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五十五英宗皇帝
或恐陛下未能知二议是非,臣请为陛下别白言之:政府言《礼》、令文、《五服年月敕》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即出继之子,于所生皆称父母。」臣案:礼法必须指事立文,使人晓解。今欲言「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之服」,若不谓之父母,不知如何立文?此乃政府欺罔天下之人,谓其不识文理也。又言汉宣帝、光武皆称其父为皇考。臣案:宣帝承昭帝之后,以孙继祖,故尊其父为皇考,而不敢尊其祖为皇祖考,以其与昭穆同故也。光武起布衣,诛王莽,亲冒矢石,以得天下,名为中兴,其实创业。虽自立七庙,犹非太过,况但称皇考,其谦损甚矣。今陛下亲为仁宗之子,以承大业。《传》曰:「国无二君,家无二尊。」若复尊濮王为皇考,则置仁宗于何地耶?政府前以二帝不加尊号于其父祖,引以为法则可矣,若为皇考之名亦可施于今日,则事恐不侔。以此言之,濮王当称皇伯,又何疑矣?愿陛下上稽古典,下顺众志,以礼崇奉濮安懿王,如珪等所议。此亦和天人之一事也。』八月庚戌,史馆修撰、同知谏院蔡抗知制诰,兼判国子监。初议追崇濮安懿王,抗引《礼》为人后大一统之义,指陈切至,涕下被面。帝雅信重抗,因感悟,亦泣。会京师大水,推原咎证,在濮王议。执政欲遂所建,以抗在言路不便之,罢其谏职。九月丙子,给事中、权御史中丞贾黯为翰林侍读学士、知陈州,从所乞也。先是,黯与两制合议,请以濮王为皇伯,执政弗从。数诣中书争论,会大雨水。时黯已被疾,疏言:『简宗庙,逆天时,则水不润下。今二三执政知陛下为先帝后,乃阿谀取悦,违背经义,建两统二父之说,故七庙神灵震怒,天降雨水,流杀人民。』于是引疾求出,而有是命。后十二日卒,口占遗奏数百言,犹以濮王议为请。十二月,郊祀既毕,侍御史知杂事吕诲复申前议,乞早正濮安懿王崇奉之礼,且言:『国家承五代余弊,文武之政,二府分领,然而军国大事,皆得合议。今议崇奉濮安懿王,此事体至大者,而终不谋于枢府,臣所未谕。两制及台谏论列者半年,外臣抗疏者不一,而枢府大臣恬然自安,如不闻知。以道事君者,固如是耶?今佞人进说,惑乱宸听,中书遂非,执守邪论,当有以发明经义,解释群疑。臣欲乞中旨下枢密院,及后来进任两制臣僚同共详定典礼,以正是非。久而不决,非所以示至公于天下也。』诲寻进对延和殿,开陈恳切。上谕诲曰:『群臣虑本宫兄弟众多,将过有封爵,故有此言。』诲即辨其不然。退又言:『臣窃思仁宗于堂兄弟辈尚隆封爵,况陛下濮宫之亲,其谁敢间?近日中宫与皇太后受册,内外欢庆。必若恩及天伦,乃为盛美,虽甚愚者,不应献此言。欲乞宣示姓名,与众共罚!』诲前后既七奏,不从,因乞免台职补外,又四奏,亦不从。遂劾韩琦曰:『琦请下有司议濮王典礼,比再下两制,用汉宣、光二帝故事,欲称皇考。窃原诏旨,本非陛下之意,琦导谀之过也。永昭陵土未干,玉几遗音尚在,乃心已革,谓天可欺,致两宫之嫌猜,贾天下之怨怒,谤归于上,人所不忍。言者辨论半年不决,琦犹遂非,不为改正,得谓之忠乎?』又曰:『陛下即位以来,进秩疏封,赏功报德,不为不至。而琦略无谦损,益肆刚愎,半岁之内,两次求罢,无疾坚卧,要君宠命,犹曰「自谓孤忠之可立,岂知直道之难行」。果知人臣进退之分、天道盈虚之理,不应形斯言于章奏也。』又曰:『方今士论沸腾,人心愤郁,得不揽威柄之在手,戒履霜之积微?罢琦柄任,黜居外藩,非止为国之福,亦以保琦族于始终也。』《濮王申陈》以诲劾琦疏附三年正月二十七日后,又疏斥琦不忠者五,并及颍府僚友不用正人,颇与此异。此据诲章奏。冯洁已《御史台记》亦以此为第六疏,与《申陈》所载并同。然修称濮议半年不决,则恐不当在明年,且明年诲已累章弹欧阳修,不应后章全不及修。今来参酌。附此年末,更须考详。『不知直道之难行、自谓孤忠之可进。』按:琦集乃《甲辰冬罢相表》。甲辰,治平元年也。
译恐怕陛下还不能知道两种议论的是非,臣请替陛下分别说明:政府引用《礼》、令文和《五服年月敕》说:‘为别人承继后嗣的人,要为自己的父母服丧;出继的儿子,对亲生父母都称父母。’臣考察认为,礼法必须针对事情制定文字,使人能够明白理解。如今想说‘为别人承继后嗣的人,要为自己的父母服丧’,如果不称他们为父母,不知道应当怎样制定文字。这是政府欺骗天下人,认为天下人不懂文字义理。政府又说汉宣帝、光武帝都称自己的父亲为皇考。臣考察认为,宣帝承接昭帝之后,是以孙辈继承祖辈,所以尊他的父亲为皇考,却不敢尊他的祖父为皇祖考,因为那样就会与昭穆次序相同。光武帝从平民起兵,诛灭王莽,亲自冒着箭矢石块取得天下,名义上称中兴,实际上是开创帝业。即使他自己建立七庙,也还不算过分,何况只是称皇考,已经十分谦抑了。如今陛下亲自成为仁宗的儿子,以此承继大业。《传》说:‘国家不能有两个君主,家庭不能有两个尊长。’如果又尊濮王为皇考,那么把仁宗置于什么地位呢?政府先前以两位皇帝没有给父祖加尊号为依据,说可以拿来效法;但如果说皇考这个称号也可以施用于今天,那么事情恐怕并不相同。由此说来,濮王应当称皇伯,又有什么可疑的呢?希望陛下向上考察古代典制,向下顺应众人的心愿,依照礼制尊奉濮安懿王,像王珪等所议的那样。这也是调和天人关系的一件事情。” 八月庚戌日,史馆修撰、同知谏院蔡抗任知制诰,兼判国子监。起初议论追尊濮安懿王时,蔡抗援引《礼》关于为人后及大一统的义理,指陈得十分恳切,眼泪流得满脸都是。英宗平日十分信任和器重蔡抗,因此受到感悟,也流下了眼泪。恰逢京师发生大水,推究灾害的缘由和征兆,认为在于濮王之议。执政大臣想要把他们所主张的事办成,只因蔡抗身在言路,对他们不利,便罢免了他的谏职。九月丙子日,给事中、权御史中丞贾黯任翰林侍读学士、知陈州,这是依从他自己的请求。此前,贾黯与两制官共同议论,请求称濮王为皇伯,执政大臣没有采纳。他多次到中书省争论,恰逢大雨成灾。当时贾黯已经患病,上疏说:“使宗庙简约,违逆天时,水就不能滋润地下。如今二三位执政大臣明知陛下是先帝的后嗣,却迎合取悦,违背经义,提出立两统、奉二父的说法,因此七庙神灵震怒,上天降下雨水,冲杀人民。”于是称病请求离职,便有了这项任命。十二天后他去世,临终口述遗奏数百言,仍然请求解决濮王之议。十二月,郊祀结束后,侍御史知杂事吕诲再次申述先前的主张,请求尽早确定尊奉濮安懿王的礼制,并且说:“国家承受五代遗留下来的弊病,文武政务由中书、枢密二府分别掌管,然而军国大事都可以共同议论。如今议论尊奉濮安懿王,这是体制上极其重大的事情,却始终不与枢密府商议,臣实在不能理解。两制和台谏官论列此事已经半年,外任臣僚上疏反对的也不止一人,而枢密府大臣却安然自得,好像完全没有听见。以正道侍奉君主的人,难道本来就应当这样吗?如今奸佞之人进言,迷惑扰乱圣上的听闻,中书省明知错误却仍加以维护,坚持邪说,应当有所阐明经义、解释群疑。臣想请求降下中旨给枢密院,并让后来任职两制的臣僚共同详细制定典礼,以辨明是非。事情拖延而不能决定,不是向天下显示至公之道的做法。”吕诲不久在延和殿进见答对,陈述得十分恳切。皇上告诉吕诲说:“群臣是担心本宫兄弟众多,将来会过多地封爵,所以才有这些话。”吕诲当即辩说并非如此。退下后又说:“臣私下想,仁宗对堂兄弟一辈尚且大加封爵,何况陛下是濮宫的亲属,谁敢从中阻挠?近日中宫与皇太后接受册命,内外都在欢庆。如果恩泽确实施及天伦,才是盛大的美事,即使非常愚昧的人,也不应进献这种言论。请求把他们的姓名公布出来,与众人一起处罚!”吕诲前后已经上奏七次,都没有得到采纳,于是请求免去台职、补任外官,又上奏四次,也没有获准。于是弹劾韩琦说:“韩琦请求把濮王典礼交给有关部门议定,后来又两次交给两制官议论,援引汉宣帝、汉光武帝的旧例,想要称濮王为皇考。臣私下推究诏旨,本来并不是陛下的意思,这是韩琦诱导逢迎的过错。永昭陵的土还没有干,仁宗遗留下来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他的心却已经改变,认为上天可以欺骗,导致两宫之间互相猜疑,招致天下人的怨怒,毁谤都归于皇上,这是人所不能忍受的。进言者争论了半年仍未解决,韩琦还要坚持错误,不肯改正,难道能说这是忠吗?”又说:“陛下即位以来,给臣僚进秩、疏封,奖赏功劳、报答恩德,不能说没有做到极致。然而韩琦一点也不谦让收敛,反而更加任性刚愎,半年之内两次请求罢职,没有疾病却坚卧不起,以此要挟君主给予恩宠,还说‘自以为可以树立孤忠,哪里知道正直之道难以实行’。如果他真知道人臣进退的分寸、天道盈亏的道理,就不应在奏章中说出这样的话。”又说:“如今士人舆论沸腾,人心愤懑,难道不应掌握手中的威权,警惕‘履霜’那样由微小征兆逐渐积累的祸患吗?罢免韩琦的执政职任,把他贬居外藩,不只是国家之福,也是为了保全韩琦家族始终平安。” 《濮王申陈》把吕诲弹劾韩琦的奏疏附在三年正月二十七日以后,另外还有斥责韩琦不忠的奏疏五篇,并且牵连到颍府僚友没有任用正直之人,与这里颇有不同。这些内容依据吕诲的奏章。冯洁已《御史台记》也把这篇作为第六疏,和《申陈》记载的相同。但李焘说濮王之议半年未决,那么恐怕不应当在明年;而且明年吕诲已经多次上章弹劾欧阳修,不应当在后来的奏章中完全不提欧阳修。现今综合斟酌,将此附在本年年末,还需要进一步考察详定。“不知道正直之道难以实行,自以为孤忠可以进用。”按:韩琦文集记作《甲辰冬罢相表》。甲辰即治平元年。
三年春正月壬午,吕诲以前后十一奏乞依王珪等议,早定濮安懿王追尊典礼,皆不报。乞免台职,不报。是月王戌[4],即与侍御史范纯仁、太常博士监察御史里行吕大防合奏曰[5]:『豺狼当道,击逐当先;奸邪在朝,弹劾敢后?伏见参知政事欧阳修首开邪议,妄引经据,以枉道悦人主,以近利负先帝,欲累濮王以不正之号,将陷陛下于过举之讥。朝论骇闻,天下失望。政典之所不赦,人神之所共弃。当属吏议,以安众意。至如宰臣韩琦,初不深虑,固欲饰非,傅会其辞,絓误上听,以至儒臣辑议。礼院讲求,经义甚明,佥言无屈。自知已失,曾不开陈。大臣事君,讵当如是?公亮及概备位政府,受国厚恩,苟且依违,未尝辨正。此而不责,谁执其咎?臣等地居言职,势不嘿全。请尚方之剑,虽古人所难;举有国之刑,况典章犹在。伏请下修于理及正琦等之罪,以谢中外。且议既不一,理难并立。昔师丹之说行则董宏坐其罪,董宏之论胜则师丹废于家。臣等及修,岂可俱进?言不足用,愿从窜责,上不辜陛下之任使,下不废朝廷之职业。臣等之志足矣!』戊辰,又奏:『修博识古今,精习文史,明知师丹之议为正,董宏之说为邪,利诱其衷,神夺其鉴。废三年不改之义,忘有死无贰之节。仁宗虞主始祔,陵土未干,而遽开越礼之言,欲遵衰世之迹,致陛下外失四海臣庶之心,内违左右卿士之议。原修之罪,安得而赦?』癸酉,又奏:『修备位政府,不能以古先哲王臻治之术开广上意,发号施令,动合人心,使亿兆之民鼓舞神化,希意邀宠,倡为邪说,违礼乱法,不顾大义。将陷陛下于有过之地,而修方扬扬得志,自以为忠。及乎近臣集议,礼官讨论,迁延经时,大议不决,而又牵合前代衰替之世所行缪迹,以饰奸言,拒塞正论,挟邪罔上,心实不忠。为臣如此,岂可以参国论哉?琦庇恶遂非,沮抑公议;公亮及概依违其间,曾不辨正,亦非大臣辅弼之体。伏望圣慈奋然独断,将臣等前后章疏付外施行,庶分邪正,以服天下。』诲等论列不已,而中书亦以札子自辨于上曰:『臣伏见朝廷议濮安懿王典礼,两制、礼官请称皇伯,中书之议,以为事体至大,理宜审重,必合典故,方可施行。而皇伯之称考,于经史皆无所据。方欲下三省百官,博访群议,以求其当。陛下屈意,手诏中罢。而众论纷然,至今不已。臣以谓众论虽多,其说不过有三,其一曰宜称皇伯,是无稽之臆说也。其二曰简宗庙、致水灾者,是厚诬天人之言也。其三曰不当用汉宣、哀为法,以干乱统纪者,是不原本末之论也。臣请为陛下条列而辨之。』又曰:『惟其立庙京师,乱汉祖宗昭穆,故平、晏等以为两统二父非礼,宜毁之。定陶共王初但号共皇,立庙本国,师丹亦无所议。至其后立庙京师,欲去定陶,不系以国,有进于汉统之渐,遂大非之,故师丹议云:定陶共皇谥号已前定议,不复改,而但论立庙京师为不可耳。今言事者不究朝廷本议,不寻汉臣所非者何事,此臣所谓不原本末也。中书之议,本谓称伯无稽,而《礼》经有不改父母之义。名号犹未定,故尊崇之礼皆未及议,而言事者便引汉去定陶国号、立庙京师之事等诬朝廷,以为干乱大统,何其过论也!』又曰:『为人后者,既以所后为父矣,圣人又存其所生父母者,非曲为之说也。盖自天地以来,未有无父而生之子也。既有父而生,则不可讳其所生者矣。夫无子者得以宗子为后,是《礼》之所许,然安得无父而生之子以为后乎?此圣人所以不讳无子者,立人之子以为后也,亦不讳为人后者有父母而生,盖不欺天、不诬人也,故为人后者承其宗之重,仕其子之事,而不得复归于本宗,其所生父母,亦不得往与其事。至于丧服,降而抑之,可以义断,惟其父母之名不易者,理不可易也。』又曰:『子为父母服,谓之正服;出为人后者为本生父母齐衰,谓之降服;又为所后父斩衰三年,谓之义服。今若以本生父为皇伯,则濮安懿王为从祖父,反为小功,而濮安懿王夫人是本生嫡母也,反为义服。自宗懿而下,本生兄弟于礼虽降,犹为大功,是《礼》之齐衰期,今反为小功。《礼》之正服,今反为义服。于本生止服小功,于宗懿兄弟反服大功,此自古所以不称所生父为伯叔者,称之则礼典乖违,人伦错乱如此也。』上意不能不向中书,然未即下诏也。执政乃相与密议,欲令皇太后下手书,尊濮安懿王为皇,夫人为后,皇帝称亲。又令上下诏谦让,不受尊号,但称亲,即园立庙,以示非上意。且欲为异日推崇之渐。
译三年春正月壬午日,吕诲因为前后十一道奏章请求依照王珪等人的议论,尽早确定追尊濮安懿王的典礼,都没有得到答复。他请求免去台职,也没有得到答复。这月壬戌[4]日,他便与侍御史范纯仁、太常博士监察御史里行吕大防联合上奏说:“豺狼当道,打击驱逐它们应当首先进行;奸邪之人在朝,弹劾怎么敢落在后面?臣等伏见参知政事欧阳修首先提出邪说,妄自援引经书依据,用歪曲的道理取悦君主,以眼前利益辜负先帝,想使濮王蒙受不正当的称号,把陛下陷入错误举措的讥评之中。朝廷舆论听闻后震惊,天下人因此失望。这是政典所不赦、人神共同抛弃的行为,应当交给官吏议罪,以安定众人的心意。至于宰臣韩琦,起初没有深思,固执地想掩饰错误,牵强附会他的言辞,误导圣上的听闻,以至于让儒臣汇集议论。礼院研求此事,经典义理十分明白,众人都说没有什么可以屈曲的地方。他自己知道已经错了,却始终没有为陛下陈明。大臣侍奉君主,难道应当这样吗?曾公亮和赵概身居政府,承受国家厚恩,却苟且因循、模棱两可,从未辨明是非。这样的事如果不加责罚,谁来承担责任?臣等身居言职,情势上不能默默保全自己。请求动用尚方之剑,即使这是古人也难以做到的;施行国家的刑罚,何况典章还在。伏请把欧阳修交给司法部门治罪,确定韩琦等人的罪责,以向朝廷内外谢罪。而且既然议论不能一致,按理就难以让双方同时成立。从前师丹的主张施行,董宏就因罪获刑;董宏的议论取胜,师丹就被废弃在家。臣等和欧阳修,怎么可以同时进用?如果臣等的言论不足采纳,愿意接受流放贬责;对上不辜负陛下任用臣等的本意,对下不废弃朝廷所授的职责。臣等的志愿就满足了!”戊辰日,又上奏说:“欧阳修博通古今,精通文史,明明知道师丹的议论正确、董宏的说法错误,却被私利诱惑内心,神志失去判断。废弃三年不改变的义理,忘记有死无二的节操。仁宗的虞主刚刚附祭于太庙,陵墓的土还没有干,他就突然提出逾越礼制的言论,想遵循衰世的旧迹,使陛下对外失去四海臣民的心,对内违背左右卿士的议论。推究欧阳修的罪过,怎么能赦免?”癸酉日,又上奏说:“欧阳修身居政府,却不能用古代圣明先王达到治世的办法来开阔皇上的心意,使发布号令、施行政令都合乎人心,使亿万人民受到神化的鼓舞;反而迎合君意、求取宠幸,倡导邪说,违背礼制、扰乱法律,不顾大义。将要把陛下陷入有过错的境地,而欧阳修却意气扬扬、志得意满,自以为忠臣。等到近臣集议、礼官讨论,拖延了很长时间,大议仍不能决定,他又牵强附会前代衰败之世实行的错误事迹,来修饰奸邪之言,阻塞拒绝正论,挟持邪说欺骗皇上,内心实在不忠。” 像这样的臣子,怎么可以参与国家政论呢?韩琦包庇恶行、坚持错误,阻挠公议;曾公亮和赵概在其中因循两可,始终不辨明是非,也不是大臣辅弼君主的体制。伏望圣上慈悲,果断独自裁决,把臣等前后所上的奏疏交付外廷施行,这样或许可以分别邪正,使天下人信服。”吕诲等不断论列,而中书省也用札子向皇上自行辩解说:“臣伏见朝廷议论濮安懿王的典礼,两制和礼官请求称为皇伯;中书省的意见认为,事情体制重大,按理应当审慎慎重,必须符合典故,才可以施行。可是‘皇伯’这种称呼在经书、史书中都没有依据。正想把此事交给三省百官,广泛征求众议,以求妥当。陛下屈尊改变心意,亲自下诏中止了议论。但众议纷纷,直到现在仍没有停止。臣认为众议虽然很多,其说法不过有三种:第一种说应当称皇伯,这是没有根据的臆说;第二种说宗庙简约导致水灾,这是厚诬天、人之言;第三种说不应以汉宣帝、汉哀帝为法,会干扰统纪,这是没有推究事情本末的议论。臣请求为陛下一一列举并加以辨明。”又说:“正因为在京师建立了庙宇,扰乱汉高祖宗庙的昭穆次序,所以平帝、孔安国等认为立两统、奉二父不合礼,应当毁掉它。定陶共王起初只是称为共皇,在本国建立庙宇,师丹也没有提出异议。后来在京师建立庙宇,想要去掉定陶的国号,不把他与国相联系,逐渐有了进入汉朝正统的意思,于是师丹才大力反对。所以师丹的议论说:定陶共皇的谥号以前已经议定,不再改动,只是说在京师建立庙宇不可行罢了。如今进言论事的人不探究朝廷原来的议论,也不追寻汉臣所反对的究竟是什么事情,这就是臣所说的没有推究本末。中书省的议论,本来是说称伯没有根据,而《礼经》有不改变父母关系的义理。名号尚未确定,所以尊崇的礼制都还没有来得及议论;进言者却立即拿汉朝去掉定陶国号、在京师建立庙宇的事情来诬陷朝廷,说这是扰乱大统,真是过分的议论!”又说:“为人后的人既然已经把所后之人作为父亲,圣人又保存他亲生父母的关系,并不是曲意编造这种说法。因为自天地以来,从来没有无父而生的儿子。既然有父亲生育,就不能讳言他的生身父母。没有儿子的人可以立宗子为后,这是《礼》所允许的;然而怎么能把一个没有父亲生育的儿子立为后呢?这就是圣人不讳言无子,却立别人的儿子为后的道理;也不讳言为人后的人有亲生父母,是因为不能欺骗上天、不能欺骗人。因此为人后的人承受所继宗族的重任,侍奉所后父亲的事业,而不能再归入本宗;他的亲生父母也不能前往参与这些事情。” 至于丧服,可以降低等级来抑制亲疏,这可以用义理裁断;唯独父母的名分不能改变,按理不能改变。”又说:“儿子为父母服丧,称为正服;出继为人后的人为亲生父母服齐衰,称为降服;又为所后父亲服斩衰三年,称为义服。如今如果把亲生父亲称为皇伯,那么濮安懿王就成了从祖父,反而只服小功;而濮安懿王夫人是亲生嫡母,却反而服义服。自宗懿以下,亲生兄弟按礼制虽已降服,仍然服大功,这是《礼》规定的齐衰一年,如今反而成了小功;《礼》规定的正服,如今反而成了义服。对亲生父亲只服小功,对宗懿兄弟反而服大功,这就是自古以来不称亲生父亲为伯、叔的原因;一旦这样称呼,礼典就会如此违背,人伦就会如此错乱。”皇上的心意不能不倾向中书省,但还没有立即下诏。执政大臣于是共同秘密商议,想让皇太后下手书,尊濮安懿王为皇、夫人为后,皇帝称为亲。又准备让皇帝和太后分别下诏谦让,不接受尊号,只称为亲;在园地建立庙宇,以表示这不是皇上的本意,并且想为日后进一步推崇留下渐进的基础。
丙子,中书奏事垂拱殿。时韩琦以祠祭致斋:上特遣中使召与共议。既退,外间言濮王已议定称皇。欧阳修手为诏草二道,一纳上前。日中,太后果遣中使赍实封文书至中书,执政相视而笑。诲等闻之,即奏:『臣自去秋以来,相继论列中书不合建议加濮王非正之号。不蒙开纳,又于近日三次弹劾欧阳修首启邪议,导谀人君,及韩琦、曾公亮与赵概等依违傅会,不早辨正,乞下有司议罪,亦未付施行。盖由臣等才识浅陋,不能开悟圣明,早正典礼,又不能击去奸邪,肃清朝纲,遂至大议久而不决,中外之人,谤论洶洶。若安然尸禄不自引非,则上成陛下之失德,下隳臣等之职业。因缴纳御史告敕,居家待罪,乞早赐黜责。』上以御宝封告敕,遣内侍陈守清趣诲等令赴台供职。诲等以所言不用,虽受告敕,犹居家待罪。丁丑,中书奏事,上又遣中使召韩琦同议,即降敕称准皇太后手书:『吾闻群臣议称,请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见施行。吾再阅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濮安懿王、谯国太夫人王氏、襄国太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可令皇帝称亲,仍尊濮安懿王为濮安懿皇,谯国、襄国、仙游并称后。』又降敕称上手诏:『朕面奉皇太后慈旨,已降手书如前。朕以方承大统,惧德不胜称亲之礼,谨遵慈训。追崇之典,岂易克当?且欲以茔为园,即园立庙,俾王子孙主祭祀。皇太后谅兹诚恳,即赐允从。』诏下,判太常寺吕公著上言:『称亲之说,盖汉宣帝时有司奏请史皇孙故事。按:曾孙即宣帝所生之父。宣帝为昭帝之后,是以兄孙遥继祖统,于汉家无两考之嫌。史皇孙初无爵谥,有司奏请之,始故且称亲,其后既已立谥,只称悼园。然则亲字非所以为称谓。且陛下入继大统,虽天下三尺之童,皆知懿王所生,今但建立园庙,以王子承祀,是于濮王无绝父之义,于仁宗无两考之嫌,可谓兼得之矣。其亲字既称为难立,且义理不安,伏乞寝罢。』不报。戊寅,吕诲等又奏:『臣窃思前敕三省集议,因皇太后手书切责大臣,遂罢集议。今有此命,始末相戾,群情震骇,重以疑惑。』又曰:『盖首议者欲变兹事,自外制中苟逭深责,使天下怨谤归于人主,今复贻于母后,得谓之忠乎?』纯仁又奏:『皇太后自撤帘之后,深居九重,未尝预闻外政,岂当复降诏旨,有所建置?盖是政府臣僚苟欲遂非掩过,不思朝廷祸乱之原。且三代以来,未尝母后诏令于朝廷者。秦、汉以来,母后方预少主之政,自此权臣为非常之事,则必假母后之诏令以行其志。今一开其端,弊原极大,异日或力权臣矫托之地,甚非入主自安之计。』韩琦见纯仁奏,谓同列曰:『琦与希文恩如兄弟,视纯仁如子侄,乃忍如此相攻乎?』是日,閤门两以诏谕赴台供职,诲等又奏云:『今濮安典礼虽去殊号,而首举邪议之臣未蒙显责,中外犹以为惑,臣等何敢自止?』己卯,又奏:『今濮王陪葬熙陵,列子孙之序,奉邑守卫皆已严具,必别起园寝。增广制度,当须改卜,易其灵竁。不憔熙陵隔绝,亦与润王分别。顾其典礼,疑有未安。』庚辰,又奏:『近睹皇太后手书,追崇之典,并用哀、威衰世故事,乃与政府元议相符,中外之议,皆以为韩琦密与中宫苏利涉、高居简往来交结,上惑母后,有此指挥。盖欲归过至尊,自掩其恶。卖弄之迹,欲盖而彰。欺君负国,乃敢如此!』辛巳,又奏:『若欲准汉宣故事,以濮王为亲,则襄国已降,自当为母,于皇太后岂得安哉?』又曰:『称亲之礼,岂宜轻用?首议之臣,安得不诛?臣等待罪于家,屡蒙诏旨,促令供职,而跟躇未敢承命,以此故也。』上令中书降札子,趣使赴台供职,而诲等缴还札子,并前后所奏九状申中书,坚辞台职。是日,诏避濮安懿王名下一字,置濮安懿王园令一人,以大使臣为之,募兵二百人,以奉园为额。又令河南置栢子户五十人,命带御器械王宁世、权发遣户部判官张徽度懿王园庙地图上,皆从中书所请也。吕公著言:『晋尚书王彪之等议所生之讳,臣下不当四边。当时以彪之议为当。臣愚欲乞特降旨,濮安懿王名下一字,惟上书奏事者并听回改,余公私文字不须讳避,庶与祖宗文庙名讳小有差别。』
译丙子日,中书省在垂拱殿奏事。当时韩琦因主持祠祭而斋戒,皇上特意派中使召他来共同议论。退下后,外间传说濮王已经议定称皇。欧阳修亲自起草了两道诏书,其中一道呈送到皇上面前。中午,太后果然派中使带着密封的文书来到中书省,执政大臣相互看着笑了。吕诲等听说后,立即上奏:“臣从去年秋天以来,接连论列中书省不应建议给濮王加上不正当的称号。没有得到采纳,近来又三次弹劾欧阳修首先倡导邪说、诱导逢迎君主,以及韩琦、曾公亮、赵概等因循附会,不早日辨明是非,请求交给有关部门议罪,也没有交付施行。这大概是由于臣等才识浅陋,不能使圣上早日觉悟、及时确定典礼,也不能打击奸邪、整肃朝纲,终于使大议久拖不决,朝廷内外毁谤之声汹涌。如果安然领取俸禄,不主动承认过错,那么对上就会造成陛下失德,对下就会毁弃臣等的职责。因此缴还御史的告敕,在家等待治罪,请求早日降黜责罚。”皇上用御宝封好告敕,派内侍陈守清催促吕诲等到御史台任职。吕诲等认为自己的言论没有被采纳,虽然接受了告敕,仍在家等待治罪。丁丑日,中书省奏事,皇上又派中使召韩琦共同议论,随即下敕说,依照皇太后的手书:“我听说群臣议论请求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还没有施行。我再次查阅前代史书,才知道自有旧例。濮安懿王、谯国太夫人王氏、襄国太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可以让皇帝称他们为亲,仍尊濮安懿王为濮安懿皇,谯国、襄国、仙游都称为后。”又下敕说,依照皇上的手诏:“朕亲自接受皇太后的慈旨,已经如下手书。朕刚刚继承大统,担心德行不足以承受称亲之礼,谨遵慈训。追尊的典礼,哪里容易承担?而且想以坟茔作为园,在园中建立庙宇,让王的子孙主持祭祀。皇太后体谅这番诚意,便赐予允许。”诏书下达后,判太常寺吕公著上言:“称亲的说法,是汉宣帝时有关官员奏请采用史皇孙旧例。考察可知,曾孙就是宣帝亲生父亲。宣帝是昭帝的后嗣,因此以兄长的孙子遥继祖宗的统绪,在汉朝并没有两个父亲的嫌疑。史皇孙起初没有爵位和谥号,有关官员奏请之后,才姑且称亲;后来已经立了谥号,就只称悼园。这样看来,‘亲’字并不是用来作为称谓的。况且陛下入继大统,即使天下三尺高的儿童,也都知道是懿王所生;如今只建立园和庙,让王的子孙承继祭祀,这对濮王没有断绝父子关系的义理,对仁宗也没有两个父亲的嫌疑,可以说两方面都兼顾了。既然‘亲’字作为称谓难以成立,而且义理上也不安妥,伏请停止罢除。”没有得到答复。戊寅日,吕诲等又上奏:“臣私下想,先前敕令三省集议,只因皇太后的手书严厉责备大臣,才停止集议。如今又有这项命令,前后相互矛盾,群情震惊,又增加了疑惑。”又说:“起初议论此事的人想改变原议,在外朝制定制度而在内廷苟且逃避重责,使天下的怨恨和毁谤归于君主,如今又把过错推给太后,这能说是忠吗?”范纯仁又上奏:“皇太后自从撤帘以后,深居九重,从未参与听闻外朝政事,怎么能重新降下诏旨有所建置?这大概是政府臣僚苟且坚持错误、掩饰过失,不考虑朝廷祸乱的根源。况且自三代以来,从未有太后向朝廷发布诏令。秦、汉以来,太后才参与年幼君主的政事;从此以后权臣要办非常之事,就必然借用太后的诏令来实现自己的意图。如今一旦开了这个头,弊端的根源极大,日后或许会成为权臣强行假托的凭借,实在不是君主自求安定的办法。” 韩琦见到范纯仁的奏章,对同列说:“我韩琦与希文的恩义如同兄弟,把纯仁看作子侄,难道竟忍心这样互相攻击吗?”这一天,閤门两次用诏书催促吕诲等到御史台任职,吕诲等又上奏说:“如今濮安懿王的典礼虽然去掉了特殊称号,但首先提出邪说的大臣还没有受到明显责罚,朝廷内外仍然感到困惑,臣等怎么敢自行停止?”己卯日,又上奏:“如今濮王陪葬于熙陵,子孙排列的次序、奉邑和守卫都已经严密安排,必然还要另建园寝。增广制度,必须重新选择墓地,迁改灵柩安葬之穴;不能让熙陵与之隔绝,也要同润王分别安置。只是考察它的典礼,恐怕仍有不妥。”庚辰日,又上奏:“近来看到皇太后的手书,追尊的典礼,并且采用汉哀帝、汉威帝衰世的旧例,竟与政府原先的议议相合。朝廷内外都认为韩琦暗中与中宫苏利涉、高居简往来结交,向上迷惑太后,才有这项指挥。这是想把过错归给至尊,来掩盖自己的罪恶。卖弄的痕迹想要掩盖,反而更加明显。欺骗君主、辜负国家,竟敢这样做!”辛巳日,又上奏:“如果想依照汉宣帝旧例,让濮王称为亲,那么襄国太夫人已经降为妃,自然应当作为母亲;对于皇太后来说,怎么能安然接受呢?”又说:“称亲的礼制,怎么可以轻易采用?首先提出此议的大臣,怎么能不诛罚?臣等在家等待治罪,多次承蒙诏令催促任职,却迟疑不敢接受命令,原因就在这里。” 皇上命中书省下札子,催促他们到御史台任职;吕诲等缴还札子,并把前后所上的九份奏状送交中书省,坚决辞去台职。这一天,下诏避讳濮安懿王名字中的一个字,设置濮安懿王园令一人,由大使臣担任,招募士兵二百人,以供奉园寝为名额。又命河南设置栢子户五十人,命带御器械王宁世、权发遣户部判官张徽把濮安懿王园庙的地图上呈,全部依从中书省的请求。吕公著说:“晋朝尚书王彪之等议论生父名讳,认为臣下不应在四方一律避讳,当时认为王彪之的议论是正确的。臣愚昧,想请求特地下旨,濮安懿王名字中的一个字,只有上书奏事的人听任改写,其他公私文书不必避讳,这样或许可以和祖宗、文庙的名讳稍有区别。”
壬午,中书进呈吕诲等所申奏状。上问执政当何如,琦对曰:『臣等忠邪,陛下所知。』欧阳修曰:『御史以为理难并立,若以臣等为有罪,即当留御史;若以臣等为无罪,则取圣旨。』上犹豫久之,乃令出御史,既而曰:『不宜责之太重也。』诲罢侍御史知杂事,以工部员外郎知蕲州,纯仁以侍御史通判安州,大防落监察御史里行,以太常博士知休宁县[6]。故事,知杂御史解官皆有诰词。时知制诰韩维当直,又兼领通进银台司门下封驳事。执政恐维缴词头不肯草制,及封驳敕命,遂径以敕送吕诲等家,仍以累不遵禀圣旨赴台供职为诲等罪。维言:『罢黜御史,事关政体,而不使有司与闻,纪纲之失,无有甚于此,宜追还诲等敕命,由银台司使臣得申议论,以正官法。』又求对,极论其失,请追还前敕,令百官详议,以尽人心。复召诲等还任旧职,以全政体。皆不从。是日,起居舍人、同知谏院傅尧俞兼侍御史知杂事。司马光言:『今陛下徇政府一二人之情,违举朝公议,尊崇濮王,过于礼制。天下之人,已知陛下为仁宗后志意不专,怅然失望。今又取言事之臣群辈逐之,臣恐累于圣德,所损不细。伏望圣慈亟令诲等还台供职,则天下翕然皆歌陛下之圣明,虽禹之乐闻善言,汤之改过不吝,不是过也。』吕公著言:『陛下自即位以来,纳善从谏之风未形于天下。今诲等何罪,全台被黜?窃恐义士钳口,忠臣解体。臣愿陛下以天地之量包荒含垢,特追诲等敕命,令依旧供职,则天下幸甚!』三月辛酉,同知谏院傅尧俞知和州,侍御史赵鼎通判淄州,侍御史赵瞻通判汾州。瞻自契丹使归,以尝与吕诲言濮王事家居待罪。而尧俞辞新除侍御史知杂事告牒不受,稽首上前曰:『臣初建言在诲前,今诲等逐而臣独进,不敢就职!』上数谕留,尧俞等终求去,故有是命。司马光言:『比蒙圣恩宣谕濮王称亲事,云「此字朕本不欲称,假使只称濮王与仙游县君,有何不可。」臣乃知陛下至公,初无过厚于私亲之意,直为政府所误,以至外议纷纷,必谓旦夕下诏罢去亲名。其已出台官,当别有改除,现在台官,亦优加抚谕,使之就职。今忽闻傅尧俞等二人相继皆出,中外之人无不惊愕,此盖政府欲闭塞来者,使皆不敢言,然后得专秉大权,逞其胸臆。伏望陛下勿复询于政府,特发宸断,召还傅尧俞等,下诏更不称亲。如此,则可以立使天下愤懑之气化力欢忻,谤诽之语更为讴歌矣。』不从。光遂奏请与尧俞等同责,且家居待罪。又奏:『陛下即位之年,臣已曾上疏,预戒追尊之事。及过仁宗大祥,臣即与尧俞等诣政府,白以为人后者不得顾私亲之义。当两制、礼官共详定时,臣又独为众人手撰奏草。若治其罪,臣当为首,其吕诲等系后来论列,既蒙谴逐,如臣等岂宜容恕?纵陛下至仁,特加保庇,臣能不愧于心乎?』有诏促光赴经筵供职。光又奏:『臣与傅尧俞等七人同为台谏官,共论典礼。凡尧俞等所坐,臣大约皆曾犯之。今尧俞等六人尽已外补,独臣一人尚留阙下,使天下之人皆谓臣始则倡率众人共为正论,终则顾惜禄位,苟免刑章。臣虽至愚,粗惜名节,受此指目,何以为人?非徒如是而已,又使讥谤上流,谓国家有所偏颇。臣用是昼则忘餐,夕则忘寝,入则愧朝廷之士,出则惭道路之人,藐然一身,措之无地。伏望圣慈曲垂矜察,依臣前奏,早赐降黜。』凡四奏,卒不从。御史中丞彭思永上疏,请正典礼,召还言事者。因自求罢,不许。思永以去年十月为中丞。方吕诲等争论典礼,思永不应默。诲等既斥逐,而思永居位如故,则思永虽言之,必不力。本传云乞召还斥逐者六人及自求罢,今且附见,当考。《御史台记》云:台僚以濮议俱被黜,思永媕阿,不一言营救,议者丑之。壬戊,屯田员外郎、签书江宁节度判官事孙昌龄为殿中侍御史,太常博士、监永丰仓郭源明为监察御史里行。甲子,都官员外郎黄照为侍御史,太常博士蒋之奇为监察御史里行。初命王珪等举官,已除昌龄及源明,而尚阙两员。中书以珪等前所举都官员外郎孔宗翰等七名进,而照中选。上又特批之奇为御史。欧阳修素厚之奇,之奇前举制策不入等,尝诣修,盛言追尊濮王为是,深非范百禄所对。修因力荐之,即与照并命。庚午,新除监察御史郭源明奏免除命,乞追还吕诲等。诏听源明免,以告牒纳中书。辛未,手诏曰:『朕近奉皇太后慈旨,濮王令朕称亲,仍有追崇之命。朕惟汉史本生父称曰亲,又谥曰悼,裁置奉邑,皆应经义。既有典故,遂遵慈训,而不敢当追崇之典。朕又以上承仁考庙社之重,义不得兼奉私亲,故但即立园庙,俾王子孙世袭濮国,自主祭祀,远嫌有别。
译壬午日,中书省呈进吕诲等申奏的奏状。皇上问执政大臣应当怎么办,韩琦回答:“臣等是忠是邪,陛下自然知道。”欧阳修说:“御史认为忠邪难以同时成立;如果认为臣等有罪,就应当留下御史;如果认为臣等无罪,就请取决于圣旨。”皇上犹豫了很久,才命令把御史逐出,随后又说:“不应责罚得太重。”于是吕诲罢去侍御史知杂事,任工部员外郎、知蕲州;范纯仁以侍御史通判安州;吕大防降去监察御史里行,以太常博士知休宁县[6]。按照旧例,知杂御史解除官职都应有诰词。当时知制诰韩维当值,又兼领通进银台司、门下封驳事。执政大臣担心韩维会缴还词头、不肯起草制书,以及封驳敕命,于是直接把敕书送到吕诲等家中,并且把多次不遵奉圣旨到御史台任职作为吕诲等的罪名。韩维说:“罢黜御史,关系到政治体制,却不让有关部门参与知晓,纲纪的失误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应当追回并收回吕诲等人的敕命,由银台司的使臣得以申述议论,以端正官府法度。”他又请求入对,极力论说其中的过失,请求追回前面的敕命,命百官详细议论,以满足人心。又请求召回吕诲等,恢复原来的职务,以保全政治体制,但都没有得到采纳。这一天,起居舍人、同知谏院傅尧俞兼任侍御史知杂事。司马光说:“如今陛下顺从政府一两个人的私情,违背满朝的公议,尊崇濮王超过礼制。天下人已经知道陛下作为仁宗后嗣的志意并不专一,惆怅失望。如今又把进言论事的臣僚成批驱逐,臣担心这会累及圣德,损害实在不小。伏望圣上慈悲,立即命令吕诲等回到御史台任职,那么天下人都会一致歌颂陛下的圣明,即使禹乐于听取善言、商汤不吝改过,也没有超过此举的。”吕公著说:“陛下即位以来,接纳善言、听从谏诤的风气还没有显现于天下。如今吕诲等有什么罪过,整个御史台都被罢黜?臣私下担心义士闭口不言,忠臣离心解体。臣愿陛下以天地般的度量包容荒秽、含容污垢,特意追回吕诲等人的敕命,命他们照旧任职,那么天下就非常幸运了!” 三月辛酉日,同知谏院傅尧俞知和州,侍御史赵鼎通判淄州,侍御史赵瞻通判汾州。赵瞻从契丹使者处回来后,因为曾与吕诲谈论濮王之事,便在家等待治罪。傅尧俞辞去新授的侍御史知杂事告牒而不接受,在皇上面前叩头说:“臣起初进言在吕诲之前,如今吕诲等被逐而唯独臣得到升进,臣不敢就职!”皇上多次劝留,傅尧俞等最终还是请求离去,所以有了这项任命。司马光说:“近来承蒙圣恩,宣布关于濮王称亲的事情,说:‘这个“亲”字本来不是朕想称的,假使只称濮王和仙游县君,有什么不可以?’臣这才知道陛下极其公正,起初并没有偏厚亲属的意思,只是被政府大臣误导,以至于外间议论纷纷,必然认为不久就会下诏取消‘亲’字。已经出任台官的,应当另行改任;现在的台官,也应当优厚地加以抚慰,使他们就职。如今忽然听说傅尧俞等两人相继出任,朝廷内外的人无不惊愕,这大概是政府想堵塞后来进言的人,使他们都不敢说话,然后便可以专擅大权,放纵自己的意愿。伏望陛下不要再向政府询问,特地下达圣断,召回傅尧俞等,下诏以后不再称亲。这样,就可以立即使天下人愤懑的气息转化为欢欣,使毁谤的言语重新变成歌颂。”皇上没有采纳。司马光于是请求与傅尧俞等一同受责罚,并且在家等待治罪。又上奏说:“陛下即位那年,臣已经上疏预先告诫追尊之事。到仁宗大祥祭之后,臣就与傅尧俞等到政府,说明为人后的人不得顾念私亲的义理。在两制、礼官共同详细议定的时候,臣又独自替众人起草奏章。如果要治罪,臣应当居首;吕诲等属于后来论列的人,既然已经受到谴责驱逐,像臣等这样的人怎么应当得到宽免?即使陛下极其仁慈,特意加以保全庇护,臣内心能不惭愧吗?”有诏催促司马光到经筵任职。司马光又上奏:“臣与傅尧俞等七人同为台谏官,共同议论典礼。凡是傅尧俞等所获罪的事情,臣大致都曾经犯过。如今傅尧俞等六人全都已经外调,唯独臣一人还留在京城,使天下人都说臣开始时倡导率领众人共同维护正论,最后却顾惜俸禄地位,苟且逃免刑罚。臣虽极其愚昧,多少还珍惜名节,受到这样的指责,凭什么做人?不仅如此,又使讥讽毁谤流传到上面,说国家有所偏颇。因此臣白天忘记吃饭,晚上忘记睡觉,入朝就对朝廷士大夫感到惭愧,出门就对道路上的人感到羞惭,孤零零一身,几乎无处安置。伏望圣上慈悲曲加体察,依照臣前面的奏请,早日赐予降黜。”前后共上奏四次,最终都没有获准。御史中丞彭思永上疏,请求端正典礼、召回进言论事的人,并且请求自己罢职,皇上没有批准。彭思永在去年十月任御史中丞。当吕诲等争论典礼时,彭思永不应当默不作声。吕诲等已经被斥退驱逐,而彭思永仍照旧居职,那么彭思永即使有所进言,也一定不尽力。本传说他请求召回被斥逐的六人,并请求自己罢职;现在暂且附在这里记载,还应当考察。《御史台记》说:御史台僚属因为濮王之议一同被贬黜,彭思永却逢迎依附,不说一句话设法营救,议论此事的人以此羞辱他。壬戊日,屯田员外郎、签书江宁节度判官事孙昌龄任殿中侍御史,太常博士、监永丰仓郭源明任监察御史里行。甲子日,都官员外郎黄照任侍御史,太常博士蒋之奇任监察御史里行。起初命王珪等举荐官员,已经任命孙昌龄和郭源明,但还缺两名。中书省把王珪等先前举荐的都官员外郎孔宗翰等七人的名单呈上,黄照被选中。皇上又特意批准蒋之奇任御史。欧阳修平素厚待蒋之奇,蒋之奇以前参加制策考试没有入等,曾到欧阳修那里,大力陈说追尊濮王是正确的,深深非难范百禄的答对。欧阳修因此极力推荐他,于是与黄照一同任命。庚午日,新任监察御史郭源明上奏请求免除任命,请求追回吕诲等人的敕命。诏令准许郭源明免除任命,把告牒交还中书省。辛未日,皇上亲自下诏说:“朕近来接受皇太后的慈旨,濮王令朕称亲,并且有追崇的命令。朕想到汉代史书中亲生父亲称为亲,又加谥号为悼,设置奉邑,这些都符合经义。既然有典故,便遵从慈训,却不敢承受追崇的典礼。朕又因为向上承继仁考庙社的重任,按义理不能同时奉祀亲生父亲,所以只在园中建立庙宇,让王的子孙世袭濮国,自己主持祭祀,以远避嫌疑、显示区别。
盖欲为万世法,岂皆权宜之举哉?而台官吕诲等始者专执合称皇伯、追封大国之义。朕以本生之亲改称皇伯,历考前世,并无典据。追封大国,则又《礼》无加爵之道。向自罢议之后,而诲等奏促不已,忿其未行,乃引汉哀帝去恭皇定陶之号,立庙京师,干乱正统之事,皆朝廷未尝议及者,历加诋诬,自比师丹,意欲摇动人情,眩惑众听,以至封还诰敕,擅不赴台。明缴留中之奏于中书,录传讪上之文于都下。暨手诏之出,诲等则以称亲立庙皆为不当。朕览诲等前疏,亦云「生育之恩,礼宜追厚,俟祥禫既毕,然后讲求典礼,褒崇本亲。」今乃反以称亲为非,前后之言,自相牴牾。尧俞等不顾义理,更相倡和,既挠权而示众,复归过以取名。朕姑务含容,屈于明宪,止命各以本官补外,尚虑缙绅之间、士民之众不详本末,但惑传闻。欲释群疑,理当申谕。宜令中书门下俾御史台出榜朝堂及进奏院过牒告示,庶知朕意。』四月丙戌,礼院言:『濮安懿王建庙当行祭告。而宗襆丧未除,请权以本宫诸弟摄事,其祝文令教授为之。』初,命翰林学士冯京撰祝文,京曰:『本院未有体式,乞下礼院议。礼院议称「皇帝某谨遣官恭告于亲濮安懿王」。既而以前诏俾王子孙奉祠事,乃更定此议。乙未,金部员外郎、直龙图阁兼天章阁侍读傅卞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卞议濮王典礼与执政意合,故骤进。卞本传云:上疏言:『外忧可以预防,奸邪无状,所当深察。富弼有大臣器,不当在外。』当考。六月辛卯,太常博士刘庠为监察御史里行。庠私议濮王事与执政意合,故命以言职。七月甲寅,屯田员外郎吴申为殿中侍御史。初,刘庠举申自代,上曰:『朕固知申。』遂擢用焉。庠,申门人也。自傅卞议濮王事称旨,庠及申私论与卞协,故相继并居言职。八月己亥,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崇文院检讨吕公著知蔡州。公著尝言濮安懿王不当称亲,乃颁讳于天下,又请追还吕诲等,皆不从,即称疾求补外官,家居者百余日。上遣内侍杨安道即家敦谕,又数令公著兄公弼劝之。公著起就职,不数月,复上章请出,而有是命。四年五月甲辰,屯田员外郎张唐英为殿中侍御史里行。唐英,双流人。初,英宗立,上《谨始书》言:『为人后者为之子。恐它日有引定陶故事以惑圣听者,愿杜其渐。』既而台谏官相次黜逐,故王珪、范镇谓唐英有先见之明,故荐之。熙宁三年三月,因言青苗法,上曰:『人言何至如此?』赵抃曰:『苟人情不允,即大臣主之,亦不免人言,如濮王事也。』王安石曰:『先帝诏书明言濮安懿王之子不称濮安懿王为考,此是何理?人有所生父母、所养父母,皆称父母,虽闾巷亦不以为碍,而两制、台谏乃欲令先帝称濮安懿王为皇伯。欧阳修笑其无理,故众怒而攻之,此岂是正论?司马光为奏议,乃言仁宗令陛下被衮服冕,世世子孙南面有天下,岂得复顾其私亲哉?如此言,则是以得天下之故可以背弃其父母,悖理伤教,孰甚于此?且《礼》「为人后者为之子。」虽士大夫亦如此,岂是以得天下之故为之子也?司马光尝问臣,臣以此告之,并谕以上曾问及此事,臣具如此对。吕诲所以怒臣者,尤以此事也。』二年四月十三日,富弼言:『先朝稍逐言事者,人遂罕敢言事。』上曰:『如台谏言濮王事,全无理。』王安石曰:『言濮王事虽非尽理,然当时言者以为当更追崇未已。及罢称皇,亦以为言有力。当时言者虽未尽理,于时事亦不为无庸。』按:安石初对上所言则如此。不一年,即深诋台谏。谓安石不奸邪,可乎?因掇取注此。
校勘记
[1]先发 原本无『发』字,据《长编》卷二○五补。
[2]况 原本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五补。
[3]期不二斩 原本『期』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五补。
[4]是月壬戌 原本无此四字,据《长编》卷二○七补。
[5]太常博士 原本作『太学博士』,据《长编》卷二○七改。
[6]休宁县 原本作『休宁□□』,据《长编》卷二○七改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五十六
英宗皇帝
译这难道都是为后世万代确立法式,怎么会全是权宜之举呢?而台官吕诲等起初专门坚持应当称皇伯、追封大国的义理。朕认为把亲生父亲改称皇伯,历考前代都没有典据;追封大国,又是《礼》中没有增加爵位的道理。先前自从停止议论以后,吕诲等不断上奏催促,因愤恨此事没有施行,便援引汉哀帝去掉恭皇定陶的称号、在京师建立庙宇、干扰正统之事,而这些事情朝廷从未议及;他们屡屡加以诋毁诬陷,自比师丹,意图摇动人心、迷惑众听,以至于封还诰敕,擅自不到御史台任职;明白地把留中不发的奏章缴还给中书省,把讥讪皇上的文章抄录传播到都城。等到手诏发布,吕诲等又说称亲、立庙都不合适。朕查阅吕诲等以前的奏疏,其中也说‘生育之恩,按礼应当追厚,等到祥禫结束以后,再讲求典礼,褒扬尊崇亲生父亲’。如今却反过来说称亲不对,前后的言论互相矛盾。傅尧俞等不顾义理,彼此倡和,既扰乱权柄而向众人显示,又把过错归于别人来博取名声。朕姑且务求包容,屈从于明确的法令,只命令他们各自以本官外补;还担心缙绅之间、士人百姓之中不了解事情本末,只被传闻迷惑。为了消除众人的疑惑,按理应当再次宣谕。应命中书门下让御史台在朝堂和进奏院张榜,并通过文书告示,使众人知道朕的意思。” 四月丙戌日,礼院说:“濮安懿王建立庙宇,应当举行祭告。但宗襁的丧期尚未除去,请暂时由本宫各位弟弟代理祭祀,祝文命教授撰写。”起初,命翰林学士冯京撰写祝文,冯京说:“本院没有现成格式,请交给礼院议定。”礼院议定说:“皇帝某谨慎地派遣官员恭敬地祭告亲濮安懿王。”后来因为前诏命王的子孙主持祭祀,于是重新修订了这个议定。乙未日,金部员外郎、直龙图阁兼天章阁侍读傅卞任起居舍人、同知谏院。傅卞关于濮王典礼的议论与执政大臣的意见相合,因此迅速得到升进。傅卞本传说:他上疏说:“外在的忧患可以预先防备,奸邪之人行为无状,应当深入考察。富弼有大臣的器度,不应当在外任职。”此事应当考察。六月辛卯日,太常博士刘庠任监察御史里行。刘庠私下议论濮王之事,与执政大臣的意见相合,因此任命他担任言职。七月甲寅日,屯田员外郎吴申任殿中侍御史。起初,刘庠举荐吴申代替自己,皇上说:“朕本来就知道吴申。”于是提拔任用他。刘庠是吴申的老师。自从傅卞议论濮王之事符合皇上的旨意,刘庠和吴申私下的议论也与傅卞相同,所以相继一同担任言职。八月己亥日,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崇文院检讨吕公著知蔡州。吕公著曾说濮安懿王不应称亲,后来又向天下颁布避讳的规定,并请求追回吕诲等人的敕命,都没有得到采纳;于是称病请求补任外官,在家居住了一百多天。皇上派内侍杨安道到他家中诚恳劝谕,又多次命令吕公著的哥哥吕公弼劝说他。吕公著起身就职,不到几个月,又上章请求外任,于是有了这项任命。四年五月甲辰日,屯田员外郎张唐英任殿中侍御史里行。张唐英是双流人。起初,英宗即位时,他上呈《谨始书》说:“为人后的人就是所后之人的儿子。恐怕日后有人援引定陶的旧例来迷惑圣上的听闻,希望在事情刚开始时就杜绝这种趋势。”后来台谏官相继被贬黜驱逐,所以王珪、范镇认为张唐英有先见之明,便推荐了他。熙宁三年三月,因为谈论青苗法,皇上说:“人们的议论怎么会到这种程度?”赵抃说:“如果人情不认可,即使由大臣主持,也免不了受到人们议论,就像濮王之事一样。”王安石说:“议论濮王之事虽然不完全合乎道理,但当时进言的人认为应当进一步追崇濮王,议论并未停止。等到停止称皇,他们也认为这是进言有力的表现。当时进言的人虽然不完全合乎道理,对于当时的政事也不能说毫无用处。”司马光起草奏议,于是说仁宗命陛下穿衮服、戴冕旒,使世世代代子孙面向南方拥有天下,怎么能再顾念自己的亲生父母呢?这样说,就是认为因为得到天下便可以背弃自己的父母,还有什么比这更违背义理、伤害教化的呢?况且《礼》说‘为人后者为之子’。即使士大夫也是这样,难道是因为得到天下才成为别人的儿子吗?司马光曾经问臣,臣把这些话告诉了他,并且说明皇上以前也问过这件事,臣就是这样回答的。吕诲之所以恼怒臣,尤其是因为这件事。” 二年四月十三日,富弼说:“先朝逐渐驱逐进言论事的人,于是人们就很少敢进言了。”皇上说:“比如台谏官议论濮王之事,完全没有道理。”王安石说:“议论濮王之事虽然不完全合乎道理,但当时进言的人认为应当继续追崇濮王,并没有停止;等到停止称皇,他们又认为这是进言有力。当时进言的人虽然不完全合乎道理,对于当时的政事也不能说没有用处。”按:王安石最初回答皇上时所说的就是这样。不到一年,就深深诋毁台谏官。说王安石不是奸邪之人,可以吗?因此摘录下来附注于此。校勘记 [1]“先发”:原本没有“发”字,依据《长编》卷二补入。○五补。[2]“况”:原本写作墨丁,依据《长编》卷二补正。○五补。[3]“期不二斩”:原本“期”字写作墨丁,依据《长编》卷二补正。○五补。[4]“是月壬戌”:原本没有这四字,依据《长编》卷二补入。○七补。[5]“太常博士”:原本写作“太学博士”,依据《长编》卷二改正。○七改。[6]“休宁县”:原本写作“休宁□□”,依据《长编》卷二改补。○七改补。《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第五十六卷 英宗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