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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四十四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四十四仁宗皇帝

史藏 · 纪事本末 · 已译 · 第 287–291 段

马政

  天圣四年九月戊申,三司请市籴刍粟,上因问辅臣诸坊监牧马几何[1],王曾对曰:『当今比五代马多数倍,计刍秣费,岁不下百万,盖措置利害失其要。若以陕西蕃部人中马立定数,余听民间市易,二三年间,必大蕃息,此与畜之外厩无异也。祖宗旧制,以群牧司总天下马政,其属有左、右骐骥院,分领左、右天驷监、左、右天厩坊。畜病马有牧养上下监牧,兵校长有提举、指挥使、副使、员僚十将、节级、兽医、槽头刷刨、长行,调上乘有小底。诸监之在外者,知州、通判兼领之,各据刍地列棚,并课士卒春夏出牧,秋冬入厩。孳息有赏,耗亡有罚,其为条教甚备。然马之孳息不足以待国用,常市于边州。雍熙、端拱间,沿边牧市,河东则麟、府、丰、岚州、火山军、唐龙镇、浊轮寨[2],陕西则秦、渭、泾、原、仪、延、环、庆、阶州、镇戎[3]、保安军、制胜关、浩亹府,河西则灵、绥、夏州,川峡则益、文、黎、雅、戎、茂、夔州、永康军,京东则登州。自赵德明据有河南,其牧市惟麟、府、泾、原、秦、阶、环州、岢岚、火山、保安军,其后止环、庆、延、渭、原、秦、阶、文州、镇戎置场。天圣中,犹得蕃部省马总三万四千九百余匹云。』

  明道元年,上封者言:『自河南六监废,京师须马,取之河北,道远非便。』诏遣左厢提点王舜臣往度利害。舜臣言:『镇宁、灵昌、东平、淳泽四监虽废,然其地犹牧本监骐骥院马。洛阳单军镇监去京师近,罢之非便。』乃诏复二监,以牧河北孳生马。

  二年七月,范仲淹安抚江淮,陈八事,其五曰:『沿边市马,岁几百万缗,罢之则绝边人,行之则困中国。然自古骑兵未必为利,开元、天宝间,牧马数十万匹。禄山为乱,王师败于函谷,曾何救焉?且骑兵之费,钱粮、刍粟、衣缣之类,每一指挥,岁费数万缗,其间老弱者尚艰于乘跨,况战斗乎?然西北戎马不可不收:既至京师,宜多鬻于民间,假其刍牧,或有边用,一呼可集。又重税以禁江淮小马,勿使至近里州军,则西北之马可行,外慰边心,内为武备,且减刍牧以亿万计。』上嘉纳之。

  宝元二年五月丙申,群牧司请下秦州增价市马,从之。

  康定元年二月,诏京畿、京东西、淮南、陕西路括市战马。马自四尺六寸至四尺一寸,其直自五十千至二十千凡五等。敢辄隐者,重真之法。宰臣、枢密使听畜马七,参知政事、枢密副使五,尚书、学士至知杂、閤门使以上三,升朝官閤门祗侯以上二,余命官至诸司职员、寺观主首皆一,节度使至刺史、殿前马步军都指挥使至军头司、散员副兵马使皆勿括。出内库珠偿民马直,又禁边臣私市,阙者官给。

出內库珠还马直乃月未,今从本志。书并本志云:并边七州军免括马。盖此后事,今削去。

  韩琦言:『陕西科扰频仍,民已不胜其困,请免括此一路,安众心。』从之。(此据《家传》,当考。)

十二月丁未,诏开封府、京东西、河东路括驴五万,以备西讨,从陕西经略使所上考策也。

括驴五万,孙沔奏议,或可删。附魏泰《东轩录》云:陈执中天资滑稽,谑玩无礼。庆历中,韩魏公琦帅陕西,将四路进兵入平夏,以取元昊。师行有日矣。尹洙与执中有旧,荐于韩公。韩召之,谕以入界事。执中雅不欲为是行,因问韩公曰:『北之族帐无定,万一迁徙深远,以致我师,无乃旷日持久乎?』韩公曰:『今大兵入界,则倍道兼程矣。』执中曰:『粮道岂能兼程乎?』韩曰:『吾已尽括关中之驴以驮粮食。驴行速,与兵相继也。万一深入而粮食尽,自可杀驴而食矣。』执中徐曰:『驴子大好酬奖。』韩大怒其无礼,遂不使入关,然四路进兵亦竟无功。按:括驴乃康定元年十二月事,泰误谓庆历中。今附见于此。

  庆历元年七月,诏诸路本州厢军军员阙马,听自市三岁以上、十三岁以下、高四尺一寸者,官用印附籍,给刍粟。

八月甲申,诏河北置场括市战马,沿边七州军免之。

按:康定元年二月括市马,止是京东西、淮南、陕西等路。庆历元年八月,乃河北。《实录》于此即书免缘边七州军,盖指河北,而本志则于康定元年二月并书其事,恐误也。今从《实录》。又按《朔历》:河北转运使乞于天雄军等六处置场买马,诏除雄、霸等七州军不买外,余二十七州军并依六场例收置。然则本志误审矣。

  二年六月戊寅,诏河北转运使司籍民间所养马,有边警则给价市之。

五年七月甲戌,枢密院言:『咸平初,陕西振武乡兵许结社买马,以升填广锐军。往岁河东已尝如此例。今河东诸军阙马,又广锐指挥人数不足,欲听本路宣毅、义勇乡兵结社置马,官助其价,以升填广锐之阙。』从之。

壬子,內出藏库绢二千万,市马于府州、苛岚军。

译马政 天圣四年九月戊申日,三司请求购买粮食和刍草,皇上于是询问辅臣各坊、监、牧共有多少马[1]。王曾回答说:“当今的马比五代时多了好几倍,计算刍草饲料的费用,每年不少于一百万,问题大概在于处置利弊没有抓住要领。如果按照陕西蕃部人所养马匹的数量确定定额,其余听任民间买卖,二三年之间一定会大量繁殖,这和把马养在国家外厩没有区别。祖宗旧制,以群牧司总管天下马政,其属下有左、右骐骥院,分别统领左、右天驷监、左、右天厩坊。畜养病马有牧养上下监牧,负责军马的有提举、指挥使、副使、员僚十将、节级、兽医、槽头刷刨、长行,调取上等马有小底。各监设置在外地的,由知州、通判兼管,各自根据刍草地排列马棚,并考课士卒,春夏赶马出牧,秋冬赶马入厩。马匹繁殖增加有奖赏,损耗死亡有惩罚,相关条文教令十分完备。然而马匹繁殖仍不足以供应国家使用,常常在边州购买。雍熙、端拱年间,沿边放牧和买马的地方,河东有麟州、府州、丰州、岚州、火山军、唐龙镇、浊轮寨;陕西有秦州、渭州、泾州、原州、仪州、延州、环州、庆州、阶州、镇戎军、保安军、制胜关、浩亹府;河西有灵州、绥州、夏州;川峡有益州、文州、黎州、雅州、戎州、茂州、夔州、永康军;京东有登州。自从赵德明占有河南后,他的放牧、买马地点只有麟州、府州、泾州、原州、秦州、阶州、环州、岢岚、火山、保安军;后来只在环州、庆州、延州、渭州、原州、秦州、阶州、文州、镇戎设置马场。天圣年间,还能得到蕃部省下来的马匹,总数三万四千九百多匹。” 明道元年,有上封事的人说:“自从河南六监废止后,京师需要马匹,只能从河北取得,路途遥远,很不方便。”诏令派左厢提点王舜臣前往考察利弊。王舜臣说:“镇宁、灵昌、东平、淳泽四监虽然废止,但那里仍然放牧本监骐骥院的马。洛阳单军镇监距离京师很近,废掉它不方便。”于是诏令恢复两个监,用来放牧河北繁殖的马匹。二年七月,范仲淹安抚江淮,陈述八件事,其中第五件说:“沿边买马,每年耗费将近百万缗;停止买马就会断绝边地人的生计,继续买马又会困扰中原。然而自古骑兵未必有利,开元、天宝年间,牧马有几十万匹;安禄山作乱,王师在函谷关失败,这些马曾经起到什么救助作用呢?况且骑兵的费用,包括钱粮、刍草、谷粟、衣缣等,每一指挥每年耗费数万缗,其中老弱者尚且难以骑乘,何况用于战斗?但是西北的战马不能不收买:马匹到了京师,应当多卖给民间,借助民间饲养放牧;一旦边地有事,一声召唤就可以集中起来。又应当加重税收来限制江淮的小马,不让它们运到内地州军;这样西北的马匹可以畅行,外可以安抚边地人心,内可以充实武备,而且还可以大大减少刍草放牧的费用。”皇上赞许并采纳了他的建议。宝元二年五月丙申日,群牧司请求下令秦州提高价格买马,朝廷同意。康定元年二月,诏令京畿、京东、京西、淮南、陕西各路搜括、购买战马。马匹从四尺六寸到四尺一寸,价格从五十千到二十千,共分五等。敢于擅自隐匿马匹的,依法从重惩处。宰臣、枢密使可以留养七匹马,参知政事、枢密副使五匹,尚书、学士直到知杂、閤门使以上三匹,升朝官、閤门祗侯以上二匹,其余命官直到诸司职员、寺观主首都可以留养一匹;节度使直到刺史、殿前马步军都指挥使直到军头司、散员副兵马使,一律不搜括。朝廷从内库拿出珍珠补偿百姓的马价,又禁止边臣私自买马,缺少的由官府供给。从内库拿出珍珠偿还马价,是十二月某日的事,现在依据本志记载。书中和本志都说,沿边七州军免于搜括马匹,大概是此后的事情,现在删去。韩琦说:“陕西科派扰民的事情接连不断,百姓已经不堪其困,请免除这一整路的搜括,以安定众人的心。”朝廷同意。(此据《家传》,应当考察。) 十二月丁未日,诏令开封府、京东、京西、河东路搜括驴五万头,以备向西征讨;这是根据陕西经略使上奏的谋划。搜括驴五万头一事,孙沔的奏议中已有记载,或许可以删去。附录魏泰《东轩录》说:陈执中天性诙谐,戏谑轻慢而无礼。庆历年间,韩魏公韩琦统帅陕西,准备率四路军队进兵平夏,以擒取元昊。军队出发已有日期。尹洙与陈执中有旧交,便把他推荐给韩琦。韩琦召见他,把进入敌境的事情告诉他。陈执中一向不愿参加这次行动,于是问韩琦:“北方各族的帐落没有固定处所,万一迁徙到很远的地方,以致我军追赶,岂不是会旷日持久吗?”韩琦说:“现在大军进入敌境,就会加倍赶路。”陈执中说:“粮道怎么能加倍赶路呢?”韩琦说:“我已经把关中所有的驴都搜括来驮运粮食。驴走得快,可以跟在军队后面。万一深入敌境而粮食吃完了,自然可以杀驴来吃。”陈执中慢慢说:“驴子真是很好的奖赏。”韩琦大怒,认为他无礼,于是没有让他入关;但四路进兵最终也没有取得功效。按语:搜括驴是康定元年十二月的事情,魏泰误说成庆历年间。现在附记在这里。庆历元年七月,诏令各路本州厢军中缺少马匹的军员,可以自行购买三岁以上、十三岁以下、身高四尺一寸的马;由官府加盖印记、附入名籍,并发给刍草谷粟。八月甲申日,诏令在河北设置马场搜括、购买战马,沿边七州军免于此事。按语:康定元年二月搜括、买马,只涉及京东、京西、淮南、陕西等路。庆历元年八月,才涉及河北。《实录》在这里记载沿边七州军免除搜括,大概指的是河北;但本志却在康定元年二月一并记载此事,恐怕有误。现在依据《实录》。又据《朔历》:河北转运使请求在天雄军等六处设置马场买马,诏令除雄州、霸州等七州军不买马外,其余二十七州军都按照六场的例子收买安置。这样看来,本志审定有误。二年六月戊寅日,诏令河北转运使司登记民间所养的马匹,边境有警时就按价收买。五年七月甲戌日,枢密院说:“咸平初年,陕西振武乡兵曾允许结社买马,以递补广锐军。往年河东已经实行过这种办法。如今河东各军缺少马匹,广锐指挥的兵员人数又不足,想允许本路宣毅、义勇乡兵结社置办马匹,官府帮助支付马价,以递补广锐军的缺额。”朝廷同意。壬子日,内府拿出藏库绢二千万,在府州、岢岚军买马。

营田

  天圣四年九月辛未,废襄、唐二州营田务,以田赋民,每顷输税五分,诸州所差耕卒并牛并放还。先是,襄州有荒田四百八顷余八十亩,唐州百七十顷。自咸平二年,转运使耿望奏置营田务,每岁于属县差借种田人牛,夏又借耨田夫六百人,秋又借刈获夫千五百人,岁入甚广。后转运使张巽改其法,召水户四十一分种之,未几皆诉免,务遂废。景德二年,转运使许逖复奏兴之,而岁添役兵夫。至是,转运使言其非便,诏遣屯田员外郎刘汉杰与转运使同定利害,而汉杰言:『务自复至今,襄州得谷三十三万余石,为缗钱九万余;唐州得谷六万余石,为缗钱二万余。而所给吏兵俸廪、官牛杂费,襄州十三万余缗,唐州四万余缗。』得不偿失,故废之。

转运使当是余献卿。耿望事见咸平二年四月,与此差异。欧阳修为许逖行状,亦不载复营田务事,当考。

  庆历元年十月辛丑,诏:『陕西用兵以来,本路所入税赋及内库所出并留两川,上供金帛不可胜计,而犹军储未备,宜令逐路都部署司经置营田,以助边费。』

  十一月乙卯,右正言、直集贤院田况言:『镇戎、原、渭州地方数百里,尝被西寇钞略,无复农作。今竭关中之力,耗都内之钱,才可赡延州、保安军粮刍之费,若更供亿它路,则邦计危蹙可优。臣谓宜以贼马所践无人耕种之地大兴营田,以新拣退保捷军,每五百人置一堡,等第补人员,每三两堡置营田官一员,令以时耕种,农隙则教习武艺,以备战斗。今老弱罹杀害,而壮者悉被驱虏,将来纵有归业,皆家资荡然,不能自耕其田土,并官为收买之。如愿复旧地者,以官所种田苗半给之,庶几农田不荒,而边计可纾也。』是月,范仲淹奏攻守二议。其议守曰:『臣观西戎居绝漠之外,长河之地,倚远恃险,未易可取,建官置兵,不用禄食。每举众犯边,一毫之物,皆出其下,风集云散,未尝聚养。中国则不然,远戍之兵,久而不代,负星霜之苦,怀乡国之望,又日给廪食,月给库缗,春冬之衣,银鞋馈输,满道不绝,国用民力,日以屈乏,军情愁怨,须务姑息,此中原积兵之忧异于外裔也。臣谓寇敌纵降,塞垣须守,当务经远,古岂无谋?臣观汉赵充国兴屯田,大获地利,遂破先零。魏武于战伐之中,令带甲之士随宜垦辟,故不甚劳,大功克举,数年之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唐置屯田,天宝八年,河西收二十六万石,陇西收四十四万石。孙武曰:分建诸侯,以其利利之。使食其地之毛,实役其人民之力,故赋税无转徙之劳,徭役无怨旷之叹。臣昨在延州,见知青涧城种世衡言:欲于本处渐兴田利。今闻仅获万石。臣今观之,边寨皆可使弓手士兵以守之,因置营田,计亩定课,兵获羡余,中籴于官,人乐其勤,公收其利,则转输之患,久可息矣。且使其兵徙家塞下,重田利,习地势,父母妻子共坚其守,比之东兵,功相远矣。』

  十二月戊寅,诏陕西四路部署及转运使并兼营田使[4],转运判官兼管勾营田事。戊子,大理寺丞宋回为内殿崇班、管勾陕西路营田。

  二年正月乙丑,诏以同州沙苑监牧地为营田。

  三年七月,范仲淹、韩琦言:『臣等窃见陕西昨来兴置营田,本欲助边,以宽民力。除沿边空闲膏腴地土处开垦外,其近里州县,官吏不能体朝廷之意,将远年瘠薄无人请佃逃田,抑勒近邻人户分种,或令送纳租课。又自来人户租佃官庄地土,每亩出课不过一二斗,今亦勒令分种,每亩须收数斗,致贫户需纳不前,州县追扰,无时暂暇,缘人户自用兵已来,科率劳弊,至于已业,尚多荒废,实无余力,更及营田。其所出租课,多是抱虚送纳。窃睹编敕指挥,不得将逃户田土抑勒邻人佃莳,盖恐害民。况今岁灾旱犹甚,理当优恤,不可非理烦扰,使之重困。臣等欲乞特降指挥,应陕西近里州军营田一切废罢,如元条租佃,即令依旧额出租;如元系远年瘠薄逃田,旧税额重无人请佃者,即与减定税额,召人请佃。所贵疲民受赐,归感睿仁。』诏罢陕西内地营田。

译营田 天圣四年九月辛未日,废除襄州、唐州两个州的营田务,把田地交给百姓耕种,每顷缴纳五分税;各州派来的耕作士卒以及耕牛一并放还。此前,襄州有荒田四百八顷多八十亩,唐州有一百七十顷。自咸平二年起,转运使耿望上奏设置营田务,每年从所属县征调、借用种田人和牛;夏天又借用锄田夫六百人,秋天又借用收割人员一千五百人,每年收入很多。后来转运使张巽改变办法,招募水户四十一户分头耕种,不久他们都请求免除,营田务于是废止。景德二年,转运使许逖又上奏请求恢复,因而每年增加役使士兵民夫。到这时,转运使说这样做不方便,诏令派屯田员外郎刘汉杰与转运使共同议定利弊;刘汉杰说:“营田务恢复以来,襄州得到粮食三十三万多石,折合缗钱九万多;唐州得到粮食六万多石,折合缗钱二万多。但供给官吏、士兵俸禄粮食以及官牛杂费,襄州花费十三万多缗,唐州花费四万多缗。”所得不能抵偿所费,所以废除。转运使应当是余献卿。耿望的事见于咸平二年四月,与这里所记有差异。欧阳修为许逖撰写行状,也没有记载恢复营田务的事情,应当考察。庆历元年十月辛丑,诏令说:“自陕西用兵以来,本路征收的税赋以及内库支出的钱物,连同截留两川上供的金帛,数目多得无法计算,但军需储备仍未完备。应令各路都部署司经营置办营田,以资助边境军费。” 十一月乙卯,右正言、直集贤院田况说:“镇戎、原州、渭州方圆数百里,曾遭西方寇敌劫掠,已经无法再进行农作。如今耗尽关中的力量,花费都城府库的钱财,才足以供给延州、保安军的粮食和草料;如果再供给其他各路,国家的财政必然更加危急困窘。臣认为,应当在被贼军战马践踏、无人耕种的土地上大力兴办营田,并用新近挑选出来的退役保捷军士,每五百人设置一堡,按等级补充人员;每三堡或两堡设置营田官一人,令其按时耕种,农闲时训练武艺,以备战斗。如今老弱百姓遭受杀害,壮年人又全被驱赶掳走;将来即使有人归来恢复产业,家产也都荡然无存,不能自行耕种田地,只能由官府替他们收买农具等物。如果有人愿意回到旧地居住,就把官府所种田地收获的半数分给他们。这样或许可以使农田不致荒芜,也可以缓解边境的财政筹划。”这一月,范仲淹上奏攻守两项意见。他关于防守的意见说:“臣观察西戎居住在遥远沙漠之外、长河一带,凭借路远地险,不容易攻取;他们设置官吏、部署军队,却不用供给俸禄粮食。每次全军侵犯边境,所有一丝一毫的物资都取自他们自己,像风一样聚集、像云一样散去,从来没有长期积蓄供养。中原却不是这样:戍守远方的士兵,长久不能轮换,承受霜雪之苦,怀有思念家乡故国的愿望;每天供应廪食,每月发给库钱,春冬衣服、银鞋等物资的输送,满路不断。国家的费用和百姓的力量日益困乏,军中情绪愁苦怨恨,只能不断采取姑息办法。这就是中原积聚军队的忧患不同于外族的地方。” 臣认为,即使寇敌投降,边塞城垣仍须守备,应当致力于长远经营;古代难道没有谋略吗?臣考察汉代赵充国兴办屯田,大获土地之利,于是击破先零。魏武帝在征战之中,命披甲士兵因地制宜地开垦,因此没有过分劳累,终于成就大功;几年之内,各处都积存粮食,仓廪全部充实。唐代设置屯田,天宝八年,河西收获二十六万石,陇西收获四十四万石。孙武说:分封建立诸侯国,要让他们凭借当地的利益获利。使人食用当地土地所生的物产,实际役使当地百姓的力量,因此赋税没有转运迁徙的劳苦,徭役没有使人怨恨离散的叹息。臣过去在延州时,听知青涧城种世衡说,想在当地逐渐兴办田利。如今听说只收获了一万石。臣现在看来,边塞各寨都可以让弓手和士兵守卫,趁机设置营田,按亩确定课额;士兵取得剩余收益后,把多余粮食卖给官府,百姓乐于勤劳耕作,官府也收取其利益,那么转运输送的祸患,长久以后就可以停止了。而且还可以让士兵把家属迁到塞下,重视田地收益,熟悉当地地势,使父母、妻子、儿女共同坚定守卫边塞;这与从东方调来的士兵相比,功效相差很远。” 十二月戊寅,诏令陕西四路部署和转运使兼任营田使,转运判官兼管勾营田事务。戊子,大理寺丞宋回任内殿崇班,管勾陕西路营田。二年正月乙丑,诏令把同州沙苑监的牧地作为营田。三年七月,范仲淹、韩琦说:“臣等私下看到,陕西近来兴办营田,本来是想帮助边境、减轻百姓负担。除了在沿边空闲肥沃的土地上开垦以外,靠近内地的州县,官吏不能体会朝廷的意图,竟把多年荒瘠、无人请求租佃的逃户田地,强迫邻近人户分种,有的还令他们缴纳租课。又因为一向人户租佃官庄土地,每亩缴纳的课额不过一二斗,如今也强令分种,每亩却必须征收数斗,导致贫困人户不能按期缴纳,州县不断追逼骚扰,没有片刻空闲。由于人户自从用兵以来,承担各种科率,劳苦困弊,即使是自己的产业,还有许多荒废,实在没有余力再顾及营田。他们所缴纳的租课,多数只是勉强虚报缴纳。臣私下看到编敕指挥,不得把逃户田土强迫邻人租佃耕种,正是因为恐怕损害百姓。何况今年灾害旱情仍然严重,按理应当优待抚恤,不可无理烦扰,使他们更加困苦。臣等请求特别下达指挥:陕西靠近内地各州军的营田,一律停止;原来按租佃条款租种的,就令他们仍按旧额缴租;原本是多年荒瘠的逃户田,旧税额过重、无人请求租佃的,就为他们减定税额,招人请求租佃。这样可使疲困的百姓得到恩惠,归来感念圣上的仁慈。” 诏令停止陕西内地的营田。

均赋庆历三年十月丁未,诏天下税籍有伪书、逃徙,或因推割用幸走移,若请占公田而不税输,如此之类,县令、佐能究其弊,以增赋入者议赏。初,洺州肥乡县田赋不平,久莫能治[5],转运使杨偕患之。大理寺丞郭谘曰:『是无难者,得一往,可立决也。』偕即以谘摄令,并遣秘书丞孙琳与共事。谘等用十步方田法四出量括,得其数,除无地之租者四百家,正无租之地百家,收逋赋八十万,流民乃复。及王素为谏官,建议均天下田赋,欧阳修即言:『谘与琳方田法简而易行,愿召二人者。』三司亦以为然,且请于亳、寿、汝、蔡四州择尤不均者均之。于是遣谘与琳先往蔡州,首括上蔡一县,得田二万六千九百三十余顷,均其赋于民。既而谘言州县多逃田,未可尽括。朝廷亦重劳人,遂罢。《记闻》以为执政不然其议沮罢之,谘本传以为遭母丧去。今从《食货志》。嘉祐四年八月己丑。自郭谘均税之法罢,论者谓朝廷徒恤一时之劳,而失经远之虑。至皇祐中,天下垦田,视景德增四十一万七千余顷,而岁入九谷,乃减七十一万八千余石。盖田赋不均,故其弊如此。其后田京知沧州,均无棣田;蔡挺知博州,均聊城、高唐田,岁增赋谷帛之类,无棣总千一百五十二,聊城、高唐总万四千八百四十七。既而或言:沧州民不以为便。诏谕如旧。是日,复遣职方员外郎孙琳、都官员外郎席汝言、虞部员外郎李凤、秘书丞高本分往诸路均田,从中书门下奏请也。本独以为田税之制其废已久,不可复均,朝廷亦不遽止。后虽均数郡田,其于天下,不能尽行。五年四月丙戌,令权三司使包拯、右谏议大夫吕居简、户部副使吴中复同详定均税。六月丙寅,命天章阁待制张掞同详定均税。九月丙申,枢密直学士、右谏议大夫吕公弼同详定均税。十二月。先是,知永兴军刘敞朝辞日,言关中岁比不登,民多流移,请发仓赈之。又言均田扰民。上令于所部采访利害以闻。及敞至永兴,具奏孙琳在河中府用方田法打量均税,百姓惊骇,各恐增起税租[6],因此斫伐桑柘,赖转运使薛向处处张榜告谕[7],方得暂止。访闻只打量万泉一县,近须一年乃毕。蒙减者则必欣喜,被增者自然怨嗟,词诉狱讼,恐自此始。乞且召还孙琳,更俟丰岁,庶几灾伤之余,不至惊忧。敞意谓琳用方田法步地,千步为方,方度之,诚使其核实无颇,然但为能知田亩高下尔。至于均税之法,以地肥瘠为差,其勤力从事田亩修治者则赋重自若,其惰窳不事事而田亩荒瘠者因获减赋,然此尚以肥瘠言也。吏非廉明,用心不一,或不能尽知田事,或挟私与夺,上无由察也。故均田之害,人皆知之,独主事者乐其名。敞所以求待丰岁者,恶斥言之耳。敞又以为琳之度田,起自万泉、龙门,此两邑皆山田,崎岖三二百里间,审如琳法[8],非旬岁,不可周遍也。琳皆不出一月而奏异功。会敞奏至,中书信琳言,即具报,敞但降敕榜,禁民毋得残桑柘而已。其后河中民果诉增减田税不平,凡数万户。敞事具敞行状及奏议。欧阳修亦言:『臣为谏官时,尝首言均税事,乞差郭谘、孙琳。蒙朝廷依臣所言,起自蔡州一县,以方田均税事方施行,而议者多言不便,寻即罢之。近者伏见朝廷特置均税一司,差官分往河北、陕西均税,始闻河北传言人户虚惊,斫伐桑枣,尚不为信。次见陕西州军有上言岁俭民饥,乞罢均税者,稍已疑此一事果为难行。而朝廷之意决在必行,言者遂不能入。近者又见河北人户凡千百人聚诉于三司,然则道路传言与州郡上言虽为不足信,其如聚集千人于京师,此事不可掩蔽,则民情可知矣。盖均税非所以规利而本以便民,如此,民果便乎?窃知朝廷本只以见在税数量轻重均之,初不令其别生额外之数也。近闻卫州、通利军括出民冒佃田土,不于见在管榷数内均减,重者摊与冒佃户,却生立税数配之,此非朝廷之意,而民所以诉也。

译均赋 庆历三年十月丁未,诏令说:天下税籍中有伪造登记的,有逃亡迁徙的,或因推割而利用机会逃走、迁移的,以及请求占有公田却不缴纳税赋的,凡属这一类情形,县令、县丞能够查究其中弊端并增加赋税收入的,应议定给予奖赏。起初,洺州肥乡县田赋不均,长期没有人能够治理,转运使杨偕对此忧虑。大理寺丞郭谘说:“这没有什么难的,只要让我去一趟,就可以立即解决。”杨偕立即让郭谘代理县令,并派秘书丞孙琳与他共同办理。郭谘等采用十步方田法,到各处丈量核查,得出田地数额;免除了四百户无地人家的田租,厘正了一百户无租田地的赋税,收回拖欠的赋税八十万,流民于是重新归来。后来王素任谏官,建议均平天下田赋,欧阳修便说:“郭谘和孙琳的方田法简便易行,希望召用这两个人。”三司也认为可以,并请求在亳、寿、汝、蔡四州选择田赋最不均的地方加以均平。于是派郭谘和孙琳先到蔡州,首先丈量括核上蔡一县,查得田地二万六千九百三十余顷,把赋税均摊到百姓身上。后来郭谘说,州县有许多逃户田地,不能全部丈量括核。朝廷又顾虑劳扰百姓,于是停止了这件事。《记闻》认为执政者不赞成这个建议,因而阻挠并停止了它;郭谘本传则认为他是因为遭逢母丧而离职。现在采用《食货志》的说法。嘉祐四年八月己丑。自从郭谘均税的方法停止后,议论者认为朝廷只是姑且顾惜一时的劳扰,却失去了长远经营的考虑。到了皇祐年间,天下垦田数量比景德年间增加四十一万七千余顷,而每年收入的九种谷物反而减少七十一万八千余石。这大概是由于田赋不均,所以弊端才这样严重。后来田京任沧州知州,均平无棣的田赋;蔡挺任博州知州,均平聊城、高唐的田赋,每年增加赋税、谷物、丝帛等,无棣总计一千一百五十二,聊城和高唐总计一万四千八百四十七。后来有人说,沧州百姓认为这样不便利。诏令下达,命令恢复旧制。这一天,又派职方员外郎孙琳、都官员外郎席汝言、虞部员外郎李凤、秘书丞高本分别前往各路均平田赋,这是根据中书门下的奏请办理的。高本认为,田税制度废弃已经很久,不可恢复均平,朝廷也没有立即停止。后来虽然均平了几个州郡的田赋,但对于天下来说,仍不能全部推行。五年四月丙戌,命权三司使包拯、右谏议大夫吕居简、户部副使吴中复共同详细审定均税之事。六月丙寅,命天章阁待制张掞共同详细审定均税。九月丙申,枢密直学士、右谏议大夫吕公弼共同详细审定均税。十二月。此前,永兴军知军刘敞在入朝辞行那天,说关中年年歉收,百姓多流亡迁徙,请求开仓赈济。他又说均田会扰乱百姓。皇上命令他在所管辖地区访察利害,具奏上报。等刘敞到达永兴军后,详细奏报说:孙琳在河中府采用方田法丈量土地、均平税赋,百姓惊恐,各自害怕增加税租,因此砍伐桑树、柘树,幸亏转运使薛向到处张榜告谕,才暂时制止。访察得知,此事只丈量万泉一个县,近来大概要一年才能完成。得到减免的人一定欣喜,被增加赋税的人自然怨恨叹息,词讼、狱讼恐怕会从此开始。请求暂且召回孙琳,等到丰收之年再说;这样或许灾害之后的百姓不至于受到惊扰忧虑。刘敞认为,孙琳用方田法丈量土地,以一千步为一方,按方丈量,确实可以使田亩数额核实而没有偏差,但也不过是能够了解田亩的高低罢了。至于均税的方法,是以土地肥瘠确定差等;那些勤劳从事、修治田亩的人,赋税仍然照旧加重;那些懒惰怠惰、不事耕作、使田亩荒瘠的人,反而因此获得减税。然而这还只是依据土地肥瘠来说的。官吏如果不廉洁明察,用心不一,有的不能完全了解田地情况,有的挟带私意增减赋税,上面就没有办法查察。因此,均田的危害,人人都知道,只有主持这件事的人喜欢它的名声。刘敞之所以请求等到丰收年,是因为厌恶斥责直言的人。刘敞又认为,孙琳丈量土地从万泉、龙门开始,这两个县都是山地,地势崎岖,方圆二三百里之间,如果确实按照孙琳的方法办理,不经过十年,也不能周遍丈量。孙琳却全都不到一个月就奏报取得了奇异功效。恰好刘敞的奏章送到,中书相信孙琳的话,立即具文答复刘敞,只下敕榜禁止百姓毁坏桑树、柘树罢了。后来河中的百姓果然控诉增加和减少田税不公平,共有数万户。〔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二百里〕 刘敞这件事,详见《刘敞行状》和他的奏议。欧阳修也说:“臣任谏官时,曾首先提出均税之事,请求派郭谘、孙琳办理。朝廷承蒙采纳臣的意见,从蔡州一个县开始,采用方田均税的方法,事情正要施行,议论者却多说不便,不久便停止了。近来臣伏见朝廷特意设置均税一司,派官员分别前往河北、陕西均税。起初听说河北传言,人户虚惊,砍伐桑树、枣树,臣还不相信。后来又看到陕西州军有人上言年岁歉收、百姓饥饿,请求停止均税,臣对这件事已经稍有怀疑,确实恐怕难以推行。然而朝廷的意思决定一定要实行,进言的人于是不能被采纳。近来又看到河北人户共有千百人聚集到三司控诉。这样看来,道路上的传言和州郡的上言虽然不足完全相信,但数千人聚集到京师,这件事不能掩盖,民情也就可知了。均税本来不是为了谋求利益,而是为了便利百姓;既然如此,百姓果真得到便利了吗?臣私下得知,朝廷本来只是要把现有税额的轻重加以均平,起初并没有命令另行增加额外税额。近来听说卫州、通利军丈量查出百姓冒充租佃的田土,却不在现有管辖征税数额中均减,反而把重的税额摊给冒佃户,又另立税额配给他们。这不是朝廷的本意,却正是百姓所以控诉的原因。”

又闻澶州诸县,于见令实额管榷外,将帐头自来桩坐有名无纳及失开阁两项远年税数,并系祥符、景德已前,以至五代长兴年桩管虚数,并摊与见今人户。又闻以地肥瘠定为四等,其下等田有白减带碱地,并碱卤沙薄可殖地、死沙不殖地,并一例均摊与税数,谓此虽不可耕种,尚有煎盐。且河北之民自祖宗以来,蒙赐恩恤,于行盐禁,只令据盐斤两纳税。今煎盐者已纳盐税,又令更纳田税,岂祖宗所以惠河北民之意?又闻河南不殖之地系禁盐地分者,亦均摊与税,又不知民何以纳也?澶、卫去京师近,偶可闻知者如此,其余远地,所谓均税悉便于民,其可得乎?以此见朝廷行事至难。小人希意承旨者,言利而不言害。俗吏贪功希赏,见小利,忘大害,为国敛怨于民。朝廷不知则已,苟已知之,其可不为救其失哉?欲望圣慈特赐指挥,令均税所只如朝廷本议,将实榷见在税数量轻重均之,其余生立税数及远年虚数,却与放免,及未均地分,并且罢均。且均税一事,本是臣先建言,今闻事有不便,臣固不敢缄默。』欧阳修言不得其时,今附刘敞后,当是未除枢副,十一月已前,或因敞对论此,修亦具奏,时为翰林学士,九、十月之间也。六年五月丁酉,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吕景初同详定均税。七月壬辰,同修起居注、同知谏院司马光同详定均税。光既立条约,下诸路监司施行,又言:『国家凡欲立事,当先使赏罚明白,然后事无不成。职方员外郎秦植前通判德州,均五县税,皆得平允,并无词诉。若与愚庸之人烦扰败事,同归常调,一无殿最,则能吏解体,必无成功。伏望朝廷察其勤瘁,优加酬奖,并其余均税官吏随其功过,量行惩劝,则来者睹之,无不尽力矣。』

建仓

常平仓

  景祐元年七月。天下常平仓置已久,领于司农寺,至是月壬子,始诏诸路转运使与州长吏举所部官,专主常平钱粟。既而淮南转运副使吴遵路言:『本路丁口百五十万,而常平钱粟才四十余万,岁饥不足以救恤。愿自经一画,增为二百万,它无得移用。』许之。枢密直学士杜衍亦尝建议曰:『岁有丰凶,谷有贵贱,计本量委散滞取赢,宜究其术。若官以法平之,则农人有利,粟有所泄。今豪姓蓄贾乘时贱收,而拙业之人旋致罄竭,水旱则稽伏不出,须其翔踊,以牟厚利,而农民贵粜,九谷散于穰岁,百姓困于凶年。虽劝课官家至日见,亦奚益于事哉?盖常平仓制度不立,有名而无实。谓宜量州郡远近、户口众寡。时有饥熟,取贱出贵,严以赏罚,课责官吏,出纳无壅,增损有宜。公籴未充,则禁争籴以规利者。籴毕而储之,则察其以供军为名而借假者。夫香象珠玑久藏府库,非衣食之急。若州郡阙母钱,愿斥卖赐之,补取其乏。』

衍传,常平议在衍为中丞后。今掇出附见。衍为中丞,乃明年二月也。

  康定元年十二月丙戌,诏司农寺以常平钱百万助三司给库费。自景祐末,不许移用常平,数年间有余积矣,而兵食不足,故降是诏。

  庆历二年八月壬申,诏河南府、孟、郑、滑、陈、许、颍、蔡、邓、唐、随等州发常平仓粟,以赈贫民。

  四年正月,陕西谷价翔贵,丁丑,诏转运使出常平仓米贱粜贫民。

  七月。先是,范仲淹以灾异数见,请行数事,其三曰:『今诸道常平仓,司农寺管辖,官小权轻,主张不远。逐【杰按:应是“诸”之误。】处提点刑狱多不举职,尽被州府借出常平仓钱本使用,致不能及时聚籴,每有灾沴及遣使安抚,虽民委沟壑而仓廪空虚,无所赈发,徒有安抚之名,而无救恤之实。又国家养民之政本在务农,因民之利而利之,则朝廷不劳心而民自养。臣请选辅臣一员兼领司农寺,力主天下常平仓,使以时聚籴,以防灾沴。首诏诸略提点刑狱,今后得替上殿,并先进呈本路常平仓斛数目,方得别奏公事。移任者亦须依此发奏,方得起离。仰司农寺常切纠举,及委辅臣等速定劝农赏罚条约,颁行天下。』

  皇祐三年十二月癸巳,诏天下常平仓依元籴价,粜以济贫民,毋得收余利,以希恩赏。

译“又听说澶州各县,在现今实际额定的征税数额之外,把账头上历来登记、却有名无实未曾缴纳的税数,以及失开阁两项多年以前的税数——都在祥符、景德以前,直到五代长兴年间登记掌管的虚数——一并摊派给现在的人户。又听说把土地肥瘠定为四等,其中下等田包括白减带碱地、碱卤沙薄但可以耕种的土地、死沙不能耕种的土地,也一律摊入税额,说这些土地虽然不能耕种,却还可以煎盐。况且河北百姓自祖宗以来,承蒙恩恤;在实行盐禁时,只令他们按照盐的斤两缴税。如今煎盐的人已经缴纳盐税,又令他们再缴纳田税,难道这是祖宗优待河北百姓的本意吗?又听说河南不能耕种的土地,属于禁盐地界的,也一并摊派税额,却不知道百姓凭什么缴纳。澶州、卫州距离京师较近,偶然可以听闻的情况尚且如此;其余遥远地区,所谓均税全都便利百姓,难道能够做到吗?由此可见,朝廷办事是多么困难。小人迎合旨意,只说有利而不说有害;庸俗的官吏贪图功劳、希求赏赐,只看见小利,忘记大害,为国家向百姓聚敛怨恨。朝廷不知道也就罢了,如果已经知道,难道可以不设法挽救过失吗?希望圣上慈悲,特别下达指挥,令均税所只按照朝廷原来的议定,把实际征收、现有税额的轻重加以均平;其余新立的税额和多年以前的虚数,都应免除;还没有均平的地区,也暂且停止均税。” “况且均税这件事,本来就是臣首先提出的建议;如今听说事情有不便利之处,臣实在不敢闭口不言。” 欧阳修的奏言没有标明具体时间。现在把它附在刘敞之后,应当是在他被任命为枢密副使以前、十一月以前,或许是因为刘敞面奏议论此事,欧阳修也一并上奏;当时他任翰林学士,大概在九月、十月之间。六年五月丁酉,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吕景初共同详细审定均税。七月壬辰,同修起居注、同知谏院司马光共同详细审定均税。司马光制定条约后,下达各路监司施行,又说:“国家凡是要创立一项事业,应当先使赏罚明确,这样事情就没有办不成的。职方员外郎秦植以前任德州通判,均平五县税赋,都得到了公平妥当的结果,没有任何词讼控诉。如果让愚昧庸碌的人因烦扰而败坏事情,却和他们一样归入常调,一点也不区别功过,那么能干的官吏就会灰心,必定无法取得成功。伏望朝廷察知他们的辛劳,优厚地加以酬奖;其余均税官吏也应根据功过,酌量施行惩罚和奖励。这样后来者看到这种情况,就没有不尽力的了。” 建仓 常平仓 景祐元年七月。天下设置常平仓已经很久,一直由司农寺主管。到了这月壬子,才诏令各路转运使和州的长吏举荐所属地区的官员,专门主持常平钱粮。后来淮南转运副使吴遵路说:“本路人口一百五十万,而常平钱粮只有四十余万,年成歉收时不足以救济。希望由臣亲自经营筹划,增加到二百万,并且不得挪作其他用途。”朝廷答应了。枢密直学士杜衍也曾建议说:“年成有丰有歉,粮食有贵有贱,应当计算成本、估量委积,散出滞积,收取盈余,必须研究其中的方法。如果官府依法调节粮价,那么农人可以获利,粮食也能流通出去。如今豪强大姓储藏货物,趁价格低时收购,而经营不善的人很快就会耗尽财力;遇到水旱灾害,他们便迟迟不肯卖出,等到粮价高涨,再谋取厚利,因而农民只能高价买粮;九种谷物在丰年散失,百姓却在凶年困苦。即使劝农督课的官员天天出现,对事情又有什么帮助呢?这大概是因为常平仓的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只是有名无实。应当根据州郡路程远近、户口多少,以及当时的饥荒或丰熟情况,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严格实行赏罚,考核督责官吏,使粮食出纳没有阻滞,增减都合宜。官府收购尚未充足时,就禁止争相买粮、借机牟利的人。粮食买完储藏后,就查察那些以供给军队为名而借取、挪用粮食的人。” “至于香象、珠玑,长久藏在府库中,并不是衣食方面的急需物资。如果州郡缺少本钱,希望允许卖出这些赏赐之物,用来补充短缺。” 《衍传》记载,常平仓的建议是在杜衍任中丞以后提出的。现在摘录出来附在这里。杜衍任中丞,是第二年二月的事。康定元年十二月丙戌,诏令司农寺拿出常平钱一百万,帮助三司供应府库费用。自景祐末年起,不允许挪用常平钱,几年之间已经有了余积;但军费粮食不足,所以颁下这道诏令。庆历二年八月壬申,诏令河南府以及孟、郑、滑、陈、许、颍、蔡、邓、唐、随等州,发放常平仓粮食,以赈济贫民。四年正月,陕西粮价大幅上涨。丁丑,诏令转运使从常平仓发出米,以低价卖给贫民。七月。此前,范仲淹因为灾异多次出现,请求实行几件事,其中第三件说:“如今各道常平仓由司农寺管辖,但司农寺官职低、权力轻,主持管理不能长远。各处提点刑狱大多不尽职,常平仓的钱本全都被州府借出使用,导致不能及时收购粮食。每逢发生灾害,或者派遣使者安抚,即使百姓倒毙沟壑,仓廪已经空虚,也没有东西赈济发放,只是徒有安抚的名声,却没有救济抚恤的实际。国家养育百姓的政务,根本在于致力于农业;顺应百姓的利益而使他们获利,那么朝廷不用劳心,百姓自然能够养活自己。臣请求选择一名辅臣兼领司农寺,尽力主持天下常平仓,使其按时收购粮食,以防灾害。首先诏令各路略提点刑狱,以后任期届满入殿朝见时,必须先呈报本路常平仓的斛数,才可以另外奏报其他事务;调任官员也必须按此规定上奏,才能起程离任。应令司农寺经常严格纠举,并委托辅臣等迅速制定劝农和赏罚条约,颁行天下。” 皇祐三年十二月癸巳,诏令天下常平仓按照原来的收购价格,以低价卖出粮食来救济贫民,不得收取额外利润,以求获得恩赏。

义仓

  庆历元年九月乙亥,诏天下立义仓。自乾德初置义仓,未久而罢。明道二年,诏议复之,不果。景祐中,集贤校理王琪上疏,引隋唐故事请复置,曰: 『唐贞观中,自王公以下,垦田亩税二升,其实太重。至永徽以后,自上户以降,计户以粟,亦复不均。今宜令五等以上户计夏、秋二斗别输一升,随税以人,水旱税减则免输,州县择便地别置仓贮之,领于转运使。今以一中郡计之,正税岁入十万石,则义仓岁得五千石,推而广之,其利博矣。』因言:『明道中最为饥歉,国家欲尽贷饥民则兵食不足,故民有流转之患。是时兼并之家,出粟数千石即补官,是岂以爵为轻欤?特爱民济物不获已而为之尔,与夫乘岁之丰收羡余之人,于天下之广,为无穷之利,岂不大哉?且兼并之家,占田常广,则义仓所人常多;中下之家,占田常狭,则义仓所人常少。及水旱赈给,则兼并之家未必待此而济,中下之家实先受其赐矣。损有余补不足,天下之利也。』事下有司,会议者异同而止,于是琪复上其议,上纳之。已而众论纷然,以为不便,遂诏令第上三等户输粟,寻复罢。

止令上三等戶输义仓,乃明年正月戊午日事。

  皇佑五年十二月,左司谏贾黯建言:『天下无事,年谷丰熟,则民人安乐,父子相保。一遇水旱,则流离死亡,捐弃道路。发仓廪以赈之则籴不足,课粟富人则力不瞻,转输千里则不及事,移民就谷则远近交困。朝廷之臣、郡县之吏,仓卒不知所出,则民饥而死者,已过半矣!夫水旱之灾,虽尧、汤所不克,今不思所以备灾之术,而岁幸年谷之熟,则是求出于尧、汤所不可必者也。臣尝读隋史,见所谓立民社义仓者,取之以时而藏之于民,下足以备凶荒,而上实无所利焉。愿仿隋制,诏仿天下州军,遇年谷丰熟,立法劝课,蓄积以备灾,此孟子所谓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亦不为虐者也。况取之以为民耶?』下其议司农寺,且命李兑与黯合议以闻,乃下诸路度可否,而以为可行者才四路,余或谓赋税之外两重供输,或谓恐招盗贼,或谓已有常平足以赡给,或谓置仓烦扰。于是黯复上奏曰:『臣尝判尚书刑部,见天下岁断死刑多至四千余人,其间盗贼率十七八。原其所自,盖愚民迫于饥寒,因之水旱,枉陷重辟,故臣请立民社义仓,以备凶岁。今诸路所陈,类皆妄议。若谓赋税之外两重供输,则义仓之意,乃教民储积,以备水旱。官为立法,非以自利,行之既久,民必乐输。若谓恐招盗贼,则盗贼利在轻货[9],不在粟麦。今乡村富室,有贮粟数万石者,亦不闻有劫掠之虞。且盗贼之起,本由贫困。臣建此议,欲使民有贮积,虽遇水旱,不忧乏绝,则人人自爱而重犯法,此正销除盗贼之原也。若谓已有常平仓足以赡给,则常平之设,盖以准平谷价,使无甚贵甚贱之伤,或遇凶荒,发以赈救,则已失其本意,而常平之费又出公帑。方今国用颇乏,所蓄不厚。近岁非无常平,而小有水旱,辄致流离,饿莩起为盗贼,则是常平果不足仰以赈给也。若谓置仓廪敛材木恐为烦扰,则臣闻以佚道使民,虽劳不怨。义仓之设,本为百姓,晓谕诚至,约束诚勤,则下民虽愚,宜无所惮。况今州县修治邮传驿舍,皆敛于民,岂于义仓,独畏烦扰?人情可与乐成,不可与虑始。如臣言可采,愿自朝廷断而行之。』然当时牵于众论,终不行。

广惠仓

  嘉祐二年八月丁卯,置天下广惠仓。初,枢密使韩琦请罢鬻诸路户绝田募人承佃,以夏、秋所输之课给在城老幼贫乏不能自存者。既建仓,乃诏逐路提点刑狱司专领之,岁终具所支纳上三司,十万户以上留一万石,七万户八千石,五万户六千石,三万户四千石,二万户三千石,万户一千石,不满万户一千石,有余则许鬻之。

校勘记

[1]辅臣 原本作『转臣』,据《长编》卷一○四改。

[2]浊轮寨 原本作『浊沦寨』,据《长编》卷一○四改。

[3]镇戎 原本作『领戎』,据《长编》卷一○四改。

[4]陕西四路 原本作『陕西西路』,据《长编》卷一三四改。

[5]田赋不平久莫能治 原本作『田赋莫□久不能治』,据《长编》卷一四四改补。

[6]『及敞至永兴』至『各恐增起税组』 原本脱『兴』至『各』凡二十二字,致文意不畅,兹据《长编》卷一九二补。

[7]处处 原本脱『处』字,据《长编》卷一九二补。

[8]三二百里间审如琳法 原本作『三二百里□□而琳法』,据《长编》卷一九二改补。

[9]轻货 原本作『轻贷』,据《长编》卷一七五改。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四十五

仁宗皇帝

茶法

译义仓 庆历元年九月乙亥,诏令天下设置义仓。乾德初年设置义仓,不久便废止了。明道二年,诏令商议恢复义仓,但没有成功。景祐年间,集贤校理王琪上疏,援引隋唐旧事请求恢复设置,说:“唐贞观年间,从王公以下,每亩垦田缴税二升,实际上太重了。到永徽以后,从上户以下按户征收粟米,也同样不均。如今应当令五等以上的户,计算夏、秋两季,每季另缴二斗中的一升,随着赋税按人口征收;遇到水旱灾害,税赋减免时就免除这项缴纳;州县选择便利的地方另设仓储藏,由转运使主管。现在按一个中等州计算,正税每年收入十万石,那么义仓每年可以得到五千石;推行扩大开来,利益就很广了。”于是又说:“明道年间最为饥荒歉收,国家如果想把粮食全部借给饥民,军粮就会不足,因此百姓有流离转徙的祸患。当时兼并之家,拿出几千石粮食就可以补授官职,这难道是因为爵位轻贱吗?只是因为爱护百姓、救济万物,实在不得已才这样做罢了。至于趁年成丰收、收取余粮的人家,面对天下广大地域,能够造成无穷的利益,难道不是很大吗?况且兼并之家占有的田地通常很广,义仓所收粮食就多;中下之家占有的田地通常很窄,义仓所收粮食就少。” “等到水旱灾害时赈济发放,兼并之家未必需要靠这些粮食得到救济,中下之家却确实会首先受到它的恩惠。减少有余的,补助不足的,是天下的利益。”这件事交给有关官署办理,参与会议的人意见不一,事情因此停止;于是王琪再次上奏他的建议,皇上接受了。不久众议纷纷,认为不便利,于是诏令只让上三等户缴纳义仓粮,不久又停止了。只令上三等户缴纳义仓粮,是第二年正月戊午的事。皇祐五年十二月,左司谏贾黯进言:“天下没有事情,年成丰收,百姓就安乐,父子能够相互保全;一旦遇到水旱灾害,就会流离死亡,抛弃在道路上。开仓赈济,粮食又不够;向富人征收粮食,财力又不能充足;转运千里之外的粮食,又来不及应急;迁移百姓到有粮食的地方,远近各处都会困苦。朝廷大臣、郡县官吏仓促之间不知道采取什么办法,百姓因饥饿而死亡的,已经超过一半了!水旱灾害,即使尧、汤也不能完全避免;如今不思考预备灾害的方法,却每年侥幸盼望年成丰收,这就是求取尧、汤也无法保证的事情。臣曾读《隋史》,看到其中所谓设置民社义仓,是按时向百姓收取、储藏在百姓之中;向下足以预备荒年,而向上实际没有什么利益。希望仿照隋朝制度,诏令天下州军,遇到年成丰收时,立法劝导督促,储积粮食以预备灾害。这就是孟子所说的丰收之年粮食多得散落,尽量收取也不算暴虐。何况收取这些粮食是为了百姓呢?”这项建议交给司农寺,并命李兑与贾黯共同商议上报;于是下达到各路考察是否可行,认为可以实行的只有四路,其余有的说这是赋税之外的两重供输,有的说恐怕会招来盗贼,有的说已经有常平仓足以供给,有的说设置仓库会造成烦扰。于是贾黯再次上奏说:“臣曾任尚书刑部判官,看到天下每年判处死刑的人多达四千余人,其中大约十七八成是盗贼。追究他们犯罪的根源,大概是愚昧百姓被饥寒所迫,又遇到水旱灾害,因而无辜陷入重罪,所以臣请求设置民社义仓,以预备荒年。如今各路所陈述的意见,大多都是妄加议论。如果说这是赋税之外的两重供输,那么义仓的本意,是教导百姓储积粮食,以预备水旱灾害。官府制定法令,并不是为了自己获利;推行久了,百姓一定会乐于缴纳。如果说恐怕会招来盗贼,那么盗贼所图的是轻便货物,并不是粟麦。如今乡村富裕人家,有储藏数万石粮食的,也没有听说有被抢劫的忧患。况且盗贼的兴起,本来就是由于贫困。臣提出这个建议,是想使百姓有储积,即使遇到水旱,也不担心贫乏断绝;这样人人都会爱惜自己而慎重犯法,这正是消除盗贼根源的方法。如果说已有常平仓足以供给,那么设置常平仓,本来是为了平准粮价,使人们不受粮价过贵或过贱的伤害;有时遇到荒年,开仓赈济,已经失去了它原来的意义,而且常平仓的费用又出自公帑。如今国家用度颇为缺乏,储蓄并不丰厚。近年并不是没有常平仓,但稍有水旱灾害,就往往导致百姓流离,饥饿的人起来成为盗贼;这说明常平仓果然不足以依靠它来赈济。” “如果说设置仓廪、征集木材恐怕会造成烦扰,那么臣听说,用使百姓得到安逸的方式役使他们,即使劳苦也不会怨恨。义仓的设置,本来就是为了百姓;晓谕如果真诚周到,约束如果确实勤恳,那么下层百姓虽然愚昧,也应当没有什么畏惧。何况如今州县修治邮传驿舍,都向百姓征集物资,难道对于义仓,偏偏害怕造成烦扰吗?人情可以和他们一起享受事情成功,却不能和他们一起谋划事情的开端。如果臣的话可以采纳,希望朝廷自行决断并实行。”然而当时受众议牵制,最终没有实行。广惠仓 嘉祐二年八月丁卯,设置天下广惠仓。起初,枢密使韩琦请求停止出售各路户绝田,改为招募人承租耕种,把夏、秋两季缴纳的租课,供给城中年老、年幼以及贫困不能自存的人。仓库建成后,诏令各路提点刑狱司专门主管;每年年终详细列出支出和缴纳数额,上报三司。十万户以上留存一万石,七万户留存八千石,五万户留存六千石,三万户留存四千石,二万户留存三千石,一万户留存一千石,不满一万户也留存一千石;有余粮就允许出售。校勘记 [1]“辅臣”:原本作“转臣”,据《长编》卷一○四改。○四改。[2]“浊轮寨”:原本作“浊沦寨”,据《长编》卷一○四改。○四改。[3]“镇戎”:原本作“领戎”,据《长编》卷一○四改。○四改。[4]“陕西四路”:原本作“陕西西路”,据《长编》卷一三四改。[5]“田赋不平,久莫能治”:原本作“田赋莫□久不能治”,据《长编》卷一四四改补。[6]从“及敞至永兴”到“各恐增起税组”:原本脱漏“兴”至“各”共二十二字,导致文意不通,现据《长编》卷一九二补入。[7]“处处”:原本脱漏“处”字,据《长编》卷一九二补入。[8]“三二百里间审如琳法”:原本作“三二百里□□而琳法”,据《长编》卷一九二改补。[9]“轻货”:原本作“轻贷”,据《长编》卷一七五改。《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四十五 仁宗皇帝 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