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翁大全集卷之七十六
今天下州郡之吏有有其职而无其人者,幕职掌故之官是也。有徒具员而实无职,阴阳、医学、僧道之官是也。僧道无庸言矣,阴阳以授时、正历、望氛祲、察灾祥,医以疗疡病、救夭札,固非无职。而今之为医者,犹知诵习三世之书以为业,则其职犹有可言者。独阴阳一官,则其所读之书,所习之业,自荐绅大夫以上且不知其故,而况其下者乎!无怪乎员具而无职,而且衣食于他役以为职也。若夫州郡幕职,则其立法之意,固欲检摄一州一郡之文案,使时省而考成焉,而今之文案,自朝廷大兴革、大建白以下,部下之省,省下之郡若县,其长一过目,即庋合供雀鼠啮耳。又否,则供吏人盗以饰承尘与绮疏帙册费耳。即使十年之后,长吏虽欲覆故牍、阅往事,如捕风影,胡可得哉?此其弊非独不得其人之患,而厌于长吏,夺于他务,固难望其职之举也。隆尝谓僧道之官,其有与无等耳。若阴阳、医学,苟责成于其省之提学宪臣,使素教而预养之。若医则以黄帝、秦越人内、难诸经及本草、方脉、河间、仲景之书;阴阳则以汉、晋天文志、郭璞葬经、星历、地志、卜筮诸书,与夫农桑种植先后之宜;使各占一经而肄习之。每三年一考,试其成,三考无失,县升之州,州升之府,府升之部,试其业精而有成劳者,差择之为三等。上焉者补钦天监、太医院之吏,中焉者以补州县阴阳、医官,下焉者则复其身,使待次于县,以俟再举而群试焉。则国家犹藉其用,比之员具而实无职者,固不同矣。若有幕职,则隆之意,以为其职虽若冗长,而考成稽故,使无废失,亦自与史事相关,亦须择其人稍有文学、知大体者,使为之长。每朝家行下文字,或其省若州郡之讼牒文案,但有关系足为劝戒者,文书到日,实时撮其节要登载于册,(扁)[扃]钥而府藏之。每三年给由,则誊录一通(甲)[申]之部,部阅其实,行以诛赏,且藏之以俟实录者考焉。至于六部诸司之幕职皆然。则吏人虽盗文书为奸欺,固弗可得已,而况于三考备述于史事,亦有助耶!此隆之见然耳,不知以为如何?
此论责成幕职、阴阳、医官之职事,甚当。周官所以制小史、幕人、星人、卜人、医人、疗人,匪惟具官,乃惟其俱职耳。然必先之以大史、大士、大卜之属而次及焉。则其称职不称职,又胥系其在上者之智瘝也。其在上者之智之瘝,又在其君其相之仁哲之知所择焉耳。此等事俟有关睢、麟趾时一齐皆举耳。今预讲定,以俟公等他日之用,未可卒辩也。
隆近提督武学,阅孙、吴诸书中间战陈攻守之法、奇正分合之变,与夫所谓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卑而骄之、乱而扰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等语,大抵亦是兵家道理宜尔。今且有虎豹蛇虺伤人,而人之所以攻之,使其不得纵逸以反噬人者,若圈槛虎落机矢之类,固当无所不用其极,是何也?是真知虎之可恶而杀之也。然则其为机矢圈槛也,岂云诈?而其杀之而寝处其皮也,岂曰不仁乎?圣人之所谓兵,想亦如是。夫以仁伐不仁,征以正人之不正,岂曰姑为之而姑试之,使其得逭于天诛,而或反至于噬人乎?圣人所谓兵决不如此。惟其不度可否,而概以是施之于私怒杀人,如所谓争地争城,杀人盈野者,则其所为,正所谓诡道耳,而孙、吴之流亦自视以为诡道。盖其操术则同,而其用心则有异耳。不然,则宋襄、陈余之徒皆可以为王道,而圣人之所谓兵者荒矣。故孙、吴谓兵为诡道,我则以为正道;孙、吴谓用兵必以诈乃胜,我则谓用兵必以诚乃胜耳。盖其心诚于恶恶,以除天下之害,故凡所以纵横百变以为之备者,其为谋不同;而其主于恶恶,以除天下之害者,其心则一而已矣。鄙见如此,不知何如?
圣人用兵只在人心,观受有臣亿万,惟亿万心;吾有臣三千,惟一心,卒以此胜如林之旅;及孟子修孝弟忠信,可制挺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汤武顺乎天而应乎人,故杀民而民不怨,毒天下而天下从之,东征西怨,南征北怨,此岂孙吴之谋所能及?而宋襄、陈余之所谓为仁义者,非汤、武之仁义也。
戊(午)[子]岁,师考满来京,隆谒于东城旅舍。师问曰:「一向有何工夫?」隆曰:「也不曾作得工夫,只是去岁与唐枢、余胤绪相处,得见二业合一训,似若粗有闻见,觉得而今意思与往时自别。盖往时习惯疏懒,一旦骤当多事,意甚厌苦;后蒙教来,始知为学工夫必须就在这里用力,以求至当,方是著实学问。自此意绪稍安,觉得不但二业合一,天下之事以是心求之,皆是为学。」师曰:「晓得这意思便是了,虽处夷狄患难,以是心处之,何处非学?何往不乐?」此说是否?
译如今天下州郡的官吏中,有职位却没有合适人员的,便是幕职和掌故之官;有的只是徒然设置员额,实际上没有职事,便是阴阳、医学、僧道之官。僧道之官不必说了;阴阳官负责授时、校正历法、观望灾气祥瑞,医官负责治疗疮病、救治夭折,本来并不是没有职事。如今从事医学的人,还知道诵习三世以来的医书,以此为业,那么他的职事还可以说得上。唯独阴阳这一官职,他们所读的书、所学习的专业,即使士大夫以上也不明白其中缘故,何况下层之人呢!难怪只是具备员额而没有职事,还要靠兼任其他差役来维持生计。至于州郡的幕职,立法本意本来是要查核一州一郡的文案,使其按时省察并考核成效;可是如今的文案,从朝廷的大兴革、大建白以下,到部下发给省、再由省发给郡县,长官只要看过一遍,便收起来供雀鼠啃食。否则,就供胥吏盗取,用来装饰承尘、绮疏,或充作册籍之费。即使十年以后长官想要查阅旧文书、考察往事,也如同捕风捉影,哪里还找得到呢?这种弊端不只是没有得到合适人员的问题,也因为长官厌弃、又被其他事务夺去精力,本来就难以指望其职事有所举措。我曾说,僧道之官,有它和没有它差不多。至于阴阳、医学,如果能够由本省提学宪臣负责考核成效,平时教育并预先培养他们:医官学习黄帝、秦越人的《内经》《难经》以及《本草》《方脉》、河间、仲景的著作;阴阳官学习汉、晋《天文志》、郭璞《葬经》、星历、地志、卜筮诸书,以及农桑种植先后的适宜时节;让他们各自专攻一部经书并勤加学习。每三年考核一次,检验其成效;三次考核都没有过失的,由县升州、由州升府、由府升部;考查其学业精通而且确有成效的,分为三等择用。上等补任钦天监、太医院的官吏,中等补任州县阴阳、医官,下等则免除其本身差役,使他在县中等待次第,以待下一次选举和集体考试。这样国家还可以借用他们的才力,同那些只有员额而实际没有职事的人相比,当然不同。至于幕职,我的意思是:它的职位虽然似乎琐杂冗长,但负责考核成效、稽查旧案,使文书不致废失,也自然与史事有关,因此也必须选择略有文学修养、懂得大体的人,让他担任长官。每当朝廷发下文书,或者本省、州郡的诉讼文牒和案卷中有关系重大、足以劝戒的内容,文书到达之日,就立即摘录其要点登记在册,锁闭收藏在府库中。每三年考满给由时,就把副本誊录一份,申报给部;部里核查事实,依法施行赏罚,并且把它收藏起来,等待修撰《实录》时考察。六部各司的幕职也都如此。这样即使吏员盗取文书以作奸欺,也终究无法得逞;何况三次考核都把有关史事完整记载下来,岂不是也有助益吗?这就是我的见解,不知你认为如何?这个议论,要求幕职、阴阳官、医官各自完成职事,非常恰当。《周官》之所以设置小史、幕人、星人、卜人、医人、疗人,并不只是为了凑足官员,而是要使他们各自都有职掌。不过,必定先有大史、大士、大卜之类的上级官职,然后才依次设置这些职位。这样,他们是否称职,也都取决于上级官员是有智慧还是昏庸;上级官员的智慧或昏庸,又取决于君主和宰相是否能以仁德和明哲来选择人才。这些事情,等到有关《关雎》《麟趾》的时代到来时,再一齐推行吧。现在先讲定下来,以等待你们日后采用,不能仓促辩论。我近来负责提督武学,阅览《孙子》《吴子》等书,其中关于作战、攻守的方法,奇正、分合的变化,以及所谓“有能耐却向敌人表示无能耐”“要使用却表示不用”“近处却表示远处”“远处却表示近处”“以卑下姿态使敌人骄傲”“制造混乱使敌人受到扰乱”“攻打敌人没有防备之处”“从敌人意料不到的地方出击”等话,大体上也都是兵家认为应当如此的道理。如今有虎、豹、蛇、虺伤害人,人们为了攻取它们,使它们不能放纵逃逸、回来反咬人,像设置虎圈、陷阱、弩矢之类,本来就应当无所不用其极,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确实知道虎兽可恶,所以要杀掉它。既然如此,设置弩矢、圈槛,难道能说是欺诈吗?杀掉它而寝卧在它的皮上,难道能说是不仁吗?圣人所说的用兵,大概也是这样。以仁去讨伐不仁,以正义征讨不正,难道只是姑且做做、姑且试试,任其逃脱上天的诛罚,甚至反过来继续噬人吗?圣人所谓用兵,绝不会如此。只有不衡量是否可行,而把这种手段一概用于因私怒杀人,如所谓争夺土地、争夺城池,杀人遍野,那么他的行为,正是所谓的诡道;孙、吴一派也自己认为那就是诡道。大概他们所操用的术相同,但用心却不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正人〕 否则,宋襄公、陈余之流也都可以算作王道,而圣人所谓的用兵就荒谬了。所以孙、吴说用兵是诡道,我却认为是正道;孙、吴说用兵必须靠欺诈才能取胜,我却说用兵必须靠诚才能取胜。因为他们的内心真诚地憎恶邪恶,想要除去天下的祸害,所以凡是为此而纵横变化、预作防备的谋略,虽然各不相同;但以憎恶邪恶、除去天下祸害为根本这一点,他们的用心却是相同的。我的见解如此,不知怎样?圣人用兵只在于人心。看那受国有臣亿万,只有亿万颗心;我有臣三千,只有一条心,最终凭这一点战胜了如树林般众多的军队。到了孟子所说修养孝悌忠信,便可以拿着木棒去鞭打秦、楚的坚固铠甲和锋利兵器。汤、武顺应天意而得到民心,所以杀民而民不怨,毒害天下而天下反而归顺;向东征伐,西方的人便怨恨;向西征伐,东方的人便怨恨;向南征伐,北方的人便怨恨;这哪里是孙、吴的谋略所能比得上的?宋襄公、陈余所谓的仁义,并不是汤、武的仁义。戊子年,老师考满后来到京城,我到东城旅舍拜见他。老师问:“近来有什么功夫?”我说:“也没有做出什么功夫,只是去年和唐枢、余胤绪相处,得以听到‘二业合一’的训说,似乎粗略有些领会,觉得如今的心意和过去大不相同。过去习惯于疏懒,突然遇到许多事务,心里非常厌烦困苦;后来承蒙教诲,才知道做学问的功夫必须就在这些事务上用力,以求做到恰当,这才是真实的学问。从此心绪稍稍安定,觉得不但二业可以合一,天下的事情只要用这种心去求,也都是做学问。”老师说:“明白这个意思就够了。即使处在夷狄之地、患难之中,也用这种心来对待,哪里不是学习?到哪里不能快乐?”这个说法对不对?
二业合一训,盖明心事合一之指,而立大中至正之矩也。学者煞要理会,于此理会得透,则一了百了,何事非学?何往非乐?学者病痛全在三截两截,读书时自读书,静坐时自静坐,酬应事变时又自酬应事变,憧憧往来,终无向进之理。能由此收拾得成片段,则动亦定、静亦定,而吾心广大高明之体日以复矣。至虚而至实,至近而至神,何洒落如之!
师论及某人一向偃蹇落落,今来乃一岁两迁,可见人之通塞自有时,皆命为之,不必介意。若康节晓得数学,心自得安;常人未能若此,能委之于命,心亦可安。此说是否?
通塞屈信之理,在天地人物尽然,一成于数,天亦不能易。若见得大意,心即定,心定则命在我立矣,何假于数而后定!假数而定,是定犹在数也。
师尝谓:「贵省向学之士最多,而贵郡士子更好。」某尝见这般人,未尝不如见弟兄骨肉,但更得在上者同此意思,大家戮力,何患正学不明。此意如何?
欲天下人人皆同归于善,此吾性分之愿也,特于湖省有感发耳。
有人论地之外皆海者,师曰:「海之外亦地,地之外,大气举之;若云地之外皆水,水之外即天者,非是。」此说是否?
吾未知天地,吾知吾身耳,请试反观吾身。吾身一小天地也,水犹血也,血在皮肤里,则水亦在里,不必求诸天地也。学贵切问而近思。
昨见师语及唐子镇论李福达事,师问是唐子镇本司事否?世隆答以「非」,师默然。莫不以子镇此举仍未差否?
古者谏必有官,然士庶人皆得言之。大抵语默亦有时与位,故曰默足以容,自是语默之道不可加一些意思。
瓶儿王不知何许人,尝假宿于武昌王指挥家,天暖则就室中宿,稍凉冷则移就檐屋下,至冬时块卧风雪中,其卧处周遭皆无雪,每旦挈一瓶丐酒于市,比晚则取酒竟饮,或以其余倾于所挂吕真人画像口中,至竟瓶中酒,不见有沾湿,人皆异之,因号瓶儿王。一日于观音岩下投水洗浴,起复下者,凡二十四次,遂坐逝,遗言令焚其尸。将就火,视其发顶中有黄纸书偈语云:「赤膊臭肉团,奔波数十年,一朝心放下,吾命岂由天。了了了了,真个了了。空中粉碎,白云蓬岛。五十余年,辞世朗然。拨开天地,呵呵一场大笑,今日忽然归去。」后有人自他处来者云:「于是日见瓶儿王,寄声王指挥」,人始信其为尸解云。王指挥乃汉阳朱子宜道长之母舅,子宜时摄广西道事,予在观政,话此事甚悉,其事亦在成化初年,朱之母犹亲见之。朱名衣,号晴川,正德辛巳进士,有文学,善谈论,以议大礼去官,其言不诬。不知此事是如何?
子所不知者,吾亦不知;吾所知者,子亦知之。子且须识其知者,其所不知者,圣人亦有所不知焉。故仲尼不语怪与神,而孔门贵切问而近思。
古人于行刑之际,所以必三覆五奏者,盖寓慎刑之意,恐有无辜而死者也。今京师罪囚,既经法司详审,又经朝堂引审,又经三覆五奏,情真罪当,无可疑者。临刑之际,又准于鼓下称冤,御史押囚于市曹,至暮夜尚不敢决,必俟鼓状尽绝,得上有不必覆奏旨意,方敢行刑,至是已中夜矣。囚有亲戚投鼓状者皆免行刑,其处决者皆无鼓状者也。朱子宜言每年囚人四五十,止决得十余人,奸猾之徒知其如此,虽会审情真,无复怖畏,往往只觅一人下一鼓状,又得苟活,年复一年,终得老死狱中,免身首横分之患,是岂古人惩恶之意?又闻先年亦有于暮夜临刑之际,买嘱刽子手以丐者引决以抵换者;又有囚人惧死,夜深寒冷,防卫懈弛,自投于沟厕者,如此岂古人肆诸市朝之意?虽知其如此,然不敢论奏者,恐伤朝廷恻怛之意,然惩一人而千万人惧,其恻怛不既多乎?丁亥岁,同年周光载黄门疏论此弊后,至霜降决囚,覆奏三上,内批刑二十一人,一时鼓状皆不见理,盖惩往年之弊故也。当时仍疑其太快,今法却令囚家先期进鼓状,至押赴市曹时即不许奏扰,此似稳当,不知以为如何?
古人慎择刑官,虞廷皋陶为士,吕刑明清公听,哲人惟刑。故刑不失罪,犹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故刑即决断可也。今之刑官未必其人,法虽详审引审、三覆五奏,特行故事如儿戏然。盖非皋陶明清哲人矣,刑安得当?经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圣人好生之德自是如此。
译“二业合一”的训说,大概是阐明心与事合一的旨趣,并且确立大中至正的准则。学者尤其要把它弄明白;若对此理会透彻,就能一通百通,什么事不是学习?到哪里不是快乐?学者的毛病全在于把事情割裂成三段两截:读书时只是读书,静坐时只是静坐,处理应酬和变故时又只是处理应酬和变故,心念纷纷来往,始终没有进步的道理。若能由此收拾自己的心,使它成为完整的一片,那么动时也安定,静时也安定,而我心广大高明的本体就会日渐恢复。最虚灵而又最充实,最切近而又最神妙,哪里有这样洒脱的境界呢!老师谈到某人一向傲慢孤高、处境困顿,如今来往后竟一年升迁两次,可见人的通达和困厄自有时运,都是命运造成的,不必放在心上。如果邵康节懂得数学,心自然能安定;普通人做不到这样,若能把一切交给命运,心也可以安定。这个说法对不对?通达与困厄、屈抑与伸展的道理,在天地、人物之间都是如此;一旦由气数决定,连上天也不能改变。若能看见其中的大意,心就会安定;心安定了,命运就在我这里确立了,哪里还要借助气数之后才能安定呢?若要借助气数才能安定,这种安定仍然在气数上。老师曾说:“贵省向来求学的人最多,而贵郡的士子更好。”我曾见到这样的人,没有一次不把他们看作兄弟骨肉;但如果在上位的人也有同样的心意,大家共同努力,又何必担心正学不能彰明呢?这意思如何?希望天下人人都归于善,这是我本性中的愿望,只是在湖省尤其有所感发罢了。有人说大地以外全是海,老师说:“海的外面也是陆地,陆地之外由大气托举;如果说大地之外全是水,水的外面就是天,那是不对的。”这个说法对不对?我不了解天地,我只了解自己的身体,请试着反观自身。我的身体就是一个小天地,水如同血;血在皮肤里面,水也就在里面,不必到天地间去求证。学习贵在切实地询问并就近思考。昨天听见老师谈到唐子镇议论李福达的事情,老师问这是不是唐子镇本司的职掌,世隆回答说“不是”,老师便默然不语。莫非是认为子镇这次举动仍然没有错吗?古代进谏必定有专门官职,但士人和平民也都可以进言。大体说来,沉默和说话也各有时机和身份,所以说沉默足以容纳事情;这自然是说,沉默或说话的原则,不能再掺入一点私意。“瓶儿王”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人,曾借宿在武昌王指挥家。天气暖和时就到屋里住宿,稍微凉冷便移到屋檐下,到了冬天就躺在风雪中。他躺卧的地方周围都没有积雪。每天早晨提着一只瓶子到市上讨酒,到了晚上便取酒喝完,有时把剩下的酒倒进所悬挂的吕真人画像口中;直到最后,瓶中的酒却看不见有沾湿画像,人人都觉得奇异,因此称他为“瓶儿王”。一天,他在观音岩下跳入水中洗浴,起来后又下水,前后共二十四次,随后坐着去世,遗言要把尸体焚烧。将要点火时,看见他头顶的头发中有黄纸写着偈语:“赤着上身的臭肉团,奔波了数十年;一旦把心放下,我的命运难道由天决定吗?了了了了,真正了了。粉碎于空中,白云在蓬岛。五十多年,明朗地辞别人世。拨开天地,呵呵大笑一场,今天忽然归去。”后来有人从别处来,说:“在那一天我见到了瓶儿王,他托我向王指挥传话。”人们这才相信他是尸解而去。王指挥是汉阳朱子宜道长的母舅。子宜当时代理广西道事务,我正在观政,详细听说了这件事;此事也发生在成化初年,朱氏的母亲还亲眼见过他。朱名衣,号晴川,是正德辛巳进士,有文学才华,善于谈论,因为议论大礼而离职;他的话并非虚妄。不知道这件事究竟怎样?你所不知道的,我也不知道;我所知道的,你也知道。你只须认识自己所知道的事,至于不知道的事,圣人也有不知道的。所以仲尼不谈怪异和神怪,而孔门重视切实询问、就近思考。古人在执行刑罚时之所以一定要三次复核、五次奏请,大概是寄托慎重用刑的意思,担心有无辜的人因此死亡。如今京师的罪囚,既经过法司详审,又经过朝堂引审,又经过三覆五奏,案情真实、罪责相当,已经没有可疑之处。临刑时,又准许在鼓下喊冤,由御史把囚犯押到市曹;到了夜里还不敢处决,必须等到鼓状完全不再递来,得到上面“不必再覆奏”的旨意,才敢行刑,到这时已经是半夜了。囚犯如果有亲戚投递鼓状,就都免于行刑;被处决的,都是没有鼓状的人。朱子宜说,每年囚犯有四五十人,最终只能处决十多人。奸猾之徒知道这一点,即使会审时罪情属实,也不再害怕,往往只要找一个人递一次鼓状,又能苟且活命;年复一年,终于老死狱中,免去身首横分的祸患。这难道是古人惩罚恶人的本意吗?又听说从前也有人在夜晚临刑时,买通刽子手,用乞丐代替自己处决;还有囚犯害怕死亡,深夜天寒、守卫松懈,便自己跳入沟厕而死。这样难道是古人在市朝公开行刑的本意吗?虽然知道会有这些弊端,却不敢上奏议论,是担心伤害朝廷怜悯人的本意;然而惩罚一个人而使千万人畏惧,这种怜悯不是更多吗?丁亥年,同年周光载任黄门时上疏议论这一弊端。后来到霜降时处决囚犯,三次上奏复核,内批处决二十一人,一时之间所有鼓状都不予受理,大概是为了惩戒往年的弊端。当时仍有人怀疑这样太快;如今法律改为令囚犯家属提前递交鼓状,等押赴市曹时便不许再上奏扰乱,这似乎稳妥一些,不知你认为如何?古人慎重选择刑官,虞廷以皋陶为士,《吕刑》说要明察、清正、公平地听狱,只有明哲之人才能掌刑。所以刑罚不使罪责失当,即使服膺慎刑之念,也要反复思考五六日,直到十日;若刑罚确实应当执行,立即决断也可以。如今的刑官未必是合适的人,法律虽有详审、引审、三覆五奏,也只是把旧例当作儿戏般执行罢了。因为他们不是皋陶、明清、哲人,刑罚怎么能恰当呢?经书说:“与其错杀无罪的人,宁可失于不按常法处罚。”圣人好生的德性本来就是如此。
国家纠仪之制,人臣有失仪者,则鸿胪寺或侍班御史奏某人失仪,合当拏问。上云:「著锦衣卫拏了。」则卫士二人遂于上前褫其冠巾捽发后,押至桥边,则又益二人持其肩脊押至午门外,以大铁索絷之,囚首跪于门外候旨下,至午后方得旨。或当时上云:「著锦衣卫拿送法司问。」则卫士捽出,不必候旨。此虽祖宗旧规,然殿庭之间衣冠俨如,而偶因微失,使人折辱如此,不惟上渎朝廷,而君臣之情亦似太隔绝矣。隆以为除奸恶大故外,其失仪等项只可使之自去其冠服,以归罪于有司,然后上命从而释之,则君臣之情岂不两得?而朝家之礼可比于三代矣。尝见户部主事王尚志差回复命,令吏人捧敕在东边宗蓬下俟候,后午门既开,尚志从群队门外朝见毕,遂从西掖门入缴敕。此吏人为卫士所拦,又午门正开,不得送敕过,尚志遂空手入见,为鸿胪寺官所纠。上命锦衣卫拿了,顷刻之间,?头网巾皆为卫士所捽破。又见一考满知县参见,上已御,奉天门、中门俱开了,各项谢恩朝见皆已入班,而此人后至,疾走入班,亦为鸿胪官所纠。上令锦衣卫拿送法司问,一时之间,卫士捽其发后,纱帽、网巾皆落地,满朝士夫见之,鲜不股栗。可见人臣朝见,一应冠带、鞋袜皆须谨饬,而复命之际,凡制敕题本应须亲捧,朝见、拜伏、致词、叩头、辞项,皆须一一记于笏板,方得不误。而祖宗四时朝仪如此其严,莫亦是自来如此?或是正统、天顺时不同否?拏者
祖宗之法,犯者人臣之罪,固不得而轻议也。
大礼一事,当时可且从上意未为过,盖是时上方向意文学,而一时宰相台谏不能固君心,端天下之本,往往掇拾琐碎,互相诋谤,使上意益厌苦之。至伏阙一事,?然叫诉,有哭泣者,似非人臣事君之礼。宋人所谓党锢之祸乃吾党自激成者,真可以为世戒也。此说是否?
此臣下[之罪],所当自责,程子之言是也。
往时阳明先生在辰州府龙兴寺讲学,时世隆与吴伯诗、张明卿、董道夫、汤伯循、董粹夫、李秀夫、刘易仲、田叔中俱时相从,每讲坐至夜分。一夕讲及好色者,众咸曰:「吴伯诗、张明卿恐难免此。」先生曰:「若一向这里过来,忽然悔悟,亦自决烈;若不曾经过,不能谨守,一旦陷入里面,往往多不能出头。尝见前辈有一二人,平时素称不饮酒、不好色,后来致仕家居,偶入妓者家饮酒,遂至倾家资与之,至老无所悔。此亦是不曾经过,不能谨守之故也。以此知人于此须是大段能决烈谨守,乃可免此耳。」此莫不亦只是戒人不能慎终之意,非必欲其经历此事以为学也。此意是否?
阳明之意恐人轻易说了,及过此事又打不过。然学亦不须经历后乃知,但能见得天理时则外事皆轻,久则病根自拔去。若不如此,虽强制之,终是克伐怨欲不行,有时而发矣,乌能斩断病根乎!
晋庵老先生言:「强盗招称未获同伴人姓名,虽要将见在各人一一隔别研审,令其供说未获人姓名、住址、乡贯、状貌、年岁、月日、赃仗多寡数目,一一相合,方与写入招内,不然则宁阙而不写,盖恐妄招有仇人及攀良人有势力者,以自求出脱故也。」此说如何?
非特审盗为然,凡听狱之要,皆当于其辞之差而密察之,辞非情实,终必有差,故古人以明清察单辞,以中听两辞。曰明清、曰中,言听狱者必其权度精切,无私曲、无偏倚,则自得其情状,而无情者不得尽其辞矣,又安有求幸免、逮良民之患?
温公作烘虱诗,觉得便自与荆公用心不同。荆公谓:「逃藏败絮尚欲索,埋没沉灰谁复课?熏心得祸尔莫悔,烂额收功吾可贺。犹残众虮恨未除,自许宁能久安卧。」充此意也,是以杀物为功,而非圣人哀矜勿喜之意。若温[公]心则不然,其言谓:「初虽快意终自咎,致尔歼夷非尔过,吾家箧笥本自贫,况复为人苦慵惰。体生鳞甲未能浴,衣不离身成脆破。朽缯败絮为渊薮,如粟如麻寖肥大。虚肠不免须侵人,肯学夷齐甘死饿?醯酸螭聚理固然,尔辈披攘我当坐,但以努力自洁清,群虱皆当远逋播。」这便有正本清源,自咎自责,多少仁厚意思在。虽均为烘虱,而意思仁暴迥然不同。故虽薄物细故,言语文字游戏,亦可以占知其人。尝见吴东湖先生勘事蛮中,乘小官舫深入永保地方,凡矢溺之类皆不于江中,必舣舟上岸寻僻静处自掘坑,矢溺其中,仍用土覆盖之。至于虮虱扪得,亦但弃之于地,不忍掐死,此莫不亦是温公之意否?或云:「此老信外教之言如此。」恐不是。
以上烘虱诗见二公用心之不同,后来二公作人祸福亦如此。言语之道,诚之不可揜夫。明道先生放蝎颂云:「杀之非仁,放之非义。」亦此意。东湖放虱于地,且莫论其是信外教之意与否,亦是一点仁心。
译国家整肃仪礼的制度规定,臣子有失仪之处,鸿胪寺或侍班御史便上奏说某人失仪,应当逮捕审问。皇上说:“让锦衣卫把他抓来。”于是两个卫士便在皇帝面前剥去他的冠巾、揪住头发,押到桥边;又增加两个人抓住他的肩背,押到午门外,用大铁索捆住,囚犯低头跪在门外等待旨意,直到午后才得到旨意。有时皇上当时说:“让锦衣卫拿送法司审问。”卫士便把人揪出去,不必等待旨意。这虽然是祖宗的旧规,但殿庭之间本来衣冠庄严,偶然因为轻微过失,竟使人受到这样的折辱,不仅上犯朝廷威严,君臣之间的情分似乎也太过隔绝了。我认为除奸恶大故之外,像失仪之类的事情,只可让他自己脱下冠服,把罪责归于有关官司;然后由皇上下令释放他。这样君臣之间的情分岂不是两全,朝廷的礼仪也可以比拟三代了?我曾见户部主事王尚志出差复命,命令吏员捧着敕书在东边宗篷下等候;后来午门开了,尚志随众人在门外朝见完毕,便从西掖门进去缴还敕书。这个吏员被卫士拦住,又因为午门正在开启,不能把敕书送过去,尚志于是空手入见,被鸿胪寺官员纠劾。皇上下令让锦衣卫把人抓来,片刻之间,?头和网巾都被卫士揪破。我又见一名考满知县入朝参见时,皇上已经御临,奉天门和中门都已开启,各项谢恩朝见的人也都入班了;这个人后来才到,快步进入朝班,也被鸿胪官员纠劾。皇上下令让锦衣卫将他拿送法司审问。一时间,卫士揪住他的头发,纱帽、网巾都掉落在地,满朝士大夫见了,没有几个人不两腿发抖。可见臣子朝见时,一切冠带、鞋袜都必须整饬;复命时,凡是制敕、题本都应当亲手捧持;朝见、拜伏、致词、叩头、辞谢等事项,也都必须一一记在笏板上,才能不出差错。祖宗四时朝仪竟然如此严整,难道一向都是这样吗?还是正统、天顺年间有所不同呢?逮捕者…… 这是祖宗的法度,触犯它是臣子的罪过,本来不能轻率议论。大礼这件事,当时暂且顺从皇上的意思,也不能算错。因为那时皇上正倾心于文学,而当时的宰相和台谏不能坚定君心、端正天下根本,往往拾取琐碎之事,彼此诋毁,使皇上的心意更加厌烦困苦。至于伏阙请愿一事,喧哗叫喊,有人甚至哭泣,似乎不是臣子侍奉君主的礼节。宋人所说的党锢之祸,原来是我们这一党自己激成的,真可以作为后世的警戒。这种说法对不对?这是臣下的罪过,本应自我责备,程子的说法是对的。从前阳明先生在辰州府龙兴寺讲学,当时世隆和吴伯诗、张明卿、董道夫、汤伯循、董粹夫、李秀夫、刘易仲、田叔中都常常跟随他,每次讲学都到半夜。有一晚讲到好色的人,众人都说:“吴伯诗、张明卿恐怕难以免除这一点。”先生说:“如果一直经历这件事,忽然悔悟,也自然会很决绝;如果从未经历过,又不能谨慎守持,一旦陷进去,往往多半不能脱身。我曾见前辈中有一两个人,平日一向以不饮酒、不好色著称,后来退休居家,偶然到妓女家饮酒,竟至于把家产都花在她身上,直到老也没有悔恨。这也是因为没有经历过,却不能谨慎守持的缘故。由此可知,人对此事必须大大地能够决绝谨守,才可以避免。”这难道不只是告诫人不能慎终,未必是想让人经历这种事情来做学问吗?这个意思对不对?阳明的意思,恐怕是担心人把话说得太轻易,等到真正遇到这件事又抵挡不住。但学习也不必非要经历之后才懂得;只要能看见天理,外在的事情就都显得轻微,时间久了,病根自然会拔除。如果不是这样,即使勉强压制自己,终究也只是使克制、夸伐、怨恨、欲望暂时不发作,过些时候还会发作,怎么能斩断病根呢?晋庵老先生说:“强盗招认时,如果供称尚未捕获的同伙姓名,虽然要把现在已经捕获的各个人分别隔离审问,使他们供出未获之人的姓名、住址、乡贯、相貌、年龄、月日以及赃物、器仗的多少数目,彼此一一相合,才能写入供状;否则宁可空缺不写。这是因为担心他们胡乱招认仇人,或者攀扯有势力的良民,以求自己脱罪。”这个说法如何?不只是审理盗案如此,凡是审听狱讼的要点,都应当从供词的差异处仔细察究;供词如果不是事实,最终必定会有差错。所以古人说要以明察清正来审察单独的供词,以中正之道听取双方的供词。所谓明、清,所谓中,是说审理狱讼的人必须权衡尺度精密准确,没有私曲、没有偏倚,这样自然能得到真实情状,使无罪的人不能任意说尽假话,又哪里会有为求侥幸免罪而逮捕良民的祸患呢?温公作《烘虱诗》,我觉得他的用心便与荆公不同。荆公说:“逃藏在破絮中的还想搜寻,埋没在沉灰中的谁还会追究?熏得我心中生祸,你不要后悔;把额头烧烂而取得功效,我可以向你祝贺。还残留许多虱子,恨不得没有除尽;自以为这样,难道能长久安睡?”把这些意思充实起来,就是把杀死生物当作功劳,不是圣人怜悯万物、不以杀戮为喜的意思。若温公的用心就不同了,他说:“起初虽然觉得痛快,最终还是自己悔恨;使你们全被消灭,并不是你们的过错。我家的箱笥本来就贫乏,何况又因为人懒惰而受苦。身体生出鳞甲,不能洗浴;衣服不离身体,终于破脆。朽旧丝帛和破絮成为你们的巢穴,你们像粟粒、麻粒一样逐渐肥大。空腹不得不侵扰人,难道肯学伯夷、叔齐甘愿饿死吗?醋酸了蛟龙就会聚集,道理本来如此;你们肆意侵扰,我也只能坐受。但愿你们努力自我清洁,群虱都应当远远逃散。”这里有正本清源、自我悔责的意思,仁厚的意味多么深。虽然同样是烘烤虱子,思想却一仁一暴,大不相同。所以即使是细小微末的事,甚至言语文字的游戏,也可以据此推知一个人的为人。我曾见吴东湖先生在蛮地审理事务,乘一只小官船深入永保地区,凡是粪便尿液之类,都不在江中排泄,必定把船靠岸,寻找僻静处自己挖坑,把粪尿排入其中,再用土覆盖。至于摸到虮虱,也只是把它们丢在地上,不忍心掐死,这难道不也是温公的意思吗?有人说:“这位老人确实是因为信奉外教的说法才这样。”恐怕不是。以上《烘虱诗》显示了二位公的用心不同,后来二位公做人、处理祸福,也同样如此。言语的作用,确实无法掩盖人的内心啊!明道先生的《放蝎颂》说:“杀它不是仁,放它也不是义。”也是这个意思。东湖把虱子放在地上,且不论这究竟是不是信奉外教的意思,至少也是一点仁心。
大凡各衙门事体不拘重大轻小,曾经前辈斟酌者,必自有说,不可骤议兴革。隆初入兵部时,见衙门题奏查处会同馆陈朽铺陈给散五城贫丐,意甚喜之。后见卢伯纪与隆言:「女直进贡,夷人一时至千人,至无铺陈给散。虽勉强借给,亦皆恶烂之物,不及前给与贫丐者之尚可用。然贫丐者得此亦自无用,只与市人易饼啖耳。」以此知前辈堆积此物,不为无谓。李文靖于中外所陈利害,一切报罢,亦殊有见。然女直进贡,夷人一时容令一千,居京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恐于事体非便。隆谓宜与议处,敕令沿边守[臣]为之节制,每岁凡入贡几次,一次凡若乾人放入[贡]若同国者及与相邻之国同来,亦必俟先次入贡者[回]还交代方放。其称探信等项夷人,亦多假此[利于货买]剽掠,亦止令其在关外与译事人等传话答之,不许入关。如此似觉稳当。
前论最是,后论节次夷人入贡之期,处置得亦是。吾昔[贰礼卿,知各边入贡,亦必有期有数,但]守臣见其来[求迫切,不能]守定,辄为题请,及[求取器物]亦然。此渐不[可长]。亦有夷人进贡,在境内数年不出者,五[胡]金元[之祸]亦起于渐耳。不严不纵,在守边大臣酌处之尔。仁以[柔]之,义以制之,以羁縻之,是处之之方也。[据康熙二十年本补字]
石坡先生为东广参藩时,其长子概已举进士,次子槊并其二婿曹元礼、黎时雍皆已领乡荐。庚午乡试,先生二子渠、臬皆可中,先生独遣臬入试。梅田先生会先生于安庆,问其故。先生曰:「二子去皆可中,但人家不宜大盛,故遣臬行,留渠在后科,亦未为晚。」未几,臬与先生之婿孙从一皆领荐,渠亦领癸酉乡荐。辛巳渠、臬皆登进士归,概以谏南游捶死,槊亦病死,止得渠、臬在。臬与予同官刑曹,谨愿清苦,有文学,敦行谊,后改御史云。前辈所云若是,是他亦有见否?
损益盈虚,天道之常,故前辈往往有恶处其盛者。
运河搭船入京,率计主出一人挽船。时有一举人止携一仆,适供炊爨,不得去。众举人之仆皆以为我辈为尔挽船,尔岂是都举人耶?因哗然喧噪不已,主者不之禁。其举人闻之殊不怒,但令其仆以一诗达其主云:「满船尽骂举人都,蓬底衔杯到日晡,醉耳朦胧听不得,依稀似是念南无。」主者得之,哄然共发一笑,其仆乃已。唐子镇尝为予言其事,予以为事虽近戏,然推是以往,可以为处变者之法,不知何如?
此人亦有雅量。孔子三人行必有我师,此人即同舟之师也。
通政司每日奉天门奏事,唱诺节奏,殆类歌曲,殊失古意。又其所奏皆寻常小事,日日循袭一律,亦且使人厌闻。某谓通政职专出纳王命,当先期以所奏事总共凡目若乾,却视其中有关系者一一摽出,总具一说帖,开写某日中外大小臣民章奏凡若乾,内某事关系军国、人才、政事、风俗、灾异、宦官、戚里、权贵,俱关重大,合与大臣科道面议可否施行。待通政司奏事毕,却令鸿胪寺唱说各衙门官有事欲面奏者,许具说帖对仗面奏,如此庶下情上通,不至壅蔽,国家之利莫大于此。向见陆子潜奏云:「国初自公卿以下至庶人,无不得面奏者。后来始令通政司先期具奏,自春坊官拟旨上。盖春坊东宫之官,是时犹欲使太子知天下事,故凡奏启,先令太子知之,然后具奏,其意亦甚善,不至如后但止是摘取五事具奏,每日一律,闻者亦且厌之。」其言欲更其制,大凡人臣皆得面奏,人主时召百官讲论面说可否,其说亦甚好,恨当时寝不行耳。不知以为何如?
国初各衙门面奏,御前亲决可否而奉行之,后来不同。然此朝廷之制,未可私议也。
给事中阎闳常言:「阳明先生军中斩刘养正,狱中救冀元亨,此是阳明术之妙者。」予曰:「刘养正义当斩,冀元亨义当救,若以为术,则非知先生者矣。」阎不以为然,此说如何?
义当斩而斩,义当救而救,我无容心,何术之巧?
译大凡各衙门的事务,无论重大或细小,凡是前辈斟酌处理过的,必定自有道理,不能突然议论改动。我刚进入兵部时,见衙门题奏查办会同馆陈旧的铺陈,发给五城的贫丐,心里很是高兴。后来卢伯纪对我说:“女直进贡时,夷人有时一来就是一千人,便没有铺陈可以发放。即使勉强借给他们,也都是破旧腐烂的东西,还不如以前发给贫丐的东西尚且可以使用。然而贫丐得到这些东西也没有实际用处,只是拿去和市民换饼吃罢了。”由此可知,前辈把这些物品堆积起来,并不是毫无意义。李文靖对于内外所陈述的利害,一概批示停止,也很有见识。不过女直进贡时,夷人一次竟可容许一千人居住京城;他们不是我族之人,内心必然不同,恐怕在事务处理上不方便。我认为应当议定处理办法,命令沿边守臣加以节制:每年允许进贡几次,每次允许多少人入贡;若同一国家或相邻国家的人一同到来,也必须等前一次入贡的人返回并交代清楚后,才放他们入境。那些自称探信等事的夷人,也多半借此便利来买卖和抢掠,只应让他们在关外同通译人员传话答复,不许入关。这样看来似乎稳妥。前面的议论最好,后面关于分期规定夷人入贡日期的议论,处理得也对。我过去任贰礼卿,知道各边入贡也必定有期限和数量,只是守臣见他们来请求得急迫,不能坚持定规,动辄上奏请求;至于请求器物,也同样如此。这种渐渐放宽的做法不可长久。也有夷人进贡后,在境内数年不出去,五胡、金、元的祸患也都是从逐渐放纵开始的。既不严苛,也不放纵,应由守边大臣酌情处理。用仁来安抚,用义来约束,以羁縻之道对待他们,这就是处理的方法。[据康熙二十年本补字]石坡先生任东广参藩时,他的长子概已经考中进士,次子槊以及他的两个女婿曹元礼、黎时雍都已经取得乡荐。庚午乡试时,先生的两个儿子渠、臬都可以考中,先生却只派臬入试。梅田先生在安庆会见先生,问他原因。先生说:“两个儿子去考都可能中,但一家不宜过于兴盛,所以派臬去,留下渠参加下一科,也还不晚。”不久,臬和先生的女婿孙从一都取得乡荐,渠也取得癸酉乡荐。辛巳年,渠、臬都考中进士回来;概因为进谏南游而被杖打死,槊也病死,只留下渠、臬。臬和我同在刑曹任官,谨慎朴实、清贫自守,有文学修养,重视品行道义,后来改任御史。前辈所说如果是这样,他是否也另有见识呢?损益、盈虚,是天道的常理,所以前辈往往有意避免处在过于兴盛的境地。乘运河的船进京,通常规定船主出一人来拉船。当时有一个举人只带着一个仆人,恰好还要负责烧火做饭,不能去拉船。众举人的仆人都认为:“我们这些人替你拉船,你难道是都举人吗?”于是喧哗吵闹不停,船主也不禁止。这个举人听了并不生气,只让仆人作了一首诗送给船主,说:“满船都是骂举人的人,船篷底下举杯直到日近黄昏;醉醺醺的耳朵听不清楚,依稀好像是在念南无。”船主得到诗后,大家哄然大笑,仆人这才作罢。唐子镇曾把这件事告诉我。我认为事情虽近于戏谑,但由此推开,可以作为处置变故的方法,不知你认为如何?这个人也有宽宏的气量。孔子说三个人同行,其中必定有我的老师;这个人就是同船人的老师。通政司每天在奉天门奏事,唱诺、节奏几乎像唱歌,完全失去了古意。而且所奏的都是平常小事,每天照旧重复同一套,也使人听得厌烦。我认为通政司的职责是专门传达、收纳君命,应当提前把将要奏报的事情总列出若干项目,再从中把有关紧要的逐一标出,汇成一份说帖,写明某日内外大小臣民的章奏共有若干,其中某事关系到军国、人才、政事、风俗、灾异、宦官、戚里、权贵,都是重大事项,应当同大臣、科道官面对面议论是否施行。等通政司奏事完毕,再让鸿胪寺唱说各衙门中有事情想当面奏报的官员,允许他们准备说帖,当面入对陈奏。这样或许可以使下情上达,不致闭塞蒙蔽,国家的利益没有比这更大的了。从前我见陆子潜上奏说:“国初时,从公卿以下直到平民,没有不能当面奏事的。后来才命令通政司提前具奏,再由春坊官拟旨上报。春坊官属于东宫,当时还想让太子了解天下的事情,所以凡有奏启,先让太子知道,然后再具奏;这个意思也很好,不至于像后来那样,只摘取五件事具奏,每天一模一样,听的人也觉得厌烦。” 他的意思是要改革这种制度,大体上使所有臣子都能当面奏报,君主也时常召集百官讲论,当面说明可行与否;这个主张也很好,只可惜当时搁置下来没有实行。不知你认为如何?国初时各衙门当面奏报,由皇帝亲自裁决可否,然后奉行;后来就不同了。不过这是朝廷的制度,不可以私下议论。给事中阎闳常说:“阳明先生在军中斩杀刘养正,在狱中救出冀元亨,这是阳明谋略的高妙之处。”我说:“刘养正按义理应当斩杀,冀元亨按义理应当救出;如果把这看作谋略,就不是了解先生的人了。”阎闳不以为然。这个说法如何?按义理应当斩杀就斩杀,按义理应当救助就救助,我没有夹杂私心,哪里有什么谋略的巧妙?
金吾舍人刘鉴尝捶其妻,其父刘雄止之,不听,捽其父推之门外,复捶其妻不已,为逻者所缚,欲寘之官。鉴欲贿免,乃向其父乞钱物,其父与之钱十四文,鉴嫌少,复欲脱父之衣以贷钱,父不与,至扯其衣断带。父号呼称冤,遂自缢。邻里执鉴于官,讯其捶妻之故,皆云:「鉴素不养其父,语其妻,令俟渠不在时,勿与父饮食,其妻以为不可,尝饮食之,鉴因是怒,遂欲捶之。又将日粮窃卖与人,止留其半自饮食之,不顾父之养。其父与之语,至殴其父折齿。」复讯其亲兄、族党,语皆合。然以其非亲告,乃坐鉴子殴父,比附律斩。狱成,时见山署刑部事,驳之曰:「刘鉴之父既与钱十四文,是犹有爱子之心,使非逻者索钱,父终不至死。」又以非亲告,驳下改问。世隆曰:「致其父之死,虽因逻者之索钱,然所以致逻者之索钱,则因刘鉴不听父之言乃尔。况其父既死,安得亲告?众证明白,即同狱成,系乾人伦,恐难轻贷。」遂复拟死罪上,后三覆奏上,实时命斩于都市。此意是否?
王制制刑,必即天伦邮罚。丽于事,最天理人情之至当者。刘鉴只捽父推之门外,欲贷父衣而致号呼以自缢,已为逆天之罪,已在不赦,更不必问其素行之实不实、亲告非亲告也。
嘉靖戊子春,指挥杨恭等拥众寇京师东北,所至之地,焚毁掠劫财物,强壮者胁之使从行。初获三人,兵部皆以为当死。后予讯之,三人者皆胁从在内,其二人为日颇久,一人被胁一夜半日,然以令甲有「强盗聚至百人以上,不分曾否伤人,俱枭首示众」事例,不得不拟死罪。后遇四月恩例,世隆以为,此人所犯事既出于仓卒,情有类乎迫胁,虽于强盗聚至百人事例有碍,然令甲之意,本谓原谋为盗者发,非谓良民在胁从者,况称未曾得财,其罪亦应末减,且贼党未尽,中间未免迫胁者多,若不原情定罪,不惟良民受戮者多,且风声传递,而益坚其从贼之意,其事非便。乃具白于大司寇胡晋庵先生,先生状上,得减死,编配山海从军。后桂总兵再获四十人,送刑部广西司,时闻此事,亦察其胁从凡二十人,俱得减死论。此事如何?
此议处甚是,此便是恻隐之心,此便是仁术,由此心扩而充之,可保四海矣。体认天理之功,何往而不得力。
大名府元城县强盗甲与乙,各因分赃不均,扬言将诉于官。同类者忌之,乃共杀乙死。甲闻之逃去,具以其情诉于官。官司缉捕各贼至,贼因称甲亦曾杀乙。按律,盗自首免罪,所以开人自新之路,且以散其党与。又云:「侵损于人,不准自首,所以惩其故怙,使不得复出为恶。」有司遂援此律,将甲问拟谋杀人死罪。狱既上,世隆曰:「甲首各贼杀人,各贼遂归罪于甲,中间别无证佐,恐出仇攀,难以凭信。况令甲谓『强盗若能捕获同伴首官,不惟但得免罪,且应与常人一体给赏。』乙系得财强盗,罪本应死,纵使甲果杀乙,亦难与谋杀平人同论。问拟前罪,不惟法有可疑,且绝人自新之路,亦于事体不便。」乃白于晋庵老先生,先生遂驳下,不准死论云。此意如何?
甲与乙皆盗也,皆得财强盗也,律令有自首免罪之例,取其自新也。甲果以分赃不均而谋杀乙,非自新之类矣,且自首免坐之例,不谓免其谋杀之罪也,直免其为盗之罪耳,何谓难与谋杀平人同论乎?惟其谋杀之状别无证验,是或众贼忿甲首己而仇攀甲,则如所驳从末减宜也。
内江刘希召太守与五清先生为举子时,每因贫窭赋诗自遣。尝记一联绝句有云:「我有穷坑万丈深,要填除是斗量金,流行坎止皆由命,且学韩豪自在吟。」诗虽近谑,亦庶乎谓知命之不可求,故自处以不求者矣,因附记于此。
此诗亦似知命,然非实知命安义也。纵斗量金何补于性分之缺?言穷坑万丈是犹有苦贫之意,犹看得贫贱太重在,看得重则不得不为其所陷耳。惟是见大则心泰,心泰则无不足,便我大而物小,我有余而物不足,我重如泰山,而物轻如鸿毛。此舜、禹有天下而不与焉者也,亦何贫贱富贵之足累乎!
嘉靖戊子七月间,京中大风霾三日夜,声如雷吼,天色如火赤焰,莫辩牛马。兵部吴职方入内阁见邃老,邃老问:「边上有声息否?」吴答以「无有。」邃老曰:「胡人寇边,时惟俟大风霾乃入。连日风霾大作,边上定有声息。」吴未答。次日边上果以变闻。此亦是在边久,知其事甚熟乃尔,非必有他术也。我朝边备虽甚严,然北失河套,南失交趾,议者至今惜之,不知此二地今仍可复否?
风霾忧边寇,此人人知之,非特邃翁在边之久,非有他术也。交趾奉正朔、修职贡,不必取之,圣人公天下而不私也。河套之寇,吾尝深虑之,幸其未大著,若他日大著,则五胡、金、元之患,皆若此为之渐耳。
译金吾舍人刘鉴曾经殴打他的妻子,他的父亲刘雄制止他,他不听,反而揪住父亲把他推到门外,又不停地殴打妻子,被巡逻的人捆住,准备把他送官。刘鉴想用贿赂免罪,便向父亲索要钱物;父亲给了他十四文钱,刘鉴嫌少,又想脱下父亲的衣服拿去换钱,父亲不给,他竟把父亲的衣服扯破,连衣带也扯断。父亲哭喊称冤,于是自己上吊而死。邻里把刘鉴捉送官府,审问他殴打妻子的原因,众人都说:“刘鉴平素不供养父亲,还对妻子说,等他不在时,不要给父亲饮食。妻子认为这样不对,曾经给父亲饮食,刘鉴因此发怒,便想殴打她。他又把每日的口粮偷卖给别人,只留下其中一半供自己饮食,完全不顾父亲的供养。父亲同他说话时,他甚至殴打父亲,把父亲的牙齿打断。”又审问他的亲兄弟和族人,供词都相合。但因为不是父亲亲自告发,便按照儿子殴打父亲的律例比附,拟判刘鉴斩刑。案件上报后,当时代理刑部事务的时见山驳回说:“刘鉴的父亲既然收下十四文钱,仍然有爱护儿子的心;如果不是巡逻者索要钱财,父亲最终也不至于死亡。”又因为不是亲自告发,驳回案件,发下去改问。世隆说:“导致他父亲死亡,虽然是因为巡逻者索要钱财,但之所以导致巡逻者索钱,是因为刘鉴不听父亲的话。” 何况他的父亲已经死了,哪里还能亲自告发?众人的证词清楚明白,就同案件已经审结一样;这关系到人伦大义,恐怕难以轻易宽赦。”于是又拟判死罪上报。三次复核奏请后,皇上当即下令在都市斩首。这个意思对不对?《王制》规定刑罚,必定依据天伦关系而施行惩罚;落实到具体事务上,最重要的是符合天理人情的至当之处。刘鉴只因揪住父亲把他推到门外,又想剥下父亲的衣服去换钱,导致父亲哭喊后自缢,已经是违逆天理的罪行,已经不可赦免,更不必再追问他平日的行为是否属实、是否由父亲亲自告发。嘉靖戊子年春,指挥杨恭等人聚众侵扰京师东北,所到之处焚烧毁坏、抢掠财物,强壮的人则胁迫他们随行。起初捕获三人,兵部都认为应当处死。后来我审讯他们,三人都是被胁迫从贼的,其中两人被胁迫的时间很久,另一个只被胁迫了一夜半日;但由于令甲有“强盗聚集达到一百人以上,不论是否伤人,一律枭首示众”的事例,不得不拟判死罪。后来遇到四月恩例,世隆认为:这些人所犯之事出于仓促,情形有些类似被迫胁从;虽然同强盗聚集一百人以上的事例相冲突,但令甲的本意,是针对最初谋划为盗的人,并不是针对被胁迫而从贼的良民。何况他们声称没有得到财物,罪行也应当从轻;而贼党尚未全部捕获,其中被迫胁从的人不免很多。如果不根据实情定罪,不仅被杀的良民会很多,而且消息传开后,会更加坚定人们跟随盗贼的意愿,这在事务处理上很不妥。于是我把情况详细禀告给大司寇胡晋庵先生,先生上奏后,他们得以减免死罪,编配到山海关从军。后来桂总兵又捕获四十人,送到刑部广西司;当时听说这件事,也查出其中被胁从的二十人,都得以减免死罪论处。这件事如何?这样议定处理非常正确,这就是恻隐之心,这就是仁术。由此心推扩充实,可以保有四海。体认天理的功夫,无论到哪里都能发挥作用。大名府元城县有强盗甲、乙二人,各自因为分赃不均,扬言要向官府告发。同伙嫉恨他们,于是共同把乙杀死。甲听说后逃走,把事情全部向官府告发。官府捕获各个盗贼后,盗贼便声称甲也曾参与杀乙。按照律法,盗贼自首可以免罪,这是为了给人改过自新的道路,也借此瓦解盗党。律文又说:“侵害、损伤他人的,不准自首,以惩罚其一意作恶,使他不能再出来作恶。”于是有司援引这一条律文,把甲按谋杀人犯死罪审拟。案件上报后,世隆说:“甲告发各盗杀人,各盗便把罪归到甲身上,中间没有别的证人证据,恐怕是出于仇恨而攀扯甲,难以凭信。何况令甲说:‘强盗如果能够捕获同伴并向官府告发,不但可以免罪,而且应当同普通人一样获得赏赐。’乙是得过财物的强盗,本来就应当处死,即使甲果真杀了乙,也难以同谋杀平民一样论罪。按原拟罪名审判,不但法律上有可疑之处,而且断绝了人们改过自新的道路,在事务处理上也不妥。”于是向晋庵老先生禀告,先生便驳回案件,不准按死罪论处。这个意思如何?甲、乙都是盗贼,都是得过财物的强盗;律令有自首免罪的规定,是为了取其改过自新。甲如果确实因为分赃不均而谋杀乙,就不属于自新的情形;而且自首免罪的条例,并不是说可以免除他的谋杀罪,只是免除他作为盗贼的罪罢了,怎么能说难以同谋杀平民一样论罪呢?只是谋杀的情状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或者是众盗因甲告发他们而怀恨,反过来攀扯甲,那么正如驳议所说,从轻减等处理就对了。内江刘希召太守和五清先生做举子时,常常因为贫困作诗自我排遣。我曾记得有一首绝句,其中一联说:“我有万丈深的穷坑,要填平它除非有斗量的金子;人生流行坎止都由命运,姑且学习韩愈豪放自在地吟咏。”这首诗虽然近于戏谑,也差不多可以说是知道命运不可强求,所以把自己处在不强求的境地,因此附记在这里。这首诗似乎也算知道命运,但并不是实际懂得命运、安于义理。即使有斗量的金子,对本性禀赋的不足又有什么补益?说有万丈深的穷坑,仍然含有苦于贫穷的意思,仍然是把贫贱看得太重;看得太重,就不得不被它陷住。只有见识宏大,心才能安泰;心安泰,就没有什么不足,于是我的心广大而外物微小,我有余而外物不足,我重如泰山,外物轻如鸿毛。这就是舜、禹拥有天下却不把它当作自己的私有之物,又有什么贫贱富贵值得牵累呢?嘉靖戊子年七月间,京城中大风夹着尘霾,连续三日三夜,声音如雷鸣吼叫,天色像火焰一样赤红,连牛马都无法辨认。兵部吴职方入内阁拜见邃老,邃老问:“边境上有动静吗?”吴回答:“没有。”邃老说:“胡人侵犯边境,往往只等大风霾时才进入。连续多日风霾大作,边境上一定有动静。”吴没有回答。第二天,边境果然传来发生变乱的消息。这也是因为他久在边地,对这些事情非常熟悉,并不是一定另有什么法术。我朝边防虽然十分严密,但北方失去河套,南方失去交趾,议论者至今仍感到可惜,不知这两个地方如今还能不能收复?风霾预示边寇,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并不只是因为邃翁久在边地,也没有什么其他法术。交趾奉行正朔、修行职贡,不必夺取它;圣人把天下看作公有,而不据为私有。河套的边患,我曾经深深忧虑,幸好如今还没有大规模显现;如果以后发展壮大,那么五胡、金、元的祸患,都会像这样由渐渐积累而来。
尝闻阳明先生平宁贼后,朝廷遣二内官来监军,比至,闻先生已破贼,意甚忌之,至出不逊语与先生抗曰:「先生破贼有何能?」因欲请与先生较射。先生许之。期日至教场,弓矢已具,诸将吏皆在。先生令二内官偶射,先生在堂上自拥大座趺坐以观,二内官心不平,且怒且射,一中三矢,一仅中二矢。既已,先生下座后,邀二内官使上座,二内官怒稍解,先生乃往射,一发九矢皆中,二人始心服焉。二人平日善射者,至是皆下风,盖先生以怒激之,使其心志耳目皆不精专故尔。先生御小人之术如此,彼小人者政在范围中耳。向闻李秀夫言如此,不知此意如何?吾闻君子待小人不恶而严矣,未尝以术也。况此非能使二人心志耳目不精专而寡中也,有意激怒之,则己之心志亦先不精专矣,又何能九发皆中乎?还只是[善]射不善射。以上二十七条门人王世隆问
泉翁大全集卷之七十七
金台答问录
门人邵阳陈大章校刊
尝观蚁子营营往来庭砌间,其生死聚散,吾终日视之,未尝为之注意。窃意天地于人亦若此已,而谓物之生死聚散皆必有司之者,殆不可晓。或谓天地以生物为心,更无他事,故凡物之生死聚散,理势自尔相关,人虽亦具天地此心,但泥于有我之私,是以见己而不见物,惟其不见,故一膜之外便分胡越,宜物之生死聚散与己不相关也,天地之心却不如此。此说是否?
此段体认得好。学者须识浑然与天地万物同体之意便是仁,仁便与人物痛痒相关,此关系甚大,非小小者。至于致中和,天地位,万物育,亦只是此心。宜深体之,以自养自[修],非但求之言语可了也。
天地之化,屈伸往来,无一息之停,朱子谓:「如沸汤中滚物,自不容已。」然则人之生死聚散,岂容毫发自私?窃意古圣贤于此,亦殆所谓「知其无可奈何而遂安之者」。尝窃作诗纪之曰:「花开花落总天谋,谁抱枝枝叶叶忧,老眼浮生堪一笑,两崖牛马百川秋。」又曰:「扰扰何殊跃(治)[冶]金,若观大藏等浮阴,生消起灭知多少,浩劫无端古又今。」此意是否?
知其如此得真,皆不属我,元无一事,天下何思何虑!
神仙之说尚矣,世之慕神仙者亦云多矣,岂其卒不可学哉!然尝观宋名臣录,昔钱浑成谒陈抟,抟曰:「当作神仙。」有紫阁老僧曰:「不然,他日但能急流中勇退耳。」张乖崖见抟,欲乞华山一半,而抟亦谓其做不得。以是知神仙有无虽不可知,假若有之,亦必出于骨相,如草木禽虫之有长短坚脆,出于天生,非由人力。今以蜉蝣夏虫之微,而欲与龟鹤相抗;蒲柳槿菌之倏生忽灭,而欲与松柏大椿为伍;虽日灌注之,无益也。推修养之说,则程子以为譬如一炉火,置之无风密室中则难过,置之风地则易过,而又谓修养之所以引年,皆工夫到这里,自有此效验。然则修养之说似不可废,而所谓神仙者,纵骨相有之,亦必待学而后可为也。此说是否?
神仙之说固不可信,而修养引年亦未必然。盖年者定数,禀于有生之初,但人多?丧,是以不能全其所禀之数,如小则丧于酒色,大则与人斗死之类。若善养者于饮食男女去就交际,一谨于礼,岂有自伤其生之理?
良知之学,向虽闻欧崇一论,未详,不知古人许多礼乐、名物、度数,还须与考究否?若仍须考究者,则吾心良知无所不具,奚为独暗于此而犹有待于考究也?若不须考究,但能致吾之知,则礼自我制,乐自我作,一切所为皆须是当,则涂之人皆可为禹,古之圣人当应无数,奚为颜子则未达一间,孟子则为亚圣,由、求、闵、赐则各得一体?岂其于兹良知犹有未释然也?不然则所谓良知者,无乃太茫荡而无归也?孔子曰「学而时习」,曰「学而弗思」,曰「学问思辩」,不知所谓学者将何所用力耶?而于所谓良知者当复相助或不相助?或又谓圣者不在于闻见广博,而在于心之至诚纯一,浑然天理而不杂以人欲,所谓良知者,知此而已。众人非无此心,而梏于人欲,是以不能致知、修身以入于圣;圣人则事事皆是此心,更无毫发间断,故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徐行后长者谓之弟,疾行先长者谓之不弟。夫徐行者岂人所不能哉?所不为也。」夫尧舜之道大矣,而孟子以孝弟而已矣言之,复又引归于徐行后长,若是其易易者何也?盖凡人之徐行后长,其事虽微,而要其徐行后长之心则一,皆出于自然,更无毫发勉强,亦无毫发安排布置,亦非纳交要誉恶其声而然。即此一念观之,其与圣人何异?若能事事若是,即圣人矣。故阳明先生谓:「所谓圣者,即金银之足色也,而大小不同者,亦其分两不同然耳。故曰伯夷圣之清,伊尹圣之任,柳下惠圣之和。而人皆可以为尧舜者,盖谓此也。」此说是否?
译我曾听说,阳明先生平定宁贼之后,朝廷派两名宦官来监军。等他们到达时,听说先生已经击破贼军,心里非常忌恨,到了以后还说了傲慢无礼的话,当面责问先生:“先生击破贼军有什么能耐?”于是想请先生和他比试射箭。先生答应了。约定的日子到了教场,弓箭都已备好,各位将领和属吏也都在场。先生让两名宦官轮流射箭,自己在堂上抱着大座盘腿坐着观看。两名宦官心里不平,又恼怒又射箭,一个九箭中了三箭,另一个只中了两箭。射完后,先生从座上下来,请两名宦官上座,两人的怒气稍稍消解。先生于是去射箭,一发九箭全都射中,两人这才心服。两人平时都是善于射箭的人,到这时却都处于下风,大概是先生用怒气激怒了他们,使他们的心志和视力、听力都不能专一精确的缘故。先生驾驭小人的方法竟是这样,那些小人其实正被控制在他的范围之内。我先前听李秀夫这样说,不知这个看法怎么样?我听说君子对待小人是不憎恶却很严正,从来不用这种权术。何况这并不是因为能使两人的心志和视力、听力不专一而使他们少中;如果有意激怒他们,自己的心志也会先不专一,又怎么能九发全中呢?归根到底,只是射箭技术有好有坏罢了。以上二十七条,是门人王世隆所问。《泉翁大全集》卷之七十七。《金台答问录》。门人邵阳陈大章校刊。我曾看见蚂蚁忙忙碌碌地在庭院台阶之间来来往往,它们的生死聚散,我整天看着,却从未特别放在心上。我私下认为,天地看待人,也大概如同这样罢了;如果说万物的生死聚散都一定有主管者,实在难以理解。有人说,天地以生养万物为本心,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事情,所以万物的生死聚散,都是理势自然如此而相互关联的。人虽然也具备天地这样的本心,但被有我的私心所拘泥,因此只看见自己而看不见万物;正因为看不见,所以一层隔膜之外便分成胡越,万物的生死聚散自然与自己无关,而天地的本心却不是这样。这个说法对吗?这一段体会得很好。求学的人必须认识到,与天地万物浑然一体的意思就是仁;有了仁,就会同人物的痛痒相互关联,这种关联非常重大,不是小事。至于达到中和,天地各得其位,万物得以生长,也只是这一颗心的作用。应当深入体会它,用来修养自己,不是仅仅在言语上寻求就能明白的。天地的变化,屈伸往来,没有一刻停止,朱子说:“就像沸汤中翻滚的东西,自然不能停止。”既然如此,人的生死聚散,哪里容得下一丝一毫的私意?我私下认为,古代圣贤对此,大概也就是所谓“知道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于是便安然处之”。我曾私下作诗记下它:“花开花落总是上天的安排,谁会抱着一枝一叶为它忧愁?老眼看浮生,足以一笑;两岸牛马,百川秋色。”又说:“纷纷扰扰与跃冶金属有什么不同?若观看大藏经,也不过像浮动的阴影;生灭起伏,不知有多少,浩大的劫运无端贯穿古今。”这个意思对吗?知道事情本来如此,就算真正明白了:一切都不属于我,本来就没有什么事情,天下还有什么可思考、可忧虑的呢?神仙的说法由来已久,世上仰慕神仙的人也很多,难道它终究真的无法学习吗?可是我曾看《宋名臣录》,从前钱浑成拜访陈抟,陈抟说:“你应当成为神仙。”有一位紫阁老僧却说:“不是这样,他将来只不过能在急流中勇于退身罢了。”张乖崖拜见陈抟,想求得华山的一半,而陈抟也说他做不到。由此可知,神仙究竟有没有虽然不能确定,假如真有神仙,也一定出于骨相,就像草木禽虫各有长短坚脆,是天生如此,不是凭人的力量造成的。如今以蜉蝣、夏虫那样微小短暂的生命,却想同龟鹤抗衡;以蒲柳、槿花、菌类那样骤生骤灭的生命,却想同松柏、大椿并列,即使每天灌注培育,也没有用处。推而言之,修养的说法,程子认为,这好比一炉火,放在没有风的密室中就难以燃烧长久,放在有风的地方就容易燃烧长久;他又说,修养之所以能延长寿命,都是功夫做到这里,自然会有这样的效验。既然如此,修养的说法似乎不能废弃;而所谓神仙,即使有这样的骨相,也一定要经过学习才能做到。这个说法对吗?神仙的说法固然不可信,但说修养能够延长寿命,也未必如此。因为寿命是有定数的,在人出生之初就禀受了;只是人往往自己损伤它,所以不能保全所禀受的寿数。小的方面,如损伤于酒色;大的方面,如同人争斗而死,都是这样。假如善于保养自己,在饮食、男女、进退、交际等方面都严格遵守礼法,哪里会有自己伤害生命的道理?关于良知之学,我先前虽然听欧崇一谈论过,却没有详细听明白。不知道古人许多礼乐、名物、度数,还需要考察研究吗?如果仍然需要考究,那么我们的良知无所不具,为什么偏偏对这些事情昏暗不明,还要等待考究呢?如果不需要考究,只要扩充我的良知,那么礼由我制定,乐由我创作,一切作为都必定恰当,这样一来,路上的普通人都可以成为禹,古代圣人应当有无数之多;可是为什么颜子还说没有达到圣人的境界只差一间,孟子被称为亚圣,而仲由、冉求、闵子骞、端木赐各自只得到圣道的一部分?难道他们对于这里所说的良知,还有没有完全明白的地方吗?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所谓良知,岂不是过于空泛而无所归宿吗?孔子说“学习并且按时温习”,又说“只是学习却不思考”,还说“学习、询问、思考、辨析”,不知道所谓学习究竟要在哪里用力?它同所谓良知到底相互帮助,还是不相互帮助?又有人说,圣人不在于见闻广博,而在于内心极其诚实纯一,浑然都是天理,不夹杂人的欲望;所谓良知,只是知道这一点罢了。普通人并不是没有这颗心,只是被人的欲望拘束,所以不能扩充良知、修养自身而进入圣人的境界;圣人则事事都出于这颗心,没有一丝一毫的间断,所以说:“尧舜之道,不过是孝敬父母、敬爱兄长罢了。” 慢慢走在长者后面,就叫作弟;快步走在长者前面,就叫作不弟。慢走难道是人做不到的吗?只是人不肯这样做罢了。尧舜之道是很广大的,孟子却说不过是孝弟罢了,又把它归结到慢走在长者后面这样容易的事情上,为什么呢?大概普通人慢走在长者后面,这件事虽然微小,但究其慢走在长者后面的心,却是同一个心,都是出于自然,丝毫没有勉强,也丝毫没有安排布置,更不是为了结交讨好、求取声誉或害怕坏名声才这样做的。只从这一念心来观察,它同圣人的心有什么不同?如果做每件事都能这样,就是圣人了。因此阳明先生说:“所谓圣人,就好比成色十足的金银;至于大小不同,也只是重量不同罢了。所以说伯夷是圣人中的清者,伊尹是圣人中的任者,柳下惠是圣人中的和者。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说的就是这个。”这个说法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