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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皇朝经世文续编六十九

行钞条论许楣第一

史藏 · 经世文编 · 已译 · 第 1733–1736 段

有能辨之者。千室之邑则伙矣。万家之都则益伙矣。民有纹银洋钱。随处可辨。亦随人可辨。行钞而官立辨钞之人。立一人则止一人。立十人则止十人。势不能如民间之伙也。而且在一处则止一处。名曰随处。实不能随处也。然而辨之必于此人。人必于此处。是率天下而路也。

译有能够辨别真伪的人。在千户人家的城镇里,这样的人就很多了。在万户人家的大都市里,这样的人就更多了。百姓手中持有纹银和洋钱,到处都可以辨别真伪,跟随任何人也可以辨别真伪。如果发行纸币,由官府设立专门辨别纸币真伪的人,设立一个人就只有一人,设立十个人就只有十人,在数量上不可能像民间那样众多。而且他们只固定在一个地方,名义上说是随处可辨,实际上并不能做到随处可辨。然而辨别真伪必须依靠这些人,这些人又必须待在这个地方,这实际上是让天下百姓陷入困顿的境地。

第八

 议者曰。钞各分省。通衢大邑设立官局。民以他省钞至者。验明换本省钞行用。

论曰。是困天下之行旅也。余浙人。姑以浙之所至言之。由浙而至京师。甫出浙界。即所带浙钞不可用矣。由是而江苏而山东而直隶。所在用钞。必所在易钞。势必一易再易至数易不止。且以银易钱。无适不可。以钞易钞。必于通衢大邑。则迂道他出不能矣。由径取捷不可矣。其或阻风水雨雪昏暮。迫欲易钞行用。而官局尚远。当复如何。

 兄槤曰。通衢大邑设一官局。以苏省而论。商贾至者日无虑千百。悉来验钞易钞。窃恐官局亦日不暇给。又曰。民间会票钱票。即于票之出入。暗中取利。又无抑勒之权。故随时收付。略无留滞。设立官局。则局中人皆为在官人役。其势如虎。民以他省钞至。不换则不可用。换则刁难勒索。控官所费愈大。不受其鱼肉不止矣。

   第九

 议者曰。五年或十年之后。钞法盛行。则民间之银。不得更以为币。惟为器[皿](血)首饰。卖买者不禁。私以银为币者。亦不加刑。第没入其银。以半赏告者。

论曰。天下之情伪。何可胜防。有物于此。值银一两。有银杯于此。其重一两。因以杯市。推而至于十两百两皆然。将以其为器[皿](血)而舍之乎。抑以其为币而没入之乎。而其真以银为器[皿](血)者。吾恐蠹役地棍之伺其后而执之也。

 兄槤曰。 国家岁入银数千万。十年即数万万。民间之银。无虑毕收于上矣。而钞法又盛行。安得尚有以银为币之事。十年之后。而民犹以银为币。则钞法之不行可知。

   第十

 议者曰。十年或二十年之后。银既毕收于上。则许商人以钞易银。打造银器。止作半价用。不准为币。民间如有未换钞之银。亦止准其为器皿。若以银易钞。亦止作半价用也。

论曰。凡物多则贱。少则贵。天下之银。一耗于漏卮。而再锢于府库。则少极矣。不待十年二十年。其价之贵。将不可思议。乃欲预悬半价之令耶。嘉庆时银每两易钱八九百文。今渐增至二千有奇矣。吾又不知所谓半价者何价也。

 兄槤曰。现在之银价。尚日贵而不能使贱。乌能定将来之银价。

   第十一

 议者曰。欲行钞。必先将条例布告天下。使人人知行钞之利。又誓之明神。永不变法。按钞法莫患于屡更。既不变法。则百姓自无疑惧矣。

论曰。条例一颁。即人人皆知银之将变为纸。断无有以为利者。永不变法。谈何容易。夫宋金元之变法。非乐于变也。钞有所不行故也。有所不行而务欲其行。则不得不变。变之而仍不行。则不得不屡变。而其不行也。以不利故也。非不利于上。而不利于下故也。苟上下皆利。则古人岂不知变法之不可耶。又何待誓之明神而百姓始不疑惧耶。

   第十二

 议者曰。藏钞皆用函。官库及富家以黄金。贫家以石。则火不能灾。

论曰。火炽而金镕。屋塌而石碎。可若何。千贯大钞。长尺而阔二三尺。卷之盈握。函加大焉。长过其卷。厚以分计。一函之费。约黄金三四十两。以近时金价计之可值千贯。以千贯之函。藏千贯之钞。钞而可用。是函与钞同价也。钞而不可用。则以黄金藏废纸矣。

   第十三

议者曰。行钞之初。官俸悉加一倍。本俸暂予以银。加俸悉给以钞。

论曰。民间惟完纳粮税乃用钞。非重钞也。以官之必欲收钞。而又诱以二分之利也。外此无所用钞矣。然而官有钞俸。将强民以必用。京官无权。先取物而后偿钞。其势必至于罢市。外官威重。抑配富户。责令出物与钱。不肖者或更责其出银。否即以阻挠钞法之罪。钞之罔民自禁票始。钞之厉民自增俸始矣。

 兄槤曰。凡官欠民债。皆可以钞抵矣。

   第十四

 议者曰。商人与外洋交易。但准以货易。不准以银。如彼国以银来。则令其先易中国之钞。然后准其买货。

论曰。银不为币。但当虑其易鸦片耳。其它货物何为不许以银。举世皆忧彼以银去。而此独恐彼以银来。异哉。

译第八

提议的人说:各省通衢大邑设立官局,百姓带着外省钞票来的,查验清楚后换成本省钞票流通使用。

评论说:这是困住天下的旅行者啊。我是浙江人,姑且以浙江为例来说。从浙江到京城,刚出浙江地界,所带的浙江钞票就不能用了。由此经过江苏、山东、直隶,各地使用钞票,必定要在各地更换钞票。势必一次更换、两次更换,甚至多次更换不止。况且用银子换钱,到哪里都可以;用钞票换钞票,必须在通衢大邑,那么绕道走别的路就不行了,抄近道取捷径也不行了。如果遇到风雨雪雾或天色昏暗,迫切想换钞票使用,而官局还很远,该怎么办呢?

兄槤说:通衢大邑只设一个官局,以江苏为例,商贾每天来的一千几百人,全都来验钞换钞,恐怕官局也每天忙不过来。又说:民间的会票、钱票,就在票据的出入中暗中取利,又没有强制压迫的权力,所以随时收付,几乎没有滞留。设立官局,那么局中人都成了官府的人役,气势像老虎一样。百姓带着外省钞票来,不换就不能用,换了就刁难勒索,告官的费用更大,不遭受他们的鱼肉不止。

第九

提议的人说:五年或十年之后,钞票法盛行,那么民间的银子,不能再作为货币,只作为器皿首饰,买卖不禁。私下用银子作为货币的,也不加刑罚,只是没收其银子,一半赏给告发的人。

评论说:天下的真假情况,哪里能防备得尽。有东西在这里,值银子一两;有银杯在这里,重一两,因为用杯子买卖,推而广之到十两、百两都是这样。要因为它作为器皿而舍弃它呢,还是因为它作为货币而没收它呢?而那些真正用银子做器皿的人,我担心贪官污吏、地痞流氓会伺机抓捕他们。

兄槤说:国家每年收入银子数千万,十年就是数万万,民间的银子,大概都收归上边了。而钞票法又盛行,哪里还会有用银子作为货币的事。十年之后,百姓还用银子作为货币,那么钞票法不行得通就知道了。

第十

提议的人说:十年或二十年之后,银子已经全部收归上边,那么允许商人用钞票换银子,打造银器,只作半价使用,不准作为货币。民间如果有没换钞票的银子,也只允许作为器皿。如果用银子换钞票,也只作半价使用。

评论说:凡是东西多了就贱,少了就贵。天下的银子,一方面消耗于漏卮,另一方面禁锢于府库,那么就极少极了。不用等到十年二十年,它的价格之贵,将不可思议。竟然想预先悬挂半价的法令吗?嘉庆时银子每两换钱八九百文,现在逐渐增加到两千多文了。我又不知道所谓的半价是什么价格。

兄槤说:现在的银价,还日益昂贵而不能使它便宜,怎么能确定将来的银价。

第十一

提议的人说:想要推行钞票,必定先将条例布告天下,使人人知道推行钞票的好处。又向神明发誓,永远不变法。按照钞票法,最忌讳的是屡次更改。既然不变法,那么百姓自然没有疑虑恐惧了。

评论说:条例一颁布,就人人知道银子将要变成纸,断没有认为有利的。永远不变法,谈何容易。宋金元变法,不是乐于变,而是钞票有所不行啊。有所不行而务必想让它行,那么不得不变。变了仍然不行,那么不得不屡次变。而它不行,是因为不利啊。不是对上不利,而是对下不利啊。如果上下都有利,那么古人难道不知道变法不可吗?又何须向神明发誓百姓才不疑虑恐惧呢。

第十二

提议的人说:收藏钞票都用函套。官库和富家用黄金,贫家用石头,那么火不能灾害。

评论说:火炽热而金熔化,屋倒塌而石破碎,能怎么办呢?千贯大钞,长一尺而宽二三尺,卷起来满握,函套加大,长超过卷起来的钞票,厚度以分计算,一个函套的费用,约黄金三四十两,以近时的金价计算可值千贯。用千贯的函套,藏千贯的钞票,钞票如果可用,这是函套与钞票同价。钞票如果不可用,那么就是用黄金收藏废纸了。

第十三

提议的人说:推行钞票之初,官俸全部加一倍。本俸暂时给予银子,加俸全部给予钞票。

评论说:民间只有缴纳粮税才用钞票,不是重视钞票,是因为官府必定想收钞票,而又用二分利息引诱。除此之外没有用钞票的地方了。然而官府有钞票俸禄,将强迫百姓必定使用。京官无权,先取物而后偿钞票,其势必至于罢市。外官威重,抑配富户,责令出物与钱,不肖者或许更责令出银子,否则就以阻挠钞票法的罪名。钞票欺骗百姓从禁票开始,钞票危害百姓从增俸开始了。

兄槤说:凡是官府欠百姓的债,都可以用钞票抵了。

第十四

提议的人说:商人与外洋交易,只允许以货物交换,不允许用银子。如果外国用银子来,那么让他们先换中国的钞票,然后允许他们买货物。

评论说:银子不作为货币,只应当担心它交换鸦片罢了。其他货物为什么不允许用银子?举世都忧虑他们带银子去,而这里却担心他们带银子来,奇怪啊。

第十五

 议者曰。前代不喜行钞。由于单纸易坏。

译第十五

议论的人说:前代不喜欢发行纸币,是因为单一的纸张容易损坏。

论曰。元织绫钞。非单纸矣。又造银钞。不易坏矣。而皆不行。何也。

   第十六

 议者曰。钞可易钱。钱可易钞。何至视为虚券。

论曰。大钞皆虚券耳。惟小钞乃得易钱。而一贯仅十大钱。百文仅十中钱。就令大钱中钱可量易小钱。要之通计天下虚券无虑什九。实券不能什一也。

   第十七

 议者曰。钞有号数之可稽。有印章之可辨。盗贼取而用之于市。未有不立败者。

论曰。劫钞于此邑。用钞于彼邑。比事主具呈报官。官据其号数印章移文他邑。则钞已用于市。而盗贼之兔脱久矣。徒令胥吏执市人为盗耳。

   第十八

 议者曰。青苗之利。取之百姓者也。故利有限而民受其害。行钞之利。取之天地者也。故利无穷而君操其权。

论曰。青苗之利。以钱取利也。民有不愿领者。当时有司犹以抑配从事。行钞之利。以纸取利也。民有不乐受者。今日州县能毋以阻挠致罪乎。君操其权而民受其害。厉于青苗矣。

  禁铜条论

许楣

   第一

 议者曰。设立收铜之局。民间铜器。以钞倍价收之。禁绝铜器铺。以铜私相卖买者。没入其器。更不加罪。胥吏不得向民间搜括。以致骚扰。

论曰。民间铜器。其利用者多矣。虽以倍钱收之。未必尽应也。何况倍钞。以铜器私相卖买。非首告官安得知。自好之士。焉首告。首告非蠹役即地棍耳。而蠹役地棍得钱即已。又焉遽行首告。首告必诬执人于市。而劫其铜器。曰予我者舍汝。不且以私卖买入官。懦者委而去之。强者与之争。然后牵以告官矣。官方以收铜为功。讵复置辨。不过没入其铜。驱其人令出而已。如是而犹曰胥吏不得向民间搜括。以致骚扰。吾不信也。

   第二

 议者曰。禁绝打造铜器之铺。立官铜铺。但造乐器锁钮。以便民用。

论曰。金史载正隆而降。铜禁甚严。民间铜器不可阙者。皆造于官而鬻之。既而官不胜烦。民不胜病。乃听民冶铜造器。而官为立价以售。其獘若此。顾亭林日知录。博考禁铜之令。而终以一言断之曰。今日行之。不免更为罔民之事。谅哉。

 兄槤曰。金史但言官不胜烦。民不胜病。而不言官之何以烦。民之何以病。今为引伸其绪。民间铜铺。所在有之。通都大邑。或至数十。然民为之则不觉。官为之则即一县一铺。欲以令长而兼商贾之事。是官不胜烦矣。民间铜铺买卖低昂。愿否任便。官卖。则任事者不免于定价外多取。设有损坏。皆当就官铺修治。试举极琐碎事言之。假令门户箱箧锁坏。常时铜工一呼即至。而官铺不能。能亦日不暇给。又窵远之处。更无暇往来仆仆。其它难以枚举。是民不胜病矣。

  铸大钱条论

许楣

 议者曰。当百钱须雕为龙凤形。约费工本九十余文。当十钱约费工本九文。当一者适与工本相当。

论曰。铸钱犹印书也。铸钱之精在治范。印书之精在雕板。假以当百当一钱形雕诸板。一则雕为龙凤形。工巧绝伦。一则寻常钱形。其雕工之相去。虽百倍可也。及印以佳纸精墨。则其工一耳。铸钱岂有殊乎。而相去至九十倍。何其不伦也。然议者于龙凤形不言铸而言雕。则是铸为钱形而加以雕工者。若是。则吾不能知矣。

  钞币杂论

许楣

   第一

 议者曰。宋皮公▯言交子之法。必积钱为本。此名言也。然今之时势与宋异。百姓家有亿万之银。国家造钞以易之。民间所有之银。即国家用钞之本。岂必先务积银也哉。

论曰。若是。则宋时百姓家非无亿万之钱也。国家非不造钞也。民间所有之钱。即国家用钞之本。何不即以易之。而先务积钱也哉。夫百姓家有亿万之银。而国家造钞以易之。是以钞为易银之本耳。何尝以银为用钞之本。而况宋不能以无钱之交子易民之钱。今安能以无银之钞易民之银哉。吾不知今之时势与宋异者何也。

   第二

 议者曰。宋孝宗以金帛易楮币。藏于内库。一时楮币重于黄金。

论曰。楮币不行。以金帛易之而重。吾见黄金之重于楮币

译论说:元朝发行织有绫纹的钞票,并非单薄的纸张;又铸造银钞,不易损坏。然而这两种钞票都没有推行成功,为什么呢?

第十六条

议论的人说:钞票可以兑换铜钱,铜钱也可以兑换钞票,怎么会把它看作毫无价值的空券呢?

论说:大额钞票都是空券,只有小额钞票才能兑换铜钱。而一贯钱仅相当于十个大钱,一百文仅相当于十个中等钱。即使大钱和中钱能够按比例兑换成小钱,总之统计天下的钞票,空券大概占十分之九,实券不到十分之一。

第十七条

议论的人说:钞票有编号可以查考,有印章可以辨认。盗贼拿了钞票到市场上使用,没有不立刻败露的。

论说:在这个县抢劫钞票,到另一个县使用钞票。等到失主向官府报案,官府根据钞票的编号和印章发公文到另一个县,那时钞票已经在市场上花掉了,而盗贼早就逃脱了。这只会让官吏抓市场上的普通人当作盗贼罢了。

第十八条

议论的人说:青苗法的利益,是从百姓那里取得的,所以利益有限而百姓遭受祸害。发行钞票的利益,是从天地那里取得的,所以利益无穷而君主掌握着权力。

论说:青苗法的利益,是用铜钱来获取利息。百姓有不愿意领取的,当时的官吏还强行摊派。发行钞票的利益,是用纸张来获取利益。百姓有不乐意接受的,今天的州县官吏难道不会以阻挠政令的罪名来治罪吗?君主掌握权力而百姓遭受祸害,这比青苗法更厉害。

禁铜条论

许楣

第一条

议论的人说:设立回收铜器的机构,民间的铜器,用加倍的钞票价格收购。禁止铜器铺,私自买卖铜器的,没收其铜器,不再加罪。官吏不得向民间搜刮,以致骚扰百姓。

论说:民间的铜器,其用途很多。即使加倍用铜钱收购,未必都会应允,何况是用加倍的钞票。私自买卖铜器,如果不是有人告发,官府怎么知道?品行端正的人,怎么会告发?告发的不是贪官污吏就是地方恶棍。而贪官污吏和地方恶棍得到钱就满足了,又怎么会立刻去告发?告发必定是诬陷并拘捕市上的人,抢劫他们的铜器,说:“给我就放了你,不然就以私自买卖铜器的罪名把你送官。”懦弱的人只好舍弃铜器离开,强壮的人则与他们争斗,然后被牵连告到官府。官府正以回收铜器为功劳,哪里还会分辨是非?不过是没收铜器,驱赶那人离开罢了。像这样还说官吏不得向民间搜刮以致骚扰百姓,我不相信。

第二条

议论的人说:禁止打造铜器的铺子,设立官营铜铺,只制造乐器和锁钮,以方便民用。

论说:《金史》记载,从正隆年间开始,铜禁非常严格。民间不可缺少的铜器,都由官府制造并出售。后来官府不胜其烦,百姓不胜其苦,于是允许百姓冶炼铜器,而官府制定价格出售。弊端就是这样。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广泛考证禁铜的法令,最后用一句话断言:“今天实行禁铜,不免成为欺骗百姓的事情。”确实如此。

兄长许槤说:《金史》只说官府不胜其烦,百姓不胜其苦,却没说官府为什么烦,百姓为什么苦。现在我来引申其中的头绪。民间的铜铺,到处都有。大城市,有的多达数十家。然而百姓经营就不觉得麻烦,官府经营则即使一县只设一个铺子,想让县令兼做商人的事,这是官府不胜其烦的原因。民间铜铺买卖价格高低,愿意与否任由百姓选择。官府售卖,则负责的人难免在定价之外多取钱财。如果有损坏,都应当到官铺修理。试举极琐碎的事来说,假如门户箱箧的锁坏了,平常铜工一叫就到,而官铺不能做到,能做到也日理万机无暇顾及。又偏远之处,更无暇往来奔波。其他难以一一列举。这是百姓不胜其苦的原因。

铸大钱条论

许楣

议论的人说:当百钱必须雕刻成龙凤形状,大约耗费工本九十余文。当十钱大约耗费工本九文。当一钱则正好与工本相当。

论说:铸钱如同印书。铸钱的精妙在于制作范模,印书的精妙在于雕刻印板。假如把当百钱和当一钱的形状雕刻在印板上,一种雕刻成龙凤形状,工巧绝伦;一种是寻常钱形。其雕刻工费的相差,即使百倍也可以。等到用好的纸和精墨印刷,则其工费是一样的。铸钱难道有什么不同吗?而相差竟达九十倍,多么不合情理。然而议论的人对于龙凤形不说铸造而说雕刻,那么这是铸成钱形后再加以雕刻的。如果是这样,那我就不能理解了。

钞币杂论

许楣

第一条

议论的人说:宋朝皮公说交子的方法,必须积累铜钱作为本钱。这是名言。然而现在时势与宋朝不同。百姓家中有亿万之银,国家造钞票来兑换它。民间所有的银,就是国家使用钞票的本钱。难道必须先致力于积累银两吗?

论说:如果这样,那么宋朝时百姓家中并非没有亿万之钱,国家并非不造钞票,民间所有的钱,就是国家使用钞票的本钱,为什么不直接用来兑换,而要先致力于积累铜钱呢?百姓家中有亿万之银,而国家造钞票来兑换它,这是把钞票当作兑换银两的本钱。何曾把银两当作使用钞票的本钱?况且宋朝不能用没有铜钱的交子兑换百姓的钱,现在怎么能用没有银两的钞票兑换百姓的银两呢?我不知道现在时势与宋朝不同的地方在哪里。

第二条

议论的人说:宋孝宗用金帛兑换楮币,藏在内库,一时间楮币比黄金还贵重。

论说:楮币不能流通,用金帛兑换它才变得贵重。我只看到黄金比楮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