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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元史五十七

步五星第七

史藏 · 正史 · 已译 · 第 356–357 段

又术:置盈缩历,以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策余;以其下损益率乘之,历策除之,所得,益加损减其下盈缩积,亦为所求盈缩差。

求平合诸段定积

各置其星其段中积,以其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其段定积日及分秒;以天正冬至日分加之,满纪法去之,不满,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平合及诸段所在月日

各置其段定积,以天正闰日及分加之,满朔策,除之为月数,不尽,为入月已来日数及分秒。其月数,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段入月经朔日数及分秒;以日辰相距,为所在定朔月日。

求平合及诸段加时定星

各置其段中星,以盈缩差盈加缩减之,(金星倍之,水星三之。)即诸段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时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加时分,百约之,乃顺减退加其日加时定星,即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加命如前,即得所求。

求诸段日率度率

各以其段日辰距后段日辰为日率,以其段夜半宿次与后段夜半宿次相减,余为度率。

求诸段平行分

各置其段度率,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诸段增减差及日差

以本段前后平行分相减,为其段泛差;倍而退位,为增减差;以加减其段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前后伏迟退段增减差

前伏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末日行分。

后伏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初日行分;以减伏段平行分,余为增减差。

前迟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

后迟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以迟段平行分减之,余为增减差。)前后近留之迟段。

木火土三星,退行者,六因平行分,退一位,为增减差。

金星,前后退伏者,三因平行分,半而退位,为增减差。

前退者,置后段初日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

后退者,置前段末日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乃以本段平行分减之,余为增减差。

水星,退行者,半平行分,为增减差;皆以增减差加减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又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各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损益之,后少则损之,后多则益之,为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顺加退减,满宿次去之,即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求五星平合见伏入盈缩历

置其星其段定积日及分秒,(若满岁周日及分秒,去之,余在次年天正冬至后。)如在半岁周已下,为入盈历;满半岁周,去之,为入缩历;各在初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反减半岁周,余为末限;即得五星平合见伏入盈缩历日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见伏行差

各以其星其段初日星行分,与其段初日太阳行分相减,余为行差。若金、水二星退行在退合者,以其段初日星行分,并其段初日太阳行分,为行差;内水星夕伏晨见者,直以其段初日太阳行分为行差。

求五星定合定见定伏泛积

木火土三星,以平合晨见夕伏定积日,便为定合伏见泛积日及分秒。

金水二星,置其段盈缩差度及分秒,(水星倍之。)各以其段行差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在平合夕见晨伏者,盈减缩加;在退合夕伏晨见者,盈加缩减;各以加减定积为定合伏见泛积日及分秒。

求五星定合定积定星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行差除其段初日太阳盈缩积,为距合差日;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太阳盈缩积减之,为距合差度。各置其星定合泛积,以距合差日盈减缩加之,为其星定合定积日及分秒;以距合差度盈减缩加之,为其星定合定星度及分秒。

译另一种方法:置盈缩历,用历策除,得到策数,余数为策余;用该处的损益率乘策余,再用历策除,所得数按规定加减该处的盈缩积,也得到所求的盈缩差。求平合及各段的定积。各置该星该段的中积,盈则加盈缩差,缩则减盈缩差,得到该段的定积日及分、秒;再加上天正冬至的日分,满纪法就除去;不足的从甲子起算而不计甲子,便得到日辰。求平合及各段所在的月日。各置该段定积,加上天正闰日及分,满朔策除,所得为月数,余数为入月以来的日数及分、秒。月数从天正十一月起算而不计天正十一月,便是该段入月以来距经朔的日数及分、秒;根据日辰之间的距离,得到所在定朔的月日。求平合及各段加时的定星。各置该段中星,盈则加盈缩差,缩则减盈缩差(金星加倍,水星加三倍),便是各段的定星;再加上天正冬至加时的黄道日度,从所在宿位起算,便得到该星该段加时所在的宿度及分、秒。求各段初日晨前夜半的定星。各以该段初行率乘该段加时分,除以一百;然后顺行则减、退行则加该日加时的定星,便是该段初日晨前夜半的定星;按前法加以定位,即得到所求结果。求各段的日率和度率。各以该段日辰与后段日辰的距离作为日率;以该段夜半所在宿次减后段夜半所在宿次,余数作为度率。求各段的平行分。各置该段度率,用该段日率除,便是该段的平行度及分、秒。求各段的增减差和日差。用本段前后两项平行分相减,作为该段的泛差;加倍后退一位,作为增减差;以此加减该段平行分,得到初日和末日的行分。前多后少的,加在初日,减在末日;前少后多的,减在初日,加在末日。增减差加倍,作为总差;用日率减一再除,得到日差。求前后伏段、迟段、退段的增减差。前伏时,置后段初日行分,加上日差的一半,作为末日行分。后伏时,置前段末日行分,加上日差的一半,作为初日行分;用它减伏段平行分,余数作为增减差。前迟时,置前段末日行分,减去两倍日差,作为初日行分。后迟时,置后段初日行分,减去两倍日差,作为末日行分;再用迟段平行分减它,余数作为增减差。前后接近留段的迟段也是这样。木星、火星、土星三颗星在退行时,以平行分乘六,退一位,作为增减差。金星前后退伏时,以平行分乘三,再取一半并退一位,作为增减差。前退时,置后段初日行分,减去该段日差,作为末日行分。后退时,置前段末日行分,减去该段日差,作为初日行分;再用本段平行分减它,余数作为增减差。水星退行时,取平行分的一半作为增减差;都以增减差加减平行分,作为初日和末日的行分。前多后少的,加在初日,减在末日;前少后多的,减在初日,加在末日。再将增减差加倍作为总差;用日率减一除它,得到日差。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所在的宿次。各置该段初日行分,按日差逐日递减或递增;后面少的递减,后面多的递增,得到每日的行度及分、秒;然后顺行相加、退行相减,满宿次就除去,便是每日晨前夜半星行所在的宿次。求五星平合、见、伏进入盈缩历中的位置。置该星该段的定积日及分、秒;如果超过岁周的日数及分、秒,就除去,余数归入下一年天正冬至以后。若在半岁周以下,便是进入盈历;满半岁周,除去,便是进入缩历。各项在初限以下的为初限;在初限以上的,用半岁周反减,余数为末限。这样便得到五星平合、见、伏进入盈缩历的日数及分、秒。求五星平合、见、伏的行差。各以该星该段初日的星行分减去该段初日的太阳行分,余数为行差。若金星、水星退行而处于退合,以该段初日的星行分加上该段初日的太阳行分,作为行差;其中水星夕伏晨见时,直接以该段初日的太阳行分作为行差。求五星定合、定见、定伏的泛积。木星、火星、土星三颗星,以平合晨见、夕伏的定积日,直接作为定合、定伏、定见的泛积日及分、秒。金星、水星二星,置该段盈缩差的度数及分、秒(水星加倍),各用该段行差除,得到日数,不足一日的退位换算为分、秒。在平合夕见、晨伏的情况下,盈则减、缩则加;在退合夕伏、晨见的情况下,盈则加、缩则减。各按此加减定积,得到定合、定伏、定见的泛积日及分、秒。求五星的定合定积和定星。木星、火星、土星三颗星,各用平合行差除该段初日太阳的盈缩积,得到距合差日;不足一日的退位换算为分、秒。用太阳盈缩积减去它,得到距合差度。各置该星定合泛积,距合差日盈则减、缩则加,得到该星定合的定积日及分、秒;距合差度盈则减、缩则加,得到该星定合的定星度及分、秒。

金水二星,顺合退合者,各以平合退合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积,为距合差日;不满,退除为分秒,顺加退减太阳盈缩积,为距合差度。顺合者,盈加缩减其星定合泛积,为其星定合定积日及分秒;退合者,以距合差日盈减缩加、距合差度盈加缩减其星退定合泛积,为其星退定合定积日及分秒;命之,为退定合定星度及分秒。以天正冬至日及分秒,加其星定合定积日及分秒,满旬周,去之,命甲子算外,即得定合日辰及分秒。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加其星定合定星度及分秒,满黄道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躔黄道宿度及分秒。(径求五星合伏定日:木、火、土三星,以夜半黄道日度,减其星夜半黄道宿次,余在其日太阳行分已下,为其日伏合;金、水二星,以其星夜半黄道宿次,减夜半黄道日度,余在其日金、水二星行分已下者,为其日伏合。金、水二星伏退合者,视其日太阳夜半黄道宿次,未行到金、水二星宿次,又视次日太阳行过金、水二星宿次,金、水二星退行过太阳宿次,为其日定合伏退定日。)

求木火土三星定见伏定积日

各置其星定见定伏泛积日及分秒,晨加夕减九十一日三十一分六秒,如在半岁周已下,自相乘,已上,反减岁周,余亦自相乘,满七十五,除之为分,满百为度,不满,退除为秒;以其星见伏度乘之,一十五除之;所得,以其段行差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见加伏减泛积,为其星定见伏定积日及分秒;加命如前,即得定见定伏日辰及分秒。

求金水二星定见伏定积日

各以伏见日行差,除其段初日太阳盈缩积,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若夕见晨伏,盈加缩减;如晨见夕伏,盈减缩加;以加减其星定见定伏泛积日及分秒,为常积。如在半岁周已下,为冬至后;已上,去之,余为夏至后。各在九十一日三十一分六秒已下,自相乘,已上,反减半岁周,亦自相乘。冬至后晨,夏至后夕,一十八而一,为分;冬至后夕,夏至后晨,七十五而一,为分;又以其星见伏度乘之,一十五除之;所得,满行差,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加减常积,为定积。在晨见夕伏者,冬至后加之,夏至后减之;夕见晨伏者,冬至后减之,夏至后加之;为其星定见定伏定积日及分秒;加命如前,即得定见定伏日晨及分秒。

卷五十六 志第八

◎历五

○庚午元历上

演纪上元庚午,距太祖庚辰岁,积年二千二十七万五千二百七十算外,上考往古,每年减一算,下验将来,每年加一算。

步气朔术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岁实,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二十四。

通余,二万七千四百二十四。

朔实,一十五万四千四百四十五。

通闰,五万六千八百八十四。

岁策,三百六十五,余一千二百七十四。

朔策,二十九,余二千七百七十五。

气策,一十五,余一千一百四十二,秒六十。

望策,一十四,余四千二,秒四十五。

象策,七,余二千一,秒二十二半。

没限,四千八十七,秒三十。

朔虚分,二千四百五十五。

旬周,三十一万三千八百。

纪法,六十。

秒母,九十。

求天正冬至

置上元庚午以来积年,以岁实乘之,为通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以日法约之,为日,不盈,为余;命壬戌算外,即得所求天正冬至大小余也。(先以里差加减通积分,然后求之。求里差术,具《月离》篇中。)

求次气

置天正冬至大小余,以气策及余累加之,秒盈秒母从分,分满日法从日,即得次气日及余分秒。

求天正经朔

置通积分,满朔实去之,不尽,为闰余;以减通积分,为朔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尽,为余,即得所求天正经朔大小余也。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经朔大小余,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经日及余秒也。

求没日

置有没之气恒气小余,如没限以上,为有没之气;以秒母乘之,内其秒,用减四十七万七千五百五十六;余,满六千八百五十六而一;所得并入恒气大余内,命壬戌算外,即得为没日也。

求灭日

置有灭之朔小余,(经朔小余不满朔虚分者。)六因之,如四百九十一而一;所得并经朔大余,命为灭日。

步卦候发敛术

候策,五,余三百八十,秒八十。

卦策,六,余四百五十七,秒六。

贞策,三,余二百二十八,秒四十八。

秒母,九十。

辰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半辰法,一千三百七半。

刻法,三百一十三,秒八十。

辰刻,八,分一百四,秒六十。

半辰刻,四,分五十二,秒三十。

秒母,一百。

求七十二候

置节气大小余,命之为初候;以候策累加之,即得次候及末候也。

求六十四卦

置中气大小余,命之为公卦;以卦策累加之,得辟卦;又加,得候内卦;以贞策加之,得节气之初,为候外卦;又以贞策加之,得大夫卦;又以卦策加之,为卿卦也。

求土王用事

译金星、水星顺合、退合时,各用平合或退合行差除该日太阳的盈缩积,得到距合差日;不足一日的退位换算为分、秒;顺合时加、退合时减太阳盈缩积,得到距合差度。顺合时,定合泛积盈则加、缩则减,得到该星定合的定积日及分、秒;退合时,以距合差日盈则减、缩则加,以距合差度盈则加、缩则减,作用于该星退定合泛积,得到该星退定合的定积日及分、秒;按此定位,得到退定合的定星度及分、秒。将天正冬至日及分、秒加上该星定合定积日及分、秒,满旬周就除去,从甲子起算而不计甲子,便得到定合的日辰及分、秒。将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加上该星定合定星度及分、秒,满黄道宿次就除去,便得到定合所经过的黄道宿度及分、秒。(直接求五星合伏定日:木星、火星、土星三颗星,用夜半黄道日度减去该星夜半黄道宿次,余数在当日太阳行分以下的,就是该日伏合;金星、水星二星,用该星夜半黄道宿次减去夜半黄道日度,余数在当日金星、水星二星行分以下的,就是该日伏合。) 金星、水星伏退合时,察看当日太阳夜半的黄道宿次:若太阳尚未运行到金星、水星所在宿次,又察看次日太阳已经运行过金星、水星所在宿次,而金星、水星退行越过了太阳所在宿次,这一天就是定合伏退的定日。求木星、火星、土星三颗星定见、定伏的定积日。各置该星定见、定伏的泛积日及分、秒;晨加、夕减九十一日三十一分六秒。若在半岁周以下,就自身相乘;在半岁周以上,则用岁周反减,所得也自身相乘;满七十五除,所得为分,满百进为度,不足的退位换算为秒。再以该星的见伏度乘它,除以一十五;用所得数除该段行差,得到日数,不足一日的退位换算为分、秒;见则加、伏则减泛积,得到该星定见、定伏的定积日及分、秒;按前法加以定位,便得到定见、定伏的日辰及分、秒。求金星、水星二星定见、定伏的定积日。各以伏见日行差除该段初日太阳的盈缩积,得到日数,不足一日的退位换算为分、秒;若为夕见晨伏,盈则加、缩则减;若为晨见夕伏,盈则减、缩则加。将此加减该星定见、定伏的泛积日及分、秒,得到常积。若在半岁周以下,就是冬至后;以上的除去半岁周,余数就是夏至后。各自在九十一日三十一分六秒以下的自身相乘;以上的用半岁周反减,也自身相乘。冬至后晨见、夏至后夕见的,除以一十八,得到分;冬至后夕见、夏至后晨见的,除以七十五,得到分;再以该星的见伏度乘,除以一十五;所得数满行差除,得到日数,不足一日的退位换算为分、秒;将其加减常积,得到定积。晨见夕伏的,冬至后加、夏至后减;夕见晨伏的,冬至后减、夏至后加;这就是该星定见、定伏的定积日及分、秒;按前法加以定位,便得到定见、定伏的日期、时刻及分、秒。卷五十六,志第八。历志五。庚午元历上。推演上元庚午年至太祖庚辰年,相距的积年为二千二十七万五千二百七十算,不计起始的甲子算;向前考察古代,每年减一算,向后推验将来,每年加一算。推算节气和朔日的方法。日法为五千二百三十。岁实为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二十四。通余为二万七千四百二十四。朔实为一十五万四千四百四十五。通闰为五万六千八百八十四。岁策为三百六十五,余一千二百七十四。朔策为二十九,余二千七百七十五。气策为一十五,余一千一百四十二,秒六十。望策为一十四,余四千二,秒四十五。象策为七,余二千一,秒二十二半。没限为四千八十七,秒三十。朔虚分为二千四百五十五。旬周为三十一万三千八百。纪法为六十。秒母为九十。求天正冬至。置上元庚午年以来的积年,用岁实相乘,得到通积分;满旬周就除去,剩余数用日法约除,得到日数,不足一日的为余数;从壬戌起算而不计壬戌,便得到所求天正冬至的大小余。(先根据里差对通积分加减,然后再求。求里差的方法,详见《月离》篇。) 求下一个节气。置天正冬至的大小余,依次加上气策及余数;秒满秒母进为分,分满日法进为日,便得到下一个节气的日期、余数、分和秒。求天正经朔。置通积分,满朔实就除去,余数为闰余;用通积分减去闰余,得到朔积分;满旬周就除去,剩余数按日法除,得到日数,除不尽的为余数,便得到所求天正经朔的大小余。求弦、望和下一个朔日。置天正经朔的大小余,依次累加象策,便分别得到弦、望和下一个朔日的经日及余数、秒数。求没日。置有没之气的恒气小余;若达到没限以上,就是有没之气。用秒母乘它并并入其中的秒数,再用四十七万七千五百五十六减去;余数满六千八百五十六除,所得数加到恒气大余中,从壬戌起算而不计壬戌,便得到没日。求灭日。置有灭之朔的小余(即经朔小余不满朔虚分的情形),乘六,再按四百九十一除;所得数加上经朔大余,从所得日开始计数,便得到灭日。推算卦候及发敛的方法。候策为五,余三百八十,秒八十。卦策为六,余四百五十七,秒六。贞策为三,余二百二十八,秒四十八。秒母为九十。辰法为二千六百一十五。半辰法为一千三百七半。刻法为三百一十三,秒八十。一辰为八刻,分一百四,秒六十。半辰为四刻,分五十二,秒三十。秒母为一百。求七十二候。置节气的大小余,从此作为初候;依次累加候策,便得到次候和末候。求六十四卦。把中气的大小余数列出,称为“公卦”;用卦策累加,得到“辟卦”;再加一次,得到“候内卦”;用贞策加上,得到节气开始时的“候外卦”;再用贞策加上,得到“大夫卦”;再用卦策加上,便得到“卿卦”。求土王用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