡,分别给予奖励。如果有破格多捐,做别人难以做到之事的,就专案上奏请旨,格外旌表奖励。劝募捐献,也应当先出资以倡导。又劝募捐献应当先访求与殷实大户关系好的人,让他去劝募。殷实大户乐意资助就罢了,倘若确实有积蓄而不乐意资助,或乐意资助但数额极微小的,有司官才亲自前往劝募。前往必定以礼相待,循循善诱,以同乡互助的情谊开导,以阴德获报的说法感动,不可强行勒索。又有零捐的方法,不论在城在乡,劝令各户每天捐钱四文六文,或捐米四合二合,积少成多,也可以稍微资助赈济。因为数额少则人们容易遵从,而办理很容易。其钱米或一天一收,或几天一收,都听其方便即可。又近来有塔捐的图式,其法以京钱五千为一愿,或捐一愿,或捐数愿,以至十百千万愿,各随心力,多寡不拘。愿捐的人将姓名捐数,书写在塔图内,集腋成裘,也简便易行。
第七条是请求协济。地方大饥荒,本处实在形同支绌,就不妨写信给邻省丰收的地方,借拨银米,以资助协济。救灾邻,是古来的道理。各省果有盈余,断没有彼此疆界之理。况且现在皇上已有令各省协济的谕旨呢。
第八条是确定期限。不论是赈贷、赈施、赈银、赈米,都应当事先出示传谕,确定在某月某日开赈,不可失期,致使穷民空劳往返。其开放的期限,确定以五日十日为限。因为一天一给则太烦琐,如果一次性全给,又恐怕饥民领到赈济后,不知道节省。有人说十天给升斗,官员不胜其劳,百姓不胜其病,不如计算地理远近,口数多寡,每人给两个月的粮食,回归治理本业,可以不伤害生计。又说凡是城市每给五日,乡落三十里内的,每给十日,三十里外的,每给半月。这在于因时制宜。
第九条是张贴榜文。办理赈灾最忌讳马虎草率,百弊由此而生。应当在赈饥地方人多的场所,张贴榜文,领到恩米多少,截留漕粮多少,收过捐输多少,各省协济多少,发放多少,实存多少,一一揭明,使大家共同看见听见,互相考核。这样发放赈济的人可以没有侵吞欺骗的担忧,受领的人可以避免冒领的弊端,确实是良法。
第十条是设立赈厂。凡是办理赈灾必须设厂,设厂必须选择本城及四乡适中的地方,使领赈的人路程相当。倘若一乡一厂,相距仍然远,就应当添设一二个厂,这样老弱之人不难前往领取,雨雪天气也可以无阻。如果能男女分厂就更好了。
第十一条是赈贷。稍贫的人适宜赈贷,即所谓借用粮食是也。但也有本来不是贫户,攀附多借,辗转卖米以图利的人,不可不查察。应当照审查户口的办法,查明应贷户口多少,每天需谷多少,准借多少,核实办理。如果赈贷不敷,或自己出谷,或劝富民出谷接济,都适宜推行。
第十二条是赈粜。次贫
之人宜赈粜。即所谓减价平粜是也。然须查得实系贫民。方许籴减价之米。仍示以限制。给以印票。凭票给领。若富民并家计稍能自支者。概不许籴。如此。则贫民得沾实惠。而冒滥图利之獘可免矣。或谓文彦博知益州时。减粜不限以数何如。按此须恃有谷多乃可。否则不如限以升斗之数。尚为稳着。
译这些人应当赈济卖粮,也就是所说的减价平价卖粮。然而必须查实确实是贫民,才允许他们购买减价的米,仍然要规定限制,发给印票,凭票领取。如果是富人以及家境稍能自给自足的人,一概不允许购买。这样,贫民就能得到实惠,而冒充贫民谋取利益的弊端就可以避免了。有人说文彦博任益州知州时,减价卖粮不限定数量,怎么样?查考此事必须依靠粮食充足才行,否则不如限定升斗的数量,还算是稳妥的办法。
一曰赈济。 至于极贫之民。籴则无钱。贷则难偿。非赈济不足以资全活。或赈米。或赈钱。或赈粥。另分条于后。夫赈济不难于饥者必赈。而难于赈者必饥。赈者未必饥。则饥者未必活。何者。以有限之财。当无穷之冒。必不济也。明高攀龙常有此议。然亦无他妙法。仍不外随门逐户。查核必实。无使不饥者冒领。则饥者之受惠不少也。
一曰米赈。 赈济之法。莫善于散米。昔人言之綦详。盖给谷。则小民未必家家有碾米之具。且升斗而碾之。龠合而碾之。亦不胜其烦矣。散米则无虑此。又小民得米。和野菜煮食。一日之赈。可支两日。一人之赈。可供二人。此法不但可行于赈济。且可行于赈粜。今 朝廷已行之有效矣。
一曰钱赈。 散米诚善矣。傥扣算米石不敷赈给。又宜酌量变通。或先尽米。再用钱。或钱米分配。或全以钱代。均无不可。或谓赈银亦有数便。盍以银代。不知银质坚厚。豪厘难于分析。又秤有低昂。色有高下。易滋朦混。且贫民得银。又将易钱。辗转之闲。伤耗不少。若用钱则无以前诸獘。又三五零钱。取用甚便。亦法之善也。
一曰粥赈。 粥赈之举。议者谓煮粥多搀和石灰。非活人乃杀人。又谓壮者得歠。而不能及于老弱残疾之人。近者得餔。而不能及于荒村僻壤之境。又谓聚万千饥民于一处。气蒸而疫疠易染。众聚而奸盗易萌。又谓司事者多扣。民无实济。此数者。诚不能无虑。但在乎办理得人耳。若就近多设厂所。择诚实绅士。属以钱谷煮赈之事。不准吏胥经手。粥熟必先亲尝。放粥之时。专立二人监理。一在厂外。一在厂内。鸣锣一通。令领赈者鱼贯而入。男归一处女归一处讫。鸣锣二通。按人次第匀给。得粥者即令散去。不准停留。明日复然。多备苍朮艾叶等物。随时熏烧。并不时稽察饥民出入。戒其无得滋事。如此则何诸獘之有。又张伯行有担粥法。每日煮粥一担。令人肩挑。随处散给。粥尽则已。明日再煮。担粥者众。则全活者多。且无争挤之患。其法亦极简便。又久饥之人。肠胃枯细。骤饱即死。魏禧分次给粥之法。可酌用也。饥民至厂者。随其先后。来一人则坐一人。以次挨坐。已坐者不许再起。一行坐尽。又坐一行。以面相对。以背相倚。空其中路。可令担粥人行走。坐定后。击梆一通。高唱给第一次食。令人次第轮散。有快餐先毕者。不得混与。一次散讫。然后击梆二通。高唱给第二次食。如前法。三次即止。又陆世仪谓久饥之人。不可食饭。即糜粥亦不可多食。因思得施米汤法。朝夕炊粥饭时。少增勺米。汤沸。必挹取数盏盛大瓮中。多多益善。明晨以汤再炊。量入麦粉少许。使成稀粥。更以水姜三四块。捣碎调和。各就门首施之。或一次。或早晚二次。汤尽为度。用以少润饥民肠胃。
一曰展赈。 展赈者。 圣朝有加无已之仁爱也。或加赈口粮。或添设粥厂。或展限月分。固已。其有茕独老疾之不能自存者。尤格外厚。以及岁寒无衣者。为给棉袄。露宿无屋者。为谋栖止。疾病为给医药。病故为备棺槥。法良意美。凡为司牧者。可不实力奉行。妥为经理乎。
一曰止流民。 饥馑洊臻。何以使民不轻去其乡。抛弃生业乎。地方官宜遵嘉庆七年之 谕。先期出示各乡村。谕以即有赈恤。令其静候。不得远离。一面设厂平粜。以定民志。良以辑之于既流之后。不如抚之于未流之先。彼饥民既知本地可以餬口。又何乐于荡析离居耶。
一曰抚流民。 至若本乡无可▯食。不得不转徙他乡者。所至之境。地方官应不分畛域。加意抚恤。择宽广寺院。或空闲房屋。分别安插。每处设一人经管。稽其出入。官为计口授粮。并严明约束。不得藉端滋事。其有亲旧可依者。令依亲旧。有健壮可佣工者。令其佣工。
一曰收养遗弃幼孩。 饥民遗弃子女于路。如有愿收养者。具呈报官。某日某处。收得幼孩几人。官为给以印票。日后长大。一听养主役使。若有父母及亲属襁挈而来者。收养家酌给钱
译一是赈济。对于极度贫困的百姓,买粮没有钱,借贷难以偿还,不靠赈济就无法保全他们的性命。有的赈米,有的赈钱,有的赈粥,具体分条列在后面。赈济的难点不在于饥饿的人一定得到赈济,而在于得到赈济的人一定是饥饿的。得到赈济的人未必饥饿,那么饥饿的人未必能活下来。为什么呢?用有限的财物,应对无穷无尽的冒领,必然无法救济。明代高攀龙常有此议论。然而也没有其他巧妙的方法,仍然离不开挨家挨户查核务必真实,不让不饥饿的人冒领,那么饥饿的人受到的恩惠就不会少了。
二是米赈。赈济的方法,没有比散米更好的了。前人对此论述得非常详细。大概是因为发放谷物,百姓未必家家都有碾米的器具,而且一升一斗地碾,一龠一合地碾,也受不了这种繁琐。散米则不用担心这些。另外百姓得到米,可以和野菜一起煮食,一天的赈济,可以支撑两天;一个人的赈济,可以供给两个人。这种方法不仅可行于赈济,而且可行于赈粜。如今朝廷已经实行并证明有效了。
三是钱赈。散米确实很好,倘若核算米石不够赈给,又应当酌情变通。或者先尽量发米,再用钱;或者钱米搭配;或者全部用钱代替,都可以。有人说赈银也有几种便利,何不拿银代替?不知道银质地坚硬厚重,毫厘之间难以分割,而且秤有轻重偏差,成色有高下之分,容易滋生蒙混欺骗。况且贫民得到银,又要换钱,辗转之间,损耗不少。如果用钱就没有以上各种弊端,而且三五零钱,取用非常方便,也是很好的方法。
四是粥赈。关于粥赈,议论的人说煮粥多搀和石灰,不是救人而是杀人。又说壮年人能喝到,而老弱残疾的人喝不到;近处的人能吃到,而荒村僻壤的人吃不到。又说聚集万千饥民在一处,热气蒸腾容易染上瘟疫,人群聚集容易滋生奸盗。又说管事的人多克扣,百姓没有实际得到救济。这几点,确实不能不担忧。关键在于办理得人罢了。如果就近多设粥厂,选择诚实的绅士,委托他们负责钱粮煮赈的事,不准吏胥经手。粥煮好后必须先亲自品尝。放粥的时候,专门设立两人监理,一人在厂外,一人在厂内。敲锣一声,让领赈的人鱼贯而入,男的归一处,女的归一处。敲锣两声,按人次第均匀发放。得到粥的人立即让他们散去,不准停留。第二天也是这样。多准备苍术、艾叶等物,随时熏烧,并不时稽查饥民出入,告诫他们不要滋事。这样还有什么弊端呢?另外张伯行有担粥法,每天煮粥一担,让人肩挑,随处散发,粥完了就停止,明天再煮。担粥的人多,那么救活的人就多,而且没有争挤的祸患。这个方法也极简便。另外长期饥饿的人,肠胃枯细,突然吃饱就会死。魏禧分次给粥的方法,可以酌情采用。饥民到粥厂的,随其先后,来一人就坐一人,依次挨坐。已坐的人不许再起来。一行坐满,又坐一行,面对面坐,背靠背倚,中间留空路,可以让担粥的人行走。坐定后,敲梆一声,高声唱给第一次食物,让人次第轮流散发,有吃快先吃完的,不得混入。一次散完,然后敲梆两声,高声唱给第二次食物,如前法。三次就停止。另外陆世仪说长期饥饿的人,不能吃干饭,即使是糜粥也不可多吃。因此想到施米汤法。早晚炊粥饭时,少加一勺米,汤沸腾时,一定要舀取几盏盛在大瓮中,越多越好。明早用汤再炊,量入少许麦粉,使其成为稀粥,再用三四块水姜,捣碎调和,各在门口施舍。或一次,或早晚两次,以汤尽为度。用来稍微滋润饥民的肠胃。
五是展赈。展赈,是圣朝仁爱有加、永无止境的表现。或者增加赈济口粮,或者增设粥厂,或者延长赈济期限,本来就是这样。对于那些孤苦无依、老病无法自存的人,尤其格外厚待。以及天寒没有衣服的人,为他们提供棉袄;露宿没有房屋的人,为他们谋划栖身之所;生病的为他们提供医药;病死的为他们准备棺木。方法良好,用意美好,凡是担任地方官的,能不尽力奉行,妥善管理吗?
六是止流民。饥荒接连发生,怎样使百姓不轻易离开家乡,抛弃生计呢?地方官应当遵照嘉庆七年的谕旨,提前出示告示各乡村,告知即将有赈恤,让他们安静等候,不得远离。一方面设厂平价售粮,以安定民心。实在是因为,在百姓流离失所之后去安抚,不如在未流离之前去抚慰。那些饥民既然知道本地可以糊口,又怎么会乐意流离失所呢?
七是抚流民。至于本乡没有食物,不得不辗转迁徙到其他地方的人,所到的地方,地方官应当不分界限,加倍抚恤。选择宽广的寺院,或空闲的房屋,分别安置。每处设一人管理,稽查出入,官府按人口供给粮食,并严明约束,不得藉端滋事。有亲旧可以依靠的,让他们依靠亲旧;有健壮可以佣工的,让他们佣工。
八是收养遗弃幼孩。饥民在路上遗弃子女,如果有愿意收养的人,呈报官府,某日某处,收得幼孩几人,官府发给印票,日后长大,任凭养主役使。如果有父母及亲属抱着孩子来的,收养家酌情给钱
文。立字二纸。听其自定限期。何时领回。并开明如有病故逃亡。与养主无干。一与该父母亲属收执。一存收养家。傥限满不领。至两年以外者。即由养主安遣。仍报官存案。傥或无人收养。地方官即宜设局抚育。俾孤儿得免于饥饿而死。亦少者怀之之意也。
译文书上写明两纸字据。听任他们自行商定领取的期限。何时领回。并写明如果孤儿病故或逃亡。与养主无关。一份交给该孤儿的父母或亲属收执。一份留存于收养人家。倘若期限届满而不来领取。超过两年的。就由养主妥善安置遣送。仍然上报官府存档备案。倘若无人收养。地方官员就应当设立机构抚育。使孤儿得以免于饥饿而死。这也是对年幼者予以关怀爱护的意思啊。
一曰禁止买良为贱。 岁值奇荒。至鬻卖子女为生。惨已极矣。而娼优之家。乃有乘危贷买。仍习贱业者。此宜急行禁止也。在饥民计穷路绝。原出于万不能已。而为民父母者。独不思所以矜全之乎。应即出示晓谕。凡乐户不得再买良家子女。犯者治以应得之罪。其已买者。设法代为赎回。方是仁人君子之用心。
一曰禁抢夺。 饥民抢夺。止于食物。犹曰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也。至抢夺非止食物。则其情亦难恕矣。若一概纵容。势将为窃为盗。而向来为窃盗之人。难保不混入饥。掠取财物。是宜不时巡察。如乡城之间。有白昼任意肆抢者。即照例究处。惩一警百。亦荒政之所不得已也。
一曰资回。 向例春初耕种之时。有愿归本乡者。即资送回籍。顾资送之例。不皆有益。而间或滋獘。有已去而复来者。有去东而适西者。若必拘定成例。转多混冒虚糜。于灾黎无益。是以乾隆二十八年 上谕。流民故乡既无生计四出佣趁即揆之古人无常职转移执事之条未始不可俾之并生并育又何至束缚驰骤强以势所不能朕以为与其资送无实济不如加赈济之期俾民获实惠之为愈也。然法贵因时。道在变通。故光绪四年。我 皇上又有将各处饥民妥为资遣回籍之 谕。盖时而移民就粟。时而移粟就民。总期于实惠及民而已。
一曰给种。 食为民天。小民终岁所仰。全在及时耕种。饥馑之后。颗粒不存。纵有田可耕。而无粮可种。坐误耕期。盖所在多有。地方官宜遵历年 谕旨将州县所存仓谷。酌给籽种。俾资耕作。或劝富有力者。于本图内贷给。俟秋成之时。许其加利收还。查种谷一石。可得新谷一二十石。借者虽出息。仍获利十倍。两益之道也。
一曰兴工。 救荒之策。莫善于以工代赈。如开渠筑堤修葺城垣等事。酌量举行。令小民得力役之资。为餬口之计。其不能赴工之老弱残疾者。仍给以口食。至民间土木应兴各工。亦宜劝令及时修举。彼此两有裨益。
一曰清庶狱。 东海杀孝妇。大旱三年。地方大饥。得非由于冤狱莫伸耶。不然。或承审案件。任意积压。以致拖累无辜。上干天和。急宜及时分别清理。除罪重者戒狱卒无得凌虐。仍依限讯结外。其稍轻者。或令人取保。或交人看守。若审系无干之人。立即释放。以消戾气而召甘和。
一曰赎罪。 除罪大恶极外。虽重罪准其纳赎。盖粟者。饥民所仰以为命也。犯者能出多粟以救饥。是所戕者止一人之命。而所活者且百十人之命。罪足相抵。 朝廷纳其粟以赈饥。是因恤千百人之命。曲以全一人之命。法亦非枉。权中有经。夫岂汉之入粟赎罪。所可同日语哉。虽永着为令可也。其章程拟即照吕刑酌定每锾折谷若干。
一曰弛禁。 饥馑洊臻之时。流离满道。乃有宴会为乐。及搭台演戏者。于心何安。周礼十二荒政聚万民。九曰蕃乐。注云。闭止乐奏也。此等自应严加禁止。惟工作力役之人。仰食于此者甚众。若一概禁止。不愈绝其生路乎。昔范仲淹守杭。值岁大祲。纵民竞渡。张宴湖上。自春至夏。富民空巷出游。盖发有余之财以惠贫者。此救荒之得其权也。今更有一法。凡岁荒有仍前演戏宴宾者。计日令其出谷若干以赈饥民。不禁之禁。似更平允。又山林川泽之利。流民可资为生者。暂时宜弛其禁。
一曰暂质。 大荒之岁。贫民有持衣物易食者。往往千钱之值。止售得百文十文不等。饥饿不免。而又寒无衣炊无釜矣。此时地方官宜暂挪动钱粮。听民质押。俟秋后赎还即可补码。并广劝富民各出资本。开设质铺。许其取利。如千钱之物。量质五六百文。贫民虽加利取赎。犹不至受大亏。而富民亦不无微利。
一曰择人。 有治法。尤在有治人。人之贤否不易知。总以平日存心为断。官吏存心于爱民。则为官吏之贤者。绅士存心于济人。则为绅士之贤者。官吏贤。宜加意委任以专责成。绅士贤。宜优礼延请以资助理。此为最要者。
一曰访察。 得人矣。又须不时访察。吏胥有无克扣朦
译第一条是禁止购买良民子女沦为贱籍。遇到大荒之年,百姓甚至卖儿卖女来维持生计,悲惨到了极点。而娼优之家,竟然趁危之机借贷购买,仍让他们从事贱业,这应当立即禁止。饥民计穷路绝,原本也是出于万不得已,但作为百姓的父母官,难道就不想想保全他们的办法吗?应当立即发布告示晓谕:凡是乐户不得再购买良家子女,违犯者按律治罪;对于已经购买的,想办法代为赎回,这才是仁人君子的用心。
第二条是禁止抢夺。饥民抢夺,仅限于食物,还可以说是得到就能活,得不到就会死。但如果抢夺的不只是食物,那么他们的情状也就难以宽恕了。如果一概纵容,势必会演变成盗窃抢劫,而向来从事盗窃抢劫的人,难保不混入饥民中掠夺财物。因此应当不时巡察,如果在城乡之间,有白昼任意肆意抢夺的,就按惯例追究惩处。惩一儆百,这也是荒政中不得已的措施。
第三条是资助返乡。以往的惯例是,在春初耕种之时,有愿意返回本乡的人,就资助他们送回原籍。然而资助返乡的惯例,并非都有益处,有时反而滋生弊端。有已经离开又回来的,有离开东方却去了西方的。如果一定要拘泥于成例,反而会导致冒领虚耗,对灾民没有益处。因此乾隆二十八年皇上谕旨说:流民故乡既然没有生计,四处佣工谋生,推究古人无常职、转移执事的条例,未尝不可以让他们共同生存繁衍,又何至于束缚驱赶,强迫他们做力所不能及的事呢?我认为与其资助返乡而没有实际救济,不如增加赈济,以期让百姓获得实惠更为妥当。然而法律贵在因时制宜,道理在于变通。所以光绪四年,皇上又有将各处饥民妥善资助遣送回籍的谕旨。大概有时是移民就食,有时是移食就民,总之是期望实惠能够惠及百姓罢了。
第四条是发放种子。粮食是百姓的天,小民终年所依赖的,全在于及时耕种。饥荒之后,颗粒不存,纵然有田地可耕,却没有粮食可种,坐误耕期,这种情况到处都有。地方官应当遵照历年的谕旨,将州县所存的仓谷,酌情发放籽种,以供耕作。或者劝导富有力者,在本乡内借贷给农民,等到秋收之时,允许他们加利息偿还。查考种植一石谷子,可以获得新谷一二十石,借种的人虽然付出利息,仍然获利十倍,这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第五条是兴办工程。救荒的策略,没有比以工代赈更好的了。如开渠筑堤、修葺城墙等事,酌情举行,让百姓通过劳役获得报酬,作为糊口的生计。那些不能去工地劳动的老弱残疾者,仍然供给口粮。至于民间应当兴办的土木工程,也应当劝导及时修举,彼此都有益处。
第六条是清理积压案件。东海杀孝妇,导致大旱三年,地方大饥荒,难道不是因为冤狱无法伸张吗?不然的话,或者审理案件时任意积压,以致拖累无辜,上干天和。急应当及时分别清理,除了罪行严重者,告诫狱卒不得凌虐,仍按期限讯问结案外,罪行较轻者,或者让人取保,或者交人看守。如果审明是无干之人,立即释放,以消除戾气而招致祥和。
第七条是赎罪。除了罪大恶极者外,即使是重罪也允许纳粮赎罪。因为粮食是饥民赖以生存的根本。犯人能够拿出大量粮食来救济饥荒,这所损害的只是一人的性命,而所救活的却是百十人的性命,罪行足以相抵。朝廷接受他的粮食来赈济饥荒,是因为体恤千百人的性命,从而宽曲保全了一人的性命,法律也不算冤枉。权宜之中含有常理,这哪里是汉代入粟赎罪所能同日而语的呢?即使永久定为法令也可以。其章程拟即参照《吕刑》规定,每锾折合谷若干。
第八条是放宽禁令。饥荒接连发生之时,流离失所的人布满道路,竟然还有宴会作乐,以及搭台演戏的人,于心何安?《周礼》十二荒政聚万民,第九条是“蕃乐”,注解说:闭止音乐演奏。这类行为自应严加禁止。只是从事劳役的人,依赖此谋生的很多,如果一概禁止,岂不是断绝他们的生路吗?昔日范仲淹镇守杭州,正值大饥荒,放任百姓竞渡,在湖上张设宴席,从春到夏,富人空巷出游,大概是发动富人的多余钱财来惠及穷人,这是救荒得其权宜之道。现在又有一种办法,凡是荒年仍有演戏宴宾的,按日令其出谷若干来赈济饥民。不禁之禁,似乎更为平允。又山林川泽的利益,流民可以借此谋生的,暂时应当放宽禁令。
第九条是暂时质押。大荒之年,贫民有拿着衣物换食物的,往往一千钱的物品,只卖得百文十文不等。饥饿不免,而又寒冷无衣、做饭无锅了。此时地方官应当暂时挪用钱粮,听任百姓质押,等到秋后赎回即可补足亏空。并广泛劝导富人各自出资本,开设当铺,允许他们收取利息。如一千钱的物品,酌情质押五六百文,贫民虽然加利息赎回,尚不至于受大亏,而富人也不无微利。
第十条是选拔人才。有治理的法度,更在于有治理的人才。人的贤良与否不易知晓,总以平日存心为判断标准。官吏存心爱民,就是官吏中的贤者;绅士存心济人,就是绅士中的贤者。官吏贤良,应当加意委任以专责成;绅士贤良,应当优礼延请以资助理。这是最重要的。
第十一条是访察。得到人才了,又须不时访察,吏胥有无克扣隐瞒
混。户口有无遗漏重冒。斗秤有无低昂。米钱有无短少。办理是否得宜。始终是否不懈。今日东而明日西。循环周历。并时将穷民艰苦情状。及古来救人济人报应故事。与之谈说。俾各动其恻隐之心。此最紧要。至于出访之时。宜微服而往。出其不意。勿使人得为备。
译混杂在一起。户口有无遗漏或重复冒名。斗秤有无高低不平。米钱有无短缺。办理是否得当。始终是否不懈怠。今天到东边,明天到西边。循环往复,周遍历览。同时将穷苦百姓的艰难困苦状况,以及古来救人济人所得报应的故事,与他们谈论解说。使他们各自激发出同情怜悯之心。这是最紧要的。至于外出访查的时候,应当穿着便服前往。出其不意。不要让人得以预先防备。
一曰劝惩。 访察之后。则贤否自见。而劝惩可施也。司事者。果系廉能公正。实力奉行。在官吏则分别奏请奖叙。在绅士则分别给以奖励。如有克扣侵渔等獘。无论官绅。亦即随其轻重。或予严惩。或令罚谷。务期赏足以劝。罚足以惩。
一曰集思。 言荒政者。自古及今。最为详备。周礼荒政十二聚万民外。宋董煟救荒全策。有人主当行六条。一曰恐惧修省。二曰减膳撤乐。三曰降诏求贤。四曰遣使发廪。五曰省奏章而从诤谏。六曰散积藏以厚黎元。宰执当行八条。一曰以调燮为己任。二曰以饥溺为己责。三曰启人主敬畏之心。四曰虑社稷颠危之渐。五曰进宽征固本之言。六曰建散财发粟之策。七曰择监司以察守令。八曰开言路以通下情。监司当行十条。一曰察邻路丰熟上下。以为告籴之备。二曰视部内灾伤大小。而行赈救之策。三曰通融有无。四曰纠察官吏。五曰宽州县之财赋。六曰发常平之滞积。七曰毋崇遏籴。八曰毋启昂价。九曰毋厌奏请。十曰毋拘文法。太守当行十六条。一曰稽查常平以赈粜。二曰准备义仓以赈济。三曰视州县三等之饥而为之计。四曰视邻郡三等之丰而为之备。五曰申明遏籴之禁。六曰宽弛抑籴之令。七曰计州用之盈虚。八曰察县吏之能否。九曰委诸县各条赈济之方。十曰因民情各施赈济之术。十一曰差官祈祷。十二曰存恤流民。十三曰早检放以安人情。十四曰预措备以宽州用。十五曰因所利以济民饥。十六曰散药饵以救民疾。牧令当行二十条。一曰方旱则诚心祈祷。二曰已旱则一面申州。三曰告县不可邀阻。四曰验旱不可后时。五曰申上司乞常平以赈粜。六曰申上司发义仓以赈济。七曰劝富室之发廪。八曰诱富民之兴贩。九曰防渗漏之奸。十曰戢虚文之獘。十一曰听客人之粜籴。十二曰任米价之低昂。十三曰请提督。十四曰择监视。十五曰参考是非。十六曰激劝功劳。十七曰旌赏孝弟以励俗。十八曰散施药饵以救民。十九曰宽征榷。二十曰除盗贼。是皆留心荒政者。所宜博采旁询。兼收并蓄。庶临事时确有把握。可以次第举行也。
一曰通变。 大饥之时。既已胸有成见。不至束手。然或拘于一格。刻舟胶柱。仍属无济。昔人所以必戒拘文也。盖时势不同。有宜于昔而不宜于今者。有宜于此而不宜于彼者。是必随时立法。因地制宜。期于灾黎有裨。荒政之能事毕矣。
备荒议
陈廷经
从来救荒之良法多矣。然有通有塞。必视其地。有利有獘。必视其时。又或行或不行。必视其人。盖无定法也。善治天下者。筹当事之策。必筹先事之策。先事之策。莫要于开水利。而立义仓次之。设砦筑堡又次之。昔禹之治水有三。始泄之以去害。则导川入海。继蓄之以兴利。则潴水为泽。终乂之以播种。则浚畎及川。故夫子称其尽力乎沟洫焉。沟洫之法。即周官遂人之法也。今之江南水利也。有合于遂人之法矣。三江之两旁。或十里。或五里。则有纵浦。纵浦者。江之支流也。纵浦之两旁。或三里。或二里。则有横塘。横塘者。又浦之支流也。塘之两旁。又有港。港之两旁。又有沟渠。而凡江浦泾塘之上。莫不有岸。万夫有川。三江也。川上之路。则江岸也。千夫有浍。纵浦也。浍上之道。则浦岸也。百夫有洫。横塘也。洫上之涂。则塘岸也。十夫有沟。港也。港上有畛。则港岸也。夫间有遂。则沟渠也。遂上之径。则塍圩也。此即遂人之法也。按禹贡扬州之域。所称厥田上下。而至今皆成饶沃者。得水之利故也。堰以潴之。坝以壅之。堤以束之。圩以之。闸以时而启闭之。水至有以泄横流之溃。水退有以溉高仰之田。所以雨则不溢。旱则不涸。田有秋而财赋甲于天下。然而东南水多而不尽得水利。西北水少而恒不免水害者。何也。则沟洫不修故也。是故沟洫之制。无地不宜。而西北尤亟。考西北诸郡邑。或支河所经。或涧泉所出。皆可引之成田。以杀水势。其淀之最下者。皆可留以潴水。淀之稍高者。皆可
译第一条是劝善惩恶。经过访察之后,贤良与不肖自然显现,就可以实施劝善惩恶的措施了。负责事务的人,如果确实廉洁能干、公正无私,切实奉行职责,对于官吏就分别奏请奖赏晋升,对于士绅就分别给予奖励。如果有克扣、侵吞等弊端,无论官绅,也立即根据情节轻重,或者予以严惩,或者责令罚缴谷物。务必使奖赏足以鼓励善行,惩罚足以遏制恶行。
第二条是广纳众议。谈论荒政的,从古至今,最为详尽完备。《周礼》中荒政十二条聚集万民之外,宋代董煟的《救荒全策》中,有君主应当实行的六条:一是恐惧修省,二是减膳撤乐,三是降诏求贤,四是派遣使者开仓放粮,五是减少奏章而听从诤谏,六是散发积藏以厚待百姓。宰相应当实行的八条:一是以调和阴阳为己任,二是以百姓饥溺为己任,三是启发君主敬畏之心,四是忧虑社稷倾覆的危险,五是进献宽征固本的建议,六是建立散财发粟的策略,七是选择监司来考察守令,八是开放言路以通达下情。监司应当实行的十条:一是考察邻路丰收歉收的情况,作为借粮的准备;二是查看本部内灾害的大小,施行赈救的策略;三是通融有无;四是纠察官吏;五是宽缓州县的财赋;六是发放常平仓的滞积粮食;七是不崇尚禁止粮食流通;八是不引发物价高涨;九是不厌烦奏请;十是不拘泥于法律条文。太守应当实行的十六条:一是稽查常平仓以赈济卖粮,二是准备义仓以赈济施舍,三是根据州县三等饥荒的情况来谋划,四是根据邻郡三等丰收的情况来准备,五是申明禁止粮食流通的禁令,六是宽缓抑制粮食流通的命令,七是计算州用度的盈虚,八是考察县吏的才能与否,九是委托各县各自施行赈济的方法,十是根据民情各自施行赈济的技术,十一是派遣官员祈祷,十二是存恤流民,十三是尽早检放以安定人心,十四是预先筹措准备以宽缓州用度,十五是利用有利条件来救济百姓饥荒,十六是散发药饵来救治百姓疾病。地方长官应当实行的二十条:一是刚旱时诚心祈祷,二是已旱时一方面申报州府,三是报告县情不可邀阻,四是检验旱情不可延误,五是申报上司请求常平仓以赈济卖粮,六是申报上司发放义仓以赈济施舍,七是劝告富室开仓,八是诱导富民兴起贩运,九是防止渗漏的奸弊,十是遏制虚文的弊端,十一是听任客商买卖粮食,十二是任由米价高低,十三是请求提督,十四是选择监视,十五是参考是非,十六是激励奖赏功劳,十七是表彰奖赏孝悌以激励风俗,十八是散发药饵以救治百姓,十九是宽缓征榷,二十是清除盗贼。这些都是留心荒政的人,应当广泛采集、多方询问,兼收并蓄,这样在面临灾事时确实有把握,可以依次施行。
第三条是通权达变。大饥荒之时,既然心中已有成见,不至于束手无策。但如果拘泥于一种格式,像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一样,仍然无济于事。古人之所以必定告诫不要拘泥于条文,是因为时势不同,有适合过去而不适合现在的,有适合这里而不适合那里的。这必须随时制定法规,因地制宜,期望对灾民有益,荒政的能事就完备了。
备荒议
陈廷经
从来救荒的好方法很多。然而有通有塞,必须看其地方;有利有弊,必须看其时机;又或行或不行,必须看其人。大概是没有固定方法的。善于治理天下的人,筹划当事的策略,必定筹划事先的策略。事先的策略,没有比开水利更重要的,其次建立义仓,再次设置营寨修筑堡垒。从前大禹治水有三项:开始疏导以去除祸害,就是引导河流入海;接着蓄水以兴利,就是积水成泽;最后治理以播种,就是疏通沟渠直到河流。所以孔子称赞他尽力于沟洫。沟洫的方法,就是《周官》中遂人的方法。现在的江南水利,有符合遂人方法的。三江的两旁,或十里,或五里,就有纵浦。纵浦,是江的支流。纵浦的两旁,或三里,或二里,就有横塘。横塘,又是浦的支流。塘的两旁,又有港。港的两旁,又有沟渠。而所有江、浦、泾、塘之上,没有不有岸的。万夫有川,就是三江。川上的路,就是江岸。千夫有浍,就是纵浦。浍上的道,就是浦岸。百夫有洫,就是横塘。洫上的涂,就是塘岸。十夫有沟,就是港。港上有畛,就是港岸。夫间有遂,就是沟渠。遂上的径,就是塍圩。这就是遂人的方法。按照《禹贡》扬州的地域,所称田地上等下等,而至今都成为富饶肥沃的地方,是因为得到水的利益。用堰来蓄水,用坝来阻挡,用堤来约束,用圩来围护,用闸来适时启闭。水至时有办法宣泄横流的溃决,水退时有办法灌溉高仰的田地。所以雨多时不溢出,干旱时不枯竭,田地有秋收而财赋居天下之首。然而东南水多而不能完全得到水的利益,西北水少而常常不免水害,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沟洫不修的缘故。因此沟洫的制度,没有地方不适合,而西北尤其迫切。考察西北各郡县,或有支河流经,或有涧泉流出,都可以引来成为田地,以削弱水势。那些最低的淀泊,都可以留来蓄水;那些稍高的淀泊,都可以……
如南人成圩之法。水利兴而水害亦除矣。大抵天下形势。近山者在乎辟泉吐溜。滨河者在乎穿渠引流。至高山平原。水利所穷之处。在乎多开池塘水库。多凿井以资灌溉。随地制宜。或瀹之使通。或渟之使汇。或涤之使畅。或障之使回。不限方圆。不定多寡。不拘曲直横斜。因地势而利导之。因古法而变通之。总以水之蓄泄为度。旱涝均必可资也。夫西北地广人稀。而岁入无多。家无盖藏。惟水利兴。将饶沃无异东南。大利一也。东南转输。一石费至数石。昔人谓西北有一石之收。则东南省数石之赋。大利二也。河南防河堤。湖广防江堤。南直浙江防海堤。有沟洫以容之。涨发不忧冲决堤岸。抢筑岁费。渐次可裁。大利三也。军政莫甚于屯田。沟洫通利。荒土开垦。悉可耕种。因此召募开屯。不费饷而兵额充足。大利四也。邪教之起。多由游民。百姓皆从事于陇亩。风俗曰靖。大利五也。沟涂纵横。戎马不能踰越。足资阻固。大利六也。以此推之。岂复有尧灾汤旱之虞哉。
译这就像南方人修筑圩田的方法。水利兴修起来,水患也就消除了。大体上,天下的地理形势,靠近山地的,关键在于开辟泉眼、引导水流;临近河滨的,关键在于挖掘渠道、疏导水流。至于高山和平原等水利难以到达的地方,关键在于多开挖池塘水库,多凿井来供给灌溉。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宜的措施,有的疏通它使其流通,有的蓄积它使其汇聚,有的清洗它使其通畅,有的阻挡它使其回旋。不限制形状是方是圆,不规定数量是多还是少,不拘泥于形态是弯曲还是笔直、横向还是斜向,顺着地势来有利地引导,依据古法来灵活变通,总以水量的蓄积和排泄为标准,这样无论是旱灾还是涝灾,都一定可以有所凭借。西北地域广阔而人口稀少,每年的收入不多,家中没有积蓄,只有兴修水利,才会使土地肥沃得与东南地区没有差别,这是第一大利益。东南地区转运粮食,一石的运费高达数石,古人说西北有一石的收成,东南就能节省数石的赋税,这是第二大利益。河南要防备黄河堤岸,湖广要防备长江堤岸,南直隶和浙江要防备海堤,有了沟渠来容纳洪水,涨水时就不必担心冲决堤岸,逐年抢修的费用,可以逐渐削减,这是第三大利益。军政中没有比屯田更重要的了,沟渠畅通有利,荒地得以开垦,都可以耕种,因此招募人员开垦屯田,不耗费军饷而兵员充足,这是第四大利益。邪教的兴起,大多是因为游民,百姓都从事于农田耕作,风俗日益安定,这是第五大利益。沟渠纵横交错,战马无法跨越,足以作为阻隔和巩固的屏障,这是第六大利益。由此推论,难道还会再有像尧时洪水、汤时大旱那样的忧患吗?
虽然。义仓之法不可以不立也。古者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仓人藏粟。遗人委积。皆预为先备。以为散利之地。故朱子设立社仓。所以保富安贫。与王安石青苗有异。为法至善。后世行之。有病于挪移者。有利于豪强武断而不及穷黎者。有出息而遇歉岁则其本难偿者。非立法之獘。行法者之獘也。其法在每乡劝谕为之。或一乡自建一仓。或数乡共建一仓。绅耆有愿助者。不拘定数。以济其施。豪富不助者。视所应出。以重其罚。登记有司。户口有册。出入有掌。开闭有时。散领有签。斛斗有式。次年春夏。推陈出新。因子多少。贷与农人。息取加二。小荒则贷贫而减其息。必公议而酌行之。大荒则尽捐而赈其穷。必计众而均分之。虽有公事急需。不得轻移以致耗散。如有豪强强籴。不得宽纵以起纷争。曰月积之。岁岁积之。斯民无大饥之患矣。盖官之为民计。不若民之自为计。故守以民而不守以官。则吏胥无由滋。城之专为备。不若乡之多所备。故贮于乡而不贮于城。则散敛可以随时。其法可久行而无獘者也。虽然。砦堡之制则又不可不设也。周官救荒之政。除盗贼居其末。后世备荒之策。防盗贼居其先。义仓之置于乡。无城郭足恃。或有劫夺骚扰。则义谷荡耗。断难复聚。是所以固守御者。正未可少也。往时北方居民。恒葺砦而栖。恃楼为固。十里五里之地。三家五家之村。并入团居。互相捍。内圉既固。外患不侵。计无有善于此者。大抵村镇之有墙濠。犹州县之有城池。挑濠之法。一宜深。使不易填。二宜阔。使不易越。三宜暗。使不易渡。濠内所取之土。便可筑墙。形势宜险要。基址宜坚。修筑宜厚。墙濠之外。栅门以扃之。角楼以巡之。瞭台以望之。吊桥以开拽之。无事则力田兴作。有事则闭门守御。至其中清查户口。则于保甲专其责成。督率工程。则与水利同其筑浚。可以固生聚。可以保积贮。可以行清野之法以困敌。所谓一举而众善备者也。此皆备荒之大要也。然而愚者可以乐成。难以图始。此议一出。必有难之者。一则笑其迂缓。而不知成大事者。必不可求近功也。一则虑其费大。而不知有大利者。必不可惜小费也。一则畏其烦难。而不知天下无难成之事。患无任事之人也。为长上者。与其焦虑于征赋无从。罪黜将至。何如集父老而谋于先时。为富室者。与其咨嗟于租课弗登。寇盗愈炽。何如消鄙吝而图其长策。为小民者。与其涤场无望。呼贷无门。转徙流离。囹圄沟壑。何如悉筋力于畚挶。忍疲劳于井里乎。此三者之宜讲。昭然可者也。至于禁远粜。禁游民。教他往豫粜。教多畜别种。随其时其地而善用之。则存乎其人。良法具在。可按而行也。
备荒说
赵元益
备荒之策有八。一曰树艺。夫所谓树艺者。不专在粟也。茍宜于种植者。皆可作粟观也。周礼太宰以九职任万民。二曰园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孟子教惠王于农时之外。即进之以洿池山林诸大政。古语云。木奴千。无凶年。诚以备荒之法。宜广而不宜隘。宜全而不宜偏。杂粮借以辅谷。则卒岁无忧。而粒食匪艰也。巨木郁为茂林。则地气上腾。而天气下降也。今天下亦竞言务本矣。然南方习于种稻。菽麦次之。谷种则未多也。北方狃于种黍。菽麦次之。水田则仅见也。又竞言重农矣。然内则关陕襄邓许洛齐鲁多沃壤也。弃而芜之。倚籴邻境胡为者。外则朔方五原云代辽西皆耕地也。委而旷之。专仰输挽胡为者。岂地利之不足。果有不可通变树艺者欤。抑安于偷惰。而不愿舍旧谋新也。或曰。山多田少之地。其田硗确。功费大而利息薄。其沙瘠不堪树艺者。岂能强之使为膏腴邪。为是说者。特不知转移土脉之法耳。苟能讲求树艺。则天下实无不可用之土也。要在格物者之善察其性耳。英国挪佛一郡。昔为荒地。嗣审其土宜。广植罗卜。居民以之牧羊而获利特厚。撒里司白厘平原土本硗薄。自肥以鸟粪。而百谷滋生
译虽然如此,义仓的制度却不能不建立。古时候耕种三年,必定有一年的粮食储备;耕种九年,必定有三年的粮食储备。仓人储藏粮食,遗人堆积物资,都是预先做好准备,作为散发利益的地方。所以朱子设立社仓,用来保护富人、安定穷人,这与王安石的青苗法不同,制度极为完善。后世实行这种制度,有的弊病在于挪用,有的有利于豪强专断而不能惠及穷苦百姓,有的收取利息而遇到荒年则本金难以偿还。这不是立法的弊病,而是执行法律者的弊病。
其方法在于每个乡都劝谕实行。有的一个乡自建一个仓,有的几个乡共建一个仓。乡绅老人有愿意资助的,不规定固定数额,以成全他们的善举;豪富不资助的,按照他们应当出的数额,加重惩罚。向官府登记,户口有册籍,出入有专人掌管,开仓闭仓有定时,发放领取有凭证,量具合乎标准。次年春夏,推陈出新,根据人口多少,借贷给农民,利息加收两成。小荒年则借贷给穷人并减少利息,必须经过公众商议酌情实行;大荒年则全部捐出救济穷人,必须计算众人平均分配。即使有公事急需,也不得轻易挪用导致耗散。如果有豪强强行购买,不得宽容放纵以引起纷争。日复一日地积累,年复一年地积累,百姓就没有大饥荒的祸患了。
大概官府为百姓谋划,不如百姓自己谋划。所以依靠百姓而不依靠官府,那么吏胥就没有机会滋生事端。在城里专门储备,不如在乡下多处储备。所以储存在乡下而不储存在城里,那么散发和收敛可以随时进行。这种制度可以长久实行而没有弊病。
虽然如此,寨堡的制度却又不能不设立。《周官》中救荒的政策,防备盗贼排在最后;后世备荒的策略,防备盗贼排在首位。义仓设置在乡下,没有城墙可以依靠,如果有劫夺骚扰,那么义仓的粮食就会荡然无存,断难重新聚集。因此,巩固守御的措施,正不可缺少。
过去北方居民,常常修缮寨堡居住,依靠高楼作为坚固的防御。十里五里的地方,三家五家的村落,合并成团居住,互相保卫。内部既已巩固,外患就不敢侵犯。没有比这更好的计策了。
大抵村镇有墙壕,就像州县有城池。挖掘壕沟的方法,一要深,使不容易填平;二要宽,使不容易跨越;三要暗,使不容易渡过。壕沟内挖出的土,就可以用来筑墙。地势宜于险要,地基宜于坚固,修筑宜于厚实。墙壕之外,用栅栏门关闭,用角楼巡逻,用瞭望台观察,用吊桥开合。无事时努力耕作兴作,有事时闭门守御。至于其中清查户口,则由保甲专门负责;督促工程,则与水利工程同样修筑疏浚。这样可以巩固人口聚集,可以保护积蓄储备,可以实行坚壁清野的方法来困住敌人。所谓一举而众善具备,说的就是这种情况。这些都是备荒的大要。
然而愚昧的人可以乐于享受成果,难以谋划开始。这个建议一出,必定有人反对。一是嘲笑它迂腐迟缓,却不知道成就大事的人,必定不能追求眼前的功效;二是担心费用太大,却不知道有大利益的人,必定不能吝惜小费用;三是畏惧麻烦困难,却不知道天下没有难成的事,只怕没有担当的人。
作为上级,与其焦虑于征收赋税无处着手,罪责贬黜将至,何如召集父老在事先谋划?作为富人,与其叹息租税无法征收,寇盗更加猖獗,何如消除鄙吝之心而谋求长久之策?作为小民,与其指望收割无望,借贷无门,流离失所,陷入牢狱或死于沟壑,何如竭尽全力于挖土运土,忍受疲劳于乡里呢?这三者应当讲求,显而易见是正确的。
至于禁止远地贩卖粮食,禁止流民,教导人们提前在其他地方贩卖,教导人们多蓄养其他作物,随着时地和情况善于运用,那就在于用人了。良好的方法已经具备,可以按照它来实行。
备荒说
赵元益
备荒的策略有八条。第一条是种植。所谓种植,不仅仅在于粟米。凡是适宜种植的,都可以看作粟米。《周礼》太宰以九种职业任用万民,第二条是园圃培育草木,第三条是虞衡制作山泽的材用。孟子在教导惠王农时之外,就进言洿池山林等重大政事。古语说:“木奴千,无凶年。”诚然,备荒的方法,宜广不宜狭,宜全不宜偏。杂粮借以辅助谷物,那么年终就没有忧患,而粮食就不艰难了。巨木郁结成茂密的森林,那么地气上升,而天气下降。
现在天下也竞相谈论务本了。然而南方习惯种稻,豆麦次之,谷种则不多。北方习惯于种黍,豆麦次之,水田则仅见。又竞相谈论重农了。然而内地关陕、襄邓、许洛、齐鲁多肥沃的土地,却弃置荒芜,依赖从邻境购粮是为什么呢?外地朔方、五原、云代、辽西都是耕地,却委弃空旷,专门仰赖运输转运是为什么呢?难道是地利不足,果然有不可通变种植的吗?还是安于偷惰,而不愿舍弃旧法谋求新法呢?
有人说,山多田少的地方,田地贫瘠,功夫费用大而利息薄,那些沙质贫瘠不堪种植的地方,岂能强迫它们变成肥沃之地呢?持这种说法的人,只是不知道转移土脉的方法罢了。如果能够讲求种植,那么天下实在没有不可利用的土地。关键在于格物的人善于观察其性质。英国挪佛一郡,过去是荒地,后来审察其土宜,广泛种植萝卜,居民用它来牧羊而获利特别丰厚。撒里司白厘平原土地本来贫瘠,自从用鸟粪施肥,而百谷滋生。
。伊里岛田向苦卑湿。后用机器竭其水。土脉特肥。他如栽树引雨。植树防荒。西法与古制相通。实多可采。将见树艺之学日精。旱潦必因之愈少。而果蔬草木。皆可以资民用。此备荒之要事也。一曰绘图。水旱之灾。成于天者显而可见。成于地者散而难稽。可见者无不求免于意中。难稽者无不恝置于度外。今北方之地。旱则千里沙碛。潦则一片汪洋。必得雨水调和。乃能成熟。幸天时而失地利。果何故哉。盖不明地形之高下。水道之源流。胶于成见。不能因势利导耳。然则欲用地利以济天时之穷者非先绘地图不为功。成法具在。其利靡涯。巡行阡陌。按视形势。每苦阅历难周。心目易昧。有图则何处可通沟渠。何处应修堤障。地之高低。何蓄何泄。水之原委。何去何从。不出户庭。已得要领。利一。凡兴大工。办大役。必博稽众说。择善而从。然恐舆论纷纭。莫衷一是。有图则其说一一可证。不能托诸空言。利二。水旱报荒。县令下乡踏勘。四顾茫然。即欲分别等差。亦恐无从下手。诿之书役。需索牵混。作獘繁多。有图则田畴道路村庄。无不悉载。何处先旱。何处先潦。如示诸掌。无所隐亦无所饰。利三。履亩清丈。所以均赋税而苏民困也。然旧用之弓。与部定之弓。参差不等。或盈或缩。百獘丛生。有图则若网在纲。有条不紊。按亩均收。分等定税。豪强不能欺隐。利四。绘图必用计至开方之法。测量精详。悉心定准。有总图。有分图。凡细港支河。以及地势之高卑。水流之顺逆。潮行之通塞。皆须实事求是。一一备载。则地利不失矣。此备荒之善具也。
译伊里岛田地向来苦于低洼潮湿。后来使用机器排尽积水,土壤变得特别肥沃。其他如种植树木以招引雨水、植树以防备荒年,西方的方法与古代的制度相通,确实有很多值得采纳之处。可以预见,种植栽培的学问日益精进,旱涝灾害必定因此减少,而瓜果蔬菜草木,都可以供民用,这是防备荒年的重要事务。
第一是绘制地图。水旱灾害,由天造成的明显可见,由地造成的分散难查。可见的无不试图在预料中避免,难查的无不淡然置之,放在心外。如今北方的土地,干旱时千里沙石荒漠,水涝时一片汪洋,必须雨水调和,才能成熟。有幸得天时却失去地利,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大概是不明白地形的高低、水道的源流,拘泥于成见,不能顺应形势加以引导罢了。那么想要利用地利来补救天时的不足,不先绘制地图就不能成功。现成的方法具备,其利益没有边际。巡视田间小路,观察形势,常常苦于阅历难以周全,眼目容易昏花。有了地图,哪里可以疏通沟渠,哪里应该修筑堤坝,土地的高低,哪里蓄水哪里排水,水流的源流,哪里去哪里来,不出家门,已掌握要领,这是第一个好处。
凡是兴办大工程、大役事,必定广泛考察各种说法,选择好的来遵循。然而恐怕舆论纷纭,不能确定哪一种是对的。有了地图,那些说法一一可以验证,不能寄托于空谈,这是第二个好处。水旱灾害上报荒情,县令下乡勘察,四顾茫然,即使想要区分等级差别,也恐怕无从下手。推诿给书吏差役,勒索牵混,弊端繁多。有了地图,则田地道路村庄,无不详细记载,哪里先旱,哪里先涝,如同展示在手掌上,没有隐瞒也没有粉饰,这是第三个好处。
丈量土地清查田亩,是为了均平赋税而缓解百姓困苦。然而旧用的弓尺与部定标准的弓尺参差不齐,有的多有的少,弊端丛生。有了地图,则像网挂在纲绳上,有条不紊,按亩均匀征收,分等定税,豪强不能欺骗隐瞒,这是第四个好处。绘制地图必须使用计算开方的方法,测量精详,悉心定准。有总图,有分图,凡是细小的港口支流,以及地势的高低,水流的顺逆,潮汐的通塞,都必须实事求是,一一详细记载,那么地利就不会丧失了。这是防备荒年的良好器具。
一曰农学。古者设农官。亲行田亩。教诲农事。月令王命布农事。善相邱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谷所殖。以教道民。必躬亲之。农乃不惑。命有司趋民收敛。务蓄菜。多积聚。三代圣王养民之制。保民之意。犹得于载籍中推求之。今国家以财用委司农。而四方贡赋掌之户部。凡诸部诸寺诸监。皆得按其盈虚。以至为存留。为起解。为拨补。皆得操其赢缩。自军兴以来。边镇之疾呼。司马之督遣。主兵者动以误饷之罪责司农。主财者且不容以出入之数衡民力矣。更何论乎百姓多寡虚实之数。农民补助赒恤之事乎。名实之不符。非细故也。或曰。州县为亲民之官。其责至重。凡先王豫备之政。农部所不能行者。州县应体察时地。因势而利导之。然而何可得也。今州县之吏。惟知司钱谷之出入而已。有能致意于沟之洫之耕之耨之者乎。司催科之缓急而已。有能致意于食之用之节之积之者乎。幸有其人。所用非所长。卒不得志以去。为今计。莫若择精敏仁惠之大员。加以总督农务之权。如汉赵过官以搜粟都尉。元姚枢官以劝农使。专于教民耕植。宽以岁月。委以便宜。则责有归而效有属。或仿泰西农学馆之法。藉化学之理。查究地脉。何土与何物相宜。借植物动物之学。俾栽种牧畜。各顺其性情。则不但原有之物。出产较前丰美。且可博采万方佳种。萃于一堂。散于通国。而农务因农学而愈盛矣。此备荒之本政也。一曰铁路。采买米谷为赈饥之用。路近则易为力。路远则难为功。欲使载米之器良便。而运米之价又廉。舍仿造铁路之外。别无善法。昔人云。千里馈粮。民有饥色。又云。备荒需粮。别无奇策。惟有相道路之远近。就便转输。以通米粮之有无而已。夫以粟匮财竭之时。而运济米粮。必相道路之远近为便。否则近者幸而远者不幸矣。又况亢旱为灾。浃月不雨。内河浅涸。舟楫不通。数十里之内。皆资担负。稍缓须臾。民困益甚。谚云。救荒如救焚。救焚者。必取水速而且多。方能灭火。救荒之道亦然。以此有余。补彼不足。有铁路。则多而不费。速而不劳。诚莫大之利也。或曰。方今国用支绌。若勉筹巨款以造铁路。诚恐所得不偿所失。且沿江海之省。已有轮舶往来。运载亦甚便矣。是亦不可以已乎。呜呼。为是说者。盖未尝综计其利耳。欲成不世之功者。岂可为浮言所惑邪。考西国初创铁路之时。议政院中皆以为不可。甚有诮之为病狂者。逮后行有成效。人皆诧以为奇。人之难与图始。中西一辙。今中国创造铁路。已先择要道小试其端。俾民习于见闻。知其利益。然后逐渐推行。无往不效。水道有轮船者。内地则有铁路以辅之。且与电线互相表裹。此备荒之新政也。
一曰保商。古时人占百亩以自给。后世则富者田连阡陌。农夫无田。往往佃人之田。具牛种。纳租税。身其余几。而都邑富民。安坐而食其租。大半务为纤啬。操其有余之势。以规倍称之息。而农民于是益困。救其獘者。欲使画井授田。各得其分。势必有所不能。欲务劝分发粟以损有余。事又有所不便。前人所以有安富救贫之议。为通变之方者。即重农积谷之微意也。顾吾以为今之富户。大半在货殖而不在农田。平日积贮倍息。操其奇赢。藉有资财。要结当路。有寻常富民所不能为者。富商毅然为之。当道即藉其力以成大功。即如前年左文襄出师西征。饷需不给。藉富商胡道设法接济。克底于成。推此以论。水旱偏灾。暂借富商之力。办一方之赈。亦复何难。苟得秉政诸公。诱掖有方。奖励有法。安有不以为荣。而裹足不前者。虽然富商之慷慨者。岂易得哉。不孚以情。而操之太蹙。则怨咨交作矣。不量其力。而索之太奢。则靳固其财矣。此保商之所以不可不讲也。闻欧洲各国。以商务为本。上下一心。尽力保护。并设商务大臣专理其事。立有商埠要区。俱设领事。屯泊兵船。以资翼而壮声威。所以商民踊跃。日臻富强。今中国于商情尚多隔膜。亟宜以礼貌相待。以信义相
译第一是农学。古代设立农官,亲自巡视田间,教导农事。《月令》中记载,君王颁布农事命令,善于观察丘陵、山坡、险地、平原、低湿之地等土地适宜种植什么,五谷适宜生长什么,以此教导引导百姓,必定亲身参与,农民才不迷惑。命令有关部门催促百姓收割,务必积蓄蔬菜,多作积聚。夏商周三代圣王养育百姓的制度,保护百姓的用心,还能从典籍中推求得知。如今国家将财政用度委托给司农,而四方贡赋由户部掌管。凡是各部、各寺、各监,都能根据财政的盈虚,来决定留存、起运解送、拨补,都能掌握财政的伸缩。自从用兵以来,边镇紧急呼救,兵部督促派遣,主管军事的人动不动就以延误军饷的罪名责备司农,主管财政的人尚且不能用收支的数目来衡量民力了,又哪里还能谈论百姓多寡虚实的情况,以及农民补助救济的事情呢?名实不符,不是小事。有人说,州县是亲近百姓的官员,责任极重,凡是先王预备的政令,农部不能实行的,州县应该体察时势和地理,因势利导。然而怎么可能做到呢?如今州县的官吏,只知道掌管钱粮的出入罢了,有谁能关心沟渠、耕作、除草的事情吗?只知道催缴赋税的缓急罢了,有谁能关心食物的使用、节约、积蓄的事情吗?幸而有这样的人,所用非所长,最终不得志而离去。为当今谋划,不如选择精明敏捷、仁爱惠民的大员,赋予他们总督农务的权力,像汉代赵过担任搜粟都尉,元代姚枢担任劝农使,专门教导百姓耕种,给予宽裕的时间,委托他们灵活处置,那么责任有所归属,成效有所依托。或者仿效西方农学馆的方法,借助化学的道理,查究地脉,何种土壤与何种作物相宜,借助植物学和动物学,使栽种和畜牧各自顺应其本性,那么不但原有的物产,产出比以前更加丰美,而且可以广泛采集各地的优良品种,汇聚于一处,散布到全国,从而农务因农学而更加兴盛。这是防备荒年的根本政事。
第二是铁路。采买米谷用于赈济饥荒,路近就容易用力,路远就难以成功。想要使运米的器具良好便利,而运米的价格又低廉,除了仿造铁路之外,没有更好的方法。古人说,千里运送粮食,百姓面有饥色。又说,防备荒年需要粮食,没有奇特的策略,只有考察道路的远近,就近转运,以互通米粮的有无罢了。在粮食匮乏、财力枯竭的时候,运输救济米粮,必须考察道路的远近以便行事,否则就近的人幸运而遥远的人不幸了。何况大旱成灾,整月不下雨,内河干涸,船只不通,几十里之内,都依靠人力背负,稍微迟缓片刻,百姓的困境就更加严重。谚语说,救荒如同救火,救火的人,必须取水迅速而且多,才能灭火,救荒的道理也是这样。用这里多余的,补充那里不足的,有了铁路,就多而不费,快而不劳,确实是极大的利益。有人说,如今国家用度短缺,如果勉强筹措巨款来建造铁路,恐怕所得抵偿不了所失,况且沿江沿海的省份,已有轮船往来,运载也很便利了,这难道不可以停止吗?唉,说这话的人,大概不曾综合计算其利益罢了。想要成就非凡功业的人,怎么能被浮言所迷惑呢?考察西方国家初创铁路的时候,议政院中的人都认为不可,甚至有讥讽为发疯的。等到后来实行有成效,人们都惊讶认为奇特。人们难以共同谋划开始,中西是一样的。如今中国创造铁路,已经先选择要道小试开端,使百姓习惯于见闻,知道其利益,然后逐渐推行,无往而不利。水道有轮船,内地则有铁路辅助它,而且与电线互相配合,这是防备荒年的新政。
第三是保商。古代人占有百亩土地以自给,后世则富人田地连成片,农夫没有田地,往往租种别人的田地,自备牛种,缴纳租税,自身所剩无几,而城市里的富人,安坐而吃他们的租税,大半从事吝啬,凭借有余的优势,谋取加倍的利息,而农民因此更加困顿。补救这种弊病,想要划分井田授予田地,各得其分,势必有所不能;想要努力劝导分发粮食以损害有余,事情又有所不便。前人之所以有安富救贫的议论,作为通权达变的方法,就是重视农业、积蓄粮食的微妙用意。然而我认为如今的富户,大半在商业而不在农田,平日积蓄加倍利息,掌握其奇异的赢利,凭借有资财,结交当权者,有寻常富人所不能做到的,富商毅然去做,当权者就借助他们的力量以成就大功,就像前年左文襄出师西征,军饷不足,借助富商胡道设法接济,最终成功。推此而论,水旱偏灾,暂时借助富商的力量,办理一地的赈济,又有什么困难。如果得到执政的各位公卿,诱导有方,奖励有法,哪有不以此为荣,而裹足不前的呢?虽然富商中慷慨的人,难道容易得到吗?不用真情取信,而逼迫太急,那么怨恨抱怨就纷纷产生了;不衡量其能力,而索取太奢,那么他们就吝惜固守其财产了。这就是保商不可不讲究的原因。听说欧洲各国,以商务为本,上下一心,尽力保护,并设立商务大臣专门管理此事,设立商埠要区,都设立领事,停泊兵船,以资助翼护而壮大声威,所以商民踊跃,日益富强。如今中国对商情尚多隔膜,亟宜以礼貌相待,以信义相
孚。以纷华相戒。以忠悃相勖。既培植于平时。即可效指臂于临事。此备荒之微权也。一曰治河。天灾流行。国家代有。固非人力所可挽回。若夫历代河决之患。其故不由天而由人。禹之治水。顺水之性。行所无事。人固无不知之者。水性就下。不能强之使顺吾意。人又无不知之者。乃何以今之治河。不因水性之自然。而惟藉人力以制之。狃目前之利。而贻无穷之害。昔汉贾让治河下策云。缮完故堤。增卑培薄。劳费无已。数逢其害。当今治河以此为上策。竭天下之脂膏。给河工之烦费。国病而民亦病焉。更可嗤者。官员藉河务而升迁。吏胥藉河决为利薮。故寍使水患之频兴。而不顾民生之大计。功利之中于人心。其害有不可胜言者。居今日而筹水患。必求至当不易之策。为一劳永逸之计。度量地势之高卑。寻求水道所归宿。山陵当路者凿之。城郭受冲者迁之。宣泄积潦。排决归路。不与水争咫尺之地。而后民安其居。水归其宅。然此未可贸焉从事也。必用测绘之法。测近河各州县广轮高下。合为一图。应请照前议绘图策。于直隶山东河南安徽江苏五省。详细测绘平面图。又辅以直剖面图。则河道之分合。水面之高低。上下曲折之形势。显然可睹。而河工亦有所藉手矣。此备荒之大计也。
译诚信。用繁华奢靡相互警戒。用忠诚恳切相互勉励。既然在平时已经培植好基础,那么在临事时就能像手指和手臂一样协调配合。这是防备荒年的微妙权宜之计。
第一点说治理黄河。天灾流行,历代国家都有,这固然不是人力所能挽回的。至于历代黄河决口的祸患,其原因不在于天而在于人。大禹治水,顺应水的本性,看似无所作为,人们本来没有不知道的。水往低处流的特性,不能强行让它顺从人的意愿,人们也没有不知道的。那么为什么现在的治河方法,不顺应水的自然本性,而只依靠人力去制约它呢?贪图眼前的利益,却留下无穷的祸害。从前汉代贾让提出的治河下策说:修补旧堤,增高培厚堤岸,劳民伤财没有止境,却屡次遭受水患。当今治河却把这当作上策,耗尽天下的民脂民膏,供给河工繁杂的费用,国家受害,百姓也受害。更可笑的是,官员借河务升迁,吏胥借河决谋取私利。所以他们宁愿让水患频繁发生,也不顾民生大局。功利之心侵入人心,其危害真是说不尽。
在当今筹划水患,必须寻求最恰当且不可改变的策略,制定一劳永逸的计划。衡量地势的高低,探寻水道的归宿。山陵挡路的就开凿,城郭受冲的就迁移。宣泄积水,疏通归路,不和水争夺咫尺之地。这样之后,百姓才能安居,水才能归入正道。然而这不可以贸然行事。必须使用测绘的方法,测量靠近黄河的各州县的面积和高低,合并成一张图。应当请求按照前议的绘图策略,在直隶、山东、河南、安徽、江苏五省,详细测绘平面图。又辅以直剖面图,那么河道的分合,水面的高低,上下曲折的形势,就清晰可见了。而河工也有了可以凭借的依据。这是防备荒年的重大计策。
一曰蚕桑。贾子论积储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汉景帝诏曰。农事伤。饥之本也。女红害。寒之原也。古人论备荒者。未有不饥寒并计。农桑并重也。吴中田赋之重甲天下。夏秋二税之外。加以漕粮之费。民无余蓄。幸有蚕桑之利。实佐事蓄之资。自海禁既开。西洋番舶。贸迁何啻百万。吴丝衣被天下。其利无穷。逮道光己酉咸丰丙辰水旱迭至之时。吴越之民。禾谷尽罄。势已岌岌。不旋踵而已安定者。识者谓蚕桑之利。实有转移之力焉。顾吾考古人所言蚕桑之利。如书诗孟子及春秋传所载。皆在郑晋楚齐鲁之闲。未尝及吴越也。而何以今昔之情形不同若是。谓地无遗利邪。则西北诸省千百里弥望平原。任其荒芜何多也。谓人力不遑邪。则今江北惟通海尚知纺绩耳。至淮扬之闲。妇子终日遨嬉。仰一人而食者。比比然也。谓其事之不习邪。则邻壤相望。止须佣蚕妇并种树之工。教丁男童女为之。初无南北风土之隔也。欲兴其事。宜官为倡导。择地之稍高宜桑者。募嘉湖人教以种桑育蚕。并仿制机具给民。募江南人教之织。乡一人。数年之后。民稍获利。将不待劝戒。而趋之者多矣。此备荒之兼务也。一曰制造。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周礼太宰掌建邦之六典。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又九职。一曰三农生九谷。五曰百工饬化八材。古圣王兴造事业。为民开衣食之源。则工与农又并重也。顾吾考三代以后。工虽居四民之一。而视农为尤轻。惟考工记一篇。专补司空事官之属。其后管子言定民之居工立三族。后世营造之书。寥寥罕觏。岂非以工为末技而贱之乎。然而未可畸轻也。天生五材。民并用之。货恶其弃于地。力恶其不出于己。百工者。能饬力于五材。辨而用之。与农夫之饬力以长地材。无二理也。中国与泰西交涉以来。见其铁舰轮船枪之利。设厂制造以图自强。而制造洋布开矿诸机器。无暇讲求。不得已购自外洋。漏卮莫塞。识者病焉。或又谓中国生齿日繁。小民藉各艺以谋衣食。若改用机器制造。必致夺其旧业。转以病民。不知创行新法。皆中土本无之事。与寻常之工作无关。况洋布羽呢。本系外洋进口之货。仿之可兴民利。开矿则取地之宝藏以供人用。如疏通水道。则有挖泥之机船。平旷之区。可用风车等法。以代人力之劳。遇旱则掘深井以桔槔取水。灌溉田畴。遇潦则开水道以气机戽水。导注江湖。此各项机器。如能专力精思。不惜工本。自行制造。则于国计民生。大有裨益。又泰西定例。凡能别出新裁。制造奇器。实为有益者。则必给以保单。限以年数。准其独造。期满之后。他人始可仿制。创始者名利兼收。故不惜苦心孤诣。巧争奇。中国能踵而行之。必有才智之人。出乎其闲。此备荒之旁职也。按此八者。宜与古人成法相辅而行。古来如农务仓储荒政惠诸大端。皆有实效可收。惟能豫备于平时。即为后日之补救计。而临事之补救。大半从平日之豫备而成。所可恨者。古人良法美意。多败坏于因循废弛之人耳。
备荒用西法。虽创论。而实可见之施行。非揣摩风尚者可比。存之以备一格。
宝山筹赈事略
章谦存
一曰缓征。乾隆六十年灾不重于今。其时邑宰但请缓征灾田。而熟田则征如故。又以重法绳之。及至民间死亡相藉。复行捐赈之令。于是有变田宅以输赋。鬻子女以输捐者。至今父老言之。犹垂泪如绠縻也。极歉之年。穷民(八)[入]口之资。已无所措。况输赋乎。即富民略有盖藏。既输公帑。焉能更有余力出资以济人。此易明之理也。今王明府独出己见。分毫不征。其时有笑之者。有阻之者。余时病足不能出门。独闻之而叹曰。得主脑矣。乃敢与议斯役也。
二曰行籴贵早。籴法宜精。七月以后。本地之产既尽。而常熟昆山一带。陈米尚多。遏之不使出境。苏之枫桥。浙之长安。皆上江籼米辐辏之处。而沿河地棍。复藉端索诈。于是市价
译第一是蚕桑。贾谊在论述积蓄储备时说:一个男子不耕种,就有人因此挨饿;一个女子不纺织,就有人因此受冻。汉景帝的诏书说:农业受损,是饥饿的根本;女红(纺织)受害,是受冻的根源。古人谈论防备荒年,没有不是将饥寒一并考虑、将农桑同等重视的。吴中地区的田赋之重冠绝天下,除了夏秋两税之外,还要加上漕粮的费用,百姓没有多余的积蓄。幸好有蚕桑的利益,实际上辅助了积蓄物资。自从海禁开放后,西洋商船往来贸易,数量何止百万。吴地的丝绸衣被天下,其利益无穷无尽。等到道光己酉年、咸丰丙辰年水旱灾害接连发生时,吴越地区的百姓,粮食全部耗尽,形势已经岌岌可危,但不久之后便安定下来。有见识的人认为,蚕桑的利益,确实有扭转局势的力量。然而我考察古人所说的蚕桑利益,如《尚书》《诗经》《孟子》及《春秋左传》所载,都在郑、晋、楚、齐、鲁等地之间,从未提及吴越地区。为什么今昔的情形如此不同呢?说是土地没有遗留的利益吗?那么西北各省千里万里满眼都是平原,任其荒芜的地方为何那么多呢?说是人力无暇顾及吗?那么如今江北只有通州、海门还知道纺织罢了,至于淮安、扬州之间,妇女儿童整天游玩嬉戏,依靠一个人吃饭的人,到处都是。说是他们不熟悉这件事吗?那么邻境相望,只需雇佣养蚕妇女和种树的工人,教导丁男幼女去做,并没有南北风土的隔阂。想要兴办这件事,应当由官府倡导,选择地势稍高适宜种桑的地方,招募嘉湖地区的人教导种植桑树、养育蚕茧,并仿制机具供给百姓,招募江南人教导织造。每乡一人,几年之后,百姓稍微获得利益,将不需要劝诫,而争相去做的人就会很多了。这是防备荒年的兼办事务。
第二是制造。《周书》说:农民不出产就缺乏食物,工匠不出产就缺乏器物。《周礼》中太宰掌管建立国家的六典,第六是事典,用来富国强兵,任用百官,养育万民。又有九职,第一是三农生产九种谷物,第五是百工整治八种材料。古代圣王兴造事业,为百姓开辟衣食的来源,那么工匠与农民也是同等重要的。然而我考察三代以后,工匠虽然位列四民之一,但比起农民来尤其被轻视。只有《考工记》一篇,专门补充司空职官的下属。此后《管子》说安定百姓的居住,工匠设立三族。后世的营造书籍,寥寥无几很少见到。难道不是因为把工匠当作末技而轻视他们吗?然而不可以偏轻。天生五种材料,百姓都使用它们。货物厌恶被丢弃在地上,力气厌恶不从自己身上发出。百工能够用力于五种材料,辨别并使用它们,与农夫用力以生长地里的材用,没有两样道理。中国与西方交往以来,看到他们的铁舰、轮船、枪炮的利益,设立工厂制造以图自强。而制造洋布、开矿等各种机器,无暇讲求,不得已从外洋购买,漏洞无法堵塞,有见识的人对此感到忧虑。又有人说中国人口日益繁多,小民依靠各种技艺来谋求衣食,如果改用机器制造,必然导致夺取他们的旧业,反而使百姓受害。不知道创行新法,都是中原本来没有的事情,与寻常的工作无关。况且洋布、羽呢,本来就是外洋进口的货物,仿造它可以兴办民利。开矿则是取用地下的宝藏以供人使用。如疏通水道,则有挖泥的机器船;平坦空旷的地区,可用风车等方法,来代替人力的劳苦。遇到旱灾则挖掘深井用桔槔取水,灌溉田地;遇到水灾则开通水道用气机排水,引导注入江湖。这些各项机器,如果能够专心精思,不惜工本,自行制造,那么对于国家经济民生,大有裨益。又西方规定,凡是能别出新裁,制造奇特器物,确实有益的,必定给予保单,限定年数,准许其独自制造。期满之后,别人才可以仿制。创始者名利兼收,所以不惜苦心孤诣,巧争奇胜。中国如果能沿袭实行,必有才智之人,出现在其中。这是防备荒年的旁系职务。
按这八项,应当与古人的成法相辅而行。自古以来如农务、仓储、荒政、惠政等大端,都有实效可收。只有能在平时预备,就是为日后的补救做打算。而临事的补救,大半是从平日的预备中形成的。所可恨的是,古人的良法美意,多败坏在因循废弛的人手中罢了。
防备荒年使用西法,虽然是创论,但确实可见之施行,不是揣摩风尚的人可以比拟的。存之以备一格。
宝山筹赈事略
章谦存
第一是缓征。乾隆六十年灾荒不重于今天。当时县令只请求缓征灾田,而熟田则照常征收,又用重法约束。等到民间死亡相藉,再实行捐赈的命令。于是有变卖田宅来缴纳赋税,卖儿卖女来缴纳捐款的。至今父老谈论此事,还流泪如绳索缠绕般悲痛。极度歉收的年份,穷民入口的资粮,已经无处筹措,何况缴纳赋税呢?即使富民略有积蓄,既然已经缴纳公帑,哪里还能更有余力出资来救济别人?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如今王明府独出己见,分毫不征。当时有嘲笑他的,有阻止他的。我那时脚病不能出门,独自听到后叹息说:抓住要领了。才敢参与商议这件事。
第二是行籴贵早。籴法宜精。七月份以后,本地出产既已耗尽,而常熟、昆山一带,陈米尚多。阻止不让出境,苏州的枫桥,浙江的长安,都是上江籼米汇聚的地方。而沿河的恶棍,又藉端勒索诈骗。于是市价
日腾。嗟乎。小民两番耔种。两番工力。所未尽者皮耳骨耳。安能食此贵米。待至集费放赈。而皮骨皆尽矣。故行籴不可不早也。宝山社仓霉烂无着。惟常平一仓约米五千石。本不敷一县十一厂之籴。遽行减籴。则转运不继。何以支数月之久。于是亲诣各镇。延请绅富量力出米。依原价行籴。升三十五钱给之印幡。行文经过州县。层迭输运。而市价因之不昂。然而籴久则其本必亏。船脚工价。亦不能无累。至十一月二十日。议捐局面。已见大概。于是尽发常平五千之米。于十一厂。顿减其价。升二十八钱使贫富之力两纾。而议捐益为有据。向使徇绅士之见。议捐不必议籴。正恐捐费未集。民生已不可问。向使先公籴而后义籴。则公籴减价于先。义籴不能勒使减价。乃增价于后。岂知由重而渐轻则民心安。由轻而加重则民志惑。惟先义籴。价不贵于他所。民心安矣。次公籴而价大减。民心更安矣。然后给赈。以故半载以来。菜色不形。和气洋洋如常年。盖行事次第固宜如此。非朝三暮四之术也。赵清献公知越州增米价。文潞公在成都则减其价。曾子固兼用二公之法。其通判越州。令所在富民出粟。视常平价稍增。民得从便受粟。不出田里而食有余粟。今则参三法而用之者也。刘晏云。善救荒者不待赈籴。法得焉耳。
译日腾。唉!百姓两番播种,两番劳作,所剩下的不过是皮包骨头罢了,怎么能吃得起这昂贵的米呢?等到筹集费用发放赈济,那时皮骨都已耗尽。所以实行平价售粮不可不早点进行。宝山社仓的米霉烂无着落,只有常平仓大约存米五千石,本来就不够全县十一个厂区的售粮需求。如果立刻实行减价售粮,那么转运接不上,怎么支撑几个月的时间?于是亲自前往各镇,邀请绅士富人量力捐出米粮,按原价售粮,每升三十五文钱发给印有官印的旗帜,行文经过的州县,层层转运,而市场价格因此没有上涨。然而售粮时间一长,本钱必然亏损,船费工价,也不能没有拖累。到十一月二十日,商议捐款的局面,已见大概。于是全部发出常平仓的五千石米,在十一个厂区,大幅降低价格,每升二十八文钱,使贫富两方的力量都得到缓解,而商议捐款也就更加有依据。如果当初顺从绅士的意见,只商议捐款而不商议售粮,只怕捐款还没筹集齐,民生已经不堪问津。如果先公家售粮而后义卖,那么公家售粮先减价,义卖不能强迫减价,反而在后增加价格,哪里知道由重而渐轻民心安定,由轻而加重民心疑惑。只有先义卖,价格不比其他地方贵,民心安定了。接着公家售粮而价格大减,民心更加安定了。然后发放赈济,所以半年以来,菜色不现,和气洋洋如常年。大概行事次序本来应该这样,不是朝三暮四的权术。赵清献公任越州知州时增加米价,文潞公在成都则降低米价,曾子固兼用两位的方法,他任越州通判时,命令所在地的富人出粟,比常平仓价格稍高,百姓可以方便地买到粟米,不出乡里而有余粮。现在则是参用三种方法而使用的。刘晏说:“善于救荒的不等待赈济售粮,方法得当罢了。”
三曰细量灾分。灾轻则贫口少。时日短。重则贫口多。时日长。必然之事也。嘉庆二十年之灾。尚有三四分收成。多者五六分。第以米价高昂。人心惶乱耳。石米钱五千有奇劝成之数三万有奇。赈期三四十日而止。今因川广纯熟。米石三千钱有奇。开岁四千然而本地之产。分毫无有矣。本地有出产。则米虽贵而有转运之资。且以其资籴大麦番藷。皆可以充饥。不必尽食米。故米贵而灾反轻。本地无出产。米虽贱。无资以籴米。并无资以籴大麦之类。且宝山无米。籴于他处。常熟昆山一带。禁米出境。地棍藉此沿河索诈。其船脚既有费。而索诈又不赀。故米估之米。不得不贵。兼之一岁田功。两番工力。尽被雨师风伯席卷以去。以故核其灾分。较二十年三倍且四倍矣。以重三四倍之灾。而不有三四倍之捐数。则药不及病。与药不对证者。相去几何。然宝山非饶沃之地。欲成十余万之大局。非有一二人以一万八千为之首倡。则通邑富人之心不动。事曷由济。故曰酌量灾分。实议捐之根柢也。大费不可以再举。救人不弃于半途。与斯役者其详之。
四曰察量邻界。宝山之广福邻嘉定。其办理有章程无足虑。盛桥六图。灾重而富户少。又邻镇邑之刘河。月浦人察知其情。不欲与之合厂。是以调剂三百石之米。又添设粥厂约米百余石。以故人情安堵。真如邻上海。其杂乱尤甚。赖董事同心协力。赈籴并行。赈数视他厂更厚。使本地之人。不为邻邑乱民所蛊惑。其功甚巨。虽曰侥幸成功。然任斯责者。不可不察也。
五曰量力劝谕。劝沈一万。劝朱八千。宜其难矣。人以为口舌之功。而不知非也。其财名著者。其心固自知非有此数。不足以服通县之心而保家业。况典铺尤招之媒。栗栗危惧。固有之情也。特不经官劝捐。虽有此情。既不自言以招贫民之祸。又不倡首以招富人之尤。极力劝勉。极力推辞。而针芥已相投于不言之表。此局一定。则通邑富人。其数之依次而降者。其多寡皆自了了于心矣。是故察见其情。无不易也。所难者恰当其分耳。一则典多于田。凶年虽有亏息。终不大亏。一则田多于典。虽曰连年之蓄积多。而本年则亏者大。此一万八千之所由分也。向使皆一万。皆八千。其事不成。是故酌量身分。与酌量灾分等也。又本年花衣。春夏石三千。秋后石十千。积花之家。多者数千石。少者三四百石。每劝十分抽一。故人不苦而事易集。尝有同宅同田。一有花。一无花。捐数判若天渊。要在无意时访得其实耳。门弟子有诮余者曰。先生忠厚长者。而亦用策士劫人之术乎。余曰。是行仁之术。非劫人之术也。相与一笑。
六曰调剂城厂与灾分较重之区图。本地中人之产。可数者落落十余户。并入一典。总捐二千余金。已力尽筋疲矣。而贫口无业之民。不下六七千口。每口约一千文。四月计之。约短三四千金。又本年盛桥有问等六图。被灾更重。向与月浦同厂。月浦人计其灾分轻重。捐数必不敷六图赈放。于是欲推入罗店。罗店已成之局。必不能更加六图。彼此争控。余不得已。别约六图之人。到城会计悉索。以贫口与捐户。细为较量。约少三百余石之米。此皆不能不藉他处之富厂通融调剂者。富者首罗店。次真如。次大场。次江湾。或提二千。或千五百。或一千。通盘筹划。以归均平。然此惟奇荒极歉行之。若寻常荒歉。又在临时酌量轻重。多寡进退。与时消长。不得执一例例之也。
七曰主张。劣衿顽民之类。品行不端之人。不得与董事之列。无从插手分肥。捏造流言。贻害董事。此风江湾大场最盛。向年控案累累。使董事疲于奔命。是以稍知自爱。与有力者率多退避。惟地方官与身任劝捐者。明白晓谕。言凡劝捐系官奉上宪办理。并非董事之责。有以苛派勒捐等词控董事者。悉官为承当。不使董事一人到官。又必勤身到厂。杜绝一切供应。不使有浮费。访查董事之中。如有徇私包庇。及事外勒派者。严行禁止。或径斥退其人。以杜祸本。
八
译第三点,要仔细衡量灾情的轻重。灾情轻,则贫困的人口少,赈济的时间短;灾情重,则贫困的人口多,赈济的时间长。这是必然的道理。嘉庆二十年的灾荒,还有三四成的收成,多的有五六成。只是因为米价高昂,人心惶恐罢了。当时一石米价五千多文,劝捐的数额是三万多文,赈济期限三四十天就停止了。如今因为四川、广东的米粮熟稔,一石米价三千多文,年初四千文,然而本地的粮食,却分毫都没有了。如果本地有出产,那么即使米价贵,也有转运的资财,而且可以用这些资财购买大麦、番薯,都可以充饥,不必全靠吃米,所以米价贵而灾情反而轻。如果本地没有出产,即使米价贱,也没有资财去买米,更没有资财去买大麦之类。况且宝山没有米,要从别处购买,常熟、昆山一带禁止米粮出境,地方恶棍借此沿河敲诈勒索。船脚费既有开销,敲诈勒索又无限度,所以米价不得不贵。再加上一年田间的劳作,两番的工力,都被风雨席卷而去。因此核算灾情的轻重,比嘉庆二十年重了三倍甚至四倍。用重三四倍的灾情,却没有三四倍的捐款数额,那么药力就不及病症,与药不对证的情况,相差无几。然而宝山不是富饶之地,想要达成十几万两的大局,如果没有一两个人以一万八千两为首倡,那么全县富人的心就不会被触动,事情怎么能成功。所以说,斟酌衡量灾情,是商议捐款的根本。巨大的费用不可以再次发起,救人不能半途而废,参与这件事的人要详细考虑。
第四点,要考察衡量邻近的县界。宝山的广福地区邻近嘉定,那里的办理有章程,没有什么可担心的。盛桥六图,灾情重而富户少,又邻近镇县的刘河,月浦人察知这种情况,不愿意和他们合并设厂,因此调剂了三百石米,又增设粥厂约用米百余石,所以人心安定。真如邻近上海,那里的混乱尤其严重,依靠董事同心协力,赈济和购粮并行,赈济的数额比其他厂更厚,使得本地的人不被邻近县邑的乱民所蛊惑,功劳很大。虽然说是侥幸成功,但担任这个责任的人,不可不考察。
第五点,要根据能力劝谕捐款。劝沈家捐一万,劝朱家捐八千,应该很难吧。人们以为这是靠口舌功夫,却不知道不是这样。那些财产名声显赫的人,心里本来就知道,如果没有这个数额,不足以服全县之心而保全家业。况且典当铺更是招祸的媒介,战战兢兢地恐惧,是本来有的情况。只是不经过官府劝捐,虽然有这种心情,既不会自己说出来招致贫民的祸患,也不会带头招致富人的怨恨。极力劝勉,极力推辞,而心意已经在不言中相投了。这个局面一定,那么全县富人,那些数额依次递减的人,他们的多寡都自己心里明白了。所以察见他们的心情,没有不容易的。难的是恰如其分。一是典当多于田地,凶年虽然有亏损利息,终究不会大亏;一是田地多于典当,虽然说连年的积蓄多,但今年亏损就大了。这就是一万八千两之所以这样分配的原因。假如都是一万,都是八千,事情就不能成功。所以斟酌衡量身份,与斟酌衡量灾情是相等的。又今年棉花衣料,春夏每石三千文,秋后每石十千文,积存棉花的人家,多的有几千石,少的有三四百石,每劝捐十分抽一,所以人不痛苦而事情容易集齐。曾经有同宅同田,一家有棉花,一家没有棉花,捐款数额判若天渊。关键在于无意时访得实情。门下有学生嘲笑我说:“先生是忠厚长者,却也用策士胁迫人的手段吗?”我说:“这是行仁术,不是胁迫人的手段。”相视一笑。
第六点,调剂城厂与灾情较重区域的捐粮。本地中等产业的人家,可数的寥寥十余户,并入一家典当铺,总共捐二千多金,已经力尽筋疲了。而贫困无业的百姓,不下六七千口,每口约需一千文,按四月计算,大约短缺三四千金。又今年盛桥有问等六图,受灾更重,向来与月浦同厂,月浦人计算灾情的轻重,捐款数额必定不够六图赈放,于是想推入罗店厂,罗店已成之局,必定不能再增加六图,彼此争讼,我不得已,另外约集六图的人,到城里会计搜罗,将贫民与捐户仔细较量,大约缺少三百多石米。这都是不能不借助别处富厂通融调剂的。富厂首推罗店,其次是真如,再次是大场,再次是江湾,或提取二千,或一千五百,或一千,通盘筹划,以归于均平。然而这只有在奇荒极歉时才实行,如果寻常荒歉,又在临时斟酌轻重,多寡进退,与时消长,不能执一例例之也。
第七点,主持主张。劣等生员、顽民之类,品行不端的人,不得列入董事之列,无从插手分肥,捏造流言,贻害董事。这种风气在江湾、大场最盛,往年诉讼案件累累,使得董事疲于奔命,所以稍知自爱,与有力者大多退避。只有地方官与身任劝捐的人,明白晓谕,说凡是劝捐是官府奉上级命令办理,并非董事的责任,有以苛派勒捐等词控告董事的,全部由官府承担,不让董事一人到官府。又必须亲身到厂,杜绝一切供应,不让有浮费。访查董事之中,如有徇私包庇,及事外勒派者,严行禁止,或径直斥退其人,以杜绝祸根。
第八
曰量厂分人情。别立总董以收人心。捐数之大者。不得不任以董事之权。何也。自出己财。自为经理。较不知疼热者。相去有闲。然人情甚难画一。或因己捐数稍大。冀幸后手有余。以为退还之计。于是有输缴不勇之獘。有苛刻散捐之獘。或董事偶有事故。不能每日到厂。一日如此。日日因之。一人如此。人人因之。加之度岁收帐归帐。竟可无一人到厂。就使厂差传到捐户。无人与之说合。总甲催到捐户。无人与之收钱。而厂内有涣散之獘。厂外有流言之獘。加意整饬。终成棘手。他厂之有条理者。固无虑此。当察看某某厂人情多推诿无慷慨任事者。须访得公正一二人主持其事。专其事权。则号令一而人情定矣。如真如之姚剑方捐数多而董事力。善之善也。江湾盛东序以馆为生。不捐不董。愚强之而出。任事之后。自书告白。贴之厂前。云某奉父师派任总董。如有丝毫苛庇。定遭雷殛火焚。观者为之悚然。广福须豁如亦然。明林佥事着救荒丛言。首列二难。一曰得人难。岂不然哉。岂不然哉。
译说量厂要分察人情。另设总董以收拢人心。捐款数额大的,不得不授予董事的职权。为什么呢?自己出钱,自己管理,与那些不知轻重的人相比,相差甚远。然而人情难以整齐划一。有人因为自己捐数稍大,侥幸希望日后手头宽裕,作为退还捐款的打算。于是出现了缴纳不踊跃的弊端,出现了苛刻摊派的弊端。或者董事偶尔有事,不能每天到厂。一天如此,天天沿袭;一人如此,人人效仿。加之年终收账结账,竟然可能无一人到厂。即使厂差传唤捐户,无人与之协调;总甲催逼捐户,无人与之收钱。而厂内有涣散的弊端,厂外有流言之弊端。刻意整顿,终究棘手。其他厂有条理的,固然不用担心这些。应当察看某某厂人情多推诿、无慷慨任事者,须访得公正的一二人主持其事,专掌其事权,那么号令统一而人情安定。如真如的姚剑方捐数多且董事得力,这是最好的。江湾的盛东序以教书为生,不捐也不董,我勉强让他出任。任事之后,自己书写告示,贴在厂前,说某奉父师指派任总董,如有丝毫苛刻偏袒,定遭雷击火焚。观看的人为之惊恐。广福须豁如也如此。明林佥事著《救荒丛言》,首列两难,一曰得人难,难道不是这样吗?难道不是这样吗?
九曰贫口捐数陆续张贴。核日期以定贫口。一名该若干钱米。此易事也。但贫口有初不在家。闻赈来归。亦有岁内自以为力可支持。岁外势绌。势必领赈者。或有编总漏开者。此三等人。其应补无疑也。而编总每乘机冒滥。一单开数千户数百户。挟制董事。董事不欲取怨于小人。如数入册。以致原捐之数。不敷赈放。此獘在今年亦颇有之。明林公二难。曰审户难。是已。惟有将初查贫户。白土书门。照数贴出。其有续增一户一口。由董事禀官查验。分别应增与否。随即续行贴出。如此。则冒滥口数之獘。自当稍清。而捐数之不能遽贴者。其故有二。一则早为贴出。恐散捐之人。核对贫口已足敷用。于是大势退避。而贫口续增。必至竭蹶。一则大捐户身任董事。冀幸散捐多。将来后手赢余。可以摊派退捐。此董事者之居心也。今有续贴之法。原捐之数先贴。与原贴贫口之数。孰赢孰缩。既已人人共见。而续数又相比对。约半月一贴。则既无藏匿之獘。而流言亦无自而起。即已捐者。亦不能托词不缴矣。此事责成勤敏厂书一人。每三日一报。城中立总书一人。随到随核随报。厂差须勤干一人。督率编总。催捐催缴。今番亦未能各厂如令。因劝捐稍迟。协助太少。未免顾此失彼。稍有参差。不无流獘。日久反多费心力耳。后之从事者。宜鉴于此。
十曰严禁厂中浮费。此番于役。一切轿伞夫役。皆由本官自发。即火食亦系自备。不许以丝毫扰厂。本学以众门生陈请。云老师下乡。门生辈不备一餐之供。颜面攸关。于是许以二簋。究不能食。其合口菜点。仍系自带。至于宝山书差。惟捐赈一节。尚知畏惧。不敢妄为。其饭食皆由本官给发固妙。即不能。厂中开发。甚属无几。若夫贫口无爨火之光。而厂局则辉煌灿烂。贫口无一餐之饱。而厂局则酒胾流醊。岂惟体制不符。亦且居心何等。今幸各厂皆听教条。要知此皆流言之本。构讼之根。不可不谨也。
十一曰劝捐必用。教官凡事气味相近。则语言易入。知县为一县之主。绅士中之高品者不肯交接。仓卒相谈。扞格不入。其卑者趄嗫嚅。何能倾吐肺肝一言邪。又其下者。欲藉此以取欢悦。其言岂复可信。惟教官常与士大夫相接。其言之是者进之。其言之非者退之。一无忌讳。彼此得以尽情。天下未有其情不达而足以立事功者。若夫嘻笑怒骂而人不怨。或曰。此在平日居心行事。诚信相孚。非取给临时者。是说也。余愧未能也。然何其言之近道乎。
十二曰贫生分别文武。归厂给散。其文生则令总甲代领。以养士气。武生则须查其安分与否。分别给与。俱赴学报名传知各厂办理。
十三曰十一厂之外当添四厂。刘行向与广福合厂。多所抵牾。二十年分之。今已见效矣。城厂向与吴淞口合厂。虽不抵牾。而贫口不便。今亦分之矣。惟大场一厂四十五图。统辖数十里。江湾一厂。西南一带亦远厂十余里。恃其旷隔。不受节制。盛家桥六图。与月浦人情抵牾特甚。当于彭王庙立一厂。以收江湾西南隅各图。收大场东南隅各图。真如东北隅各图。陈家行立一厂。以收大场杨行相远各图。胡家庄立一厂。以收蕴藻南北各图。总之厂面宜小。小则捐户不能遁。而贫口易于查。惟罗店四十四图有怡善堂为之总。且亦和洽。似可以无庸分晰。其当分者曰彭浦厂。曰胡庄厂。曰陈行厂。曰盛桥六图厂。今未及行。以告将来。
十四曰各捐随多少以赡各图。今川沙抚民同知。小轿一乘。书一人。役二人。接图立董。书捐查贫口。其图之捐数多者。多给几文。图之捐数少者。少给几文。人情俱服。此后有某某图分立意阻挠者。官为经纪。此法可用也。
卷四十五 户政十七荒政中
遵查畿南灾歉酌拟赈疏同治五年
曾国藩
窃臣接奉十月二十八日寄 谕。给事中陈鸿翊奏直隶西南各属本年雨泽稀少灾歉已成闻有报灾未遂人怀乱萌之说又广平属之清河威县毘连河南安阳等县大名府则与曹州接壤捻幅余匪难保不潜伏其闲其开
译第九条,关于贫民口数的陆续张贴。先核定日期以确定贫民口数,每人应得多少钱米,这本是容易的事。但贫民中有起初不在家,听说赈济才回来的人;也有年内自以为力量可以支撑,到年外形势窘迫,势必领取赈济的人;还有编造总册时遗漏未开列的人。这三类人,应当补录是毫无疑问的。然而编造总册的人常常趁机冒领滥报,一单就开列数千户或数百户,挟制董事。董事不想得罪小人,便如数录入册籍,导致原来捐款的数额,不够赈济发放。这种弊端在今年也颇为存在。明代林公所说的两个难点,一是审查户口的困难,确实如此。只有将初查的贫户,用白土写在门上,按数张贴出来。如果有后续增加一户或一口,由董事禀报官府查验,分别确定是否应当增加,随即继续张贴出来。这样,冒领滥报口数的弊端,自然应当稍为清除。而捐款数额不能立即张贴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如果早点张贴出来,恐怕散捐的人核对贫民口数后,认为已足够使用,于是大多退缩回避,而贫民口数后续增加,必然导致资金枯竭;二是大捐户身任董事,希望散捐多,将来后手有盈余,可以摊派退回捐款,这是董事的居心。现在有了后续张贴的方法,原来捐款的数额先张贴出来,与原来张贴的贫民口数相比,是盈余还是短缺,已经人人共见,而后续数额又相互对照,大约每半个月张贴一次,这样既没有藏匿的弊端,流言也没有由头产生,即使已经捐款的人,也不能找借口不缴纳了。这件事责成勤敏的厂书一人负责,每三天报告一次。城中设立总书一人,随到随核随报。厂差必须勤干一人,督率编造总册的人,催捐催缴。这次也未能各厂都按命令执行,因为劝捐稍迟,协助太少,未免顾此失彼,稍有参差,不免产生弊端。时间久了反而多费心力。后来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应当以此为鉴。
第十条,严禁厂中的浮费。这次差役,一切轿伞夫役,都由本官自行发动,即使伙食也是自备,不许以丝毫扰害厂局。本学因为众门生陈请,说老师下乡,门生辈不备一餐之供,关乎颜面,于是允许两簋,终究不能食用,其合口的菜点,仍然自带。至于宝山书差,只有劝捐赈济这一节,尚知畏惧,不敢妄为。其饭食都由本官给发固然好,即使不能,厂中开支,也很少。如果贫民没有炊火之光,而厂局却辉煌灿烂;贫民没有一餐之饱,而厂局却酒肉流溢,岂止体制不符,而且居心如何?现在幸好各厂都听从教条。要知道这都是流言的根本,构讼的根源,不可不谨慎。
第十一条,劝捐必须使用教官。凡事气味相近,则语言容易进入。知县为一县之主,绅士中高品者不肯交接,仓促间交谈,抵触不入;其卑劣者结结巴巴,怎么能倾吐肺腑之言呢?又其下等人,想借此来取悦,其话岂能再可信?只有教官常与士大夫相接,其话对的就采纳,其话错的就摒弃,一无忌讳,彼此得以尽情。天下没有情意不能通达而足以建立事功的。至于嬉笑怒骂而人不怨恨,有人说,这在平日居心行事,诚信相孚,不是临时取给的。这种说法,我惭愧未能做到。然而他的话多么接近道理啊。
第十二条,贫生分别文武,归厂给散。其文生则令总甲代为领取,以养士气。武生则须查其是否安分,分别给予。都到学署报名,传知各厂办理。
第十三条,十一厂之外应当增添四厂。刘行向来与广福合厂,多有抵触,二十年分开,现在已经见效了。城厂向来与吴淞口合厂,虽然不抵触,但贫民不便,现在也分开了。只有大场一厂四十五图,统辖数十里,江湾一厂,西南一带也远离厂十余里,倚仗其旷远隔绝,不受节制。盛家桥六图,与月浦人情抵触特别严重。应当在彭王庙设立一厂,以收纳江湾西南隅各图,收纳大场东南隅各图,真如东北隅各图。陈家行设立一厂,以收纳大场杨行相远各图。胡家庄设立一厂,以收纳蕴藻南北各图。总之厂的范围宜小,小则捐户不能逃避,而贫民易于查核。只有罗店四十四图有怡善堂作为总领,而且也和洽,似乎可以不用分晰。应当分设的是彭浦厂、胡庄厂、陈行厂、盛桥六图厂。现在未能实行,告知将来。
第十四条,各捐随多少以赡养各图。现在川沙抚民同知,小轿一乘,书一人,役二人,按图设立董事,书写捐款查核贫民口数。其图的捐款数多的,多给几文;图的捐款数少的,少给几文。人情都信服。此后有某某图分立意阻挠的,官府作为经纪,此法可用。
卷四十五 户政十七 荒政中
遵查畿南灾歉酌拟赈疏 同治五年
曾国藩
我私下接到十月二十八日寄来的谕旨。给事中陈鸿翊奏称直隶西南各属本年雨水稀少,灾歉已成,听说有报灾未遂、人怀乱萌的说法,又广平属的清河、威县毗连河南安阳等县,大名府则与曹州接壤,捻匪余党难保不潜伏其中,其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