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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书一百四十九

礼书卷一百四十八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474–477 段

见,则斩衰二衰同冠,而齐衰、大功可知矣。斩衰二受同冠衰,而齐衰、大功又可知矣。先儒以齐衰正服而下冠受之説不见于经,于是谓正服衰五升,冠八升,受衰八升;义服衰六升,冠九升,受衰九升;冠十升;冠大功降服衰七升,冠十升,受衰十升;冠十一升;正服衰八升,冠十升,受衰十升;冠十一升;义服九升,冠十一升,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自大功降服以上之冠去衰常三等,受冠去衰常一等;大功正服、义服之冠去衰二等,受冠去衰亦一等,其铢铢而第之,可谓详矣。然与斩衰之例不同,以为不同耶?至大功降正,又异衰同冠,而二受亦同冠衰,是其説自惑也。考之于经,冕弁尊而衣服卑,尊者常少,卑者常多,故王之大裘衮服同冕,后之三翟同副,吊服三衰同弁绖,降义正之三衰同冠,乃礼意也。服重者冠衰相逺,服轻者冠衰相近,至轻者冠衰同,故斩衰之冠去衰三等,齐衰之冠去衰一等,小功缌之冠与衰同等,此礼之差也。

译看见(经文记载),斩衰的初服与再服都戴同样的冠,那么齐衰、大功的情况就可以推知了。斩衰的初服与再服都戴同样的冠和衰,那么齐衰、大功的情况也就又可以推知了。先儒认为齐衰的正服在下戴冠时接受再服的说法,在经典中并没有记载,于是他们说:正服的衰用五升麻,冠用八升麻,再服的衰用八升麻;义服的衰用六升麻,冠用九升麻,再服的衰用九升麻;冠用十升;冠用大功降服的衰用七升麻,冠用十升麻,再服的衰用十升麻;冠用十一升;正服的衰用八升麻,冠用十升麻,再服的衰用十升麻;冠用十一升;义服的衰用九升麻,冠用十一升麻,再服的衰用十一升麻;冠用十二升。从大功降服以上的冠,比衰常高三个等级,再服的冠比衰常高一个等级;大功的正服、义服,冠比衰高两个等级,再服的冠比衰也高一个等级,他们这样逐层详细地排列等级,可以说非常详尽。然而这与斩衰的条例不同,认为不同吗?到了大功降为正服,又是不同的衰却戴同样的冠,而初服与再服也都戴同样的冠和衰,这是他们的说法自相矛盾。考察经典,冕和弁尊贵而衣服卑下,尊贵的通常等级少,卑下的通常等级多,所以王的大裘和衮服都配同一种冕,后的三翟都配同一种副,吊服的三衰都配同一种弁和绖,降服、义服、正服的三衰都配同一种冠,这才是礼的本意。服制重的,冠和衰的等级相差远;服制轻的,冠和衰的等级相差近;最轻的,冠和衰的等级相同,所以斩衰的冠比衰高三个等级,齐衰的冠比衰高一个等级,小功和缌麻的冠与衰等级相同,这是礼制的差等。

斩衰制

斩衰先斩布而后制,故言斩衰者,斩先衰。疏衰先制而后缉,故言疏衰者,衰先齐。《春秋》传曰:「斩然在衰绖之中。」《杂记》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则斩者其痛甚,剡其哀杀也【齐衰不杖章传曰:父母长子妻服斩,母不服斩,而亦云斩者,以其服三年而并言之也】丧礼齐衰而下各有降,正义之三服,斩衰则正义二服而已。齐衰月数不斩衰,则一于三年而已。斩衰皆绞带菅屦,特公卿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以其厌于天子诸侯故也。曽子曰:「哭泣之哀,齐斩之情,饘粥之食。」孟子曰:「三年之丧,齐疏之服,飦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杂记》曰:「端衰丧车无等,则父母之服贵贱一也。」然《杂记》又曰:「大夫为其父母兄弟之未为大夫者之丧服,如士服;士为其父母之为大夫者之丧服,如士服。」春秋之时,齐晏桓子卒【襄十七年左】晏婴麤缞斩,苴绖带,杖菅屦,食粥,居倚庐,寝苫枕草。其老曰:「非丈夫之礼也。」曰:「唯卿为大夫。」郑氏曰:「此平仲之谦也,言已非大夫,故为父服士服耳。」麤衰斩者,其缕齐斩之间,谓缕如三升半,不缉也。斩衰以三升为正,微细焉,则属于麤。然则士与大夫为父服异者,有麤衰斩、枕草矣。其为母五升缕,而四升为兄弟六升缕,而五升乎?大功已下,大夫士服同。此葢周衰礼变,而齐之服于是有等。故大夫以尊而伸服斩衰枕草,士以卑而屈服齐衰枕草而已。礼记或记先王,或记末世,其可以末世之事而论先王之时哉?郑氏以此为真先王之礼,宜乎王肃之所攻也。齐衰制。

疏者,麤也。斩衰固麤矣,不曰疏者麤,不足以言之也【竹笄不言恶栉,笄言恶笄,与此同意】齐衰言麤,大功小功言功,缌麻言缌,则小功渐着,而缌又加密矣。疏屦亦谓之疏者,此犹《周礼》所谓疏材之疏,异乎疏衰之疏也。父在为母期,父卒为母三年,皆疏衰齐,则父卒犹以余尊所厌,得伸三年,而不得伸斩也。若父丧未除而母卒,不特余尊在焉,犹服期而不得三年也。《内则》曰:女子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郑氏曰:故谓父母之丧,言二十三而嫁,非止一丧也。何则,二十而服父丧未阕,而服母三年,则是二十四而嫁矣。服父而已,再期而大祥,则是二十二而嫁矣。以是知其父丧未阕,犹为母期也。子虽为母期,犹心丧三年。传曰:父必三年而后娶,达子之志,则子之心丧可知矣。晋叔向曰:王者三年之丧,二谓太子与穆后也。王为后期,而云三年丧者,达子之志也。先儒谓父在为母齐衰五升,冠八升,既虞受衰八升,冠九升。父卒为母齐衰四升,冠七升,既虞受衰七升,冠八升。《丧服记》曰:齐衰四升,冠七升。间传亦曰:为母既虞受衰七升。葢自父卒言之,其説是也。

  丧服祥禫月日

朞之丧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而祥禫间月,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禫而祥禫间月,可知也。《聘礼》士中曰:“禽二双。”《学记》中“年考校”,《小记》中“一以上而祔”,《玉藻》士中武皆以“中”为间,则士虞间传所谓“中月”者,其为间月可知也。戴徳《丧服变除礼》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而禫,郑氏据以为説,葢得之矣。王肃之徒以记云:“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又云:“祥而缟,是月禫,徙月乐。”“祥之日鼓素琴”,夫子既祥三日而弹琴,十日而成笙歌。鲁人朝祥而暮歌。孔子曰:“逾月则善。”于是谓二十五月大祥,其月为禫,二十六月作乐,是不知所谓“是月乐”者,所以▯下文而不系于上也。语曰:“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而文无所系,孰谓“是月禫”云者乃祥月乎?果禫在祥月,应曰月中而禫,不可谓之中月也。孟献子禫县而不乐,然则所谓“徙月乐”者,以备县也。若弹琴瑟笙歌间作而不县,既祥为之可也。《春秋》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僖公之丧至文公二年冬,适二十六月。左氏曰:“纳币

译斩衰的形制

斩衰是先斩断布料然后制作,所以说“斩衰”是“斩”在“衰”之前。疏衰是先制作然后缉边,所以说“疏衰”是“衰”在“齐”之前。《春秋》传中说:“斩然在衰绖之中。”《杂记》中说:“三年的丧服如同斩断,一期的丧服如同削尖。”那么斩断表示悲痛极深,削尖表示哀痛稍减【齐衰不杖章传曰:父母、长子、妻子服斩衰,母亲不服斩衰,但也说斩衰,是因为她们都服三年丧,一并提及】。丧礼中,齐衰以下各有降等,正义的三服,斩衰则只有正义的二服而已。齐衰的月数不同于斩衰,斩衰则统一为三年而已。斩衰都使用绞带和菅草鞋,只有公卿大夫的众臣为他们的主君使用布带和绳鞋,这是因为他们被天子诸侯所压制的原因。曾子说:“哭泣的悲哀,齐衰斩衰的情状,稀粥的饮食。”孟子说:“三年的丧服,齐疏的衣服,稀粥的饮食,从天子到庶人,三代都共同实行。”《杂记》说:“端衰丧车没有等级,那么父母的丧服贵贱是一样的。”然而《杂记》又说:“大夫为他父母兄弟中未做大夫者的丧服,如同士的丧服;士为他父母中做大夫者的丧服,如同士的丧服。”春秋时期,齐国晏桓子去世【襄公十七年左传】,晏婴穿着粗麻斩衰,苴绖带,拄杖,穿菅草鞋,吃粥,住在倚庐,睡草垫,枕草。他的老臣说:“这不是成年男子的礼制。”晏婴说:“只有卿才做大夫。”郑氏说:“这是晏平仲的谦辞,说自己不是大夫,所以为父亲服士的丧服。”粗衰斩,其缕在齐和斩之间,谓缕如三升半,不缉边。斩衰以三升为正,稍细一些,则属于粗衰。那么士与大夫为父亲服丧不同,是有粗衰斩、枕草的区别。其为母亲用五升缕,而四升为兄弟用六升缕,而五升吗?大功以下,大夫和士的丧服相同。这大概是周朝衰落礼制变化,而齐衰的丧服于是有了等级。所以大夫因尊贵而伸展服斩衰枕草,士因卑贱而屈服服齐衰枕草而已。礼记有的记载先王,有的记载末世,怎么能用末世的事情来论述先王的时候呢?郑氏认为这是真正的先王之礼,难怪王肃攻击他。齐衰的形制。

疏,就是粗。斩衰固然粗,不说疏就是粗,不足以说明它【竹笄不说恶栉,笄说恶笄,与此同意】。齐衰说粗,大功小功说功,缌麻说缌,那么小功逐渐细致,而缌又更加加密了。疏屦也叫作疏,这如同《周礼》所说的疏材的疏,不同于疏衰的疏。父亲在世为母亲服期,父亲去世为母亲服三年,都是疏衰齐,那么父亲去世还因为余尊所压制,得以伸展三年,而不能伸展斩衰。如果父亲丧期未除而母亲去世,不仅余尊还在,还是服期而不能服三年。《内则》说:女子二十岁出嫁,有原因二十三岁出嫁。郑氏说:原因指父母的丧期,说二十三岁出嫁,不止一个丧期。为什么,二十岁服父丧未结束,而服母三年,那么就是二十四岁出嫁了。只服父丧,再期而大祥,那么就是二十二岁出嫁了。由此知道父亲丧期未结束,还为母亲服期。儿子虽然为母亲服期,还是心丧三年。传曰:父亲必须三年后才娶妻,通达儿子的意志,那么儿子的心丧就知道了。晋国叔向说:王者三年的丧服,二指太子与穆后。王为后期,而说三年丧,是通达儿子的意志。先儒说父亲在世为母亲齐衰五升,冠八升,既虞受衰八升,冠九升。父亲去世为母亲齐衰四升,冠七升,既虞受衰七升,冠八升。《丧服记》说:齐衰四升,冠七升。间传也说:为母亲既虞受衰七升。大概从父亲去世来说,这种说法是对的。

丧服祥禫月日

一期的丧服十三个月,大祥十五个月,禫与祥间隔一个月,那么三年的丧服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禫与祥间隔一个月,可以知道了。《聘礼》士中说:“禽二双。”《学记》中“年考校”,《小记》中“一以上而祔”,《玉藻》士中武都以“中”为间,那么士虞间传所说的“中月”,其为间隔月可以知道了。戴德《丧服变除礼》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而禫,郑氏据此为说,大概得到了真理。王肃之徒以记云:“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又说:“祥而缟,是月禫,徙月乐。”“祥之日鼓素琴”,夫子既祥三日而弹琴,十日而成笙歌。鲁人朝祥而暮歌。孔子说:“逾月则善。”于是说二十五月大祥,其月为禫,二十六月作乐,这是不知道所谓“是月乐”者,所以〇下文而不系于上也。语曰:“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而文无所系,谁说“是月禫”云者乃祥月乎?果禫在祥月,应曰月中而禫,不可谓之中月也。孟献子禫县而不乐,然则所谓“徙月乐”者,以备县也。若弹琴瑟笙歌间作而不县,既祥为之可也。《春秋》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僖公之丧至文公二年冬,适二十六月。左氏曰:“纳币

礼也。”而公羊议其丧娶,则公羊亦以三年之丧二十七月而除,与郑氏之説合矣。然则《丧大记》云:“禫而从御,吉祭而复寝。”间传云:“大祥居复寝间。”何也?孔颖达曰:“大祥去垩室,复殡宫之寝,则禫而复寝者,复平居之寝也。”

译合乎礼制。”而《公羊传》议论其居丧期间娶妻之事,那么《公羊传》也是认为三年之丧在二十七个月时除服,这与郑玄的说法相合。既然如此,那么《丧大记》说:“禫祭之后可以侍奉君主,吉祭之后可以恢复日常寝居。”《间传》说:“大祥祭之后居住并恢复日常寝居。”这是为什么呢?孔颖达说:“大祥祭之后离开垩室,回到殡宫的寝室,那么禫祭之后恢复寝居,是指恢复平常居住的寝室。”

礼书卷一百四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礼书卷一百四十九

  宋 陈祥道 撰

  丧礼

  括发

问丧曰:「亲始死,鸡斯,徒跣,扱上衽。」《檀弓》曰:「始死,羔裘,▯冠者易之而已。」则始死有易冠,无去冠者;有易裘,无袒衣矣。《仪礼》小敛之节,主人髻发,袒。妇人髽于室。《问丧》曰:「三日而敛,袒而踊之。」《檀弓》曰:「主人既小敛,袒,括发。」又曰:「袒括发,变也。袒括发,去饰之甚也。」又曰:「叔孙武叔之母死,既小敛,举者出戸,出戸袒,且投其冠。」子游曰:「知礼。」《丧大记》曰:「小敛,主人袒,説髦,括发以麻。」则小敛投冠,脱髡,髻发而袒矣。葢人子之于始丧,其幸生之心未巳,故未忍去饰焉。及小敛则已矣,然后髻发而袒。叔孙武叔既小敛,举者出戸,袒而投其冠。子游嗤之,则投冠髻发宜在未举出戸之前欤?曽子问曰:「女改服布深衣以趋丧。」郑氏曰:「妇人始丧未成服之服。」然则男子始丧葢亦曰白布深衣也。鸡斯之丧不可以考。郑氏改鸡斯为笄纚,谓始死将斩衰者笄纚,将齐衰者素冠。妇人将斩衰者去笄而纚,将齐衰者骨笄而纚。孔颖达之徒遂谓始死去冠而有笄,纵将小敛则去笄,纵着素冠,视敛其説无据。《丧服小记》曰:「斩衰括髪以麻,为母;括髪以麻,免而以布。」则小敛奉尸出堂,主人拜宾之时,为母括发以麻,与父同也。尸出堂讫,降自西阶,即位复位之时,为母不括发而免,以与父异也【仪礼》男女奉尸俟于堂讫,主降自西阶东即位,主人拜宾即位,踊,袭绖于序东,复位也】奔丧礼》至家,升阶,殡东西面坐哭,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袭绖,绞带,反位,皆如初。于又哭,括发,袒,成踊。三哭,亦括发,袒,成踊【又哭,明日朝也;三哭,又其明日朝也】奔母之丧,西面哭,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袭免。于又哭,不括发。《奔丧》不及殡,先之墓,括发,遂冠,归入门哭,括发,袒。于又哭,三哭,皆括发,袒。为母所以异于父者,一括发,其余免以终事,其义皆与小记同也。《丧大记》曰:「君大夫之丧,子弁绖。」《杂记》曰:「小敛环。」绖、君大夫士一也。则大夫以上素弁,士素委貌,皆加环绖也。孔颖达曰:「斩衰男子括发,齐衰男子免,皆敛殡之时耳。非敛殡,则大夫以上加素弁,士加素冠,皆于括发之上。天子七日成服,诸侯五日成服,大夫三日成服,于理或然。」

  免

问丧曰:「冠者不肉袒,何也?」曰:「冠至尊也,不居肉袒之体也,故为之免以代之也。」又曰:「免者以何为?」也不冠者之所服也。」《仪礼》小敛:主人括发,袒;众主人免于房。《丧服小记》曰:「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又曰:「男子免而妇人髽。」《大记》曰:「小敛,主人即位,袭带绖踊;母之丧,即位而免。」《奔丧》曰:「奔母丧,一括发,其余以免。」终事,《小记》又曰:「缌、小功,虞卒哭则免;既葬而不报虞,则虽主人皆冠;及虞则皆免。」「为兄弟,既除丧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报虞卒哭则免,如不报虞,则除之。」「逺葬者,反哭者皆冠,及郊而后免。」「反哭,君吊,虽不当免时也,主人必免;不散麻,虽异国之君,免也。」「亲者皆免。」又曰:「主人未除丧,有兄弟自它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问丧》曰:「秃者不免,童子惟当室缌缌者,其免也,当室则免而杖矣。」《仪礼》曰:「朋友在它邦,则袒免;归则已。」《大传》曰:「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文王世子》曰:「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罚之。」郑氏曰:「免状如冠而广一寸,葢有所传然也。」然则免于括髪为轻,故为父括发;为母免于冠饰为重,故缌、小功之虞卒哭,逺葬者之及郊,反哭,主人之于君吊,必免。然则袒免非丧服之常,有时用之而已。齐衰而下,小敛皆袒免,是有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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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陈祥道 撰

丧礼

括发

《问丧》篇说:“亲人刚去世时,头发散乱,赤着脚,撩起上衣的前襟。”《檀弓》篇说:“亲人刚去世时,穿着羔羊皮袍、戴着皮冠的人,只需更换服饰即可。”由此可知,亲人刚去世时,有更换帽子而没有摘掉帽子的;有更换皮袍而没有袒露身体的。《仪礼》中关于小敛的礼节,主人盘起头发,袒露身体。妇女在室内结发成髽。《问丧》篇说:“三天后举行小敛,袒露身体并跳跃痛哭。”《檀弓》篇说:“主人完成小敛后,袒露身体,用麻束发。”又说:“袒露身体并用麻束发,是改变常礼的表现。袒露身体并用麻束发,是去除装饰最严重的表现。”又说:“叔孙武叔的母亲去世,小敛之后,抬尸的人走出门,走出门后袒露身体,并且扔掉帽子。”子游说:“这是懂礼的表现。”《丧大记》篇说:“小敛时,主人袒露身体,摘下鬓发,用麻束发。”那么,小敛时扔掉帽子,摘下鬓发,盘起头发并袒露身体。大概人子对于亲人刚去世,庆幸自己还活着的心念尚未止息,所以不忍心去除装饰。等到小敛时,这种心念才止息,然后才盘起头发并袒露身体。叔孙武叔在小敛后,抬尸的人走出门,他袒露身体并扔掉帽子。子游嘲笑他,那么扔掉帽子、盘起头发应该是在抬尸人走出门之前吧?曾子问:“女子改穿布制深衣来奔丧。”郑玄说:“这是妇人刚丧亲、尚未正式成服时的服饰。”那么男子刚丧亲时,大概也是穿白布深衣。鸡斯这种丧饰已无法考证。郑玄将“鸡斯”改为“笄纚”,认为刚丧亲时,将要穿斩衰的人用笄和纚束发,将要穿齐衰的人戴素冠。妇女将要穿斩衰的,去掉笄只用纚束发,将要穿齐衰的,用骨笄和纚束发。孔颖达等人于是认为刚丧亲时去掉帽子而用笄束发,即使到了小敛时去掉笄,即使戴着素冠,这种说法没有根据。《丧服小记》篇说:“斩衰用麻束发,为母亲;用麻束发,去掉帽子而用布束发。”那么小敛时捧着尸体走出堂屋,主人拜谢宾客的时候,为母亲用麻束发,与为父亲相同。尸体走出堂屋完毕,从西阶走下,回到原位的时候,为母亲不束发而用布束发,以与为父亲不同【《仪礼》中男女捧着尸体在堂屋等候完毕,主人从西阶走下,在东面就位,主人拜谢宾客后就位,跳跃痛哭,在堂屋东序穿衣系绖带,然后回到原位】。《奔丧礼》中,回到家,登上台阶,在殡宫东面面向西坐着哭,束发,袒露身体,走下堂屋在东面就位,穿衣系绖带,绞紧腰带,回到原位,都像刚才一样。在第二次哭时,束发,袒露身体,完成跳跃痛哭。第三次哭,也束发,袒露身体,完成跳跃痛哭【第二次哭,是第二天的早晨;第三次哭,是第三天的早晨】。奔母亲的丧,面向西哭,束发,袒露身体,走下堂屋在东面就位,穿衣用布束发。在第二次哭时,不束发。《奔丧》篇说,没赶上殡礼,先到墓地,束发,随即戴帽,回家进门哭,束发,袒露身体。在第二次哭、第三次哭时,都束发,袒露身体。为母亲与为父亲不同的地方,在于一次束发,其余时间用布束发直到丧事结束,其义理都与《小记》相同。《丧大记》篇说:“国君、大夫的丧事,儿子戴弁帽系绖带。”《杂记》篇说:“小敛时系环绖。”绖带,国君、大夫、士都是一样的。那么大夫以上戴素弁,士戴素委貌冠,都加上环绖。孔颖达说:“斩衰的男子束发,齐衰的男子用布束发,都是在小敛、殡礼的时候。如果不是小敛、殡礼,那么大夫以上加戴素弁,士加戴素冠,都是在束发的基础上。天子七天成服,诸侯五天成服,大夫三天成服,按道理或许如此。”

免

《问丧》篇说:“戴帽子的人不袒露身体,为什么呢?”回答说:“帽子是最尊贵的,不能处于袒露身体的状态,所以用免来代替它。”又说:“免是用什么做的?”回答说:“是不戴帽子的人所穿的服饰。”《仪礼》中小敛时:主人束发,袒露身体;众主人在房中用布束发。《丧服小记》篇说:“为母亲用麻束发,去掉帽子而用布束发。”又说:“男子用布束发而妇女结发成髽。”《大记》篇说:“小敛时,主人就位,穿衣系带系绖带跳跃痛哭;如果是母亲的丧事,就位后用布束发。”《奔丧》篇说:“奔母亲的丧,一次束发,其余时间用布束发。”直到丧事结束,《小记》篇又说:“缌麻、小功之丧,虞祭和卒哭时用布束发;已经下葬而没有报虞祭,那么即使是主人也都戴帽;等到虞祭时都用布束发。”“为兄弟,已经除丧后,等到他下葬时,重新穿上丧服;报虞祭和卒哭时用布束发,如果不报虞祭,就除去丧服。”“远葬的人,反哭的人都戴帽,到了郊外然后用布束发。”“反哭时,国君来吊唁,即使不是用布束发的时间,主人也必须用布束发;不散开麻绖,即使是别国的国君,也用布束发。”“亲近的人都用布束发。”又说:“主人没有除丧,有兄弟从别的国家回来,那么主人不用布束发而为主人。”《问丧》篇说:“秃头的人不用布束发,童子只有当家主的缌麻之丧,如果用布束发,当家主就束发并拄杖了。”《仪礼》篇说:“朋友在别的国家,就袒露身体用布束发;回来后就停止。”《大传》篇说:“四代以后服缌麻,是丧服的极限;五代以后袒露身体用布束发,是削弱同姓的亲情。”《文王世子》篇说:“族人之间互相对待,应该吊唁而不吊唁,应该用布束发而不用布束发,官吏要处罚他们。”郑玄说:“免的形状像帽子但宽一寸,大概有所传承如此。”那么免比束发轻,所以为父亲束发;为母亲免比冠饰重,所以缌麻、小功的虞祭和卒哭,远葬的人到达郊外,反哭,主人面对国君吊唁,必须用布束发。那么袒露身体用布束发不是丧服的常礼,只是在特定时候使用而已。齐衰以下的丧服,小敛时都袒露身体用布束发,这是有常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