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四
《舜典》:帝曰:“弃(稷之名),黎民阻饥,汝后稷(主谷之官)播(布也)时百谷(谷一作种)。”
臣按:《史记》言稷少好耕农,民皆法则之,尧举为农师,使教民稼穑,则弃之为稷尧时已然,舜盖以旧官申命之也。当是时,水土有未平者,尧既平之有可耕者矣,故命弃播时百谷,使民耕垦以为食,使不至于阻饥焉。先儒谓唐虞之时岂有阻饥之事,然尚忧之,此所以为唐虞也。
《周礼》:大宰以九职任万民,一曰三农(山泽平地三等之农),生(种也)九谷(黍、稷、稻、粱、秫、菰、麻、麦、豆也);二曰园圃(树果蓏曰圃,园其樊也),毓草木;三曰虞衡(掌山泽之官),作山泽之材(作而用之);四曰薮(无水之地)牧(有畜之地),养(畜也)蕃(盛也)鸟兽;五曰百工(兴事造业之工),饬化八材(勤力以化八者之材,珠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木曰刺、金曰镂、革曰剥、羽曰折);六曰商(行货)贾(坐货),阜(盛也)通货(金玉曰货)贿(布帛曰贿);七曰嫔(有夫者)妇(有姑者),化治丝(茧之已缲者)枲(麻之未缉者);八曰臣(男之贱者)妾(女之贱者),聚敛(谓蓄积之)疏材(百草根实可食也);九曰闲民,无常职(八职有常此独无常),转移执事(若今佣雇为工作者)。
程颢曰:“古者四民各有常职而农者居十八九,故衣食易足而民无所困苦。后世浮民多矣,游手不可赀度,观其穷促辛苦,孤贫疾病,变作诈巧以自求生而常不足以生,日益岁滋,久将何若,事已穷极,非圣人能变而通之则何以免患,岂可谓无可奈何而已哉?此宜酌古变今,均多恤寡,渐为之业以救之耳。”
叶时曰:“农者天下之本,食者民生之命,则不可无三农以生九谷;园圃民之所树艺,则不可无园圃以毓草木;山泽民之所取材用,则不可无虞衡以作山泽之材;薮以富得民,则不可无薮牧以阜蕃鸟兽;工以足材用,则不可无百工以饬化八材;懋迁有无化居,则不可无商贾以阜通货贿;布帛女工之事,则不可无嫔妇以化治丝枲;疏材婢仆之职,则不可无臣妾以聚敛疏材。自农圃而下,民力有所不给,则又不可无闲民以转移执事,盖民有常产者有常心,先王制民之产、授民之职使之有相生相养之具,此人心所以不离涣也。”
臣按:民生天地间,有身则必衣、有口则必食、有父母妻子则必养,既有此身则必有所职之事,然后可以具衣食之资而相生相养以为人也。是故一人有一人之职,一人失其职则一事缺其用,非特其人无以为生,而他人亦无以相资以为生,上之人亦将何所藉以为生民之主哉?先王知其然,故分其民为九等,九等各有所职之事,而命大臣因其能而任之,是以一世之民不为三农则为园圃,不为虞衡则为薮牧,否则为百工、为商贾、为嫔妇、为臣妾,皆有常职以为之生。是故生九谷、毓草木,三农、园圃之职也;作山泽之材、养鸟兽,虞衡、薮牧之职也;与夫饬化八材、阜通货贿、化治丝枲、聚敛疏材,岂非百工、商贾、嫔妇、臣妾之职乎?是八者皆有一定职任之常,惟夫闲民则无常职,而于八者之间转移执事以食其力焉,虽若无常职,而实亦未尝无其职也。是则凡有生于天地之间者,若男若女、若大若小、若贵若贱、若贫若富、若内若外,无一人而失其职,无一物而缺其用,无一家而无其产,如此,则人人有以为生,物物足以资生,家家互以相生,老有养、幼有教,存有以为养、没有以为葬,天下之民莫不爱其生而重其死,人不游手以务外,不左道以惑众,不群聚以劫掠,民安则国安矣。有天下国家者奉天以勤民,其毋使斯民之失其职哉。
大司徒颁职事于邦国都鄙,使以登万民,一曰稼穑,二曰树艺。小司徒之职,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臣按:可耕之地为井,可畜之地为牧。
遂人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上地夫一廛(人各受二亩半为宅)、田百亩
译《舜典》记载:帝舜说:“弃(稷的名字),百姓正遭受饥荒,你担任后稷(主管农业的官职),及时播种百谷(‘谷’一作‘种’)。”
臣按:《史记》记载稷年少时喜好耕种,百姓都效法他,尧举荐他为农师,让他教导百姓耕种收获,那么弃担任后稷在尧时就已经如此,舜大概是沿用旧官职再次任命他。当时,水土尚未完全平定,尧已经治理好了可以耕种的土地,所以命令弃及时播种百谷,让百姓开垦耕种以获取食物,使百姓不至于遭受饥荒。先代儒者说唐尧虞舜的时代难道会有饥荒之事吗?然而尚且担忧它,这正是唐尧虞舜之所以为唐尧虞舜的原因。
《周礼》记载:大宰用九种职业来任用万民,第一是三农(山、泽、平地三等农民),种植九种谷物(黍、稷、稻、粱、秫、菰、麻、麦、豆);第二是园圃(种植瓜果叫圃,种植树木叫园),培育草木;第三是虞衡(掌管山林川泽的官员),开发山林川泽的材用(开发并加以利用);第四是薮牧(无水之地叫薮,放牧牲畜之地叫牧),繁育鸟兽;第五是百工(从事各种手工业的工匠),加工八种材料(勤勉用力以加工八种材料,珍珠叫切、象牙叫磋、玉石叫琢、石头叫磨、木头叫刺、金属叫镂、皮革叫剥、羽毛叫折);第六是商贾(行商叫商,坐贾叫贾),丰富流通货物(金玉叫货)和财物(布帛叫贿);第七是嫔妇(有丈夫的叫嫔,有婆婆的叫妇),加工处理丝(已经缫过的茧丝)和麻(尚未缉织的麻);第八是臣妾(地位低下的男子叫臣,地位低下的女子叫妾),收集积蓄粗劣的食材(百草的根实可以食用的);第九是闲民,没有固定的职业(前八种职业有固定职责,唯独这一种没有固定职责),临时受雇从事各种工作(就像现在的雇佣劳动者)。
程颢说:“古代四种民众各有固定的职业,而农民占十分之八九,所以衣食容易充足,百姓没有困苦。后世流动人口多了,游手好闲的人不可计数,看他们穷困窘迫、辛苦劳碌,孤苦贫穷、疾病缠身,变得欺诈巧伪以求生存却常常不足以生存,日益增多,长久下去会怎样,事情已经穷尽到了极点,如果不是圣人能够变革并通达它,那么如何能免除祸患,难道可以说无可奈何就罢了吗?这应该斟酌古代制度变革当今做法,平均多寡、体恤寡弱,逐渐为他们安排职业来救济他们罢了。”
叶时说:“农民是天下的根本,食物是百姓生命的命脉,那么不能没有三农来种植九谷;园圃是百姓种植的地方,那么不能没有园圃来培育草木;山林川泽是百姓取材使用的地方,那么不能没有虞衡来开发山林川泽的材用;薮牧使百姓富足,那么不能没有薮牧来繁育鸟兽;工匠使材用充足,那么不能没有百工来加工八种材料;贸易有无、转化储存,那么不能没有商贾来丰富流通货物和财物;布帛是女工的事务,那么不能没有嫔妇来加工处理丝麻;粗劣食材是婢仆的职责,那么不能没有臣妾来收集积蓄粗劣食材。从农民、园圃往下,民力有所不足,那么又不可没有闲民来临时受雇从事工作,大概有固定产业的人有固定的心态,先王制定百姓的产业、授予百姓的职业,使他们有相互供养的工具,这就是人心之所以不离散的原因。”
臣按:百姓生活在天地之间,有身体就必须穿衣,有口就必须吃饭,有父母妻子就必须供养,既然有了这身体就必须有所从事的职业,然后才可以具备衣食的资财而相互供养以成为人。因此,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职业,一个人失去他的职业就有一件事缺乏其用处,不仅那个人无法生存,其他人也无法相互依靠以生存,在上位的人又将凭借什么来做百姓的主宰呢?先王知道是这样,所以将百姓分为九等,九等各自有所从事的职业,而命令大臣根据他们的才能来任用他们,因此一世的百姓不是从事三农就是从事园圃,不是从事虞衡就是从事薮牧,否则就是从事百工、商贾、嫔妇、臣妾,都有固定的职业来维持生计。因此,种植九谷、培育草木,是三农、园圃的职责;开发山林川泽的材用、繁育鸟兽,是虞衡、薮牧的职责;至于加工八种材料、丰富流通货物和财物、加工处理丝麻、收集积蓄粗劣食材,难道不是百工、商贾、嫔妇、臣妾的职责吗?这八种都有一定的固定职任,只有闲民没有固定职业,而在八种职业之间临时受雇从事工作以靠力气吃饭,虽然好像没有固定职业,但实际上也未曾没有职业。这样,凡是生活在天地之间的,无论男女、无论老少、无论贵贱、无论贫富、无论内外,没有一个人失去他的职业,没有一样东西缺乏其用处,没有一个家庭没有产业,像这样,那么人人都有赖以生存的条件,物物都足以资助生存,家家户户相互供养,老人有赡养、幼童有教育,活着有供养、死了有安葬,天下的百姓没有不爱惜生命而重视死亡的,人不游手好闲去追求外物,不走邪道去迷惑众人,不聚集起来抢劫掠夺,百姓安定那么国家就安定了。拥有天下国家的人奉行天道以勤勉百姓,不要让这些百姓失去他们的职业啊。
大司徒向邦国都鄙颁布职事,让他们以此登记万民,第一是耕种收获,第二是种植树木。小司徒的职责,是规划土地并将田野划分为井田和牧场。臣按:可以耕种的土地叫井,可以放牧的土地叫牧。
遂人辨别郊野的土地为上地、中地、下地来分配田宅,上地每户一廛(每人各受二亩半作为住宅)、田地一百亩
(各受田百亩以为世业)、莱五十亩(谓田之休不耕者),余夫亦如之(正夫之外别给余夫);中地夫一廛、田百亩、菜百亩,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二百亩,余夫亦如之。
译(每人分得一百亩田地作为世代相传的产业),五十亩休耕不种的田地,其余的成年男子也按此标准分配;中等土地,每个成年男子分得一处住宅、一百亩耕地、一百亩休耕地,其余的成年男子也按此标准分配;下等土地,每个成年男子分得一处住宅、一百亩耕地、二百亩休耕地,其余的成年男子也按此标准分配。
臣按:民之所以为生产者田宅而已,有田有宅斯有生生之具。所谓生生之具,稼穑、树艺、牧畜三者而已,三者既具则有衣食之资、用度之费,仰事俯育之不缺,礼节患难之有备,由是而给公家之征求、应公家之徭役皆有其恒矣。礼义于是乎生,教化于是乎行,风俗于是乎美,是以三代盛时皆设官以颁其职事,经其土地,辨其田里,无非为是三者而已。后世听民自为而官未尝一问及焉,能不扰之足矣,况为之经制如此其详哉?明主有志于三代之隆者,不必泥古以求复井田,但能留意于斯民而稍为之制,凡有征求营造不至妨害于斯三者,则虽不复古制而已得古人之意矣。
《前汉食货志》:圣王量能授事,四民陈力受职。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爰,于也。更谓三岁即改与别家佃,以均厚薄)。农民户人已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比(比,同也。每夫孟子言二十五亩),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口二十亩)。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若山林、薮泽、原陵、淳(尽也)卤(咸卤也)之地,各以肥硗多少为差。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七十以上上所养也,十岁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强也。
臣按:此言受田之法,大略与《周礼》大司徒、遂人所言相同,《周礼》所载周家一代分田受民之法皆出乎此也。
孟子告梁惠王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养也)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告齐王‘数口’作‘八口’)。”
朱熹曰:“五亩之宅一夫所受,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田中不得有木,恐妨五谷,故于墙下植桑以供蚕事。五十始衰,非帛不暖,未五十者不得衣也。时谓孕字之时,如孟春牺牲毋用牝之类也。七十非肉不饱,未七十者不得食也。百亩之田亦一夫所受,至此则经界正、井地均,无不受田之家矣。此言尽法制品节之详、极财成辅相之道以左右民,是王道之成也。”
金履祥曰:“古者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一夫一妇受田百亩,又受田庐之地二亩半、邑居二亩半。田以九百亩为一井,八面皆百亩为私田,八家受之,内一百亩为公田,八家同养公田。又于公田之内除二十亩为庐舍,八家则每家得二亩半也,邑居所受亦如之。古所谓亩即今田,其广六尺、其长六百尺是为一亩,若以今尺步计之,则古之百亩当今四十一亩,古者二亩半当今一亩十步(古以百步为亩,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亩)。”
臣按:此章朱熹谓此制民之产之法而尽法制品节之详。所谓五亩宅、百亩田,法制也;五十衣帛、七十食肉,品节也。有法制而无品节则民为用不足,有品节而无法制则民取用无所抑,斯言也孟子两言之,一以告梁惠王、一以告齐宣王,赵岐所谓“王政之本,常生之道”是也。盖天立君以为民,民有常生之道,君能使之不失其常,则王政之本于是乎立矣。后世人主不知出此,而其所施之政往往急于事功、详于法制,而于制民之产反略焉,是不知其本也。后世之治所以往往不古若者,岂不以是欤?
孟子告齐宣王曰:“无恒产(恒产,可常生之业也)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此言民有常产而有常心也)。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此言无常产而无常心)?”
朱熹曰:“恒产,可常生之业也;恒心,人所常有之善心也。士尝学问知礼义,故虽无常产
译臣按:百姓赖以生存的根本,不过是田地与住宅罢了;有了田地和住宅,便有了维持生计的工具。所谓维持生计的工具,不过是耕种庄稼、种植树木、饲养牲畜这三项罢了。这三项具备了,就有衣食的来源、日常的费用,对上侍奉父母、对下养育子女都不缺乏,应对礼节和患难也有准备,因此缴纳国家的赋税、承担国家的徭役,也就有了固定的保障。礼义由此产生,教化由此推行,风俗由此美好,所以夏、商、周三代盛世,都设立官员来颁布职事,规划土地,区分田宅,无非是为了这三项罢了。后世听任百姓自行其是,官府从未过问,不扰民就足够了,何况像这样详细地制定制度呢?有志于达到三代隆盛境界的英明君主,不必拘泥于古制去恢复井田制,只要对百姓稍加制度安排,凡是征收赋税、营造工程,不至于妨害上述这三项,那么即使不恢复古制,也已经得到了古人的本意了。
《前汉书·食货志》:圣明的君王根据能力授予职事,士、农、工、商四民各尽所能接受职位。百姓受田,上等田每户百亩,中等田每户二百亩,下等田每户三百亩。每年耕种的叫作“不易”的上等田,休耕一年的叫作“一易”的中等田,休耕两年的叫作“再易”的下等田,三年轮换耕种,各自更换耕种的地方(爰,就是更换的意思。更,指三年后就改换给别家耕种,以均衡土地的肥瘠)。农民家庭中,成年男子已经受田,家中其他成年男子作为“余夫”,也按人口受田,标准相同(每夫受田二十五亩,如孟子所言)。士、工、商家庭,五口人才相当于一个农夫受田(每口二十亩)。这是指平坦土地可以推行的法则;如果是山林、沼泽、高地、极咸碱之地,则根据土地的肥瘠程度分别定级。百姓二十岁受田,六十岁归还田地,七十岁以上由官府供养,十岁以下由官府抚养,十一岁以上由官府督促劳作。
臣按:这里说的是受田的制度,大致与《周礼》中大司徒、遂人所说的相同,《周礼》所载周代分田授民的法度都出自这里。
孟子告诉梁惠王说:“在五亩大的宅院周围种上桑树,五十岁的人就可以穿丝绸了;鸡、猪、狗等家畜的饲养不失其时,七十岁的人就可以吃上肉了;百亩的田地不耽误农时,几口人的家庭就可以不挨饿了(告诉齐王时‘数口’作‘八口’)。”
朱熹说:“五亩的宅院是一个成年男子所受,其中二亩半在郊野,二亩半在城邑,田中不能种树,恐怕妨碍五谷生长,所以在墙下种植桑树以供养蚕之用。五十岁开始衰老,没有丝绸就不暖和,不到五十岁的人不得穿丝绸。‘时’指怀孕生育的时候,就像孟春时节祭祀不用雌性牲畜之类。七十岁没有肉吃不饱,不到七十岁的人不得吃肉。百亩的田地也是一个成年男子所受,到这里就经界端正、井田均平,没有不受田的家庭了。这段话详尽地阐述了制定法度、节制用度的细节,极尽理财辅政之道以左右百姓,这是王道成就的表现。”
金履祥说:“古代六尺为一步,百步为一亩,一男一女受田百亩,另外受田庐之地二亩半、城邑居住地二亩半。田地以九百亩为一井,周围八面各百亩为私田,八家受领,中间一百亩为公田,八家共同耕种公田。又在公田内划出二十亩作为庐舍,八家则每家得二亩半,城邑居住地所受也如此。古代所谓一亩就是现在的田地,宽六尺、长六百尺为一亩,如果按现在的尺步计算,古代的百亩相当于现在的四十一亩,古代的二亩半相当于现在的一亩十步(古代以百步为一亩,现在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
臣按:这一章朱熹说这是制定百姓产业的方法,并且详尽地阐述了法度与节制的细节。所谓五亩宅、百亩田,是法度;五十岁穿丝绸、七十岁吃肉,是节制。有法度而没有节制,百姓就会感到用度不足;有节制而没有法度,百姓取用就没有抑制,这话孟子说了两次,一次告诉梁惠王,一次告诉齐宣王,赵岐所说的“王政的根本,常生的道理”正是这个意思。大概上天设立君主是为了百姓,百姓有常生的道理,君主能使他们不失去这个常理,那么王政的根本就由此确立了。后世的君主不知道从这里出发,他们所施行的政令往往急于事功、详于法度,而在制定百姓产业方面反而简略,这是不知道根本啊。后世的治理之所以往往不如古代,难道不是因为这样吗?
孟子告诉齐宣王说:“没有固定的产业而有固定的善心,只有士人能做到。至于百姓,如果没有固定的产业,也就没有固定的善心。如果没有固定的善心,放纵邪僻、违法乱纪的事就没有不做的,等到他们陷入犯罪然后加以刑罚,这是陷害百姓。哪有仁爱的人在位,却可以做陷害百姓的事呢?因此英明的君主制定百姓的产业,一定要使他们对上足以侍奉父母,对下足以养活妻子儿女,好年景终身吃饱,坏年景免于死亡,然后引导他们向善,所以百姓跟从也就容易了(这是说百姓有常产而有常心)。现在制定百姓的产业,对上不足以侍奉父母,对下不足以养活妻子儿女,好年景终身困苦,坏年景不免于死亡,这仅仅是救死都怕不够,哪里有空闲去讲求礼义呢(这是说没有常产而没有常心)?”
朱熹说:“恒产,是可以长期维持生计的产业;恒心,是人所常有的善心。士人曾经学习学问懂得礼义,所以即使没有恒产
臣按:三代盛时,明君制民之产必有宅以居之,所谓五亩之宅是也;有田以养之,所谓百亩之田是也。其田、其宅皆上之人制为一定之制,授之以为恒久之业,使之稼穑、树艺、牧畜其中,以为仰事、俯育之资,乐岁得遂其饱暖之愿,凶岁免至于流亡之苦,是则先王所以制产之意也。自秦汉以来,田不井授,民之产业上不复制,听其自为而已,久已成俗,一旦欲骤而革之,难矣。夫先王之制虽不可复,而先王之意则未尝不可师也,诚能惜民之力、爱民之财、恤民之患、体民之心,常使其仰事、俯育之有余,丰年、凶岁之皆足,所谓发政施仁之本夫岂外此而他求哉?
滕文公使毕战问井地,孟子曰:“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
朱熹曰:“井地即井田也。经界谓治地分田经画其沟涂、封植之界也。此法不修,则田无定分而豪强得以兼并,故井地有不均、赋无定法而贪暴得以多取,故谷禄有不平。此欲行仁政者之所以必从此始而暴君污吏则必欲慢而废之也,有以正之则分田制禄可不劳而定矣。”
“此其大略也,若夫润泽之则在君与子矣。”
朱熹曰:“井地之法,诸侯皆去其籍,此特其大略而已。润泽谓因时制宜,使合于人情、宜于土俗而不失乎先王之意也。”
臣按:朱熹所谓“因时制宜,使合于人情、宜于土俗而不失先王之意”此数语者,非但可以处置井地,则凡天下之政施于民者皆当视此为准。秦用商鞅,废井田、开阡陌。
朱熹曰:“东西为阡,南北为陌,古者因田之疆畔制其广狭、辨其纵横以通人物之往来,即《周礼》所谓遂上之径、沟上之畛、洫上之涂、浍上之道也,田间为此所以正疆界、止侵争、时蓄泄、备水旱,为永久之计。商君行苟且之政,尽开阡陌,悉除禁限。所谓开者,乃破坏刬削之意,而非创置建立之名。所谓阡陌,乃三代井田之旧,而非秦之所置也。”
臣按:秦废井田、开阡陌,说者皆谓开为开建之开,惟朱熹则以为开除之开焉。夫自秦用商鞅废井田、开阡陌之后,民田不复授之于官,随其所在,皆为庶人所擅,有赀者可以买,有势者可以占,有力者可以垦,有田者未必耕而耕者未必有田,官取其什一,私取其大半。世之儒者每叹世主不能复三代之法以制其民,而使豪强坐擅兼并之利,其言曰“仁政必自经界始”,贫富不均,教养无法,虽欲言治皆苟而已。世之病难行者未始不以亟夺富人之田为辞,然兹法之行,说之者众,苟处之有术,期以数年,不刑一人而可复,所病者特上之未行耳。呜呼,为此说者可谓正矣,其于古今事宜容有未尽焉者。臣考井田之制,始于九夫之井而井方一里,终于四县之都而都广一同,其地万井而方百里,百里之间为浍者一、为洫者百、为沟者万,积而至于万夫,其间又有为路者一、为道者九、为涂者八、为畛者千、为径者万。苏洵谓,欲复井田,非塞溪壑、平涧谷、夷丘陵、破坟墓、坏庐舍、徙城郭、易疆陇不可为也,纵使尽得平原旷野而遂规画于其中,亦当驱天下之人,竭天下之粮,穷数百年专力于此不治他事而后可。叶适亦谓,今天下为一国,虽有郡县,吏皆总于上,率数岁一代,是将使谁为之乎?就使为之,非少假十数岁不能定也,此十数岁之内天下将不暇耕乎?由是观之,则井田已废千余年矣,决无可复之理。说者虽谓国初人寡之时可以为之,然承平日久、生齿日繁之后,亦终归于隳废,不若随时制宜,使合于人情、宜于土俗而不失先王之意,如朱熹所云者斯可矣,政不必拘拘于古之遗制也。然则张载之言非欤?曰载固言处之有术,所谓术者必有一种要妙之法,其言隐而未发,惜哉臣不敢臆为之说也。
汉武帝时,董仲舒说上曰:“秦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汉兴,循而未改,古井田法虽难猝行,宜
译臣按:夏、商、周三代盛世,贤明的君主制定百姓的产业,必定有住宅供他们居住,这就是所说的“五亩之宅”;有田地供他们耕种养活自己,这就是所说的“百亩之田”。他们的田地、住宅,都是由上级制定为固定的制度,授予他们作为长久的产业,让他们在其中耕种庄稼、种植树木、饲养牲畜,以此作为奉养父母、养育子女的费用。丰年得以实现饱暖的愿望,荒年免于流离失所的痛苦,这就是先王制定产业制度的用意。自从秦汉以来,田地不再按井田制授予,百姓的产业上级不再重新制定,听任他们自行处置,久而久之已成为习俗,一旦想要突然变革它,是困难的。先王的制度虽然不能恢复,但先王的用意却并非不可以效法。如果真能爱惜民力、爱护民财、体恤民患、体谅民心,常使百姓奉养父母、养育子女有所余,丰年、荒年都足够自给,所谓施行仁政的根本,难道还在此之外另求吗?
滕文公派毕战询问井田制,孟子说:“实行仁政,一定要从划定田界开始。田界不正,井田分配就不均,谷禄分配就不平。所以暴君和贪官污吏必定轻视田界。田界划定正确了,分配田地和制定俸禄就可以轻易确定了。”
朱熹说:“井地就是井田。经界,指治理土地、划分田地的沟渠道路和封植界限。如果不修治这些,田地就没有固定的份额,豪强得以兼并,所以井田分配不均;赋税没有固定的法规,贪婪暴虐的人得以多取,所以谷禄分配不平。这就是想要实行仁政的人必须从这里开始的原因,而暴君污吏必定想要轻视并废除它。有了正确的标准,分配田地和制定俸禄就可以不费力地确定了。”
“这只是大概的情况,至于具体的润色完善,就在君主和你们了。”
朱熹说:“井田的制度,诸侯都已经废除了它的典籍,这仅仅是大概而已。润泽,指根据时势制定适宜的措施,使其合乎人情、适宜当地风俗,而不违背先王的本意。”
臣按:朱熹所说的“根据时势制定适宜的措施,使其合乎人情、适宜当地风俗,而不违背先王的本意”,这几句话,不仅可以用来处置井田,凡是天下施于百姓的政策,都应当以此为准则。秦国任用商鞅,废除井田,开辟阡陌。
朱熹说:“东西向的叫阡,南北向的叫陌。古人根据田地的边界制定其宽窄,辨别其纵横,以便人物往来,就是《周礼》所说的遂上的小径、沟上的小路、洫上的道路、浍上的大道。田间设置这些,是为了端正疆界、制止侵夺争执、适时蓄水排水、防备水旱灾害,作为长久之计。商君实行苟且的政治,全部开辟阡陌,完全废除禁令限制。所谓‘开’,是破坏铲除的意思,而不是创立建立的意思。所谓‘阡陌’,是三代井田的旧制,而不是秦国所设立的。”
臣按:秦国废除井田、开辟阡陌,解说者都认为‘开’是开辟建立的‘开’,只有朱熹认为是废除铲除的‘开’。自从秦国任用商鞅废除井田、开辟阡陌之后,百姓的田地不再由官府授予,随其所在,都由平民占有,有钱的人可以购买,有权势的人可以强占,有力气的人可以开垦,有田的人未必耕种,耕种的人未必有田,官府收取十分之一的税,私人收取大半。世间的儒者常常感叹君主不能恢复三代的法制来制约百姓,却让豪强坐享兼并的利益,他们说:“仁政必定从划定田界开始”,贫富不均,教养无法,虽然想谈论治理,都是苟且而已。世人认为难以实行的,无不是以急切夺取富人的田地为借口,然而这种制度的实行,主张的人很多,如果处理得有方法,预计几年,不刑罚一人就可以恢复,所担忧的只是上面没有实行罢了。唉,说这话的人可以说是正确的,但对于古今事宜可能有未尽之处。臣考察井田的制度,始于九夫之井,井方一里,终于四县之都,都广一同,其地万井而方百里,百里之间有一条浍、一百条洫、一万条沟,累积到万夫,其间又有一条路、九条道、八条涂、一千条畛、一万条径。苏洵说,想要恢复井田,不堵塞溪壑、填平涧谷、夷平丘陵、破坏坟墓、毁坏房屋、迁移城郭、改变疆界是不可能的,即使全部得到平原旷野并在其中规划,也应当驱赶天下的人,耗尽天下的粮食,穷尽数百年专门致力于此而不治理其他事情才可以。叶适也说,现在天下是一个国家,虽然有郡县,官吏都统属于上级,通常几年更换一次,这将让谁来做呢?即使去做,不稍微宽限十几年不能确定,这十几年之内天下将没有闲暇耕种吗?由此看来,井田已经废除一千多年了,决无恢复的道理。解说者虽然说建国初期人少的时候可以实行,但在太平日子长久、人口日益繁盛之后,最终也归于毁坏废弃,不如随时制宜,使其合乎人情、适宜当地风俗而不违背先王的本意,像朱熹所说的那样就可以了,政令不必拘泥于古代的遗留制度。那么张载的话不对吗?回答说:张载固然说处理得有方法,所谓方法必定有一种精妙之法,他的话隐晦而没有发表,可惜啊,臣不敢随意推测他的说法。
汉武帝时,董仲舒对皇上说:“秦国改变帝王的制度,废除井田,百姓可以买卖,富人田地连接阡陌,穷人没有立锥之地。汉朝兴起,沿袭而没有改变,古代井田法虽然难以突然实行,应该……”
少近古,限民名田(名田,占田也。各为立限,不使富者过制)以赡不足,塞兼并之路,然后可善治也。”
译年少时崇尚古制,规定百姓占有田地的限额,以救济贫困不足之人,堵塞土地兼并的途径,这样之后才能实现良好的治理。”
汉孝哀时,师丹请建限田,下其议。孔光、何武请吏民名田无过三十顷。
北魏孝文时,李安世上言田业多为豪右所占夺,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使力业相称。又所争之田宜限年断,事久难明悉归今主。上善其议,下诏均天下人田,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不栽树者谓之露田),妇人二十亩,奴婢受田三十亩。
唐授田之制,成丁者人一顷,其分十亩为口分、二十亩为永业,二百四十步为亩。田多可以足其人者为宽乡,少者为狭乡,狭乡授田减宽乡之半。凡徙乡及贫无以葬者得卖世业,自狭乡徙宽乡者得卖口分,已卖者不复受。
臣按:井田既废之后,田不在官而在民,是以贫富不均,一时识治体者咸慨古法之善而卒无可复之理,于是有限田之议、均田之制、口分世业之法。然皆议之而不果行,行之而不能久,何也?其为法虽各有可取,然不免拂人情而不宜于土俗,可以暂而不可以常也,终莫若听民自便之为得也。必不得已创为之制,必也因其已然之俗而立为未然之限,不追咎其既往而惟限制其将来,庶几可乎。臣请断以一年为限,如自今年正月以前,其民家所有之田虽多至百顷,官府亦不之问,惟自今年正月以后,一丁惟许占田一顷(余数不许过五十亩),于是以丁配田,因而定为差役之法,丁多田少者许买足其数,丁田相当则不许再买,买者没入之,其丁少田多者,在吾未立限之前不复追咎,自立限以后惟许其鬻卖,有增买者并削其所有(民家生子将成丁者即许豫买以俟其成)。以田一顷配人一丁、当一夫差役,其田多丁少之家,以田配丁足数之外,以田二顷视人一丁、当一夫差役,量出雇役之钱(富者出财);田少丁多之家,以丁配田足数之外,以人二丁视田一顷、当一夫差役,量应力役之征(贫者出力)。若乃田多人少之处,每丁或余三、五十亩或至一、二顷,人多田少之处,每丁或止四五十亩、七八十亩,随其多寡尽其数以分配之。此外又因而为仕宦优免之法,因官品崇卑量为优免,惟不配丁纳粮如故,其人已死,优及子孙,以寓世禄之意(如京官三品以上免四顷,五品以上三顷,七品以上二顷,九品以上一顷,外官则递减之。无田者准田免丁,惟不配丁纳粮如故)。立为一定之限,以为一代之制,名曰配丁田法,既不夺民之所有,则有田者惟恐子孙不多而无匿丁不报者矣。不惟民有常产而无甚贫甚富之不均,而官之差役亦有验丁、验粮之可据矣。行之数十年,官有限制,富者不复买田,兴废无常而富室不无鬻产,田直日贱而民产日均,虽井田之制不可猝复,而兼并之患日以渐销矣。臣愚偶有所见,不知可否,敢以为献,惟圣明下其议于有司,俾究竟以闻。
汉孝宣地节三年,诏曰:“池籞未御幸者假与贫民,郡国公馆勿复修治,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
孝元初元元年,以公田及苑振业贫民,江海、陂湖、园池属少府者以假贫民,勿租赋。
臣按:古者人君多克己以厚民生,虽以汉世中主如孝宣、孝元者,其宫馆、园池及郡国公田咸假之以振业贫民,俾其种食,勿收租赋,况本民田而肯夺以为己有而又以之赐亲昵、权幸之臣者哉?
宋太宗时,言者谓江北之民杂植诸谷,江南专种粳稻,虽土风各有所宜,至于参植以防水旱,亦古之制。于是诏江南、两浙、荆湖、岭南、福建诸州长吏劝民益种诸谷,民乏粟、麦、黍、豆种者于淮北州郡给之,江北诸州亦令就水广种粳稻,并免其租。
真宗以江淮、两浙稍旱即水田不登,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为种,择田高仰者莳之,盖旱稻也。内出种法,命转运使揭榜示民。
臣按:地土高下、燥湿不同而同于生物,生物之性虽同而所生之物则有宜不宜焉。土性虽有宜不宜,人力亦有至不至,人力之至亦或可以胜天,况地乎?宋太宗诏江南之民种诸谷、江北之民种粳稻,真宗取占城稻种散诸民间,是亦《大易》裁成辅相以左右
译汉孝哀帝时,师丹请求建立限制田产的法令,皇帝将这一建议下发讨论。孔光、何武请求官吏和百姓拥有名下的田地不得超过三十顷。
北魏孝文帝时,李安世上奏说田地产业大多被豪强权贵所占夺,虽然井田制难以恢复,应当重新平均丈量,使劳力与产业相称。又建议所争夺的田地应以年限来裁定,年代久远难以查清的都归现在的主人所有。皇帝认为他的建议很好,下诏平均天下的田地,男子十五岁以上受露田四十亩(不种桑树的称为露田),女子二十亩,奴婢受田三十亩。
唐朝授田的制度,成年男子每人一顷,其中十亩作为口分田、二十亩作为永业田,二百四十步为一亩。田地多足以养活人口的地方称为宽乡,少的称为狭乡,狭乡授田减少宽乡的一半。凡是迁徙他乡以及贫穷无力安葬的人可以出卖世业田,从狭乡迁徙到宽乡的人可以出卖口分田,已经卖出的不再授田。
臣按:井田制废除之后,田地不在官府而在百姓手中,因此贫富不均,当时懂得治国根本的人无不感慨古代制度的美好,但最终没有恢复的道理,于是有了限制田产的建议、均田的制度、口分世业的法规。然而都是议论了却没有实行,实行了却不能长久,为什么呢?这些制度虽然各有可取之处,但难免违背人情而不适合当地风俗,可以暂时实行而不能长久,终究不如听任百姓自便来得得当。如果不得已要创立制度,一定要根据已经形成的风俗而设立未来的限制,不追究过去的过错而只限制将来的行为,或许可以吧。臣请求以一年为限,如从今年正月以前,百姓家中所有的田地即使多到百顷,官府也不去追究,只是从今年正月以后,一个成年男子只允许占有田地一顷(剩余数额不允许超过五十亩),于是用成年男子来分配田地,进而定为差役的法令,成年男子多田地少的允许购买补足其数,成年男子与田地相当则不允许再买,购买的没收入官,那些成年男子少田地多的,在我们未立限之前不再追究,自立限以后只允许他们出卖,有增买的并削去其所有(百姓家生子将要成为成年男子的就允许预先购买以等待其成年)。以一顷田地配一个成年男子、承担一个男子的差役,那些田地多成年男子少的家庭,以田地配成年男子补足数额之外,以二顷田地视同一个成年男子、承担一个男子的差役,量出雇佣差役的钱(富人出财);田地少成年男子多的家庭,以成年男子配田地补足数额之外,以两个成年男子视同一顷田地、承担一个男子的差役,量应承担力役的征发(穷人出力)。至于田地多人口少的地方,每个成年男子或剩余三五十亩或到一二顷,人口多田地少的地方,每个成年男子或只有四五十亩、七八十亩,随其多寡尽其数以分配之。此外又因此制定仕宦优免的法令,根据官品高低量定优免,只是不配成年男子纳粮如旧,其人死后,优惠及子孙,以寄托世禄的意思(如京官三品以上免四顷,五品以上三顷,七品以上二顷,九品以上一顷,外官则递减。无田的准田免丁,只是不配成年男子纳粮如旧)。立为一定的限制,作为一代的制度,名叫配丁田法,既不夺取百姓所有的,那么有田的人只怕子孙不多而没有隐瞒成年男子不报的了。不仅百姓有恒产而没有极贫极富的不均,而且官府的差役也有查验成年男子、查验粮食的根据了。实行几十年,官府有限制,富人不再买田,兴衰无常而富户不免出卖产业,田价日贱而民产日平均,虽然井田制不能突然恢复,但兼并的祸患日渐消减了。臣愚昧偶然有所见解,不知可否,敢以此进献,希望圣明的陛下将这一建议下发给有关部门,让他们彻底研究后上报。
汉孝宣帝地节三年,下诏说:“池塘苑囿没有去巡幸的借给贫民,郡国公馆不要再修治,流民回归的借给公田贷给种子粮食。”
汉孝元帝初元元年,用公田以及苑囿救济贫民,江海、陂湖、园池属于少府的借给贫民,不收租赋。
臣按:古代君主大多克制自己以厚待民生,即使是汉朝中主如孝宣帝、孝元帝,他们的宫馆、园池以及郡国公田都借给贫民救济产业,让他们种植粮食,不收租赋,何况是百姓的田地而肯夺取作为己有而又用来赏赐亲近宠幸的臣子呢?
宋太宗时,进言的人说江北的百姓杂种各种谷物,江南专种粳稻,虽然土风各有适宜,至于参杂种植以防备水旱,也是古代的制度。于是下诏江南、两浙、荆湖、岭南、福建各州长官劝民多种各种谷物,百姓缺乏粟、麦、黍、豆种子的在淮北州郡供给他们,江北各州也令就水广种粳稻,并免除其租税。
宋真宗因为江淮、两浙稍旱就水田不丰收,派遣使者到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作为种子,选择田地高仰的种植,这是旱稻。内宫拿出种植方法,命转运使张榜示民。
臣按:土地高低、燥湿不同而同样能生长万物,万物生长的本性虽然相同而所生长的物产则有适宜不适宜。土性虽然有适宜不适宜,人力也有做到做不到的,人力做到或许可以胜过天,何况土地呢?宋太宗下诏江南的百姓种各种谷物、江北的百姓种粳稻,真宗取占城稻种散给民间,这也是《大易》裁成辅相以左右
民之一事。今世江南之民皆杂莳诸谷,江北民亦兼种粳稻,昔之粳稻惟秋一收,今又有早禾焉。二帝之功利及民远矣,后之有志于勤民者宜仿宋主此意,通行南北,俾民兼种诸谷,有司考课,书其劝相之数,其地昔无而今有、有成效者加以官赏。
译百姓的民生之事。如今江南的百姓都混合种植各种谷物,江北的百姓也兼种粳稻,过去的粳稻只有秋季一次收获,现在又有早稻了。两位皇帝的恩泽惠及百姓深远啊,后世有志于勤勉爱民的人应当仿效宋代君主这一用意,在南北各地推行,让百姓兼种各种谷物,主管官员考核政绩,记录他们劝勉互助的成效,那些地方过去没有而现在有、且取得成效的,给予官员奖赏。
林勋上《政本书》曰:“宜假古井田之制,使民一夫占田五十亩,其有羡田之家毋得市田,其无田与游惰末作者皆驱之使隶农以耕田之羡者,而杂纽钱谷以为十一之税。”
陈亮曰:“勋为此书考古验今,思虑周密,可谓勤矣。世之为井田之学者孰有加于勋者乎?要必有英雄特起之君用于一变之后,成顺致利则民不骇,而可以善其后。”
臣按:勋此书,朱熹、吕祖谦皆称许之。今考其书,百里之县岁率米五万一千斛、钱万二千缗、绢四千余匹、绵三千四百斤,取民过重,恐非后世所宜用者。(以上田产)
《虞书》曰:予决九川距(至也)四海,浚(深也)畎浍距川。
蔡沈曰:“九川,九州之川也。《周礼》一亩之间广尺、深尺曰畎,一同之间广二寻、深二仞曰浍,畎、浍之间有遂、有沟、有洫,皆通田间水道以小注大。言畎、浍而不及遂、沟、洫者,举大小以包其余也。先决九川之水使各通于海,次浚畎、浍之水使各通于川也。”
《周礼》:遂人掌邦之野。凡治野,夫间有遂(一夫所受之田百亩,间必有遂),十夫有沟(十夫,千亩之田),百夫有洫(百夫,万亩之田),千夫有浍(千夫,十万亩之田),万夫有川(万夫,百万亩之田。川所以受遂、沟、洫、浍之水)。
稻人掌稼下地(下地,水泽之地也),以潴畜水(潴,积也。积水为陂塘也),以防止水(增之堤防),以沟荡水(引水播荡),以遂均水(均布沟水),以列舍水(列者胜其町畦,水可止舍),以浍写水(水有余则泻之于浍)。
匠人为沟洫,广尺、深尺谓之畎,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浍(寻与仞皆八尺)。专达于川,各载其名(识所从出也)。凡天下之地势,两山之间必有川焉,大川之上必有涂焉。凡沟必因水势,防必因地势。
陈傅良曰:“遂人言五沟之制而始于遂,匠人言五沟之制而始于畎,畎非沟也,乃播种之地而已。一亩三畎,一夫三百畎,畎从则遂横,遂横则沟从,由沟而达洫、由洫以达浍,其从横亦如之。说者又以沟、浍为通水而设,然沟、洫之于田也,可决而决则无水溢之患,可塞而塞则无旱干之忧,以时决塞则沟、洫岂特通水而已哉?”
王昭禹曰:“沟所以导水,不因水势则其流易壅;防所以止水,不因地势则其土易坏。故为沟者必因水势之曲直则其流斯无壅矣,为防者必因地势之高下则其土斯无坏矣。善为沟者,水必漱啮之而无所壅,以其因水势故也;善为防者,水必淫液之而无所决,以其因地势故也。”
臣按:古今言水利者,《周官》所谓“沟必因水势,防必因地势”二言尽之矣。孔子曰:“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
朱熹曰:“沟洫,田间水道,以正疆界备旱潦者也。”又曰:“沟洫之制见于《周礼》遂人、匠人之职详矣,盖禹既平水患,又治田间之水,使无水旱之灾,所谓‘浚畎浍距川’是也。”
臣按:井田之制虽不可行,而沟洫之制则不可废,但不可泥其陈迹,必欲一一如古人之制尔。今京畿之地,地势平衍率多污下,一有数日之雨即便淹没,不必霖潦之久辄有害稼之苦,农夫终岁勤苦,盼盼然而望此麦禾以为一年衣食之计、赋役之需,垂成而不得者多矣,良可悯也。北方地经霜雪,不甚惧旱,惟水潦之是惧,十岁之间旱者什一二而潦恒至六七也。为今之计,莫若少仿遂人之制,每郡以境中河水为主(如保定之白沟、真定之滹沱之类),又随地势各为大沟广一丈以上者以达于大河,又各随地势各开小沟广四五尺以上者以达于大沟(大沟地官用钱偿其直,小沟地所近田主偿其直),又各随地势开细沟广二三尺以上者委曲以达于小沟。其大沟则官府为之,小沟则合有田者共为之,细沟则人各自为于其田。每岁二月以后,官府遣人督其开挑,而又时常巡视不使淤塞,如此,则旬月以上之雨下流盈溢
译林勋进献《政本书》说:“应当借鉴古代井田制的制度,让每个成年男子占有五十亩田地,那些拥有多余田地的家庭不得买卖土地,那些没有田地以及游手好闲、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都要驱使他们成为佃农去耕种那些多余的田地,并且将钱粮混合折算,征收十分之一的赋税。”
陈亮说:“林勋写这本书,考察古代、验证当今,思虑周密,可以说是很勤勉了。世上研究井田制的人,有谁比林勋更厉害呢?关键在于必须有英雄豪杰崛起的君主,在经历一次重大变革之后,顺应时势带来利益,这样百姓就不会惊骇,而可以妥善地处理后续事宜。”
臣按:林勋的这本书,朱熹、吕祖谦都称赞它。现在考察他的书,百里见方的县,每年大约征收米五万一千斛、钱一万二千缗、绢四千多匹、绵三千四百斤,向百姓征收的赋税过重,恐怕不是后世所适宜采用的。(以上关于田产)
《虞书》说:我疏通九条大河直到四海,深挖田间小沟直到大河。
蔡沈说:“九川,是九州的大河。《周礼》规定,一亩田地之间宽一尺、深一尺的叫作‘畎’,一‘同’(面积单位)之间宽二寻、深二仞的叫作‘浍’,畎和浍之间有‘遂’、有‘沟’、有‘洫’,都是贯通田间的水道,让小的水流注入大的水流。只说畎、浍而不提遂、沟、洫,是举出大小来概括其余的。先疏通九条大河的水让它们各自通向大海,其次疏通畎、浍的水让它们各自通向大河。”
《周礼》记载:遂人掌管邦国的郊野。凡是治理郊野,百亩田地之间要有遂(一夫所受的一百亩田地,中间必须有遂),十夫(一千亩田地)之间要有沟,百夫(一万亩田地)之间要有洫,千夫(十万亩田地)之间要有浍,万夫(一百万亩田地)之间要有川(川用来接纳遂、沟、洫、浍的水)。
稻人掌管低洼水泽之地的耕作,用潴(积水)来蓄积雨水(潴,积聚的意思。积水形成池塘),用堤防来防止水患,用沟渠来疏导水流,用遂来均匀分布沟里的水,用列(田间的畦埂)来停蓄水流(列指田间的畦埂,水可以停蓄在那里),用浍来排泄多余的水(水多了就排入浍中)。
匠人负责开凿沟渠,宽一尺、深一尺的叫作畎,宽二尺、深二尺的叫作遂,井田之间宽四尺、深四尺的叫作沟,宽八尺、深八尺的叫作洫,宽二寻、深二仞的叫作浍(寻和仞都是八尺)。这些沟渠一直通向大河,各自标明名称(标识水流来源)。凡是天下的地势,两座山之间一定有河流,大河之上一定有道路。凡是开凿沟渠一定要顺应水势,修筑堤防一定要顺应地势。
陈傅良说:“遂人讲述五种沟渠的制度而从‘遂’开始,匠人讲述五种沟渠的制度而从‘畎’开始,畎不是沟渠,只是播种的地方罢了。一亩地有三条畎,一夫有三百条畎,畎是纵向的那么遂就是横向的,遂是横向的那么沟就是纵向的,从沟通向洫,从洫通向浍,它们的纵横关系也是这样。解说的人又认为沟、浍是为了通水而设置的,然而沟、洫对于田地来说,可以决口排水就不会有水涝之患,可以堵塞蓄水就不会有干旱之忧,按时决口或堵塞,那么沟、洫难道仅仅是为了通水而已吗?”
王昭禹说:“沟渠用来引导水流,不顺应水势那么水流容易堵塞;堤防用来阻挡水流,不顺应地势那么堤土容易崩塌。所以开凿沟渠一定要顺应水势的曲直,这样水流就不会堵塞了;修筑堤防一定要顺应地势的高低,这样堤土就不会崩塌了。善于开凿沟渠的人,水流必定冲刷侵蚀却不会堵塞,是因为顺应了水势的缘故;善于修筑堤防的人,水流必定浸润渗透却不会决口,是因为顺应了地势的缘故。”
臣按:古今谈论水利的人,《周官》所说的“沟渠一定要顺应水势,堤防一定要顺应地势”这两句话已经说尽了。孔子说:“降低宫室的标准而尽力治理沟渠。”
朱熹说:“沟洫,是田间的水道,用来划定疆界并防备旱涝灾害的。”又说:“沟洫的制度在《周礼》遂人、匠人的职掌中记载得很详细,大概大禹平息了水患之后,又治理田间的水,使百姓没有水旱灾害,所说的‘深挖田间小沟直到大河’就是这个意思。”
臣按:井田制虽然不可实行,但沟洫制则不可废弃,只是不能拘泥于旧有的形迹,一定要完全照搬古人的制度。现在京畿地区,地势平坦大多低洼,一旦下几天雨就会淹没,不必等到久雨成灾就会有害庄稼的痛苦,农夫终年辛勤劳作,殷切地盼望麦禾成熟作为一年衣食和赋税徭役的来源,快要成熟却不得收获的情况很多,实在令人怜悯。北方土地经过霜雪,不太害怕干旱,只害怕水涝,十年之中干旱的占十分之一二,而水涝常占十分之六七。为当今打算,不如稍微效仿遂人的制度,每个郡以境内的河流为主干(如保定的白沟、真定的滹沱河之类),又随地势各开凿宽一丈以上的大沟通向大河,又随地势各开凿宽四五尺以上的小沟通向大沟(大沟由官府出钱补偿费用,小沟由附近田主补偿费用),又随地势开凿宽二三尺以上的细沟蜿蜒通向小沟。大沟由官府负责开凿,小沟由拥有田地的人共同开凿,细沟由每个人在自己的田地里开凿。每年二月以后,官府派人督促开凿疏浚,并且时常巡视不让其淤塞,这样,即使下十天以上的雨,下游也不会盈溢
或未必得其消涸,若夫旬日之间纵有霖雨,亦不能为害矣。朝廷于此又遣治水之官疏通大河,使无壅滞,又于夹河两岸筑为长堤高一二丈许(如河身二丈,两旁各留二丈许空地以容许),则众沟之水皆有所归不至溢出,而田禾无淹没之苦,生民享收成之利矣。是亦王政之一端也,惟圣明留意,下有司议可否而推行其法于天下。
译或许未必能完全消除水患,但若在十天之内即使有连绵大雨,也不会造成灾害了。朝廷在此又派遣治水官员疏通大河,使其没有阻塞停滞,又在夹河两岸修筑长堤,高约一二丈(如河身宽二丈,两旁各留出约二丈的空地以作容纳),那么众沟渠的水都有归宿,不至于溢出,而田地庄稼没有淹没之苦,百姓享受丰收之利了。这也是王政的一个方面,希望圣明的君主留意,命令下属官员商议可行与否,并将此法推行于天下。
魏史起为邺令,引漳水溉邺,民歌之曰:“邺有贤令兮为史公,决漳水兮灌邺旁,终古舄卤兮生稻粱。”
秦郑国开泾水,自中山抵瓠口为渠,用溉注填阏之水,溉舄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名曰“郑国渠”。
李冰为蜀守,壅河水作堋,穿二江以通舟船,因以灌溉诸郡,于是蜀沃野千里,号为“陆海”。
汉召信臣为南阳太守,于穰县南造钳卢陂,用广灌溉,岁岁增多至二万顷,人得其利。及后汉杜诗为守,复修其业,时歌之曰:“前有召父,后有杜母。”
臣按:成周以前井田与沟洫之制并行,旱干则有蓄水之所,霪潦则有泄水之地,当是之时,民无水旱之忧而常获丰登之利,非遇大灾变不至于捐瘠也。自秦以后,井田废而沟洫随之,尚赖有民社之责者因川泽之势而兴灌溉之利,非惟农民赖之,而为国家之益也亦不小矣。世之守令能有兴修水利以为一方无穷之惠者,上之人其尚旌异而显擢之哉。
宋神宗熙宁元年,遣使察农田水利,中书又言诸州县古迹陂塘异时皆畜水溉田,民利数倍,近岁多所湮废,诏诸路监司访寻州县可兴复水利。
苏轼曰:“今欲凿空寻访水利,所谓即鹿无虞,岂惟徒劳,必大烦扰。且古陂废堰多为侧近冒耕,岁月既深,已同永业,苟欲兴复必尽追收,又有好讼之党、多怨之人妄言某处可作陂渠,规坏所怨田产,或指人旧物以为官陂,冒佃之讼必倍今日,臣不知朝廷本无事而何苦欲行此哉?”
臣按:水性就下,遏之则利于旱岁,遇有霖潦则又或至于淹没焉,是其利害亦略相当也。是以善言利者必因其势、顺其宜行其所无事,使其旱则得有所灌、潦则得有所泄,两无害焉,斯之为利。苟利少而害多或两无所利害焉,甚而委邻为壑、利己损人,决不可凿空生事以烦扰乎民,兴起讼端以召不靖之怨也。(以上水利)
以上论制民之产
卷一五
▲重民之事
《舜典》:咨,十有二牧(养民之官),曰食哉惟时。
朱熹曰:“王政以食为首,农事以时为先,舜言足食之道,惟在于不违农时也。”
臣按:君之所以治者以民,民之所以生者以食,食之所以足者以农,农之所以耕者以时,人君所以设为州牧以子养乎民,使之得以遂其生。欲遂其生,日食不可阙;欲足其食,农时不可违,此帝舜所以咨牧而必以食为先而勉之以时也。
帝曰:“弃,黎民阻饥(厄也),汝后稷,播(布也)时百谷。”
臣按:帝舜于咨四岳求奋事功熙帝载之后,即首命弃以仍其旧职,而后继之敷教明刑之官,则农事在所重而当先可知矣。
周公作《无逸》曰: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
蔡沈曰:“农之依田犹鱼之依水、木之依土,鱼无水则死,木无土则枯,民非稼穑则无以生也。故舜自耕稼以至为帝,禹稷躬稼以有天下,文、武之基起于后稷。四民之事莫劳于稼穑,生民之功莫盛于稼穑,周公发《无逸》之训而首及乎此,有以哉!”
臣按:人君兢兢然所以居其身于无时暇逸之地者,必先知夫稼穑之艰难也。备尝其艰难之事而后居于逸乐之地,则知小人之所依矣。小人所依在乎稼穑,为人上者乌可纵己之欲以妨农事而使之失其所依哉?
文王卑服即康功(安民之功)、田功(养民之功)。孔颖达曰:“就田功知稼穑之艰难。”
臣按:文王卑服,犹禹所谓恶衣服也。文王于衣服之奉所性不存,专意于安民、养民之功,然不谓养民而谓之田者,周家以农事开国,自公刘以来咸以稼穑为事,而文王尤专心田事,即是以为养民之功也。
《周颂》曰:嗟嗟臣工(群臣百官),敬尔在公(公家)。王厘(赐也)尔成(成法),来咨来茹(度也)。嗟嗟保介(农官之副),维莫之春(夏正三月)。亦又何求?如何新畬(三岁田)。于皇(叹美之辞)来牟(麦也),将受厥明(上帝之明赐也)。明
译魏国的史起担任邺县县令,引漳水灌溉邺地,百姓歌颂他说:“邺地有贤良的县令啊,就是史公,决开漳水啊灌溉邺地旁,自古以来盐碱之地啊,如今长出了稻粱。”
秦国的郑国开凿泾水,从中山抵达瓠口修筑渠道,用来灌溉低洼积水之地,灌溉盐碱之地四万多顷,收成都是每亩一钟。于是关中成为肥沃的田野,没有荒年,名叫“郑国渠”。
李冰担任蜀郡太守,拦筑河水修筑堤堰,开凿两条江流以通行舟船,借此灌溉各郡,于是蜀地成为千里沃野,号称“陆海”。
汉代的召信臣担任南阳太守,在穰县南部修筑钳卢陂,用来扩大灌溉面积,年年增多至二万顷,百姓从中得利。等到后汉杜诗担任太守,又修治他的功业,当时百姓歌颂说:“前有召父,后有杜母。”
臣按:成周以前,井田制与沟洫制并行,干旱时有蓄水的地方,涝灾时有泄水的地方,在那时,百姓没有水旱的忧虑而常获丰收的利益,若非遭遇大灾变不至于瘦弱饥饿。自秦以后,井田制废除而沟洫制也随之废弃,尚且依赖有治理百姓责任的官员,凭借山川湖泽的形势而兴修灌溉之利,不仅农民依赖它,而且对国家的益处也不小啊。世上的州县长官若能兴修水利以给一方带来无穷的恩惠,上级的人应当表彰其特殊贡献而显要提拔他们啊。
宋神宗熙宁元年,派遣使者考察农田水利,中书省又说各州县古迹上的陂塘,过去都蓄水灌溉农田,百姓获利数倍,近年大多湮没废弃,下诏各路监司访寻州县可以兴复的水利。
苏轼说:“如今想要凭空访求水利,所谓追逐鹿而没有向导,岂止徒劳,必定大大烦扰百姓。况且古代废弃的陂塘多为附近百姓侵占耕种,岁月既久,已如同永久产业,如果想要兴复必定全部追收,又有好打官司的党派、多怨恨的人妄言某处可以修筑陂渠,图谋毁坏所怨恨之人的田产,或指认别人的旧物作为官家陂塘,冒占佃种的诉讼必定比今日加倍,臣不知朝廷本无事而何苦要推行此事呢?”
臣按:水性就下,拦阻它则利于旱年,遇到连绵大雨则又或许导致淹没,其利害也大致相当。因此善于谈论利益的人必定顺应其形势、顺其适宜而行无为之道,使其旱时能得到灌溉、涝时能得到排泄,两不相害,这才算是利益。如果利益少而害处多,或者两无所利害,甚至把灾祸推给邻国、利己损人,决不可凭空生事以烦扰百姓,兴起诉讼端由以招致不安的怨恨。(以上水利)
以上论述制定百姓的产业
卷一五
▲重视百姓的事务
《舜典》:咨询,十二州的州牧(养育百姓的官员),说:粮食啊,关键在于适时。
朱熹说:“王政以粮食为首要,农事以适时为先,舜说充足粮食的方法,只在于不违背农时。”
臣按:君主用来治理的是百姓,百姓赖以生存的是粮食,粮食之所以充足的是农业,农业之所以耕种的是适时,人君之所以设立州牧以像父亲养育百姓,使他们得以实现其生存。想要实现其生存,每日的粮食不可缺乏;想要充足其粮食,农时不可违背,这就是帝舜咨询州牧而必定以粮食为先并以适时勉励他们的原因。
帝说:“弃,百姓遭受饥荒(困厄),你担任后稷,播撒(布散)适时百谷。”
臣按:帝舜在咨询四岳寻求奋起事功以光大帝业之后,就首先任命弃以延续其旧职,而后继之以敷施教化、严明刑罚的官员,那么农事是所重视而应当先行的就可以知道了。
周公作《无逸》说:君子所在之处不可安逸,先知道耕种收获的艰难然后安逸,就知道小民的依赖。
蔡沈说:“农民依赖田地如同鱼依赖水、树木依赖土壤,鱼没有水就死,树木没有土壤就枯,百姓没有耕种收获就无法生存。所以舜从耕种收获直到成为帝王,禹稷亲自耕种而拥有天下,文王、武王的基业起于后稷。四民的事务没有比耕种收获更劳苦的,生养百姓的功绩没有比耕种收获更盛大的,周公发表《无逸》的训诫而首先提及这个,是有原因的啊!”
臣按:人君兢兢业业所以将自己置于没有闲暇安逸之地的原因,必定是先知道耕种收获的艰难。备尝其艰难之事而后居于逸乐之地,就知道小民所依赖的了。小民所依赖的在于耕种收获,作为上位者怎么可以放纵自己的欲望以妨碍农事而使他们失去所依赖的呢?
文王穿着卑贱的衣服,成就康功(安民之功)、田功(养民之功)。孔颖达说:“通过田功知道耕种收获的艰难。”
臣按:文王穿着卑贱的衣服,如同禹所说的厌恶华美的衣服。文王在衣服的奉养上本性不存,专心于安民、养民之功,然而不称为养民而称为田的,是因为周家以农事开国,自公刘以来都以耕种收获为事,而文王尤其专心于田事,即是以此作为养民之功。
《周颂》说:唉唉臣工(群臣百官),恭敬你们在公家。王赐予你们成法,来咨询来考虑。唉唉保介(农官之副),正值暮春(夏正三月)。又求什么?如何新田熟田。多么伟大啊来牟(麦子),将接受上帝的明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