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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书三十一

礼书卷三十一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01–102 段

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郑司农云:其地但为正四方耳,其食者半,公所食租税得其半耳,其半皆附庸小国也。属天子三之一者亦然。故鲁颂曰:「锡之山川土田附庸,奄有▯防,遂荒大东,至于海邦。」论语曰:「季氏将伐颛防,孔子曰:『先王以为东防主,且在邦域之中,是社稷之臣』。」此非七十里所能容。然则方五百里、四百里合于鲁颂、论语之言。诸易食者四之一,适方五十里,独此与今五经家説合耳。▯谓:其食者半、参之一、四之一者,土均均邦国地贡轻重之等,其率之也。公之地以一易,侯伯之地以再易,子男之地以三易,必足其国礼俗丧纪祭祀之用,方贡其余,若今度支经用余为司农谷矣。大国贡重正之也,小国贡轻字之也。凡诸侯为牧正帅长及有徳者乃有附庸,为其有禄者当取焉。公无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进则取焉,退则归焉。鲁于周法不得有附庸,以大言之也。附庸二十四言,得兼此四等矣】职方氏:凡邦国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方四百里,则六侯;方三百则七伯;方二百里则二十五子;方百里则百男。以周知天下【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以方三百里之积以九约之,得十一有竒。云七伯者,字之误也。周九州之界方七千里,七七四十九,方千里者四十九,其一为畿内,余四十八,八州各有方千里者六。周公变商汤之制,虽小国地皆方百里。是毎事言则者,设法也。设法者以待有功而大其封。一州之中,以其千里封公则可四,又以其千里封侯则可六,又以其千里封伯则可十一,又以其千里封子则可,二十五又以其千里,封男则可百,公侯伯子男亦不是过也。州二百一十国,以男备其数,马其余以为附庸】礼记》曰:「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元士视附庸【不合谓不期防也,小城曰附庸,以国事附于大国,未能以其名通也。此制商所因,夏爵三等之制也。商有鬼侯、梅伯。春秋变周之文,从商之质,合伯子男以为一则,商爵三等者,公侯伯也。箕畿内谓之子。周武王初定天下,更立五等之爵,増以子男,而犹因商之地,以九州之界尚狭也。周公摄政致太平,斥大九州之界,制礼成武王之意,封王者之后为公,及有功之诸侯,大者地方五百里,其次侯四百里,其次伯二百里,其次子二百里,其次男百里。所因商之诸侯,亦以功黜陟之,其不合者皆益之地为百里焉。是以周世有爵尊而国小,爵卑而国大者,唯天子畿内不增以禄,羣臣不主为治民】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名山大泽不以封,其余以为附庸闲田。八州州二百一十国,天子之县内方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国。名山大泽不以朌,其余以禄士以为闲田。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天子之元士,诸侯之附庸不与。又曰:「成王以周公为有勲劳于天下,是以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曲阜鲁地上,公之封方五百里,加鲁以四等之附庸,方百里者二十四,并五五二十五,积四十九,开方之得七百里】鲁颂》曰:「乃命鲁公,俾侯于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又曰:「泰山岩岩,鲁邦所詹,奄有▯蒙,遂荒大东,至于海邦,淮夷来同。」《论语》曰:「昔者颛防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是社稷之臣也。诸公【五百里】诸侯【四百里】诸伯【三百里】

译封疆方圆百里的土地,其可供食用的部分占四分之一。郑司农说:那土地只是正方的形状罢了,可供食用的部分占一半,公所征收的租税得到其中的一半,另一半都属于附庸小国。隶属于天子三分之一的情况也是如此。所以《鲁颂》说:“赐给山川土田和附庸,完全占有防邑,于是平定东方,直到海边的邦国。”《论语》说:“季氏将要攻打颛臾,孔子说:‘先王让他做东蒙山的主祭,而且它在鲁国疆域之内,是国家的臣属。’”这不是方圆七十里的土地所能容纳的。那么方圆五百里、四百里的说法符合《鲁颂》和《论语》的记载。那些容易耕种的土地占四分之一的,恰好方圆五十里,只有这一种说法与当今五经学家的说法相合。我认为:所谓可供食用的部分占一半、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的,是土均官根据邦国土地贡赋轻重等级来规定的比率。公的土地以一易(一种耕作制度),侯伯的土地以再易,子男的土地以三易,必定要满足其国家礼俗、丧纪、祭祀的用途,然后才进贡剩余的部分,就像现在度支官经用的剩余作为司农的谷物一样。大国贡赋重是正当地对待,小国贡赋轻是爱护地对待。凡是诸侯中担任牧正、帅长以及有德行的人才有附庸,因为那些有俸禄的人应当从中获取。公没有附庸,侯有附庸九同,伯有附庸七同,子有附庸五同,男有附庸三同,进用时就取用,退用时就归还。鲁国按周法不应该有附庸,这是从大的方面来说的。附庸二十四同,可以兼有这四等。

《职方氏》说:凡是邦国方圆千里的封地,公以方圆五百里计算,则有四位公;以方圆四百里计算,则有六位侯;以方圆三百里计算,则有七位伯;以方圆二百里计算,则有二十五位子;以方圆百里计算,则有百位男。以此周知天下。方圆千里者等于方圆百里者一百个,以方圆三百里的面积除以九,得到十一有余。说七位伯,是文字的讹误。周朝九州的边界方圆七千里,七七四十九,方圆千里的有四十九个,其中一个为畿内,其余四十八个,八州各有方圆千里者六个。周公改变商汤的制度,即使是小国土地也方圆百里。因此每件事说“则”,是设定法度。设定法度是为了等待有功者而扩大其封地。一州之中,以其千里封公则可四位,又以其千里封侯则可六位,又以其千里封伯则可十一位,又以其千里封子则可二十五位,又以其千里封男则可百位,公侯伯子男也不会超过这个数目。一州二百一十国,以男来凑足其数,其余的作为附庸。

《礼记》说:“王者制定禄位爵位,公侯伯子男共五等。公侯田地方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足五十里的,不能朝见天子,依附于诸侯,称为附庸。天子的元士视同附庸。”不合,指不期会朝见。小城称为附庸,以国事依附于大国,未能以其名号通达天子。这是商朝沿用的制度,夏朝爵位三等制的制度。商朝有鬼侯、梅伯。春秋时期改变周朝的礼文,遵循商朝的质朴,将伯子男合并为一等,商朝爵位三等者,是公侯伯。畿内称为子。周武王刚平定天下,重新设立五等爵位,增加了子男,但仍沿用商朝的土地,因为九州的边界尚窄。周公摄政达到太平,扩大九州的边界,制定礼乐完成武王的意愿,封王者的后代为公,以及有功的诸侯,大的地方方圆五百里,其次是侯四百里,其次是伯二百里,其次是子二百里,其次是男百里。所沿用的商朝诸侯,也以功劳升降其爵位,那些不合规定的都增加土地为百里。因此周代有爵位尊贵而国家小的,爵位卑下而国家大的,只有天子畿内不增加俸禄,群臣不主持治理百姓。

凡是四海之内,九州每州方圆千里,每州建立方圆百里的国家三十七个,方圆七十里的国家六十五个,方圆五十里的国家一百二十个,共二百一十个国家。名山大泽不用于分封,其余作为附庸和闲田。八州每州二百一十个国家,天子县内方圆百里的国家九个,方圆七十里的国家二十一个,方圆五十里的国家六十三个,共九十三个国家。名山大泽不用于分封,其余用来禄养士人作为闲田。九州共一千七百七十三个国家,天子的元士,诸侯的附庸不在其中。又说:“成王因为周公对天下有功勋劳,所以封周公于曲阜,地方方圆七百里,革车千乘。”曲阜是鲁地的上方,公的封地方圆五百里,加上鲁国四等附庸,方圆百里的有二十四个,加上五五二十五,积四十九,开方得到七百里。

《鲁颂》说:“于是任命鲁公,让他做东方的诸侯,赐给山川土田和附庸。”又说:“泰山巍峨,鲁国所瞻仰,完全占有蒙山,于是平定东方,直到海边的邦国,淮夷来归附。”《论语》说:“从前颛臾,先王让他做东蒙山的主祭,而且在邦域之中,是社稷的臣属。”诸公(五百里)诸侯(四百里)诸伯(三百里)

诸子【二百里】诸男【一百里】

书言舜之受禅曰:辑五瑞,修五玉,复五器。言武王之政由旧曰: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则自唐至周五等之爵一也。郑氏释《王制》谓商因夏爵有公侯伯而无子男【以微子箕子为畿内之爵】公羊释《春秋》谓春秋变周从商,合伯子男皆从子【郑忽出奔卫,公羊曰: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何休曰:春秋改周之文,从商之质,合伯子男为一,辞无所贬,皆从子】岂其然哉?夫列爵惟五,所以称其徳;分土惟三,所以等其功。徳异而功有所同,故公侯之地同于百里,子男之地同于五十里。地同而附庸有所异,故诸公之地方五百里,诸侯之地方四百里,诸伯之地方三百里,诸子之地方二百里,诸男之地方百里。葢三等之地正封也,五等之附庸广封也。正封则尺地莫非其土,一民莫非其臣,尊者嫌于盛而无所屈,卑者嫌于削而无所立,故公之地必下而从侯,男之地必上而从子。至于广封则欲上之政令有所统而不烦,下之职贡有所附而不费,又非诸侯得以擅之也。而尊者不嫌于太多,卑者不嫌于太寡,故公之地必五百里而异于侯,男之地止百里而异于子也。民功曰庸【先儒以庸为城】朝防曰合,谓之附庸,以其有所附然后有功于民也。谓之不能五十里,不合于天子,以其才不足以当五十里,则不足以特达于上也。古者天子之地象日月,诸侯之地象雷震,则《周官》所谓五百里以至百里为兼附庸明矣。郑康成以大司徒之所言者为正封,则曰:公无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鲁于周法不得有附庸,故言锡之而附庸二十四,此説非也。既曰侯附庸九同,鲁侯爵也,不得有附庸何耶?《诗》曰:锡之山川土田附庸,奄有▯蒙遂荒大东。《记》曰:地方七百里,此所谓锡之也。

  圭田【五十亩】

王制曰:「夫圭田无征【夫犹治也,征,税也。孟子曰:「卿以下必有圭田,治圭田者不税,所以厚下也。」此则周礼之士田以任近郊之地,税什一】周礼载师以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士读为仕,仕者亦受田,所谓圭田也】孟子曰:「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余夫二十五亩。」又曰:「惟士无田则亦不祭【绌士无圭田】孔颖达曰:「夫犹治也,卿以下皆以治此圭田,公家不税其物。必云圭者,圭洁白也,言卿大夫徳行洁白乃与之田,此商礼也。商政寛缓厚重,贤人故不税之。周则兼通士税之,故周礼士田以任近郊之地,税什一。」后魏有公田,隋文帝时有公廨田,唐凡京诸司有公廨田,诸京官、诸州有职分田。

士虞礼曰:圭为哀荐之飨。诗之吉蠲,或作吉圭,则圭田洁白也。惟士无田,则亦不祭。则圭田所以共祭也。卿以下有圭田,犹天子诸侯之有借也。圭田无征,所以厚贤也。郑氏以《周礼》士田为圭田,以圭田无征为商制,而改士为仕,其説无据。孟子言九一而助,继之以圭田五十亩,余夫二十五亩者,圭田禄外之田也。余夫,夫外之田也。禄外之田,半百亩;夫外之田,又半之。此自百亩而差之,然也。古者自卿士达于圭田,同等欲各致其诚敬而已。后世职分田以贵贱制之,非礼意也。

  礼书卷三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礼书卷三十二

  宋 陈祥道 撰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礼书,卷三十二》>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礼书,卷三十二》>

禹贡》五服【自甸至荒,五千里】

书·益稷》曰:弼成五服,至于五千。《禹贡》曰: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

  周九服【五千五百里】

周礼》大司马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

译诸子封地二百里,诸男封地一百里。

《尚书》记载舜接受禅让时说:“整理五种瑞玉,修治五种玉器,恢复五种礼器。”又说武王遵循旧制说:“爵位分为五等,土地分为三等。”那么从唐尧到周朝,五等爵位是一致的。郑玄解释《王制》说,商朝沿袭夏朝的爵位,有公、侯、伯,而没有子、男(将微子、箕子作为王畿内的爵位)。《公羊传》解释《春秋》说,春秋时期改变周制而遵从商制,将伯、子、男都归并为子(郑忽出逃到卫国,《公羊传》问:郑忽为什么称名?回答说:春秋时伯、子、男同等,措辞没有贬低。何休说:春秋改变周朝的文书制度,遵从商朝的质朴,将伯、子、男合并为一,措辞没有贬低,都称为子)。难道真是这样吗?爵位分为五等,是用来表彰他们的德行;土地分为三等,是用来区分他们的功劳。德行不同而功劳有相同之处,所以公、侯的封地同为百里,子、男的封地同为五十里。封地相同而附庸有所不同,所以诸公的封地方圆五百里,诸侯的封地方圆四百里,诸伯的封地方圆三百里,诸子的封地方圆二百里,诸男的封地方圆一百里。大概三等封地是正式的封疆,五等附庸是扩大的封疆。正式封疆意味着每一寸土地都是他的领土,每一个百姓都是他的臣民,尊贵者担心过于显盛而无处退让,卑贱者担心过于削弱而无处立足,所以公的封地必须向下顺应侯,男的封地必须向上顺应子。至于扩大封疆,则是为了使上级的政令有所统属而不繁琐,下级的职贡有所依附而不耗费,而且不是诸侯可以擅自决定的。这样尊贵者不担心土地太多,卑贱者不担心土地太少,所以公的封地必须是五百里而与侯不同,男的封地只有一百里而与子不同。百姓的劳役称为“庸”(以前的儒者认为“庸”指城邑),朝见会合称为“合”,称之为附庸,是因为有所依附然后才能对百姓有功。称之为不能达到五十里,不能与天子会合,是因为其才能不足以担当五十里的封地,也就不足以直接通达于天子。古代天子的土地象征日月,诸侯的土地象征雷震,那么《周官》所说的从五百里到一百里都包含附庸,是很明白的了。郑康成认为《大司徒》所说的是正式封疆,于是说:公没有附庸,侯有九个同级的附庸,伯有七个同级的附庸,子有五个同级的附庸,男有三个同级的附庸。鲁国按照周法不应该有附庸,所以说赐予它附庸二十四,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既然说侯有九个同级的附庸,鲁国是侯爵,为什么不应该有附庸呢?《诗经》说:“赐予山川、土田和附庸,完全拥有奄、蒙,进而荒服大东。”《礼记》说:“封地方圆七百里”,这就是所说的赐予。

圭田五十亩。

《王制》说:“治理圭田不征税”(“夫”意为治理,“征”意为税。孟子说:“卿以下必须有圭田,治理圭田的人不纳税,这是为了厚待下属。”这就是《周礼》中士田用于近郊土地,征收十分之一的税)。《周礼·载师》用士田、贾田来承担近郊的土地(“士”读作“仕”,做官的人也受田,这就是所谓的圭田)。孟子说:“卿以下必须有圭田,圭田五十亩,余夫二十五亩。”又说:“只有士没有田,也就不祭祀”(被罢免的士没有圭田)。孔颖达说:“‘夫’意为治理,卿以下都治理这些圭田,公家不征收其物产。必定称为‘圭’,是因为圭洁白,意思是卿大夫德行洁白才赐予他们田地,这是商朝的礼制。商朝政治宽缓厚重,所以贤人不纳税。周朝则兼通士并征税,所以《周礼》中士田用于近郊土地,征收十分之一的税。”后魏有公田,隋文帝时有公廨田,唐代凡是京城各官署有公廨田,各京官、各州有职分田。

《士虞礼》说:圭是用来哀悼荐献的飨食。《诗经》中的“吉蠲”,有时写作“吉圭”,那么圭田就是洁白的。只有士没有田,也就不祭祀。那么圭田是用来供给祭祀的。卿以下有圭田,就像天子、诸侯有借田一样。圭田不征税,是为了厚待贤人。郑氏认为《周礼》中的士田是圭田,认为圭田不征税是商朝的制度,并将“士”改为“仕”,这种说法没有依据。孟子说九分取一的助法,接着说圭田五十亩,余夫二十五亩,圭田是俸禄之外的田,余夫是正夫之外的田。俸禄之外的田,是百亩的一半;正夫之外的田,又是它的一半。这是从百亩来推算的,是正确的。古代从卿士到圭田,同等级的人都想各自表达他们的诚敬罢了。后世的职分田根据贵贱来制定,不符合礼的本意。

礼书卷三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礼书卷三十二

宋 陈祥道 撰

《禹贡》五服(从甸服到荒服,五千里)

《尚书·益稷》说:“辅佐完成五服,直到五千里。”《禹贡》说:五百里甸服,一百里缴纳总束的禾稼;二百里缴纳带穗的禾稼;三百里缴纳去穗的禾秸;四百里缴纳粟;五百里缴纳米。五百里侯服,一百里采邑;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推行文教;二百里奋起武备保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人;二百里蔡地。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人;二百里流放之地。东边延伸到海,西边覆盖到流沙,北边南边都到达,声威教化所及。

周九服(五千五百里)

《周礼》大司马用九畿的户籍来施行邦国的政令。职方千里称为国畿,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侯畿,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