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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大学衍义补九十四

卷九五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848–855 段

子孙后世虑,可谓详且远矣。”

译对子孙后代的考虑,可以说既详尽又深远了。”

臣按:圣人本律作器以一天下者,非止一钧石也,而《五子所歌》举大禹所贻之典则,止言钧石而不及其他,何哉?先儒谓法度之制始于权,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圆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是权衡者又法度之所出也,故以钧石言之。嗟夫,万物之轻重取信于权衡,五权之轻重归极于钧石,是虽一器之设而与太宰所掌之六典、八则同为祖宗之所敷遗,承主器而出治者,乌可荒坠先祖之绪哉?

  《周礼》:内宰,凡建国,佐后立市,陈其货贿,出其度量。合方氏掌达天下之道路,同其数器,壹其度量。大行人,王之所以抚邦国诸侯者,十有一岁同度量、同数器。

  臣按:三代盛时所以制度量以定长短多寡,以取信于天下者,非但王府则有,凡诸侯之国、道路之间莫不有焉。天子时巡则自用以一侯国之制,非时巡之岁则又设官以一市井道路之制焉。是以当是之时,一器之设、一物之用莫不合于王度而无有异同,否则,非但不可行且有罪也,此天下所以一统也欤。

  典瑞,璧羡以起度。玉人,璧羡度尺、好(璧孔也)三寸,以为度。郑玄曰:“羡者不圆之貌,盖广径八寸、袤八尺以起度。”

  蔡元定曰:“按《尔雅》‘肉倍好谓之璧’。羡,延也。此璧本圜,径九寸、好三寸、肉六寸,而裁其两旁各半寸以益上下也。其好三寸所以为璧也,裁其两旁以益上下所以为羡也,袤十寸、广八寸所以为度尺也。以为度者,以为长短之度也,则周家十寸、八寸皆为尺矣。陈氏言以十寸之尺起度,则十尺为丈、十丈为引;以八寸之尺起度,则八尺为寻、倍寻为常。”

  王昭禹曰:“夫度在礼则起于璧羡,在乐则起于黄钟之长,先王以为度之不存则礼乐之文熄,故作璧羡使天下有考焉。”

  臣按:班固《汉志》“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孙子算术》“蚕所吐丝为忽,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十毫为一厘,十厘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则尺固当以十寸为正,矧天地之数生于一而成于十,十者天地之足数也,以是为度以定万物之长短,岂非一定之理、中正之道哉?璧羡既起十以为丈引,又起八以为寻常,则非一定矣。设欲用八去其十之二,是则八也又何用别为之制哉?臣愚以为璧羡虽古人之制,然宜于古而未必宜于今也,请凡今世所用之尺,壹以人身为则。谨考许慎《说文》“寸,十分也。人手却一寸动旗谓之寸口”,十分为寸则十寸为尺也,宜敕有司考定古法,凡寸以中人手为准,铸铜为式以颁行天下,凡所谓八寸、六寸之尺虽古有其制,皆不得行焉,则用度者有定准、制造者有成法矣。或曰人之手有短长、体有肥瘠,乌可据以为定哉?曰自古制度者或以参黍、或以丝忽,地之生黍岂皆无大小,蚕之吐丝岂皆无粗细,何独致疑于人身哉?且身则人人有之,随在而在,拟寸以指、拟尺以手,虽不中不远矣。

  ▯氏为量。改煎(炼也)金锡则不耗(不复减耗),不耗然后权之,权之然后准(水平)之,准之然后量(量以黍)之,量之以为(容六斗四升)。深尺、内方尺而圜其外,其实一釜;其臀一寸,其实一豆(四寸为豆);其耳三寸,其实一升(两龠为合,四合为升);重一钧(三十斤),其声中黄钟之宫。概(所以为平)而不税(不征其税),其铭曰:“时(是也)文(文德之君)思索(思索以求其理),允臻其极,嘉量既成,以观四国,永启厥后,兹器维则。”

  王昭禹曰:“量之为器,内方而外圜,则天地之象也;其臀一寸,其耳三寸,则阴阳奇耦之义也;其重一钧,则权衡之法寓焉;其声中黄钟,则律吕之法寓焉。夫黄钟为律之本而宫为五声之纲,量之所制,其本起于黄钟之龠,其成也,声又复中于黄钟之宫,岂非以天下之法于此乎出,而五则之法于此乎成欤?非特此也,宫于五行为土、于五常为信,则以量为法则

译臣按:圣人原本制定法度、制作器物来统一天下,并非仅仅依靠钧石这一种标准,但《五子之歌》列举大禹遗留的典章法则,只提到钧石而没有涉及其他,这是为什么呢?先儒认为,法度的制度起源于权衡,权衡与物体重量相等而产生衡器,衡器运转产生圆规,圆规画圆产生矩尺,矩尺画方产生墨绳,墨绳取直产生水准,所以权衡又是法度的源头,因此用钧石来代表。唉,万物的轻重依靠权衡来取信,五种权重的轻重最终归结于钧石,这虽然只是一种器物的设立,却与太宰所掌管的六典、八则同为祖宗所颁布遗留的,继承君主之位而出治的人,怎么能荒废坠失先祖的基业呢?

《周礼》记载:内宰,凡是建立国家,辅佐皇后设立市场,陈列货物,拿出度量衡标准。合方氏掌管通达天下的道路,统一计数器具,统一度量衡。大行人,是天子用来安抚邦国诸侯的官员,每隔十一年统一度量衡、统一计数器具。

臣按:夏商周三代盛世之所以制定度量衡来定长短多寡,从而取信于天下,不仅仅是王府有,凡是诸侯的国家、道路之间没有不有的。天子按时巡行就亲自使用来统一诸侯国的制度,不巡行的年份就设置官员来统一市井道路的制度。因此在那时,一种器物的设立、一种物品的使用没有不合于王制而有差异的,否则,不仅不能实行而且有罪,这就是天下之所以统一的原因吧。

典瑞,用璧羡来确立长度标准。玉人,璧羡的长度为一尺,孔直径三寸,以此作为长度标准。郑玄说:“羡是指不圆的样子,大概是横径八寸、纵长八尺来确立长度标准。”

蔡元定说:“查《尔雅》‘肉(玉的边缘)是孔的两倍叫做璧’。羡,是延伸的意思。这个璧原本是圆的,直径九寸,孔三寸,玉的边缘六寸,而裁去两旁各半寸来增加上下。那三寸的孔是为了做成璧,裁去两旁来增加上下是为了做成羡,纵长十寸、横宽八寸是为了作为长度标准。所谓作为长度标准,是作为长短的标准,那么周代十寸、八寸都作为尺了。陈氏说用十寸的尺确立标准,那么十尺为丈、十丈为引;用八寸的尺确立标准,那么八尺为寻,加倍为常。”

王昭禹说:“长度在礼制中起源于璧羡,在音乐中起源于黄钟的长度,先王认为如果长度标准不存在那么礼乐的纹饰就会消亡,所以制作璧羡让天下有考证的依据。”

臣按:班固《汉书·律历志》“长度的九十分,是黄钟的长度。一分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孙子算术》“蚕吐出的丝为忽,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十毫为一厘,十厘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那么尺本来应当以十寸为标准,况且天地的数字生于一而成于十,十是天地的足数,用这个作为标准来定万物的长短,难道不是一定的道理、中正的道吗?璧羡既然用十来确立丈引,又用八来确立寻常,那么就不是一定的了。假如想用八去掉十的二成,这就是八了又何必另外制定制度呢?臣愚昧地认为璧羡虽然是古人的制度,但适宜于古代而不一定适宜于现在,请让当今世所用之尺,一律以人身为标准。仔细考察许慎《说文解字》“寸,十分也。人手后退一寸动旗叫做寸口”,十分为寸那么十寸为尺,应当命令有关部门考定古法,凡是寸以中等人的手为准,铸造铜器作为标准来颁行天下,凡是所谓八寸、六寸的尺虽然古代有其制度,都不得实行,那么使用度量的人有确定的标准、制造器物的人有固定的法则了。有人说人的手有短长、身体有肥瘦,怎么可以依据它来确定呢?回答说自古制定制度的人有的用参黍、有的用丝忽,大地生长的黍难道都没有大小,蚕吐出的丝难道都没有粗细,为什么唯独对人身产生怀疑呢?况且身体人人都有,随处都在,用手指比拟寸、用手比拟尺,即使不准确也不会相差太远。

〇氏制作量器。冶炼金锡就不损耗,不损耗然后称量它,称量然后水平它,水平然后用量黍测量它,测量它来作为(容量六斗四升)。深一尺、内方一尺而外圆,它的容量是一釜;它的底部厚一寸,它的容量是一豆(四寸为豆);它的耳高三寸,它的容量是一升(两龠为合,四合为升);重一钧(三十斤),它的声音符合黄钟的宫音。刮平而不征收它的税,它的铭文说:“这是文德之君思索以求其理,确实达到了极致,嘉量已经制成,用来观察四方诸侯,永远开启后代,这个器物是法则。”

王昭禹说:“量作为器物,内方而外圆,就是天地的象征;它的底部厚一寸,它的耳高三寸,就是阴阳奇偶的意义;它的重一钧,就是权衡的法度蕴含其中;它的声音符合黄钟,就是律吕的法度蕴含其中。黄钟是律的根本而宫是五声的纲领,量所制定的,其根本起源于黄钟的龠,其完成时,声音又符合黄钟的宫音,难道不是天下的法度从这里产生,而五则的法度从这里完成吗?不仅这样,宫在五行中为土、在五常中为信,那么以量为法则

之主,且以立信于天下也,惟其立信于天下,故与天下为公平而不敢私焉。”

译作为君主,并且借此在天下树立信用,正因为要在天下树立信用,所以与天下人保持公平而不敢徇私。

郑敬仲曰:“量之为物,其粗则寓于规矩法度之末,而其妙极于天下之精微,盖出于时文之思索而归诸大中至正之道,民所取中而芘者也,虽童子适市莫之或欺矣。出之以内宰,掌之以司市,一之以合方氏,同之以行人,凡以观四国也,舜之巡守所以同度量,而孔子亦曰‘谨权量,四方之政行焉’,《五子之歌》曰‘明明我祖,万邦之君。有典有则,贻厥子孙。关石和钧,王府则有’,所谓‘永启厥后,兹器维则’者也。”

  臣按:先儒谓栗之为义,有坚栗难渝之义,使四方观之以为则,万世守之以为法,以立天下之信,无敢渝焉。所以名工谓之干氏也。夫三代之量以金锡为之,外圜而内方以象天地,后世则改用木而内外皆方,失古意矣。古昔先王所以垂典则于子孙,以示四方、信后世者,既有所谓大经大法,而于器物之制作又皆各有成法焉,然又恐其岁久而易坏也,又必熔炼金锡而铸为之器,权其轻重之剂、准其高下之等,既精既坚,无余无欠,刻为铭文以为世则,置之王府之中,以示天下之式,以垂后世之范,使其是遵是用,不敢有所渝易焉。以此为防,末代乃有以公量收、私量贷,以暗收人心、潜移国祚如齐陈氏者,然后知古先哲王于巡守之时必同度量衡,于行政之初必审权量,非故为是屑屑也,其为虑一何远哉!

  《王制》: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古者百亩,当今东田(即《诗》言“南东其亩”也)百四十六亩三十步。古者百里,当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陈澔曰:“古者八寸为尺,以周尺八尺为步,则一步有六尺四寸,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则一步有五尺一寸二分,是今步比古步每步剩出一尺二寸八分。以此计之,则古者百亩当今东田百五十六亩二十五步一寸六分十分寸之四,与此百四十六亩三十步不相应,里亦仿此推之。”

  臣按:孟子言“仁政必自经界始”,所谓经界者,治地分田,经画其沟涂、封植之界也,后世田不井授,凡古之沟涂、封植之界限尽废,所以经界者,不过步其远近、量其广狭、分其界至,以计其顷亩之数焉耳。然欲计之而无所以经画之尺度,可乎?大江以北地多平原广野,若欲步算固亦无难,惟江南之地多山林险隘,溪涧阻隔,乃欲一一经画之使无遗憾,岂非难事哉?古人丈量之法书史不载,惟《王制》仅有此文,然止言古今尺步、亩里之数而不具其丈量之法。今世量田用所谓步弓者,不知果古法否?然传用非一日,未必无所自也。是法也施于宽广平衍之地固无不可,惟于地势倾侧、纡曲、尖邪之处,其折量纽算为难,小民不人人晓也,是以任事之人易于作弊。宋南渡初,李椿年言经界不正十害,首行于平江,然后推及于诸郡,当时亦以为便,惟闽之汀、漳、泉三郡未及行,朱子知漳州言于朝,力主行之,然竟沮于言者。或曰宋人经界之法可行否欤?曰何不可之有,使天下藩服、郡县皆得人如李椿年、朱熹、郑昭叔,斯行矣。虽然犹未也,苟非大臣有定见,得君之专以主之于上,岂能不摇于群议而终于必行哉?

  《月令》:仲春之月,日夜分,则同度量、钧(平也)衡(称上曰衡)石(百二十斤),角(校也)斗甬、正权(称锤)概(执以平量者)。

  仲秋之月,日夜分,则同度量、平权衡,正钧(三十斤)石、角斗甬。郑玄曰:“因昼夜等而平当平也,同、角、正皆所以平之也。”

  吴澂曰:“衡下但言石,于五者之中举其至重者言也。上曰量,下又曰斗甬者,先总言其器,后言其名也。权者衡之用,概者量之用,唯度既不析其名又不言其用者,度自用,无为之用者也。”

  臣按:古先圣王,凡有施为必顺天道,是以春秋二仲之月,昼夜各五十刻,于是乎平等,故于此二时审察度量权衡,以验其同异,或过而长或过而短、或过于多或过于少、或过于重或过于轻,皆有以正而均之,使之皆适于平焉。后世事不师古,无复顺时

译郑敬仲说:“量器这种东西,其粗浅的方面体现在规矩法度的末节,而其精妙之处则达到天下最细微的境界,它产生于对时文(时势与文辞)的思索,最终归结于大中至正的道理,是百姓用来取中、庇护自身的依据,即使是孩童到集市上去,也没有人能够欺骗他。由内宰颁布,由司市掌管,由合方氏统一,由行人协调,这些都是为了观察四方各国的情况。舜巡视四方所以统一度量,孔子也说‘谨慎对待权量,四方政令就能推行’,《五子之歌》说‘显明我们的祖先,万国的君主。有常典有法则,留给子孙后代。关石和钧,王府中都有’,这就是所说的‘永远开启后代,这些器物就是法则’的意思。”

臣按:先儒认为“栗”的含义,有坚栗难以改变的意思,让四方的人观看它作为准则,万世的人遵守它作为法度,以此建立天下的信用,没有人敢改变它。所以制作量器的工匠被称为干氏。三代的量器用金锡制作,外圆内方以象征天地,后世则改用木头,内外都是方形,失去了古人的用意。古代先王之所以将典章法则传给子孙,以昭示四方、取信后世,既有所谓的大经大法,而在器物的制作上又都有成法,但恐怕时间久了容易损坏,又必定熔炼金锡铸造为器,权衡其轻重的比例、校准其高下的等级,既精密又坚固,不多不少,刻上铭文作为世间的准则,放在王府之中,以展示天下的法式,以垂范后世,让他们遵循使用,不敢有所更改。以此为防范,末世才有用公量征收、私量借贷,暗中收买人心、暗中转移国运如齐国陈氏那样的人,然后才知道古代圣王在巡视时必定统一度量衡,在行政之初必定审慎权量,不是故意做这些琐碎的事,他们的考虑多么深远啊!

《王制》:古代用周尺八尺作为一步,现在用周尺六尺四寸作为一步。古代的百亩,相当于现在的东田(即《诗经》所说的“南东其亩”)一百四十六亩三十步。古代的百里,相当于现在的一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陈澔说:“古代八寸为一尺,用周尺八尺作为一步,那么一步有六尺四寸,现在用周尺六尺四寸作为一步,那么一步有五尺一寸二分,这是现在的步比古代的步每步多出一尺二寸八分。以此计算,那么古代的百亩相当于现在的东田一百五十六亩二十五步一寸六分十分寸之四,与这一百四十六亩三十步不相符合,里数也仿照这个推算。”

臣按:孟子说“仁政必定从划定经界开始”,所谓的经界,是治理土地分配田地,规划其沟渠、封植的界限,后世田地不实行井田制,凡是古代的沟渠、封植的界限都废除了,所以经界,不过是测量其远近、衡量其广狭、划分其界限,以计算其顷亩的数量罢了。然而想要计算却没有规划它的尺度,可以吗?大江以北的地方多平原广野,如果想要测量计算本来也不难,只有江南的地方多山林险隘,溪涧阻隔,想要一一规划它使没有遗憾,难道不是难事吗?古人丈量土地的方法史书不记载,只有《王制》仅有这段文字,但只说古今尺步、亩里的数量而不具备其丈量的方法。现在测量田地用所谓的步弓,不知道果真是古法吗?然而流传使用不是一天,未必没有来源。这种方法施用于宽广平坦的地方固然没有不可,只有在地势倾斜、曲折、尖斜的地方,其折算计算为难,小民不人人都懂,所以做事的人容易作弊。南宋南渡初期,李椿年说经界不正有十害,首先在平江实行,然后推广到各郡,当时也认为便利,只有福建的汀、漳、泉三郡没有实行,朱熹任漳州知州向朝廷进言,极力主张实行,但最终被进言的人阻止。有人说宋人的经界之法可行吗?回答说有什么不可行的,假使天下藩属、郡县都能得到像李椿年、朱熹、郑昭叔那样的人,这就实行了。虽然如此还不够,如果不是大臣有坚定的见解,得到君主的专任以主持于上,怎么能不被众人的议论动摇而最终必定实行呢?

《月令》:仲春之月,昼夜平分,就统一度量、平衡衡石(一百二十斤),校正斗甬、端正权(秤锤)概(用来平准量器的器具)。

仲秋之月,昼夜平分,就统一度量、平衡权衡,端正钧(三十斤)石、校正斗甬。郑玄说:“因为昼夜相等而应当平衡,同、角、正都是用来平衡它们的。”

吴澂说:“衡下面只说石,在五者之中举出最重的来说。上面说量,下面又说斗甬,是先总说其器物,后说其名称。权是衡的用途,概是量的用途,只有度既不分析其名称又不说其用途,是因为度自己有用,没有其他的用途。”

臣按:古代圣王,凡有所作为必定顺应天道,所以在春秋两个仲月,昼夜各五十刻,于是乎平等,因此在这两个时候审察度量权衡,以检验其同异,或者过长或者过短、或者过多或者过少、或者过重或者过轻,都有办法纠正并均衡它们,使它们都适合平衡。后世做事不效法古代,不再顺应时节

之政,虽有度量权衡之制,一颁之后听民自为,无复审察校量之令,故有累数十年而不经意者矣,况一岁而再举乎?民伪所以日滋,国政所以不平,此亦其一事也。

译这种政令,虽然设有度量衡的制度,但一旦颁布之后,就听任百姓自行操作,没有再次审查、校核的政令,因此有历经几十年都不曾留意的人,何况是一年之中两次举行呢?百姓的欺诈之所以日益滋生,国家政令之所以不公正,这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论语》:谨权量,四方之政行焉。

  饶鲁曰:“谨权量,是平其在官之权衡、斗斛,使无过取于民。‘关石和钧,王府则有’,固是要通乎官民,然民间权量关系尚浅,最是官府与民交涉,便易得加增取盈,今之苗斛皆然,当纣之时必是取民过制,所以武王于此不容不谨。”

  臣按:饶鲁谓“民间权量关系尚浅,最是官府与民交涉,便易得加增取盈,今之苗斛皆然”,呜呼,岂但一苗斛哉?苗斛之弊比其他为多尔。凡官府收民贡赋,其米麦之类则用斗斛,布帛之类则用丈尺,金银之类则用权衡,三者之中丈尺为害较浅,惟斗斛之取盈积少成多,权衡之按抑以重为轻,民之受害往往积倍蓰以至于千万,多至破家鬻产,以沦于死亡,用是人不聊生而祸乱以作。武王继商辛坏乱之后,即以谨权量为行仁政之始,言权量而不言度,非遗之也,而所谨尤在于斯焉。谓之谨者,其必丁宁慎重、反复详审而不敢轻忽也欤。

  《前汉律志》: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黍(黑色者)中(不大不小)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夫度者,别于分,忖于寸,纮(音约)于尺,张于丈,信于引。引者信天下也,职在内官,廷尉掌之。

  臣按:以上言度。五度之义,分者可分列也,寸者忖也,尺者纮也,丈者张也,引者信也。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因度以生量审其中所容多少),以子谷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善也)矣。夫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

  臣按:以上言量。五量之义,龠者跃也,跃微动气而生物也,合(音合)者合龠之量也,升者登也,斗者聚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

  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而五权谨矣。始于铢,两于两,明于斤,均于钧,终于石。

  臣按:以上言权。五权之义,铢者殊也,物丝忽微始至于成著可殊异也,两者两黄钟律之重也,斤者明也,钧者均也,石者大也。

  凡律度量衡用铜者,名自名也,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铜为物之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有似于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铜也。用竹为引者,事之宜也。

  臣按:五度之法,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惟引则用竹,盖引长十丈、高一分、广六分,长而难以收藏,故用竹篾为之为宜也。五量之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旁有緌(不满之处)焉,其上为斛,其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夫班《志》于度量二者皆言其所以制造之质,或用铜或用竹,独于权衡略焉,乃于下文总言度量衡用铜者,意者权衡亦用铜欤?后世于度量二者用木为之度,间有用铜者,而斗斛之制用铜鲜矣。权之为器非若度量,虽有长短、大小之不同而各自为用,惟权之一器则兼衡与准而参用之,所以为之质者亦各不同,准必以绳、权必以铜而衡则以木若铜为之也,后世一惟用木耳。臣请诏有司考校古今之制,铸铜为度量权衡之式,藏在户部,颁行天下藩服、郡县,凡民间有所铸造必依官式,刻其成造岁月、匠作姓名,赴官校勘印烙,方许行使。

  秦始皇二十六年,一衡石、丈尺。

  吕祖谦曰:“自商君为政,平斗甬、权衡、丈尺,其制变于古矣,至是并天下一之,皆令如秦制也。然此乃帝王初政之常,秦犹沿而行之,至于后世则鲜或举之矣。”

  臣按:秦事不师古,至为无道,而犹知以一衡石、丈尺为先务,况其不为

译《论语》说:谨慎地管理度量衡,天下的政令就能顺利施行。

饶鲁说:“谨慎地管理度量衡,就是使官府使用的秤和斗斛公平,不让官府向百姓多取财物。‘关石和钧,王府则有’,固然要求官府与民间通行一致,然而民间的度量衡关系尚浅,最是在官府与百姓交涉时,容易增加分量以取盈,现在的征收赋税的斗斛都是这样。在商纣王的时候,必定是向百姓索取超过了法度,所以周武王在这方面不能不谨慎。”

臣按:饶鲁说“民间的度量衡关系尚浅,最是在官府与百姓交涉时,容易增加分量以取盈,现在的征收赋税的斗斛都是这样”,唉,难道仅仅是斗斛的问题吗?斗斛的弊端比其他更多罢了。凡是官府收取百姓的贡赋,米麦之类使用斗斛,布帛之类使用丈尺,金银之类使用秤,这三者之中,丈尺的危害较浅,只有斗斛取盈积少成多,秤则压低重量以重为轻,百姓受害往往累积几倍甚至千万倍,多到倾家荡产,以至于陷入死亡,因此人们无法生活而祸乱由此兴起。周武王在商纣王败坏混乱之后,就把谨慎管理度量衡作为施行仁政的开始,只说度量衡而不说丈尺,不是遗忘了它,而是所谨慎的重点尤其在于这里。所谓谨慎,必定是叮咛慎重、反复详审而不敢轻忽吧。

《前汉律志》说:度,是分、寸、尺、丈、引,用来测量长短。本源起于黄钟的长度,用子谷黍(黑色的)中(不大不小)的,一黍的宽度,量出九十分,就是黄钟的长度。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这样五种度就审定了。度,在分上可以分别,在寸上可以忖度,在尺上可以约束,在丈上可以张开,在引上可以诚信。引是取信于天下的,职务在内官,由廷尉掌管。

臣按:以上讲度。五度的意义,分是可以分列,寸是忖度,尺是约束,丈是张开,引是诚信。

量,是龠、合、升、斗、斛,用来测量多少。本源起于黄钟的龠,用度数审定它的容量(依据度来产生量,审定其中所容纳的多少),用子谷黍中的千二百粒装满它的龠,用井水来水平其概。龠合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这样五种量就美好了。量,在龠上跳跃,在合上聚合,在升上登升,在斗上聚集,在斛上角斗。职务在太仓,由大司农掌管。

臣按:以上讲量。五量的意义,龠是跳跃,跳跃微动气而生物,合是合龠的量,升是登升,斗是聚集,斛是角斗,平定多少的量。

权,是铢、两、斤、钧、石,用来称物平施,知道轻重。本源起于黄钟的重量,一龠容纳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就是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这样五种权就谨慎了。始于铢,两于两,明于斤,均于钧,终于石。

臣按:以上讲权。五权的意义,铢是殊异,物丝忽微始至于成著可殊异,两是两黄钟律的重量,斤是明,钧是均,石是大。

凡是律度量衡使用铜的,名字自取名字,用来统一天下、齐整风俗。铜是物中最精的,不因燥湿寒暑改变它的节度,不因风雨暴露改变它的形状,坚定有常,有似于士君子的行为,所以使用铜。使用竹做引,是事情适宜的。

臣按:五度的方法,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在,只有引使用竹,大概引长十丈、高一分、广六分,长而难以收藏,所以用竹篾做它为宜。五量的方法使用铜,方尺而圆其外,旁边有緌(不满之处),其上为斛,其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形状像爵。班固《志》在度量和量两者都说了它们制造的材质,或用铜或用竹,唯独在权衡上略去了,却在下文总说度量衡使用铜的,意思是权衡也使用铜吗?后世在度量和量两者使用木来做度,间或使用铜,而斗斛的制度使用铜很少了。权作为器具不像度量和量,虽然有长短、大小不同而各自为用,只有权这一器具则兼衡与准而参用之,所以做它的材质也各不相同,准必以绳、权必以铜而衡则以木或铜做它,后世一律只使用木。臣请求诏令有关部门考校古今的制度,铸造铜作为度量权衡的式样,藏在户部,颁行天下藩服、郡县,凡是民间有所铸造必须依照官式,刻上成造岁月、匠作姓名,赴官校勘印烙,才允许行使。

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衡石、丈尺。

吕祖谦说:“自从商鞅执政,平定斗甬、权衡、丈尺,其制度变于古了,到这时并天下一之,都令如秦制。然而这是帝王初政的常规,秦还沿袭而行之,至于后世则很少举行了。”

臣按:秦事不师古,至为无道,而犹知以一衡石、丈尺为先务,况其不为

秦者乎?然吕祖谦作《大事记》,于始皇平六国之初书曰“一衡石丈尺”,而其解题则云:“自商君为政,平斗甬、权衡、丈尺。”意其所书之石非钧石之石也,后世以斛为石其始此欤?

译是秦国的制度吗?然而吕祖谦撰写《大事记》,在秦始皇平定六国之初记载说“统一衡石、丈尺”,而他的解题则说:“自从商鞅执政,统一了斗甬、权衡、丈尺。”看来他所记载的“石”并非钧石之“石”,后世将“斛”称为“石”,大概是从这时开始的吧?

宋太祖诏有司精考古式,作为嘉量,以颁天下,凡四方斗斛不中度、不中式者皆去之。又诏有司,按前代旧式作新权衡以颁天下,禁私造者。

  太宗淳化三年,诏曰:“《书》云‘同律度量衡’,所以建国经而立民极也。国家万邦咸乂,九赋是均,顾出纳于有司,系权衡之定式,如闻黍之制或差毫厘,锤钩为奸害及黎庶,宜令详定称法,著为通规。”

  臣按:宋太祖、太宗皆起自民间,熟知官府出纳之弊,故其在位首以谨权量为务。史谓比用大秤如百斤者皆悬钩于架、植环于衡,或偃手或抑按,则轻重之际殊为悬绝,于是更铸新式,悉繇参黍而齐其斤石,不可得而增损也。又令每用大秤必悬以丝绳,既置其物则却立以视,不可得而抑按。繇是观之,可见古昔好治之君莫不爱民,其爱民也,凡官吏可藉以害民者无不预为之禁革,则虽一毫之物不使过取于民,彼其具文移著、律例约束非不备,刑罚非不严,然利之所在,人惟见利而不见害,往往法外以巧取,依法以为奸,孰若每事皆立为一法,如宋人之于权衡,必齐其斤石不可得而增损,又俾操执者却立以视而不得按抑。噫,使凡事事皆准此以立为之法,则官吏无所容其奸而小民不至惧其害矣。

  程颐曰:“为政须要有纲纪文章,谨权审量、读法平价皆不可阙。”

  朱熹曰:“所谓文章者,便是文饰那谨权审量、读法平价之类耳。”

  臣按:程子谓“为政须要有纲纪文章,谨权审量皆不可阙”,朱子谓“文章便是文饰那谨权审量之类”,然但言文章而不及纲纪。臣窃以谓,权而谨之,量而审之,使其长短适平、多寡酌中,固是文饰之意,然于操执之时或钩锤之转移、衡尾之按抑,收放之际或斛面之加淋、旁緌之摇撼,则是无纲纪矣。是知圣人为治,无一善之徒行,无一法之徒立,一器之设虽小也而必正其制度,一物之用虽微也而必防其病弊,惟恐一事之或失其宜,一民之或被其害,此所以巨细精粗无不毕举,上下四方无不均平也欤。

  以上权量之谨。臣按:舜巡守同律度量衡,而此止云权量而不及度者,盖《论语》叙武王之行政止言谨权量,朱子注《孟子》引程子之言亦止言谨权审量而不及度,意者权量之用比度为切欤,不然则举二以包其一也。

卷九六

  ▲宝玉之器

  《书》:辑(敛也)五瑞(信也),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

  朱熹曰:“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五等诸侯执之以合符于天子而验其信否也。”

  臣按:物质之美而贵者莫如玉,故天子而下皆执之,盖以至贵之人而执至美之物,天子则以是而致敬于天,诸侯则用是而尽诚于天子也。

  《禹贡》:扬州,厥贡瑶琨。梁州,厥贡纮。雍州,厥贡惟球琳、琅玕。

  蔡沈曰:“瑶琨,玉石名,《诗》曰‘何以舟之,维玉及瑶琨’,《说文》云:‘石之美似玉者,取之可以为礼器。’纮,玉磬也。球琳,美玉也。琅玕,石之似珠者,《尔雅》曰:‘西北之美者,有昆仑虚之球琳、琅玕。’”

  臣按:玉之为物,自古中国所在有之,观诸《山海经》可见矣。在尧舜之世已用为圭璧,《禹贡》之时扬、梁、雍三州所贡已有玉石,在战国时卞和所献之玉出于荆山,汉之时关中之蓝田、幽州之玉田皆有玉焉,是时西域未通于中国也。今中国未闻有出玉之处,而所用之玉皆自于阗国来,于阗之玉有白、玄、绿三种,皆出于河,亦与古人所谓玉蕴石而山辉者异,是则中国之玉出于石而必用斫,外夷之玉生于水而必用捞也,岂古今土地生物有不同欤,抑玉乃土石之精粹者,其生也有限而取之也有尽耶?况古人以玉比德,无故不去其身,用以为器用、杂佩之类不一而足,是以制字者如琼瑶、瑄璟之类逾二百,则玉在古多而为用伙可知矣,今世闾阎小民有不识玉者,何古如彼之多而今如此之少耶?由是推之,汉之金以斤计而每以万为言,唐则以两计

译宋太祖下诏让有关部门精心考据古代的度量衡制度,制作出标准的嘉量,颁行天下,凡是各地的斗斛不符合标准、不合规格的,都予以废除。又下诏让有关部门,按照前代的旧式制作新的权衡器具颁行天下,禁止私自制造。

太宗淳化三年,下诏说:“《尚书》说‘统一律度量衡’,这是用来建立国家法度、确立百姓行为准则的。国家万国太平,九赋均平,考虑到官府的收入和支出,都关系到权衡器具的定式,听说黍粒的标准有时会有毫厘之差,秤锤秤钩被用来作弊,祸害百姓,应当命令详细审定称量的方法,制定为通行的规范。”

臣按:宋太祖、宋太宗都起自民间,深知官府收支中的弊端,所以在位时首先以谨慎对待权衡器具为要务。史书记载,当时使用的大秤如百斤重的,都在秤架上悬挂秤钩,在秤杆上固定秤环,有的用手托着秤杆,有的用手按压秤杆,这样在轻重判断上就有很大的出入,于是重新铸造新式器具,全部依据三粒黍来统一斤石的标准,无法增减。又命令每次使用大秤必须用丝绳悬挂,放上物品后就要退后站立观看,不能用手按压。由此看来,可见古代善于治理的君主没有不爱惜百姓的,他们爱惜百姓,凡是官吏可以借此害民的,无不预先禁止革除,那么即使是一毫之物也不让多取于民。他们虽然文书律例约束不缺乏,刑罚不严厉,但利益所在,人们只看到利益而看不到祸害,往往在法外用巧取,依法行奸,哪里比得上每件事都确立一种法度,像宋人对待权衡那样,一定要统一斤石标准无法增减,又让操作者退后观看而不能按压。唉,如果凡事都按照这个标准来确立法度,那么官吏就没有地方容其奸诈,小民也不会担心受害了。

程颐说:“治理政事必须要有纲纪和文章,谨慎权衡、审慎度量、宣读法令、平抑物价都不可缺少。”

朱熹说:“所谓文章,就是修饰那谨慎权衡、审慎度量、宣读法令、平抑物价之类的事情。”

臣按:程子说“治理政事必须要有纲纪和文章,谨慎权衡、审慎度量都不可缺少”,朱子说“文章就是修饰那谨慎权衡、审慎度量之类的事情”,然而只说了文章而没有提到纲纪。臣私下认为,权衡而谨慎,度量而审慎,使长短适中、多寡恰当,这固然是修饰的意思,然而在操作时如果秤钩秤锤的转移、秤尾的按压,收纳时如果斗口多加淋水、旁边绳索的摇撼,那就是没有纲纪了。由此可知圣人治理天下,没有一种善政是单独实行的,没有一种法度是孤立建立的,一种器具的设置虽然微小,但一定要端正其制度,一种物品的使用虽然细微,但一定要防止其弊病,惟恐一件事失去适宜,一个百姓遭受祸害,这就是为什么巨细精粗无不全面举用,上下四方无不均平的原因吧。

以上讲的是谨慎对待权衡度量。臣按:舜巡视四方统一律度量衡,而这里只说权衡度量而没有提到长度,大概是因为《论语》叙述武王的政事只说谨慎权衡度量,朱子注释《孟子》引用程子的话也只说谨慎权衡审慎度量而没有提到长度,意思是权衡度量的使用比长度更迫切吧,不然就是举两样来包含一样。

卷九六

▲宝玉之器

《尚书》:收集五种瑞玉,在既定的月份和日期,会见四岳和各州牧,将瑞玉分发给诸侯。

朱熹说:“公爵手持桓圭、侯爵手持信圭、伯爵手持躬圭、子爵手持谷璧、男爵手持蒲璧,五等诸侯手持这些玉圭来与天子合符,以验证其诚信与否。”

臣按:物质中美丽而珍贵的没有超过玉的,所以从天子以下都手持玉圭,大概是因为以极尊贵的人手持极美好的物品,天子以此来向天致敬,诸侯以此来向天子尽诚。

《禹贡》:扬州,进贡瑶琨。梁州,进贡纮。雍州,进贡球琳、琅玕。

蔡沈说:“瑶琨,是玉石的名称,《诗经》说‘用什么来渡河,只有玉和瑶琨’,《说文》说:‘像玉的美石,取来可以做礼器。’纮,是玉磬。球琳,是美玉。琅玕,是像珠子的石头,《尔雅》说:‘西北的美物,有昆仑虚的球琳、琅玕。’”

臣按:玉这种东西,自古以来中国各地都有,看《山海经》就可以知道了。在尧舜的时代已经用作圭璧,《禹贡》时期扬、梁、雍三州所贡的已有玉石,在战国时卞和所献的玉出自荆山,汉朝时关中的蓝田、幽州的玉田都有玉,那时西域还没有与中国相通。现在中国没有听说有产玉的地方,而所用的玉都来自于阗国,于阗的玉有白、黑、绿三种,都出自河中,也与古人所说的玉蕴藏于石中而山生辉不同,这就是中国的玉出自石头而必须砍凿,外族的玉生于水中而必须打捞,难道古今土地所生的物产有所不同吗,还是玉是土石的精粹,它的生成有限而取用也有尽头呢?况且古人以玉比喻德行,没有缘故不离开身体,用来做器物、杂佩之类的不计其数,所以造字的人像琼瑶、瑄璟之类的超过二百,那么玉在古代多而用途广就可以知道了,现在民间小民有不认识玉的,为什么古代那么多而现在这么少呢?由此推论,汉朝的黄金以斤计算而常常以万来说,唐朝则以两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