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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七十四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七十四神宗皇帝

史藏 · 纪事本末 · 已译 · 第 482–487 段

修经义熙宁四年二月丁巳朔,中书奏定贡举新制:进士罢诗赋,帖经、墨义,各占治《诗》、《书》、〈易》、〈周礼》、《礼记》一经,兼以《论语》、〈孟子》。每试四场,初本经,次兼经,并大义十道。务通义理,不须尽用注疏,次时务策二道、礼部五道(礼部五道,当考)。中书撰大义式颁行。京东、陕西、河北、河东、京西五路先置学官,中书选择逐路各三五人,虽未仕有经术行谊者,亦许权教授,给下县主簿、尉俸;愿应举者亦听。候满三年,有五人奏举,堂除本州判,同主簿、尉,仍再兼教授。即经术行谊卓然、为士人所推服者,除充教授。其余州军,并令两制、两省、馆阁、台谏臣僚奏见任京朝官选人、有学行可为人师者,中书体量堂除逐路官,令兼本州教授。五年正月戊戌,王安石以试中学官等第进呈,且言黎优、张谔文字佳,第不合经义。上曰:『经术今人人乖异,何以一道德?有所著可以颁行,令学者定于一。』安石曰:『《诗》已令陆佃、沈季良作义。』上曰:『恐不能发明[1]。』安石曰:『每与商量。』季长,钱塘人,安石妹婿也。壬寅云云。上言勘河决事,乃独遣程昉,安石云云,以疾病为辞。上默然良久,乃曰:『朕欲卿文字宜早录进。』安石曰:『臣所著述,多未成就,止有训诂文字,容臣缀缉进御。』五月壬辰,上谓王安石等曰:『蔡确论太学试极草草。』冯京曰:『闻举人多盗王安石父子文字。试官恶其如此,故抑之。』上曰:『要一道德。若当如此说,则安可臆说?《诗》、〈书》法言相同者,乃不可改。』安石曰:『柔远能迩,《诗》、〈书》皆有是言,别作言语不得。臣观佛书,乃无经合。盖理如此,则虽相去远,其合犹符节也。』六年三月乙酉,命知制诰吕惠卿兼修撰国子监经义[2],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王雱兼同修撰。先是,上谕执政曰:『今岁南省所取,多知名举人,士皆趣义理之学,极为美事。』王安石曰:『民未知义,则未可用,况士大夫乎?』上曰:『举人对策,多欲朝廷早修经义,使义理归一。』乃命惠卿及雱,而安石以判国子监沈季长亲嫌,固辞雱命,上弗许。已而又命安石提举。安石又辞,亦弗许。丁卯,旧纪书『诏王安石设局置官,训释《诗》、〈书》、〈周礼》义』,即此事也,今不别出。四月壬辰,新赐进士及第余中为大理评事,朱服为淮南节度推官。邵纲为集庆军节度推官,叶唐懿为处州军事推官,叶棣为秀州司户参军,练亨甫为睦州司法参军,并充国子监修撰经义所检讨。上初疑棣等未称职,王安石曰:『今乏人检讨文字,若修撰,即自责成吕惠卿。』上乃许之。十月辛未,光州刺史、附马都尉马敦礼乞立《春秋》学官,不许。先是,上以敦礼不识王安石,遣敦礼诣中书见之。敦礼求独见,安石辞以不曾被旨,与众见之。是日,上问安石:『见敦礼否?』安石对以如前。上曰:『卿尝以《春秋》自鲁史亡[3],其义不可考,故未置学官。敦礼好学不倦,于家亦教发[4],第未知此意耳。敦礼但读《春秋》而不读传,〈春秋》未易可通。』冯京等曰:『汉儒初治《公羊》,后乃治《谷梁》,《左氏》最后出。』上曰:『汉儒亦少有识见者。』十一月庚辰,修撰经义所检讨洪州进士徐禧为镇南军节度推官、中书户房习学公事。禧与吴著、陶临皆以白衣为修撰经义所检讨,至是,又以选人入中书习学,行检正事。初,吕惠卿荐禧所为策二十四篇,上善之,曰:『禧言朝廷以经术变士人,十已八九变矣。然蹈袭人之语,而不求心通者,亦十八九,此言是也。观禧文学,晓政事,宜试之于有用之地。』王安石曰:『中书检正官如章惇辈,朝廷当即有差除。后更用人如有不称,艰于退绌,欲置入为习学。』上以为然,于是以禧为之。中书五房习学公事自此始。七年四月丙戌,礼部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王安石罢为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观文殿大学士、吏部侍郎、知大名府韩绛依前官平章事、监修国史;翰林学士、右正言兼侍讲吕惠卿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己丑,王雱为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兼侍讲。雱以疾不能朝,又诏特给俸,免朝谢,许从王安石之江宁,仍修撰经义。又诏王安石依旧提举详定国子监修撰经义,参知政事吕惠卿同提举。九月庚子[5],命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崇政殿说书吕升卿同兼修撰经义。八年二月,王安石再入相。

译修撰经义。熙宁四年二月丁巳朔日,中书奏请制定贡举新制度:进士科取消诗赋,帖经、墨义各考《诗》《书》《易》《周礼》《礼记》中的一经,并兼考《论语》《孟子》。每次考试分四场,第一场考本经,第二场考兼经,并考大义十道。务必要通晓经义,不必完全采用注疏;其次考时务策二道,礼部考五道(礼部五道,应该是考订文字)。中书撰写大义的格式,颁布施行。京东、陕西、河北、河东、京西五路先设置学官,由中书选择各路三至五人;即使尚未做官但有经术和品行的人,也允许暂任教授,待遇按下县主簿、县尉的俸禄发给;愿意参加科举的也听任其自便。等任满三年,有五人联名奏举,便由政事堂除授为本州判官,与主簿、县尉同任,并仍兼任教授。若经术、品行卓越,为士人所推重,就除授为教授。其余州军,都命两制、两省、馆阁、台谏的臣僚奏举现任京朝官中的选人,选取有学问品行、可以为人师表者,由中书斟酌后由政事堂除授为各路官员,命其兼任本州教授。熙宁五年正月戊戌日,王安石把考试学官的等第呈上,并且说黎优、张谔的文章很好,只是不合乎经义。神宗说:“如今经术人人见解不同,凭什么使道德归于一致?有著作可以颁行,就让学者以此统一认识。”王安石说:“《诗》的义理已经命陆佃、沈季良撰写了。”神宗说:“恐怕不能阐明经义。”王安石说:“我常常同他们商量。”季长是钱塘人,是王安石的妹婿。壬寅日,记载如下。神宗谈到考察黄河决口的事,于是只派程昉前往,王安石如此这般,以生病为理由推辞。神宗沉默了很久,才说:“朕希望卿把文字早点记录进呈。”王安石说:“臣所著述的文字大多还没有完成,只有训诂文字,请容臣把它们编缀整理后进呈御览。” 五月壬辰日,神宗对王安石等人说:“蔡确说太学考试十分草率。”冯京说:“听说举人多抄袭王安石父子的文章。试官厌恶这种做法,所以压低了他们的成绩。” 神宗说:“要使道德归于一致。如果真像这样说,那么怎么可以凭主观臆测来解说?《诗》《书》中措辞相同的地方,就是不能改动的。” 王安石说:“‘柔远能迩’这句话,《诗》《书》中都有,不能另造说法。臣看佛经,竟然没有一部经书不相合。大概道理既然如此,那么即使相距很远,彼此相合仍然像符节相合一样。” (接上文。) 熙宁六年三月乙酉日,命知制诰吕惠卿兼任修撰国子监经义,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王雱兼任同修撰。此前,神宗告诉执政大臣说:“今年南省录取的人,多是有名望的举人,士人都趋向于学习义理,这是极好的事情。” 王安石说:“百姓尚且不了解义理,就不能任用,何况士大夫呢?”神宗说:“举人对策时,大多希望朝廷早日修撰经义,使义理归于统一。” 于是任命吕惠卿和王雱;但王安石因为判国子监沈季长与王雱有亲属关系,坚决推辞任命王雱,神宗不许。不久又命王安石提举此事。王安石再次推辞,也不许。丁卯日,旧记载说“诏令王安石设局置官,训释《诗》《书》《周礼》的义理”,就是这件事,如今不再另行记载。四月壬辰日,新赐进士及第的余中任大理评事,朱服任淮南节度推官;邵纲任集庆军节度推官,叶唐懿任处州军事推官,叶棣任秀州司户参军,练亨甫任睦州司法参军,并充任国子监修撰经义所检讨。神宗起初怀疑叶棣等人不能胜任,王安石说:“如今缺少检讨文字的人,如果任为修撰,就责成吕惠卿负责。”神宗于是同意。十月辛未日,光州刺史、驸马都尉马敦礼请求设置《春秋》学官,没有获准。此前,神宗因为马敦礼不认识王安石,派他到中书去见王安石。马敦礼请求单独会见,王安石以没有奉诏为由推辞,只同众人一起接见他。这一天,神宗问王安石:“见到敦礼了吗?”王安石以先前的情况回答。神宗说:“卿曾经认为《春秋》自从鲁国史书亡佚以后,它的义理便无法考察,所以没有设置学官。敦礼好学不倦,在家中也教导子弟,只是还不知道这个意思罢了。敦礼只读《春秋》而不读传,《春秋》并不容易通晓。”冯京等人说:“汉代儒生起初研究《公羊传》,后来才研究《谷梁传》,《左氏传》最后才出现。”神宗说:“汉代儒生也很少有见识的。” 十一月庚辰日,修撰经义所检讨、洪州进士徐禧任镇南军节度推官、中书户房习学公事。徐禧与吴著、陶临都是以白身身份任修撰经义所检讨,到这时又以选人的身份进入中书学习,办理检正事务。起初,吕惠卿推荐徐禧所作策论二十四篇,神宗很赞赏,说:“徐禧说朝廷用经术改变士人,已经有十分之八九改变了。然而沿袭别人的话而不求心中真正通晓的人,也有十分之八九,这句话说得对。看徐禧的文章,通晓政事,应当让他在有实际用途的地方试用。”王安石说:“中书检正官如章惇这一类人,朝廷应当立即给予差遣任命。以后如果任用的人不称职,就难以罢退贬黜,所以想先把他们放入中书学习。”神宗认为有道理,于是任命徐禧担任此职。中书五房习学公事从此开始。熙宁七年四月丙戌日,礼部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王安石罢去现职,任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观文殿大学士、吏部侍郎、知大名府韩绛依旧官任平章事、监修国史;翰林学士、右正言兼侍讲吕惠卿任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己丑日,王雱任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王雱因病不能入朝,朝廷又下诏特许照发俸禄,免除朝谢,允许他跟随王安石前往江宁,同时继续修撰经义。又下诏命王安石依旧提举详定国子监修撰经义,参知政事吕惠卿同任提举。九月庚子日,命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崇政殿说书吕升卿同兼修撰经义。熙宁八年二月,王安石再次入朝任宰相。

五月,御史蔡承禧言吕升卿招权慢上,并及吕惠卿。是日乙丑,进呈经义,上曰:『所辟检讨刘谷,谷必通经义。惠卿言其人有学问有行。』王安石曰:『臣亦闻其有行,但不识之。』上曰:『检讨须有补于修经,不然,虽有行,何补?有行之士,自别有用处。』时承禧言升卿辟谷,与官俸,令教小儿而已。安石时与惠卿俱对,上顾安石,称其独无私。前此亦屡有此言,盖为惠卿发也(余见《王安石》、《吕惠卿》等)。六月丁未,同修经义吕升卿言:『《周礼》、《诗》义已奏,《尚书》有王雱所进义,乞更不删改。』从之。时升卿辄删改安石、雱《诗》义,安石、雱皆不悦,故升卿有是言,然亦不能解也。王安石上《诗》、《书》、〈周礼》义序。诏付国子监,置之三经义解之首。先是,安石撰《诗》序,称颂上德,以文王为比,而上批:『得卿所上三经义序,其发明圣人作经大旨,岂复有加?然望于朕者,何其过欤?责难之义,在卿固所宜者。传于四方,贻之后世,使夫有识考朕所学所知,及夫行事之实,重不德之甚,岂胜道哉?恐非为上为德之义也。其过情之言,可速删去,重为修定,庶付有司,早得以时颁行。』及进呈,上曰:『以朕比文王,恐为天下后世笑。卿言当为人法,恐如此非是。』安石言:『称颂上德,以为比于文王,诚无所悔。』上曰:『〈关雎》文王之诗,皆文王盛德。周世世修德,莫如文王,朕如何可比?兼如陟降庭止之类,朕岂不自知其不能邪?须当改之,但言解经之意足矣。』安石曰:『陛下诚或未能事事如是,然陛下于陟降,岂有爱恶之私心乎?是乃所以为直也已。上圣所怀,深仁谦损,臣敢不奉承诏旨,庶以仰称尧禹不争不伐之心!』遂改撰以进上,乃颁行之。九月辛未,王安石言:『臣子雱奉诏撰进《诗》义,设官置局,有所改定。臣以文词义理当与人共,故不敢专守己见为是。既承诏颁行,学者颇谓有所未安。所有经局改定诸篇,谨录新、旧本进呈。内虽旧本,今亦小有删改,并于新本略论所当删复之意。』诏安石并删定吕升卿所解《诗》序以闻。吕惠卿白上曰:『两日前,余中、叶唐懿来,为臣言安石怒臣改其《诗》义中等。昔与臣同进呈,安石以为忘之,当时只进呈《诗》序,令但用旧义耳。臣意以为未审,遣升卿往讯之,果然。升卿曰:「家兄与相公同改定进呈。」安石怒曰:「安石为文岂如此?贤兄亦不至如此!此曾旼所为,训诂亦不识。」臣甚怪之,而未谕其怒之意,此为人所间耳。臣之弟兄于安石,陛下所亮云云。』上曰:『安石无它意。经义只为三二十处训诂未安,今更不动序,只用旧义,亦无害。』惠卿曰:『安石欲并序删定,置局修撰非一日。今既皆不可用,而转官受赐,于理何安?臣亦当夺官。』上曰:『岂有此理!』惠卿曰:『然纵朝廷不夺,臣何面目?安石言垂示万世,恐误学者。《洪范》义凡有数本,〈易》义亦然。后有与臣商量,改者三二十篇,今市肆所卖新改本者是也。制置条例司前后奏请均输、农田、常平等敕,无不经臣手者,何至今遽不可用,反以送练亨甫?臣虽不才,岂至不如亨甫?』上曰:『卿不须去位。』惠卿曰:『臣岂可以居此?』十月,参知政事吕惠卿出知陈州。十二月辛亥,王安石上再撰《诗·关雎义解》。诏并前改定诸《诗》序解付国子监,镂板施行。

译五月,御史蔡承禧上言吕升卿专擅权力、怠慢皇上,并牵连吕惠卿。这一天是乙丑日,进呈经义时,神宗说:“所征召的检讨刘谷,刘谷一定通晓经义。惠卿说他有学问、有品行。”王安石说:“臣也听说他有品行,但不认识他。”神宗说:“检讨必须对修撰经义有所补益,否则即使有品行,又有什么补益?有品行的人,自然另有适合任用的地方。”当时蔡承禧说吕升卿征召刘谷,给他官俸,只是让他教小孩罢了。王安石当时与吕惠卿一起应对,神宗回头看着王安石,称赞他唯独没有私心。此前也多次说过这句话,大概是针对吕惠卿说的(其余见《王安石》《吕惠卿》等条)。六月丁未日,同修经义吕升卿说:“《周礼》《诗》的义理已经奏上,《尚书》有王雱进呈的义理,请求不再删改。”神宗同意。当时吕升卿擅自删改王安石、王雱的《诗》义,王安石、王雱都不高兴,所以吕升卿才这样说,但也不能解除矛盾。王安石上呈《诗》《书》《周礼》义序。诏令交给国子监,置于三经义解的开头。此前,王安石撰写《诗》序,称颂神宗的德行,把他比作文王,神宗批示说:“得到卿上呈的三经义序,其中阐明圣人作经的大旨,难道还能有超过它的吗?然而卿对朕的期望,为什么如此过分呢?责难的意义,本来就是卿所应当做的。流传四方,留给后世,使有见识的人考察朕所学习、所知道的,以及实际施行的事情,更加显出朕不具备德行的严重程度,这哪里说得尽呢?恐怕这不是尊上修德的道理。那些超过事实的言辞,应立即删去,重新修订,希望交给有关官署,早日按时颁行。”等到进呈时,神宗说:“把朕比作文王,恐怕会被天下后世讥笑。卿所说的应当成为人的法则,恐怕这样不对。”王安石说:“称颂陛下的德行,把陛下比作文王,确实没有什么可后悔的。” 神宗说:“《关雎》是文王的诗,都是表现文王盛德的诗。周朝世世代代修养德行,没有谁比得上文王,朕怎么可以相比?况且像‘陟降庭止’这一类的话,朕难道不知道自己不能做到吗?必须改掉,只说解释经义的意思就够了。”王安石说:“陛下确实不一定事事都能像这样,但陛下对于‘陟降’,难道有偏爱或厌恶的私心吗?这正是所以成为正直的地方。陛下圣明,胸怀深厚仁德而又谦逊自抑,臣怎敢不奉行诏旨,希望借此仰承尧、禹不争功、不自夸的心意!”于是重新撰写后进呈,神宗才颁行。九月辛未日,王安石说:“臣的儿子王雱奉诏撰写进呈《诗》义,设置官署和机构,对其中有所改定。臣认为文章和义理应当同人共同研讨,所以不敢只坚持自己的意见而认为正确。既然承奉诏令颁行,学者很认为其中有些地方不妥。经义局所改定的各篇,谨录新、旧两种版本进呈。旧本之中也有少量删改,并在新本中略述应当删去、恢复的意思。”诏令王安石把吕升卿所解释的《诗》序一并删定后上报。吕惠卿向神宗说明:“两天前,余中、叶唐懿来,对臣说王安石因臣改动他的《诗》义中篇等而发怒。从前他们与臣一起进呈时,王安石以为臣忘记了,当时只进呈了《诗》序,命令只采用旧义。臣认为其中情况尚未审定,便派吕升卿前去询问,果然如此。吕升卿说:‘家兄与相公一同改定进呈。’王安石发怒说:‘安石作文难道会这样吗?贤兄也不至于这样!这是曾旼所作,连训诂也不懂。’臣很奇怪,却还不明白他发怒的原因,这是被人离间了。臣的兄弟与安石的关系,陛下是知道的,等等。”神宗说:“安石没有别的意思。经义只是有二三十处训诂不妥,如今不再改动序,只采用旧义,也没有妨害。” 吕惠卿说:“安石想连序文也一并删定,设置机构修撰这件事已经不是一天了。如今既然全都不能采用,却反而转官受赏,这在道理上怎么能安然?臣也应当被夺官。”神宗说:“哪有这样的道理!”吕惠卿说:“即使朝廷不夺官,臣还有什么脸面?安石说这些文字要传示万世,恐怕会误导学者。《洪范》义有几个版本,《易》义也是这样。后来曾同臣商量,改了二三十篇,如今市肆所卖的新改本就是这些。制置条例司前后奏请均输、农田、常平等敕令,没有一件不是经臣之手,怎么如今突然都不能采用,反而把它们交给练亨甫?臣虽然没有才能,难道竟至于不如练亨甫吗?”神宗说:“卿不必离职。”吕惠卿说:“臣怎么可以继续居此职位?”〔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二十篇〕 十月,参知政事吕惠卿出任陈州知州。十二月辛亥日,王安石上呈重新撰写的《诗·关雎义解》。诏令把先前改定的各篇《诗》序、经解一并交给国子监,刻板施行。

置武学熙宁五年六月乙亥,枢密院言:『仁宗时尝建武学,既而中辍,乞复之。』庆历三年五月丁亥置武学,八月戊午罢之。诏于武成王庙置武学,选文武官知兵者为教授。凡使臣未参班,并门荫、草泽人。许召京朝官保任,试验人材、弓马。应试武举合格者,方许入学,给常膳,习诸家兵法。教授官纂次历代用兵成败及前世忠义之节足以训者讲释之。愿试阵队者,量给兵伍肄习。在学及三年,则具艺业保明考试。等第推恩。未及格者,逾年再试。凡试中,三班使臣与三路巡检、监押、寨主,白身与经略司教押军队准备差使。三年无遗阙,与亲民或巡检。如至大使臣有失,两省或本路铃辖以上三人保举堪将领者,并与兼诸卫将军,外任回归环卫班。仍差兵部郎中韩缜判学,内藏库副使郭固同判,赐食本钱万缗。初,枢密院修武举条令,不能答策者,止答兵书墨义。王安石恐入官太冗,兼近方学究但知诵书,及愚鲁不晓事废之,今又置武举墨义一科,其所习墨义又少于学究,所取武艺又不难及,则向时为学究者,乃更应武举。若收得如此人作武官,亦何补于事?上曰:『朕亦语密院以墨义不可用。』至是垂进呈武举条制,乃悉从中书所定。闰七月壬子,诏武学生员以百人为额,遇科场前一年,委枢密院降宣命,武臣路分都监及文臣转运判官以上,各奏学堪应武举者一人。其被举人遇生员阙,愿入学者听,仍免试。生员及应者不过二三百人,春、秋各一试,步射以一石三斗,马射以八斗,或弓八斗、矢五发中的,或别习武伎,副之策略。虽弓力不及,学业卓然者,并为优等,补上舍,以三十人为额。三班使臣无赃罪及私罪情轻,仕族或草泽人无违负,亦听入学量试。马射以六斗,步射以九斗,策一道,孙、吴、〈六韬》义十道,以五通为合格。春、秋试。内舍生马步射、马战应格、对策精通、士行可称者,上枢密院。不应格而晓术数、知阵法、智略可用,或累试优等,悉取旨补上舍。武艺又进者,枢密院审察人材,旋加试用。『生员及应举者不过二百』以下至『旋试用』,并以《选举志》增入。《实录》『武学言乞在学生员春、秋各一试』至『三十人为额』,及『三班使臣至五通为合格』,并系之八月八日。今并从本志入此。又《实录》六年八月一日与此相重,略有不同处,今两存之。九月辛酉,诏武学士试大义十道,分两场,从御史刘孝孙请也。后试武举人亦如之。六年八月壬戌朔,武学言:『春、秋试法,内舍马步射、马战应格、对策精通、士行可称者,上枢密院补上舍生。虽不应格,而能精晓术数阵法、智略可用,或累试策优等,别取旨补上舍。武艺、策略累在下等者,复降外舍。上舍无过三十人,别斋增给食。如累试又优等及武艺进者,上枢密院审察人材试用。』从之。十月戊寅,三班奉职种翊为右班殿直、閤门祗侯、武学教授。初,三班使臣入仕年已及格常调官者,虽有法,试尤草略。至是命立新格,程其能否而进退之。翊弓马、策问皆入高等,特擢之。七年二月,枢密院言:『武学补试生员,前此无立定时限。四方游士困于伺候,乞随在学上舍生,以春、秋二时引试,仍下进奏院遍行,庶使远方通知朝廷招豫之意。』从之。八年正月甲寅,诏罢诸将参谋。初置三十将,许举武学生充参谋。谏官范百禄言:『边事未有机警,何用布衣参谋?徒长奔竞耳!』三月庚申,中书言进士王致尧状:『伏睹条制,武学比科场开设。自来进士唱名后四五月间,始差官兵部锁试发解,以此致进士,同时差官锁试,欲依所请。』诏自今武举与进士同差官锁试。五月丁卯,太学进士杨伋权武学传授,候一年召试。伋撰述《李靖兵法》,并上图议,特录之。壬午[6],河北第八副将臧景言马射六事,诏景即武学召殿前马军司教押马军使臣,以所陈六事并下五路经略司及将官,依此教习。军马六事者,一日顺騌直射[7],二日背射,三日盘马射,四日射亲,五日野战,六日轮弄。景各为说,以晓习射者。七月丁亥[8],诏武举人先试《孙》、〈吴》、〈六韬》大义共十道,为两场;次问时务边防策一道,与锁听人同考试[9]。马军司试弓马,差官监试。武举试格前后参错,至是始加裁定。八月丁酉[10],别试所言:『武举人试《孙》、《吴》、《六韬》大义,《六韬》本非完书,义理讹舛,无所考据。欲止于孙、吴书出义题。』从之。十年六月癸未,诏武学教授以四百员为额。元丰元年闰正月丁亥,大名府元城县主簿吴璋上所注《司马穰苴兵法》三卷,诏送武学看详。其后武学言有可采,诏璋候武学教授有阙,试兵机、时务策各一道取裁。

译设置武学。熙宁五年六月乙亥日,枢密院说:“仁宗时曾经建立武学,后来中途停止,请求恢复。” 庆历三年五月丁亥日设置武学,八月戊午日废止。诏令在武成王庙设置武学,选择懂得军事的文武官员担任教授。凡是尚未参班的使臣,以及门荫出身者、草泽之士,都可以参加;允许召请京朝官作保,考验人才和弓马技艺。参加武举考试合格后,才允许入学,供给常膳,学习各家的兵法。教授官编纂历代用兵成败以及前代忠义事迹中足以训诫人的内容,加以讲解。愿意演练阵队的,酌量给发兵士供其操练。在学满三年,就具列艺业,由人保明后参加考试,按等第施加恩赏。未合格者,过一年再考。凡考试中选者,三班使臣和三路巡检、监押、寨主,白身者以及经略司教押军队的准备差使。三年没有过失,就任亲民官或巡检。如果到了大使臣一级有人犯错,由两省或本路铃辖以上三人保举堪任将领者,一并授为兼任诸卫将军,外任回来后列入环卫班。又派兵部郎中韩缜判学,内藏库副使郭固同判,赐给食本钱一万缗。起初,枢密院修订武举条令,不能回答策问的人,只答兵书墨义。王安石担心这样会使入官的人过多,而且近来的方学究只知道背诵书本,以及愚鲁不明事理的人也会被废弃;如今又设置武举墨义一科,所学习的墨义又少于学究,所录取的武艺又不难达到,那么从前做学究的人,反而会改去参加武举。如果收取这样的人担任武官,对事情又有什么补益?神宗说:“朕也曾对枢密院说墨义不能采用。”到这时,武举条制将要进呈,于是全部按照中书所制定的办理。闰七月壬子日,诏令武学生员以一百人为额。遇到科场前一年,委托枢密院下达宣命,武臣路分都监以及文臣转运判官以上官员,各自奏举一名适合参加武举的人。被举荐的人遇到生员有空缺、愿意入学的,听任其入学,并免除考试。生员和应举者不超过二三百人,春、秋各考试一次;步射用一石三斗,马射用八斗,或者弓力八斗、五箭中靶,或者另习武艺,辅以策问。即使弓力不足而学业卓越,也列为优等,补为上舍生,名额三十人。三班使臣没有赃罪及情节轻微的私罪,仕族或草泽之士没有违犯辜负,也允许入学,酌情考试。马射用六斗,步射用九斗,策问一道,《孙子》《吴子》《六韬》义十道,以答通五道为合格。春、秋考试。内舍生中,马步射、马战合格,对策精通,士行可称的,报枢密院。虽不合格但通晓术数、熟悉阵法、才智谋略可用,或者多次考试均为优等的,全部听取诏旨补为上舍生。武艺又有进步的,由枢密院审察人才,随即加以试用。“从‘生员及应举者不超过二百’到‘随即试用’的内容,都是依据《选举志》增入的。《实录》中从‘武学说请求在学生员春、秋各试一次’到‘名额三十人’,以及从‘三班使臣’到‘以答通五道为合格’,都系于八月八日。如今一并依据本志收入这里。另外,《实录》熙宁六年八月一日的记载与此重复,其中略有不同之处,如今两处都保留。” 九月辛酉日,诏令武学士考试大义十道,分为两场,这是听从御史刘孝孙的请求。后来考试武举人也照此办理。熙宁六年八月壬戌朔日,武学说:“春、秋考试的办法是:内舍生中马步射、马战合格,对策精通,士行可称的,报枢密院补为上舍生。虽不合格,但能够精通术数、阵法,才智谋略可用,或者多次策试获得优等的,另行听取诏旨补为上舍生。武艺、策略多次列为下等的,再降为外舍生。上舍生不超过三十人,另设斋舍并增加供食。如果多次考试又获得优等,或武艺有进步,报枢密院审察人才后试用。”神宗同意。十月戊寅日,三班奉职种翊任右班殿直、閤门祗侯、武学教授。起初,三班使臣入仕年资已经达到常调官资格的,虽然有法定制度,考试仍很草率。到这时命令制定新的标准,考察他们的才能,按情况升用或退黜。种翊的弓马、策问都列入高等,于是特意提拔他。熙宁七年二月,枢密院说:“武学补试生员,先前没有规定期限。四方游士困于等待,请按照在学上舍生的办法,在春、秋两季引试,并下达进奏院广泛施行,希望使远方的人都知道朝廷招纳人才的意思。”神宗同意。熙宁八年正月甲寅日,诏令罢除各将的参谋。起初设置三十将,允许举荐武学生充任参谋。谏官范百禄说:“边防事务还没有做到机警周密,为什么要让平民担任参谋?只是徒然助长奔走竞争罢了!” 三月庚申日,中书上报进士王致尧的意见:“臣恭敬地看到条制,武学将与科场同时开设。过去进士唱名以后,过四五个月才派官员到兵部锁试发解;现在既然要与进士同时派官锁试,请依照这一请求。”诏令从今以后武举与进士一同派官锁试。五月丁卯日,太学进士杨伋暂任武学传授,等候一年后召试。杨伋撰写《李靖兵法》,并上呈阵图和议论,朝廷特予录用。壬午日,河北第八副将臧景陈述马射六种方法,诏令臧景立即在武学召集殿前马军司的教押马军使臣,把他所陈述的六种方法一并下达五路经略司及将官,按照这些方法教习。军中马射六种方法:第一是顺騌直射,第二是背射,第三是盘马射,第四是射亲,第五是野战,第六是轮弄。臧景分别作了解说,用来使学习射术的人明白并练习。〔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日、二日、三日、四日、六日〕 七月丁亥日,诏令武举人先考试《孙子》《吴子》《六韬》大义共十道,分为两场;其次询问时务边防策一道,与锁听人一同考试。马军司考试弓马,派官员监考。武举考试的标准前后参差不一,到这时才开始加以裁定。八月丁酉日,别试所说:“武举人考试《孙子》《吴子》《六韬》大义,但《六韬》本来就不是完整的书,义理多有讹误错乱,也没有可供考据的依据。希望只从《孙子》《吴子》出题考义。”神宗同意。熙宁十年六月癸未日,诏令武学教授以四百人为额。元丰元年闰正月丁亥日,大名府元城县主簿吴璋上呈所注《司马穰苴兵法》三卷,诏令送交武学审阅。后来武学说其中有可取之处,诏令吴璋等到武学教授出现空缺时,考试兵机、时务策各一道,再决定取舍。

六月癸丑,诏:『武学上舍生在学一年,不犯第二等过,委主判同学官保明免解,从上毋过二人。内于贡举法自应免解,及已该免解后,更又在学二年以上无殿罚,免阁试。』六年四月壬申,诏宣德郎、武学博士蔡硕罢博士,专编修军器什物法度,仍支旧任职钱。先是,监察御史王相奏:『近武学补上内舍生,其博士蔡硕以修军器法制权罢职事,乞权差官考试。』案:硕自元丰四年以兼编修除本学直日外,余悉不复总领已一年有余。且博士职专教导,而硕一月之间,诣学者不过七八。硕知力不能兼,当辞其一,而乃利其俸入不自祈免者,盖时兄确为宰相,而人莫敢让故也。如此,何以示天下?故有是命。

教阵法熙宁五年五月丁未[11],诏以泾原路蔡挺教阵队[12],于崇政殿引见,仍颁其法于诸路。先是,挺在泾原建勤武堂,诸将五日番上教阅,五伍为队,五队为阵。阵横列,三鼓而出之,并三发箭,复位,又鼓之,逐队枪刀齐出,以步鼓节之力击刺状,十步而复以上。凡复位,皆闻金即退。骑兵亦五伍为列,四鼓而出之,射战盘马。先教前一日,将官点阅完补,及赴教,再阅之。队中人马皆强弱相兼,强者籍姓名为奇兵,隐于队中,遇用奇,则別为队出战。泾原路内外凡七将,又泾、仪州左右策应将,皆马步兵各十阵,分左右,自第一至五,每阅一阵,此其大概也。上善其法,故颁焉。六年五月庚戌,诏诸路经略司结队并依李靖法,三人为一小队,五人为一中队。赏罚候成序日取裁。十二月己亥,上谓辅臣曰:『李靖团力之法,以三人得意者为队,已令李浩试之懿、洽二州,疑亦可行。』王安石等曰:『三代至于汉、魏,皆以五人为伍。至如三人,若一人战死,押官执刀在后,即斩二人,恐不可。』庚辰,上复论司马、孙、吴及李靖团力之法。王安石曰:『古论兵无如孙、吴者,以其粗见道故也。如日有短长,月有死生;五声之变,不可胜听;五色之变,不可胜观;奇正之变,不可胜穷,益粗能见道,故其言有及于此。』上曰:『能知奇正,以奇为正,乃用兵之要。奇者,天道也,正者,地道也。地道有常,天道则变无常。至于能用奇正,以奇为正,以正为奇,则妙而神矣。』安石曰:『诚如此,天能天而不能地,地能地而不能天。能天能地,利用出入,则所谓神也。神故能以奇为正,以正为奇也。』上善李靖结队法,召贾逵问之,逵以为非。诏中书、密院同议之,安石曰:『今但结三人为队,又结五人为伍。相搏执,以观其孰胜,则可用与否立见矣。』上乃令郭固与殿司各为一法,试其可否。上又论兵,以为:『能知阴阳五行之理,而役使之则尽矣,要在通理而已。』安石曰:『天地乃为阴阳五行所使。通阴阳五行之理,是所谓精义入神以致用,所为无不可者,何但兵而已!』丁亥,诏程昉于沿河采车材三千两,下军器监制造战车。上修严武备,既采唐李靖三人队法,欲试行之。且以北边地平,可用车为营卫,因内出手诏,令二府讲求,而有是诏。七年二月丙子,上批:『已降旨,令吕惠卿、曾孝宽比较三人、五人队法。可疾速比较,具事实以闻。』后惠卿等奏至,而上旨卒用五人相结为队法。三月,上患诸将行军都无行阵之法。安石曰:『若要用兵,先须朝廷因古人之宜讨论法制,然后择将帅授之,兵乃可用。今人人以私意妄相搏击,殊无法制。人命至重,诚宜早计深虑。』六月甲午,上论结队法,因叹州兵之难,以谓:『今人边臣晓知奇正之体者已自无人,况奇正之变乎?且天地五行之数不过五,故五阵之变出于自然,非强为之耳。』韩绛曰:『臣昔尝请置讲说之官,今欲令诸路帅臣各具战阵之法来上,取其所长,立以为法。』上可之,乃诏五路安抚使各具可用阵队法,及访采知阵队法者陈所见以闻。十月,上以新定结队法并赏罚格及置阵形势等,遣近侍李宪付鄜延帅赵卨,俾讲求,推及诸路。诏卨曰:『阵法之详,已令宪面谕。今所图止是一小阵。卿其从容析问,宪必一一有说。然置阵法度,久失其传。今朕一旦据意所得,率尔为法,恐有未尽。宜无避忌,但具奏来。』继又诏卨曰:『近令李宪赍新定结队法并赏罚格付卿[13],同详议施行可否。及因以团立将官更置阵[14],想卿必深悉朝廷经画之意。如日近可以了当,宜令李宪赍赴阙。』于是卨奏:『臣伏详置阵之法以结队为先。按:李靖法五十人为一队,每三人自相得意者结为一小队,合三小队为一中队,合五中队为一大队,余押官、队头、副队头、左右傔旗五人,即充五十,并相依附。凡诸队头与贼相杀在右,傔旗急进相救。若左右傔旗被贼缠绕,以次行人进前相救。

译六月癸丑日,诏令:“武学上舍生在学一年,没有犯第二等过失的,委托主判会同学官保明,免除发解,从上舍生中不得超过二人。对于按照贡举法本来就应当免解的人,以及已经符合免解条件后又在学两年以上、没有殿罚的人,免除阁试。” 元丰六年四月壬申日,诏令宣德郎、武学博士蔡硕罢去博士职务,专门编修军器什物法度,仍按旧任支给职钱。此前,监察御史王相上奏:“近来武学补为上舍、内舍生,博士蔡硕因为修订军器法制而权且停止职务,请求暂时另派官员考试。” 按:蔡硕自元丰四年因兼任编修而除授本学直日以外,其余事务全都不再总领,已经一年多了。而且博士的职责专在教导,蔡硕一个月到武学不过七八次。蔡硕知道自己力量不能兼任,本应辞去其中一职,却贪图俸禄收入而不主动请求免职,大概是当时他的兄长蔡确担任宰相,别人没有人敢责让他的缘故。这样下去,拿什么向天下表示?所以有这道命令。教习阵法。熙宁五年五月丁未日,诏令采用泾原路蔡挺教习阵队的方法,在崇政殿召见他,并把他的阵法颁布给各路。此前,蔡挺在泾原建立勤武堂,各将每五天轮流前来教阅;五伍组成一队,五队组成一阵。阵队横向排列,击鼓三通后出队,同时发射三箭,返回原位;再击鼓,各队依次齐出枪刀,随着步鼓的节奏演练劈刺,到十步处再返回。凡是返回原位,都听到鸣金就退下。骑兵也是五伍成列,击鼓四通后出队,进行射箭和盘马作战。教习前一天,将官点阅并补足人员,到了教习时再检查一次。队中人和马都强弱相兼,强壮者登记姓名作为奇兵,隐藏在队中,遇到使用奇兵时,另组成队伍出战。泾原路内外共有七将,另有泾州、仪州左右策应将,马兵、步兵各有十阵,分为左右,从第一阵到第五阵,每次阅习一阵;这就是大致情况。神宗认为这种方法好,所以颁布施行。熙宁六年五月庚戌日,诏令各路经略司结队,一律依照李靖的方法,三人为一小队,五人为一中队。奖赏和惩罚等到编制完成后再裁定。十二月己亥日,神宗对辅臣说:“李靖结队的方法,是把三名彼此合意的人编成一队,已经命令李浩在懿州、洽州试行,恐怕也可以施行。”王安石等人说:“从三代到汉、魏,都以五人为伍。至于三人一队,如果一人战死,押官在后面拿刀,就要斩杀另外两人,恐怕不可行。”庚辰日,神宗又谈到司马穰苴、孙武、吴起以及李靖结队的方法。王安石说:“古代谈论兵法,没有比孙武、吴起更好的,因为他们大略看到了道。所以如同太阳有短有长,月亮有盈有亏;五声的变化,听不尽;五色的变化,看不尽;奇正的变化,穷究不尽。他们能够粗略地看到道,所以所说的能够达到这里。”神宗说:“能够懂得奇正,把奇当作正,这就是用兵的要领。奇,是天道;正,是地道。地道有常,天道则变化无常。至于能够运用奇正,把奇当作正,把正当作奇,那就达到神妙境界了。”王安石说:“确实如此,天只能为天而不能为地,地只能为地而不能为天。能够兼有天道、地道,出入都能得到适宜,这就叫神妙。正因为神妙,所以能把奇当作正,把正当作奇。” 神宗认为李靖结队法好,召见贾逵询问,贾逵认为不可行。诏令中书、枢密院共同讨论,王安石说:“如今只把三人编成一队,又把五人编成一伍,让他们相互搏斗较量,看看谁胜谁负,这样就可以立即看出是否可用。”神宗于是命郭固与殿司各用一种方法,试验其可行与否。神宗又谈论用兵,认为:“能够懂得阴阳五行的道理,并役使它们,就达到了极致,关键只在于通晓道理。”王安石说:“天地本来也是受阴阳五行役使的。通晓阴阳五行的道理,就是所谓精研义理而达到神妙、用来施行,所作所为没有什么不可,哪里只是用兵而已!”丁亥日,诏令程昉在沿河采集制造战车的木材三千两,交给军器监制造战车。神宗整顿加强武备,既采纳唐代李靖三人一队的方法,又想试行这种办法;并且认为北方边地平坦,可以用车作为营卫,于是从宫中发出手诏,命二府研究,于是有了这道诏令。熙宁七年二月丙子日,神宗批示:“已经下旨命吕惠卿、曾孝宽比较三人、五人结队的方法。可以迅速比较,把实际情况具奏上来。”后来吕惠卿等人的奏报送到,神宗最终决定采用五人相结的结队法。三月,神宗担忧各将领行军时全都没有行阵的方法。王安石说:“如果要用兵,首先必须由朝廷依据古人的适宜做法讨论法制,然后选择将帅传授给他们,军队才可以使用。如今人人凭个人意见任意相互搏击,完全没有法制。人的性命极其重要,确实应当及早筹划、深思熟虑。” 六月甲午日,神宗谈论结队法,因而感叹州兵难以治理,说:“如今边臣中懂得奇正本体的人已经没有了,何况奇正的变化呢?况且天地五行的数目不过五,所以五阵的变化出于自然,并不是勉强制造出来的。”韩绛说:“臣过去曾请求设置讲说阵法的官员,如今想命各路帅臣各自具列战阵之法上奏,取其长处,制定为法。”神宗同意,于是诏令五路安抚使各自具列可用的阵队法,并访求懂得阵队法的人陈述见解上报。十月,神宗把新制定的结队法、赏罚标准以及布置阵形的形势等,派近侍李宪交给鄜延帅赵卨,让他研究,并推广到各路。诏令对赵卨说:“阵法的详细情况,已经命李宪当面告诉你了。现在所画的只是一种小阵。卿要从容地分析询问,李宪一定会逐一说明。然而布置阵法的制度,久已失传。如今朕一旦依据自己的所得仓促制定为法,恐怕仍有不周全之处。应当不要有所避忌,把意见全部奏来。”随后又诏令赵卨说:“近来命李宪带着新定结队法和赏罚标准交给卿,请一同详细议论是否可以施行。又因为要按照编队设置将官而重新布置阵法,想来卿一定深知朝廷筹划的意思。如果近日可以办妥,应命李宪带回朝廷。”于是赵卨上奏:“臣恭敬地详细考察,布置阵法以结队为先。按李靖的方法,五十人为一队,每三人中选择彼此合意者结成一个小队,三个小队合为一个中队,五个中队合为一个大队;其余押官、队头、副队头、左右傔旗五人,也凑足五十人,并且彼此依附。凡是各队队头与敌人交战在右边,傔旗就要迅速前进救援。如果左右傔旗被敌人缠住,就依次由后面的人前进救援。”

其进救人又被贼缠绕,以次后行人急须进救。其前行人被贼后行人不救者,押官、队头即斩之。今圣制:每一大队合五中队,五十人为之;中队合三小队,九人为之;小队合三人为之,亦择心意相得者,又选壮勇善枪者一人为旗头,令自择如己艺、心相得者二人为左右傔,次选勇悍者一人为引战,又选军校一人,执刀在后为拥队。凡队内一人用命,二人应援;小队用命,中队应援;中队用命,大队应援。如逗挠观望,不即赴救,致有陷失者,本队仰拥队军旅、次队委本辖队将审观不救所由斩之。其有不可救或赴救不及,或自交敌体被重创但非可救者,皆不坐。其说虽与古同,而用法犹为精密。此盖陛下天锡勇智,不待学而能也。然而议者谓四十五人而一长,不若五人而一长之密。且以五人而一长,即五十人而十长也。推之于百千万[15],则为长者多,而统制不一也。至如周制,五人为伍,属之比长;五伍为两,属之闾胥;四两为卒,属之族帅;五卒为旅,属之党正;五旅为帅,属之州长;五帅为军,属之命卿。此犹今之军制百人为都、五都为营、五营为军、十军为廂,四廂都指挥而下各有节级,有员品,亦昔之比长、闾胥、族帅、党正之任也。议者谓什伍之制于都法为便,然都法恐非临阵对敌决胜之术也。况八阵之法久失其传,圣制焕然一新,稽之前闻,若合符节。盖法制一定,易以致人,敌好击虚,吾以虚形之;敌好背实,吾以实形之。然其所击者非其虚,所背者非其实,故逸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此所谓致人而不致于人也。臣误蒙训谕,早暮以思,偶有所见,不敢不尽。』(据《兵志》四卷十月事附见,当考。)八年二月戊寅,上批:『见校试七军营阵,以分数不齐,前后抵捂,难为施用。可令见校试,宜摭其可取者,草定入军法以闻。』初,诏枢密院:『按,唐李靖兵法世无完书,杂见《通典》,离析讹舛。又官号、物名,与今称谓不同,武人将佐,多不能通其意。可令枢密院兵房检详官与检正中书刑房王震、提举修撰经义所检讨曾昉、中书吏房习学公事王白、管勾国子监丞郭逢原校正,分类解释,令可行。』后又差枢密副都承百张诚一、入内押班李宪与震、逢原行视宽广处[16],关殿前司差马军二千八百人教李靖营阵法,以步军副都指挥使为都大提举,诚一、宪为同提举,震、逢原参议公事,夏元象、臧景等为将,副部队将、勾当公事凡三十九人。诚一等初用李靖六花阵法,约授兵二万人为率。为七军,内虞候军各二千八百人,取战兵千九百人为七十六队,战兵内每军弩手二百、弓手三百、马军五百、跳荡四百、奇兵四百,辎重每军九百,是为二千八百人。上谕李宪等曰:『黄帝始置八阵法,败蚩尤于涿鹿。诸葛亮造八阵图于鱼腹平沙之上,垒石为八行。晋桓温见之,曰:「常山蛇势。」文武皆莫能识之,此即九军阵法也。后至隋韩擒虎,深明其法,以授其甥李靖。靖以时遭久乱,将臣通晓其法者颇多,故造六花阵,以变九军之法,使世人不能晓之。大抵八阵即九军。九军者,方阵也。六花阵即七军。七军者,圆阵也[17]。盖阵以圆为体。方阵者,内圆而外方;圆阵即内外俱圆矣。故以圆物验之,则方以八包一,圆以六包一,此九军、六花之阵大体也。六军者,左右虞候各一军,为二虞军;左右厢各二军,为军四厢,与中军共为七军。八阵者,加前、后二军,共为九军。本朝祖宗以来,置殿前马步军三帅,即中军前后军帅之别名,而马步军都虞候,是为二虞候军;天武捧日龙神卫四厢,是为四厢军也。中军帅总制九军,即殿前都虞候,专总中军一军之事务,是其名实,与古九军及六花阵相符而不少差也。今论兵者,俱以唐李筌《太白阴经》中所载阵图为法,失之远矣。朕尝览近日臣僚所献阵图,皆妄相惑,无一可取。果如此辈之说。则两敌相遇,必须遣使预约,战日择一宽平之地,仍夷阜塞壑,诛茅伐木,如射圃教场,方可尽其法耳。以理推之,知其不可用也决矣。今可约李靖法为九军营阵之制。然李筌之图乃营法,非阵法也。朕采古之法,酌今之宜,曰营,曰阵,本于一法而已。止则曰营,行则曰阵。在奇正言之,则营为正,阵为奇也。』故有是诏。太学进士杨伋权武学传授,候一年召试,及撰述《李靖兵法》,并上图议,特录之。九年四月己丑,上与辅臣论营阵法,以谓:『为将者少知将兵之理,且如八军、六军,皆大将居中。大将譬夫心也,诸军则四体也。运其心智,以身使臂,以臂使指。攻其左则右救,攻其右则左救,前后亦然,则兵何由败也?』

译前去救援的人又被敌人缠住,就要由后面的人员依次迅速前进救援。前面的人被敌人攻击而后面的人不救援的,押官、队头就斩杀他们。如今圣上制定的制度是:每个大队由五个中队组成,共五十人;中队由三个小队组成,共九人;小队由三人组成,也选择彼此心意相合的人;另选一名强壮勇敢、善于使用枪的人作旗头,让他自己选择两个技艺与自己相当、心意相合的人作左右傔;再选一名勇猛的人作引战;又选一名军校,手执刀在后面担任拥队。队内一人奋战,另外两人支援;小队奋战,中队支援;中队奋战,大队支援。如果迟疑退缩、观望不前,不立即前往救援,以致有人陷没失败的,本队由拥队军旅、次队由本辖队将查明不救的原因后斩杀。若确实无法救援,或赶不及救援,或已亲自接敌而身负重伤但没有能力救援的,都不治罪。这个方法虽然与古法相同,但使用起来更加精密。大概这是陛下上天赐予的勇气和智慧,不必学习就能做到。然而议论者认为,四十五人配一名长官,不如五人配一名长官严密;而且五人配一名长官,就是五十人有十名长官。推及一百人、一千人、一万人,就会长官越来越多,统制也不一致。至于周代制度,五人为伍,隶属于比长;五伍为两,隶属于闾胥;四两为卒,隶属于族帅;五卒为旅,隶属于党正;五旅为师,隶属于州长;五师为军,隶属于命卿。这和如今的军制也相同:一百人为都,五都为营,五营为军,十军为厢,四厢由都指挥使统领,其下各有节级和员品,也就是古代比长、闾胥、族帅、党正一类的职任。议论者认为什伍制度对于都法较为便利,但都法恐怕不是临阵对敌、决定胜负的方法。况且八阵法已经久失传承,圣上制定的制度焕然一新,考察以往的记载,仿佛符节相合。大概法制一经确定,就容易使人受我调动;敌人喜欢攻击虚处,我就用虚形示给他;敌人喜欢避开实处,我就用实形示给他。然而他所攻击的并不是我的虚处,他所避开的也不是我的实处,所以我可以使安逸的敌人疲劳,使吃饱的敌人饥饿,使安定的敌人行动起来。这就是所谓调动敌人而不被敌人调动。臣错误地承蒙陛下教诲,早晚思考,偶然有所见解,不敢不全部陈述。”(据《兵志》四卷十月事附见,当考。) ) 熙宁八年二月戊寅日,神宗批示:“看到校试七军营阵,因人数不一致,前后互相抵牾,难以施行。可以命令继续校试,应当选取其中可取的内容,草拟定稿收入军法后上报。”起初,诏令枢密院说:“按:唐代李靖的兵法,世上没有完整的书,只零散见于《通典》,内容分离、分析讹误错乱。而且官号、物名与如今的称谓不同,武人将佐大多不能通晓其中意思。可以命枢密院兵房检详官与检正中书刑房王震、提举修撰经义所检讨曾昉、中书吏房习学公事王白、管勾国子监丞郭逢原加以校正,分类解释,使之可以施行。”后来又派枢密副都承旨张诚一、入内押班李宪与王震、郭逢原巡视宽广之处,通知殿前司调马军二千八百人,教习李靖营阵法;以步军副都指挥使为都大提举,张诚一、李宪为同提举,王震、郭逢原参议公事,夏元象、臧景等为将,副部队将、勾当公事共三十九人。张诚一等起初采用李靖六花阵法,大约调拨兵士二万人作为定额。编为七军,其中虞候军各二千八百人;选取战兵一千九百人编为七十六队。每军战兵中有弩手二百人、弓手三百人、马军五百人、跳荡四百人、奇兵四百人;辎重人员每军九百人,这样每军共二千八百人。神宗告诉李宪等人说:“黄帝开始设置八阵法,在涿鹿打败蚩尤。诸葛亮在鱼腹平沙上制作八阵图,垒石排列成八行。晋代桓温见到它,说是‘常山蛇势’。文武官员都没有能够识别它的,这就是九军阵法。后来到了隋代韩擒虎,深深明白其中的方法,把它传给外甥李靖。李靖因为当时长期处于乱世,通晓这种方法的将臣很多,所以制作六花阵,改变九军的方法,使世人不能看懂。大体说来,八阵就是九军。九军,是方阵。六花阵就是七军。七军,是圆阵。大概阵法以圆为形体。方阵是内圆外方;圆阵则内外都圆。因此用圆形物体来验证,方阵以八包一,圆阵以六包一,这就是九军、六花阵的大致情形。六军,是左右虞候各一军,合为二虞军;左右厢各二军,合为四厢军,再与中军合为七军。八阵加上前、后二军,共为九军。本朝自祖宗以来,设置殿前马步军三帅,就是中军、前军、后军三帅的别称;而马步军都虞候,就是二虞候军;天武、捧日、龙神卫四厢,就是四厢军。中军帅总管九军,就是殿前都虞候;专门总管中军一军事务的,其名号和实际职掌,与古代九军及六花阵相合,没有一点差别。如今谈论兵法的人,都把唐代李筌《太白阴经》中所载的阵图作为标准,差得太远了。朕曾经阅览近来臣僚所进献的阵图,都是胡乱互相迷惑,没有一件可取。如果真如这些人的说法,那么两军相遇,必须先派使者约定,战斗时选择一块宽阔平坦的地方,还要铲平土丘、填塞沟壑、砍掉茅草树木,像射圃、教场一样,才能完全施行他们的方法。按道理推求,知道它一定不能使用。如今可以约取李靖的方法,制定九军营阵制度。然而李筌的图是营法,不是阵法。朕采纳古法,斟酌今日的适宜做法,营、阵其实本出于一法。停止时叫营,行进时叫阵。用奇正来说,营是正,阵是奇。”因此有这道诏令。太学进士杨伋暂任武学传授,等候一年后召试,以及撰写《李靖兵法》并上呈阵图、议论,也因此特予录用。熙宁九年四月己丑日,神宗与辅臣讨论营阵法,认为:“做将领的人很少懂得统率军队的道理。比如八军、六军,都由大将居中。大将譬如心脏,各军譬如四肢。运用心智,以身体驱使手臂,以手臂驱使手指。攻击左边,右边就救援;攻击右边,左边就救援;前后也是这样,那么军队怎么会失败呢?”

五月辛酉,诏:『诸保甲可依新除队法结队,并印新结队图付兵部,每一都给之一图。结队之法,三人为一小队,三小队为一中队,五中队为一大队。并引战一人居前,拥队一人执刀居后,傔二人居左、右,执旗一人居中。凡五十人,皆选士也。有马人与无马人各为队,队中其械,或纯用一色,或杂用弓弩、刀斧、枪盾,皆于结队时商定教习。』元丰元年十一月乙亥,诏:『近分配殿前步军司标排手教头五十九人,可令逐司所管枪手,均选蹻捷轻健堪教之人,每名各教九人,令阮根往来巡视指教,贾逵、燕达按阅,候教成日,取旨引见。』后贾逵、燕达等言:『近降东南队法,五人为一小队:一人牌手,二人枪手,二人弩手[18]。五小队为一中队,两中队为一大队[19]。今阮根反以八人为一队,又减大排一增小排二,减弩一增弓二,与东南所用器仗不同。乞止依东南队法,以弩手代小排。若去敌稍远,则施箭凿,近则左手持弩,如小排架隔次第,右手执刀劈斫,庶与长兵相兼。』从之,仍令枪手兼习标。六年二月己酉,诏燕达、王渊取一军合用人将按试营阵。先是,上亲以古兵法制九军营阵,凡出战下营,互变分合,作止进退,方圆尖直,肄习皆尽其妙,至是命燕达。八年三月,哲宗即位。元祐元年二月,殿前马步军司言:『准朝旨,相度到高翔上言,乞依旧教阅御阵事,欲于教阵日与新阵相兼。』诏:『遇教阵,隔旦更互教习。所有元丰七年六月甲申指挥勿行。』先是,祖宗置九军营阵,为方、圆、曲、直、锐,凡五变为五阵,遂罢教习御阵。至是,复以旧阵互教。

校勘记

[1]恐不能 原本无『恐』字,义不周。兹据《长编》卷二二九补。

[2]知制诰 原本脱『知』字,据《长编》卷二四三补。

[3]鲁史亡 原本『亡』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四七补。

[4]教发 原本作『教及』,据《长编》卷二四七改。

[5]庚子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五六补。

[6]壬午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六四补。

[7]顺騌 原本『騌』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六四补。

[8]丁亥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六六补。

[9]锁厅 原本作『韬厅』,据《长编》卷二六六改。

[10]丁酉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六七补。

[11]丁未 原本作『壬寅』,据《长编》卷二三三改。

[12]蔡挺 原本作『蔡提』,据《长编》卷二三三改。

[13]结队 原本作『结阵』,据前文及《长编》卷二五七改。

[14]团立 原本『立』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五七补。

[15]百千 原本作『百十』,据《长编》卷二五七改。

[16]与震 原本脱『与』字,据《长编》卷二六○补。

[17]圆阵 原本脱『圆』字,据《长编》卷二六○补。

[18]二人弩手『二』,《长编》卷二四九作三。

[19]中队 原本脱『中』字,据《长编》卷一一九四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七十五

神宗皇帝

译五月辛酉日,诏令:“各地保甲可以依照新制定的队法编队,并把新的结队图印发给兵部,每一都发给一图。结队的方法是:三人为一小队,三小队为一中队,五中队为一大队。另有引战一人居前,拥队一人执刀居后,左右各有傔二人,执旗一人居中。五十人都要选择精锐之士。有马的人和没有马的人分别编队;队中使用的兵器,或者全部使用同一种,或者混用弓弩、刀斧、枪盾,都在编队时商定并进行教习。” 元丰元年十一月乙亥日,诏令:“近来分配给殿前步军司的标排手教头五十九人,可以命各司所管的枪手,均衡选取矫健敏捷、轻快强壮、适合教习的人,每人各教九人,命阮根往来巡视指导,贾逵、燕达考察检阅,等教成后听取诏旨召见。”后来贾逵、燕达等人说:“近来下达东南队法,五人为一小队:一人为牌手,二人为枪手,二人为弩手。五小队为一中队,两中队为一大队。如今阮根却以八人为一队,又减少大排一人、增加小排二人,减少弩手一人、增加弓手二人,与东南所使用的器仗不同。请求只依照东南队法,用弩手代替小排。如果与敌人的距离稍远,就发射箭凿;距离近时,左手持弩,像小排一样架隔次第,右手执刀劈砍,希望能与长兵器相配合。”神宗同意,仍命枪手兼习标枪。元丰六年二月己酉日,诏令燕达、王渊选取一军中合用的人员和将领,考察试验营阵。此前,神宗亲自依据古代兵法制定九军营阵,凡是出战、下营,以及相互变化分合,行动、停止、前进、后退,方、圆、尖、直,各种操练都穷尽其奥妙,到这时命燕达负责办理。元丰八年三月,哲宗即位。元祐元年二月,殿前马步军司说:“奉朝廷诏旨,考察到高翔上言,请求恢复旧日教阅御阵的制度,想在教阵日与新阵一并训练。”诏令说:“遇到教阵时,隔一天轮换训练。元丰七年六月甲申的指挥不得施行。”此前,祖宗设置九军营阵,阵法有方、圆、曲、直、锐五种,凡五变而成为五阵,后来便停止训练御阵。到这时,又恢复旧阵,交替训练。校勘记 [1]“恐不能”:原本没有“恐”字,文义不完整。现据《长编》卷二二九补入。[2]“知制诰”:原本脱去“知”字,据《长编》卷二四三补入。[3]“鲁史亡”:原本“亡”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四七补入。[4]“教发”:原本作“教及”,据《长编》卷二四七改。[5]“庚子”:原本没有这两个字,据《长编》卷二五六补入。[6]“壬午”:原本没有这两个字,据《长编》卷二六四补入。[7]“顺騌”:原本“騌”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六四补入。[8]“丁亥”:原本没有这两个字,据《长编》卷二六六补入。[9]“锁厅”:原本作“韬厅”,据《长编》卷二六六改。[10]“丁酉”:原本没有这两个字,据《长编》卷二六七补入。[11]“丁未”:原本作“壬寅”,据《长编》卷二三三改。[12]“蔡挺”:原本作“蔡提”,据《长编》卷二三三改。[13]“结队”:原本作“结阵”,据前文及《长编》卷二五七改。[14]“团立”:原本“立”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五七补入。[15]“百千”:原本作“百十”,据《长编》卷二五七改。[16]“与震”:原本脱去“与”字,据《长编》卷二六 ○补入。[17]“圆阵”:原本脱去“圆”字,据《长编》卷二六 ○补入。[18]“二人弩手”的“二”字,《长编》卷二四九作“三”。[19]“中队”:原本脱去“中”字,据《长编》卷一一九四补入。《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七十五 神宗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