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七十神宗皇帝
役法治平四年六月辛未,诏曰:『农,天下之本也。祖宗以来,务加惠养。比下宽恤之令,赐蠲复之恩,然而历年于兹,末极富盛。间因水旱,颇致流离。深惟其故,殆州县差役仍重,劳逸不均,喜为浮冗之名、不急之务,以夺其时,而害其财故也。愁痛亡聊之声,上干和气,深可伤悯。其令逐路转运使遍牒辖下州军,如官吏有知差役利害可以宽减者,实封条析以闻。』先是,三司使韩绛言:『害农之弊,无甚差役之法。重者衙前,多致破产;次则州役,亦须重费。夫田产,人恃以为生。今竭力营为,稍致丰足,而役已及之,欲望农人之加多,旷土之加阀,岂可得乎?向闻京东有父子二丁,将为衙前役者。其父告其子云:「吾当求死,使汝曹免冻馁也。」遂自经死。又闻江南有嫁其祖母及与母析居以避役者,此大逆,人理所不忍闻。又有田产于官户者,田归不役之家,而役并增于本等户。其余戕贼,农民未易遽数。欲望以臣所陈,下哀痛之诏,令中外臣庶悉具差役利害以闻,委侍从、台省官集议,考验古制,裁定其当使力役,无偏重之害,则农民知为生之利,有乐业之心矣。』役法之议始乎此。七月戊寅,诏中外臣庶,限一月条陈差役利害,实封以闻。己丑,龙图阁直学士赵抃、天章阁待制陈荐同详定中外臣庶所言差役利害。熙宁元年五月庚辰,同知谏院吴充言:『陛下念及方今本务未举,农政不修,令臣条上其事。臣以当今乡役之中,衙前为重。上等民户被差之日,官吏临门籍记,杯杵匕箸,皆计赀产,定为分数,以应须求,势同漏卮,不尽不止,至有家赀已竭而逋负未除,子孙既没而邻保犹逮。是以民间规影重役,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户等,骨肉不敢义聚而惮人丁。甚者嫁母离亲,以求兄弟异籍。风俗日坏,殊可悯伤。望敕中书择臣庶之言乡役利害,以时施行,及以先朝陈靖所上《农书》并臣所上农政五事,并下两制详定以闻。』诏令送中书。二年三月戊寅,上谕大臣曰:『近阅内藏库奏,外州有遣衙前一人专纳金七钱者。』因言衙前伤农,令制置三司条例司讲求利害立法[1]。三年八月,上批:『近令司农寺专主天下常平广惠仓、农田水利差役事。』九月乙未,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曾布同判司农寺,寻奏改助役为免役,吕惠卿大恨之。是日,司马光知永兴军辞,上谕光曰:『本路民间利害当以闻。』光曰:『谨奉诏。』光言青苗、助役为陕西之患。上曰:『助役惟行京东、两浙耳,雇人充役,越州已行矣。』四年三月戊子,上巳假。上召二府对资政殿,出陕西转运使司奏庆州军乱示之。上深以用兵为忧。文彦博曰:『朝廷施为务合人心,以静重为先。凡事当兼采众论,不宜有所偏。陛下即位以来,厉精求治,而人情未安,盖更张之过也。祖宗以来,法制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废坠不举之处耳。』冯京曰:『府界既淤田,又修差役,行保甲,人极劳弊。』上曰:『淤田于百姓有何患?若比令内臣拔麦苗,观其如何,乃取得淤田上,视之如细面。然见一寺僧言:旧有田不可种,去岁以淤田故,遂得麦。兼询访邻近百姓,亦皆以免役为喜。盖虽令出钱而复其身役,无追呼刑责之虞,人自情愿故也。』彦博曰:『保甲用五家为保,犹之可也。今乃五百家为大一保,则其劳扰可知。』彦博又言:『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上曰:『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安石曰:『法制具在,则财用宜足,中国宜强。今皆不然,未可谓之法制具在也。』彦博曰:『务要人推行耳。』安石曰:『若务要人推行,则须搜举材者,而纠罢软偷惰不奉法令之人除去之。如此,则人心岂能无不悦?』四月。先是,夔州转运使孙构、张诜言:『杜安行等平夷贼,斥地七百里,获铠甲、器仗三百,粮六百余石。见安集夷户佃莳起输租赋。』诏遣著作佐郎章惇乘驿同转运司制置以闻。惇言:『经制渝州疆土,难遍历诸州,欲止以渝州役事立定条约,权行于一路。』上批:『诸州役事不同,难止用一法。』丁巳,罢章惇相度夔州路差役。戊午,京西提举常平等事陈知俭请先罢许州衙前管勾公使库,以军员主之,月给食钱三千。从之。初,诸州差衙前管勾公使多所陪费,有破坏家产者。及是,遂更用军员代之。其后遍及诸路,悉用此法,人以为便。
译役法 治平四年六月辛未,诏令说:『农业是天下的根本。自祖宗以来,务必加以惠养。近来下达宽恤的命令,赐予免除和恢复赋役的恩典,然而经过这么多年,天下还没有达到富足强盛。间或因为水旱灾害,颇为造成百姓流离。深思其中的原因,大概是州县的差役仍然沉重,劳逸不均,喜欢设置浮泛冗余的名目和不急需的事务,夺去农时,损害农财的缘故。愁苦悲痛、无所聊赖的声音,上达而触犯和气,实在令人伤感怜悯。应当命令各路转运使,把文书遍发给所属州军;如果官吏中有知道差役利弊、可以宽减的人,实封条列上报。』此前,三司使韩绛说:『危害农业的弊病,没有比差役法更严重的。重的有衙前役,多数导致破产;其次是州役,也必须耗费很多。田产,是人们赖以生活的东西。如今竭力经营,稍稍获得丰足,差役就已经压到他们身上,想要农民增加、荒地减少,怎么可能呢?过去听说京东有父子两名丁壮,其中父亲将要服衙前役,便对儿子说:“我应当求死,使你们免于受冻挨饿。”于是上吊而死。又听说江南有人把祖母嫁掉,或者和母亲分开居住,以此逃避差役;这是大逆之事,是人情所不忍听闻的。又有田产属于官户,田地归入不服役的人家,而差役却全部增加到原本应服役的户等上。其余残害百姓的事情,农民所遭受的还不能马上一一列举。希望把臣所陈述的情况,发下哀痛百姓的诏书,命令朝廷内外臣民都详细列举差役的利弊上报,交给侍从、台省官员集议,考察验证古代制度,裁定适当的办法,使力役制度没有偏重的祸害,那么农民就会知道有谋生的利益,产生安于职业的心。』役法的议论由此开始。七月戊寅,下诏朝廷内外臣民,限一个月分条陈述差役的利弊,密封上报。己丑,龙图阁直学士赵抃、天章阁待制陈荐共同详定朝廷内外臣民所陈述的差役利弊。熙宁元年五月庚辰,同知谏院吴充说:『陛下想到如今根本事务还没有兴办、农政没有修治,命令臣分条上奏此事。臣认为当今乡役中,衙前役最为沉重。上等民户被差役的那天,官吏来到家门登记,连杯、杵、匕、箸都计算在内,估定财产等级,以满足官府的需求,势头像漏水的容器,不榨尽不停止;甚至家产已经耗尽,拖欠的差额还没有消除,子孙已经死亡,邻居和保户仍然被追究。因此民间想方设法规避重役,不敢多耕土地而逃避户等,也不敢按照义理聚集骨肉而害怕人丁被计入。严重的甚至嫁掉母亲、离开亲人,以求兄弟分立不同户籍。风俗日益败坏,实在值得怜悯悲伤。希望下令中书省选择臣民所说的乡役利弊,及时施行;并把先朝陈靖所上《农书》和臣所上农政五件事,一并交给两制详定上报。』诏令把此事送交中书省。二年三月戊寅,皇上告诉大臣说:『近来查阅内藏库的奏报,外州有派一个衙前专门缴纳七钱金子的。』于是谈到衙前役伤害农业,命令制置三司条例司研究利弊、制定法令。[1]三年八月,皇上批示说:『近来命令司农寺专门主管天下常平仓、广惠仓、农田水利和差役事务。』 九月乙未,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曾布共同判司农寺,不久上奏请求把助役改为免役,吕惠卿非常恼怒。这一天,司马光任永兴军知军,辞行时,皇上告诉司马光说:『本路民间的利弊,应当上报。』司马光说:『谨遵诏令。』司马光说青苗法、助役法是陕西的祸患。皇上说:『助役法只在京东、两浙实行,雇人充役,越州已经实行了。』 四年三月戊子,皇上休上巳假。皇上召二府大臣到资政殿应对,拿出陕西转运使司关于庆州军队叛乱的奏报给他们看。皇上深为用兵忧虑。文彦博说:『朝廷施政应当务求合乎人心,以安静持重为先。凡事都应兼听众议,不宜有所偏向。陛下即位以来,振作精神求治,但人心还没有安定,大概是变更旧制的过错。祖宗以来的法制未必都不能实行,只是有些废弛而没有举用罢了。』冯京说:『京城辖区既然疏浚淤田,又修治差役,实行保甲,人民极其劳苦困弊。』皇上说:『淤田对百姓有什么祸患?如果比较近来命令内臣拔出麦苗、观察结果,那些取得的淤田,看起来像细面一样。然而我曾见一位寺僧说:旧有的田地不能种植,去年因为淤田,终于能够种麦。又询问附近百姓,他们也都因为免役而高兴。大概虽然命令出钱,却因此免除自身的差役,没有被追呼和刑罚责问的忧虑,所以人们出于自身意愿而愿意这样做。』文彦博说:『保甲用五家为一保,还可以;如今竟然用五百家组成一个大保,那么它造成的劳扰就可想而知了。』文彦博又说:『祖宗的法制都在那里,不必变更,以免失去人心。』 皇帝说:“更改法令制度,对于士大夫来说确实有很多人不高兴;然而对于百姓来说,有什么不便利的呢?”文彦博说:“这是替士大夫治理天下,不是替百姓治理天下。”王安石说:“法令制度都具备,财用就应当充足,中国就应当强盛。如今都不是这样,不能说法令制度已经完备。”文彦博说:“关键在于务必要有人推行它。”王安石说:“如果务必要有人推行,就必须搜求选拔有才能的人,并纠察罢免那些软弱、偷懒、怠惰而不奉行法令的人,把他们除去。这样一来,人心难道能没有不高兴的吗?” 四月。此前,夔州转运使孙构、张诜说:“杜安行等平定夷贼,开拓土地七百里,缴获铠甲、器械三百件,粮食六百多石。现在正安置夷户,使他们耕种并开始缴纳租赋。”诏令派著作佐郎章惇乘驿马,与转运司共同制定措施,奏报此事。章惇说:“经办制定渝州的疆土事务,难以遍历各州,想只根据渝州的差役事务制定条约,权且在一路施行。”皇帝批示说:“各州的差役事务不同,难以只采用一种办法。”丁巳,停止让章惇筹划夔州路的差役。戊午,京西提举常平等事陈知俭请求先停止许州衙前管理勾当公使库,改由军员主管,每月给食钱三千。皇帝同意。起初,各州差派衙前管理勾当公使库,往往要承担许多费用,有的人因此败坏家产。到这时,便改用军员代替。后来这种办法遍及各路,全都采用,人们认为很便利。
五月乙未,御史中丞杨绘言:『非不知助役之法,乃陛下闵差役之不均,欲使平一。然闻干其任者,惟务敛之多而行之峻,至天下不尽晓朝廷之意,将以为率其剩者而官取之,此不可以不言也。』戊戌,东明县民以县科助役钱不当,相率遮宰相,自言凡数百家。王安石既说论令退,遂白上曰:『知东明县贾藩者,范仲淹女婿。好附流俗,非上所建立,殆不可用。』上以为然,因令究东明事。庚子,司农寺及开封府界提举常平司奏:『有畿内百姓未知新法之意,见逐乡大户言等第出助役钱,多愿依旧充役。』诏司农寺令诸县晓谕,如有不愿纳钱之人,除从来不当役年月,令依条认本年役,候年月至,则赴官充役,更不令纳役钱。又奏:『乞差府界提点司官分诣县同造五等簿,升降民户。如敢将四等以下户升于三等,致人披诉,其当职官吏并从违制论,不以赦降原免。』从之。上疑初官户取助役钱少,安石至是白上曰:『官户坊郭役钱诚不多,然度时之宜,止可如此,故纷纷者少,不然则在官者须作意坏法,造为议论。坊郭等第户须纠合众人,打鼓截驾,遮执政,恐陛下未能不为之动心。』上又言:『曹司都不与禄,反责其受赇废事,甚无谓。』安石曰:『本取助役钱有剩者,将以禄此辈。』上曰:『以见役钱,便可早定法制,使知凡今致纷纷,亦多此辈扇惑。』安石曰:『早定诚然,畏此辈扇惑非也。当令此辈不敢扇惑而已。人主若不能益天下,则不能胜天下,反为天下役。为天下役,则乱矣。』杨绘言:『比者畿邑之民来诉助役之不便,陛下霈发指挥,令取问民之便,愿与不愿而两行之。中书门下已作札子,坐圣旨颁下,而司农寺缴还,遂从其请。臣窃谓助役之法果非便乎?则一二年中,自将改之也。假使十分而不愿者一分焉,则一分之少,固不能害九分之多;而一分不愿者,亦自有役以差之,亦必无放者,但形势官户女子单丁素无役者,令出役钱,则已行之矣。司农寺缴还圣旨札子,岂得无罪乎?』不报。又言:『东明等县百姓千百人诣开封府,诉超升等第出助役钱事,本府不受。百姓既无所诉,遂突入王安石私第。安石谕云:「此事相府不知,当与指挥,不令升等。」仍问:「汝等来,知县知否?」皆言不知。又诣御史台。臣以本台无例收接诉状,谕令散退,而访问,乃司农寺不依诸县元定户等,却以见管户口等第均定出役钱数付诸县,各令管认升降户等,别造簿籍,前农务而毕。臣窃谓凡等第升降,盖视人家产高下,须凭本县,本县须凭户长、里正,户长、里正须凭邻里。盖自下而上,乃得其实。今乃自司农寺先画数,令本县依数定簿,岂得民无争诉哉?措置民事,必自州及县,岂有文移州府不知之理?此乃司农寺自知所行于理未安,故不报府,直下县,欲其畏威,不畏异议。若关京尹,或致争执,所以不顾事体如此。今判司农寺乃邓绾、曾布,一为知杂,一为都检正,非臣言之,谁敢言者?』王安石指陈绘言为不然,上诺之。丙午,王安石呈役钱文字。上以为民供税敛已重,坊郭及坊户等不须减税户升等第,更与稍裁之无害。安石曰:『今取于税户,固已不使过多,更过当减,但为厌人言,即无当于义理。陛下以为税敛甚重,以臣所见,今税敛不为重,但兼并侵牟多耳,此荀悦所谓公家之惠优于三代,豪强之暴酷于亡秦。』上曰:『此兼并所以宜摧。』安石曰:『摧兼并,惟古大有为之君能之。所谓兼并者,皆豪杰有力之人,其议论足以动士大夫者也。今制法,但一切因人情所便,未足操制兼并,则恐陛下未能胜众人纷纷也。如两浙助役事,未能大困兼并,然陛下已不能无惑矣。』上曰:『如常平法,亦所以制兼并。』安石曰:『此与治道极为毫末,岂能遽均天下之财,使百姓无贫?』六月,杨绘又言:『助役之法难行之说亦有五:民难得钱,一也;近之州军奸细难防,二也;逐处田税多少不同,三也;耆长雇人则盗贼难止,四也;专典雇人则失陷官物,五也。乞先议防此五害,然后著力定制。』本志但云绘言助役之难有五;挚言役法之害有十,请一切罢之。余并不书。
译五月乙未,御史中丞杨绘说:“并不是不知道助役法,而是陛下怜悯差役不均,想使它平等。然而听说承担这项职任的人,只一味追求多征钱并严厉推行,以至于天下人不能完全明白朝廷的意图,将会认为朝廷要把超出数额的部分也率先征取。这件事不能不说。”戊戌,东明县百姓因为县里摊派助役钱不恰当,一起拦住宰相,自称共有几百家。王安石已经劝说并论理,令他们退去,于是禀告皇帝说:“东明县令贾藩,是范仲淹的女婿。他喜欢依附流俗,并不是陛下所提拔任用的人,大概不可任用。”皇帝认为有道理,于是下令查究东明县的事情。庚子,司农寺和开封府界提举常平司奏报:“畿内有些百姓还不了解新法的意图,看见各乡大户说要按户等缴纳助役钱,很多人愿意仍旧服役。”诏令司农寺让各县晓谕百姓:如果有人不愿缴纳钱,除去原来不应服役的年月,令其依条例认定本年应服的差役,等到服役日期到来,便到官府服役,不再令其缴纳役钱。又奏报:“请求派府界提点司官员分别到各县,共同编造五等簿籍,升降百姓的户等。如果敢把四等以下的户提升为三等,以致有人申诉,主管官员和吏人都按违制论罪,不因赦免而宽免。” 皇帝同意。皇帝怀疑起初官户所收的助役钱太少,王安石到这时禀告说:“官户和坊郭户的役钱确实不多,然而按照当时的情况,只能这样,所以纷纷争议的人少;否则,在官府任职的人就必须蓄意破坏法令,制造议论。坊郭等第户必须联合众人,击鼓拦驾,拦住执政大臣,恐怕陛下不能不因此动心。”皇帝又说:“曹司都没有俸禄,反而责怪他们受贿误事,实在没有道理。”王安石说:“本来就是要把收取助役钱有余剩的部分,用来给这些人发俸禄。”皇帝说:“既然可以用现有的役钱,就应当早点确定法制,使人们知道如今造成纷纷议论的,也多是这些人煽动迷惑的结果。”王安石说:“早点确定法制当然是对的,但害怕这些人煽动迷惑却不对。只应当使这些人不敢煽动迷惑罢了。君主如果不能使天下得到增益,就不能胜过天下,反而会成为天下的役使。成为天下的役使,天下就会乱。”杨绘说:“近来畿县百姓来申诉助役不便,陛下广施恩意,下令询问百姓什么便利、什么不便利,愿意和不愿意的两种情况都分别实行。中书门下已经写好札子,依据圣旨颁下,但司农寺却将它退还,陛下于是听从了司农寺的请求。我私下认为,助役法果真不便利吗?那么一两年之内,自然会加以改变。” “假使十分之中有一分不愿意,那么这一分既然少,本来就不能损害九分之多;而那一分不愿意的人,也自有差役派给他们,必定不会让他们免除差役,只是形势上官户、女子户、单丁户一向没有差役,现在令他们缴纳役钱,那么役钱已经实行了。司农寺退还圣旨札子,难道能没有罪吗?”皇帝没有答复。杨绘又说:“东明等县百姓有一千几百人到开封府,申诉越级提升户等、缴纳助役钱的事情,开封府不接受。百姓既然没有地方申诉,便冲入王安石的私宅。王安石告诉他们说:‘这件事宰相府不知道,应当下达指挥,不让提升户等。’又问:‘你们来这里,县令知道吗?’众人都说不知道。于是又到御史台。我因为御史台没有收受诉状的先例,便告诉他们散去退下;经过访查,才知道司农寺不依照各县原来确定的户等,而是根据现有户口等第,统一确定役钱数目,发给各县,各县都要负责认定户等的升降,另行编造簿籍,在农事开始以前完成。我私下认为,户等升降,大概是看各家的财产高下,必须凭本县判断;本县必须凭户长、里正;户长、里正必须凭邻里情况。这是从下到上,才能得到实情。如今却由司农寺先画定数目,令本县依照这个数目编定簿籍,怎么能没有百姓争诉呢?处理百姓事务,必须从州到县,哪有州府不知道文书往来的道理?这不过是司农寺自知所做的事在道理上不妥,所以不报知府,直接下达到县,想使县里畏惧威势,而不敢提出异议。”〔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千百人〕 “如果关白京尹,或许会造成争执,所以才这样不顾事体。如今判司农寺的是邓绾、曾布,一个是知杂事,一个是都检正;如果不是我来讲,谁敢说呢?”王安石指责杨绘所说不对,皇帝答应了他。丙午,王安石呈上役钱的文书。皇帝认为百姓供给赋税已经很重,坊郭户以及坊户等不必减税户、提升等第,再稍微裁减一些也没有害处。王安石说:“如今从税户收取役钱,本来就没有让它过多;再超过限度减免,只是为了厌恶人们的议论,却不合乎义理。陛下认为赋税很重,依臣所见,如今赋税并不算重,只是兼并者侵夺牟利太多罢了。这正是荀悦所说的:公家的恩惠优于三代,豪强的暴虐却比亡秦还残酷。”皇帝说:“这正是兼并者应当被摧抑的原因。”王安石说:“摧抑兼并者,只有古代大有作为的君主才能做到。所谓兼并者,都是豪杰和有势力的人,他们的议论足以动摇士大夫。如今制定法令,只是一切顺从人情所认为便利的事情,还不足以控制兼并者,恐怕陛下不能胜过众人的纷纷议论。比如两浙助役的事情,虽然还没有使兼并者大受困扰,但陛下已经不能不被迷惑了。”皇帝说:“像常平法,也是用来控制兼并者的。” 王安石说:“这同治理国家的大道相比极其细微,怎么能立即使天下的财物平均,使百姓没有贫困呢?” 六月,杨绘又说:“助役法难以施行的说法也有五条:百姓难以得到钱,这是第一条;近来州军中的奸细难以防范,这是第二条;各地田税多少不同,这是第三条;耆长雇人后盗贼难以止息,这是第四条;专门主管者雇人后官物容易失陷,这是第五条。请求先商议防止这五种弊害,然后着力确定制度。” 本志只记载杨绘说助役有五种困难;刘挚说役法有十种弊害,请求一概废除。这些其余内容都不记载。
七月,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同判司农寺曾布言:『言事官屡以近日所议差役新法不便,臣丞司农之乏,而又备官属于中书,凡御史之言,预自考其所陈,皆失利害之实,非今日所以更张之意。臣请一一而陈之:畿内上等人户尽罢昔人衙前之后,故今之所输钱,其费十减四五。中等人户旧无手力、承符、户长之类,今使上等及坊郭寺观单丁官户皆出钱以助之,故其费十减八九。田里之人困于徭役,使子弟习于游惰,临于刑罚,至于追呼劳扰,贿赂诛求,无有纪极。今输钱免役,使之安生乐业,乃所以劝其趋南亩也。天下州县户口多少,徭役疏数,所在各异。然昔第一等,则概充中等之役,虽贫富相辽,不能易也。今量其物力,使等第输钱,逐等之中,又别为三等或五等,其为均平齐一,无以过此。凡州县之役,无不可募人之理。今投名衙前半天下,未常不主管仓库、场务、纲运、官物,而承符、手力之类,旧法皆许雇人,行之久矣,惟耆长壮丁,以今所措置最为轻役,故但论差乡户,不获募人,人户今日输钱轻于昔时应役,则为良法,固无毫发掊敛之意。如两浙一路,户一百四十余万,率钱七千万缗而已。畿内十六万,而率钱亦十六万缗,是两浙所输,盖半于畿县。贾藩为县令,固当奉行条诏,差役之事有未便于民,法许其自陈。乃不肯受,使趋京师喧哗词诉,其意必有为也。至于差役之法,昨看详奏请出榜施行,皆开封府与司农被旨集议,皆天下所知。借使法有未善,而言者深论司农,未尝以一言及开封,开封于民事何所不与?民有所诉,斥而不受,此乃御史之所当言,而言未尝及也。自非内怀邪波之情,有所向背,则不当至。陛下方有大有为之心,固将举直措枉,以示天下,而左右耳目之士以利为害,以直为曲,以是为非,以有为无。臣恐有伤陛下之明,而害陛下之政也。御史,有言责者也。臣,有官守者也。御史之所论,臣之官守也。御史以言责言,臣以官守言,此臣之区区,所以守陛下之职不敢不尽也。』王安石以布所言进呈,上曰:『何如?』安石曰:『欲札与绘、挚,令分析。』冯京、王珪以为不当使分析。京又言:『刘挚近日别无文字。』上曰:『令分析,方是朝廷行遣。』京、珪曰:『恐复纷纷不安。』上曰:『待分析到更相度。』因言:『绘作富弼诰词云云(见《论青苗》),乃更称誉弼,殊不体朝廷意。』遂以布所言札与绘及刘挚,令分析以闻。丁酉[2],御史中丞杨绘具录前后论助役法四奏以自辩,且曰:『臣之情状,已具四奏。』御史刘挚又言:『臣近曾上言论助役之法其害有十。今奉圣旨,批送曾布札子条件诘难,令臣分析者。陛下以臣言为是耶,则事尽于前奏,可以覆视。陛下以臣为非耶,则贬黜之而已。虽使臣言之,亦不过所谓十害者,是以不复条陈。然至于臣等以职事为言则使之分析者,中外皆知非陛下意,乃司农挟宠以护改作[3],大臣误法以蔽聪听尔。因事献忠,敢一言之。今天下之势,陛下以为安耶?未安耶?治耶?未治耶?苟以为未安未治也,则以陛下之睿智,言动起居,躬蹈德礼,夙夜厉精,以清庶政,而天下未至于安治者,谁致之耶?陛下即位以来,注意责成,倚望以太平,而自以太平为己任,得君专政者是也。二三年间开阖动摇[4],举天地之内,无一民一物得安其所者,盖自青苗之议起,而天下始有聚敛之疑。青苗之议未允,而均输之法行;均输之法又方扰,而边鄙之谋动;边鄙之祸未艾,而漳河之役作;漳河之害未平,而助役之事兴。其间又求水利也,则劳民而无功;又求淤田也[5],则费大而无效;又省并州县也,则诸路莫不强民以应令[6]。又起东西府地,则大困财力,禁门之侧,斧斤不绝者,将一年而未已。其议财也,则商贾市井屠贩之人皆召而登政事堂;其征利也,则下至于历日而官自鬻之。推此而往,不可究言。古之贤人,事君行道,必驯致之有渐,持久而后成。至于施设,皆有次序。今数百事交举并作,欲以岁月变化天下,使者旁午,牵合于州县,小人挟附,佐佑于中外。至于轻用名器,混淆贤否,忠厚老成者摈之为无能,挟少儇辩者取之为可用;守道忧国者谓之流俗,败常凿民者谓之通变;能附己者,不次而进之,曰:「吾方擢才。」
译七月,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同判司农寺曾布说:“畿内上等人户全部废除过去的衙前役以后,如今所缴纳的钱,其费用减少了十分之四五。中等人户过去没有手力、承符、户长之类的差役,如今令上等户以及坊郭、寺观、单丁、官户出钱来帮助承担,所以他们的费用减少了十分之八九。乡村百姓困于徭役,使子弟习惯游惰,面临刑罚;至于差人追呼、劳扰,贿赂和诛求,没有限度。如今缴钱免役,使他们安居乐业,正是劝导他们从事农业。天下州县户口多少、徭役疏密,各地不同。然而过去第一等户概括承担中等户的差役,即使贫富相差很远,也不能改变。如今衡量他们的财力,使各等户缴钱;每一等之中,又分别分为三等或五等,在均平一致方面,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凡州县的差役,没有不能招募人来承担的道理。” “如今投名衙前遍及天下一半地区,从来没有不主管仓库、场务、纲运、官物的;承符、手力之类,旧法都允许雇人,实行已经很久了。只有耆长、壮丁,按现在的安排是最轻的差役,所以只是说差派乡户,不允许招募人。如今人户缴钱,比过去服役轻,这就是良法,本来没有丝毫额外搜刮的意思。比如两浙一路,有一百四十多万户,总共不过收钱七千万缗。畿内十六万户,总共收钱也是十六万缗,这样两浙所缴纳的,大概只是畿县的一半。贾藩任县令,本来应当奉行条例诏令;差役事务如果有对百姓不便利的地方,法律允许他自行陈述。他却不肯接受,反而使百姓奔赴京师喧哗诉讼,他这样做一定另有用意。至于差役法,昨天详看奏请出榜施行,都是开封府与司农寺奉旨集议的,天下都知道。即使法令有不完善的地方,言事者深深指责司农寺,却从未说到开封府;开封府对于百姓的事务有什么不参与的呢?百姓有诉状却斥责并不接受,这是御史应当说的事,但他们从未提及。如果不是内心怀有邪曲之情,有所偏向和排斥,就不应当到这种地步。陛下正有大有作为的志向,本来将要举用正直、置换邪曲,以向天下显示;但身边作为耳目的人,却把有利说成有害,把正直说成邪曲,把正确说成错误,把有作为说成无所作为。” “臣担心这会损害陛下的明察,危害陛下的政事。御史,是负有言责的人;臣,是有官守的人。御史所论说的,正是臣的官守。御史依据言责进言,臣依据官守进言,这就是臣微薄的心意;臣守护陛下所授的职分,不敢不竭尽全力。”王安石把曾布的话进呈,皇帝说:“怎么样?”王安石说:“想写札子给杨绘、刘挚,让他们分别说明。”冯京、王珪认为不应当让他们说明。冯京又说:“刘挚近来没有别的文字。”皇帝说:“让他们说明,这才是朝廷的处置。”冯京、王珪说:“恐怕又会引起纷纷议论,使局势不得安宁。”皇帝说:“等他们的说明送到,再作筹划。”皇帝于是说:“杨绘作富弼诰词,说了那些话(见《论青苗》),反而更加称誉富弼,很不体会朝廷的意旨。”于是把曾布的话写成札子给杨绘和刘挚,令他们分别说明后奏报。丁酉,御史中丞杨绘把前后论说助役法的四道奏章全部抄录下来为自己辩解,并说:“臣的情状,已经具备在这四道奏章中。”御史刘挚又说:“臣近来曾上言论说助役法有十种弊害。如今奉到圣旨,批下曾布札子中的条款,责问臣,让臣分别说明。陛下认为臣所说正确,那么事情在前面的奏章中已经说尽,可以重新查阅;陛下认为臣不正确,那么贬黜臣就是了。即使让臣再说,也不过是所谓十种弊害,所以不再逐条陈述。然而至于臣等依据职事进言,却让我们分别说明,中外都知道这不是陛下的本意,而是司农寺倚仗宠幸来维护改革,大臣曲解法令来蒙蔽圣听罢了。臣因事情进献忠言,冒昧再说一句。如今天下的形势,陛下认为安定吗?不安定吗?治理好了吗?没有治理好吗?如果认为还不安定、没有治理好,那么凭陛下的睿智,言语行动和起居都亲自遵行德礼,早晚勤勉精励,来澄清各种政务,而天下还没有达到安定太平,这是谁造成的呢?陛下即位以来,留意于责成臣下,寄托希望于太平,并且把实现太平作为自己的责任;得到君主信任而专擅政事的,就是这样的人。二三年之间,政事开合摇摆,天地之内没有一个百姓、一件事物能够安居其所,大概自从青苗法的议论兴起,天下才开始产生聚敛的怀疑。” “青苗法的议论还没有获得认可,均输法就施行了;均输法正在扰乱,又发动了边疆的谋划;边疆的祸患还没有平息,漳河的工程又兴起;漳河的危害还没有平定,助役的事情又兴起。期间又寻求兴修水利,结果劳民而没有功效;又寻求淤田,结果耗费很大而没有效果;又寻求合并州县,于是各路无不强迫百姓来响应命令。又兴建东西两府的土地工程,大大困窘财力;禁门附近斧斤声不断,将近一年还没有停止。议论财利,就连商贾、市井、屠贩之人都被召到政事堂;征取利益,甚至下至历日也由官府自行出售。照这样推下去,无法一一说尽。古代贤人侍奉君主、推行治道,必定循序渐进,逐渐达到目标,经过长久才成功;至于施行设置,也都有次序。如今数百件事情交相举起、同时发动,想用几年的时间改变天下;使者来往纷繁,牵连各州县;小人借机依附,在朝廷内外互相助成。至于轻易使用名器,混淆贤能与不肖,把忠厚老成的人排斥为没有才能,把逞强少年的机巧善辩者选为可用;守持正道、忧虑国事的人称为流俗,败坏常道、残害百姓的人称为通权达变;能依附自己的人,不按次序提升他们,说:‘我正要提拔人才。’”
不可招者,为名而斥之曰:「吾方行法。」凡政府谋议,所以措置经画、除用进退,独与一属掾曾布者论定,然后落笔,同列预闻,乃在布后,致奔走乞丐者布门如市。虽然[7],犹有系国家之体而大于此者。祖宗累朝之旧臣,则镌刻鄙弃,去者殆尽;百年之成法,则剗除废革,存者无几。陛下岂不怪天下所谓贤士大夫比岁相引而去凡几人?陛下亦常察此乎?去旧臣,则势位无轧己者,而权可保也;去异己者,则凡要路,皆可以用门下之人也。去旧法则曰:「今所以制御天下者,是己之所为。」而陛下必将久任,以听其伸缩也。』奏至,安石曰:『绘所奏前后反复,今并不分析布所言子几何以为私,蕃何以为公?且绘云当忠以报国,虽为臣引用,不敢以私害公。凡人之情为人所知,纵不能私,宜以平遇之。如绘所言,专为不平,此必有所坏也。』王安石言杨绘,称:『虽臣引用,不敢以私。』绘奏并无此等,当考。绘为中丞在月癸酉。于是诏绘落翰林学士、御史中丞,为翰林侍读学士。又诏挚落馆阁校勘、监察御史里行,监衡州盐仓。后两日,以绘知郑州。八月丁卯,屯田员外郎、知阳武县李琮权利州路转运判官。役法初下,琮处之有理,畿内敷钱独轻。邻县挝登闻鼓,愿视阳武县为比,故召对,擢用焉。十月壬子朔,颁募役法。旧纪云:壬子,诏差役弊民,其罢之,使民出钱,吏役立直募人。新纪云:壬子罢差役。今删润别如此书。庚申[8],利州路转运判官、屯田郎中鲜于侁权发遣转运副使[9]。初,诏诸路监司各定助役钱数,转运使李瑜欲定四十万,优以为本路民贫,二十万足矣。与瑜议不合,各具利害奏。上是侁议,因以为诸路率,仍罢瑜,而侁有是命。侍御史知杂事邓绾言:『利路役钱岁用九万六千六百余缗,而李瑜率三十三万缗有奇均役,本以裕民,而瑜乃务聚敛,积宽剩。提点刑狱周约亦同签书,乞重绌以警诸路。』瑜及约皆坐责,寻复之。绾又言:『司农寺法:灾伤第四等以下户应纳役钱,而饥贫者委州县闻于提举司考实,以免役剩钱内量数除之。臣以为王者赋役敛弛,皆以为民,丰穰则取,饥馑则与,为政之实也。借或下户役钱一千,以分数各减二一百及三四百,或三十五十,亦不免赴官输纳,岂有所济?当立为信令:凡遇凶歉,使诸路如蠲放税赋法,不待奏禀。岁小饥,则免最下等户,中饥则免以次下户,免讫以闻,示信于民。如此,则凶年有施舍之惠,法令无动摇之变矣。』从之。十一月戊子,诏职田占佃户过岁及影庇差役,并科违制之罪。五年五月甲辰,诏权提点江南西路刑狱、提举常平仓金君卿落权字,仍赐敕书奖谕。先是,君卿奏:『昨王直温、苏澥同议科定役钱,召募入押钱帛纲入京。每一万贯匹,支陪纲钱五百贯足。本司询问曾押纲乡户衙前之家,皆不愿行,遂用熙宁三年十二月并四年六月中书指挥,选得替官员使臣人员管押施行。仍以向者王直温等陪纲钱数太多,相度每细绢万疋,止支钱一百缗足,钱万贯,支钱七十缗足。募到官五十余员管押,及差人船上京交纳,并不差乡户衙前。乞自今后依此。』故有是诏。于是王安石白上曰:『此事诸路皆可行,但令监司稍加意,许令指占好舟,差壮力兵士及时遣行,则替罢官人人争为此殆李承之谗张谔,故有此问。然上亦素疑其未便。及进呈,上曰:『已令出钱免役,又却令保丁催税,失信于百姓。又保正只合令习兵,不可令贰事。』安石曰:『保丁户长,皆出于百姓为之。今罢差户长充保丁催税,无向时勾追牙集科校之苦,而或十年以来方一次催税,不过二十余家,于人情无所苦。谓保丁只可令教阅,即《周官》十五其民,有军旅,有田役。至于五沟五途封植,民皆出职焉。若止令习兵,不可贰事,即不知余事令谁勾当?』上曰:『周公之法,因积至成王之时,非一代之力,今岂可遽如此?』安石曰:『先王作法,为趋省便?为趋烦扰?若趋省便,则至周公时极为省便,然尚不能独令习兵而无贰事。则今日欲止习兵无二事,恐不可得也。』乃诏司农寺、条例司具应言废罢耆户长壮丁利害,编写成册纳禁中。
译“不能招致的人,就为了树立名声斥责他说:‘我正要推行法令。’凡是政府谋划议论、安排筹划、任免升降,唯独同属僚曾布商议决定,然后才下笔;同列大臣要到曾布之后才知道,致使奔走请求的人把曾布的门庭挤得像集市一样。即使如此,还有关系国家体统、比这些更重大的事情。祖宗历朝的旧臣,被刻薄鄙弃,离去的几乎全尽;百年来形成的法令,被铲除废革,保留下来的没有多少。陛下难道不奇怪,天下所谓贤士大夫近年来相继被排斥离去的有多少人吗?陛下也曾经察觉这些吗?除去旧臣,就没有地位势力与自己相抗的人,权力就可以保全;除去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那么凡是重要职位,都可以任用门下之人。废除旧法,就说:‘如今用来控制天下的,正是我所制定的。’而陛下必定会让他长久任职,听凭他伸缩变动。”奏章送到后,王安石说:“杨绘的奏章前后反复,现在又不说明曾布说了多少是出于私心、蕃何以算是出于公心。况且杨绘说应当忠诚报国,即使是臣所引用的人,也不敢因私害公。凡人的情状既然被别人知道,即使不能徇私,也应当公平对待。按杨绘所说,他专门是为了不平,这其中一定有需要破坏的事情。” 王安石谈到杨绘,说:“即使是臣所引用的人,也不敢因私害公。”杨绘的奏章中并没有这类话,应当考订。杨绘任御史中丞,是在癸酉月。于是诏令杨绘免去翰林学士、御史中丞,改任翰林侍读学士。又诏令刘挚免去馆阁校勘、监察御史里行,监衡州盐仓。两天后,任命杨绘知郑州。八月丁卯,屯田员外郎、知阳武县李琮权任利州路转运判官。役法刚颁布时,李琮处理得合乎道理,畿内摊派钱数尤其轻。邻县击登闻鼓,请求以阳武县为标准,因此皇帝召见并询问,提拔任用了他。十月壬子朔,颁布募役法。旧纪载:壬子,诏令说差役损害百姓,应当废除,让百姓出钱,吏役确定价格招募人。新纪载:壬子,废除差役。现在删改润色,另按本书记载。庚申,利州路转运判官、屯田郎中鲜于侁权发遣转运副使。起初,诏令各路监司分别确定助役钱数,转运使李瑜想定为四十万;鲜于侁认为本路百姓贫困,二十万就够了。他与李瑜意见不合,各自详细列举利害上奏。皇帝认为鲜于侁的意见正确,于是把它作为各路的标准,同时罢免李瑜,鲜于侁便得到这一任命。侍御史知杂事邓绾说:“利州路每年役钱支出九万六千六百多缗,而李瑜把均役钱定为三十三万多缗,本来是要使百姓宽裕,李瑜却一心聚敛,积存宽剩钱。提点刑狱周约也一同签署,请求重重贬黜他们,以警戒各路。”李瑜和周约都因这件事获罪受责,不久又恢复原职。邓绾又说:“司农寺的法令规定:灾伤时,第四等以下户应当缴纳役钱;饥贫户则由州县报告提举司核实,以免役剩钱酌量减除。我认为,君王征收赋役有宽有急,都是为了百姓;丰收时就征取,饥荒时就给予,这是施政的实际。假如贫困下户的役钱是一千,按比例分别减去二百、三四百,或者三五十,他们仍然要到官府缴纳,哪里能有所救济?应当制定明确可信的命令:凡遇灾荒歉收,应当让各路像蠲免放宽税赋那样办理,不必等待奏报批准。” 小灾荒时,免除最低等户;中等灾荒时,免除次低等户;免除完毕后奏报,以此向百姓显示信用。”皇帝同意。十一月戊子,诏令职田侵占佃户超过一年以及包庇差役的,都科以违制之罪。五年五月甲辰,诏令权提点江南西路刑狱、提举常平仓金君卿去掉“权”字,并赐敕书嘉奖。此前,金君卿奏报:“近来王直温、苏澥共同议定役钱,召募人员押送钱帛纲运入京。每一万贯匹,支给陪纲钱五百贯足。本司询问曾经押运纲物的乡户衙前之家,都不愿意前往,于是采用熙宁三年十二月和四年六月中书的指挥,选用替代官员、使臣、人员负责押运施行。又因为从前王直温等所支陪纲钱数目太多,筹划后规定每一万匹细绢只支钱一百缗足,一万贯钱支钱七十缗足。招募到官员五十多人负责押运,又派人和船只到京交纳,一概不差派乡户衙前。请求今后依照此例。”因此有了这道诏令。于是王安石禀告皇帝说:“这件事各路都可以实行,只要令监司稍微用心,允许他们指定好船,派遣健壮有力的兵士及时出发,那么替代被罢免的官员人人都会争着做这件事。大概是李承之诬陷张谔,所以才有这个询问;不过皇帝一向也怀疑此事不便利。到进呈时,皇帝说:‘已经令百姓出钱免役,却又令保丁催收赋税,这是失信于百姓。’” “而且保正只应当令他们学习军事,不可以让他们兼办其他事务。”王安石说:“保丁、户长,都是从百姓中出任的。如今停止差派户长,改让保丁催税,没有从前勾追、聚集、科校的劳苦;有时十年才催税一次,不过涉及二十多家,对人情没有什么苦处。说保丁只能教阅军事,这就像《周官》所说,十五岁以上的民众,遇有军旅,也有田役。至于五沟、五途的修筑和封植,百姓都要承担职事。如果只令他们学习军事,不许兼办其他事务,那么不知道其余事务让谁来办理?”皇帝说:“周公的法令,是经过积累到成王时才形成的,不是一代人的力量;如今怎么能立即这样做?”王安石说:“先王制定法令,是追求省事便利,还是追求烦扰?如果追求省事便利,那么到周公时已经极其省便了,然而仍不能只令百姓学习军事而不兼办其他事务。如今想只让他们学习军事、不办别事,恐怕做不到。”于是诏令司农寺、条例司详细列举废除耆户长、壮丁的利害,编写成册送入禁中。
九年九月,宣徽南院使、判应天府张方平上表乞致仕,诏答不允。方平因奏疏论率钱募役之害曰:『昔者圣人所以治民之道,别其四业,任之力职。农夫效稼穑之力,虞衡主山泽之利,百工饬化八材,商贾阜通货贿,各率所事,以奉其上。而上之所以取于民,惟田及山泽、关市,此财用之所出也。募役之法,令人户等第输钱。夫钱者人君之所操,不与民共之者也。官自冶铸,民盗铸者抵罪,无益饥寒之实,而足以致衣食之资,是谓以无用而成有用,人君通变之神术也。本朝经国之制,县乡板籍分户五等,以两税输谷帛,以丁口供力役,此所谓取于田者也。金、银、铜、铁、铅、锡、茶、盐、香、矾诸货物,则山海、坑治、场监出焉,此谓取于山泽者也。诸筦榷征算斥卖百货之利,此所谓取于关市者也。惟钱一物,官自鼓铸。臣向者再总邦计,见诸炉岁课上下百万缗,天下岁入茶盐酒税杂利仅五千万缗。公私流布,日用而不息,上自社稷百神之祀、省御供奉、官吏廪禄、军师乘马、征戍聘赐,凡百用度,斯焉取给,出纳大计,备于此矣。景德以前,天下财利所入,茶盐酒税岁课一千五百余万缗,太宗以是料兵阅马,平河东,讨拓跋,岁有事于契丹;真宗以是东封岱宗,西祀汾雎,南幸亳、宋,未常闻加赋于民,而调度克集。至仁宗朝,重熙累盛,生齿繁庶,食货滋殖。庆历以后,财利之入,乃至三倍于景德之时,而国计之费,更称不赡,则是本末之原、盈虚之数,其疏阔不侔久矣。陛下悯时事之积弊,志在变而通之,创立法制。凡大措置事以十数,要在经国利民,崇德而广业也。其中率钱募役一法,为天下害实深。且举应天府为例:畿内七县,共主客六万七千有余户,夏秋米麦十五万二千有零石,绢四万七千有零疋,此乃田亩桑功之自出,是谓正税。外有沿纳诸色名目杂钱十一万三千有零贯,已是因循弊法。然虽有钱数,实不纳钱,并系折纳谷帛,惟屋税五千余贯旧纳本色见钱。大体古今赋役之制,自三代至于唐末五代,未有输役之法也。今乃岁纳役钱七万五千三百有零贯,又散青苗钱八万三千六百余贯,累计息钱一万六千六百有零贯,此乃岁输实钱三千余贯。又弛边关之禁,开卖铜之法,外则泄于四裔,内则恣行销毁,鼓铸有限,坏散无节,钱不可得,谷帛益贱[10]。凡公私钱帛之法,敛其则不远,百官群吏、三军之俸,给夏秋籴买谷帛、坑治、场监本价,此所以发之者也。屋庐正税、茶盐酒税之课,此所以敛之者也。民间货布之丰寡,视官钱所出之多少。官钱出少,民用已乏,则是常赋之外,钱将安出?盖愚而不可欺,弱而不可胜者,民也。动之甚易,安之甚难,故民者天地之心,而国家之本也。是以圣人甚畏之,甚重之。欲保国家,必先得民,是为藏身之固、置器于安之道也。』方平乞致仕,据集载不允。批答有『秋凉』之语,则其论役法必是八、九月间也。今附秋末。十年,司马光以书与吳充,请罢青苗、免役、保甲、市易之法(详见《论青苗法》)。元丰三年二月辛丑,判司农寺李定等乞开封府县界诸县乡村第四等、第五等敷出役钱。不听。四年六月己巳,判司农寺舒亶尝言:『役法未均,责在提举官。』上曰:『提举官未可责也。近臣僚有自陕右来者,欲尽蠲免中下之民。朕谓不然。夫众轻易举,中下之民多而上户少。若中下尽免而取足上户,则不均甚矣。古谓「均无贫」。朝廷立法,但欲均耳,卿可更讲求以闻。』
校勘记
[1]制置 原本作『制五』,据文意改。
[2]丁酉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二五补。
[3]挟宠 原本作『侠宠』,据《长编》卷二二五改。
[4]年间 原本无『间』字,据《长编》卷二二五补。
[5]又求 原本作『又□』,《长编》卷二二五无墨丁。据上下文意,此墨丁或当作『求』字,今补。
[6]莫不强民以应令 原本作『莫□而疆民以应令』,据《长编》卷二二五改补。
[7]虽然此二字 原本为一墨丁,据《长编》卷二二五补。
[8]庚申 原本作『丁巳』,据《长编》卷二二七改。
[9]权发遣转运副使 原本作『权发转运使』,据《长编》卷二二七补。
[10]益贱 原本作『益钱』,据《长编》卷二七七改。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七十一
神宗皇帝
译九年九月,宣徽南院使、判应天府张方平上表请求退休,诏令答复不准许。张方平于是上奏论说按户等收钱募役的弊害:“从前圣人治理百姓的方法,是区别四种职业,使他们各尽其力、各任其职。农夫贡献耕种收获的力量,虞衡主管山泽的利益,百工整治加工八种材料,商贾使货物流通丰盛,各自从事自己的职业,用来供奉君上。而君上从百姓那里取得的,只有田地以及山泽、关市的赋税,这是财用的来源。募役法让人户按等级缴钱。钱是君主所掌握的东西,不与百姓共有。官府自行冶铸,百姓私自铸钱要抵罪;钱本身不能解决饥寒,却足以取得衣食资财,这叫用无用之物成就有用之物,是君主通权达变的神妙办法。本朝治理国家的制度,县乡户籍把人户分为五等,用两税缴纳谷帛,用丁口供给力役,这就是从田地取得的。金、银、铜、铁、铅、锡、茶、盐、香、矾等货物,则由山海、矿坑、冶炼场、监司产出,这叫从山泽取得。各种专卖、征税、算收以及贬价出售百货的利益,这叫从关市取得。唯独钱这一种东西,由官府自行鼓铸。” “臣从前两次总管国家财计,看见各铸钱炉每年课额上下有百万缗,天下每年茶、盐、酒、税及杂利收入仅五千万缗。公私之间流通使用,每天都不能停止;上至社稷百神的祭祀、省御供奉、官吏俸禄、军队和车马、征戍和聘赐,所有用度,都从这里取得供给;国家出纳的大计,也都具备于此。景德以前,天下财利收入中,茶、盐、酒、税每年课额一千五百多万缗;太宗凭这些钱筹备军队、检阅马匹,平定河东,讨伐拓跋,每年还要对契丹用兵;真宗凭这些钱到东边封祭岱宗,到西边祭祀汾雎,南巡亳、宋,从未听说增加百姓赋税,却都能筹集调度。到仁宗朝,太平兴盛,人口繁多,粮食财货日益增长。庆历以后,财利收入竟达到景德年间的三倍,而国家经费反而更加不能供应,那么国家财利的本末来源、盈亏数额,其疏漏不相称已经很久了。陛下怜悯时事积弊,立志变革以使之通达,创立法制。各种重大措施有十多项,本意在于治理国家、使百姓获利,崇尚德行而扩充事业。其中按钱募役这一法,对天下的危害确实很深。姑且以应天府为例:畿内七县,共有主户、客户六万七千多户,夏秋米麦十五万二千多石,绢四万七千多匹;这些是田亩和桑蚕生产自然出产的,叫作正税。”〔原文数字、纪年保留:零石〕 “此外还有沿袭缴纳的各种名目杂钱十一万三千多贯,这已经是沿袭弊法。然而虽有钱数,实际上并不缴钱,都折纳谷帛,只有屋税五千多贯旧例缴纳本色现钱。大体说来,古今赋役制度,从三代直到唐末五代,从来没有缴纳役钱的制度。如今却每年缴纳役钱七万五千三百多贯,又发放青苗钱八万三千六百多贯,累计利息钱一万六千六百多贯,这就是每年实际缴纳三千多贯现钱。又放松边关禁令,开放出售铜的法令,对外则流泄给四方异族,对内则任意销毁;铸钱有限,毁散没有节制,钱就无法得到,谷帛更加低贱。凡公私钱帛的制度,征收它的原则并不遥远:百官群吏、三军的俸禄,供应夏秋买入谷帛的钱,矿坑、场监的本钱,这是钱财发出的地方;屋舍正税以及茶、盐、酒税的课额,这是钱财收取的地方。民间货币流通的丰足或缺乏,要看官钱发出的多少。官钱发出得少,民间使用已经困乏,那么在常赋之外,钱将从哪里来?百姓虽然愚昧却不可欺骗,虽然弱小却不可压服。使他们动乱很容易,使他们安定却很难,所以百姓是天地之心,也是国家的根本。” “因此圣人对百姓非常畏惧,非常重视。想要保全国家,必须先取得民心;这是藏身稳固、置国于安定之道。” 张方平请求退休,据文集记载,诏令没有批准。批答中有“秋凉”的话,那么他论说役法一定是在八、九月之间。现在把它附在秋末。十年,司马光写信给吴充,请求废除青苗、免役、保甲、市易诸法(详见《论青苗法》)。元丰三年二月辛丑,判司农寺李定等请求在开封府县界各县乡村,将第四等、第五等户摊出役钱。没有听从。四年六月己巳,判司农寺舒亶曾经说:“役法还没有均平,责任在提举官。”皇帝说:“提举官还不可以责罚。近来有臣僚从陕右来,想把中下等百姓全部蠲免。我认为不对。众人负担轻才容易举措,中下等百姓多而上户少。如果中下等全部免除而只向上户征足,那么就非常不均了。古人说‘均无贫’。朝廷立法,只想求得均平罢了,卿可以再加以讲求后奏报。” 校勘记 [1]“制置”:原本作“制五”,根据文意改正。[2]“丁酉”:原本没有这两个字,根据《长编》卷二二五补入。[3]“挟宠”:原本作“侠宠”,根据《长编》卷二二五改正。[4]“年间”:原本没有“间”字,根据《长编》卷二二五补入。[5]“又求”:原本作“又□”,《长编》卷二二五此处没有墨丁。根据上下文意思,这个墨丁或许应当是“求”字,现补入。[6]“莫不强民以应令”:原本作“莫□而疆民以应令”,根据《长编》卷二二五改补。[7]“虽然”二字:原本为一个墨丁,根据《长编》卷二二五补入。[8]“庚申”:原本作“丁巳”,根据《长编》卷二二七改正。[9]“权发遣转运副使”:原本作“权发转运使”,根据《长编》卷二二七补正。[10]“益贱”:原本作“益钱”,根据《长编》卷二七七改正。《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七十一 神宗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