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四十三仁宗皇帝
初,知制诰王拱辰使契丹还,言:『见河北父老,皆云契丹不畏官兵而畏土丁,盖天资勇悍。乡关之地,人自为战,不费粮廪,坐得劲兵,宜速加招募而训练之。』故降是诏。六月甲辰[4],诏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西等路量州县户口,籍民为乡弓手、强壮,以备盗贼。河北、河东强壮自咸平以来有之,承平岁久,州县不复阅习,多亡其数,于是诏二路选补,增广其数,并及诸路焉。诏二路选补增广其数,据本志。并及诸路,则据事修入。《实录》云:『诏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西路[5],其量州县户口,增置弓手[6],以备盗贼。』本纪但云『增置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西弓手』,《朔历》同,《实录》皆无『强壮』宇,惟《稽古录》、《大事记》有之,今拔取修入。盖河北、河东、陕西旧已有强壮之名,河东及陕西旧已有弓箭手,今并京东西新招弓手,总得名强壮也。八月丁亥,诏:『诸路罪人多、犯罪情理重,选少壮者,刺配永兴军牢城,候及三百人,选置军校,团为威捷指挥,教阅武艺,分隶逐路部署司,以备前锋。有能效命者,加之拔擢。』九月乙丑,诏:『河北、河东路强壮、陕西、京东西路新置弓手,皆以二十五人为团,置押官;四团为都监,正副都头各一人;五都为指挥,置指挥使,皆以阶级伏事。年二十系籍、六十免取。家人或他户代之,听私置弓弩。每岁十月后、正月前分番上州教阅,半月即遣归农。或遇非时勾集,守城及捕盗贼,日给粮二胜。岁正月,县以籍上州,州以籍奏兵部,举按不如法者。』《实录》所书太繁,今用本志及《朔历》删修。河北、河东强壮事,始见咸平三年及景德元年;陕西、河东弓箭手,见建隆二年及景德二年。京东、西新置弓手,当考也。十二月乙酉,命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李淑、知制诰贾昌朝、同修起居注郭稹、天章阁侍讲王洙同详定弓手强壮通制,又命淑判兵部,洙同判,时诸路方籍乡兵上兵部也。河北强壮在籍者凡二十九万三千,河东十四万四千。此据本志。康定年两路强壮数令附见此,弓手别见。庆历元年二月辛丑[7],诏京东西、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荆湖南北路招置宣毅军,大州两指挥,小州一指挥,为就粮禁军。先是,河东、北、陕西与京东、西皆增募乡兵,其后遍令天下,各增募额外弓手,于是始立宣毅军额以统之。惟陕西仍故,号为保捷。两河强壮虽别名义勇,亦有隶宣毅者。募额外弓手遍及天下,此据张方平所陈八事疏,不得其时,当在康定元年十月以后。正史、《实录》等书皆无之,今附见。盖所招宣毅军,其军士即去年增募额外弓手也。
译,人人自己作战,不耗费粮饷,就可以得到精锐士兵,应当赶快增加招募并加以训练。”所以颁下了这道诏令。六月甲辰,诏令陕西、河北、河东、京东、京西等路,根据州县户口多少,登记百姓为乡弓手、强壮,以防备盗贼。河北、河东自咸平以来就有强壮,太平日子久了,州县不再检阅训练,许多人的数目也丢失了,于是诏令这两路选补并增加人数,同时推广到其他各路。“诏令两路选补、增加人数”,依据本志;“同时推广到其他各路”,则是根据有关史事增补的。《实录》说:“诏令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西路,根据州县户口多少,增置弓手,以防备盗贼。”本纪只说“增置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西弓手”,《朔历》也相同;《实录》都没有“强壮”二字,只有《稽古录》《大事记》有,现今选取后补入。大概河北、河东、陕西原来就有“强壮”这一名称,河东和陕西原来又已有弓箭手,如今连同京东、京西新招募的弓手,总称为强壮。八月丁亥,诏令:“各路罪犯很多、犯罪情节严重的地方,选取年轻强壮者,刺字发配到永兴军牢城,等达到三百人后,选置军校,编成威捷指挥,教习武艺,分别隶属于各路部署司,以备充当前锋。有能够效命的人,予以提拔。” 九月乙丑,诏令:“河北、河东路的强壮,陕西、京东、京西路新设置的弓手,都以二十五人为一团,设置押官;四团为一都,设置正、副都头各一人;五都为一指挥,设置指挥使,全部按照等级服役。年满二十岁登记入籍,六十岁免除征取。家人或其他户代替本人承担的,听其自便;准许私自置办弓弩。每年十月以后、正月以前,分班到州里接受教阅,半个月后就遣返回乡务农。若遇非时征集,守城或捕捉盗贼,每天发给粮食二胜。每年正月,县把名籍上报州,州把名籍奏报兵部;有举荐、考核不合规定的,予以追究。” 《实录》记载得过于繁琐,现在依据本志和《朔历》删削修订。河北、河东强壮的事,最早见于咸平三年和景德元年;陕西、河东弓箭手的事,见于建隆二年和景德二年。京东、京西新设置弓手的事,还应当考察。十二月乙酉,命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李淑、知制诰贾昌朝、同修起居注郭稹、天章阁侍讲王洙共同详细制定弓手、强壮的通用制度;又命李淑判兵部,王洙同判。当时各路正把乡兵名籍上报兵部。河北登记在册的强壮共二十九万三千人,河东十四万四千人。此事依据本志。康定年间两路强壮的数目,附记在这里;弓手另见有关记载。庆历元年二月辛丑,诏令京东西、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荆湖南北路招募、设置宣毅军,大州设置两指挥,小州设置一指挥,作为就粮禁军。在此以前,河东、河北、陕西以及京东、京西都增加招募乡兵;后来命令天下各地都增加招募额外弓手,于是开始设立宣毅军的编制来统辖他们。只有陕西仍沿用旧制,称为保捷。两河强壮虽然另有义勇之名,也有隶属于宣毅军的。增加招募额外弓手并推广到天下各地一事,依据张方平所陈八事的奏疏,无法确定具体时间,应当在康定元年十月以后。正史、《实录》等书都没有记载,现在附记于此。大概所招募的宣毅军,其军士就是去年增加招募的额外弓手。
初募额外弓手,著作佐郎、通判睦州张方平上利害八事,其一曰:『敕文:逐县除旧管弓手外,据见管主户,每一千户差点弓手五十人,一万户五百人。如不满千户及万户已上,据今所定分数比量点差者。伏以天下大县,有及五六万户者,若县管主,户五万,则所差二千五百人,非惟人数过多,民力烦弊,或地处远险,或岁逢荐饥,或守令非人,或奸猾乘隙,聚兵资寇,亦不可以不过虞也。欲乞诸万户以下县,所差人数,一如敕文处分,即万户以上,亦以五百人为正,缘虽小县,不可无备,虽大县,而选兵五百,亦足以自卫矣。如此,则轻重之势平,臂指之力均矣。』其二:『敕文:其弓手须见管帐籍主户差点者。只如臣州管内[8],户籍有升降帐,有桑功帐,并岁上于户部。升降帐所管主户二万一千二百有余,此盖官吏受俸,约此户口数也。桑功帐所管主户三万七千六百有余,此乃州县户口岁有增益之数也[9]。州县赋役各有五等户,板簿常所据用。窃虑逐处拘于帐籍二字,致有点差异同。欲乞明降处分:州县止以见用五等版簿见管主户数为准,则天下役均焉。』其三:『敕文:所差点弓手,其第四、第五等户如委实贫阙[10],虽有丁数,不得一例点差者。乞令诸州县先从物力丁数最高强户点差,第一等不足,即差第二等;第二等不足,即差第三等。比并资产丁力高强者点定。所有合供州县色役,依旧轮流差遣。见供州县色役者暂免弓手,已异役者即充弓手[11],非惟先富强而宽贫弱。又高赀之人,各有护惜家乡亲爱之意,故必重于犯法。至于合用器仗,亦有力置办,各得精好,自然天下点差事体均当。』其四:『敕文:令逐县并置教场,每岁起十月后,至正月终,常分番勾集教阅。自教阅时,每人支日食米三胜者。十月后虽是农隙,集教日长,民亦不易。又约计逐岁人且支米二石四斗,今诸州县仓廪除上供外,留州支遣,例少储蓄。即如臣州,在两浙中户口不多,所差点弓手若据主户实数,犹仅二千人数,例支给口食,岁支米四千八百石。将多补少,计天下支费,其数不啻百万斛。若令逐县所点弓手便作三番,教习时即支与口食,已教放归,便截日住支,即如三千户,弓手一百五十人,每番五十人赴教,每岁习四十日而已。人不失业,官不费储,是减天下粮给之费三分之二也。』其五:『敕文:自教阅时量借甲弩器械,教习披带,教罢便仰管辖官员收纳入库,其弓箭、刀锯及木枪、杆棒之类,即许自置,以备本乡村教习者。夫奋梃揭竿,犹足以资啸聚之势,况人知斗战,家有利兵,不可启也。请令逐人所置弓箭器械各自标认,悉纳州县,每当教阅,及遇有盗贼,勾抽会合之时,据数给付,毕事随纳。常令官吏点检,其有损动,即番次给出,各令修换。』其六:『敕文:所差弓手,每五百人内,选差会武艺有身手者一人充挥使者。伏以内地州县与河朔不同,河朔所置乡军,本备战守之用,故依军法立为阶级,以相摄制。又逐州军各屯强兵,势足弹压。今内地州县人不习兵,但财力相维,富役贫,强暴寡,其兼并豪猾之民,居常犹吞噬贫弱,为乡邑害,况公许之相制乎?夫能为五百人长,必乡里大猾者,非惟为贫弱之暴,更具有患之大者。彼前世之大寇,乘饥扰之衅奋臂,犹足以为天下患,况使之有素练之士、甲兵之利乎?兹事大有安危之势焉。请令所点弓手,每十入团为一甲,置节级一人,使岁一替换,依次更番,补充其指挥使之名。伏乞省去逐甲,人少则节级易为拘管呼集,更番补充则不相摄服,亦驭民之上策也。』其七:『敕文:所点弓手,须是少壮者,充与色户下诸杂差配。伏以天下州县人户,大抵贫多富少,逐县五等户版簿,中等已上户不及五分之一,第四等、第五等户常及十分之九,故国家诸杂赋役,每于中等巳上差科,所以惠贫弱也。今富强之家尽占为弓手,即诸杂科配悉出于贫弱,傥又奸吏因缘搔扰,即县乡益困。若分番教习,每岁赴教止四十日,而官与之食,富强之家未为有损,而乃虚免差配,贻患下户。欲乞今州县诸杂差配一切如旧,但严行条约,所差弓手除教阅外,州县不得妄有勾抽差借、诸般追役。或有强恶贼徒结成群党,勾抽会合之时,亦只许随例勾点,令佐亲自部伟拚逐,不得令公人押领,淹延团聚,如长役弓级耆壮等一例。
译起初招募额外弓手时,著作佐郎、通判睦州张方平上奏陈述八件利害之事。第一项说:“敕文规定:各县除原来管辖的弓手外,按照现有登记的主户,每一千户抽点弓手五十人,每一万户五百人。若不满一千户,以及一万户以上的,根据现在确定的分数比较抽点。臣以为,天下的大县,有达到五六万户的;如果县中有五万主户,就要抽差二千五百人,不仅人数过多,使百姓劳困,有的地方地处偏远险要,有的年成连续歉收,有的守令不得其人,有的奸猾之徒乘机聚集兵力资助盗寇,也不能不加以防备。臣想请规定,一万户以下的县,所抽差人数一律依照敕文办理;一万户以上的县,也以五百人为定额。因为小县不能没有防备,大县选取五百兵力,也足以自卫。这样,轻重的形势就平衡,臂指相应的力量也均等了。”第二项说:“敕文规定,弓手必须从现有帐籍登记的主户中抽点。比如臣所管州内,户籍有升降帐、桑功帐,且每年上报户部。升降帐所管主户有二万一千二百多户,这是官吏领取俸禄时所依据的户口数。桑功帐所管主户有三万七千六百多户,这是州县户口每年增加的数目。州县的赋役各分五等户,平时依据板簿办理。臣私下担心,各地拘泥于“帐籍”二字,导致抽点标准出现差异。臣想请明令规定:州县只以现行五等版簿中登记的主户数为准,这样天下的役法就能均平。”第三项说:“敕文规定,所抽点的弓手中,第四、第五等户如果确实贫困,即使有丁口数,也不得一律抽点。请命令各州县先从财产和丁口数最高、最强健的户中抽点;第一等不足,就抽第二等;第二等不足,就抽第三等。比较财产、丁力,选定强健者。凡应当承担州县差役的,仍按旧制轮流差遣。现正承担州县差役的人暂时免充弓手,已经承担其他差役的人就充任弓手。这样不仅先选富强户而宽免贫弱户,而且富有的人各自爱惜家乡、亲属,必然更害怕犯法。至于所需器械,他们也有力量置办,都会精良完备,自然天下抽点的事务就会公平恰当。”第四项说:“敕文规定,各县都要设置教场,每年从十月以后到正月底,通常分班征集教阅。从教阅时起,每人每天发给粮食三胜。十月以后虽然是农闲,但集合教阅的时间很长,百姓也不容易承受。按约计,每人每年还要发米二石四斗;如今各州县仓库除上供以外,留给本州支用的粮食,通常储蓄很少。就拿臣所管的州来说,它在两浙之中,户口并不多,所抽点弓手如果按照主户实际数目,仍然只有二千人左右,按规定供给口粮,每年要支出米四千八百石。以少数补多数,计算天下的支出,数目不止百万斛。如果命令各县把所点弓手分作三班,教习时才发给口粮,教完就遣返务农,立即停止供给;比如三千户,弓手一百五十人,每班五十人赴教,每年只训练四十天。这样百姓不失去职业,官府不耗费储粮,就是减少天下粮食供给费用的三分之二。”第五项说:“敕文规定,教阅时酌情借给铠甲、弓弩等器械,教习时穿戴使用,教完便命管辖官员收回入库;弓箭、刀锯以及木枪、杆棒之类,则准许自行置办,以备本乡村教习使用。拿着棍棒、揭竿而起,尚且足以形成啸聚的势头,何况让人懂得战斗、家中又有锋利兵器,这种事情不可开启。请命令每个人所置办的弓箭器械都各自作上标记,全部交纳州县;每逢教阅以及遇到盗贼、征集会合时,按照数目发还,事情办完后随即收回。平时常令官吏点检,如有损坏,就轮到哪一班时发给哪一班修理或更换。”第六项说:“敕文规定,所抽差的弓手,每五百人中选取一个熟悉武艺、有身手的人充任指挥使。臣认为,内地州县与河朔不同,河朔所设置的乡军,本来就是为战守之用,所以依照军法建立等级,以便相互统辖;而且各州军都屯驻强兵,力量足以弹压。如今内地州县的人不熟悉军事,只是以财力相互维系,富户役使贫户,强暴者欺凌寡弱者;那些兼并土地的豪强狡猾之民,平时尚且吞噬贫弱、成为乡里的祸害,何况公开允许他们相互统辖呢?能够做五百人长的,一定是乡里最奸猾的人;他们不但会暴害贫弱,而且会造成更大的祸患。前代的大盗,趁着饥荒动乱的机会振臂一呼,尚且足以成为天下的祸害,何况让他们拥有经过训练的士兵和锋利的铠甲兵器呢?这件事关系到安危大势。请命令所抽点的弓手,每十人编为一甲,设置节级一人,并且每年轮换一次,依次更替,以代替设置指挥使的名义。伏请省去逐甲设置的制度。人数少,节级容易拘管、召集;轮流更替、互相补充,也不会形成相互统辖的关系,这也是驾驭百姓的上策。”第七项说:“敕文规定,所抽点的弓手必须是年轻强壮的人,充任色户以下各类杂差。臣认为,天下州县的人户,大体上贫户多、富户少;各县五等户的版簿中,中等以上户不超过五分之一,第四等、第五等户常常达到十分之九。因此国家各种杂赋杂役,通常都从中等以上户中抽调,这是为了惠及贫弱户。如今富强之家全部占用为弓手,那么各种杂差杂役就全都落到贫弱户身上;倘若奸吏又借机骚扰,县乡就会更加困苦。如果分班教习,每年赴教只四十天,并且官府供给食粮,富强之家并没有受到损失,却白白免除了差役,给下等户留下祸患。臣想请今后州县各种杂差一律照旧办理,但严格执行条约:所抽差的弓手除教阅之外,州县不得妄自征调、借调,或以各种名目追役。若有强暴恶徒结成群党,征集会合时,也只准照例点名抽调,令县令、县佐亲自统率追捕,不得令公人押领,拖延时间使其聚集,如同长役、弓级、耆壮等一律办理。
监捕之法,若县乡小小盗贼持杖窃盗,非群行攻劫者,亦不得擅行勾抽,免致官吏挟便,恣意聚散,即其受利过于免差配之惠也。』其八:『每岁教阅之时,乞令逐州知州、通判一次巡行诸县,以按阅之。或所点人非壮健,器械不完,行列不整,训习不精,移易簿帐,减削粮食诸事,其逐县令佐各行勘罚。其弛慢甚者,具事闻奏,严加黜责。』方平所议如此,然当时不能尽用也。六月壬寅,中书奏:『近添差弓手准备捕盗,昨令淮南、江南、两浙、荆湖诸州、军招置宣毅指挥充本城禁军,今已成次第,所有添差弓手,须议减放,欲于见第二、第三等户内选留少壮有勇力者,于旧额外增两倍,每五十人置节级一名,其余拣退者及指挥使并遣归农。』从之。罢指挥使,盖用张方平奏议,当考。方平奏议附二月辛丑。八月乙酉,中书、枢密院奏:『京西弓手愿充军者,已降宣命,并拣隶宣毅指挥。都监等能召募及五百人已上,特与酬奖。知州、通判岁终委本路转运使具所募人数以闻。』从之。甲午,诏京东等路弓手、强壮愿隶宣毅军者,指挥使以下降一资,监押官以下听如故[12],仍差朝臣二员晓谕京东路(据《会要》募兵篇)。知谏院张方平言:『伏见宣差朝臣,分路往陕西、河东、京东西路,于前来点差强壮、弓手中招募愿充军人分配宣毅、保捷指挥者。臣窃思此举事系安危,敢竭微衷,上裨国论,谨列不便事件及臣愚所见如左。自去岁初降敕命,点差强壮、弓手之时,民间喧然,皆言此时点差,虽以强壮、弓手为名,实欲黥补军籍。敕旨屡下,丁宁再三,谕以朝廷点差之意,只要各护乡闾,必不起从征戍。郡县多方安辑,民犹猜哗。及经去冬教习,寻放归业,乡闾窃语,方以少定。然名在弓手之籍者,居常摇心,恐不自安,每闻一使出行州县,辄相扇动,谓来调发。今此命忽下,果如民所素料,此后命令,无复可信,此其不便一也。宣差命令止召情愿,缘先来点差弓手,多是高赀之家,例皆衣食无缺,岂有情愿充军之人?臣闻所差朝臣已相与议云:「比来受命,意在倚办,若至郡县无人应募,须与官吏迫致之尔。」窃惟所差使臣,盖以朝行集事,寻常浅见之人,复思郡县之官吏,材术足任者无几,今既设以赏利,惟知用心干蹈,若其谋之匪臧,或致变生不测,奸猾乘衅,相激噪聚,万一惊扰,更成厉阶,此其不便二也。所差使臣既与州县官吏抑迫百姓,令伏充军,即须团结押赴京师。充军之人既非情愿,若其上路,因与亲戚离诀,方有悔心,中道逃散,安能防遏?既不敢各归奉土,聚依萑蒲,远近相应,展转结连,或奸豪之有谋,乘郡县之无备,其势一扰,必劳定辑,此其不便三也。今京东西路颇为饥歉,民既艰食,居常犹为寇盗,一夫首难,奔赴必多,此其不便四也。强壮、弓手各在郡县,未去农业,若朝廷用汉代更之术,因唐防秋之法,人耕出战,递为防戍,则是农不去业,兵不乏备,不因帑廪之积,常得丁壮之人。今既籍为正兵,处之连营,则其衣食、财用,终身仰给县官,此其不便五也。已降御札,冬至将行郊礼,远近郡县,尤宜肃静。夫愚而不可欺、弱而不可胜者,百姓也。缓之斯和,动之斯危。武有七德,安民为本,事规未兆,弊犹不救,若又迫之,是启乱也。则朝廷之忧,不在四鄙。夫祸起所忽,慝生有阶,秦之胜、广,汉之黄巾,唐之巢、让,是皆始于乌合之众,此不便六也。凡此六患,昭然在目,不可不深虑,不可不过防。臣以一介贱微,见识浅近,诚不足以参国论、赞圣谋,但以职在谏曹,当有犯无隐,故陈愚管,上祈裁择。臣谓陕西、河东,其近里州郡,乞将前来点差弓手等,中分其半戍边,每九月防秋,至二月放归,岁一代更,留其半防守本州,以时训练。当就戍之时,依出军人,官与装费。冬给衣赐[13],日支口食。盖民所以惧籍之为兵者,不惟前冒锋刃矢石之难,且重去乡土[14],终身与亲爱姻族永相隔别,此其大戚也[15]。今若番休递戍,终是不离本乡。冀望边事渐宁,即当息肩安业。昔太宗皇帝籍两河之人以为乡兵,于时识者亦悼其失策,盖不若因两河强壮使之扦边,壮者人籍,衰者出役,不衣库帛,不食廪粟,边不阙戍,民不去农,何在乎蓄之营堡而后为官军也?又闻于时籍乡兵之际,因大军方集之威,犹虑其乱,乃密诫诸州郡克期,一日而事毕,故民虽奸谋相动,不复及之。今朝廷既惜强籍之名,又为必籍之事,命两朝臣分使一路,周环三一十郡,幅员十数千里,或未能亲到,但行文移。
译至于监视捕盗的办法,如果是县乡中小股盗贼持杖盗窃,而不是成群结队攻劫,也不得擅自征调弓手,以免官吏借机任意聚集或遣散;那样一来,他们获得的利益反而超过免除差役的好处。”第八项说:“每年教阅时,请命令各州知州、通判各巡行所属各县一次,对教阅进行考察。如果所点的人不强健,器械不完备,队列不整齐,训练不精熟,擅自改换簿帐,削减粮食,凡有这些事情,各县令、佐都分别查问处罚。懈怠严重的,把事情全部上报,严加黜责。”张方平所议就是这样,但当时不能全部采用。六月壬寅,中书省上奏:“近来增加抽差弓手,准备捕盗;昨天命令淮南、江南、两浙、荆湖诸州、军招置宣毅指挥,充任本城禁军,如今已经逐步办成。所有增加抽差的弓手,应当议定裁减遣返;想在现有第二、第三等户中选留年轻强壮而有勇力的人,在旧额之外增加两倍,每五十人设置节级一人;其余被拣退的人以及指挥使,都遣返回乡务农。”朝廷同意了。废除指挥使,大概是采用张方平的奏议,具体情况还应考察。张方平的奏议附在二月辛丑条下。八月乙酉,中书省、枢密院上奏:“京西弓手愿意充军的,已经下达宣命,并拣选隶属于宣毅指挥。都监等官能够招募达到五百人以上的,特予酬劳奖赏。知州、通判在年终时,委托本路转运使把招募人数具报上来。”朝廷同意了。甲午,诏令京东等路弓手、强壮中愿意隶属宣毅军的,指挥使以下降一资,监押官以下照旧办理[12];仍然派朝臣二人前往晓谕京东路(依据《会要·募兵篇》)。知谏院张方平说:“我恭敬地看到,朝廷派遣朝臣分路前往陕西、河东、京东、京西路,在先前点差的强壮、弓手中招募愿意充军的人,分别编入宣毅、保捷指挥。臣私下考虑,这件事关系安危,因而斗胆竭尽微薄心意,帮助国家议论,谨将不便之处和臣的愚见列在下面。自从去年开始下达敕命、点差强壮和弓手时,民间一片喧然,都说现在的点差虽然以强壮、弓手为名,实际上是要刺字补入军籍。敕旨屡次下达,再三明白晓谕,告诉他们朝廷点差的意图,只是要各自保护乡里,绝不会征调他们从军守戍。郡县想尽办法安抚,百姓仍然猜疑喧哗。等到经过去年冬天的教习,不久便遣返回乡务农,乡里私下议论,才稍稍安定。然而名字登记在弓手名籍上的人,平时心中动摇,始终不能安心;每当听说有使臣出行州县,便互相煽动,说是来征调他们。如今这道命令突然下达,果然如百姓平日所猜想的那样;此后朝廷的命令,就再也没有人相信了,这是第一项不便。宣差的命令只说召募情愿者,但此前点差的弓手多是富裕人家,通常衣食不缺,哪里会有情愿充军的人?臣听说所差的朝臣已经相互议论说:‘近来奉命,意在办成此事;如果到了郡县没有人应募,就必须让官吏强迫他们应募。’臣私下认为,所差使臣大概是因为朝廷行事、集合成事,平常见识浅薄的人又会想到郡县官吏,才干足以胜任的没有几个。如今既然设置了赏赐利益,他们只知道用心办成而不顾其他;如果谋划不善,或许会导致意外变故,奸猾之徒乘机相激,喧哗聚集,万一引起惊扰,反而会成为祸乱的根源,这是第二项不便。所差使臣既然与州县官吏一起压迫百姓,迫使他们充军,就必须把他们编队押送到京师。充军的人既非出于自愿,如果上路时因同亲戚告别而产生悔意,中途逃散,怎么能够防止和遏制?他们既不敢各自回乡,又聚集依附于草泽之间,远近互相响应,辗转结连;或者有奸豪之徒存有谋略,乘郡县没有防备之时,一旦发生骚乱,必然要耗费力量平定,这是第三项不便。如今京东西路颇为饥荒歉收,百姓既然艰难度日,平时尚且会成为盗寇;一人首先发难,奔赴响应的必然很多,这是第四项不便。强壮、弓手都在郡县,没有离开农业;如果朝廷采用汉代轮换的办法,依据唐代防秋的制度,让百姓平时耕作、战时出战,轮流担任防戍,那么农民不离开本业,兵力也不会缺少,不依赖国库的积蓄,常常能够得到丁壮之人。如今既已登记为正式士兵,安置在连营之中,那么他们的衣食财用终身都要依靠县官供给,这是第五项不便。朝廷已经下达御札,冬至将举行郊礼,远近郡县尤其应当保持肃静。愚昧而不可欺骗、弱小而不可战胜的,是百姓。宽缓对待他们,他们就会和顺;触动他们,就会危险。武事有七种德行,以安民为根本;事情的苗头还没有显露,弊害还来得及挽救,如果又去逼迫他们,这就是开启乱端。这样说来,朝廷的忧患就不只在四方边境。祸患起于忽视之处,邪恶生于有迹可循之时;秦代的胜、广,汉代的黄巾,唐代的巢、让,都始于乌合之众。这是第六项不便。以上六种祸患,明明白白摆在眼前,不能不深思,不能不充分防备。臣只是一个卑微之人,见识浅陋,本来不足以参与国家议论、赞助圣明谋略;只是因为职任在谏院,应当有犯必谏、无所隐瞒,所以陈述管见,请求圣上裁择。” 臣认为,陕西、河东靠近内地的州郡,请把此前点差的弓手等人分成两半,一半戍守边境;每年九月防秋,到二月遣返回乡,每年轮换一次;留下一半防守本州,并按时训练。出戍时,依照出兵人员的办法,由官府供给行装费用;冬天发给衣物赏赐,每天供给口粮。百姓之所以害怕登记为兵,不只是害怕冒着刀刃箭石的危险,而且更看重离开乡土,终身与亲爱、姻亲、族人永远隔绝,这才是最大的悲痛。如今如果轮休换防,终究不会离开本乡;希望边境事务逐渐安宁后,就能卸下负担、安居乐业。从前太宗皇帝登记两河百姓作为乡兵,当时有见识的人也为这一失策感到痛惜,大概不如利用两河强壮让他们防守边境:强壮者登记入籍,衰弱者承担差役;既不穿用府库的绢帛,也不吃官府的粮米,边防不会缺少戍卒,百姓也不离开农业,何必一定要把他们蓄养在营堡中,然后才算官军呢?又听说当时登记乡兵时,借大军刚刚集合的威势,仍担心他们作乱,于是秘密告诫各州郡限定日期,一天之内办完,所以百姓即使有奸谋互相煽动,也来不及实施。如今朝廷既然顾惜强行登记的名声,又一定要办理登记,命令两名朝臣分路出使,环绕三一十郡,地域方圆数万里,有的地方可能无法亲自到达,只能行文传令。〔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千里〕
州县官吏,方且各率所见,异同纷起,但恐使人一出,民心一摇,后虽悔之,或所难及。愿朝廷审如图议,事不惮改,追还所下逐路转运使宣命,停所差官勿遣,实天下幸甚,国家之福也。』疏入不报。方平再疏力争之,又不报。按:方平后疏云十日具奏,不知是何月。奏有『已降御札』等语,非七月即八月。盖八月十八日甲午,初遣朝臣二员诣京东招捕宣毅军,其翌日乙未,或奏以此月十九日上也。今附见。乙巳,诏诸军诸班直子弟民间有材勇者,如愿效用,听诣所属自陈[16],以补保捷,满人即权遣戍边。十月庚辰[17],知并州杨偕言:『今虽得强壮百万,恐未可以应敌。请益本路官军六七万人。』诏报曰:『自昔边防悉用土兵[18],顾训练何如耳。所募强壮若能以时阅习,与正军参用,岂不可以应敌耶?』己丑,御史台推直官、秘书丞李宗易言:『奉诏之河东募强壮充军,其强壮避刺面,多逃逸[19]。乞刺其手背。』从之。十二月丙子,中书、枢密院言:『京东、西路所募宣毅军,令逐路各选万人赴京师隶禁军。』从之。二年正月壬戌,分遣内臣往河北路催募兵,及万人者赏之。二月乙未,诏河北诸州强壮自三月后,并赴州阅习,委知州择其强劲者刺手背为义勇军,不愿者释之,而存其籍,以备守葺城池。自是强壮寝废。诏始下,人情汹汹。河北转运使李昭述乘疾置,日行数舍,开谕父老,众始安。三月乙卯,中书、枢密院奏:『乞简河东弓手有武勇者,不刺面为义勇指挥,陕西弓箭手刺面为保捷指挥。』从之。四月,知渭州王沿请刺本路弓箭手三万人充军。从之。戊子,诏河北教阅义勇指挥,令番休于家。其惰游不业农者,听其家长告官,重行科责。甲午,刺环庆路保毅强壮人为军。五月,诏:『乃者以河北、河东弓手为军,盖欲知山川道路,服习耕战。而诸道游冗之人,皆愿雇代之籍。其非正身者,一切罢去。』闰五月壬申,诏河北路义勇军、乡兵死而其家有丁壮者,令逐处选补之。十月,知奏州韩琦尝奏本路兵备素少,请益军马。朝廷以诸处未可抽那,难于应副,诏琦详度,以点到弓手,选其少壮,刺手背充军。或为保毅弓箭手,或别立名额,速具利害以闻。琦奏:『有唐以前,兵出于民而国不费财,战得用者,盖军令必行而尺籍有叙也。五代多故,法制不立,乃募黥面,以名正军。年纪浸久,耳目习熟,百姓更不知前代籍民为兵,但为刺面给粮,则甘死战斗。圣朝因旧重改,广置禁军,以安天下,以服四裔,亦随时御世,不易之良制也。自逆昊寇扰西鄙,乃于陕西点民为弓手,以助防守,有警则赴集,无事则归农。武艺废而不修,禁约轻而易犯,至有父子兄弟、疏属外亲,或别雇人应名,更相为代,而官中了不可别。每遇上州防拓[20],多是结聚逃避,以此州郡徒有人数,若倚以战贼,适足败事。臣累陈拣刺土兵自是祖宗旧法,今或只刺手背,及充保毅弓箭手名目,终与民不殊。请点为禁军,人给刺面钱二千,无用例物。』诏从琦请,简陕西弓手悉刺面,充保捷指挥,仍给例物。命既下,朝廷复检会前奏,令勿给。琦复奏:『拣刺土兵,人皆知为当今之利,顾无敢发明者,虑生事已有责尔。臣不避数十万户之怨,捐躯建言,众情幸已贴然,今数十万人所得之物,乃以臣一言故罢,岂不取怨益深?欲使总此新军御戎立事,岂不难哉?愿给例物如前。』诏从之。庚戌,转运使言:刺保捷军凡一百八十五指挥。秦州既刺保捷,又增收保毅及三千人。环庆、保安亦各籍置。是时诸州保毅总六千五百十八人,为指挥三十一。此据本志,因刺保捷,附见。河东、河北义勇,当庆历初,河北路总十八万九千二百三十人,河东路总七万七千七十九人,皆简强壮兵抄民丁涅手背为之。户三等以上置弩一,当税钱二千;三等以下官给。各营于其州,岁分两番训练,上番给俸廪,犯罪断比厢军;下番比强壮。此据本志,因陕西刺保捷数,遂附见。戊辰,御史中丞贾昌朝上疏言备边六事,其二曰复土兵:『今河北、河东强壮、陕西弓箭手之属,盖土兵遗制也。且寇敌居苦寒沙碛之地,恶衣食,好驰射,自古御寇却敌,非此不可。然河北乡兵,其废已久;陕西土兵,屡为贼破,其存者十五二三。臣以谓河北、河东强壮,除已诏近臣详定法制外,每因阅习,则视其人武力、兵技之优劣,又择其家丁夫之壮者,以代老弱,每乡力军。其才能绝类者,籍记其名姓而递补之。陕西蕃落弓箭手贪召募钱物,利月入粮俸,多就黥刺,混为营兵。今宜优复田畴,安其庐舍,使力耕死战。世为边用,则可以减屯戍而省供馈,为不易之利。内地州县增置弓手,亦当约如乡军之法而阅试之。』
译州县官吏正各自根据所见办理,意见不同的事情纷纷出现。臣只怕使臣一出发,民心就会动摇;以后即使后悔,也可能来不及了。希望朝廷审慎考虑这个谋议,办事不怕改正,追回已经下达给各路转运使的宣命,停止所差官员,不要派遣,实在是天下的大幸、国家的福分。”奏疏送入后没有得到答复。张方平再次上疏极力争辩,也没有得到答复。按语:方平后来上疏说“十日具奏”,不知道是哪个月。奏文中有“已经降下御札”等话,不是七月就是八月。大概八月十八日甲午,朝廷第一次派两名朝臣到京东招募、捕治宣毅军;第二天乙未,也可能是在本月十九日上奏。现附在这里。乙巳日,诏令各军、诸班直的子弟以及民间有才干勇力的人,如果愿意效力,听任他们到所属机构自行陈述,补入保捷军;服役期满后,立即临时派往边地戍守。十月庚辰日,知并州杨偕说:“现在即使得到一百万名强壮者,恐怕也还不能用来应敌。请增加本路官军六七万人。”诏令答复说:“自古以来边防都使用土兵,只看训练得怎样罢了。所招募的强壮者如果能按时检阅操练,和正规军配合使用,难道不可以应敌吗?”己丑日,御史台推直官、秘书丞李宗易说:“奉诏到河东招募强壮者充军,这些强壮者因为躲避刺面,很多都逃跑了。请求在他们手背上刺字。”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十二月丙子日,中书、枢密院说:“京东、西路所招募的宣毅军,应令各路分别选取一万人赴京师,隶属禁军。”朝廷听从了。二年正月壬戌日,分别派遣内臣到河北路催促招募士兵,招募达到一万人以上的给予奖赏。二月乙未日,诏令河北各州的强壮者从三月以后都到州府接受阅习,委任知州选择其中强劲者,在手背上刺字,编为义勇军;不愿意的人予以释放,但保留其名籍,以备守卫、修葺城池。从此强壮军逐渐废弛。诏令刚下达时,人心骚动。河北转运使李昭述乘坐驿马急行,每天赶路数舍,向父老开导说明,众人这才安定下来。三月乙卯日,中书、枢密院上奏:“请选取河东弓手中勇武的人,不刺面,编为义勇指挥;陕西弓箭手刺面,编为保捷指挥。”朝廷听从了。四月,知渭州王沿请求把本路弓箭手三万人刺字充军,朝廷同意。戊子日,诏令河北教练、阅习义勇指挥,让他们轮番休息回家。那些懒惰游荡、不从事农业的人,允许其家长向官府告发,予以重罚。甲午日,把环庆路保毅强壮者刺字编军。五月,诏令说:“先前把河北、河东弓手编为军队,是想让他们熟悉山川道路,习惯耕作和作战。但各道游荡闲散的人,都愿意雇人代替自己登记入籍。凡不是本人应役的,一律罢除。” 闰五月壬申日,诏令河北路义勇军、乡兵中死亡而其家仍有成年壮丁的,令各地选取补充。十月,知奏州韩琦曾上奏说本路兵备一向不足,请求增加军队。朝廷认为各处目前不能抽调,难以供应,便诏令韩琦详细斟酌,以已经点到的弓手为基础,选取其中年轻强壮者,在手背刺字充军;有的编为保毅弓箭手,有的另立名额,迅速把利弊具奏。韩琦上奏说:“唐代以前,兵役出自百姓而国家不耗费财力,战争中能够使用他们,大概是因为军令一定执行,兵籍也有条理。五代多有变故,法制没有建立,于是招募刺面的士兵,以名义上作为正规军。年代逐渐久远,耳闻目睹习以为常,百姓更加不知道前代把民众编为士兵的制度,只知道刺面、领取粮饷,因而甘愿为战斗而死。圣朝因袭旧制并加以重大改动,广泛设置禁军,用来安定天下、威服四方,也是随时势治理天下的良好制度,不能改变。自从逆贼元昊侵扰西部边境,于是在陕西点选百姓为弓手,以帮助防守,有警报就赴集,无事就回家务农。武艺荒废而不修习,禁令松弛而容易触犯,以至于父子兄弟、疏远宗族和外亲,有的另雇他人冒名应役,彼此替代,官府完全无法辨别。每逢上州防拓,多数人结伙逃避,因此州郡只是徒有兵额;如果依靠他们作战抵御敌人,恰好足以坏事。我多次陈奏,选取并刺面土兵本来就是祖宗的旧法;如今有的只在手背刺字,有的以保毅弓箭手为名,最终仍与百姓没有区别。请把他们点选为禁军,每人发给刺面钱二千,不另给例行物品。”诏令同意韩琦的请求,选取陕西弓手,全部刺面,充任保捷指挥,仍按规定发给物品。命令下达后,朝廷又检核汇总前次奏议,命令不要发给例行物品。韩琦再次上奏说:“选取并刺面土兵,人人都知道这是当今有利的事情,只是没有人敢说明,担心惹出事端而已经受到责罚罢了。我不回避几十万户的怨恨,舍弃自身而提出建议,众人的情绪幸而已经安定;如今几十万人应得的物品,却因为我的一句话而取消,岂不是会使怨恨更加深重吗?想要让总领这支新军抵御戎敌、建立功业,难道不困难吗?希望仍按原来规定发给例行物品。”诏令同意。庚戌日,转运使说:刺面编为保捷军的共有一百八十五指挥。秦州已经刺面编为保捷,又增加收编保毅及三千人。环庆、保安也各自登记设置。当时各州保毅总计六千五百十八人,编为三十一指挥。此事依据本志记载,因刺面编为保捷军,附带记在这里。河东、河北的义勇军,在庆历初年,河北路总计十八万九千二百三十人,河东路总计七万七千七十九人,都是选取强壮者,编为军队,并在民丁手背上刺字而成。户等在三等以上的,每户置办一张弩,缴纳税钱二千;三等以下的由官府供给。各自在本州设营,每年分两班训练;上班者发给俸禄和粮食,犯罪按厢军处理;下班者按强壮者对待。此事依据本志记载,因陕西刺面编为保捷军的数量,便附带记在这里。戊辰日,御史中丞贾昌朝上疏谈论边防六件事,其中第二件是恢复土兵:“如今河北、河东的强壮者和陕西弓箭手之类,大概都是土兵遗留下来的制度。况且寇敌居住在苦寒的沙漠之地,衣食条件恶劣而喜欢骑马射箭,自古以来抵御寇敌、击退敌人,不能不用这种兵。然而河北乡兵已经废弛很久;陕西土兵屡次被贼军击破,现存的只有十分之二三。我认为,河北、河东强壮者除已诏令近臣详细制定法制外,每次阅习时,都应考察他们武力、兵技的优劣,又选择他们家中壮健的丁夫,代替年老体弱者,每乡组成一支力军。才能特别出众的,登记姓名,递补为军。陕西蕃落弓箭手贪图招募钱物,贪恋每月领取粮饷,多数改为刺面,混同编入营兵。如今应当优厚地恢复他们的田地,安置他们的房舍,使他们努力耕作、拼死作战。世代作为边防之用,就可以减少屯戍、节省供应,这是不可改变的利益。内地州县增置弓手,也应大致按照乡军的办法并加以阅试。”
十一月戊戌,诏河北见教习义勇宜并放归田里,候来岁正旦,分作四番,勾集训练。三年正月庚寅[21],募关中流民补振武指挥。咸平中,选乡兵为振武,后益衰耗。至是岁数不登,因有是诏。五月丁丑,诏河东义勇兵愿隶诸州,就粮神虎、宣毅禁军者听之。四年四月癸丑,诏:『诸路招禁军,而人才小弱者,官吏并劾罪以闻。』时上封者言:『招军有常格,而所至务张其数。多得怯弱不及等之人。比有复自禁军降隶厢军者,故条约之。』十二月丁未,册命元昊为夏国主[22],更名曰曩霄。五年正月丙子,枢密副使韩琦言:『当此之时,若便谓太平无事,则后必有大忧者三;若以前日之患而虑及经远,则后必有大利者一。臣久在陕西,敢陈陕西合措置事宜。且鄜延、环庆、泾原、秦凤四路虽罢招讨使,而边备不可弛。请仍选有材望近臣为之主帅,特降手诏,委之久任,使其经略一方,以备羌人翻覆之变。又西路所驻兵,十分中宜留六分在边,二分令东还,二分徙近里州军。其鄜延路徙屯河中府,环庆、泾原路徙屯邻州,永兴军、秦凤路徙屯凤翔府。逐路分钤辖一员、驻泊都监二员,与逐处知州同行训练,而本路仍领之,非有事宜,不敢辄抽动。其徙屯军马处知州才望轻者,请选人代之。又逐路所抽就粮土兵,请委逐路帅臣相度,岁分两番,留一番在边,一番放归本处,不惟减节边上粮草,兼使无久戍之劳。又陕西州军经南郊赏给之后,官帑例皆空虚。今范仲淹若过陕西宣抚,又有军间特支,徒益所费。若臣策可行,陕西亦别无处置,不必仲淹更往也。复见诸路昨置宣毅兵仅一十万,然朝廷物力未充,何以赡给?况闾里窃发,自有巡检、县尉可以捕系。若防群盗,只当益屯一路都会之地,不必每州尽要防守。其宣毅军,欲乞除河北、河东外,其京东二乐西、淮南、两浙、江南、荆湖、福建等路,每指挥可减以三百人为额,后有阙,即招填之。今天下兵冗不精,耗蠹财用。陕西、河东、河北、京东州军已曾差官拣选,其余路亦请选近上内臣分往拣选,所贵冗食可蠲,而经费可给也。』上悉施用其言。先是,田况言:『观当世之弊,验致灾之由,其实役敛之重,由国计之日窘;国计之日窘,由冗兵之日繁。今天下兵已逾百万,比先朝已三倍矣。自昔以来,坐费衣食,养兵之冗,未有如今日者。虽欲敛不重,民不愁,和气不伤,灾渗不作,不可得也云云。夫国家所养之兵,其下者役苟不能堪,此则为冗食于诸路。宣毅、广捷等军,其间孱弱者甚众,大不堪战,小不堪役,逐处惟欲广募,以邀赏格,岂复顾国家利害哉?宜分遣干臣,简选诸路宣毅、广捷等军,其不堪战者,并降为厢军;其不堪役者并放停。议者必曰:「兵骄久,一旦遽加澄汰,则恐立以致乱。」此虑者之疏也。且孱弱之兵既不堪战,则勇强者亦耻为伍。去年韩琦汰边兵万余人,岂闻有为乱者?今天下财用,不足以赡冗食之兵,尚或顾恤细故,而不思求弊之原,臣窃忧之,惟陛下裁择[23]。』此疏不得其时,今附见正月末。二月戊子朔,分遣内臣往诸路选汰羸兵。宫苑使周惟德京西路,北作坊使武继隆淮南路,东染院使任守忠两浙路,供备库使陈延达江南东路,左藏库副使王怀正江南西路,内殿承制张志福建路,王元吉荆湖南路[24],供备库副使卢道隆荆湖北路。诸州宣毅军过三百人者,无得更募。用韩琦议也。八年二月壬申,遣内侍往诸路简兵马上军:如京使陈延达京东路,礼宾副使卫承绪淮南路,文思副使蔡舜卿京东路,礼宾副使董元吉荆湖北路,供备库副使卢道隆江南东西路,内殿承制黄元吉两浙福建路。三月甲寅,翰林学士张方平条对所问曰:『康定、庆历之间,朝廷议刺民兵升厢军,充禁旅。臣时任谏官,屡上章疏,极言其害。至于今日,事势果然。臣昨在三司,计会天下财用出入之籍及建隆以来兵数,乞朝廷速加图议。盖太祖蓄兵不及十五万人,太宗时不过四十万人。章圣备御西北,兵籍颇增。祥符以后住招募、斥疲老,以减冗食,至于宝元几四十年,天下可谓久安。向因夏人阻命,宰相非其人,虑害不深,事失几先,逐至大扰,陕西、河北、京东、京西增置保捷一百八十五指挥、武卫七十四指挥、宣毅一百十四指挥,更于江、湖、淮、浙、福建诸路,又添宣毅一百二十四指挥,凡内外增置禁军约四十二万余人,通三朝旧兵,且八九十万人。其乡军义勇、州郡厢军、诸军小分剩员等不在此数。军人日多,农人日少,三边税赋,支赡不足,募人人中,粮草就京给还钱帛,加抬则例价率三倍。
译十一月戊戌日,诏令河北正在教习的义勇军,应全部放回田里;等到来年正旦,分成四班,召集训练。三年正月庚寅日,招募关中流民,补充振武指挥。咸平年间,曾选乡兵编为振武军,后来逐渐衰弱耗损。到这年兵额屡次达不到规定数目,因此有了这道诏令。五月丁丑日,诏令河东义勇兵中愿意隶属各州、领取粮食并编入神虎、宣毅禁军的人,听任其自便。四年四月癸丑日,诏令说:“各路招募禁军,如果所得人员才干低下、体格弱小,相关官吏都要一并弹劾治罪,具奏上报。”当时上封事的人说:“招募军队有固定标准,但所到之处只求夸大人数,因此多招得怯弱、不合标准的人。近来又有从禁军降级隶属厢军的,所以制定这项条约。” 十二月丁未日,册命元昊为夏国主,改名为曩霄。五年正月丙子日,枢密副使韩琦说:“在当前形势下,如果就此说天下太平、没有事情,后来必然出现大忧患的有三件事;如果因想到过去的祸患而谋划长远,后来必然出现大利益的只有一件事。我长期在陕西,冒昧陈述陕西应当采取的措施。鄜延、环庆、泾原、秦凤四路虽然撤罢招讨使,但边防不可松弛。请仍选择有才能声望的近臣担任主帅,特地下发手诏,委任其长期任职,使他经营治理一方,以防备羌人反复变化。西路驻扎的军队,十分中应留六分在边境,二分令其向东返回,二分迁驻内地附近的州军。鄜延路迁屯河中府,环庆、泾原路迁屯邻近州,永兴军、秦凤路迁屯凤翔府。各路分设钤辖一员、驻泊都监二员,与各处知州一同训练,而本路仍由帅臣统领;不是有军务,不敢擅自抽调。迁屯军马所在地的知州中,才干声望轻薄的,请选人代替。又各路抽调前来领取粮食的土兵,请交给各路帅臣斟酌,每年分为两班,一班留在边境,一班放回原处;这样不但减少边境的粮草,也使他们不至于长期戍守劳苦。陕西各州军在南郊赏赐之后,官府府库按例都已空虚。如今范仲淹如果经过陕西宣抚,又有军队中的特别支出,只会增加费用。如果我的计策可以实行,陕西也没有别的事情需要处理,不必让范仲淹再去。又看各路去年设置的宣毅兵仅十万人,但朝廷物力尚未充足,拿什么供养?何况民间盗贼窃发,自有巡检、县尉可以捕捉拘系。如果是为了防备群盗,只应增加驻屯在一路都会之地的兵力,不必每州都要求防守。宣毅军请求除河北、河东外,京东、京西、淮南、两浙、江南、荆湖、福建等路,每指挥可以减为三百人定额;以后有缺额,再招募补充。如今天下军队冗多而不精,耗损财用。陕西、河东、河北、京东的州军已经派官拣选,其余各路也请选派地位较高的内臣分别前往拣选;这样可以裁减吃闲粮的人,军费也就能够供给。”皇上全部采纳了他的意见。此前,田况说:“观察当今的弊病,考察招致灾祸的原因,实在是徭役赋税沉重,源于国家财政日益窘迫;国家财政日益窘迫,源于冗兵日益增多。如今天下军队已经超过一百万人,比先朝已经多了三倍。自古以来,像今天这样白白耗费衣食来养活冗兵,从未有过。即使想做到赋税不重、百姓不忧愁、不损伤和气、不发生灾害,也是办不到的,如此等等。国家所养的军队中,最差的连劳役都未必能够承受,这些就是各路白白供养的冗兵。宣毅、广捷等军中,体弱无能者很多,大的方面不能作战,小的方面不能服役,各处只想扩大招募,以求得到奖赏,哪里还顾得上国家的利害?应当分派干练的大臣,拣选各路宣毅、广捷等军;不能作战的,一律降为厢军;不能服役的,一律放免停役。议论的人一定会说:‘军队骄横已久,如果突然加以淘汰,恐怕立即会导致变乱。’这样担忧,是见识疏浅。况且体弱的士兵既然不能作战,勇健强壮者也会以同他们为伍为耻。去年韩琦淘汰边兵一万多人,难道听说有因此作乱的吗?如今天下财用不足以供养这些吃闲粮的士兵,却还常常顾惜小节,不考虑寻求弊病的根源,我私下对此忧虑,只请陛下裁量选择。” 这篇奏疏无法考定具体时间,现附记在正月末。二月戊子朔日,分别派遣内臣到各路选拔淘汰羸弱士兵:宫苑使周惟德前往京西路,北作坊使武继隆前往淮南路,东染院使任守忠前往两浙路,供备库使陈延达前往江南东路,左藏库副使王怀正前往江南西路,内殿承制张志前往福建路,王元吉前往荆湖南路,供备库副使卢道隆前往荆湖北路。各州宣毅军超过三百人的,不得再行招募。这是采用韩琦建议的结果。八年二月壬申日,派遣内侍到各路拣选军队和马匹:如京使陈延达前往京东路,礼宾副使卫承绪前往淮南路,文思副使蔡舜卿前往京东路,礼宾副使董元吉前往荆湖北路,供备库副使卢道隆前往江南东西路,内殿承制黄元吉前往两浙、福建路。三月甲寅日,翰林学士张方平分条回答所问说:“康定、庆历之间,朝廷商议把民兵刺面后升为厢军,充任禁军。我当时任谏官,多次上章极力说明其中的危害。到了今天,事情的发展果然如此。我昨天在三司,核算天下财用出入的簿籍以及建隆以来的兵数,请求朝廷赶快谋划讨论。太祖时蓄养军队不到十五万人,太宗时也不过四十万人。章圣皇帝防备西北,军籍有所增加。祥符以后停止招募,斥退疲弱年老者,以减少冗兵粮饷;到宝元时将近四十年,天下可以说长期安定。此前因为夏人违抗命令,宰相任用不当,没有深谋祸患,错失先机,终于造成大规模扰乱;陕西、河北、京东、京西增置保捷一百八十五指挥、武卫七十四指挥、宣毅一百十四指挥,又在江、湖、淮、浙、福建诸路增加宣毅一百二十四指挥,共计内外增置禁军约四十二万多人,加上三朝旧兵,已有八九十万人。乡军义勇、州郡厢军、各军小分剩员等还不在这个数目内。军人一天比一天多,农民一天比一天少;三边税赋不足以支给军饷,在招募军人时,粮草从京师运给并折还钱帛,加上抬价,通常达到原价的三倍。
外则划刷诸道之物,中则侵用内帑之财,厚赏聚敛之人,贱立鬻官之令,苟循目前之急,莫力经久之虑。凡此冗兵,非惟因天下之财用,方且成天下之祸阶,若不早图,后无及矣。然兹事体实大,非君臣同心而上下协济,则事必难成。伏望陛下先且将臣此言详问两府,若别有长策丰财足食,则非臣浅智所及。若量入为出,则乞严令天下,禁止招募,令逐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分按所部,拣选疲老,便与放停,岁须两三次更互巡历,只依常程旋旋拣放[25],无得宣露密旨。若虽系禁军,其间羸弱[26],惮于教阅,愿退就厢军者,亦听从便,委枢密院点勘军籍。其人数少者,即令团并。其马军无马愿补填步人者,稍与补充近上衣粮,优处军分。其有马者,即与团并,足成指挥。仍诏诸路经略部署司,使知朝廷深意。有专愎自任无体国之心者,亦在陛下断自圣心,惩一足以警众矣。』皇祐元午十二月,何郯云:『昨诏诸珞转运使选退州郡老兵弱兵。』必定用方平此议也。皇祐元年十月丙戌[27],侍御史知杂事何郯言:『臣伏见陕西路顷岁边鄙用兵之际,朝廷指挥,以诸州新弓手刺面充保捷指挥[28],用备战守[29],一路之兵,仅增十万,缘当时仓卒,不暇精择,其间甚有疲弱不堪征役之人,驱之行阵,固难得力。自休兵至今,岁月已久,尚未闻一加选汰,所费廪食,不可胜计。况其人并是州县第等之家,系在军籍,甚非所愿。伏望敕本路诸州,令告谕:应系新置保捷兵士,除人员节级外,其余年五十以上及短弱不及等之人,如不愿在军者,许令自陈[30],委监司、长吏相度,减放归农。此等久习武艺,今若放罢,亦须置籍拘管,仍乞以所居乡社相近处,如河北义勇团作指挥,置人员节级管辖。其边郡每岁以北军番递防守处,亦令比旧减数。非时边上或有警急,其罢放之人,尚可追集守城,却代精兵出战,于是亦无废阙。方今财力大屈,所患在于兵冗。竭天下所出之物,仅能供亿。陛下幸听臣言,特行处置,一路之内,可减三数万人,迺亦省费之一端。近包拯被命往陕西制置解盐,伏乞下臣此议,使其就近覆验,所冀审择利害,然后施行。』枢密使庞籍独以郯所言为是,王戌诏旨,实自郯发之。十二月壬戌,始听保捷不任役者归农。此据鲜于侁所为何郯墓志。十二月壬戌,诏陕西保捷军年五十以上及短弱不任役者,听归农。若无田园可归者,减为小分。凡放归者三万五千余人,皆欢呼反其家。在籍者尚五万余人,皆悲涕,恨己不得去。陕西缘边,计一岁费缗钱七十千养一保捷兵。自是岁省缗钱二百四十五万,陕西之民力稍苏。减放保捷诏,《实录》有之,其余悉从《记闻》所载傅永之言。永时将漕陕西也。初,枢密使庞籍与宰相文彦博以国用不足,建议省兵,众纷然陈其不可,缘边诸将争之尤力,且言兵皆习弓刀,不乐归农,一旦失衣粮,必散之闾阎,相聚为盗贼,上亦疑焉。彦博与籍共奏:『今公私困竭,上下遑遑,其故非他,正由养兵太多。若不减放,无由苏息,万一果聚为盗贼,二臣请死之。』上意乃决,于是简汰陕西及河北、河东、京东西等路羸兵,无虑八万有余人,其六万有余悉放归农,其一万有余,各减衣粮之半。既而判延州李昭亮复奏:『陕西所免保捷特多,往往缩头曲腘,诈为短小,以欺官司。』籍因言:『兵苟不乐归农,何为诈欺若此乎?』上益信焉。其后王德用为枢密使,许怀德为殿前都指挥使,始复奏选厢军以补禁军,议者非之。简汰羸兵无虑八万余人,此据《稽古录》。放归农者六万佘,衣粮减半者二万余,及文彦博、庞籍首议并奏对,并据《记闻》。又云施昌言、李昭亮言不可尤甚。按:昌言此年正月自河北漕徙为江淮发运,恐不复言及三路事。而昭亮此年三月,方以北宣徽、武宁节度判延州,四月改天平节度,仍判延州。今削去昌言姓名,但著昭亮。《实录》、正史载省兵事极不详[31],本志云:皇祐元年,拣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禁、厢诸军,退其罢癃为半分,甚者给粮,遣还乡里,系化外居、以罪隶军或尝有战功者,悉以剩员处之。《记闻》稍删润之,本志所云『更不别出,但取京东西、河东北、陕西等路』字,改《稽古录》所称『天下』字。王德用、许怀德奏选厢军补禁军,当考。至和元年十月,范镇言大臣以募兵塞责,指此也。
译对外搜刮各道的物资,对内侵用内府的财物,优厚赏赐聚敛财物的人,降低标准发布卖官的法令,只顾应付眼前的急务,不尽力考虑长久之计。所有这些冗兵,不仅耗尽天下财用,而且正在成为天下祸患的根源;如果不及早谋划,后来就来不及了。然而这件事关系重大,如果君臣不能同心、上下不能共同努力,事情一定难以成功。伏望陛下先把我的话详细询问两府;如果另有增加财富、充足粮食的良策,那不是我的浅陋智慧所能想到的。如果按照收入来安排支出,请严格命令天下禁止招募,令各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分巡所辖地区,拣选疲弱老兵,随即放免停役;每年必须两三次交替巡历,只按常规程序逐渐拣选放免,不得泄露密旨。如果虽属禁军,其中有羸弱者,害怕教阅而愿意退为厢军,也听任其自便,交枢密院核点军籍。人数少的,就命令合并编制。马军中没有马而愿意补入步军的,稍微给予较高等级的衣粮待遇,优先安排军分;有马的,就予以合并,凑足一个指挥。仍应诏令各路经略部署司,使他们知道朝廷的深意。对于那些专横固执、自以为是、没有体恤国家之心的人,也在于陛下从圣心裁断;惩罚一个人就足以警戒众人了。” 皇祐元午十二月,何郯说:“昨天诏令各路转运使选拔、放退州郡的老兵弱兵。”这一定是采用张方平这项建议的结果。皇祐元年十月丙戌日,侍御史知杂事何郯说:“我见陕西路近年边境用兵时,朝廷下令把各州新弓手刺面,充任保捷指挥,用来备战防守;一路的兵力仅增加十万人。当时事情仓促,没有时间精细选择,其中很有疲弱而不能服役的人,驱赶他们上阵,本来就难以发挥作用。自从停止战争至今,时间已经很久,却还没有听说进行一次选拔淘汰,所耗费的粮饷,多得无法计算。况且这些人都是州县中等以下人家的子弟,被编入军籍,实在不是他们所愿。伏望下令本路各州,告谕百姓:凡属新设置的保捷士兵,除人员、节级外,其余五十岁以上以及矮小瘦弱、不合标准的人,如果不愿留在军中,允许他们自行陈述;委托监司、长吏斟酌处理,裁减放免,使其回乡务农。这些人长期习练武艺,如今即使放免,也仍须登记拘管;还请求按照他们所居乡社的远近,像河北义勇军那样编成指挥,设置人员、节级管辖。边郡每年轮番防守北方军队的地方,也命令比过去减少人数。平时边境如果有紧急警报,被放免的人仍可以召集来守城,代替精兵出战,这样也不会造成军队缺额。如今财力极其困乏,祸患在于军队冗多。竭尽天下出产的物资,也只能勉强供给。陛下如果幸而听从我的意见,特别加以处置,一路之内就可以减少两三万人,这也是节省费用的一种办法。最近包拯奉命到陕西制置解盐,恳请把我的这项建议下达给他,让他就近复核检验,希望审慎选择利弊后再施行。”枢密使庞籍独自认为何郯所说正确,王戌所下的诏旨,实际上就是由何郯的建议引发的。十二月壬戌日,才开始允许不能服役的保捷军回乡务农。此事依据鲜于侁所作何郯墓志记载。十二月壬戌日,诏令陕西保捷军中五十岁以上以及矮小瘦弱、不能服役的人,听任其回乡务农;如果没有田园可以回去,就降为小分。总共放归三万五千多人,他们都欢呼着回到家中。在军籍中的还剩五万多人,都悲伤流泪,恨自己不能离去。陕西沿边地区计算下来,每年要花缗钱七十千养活一名保捷兵。从此每年节省缗钱二百四十五万,陕西百姓的财力稍稍得到恢复。关于减免放归保捷军的诏令,《实录》中有记载,其余内容全据《记闻》所载傅永的话。傅永当时任陕西漕运官。起初,枢密使庞籍和宰相文彦博因为国用不足,建议裁减军队,众人纷纷陈述不可行,沿边各将领争辩得尤其激烈,并且说士兵都习练弓刀,不愿回乡务农,一旦失去衣粮,必然散到民间,聚集成为盗贼,皇上也对此有所疑虑。文彦博和庞籍共同上奏:“如今公私都困乏枯竭,上下惶惶不安,原因没有别的,正是因为供养军队太多。如果不裁减放免,就没有办法使国家休养生息;万一果真聚集成为盗贼,我们二人请求以死负责。”皇上的意旨于是决定下来。于是拣选淘汰陕西及河北、河东、京东、京西等路的羸弱士兵,约有八万多人;其中六万多人全部放归务农,一万多人各自减去一半衣粮。后来判延州李昭亮又上奏说:“陕西免除的保捷军特别多,他们往往缩头弯腿,假装自己短小,以欺骗官府。”庞籍因而说:“士兵如果不愿意回乡务农,为什么要这样欺骗呢?”皇上更加相信裁减是正确的。后来王德用担任枢密使,许怀德担任殿前都指挥使,才又奏请选取厢军补充禁军,议论的人对此非难。拣选淘汰羸弱士兵约八万多人,此据《稽古录》。放归务农的六万多人、衣粮减半的两万多人,以及文彦博、庞籍最初提出建议并共同奏对的情况,都据《记闻》。又说施昌言、李昭亮认为不可行,意见尤其强烈。按语:施昌言这一年正月由河北漕运官调任江淮发运使,恐怕不会再谈三路的事情;李昭亮这一年三月才以北宣徽、武宁节度判延州,四月改任天平节度,仍判延州。现在删去施昌言的姓名,只记载李昭亮。《实录》和正史记载裁减军队的事情极不详细。本志说:皇祐元年,拣选河北、河东、陕西、京东、京西的禁军、厢军,将其中年老残废者退为半分,严重的只给粮食,遣送回乡;属于化外居住者、因犯罪而隶属军籍者或曾经有战功者,都以剩员安置。《记闻》对这段文字稍作删改润饰。本志所说的“更不别出,但取京东西、河东北、陕西等路”,改作《稽古录》所说的“天下”。王德用、许怀德奏请选厢军补禁军一事,应当考察。至和元年十月,范镇说大臣以招募士兵来塞责,指的就是这件事。
侍御史知杂事何郯言:『伏观朝廷昨降诏旨,委诸路转运使等第,选退州郡老弱兵士,所去者衰疾尫孱之人,所存者壮盛伉健之人。议者谓练士省财,兹实为利。闻边臣各有论奏,皆谓选汰过多,窃恐所言,未悉利病。缘方今天下之患,莫甚于冗食;冗食未去,不可以节财用;财用未节,不可以除横敛;横敛未除,不可以宽民力;民力未宽,不可以图至治。欲图至洽,宜以去冗食为先。朝廷有此处置,固亦计之甚熟。今命令才下,若以横议亟改,则去弊求治,无其日矣。臣窃料招来边臣之言,亦恐缘转运使锐于专行,不与群帅协议所致。伏乞特降指挥,约束逐路转运使,所至州郡,并令先与帅臣、长吏同议,然后选择,仍不得过有张皇,使众疑惧。其选退之人,或力可耕垦而别无生业,仍乞于所居州县,据口量拨。与系官间田,使之给养,免至流离失所。朝廷前议固已至当,不可妄有改罢,仍乞诏边帅,各令遵守施行。』降诏诸路转运使,使选退老弱,不知果是何时。庆历八年三月甲寅张方平所对策可考。
校勘记
[1]知原州 原本脱『知』字,据《长编》卷一二四补。
[2]癸未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二六补。
[3]丁亥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二七补。
[4]甲辰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二七补。
[5]河北河东京东西路 原本『河北河东西路』,脱『京东』二字,据《长编》卷一二七补。
[6]弓手 原本作『户手』,据《长编》卷一二七注文改。
[7]辛丑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三一补。
[8]只如 原本作『只知』,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9]此乃 原本作『此及』,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10]贫阙 原本作『分阙』,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11]即充 原本作『却充』,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12]监押官 原本脱『监』字,据《长编》卷一三三补。
[13]衣赐 原本『赐』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三三补。
[14]重去 原本作『重夫』,据《长编》卷一三三改。
[15]大戚 原本『戚』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三三补。
[16]听诣 原本作『听诸』,据《长编》卷一三三改。
[17]庚辰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三四补。
[18]自昔 原本作『自者』,据《长编》卷一三四改。
[19]逃逸 原本作『逃免』,据《长编》卷一三四改。
[20]防拓 原本『拓』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三八补。
[21]庚寅 原本『庚』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三九补。
[22]夏国主 原本作『忧国主』,据《长编》卷一四八改。
[23]裁择 原本作『□幸』,据《长编》卷一五四改补。
[24]王元吉 《长编》卷一五四作『黄元吉』,是。
[25]旋旋 前一『旋』字,原本作墨丁,据《长编》卷一六三补。
[26]若虽系禁军其间羸弱 原本作『若虽系其兵禁□羸弱』,句不通。据《长编》卷一六三改补。
[27]丙戌 原本作『戊寅』,据《长编》卷一六七改。
[28]新弓手 原本作『引新手』,据《长编》卷一六七改。
[29]战守 原本作『战手』,据《长编》卷一六七改。
[30]许令 原本作『计今』,据《长编》卷一六七改。
[31]省兵 原本『兵』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六七注文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四十四
仁宗皇帝
译侍御史知杂事何郯说:“我恭敬地看到朝廷前些时候下达诏旨,委托各路转运使等分别选退州郡的老弱士兵;被裁去的是衰老、疾病、瘦弱的人,保留下来的是壮盛强健的人。议论的人说这样可以训练精兵、节省财物,这确实是有利的。听说边臣各有奏论,都说选汰过多,我私下担心,他们所说的还没有完全了解利弊。因为如今天下的祸患,没有比冗兵粮饷更严重的;冗兵粮饷不去除,就不能节省财用;财用不能节省,就不能除去横征暴敛;横征暴敛不除,就不能减轻百姓负担;百姓负担不减轻,就不能谋求大治。想要谋求大治,应当把去除冗兵粮饷放在首位。朝廷有这项处置,本来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如今命令刚下,如果因为众说纷纭就急忙改变,那么去除弊病、谋求治理,就永远没有日期了。我私下估计,招来边臣的议论,也恐怕是因为转运使急于专断执行,不同各位帅臣商议所造成的。伏请特别下达指挥,约束各路转运使;到达各州郡后,都应先同帅臣、长吏共同商议,然后选择;仍不得过分张扬,使众人疑惧。对于被选退的人,如果有力气耕种而又没有其他生计,也请在其所居州县,根据人口数量拨给官府闲置的田地,使他们得到供养,免得流离失所。朝廷先前的议定本来已经十分恰当,不可随意改变废止;仍请诏令边帅,都遵守执行。” 下诏命令各路转运使选退老弱士兵,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庆历八年三月甲寅日张方平的对策可以作为考证。校勘记 [1]“知原州”:原本脱漏“知”字,根据《长编》卷一二四补入。[2]“癸未”:原本没有这两个字,根据《长编》卷一二六补入。[3]“丁亥”:原本没有这两个字,根据《长编》卷一二七补入。[4]“甲辰”:原本没有这两个字,根据《长编》卷一二七补入。[5]“河北河东京东西路”:原本作“河北河东西路”,脱漏“京东”二字,根据《长编》卷一二七补入。[6]“弓手”:原本作“户手”,根据《长编》卷一二七注文改正。[7]“辛丑”:原本没有这两个字,根据《长编》卷一三一补入。[8]“只如”:原本作“只知”,根据《长编》卷一三一改正。[9]“此乃”:原本作“此及”,根据《长编》卷一三一改正。[10]“贫阙”:原本作“分阙”,根据《长编》卷一三一改正。[11]“即充”:原本作“却充”,根据《长编》卷一三一改正。[12]“监押官”:原本脱漏“监”字,根据《长编》卷一三三补入。[13]“衣赐”:原本“赐”字作墨丁,根据《长编》卷一三三补入。[14]“重去”:原本作“重夫”,根据《长编》卷一三三改正。[15]“大戚”:原本“戚”字作墨丁,根据《长编》卷一三三补入。[16]“听诣”:原本作“听诸”,根据《长编》卷一三三改正。[17]“庚辰”:原本没有这两个字,根据《长编》卷一三四补入。[18]“自昔”:原本作“自者”,根据《长编》卷一三四改正。[19]“逃逸”:原本作“逃免”,根据《长编》卷一三四改正。[20]“防拓”:原本“拓”字作墨丁,根据《长编》卷一三八补入。[21]“庚寅”:原本“庚”字作墨丁,根据《长编》卷一三九补入。[22]“夏国主”:原本作“忧国主”,根据《长编》卷一四八改正。[23]“裁择”:原本作“□幸”,根据《长编》卷一五四改补。[24]“王元吉”:《长编》卷一五四作“黄元吉”,正确。[25]“旋旋”:前一个“旋”字,原本作墨丁,根据《长编》卷一六三补入。即使属于禁军,其中也有体弱者。原本写作“若虽系其兵禁□羸弱”,语句不通;现据《长编》卷一六三补正。[27]“丙戌”:原本作“戊寅”,根据《长编》卷一六七改正。[28]“新弓手”:原本作“引新手”,根据《长编》卷一六七改正。[29]“战守”:原本作“战手”,根据《长编》卷一六七改正。[30]“许令”:原本作“计今”,根据《长编》卷一六七改正。[31]“省兵”:原本“兵”字作墨丁,根据《长编》卷一六七注文补入。《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四十四 仁宗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