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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元史九十一

卷八十九 志第三十九

史藏 · 正史 · 已译 · 第 598–604 段

甄用监,秩正三品,卿三员,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出纳之事。至大元年设,至治三年罢。

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大德十一年置,后并入群牧监。

章庆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经历、都事各二员,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大三年立,至治三年罢。

奉徽库,秩从五品,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四员,库子六人,掌内府供给。至治三年罢,并入文成等库。

寿和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员,署丞六员。旧隶仪凤司,皇庆元年,改隶徽政院,遂为章庆使司之属。至治二年罢。

上都掌设署,秩正五品,署令五员,署丞二员。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罢。

掌医监,秩正五品,领监官一员、达鲁花赤一员、卿四员、太卿五员、太监五员、少监六员、丞二员。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医为掌医署,秩五品。至大元年升监,设已上官员。至治三年罢。

修合司药正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副使、直长各二员,掌药六人,掌修合御用药饵。至治三年罢。

行箧司药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使、副使各二员,掌供奉御用药饵。至治三年罢。

广济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修合药饵,以济贫民。

群牧监,秩正二品,掌中宫位下孳畜,卿三员,太卿、少卿、监丞各二员。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罢。

掌仪署,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员,掌户口房舍等。至元二十年立,隶詹事院。三十一年,改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典设署。

上都掌仪署,秩五品,令、丞各一员,掌户口房舍等。大德十一年立,至治三年罢。

江西财赋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事产户口钱粮造作等事。至元二十七年立,至治二年罢。

织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各一员,相副官一员。

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封郭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龙兴打捕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地土庄宅人户。至元二十一年立,隶詹事,后改隶徽政。至治三年罢。

瑞州上高县户计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长官、副长官各一员,领本处户八千。后隶徽政院,至治三年罢。

以上俱系徽政院司属。

左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一万户拨属东宫,立侍卫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隶中宫。至大三年,选造作军士八百人,立千户所一、百户翼八以领之,而分局造作。延祐二年,置教授二。至治三年,罢军匠千户所。

镇抚所,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所,千户二员,副千户二员,知事、弹压各一员,百户二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二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百户每所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

资食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右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卫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中统三年,以世祖五投下探马赤立总管府,秩四品,设总管一员。二十一年,拨属东宫。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秩仍旧。延祐二年,置儒学教授一员。四年,增蒙古字教授一员。其属附见:

镇抚司,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凡五所,秩正四品,千户五员,副千户五员,知事五员,百户五十员,弹压五员。

屯田千户所,秩正五品,千户二员,弹压一员,百户七员,都目一人。

广贮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攒典一人。

卫候直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至元二十年,以控鹤一百三十五人,隶府正司。三十年,隶家令司。三十一年,增控鹤六十五人,立卫候司以领之,兼掌东宫仪从金银器物,置卫候一员,副卫候二员,及仪从库百户。大德十一年,复增怀孟从行控鹤二百人,升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延祐元年,升正三品。七年,降正四品。至治三年罢。四年,以控鹤六百三十人,归中宫位下。泰定四年,复立司,秩仍正四品。达鲁花赤二员,佩三珠虎符;都指挥使二员,佩三珠虎符;副指挥使二员,佩双珠虎符;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其属附见:

百户所凡六,秩从七品,每所置百户二员。

仪从库,秩从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译甄用监,官秩为正三品,设卿三员、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掌管供须、文成、藏珍三库的收支事务。至大元年设置,至治三年废止。延福司,官秩为正三品,设令、丞各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管供应帐幕以及随从人员所需的营建事务。大德十一年设置,后来并入群牧监。章庆使司,官秩为正三品,设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经历、都事各二员、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大三年设置,至治三年废止。奉徽库,官秩为从五品,设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四员、库子六人,掌管内府供应。至治三年废止,并入文成等库。寿和署,官秩为正五品,设署令四员、署丞六员。原先隶属于仪凤司,皇庆元年改隶徽政院,于是成为章庆使司的所属机构。至治二年废止。上都掌设署,官秩为正五品,设署令五员、署丞二员。至大四年设置,至治三年废止。掌医监,官秩为正五品,设领监官一员、达鲁花赤一员、卿四员、太卿五员、太监五员、少监六员、丞二员。至元三十一年,将典医改为掌医署,官秩五品;至大元年升为监,设置上述官员。至治三年废止。修合司药正司,官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副使、直长各二员、掌药六人,掌管配制御用药物。至治三年废止。行箧司药局,官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使、副使各二员,掌管供应御用药物。至治三年废止。广济提举司,官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管配制药物,用来救济贫民。群牧监,官秩为正二品,掌管中宫位下的牲畜,设卿三员、太卿、少卿、监丞各二员。至大四年设置,至治三年废止。掌仪署,官秩为正五品,设令、丞各二员,掌管户口、房舍等事务。至元二十年设置,隶属于詹事院;至元三十一年改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为典设署。上都掌仪署,官秩为五品,设令、丞各一员,掌管户口、房舍等事务。大德十一年设置,至治三年废止。江西财赋提举司,官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管财产、户口、钱粮、营造等事务。至元二十七年设置,至治二年废止。织染局设局使、副使、局副各一员、相副官一员。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封郭等洲管民提领所,设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龙兴打捕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管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土地、庄宅和人户。至元二十一年设置,隶属于詹事院,后来改隶徽政院。至治三年废止。瑞州上高县户计长官司,官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长官、副长官各一员,管领当地八千户。后来隶属于徽政院,至治三年废止。以上都属于徽政院的所属机构。左都威卫使司,官秩为正三品,设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六年,将一万户侍卫亲军拨归东宫,设置侍卫都指挥使司。至元三十一年,改为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隶属于中宫。至大三年,选取军士八百人从事营造,设置千户所一处、百户翼八处统领,并分设各局负责营造。延祐二年,设置教授二员。至治三年,废除军匠千户所。镇抚所设镇抚二员、都目一员。行军千户所设千户二员、副千户二员、知事、弹压各一员、百户二十员。屯田左右千户二所,设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每所设百户二十员。弩军千户所设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资食仓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右都威卫使司,官秩为正三品,设卫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中统三年,以世祖五投下的探马赤设置总管府,官秩四品,设总管一员。中统二十一年,拨归东宫。至元二十二年改为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官秩为正三品。至元三十一年改为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官秩不变。延祐二年,设置儒学教授一员;延祐四年,增设蒙古字教授一员。其所属机构附列如下:镇抚司设镇抚二员、都目一员。行军千户所共五处,官秩为正四品,设千户五员、副千户五员、知事五员、百户五十员、弹压五员。屯田千户所,官秩为正五品,设千户二员、弹压一员、百户七员、都目一人。广贮仓,官秩为从九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攒典一人。卫候直都指挥使司,官秩为正四品。至元二十年,将控鹤一百三十五人隶属于府正司;至元三十年隶属于家令司;至元三十一年增控鹤六十五人,设置卫候司统领他们,并兼掌东宫仪仗随从所用的金银器物,设置卫候一员、副卫候二员,以及仪从库百户。大德十一年,又增加怀孟随行的控鹤二百人,升为都指挥使司,官秩正四品。延祐元年升为正三品,延祐七年降为正四品。至治三年废止。至治四年,将控鹤六百三十人归入中宫位下。泰定四年复置此司,官秩仍为正四品。设达鲁花赤二员,佩三珠虎符;都指挥使二员,佩三珠虎符;副指挥使二员,佩双珠虎符;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其所属机构附列如下:百户所共六处,官秩为从七品,每所设百户二员。仪从库,官秩为从七品,设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内宰司,秩三品。至元三十一年,既立徽政院,改家令为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二年罢,复改内宰司。内宰六员,司丞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令史十有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其属附见:

典膳署,秩五品,令二员,丞二员,书吏二员,仓赤三十五人,掌内府饮膳之事。至元十九年始立,隶家令司。三十一年,改掌膳,隶内宰。泰定元年,复改为典膳。

洪济镇,提领三员,掌办纳雁只,隶典膳署。

柴炭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以东宫位下民一百户烧炭二月,军一百人采薪二月,供内府岁用,立局以主其出纳,设官三员,俱受詹事院札。大德十一年,隶徽政院。

藏珍、文成、供须三库,秩俱从五品,各设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分掌金银珠玉宝货、段匹丝绵、皮毡鞍辔等物。国初,詹事出纳之事,未有官署印信,至元二十七年分为三库,各设官六员,及库子有差。

提举备用库,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掌出纳田赋财赋、差发课程、一切钱粮规运等事。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二年,设达鲁花赤及首领官。

嘉酝局,秩五品。至元十七年,立掌饮局。大德十一年,改掌饮司,秩升正四品。延祐六年,降掌饮司为局。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立。天历二年,改嘉酝局,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

西山煤窑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俱受徽政院札。至元二十四年置。领马安山大峪寺石灰煤窑办课,奉皇太后位下。

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四员,典史一员。至元十一年,收集人户为打捕户计,及招到管丝银差发税粮等户,立提领所。

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三十年,以二路渡江时驻跸之地,召民种佃,遂立所,置官统之。

广惠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以钞本五千锭立库,放典收息,纳于备用库。

丰裕仓,秩从七品,掌收贮中宫位下糯米。至治二年,设提领等官。三年罢。天历二年,立储政院,复给印,置监支纳一员、仓使一员、攒典二人。

备物库,秩从七品,掌东宫造作颜料及杂器等物。至元二十五年置,隶詹事院。大德元年给印。十一年,置官四员。至治三年罢,泰定三年复立。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库子二人,攒典二人。

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十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译史二人,奏差六人,典史四人,领怯怜口人匠造作等事。至大三年,立总管府。至治三年罢。天历元年复立,隶储政院。其属附见:

管领大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管领上都怯紞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典制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

典设署,秩从五品,令、丞各四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掌内府术剌赤二百二十户。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掌仪署,隶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典设。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人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部役二人。至元八年置。初隶缮珍司,至大三年改隶章庆司。章庆罢,凡造作之事悉归之。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局,秩正九品,院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

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中统五年,命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户,习诸色匠艺,立管领怯怜口总管府,以司其造作,秩正四品。至元九年,升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缮珍司。延祐六年,升徽仪使司,秩正二品。七年,仍为缮珍司,官属如旧。至治三年,复改都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二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其属附见:

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员。至元十九年立。至大元年,增达鲁花赤一员。至治三年,省增置之员,设官如旧。

金银器盒局,秩从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染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杂造局,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泥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译内宰司,官秩为三品。至元三十一年,徽政院设置后,将家令司改为内宰司。泰定元年又恢复为家令司。天历元年废止,不久又复置;天历二年废止,重新改为内宰司。设内宰六员、司丞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令史十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其所属机构附列如下:典膳署,官秩为五品,设令二员、丞二员、书吏二员、仓赤三十五人,掌管内府的饮食。至元十九年开始设置,隶属于家令司;至元三十一年改为掌膳,隶属于内宰司;泰定元年又改为典膳。洪济镇设提领三员,掌管办理缴纳雁只,隶属于典膳署。柴炭局,官品为从七品,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抽取东宫位下民户一百户烧炭两个月,军人一百人采薪两个月,供内府每年使用;于是设立此局,主管柴炭的收支出纳,设置官员三人,都接受詹事院的札付。大德十一年,隶属徽政院。藏珍、文成、供须三库,官品都为从五品;每库各设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分别掌管金银珠玉等珍宝、缎匹丝绵、皮毡鞍辔等物。元朝初年,詹事院负责财物出纳,还没有专门官署的印信;至元二十七年,分为三库,各设置官员六人,以及数量不等的库子。提举备用库,官品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掌管田赋财赋、差发课程以及一切钱粮运输等事务。至元二十年设置。至元二十二年,设置达鲁花赤和首领官。嘉酝局,官品为五品。至元十七年,设立掌饮局。大德十一年,改为掌饮司,官品升为正四品。延祐六年,将掌饮司降为局。至治三年撤罢。泰定四年恢复设置。天历二年,改为嘉酝局,设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西山煤窑场,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都接受徽政院的札付。至元二十四年设置。负责管理马安山、大峪寺的石灰和煤窑,办理课税,供奉皇太后位下。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官品为从七品,设提领四员、典史一员。至元十一年,收集人户编为打捕户计,并招募管丝银、差发、税粮等户,设置提领所。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官品为从七品。至元三十年,因为两路是渡江时皇帝驻跸的地方,召集百姓耕种佃作,于是设立此所,设置官员统辖。广惠库,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以钞本五千锭设立库房,放贷取息,所得利息缴入备用库。丰裕仓,官品为从七品,掌管收存中宫位下的糯米。至治二年,设置提领等官。至治三年撤罢。天历二年,设立储政院,重新颁给印信,设置监支纳一员、仓使一员、攒典二人。备物库,官品为从七品,掌管东宫制造所需的颜料和各种器物。至元二十五年设置,隶属詹事院。大德元年颁给印信。大德十一年,设置官员四人。至治三年撤罢,泰定三年恢复设置。设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库子二人、攒典二人。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官品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均为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十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译史二人、奏差六人、典史四人,负责统领怯怜口各类民匠的制造事务。至大三年,设立总管府。至治三年撤罢。天历元年恢复设置,隶属储政院。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管领大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官品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管领上都怯紞口诸色人匠提举司,官品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典制局,官品为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典设署,官品为从五品,设令、丞各四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掌管内府术剌赤二百二十户。至元二十年设置。至元三十一年,改为掌仪署,隶属内宰司。泰定元年,恢复为典设。天历二年,隶属本府。杂造人匠提举司,官品为从四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部役二人。至元八年设置。起初隶属缮珍司,至大三年改隶章庆司。章庆司撤罢后,所有制造事务都归该司管理。天历二年,隶属本府。杂造局,官品为正九品,设院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官品为正三品。中统五年,下令招集分居、放良以及还俗的僧道等户,学习各种工匠技艺,设立管领怯怜口总管府,主管制造事务,官品为正四品。至元九年,升为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为缮珍司。延祐六年,升为徽仪使司,官品为正二品。延祐七年,仍恢复为缮珍司,官属如旧。至治三年,又改为都总管府。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二员,均为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官品为从五品,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至元十九年设立。至大元年,增设达鲁花赤一员。至治三年,裁减后来增设的官员,官制恢复原样。金银器盒局,官品为从八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染局,官品为正八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杂造局,官品为正八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设置。泥瓦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设置。

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上都葫芦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器物局,副使一员。中统五年置。

砑金局,大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鞍子局,大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云州管纳色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纳色人户。至元七年置。

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其属附见:

双线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大小木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元贞元年,并领皇后位下木局。

盒钵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七年立,受府札。

管纳色提领一员,受府札,管铜局、筋局、锁儿局、妆钉局、雕木局。至元三十年置。

成制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掌缝制之事。至元二十九年置,设官四员,受院札。大德二年,升提举司。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置。

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提领二员。至元九年置,受府札。二十七年,给从七品印,改受省札。大德十一年,给从六品印,改受敕牒。至治三年,仍改受省札。其属附见:

大都软皮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斜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上都软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无十三年置。

牛皮局,大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金丝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掌金丝子匠造作之事。

画油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毡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三年,收集人户为毡匠。二十六年,始立局。

材木库,大使、副使各二员。至元十六年置,掌造作材木。

玛瑙玉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至元十四年置。

大都奥鲁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奥鲁提领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掌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异样毛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毡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斜皮等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蔚州定安等处山场采木提领所,秩正八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直长二员。至元二十二年置,受詹事院札。

真定路冀州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造作之事。至元十九年置。

珠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胭粉人户总管府,秩正四品。至元十四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逸人户。二十九年,立总管府。大德十一年,拨隶皇太后位下。延祐六年,升正四品,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首领官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国初招集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中统元年,立总管府。二年,给六品印,掌户口钱帛差发等事。至元九年,拨隶安西王位下。皇庆元年,又属公主皇后位下。延祐元年,改隶章庆司。天历二年,又改隶储政院。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俱受御宝圣旨;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俱受安西王令旨;知事一员,令史二人。其属附见:

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织造段匹。提举一员,受安西王令旨;同提举一员,本府拟人;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俱受安西王傅札;司吏一人。

管民提领所,凡三,大都路兼奉圣州提领六员,曹州提领二员,河间路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地提领所,凡二,奉圣州提领三员,东安州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元七年,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道,编籍人户为怯怜口,立总管府以领之。十四年,以所隶户口善造作,属中宫。十六年,立织染、杂造二局以司造作,立提领所以司徭役。二十五年,改升正三品。延祐六年,改缮用司,仍三品。七年,复改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其属附见:

各处管民提领所,秩正七品。

河间,益都,保定,冀宁,晋宁,大名,济宁,卫辉,宣德。

以上九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二员,典史一人,司吏二人。

汴梁,曹州,大同,开元,大宁,上都,济南,真定。

以上八所,提领、副提领、相副官各一员,典史一人,司吏一人。

大都,归德,鄂汉。

译铁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上都葫芦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器物局,设副使一员。中统五年设置。砑金局,设大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鞍子局,设大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云州管纳色提领所,设提领一员,掌管纳色人户。至元七年设置。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官品为从五品,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设置。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双线局,设提领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八年设置,接受詹事院的札付。大小木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八年设置,接受詹事院的札付。元贞元年,兼并管理皇后位下的木局。盒钵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七年设立,接受本府的札付。设管纳色提领一员,接受本府札付,管理铜局、筋局、锁儿局、妆钉局、雕木局。至元三十年设置。成制提举司,官品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掌管缝制事务。至元二十九年设置,设官四员,接受院的札付。大德二年,升为提举司。至治三年撤罢,泰定四年恢复设置。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设提领二员。至元九年设置,接受本府札付。至元二十七年,颁给从七品印信,改为接受行省札付。大德十一年,颁给从六品印信,改为接受敕牒。至治三年,仍改为接受行省札付。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大都软皮局,设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设置。斜皮局,设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设置。上都软皮局,设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无十三年设置。牛皮局,设大使一员。至元十三年设置。金丝子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设置,掌管金丝子匠人的制造事务。画油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接受詹事院的札付。毡局,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三年,收集人户充作毡匠。至元二十六年,开始设立此局。材木库,设大使、副使各二员。至元十六年设置,掌管制造所需的木材。玛瑙玉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至元十四年设置。大都奥鲁提领所,设提领一员,掌管人匠的诉讼事务。至元十八年设置,接受詹事院的札付。上都奥鲁提领所,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掌管人匠的诉讼事务。至元十八年设置,接受詹事院的札付。上都异样毛子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接受詹事院的札付。上都毡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接受詹事院的札付。上都斜皮等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接受詹事院的札付。蔚州定安等处山场采木提领所,官品为正八品,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二年设置。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直长二员。至元二十二年设置,接受詹事院的札付。真定路冀州杂造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管制造事务。至元十九年设置。珠翠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三十年设置。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胭粉人户总管府,官品为正四品。至元十四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地区流散的人户。至元二十九年,设立总管府。大德十一年,划归皇太后位下。延祐六年,升为正四品,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首领官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元朝初年招集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多户。中统元年,设立总管府。中统二年,颁给六品印信,掌管户口、钱帛、差发等事务。至元九年,划归安西王位下。皇庆元年,又隶属公主皇后位下。延祐元年,改隶章庆司。天历二年,又改隶储政院。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都接受御宝圣旨;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都接受安西王令旨;知事一员、令史二人。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织染提举司,官品为正七品,掌管织造缎匹。设提举一员,接受安西王令旨;同提举一员,由本府拟定人选;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都接受安西王傅札;司吏一人。管民提领所,共有三处:大都路兼奉圣州提领六员,曹州提领二员,河间路提领三员,均接受本府札付。管地提领所,共有二处:奉圣州设提领三员,东安州设提领三员,均接受本府札付。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官品为正三品。至元七年,招集分居、从良、还俗的僧道,登记编户为怯怜口,设立总管府统领他们。至元十四年,因为所辖户口擅长制造,改属中宫。至元十六年,设立织染、杂造二局主管制造事务,又设提领所主管徭役。至元二十五年,改升为正三品。延祐六年,改为缮用司,官品仍为三品。延祐七年,恢复为总管府。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均为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各处管民提领所,官品为正七品。河间、益都、保定、冀宁、晋宁、大名、济宁、卫辉、宣德。以上九所,各设提领、副提领一员,相副官二员,典史一人,司吏二人。汴梁、曹州、大同、开元、大宁、上都、济南、真定。以上八所,各设提领、副提领、相副官一员,典史一人,司吏一人。大都、归德、鄂汉。

以上三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一员,大都增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织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杂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弘州衣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丰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缙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徐邳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司吏各一人。

广备库,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受院札。

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国初,立息州总管府,领归附六千三百余户。元贞元年,又并寿颍归附民户二千四百余户,改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掌各屯佃户差发子粒,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后隶储政院,其属库一,提领所八,管佃提领十二。

常盈库,大使、副使各一员。

提领所:

新降户,真阳,新蔡,息州,汝宁,陈州,汴梁,郑州,真定。

以上八所,每所提领各一员,副提领、相副官有差。

管佃提领:

汝阳五里冈,许州郾城县,青龙宋冈,陈州项城商水等屯,分山曲堰,许州临颍屯,许州襄城屯,汝阳金乡屯,颍丰堰,遂平横山屯,上蔡浮召屯,汝阳县烟亭屯。

以上十有二处,各设提领二员。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十五人,奏差十五人,译史一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六年,以宋谢太后、福王所献事产,及贾似道地土、刘坚等田,立总管府以治之。大德四年罢,命有司掌其赋。天历二年复立,其赋复归焉。

储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杭州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其属附见:

安庆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

建康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黄池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池州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平江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

杭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官同上。

陕西等处管领毛子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国初,收集织造毛子人匠。至元三年,置官二员,皆世袭。

昭功万户都总使司,秩正三品。都总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六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至顺二年立,凡文宗潜邸扈从之臣,皆领于是府。其属则宫相、膳工等司。

宫相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二员,同知二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承发架阁各一员。至顺二年,罢宫相府并鹤驭司,改怯怜口钱粮总管府为本府。

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年,为管领织染段匹匠人设总管府。元贞二年,以营缮浩繁,事务冗滞,升为都总管府,隶徽政院。天历元年,改隶储庆使司。三年,改属宫相。

织染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三年,改织染提举司为局。

绫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置。九年,以招收析居放良还俗僧道为工匠,二百八十有二户,教习织造之事,遂定置以上官。

纹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国初,以招收漏籍人户,各管教习立局,领送纳丝银物料织造段匹。至元八年,设长官。十二年,以诸人匠赐东宫。十三年,罢长官,设以上官掌之。

中山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国初,以招收随路漏籍不当差人户,立局管领,教习织造。至元十二年,以赐东宫,遂定置局官如上。

真定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国初,招收户计。中统元年置,掌织染造作。至正十六年,以赐东宫,设官悉如旧。

弘州、荨麻林纳失失局,秩从七品,二局各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五年,招收析居放良等户,教习人匠织造纳失失,于弘州、荨麻林二处置局。十六年,并为一局。三十一年,徽政院以两局相去一百余里,管办非便,后为二局。

译以上三所,各设提领、同提领、副提领一员,相副官一员;大都增设相副官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织染局,官品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杂造局,官品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弘州衣锦院,官品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丰州毛子局,官品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缙山毛子旋匠局,官品为正七品,设大使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徐邳提举司,官品为正五品,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司吏各一人。广备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都接受院的札付。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官品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元朝初年,设立息州总管府,统领归附的六千三百多户。元贞元年,又合并寿州、颍州归附的二千四百多户,改为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掌管各屯佃户的差发和子粒,隶属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后来又隶属储政院;其下属有一库、八个提领所、十二个管佃提领所。常盈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提领所:新降户、真阳、新蔡、息州、汝宁、陈州、汴梁、郑州、真定。以上八所,每所设提领一员,副提领、相副官人数不等。管佃提领:汝阳五里冈,许州郾城县,青龙宋冈,陈州项城、商水等屯,分山曲堰,许州临颍屯,许州襄城屯,汝阳金乡屯,颍丰堰,遂平横山屯,上蔡浮召屯,汝阳县烟亭屯。以上十二处,各设置提领二员。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官品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均为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十五人、奏差十五人、译史一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六年,因宋谢太后、福王所献的产业,以及贾似道的土地、刘坚等人的田地,设立总管府加以管理。大德四年撤罢,命有关官司掌管其赋税。天历二年恢复设置,这些赋税又归该府管理。储用库,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杭州织染局,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安庆等处河泊所,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建康织染局,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黄池织染局,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设提领、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池州等处河泊所,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平江等处财赋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杭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置的官员与上面相同。陕西等处管领毛子匠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元朝初年,收集织造毛子的工匠。至元三年,设置官员二人,都由世袭担任。昭功万户都总使司,官品为正三品。设都总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六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至顺二年设立,凡文宗在潜邸时的扈从臣属,都在此府任职。其下属机构有宫相司、膳工司等。宫相都总管府,官品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二员、同知二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承发架阁各一员。至顺二年,撤销宫相府并鹤驭司,将怯怜口钱粮总管府改为本府。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官品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年,为统领织染缎匹工匠而设立总管府。元贞二年,因为营缮工程繁多、事务积压迟滞,升为都总管府,隶属徽政院。天历元年,改隶储庆使司。天历三年,改属宫相。织染局,官品为从七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三年,将织染提举司改为局。绫锦局,官品为从七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设置。至元九年,因为招收分居、放良、还俗的僧道共二百八十二户作为工匠,教习织造事务,于是确定设置上述官员。纹锦局,官品为从七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元朝初年,因招收漏籍人户,各自管理教习而设局,负责领送丝银、物料以及织造缎匹。至元八年,设置长官。至元十二年,将这些人匠赐给东宫。至元十三年,撤去长官,设置上述官员负责管理。中山局,官品为从七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元朝初年,因为招收各路漏籍且不服差役的人户,设立此局加以统领,教习织造。至元十二年,因将其赐给东宫,于是确定设置如上的局官。真定局,官品为从七品,设大使一员。元朝初年,招收户计。中统元年设置,掌管织染和制造。至正十六年,因为将其赐给东宫,设置的官员全部沿用旧制。弘州、荨麻林纳失失局,官品为从七品,两局各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五年,招收分居、放良等户,教习工匠织造纳失失,在弘州、荨麻林两处设置局。至元十六年,合并为一局。至元三十一年,徽政院认为两局相距一百多里,管理办理不便,后来又恢复为两局。

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置,掌大名路民户内织造人匠一千五百四十有奇,各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三十年,增置杂造达鲁花赤一员。

供用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受徽政院札。国初,为绫锦总库。至元二十一年,改为供用库。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都总管、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掌人匠一万三千有奇,岁办税粮皮货,采捕野物鹰鹞,以供内府。至元十二年,赐东宫位下,遂以真定所立总管府移置大都,隶詹事。十六年,合并所管之户,置都总管以总治之。三十一年,詹事院罢,隶徽政。至大四年,隶崇祥院。延祐六年,又隶詹事。天历元年,隶储庆使司。至顺元年,改属宫相府。

管领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大使司,大使、副使各一员。

管领顺德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达鲁花赤、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冀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都左右巡院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固安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中山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南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德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兴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晋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顺州稻田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怀庆稻田提领所,提领一员。

管领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蓟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真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赵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保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汴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广衍库,大使一员。

管领滑山炭场所,大使一员。

缮工司,秩正三品,卿二员,少卿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典吏三人,掌人匠营造之事。天历二年置。其属附见:

金玉珠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织染提举司,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杂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富昌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库子二人,攒典一人。

内史府,秩正二品。内史九员,正二品;中尉六员,正三品;司马四员,正四品;谘议二员,从五品;记室二员,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从八品;掾史八人,译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九年,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王傅为内史,秩从二,置官十四员。延祐五年,升正二品,给印,分司京师,并分置官属。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禳之事。使三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七年置。

断事官,秩正三品,理王府词讼之事。断事官一十六员,正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三人。

典军司,秩从七品,掌控鹤百二十有六人,典军二员,副使二员。大德四年置。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二品,总四斡耳朵位下户计民匠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四年置。官吏不入常调,凡斡耳朵之事,复置四总管以分掌之。

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儿诸色人匠总管府,秩从二品,掌太祖大斡耳朵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吏二人。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大都纳绵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奉圣州长官司,秩从六品,管领出征军五十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译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官品为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设置,掌管大名路民户中的织造工匠一千五百四十多人,两司各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至元三十年,增设杂造司达鲁花赤一员。供用库,官品为从九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接受徽政院的札付。元朝初年,作为绫锦总库。至元二十一年,改为供用库。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官品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都总管、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掌管一万三千多名工匠,每年办理税粮和皮货,捕取野生动物及鹰鹞,供内府使用。至元十二年,将其赐给东宫位下,于是把原在真定设立的总管府迁到大都,隶属詹事院。至元十六年,合并所管辖的户口,设置都总管统一管理。至元三十一年,詹事院撤罢,改隶徽政院。至大四年,隶属崇祥院。延祐六年,又隶属詹事院。天历元年,隶属储庆使司。至顺元年,改属宫相府。管领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大使司,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管领顺德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达鲁花赤、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冀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大都左右巡院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固安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中山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济南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德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大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济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兴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晋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管顺州稻田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管怀庆稻田提领所,设提领一员。掌管檀州等处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管大宁等处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管蓟州等处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管真定等处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所设官员与上面相同。掌管赵州等处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所设官员与上面相同。掌管保定等处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所设官员与上面相同。掌管冀州等处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所设官员与上面相同。掌管汴梁等处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所设官员与上面相同。广衍库,设大使一员。掌管滑山炭场所,设大使一员。缮工司,官品为正三品。设卿二员、少卿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典吏三人。掌管工匠营造事务。天历二年设置。其所属机构附列如下:金玉珠翠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大都织染提举司,设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大都杂造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富昌库,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库子二人,攒典一人。内史府,官品为正二品。设内史九员,正二品;中尉六员,正三品;司马四员,正四品;谘议二员,从五品;记室二员,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从八品;掾史八人、译史四人、知印和通事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九年,晋王受封于太祖四斡耳朵所属之地,将王傅改为内史,官品为从二品,设置官员十四员。延祐五年,升为正二品,颁给印信,分设机构于京师,并分别设置所属官员。延庆司,官品为正三品,掌管王府祈禳事务。设使三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七年设置。断事官,官品为正三品,掌理王府的诉讼事务。设断事官十六员,正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三人。典军司,官品为从七品,掌管控鹤一百二十六人,设典军二员、副使二员。大德四年设置。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官品为正二品,总管四斡耳朵所属的户计、民匠制造事务。设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四年设置。官员和吏员不按通常途径调任;凡斡耳朵的事务,又设置四名总管分别掌管。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儿诸色人匠总管府,官品为从二品,掌管太祖大斡耳朵的一切事务。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吏二人。至元十七年设置。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官品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管领大都纳绵提举司,官品为从六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管领上都、大都奉圣州长官司,官品为从六品,掌管出征军五十一户,设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

管领保定织染局,秩从六品,管匠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丰州捏只局,头目一员,掌织造花毯。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赤总管府,秩正四品,掌二皇后斡耳朵位下岁赐财物造作等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吏二人。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口子迤北长官司,秩从五品,掌领户计二百有六,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达鲁花赤等官,秩正五品,统民匠一千五百二十有五户,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纳绵民匠长官司,秩从五品,掌民匠一百七十有九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大都民匠提举司,秩正七品,掌民匠二百有二户,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涿州成锦局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领匠一百有二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民匠提举司,秩从四品,掌民匠二百一十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沧州等处长官司,秩正五品,领户计五百四十有八,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临邑等处军民长官司,秩正七品,掌军民二百有二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总管府,秩从四品,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司吏二人。大德二年置。

管领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秩正五品,掌民匠一百五十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用织染局,秩从七品,掌工匠七十有八户,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曲米等长官司,秩从七品,领民匠七十有九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秩从七品,掌民一百一十有七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掌民二百六十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泰安等处长官司,秩正七品,掌民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管民一百有五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营并岁赐造作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司吏二人。延祐五年置。

管领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提举司,秩从五品,统领一百九十有五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大都涿州织染提举司,秩从七品,掌领九十有六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河间路清州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户计二百三十有四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王位下岁赐钱粮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纳绵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纳绵户计七百有三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纳绵人匠五百二十有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苏州等处打捕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打捕户及民匠六百余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

怯怜口诸色民匠达鲁花赤并管领上都纳绵提举司,秩正五品,掌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色民匠及岁赐钱粮等事,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上都人匠提领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上都大都提领所,秩从七品,掌本位下怯怜口等事,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归德长官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绵户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位下岁赐等事。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致用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提领司,秩从八品,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置。

上都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译管领保定织染局,官品为从六品,掌管工匠一百零一户,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管领丰州捏只局,设头目一员,掌管织造花毯。至元十七年设置。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赤总管府,官品为正四品,掌管二皇后斡耳朵所属的岁赐财物及制造等事务。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吏二人。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领口子以北长官司,官品为从五品,掌管二百零六户户计,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领随路诸色民匠达鲁花赤等官,官品为正五品,统辖民匠一千五百二十五户,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领随路打捕、纳绵民匠长官司,官品为从五品,掌管民匠一百七十九户,设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领大都民匠提举司,官品为正七品,掌管民匠二百零二户,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领涿州成锦局人匠提举司,官品为从五品,掌管工匠一百零二户,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领河间民匠提举司,官品为从四品,掌管民匠二百一十户,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领河间、沧州等处长官司,官品为正五品,掌管五百四十八户户计,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领河间、临邑等处军民长官司,官品为正七品,掌管军民二百零二户,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总管府,官品为从四品,掌管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的一切事务。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司吏二人。大德二年设置。管领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官品为正五品,掌管民匠一百五十户,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管领上用织染局,官品为从七品,掌管工匠七十八户,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管领上都、大都曲米等长官司,官品为从七品,掌管民匠七十九户,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官品为从七品,掌管民一百一十七户,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管领上都、大都等处长官司,官品为从五品,掌管民二百六十一户,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管领泰安等处长官司,官品为正七品,掌管民一百零一户,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管领曹州等处长官司,官品为从五品,掌管民一百零五户,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官品为从三品,掌管太祖四皇后所属的四季行营及岁赐制造事务。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司吏二人。延祐五年设置。管领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提举司,官品为从五品,统领一百九十五户,设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设置。管领大都、涿州织染提举司,官品为从七品,掌管九十六户,设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设置。管领河间路清州人匠提举司,官品为从五品,掌管二百三十四户户计,设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设置。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官品为正四品,掌管北安王所属的岁赐钱粮事务。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设置。管领大都等处纳绵提举司,官品为正七品,掌管纳绵户计七百零三户,设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设置。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司,官品为从五品,掌管纳绵人匠五百二十一户,设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设置。管领大都、苏州等处打捕提举司,官品为从五品,掌管打捕户及民匠六百多户。设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设置。杂造局,官品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设置。怯怜口诸色民匠达鲁花赤并管领上都纳绵提举司,官品为正五品,掌管迭只斡耳朵所属的怯怜口诸色民匠及岁赐钱粮等事务。设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上都人匠提领所,官品为从七品,设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设置。上都大都提领所,官品为从七品,掌管本位所属的怯怜口等事务。设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设置。归德长官司,官品为从六品,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设置。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绵户提举司,官品为从五品,掌管斡耳朵所属的岁赐等事务。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致用库,官品为从七品,设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设置。提领司,官品为从八品,设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设置。上都人匠局,官品为从七品,设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设置。

诸王傅官,宽彻不花太子至齐王位下,凡四十五王,每位下各设王傅、傅尉、司马三员。傅尉,唯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孙三王有之。自此以下,皆称府尉,别于王傅之下,司马之上。而三员并设,又多寡不同,或少至一员,或多至三员者。齐王则又独设王傅一员。

都护府,秩从二品,掌领旧州城及畏吾儿之居汉地者,有词讼则听之。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二人。至元十一年,初置畏吾儿断事官,秩三品。十七年,改领北庭都护府,秩二品,置官十二员。二十年,改大理寺,秩正三品。二十二年,复为大都护,品秩如旧。延祐三年,升正二品。七年,复从二品,定官制如上。

崇福司,秩二品,掌领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司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二人。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二年,改为院,置领院事一员,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司七十二所,悉以其事归之。七年,复为司,后定置已上官员。

卷九十 志第四十

◎百官六

大都留守司,秩正二品,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诸务,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及行幸汤沐宴游之所,门禁关钥启闭之事。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部役官兼壕寨一员,令史十八人,宣使十七人,典吏五人,知印二人,蒙古必阇赤三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一人。至元十九年,罢宫殿府行工部,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知少府监事。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治民事,并少府监归留守司。皇庆元年,别置少府监。延祐七年,罢少府监,复以留守兼监事。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领十四局人匠四百五十户,掌修建宫殿及大都造作等事,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五员,吏目一员,照磨一员,部役七员,司吏六人。中统二年置。至元中,增工匠,计一千二百七十有二户。其属附见:

大木局,提领七员,管勾三员,掌殿阁营缮之事。中统二年置。

小木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置。

泥厦局,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置。

车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置。

妆钉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置。

铜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置。以上六局,秩从八品。

竹作局,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置。

绳局,提领二员。中统五年始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内府诸王邸第异巧工作,修禳应办寺观营缮,领工匠七百户。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人。国初,建两京殿宇,始置司以备工役。其属附见:

油漆局,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两都宫殿髹漆之工。中统元年置。

画局,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诸殿宇藻绘之工。中统元年置。

销金局,提领一员,管勾二员,掌诸殿宇装鋈之工。中统四年置。

裱褙局,提领一员,掌诸殿宇装潢之工。中统二年置。

烧红局,提领二员,掌诸宫殿所用心红颜料。至元元年置。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内府宫殿、京城门户、寺观公廨营缮,及御用各位下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宝器物,凡精巧之艺,杂作匠户,无不隶焉。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人。中统四年,始立御用器物局,受省札。至元七年,改为器物局,秩如上。其属附见:

铁局,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提控一人,掌诸殿宇轻细铁工。中统四年置。

铁局,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提控一人,掌诸殿宇轻细铁工。中统四年置。

减铁局,管勾一员,提控二人,掌造御用及诸宫邸系腰。中统四年置。

盒钵局,提领二员,掌制御用系腰。中统四年置。

成鞍局,提领三员,掌造御用鞍辔、象轿。中统四年置。

羊山鞍局,提领一员,提控一员。掌造常课鞍辔诸物。至元十八年置。

网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成造宫殿网扇之工。中统四年置。

刀子局,提控二员,掌造御用及诸宫邸宝贝佩刀之工。中统四年置。

旋局,提领二员,掌造御用异样木植器物之工。中统四年置。

银局,提领一员,掌造御用金银器盒系腰诸物。中统四年置。

译诸王傅官,从宽彻不花太子到齐王,共四十五王,每位王所属都设王傅、傅尉、司马各三员。傅尉一职,只有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孙三王所属设置。自此以下,都称为府尉,职位在王傅之下、司马之上。三种官员同时设置时,人数也各不相同,有的少到一员,有的多到三员。齐王所属又单独设置王傅一员。都护府,官品为从二品,掌管旧州城以及居住在汉地的畏吾儿人;有诉讼案件就由它审理。设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二人、通事和知印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二人。至元十一年,最初设置畏吾儿断事官,官品为三品。十七年,改为北庭都护府,官品为二品,设置官员十二员。二十年,改为大理寺,官品为正三品。二十二年,恢复为大都护,品秩如旧。延祐三年,升为正二品。七年,又降为从二品,官制确定如上。崇福司,官品为二品,掌管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的祭享等事务。设司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二人。至元二十六年设置。延祐二年,改为崇福院,设置领院事一员;合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司七十二所,其事务全部归该院管理。延祐七年,又恢复为崇福司,后来确定设置的官员如上。卷九十,志第四十。百官六。大都留守司,官品为正二品,掌管宫阙和都城的守卫,调度本路供给及其他各项事务;兼管营造修缮内府各王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宇廊庑的供帐、内苑花木,以及皇帝出行时汤沐、宴游的场所和宫门禁卫、关钥启闭等事务。设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部役官兼壕寨一员;令史十八人、宣使十七人、典吏五人、知印二人、蒙古必阇赤三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一人。至元十九年,撤销宫殿府行工部,设置大都留守司,兼任本路都总管,并掌管少府监事务。二十一年,另设大都路都总管府治理民政,并将少府监并入留守司。皇庆元年,另设少府监。延祐七年,撤销少府监,又由留守兼管其事务。其所属机构附列如下:修内司,官品为从五品,统领十四局的工匠四百五十户,掌管修建宫殿以及大都各项制造事务。设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五员、吏目一员、照磨一员、部役七员、司吏六人。中统二年设置。至元年间增加工匠,共一千二百七十二户。其所属机构附列如下:大木局,设提领七员、管勾三员,掌管殿阁营造修缮事务。中统二年设置。小木局,设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设置。泥厦局,设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设置。车局,设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设置。妆钉局,设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设置。铜局,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设置。以上六局的官品都是从八品。竹作局,设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设置。绳局,设提领二员。中统五年开始设置。祗应司,官品为从五品,掌管内府各王府邸第的奇巧工艺、修缮禳祷所需的寺观营造,统领工匠七百户。设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人。元朝初年营建两京殿宇时,开始设置此司以供应工役。其所属机构附列如下:油漆局,设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管两都宫殿髹漆工程。中统元年设置。画局,设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管各殿宇彩绘工程。中统元年设置。销金局,设提领一员、管勾二员,掌管各殿宇装饰鎏金工程。中统四年设置。裱褙局,设提领一员,掌管各殿宇裱褙装潢工程。中统二年设置。烧红局,设提领二员,掌管各宫殿使用的心红颜料。至元元年设置。器物局,官品为从五品,掌管内府宫殿、京城门户、寺观公廨的营造修缮,以及御用的各位所属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宝器物;凡是精巧工艺和各种杂作工匠户,无不隶属于此局。设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人。中统四年,开始设立御用器物局,接受中书省札付。至元七年,改为器物局,官品及设置如上。其所属机构附列如下:铁局,设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提控一人,掌管各殿宇轻细铁器工程。中统四年设置。铁局,设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提控一人,掌管各殿宇轻细铁器工程。中统四年设置。减铁局,设管勾一员、提控二人,掌管制造御用及各宫邸使用的系腰。中统四年设置。盒钵局,设提领二员,掌管制造御用系腰。中统四年设置。成鞍局,设提领三员,掌管制造御用鞍辔和象轿。中统四年设置。羊山鞍局,设提领一员、提控一员,掌管制造常额所需的鞍辔等物。至元十八年设置。网局,设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管制作宫殿所用网扇的工程。中统四年设置。刀子局,设提控二员,掌管制造御用及各宫邸所用的宝刀、佩刀。中统四年设置。旋局,设提领二员,掌管制造御用的异样木制器物。中统四年设置。银局,设提领一员,掌管制造御用金银器、盒、系腰等物。中统四年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