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十六真宗皇帝
王钦若等改定郊丘板位景德二年七月丁巳,诏以十一月十三日有事于南郊。八月丁未[1],上封者言:『郊丘神板,皆有司临事题署,多不严肃。』诏卤簿使王钦若改造。钦若言:『五方帝位板,如灵威仰、赤熛怒,皆是帝名,理当恭避。望下礼官检定。』礼官言:『按:《开宝通礼义纂》:灵威仰、赤熛怒、含枢纽、白招拒、叶光纪者,五帝之号。《汉书》注「五帝自有名」,即灵符、文祖之类也。既为美称,不烦回避。』诏可。钦若又言:『坛图神位,升降未便。《汉书﹒郊祀志》五帝为天神之佐。今五帝在第一龛,天星大帝在第二龛,与六甲、岳渎之类同处北极,众星所拱。今与尚书、大理之类接席。帝坐为天市之尊,与二十八宿、积薪、腾蛇、杵臼之类同在第三龛[2],卑主尊臣,甚未便也。若以北极帝坐本非天帝,盖是天帝所居,则北极在第二,帝坐在第三,亦高下未等。又太微之次少左、右执法,子星之次少孙星,天辐当为天福。望令司天监众官参验闻奏。』诏钦若与礼仪使、太常礼院、司天监同检讨详定。钦若言:『本因臣所陈请,不可复同商确。』许之。既而礼仪使赵安仁等言:『得崇文院检讨杜镐、陈彭年状。按《开宝通礼》:元气广大,则称昊天。据远视之苍然,则称苍天。所尊莫过于帝,托之于天,故称上帝。天皇大帝,即北辰耀魄宝也。自是星中之尊。《易》曰:「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地。」又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是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则是天以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列。又《郊祀录》,坛之第二等祀天皇大帝、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坐,并差在行位前,余内官诸位及五星、十二辰、河汉都四十九坐齐列,俱在十二陛之间。唐建中元年,司天中官正郭献之奏[3]:天皇、北极、天一、太一,准天宝中敕,并合升在第一等。从之。贞元二年亲郊,令礼官详定。太常卿汉中郡王瑀与博士柳冕等奏[4]:「开元定礼,垂之不刊,天宝改作,起自权制,皆方士谬妄之说,非典礼之文。请依礼为定。」诏复从《开元礼》,仍为定制[5]。《郊祀录》又云:坛之第三等有中宫天市垣帝坐等十七坐,并在前。《开元礼义罗》云:帝坐有五[6],一在紫微宫,一在大角,一在太微宫,一在心,一在天市垣。即帝坐者,非直指大帝也。又得判司天监史序状:天皇大帝一星,在紫微勾陈中,其神曰耀魄宝,即天皇。是星五帝,乃天帝也。北极五星,紫微垣内居中一星曰北辰,第一主月,为太子;第二主日,为帝王;第三为庶子;第四为嫡子;第五为天之枢。盖北辰所主非一,又非帝坐之比。太微垣十星,有左右执法、上将、次将之名,不可备陈,故名太微垣。《星经》旧载孙星,而坛图止有子星,辨其尊卑,不可同位。天辐主銮舆辇毂,不当作福字。天记一星在午阶第四龛[7],别有天纪九星,在寅阶第三龛,坛图并载,不当合而为一[8]。窃惟坛图旧定,悉有明据,天神定位,难以跻升。望依《星经》,悉依旧礼为定。』诏从安仁等议。钦若复上言:『旧史《天文志》并云:北极,北辰最尊者。又勾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又郑玄注《周礼》,谓礼天者,冬至祭天皇于北极也。后魏孝文礼六宗,亦升天皇列五帝之上,此皆良史鸿儒所述,岂皆方士谬妄耶?古礼旧制未必全是,至九宫贵神,天宝立祀在宗庙之上,文宗初舒元舆辄率鄙见[9],降为中祀。厥后水旱作沴,元舆果以覆族。往者陛下特颁明诏,列为大祀,灵心昭答,景福并臻。今若以方士为妄,即九宫之祀可废乎?至若天市帝坐,虽前代未有异论,按《晋书﹒天文志》:帝坐光而润,天子吉,威令行。既名帝坐,则为天子所占,列于下位,未见其可。又安仁所议,以子、孙二星不可同位。陛下方洽高禖之庆,以广维城之基。苟因前代阙文便为得礼,实恐圣朝茂典,尤未适中,岂可信正元之末学轻谈,略经史之群儒谠论?除执法、天辐、天纪三星,安仁已有典据。今请如旧。其天皇、北极、帝坐、孙星四坐,臣已新制板位,恭俟宸旨。』诏天皇、北极特升在第一龛,又设孙星位于子星之次,帝坐如故。钦若复言:『帝坐止三,在紫微、太微者已列第二等,惟天市一坐在第三等,此人情所未安也。又《晋志》,大角及心,中心但云天王坐,实与帝坐不类。』诏特升在第二龛。
译王钦若等改定郊丘的神位牌位 景德二年七月丁巳日,诏令在十一月十三日到南郊举行祭祀。八月丁未日,有上封事的人说:“郊丘的神位牌,都是主管官员临到祭祀时才题写署名,往往不够严肃。”诏令卤簿使王钦若改造。王钦若说:“五方帝的牌位,如灵威仰、赤熛怒,都是帝的名号,按理应当恭敬避讳。希望交给礼官考察确定。”礼官说:“考查《开宝通礼义纂》:灵威仰、赤熛怒、含枢纽、白招拒、叶光纪,是五帝的名号。《汉书》注说‘五帝各有名号’,就是灵符、文祖这一类名称。既然是美称,不必回避。”诏令准许。王钦若又说:“坛图中的神位,升降次序不适宜。《汉书·郊祀志》说五帝是天神的辅佐。如今五帝在第一龛,天星大帝在第二龛,与六甲、岳渎之类同处北极,受到众星拱卫。现在却和尚书、大理之类并列。帝坐是天市垣中尊贵的位置,却与二十八宿、积薪、腾蛇、杵臼之类同在第三龛,尊贵的主位反居卑下,实在不合适。若认为北极帝坐本来不是天帝,而是天帝所居之处,那么北极在第二龛、帝坐在第三龛,尊卑高下也仍不相等。又,太微垣中少左、右执法,子星旁少孙星,天辐应当作天福。希望命令司天监众官共同考察核验后上奏。”诏令王钦若与礼仪使、太常礼院、司天监共同考订详定。王钦若说:“这些本来就是臣提出的请求,不可再让我参加共同商议。”皇帝答应了。不久,礼仪使赵安仁等说:“得到崇文院杜镐、陈彭年的考订报告。考查《开宝通礼》:元气广大,称为昊天;从远处看苍苍然,称为苍天。尊贵没有超过帝的,所以把帝寄托于天,称为上帝。天皇大帝,就是北辰耀魄宝,是星辰中的尊位。《易》说:‘日月附丽于天,百谷草木附丽于地。’又说:‘在天上形成天象,在地上形成形体。’这说明星辰的形象不是天,草木也不是地;因此,天以苍天、昊天为本体,不列入星辰之中。又据《郊祀录》,坛的第二等祭祀天皇大帝、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坐,都稍微排在行列前面;其余内官各位以及五星、十二辰、河汉等共四十九座整齐排列,都在十二级台阶之间。唐建中元年,司天中官正郭献之上奏:天皇、北极、天一、太一,依照天宝年间的诏令,都应升到第一等。” 皇帝采纳了他的意见。贞元二年亲自到南郊祭祀,命令礼官详细确定。太常卿汉中郡王瑀与博士柳冕等上奏:“开元年间制定的礼制,应当传之后世而不可更改;天宝年间的改制,起于权宜,都是方士荒谬妄说,不是典礼的文字。请依照礼制确定。”诏令又采用《开元礼》,仍作为确定的制度。《郊祀录》又说:坛的第三等有中宫、天市垣、帝坐等十七座,都排列在前。《开元礼义罗》说:帝坐有五处,一处在紫微宫,一处在大角,一处在太微宫,一处在心,一处在天市垣。所谓帝坐,并不只是指大帝。又得到判司天监史序的报告:天皇大帝一星,在紫微垣勾陈之中,它的神名叫耀魄宝,也就是天皇。这颗星和五帝,都是天帝。北极有五星,紫微垣内居中的一星叫北辰;第一星主管月,是太子;第二星主管日,是帝王;第三星是庶子;第四星是嫡子;第五星是天的枢纽。可见北辰所主管的并非一项,也不能与帝坐相比。太微垣有十星,其中有左右执法、上将、次将等名称,不能一一详述,所以称为太微垣。” 《星经》旧有孙星的记载,而坛图只有子星;既然要辨别尊卑,就不能处在同一位置。天辐主管天子的车舆和车毂,不应写作天福。天纪一星在午阶第四龛,另有天纪九星在寅阶第三龛,坛图都分别记载,不应合并为一星。臣私下认为,坛图原来的确定都有明确依据,天神的位置很难再提升。希望依照《星经》,全部按照旧礼确定。”诏令采纳赵安仁等人的意见。王钦若又上奏:“旧史《天文志》都说:北极是北辰中最尊贵的星。又说勾陈口中有一星叫天皇大帝。郑玄注《周礼》又说,祭祀天时,在冬至于北极祭天皇。后魏孝文帝祭祀六宗时,也把天皇升列在五帝之上。这些都是良史和鸿儒所记述的,难道全是方士的荒谬妄说吗?古礼旧制未必完全正确。至于九宫贵神,天宝年间把它的祭祀地位定在宗庙之上,文宗初年舒元舆却轻率地凭鄙陋见解把它降为中祀。后来水旱灾害发生,舒元舆果然因此遭到灭族。过去陛下特意颁布明诏,把它列为大祀,神灵显明回应,吉庆福祉一同到来。如今如果认为方士说法荒谬,那么九宫的祭祀难道也可以废除吗?至于天市帝坐,虽然前代没有不同意见,考查《晋书·天文志》说:帝坐星光明润泽,天子就吉祥,威令能够施行。” 既然名为帝坐,就是天子所占据的位置,列在下等位置,未见有何道理。又,赵安仁所议定的子、孙两星不能处在同一位置。陛下正享有高禖祭祀带来的福庆,以扩大维城的根基。如果因为前代礼文有缺漏,便认为那就是合乎礼制,实在恐怕本朝盛大的典章仍不适宜;难道可以相信正元末年的浅薄议论,而轻视经史中众儒的正直言论吗?至于执法、天辐、天纪三星,赵安仁已有经典依据。现在请仍按旧制办理。天皇、北极、帝坐、孙星四座,臣已经重新制作了牌位,恭敬等待圣旨。”诏令把天皇、北极特意升到第一龛,又在子星旁设置孙星的位置,帝坐仍按原来位置。王钦若又说:“帝坐共有三处,在紫微、太微的已经列入第二等,只有天市的一处在第三等,这在人情上不安。又据《晋书·天文志》,大角和心宿中央只说是天王坐,实际上与帝坐不同。”诏令特意把它升到第二龛。
十一月乙巳朔,卤簿使王钦若奉神位板对于便殿。坛上四位,涂以朱漆金字,自余皆黑漆。第一等金字,第二等黄字,第三等以降朱字,悉贮以漆押,覆以黄练帊。上降阶观之,即付有司,仍戒各谨其事。礼仪使赵安仁上《新定坛图》,且言:『旧图五帝、五岳中镇、河汉并在第三等。检详仪注,合在第二等。望刊正。』奏可。
柴成务等看详编敕
咸平元年十一月。先是,诏给事中柴成务等重详定新编敕。丙午,成务等上言曰:『自唐开元至周显德咸有格敕,并著简编。国初重定《刑统》,止行编敕四卷。洎方隅平定,文轨大同,太宗临朝,声教弥远,遂增后敕,为《太平编敕》十五卷。淳化中,又增后敕,为《淳化编敕》三十卷。编敕之始,先帝亲戒有司,务在体要。当时臣下不能申明圣意,以去繁文。今景运重熙,孝心善继,自淳化以后,宣敕至多,乞命有司别加详定,取刑部、大理寺、京百司、诸路转运司所受《淳化编敕》,及续降宣敕万八千五百五十五道遍共披阅,凡敕文与《刑统》令式旧条重出者,及一时机宜非永制者,并删去之。其条贯禁法当与三司参酌者,委本部编次之。凡取八百五十六道,为新删定编敕。其有止为一事前后累敕者,合而为一;本是一敕条理数事者,各以类分。取其条目相因,不以年代为次。其间文繁意类者,量经制事理增损之;情经法重者,取约束刑名削去之。凡成二百八十六道,准分别为一卷,附制仪令,违者如违令法。本条自有刑名者依本条。又以续降敕书、德音九道别为一卷,附淳化赦书合为一卷。其厘革一州一县一司一务者,各还本司。今敕称依法及行朝典勘断不定刑名者,并准《律令格式》,无本条者,准违制令,故不躬亲被受条处分。臣等重加详定,众议无殊。伏请镂板颁下,与《律令格式》、《刑统》同行。』优诏褒答之。
大中祥符六年三月,判大理寺王曾言:『自《咸平编敕》后,续降宣敕千一百余道,及新行者,又三千六百余道。条件既众,检视犹难。望遣官删定。』乃诏王曾与翰林学士陈彭年同加详定。
九年八月,翰林学士陈彭年等言:『先准诏看详新、旧编敕,及取已删去并林特所编三司文卷、续降宣敕,尽大中祥符七年,总六千二百二道(《会要》云二千七百九十一道。今从本志),千三百七十四条,分为三十卷。其仪制、赦书、德音别为十卷,与《刑统》、《景德农田敕》同行。其止是在京及三司本司所行宣敕,别具编录,若三司例。册贡举、国信条例,仍旧遵用。』
李宗谔等修定乐器
景德二年八月丁丑朔[10],以翰林学士李宗谔、左谏议大夫张秉同判太常寺,仍命内臣监修乐器。时殿中侍御史艾仲儒上言:『每监祠祭,伏见太常乐器损阙,音律不调。郊禋在近,望遣使修饰,及择近臣判寺。』故以命之。宗谔素晓音律,乃令大乐、鼓吹两署工较其优劣,黜去滥吹者五十余人。宗谔因编录律吕乐物名数,目曰《乐纂》,又裁定两署工人试补条式及肄习程课,皆施行之。
三年八月甲戌,上御崇政殿,张宫悬,阅试李宗谔等新习雅乐,召宰相、亲王临观,宗谔执乐谱立侍。先以钟、磐按律,次令登歌[11],钟、磬、埙、篪、琴、阮、笙、箫各二色合奏,筝、瑟、筑三色合奏,迭为一曲,复击钟、铸为六变、九变,又为朝会上寿之乐,文、武二舞,鼓吹、导引、警夜、六周之曲。旧制:巢笙每变宫之际,必换义管。然难于遽易,乐工单仲辛改为一定之制,不复旋易,与诸宫调颇为精习。上甚悦,赐宗谔等器币有差。自是乐府制度顿有伦理矣。上以两舞乐词非雅,乃命分两制别为之。
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己酉,诏太常寺别制天书乐章,俟亲飨园丘日,以奉禋祀。又诏取天书降及封禅以来祥瑞尤异者,别撰乐曲,以备朝会燕飨。于是太常寺请郊祀献天书用《瑞安曲》,天书升降用《灵文曲》,又上朝飨用《醴泉》、《神芝》、《庆云》、《灵鹤》、《瑞木》五曲,请两制撰词。从之。
译十一月乙巳朔日,卤簿使王钦若把神位牌捧到便殿。坛上的四个牌位涂朱漆写金字,其余都涂黑漆。第一等写金字,第二等写黄字,第三等以下写朱字,全部装在漆匣中,用黄色绢帕覆盖。皇帝下阶观看后,便交给主管官员,并告诫他们各自谨慎办理。礼仪使赵安仁上呈《新定坛图》,并说:“旧图中五帝、五岳中镇、河汉都列在第三等。考察仪注,应当列在第二等。希望刊正。”奏请获准。柴成务等考察详定编敕。咸平元年十一月。此前,诏令给事中柴成务等重新详细审定新编敕令。丙午日,柴成务等上奏说:“从唐开元到后周显德,都有格敕,并且编成简册。建国初年重新制定《刑统》,只施行编敕四卷。等到各方平定,法令制度统一,太宗临朝,声教传播得更加遥远,于是增加后来的敕令,编成《太平编敕》十五卷。淳化年间,又增加后来的敕令,编成《淳化编敕》三十卷。编敕开始编纂时,先帝亲自告诫主管官员,务必要抓住纲要。当时臣下不能阐明圣意,除去繁琐文辞。如今国运昌盛,孝心善于继承,淳化以后颁下的宣敕非常多,请命令主管官员另行详细审定,取刑部、大理寺、京城百司、各路转运司所接受的《淳化编敕》,以及后来陆续颁下的宣敕一万八千五百五十五道,全部共同阅览。凡是敕文与《刑统》令式旧条重复的,以及只因一时需要而非永久制度的,一概删去。其中条文和禁法应当同三司斟酌的,交给本部编次。共取八百五十六道,作为新删定的编敕。其中有的只是同一件事前后多次颁敕,应合并为一条;原本一条敕令条理数件事情的,分别按类别编排。取其条目相互关联,不以年代为次序。其中文辞繁多而意义相近的,酌量根据制度和事理增删;情节按照法律应当判重罪的,采用简明的约束和刑名,删去繁文。共编成二百八十六道,依次分为一卷,附在制度、仪礼、法令之后;违反它的,按违反法令论处。本条本来已有刑名的,依照本条办理。又把后来颁下的敕书和德音九道另编一卷,附在《淳化赦书》之后合为一卷。凡是改革一州、一县、一司、一务的,各自归还主管本司。现在敕令中所说依法以及依朝廷旧典考察裁断而没有确定刑名的,都依照《律令格式》办理;没有相应条文的,按违制令办理,因此不必亲自承受这类条文的处分。臣等重新加以详细审定,众议没有不同。恭请刻板颁行,使它与《律令格式》《刑统》一同施行。”皇帝下优厚的诏书褒奖答复他们。大中祥符六年三月,判大理寺王曾说:“自《咸平编敕》以后,陆续颁下宣敕一千一百多道,加上新施行的,又有三千六百多道。条文既多,查阅仍然困难。希望派官员删定。”于是诏令王曾与翰林学士陈彭年共同加以详细审定。九年八月,翰林学士陈彭年等说:“先前奉诏考察详定新旧编敕,又取已删去的敕文、林特编纂的三司文卷以及后来颁下的宣敕,全部截至大中祥符七年,共六千二百零二道(《会要》说是二千七百九十一道,今依本志),一千三百七十四条,分为三十卷。其中仪制、赦书、德音另编十卷,与《刑统》《景德农田敕》一同施行。只在京城以及三司本司施行的宣敕,另行编录,按三司的旧例办理。贡举条文、国信条例,仍按旧制遵行。” 李宗谔等修订乐器。景德二年八月丁丑朔日,任翰林学士李宗谔、左谏议大夫张秉共同判理太常寺,仍命内臣监督修造乐器。当时殿中侍御史艾仲儒上奏说:“每次监督祠祭,都看到太常的乐器有损坏缺失,音律不协调。郊禋祭祀临近,希望派使者修整,并选择近臣判理太常寺。”因此任命了他们。李宗谔一向通晓音律,于是命令大乐、鼓吹两署的乐工比较技艺优劣,罢黜多余的吹奏乐工五十多人。李宗谔又编录律吕和乐器名称、数目,题名为《乐纂》,并裁定两署乐工考试补任的条文以及学习训练的课程,都施行起来。三年八月甲戌日,皇帝登临崇政殿,设置宫悬,检阅试奏李宗谔等新近学习的雅乐,召宰相、亲王到场观看,李宗谔拿着乐谱站在旁边侍候。先用钟、磬校准音律,接着命令登歌演奏;钟、磬、埙、篪、琴、阮、笙、箫各两种合奏,筝、瑟、筑三种合奏,交替演成一曲;又敲击钟,铸奏六变、九变;还演奏朝会祝寿的乐曲、文舞和武舞,以及鼓吹、导引、警夜、六周等曲。旧制规定:巢笙每逢变宫时,必须更换义管。但临时更换很困难,乐工单仲辛改为固定的制度,不再随时更换,因此对各种宫调都相当熟练。皇帝非常高兴,分别赐给李宗谔等人器物和钱币。从此乐府的制度顿时有了条理。皇帝认为两种舞乐的歌词不够雅正,于是命令两制分别重新撰写。” 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己酉日,诏令太常寺另行制作天书乐章,等到亲自到园丘举行飨祭时,用来奉行禋祀。又诏令选取自天书降下以及封禅以来尤其奇异的祥瑞,另作乐曲,以备朝会和宴飨使用。于是太常寺请求:郊祀时进献天书用《瑞安曲》,天书升降用《灵文曲》;又把朝会宴飨使用的《醴泉》《神芝》《庆云》《灵鹤》《瑞木》五曲上奏,请两制撰写歌词。皇帝采纳了。”},{
王钦若等编修《册府元龟》事迹
景德二年九月丁卯,令资政殿学士王钦若、知制诰杨亿修《历代君臣事迹》。钦若请以直秘阁钱惟演等十人同编修。初令惟演等各撰篇目,送钦若暨亿看详。钦若等又自撰集上进。诏用钦若等所撰为定,有未尽者,奉旨增之。又令宫苑使、胜州刺史、勾当皇城司刘承珪,内侍高品、监三馆秘阁图书刘崇超典掌其事。编修官非内殿起居当赴常参者免之,非带职不当给实俸者特给之。其供帐饮馔,皆异于常等。
三年正月癸酉,赐编修《君臣事迹》官太仆少卿、直秘阁钱惟演等苁蓉。旧制,方物之赐,止及近臣。至是优礼此职故也。
四月丙子,幸崇文院,观四库图籍及所修《君臣事迹》,遍阅门类,询其次序,王钦若、杨亿悉以条对。有伦理未当者,立命改之。上谓侍臣曰:『朕此书盖欲著前代事实,为将来典法,使开卷者动有资益也。』赐编修官金帛有差。
四年四月丁丑,上谓钦若曰:『近览《唐实录》,敬宗即位,坐朝常晚,群臣班于紫宥殿,有顿踣者。拾遗刘栖楚切谏,扣龙墀不已,宰臣宣谕,乃退。恭宗为动容,遣中使慰劳。谏臣举职,深可奖也。而史臣以逢吉之党目为鹰犬,甚无谓也。今所修《君臣事迹》,尤宜区别善恶。自前代褒贬不当如此类者,宜析理论之,以资世教。』
八月壬寅,上幸崇文院,观新编《君臣事迹》。王钦若、杨亿等以草本进御。上遍览之,赐修书官器币有差。乙巳,诏编修《君臣事迹》官秘书丞陈从易、著作佐郎直史馆陈越、大理评事秘阁校理刘筠月增给钱五千,以从易等修书服勤,而俸入此【杰按:此,“比”之误。】同僚尤薄故也。
十一月癸酉,上谓钦若曰:『《君臣事迹》崇释教门有布发于地令僧践之,及自剃僧头以徼福利。此乃失道惑溺之甚者,可并刊之。』
十二月乙未,手札赐王钦若曰:『编修《君臣事迹》官皆出遴选,朕于此书,匪独听政之暇资于披览,亦欲区别善恶,垂之后世,俾君臣父子有所戒监。起今后,自初修官至杨亿,各依新式,递相检视。内有脱误、门目不类、年代帝号失次者,并署历,仍书逐人名下,随卷奏知,异时比较功程等第酬奖,庶分勤惰。委刘承珪专差人置历(详见《钦若事迹》)。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庚午,枢密使王钦若等上新编修《君臣事迹》一千卷。上亲制序,赐名《册府元龟》,编修官并加赏赉。左正言、直史馆陈越先死,无子,同列为奏其事。上闵之,赐其兄咸同三传出身。
大中祥符三年五月辛巳,内出手札,示编修《君臣事迹》官曰:『张杨为大司马,下人谋反,辄原不问。乃属之仁爱门,此甚不可者。且将帅之体与牧宰不同,宣威禁暴,以刑止杀。今凶谋发觉,对之涕泣,愈非将帅之材。《春秋》息侯伐郑大败,君子以为不察有罪,宜其丧师。今张杨无威刑,反者不问,是不察有罪也。可商度改定之。』
王钦若等校《道藏经》
大中祥符九年三月己酉,枢密使王钦若上新校《道藏经》,赐目录名《宝文统录》[12]。上制序,赐钦若及校勘官器币有差,寻又加钦若食邑、校勘官阶勋,或赐服色。初,东封后,令两街集有行业道士修《斋醮科仪》(二年七月壬申),命钦若详定,成《罗天醮仪》十卷(八年正月丙申),又选道士十人校定《道藏经》(二年八月辛卯)。明年,于崇文院集官详校,钦若总领,铸印给之。旧藏三千七百三十七卷,太宗尝命散骑常侍徐铉、知制诰王禹偁、太常少卿孔承恭校正写本,送大宫观。钦若增六百二十二卷,又以《道德阴符经》乃老君圣祖所述,自四辅部升于洞真部。钦若自以深达教法,多所建白。时职方员外郎曹谷亦称练习,钦若奏校《藏经》。未几,出为淮南转运使,奏还卒业,铨整部类,升降品第,多其为也。仍令著作佐郎张君房就杭州监写本。初,诏取道、释《藏经》互相毁訾者删去之。钦若言(是年是月):『老子《化胡经》乃古圣遗迹,不可削去。』又言(五月十二日):『《九天生神章》、《玉京通消灾救苦》、《五星秘授》、《延寿定观》内保命[13]、六斋、十直凡十二经,溥济于民,请摹印颁行。』从之。
七年五月癸丑,钦若上洞真部六百七十卷。
译王钦若等人编修《册府元龟》的事迹。景德二年九月丁卯,命资政殿学士王钦若、知制诰杨亿编修《历代君臣事迹》。王钦若请求让直秘阁钱惟演等十人一同参加编修。起初,命钱惟演等各自撰写篇目,送交王钦若和杨亿审阅详定。王钦若等人又亲自撰集,上报进呈。诏令采用王钦若等人所撰内容作为定稿,其中有未完备的,奉旨增补。又命宫苑使、胜州刺史、勾当皇城司刘承珪,以及内侍高品、监三馆秘阁图书刘崇超主管此事。编修官中,凡不是应在内殿起居而应赴常参的,免除其常参;凡不是带职而按规定不应领取实俸的,特意给予定额俸禄。他们的供帐和饮食,也都不同于平常等级。三年正月癸酉,赐给编修《君臣事迹》的官员太仆少卿、直秘阁钱惟演等人苁蓉。按照旧制,赏赐地方特产只涉及近臣;这次是因为对这一职任优厚礼遇。四月丙子,皇帝到崇文院,观看四库图籍和正在编修的《君臣事迹》,逐一查看其中的门类,询问编排次序,王钦若、杨亿都逐条回答。有伦理关系安排不恰当的,立即命令改正。皇帝对侍臣说:“我编这部书,是想记载前代的事实,作为后世的典范和法则,使打开书阅读的人都能从中得到有益的借鉴。”按等级赏赐编修官金帛。四年四月丁丑,皇帝对王钦若说:“近来我阅览《唐实录》,看到敬宗即位后,常常很晚才临朝,群臣在紫宸殿排班,有人因此跌倒。拾遗刘栖楚恳切进谏,不停地叩击殿前的龙墀,宰臣出来宣谕,他才退下。敬宗为之动容,派遣中使慰问劳勉。谏臣能够履行职责,确实很值得嘉奖。然而史臣却因为刘栖楚是李逢吉的党羽,就把他称作鹰犬,实在没有道理。如今编修《君臣事迹》,尤其应当区别善恶。对于前代像这样褒贬不当的事例,应当分析论说,加以辨明,以资助世间教化。” 八月壬寅,皇帝到崇文院,观看新编的《君臣事迹》。王钦若、杨亿等人把草稿进呈御览。皇帝全部阅览后,按等级赏赐修书官器物和钱帛。乙巳,诏令编修《君臣事迹》的官员秘书丞陈从易、著作佐郎直史馆陈越、大理评事秘阁校理刘筠,每月增加钱五千,以表示陈从易等人修书勤勉,而他们的俸禄收入比同僚尤其微薄的缘故。十一月癸酉,皇帝对王钦若说:“《君臣事迹》的崇释教门中,有把头发铺在地上让僧人踩踏的事,也有自己剃去僧人头发以求福报的事。这是失道和迷惑沉溺到了极点的行为,可以一并删去。” 十二月乙未,皇帝亲笔写札子赐给王钦若说:“编修《君臣事迹》的官员都是经过选拔任用的。我对于这部书,不只是想在处理政务的空闲时间用来阅读,也想借此区别善恶,流传给后世,使君臣、父子都能有所警戒和借鉴。从今以后,从最初的编修官直到杨亿,都要按照新的格式,逐级相互检查。其中有脱漏错误、门类不相称、年代和帝号次序错误的,都要注明日期,并写在各人名下,随同书卷奏报知会,以便日后比较工作进度和等级,分别勤惰并给予奖赏,希望能够区分勤奋和懈怠。委托刘承珪专门派人设置记录簿册(详见《钦若事迹》)。”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庚午,枢密使王钦若等人进呈新编修成的《君臣事迹》一千卷。皇帝亲自撰写序文,赐名为《册府元龟》,并对编修官一并加以赏赐。左正言、直史馆陈越先已去世,没有儿子,同僚们替他上奏说明此事。皇帝怜悯他,赐给他的兄长陈咸同三传出身。大中祥符三年五月辛巳,宫中发出亲笔札子,给编修《君臣事迹》的官员看,说:“张杨担任大司马时,部下有人谋反,他总是宽赦而不追究,竟把这归入仁爱门,这是非常不恰当的。况且将帅的职责体制与州牧、县宰不同,应当宣扬威势、禁止暴乱,用刑罚制止杀戮。如今凶恶的谋划已经被发现,面对这些事情却流泪哭泣,更不是担任将帅的人才。《春秋》记载息侯讨伐郑国而遭到惨败,君子认为他不能察知罪恶,因而理应丧失军队。如今张杨没有威严刑罚,反叛者也不追究,这就是不能察知罪恶。可以斟酌商议后改定。” 王钦若等人校勘《道藏经》。大中祥符九年三月己酉,枢密使王钦若进呈新校勘的《道藏经》,赐目录名为《宝文统录》[12]。皇帝撰写序文,按等级赏赐王钦若和校勘官器物、钱帛;不久又增加王钦若的食邑以及校勘官的官阶、勋位,有的人还获赐服色。起初,东封之后,命两街召集有学业和品行的道士编修《斋醮科仪》(二年七月壬申),命王钦若详加审定,完成《罗天醮仪》十卷(八年正月丙申);又选取十名道士校定《道藏经》(二年八月辛卯)。第二年,在崇文院召集官员详细校勘,由王钦若总领,并铸造印章交给他们使用。旧有《道藏经》三千七百三十七卷,太宗曾命散骑常侍徐铉、知制诰王禹偁、太常少卿孔承恭校正抄本,送往各大宫观。王钦若增加六百二十二卷,又认为《道德阴符经》是老君圣祖所撰,于是从四辅部提升到洞真部。王钦若自认为深通道教教法,提出了许多建议。当时职方员外郎曹谷也自称熟悉此事,王钦若便上奏请他校勘《道藏经》。不久,曹谷出任淮南转运使,上奏请求回来完成工作,整理编排各部类、升降品第,其中很多工作都是他完成的。仍然命令著作佐郎张君房到杭州监督抄写本子。起初,诏令把道教、佛教《藏经》中相互诋毁的内容删去。王钦若说(此年此月):“老子《化胡经》是古代圣人的遗迹,不可以删去。”又说(五月十二日):“《九天生神章》、《玉京通消灾救苦》、《五星秘授》、《延寿定观》中的《内保命》[13]、六斋、十直,共十二部经书,广泛有益于百姓,请摹印颁行。”皇帝采纳了他的意见。七年五月癸丑,王钦若进呈洞真部六百七十卷。
田锡《御览》
咸平四年。初,田锡知泰州,几三年不得代。锡乃上章自陈,即诏归阙,屡召对言事。尝奏曰:『陛下治天下以何道?臣愿以皇王之道治之。旧有《御览》,但记分门事类。臣愿钞略四部,别为《御览》三百六十卷。万几之暇,日览一卷。又采经、史要切之言,为《御屏风》十卷,置宸坐之侧,则兴亡治乱之事,常在目矣。』上善其言,诏史馆以群书借之,仍免其集贤校雠之职。如成数卷,即先进内。锡言:『臣所撰书,每五日具草一卷,检讨疑互,写为净藁,已十八日。大率十年绝笔。臣虑朝廷俾臣莅事,或委一郡,授一职,不若使臣常以皇王之道致主于尧舜也。陛下春秋鼎盛,好古不倦。若师皇王之道,日新厥德,十年之内,必致太平。臣虽衰迈,得见其时,私幸足矣。』即先上《御览》三十卷、《御屏风》五卷。手诏褒答之。
按:《田锡集》:五月八日召对,请修书。二十六日进草稿。降诏奖谕不得其时,今附见六月末。
五年四月癸酉,命锡以本官兼侍御史知杂事,仍遣中使谕旨曰:『卿每上章疏,所司不敢滞留,朕皆一一亲览。知杂之任,朝廷甚难其人,故以命卿。仍不妨徐徐撰述,或有所见,即具奏闻。』
六年五月乙未,以吏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田锡为左谏议大夫。遣中使谕旨曰:『第安心著述,必无差出。欲升殿者,听先奏。』寻又命锡史馆修撰。
十二月,田锡卒,所修二书竟弗克就。
胡旦《两汉春秋》
大中祥符三年十二月丁巳,初,胡旦编两汉事为《春秋》,言于太宗,愿给借馆吏缮写。太宗语侍臣曰:『吕不韦《春秋》,皆门下名贤所作,尚悬千金咸阳市,曰:「有能增损一字者与之。」如闻旦所撰,止用其家书,褒贬出于胸臆,岂得容易流传耶?俟其工毕,且令史馆参校以闻。』旦惧,遂止。于是旦通判襄州,书成凡百卷。知州谢佖又为言,乃诏官给笔札,录本以进。天圣二年,始上之。
仁宗天圣二年二月辛酉,襄州上将作监致仕胡旦上所撰《两汉春秋》。上因问旦更历及著书本末,宰臣王钦若对曰:『旦词学精博,举进士第一,再知制诰。然不矜细行,数败官。今已退居。尝谓三代之后,独汉得正统。因四百年行事立褒贬,以拟《春秋》。』上称叹之。癸亥,命旦为秘书监,仍录其子彬为将作监主簿。
校勘记
[1]八月丁未 原本无此四字,据《长编》卷六十一补。
[2]第三龛 原本作『第二龛』,据《长编》卷六十一改。
[3]中官正 《长编》卷六十一作『冬官正』,按:《宋史﹒职官志》五《司天监》有中官正,又有冬官正,不详郭献之究为何官。
[4]太常卿 原本作『大帝卿』,据《长编》卷六十一改。
[5]定制 原本脱『制』字,据《长编》卷六十一补。
[6]开元礼义罗云帝坐有五 原本作『开元礼义罢去帝坐有五』,据《长编》卷六十一、《宋史》卷九十九《礼志》二改。按:『开元礼义罗』为一书之名。
[7]天记 原本作『天纪』,据《长编》卷六十一改。
[8]合而为一 原本作『正而为一』,据《长编》卷六十一改。
[9]辄率 原本作『辄索』,据《长编》卷六十一改。
[10]二年 原本作『八年』,据《长编》卷六十一改。
[11]登歌 原本作『登鼓』,据《长编》卷六十三改。
[12]赐目录 原本脱『赐』字,据《长编》卷八十六补。
[13]延寿定观 原本脱『定』字,据《长编》卷八十六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十七
真宗皇帝
译田锡《御览》。咸平四年。起初,田锡任泰州知州,将近三年仍未得到替代。田锡于是上奏章陈述自己的情况,皇帝随即下诏召他回朝,并多次召见他,听取他谈论政事。他曾上奏说:“陛下治理天下要用什么方法?臣希望陛下用古代圣王治理天下的方法来治理。过去有《御览》,只是按门类记载事例。臣希望抄录、节取四部书,另外编成三百六十卷《御览》。陛下在处理万机政务的空闲时间,每天阅读一卷。又采集经书、史书中重要而切合时务的话,编成十卷《御屏风》,放置在陛下座位旁边,那么国家兴亡、政治治乱的事情就会经常呈现在眼前。”皇帝认为他说得好,诏令史馆把群书借给他,并且免除他集贤校雠的职务。每完成几卷,就先行进呈宫中。田锡说:“臣所撰的书,每五天完成一卷草稿,考核其中疑异之处,抄成清稿,已经需要十八天。大概十年才能写完。臣担心朝廷让臣任职办事,或者委任一个郡,授予一个职务,那就不如让臣一直用古代圣王之道使君主达到尧舜那样的境界。陛下正值盛年,喜好古代之道而不知疲倦。如果效法古代圣王之道,每天更新自己的德行,十年之内一定能够达到太平。臣虽然年老衰迈,如果能看见那个时候,私下里的幸愿也就满足了。”于是先行进呈《御览》三十卷、《御屏风》五卷。皇帝亲自下诏褒奖并答复他。考察《田锡集》记载:五月八日召见田锡应对,他请求编修书籍;二十六日进呈草稿。下诏奖谕的时间无从考定,现在附记在六月末。五年四月癸酉,命田锡以本官兼任侍御史知杂事,并派中使传达诏旨说:“卿每次上奏章,主管部门都不敢拖延扣留,朕全都逐一亲自阅览。知杂事这一职任,朝廷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所以任命卿担任。仍然不妨慢慢撰写书籍,如果有所见闻,就详细上奏报告。” 六年五月乙未,任命以吏部郎中兼任侍御史知杂事的田锡为左谏议大夫。派中使传达诏旨说:“只管安心著述,必定不会调任外出。想要入殿朝见,可以先行上奏。”不久又命田锡任史馆修撰。十二月,田锡去世,他所编修的两部书最终没能完成。胡旦《两汉春秋》。大中祥符三年十二月丁巳。起初,胡旦编写两汉史事为《春秋》,向太宗说明此事,希望获得借用馆中官吏抄写的待遇。太宗对侍臣说:“吕不韦的《春秋》,都是门下著名贤士所作,尚且悬赏千金置于咸阳市,说:‘有能增删一字的,就把千金给他。’如今听说胡旦所撰的书,只采用他家中的书籍,褒贬都出自个人胸臆,怎么能轻易流传呢?等他完成后,姑且命史馆参照校勘后上报。”胡旦害怕了,于是停止编写。后来胡旦任襄州通判,书完成后共一百卷。知州谢佖又替他说明此事,于是诏令官府供应笔墨纸张,抄录书稿进呈。到天圣二年,才把书进献上去。仁宗天圣二年二月辛酉,襄州把将作监致仕的胡旦所撰《两汉春秋》进呈上来。皇帝于是询问胡旦的经历以及著书的始末,宰臣王钦若回答说:“胡旦的文辞学问精深广博,考中进士第一名,曾两次任知制诰。然而他不拘小节,屡次因此丢掉官职。如今已经退居。他曾说,三代以后,只有汉朝得到正统,因此根据汉朝四百年的史事确立褒贬,想以此仿效《春秋》。”皇帝称赞感叹。癸亥,任命胡旦为秘书监,并登记他的儿子胡彬为将作监主簿。校勘记。[1]八月丁未:原本没有这四个字,据《长编》卷六十一补入。[2]第三龛:原本作“第二龛”,据《长编》卷六十一改。[3]中官正:《长编》卷六十一作“冬官正”。考察《宋史·职官志》五《司天监》,其中有中官正,也有冬官正,不能详知郭献之究竟担任何种官职。[4]太常卿:原本作“大帝卿”,据《长编》卷六十一改。[5]定制:原本脱漏“制”字,据《长编》卷六十一补入。[6]《开元礼义罗》云:“帝坐有五。”原本作“开元礼义罢去帝坐有五”,据《长编》卷六十一、《宋史》卷九十九《礼志》二改。按:“开元礼义罗”是一部书的名称。[7]“天记”。原本作“天纪”,据《长编》卷六十一改。[8]“合而为一”。原本作“正而为一”,据《长编》卷六十一改。[9]“辄率”。原本作“辄索”,据《长编》卷六十一改。[10]“二年”。原本作“八年”,据《长编》卷六十一改。[11]“登歌”。原本作“登鼓”,据《长编》卷六十三改。[12]“赐目录”。原本脱漏“赐”字,据《长编》卷八十六补入。[13]“延寿定观”。原本脱漏“定”字,据《长编》卷八十六补入。《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第十七卷 真宗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