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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书三十三

礼书卷三十三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06–111 段

作民而师田行役则合其卒伍简其兵器以鼓铎旗物帅而至掌其治令戒禁刑罚县师若将有军旅防同田役之戒则受法于司马以作其众庶及马牛车辇防其车人之卒伍使皆备旗鼓兵器以帅而至遂人若起野役则令各帅其所治之民而以遂之大旗致之凡事致野役而师田作野民帅而至掌其政治禁令遂师作役事,则聴其治讼。鄙师凡作民,则掌其戒令,以时数其众庶,察其媺恶而诛赏。县正若将用野民,师田行役,移执事则帅而至,治其政令。稍人若有防同师田行役之事,则以县师之法作其司徒輂辇,帅而以至,治其政令,以聴于司马。鄼长若作其民而用之,则以旗鼓兵革帅而至。大司马简稽乡民,以用邦国。凡令赋,以地与民制之上地,食者三之二,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三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大役与虑事,属其植,受其要,以待考而诛赏【郑司农云:植谓部曲将吏,故《宋城春秋传》曰:华元为植巡功。属谓聚防之也。要者簿书也】均人凡均力政,以嵗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凶札则无力政。王制曰:「用民之力,嵗不过三日。」司空兴事任力,凡使民任老者之事,食壮者之食。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从政。《祭义》曰:「五十不为甸徒。」《论语》曰:「使民如承大祭。」《孟子》曰:「有布缕之征,有粟米之征,有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诗·大东》曰:「东国困于役。」《北山》曰:「役使不均。」

译征发民众从事耕作、田猎和服役时,就集结他们的卒伍,检查他们的兵器,用鼓、铎、旗帜等信号率领他们到达,掌管对他们的治理、命令、警戒、禁令和刑罚。县师如果将有军事行动、会同、田猎或服役的警戒,就从司马那里接受法令,以此征发民众。等到马、牛、车、辇以及防备车兵卒伍时,让他们都准备好鼓、旗、兵器,率领他们到达。遂人如果兴起野外劳役,就命令各人率领他所管辖的民众,用遂的大旗召集他们。凡是召集野外劳役,以及耕作、田猎、征发野外民众时,率领他们到达,掌管对他们的政治、禁令。遂师征发劳役时,就审理他们的诉讼。鄙师凡是征发民众,就掌管警戒和命令,按时统计民众的数量,考察他们的善恶而进行惩罚或奖赏。县正如果将要使用野外民众,进行耕作、田猎、服役,或调动执事人员,就率领他们到达,治理他们的政令。稍人如果有会同、耕作、田猎、服役的事情,就按照县师的方法征发司徒的輂车、辇车,率领他们到达,治理他们的政令,并向司马汇报。鄼长如果征发他的民众并使用他们,就用鼓、旗、兵器率领他们到达。大司马稽查乡里的民众,以供邦国使用。凡是命令赋税,根据土地和民众来制定:上等土地,能养活三分之二的人口,其中可供役使的民众每家三人;中等土地,能养活一半的人口,其中可供役使的民众每两户五人;下等土地,能养活三分之一的人口,其中可供役使的民众每家两人。遇到重大劳役和筹划事务,部署部曲将吏,接受簿书,等待考核后进行惩罚或奖赏。均人凡是均衡劳役政令,根据年成的好坏:丰年,公家每十天使用民力三天;中年,公家每十天使用民力两天;歉年,公家每十天使用民力一天;灾荒之年,就不征发劳役。《王制》说:“使用民力,每年不超过三天。”司空兴办事务,量力而行,凡是使用民众,让老年人做力所能及的事,却供给壮年人的食物。五十岁不服劳役,六十岁不服兵役,八十岁的老人,其家中一人不服劳役,九十岁的老人,其全家不服劳役,残疾非人照料不能养活的人,家中一人不服劳役。《祭义》说:“五十岁不做甸徒。”《论语》说:“役使民众要像举行大祭一样慎重。”《孟子》说:“有布缕的赋税,有粟米的赋税,有力役的赋税。君子只使用其中一种,暂缓另外两种;如果同时使用两种,民众就会饿死;如果三种都使用,父子就会离散。”《诗经·大东》说:“东方各国困于劳役。”《北山》说:“役使不均。”

古者府史胥徒有常职,而民不与焉。其所与者,军旅田役而已。故任之以地之媺恶,辨之以国野之逺近,均之以嵗之上下。小司徒: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此任之以地也。乡大夫: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此辨之以国野也。均人:凡均力政,以嵗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中年则公旬用二日,无年则公旬用一日,凶札则无力役。此均之以嵗也。上地食七人,中地食六人,下地食五人,而任之者仅半而已。盖以下养上则不足,以上养下则有余。故凡起徒役,又无过家一人。所谓施从其厚,事举其中,与食壮者之食,任老者之事,同意。七尺、六尺征之以其才,六十六十有五舍之以其齿。国中近而役多,故晚征而早舍;野逺而役少,故早征而晚舍。欲使劳逸轻重均而已。与近郊什一,逺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无过十二,同意。力政有征于乡,有征于司徒。征于司徒则公用之也。故丰年公旬用三日,则是嵗用二十七日;中年公旬用二日,则是嵗用十有八日;无年公旬用一日,则是嵗用九日而已。以均力政在嵗成之后,惟用于冬之一时故也。其作之也,在乡则族师以鼓铎旗物帅而至,大司徒以乡之大旗致之;在遂则鄼长以旗鼓兵革帅而至,遂人以遂之大旗致之。葢乡百家为族,遂百家为鄼,百家然后致之以旗鼓,则下于百家者非必旗鼓也。司徒之于六乡,遂人之于六遂,以乡遂之大旗致之,则族帅鄼长之旗非大旗也。乡有乡官致之,遂有遂官致之。至于邦国都鄙甸稍郊里之地,县师又备旗鼓兵器致之,则所统有其人,所防有其地,所治有其法。此所以如臂使指而无不率从也。其不役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又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从政,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齐衰大功之丧三月不从政,将徙于诸侯者三月不从政,自诸侯徙家朞不从政。然则役之义也,舍之仁也。义故民忘其劳,仁故民悦其徳。此所以北山不均之刺不作于下,而余力之颂日闻于上也。后世践更之法,虽丞相之子不免戍边,非所谓舍贵者也。绛之老人辱在泥涂,非所谓舍老者也。岂可与议先王之法哉?《周礼》均人无年之力政,犹至九日;《王制》用民之力,嵗不过三日。非《周礼》也。卿大夫国野之役,至于六十六十有五。《王制》曰:“五十不从力政。”《祭义》曰:“五十不为甸徒。”亦非周制也。然六十不与服戎,恐周亦然。《班超传》曰:“古者十五授兵,六十还之。”《韩诗》説:“三十受兵,六十还兵。”其受兵早晚虽殊,其六十还兵一也。

  方伯连帅之职

周官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周礼太宰乃施典于邦国,而建其牧,立其监,设其叅,传其五,陈其殷,置其辅【以侯伯有功徳者加命作州长,谓之牧。所谓八命作牧者,监谓公侯伯子男各监一国】又曰:牧以地得民。大宗伯曰:八命作牧【谓侯伯有功徳者加命得専征伐于诸侯。郑司农云:一州之牧,王之三公亦八命】九命作伯【上公有功徳者加命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郑司农云:长诸侯为方伯】大司马建牧立监,以维邦国。职方氏凡邦国大小相维。王设其牧,掌交谕九牧之维。诗旄丘序曰:卫侯不能修方伯连帅之职。芃芃黍苗曰:四国有王,郇伯劳之。曲礼五官之长曰伯,是也。职方其摈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天子同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自称于诸侯曰:天子之老。于外曰公,于其国曰君。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曰牧【每一州之中,天子选诸侯之贤者以为之牧也】天子同姓谓之叔父,异姓谓之叔舅。于外曰侯,于其国曰君【牧尊于大国之君而谓之叔父,辟二伯也,亦以此为尊礼,或损之而盆,谓此类也。外自其国之外,九州之中曰侯者,本爵也。二王之后不为牧】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谓

译古代府、史、胥、徒这些官吏有固定的职事,百姓不参与这些职事。百姓所参与的,只有军队作战和农田劳役罢了。所以根据土地的肥沃与贫瘠来分配劳役,根据国都郊内与郊外的远近来区分劳役,根据年成的丰歉来均衡劳役。小司徒规定:上等土地,每户七人,可服役的有三人;中等土地,每户六人,可服役的有五人;下等土地,每户五人,可服役的有二人。这就是根据土地情况来分配劳役。乡大夫规定:国都郊内从七尺高到六十岁,郊外从六尺高到六十五岁,都要征发劳役。这就是根据国都郊内与郊外来区分劳役。均人规定:凡是均衡劳役政令,要根据年成的丰歉。丰年则公家每十天用民三日,中年则公家每十天用民二日,歉年则公家每十天用民一日,灾荒疫病之年则不征发劳役。这就是根据年成来均衡劳役。上等土地养活七人,中等土地养活六人,下等土地养活五人,而服役的人仅仅占一半罢了。大概用下养上则不足,用上养下则有余。所以凡是征发劳役,不超过每户一人。所谓施予从厚,做事取中,给壮年人吃壮年人的食物,让老年人做老年人的事,道理是一样的。七尺、六尺征发是根据他们的才能,六十、六十五岁免除是根据他们的年龄。国都郊内离得近而劳役多,所以晚征发而早免除;郊外离得远而劳役少,所以早征发而晚免除。想要使劳逸轻重均衡罢了。这与近郊征收十分之一,远郊征收二十分之三,甸、稍、县、都不超过十二分之一的道理相同。劳役政令有在乡征发的,有在司徒征发的。在司徒征发就是用于公家。所以丰年公家每十天用民三日,这一年就用民二十七天;中年公家每十天用民二日,这一年就用民十八天;歉年公家每十天用民一日,这一年就用民九天罢了。因为均衡劳役政令在年终之后,只用于冬季这一季节的缘故。征发劳役时,在乡则由族师率领着鼓、铎、旗帜来到,大司徒用乡的大旗召集他们;在遂则由鄼长率领着鼓、旗帜、兵器来到,遂人用遂的大旗召集他们。大概乡百家为一族,遂百家为一鄼,百家才用鼓旗召集,那么少于百家的就不一定用鼓旗了。司徒对于六乡,遂人对于六遂,用乡、遂的大旗召集他们,那么族帅、鄼长的旗帜就不是大旗了。乡有乡官召集,遂有遂官召集。至于邦国、都鄙、甸、稍、郊、里这些地方,县师又备齐鼓、旗帜、兵器召集他们,那么所统领有他们的人,所防守有他们的地,所治理有他们的法度。这就是像手臂指挥手指一样而没有不顺从的。不服役的人,国都郊内的贵人、贤人、能人、服公事的人、老人、病人都不服役,又有八种情况:八十岁的人一个儿子不服役,九十岁的人全家不服役,残疾非人照顾不能养活的人一个不服役,父母去世守丧三年不服役,齐衰、大功之丧守丧三月不服役,将要迁徙到诸侯国的人三月不服役,从诸侯国迁徙回家的人一年不服役。那么劳役的道理,免除是仁爱。合乎义所以百姓忘记劳苦,仁爱所以百姓喜悦其德行。这就是《北山》中不均劳役的讽刺诗不在下位产生,而歌颂余力的诗篇每天在上位听到的原因。后世的践更之法,即使是丞相的儿子也不能免除戍边,这不是所说的免除贵人。绛县的老人受辱在泥涂之中,这不是所说的免除老人。怎么能拿来讨论先王的法度呢?《周礼》均人规定歉年劳役政令,还用到九天;《王制》规定用民之力,一年不超过三天。这不是《周礼》的规定。卿大夫国野的劳役,直到六十、六十五岁。《王制》说:“五十岁不服劳役。”《祭义》说:“五十岁不做甸徒。”也不是周代的制度。然而六十岁不服兵役,恐怕周代也是这样。《班超传》说:“古代十五岁授给兵器,六十岁归还。”《韩诗》说:“三十岁授给兵器,六十岁归还兵器。”他们授给兵器的早晚虽然不同,他们六十岁归还兵器是一样的。

方伯连帅的职事

周代官制六卿分掌职事,各自率领他们的属官以倡导九牧。《周礼》太宰于是把典章施行于邦国,并建立他们的牧,设立他们的监,设置他们的参,传达他们的五,陈列他们的殷,安置他们的辅【用有功德的侯伯加命作为州长,称为牧。所谓八命作牧者,监是指公、侯、伯、子、男各自监管一国】又说:牧凭借土地获得民心。大宗伯说:八命作牧【指有功德的侯伯加命得以专征伐于诸侯。郑司农说:一州的牧,王的三公也是八命】九命作伯【上公有功德的加命为二伯,得以征伐五侯九伯。郑司农说:统领诸侯为方伯】大司马建立牧设立监,以维系邦国。职方氏凡邦国大小相互维系。王设立牧,掌管交往晓谕九牧的维系。《诗·旄丘》序说:卫侯不能修方伯连帅的职事。《芃芃黍苗》说:四国有王,郇伯慰劳他们。《曲礼》说五官之长称为伯,就是这样。职方氏在天子面前作傧相时说:天子的官吏。天子同姓称为伯父,异姓称为伯舅。在诸侯面前自称说:天子的老臣。对外称为公,在其国称为君。九州之长进入天子之国称为牧【每一州之中,天子选择诸侯中的贤者作为牧】天子同姓称为叔父,异姓称为叔舅。对外称为侯,在其国称为君【牧尊于大国之君而称为叔父,避开二伯,也以此为尊礼,或者减损它而增益,指这类情况。外自其国之外,九州之中称为侯者,是本来的爵位。二王之后不做牧】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即使强大也称为子【指

九州之外长也,天子亦选其诸侯之贤者以为之子,犹牧也。入天子之国曰子,天子亦谓之子。虽有侯伯之地,本爵亦无过子,是以同名曰子】于内自称曰不谷,于外自称曰王老。王制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为左右曰二伯。左传曰:五侯九伯,汝实征之。

译九州之外是长官,天子也选拔诸侯中的贤者作为他们的子弟,就像牧养一样。进入天子直辖的国家称为“子”,天子也称他们为“子”。即使拥有侯、伯那样的封地,原本的爵位也不过是“子”,因此同名为“子”。在内自称“不谷”,在外自称“王老”。《王制》规定:千里之外设立方伯,五个国家组成一个属,属有长官;十个国家组成一个连,连有统帅;三十个国家组成一个卒,卒有正官;二百一十个国家组成一个州,州有州伯。八个州有八个州伯,五十六个正官,一百六十八个统帅,三百三十六个长官。八个州伯各自率领其所属诸侯隶属于天子身边的两位老臣,将天下分为左、右两部分,称为“二伯”。《左传》说:“五侯九伯,你实际去征伐他们。”

州二百一十国伯一人

  州二百一十国伯一人

  伯

  州二百一十国伯一人

  州二百一十国伯一人

  州二百一十国伯一人

  州二百一十国伯一人

  伯

  州二百一十国伯一人

  州二百一十国伯一人

州七之而为卒,卒三十国一正,则州七正矣。卒三之而为连,连十国一帅,则州二十一帅矣。连二之而为属,属五国一长,则州四十二长矣。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

古之官有常名,有异名。内而为比长、闾师、族师、党正、州长、乡大夫,此常名也。及任以师田之事,则为军将、师帅、旅师、卒长、两司马、公司马,此异名也。外而为公、侯、伯、子、男,此常名也。及寓以连属之法,则为属长、连帅、卒正、州伯,此异名也。属则系其人,连则结其众。以其民之众,足以御卒然之变,故谓之卒;以其地之广,有达于重川之逺,故谓之州。属有长,则足以长五国而已,未足以率十国之众;故连有帅,帅足以率十国而已,未足以正三十国之众;故卒有正,正足以正三十国而已,未足以长二百一十国;故州有伯。则为人长者,才也;帅人者,智也;正人者,义也;长人者,仁也。《易》曰:“体仁足以长人。”则外之八伯,内之二伯,皆以其能体仁故也。盖王者有分土,无分民;建万国,所以分其土;亲诸侯,所以合其人。不分其土,则其守不専;不合其人,则其势不一。《王制》言:“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分其土也。”继之以才伯、连帅之法,合其人也。《周官》大司马:“比小事大,以和邦国。”《职方氏》:“凡邦国大小相维者,此也。”古者什伍之法,于州乡则聨其民,于师田则聨其徒,于宿卫则聨其官,故能以中国为一人,而无内患。为属、连、卒、州以聨其国,为长、帅、正、伯以聨其人,故能以天下为一家,而无外虞。然不惟其官,惟其人,则法行而事举。《诗》曰:“四国有王,郇伯劳之。”是也。非其人,则法虽存而事废。《诗序》曰:“卫侯不能修方伯连帅之职。”《公羊传》曰:“下无贤方伯。”是也。方伯连帅之职,周道故书,与《周礼》“伯皆称牧”者,盖自内言之,则屈于二伯,故称牧;《周官》大宗伯:“八命作牧。”《曲礼》:“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曰牧。”是也。自外言之,则伸于诸侯,故称伯。《王制》谓“方伯之国”是也。虞十二州,则十二牧;夏九牧【左氏曰:“夏之方有徳也,贡金九牧】周九州,则九伯。而《王制》言八州八伯,则王畿之内不建伯焉。郑氏以为商制是也。然周牧伯之名见于经传多矣。连帅特见于诗序。若夫五国之属,于经无闻。左传曰:晋侯享公,请属鄫。岂周所谓连属欤?公羊传曰:自陜以东,周公主之;自陜以西,召公主之。书曰:毕公率东方诸侯入应门右,太保率西方诸侯入应门左。此所谓九命作伯者也?与商所谓天子之老二人一矣。周有九伯,则畿内盖亦设牧。而太宰言施典于邦国,设其牧者,以牧之所设主为邦国故也。康成释诗,谓周之制使伯佐牧,盖以传所谓五侯者五牧也,九伯者佐侯之伯也。孔頴达申之,以为一牧之下二伯。然质之于商,州伯之下无二佐,则周州牧之下无二伯。

  军制

大国三军【三万七千七百五十人】

  次国二军【二万五千人】

  小国一军【万二千五百人】

周官大司马主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春秋传》曰:“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诸侯之大者三军可也。”盖天子六军而将之以六卿,大国三军而将之以三卿,周三等之国。以地言之,公侯百里,大国也;伯七十里,次国也;子男五十里,小国也。以国家宫室、车旗、礼仪言之,上公以九为一节,大国也;侯伯以七为节,次国也;子男以五为节,小国也。然军之多寡系地之广狭,而公侯之田皆百里,则皆三军矣。鲁于周为侯,而地方百里,颂称“公徒三万”,此大国三军之数也。《春秋》襄十一

译每州辖二百一十国,设州伯一人。

每州辖二百一十国,设州伯一人。

州伯。

每州辖二百一十国,设州伯一人。

每州辖二百一十国,设州伯一人。

每州辖二百一十国,设州伯一人。

每州辖二百一十国,设州伯一人。

州伯。

每州辖二百一十国,设州伯一人。

每州辖二百一十国,设州伯一人。

将州分为七份作为卒,每三十国设一卒正,那么一个州就有七个卒正。将卒分为三份作为连,每十国设一连帅,那么一个州就有二十一个连帅。将连分为两份作为属,每五国设一属长,那么一个州就有四十二个属长。八个州设八位州伯,共有五十六位卒正,一百六十八位连帅,三百三十六位属长。

古代的官职有常规名称,也有特殊名称。在内部行政体系中,设有比长、闾师、族师、党正、州长、乡大夫,这些是常规名称。当承担军队和田猎事务时,则称为军将、师帅、旅师、卒长、两司马、公司马,这些是特殊名称。在外部诸侯体系中,设有公、侯、伯、子、男,这些是常规名称。当寓含连属的组织法则时,则称为属长、连帅、卒正、州伯,这些是特殊名称。属是用来维系其人的,连是用来团结其众的。因为民众众多,足以抵御突然发生的变故,所以称为卒;因为地域广阔,有通达深远山川的地方,所以称为州。属设有长,只足以统领五国而已,不足以率领十国的民众;所以连设有帅,帅只足以率领十国而已,不足以匡正三十国的民众;所以卒设有正,正只足以匡正三十国而已,不足以统领二百一十国;所以州设有伯。那么作为人的领导者,依靠的是才能;率领人的,依靠的是智慧;匡正人的,依靠的是道义;统领人的,依靠的是仁爱。《易经》说:“体现仁爱足以统领他人。”那么外部的八位州伯,内部的两位州伯,都是因为他们能够体现仁爱。大略而言,王者分封土地,不分封民众;建立万国,是为了分割土地;亲近诸侯,是为了聚合民众。不分割土地,那么职守就不专一;不聚合民众,那么势力就不统一。《王制》说:“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这是分割土地。”接着叙述才伯、连帅的法度,这是聚合民众。《周官》大司马说:“小国服从大国,以和谐邦国。”《职方氏》说:“凡邦国大小相互维系,就是这个意思。”古代什伍的组织法度,在州乡则联结其民,在军队和田猎则联结其徒众,在宿卫则联结其官员,所以能使中国如同一人,而没有内部祸患。设立属、连、卒、州以联结各国,设立长、帅、正、伯以联结其人,所以能使天下如同一家,而没有外部忧患。然而不仅仅看重官职,更要看重人选,那么法令就能施行,事务就能成就。《诗经》说:“四国有王,郇伯辛劳辅佐。”就是这个意思。如果人选不当,那么法令虽然存在,事务也会荒废。《诗经序》说:“卫侯不能修习方伯连帅的职责。”《公羊传》说:“下面没有贤能的方伯。”就是这个意思。方伯连帅的职责,是周代旧有的记载,与《周礼》中“伯都称为牧”的情况,大概是从内部来说,则屈从于两位州伯,所以称为牧;《周官》大宗伯说:“八命作牧。”《曲礼》说:“九州之长,进入天子之国称为牧。”就是这个意思。从外部来说,则伸张于诸侯之上,所以称为伯。《王制》所说的“方伯之国”就是这个意思。虞代有十二州,就有十二牧;夏代有九牧【《左传》说:“夏代有德行时,九牧进贡金属”】周代有九州,就有九伯。而《王制》说八州八伯,那么王畿之内就不设立州伯。郑玄认为这是商代的制度,这是正确的。然而周代牧伯的名称在经传中多见。连帅只见于《诗经序》。至于五国的属,在经书中没有听闻。《左传》说:晋侯宴请鲁公,请求归属鄫国。这难道是周代所说的连属吗?《公羊传》说:从陕地以东,由周公主管;从陕地以西,由召公主管。《尚书》说:毕公率领东方诸侯进入应门右侧,太保率领西方诸侯进入应门左侧。这就是所谓九命作伯的人吗?与商代所说的天子之老二人是一样的。周代有九伯,那么王畿之内大概也设有牧。而太宰说在邦国施行典章,设立其牧,是因为牧的设立主要为了邦国。康成解释《诗经》,说周代的制度是让伯辅佐牧,大概是因为传中所说的五侯就是五牧,九伯就是辅佐侯的伯。孔颖达申述这个观点,认为一个牧下面有两个伯。然而对照商代,州伯之下没有两个辅佐,那么周代州牧之下也没有两个伯。

军制

大国三军【三万七千七百五十人】

次国二军【二万五千人】

小国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

《周官》大司马主管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春秋传》说:“成就的国家不超过天子军队的一半,诸侯中最大的有三军也可以。”大概天子有六军而由六卿统领,大国三军而由三卿统领,周代将国家分为三等。从土地来说,公侯百里,是大国;伯七十里,是次国;子男五十里,是小国。从国家宫室、车旗、礼仪来说,上公以九为一节,是大国;侯伯以七为一节,是次国;子男以五为一节,是小国。然而军队的多少取决于土地的广狭,而公侯的田地都是百里,那么都应有三军。鲁国在周代是侯爵,而土地方圆百里,《颂》中称赞“公徒三万”,这就是大国三军的数目。《春秋》襄公十一年

年作三军,昭五年舍中军,则鲁之三军盖尝变于僖公之后,至襄而复作,至昭而又舍也。左氏曰:“季武子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杜预曰:“鲁本无中军,惟上下二军皆属于公,有事三卿更帅以征伐,季氏欲専其民人,故假立中军】公羊》曰:“三军者,何?三卿也。何讥尔?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何休曰:“襄公委任强臣,乃盆司马作中卿官逾王制,故讥之】谷梁》曰:“古者天子六师,诸侯一军,作三军非正也。”啖氏曰:“天子六军,大国三之一,小国半。大国数不必常,所以示称。”《国语》曰:“季武子为三军,季孙穆子曰:‘不可,今我小侯也,处大国之间,缮贡赋以共从者,犹惧有讨。若为元侯之所以怒大国,无乃不可乎?’弗从,遂作中军。”自是齐、楚伐讨鲁,襄、昭皆如楚。由此观之,鲁于春秋之时,尊事齐、楚为不暇,则其国次国而已,不宜复作三军。作三军非正也,故《春秋》书“作”以讥之。“作”犹“作僖公主”之类也。及舍中军,以起于礼,又书以正之。《公羊》曰:“舍中军,复古也。”《谷梁》曰:“复正也。”其説是也。然《谷梁》言“天子六师,诸侯一军”,啖氏言“天子六军,大国三之一,小国半”,大国其制与《周礼》不合,是臆説耳。《春秋》之时,王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庄十六年】其后晋作三行以増上中下而当。六军则世衰,礼废大夫僭诸侯,诸侯僭天子,不足怪也。

译鲁国设立三军,到昭公五年废除中军,那么鲁国的三军大概曾在僖公之后有过变动,到襄公时又恢复设立,到昭公时再次废除。《左传》说:“季武子设立三军,将公室分为三份,各占一份。”杜预解释说:“鲁国原本没有中军,只有上军和下军都隶属于国君,有事时三位卿大夫轮流率领出征讨伐,季氏想要独占民众,所以假借设立中军。”《公羊传》说:“三军是什么?就是三位卿大夫。为什么要讥讽呢?古时候有上卿、下卿、上士、下士。”何休解释说:“襄公委任强臣,于是增设司马作为中卿,官职超越了王制,所以讥讽他。”《谷梁传》说:“古时候天子有六师,诸侯有一军,设立三军是不合正道的。”啖氏说:“天子有六军,大国占三分之一,小国占一半。大国的数量不一定固定,这是为了显示其等级相称。”《国语》说:“季武子要设立三军,季孙穆子说:‘不行,现在我们是小诸侯,处于大国之间,修缮贡赋来供给随从,还担心遭到讨伐。如果做出元侯那样激怒大国的举动,恐怕不行吧?’季武子不听,于是设立了中军。”从此齐国、楚国讨伐鲁国,襄公、昭公都朝见楚国。由此看来,鲁国在春秋时期,恭敬侍奉齐、楚都来不及,那么它的国家等级只是次等诸侯,不应该再设立三军。设立三军是不合正道的,所以《春秋》用“作”字来讥讽它。“作”字就像“作僖公主”这类用法一样。等到废除中军,因为这是恢复礼制,所以又记载下来以匡正它。《公羊传》说:“废除中军,是恢复古制。”《谷梁传》说:“是恢复正道。”它们的说法是对的。然而《谷梁传》说“天子六师,诸侯一军”,啖氏说“天子六军,大国占三分之一,小国占一半”,大国的制度与《周礼》不符,这是主观臆测罢了。《春秋》时期,周王命令曲沃伯以一军之制成为晋侯(庄公十六年),后来晋国设立三行以增加上、中、下军而相当于六军,那么世道衰微,礼制废弛,大夫僭越诸侯,诸侯僭越天子,也就不足为怪了。

羡卒

小司徒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余子【郑司农云余子谓羡也」「▯谓余子卿大夫之子当守王宫者」「贾公彦曰此谓六卿之内上剂致甿一人为正卒其余皆为羡卒若六遂之内以下剂致甿一人为正卒一人为羡卒其余皆为余夫饶逺故也】遂人以下剂致甿【以下剂为率谓可任者家二人」「贾公彦曰六卿上剂致民六遂下剂致甿六卿上地无业六遂上地有业是其异也】乡大夫老者皆舍【郑司农云老者若今八十九十复羡卒也】公刘诗曰其军三单【笺云邰后稷上公之封大国之制三军以其余卒为羡今公刘迁于▯民始从之丁夫适满三军之数单者无羡卒也】古者国有游倅田有余夫军有羡卒皆所以副其正也六卿以三剂致民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则一人为正卒余可任者皆羡卒也六遂以下剂致民上地可任家三人中地可任二家五人而皆以下地二人任之则一人为正卒一人为羡卒其余不预所以优野人也惟田与追胥竭作乡遂皆然以田猎禽兽人所同欲追伺盗贼人所同恶故也羡卒亦谓之余子则余子自私言之羡卒自公言之故也诗曰其军三单先儒谓公刘始迁于豳无羡卒是也

  礼书卷三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礼书卷三十四

  宋 陈祥道 撰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礼书,卷三十四》>

  九州

  冀【礼河内曰冀州】

兖【书济河惟兖州,礼河东曰兖州】

青【书海岱惟青州,礼正东曰青州】

  徐【书海岱及淮惟徐州】

扬【书淮海惟▯州,礼东南曰▯州】

荆【书「荆及衡阳惟荆州」礼「正南曰荆州】

豫【书荆河惟豫州,礼正南曰豫州】

  梁【书华阳黒水惟梁州】

雍【书黑水、西河惟雍州,礼正西曰雍州】

礼言共工霸九州,黄帝书言地有九州,则尧以前九州耳。至舜之时,洪水泛滥,通道阻塞,乃厘下土,方设居方,肇十有二州。分冀为幽并,分青为营州,封十有二山,建十有二牧,然后政教之所加,贡赋之所出,有所统焉。及水土既平,禹又即旧域而辨之,以为九州。故书言「禹别九州」,传言「贡金九牧」,则肇十有二州不在治水之后矣。孔安国言「禹治水之后始制十有二州」,误也。《禹贡》先冀次兖,以治水始于近也。《周官》先▯次荆,以治地先于逺也。《商书》言「九有之师」,《商颂》言「奄有九有,式于九围」,《王制》于商亦言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则商之九州葢亦袭夏而已。先儒以《尔雅》之九州为商制,于义或然。然《禹贡》有徐梁而无幽并,《尔雅》有幽营、徐而无梁、并、青,《周礼》有幽并而无徐、梁,则周之时,徐梁入于青兖,而析冀于幽并矣。至汉武帝,南置交趾,北置四方之州,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改雍曰梁,改梁曰益,凡十三部,则地域之判合因革,固不常也。班固曰「冀州民多懻忮」,李巡曰「兖信也,徐舒也,▯轻也,荆强也,豫舒也,雍壅也,冀近也【谓两河之间情性相近】其论俗方之情性,大槩或然。然以冀为近,则与班异矣。葢民生天地之间,其刚柔缓急,系水土之风,谓之风;好恶取舍,随君上之情欲,谓之俗。故太平之人仁,丹穴之人智,太防之人信,倥侗之人武,秦人上气力,先猎射,燕人少思虑,多轻薄,凡此皆地使之然也。陈楚之信巫重祀,卫之亟会流淫,魏之薄恩生分,周之高富下仕,韩之椎剽跕躧,燕之轻色急人,齐之侈诈不悁,吴粤之好剑轻死,朝鲜贵正信而尚礼,严重亷耻而尚礼义,宋多君子而好稼穑,凡此皆俗使之然也。班固以郑俗流淫,系于陿险之所居,以▯州多士,本于淮南王之所化,是不和《郑风》所刺之由,职方氏所辨之异也。

  九州所宜

冀州【土白壤,田中中,其利松柏,其民五男三女,其畜牛羊,其谷黍稷】兖州【土黒

译羡卒

小司徒规定,上等土地每家七人,其中可服役的每家三人;中等土地每家六人,其中可服役的每家五人;下等土地每家五人,其中可服役的每家二人。凡是征发徒役,不超过每家一人,其余的作为羡卒。只有在田猎和追捕盗贼时,才全部出动。凡是国家的大事,征召民众;遇到重大变故,征召余子。郑司农说:“余子指的是羡卒。”〇说:“余子是卿大夫之子,应当守卫王宫的人。”贾公彦说:“这是说六卿之内,用上剂征召民众,一人为正卒,其余的都是羡卒;如果六遂之内,用下剂征召民众,一人为正卒,一人为羡卒,其余的都是余夫,这是因为饶远的原因。”遂人以下剂征召民众。以下剂为比率,指可服役的每家二人。贾公彦说:“六卿用上剂征召民众,六遂用下剂征召民众,六卿的上等地没有产业,六遂的上等地有产业,这是它们的区别。”乡大夫规定,年老的人都免除。郑司农说:“年老的人就像现在八十九十岁免除羡卒一样。”《公刘》诗说:“其军三单。”笺说:“邰是后稷上公的封地,大国的制度是三军,以其余的卒作为羡卒。现在公刘迁到〇,民众开始跟随他,丁壮男子刚好满三军的数额,单者是没有羡卒。”古时候国家有游倅,田有余夫,军有羡卒,都是为了辅助正卒。六卿以三剂征召民众,上等土地每家七人,其中可服役的每家三人;中等土地每家六人,其中可服役的每家五人;下等土地每家五人,其中可服役的每家二人。凡是征发徒役,不超过每家一人,以其余的作为羡卒,那么一人为正卒,其余可服役的都是羡卒。六遂以下剂征召民众,上等土地可服役的每家三人,中等土地可服役的每家五人,而都以下等土地每家二人来承担,那么一人为正卒,一人为羡卒,其余的不参与,这是为了优待野人。只有在田猎和追捕盗贼时,全部出动,乡和遂都是这样,因为田猎禽兽是人们共同想要的,追捕盗贼是人们共同厌恶的。羡卒也称为余子,那么余子是从私的角度说的,羡卒是从公的角度说的。诗说:“其军三单。”先儒说公刘开始迁到豳,没有羡卒,这是对的。

礼书卷三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礼书卷三十四

宋 陈祥道 撰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礼书,卷三十四》>

九州

冀【礼说河内叫冀州】

兖【书说济水、黄河之间是兖州,礼说黄河以东叫兖州】

青【书说大海、泰山之间是青州,礼说正东方叫青州】

徐【书说大海、泰山以及淮河之间是徐州】

扬【书说淮河、大海之间是〇州,礼说东南方叫〇州】

荆【书说“荆州及衡山以南是荆州”,礼说“正南方叫荆州”】

豫【书说荆州、黄河之间是豫州,礼说正南方叫豫州】

梁【书说华山以南、黑水之间是梁州】

雍【书说黑水、西河之间是雍州,礼说正西方叫雍州】

礼说共工称霸九州,黄帝书说地有九州,那么尧以前就是九州。到了舜的时候,洪水泛滥,通道阻塞,于是治理下土,划定居处,开始设立十二州。把冀州分为幽州和并州,把青州分为营州,封十二山,建十二牧,然后政教所施加,贡赋所产出,有所统辖。等到水土既平,禹又依据旧的疆域来辨别,划分为九州。所以书说“禹别九州”,传言“贡金九牧”,那么开始设立十二州不在治水之后。孔安国说“禹治水之后才开始制定十二州”,这是错误的。《禹贡》先说冀州再说兖州,因为治水从近处开始。《周官》先说〇州再说荆州,因为治理土地先从远处开始。《商书》说“九有之师”,《商颂》说“奄有九有,式于九围”,《王制》对于商也说九州,一千七百七十三国,那么商的九州大概也是沿袭夏朝而已。先儒以《尔雅》的九州为商制,在义理上或许如此。然而《禹贡》有徐、梁而没有幽、并,《尔雅》有幽、营、徐而没有梁、并、青,《周礼》有幽、并而没有徐、梁,那么周朝的时候,徐、梁并入青、兖,而析分冀州为幽、并了。到了汉武帝,南方设置交趾,北方设置四方之州,兼有徐、梁、幽、并,夏周的制度,改雍曰梁,改梁曰益,共十三部,那么地域的分割合并因循变革,本来就不固定。班固说“冀州民多懻忮”,李巡说“兖信也,徐舒也,〇轻也,荆强也,豫舒也,雍壅也,冀近也【谓两河之间情性相近】”,他论述风俗方域的情性,大概或许如此。然而以冀为近,则与班固不同。大概人生在天地之间,其刚柔缓急,取决于水土的风气,称为风;好恶取舍,随着君上的情欲,称为俗。所以太平之人仁,丹穴之人智,太防之人信,倥侗之人武,秦人崇尚气力,先猎射,燕人少思虑,多轻薄,凡此都是地势使之如此。陈楚之人信巫重祀,卫人亟会流淫,魏人薄恩生分,周人高富下仕,韩人椎剽跕躧,燕人轻色急人,齐人侈诈不悁,吴粤之人好剑轻死,朝鲜贵正信而尚礼,严重亷耻而尚礼义,宋多君子而好稼穑,凡此都是风俗使之如此。班固以郑俗流淫,归因于陿险之所居,以〇州多士,本于淮南王之所化,这与《郑风》所刺之由,职方氏所辨之异,是不相合的。

九州所宜

冀州【土白壤,田中中,其利松柏,其民五男三女,其畜牛羊,其谷黍稷】兖州【土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