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八十二神宗皇帝
大理寺狱
元丰元年十二月戊午,以权知审刑院、度支郎中崔台符为右谏议大夫、大理卿,屯田郎中、直史馆、权发遣江淮等路发运副使蹇周辅、太常博士、权判都水监杨汲为少卿。丞及检法官,令举官以闻。先是,上以国初废大理狱非是,以问孙洙。洙对合旨,于是中书言:『奉诏,开封府司、左右军巡院刑狱皆奉府公事,而三司、诸寺、监等,凡有禁系,并送三院,系囚猥多,难以隔讯。又盛暑疾气熏染,多致死亡。官司各执所见,吏属苦于谘禀,因缘留滞,动涉岁时,深为未便。参稽故事,宜属理官。今请复置大理狱,应三司及寺、监等公事,除本司公人杖、笞罪非追究者随处裁决,余并送大理狱结断。其应奏者并天下奏案,并令刑部、审刑院详断[6]。大理寺置卿一人,少卿二人,丞四人,专主推鞫;检法官二人,余悉罢。应合行事,委本寺详具以闻。』从之。台符等既受命作大理寺,凡十有七日而成。
二年正月戊子,手诏:『大理寺日者修举坠典,厘正职业,俾治官府狱事。前代章程,湮灭岁久,不可复知。今所图画,皆以义起,推抡规模,不少宽假,必难称办。苟官吏各怀顾忌,于驱遣之际,或至逡巡,则稽留弊害,无肯前者。其本寺丞事勘鞫,可且依推制院及御史台例,不供报纠察司断讫。徒以上,旬具犯由,申中书、枢密院刑房置司,及一年,别取旨。』其后及一年,乃复诏依开封府例供报纠察司。丁酉,置大理寺勾当公事官二员,以大小使臣充。
二月甲寅,诏大理寺官人可依御史台例,禁出谒及见宾客。
三月丁丑,上批:『大理寺长贰、丞、主簿家属既不在治所,如遇休暇,宜止各轮一员在寺,余归休沐,庶制可经久,人无惮倦。其著为令。』
九月壬午,诏:『翰林学士李清臣所撰《大理寺记》,凡朝廷修废官事之本末,小大无不该载,惟崔台符等首被选抡,考举坠典,而能剸遣滞讼[7],狱无淹囚,独不得挂名其间,尚为阙漏。宜送清臣增人。』
三年正月辛未,诏:『大理寺鞫罪人,依开封府例报纠察司。』后大理寺乞旬具徒以上事报纠察司,许之。开封官准此。仍诏:『纠察司如察访得虽非徒以上而出入不当,许索文案点检。』
六年六月。元丰间,诏大理兼鞫狱,所承内降公事,上下皆曰:『是诏狱也。』意必传重,少卿韩晋卿独持平檄实,无所观望,人以不冤。上知其才,凡狱难明及事系权贵者,悉以委晋卿。
译大理寺狱 元丰元年十二月戊午,以权知审刑院、度支郎中崔台符为右谏议大夫、大理卿,以屯田郎中、直史馆、权发遣江淮等路发运副使蹇周辅以及太常博士、权判都水监杨汲为少卿。丞和检法官,令举官上报。此前,皇上认为国初废除大理狱是不对的,便询问孙洙。孙洙的回答合乎旨意,于是中书说:“奉诏,开封府司、左右军巡院的刑狱案件都属于府衙公事;三司、各寺、监等凡有拘禁案件,都送到三院,导致囚犯很多,难以分别审讯。又因盛夏病气熏染,常常导致死亡。各官司都坚持自己的意见,属吏苦于反复请示,因而相互牵连、滞留不决,动辄延误数年,实在非常不便。参照考察旧例,应该归属司法官办理。现在请求恢复设置大理狱:三司以及寺、监等的公事,除了本司公人犯杖罪、笞罪而不必追究的,可以就地裁决外,其余全部送大理狱审结判决。应当奏报的案件以及天下上奏的案件,都令刑部、审刑院详细审断。大理寺设置卿一人、少卿二人、丞四人,专门负责推问审讯;检法官二人,其余职务全部罢除。” 凡应当施行的事项,委托本寺详细列举上报。”皇上听从了。崔台符等人接受命令后建置大理寺,共用了十七天完成。二年正月戊子,手诏说:“大理寺近来修举废坠的典章,厘清整顿职掌,使它治理官府的狱讼事务。前代章程湮没已久,已经无法完全知道。现在所绘制规划的一切,都是依据义理创立;推定、斟酌规模,丝毫不能宽假,必然难以称职办成。如果官吏各自心怀顾忌,在驱遣办理时有时迟疑不前,就会造成案件滞留的弊害,没有人肯主动向前办理。本寺丞所办理的审查审讯,可以暂且依照推制院和御史台的先例,不必供报纠察司审断完毕。徒刑以上案件,每十天详细列举罪犯缘由,申报中书、枢密院刑房置司;到一年后,另行取旨。”后来满一年,才又下诏依照开封府的例子供报纠察司。丁酉,设置大理寺勾当公事官二员,由大小使臣充任。二月甲寅,下诏规定大理寺官员依照御史台的先例,禁止外出拜谒和接见宾客。三月丁丑,皇上批示:“大理寺长官、副长官、丞、主簿的家属既然不在治所,遇到休假时,应当只各自轮流留一人在寺中,其余人回家休沐,这样或许能够使制度长久实行,使人不至于畏惧疲倦。应把它著为法令。” 九月壬午,下诏说:“翰林学士李清臣撰写的《大理寺记》,凡朝廷恢复废置官署事务的始末,无论大小都记载完备;只是崔台符等人首先被选拔,考察举用废坠的典章,又能够迅速处理积滞的诉讼,使狱中没有长期滞留的囚犯,却唯独没有把他们的姓名列入其中,仍然是缺漏。应送给李清臣,让他增补进去。” 三年正月辛未,下诏说:“大理寺审讯罪犯,依照开封府的先例,向纠察司报告。”后来大理寺请求每十天把徒刑以上案件详细列举后报告纠察司,皇上准许了。开封府官员依此办理。又下诏说:“纠察司如果察访发现案件虽不是徒刑以上,但出入情状不当,准许索取文案检查。” 六年六月。元丰年间,下诏令大理寺兼管审讯案件,凡承接宫中降下的公事,上下都说:“这是诏狱。”意思是案件一定会被传令从重处理,只有少卿韩晋卿独自持守公平,按事实审理,不观望迎合,因此人们认为没有冤屈。皇上知道他的才能,凡是难以判明的案件以及涉及权贵的案件,全都交给韩晋卿办理。
孔子庙庭配飨
熙宁七年十二月庚寅,判国子监常秩等乞立孟轲、扬雄像于孔子庙庭,仍加爵号。又乞追尊孔子以帝号。诏两制与国子监、礼院官同详定。后不果行。
翰林学士杨绘以为加帝号非是。当求绘议,附见于此。范祖禹志绘墓云:『绘言不必追尊。』
元丰二年正月己丑,京兆府学教授蒋夔言:『春秋释奠,以孔子为先圣,颜子为先师。先圣之樽在西,先师之樽在东。肆祭器,实牲体,盥手、濯爵、奠币、读祝、拜跪、登降、进退之节,与孔子无少异。而九人之像坐于两旁,樽酒豆肉不及。且孔子,师也。颜子虽大贤,与九人者,徒也。乞下臣议,欲礼官荐享祝献,颜子降于孔子,九人降于颜子,以正开元之失礼。』诏礼院详定。礼官言:『唐显庆二年,长孙无忌议,案永徽之令,改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汉、魏以来,取舍各异。颜回、夫子互作先师,宣父、周公迭为先圣。今看详孔子、颜子称号,历代各有据依,难辄更改。配享、正享,礼意本一;仪物祝献,亦难降杀。所乞进九人,亦在祀典,盖州县旧释奠仪,未有十哲从祀之文。检会《熙宁祀仪》,十哲皆为从祀,各设笾二、豆二、俎、簠、簋、爵各一,命官分献,一尊而止。乞自今三京及诸州文宣王庙十哲像,春秋释奠,并准《熙宁祀仪》。』从之。
七年五月壬戌,诏:『自今春秋释奠,以邹国公孟轲配食文宣王,设位于兖国公之次。荀况、扬雄、韩愈以世次从祀于二十一贤之间,并封伯爵:况兰陵,雄成都,愈昌黎。』初,晋州州学教授陆长愈言:『近封孟轲为邹国公,谓宜春秋释奠,与颜子并配。』下太常,而太常少卿叶均、博士盛陶、王古、杨杰、辛公佑以谓:『凡配享从祀,皆孔子同时之人。今以孟轲并配,非是。』礼部看详:『唐贞观二十一年诏,以汉伏胜、高堂生、晋杜预、范宁之徒二十一贤与颜子俱配享孔子庙堂,至今犹为从祀,岂必其同时之人也?孟子于孔圣之门,当在颜子之列。至于荀况、扬雄、韩愈,皆发明圣人之道,有益学者。未及配食,诚为阙典。伏请自今春秋释奠[8],以邹国公孟子配食,荀况、扬雄、韩愈并以世次先后,从祀于左邱明等二十一贤之间。案:左邱明至范宁等二十一人并封伯爵,乞荀况、扬雄、韩愈亦封伯爵。自国子监及天下至圣文宣王庙,皆塑邹国公像,其冠服同兖国公。仍画荀况等像于从祀之列,荀况在左邱明之下,扬雄在刘向之下,韩愈在范宁之下。冠服各从封爵。』均等又以为非是。礼部言:『均等援据不经,无足取者。』于是从礼部议,而有是诏。又诏学士院修撰赞文。
译孔子庙庭配飨 熙宁七年十二月庚寅,判国子监常秩等请求在孔子庙庭中设置孟轲、扬雄的像,并加封爵号;又请求追尊孔子为帝号。下诏令两制、国子监和礼院官员共同详细议定。后来没有实行。翰林学士杨绘认为加帝号是不对的。应当查找杨绘的议论,附在这里。范祖禹在《杨绘墓志》中说:“杨绘说不必追尊。” 元丰二年正月己丑,京兆府学教授蒋夔说:“春秋释奠,以孔子为先圣、颜子为先师。先圣的樽在西,先师的樽在东。陈设祭器,放置牲体,洗手、涤爵、奠币、读祝、拜跪、登降、进退等礼节,同孔子没有一点不同。而九人的像坐在两旁,樽中的酒和豆中的肉却比不上。况且孔子是老师,颜子虽是大贤,与九人一样都是弟子。请求下交臣议,想让礼官在荐享、祝献时,使颜子位次低于孔子,九人位次低于颜子,以纠正开元年间失礼之处。”下诏礼院详细议定。礼官说:“唐显庆二年,长孙无忌议论,考察永徽年间的法令,将周公改为先圣、孔子改为先师。汉、魏以来,取舍各不相同;颜回和孔子相互成为先师,宣父和周公交替成为先圣。现在详细考察孔子、颜子的称号,历代各有依据,难以轻易更改。配享与正享,礼意本来相同;仪物、祝献也难以降低规格。所请求增加的九人,也在祭祀典礼之中,只是州县旧有的释奠仪式,没有十哲从祀的条文。查考《熙宁祀仪》,十哲都作为从祀者,每人设置笾二、豆二、俎、簠、簋、爵各一,命官分别献祭,合用一个尊。” 请求从今以后,三京及各州文宣王庙中的十哲像,春秋释奠都依照《熙宁祀仪》办理。”皇上同意了。七年五月壬戌,下诏说:“从今以后春秋释奠,以邹国公孟轲配食文宣王,设置神位在兖国公之后。荀况、扬雄、韩愈依照世次列于二十一贤之间从祀,并封为伯爵:荀况为兰陵伯,扬雄为成都伯,韩愈为昌黎伯。”起初,晋州州学教授陆长愈说:“近来封孟轲为邹国公,认为应当在春秋释奠时与颜子一同配享。”此事下交太常,太常少卿叶均、博士盛陶、王古、杨杰、辛公佑认为:“凡配享、从祀的,都是与孔子同时代的人。现在让孟轲一同配享,不对。”礼部详细审察说:“唐贞观二十一年下诏,让汉代伏胜、高堂生,晋代杜预、范宁等二十一贤与颜子一同配享孔子庙堂,直到今天仍作为从祀者,难道一定要是同时代的人吗?孟子在孔圣门下,应当列在颜子一等。至于荀况、扬雄、韩愈,都阐明圣人之道,对学者有益;尚未配食,确实是典礼上的缺漏。谨请求从今以后春秋释奠,以邹国公孟子配食;荀况、扬雄、韩愈都按照世次先后,列在左丘明等二十一贤之间从祀。” 附议:左丘明至范宁等二十一人都封为伯爵,请求荀况、扬雄、韩愈也封为伯爵。国子监以及天下各处至圣文宣王庙,都塑造邹国公像,冠服与兖国公相同。仍然把荀况等人的像画在从祀之列:荀况在左丘明之下,扬雄在刘向之下,韩愈在范宁之下;冠服各自依照所封爵位。”叶均等人又认为不对。礼部说:“叶均等人援引的依据不合典章,没有值得采用的地方。”于是采纳礼部的议议,颁布了这道诏令。又诏令学士院撰修赞文。
景灵宫绘像
治平元年三月丁酉朔[9],命入内都知任守忠、权户部副使张焘提举三司修造案勾当公事。张徽作仁宗神御殿于景灵宫西园,八月殿成,名曰孝严,别殿曰宁真[10]。焘因请图乾兴大臣于殿壁,绘像自此始。
按:景灵宫实始大中祥符,以奉祠圣祖。逮天圣初,乃易其旁之万寿殿,以为真宗馆御之所。治平建仁宗之殿其旁之万寿殿为真宗馆御之所。治平建仁宗之殿曰孝严,熙宁建英宗之殿曰英德,而宣祖、艺祖、太宗之殿曰庆基,曰开先,甲永隆;母后之殿曰隆福、重徽、彰德、广孝,皆旧寓于佛老之宫,亦在都邑,与夫郊野之外,岁时奠谒,或不克躬行,而清跸所临,动涉途巷,百工执事,疲于奔走,陟降跛倚而不恭,殆非所以致斋庄之诚,广孝钦之本也。神宗天锡圣智,超然远览,功成治定之际,乃诏有司度宫之东西,建六殿为原庙,奉祖宗之灵,设以昭、穆之次,列于左、右;又为别殿五于其北,以奉母后。其经营缔构,规模程度,靡不素定。按图即工,成不期月,观者骇异,以谓非造化融结,孰能若是之壮丽神速也!又以宣祖潜真隐耀,实基王迹,历数所钟,自□流泽[11],故名其殿曰天元;艺祖膺命造邦,拨乱反正,兵不再试,五服来享,故曰皇武;太宗亲执晋俘,混一区夏,覆载之內,莫不向方,故曰大定;真宗登封告成,文物鼎盛,珍符上瑞,应图合谍,故曰熙文;仁宗德教善政,康济天下,涵养覆露四十二年,纳斯民于仁寿之域,故曰美成;英宗诞膺景命,以绍文祖,天人和同,远迩绥靖,故曰治隆。事辞称情,名实无爽,云汉昭晰,揭诸门闳。四方搢绅传诵,于今不绝。
元丰五年九月癸卯,修定景灵宫仪注所言:『仪制令诸庙社门、宫门各二十四戟。唐太清官九门,亦设画戟。窃惟景灵宫天兴门及宫外门,本以钦奉天神,不应立戟。神御诸殿,既缘生礼以事祖宗,谓宜依仪制,令宫门之制,每门立戟二十四。』从之。
十一月己卯,详定礼文所言:『壬午景灵宫奉安辉德殿三后、衍庆殿三后,欲每殿三位同用一祝版,不特拜。』诏每后各用祝版及特拜。辛巳,奉安礼仪使宰臣王珪、蔡确、知枢密院孙固、门下侍郎章惇、中书侍郎张璪、同知枢密院韩缜、尚书右丞蒲宗孟及百官等班集英殿门上,诣蕊珠、凝华等殿祖宗神御,行告迁礼。至慈圣光献皇后、英宗皇帝坐,号恸久之,群臣莫能仰视。于是珪等奉神御升采舆,赴集英殿,有司请皇帝还内,上不听。每神御步出殿,次第导毕,始还宫。时将奉安景灵宫,至是塑像,工毕始还,坐于集英殿也。壬午质明,宰臣、百官班集英殿,礼仪使以神御采舆行,奉安于景灵宫。
十二月丁巳,诏:『景灵宫绘像臣僚,本支下、两旁以上,取无人食禄者。如俱无人食禄,或俱有人食禄均者,取最长;未均即食禄人少者,取最长。仍以子孙为次序。若子孙亦系绘像,本房见无人食禄,即更不问别房。应推恩人愿与以次及别房者听。』
六年三月辛巳,太学正马希孟为太学博士,以上批自景灵新宫成,群臣献歌颂者以十数,独希孟之文可观也。
八月乙亥,诏:『自今后执政官除拜,赴景灵宫恭谢,差閤门祗侯或看班祗侯一员、体直官一员随逐入殿,引揖祗应。』
十二月。自景灵宫十一殿成,上每行献朝之礼,凡百余拜。及继仁殿,必哀恸良久。
七年正月癸丑,吏部言:『准诏定夺绘像臣僚之家食禄人法。看详致仕停俸年七十以上、受官事故勒停无叙法,残疾不堪入仕,不理选限之官,欲并为不食禄人。』从之。
四月壬辰,朝献景灵宫。至天元殿,观芝草,宰臣王珪等称贺,仍宣从官以上赐茶。自是朝献毕,皆御斋殿赐茶。
九月戊申,户部尚书王存言:『准诏具析安守忠豫绘像因依,勘会所采臣僚勋绩,并于国史、《实录》考求事迹。据本传所载,赠太尉安守忠有战功政绩,当预绘像。其「捧曰左厢都指挥使、钦州团练使安守忠」,史册无载,即无豫绘像人数。』诏景灵宫改绘赠太尉安守忠像,并推恩其家。先是,景灵宫绘像管勾官误以「钦州团练使安守忠」充数而赠太尉,安守忠之孙自言,故命存考定,而降是诏。
译景灵宫绘像 治平元年三月丁酉朔,命入内都知任守忠、权户部副使张焘提举三司修造案勾当公事。张徽在景灵宫西园修建仁宗神御殿,八月殿成,命名为孝严,另有一殿名为宁真。张焘于是请求把乾兴年间的大臣画像绘在殿壁上,绘像之事从此开始。考察:景灵宫实际始建于大中祥符年间,用来奉祠圣祖。到了天圣初年,才改建其旁的万寿殿,作为真宗安置神御之所。治平年间修建仁宗殿,名为孝严;熙宁年间修建英宗殿,名为英德;宣祖、艺祖、太宗的殿分别名为庆基、开先、永隆;母后的殿名为隆福、重徽、彰德、广孝。这些殿都旧日寄寓在佛、道二教的宫观中,也有的在都城内外和郊野之外。每年按时举行奠谒,有时不能亲自前往,而皇帝出行清道所到之处,往往要经过道路街巷,百工执事疲于奔走,上下登降时跛行倚靠而不恭敬,这恐怕不是用来表达斋戒庄敬之诚、发扬孝敬之本的办法。神宗天赋圣智,见识高远,在功成治定之际,才下诏令有关部门测量宫城东西,修建六座殿作为原庙,奉祀祖宗的神灵,按照昭、穆次序排列在左右;又在北面另建五座殿奉祀母后。其经营建造,规模制度,没有一项不是预先确定的。依图开工,不到一月便建成,观看的人惊异不已,认为如果不是天地造化融结而成,谁能使它如此壮丽而迅速!又因宣祖潜藏真德、隐藏光耀,实际上奠定了王业,历数所归,自□流泽,所以把他的殿名为天元。艺祖承受天命建立国家,平定乱局、恢复正道,兵器不再使用,五服之内都来朝享,所以称为皇武;太宗亲自俘获晋国降兵,混一天下,天地覆盖之内没有不归向正道的,所以称为大定;真宗登封告成,文物制度极为兴盛,珍符上瑞相继出现,符合图谶、合于谍记,所以称为熙文;仁宗以德教和善政治理天下,安康救济百姓,涵养覆盖四十二年,使百姓进入仁寿之域,所以称为美成;英宗承受伟大的天命,继承文祖,天人与内外都和谐安定,所以称为治隆。事迹和文辞相称,名实没有差错,如银河般明亮清晰,揭示在各殿门上。四方士大夫传诵至今不绝。元丰五年九月癸卯,修定景灵宫仪注所说:“仪制令规定,各庙社门、宫门各设二十四戟。唐代太清宫有九门,也设置画戟。私下认为,景灵宫天兴门以及宫外门,本来是用来恭敬奉事天神的,不应设置戟。神御诸殿既然依据生者之礼来奉事祖宗,应该依照仪制,规定宫门的制度,每门设置二十四戟。”皇上同意了。十一月己卯,详定礼文所说:“壬午,景灵宫安置辉德殿三位皇后、衍庆殿三位皇后,想让每殿三位共用一块祝版,不分别行拜礼。”下诏规定每位皇后各用一块祝版,并分别行特拜。辛巳,奉安礼仪使宰臣王珪、蔡确、知枢密院孙固、门下侍郎章惇、中书侍郎张璪、同知枢密院韩缜、尚书右丞蒲宗孟以及百官等列队集合在集英殿门外,前往蕊珠、凝华等殿祖宗神御前,举行告迁礼。到了慈圣光献皇后、英宗皇帝的神座前,众人号哭很久,群臣没有人敢抬头仰视。于是王珪等奉神御登上彩舆,前往集英殿;有关部门请皇帝回内宫,皇上不听。每一神御步出殿门,依次导引完毕,皇上才回宫。当时将要奉安到景灵宫,至此塑像完工,才暂时安坐在集英殿。壬午天刚亮,宰臣、百官列队集合在集英殿,礼仪使乘神御彩舆前往景灵宫,奉安神像。” 十二月丁巳,下诏说:“景灵宫绘像臣僚,从本支以下、两旁以上的亲属中,选取没有领取俸禄的人。如果都没有领取俸禄,或者都有俸禄而条件相同,就选取年龄最长者;如果条件不相同,就选取领取俸禄者中年龄最长的人。仍然以子孙为次序。如果子孙也属于绘像对象,而本房现有的人都没有领取俸禄,就不再询问其他房。凡应当推恩的人,愿意把名次让给同族晚辈以及别房亲属的,听任其意。” 六年三月辛巳,太学正马希孟任太学博士;皇上批示说,自景灵新宫建成以来,群臣进献歌颂之作有十多篇,只有马希孟的文章值得观赏。八月乙亥,下诏说:“今后执政官除授后,前往景灵宫恭敬谢恩时,差遣閤门祗侯或看班祗侯一人、体直官一人随同入殿,负责引导、作揖和供奉侍应。” 十二月。景灵宫十一殿建成后,皇上每次举行献朝之礼,总共要拜一百多次。到了继仁殿,一定悲痛哭号很久。七年正月癸丑,吏部说:“根据诏令裁定绘像臣僚家中领取俸禄人员的办法。详细考察后认为,退休停俸、年满七十岁以上者,因受官事故被勒令停职且没有复叙之法者,残疾而不堪任职者,以及不计入选限的官员,都应一并列为不领取俸禄的人。”皇上同意了。四月壬辰,皇上到景灵宫举行朝献礼。到了天元殿,观看芝草,宰臣王珪等称贺;又宣布随从官员以上赐茶。从此以后,朝献礼结束,都到斋殿赐茶。九月戊申,户部尚书王存说:“根据诏令,详细分析安守忠预先绘像的缘由,考察所采录臣僚的功绩,并在国史、《实录》中查考事迹。根据本传记载,赠太尉安守忠有战功和政绩,应当列入绘像之中。至于‘捧曰左厢都指挥使、钦州团练使安守忠’,史册没有记载,也就没有预先绘像人数。”下诏景灵宫改绘赠太尉安守忠的像,并对他的家属推恩。此前,景灵宫绘像管勾官误把“钦州团练使安守忠”充入人数,并将其赠为太尉;安守忠的孙子自己申诉,所以命王存考定,并下达了这道诏令。
修太一宫
熙宁四年十一月丁亥,遣将作监官度地修太一宫。先是,司天中官正周琮言:『据《太一经》推算,熙宁七年甲寅岁,太一阳九百六之数,至是年复元之初,故《经》言太岁有阳九之灾,太一有百六之厄,皆在入元之终或元之初。阳九、百六当癸丑、甲寅之岁,为灾厄之会,而得五福太一移入中都,可以消异为祥。窃详五福太一,自雍熙甲申岁入东南巽宫,故修东太一宫于苏村。天圣己巳岁入西南坤位,故修西太一宫于八角镇。伏望稽详故事,崇建宫宇,迎五福太一于京师。』上省其奏,乃命度地建宫于集禧观之东。
五年六月乙卯,礼院言:『中太一冠服依东、西太一,而东、西太一惟五福君綦
服[12],冠通天冠,大游以下皆冠道冠。案:《史记》天神贵者,太一之佐曰五帝。又方士言:十太一皆天尊神。伏请并用通天冠、张纱袍。』从之。
六年四月乙酉,中太一宫成,以右街都监真靖大师陈景元为宫主,景灵宫抱一大师盖善言副之,余知职散众道士,令景元博选有行业精洁之人毋过二十人,岁披戴,悉依东太一宫例。
九月辛酉,命宰臣王安石为奉安太一使,枢密使陈升之[13]、参知政事冯京、王珪、枢密副使吴充、蔡挺为前导官,龙图阁直学士孙固管勾卤簿仪仗,入内都知张茂则都大管勾。
十一月癸丑,冬至,奉安中太一神像。德音:『降天下系囚、杂犯死罪,徒、流以下释之。应诸路灾伤民户,本名税物失计,致违省限,不该检放者,监司体量检放。』先是,上以久旱,欲因冬至发德音,顺承太一之贶,手诏令辅臣相度。王安石等请如诏旨拟合施行事目进呈。上于禁中增入检放一节,盖上察于政事,恤民如此。
校勘记
[1]丁巳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一一补。
[2]本兵 原本作『本共』,据《长编》卷二一一改。
[3]选择 原本作『还择』,据《长编》卷二一一改。
[4]丁丑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一二补。
[5]指挥 原本脱『挥』字,据《长编》卷二一二补。
[6]审刑院 原本作『审刑部』,据《长编》卷二九五、〈宋史·职官志》改。
[7]剸遣 原本二字均作墨丁,据《长编》卷三○○补。
[8]春秋 原本脱『春』字,据《长编》卷三四五补。
[9]丁酉朔 原本无『朔』字,据《长编》卷二○○补。
[10]宁真 原本作『宁直』,据《长编》卷二○○改。
[11]自□流泽按:此节按语不见于《长编》,故不知其墨丁为何字,姑仍其旧。
[12]綦服 原本作『棋』,据《长编》卷二三四改补。
[13]枢密使 原本作『枢密院』,据《长编》卷二四七改。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八十三
神宗皇帝
译修建太一宫 熙宁四年十一月丁亥,派将作监官员测量土地,修建太一宫。此前,司天中官正周琮说:“根据《太一经》推算,熙宁七年甲寅年,是太一阳九百六之数,到这一年是恢复元气的开始,所以《经》说太岁有阳九之灾,太一有百六之厄,都在进入一元的末尾或一元的开始。阳九、百六应当在癸丑、甲寅年,是灾厄汇聚之时;如果五福太一移入中都,就可以消除异常而转为祥瑞。我私下详细考察,五福太一自雍熙甲申年进入东南巽宫,所以在苏村修建东太一宫;天圣己巳年进入西南坤位,所以在八角镇修建西太一宫。恭请考察旧事,在京师崇建宫宇,迎接五福太一。”皇上审阅了他的奏章,于是命令测量土地,在集禧观东面建宫。五年六月乙卯,礼院说:“中太一的冠服依照东太一、西太一;东太一、西太一只有五福君穿綦 服,戴通天冠;大游以下都戴道冠。考察《史记》,天神中尊贵的,太一的辅佐神是五帝。又有方士说,十位太一都是天尊神。恭请一并使用通天冠、披张纱袍。”皇上同意了。六年四月乙酉,中太一宫建成,任右街都监、真靖大师陈景元为宫主,景灵宫抱一大师盖善言为副职;其余知职的散众道士,令陈景元广泛选择品行、修行清正的人,不超过二十人,按年授予披戴资格,一律依照东太一宫的先例。九月辛酉,任命宰臣王安石为奉安太一使,枢密使陈升之、参知政事冯京、王珪、枢密副使吴充、蔡挺为前导官,龙图阁直学士孙固主管卤簿仪仗,入内都知张茂则总管其事。十一月癸丑,冬至,奉安中太一神像。颁布德音:“天下在押囚犯以及杂犯死罪者,徒刑、流刑以下全部释放。各路遭受灾伤的民户,因本名税物失计而导致违背省限、又不在检放范围内的,由监司酌量情形检放。”此前,皇上因为长久旱灾,想趁冬至发布德音,以顺承太一的恩赐,亲手下诏令辅臣商议。王安石等请求依照诏旨拟定应当施行的事项上呈。皇上又在宫中增加了检放一条,可见皇上对于政事的察知和体恤百姓到了这样的程度。校勘记 [1]“丁巳”:原本没有这两个字,根据《长编》卷二一一补入。[2]“本兵”:原本作“本共”,根据《长编》卷二一一改正。[3]“选择”:原本作“还择”,根据《长编》卷二一一改正。[4]“丁丑”:原本没有这两个字,根据《长编》卷二一二补入。[5]“指挥”:原本脱漏“挥”字,根据《长编》卷二一二补入。[6]“审刑院”:原本作“审刑部”,根据《长编》卷二九五、《宋史·职官志》改正。[7]“剸遣”:原本两个字都作墨丁,根据《长编》卷三 ○ ○补。[8]“春秋”:原本脱漏“春”字,据《长编》卷三四五补入。[9]“丁酉朔”:原本没有“朔”字,据《长编》卷二 ○ ○补入。[10]“宁真”:原本作“宁直”,据《长编》卷二 ○ ○改正。[11]“自□流泽”。按语:这一节的按语不见于《长编》,所以不知道墨丁处原来是什么字,姑且仍照原样保留。[12]“綦服”:原本作“棋”,据《长编》卷二三四改补。[13]“枢密使”:原本作“枢密院”,据《长编》卷二四七改正。《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八十三 神宗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