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六十六神宗皇帝
三司条例司废置熙宁二年二月甲子,命知枢密院陈升之参知政事。王安石取索三司应于条例文字看详,具合行事件闻奏,别为司,名曰同制置三司条例。先是,上问:『何以得陕西钱重,可积边谷?』安石对:『欲钱重,当修天下开阖敛散之法。』因言:『泉府一官,先王所以摧折兼并、均济贫弱、变通天下之财,而使利出于一孔者,以此也。』上曰:『诚如此。今但知有此理者已少,况欲推行?』安石曰:『人才难得,亦难知。今使能者理财,则十人之中,容有一二人败事。况所择而使者非一人,岂能无此失?』上曰:『自来有一人败事,则遂废所图,此所以少成事也。故置条例司[1],以讲求理财之术焉。』安石因请以吕惠卿为制置司检详文字,从之。三月戊寅,上曰:『近阅内藏库奏,外州有遣衙前一人专纳金七钱者。』因言:『衙前伤农,令制置三司条例司讲求利害立法。』癸未,前权大名府留守推官苏辙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先是,辙奏疏略曰:『臣所谓丰财者,非求财而益之也,去事之所以害财者而已。事之害财者三,一曰冗吏,二曰冗兵,三曰冗费。』疏奏,上批付中书曰:『详观疏意,如辙潜心当今之务,颇得其要。郁于下僚无所伸,诚亦可惜。』因召对,而有是命。乙酉,陈升之、王安石等言:『除弊兴利,非合众智则不能尽天下之理。乞诏三司判官、诸路监司及内外官有知财用利害者,详具事状闻奏,诸色人听于本司陈述。』于是诏令三司判官及发运、转运使、副、判官,及提举辇运使、粜籴[2]、市舶、榷场、提点铸钱、制置解盐等臣僚,限受诏后两月,各具所知本职及职外财用利害闻奏。诏曰:『朕理财之臣失于因循,法遂至大坏。内外臣僚有能知财用利害者,详具事状闻奏。其诸色人,亦具事理,于制置三司条例司陈状。在外者,即随所属州军投状,缴申条例司。』戊子,两府同奏事,上即问王安石:『制置条例如何?』安石曰:『已检讨文字,略无伦绪,亦有待人而后可举者。然今欲理财,则须使能。天下但见朝廷以使能为先,而不以任贤为急;但见朝廷以理财为务,而于礼义教化之际有所未及,恐风俗坏,不胜其弊。陛下当深念国体有先后缓急。』上颔之。八月庚戌,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言:『每于本司商量公事,动皆不合。臣以有状申本司,具述所议不同事,乞除一合人差遣。』诏依所乞。九月丁卯,制置三司条例司言:『累有臣僚上言籴常平广惠仓及振贷事。今详比年灾伤赈贷,多出省仓。窃以为省仓以待禀赐尚若不足,而又资以赈贷,此朝廷所以难施惠,而凶年百姓或不被上之德泽也。今诸路常平广惠仓略计十五万以上贯石,敛散之法,未得其宜,故爱人之利未博,以致更出省仓赈贷。今欲以常平广惠仓见在斛斗,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其可以计会转运司用苗税及钱斛。就便转易者,亦许兑换,仍以见钱,依陕西青苗钱例取。民情愿豫给,令随税纳斛斗内。有愿请本色或纳时价贵愿纳钱者,皆许从便,务在优民。如遇灾伤,亦许以次料收熟日纳。若此行之,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又民既受贷,则于田作之时不患阙食,因可选官劝诱,令兴水土之利,则四方田事加修。盖人之困乏,常在于新陈不接之际。兼并之家乘其急,以邀倍息,而贷者常苦于不得常平广惠之物收藏积滞,必待年俭物贵然后出籴,而所及者,大抵城市游手之人而已。通一路之有无,发贱欽以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赴时趋事,而兼并不得乘其急。凡此皆以为民,而公家无所利其入,是亦先王散惠兴利,以为耕敛补助,裒多益寡,抑民豪夺之意也。旧制,常平广惠仓专隶提刑司。缘今来创立新法,合有兑换钱斛,藉转运司应副,乃克济办。乞委转运司提举,仍令提点刑狱司依旧管辖,毋得别以支用。兼事初措置非一,欲量诸路钱谷多寡,分遣官提举,仍先次于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候其有绪,即推之诸路。其广惠仓除量留给老疾贫穷人外,余并用常平仓转移。其法给常平广惠仓钱,依陕西青苗钱法,于夏秋未熟已前约逐处,收成时酌中物价,立定预支每斗价,召民愿请。
译三司条例司废置 熙宁二年二月甲子,任命知枢密院陈升之为参知政事。王安石取来三司应当依据条例处理的文书,审阅并列出应当施行的事项上奏,另设一司,名为同制置三司条例司。此前,神宗问:“怎样才能使陕西的钱币贵重,从而可以积储边地的粮食?”王安石回答:“要使钱币贵重,应当修明天下钱币开阖、敛散的法令。”于是说:“泉府这一官职,是先王用来挫抑兼并、均济贫弱、流通天下财货,使利益集中于一个渠道的,正是这个道理。”神宗说:“确实如此。如今只是知道有这个道理的人已经很少,何况还要推行它呢?”王安石说:“人才难得,也难以识别。如今让有能力的人管理财务,十个人中也可能有一两个人把事情办坏。何况所选择任用的并非一个人,怎么能没有这种过失?”神宗说:“过去只要有一个人把事情办坏,就于是废弃原先谋划的事业,这就是事情少有成功的原因。所以设置条例司,来讲求理财的方法。”王安石于是请求任命吕惠卿为制置司检详文字,神宗同意了。三月戊寅,皇上说:“近来阅看内藏库的奏报,外州有人派一名衙前专门缴纳七钱黄金。”于是说:“衙前役使损害农民,应命制置三司条例司研究利弊,制定法律。”癸未,任前权大名府留守推官苏辙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此前,苏辙奏疏大略说:“臣所说的增加财富,并不是寻求财物来增多它,只是除去那些损害财用的事务罢了。损害财用的事务有三项:一是冗余官吏,二是冗余军队,三是冗余费用。”奏疏上呈后,皇上批示交给中书说:“详细看这篇奏疏的意思,苏辙能够潜心研究当前事务,很能抓住要点。他郁郁处在下级官位而无法施展,实在可惜。”于是召见对答,便有了这项任命。乙酉,陈升之、王安石等说:“革除弊病、兴办有利之事,如果不能汇集众人的智慧,就不能穷尽天下的道理。请下诏三司判官、诸路监司以及内外官员中了解财用利弊的人,详细陈述事状上奏;各类人员也听任到本司陈述。”于是下诏,命三司判官以及发运、转运使、副使、判官,提举辇运使、粜籴[2]、市舶、榷场、提点铸钱、制置解盐等官员,在接到诏令后两个月内,各自把所了解的本职及职外财用利弊详细上奏。诏书说:“朕治理财用的大臣失于因循,法令于是严重败坏。内外官员中有能了解财用利弊的,应详细陈述事状上奏。各类人员也应陈述事理,到制置三司条例司递交文状;在外地的,就随所属州军投递文状,由州军转送条例司。”戊子,两府共同奏事,皇上立即问王安石:“制置条例的情况怎样?”王安石说:“已经检讨过文书,大略没有条理,也有一些事情必须等到有人任职后才能举办公。不过现在如果想治理财用,就必须任用有才能的人。天下只看见朝廷把任用有才干的人放在首位,却不急于任用贤者;只看见朝廷把治理财用当作要务,却没有顾及礼义教化,恐怕风俗败坏,弊病将不胜其多。陛下应当深思国家大体有先后缓急。”皇上点头赞同。八月庚戌,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说:“每次在本司商议公务,往往都不能相合。臣曾将情况上报本司,详细说明所议不同之事,请求另外任用与我意见相合的人。”诏令依从他的请求。九月丁卯,制置三司条例司说:“多次有官员上言常平仓、广惠仓的籴买以及赈济借贷之事。现在详细考察近年来灾伤时的赈济借贷,多数出自省仓。臣私下认为,省仓的粮食用来等待俸禄赏赐尚且不足,却又拿来赈济借贷,这正是朝廷难以施行恩惠的原因,而凶年百姓有时不能蒙受皇上的恩泽。如今诸路常平仓、广惠仓大约有十五万以上贯、石,敛集和散发的方法尚未适宜,所以惠民的利益不广,以致还要从省仓出粮赈贷。现在想把常平仓、广惠仓现有的斛斗,遇到价格高时按情况降低市价出售,遇到价格低时按情况提高市价收购;可以与转运司商量,使用苗税以及钱、斛。对便于转运交换的,也允许兑换,仍然以现钱按陕西青苗钱的条例收取。百姓愿意预先领取的,就让他们在应纳税的斛斗中随税缴纳。有愿意领取本色粮食的,或缴纳时因时价昂贵而愿意纳钱的,都听任方便办理,务必优待百姓。遇到灾伤,也允许按次序在收成日缴纳。如果这样施行,不仅足以应付荒年的祸患,而且百姓既然得到借贷,在耕作时就不担心缺粮;还可以选择官员劝导诱发,使他们兴修水利、改良土地,那么四方农事都会更加修治。大抵人的困乏,常常发生在新粮与旧粮接不上之时。兼并之家趁百姓急迫,索取加倍利息,而借贷者又常苦于不能得到常平、广惠仓的物资,只能等到年成不好、物价昂贵时才出售粮食;这样所惠及的,大抵只是城市中的游手之人。使一路之内有无相通,在价格低时收购以扩大储备,积蓄粮食以平抑物价,使农民能够及时从事农作,而兼并之家不能乘人之急。这些全都是为了百姓,而公家并不从中获取收入;这也是先王散发恩惠、兴办有利之事,用来帮助耕作和收获,取多补少,抑制豪强兼并掠夺百姓的意思。旧制中,常平、广惠仓专门隶属于提刑司。由于现在创立新法,需要兑换钱和粮,借助转运司来供应,才能办成。请委托转运司提举,仍命提点刑狱司照旧管辖,不得另作支用。又因开始措置的事务不止一项,想根据诸路钱谷的多少,分派官员提举;先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施行,等有了头绪,再推广到诸路。广惠仓除酌量留下粮食供给老弱疾病和贫穷之人外,其余全都用常平仓转移。其办法是发给常平、广惠仓的钱,依照陕西青苗钱法,在夏秋未成熟以前,约定各地收成时适中的物价,确定预支每斗的价格,召集愿意领取的人。
仍常以半为夏料,半为秋料。』并从之。辛未,条例司请以太常博士秘阁校理李常、前许州司理参军国子监直讲王汝翼为检详文字官[3],殿中丞知冤句县张复礼、前明州司法参军李承之为相度利害官。丙子,条例司言:『常平广惠仓条约已行于京东、淮南、河北三路。访闻诸路民间多愿官中支贷,乞令司农寺遍下诸路转运司:如有便欲施行,即具以闻,当议迁置提举官。』诏可。条例司言:『银铜坑冶、市舶之物,皆上供而费出诸路,故转运司莫肯为,课入滋失。今既假发运司,以钱货听移用六路之财,则东、西、南经费皆当责办。请令发运司副兼提举九路银铜铅锡坑冶、市舶之事,条具利害以闻。』(此以上据本志增入)乃诏发运使薛向、副使罗拯兼都大提举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等路银铜铅锡坑冶市舶等[4]。从之。上手诏向曰:『东南利国之大,舶商亦居其一焉。昔钱、刘窃据浙、广,内足自富,外足抗中国者,亦由笼海商得术也。卿宜创法讲求,不惟岁获厚利,兼使外蕃辐凑中国,亦壮观一事也。』向既兼总九路财赋,即奏:『移用金谷,要当不失事机,如响应声,远近一体,则功利易集,而民亦受赐。今九路监司鲜能协力,徒害成事。请辟置本司官属分隶诸路,参举众事,纠其弛慢不职。凡财货轻重、郡县丰凶、山泽之利废兴、府库之积虚实,可以周知其数,以通有无。』从之。于是置勾当公事官九员,分领九路,凡移用财赋、兴置坑冶、茶矾酒税、钱监、造船、雇籴、辇运等事。先是,漕运吏卒上下共为侵盗贸易,甚则托风水沉没以灭迹,而官物以故湿恶陷折者,岁不减二十万斛。至向,始募客舟与官舟分运,以相检察,而旧弊悉去。十一月乙丑,命枢密副使韩绛同制置三司条例。初,陈升之既拜相,遂言:『制置三司条例司难以签书,欲令孙觉、吕惠卿领局,而升之与王安石提举。』安石曰:『臣熟思此事,但可如故,无可改者。』升之曰:『臣待罪宰相,无所不统。所领职事,岂可称司?』安石曰:『于文,反后为司。后者,君道也;司者,臣道也。臣固宜称司。』升之曰:『今之有司、曹司皆一职之名,非执政之所宜称。』安石曰:『古之六卿,即今执政,有司马、司徒、司空,各名一职,何害于理?』曾公亮曰:『今之执政乃古三公,古之六卿,即今之六尚书也。』安石曰:『三公无官,惟以六卿为官。如周公,即以三公为冢宰。盖其它三公,或为司马,或为司徒,或为司空。古之三公,犹今三司;古之六卿,犹今两府也。宰相虽无所不统,然亦不过如古冢宰而已。冢宰惟掌邦治,至于邦教、邦政、邦礼、邦刑、邦事,则虽冢宰,亦有所分掌矣。』升之曰:『若制置百司条例则可,今但制置三司一官条例则不可。』安石曰:『今中书支百钱以上物及补三司吏人,皆奏得旨,乃施行。至于制置三司条例司,何故乃以为不可?』上曰:『乃者陈升之在枢密院,今俱在中书。并归中书,何如?』安石曰:『先王制事,各因事势所宜。唐虞兵、刑皆在士官,以皋陶一人领之。后世兵事愈多而重,则分为司马、司寇两官。非欲苟变先王之法,以时势不同故也。今天下财用困急,尤当先理财。《易》曰:「理财正辞。」先理财然后正辞,先正辞然后禁民,为非事之序也。孔子曰:「既庶矣富之,既富矣教之。」孟子亦曰:「丧使无憾,王道之始也。」此陛下之所理财而制置一司,使升之与臣领之之意也。特置一司,于时事宜,恐不须并。』j升之以为并之无伤。安石曰:『今分为一司,则事易商议,早见事功。若归中书,则待四人无异议,然后草具文字。文字成,须遍历四人看详,然后出于白事之人,亦须待四人皆许,则事积而难集。陛下既使升之与臣执政,必不疑升之与臣专事而为奸。况制置司所奏请,皆关中书审覆,然后施行,自不须并入。』争于上前,日高不決,乃皆退。他日又对,升之固以为不可置司。上欲使安石独领,安石以为非便,曰:『陛下本置此司,令中书、枢密各差一人。今若与韩绛同事,甚便。』上曰:『善。』故有是命。升之深狡多数,善傅会以取富贵。为小官时,与安石相遇淮南,安石深器之。安石时为扬州签判,有《送升之序》。及安石用事,务变更旧制,患同执政者间不从,奏设制置条例司,引之共事。凡所欲为,自条例司直奏行之,无复龃龉。升之心知其不可而竭力赞助,或时为小异,阳若不与安石皆同者。安石不觉其诈,深德之,故安石推升之使先为相。升之既登相位,于条例司事遂不复肯关预。安石固以请,升之曰:『兹事盍归之三司?何必搅取为己任也?』安石大怒,二人于是乎始判。
译仍然通常一半作为夏料,一半作为秋料。”一并依从了这项请求。辛未,条例司请求以太常博士、秘阁校理李常,前许州司理参军、国子监直讲王汝翼为检详文字官[3];以殿中丞、知冤句县张复礼,前明州司法参军李承之为相度利害官。丙子,条例司说:“常平、广惠仓的条约已经在京东、淮南、河北三路施行。听说诸路民间多数愿意由官府支给借贷,请命司农寺遍行下达诸路转运司:如果有便于施行的地方,就详细上报,应当议定调派提举官。”诏令批准。条例司又说:“银铜矿冶、市舶所得的物品,都是上供之物,而费用却由诸路承担,所以转运司没有谁肯办理,课税收入日益损失。现在既然把发运司暂时授予调发之权,使它可以用钱货调动六路财物,那么东、西、南各地的经费都应责成它办理。请命发运司副使兼任九路银、铜、铅、锡矿冶及市舶事务的都大提举,详细陈述利害上奏。”(以上据本志增入)于是诏令发运使薛向、副使罗拯兼任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等路银铜铅锡矿冶、市舶等事务的都大提举[4]。皇上依从了。皇上亲自写诏书给薛向说:“东南地区有利于国家的大事,舶商也占其中一项。从前钱氏、刘氏割据浙、广,内足以使自己富足,外足以抗衡中原,也由于掌握了海商的办法。卿应当创立法令,研究求取,不但每年可以获得丰厚利润,还能使外国藩属像车轮辐条汇集车毂一样来到中原,这也是一件壮观的事。”薛向兼管九路财赋后,便上奏说:“调动钱粮,必须不失时机,像回声应和声音一样,使远近一体,那么功效利益容易集中,百姓也能受到恩惠。现在九路监司很少能够协力,只是妨害成事。请选置本司官属,分隶诸路,共同举办公务,纠察那些懈怠失职者。凡财货轻重、郡县丰歉、山泽之利的兴废、府库积蓄的虚实,都可以周遍了解其数目,使有无相通。”皇上依从了。于是设置勾当公事官九员,分别统领九路,办理调动财赋、兴办矿冶、茶矾酒税、钱监、造船、雇籴、辇运等事。此前,漕运官吏和士卒上下共同侵盗贸易,严重时还假托风水使船沉没来销毁罪证,而官物因此受潮、损坏、折耗,每年不少于二十万斛。到薛向任职时,才开始招募客舟与官舟分开运输,互相检查,于是旧弊全部革除。十一月乙丑,命枢密副使韩绛共同主持制置三司条例。起初,陈升之拜相后,便说:“制置三司条例司难以由宰相签书,想让孙觉、吕惠卿主持本局,而由升之与王安石提举。”王安石说:“臣仔细考虑此事,只能照旧,没有可以改变的地方。”陈升之说:“臣身为宰相,统辖无所不包。所领的职事,怎么可以称为司?”王安石说:“按文字来说,‘反’在后面成为‘司’。‘后’是君道,‘司’是臣道。臣本来就应当称为司。”陈升之说:“现在的有司、曹司都是一个职务的名称,不适合执政者称用。”王安石说:“古代的六卿,就是现在的执政,有司马、司徒、司空,各自是一种职务,这在道理上有什么妨碍?”曾公亮说:“现在的执政就是古代的三公,古代的六卿,就是现在的六尚书。”王安石说:“三公本身没有具体官职,只是以六卿为具体官职。比如周公,就以三公的身份任冢宰。其余三公,有的任司马,有的任司徒,有的任司空。古代的三公,如同现在的三司;古代的六卿,如同现在的两府。宰相虽然统辖无所不包,但也不过像古代的冢宰罢了。冢宰只掌管国家政务,至于国家教化、国家政令、国家礼制、国家刑法、国家事务,即使是冢宰,也有分别掌管的部分。”陈升之说:“如果是制置百司条例,还可以;现在只是制置三司一项官署的条例,就不可以。”王安石说:“现在中书支出一百钱以上的物品以及补充三司吏人,都要奏请得到旨意后才施行。至于制置三司条例司,为什么反而认为不可以?”皇上说:“先前陈升之在枢密院,现在我们都在中书。把它一并归入中书,怎么样?”王安石说:“先王制定事务,各自根据事势的适宜情况。唐虞时代,兵、刑都在士官之中,由皋陶一人统领。后世军事事务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于是分为司马、司寇两个官职。并不是想随便改变先王的制度,而是因为时代形势不同。现在天下财用困窘紧急,尤其应当先治理财用。《易》说:‘治理财用,端正名分。’先治理财用,然后端正名分;先端正名分,然后禁止百姓作非为,这是事务的次序。孔子说:‘人口多了,就使他们富裕;富裕了,就教化他们。’孟子也说:‘丧葬使死者没有遗憾,这是王道的开始。’这就是陛下治理财用、设置一个机构,并让陈升之与臣共同主持的用意。特意设置一个机构,符合当前事务的需要,恐怕不必并入中书。”陈升之认为并入中书也没有妨碍。王安石说:“现在分为一个机构,事务容易商议,可以早日见到成效。若归入中书,就要等四个人没有异议后,才能草拟文书;文书写成后,还要让四个人逐一审看,之后交给负责陈述事务的人,也必须等四个人都同意,事务就会积压而难以集中办理。陛下既然让陈升之与臣执政,必定不会怀疑我们专擅事务、图谋奸邪。况且制置司所奏请的事,都要经过中书审查复核后才施行,自然不必并入中书。”两人在皇上面前争论,太阳已经升高仍未决定,于是都退下。后来又召见对答,陈升之坚持认为不应设置此司。皇上想让王安石独自主持,王安石认为不妥,说:“陛下本来设置这个机构,是命中书、枢密各派一人。现在如果让我与韩绛共同办理,就很合适。”皇上说:“好。”所以有了这项任命。陈升之深沉狡黠而多谋,善于迎合以求取富贵。他任小官时,曾与王安石在淮南相遇,王安石很器重他。王安石当时任扬州签判,曾作《送升之序》。等到王安石掌权,致力于变更旧制,担心同为执政的人从中阻挠,于是奏请设置制置条例司,召陈升之共同办事。凡是王安石想做的事,都由条例司直接奏请施行,不再有争执。陈升之心里知道这样不妥,却竭力赞助,有时提出一点小小不同意见,表面上好像不是事事都与王安石相同。王安石没有察觉他的欺诈,深深感激他,所以推举陈升之先任宰相。陈升之登上相位后,对条例司的事务便不肯再参与。王安石坚持请求他参与,陈升之说:“这件事何不归入三司?何必搅扰而把它当作自己的责任呢?”王安石大怒,两人从此开始分裂。
闰十一月,条例司又言:『西京左藏库副使高遵裕等十一人,各乞置交子务。本司详交子之法用于成都府路,人以为便。今河东公私铁钱,若运铁钱劳费,宜试如遵裕等议,行交子之法,仍令转运司举官置务。』从之。十二月癸未,上谓王安石、韩绛曰:『吕公著言:条例司近转疏脱,所举官皆是奴事吕惠卿得之,并非韩绛、王安石所识。』安石曰:『自外举者,诚或非臣等所识,然取于众议。若谓奴事吕惠卿,则惠卿在条例司用事已来,几日在外?人如何奴事得?』三年,诸公论青苗新法不便(详见《论青苗法》)。三月,国子监直讲王汝翼辞条例司检详文字。五月甲辰,诏:『近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本以均通天下财利。今大端已举,惟在悉力应接,以取成效。其罢归中书。』先是,文彦博等皆请罢制置条例司。上谓彦博曰:『俟群言稍息,当罢之。』不欲亟罢,恐伤王安石意故也。
议减兵数杂类熙宁元年六月丙寅,命司马光、滕甫同看详裁减国用制度,仍取庆历二年数,比见今支费有不同者开析以闻。光登对,言:『国用所以不足者,在于用度太奢,赏赐不节,宗室繁多,官职冗滥,军旅不精。此五者,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减。若但欲如庆历二年裁减制度比见今支费数,此止当下三司供析。其同与不同,立可尽见,不必更差官置局。』上因问五者利害,光具悉以对,上深开纳。明日,即罢裁减局,但下三司供析而已。十二月己亥朔,诏京东武卫四十二指挥并分隶河北都总管司,六指挥隶大名府路,三十六指挥分隶定州、高阳关两路,分番往戍。先是,此军本备河北戍守,近岁分屯诸路。朝廷将减缘边土兵,以省三司馈饷,故有是诏。二年正月乙酉,枢密院进呈减住营尚多,而驱策之方犹少。但如种古之徒,已不获自尽矣。十月戊戌,上问节财如何,王安石对以减兵最急。上曰:『比庆历数,已甚减矣。惟别有措置乃可耳。』安石曰:『精训练募兵,而鼓舞三路百姓习兵,则兵可省。』先是,陈升之建议:『卫兵年四十以上稍不中程者,量减请受。』从之。淮南吕公弼上言以为:『既使之去本土,又减其常廪,于人情未安。且事体甚大,难遂行也。』于是上问升之:『退军事,当时曾与密院众商量否?今却皆争论以为难,此乃是合退作剩员优假之故。别立等,有何所伤?』公弼言:『臣不比它人立事取名,恐误陛下事。若二十万众皆变,为之奈何?』升之具论祖宗旧法。曾公亮曰:『为之当有渐。』王安石亦云。上曰:『但执政协心,不扇动人情,自无事。』安石曰:『公弼来陛下处言,止是临事而惧,固无所害。若退以语众,乃为扇摇人情。
译闰十一月,条例司又说:“西京左藏库副使高遵裕等十一人,各自请求设置交子务。本司考察交子制度用于成都府路,百姓认为便利。现在河东公私都使用铁钱,如果运送铁钱劳费太大,应该试行高遵裕等人的建议,施行交子制度,仍命转运司选派官员设置交子务。”皇上依从了。十二月癸未,皇上对王安石、韩绛说:“吕公著说,条例司近来转而疏略松弛,所举荐的官员都是因为侍奉吕惠卿才得到任用,并不是韩绛、王安石所认识的人。”王安石说:“从外部举荐的人,确实有些不是臣等所认识的,但也是采纳众人的意见。如果说他们是侍奉吕惠卿,那么自从吕惠卿在条例司掌权以来,他有几天在外面?这些人怎么能够侍奉他?” 三年,各位大臣议论青苗新法不便(详见《论青苗法》)。三月,国子监直讲王汝翼辞去条例司检详文字之职。五月甲辰,下诏说:“近来设置制置三司条例司,本来是为了使天下财利均衡流通。现在大体已经创立,只有竭力办理以取得成效。把它撤销,归还中书。”此前,文彦博等人都请求撤销制置条例司。皇上对文彦博说:“等众人的议论稍微平息,就撤销它。”皇上不想立即撤销,是担心伤害王安石的心意。议论裁减军队及其他类别。熙宁元年六月丙寅,命司马光、滕甫共同审阅裁减国家费用的制度,并取庆历二年的数目,与现在的支出费用逐项比较,把不同之处分析上报。司马光入朝应对,说:“国家费用不足的原因,在于用度过于奢侈,赏赐没有节制,宗室人数繁多,官职冗滥,军队不精。这五件事,不是愚臣一朝一夕能够裁减的。如果只是想把庆历二年的裁减制度同现在的支出数目作比较,这只应交给三司提供分析。相同和不同的地方,马上就能全部看见,不必再派官员设置机构。”皇上于是询问这五件事的利弊,司马光把情况全部回答了,皇上深为采纳。第二天,便撤销裁减机构,只命三司提供分析。十二月己亥朔,下诏将京东武卫四十二指挥全部分隶于河北都总管司,其中六指挥隶属大名府路,三十六指挥分别隶属定州、高阳关两路,轮番前往戍守。此前,这支军队本来负责河北戍守,近年分屯于诸路。朝廷将要裁减沿边土兵,以节省三司供给军饷的费用,所以有了这道诏令。二年正月乙酉,枢密院进呈说,裁减停驻营地的军队仍然很多,而驱使、调配他们的方法还很少。只是像种古这类人,已经不能让他们自行尽力了。十月戊戌,皇上询问怎样节省财用,王安石回答说,最紧迫的是裁减军队。皇上说:“与庆历年间的数目相比,已经大为减少了;只有另作安排才可以。”王安石说:“精心训练招募的士兵,并鼓励三路百姓练习军事,就可以减少军队。”此前,陈升之建议:“禁卫军士兵年满四十、稍微不合格的,酌量减少他们所领取的俸给。”皇上依从了。淮南吕公弼上言认为:“既让他们离开本土,又减少他们平常的俸禄,在人情上不安,而且事情关系重大,难以顺利实行。”于是皇上问陈升之:“裁退军队的事,当时曾同枢密院众人商量吗?如今却都争论说难办,这是因为应当裁退的人改作剩员、给予优厚待遇的缘故。另立等级,有什么损害?”吕公弼说:“臣并不是像其他人那样借办事求取名声,只是担心误了陛下的事情。如果二十万人都发生变故,那怎么办?”陈升之详细论述了祖宗旧法。曾公亮说:“办理这件事应当逐渐进行。”王安石也这样说。皇上说:“只要执政者同心协力,不煽动人情,自然不会有事。”王安石说:“吕公弼到陛下这里来陈说,只是临事害怕,本来没有什么妨害。如果把裁退之事告知众人,那才是煽动、扰乱人情。” 皇上说:“柴世宗怎样做到军队精锐?”王
』上曰:『柴世宗如何得兵精?』安石曰:『亦只是简汰。然柴世宗精神之运,威令之加,有在事外者,乃能济事,而无侮败。』龙图阁直学士陈荐言:『大臣建退军之议,损禁兵月廪,使就食江淮。禁兵在京师,祖宗之制,所以重内轻外,其来已久。人情既安习,一旦辇徙,去国客食,卒伍众多,非所以安之也。宜如旧。』上从之,卒罢退军议。闰十一月,上问府兵之制,曰:『府兵与租庸调法相须。』安石曰:『今上番者,即以衣粮给之,则无贫富,皆可入卫出戍。虽未有租庸调法,亦可为也。但义勇不须刺手背,刺何补于制御之实?今既良民为之,当以义礼奖养。刺手背但使其不乐,而实无补也。又择其乡闾豪杰为之将校,量加奖拔,则人自悦服。今募兵宿卫,乃有积官至刺史、防团者。移此与彼,固无不可。陛下审择近臣,使皆有政事之才,则他时可比数[5],且祖宗朝,北鄙无警,即便罢兵。今既讲和而屯兵至多,徒耗钱帛。』文彦博曰:『自古皆募营兵,遇事息即罢。汉文帝以恭俭,故至武帝时府库充实,然因用兵,卒致公私匮乏。』上曰:『文、景恭俭,岂是庶事不为以致富盛?盖能立制度,所以有成效也。如仁宗朝,何尝横有费用?止缘众人妄耗物力,府库遂空。』韩绛曰:『朝廷须修法度,爱惜财帛,乃能休息生灵。一人独俭,未足成化。』陈升之曰:『已议暗消本路特兵,于京东招补,亦将有序,不数年可见效矣。』吕公弼曰:『缘边之兵,不可多减,若遇大阅,人数全少,北人观之非便。』彦博曰:『自有遣戍兵,不至阙事也。』上曰:『卿等可详议以闻。』九月乙亥,上谓陈升之、王安石曰:『今赋入非不多,只是用度无节,如何节用?』升之、安石皆言兵及宗室之费。上曰:『朕尝问王存以兵费,乃言:「臣不曾讲兵书。」』因问安石如何省兵。安石曰:『陛下今欲省兵,当择边州人付以一州,令各自精练,仍鼓舞其州民,使各习,则兵可省。前日陛下所召种古等数人,臣略与语,似亦皆可付一州。臣因与言:「古今边州有兵五千处,若止拣留三千,仍以二千人衣粮之费令以鼓舞,所留兵及州民使习兵战,则可以战守否?」古乃言:「若果然止得二千人兵,亦可矣。」』上言太祖付边将事,安石曰:『今有可胜太祖时:并边民户日蕃息,所恃不尽,在募兵而已。若募兵令边将得自拣择训练,如太祖时,则尤易以待敌。』上言:『五代时,方镇皆豪杰,所以能自守一方,不须朝廷之助。』安石曰:『五代时方镇岂皆豪杰?如罗洪信,乃是众人求主不得,大呼于众:「谁能为节度使者?」洪信出应募,遂立以为帅。
译安石说:“也只是挑选淘汰罢了。然而柴世宗运用精神、施加威令的地方,还有超出具体事务的因素,所以能够成事而没有受到侮辱和失败。”龙图阁直学士陈荐说:“大臣提出裁退军队的建议,减少禁军每月的俸禄,让他们到江淮就食。禁军驻在京师,是祖宗的制度,用来重视内地、轻视外地,这种做法由来已久。人情已经安于这种习惯,一旦用车船迁徙,使他们离开国都寄食他处,士卒又人数众多,这不是使他们安定的办法。应当照旧。”皇上依从了,最终撤销了裁退军队的议论。闰十一月,皇上询问府兵制度,说:“府兵制度同租庸调法相互配合。”王安石说:“现在轮番上值的人,就给他们衣服和粮食,这样无论贫富都可以入卫出戍。即使没有租庸调法,也可以实行。只是义勇不必在手背刺字,刺字对实际控制有什么补益?现在既然让良民担任义勇,就应当用义礼来奖赏、供养他们。刺手背只会使他们不乐意,实际上没有补益。又应当选择乡里的豪杰作为将校,酌量加以奖拔,那么人们自然会喜悦服从。现在招募的士兵担任宿卫,甚至有积累官阶达到刺史、防团者。把这种做法移用于义勇,本来没有什么不可以。陛下慎重选择近臣,使他们都有处理政事的才能,那么以后可以与此相比较。而且祖宗朝,北部边境没有警报,就立即罢兵。如今既已讲和而屯兵过多,只是白白耗费钱帛。”文彦博说:“自古以来都招募营兵,遇到事情平息就罢遣。汉文帝因为恭敬节俭,所以到汉武帝时府库充实;然而由于用兵,最终导致公私困乏。”皇上说:“文帝、景帝恭敬节俭,难道是因为不办各种事务才富足兴盛吗?大概是因为能够建立制度,所以取得成效。像仁宗朝,哪里曾有横生的费用?只是由于众人胡乱耗费物力,府库才空虚。” 韩绛说:“朝廷必须修明法度,爱惜财帛,这样才能使百姓休养生息。一个人独自节俭,不足以成就教化。”陈升之说:“已经议定暗中逐渐消除本路的特种兵,在京东招募补充,也将有次序地进行,不用几年就能看到成效。”吕公弼说:“沿边的军队不能裁减太多,如果遇到大规模阅兵,人数完全减少,北方人看见会认为不利。”文彦博说:“自有派遣戍守的军队,不至于耽误事务。”皇上说:“卿等可以详细议论后上奏。” 九月乙亥,皇上对陈升之、王安石说:“现在赋税收入并不是不多,只是用度没有节制,怎样节省用度?”陈升之、王安石都说到军队和宗室的费用。皇上说:“朕曾问王存军费的事,他竟说:‘臣不曾研究兵书。’”于是问王安石如何节省军队。王安石说:“陛下现在想节省军队,应当选择边州人,把一州交给他们,让他们各自精心训练;还要鼓励本州百姓,使各人都练习军事,这样就可以省兵。前些日子陛下召来的种古等几个人,臣略微同他们交谈,似乎也都可以把一州交给他们。臣曾对种古等人说:‘古今边州有五千士兵的地方,如果只挑选留下三千人,仍把二千人的衣粮费用用来鼓励百姓练兵,让留下的士兵和州民都练习作战,那么能够作战和守御吗?’种古于是说:‘如果果真只得到二千名士兵,也可以。’”皇上谈到太祖把边将托付给边地之事,王安石说:“如今有胜过太祖时的条件:靠近边境的百姓日益繁衍,所要依靠的并不完全在于招募士兵。若让募兵由边将自行挑选、训练,像太祖时那样,就更容易用来抵御敌人。”皇上说:“五代时,方镇都是豪杰,所以能够独自守住一方,不需要朝廷帮助。” 王安石说:“五代时的方镇难道都是豪杰吗?比如罗洪信,是众人找不到主帅,于是向众人高呼:‘谁能担任节度使?’罗洪信出来应募,于是众人拥立他为帅。然而
然亦能独保一镇者,以其任事得自专故也。今朝廷待边将拘制之法,令将此等军。今募兵出于无赖之人,尚可为军厢主,则近臣以上,岂可不及此辈?此乃先王成法,社稷之长计也。』上极以为然。
译他能够独自保全一镇,是因为任事时能够自行专断。如今朝廷用拘束限制的法令对待边将,却让他们统领这样的军队。现在招募的士兵出自无赖之人,尚且可以担任军厢主;那么近臣以上的官员,难道反而不如这些人吗?这正是先王成法,是国家长远的计策。”皇上极为赞同。
十二月乙亥,上论及边兵已不足以守,虽费衣粮,然又不可减。王安石曰:『今若更减,即诚无以待缓急;不减,则费用无有巳时。若不能治兵稍复古制,则中国决无富强之理。』上因言:『义勇可使分为四蕃出戍。』吕公弼曰:『须先省得募兵,乃可议此。』安石曰:『计每岁募兵所死亡之数,乃以义勇补之可也。』上问:『唐都关中,府兵多在关中,则为强本。今都关东而府兵盛,则京师更不足待外方。』安石曰:『府兵处处可为,又可令入衙。』公弼与韩绛皆以入卫为难。文彦博曰:『曹、濮人专为盗贼,岂宜使入卫?』安石曰:『曹、濮人岂可应募诸班诸军者?应募皆暴猾无赖之人,尚亦以为虞[6]。义勇皆良民,又以有物力户为将校,岂可却以为虞?』陈升之欲令义勇以渐戍近州,安石曰:『药不暝,眩疾不瘳。陛下若欲变数百年募兵之弊,则宜果断,详立法制,令本末备具。不然,无补也。』上以为须豫立定条法,不要宣布,以渐推行可也。枢密退,安石白上曰:『陛下以为柴世宗能辟土疆、服天下者何也?』上曰:『莫是能果断否?』安石曰:『柴世宗能使兵威复振,非但高平之战能斩樊爱能而已。天下盗贼杀人亡命,日募以为禁军,史臣以为当时孤子寡妇见雠仇而不敢校,后悔之莫有贷者。臣谓史官不足以知世宗,世宗非悔也。方中国兵弱,以为非募此等人,不足以胜诸僭伪之国。及所募已足,则法不可久弛,故不复贷其死。此乃定计数于前,必事成功于后,岂以为失策而更悔也?世宗募盗贼杀人亡命者以为禁卫不以为虞者,诚有帝王威略故也。今当平世,发义勇入卫,有爵赏之劝、禄赐之利,而乃更忧其为变,恐非笃论。盖今人习见募兵,而不见民兵之事久,故一闻此议,则不能无骇。然募兵之法不变,乃实有可忧。』此据《日录》,乃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朱本系三年十二月。兵部上陕西、河北、河东义勇数:陕西路二十六郡,旧籍十五万三千四百,益以环庆、延州保毅弓箭手三千八百,总十五万六千八百,为指挥三百二十一;河北三十三郡,旧籍十八万九千二百,今籍十八万六千四百,为指挥四百三十;而河东二十郡,自庆历后,总七万七千,为指挥一百五十九。凡三路义勇之兵,总四十二万余三千五百人。河东、陕西弓箭手数:河东七郡旧籍七千五百,今籍七千;陕西十郡并寨户旧籍四万六千三百,惟秦凤有寨户,陕西无户籍数。其后义勇浸消,悉联以为保甲云。联为保甲,在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此并据《兵志》第三卷熙宁二年事增入。二年三月壬辰朔,枢密副使韩绛与文彦博、吕公弼争议拣退禁军。彦博、公弼极言其不便,上命且依旧制。是日,绛亦称疾在告。是月,诏并龙猛八指挥为六。旧三百五十八为额,自康定、庆历以来,诸军间有并废,至熙宁初大整军额,有就而合者,如龙卫三十九指挥并为二十;有以全部付隶者:宣威并入威猛、广捷,而宣威废罢。契丹直拨入神骑,而契丹直废罢。有并营而增额:加宣武二十指挥四百人额并为十二指挥,五百人为额。有就而易名者:如骁猛四指挥,以第四一指挥改充骁雄,存三指挥。自是部伍整肃,无有名存而实阙者。七月丙申,王安石进呈蔡挺乞以义勇为五番教阅事。上因论及民兵,安石曰:『募兵未可全罢,民兵可渐复。虽府界亦可为。至于广南,尤不可缓。今中国募禁军往戍多死,此害于仁政。陛下诚罢军职,以所得官十二三鼓舞百姓豪杰,使趋为民兵,则事甚易成。』上患密院不肯措置义勇。安石曰:『陛下诚欲行,则孰能御之?此在陛下也。』因为上言:『国之大政,任兵、农。』上曰:『先措置得兵乃及农,缘治农事须财。兵不省,即无由足。』安石曰:『农事亦不可在兵事之后。前代兴王知不废农事,乃能并天下。兴农事启不费国财,但因民所利而利之,则亦因民财力而用也。』泾、渭、仪、原四州义勇万五千人,旧制戍守,经略使蔡挺始令遇上番,依诸军结阵队分隶诸将,选艺精者迁补,给官马、月廪、时帛,郊赏与正兵同,遂与正兵相参战守。时土兵有阙,诏募三千人。挺奏以:『义勇点刺累年,虽训练以时,而未施于征防。意可以案府兵遗法,俾之番戍,无补所阙土兵。』诏复问以措置远近、分番之法,挺即条上,以四州义勇分五番,番三千人。防秋以八月十五日上,十月罢;防春以正月十五日上,三月罢。周而复始之。募土兵,岁减粮八万石、料钱六千余缗、春冬衣万五千疋、绵三万七千两。诏从之,行之诸路。十二月壬申,诏枢密使文彦博等对资政殿。彦博等出上在京开封府界及京东等路禁军数,上亦自内出治平中兵数相参照,顾问久之,遂诏殿前司虎翼除水军一指挥外,存
译十二月乙亥,皇上谈到边兵已经不足以守御,虽然耗费衣粮,却又不能裁减。王安石说:“如今如果再裁减,确实就没有办法应付缓急;不裁减,费用又没有停止的时候。如果不能治理军队,稍微恢复古代制度,那么中原决没有富强的道理。”皇上于是说:“可以让义勇分为四番出戍。”吕公弼说:“必须先省掉募兵,才可以议论这件事。”王安石说:“计算每年募兵死亡的人数,用义勇补充他们就可以。”皇上问:“唐朝建都关中,府兵多在关中,所以根本强固。如今建都关东,如果府兵兴盛,京师反而不足以应待外方。”王安石说:“府兵各处都可以设置,也可以命令他们入衙。”吕公弼和韩绛都认为入卫困难。文彦博说:“曹州、濮州的人专门做盗贼,怎么适合让他们入卫?”王安石说:“曹州、濮州的人难道能应募到各班各军中吗?应募者都是强暴狡猾的无赖之人,尚且还能用来防备。义勇都是良民,又以有财力的户为将校,怎么反而可以把他们当作祸患来防备?”陈升之想让义勇逐渐到近州戍守,王安石说:“药力不强,眩晕之疾就不能痊愈。陛下如果想改变数百年来募兵制度的弊病,就应当果断行事,详细制定法制,使首尾各项都完备;否则没有补益。”皇上认为必须预先制定确定的条法,不必立即宣布,逐渐推行即可。枢密院退下后,王安石告诉皇上说:“陛下认为柴世宗能够开拓疆土、使天下归服,原因是什么?”皇上说:“莫非是因为能够果断?”王安石说:“柴世宗能使军威重新振作,并不只是因为在高平之战斩杀樊爱能而已。天下盗贼、杀人犯和亡命之徒,每天都招募为禁军,史官认为当时孤儿寡妇见到仇人也不敢较量,后来后悔了却没有人得到宽赦。臣认为史官不足以了解世宗,世宗并没有后悔。当时中原军力衰弱,认为不招募这些人就不足以战胜各个僭伪之国。等到招募的人数已经足够,法令就不能长久宽弛,所以不再赦免他们的死罪。这是事先确定计策,必定在后来成就功业,哪里是因为认为策略错误而后悔呢?世宗招募盗贼、杀人犯和亡命之徒作为禁卫而不以为忧患,确实是因为有帝王的威势和谋略。如今正当太平之世,征发义勇入卫,有爵位赏赐的鼓励、有俸禄恩赐的利益,却反而担心他们发生变乱,恐怕不是正确的论断。大概是因为现在的人长期习惯看见募兵,却没有见过民兵之事,所以一听到这个建议,就不能不惊骇。然而如果不改变募兵制度,实际上确实有值得忧虑的地方。” 此事据《日录》,是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朱本系于三年十二月。兵部上报陕西、河北、河东三地义勇的数目:陕西路二十六郡,旧籍十五万三千四百人,加上环庆、延州保毅弓箭手三千八百人,共十五万六千八百人,编为三百二十一指挥;河北三十三郡,旧籍十八万九千二百人,现籍十八万六千四百人,编为四百三十指挥;河东二十郡,自庆历以后共七万七千人,编为一百五十九指挥。三路义勇合计四十二万余三千五百人。河东、陕西弓箭手的数目:河东七郡旧籍七千五百人,现籍七千人;陕西十郡以及寨户旧籍四万六千三百人,只有秦凤有寨户,陕西没有户籍数目。后来义勇逐渐消减,全都编联为保甲。” 编联为保甲,见于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此事一并据《兵志》第三卷增入熙宁二年事。二年三月壬辰朔,枢密副使韩绛与文彦博、吕公弼争论裁退禁军。文彦博、吕公弼极力陈说这样做不便,皇上命令暂且依照旧制。这一天,韩绛也称病告假。这个月,诏令将龙猛八指挥合并为六指挥。旧有三百五十八指挥的额数,自康定、庆历以来,各军间或有合并、废除的,到熙宁初年大规模整顿军额,有就近合并的,如龙卫三十九指挥合并为二十;有把全部军队拨归隶属的,如宣威并入威猛、广捷,宣威于是废除;契丹直拨入神骑,契丹直于是废除。有合并营伍而增加额数的,如加宣武二十指挥、四百人之额,合并为十二指挥、五百人之额。有就近合并而改换名称的,如骁猛四指挥,把第四指挥改充骁雄,保留三指挥。从此部伍整齐严肃,不再有名义存在而实际上缺额的情况。七月丙申,王安石进呈蔡挺请求把义勇编为五番教阅的奏事。皇上于是谈到民兵,王安石说:“募兵还不能全部罢除,民兵可以逐渐恢复。即使京城辖区也可以设置。至于广南,更不可拖延。现在中原招募禁军前往戍守,死伤很多,这是损害仁政。陛下如果确实裁撤军职,把所得官职中的十二三分用来鼓励百姓中的豪杰,使他们趋向成为民兵,那么事情很容易成功。”皇上担心枢密院不肯措置义勇。王安石说:“陛下如果确实想实行,谁能阻止?关键在陛下。”于是又对皇上说:“国家的大政,在于任用兵、农。”皇上说:“先措置好军队,再谈农事,因为治理农事需要财力。军队不节省,就没有办法充足。”王安石说:“农事也不能排在军事之后。前代兴起的君王知道不能废弃农事,所以才能兼并天下。兴办农事并不一定要耗费国家钱财,只要根据百姓有利的事情使他们获利,也就是依靠百姓的财力来办事。”泾、渭、仪、原四州有义勇一万五千人,旧制规定负责戍守;经略使蔡挺开始命令他们遇到轮番上值时,依照诸军结成阵队,分别隶属各将,选择技艺精熟者迁补,发给官马、月廪、时帛,郊祀赏赐同正兵一样,于是同正兵共同参与作战和守御。当时土兵有缺额,诏令招募三千人。蔡挺上奏说:“义勇逐年点刺,虽然按时训练,却还没有用于征战防守。臣认为可以考察府兵遗留下来的制度,使他们轮番戍守,用来补充所缺的土兵。”诏令又询问远近配置、分番戍守的办法,蔡挺立即分条上奏:把四州义勇分为五番,每番三千人。秋防从八月十五日上番,十月结束;春防从正月十五日上番,三月结束。如此周而复始。招募土兵后,每年减少粮食八万石、料钱六千余缗、春冬衣一万五千匹、绵三万七千两。诏令依从,在诸路施行。十二月壬申,诏令枢密使文彦博等到资政殿对答。文彦博等拿出京城、开封府界以及京东等路禁军的数目,皇上也从宫中拿出治平年间的军队数目相互参照,询问了很久,于是下诏,殿前司虎翼军除水军一指挥外,保留
六十指挥,各以五百人为额,总计三万四百人在京。增广义勇五指挥,共二千人;开封府界定六万三千人,在京东五万一千二百人,两浙四千人,江东三千二百人,江西六千八百人,湖南八千三百人,湖北万二千人,福建四千五百人,广南东、西各千二百人,川、峡三路共四千四百人为额。在京其余指挥,并河东、陕西、京西、淮南路,前已拨并;其河北以人数尚多,须后议之。四年三月癸丑,上论农兵事,欲行宋道之策,召人免税充弓箭手事。文彦博以为决不可行。安石曰:『恐可行,但亦不须如此,诚以利害驱民训习,则何必用宋道之策?』上欲择人判兵部如司农,安石曰:『京诸司固足以提天下之纲要,非特兵部也。』上曰:『兵部最所急故也。』安石曰:『诚如此。』陈瓘论曰:『安石曰:民可以利驱,使趋为兵。安石此语,亦欲变募兵宿卫法故也。』宋道,河南人,时为都官郎中、同提举三门白波辇运。尝应诏言五事,其五曰增置沿边弓箭手以省戍兵。又尝言请仿古民兵之法,籍边丁,蠲其税,无废县官,而习山川之便,乃得战士二十万。事多施行云。七月,诏拣诸路兵半分,年四十五以下胜甲者并为大分,五十以上愿为民者听之。旧制,兵至六十一始免,犹不即许也。至是,免为民者甚众。十二月丙寅[7],枢密院言:『诸路厢车名额猥多,自骑射至牢城,其名凡二百二十三。其间因事募人,团立新额,或因工作、榷酤、水陆送运、通道山险桥梁、邮传马牧[8]、堤防堰埭[9],若此者,事存而名未可废。及剩员、府牢城,皆待有罪配隶之人,壮城专治城隍,不给他役[10],别为一军,而教阅厢军亦自为额。请以诸路不教阅厢军并为一额,余从省废。其移并如禁军法。』奏可。遂下诸路转运司,以州大小高下为序,始自某州为第一指挥,差次至某州,凡为若干指挥,每指挥无过五百人。河北曰崇胜,河东曰雄猛,陕西曰保宁,京东曰奉化,京西曰劲武,淮南曰宁淮[11],两浙曰崇节,江南曰效勇,荆湖曰宣节,福建曰保节,广南曰清化,川峡四路曰克宁。总天下厢兵马步指挥凡八百四十,其为兵凡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人,而府界及诸司或因事募兵之额不与焉。五年正月。先是,曾孝宽为王安石言:『有军士深诋朝廷,尤以移并营房为不便。或言今连阴如此,正是造反时。』安石具以白上。文彦博曰:『近日朝廷更张,人情汹汹非一。』安石曰:『朝廷事合更张,岂可因循?如并营事,亦合如此,此辈乃敢纷纷,公肆诋毁,诚无忌惮。至言欲造反,恐须深察!』吴充曰:『并营事已久,人习熟,何缘有此?近来惟保甲事,人情不安。』上言太祖善御兵,又言斩川班事。安石曰:『五代兵骄。太祖若所见与常人同,则因循姑息,终不能成大业。惟能勇,故能帖服此辈,大有所为。然恃募兵以为国,终非所以安宗庙社稷。』上曰:『如庆卒柔远之变,赖属户乃能定。然则募兵,岂可专恃?』上欲得诋毁军士主名,枢密院请责殿前马步三帅,安石请委皇城司,上曰:『不如付之开封府。』乃令安石召元绛至安石第谕意。林希《野史》云:初,司马光贻书王安石,阙下争传之。安石患之。凡传其书,往往阴中以事。民间又伪为光一书,诋安石尤甚,其辞鄙俚。上闻之,谓左右曰:『此决非光所为。』安石盛怒曰:『此由光好传诏书以买名,故致流俗亦效之。使新法沮格,异论纷然,皆光唱之。』即付狱,穷治其所从得者,乃皇城使沈惟恭等指斥乘舆。流海岛,杞□弃市[12],以深禁民间私议己者。其后探伺者分布都下。又明年,曾孝宽以修起居注侍上,因言民间往往有怨语,不可不禁。安石乃使皇城司遣人密伺于道,有语言戏笑及时事者皆付狱。上度其本非邪谋,多宽释之。保甲民有为匿名书揭于木杪,言今不聊生,当速求自全之计,期诉于朝。安石大怒,乃出钱五百千以捕为书者。既而村民有偶语者曰:『农事方兴而驱我阅武,非斩王相,我辈不得休息。』逻者得之付狱,安石意为匿名书者必此人也,使锻炼成狱。民不胜榜掠,而终不伏。法官以诟骂大臣,坐徒三年。上笑曰:『村民无知,止令杖臀十七而已。』开封推官叶温叟在府不及一岁,凡治窃议时事及诟骂王安石者三十余狱。林希所云,须细考之。七月已亥、闰七月癸酉皆有匿名书事,当并考之。四年三月己酉,孝宽乞立赏捕扇惑保甲人,与此相关云。七月壬寅,诏步军司床子弩雄武五指挥九百三十九人拨并为两指挥,飞山雄武指挥一千二百人亦拨并为两指挥,每指挥并以五百人为额,仍契勘在京见今诸军已来拨并数目以闻。六年三月癸亥,上谓王安石曰:『宿卫亲事官有击指挥使伤首者,而主名未立。宿
译六十指挥,每指挥以五百人为额,总计在京三万四百人。增加义勇五指挥,共二千人;开封府界确定六万三千人,在京东五万一千二百人,两浙四千人,江东三千二百人,江西六千八百人,湖南八千三百人,湖北一万二千人,福建四千五百人,广南东、西各一千二百人,川、峡三路共四千四百人为额。在京的其余指挥,以及河东、陕西、京西、淮南路,先前已经拨并;河北因为人数仍然很多,须留待以后议定。四年三月癸丑,皇上谈论农兵之事,想实行宋道的策略,召集百姓免除税赋、充任弓箭手。文彦博认为绝对不可行。王安石说:“恐怕可以实行,但也不必这样做;如果确实用利害关系驱使百姓训练,何必采用宋道的策略?”皇上想选择人员掌管兵部,像司农寺那样,王安石说:“京城各司本来就足以提领天下纲要,不只是兵部如此。”皇上说:“因为兵部最为急迫。”王安石说:“确实如此。” 陈瓘评论说:“王安石说,可以用利益驱使百姓,使他们趋向成为士兵。王安石这句话,也是想改变募兵宿卫的制度。” 宋道是河南人,当时任都官郎中、同提举三门白波辇运。他曾应诏陈述五件事,其中第五件是增加设置沿边弓箭手,以节省戍守军队。他又曾说,请仿照古代民兵制度,登记边地成年男子,免除他们的税赋,不废弃县官的职事,同时使他们熟悉山川地形的便利,这样便可以得到二十万战士。后来这些事情多有施行。七月,诏令挑选诸路军队的一半分开,年满四十五岁以下、能够披甲作战的合并为大分;五十岁以上愿意成为平民的,听任其意。旧制规定,士兵到六十一岁才免除兵役,而且还不立即准许。到这时,免为平民的人很多。十二月丙寅[7],枢密院说:“诸路厢军的车骑等名额过多,从骑射到牢城,名称总共有二百二十三种。其中有些因事务需要招募人员、团立新额,或因工役、榷酤、水陆运输、通行道路上的山险桥梁、邮传马牧[8]、堤防堰埭[9]而设;像这类军队,事务仍在,名称不能废除。至于剩员、府牢城,都是等待罪犯配隶的人;壮城专门治理城隍,不承担其他差役,另成一军;教阅厢军也另立名额。请把诸路不教阅的厢军合并为一个名额,其余的从简裁废。它们的迁并依照禁军法。”奏疏获准。于是下达诸路转运司,以州的大小高下为次序,从某州开始作为第一指挥,依次排列到某州,共编为若干指挥,每指挥不超过五百人。河北称崇胜,河东称雄猛,陕西称保宁,京东称奉化,京西称劲武,淮南称宁淮[11],两浙称崇节,江南称效勇,荆湖称宣节,福建称保节,广南称清化,川峡四路称克宁。天下厢军马步指挥总共八百四十,其士兵共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人;府界以及诸司因事务招募的军队名额不计算在内。五年正月。此前,曾孝宽对王安石说:“有军士深深诋毁朝廷,尤其认为迁并营房不便。有人说现在连续阴雨成这样,正是造反的时候。”王安石把这件事全部告诉皇上。文彦博说:“近来朝廷变更制度,人情汹汹,不止一件事。”王安石说:“朝廷的事情合当变更,怎么可以因循?像合并营房的事,也应该这样办;这些人竟敢纷纷议论,公开肆意诋毁,实在无所顾忌。至于说要造反,恐怕必须深入察究。”吴充说:“合并营房的事已经很久,人人都习惯了,怎么会有这种事?近来只有保甲之事使人情不安。”皇上谈到太祖善于控制军队,又谈到斩杀川班之事。王安石说:“五代时军队骄横。太祖如果见识同常人一样,就会因循姑息,最终不能成就大业。只是因为勇于行事,所以能使这些人服从,成就大事。然而依靠募兵来治理国家,终究不是安定宗庙社稷的办法。”皇上说:“像庆州士卒柔远的变乱,依靠属户才得以平定。这样说来,募兵怎么能专门依靠?”皇上想知道诋毁朝廷的军士主谋姓名,枢密院请求责罚殿前、马军、步军三帅,王安石请求交给皇城司,皇上说:“不如交给开封府。” 于是命王安石把元绛召到王安石府第,告知皇上的意思。林希《野史》说:起初,司马光写信给王安石,京城内外争相传阅。王安石对此很忧虑。凡是传递那封信的人,往往暗中借事陷害。民间又伪造一封司马光的信,诋毁王安石更加厉害,言辞鄙俗。皇上听说后,对身边的人说:“这一定不是司马光所作。”王安石大怒说:“这是因为司马光喜欢传播诏书来博取名声,所以导致流俗之人也仿效他。使新法受到阻挠、异论纷纷,都是司马光倡导的。”于是把案件交付狱官,彻底追究伪信的来源,竟查到皇城使沈惟恭等人指斥皇上。将他们流放海岛,把杞□弃市[12],以此严禁民间私下议论自己。后来侦察窥伺的人分布在都城各处。又过了一年,曾孝宽以修起居注的身份侍奉皇上,趁机说民间往往有怨言,不可不加禁止。王安石于是派皇城司派人秘密侦察道路,有谈论、戏笑以及议及时事的人,都交付狱官。皇上料想他们本来不是邪恶谋反,多数宽免释放。保甲中的百姓有人把匿名书揭挂在树梢,说如今无法生活,应赶快设法保全自己,约定向朝廷申诉。王安石大怒,于是拿出钱五百千来捕捉写匿名书的人。不久,乡村百姓偶然私下说:“农事正要兴起,却驱使我们阅习武事;如果不斩杀王相,我们这些人就不能休息。” 巡逻侦察的人抓到说这话的人,把他交付狱官。王安石认为写匿名书的人一定就是此人,便指使狱官罗织成案。百姓受不了杖打拷掠,始终不肯承认。法官以辱骂大臣论罪,判处徒刑三年。皇上笑着说:“乡村百姓无知,只命令杖打臀部十七下就够了。”开封推官叶温叟在府中任职不到一年,前后办理因私下议论时事以及辱骂王安石而起的案件三十多起。林希所说的情况,必须详细考察。七月己亥、闰七月癸酉都有匿名书的事情,也应一并考察。四年三月己酉,曾孝宽请求设立赏格,捕捉煽动迷惑保甲的人,与这件事有关。”}], 七月壬寅,诏令步军司的床子弩雄武五指挥九百三十九人,合并为两指挥;飞山雄武指挥一千二百人,也合并为两指挥。每指挥都以五百人为额,仍命核查在京现今各军已经拨并的数目,奏报朝廷。六年三月癸亥,皇上对王安石说:“宿卫亲事官中有击打指挥使、使其头部受伤的人,但还没有查明主犯姓名。宿
卫法不可以不急变革。』安石曰:『臣固尝论此,此固易变,但要措置有方。』陈瓘论曰:安石欲变宿卫之法,先于经义创立新说,然后造为神考圣训,谓当急变其法。盖托于先训,则可以为圣王遵行;文以经术,则可以禁士大夫之窃议。二者行于前,三卫作于后,渐危根本,忠义寒心。人皆独罪于一京,安知谋发于私史?若非陛下守艺祖之宏规,循累朝之成宪,使彼二书之说以叙行之,今日不知其如何矣!十月甲戌,并龙卫三十九指挥为二十指挥。庚寅,上曰:『裁并军营,凡省军员四千余人,此十万军之资也。若训练既精,人得其用,不惟胜敌,兼亦省财。』王安石等曰:『累岁以来,陛下选用使臣,专令训练。间御便殿,躬亲试阅。赏罚既明,士卒知劝。观其技艺之精,一人可敌数夫,此实国家安危所系也。』安石又言:『并营练卒事既有效,凡此皆无害于人,而不道者乃妄相扇动。』上曰:『须渐定去之。』安石曰:『今已帖息矣。』八年三月乙卯,阅诸军转员,三日止。旧制,捧日都虞候四人,至是五人,而马军都指挥使但阙骁骑一人,以捧日一人补骁骑军主,余四人如故,则以次军分皆不得迁。乃补四人者,并为马步军副都军头。又以龙卫、拱圣、骁骑、武骑、宁朔、神骑旧百三十一指挥,后省五十指挥,而兼管马军。指挥使以下已补八十一指挥正额外,数犹有余,乃于所省指挥内未移并者四十三指挥,且置下名指挥使、副使各一人、军使三人,以次第迁。元丰二年六月,诏捧日、龙卫、鈯直、左射指挥均拨人捧日、龙卫诸指挥更不补人。其四指挥请受钱帛等,委群牧司;粮草委提点仓场司封桩。八年三月,凡禁军之最亲近者执事殿陛,宿卫官省扈从乘舆,号诸班直。非诸班直,隶于御前忠佐军头司、皇城司、骐骥院,余军皆以守京师,备征戍。其出戍边或诸州更戍者,谓之屯驻;非戊诸州而隶于总管司者,谓之驻泊;非屯驻、驻泊而以籴贱留便廪给,谓之就粮;诸司募者曰役兵;诸州募者曰本城厢兵;教阅者为教阅厢兵;蕃人内附纠合其人而用之者曰蕃兵;什伍其民而教之武事曰民兵。熙宁、元丰之间,兵制大备矣。此《兵志》首篇新叙,今掇取附见。凡禁军,奉钱千为上军,五百以上为中军,以下为下军。其赏罚迁叙视此为等。其政令掌于枢密院,岁以秋月校其艺能而赏劝之。熙宁之籍天下禁军凡五十六万八千六百八十八人,元丰之籍六十一万二千二百四十三人。初,上即位,总治平之兵一百十六万一千,而禁军步、骑六十六万三千,校庆历之籍减几十万,开宝增至七十万二千。上患兵冗,邦用不继,始议销并,及亲制选练修饰武备之法甚众。一日,顾谓辅臣曰:『前世为乱者,皆无赖不逞之人。艺祖平定天下,悉招聚之,刺以为兵,连营以居,什伍相制。节以军法,厚禄其长,使自爱重。付以生杀。寓威于阶级之间,使不得动。既无敢为非,因取其力以卫养良民,俾各安田里,所以太平之业定而无叛民,自古未有及此者。艺祖养兵止二十二万余,诸道十余万。使京师之兵民以制诸道,而无外乱;合诸道之兵足以当京师,则无内变。内外相制,无偏重之患。天下承平百有余年,盖本于此。』初,上欲省兵,王安石对曰:『拣练募兵,而鼓舞三路之民习兵,则兵可省。』其后遂什伍畿甸之民以为保甲,诸路亦以次推行。元丰中,义勇、保甲遂上番,以代禁卫,其巡检、县尉司所省募兵数万。诏阙额弗补者,会其财费储之,专以待武备之用。自后民兵数遂逾募兵,而国用纾。又议欲择民之材武者,若唐府兵,蕃以上备宿卫。事虽未行,然其规模宏远矣。此《兵志》首篇所云,今附见,须详考存兵数也。国朝以备战卫为禁军,以给徒役为厢军,各隶其州之本城內,总于侍卫司,而尚书兵部掌其政令。因事立名者,各隶于其部。又以厢军教阅者,始号厢禁军,后皆以为下禁车【杰按:车,疑为“军”之误。】。其给始于诸司者,亦各以其事役属焉。熙宁三年,诏以禁军分五都法检治厢军。其后禁军或降剩员,或升阶以备厢军。诸路力役之事广,则间诏增募。而京西转运司所募,多至三万人。陕西减额五千人,亦至三万人。河朔流民寓京东者,如旧制募士教阅,以为忠果二十指挥,分隶河北总管。以除道恤饥、河北及熙河路修城垒,河北所募五千人,熙河亦三个人。修京城,以废马监兵置广固、保忠凡十指挥,亦五千人。湖南徭人平,戎、泸军兴,化河转漕,又皆增置。大抵熙宁、元丰之间,厢军之数,视祖宗时盖众矣。自五代后,凡国之役皆调于民,故民以劳弊。宋有天下,悉役厢军,凡役非工徒营缮,民无与焉,故天下民力完固,承平百年。
译卫的法规不能不赶快改革。”安石说:“臣本来曾经议论过这件事。这确实容易改革,只是需要有适当的安排。” 陈瓘评论说:王安石想要改革宿卫的法规,先从经义入手创立新说,然后编造神宗皇帝的圣训,说应当赶快改变这套法规。他假托先帝的训示,就可以说是圣王所遵行的;用经术加以文饰,就可以压制士大夫私下的议论。这两件事先实行,三卫随后建立,逐渐危及国家根本,使忠义之士寒心。人们都只把罪责归于一京,哪里知道谋划其实出自私史呢?如果不是陛下守住太祖的宏大规制,遵循历朝形成的法典,使那两部书中的主张得到有次序地实行,今天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了!十月甲戌,把龙卫三十九指挥合并为二十指挥。庚寅,皇上说:“裁减合并军营,共省去军员四千多人,这相当于十万军队的费用。如果训练精良,使每个人都能发挥作用,不仅能够战胜敌人,也可以节省财用。”王安石等说:“多年以来,陛下选用使臣,专门命令他们训练军队;有时在便殿召见,亲自考察阅试。赏罚既然分明,士卒就知道勉励。看他们技艺精熟,一个人可以抵得上几个人,这实在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安石又说:“合并军营、训练士卒的事情已经见效,这些措施都没有损害百姓,而那些不守正道的人却妄自煽动众人。”皇上说:“应当逐渐安定下来并除去这种煽动。”安石说:“如今已经平息了。” 八年三月乙卯,考察各军转员,三天后停止。旧制,捧日都虞候有四人,到这时增为五人;而马军都指挥使只缺骁骑一人,于是以捧日的一人补任骁骑军主。其余四人照旧,按原有军分依次升迁就都不得进行。于是改补这四人,合并任为马步军副都军头。又把龙卫、拱圣、骁骑、武骑、宁朔、神骑原有的一百三十一指挥,后来裁减五十指挥,并兼管马军。指挥使以下已经补授的八十一指挥,除去正额后人数仍有剩余,于是从裁减的指挥中选出尚未调并的四十三指挥,暂且各设置下名指挥使一人、副使一人、军使三人,按次序升迁。元丰二年六月,诏令捧日、龙卫、鈯直、左射四指挥平均抽调人员补入捧日、龙卫各指挥,今后不再补充人员。这四指挥所领取的钱帛等,交群牧司办理;粮草交提点仓场司封存储备。八年三月,禁军中最亲近、在殿陛间执事的,称为诸班直;宿卫官中减少随从车驾的,亦属此类。不是诸班直的,隶属于御前忠佐军头司、皇城司、骐骥院;其余军队都用来守卫京师、准备征战戍守。出戍边境或在各州轮换戍守的,称为屯驻;不在各州屯戍而隶属于总管司的,称为驻泊;不属于屯驻、驻泊,而因为粮价便宜,留在那里领取廪给的,称为就粮;由各司招募的称为役兵;由各州招募的称为本城厢兵;经过教阅的称为教阅厢兵;归附的蕃人中组织其部众加以使用的,称为蕃兵;把百姓编成什伍并教习武事的,称为民兵。熙宁、元丰年间,兵制已经十分完备了。这是《兵志》第一篇新作的叙述,现摘录附载于此。凡属禁军,奉钱达到千的为上军,五百以上的为中军,五百以下的为下军。其赏罚和升迁叙用,都以此为等级。禁军政令由枢密院掌管,每年秋月考察其技艺,以便奖赏和勉励。熙宁年间登记天下禁军,共五十六万八千六百八十八人;元丰年间登记为六十一万二千二百四十三人。起初,皇上即位时,总计治平年间的军队一百一十六万,其中禁军步、骑六十六万三千;与庆历年间的名籍相比,减少了几十万人;开宝年间增加到七十万二千人。皇上忧虑军队冗多、国家财用不能接续,开始议论裁减合并,后来又亲自制定选拔训练、整治武备的法令很多。有一天,皇上回头对辅臣说:“前代造成乱事的,都是些无赖而不得志的人。太祖平定天下后,把他们全部招集起来,刺字编为士兵,连接营房使他们居住,以什伍相互约束;用军法节制他们,给他们的长官优厚俸禄,使他们自爱自重;把生杀之权交给长官,使威势寄寓在等级之间,让他们不敢妄动。这样既没有人敢作奸犯科,又借用他们的力量来保卫和供养良民,使各自安居乡里,所以太平事业得以奠定而没有叛民,自古以来没有能比得上这一点的。太祖供养士兵只二十二万多人,其中各道十多万人。让京师的军队和百姓能够制约各道,而不发生外部动乱;把各道的军队合起来足以抵御京师的军队,就不会发生内部变乱。内外相互制约,没有偏重一方的忧患。天下太平了一百多年,大概就是以此为根本。起初,皇上想要裁减军队,王安石回答说:“拣选训练募兵,并鼓励三路百姓练习武事,这样军队就可以裁减。”后来于是把京畿百姓编成什伍,设置保甲;各路也依次推行。元丰年间,义勇、保甲于是轮番上番,以代替禁卫,因此巡检、县尉司所省去的募兵达数万人。诏令对空缺名额不再补充的,把节省的财费集中储存,专门用来备办武备。此后民兵人数便超过了募兵,国家财用也得到宽裕。又议论想从百姓中选择勇力才干出众的人,像唐代府兵那样,在蕃人以上充备宿卫。这件事虽然没有实行,但其规模和规划已经很宏远了。这是《兵志》第一篇所说的内容,现附载于此;其中保存的军队数目,还必须详细考察。国朝把负责备战和守卫的军队称为禁军,把供给徒役使用的军队称为厢军,分别隶属于各州的本城内,总归侍卫司管辖,而尚书兵部掌管其政令。因事而设立名目的军队,各自隶属于相关部门。又有厢军经过教阅的,起初称为厢禁军,后来都称为下禁车【杰按:车,疑为“军”字之误。】。其俸给起初由各司发放的,也分别按所承担的事务隶属管理。熙宁三年,诏令按照禁军分为五都的办法,检治厢军。此后禁军有的降为剩员,有的升阶来充任厢军。各路力役事务增多时,间或下诏增加招募。京西转运司招募的,多达三万人;陕西裁减额数五千人,也达到三万人。河朔流民寄居京东的,按照旧制招募训练,编为忠果二十指挥,分别隶属于河北总管。为修治道路、赈济饥民,以及修筑河北和熙河路的城垒,河北招募五千人,熙河也招募三个人。修筑京城,把废弃马监的军队设置为广固、保忠共十指挥,也有五千人。湖南徭人平定、戎州和泸州用兵、化河转运漕粮,也都增加设置军队。总的来说,熙宁、元丰年间厢军的数量,与太祖、太宗以来相比大概多了。五代以后,凡是国家的劳役都从百姓中调发,所以百姓因劳作而困弊。宋朝统有天下后,全部使用厢军服役;凡不是工匠营造修缮的劳役,百姓都不参与,所以天下百姓的力量得以保持,太平延续了一百年。
校勘记
[1]条例司 原本作『条理司』,据文意改。
[2]粜籴 原本脱『粜』字,据《续长编拾补》卷四补。
[3]检详文字 原本作『检详定官』,据《续长编拾补》卷五改。
[4]罗拯 原本作『罗极』,《续长编拾补》卷五沿原本之误而误。兹据《隆庆仪真县志》发运使题名改。见拙著《宋代路分长官通考》。
[5]比数 原本『比』字作墨丁,《续长编拾补》卷六将此墨丁删去。兹据文意补『比』字。
[6]亦以为虞 原本作『不以为虞』,义不通,据《续长编拾补》卷六改。
[7]丙寅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二八补。
[8]邮传 原本作『部传』,据《长编》卷二二八改。
[9]堤防 原本作『提防』,据《长编》卷二二八改。
[10]他役 原本作『他后』,据《长编》卷二二八改。
[11]宁淮 原本作『宁武淮』,衍一『武』字,据《长编》卷二二八删。
[12]杞□弃市 《长编》卷三二九无墨丁,直书『杞弃市』。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六十七
神宗皇帝
裁抑臣僚奏荐熙宁元年九月。先是,殿中御史里行张唐英言:『仁宗以来,屡革京官之授。』知谏院吴申言:『今卿、监七十余员,将来子孙尽奏京官,少卿、监、郎中带职员郎共五百余员,员外郎八百员。数年之后,尽迁郎中,将来奏荐,复倍于今。』同知谏院吴充言:『宫掖妃嫔恩例亦乞裁的。』都官员外郎庞元英言:『入官之弊,独诸副使未甚裁损。』四状并批送学士院,集两制同详定。丁亥,翰林学士承旨王珪等言:『旧制,宰相、使相子除将作监丞,弟兄、孙侄并授太祝、奉礼郎,亲堂弟侄与守校书郎。今定宰相、使相奏亲堂弟侄只与试校书郎。旧制,大卿、监子与在京主簿,弟兄孙侄与试校书郎。今定大卿、监每次郊礼,亲子与试校书郎一人,候该参选,并与注初等职官;弟兄孙侄降一等,内曾任知杂、省府副非责降者依旧。少卿、监子并与试校书郎,兄弟孙侄与斋郎。今定少卿、监每两次郊礼,许奏一人,内曾任知杂、省副非责降者,依旧制。谏议大夫、待制、观察使以上,两遇郊礼,许奏子侄亲一人。今定三遇郊礼许奏一人。旧制,诸妃遇圣节,奏亲属一人,每隔年许奏二人,郊礼许奏一人;嫔御每遇郊礼各奏一人,两遇圣节,与一次依南郊例。今定诸妃每遇圣节并南郊,只奏一名,惟许奏有服亲;淑仪、婕妤、贵人遇南郊,许奏小功以上亲一人,位号别而资品同者,许此类奏荐。旧制,皇亲妻两遇郊礼,方许奏一人亲伯叔兄弟侄。今定皇亲妻更不许奏。旧制,郡、县主遇郊礼,方许奏亲生子与右班殿直,其夫之亲属及庶子,须两遇郊礼,许奏荐一名与借职。
译校勘记 [1]“条例司”:原本作“条理司”,根据文意改正。[2]“粜籴”:原本脱去“粜”字,根据《续长编拾补》卷四补入。[3]“检详文字”:原本作“检详定官”,根据《续长编拾补》卷五改正。[4]“罗拯”:原本作“罗极”,《续长编拾补》卷五沿袭原本错误而误。现据《隆庆仪真县志》的发运使题名改正。见拙著《宋代路分长官通考》。[5]“比数”:原本“比”字作墨丁,《续长编拾补》卷六把这个墨丁删去。现根据文意补入“比”字。[6]“亦以为虞”:原本作“不以为虞”,意义不通,根据《续长编拾补》卷六改正。[7]“丙寅”:原本没有这两个字,根据《长编》卷二二八补入。[8]“邮传”:原本作“部传”,根据《长编》卷二二八改正。[9]“堤防”:原本作“提防”,根据《长编》卷二二八改正。[10]“他役”:原本作“他后”,根据《长编》卷二二八改正。[11]“宁淮”:原本作“宁武淮”,多出一个“武”字,根据《长编》卷二二八删去。[12]“杞□弃市”:《长编》卷三二九没有墨丁,直接写作“杞弃市”。《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第六十七卷 神宗皇帝 裁减抑制臣僚奏荐 熙宁元年九月。此前,殿中御史里行张唐英说:“仁宗以来,屡次改革京官的授予制度。”知谏院吴申说:“现在卿、监有七十多员,将来子孙全都奏请授予京官;少卿、监、郎中以及带职员郎共五百多员,员外郎八百员。几年以后,他们都升为郎中,将来的奏荐人数又会是现在的两倍。”同知谏院吴充说:“宫中妃嫔按恩例奏荐亲属,也请裁减。”都官员外郎庞元英说:“入仕制度的弊端,只有诸副使一项还没有大力裁减。”四份奏状都批送学士院,召集两制官员共同详定。丁亥,翰林学士承旨王珪等说:“旧制,宰相、使相的儿子授将作监丞,兄弟、孙子、侄子都授太祝、奉礼郎,亲堂弟、侄子授守校书郎。现在规定,宰相、使相奏荐亲堂弟、侄子,只授试校书郎。旧制,大卿、监的儿子授在京主簿,兄弟、孙子、侄子授试校书郎。现在规定,大卿、监每次郊礼,亲生儿子可奏荐一人,等到符合参选条件时,授予初等职官;兄弟、孙子、侄子降一等,其中曾任知杂、省府副职且不是责降的,依旧制办理。” 少卿、监的儿子都授试校书郎,兄弟、孙子、侄子授斋郎。现在规定,少卿、监每两次郊礼可以奏荐一人,其中曾任知杂、省副职且不是责降的,依旧制办理。谏议大夫、待制、观察使以上官员,遇到两次郊礼,可以奏荐亲生子侄一人;现在规定遇到三次郊礼才可以奏荐一人。旧制,各妃每逢圣节奏荐亲属一人,隔年可以奏荐二人,郊礼可以奏荐一人;嫔御每逢郊礼各奏荐一人,两遇圣节,按一次南郊的例子办理。现在规定,各妃每逢圣节和南郊只能奏荐一人,只准奏荐有服亲属;淑仪、婕妤、贵人遇南郊,可以奏荐小功以上亲属一人;名号不同而资品相同的,也准许按这一类奏荐。旧制,皇亲的妻子遇两次郊礼,才准奏荐亲伯、叔、兄弟、侄子一人。现在规定,皇亲的妻子不再准许奏荐。旧制,郡主、县主遇郊礼,才准奏荐亲生儿子授右班殿直;其丈夫的亲属及庶子,要遇两次郊礼,才准奏荐一人授借职。现在规定,郡主、县主遇郊礼,可以奏荐亲生儿子一人,只举荐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