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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大学衍义补九十一

卷九二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814–825 段

示之而已。象之循度则有吉之兆,象之失度则有凶之形,圣人者心与天通,目睹乎天所见之象,心悟夫天所示之意,因天之象而象之,非特以之修于身敏德而迁善,繇是而形之天下国家,使之趋吉而避凶、去恶而从善,无非因天之象以神道而设教者也。

译展示出来罢了。卦象遵循法度就有吉祥的征兆,卦象失去法度就有凶险的形态,圣人内心与天道相通,亲眼目睹上天所显现的卦象,内心领悟上天所昭示的意旨,依据上天的卦象来模拟效法,不仅用来修养自身、增进美德并改过向善,由此推及天下国家,使人们趋向吉祥而避开凶险、摒弃恶行而遵从善道,没有不是依据上天的卦象,以神道的名义来设立教化的。

《书》:乃命羲和,钦若(顺也)昊(广大之意)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朱熹曰:“羲氏、和氏,主历象授时之官。历所以纪数之书,象所以观天之器。日,阳精,一日而绕地一周;月,阴精,一月而与日一会;星,二十八宿,众星为经,金、木、水、火、土五星为纬;辰,以日月所会分周天之度为十二次也。人时谓耕获之候,凡民事早晚之所关也。”

  臣按:先儒谓事之最大最先在推测天道,治历明时,万事莫不本于此。盖为治之道在岁,周于上而天道以明,统正于下而人纪以立,苟天道不明则时序错乱、岁月无纪,官府修为失其先后之序,田里耕作悖其次第之宜。所以帝世之命官必先于羲和,而羲和之职掌必先于历数,有历以纪其数、有象以观其运,则日月之运行、星辰之次舍,运于天者有常行,验于人者有常法,则官政民庸无不循其序而得其理,天下岂有不治者乎?

  帝曰:“咨,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

  朱熹曰:“期犹周也。岁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者一岁之常数也,故日与天会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为气盈,月与日会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者为朔虚。合气盈、朔虚而闰生焉,故三岁一闰、五岁再闰、十有九岁七闰则气朔分齐,是为一章也。”

  臣按:先儒谓岁无定日、闰有定法,期、闰、岁三字为此一节之大要。期者一岁之足日也,岁者一岁之省日也,闰者补三岁之省日凑为三岁之足日也。盖无闰则时不定,时不定则岁不成,三年不闰则差一月而以正月为二月,九年不闰则差三月而以春时为夏时,寒暑反易,岁序不成矣,此治历之法所以以定闰为先也。

  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专省德政,故历政修明)。

  朱熹曰:“在,察也。美珠谓之璇,玑,机也。以璇饰机,所以象天体之转运也。衡,横也,谓横箫也。以玉为管横而设之,所以窥玑而齐七政之运行,犹今之浑天仪也。七政,日、月、五星也。七者运行于天,有迟有速、有顺有逆,犹人君之有政事也。舜初摄位,首察玑衡以齐七政,盖历象授时所当先也。”

  臣按:《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日月星辰运行于天,所谓天文也,然其行也,有迟有速、有顺有逆,岂非其变乎?然其变之不齐,非有器以察之不可得而知也,不可得而知则亦不可得而齐也,是以帝世有玑衡之设焉。以璇为机而用以运转,是之谓玑;以玉为管而横置其中,是之谓衡。运其机轴而使之转动,窥其箫管而用以测度,则天文之齐不齐者可得而知矣。是故日月皆循其轨,五星不失其次,则吾德政之修于此可见矣;日月之或有薄蚀,五星之或有变动,则吾德政之阙于此可见矣。因在器之天而观在天之天,因在天之天而循在人之天,则天人合一,七政不在天而在人矣。

  《洪范》:四曰协用五纪。四,五纪:一曰岁,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历数。孔颖达曰:“五者为天之经纪也。”

  蔡沈曰:“五纪曰协,所以合天也。岁者序四时也,月者定晦朔也,日者正缠度也,星,经星、纬星也,辰者日月所会十二次也,历数者占步之法,所以纪岁、月、日、星辰也。”

  唐仲友曰:“协用五纪,所以钦天道而治人事者也。人不天不成岁,月、日、时、星辰,天之所为而人所不能违也;天不人不因历数,人之所推而天所不能违也,天与人合而五纪可得而用矣,故曰协用五纪。一寒一暑以为岁,春夏秋冬之四时,统乎岁者也;一盈一亏以为月,二十四气、七十二候,统乎月者也;一昼一夜以为日,朝夕昼夜之四时,统乎日者也;一经一纬以为星辰,寒暑之所繇推迁、日月之所繇交会也。合是四者而推步其数以为历,则圣人之所以治人事也。盖圣人之协用五纪有三义焉,步其数以授时、观其文以察变、法其序以分职,三者备则协用五纪之道尽矣。《尧典》之历象授时之事

译《尚书》说:于是任命羲和,恭敬地顺从广大的上天,观测日月星辰的运行规律,慎重地授予人们农时。

朱熹说:“羲氏、和氏,是主管观测天象、颁布历法的官员。历,是用来记录天体运行周期的书籍;象,是用来观测天象的仪器。日,是阳气的精华,一天绕地球一周;月,是阴气的精华,一个月与太阳会合一次;星,指二十八宿,众星作为经线,金、木、水、火、土五星作为纬线;辰,是指日月交会之处,将周天度数分为十二次。人时,指的是耕种收获的时节,凡是民间事务早晚都与之相关。”

臣按:先代儒者认为,事情中最大且最先的,在于推测天道,治理历法以明确时节,万事万物没有不以此为根本的。大概治理国家的道理在于年岁,周流于上则天道得以彰显,统正于下则人伦纲纪得以确立。如果天道不明,那么时序就会错乱,岁月没有纪年,官府修缮事务就会失去先后的顺序,田间耕作就会违背应有的次第。所以帝王时代任命官员,必定首先任命羲和,而羲和的职责必定首先在于历法推算,有历法来记录其数目,有仪器来观测其运行,那么日月星辰的运行就有固定的规律,验证于人事就有固定的法则,那么官方的政令与民众的劳作就没有不遵循其顺序而得其道理的,天下难道会有治理不好的吗?

帝说:“咨,你们羲和。一年有三百六十六天,用闰月来定四季以成岁。”

朱熹说:“期,就是周的意思。一年有十二个月,每月有三十天,三百六十天是一年的常数,所以太阳与天会合而多出五日又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这叫做气盈;月亮与太阳会合而少五日又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这叫做朔虚。合并气盈和朔虚,闰月就产生了,所以三年一闰,五年再闰,十九年七闰,那么气朔就整齐了,这叫做一章。”

臣按:先代儒者认为,一年没有固定的天数,闰月有固定的法则,期、闰、岁三个字是这一节的大要。期,是一年的足日;岁,是一年的省日;闰,是补足三年的省日凑成三年的足日。大概没有闰月则时节不能确定,时节不能确定则年岁不能成立,三年不闰就相差一个月,把正月当作二月;九年不闰就相差三个月,把春季当作夏季,寒暑颠倒,年岁次序不能成立,这就是治理历法的法则之所以以定闰为先的原因。

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专门省察德政,所以历政修明)。

朱熹说:“在,是察的意思。美玉叫做璇,玑,是机枢。用璇装饰机枢,用来象征天体的运转。衡,是横的意思,指横箫。用玉做成管子横着设置,用来窥视机枢并齐正七政的运行,就像现在的浑天仪一样。七政,是日、月、五星。这七者在天上运行,有快有慢,有顺行有逆行,就像君主有政事一样。舜刚摄位,首先察视玑衡以齐正七政,大概这是历象授时应当先做的。”

臣按:《易经》说“观察天文,以察知时变。”日月星辰在天上运行,所谓的天文,然而它们的运行,有快有慢,有顺行有逆行,难道不是它们的变吗?然而它们的变化不齐,没有仪器来察视就无法知道,无法知道也就无法齐正,所以帝王时代设有玑衡。用璇做机枢而用来运转,这叫做玑;用玉做管子而横置其中,这叫做衡。运转其机轴而使之转动,窥视其箫管而用来测度,那么天文齐不齐就可以知道了。因此日月都遵循其轨道,五星不失去其次序,那么我们德政的修明在这里就可以看见了;日月有时发生日食月食,五星有时发生变动,那么我们德政的缺失在这里就可以看见了。因为器中的天而观察天上的天,因为天上的天而遵循人间的天,那么天人合一,七政不在天而在人了。

《洪范》:第四是协用五纪。四,五纪:一是岁,二是月,三是日,四是星辰,五是历数。孔颖达说:“这五者是天的经纪。”

蔡沈说:“五纪说协,是用来合于天道的。岁,是序四时的;月,是定晦朔的;日,是正缠度的;星,是经星、纬星;辰,是日月所会的十二次;历数,是占步的方法,用来纪岁、月、日、星辰。”

唐仲友说:“协用五纪,是用来钦敬天道而治理人事的。人不依天就不能成岁,月、日、时、星辰,是天所作为而人不能违背的;天不依人就不因历数,是人所推演而天不能违背的,天与人合而五纪就可以使用了,所以说协用五纪。一寒一暑以为岁,春夏秋冬的四时,统属于岁;一盈一亏以为月,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统属于月;一昼一夜以为日,朝夕昼夜的四时,统属于日;一经一纬以为星辰,寒暑所由推迁、日月所由交会。合并这四者而推步其数目以为历,这就是圣人用来治理人事的。大概圣人协用五纪有三层含义,推步其数以授时,观察其文以察变,效法其序以分职,三者具备则协用五纪的道理就尽了。《尧典》中历象授时的事情

也,《周官》之冯相实掌之;《舜典》之玑衡察变之事也,《周官》之保章实掌之;《洪范》之庶征分职之事也,《周官》之司会实掌之,故曰圣人作则,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四时为柄、以日星为纪,五纪之谓也。乾坤之策所当,卦气之所直,五纪之数该于《易》矣。《贲》观天文以察时变,《革》以治历明时,五纪之义,《易》备之矣。夫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惟大人能之,则协用五纪岂可忽哉?”

译《周官》中的冯相氏实际掌管着《周官》中关于冯相的职责;《舜典》中通过玑衡观测天象变化的事务,由《周官》中的保章氏实际掌管;《洪范》中关于各种征兆分职管理的事务,由《周官》中的司会实际掌管。所以说圣人制定法则,以天地为根本,以阴阳为开端,以四季为权柄,以日月星辰为纲纪,这就是所谓的五纪。乾坤卦策所对应的数,卦气所直应的时位,五纪的数理都包含在《易经》之中了。《贲》卦说观察天文以审察时运的变化,《革》卦说治理历法以明确时节,五纪的意义,《易经》已经完备地体现了。所谓先于天意而动而天不违背,后于天意而动而顺奉天时,只有大德之人才能做到,那么协调运用五纪难道可以忽视吗?

吴澂曰:“岁自冬至至来岁冬至,凡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日,行天一周也,以分至启闭定岁之四时,是为一岁之纪。月自合朔至来月合朔,凡二十九日六辰有奇,月与日一会也,以晦朔弦望定月之大小,是为一月之纪。日自日出至来日日出,历十二辰,日绕地一匝也,以晨昏出没定昼夜长短,是为一日之纪。星谓二十八宿众经星,辰谓天之壤因日月所会分经星之度为十二次,观象测候以验天之体也,是为星辰之纪。历谓日月五纬所历之度数,谓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七政行度各有盈缩疾徐,立数推算以步天之用也,是为历数之纪。”

  臣按:先儒谓五纪即《尧典》羲和所掌者,纪者如纲之有纪,天时所以相维者也。五者之纪,其中四者皆系于天,最后一者乃成乎人,盖所谓历者,岁月日星辰所历者皆于此乎稽,所谓数者岁月日星辰所行者皆于此乎算,使四时以定而岁无不成,晦朔以辩而月无或亏,甲乙以审而日无不正,经纬以彰而星辰无或,紊是历与数又所以纪岁月日星辰,以人而合于天者也。谓之曰协用五纪者,则天运于上,人为于下,皆有以合而一之矣。

  《诗小雅十月之交》其首章曰: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

  朱熹曰:“十月,以夏正言之,建亥之月也。交,月日交会,谓晦朔之间也。历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左旋于地,一昼一夜则其行一周而又过一度。日月皆右行于天,一昼一夜则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故日一岁而一周天、月二十九日有奇而一周天,又逐及于日而与之会。一岁凡十二会,方会则月光都尽而为晦,已会则月光复苏而为朔,朔后晦前各十五日日月相对则月光正满而为望。晦朔而日月之合,东西同度、南北同道,则月揜日而日为之食;望而日月之对,同度、同道则月亢日而月为之食,是皆有常度矣。然王者修德行政,用贤去奸,能使阳盛足以胜阴,阴衰不能侵阳,则日月之行虽或当食而月常避日,故其迟速高下必有参差而不正相合、不正相对者,所以当食而不食也。若国无政、不用善,使臣子背君父、妾妇乘其夫、小人陵君子、夷狄侵中国,则阴盛阳微,当食必食,虽曰行有常度,而实为非常之变矣。”

  臣按:历数之作所以纪日月星辰之行也,然行有常度,其间有差忒无繇知之,惟于日月之食验焉。星官纪日月之食,分秒不差、时刻不忒则知其历数之纪无不当矣。苟书之于历者如此,及仰于天而验其象则有不如此者,则可以知其失职矣。今观朱熹解《诗》谓“王者修德行政,用贤去奸,能使阳盛足以胜阴,阴衰不能侵阳,则日月之食虽或当食而月常避日,故其迟速高下必有参差而不正相合、不正相对者,所以当食而不食焉。若国无政、不用善,使臣子背君父、妾妇乘其夫、小人陵君子、夷狄侵中国,则阴盛阳微,当食必食,虽曰行有常度而实为非常之变矣。”其为说深切着明,后世人主所当服膺儆省者也。然臣于此窃有见焉,自古明睿之君正身修德,虽无变异而所以兢惕者,固未尝敢有所怠忽也,惟中才之主适己自文,遇有变异一切委之天数,而于日月薄蚀尤慢忽焉,诿曰此天数一定之常数,于我何预焉。未食之前星官固已预奏其期,时刻秒忽必具,既而颁之天下,俾至其日行礼救护,一有不应则御史劾之,坐以旷职之罪,何以见其当食不食哉,当食不食安知非推算者之差哉?世主所以不信而生其慢忽之心者,往往以此。臣尝窃观日者之推禄命而有取焉,推禄命者谓灾眚之来,人能修德即可变灾为祥,有国者遇日月之薄蚀亦犹有身者遇禄命之弗顺也,因天运必然之数,尽人道当然之理,一遇日食之变则预思所以修德而正事、任贤而去奸,使臣子不至背君父、妾妇不至乘其夫、小人不至陵君子、夷狄不至侵中国,则吾之阳盛而天之阳亦从而盛矣,尚何阴盛阳微之

译吴澂说:“从冬至到下一年的冬至,总共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日,太阳运行一周天,用节气和昼夜长短的变化来确定一年的四季,这是一年的纲纪。从新月到下一个新月,总共二十九日又六个时辰多一点,月亮与太阳相会一次,用月末、月初、上弦、满月来确定月份的大小,这是一个月的纲纪。从日出到次日日出,经历十二个时辰,太阳绕地球一圈,用早晚太阳出没来确定昼夜的长短,这是一天的纲纪。星指二十八宿和众多恒星,辰指天空的区域,因为日月交会而将恒星的度数划分为十二次,通过观察天象、测量气候来验证天体的结构,这是星辰的纲纪。历指日月五星所运行的度数,即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七政运行的度数各有盈缩、疾徐,建立数值进行推算以用于观测天象,这是历数的纲纪。”

臣按:前代儒者说五纪就是《尧典》中羲和所掌管的内容,纪就像网纲上的总绳,是天时相互维系的东西。这五者之中,其中四者都系于天,最后一者则由人完成。所谓历,岁月日星辰所运行的情况都在这里考察;所谓数,岁月日星辰所运行的情况都在这里计算。使得四季得以确定而年份没有不成的,晦朔得以辨别而月份没有亏损的,干支得以审察而日子没有不正的,经纬得以彰显而星辰没有混乱的。历与数又是用来纲纪岁月日星辰,以人的努力来契合天道的。称之为协用五纪,那么天运于上,人为于下,都有办法使之合一。

《诗经·小雅·十月之交》第一章说:十月之交,朔日辛卯,发生日食,非常凶险。那月亮昏暗,这太阳也昏暗。如今这些下民,也非常悲哀。

朱熹说:“十月,按夏历来说,是建亥之月。交,指日月交会,即晦朔之间。历法规定,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之一度。天体向左旋转于地上,一昼一夜则运行一周而又过一度。日月都向右行于天,一昼一夜则太阳行一度、月亮行十三度又十九分之七度,所以太阳一年运行一周天,月亮二十九日多一点运行一周天,又逐渐追上太阳而与它相会。一年总共十二次相会,刚相会时月光完全消失而为晦,相会之后月光复苏而为朔,朔后晦前各十五日,日月相对则月光正满而为望。晦朔时日月相合,东西同度、南北同道,则月亮遮住太阳而发生日食;望时日月相对,同度、同道则月亮挡住太阳而发生月食,这些都有固定的度数。然而君王修德行政,任用贤人、去除奸佞,能使阳气旺盛足以胜过阴气,阴气衰弱不能侵扰阳气,那么日月运行虽然有时应当发生食象而月亮常避开太阳,所以它们的迟速高下必有参差而不正好相合、不正好相对,因此应当发生食象而没有发生。如果国家没有政令、不任用善人,使得臣子背叛君父、妾妇压制丈夫、小人欺凌君子、夷狄侵犯中国,那么阴气旺盛阳气微弱,应当发生食象就一定会发生,虽然说运行有固定度数,但实际上是非常之变。”

臣按:历数的制作是为了纲纪日月星辰的运行,然而运行有固定度数,其中的差错无从知晓,只能通过日月食来验证。星官记录日月食,分秒不差、时刻不谬,就知道历数的纲纪没有不当之处。如果历书上记载如此,而仰望天空验证天象却不像这样,就可以知道星官失职了。现在看朱熹解释《诗经》说“君王修德行政,任用贤人、去除奸佞,能使阳气旺盛足以胜过阴气,阴气衰弱不能侵扰阳气,那么日月食虽然有时应当发生而月亮常避开太阳,所以它们的迟速高下必有参差而不正好相合、不正好相对,因此应当发生食象而没有发生。如果国家没有政令、不任用善人,使得臣子背叛君父、妾妇压制丈夫、小人欺凌君子、夷狄侵犯中国,那么阴气旺盛阳气微弱,应当发生食象就一定会发生,虽然说运行有固定度数但实际上是非常之变。”他的说法深切明确,是后世君主应当铭记警惕的。然而臣对此私下有所见解,自古明智的君主端正自身修养德行,即使没有灾异,所以兢兢业业警惕的,本来就不敢有所懈怠疏忽,只有中等才能的君主文过饰非,遇到灾异一切都归咎于天命,对日月薄蚀尤其怠慢疏忽,推托说这是天命一定的常数,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未发生食象之前星官本来已经预先奏报日期,时刻秒忽必定具备,随后颁布天下,让到那天行礼救护,一旦不应验就御史弹劾,以旷职之罪定罪,怎么见得应当发生食象而没有发生呢,应当发生食象而没有发生怎么知道不是推算者的差错呢?世俗君主之所以不信而产生怠慢疏忽之心,往往因为这个原因。臣曾经私下观察占卜者推算禄命而有所取法,推算禄命的人说灾祸的到来,人能修德就可以变灾为祥,有国家的人遇到日月薄蚀就像有身体的人遇到禄命不顺一样,顺应天运必然的常数,尽人道当然的道理,一遇到日食之变就预先思考如何修德正事、任用贤人去除奸佞,使得臣子不至于背叛君父、妾妇不至于压制丈夫、小人不至于欺凌君子、夷狄不至于侵犯中国,那么我的阳气旺盛而天的阳气也从而旺盛了,还怕什么阴气旺盛阳气微弱呢

足虑乎?是则先儒之论欲销变于未然,而臣为此说欲应变于将然,销未然之变,非上知不能应将然之变,虽中才可勉也。程子曰:“日食有定数,圣人于《春秋》必书者,欲人君因此恐惧修省者。”其此意欤。

译值得忧虑吗?这是先前儒者的议论,旨在将灾变消弭于尚未发生之时;而臣提出此说,旨在应对灾变即将发生之际。消弭尚未发生的灾变,若非上等智慧之人不能做到;应对即将发生的灾变,即使是中等才能的人也可以勉力而为。程子说:“日食有固定的规律,圣人在《春秋》中必定记载,是希望君主因此产生恐惧之心,从而修身反省。”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周礼》: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

  郑玄曰:“土圭所以致四时日月之景也。凡日景于地十里而差一寸。”

  贾公彦曰:“案土人职云‘土圭尺有五寸’,周公欲求土中以营王城,故以土圭度日景之法测土之深,谓日景长短之深也。正日景者,夏日至昼漏半,表北得尺五寸,景正与土圭等,即地中,故云正日景以求地中也。昔者周公度日景之时置五表,五表者,于颍川阳城置一表为中表,中表南千里又置一表,中表北千里又置一表,中表东千里又置一表,中表西千里又置一表。”

  臣按: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测土深以正日景,专以求地中也,而冯相氏致日以辨四时之叙始,专以考天象焉。大抵天道运行如环无端,治历者苟不即其阴消阳息之际以为立法之始,则何从而见其消息之机乎?惟于其日晷进退之际而候之,则其机将有不可遁者矣。候之之法在植表测景,以究其气之始至而用以合其所布之算,两无差异则历之本立矣。夫自周立表于阳城,汉人造历必先定东西立晷仪,唐诏太史测天下之晷凡十三处,宋测景则于浚仪之岳台,元人测景之所二十有七。旧说表八尺长,夏至之景尺有五寸,千里而差一寸,唐一行已尝驳议八尺之表表痹景促,古今承用未之或革,元郭守敬所谓表五倍其旧,悬施横梁,每至日中以符窍夹测横梁之景,折取中数,又随所至之处而立表测景,考北极出地高下、夏至晷景长短、昼夜刻数多寡,然后用之以推验,其法可谓精密矣。

  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会天位,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时之序。

  郑玄曰:“冯,乘也;相,视也。言登高台以视天文之次序也。”

  吴澂曰:“岁谓岁星所在,寅曰摄提格、卯曰单阏、辰曰执徐、巳曰大荒落、午曰敦牂、未曰协洽、申曰滩、酉曰作噩、戌曰掩茂、亥曰大渊献、子曰困敦、丑曰赤奋,若岁星左行于地,凡历十二舍而为一纪,则有十二岁之位。月谓斗柄所建,自正月建寅至十二月建丑,凡历十二朔而为一岁,则有十二月之位。辰谓日月所会,子曰玄枵、亥曰梱訾、戌曰降娄、酉曰大梁、申曰实沈、未曰鹑首、午曰鹑火、巳曰鹑尾、辰曰寿星、卯曰大火、寅曰析木、丑曰星纪为十二辰之位。自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为十日之位。东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井、鬼、柳、星、张、翼、轸,西方奎、娄、胃、卯、毕、觜、参,北方斗、牛、女、虚、危、室、壁为二十八宿之位。盖天象有定位则人事有定序,辨其叙事而会之者,如仲春之月平秩东作,厥民析,则知月之建卯、日月会于降娄而为奎娄之次;仲夏之月平秩南讹,厥民因,则知其月之建午、日月会于鹑首而为井鬼之次;仲秋之月平秩西成,厥民夷,则知其月之建酉、日月会于寿星而为角亢之次;仲冬之月平在朔易,厥民隩,则知其月之建子、日月会于星纪而为斗牛之次,以至十有二岁、十有二月所会天位皆仿乎此。冬夏致日、春秋致月者,盖冬至日在牵牛,景长丈有三尺,夏至日在东井,景长尺有五寸,此长短之极,极则气至,冬无愆阳、夏无伏阴,所以致日;春分日在娄,月上弦于东井,下弦于牵牛,秋分日在角,月上弦于牵牛、下弦于东井,此长短之中,所以致月。然致日必于冬夏,致月必于春秋,何也?天度一月易一位、一时易一方,推之日月所经,正在分至为天度之中,分至之气正则四时之序亦正矣。”

  臣按:吴氏谓分至之气正则四时之序亦正,时序正于上则人事定于下,此为治必先治历明时也。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记也)星(谓五星)、辰(谓二十八宿为十二次也)、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谓变动),辨其吉凶;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

译《周礼》记载:大司徒运用土圭的方法测量土地的深浅,校正日影以求得大地中心。太阳在南边,日影就短,气候多炎热;太阳在北边,日影就长,气候多寒冷;太阳在东边,傍晚的日影多风;太阳在西边,早晨的日影多阴。夏至时日的影子长一尺五寸,这就叫做大地中心。

郑玄说:“土圭是用来测定四季日月影子的工具。大凡日影投射在地面上,相距十里就会相差一寸。”

贾公彦说:“查考《土人》的职掌说‘土圭长一尺五寸’,周公想要寻求大地中心来营建王城,所以用土圭测量日影的方法来测定土地的深浅,这里说的‘深’是指日影长短的程度。校正日影,是指在夏至那天白天漏刻过半时,圭表北边的影子长一尺五寸,影子正好与土圭长度相等,这就是大地中心,所以说校正日影以求得大地中心。从前周公测量日影时设置了五根表,这五根表是:在颍川阳城设置一根表作为中表,中表以南千里处又设置一根表,中表以北千里处又设置一根表,中表以东千里处又设置一根表,中表以西千里处又设置一根表。”

臣按:大司徒运用土圭的方法测量土地深浅以校正日影,专门是为了求得大地中心;而冯相氏测定日月运行以辨别四季的次序开端,专门是为了考察天象。大抵天道运行像圆环一样没有尽头,制定历法的人如果不从阴阳消长的节点作为立法的开始,那么从哪里能看到阴阳变化的契机呢?只有在日影进退的时候去观测它,那么其中的契机就会有无法隐藏的了。观测的方法在于树立圭表测量日影,以探究气候的最初到来,并用来符合所推演的历法计算,两者没有差异,那么历法的根本就确立了。自从周代在阳城树立圭表,汉代制定历法必定先确定东西方向树立晷仪,唐代诏令太史在全国测量日影共十三处,宋代测量日影则在浚仪的岳台,元代测量日影的地方有二十七处。旧说圭表长八尺,夏至的日影长一尺五寸,相距千里相差一寸,唐代一行曾经驳议八尺的圭表因为表身过细导致日影急促,古今沿袭使用未曾改革,元代郭守敬所说的圭表是旧制的五倍,悬挂横梁,每到正午用符窍夹测横梁的日影,折取中间数值,又随着所到的地方树立圭表测量日影,考察北极星高出地平线的高低、夏至日影的长短、昼夜刻数的多少,然后用来推演验证,他的方法可以说是精密了。

冯相氏掌管十二岁、十二月、十二辰、十日、二十八星宿的位置,辨别它们的次序以会合天位,冬季和夏季测定太阳,春季和秋季测定月亮,以辨别四季的次序。

郑玄说:“冯,是登上的意思;相,是观察的意思。说的是登上高台来观察天文的次序。”

吴澂说:“岁是指岁星所在的位置,寅年叫摄提格、卯年叫单阏、辰年叫执徐、巳年叫大荒落、午年叫敦牂、未年叫协洽、申年叫滩、酉年叫作噩、戌年叫掩茂、亥年叫大渊献、子年叫困敦、丑年叫赤奋,如果岁星在地面左侧运行,总共经历十二个宿位为一个纪,就有十二岁的位置。月是指北斗斗柄所指的方位,从正月建寅到十二月建丑,总共经历十二个朔望月为一年,就有十二月的位置。辰是指日月相会的地点,子位叫玄枵、亥位叫梱訾、戌位叫降娄、酉位叫大梁、申位叫实沈、未位叫鹑首、午位叫鹑火、巳位叫鹑尾、辰位叫寿星、卯位叫大火、寅位叫析木、丑位叫星纪,这是十二辰的位置。从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十日的位置。东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井、鬼、柳、星、张、翼、轸,西方奎、娄、胃、卯、毕、觜、参,北方斗、牛、女、虚、危、室、壁,这是二十八宿的位置。大抵天象有固定的位置,那么人事就有固定的次序,辨别它们的次序而会合它们,比如仲春之月平定东方农事,百姓分散劳作,就知道月份建卯、日月会合于降娄而成为奎娄之次;仲夏之月平定南方政事,百姓因循劳作,就知道月份建午、日月会合于鹑首而成为井鬼之次;仲秋之月平定西方收成,百姓平定劳作,就知道月份建酉、日月会合于寿星而成为角亢之次;仲冬之月平定朔易政事,百姓室内劳作,就知道月份建子、日月会合于星纪而成为斗牛之次,以至于十二岁、十二月所会合的天位都仿照这个规律。冬季和夏季测定太阳,春季和秋季测定月亮,大抵冬至时太阳在牵牛宿,日影长一丈三尺,夏至时太阳在东井宿,日影长一尺五寸,这是日影长短的极限,达到极限则气候到来,冬天没有违逆的阳气、夏天没有潜伏的阴气,所以用来测定太阳;春分时太阳在娄宿,月亮上弦在东井宿,下弦在牵牛宿,秋分时太阳在角宿,月亮上弦在牵牛宿、下弦在东井宿,这是日影长短的中间,所以用来测定月亮。然而测定太阳必定在冬夏,测定月亮必定在春秋,为什么呢?天度一个月改变一个位置,一个季节改变一个方位,推演到日月所经过的地方,正好在二分二至是天度的中间,二分二至的气候正常,那么四季的次序也就正常了。”

臣按:吴氏说二分二至的气候正常,那么四季的次序也就正常,时序在上面正常,那么人事在下面也就安定,这说明治理天下必须先治理历法。

保章氏掌管天星以记录五星、二十八宿作为十二次、日月运行的变动,以此观察天下的变迁,辨别它们的吉凶;根据星土辨别九州之地所封的疆域,都有划分

星以观妖祥;以十有二岁之相观天下之妖祥;以五云之物(色也)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以十有二风察天地之和,命乖别之妖祥。凡此五物(事也)者,以诏救政,访序事。

译通过观察星象来察知妖异和祥瑞;通过观察十二年的岁星方位来察知天下的妖异和祥瑞;通过观察五种云气的形态(颜色)来辨别吉凶、水旱、丰歉的灾异征兆;通过观察十二种风向来察知天地是否和谐,以及违背常理的妖异和祥瑞。这五类事物,用来告谏补救政令,访查并安排事务。

郑玄曰:“保,守也,世守天文之变。”

  吴澂曰:“天星,天文星度也。步占之法以星为主,故曰天星。十有二辰经天左旋,常度不移,不足以见吉凶,惟日、月、五星行乎十二辰之次,纬天右转而日有薄(蚀不朔望)蚀(蚀在朔望)晕(日旁气)珥(形点黑也)之变、月有亏盈朓(晦而月见西方)肭(朔而月见东方)之变、五星有赢(早出为赢)缩(晚出为缩)圜(有围绕者)角(生芒角)之变,故总言日、月、星、辰之变动。变动即所谓迁也,顺则为吉、逆则为凶,以天象言则为变动,以人事言则为迁,二者相参辨之矣(以上解”天星以志日月星辰变动“至”辨其吉凶“)。星土,十二土也,合而言之曰九州,九州星土之书虽亡所考者,十二国之分载诸传记,灾祥所应亦皆可证。昭十年,有星出于嫠女,郑谿灶曰‘今兹岁在颛顼之墟,姜氏、任氏实守其地’,此玄枵为齐之分星而青州之星土也;昭三十二年,吴伐越,晋史墨曰‘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释者曰岁在星纪,此星纪为越之分星而扬州之星土也;昭元年,郑子产曰‘成王灭唐而封弟叔焉,故参为晋星、实沈为参神’,此实沈为晋之分星而并州之星土也;襄九年,晋士弱曰‘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此大火为宋之分星而豫州之星土也;昭十七年,星孛及汉,申须曰‘汉,水祥也。卫颛顼之墟故为帝丘,其星为大水’,此梱訾为卫之分星而冀州之星土也;《郑语》周史曰‘楚,重黎之后也,黎为高辛氏火正’,此鹑尾为楚之分星而荆州之星土也;《尔雅》曰‘析木为之津’,释者谓天汉之津梁为燕,此析木为燕之分星而幽州之星土也。以至周之鹑火、秦之鹑首、赵之大梁、鲁之降娄,无非以其州之星土而为其国之分星,以星土而占灾祥,其应有可征矣(以上解”以星土辨九州之地“至”以观妖祥“)。岁星在木则水为相之类,五星顺度为祥,流逆失度为妖。襄二十八年,岁在星纪而淫于玄枵,是谓蛇乘龙,梓慎以为宋、郑必饥,则言其所属;谿灶以为周楚所恶,则言其所冲。其岁星乖次之应乎?昭三十二年,岁在星纪而吴伐越,史墨谓不及四十年越其有吴乎,以岁星十二年一周,存亡之数不过三纪,非岁星顺次之应乎?以类求之则岁星、太岁皆可参决妖祥之事(以上解”十有二岁之相观天下之妖祥“)。物,色也,视日旁云气之色与视祲十辉同义,左氏所谓凡至分启闭必书云物。占法,青为虫,赤为兵荒,白为丧,黄为丰,黑为水。既言辨吉凶水旱,又言降丰荒之祲象,则亦视祲叙降之意。盖水旱之降为荒年,荒年之降为丰年,其叙如此(以上解”以五云“至”丰荒之祲象“)。十二风者,艮为条风,从大吕、太蔟之律;震为明庶风,从夹钟之律;巽为清明风,从姑洗、仲吕之律;离为景风,从蕤宾之律;坤为凉风,从林钟、夷则之律;兑为阊阖风,从南吕之律;干为不周风,从无射、应钟之律;坎为广莫风,从黄钟之律,传所谓八风从律是也。又法于缇室之中,因逐月律管入地之浅深,月气至则葭灰飞,以此察天地之和气。然左氏载师旷歌北风又歌南风,而知晋楚之胜负,妖祥之应可决于此。乖则异,别则离,此天地之不和而为妖祥也,故命之使知所趋避(以上解”以十二风“至”乖别之妖祥“)。上文五事即救政叙事之所从出也,政者国之本,诏救政于上则人君知修省之道;事者有司之常职,访叙事于下则人臣知戒警之意。君臣交修厥德,政事举而天降祥矣(以上解”凡此五物者以诏救政访叙事“)。”

  臣按:所谓五物者,日、月、星、辰之变动也,星土辨九州也,十有二岁也,五云之物也,十有二风也。保章氏之职,用此五物以测阴阳之和否,察天地之逆顺,上以诏之人君,使其因灾咎而救其政事之乖别,下以访之臣下,使其叙宜事而知其缓急之次第,吴氏论之详矣。凡世之星官所推步、占验者,皆具于是焉。

  《

译郑玄说:“保,就是守,世代守护天文的变化。”

吴澂说:“天星,就是天文星度。推步占候的方法以星为主,所以称为天星。十二辰经天向左旋转,常度不变,不足以显现吉凶,只有日、月、五星运行在十二辰的次序中,纬天向右旋转,并且日有薄(日食不在朔望时发生)、蚀(日食在朔望时发生)、晕(日旁的气)、珥(形状像黑点)的变化,月有亏盈、朓(晦日月亮出现在西方)、肭(朔日月亮出现在东方)的变化,五星有赢(早出为赢)、缩(晚出为缩)、圜(有围绕的现象)、角(生出芒角)的变化,所以总说日、月、星、辰的变动。变动就是所谓的迁,顺则为吉,逆则为凶,从天象来说称为变动,从人事来说称为迁,二者相互参照辨别(以上解释‘天星以志日月星辰变动’到‘辨其吉凶’)。星土,就是十二土,合起来说叫九州,九州星土的书籍虽然亡佚无法考证,但十二国的分野记载在传记中,灾祥所应的情况也都可以证明。昭公十年,有星出现在嫠女座,郑国谿灶说‘今年岁星在颛顼的墟地,姜氏、任氏实际守护那片土地’,这是玄枵作为齐的分星,也就是青州的星土;昭公三十二年,吴国攻打越国,晋国史墨说‘越国得到岁星而吴国攻打它,必定承受凶险’,解释的人说岁星在星纪,这是星纪作为越的分星,也就是扬州的星土;昭公元年,郑国子产说‘成王灭掉唐国而封给弟弟叔虞,所以参星是晋的星,实沈是参神’,这是实沈作为晋的分星,也就是并州的星土;襄公九年,晋国士弱说‘陶唐氏的火正阏伯居住在商丘,相土沿袭他,所以商主大火’,这是大火作为宋的分星,也就是豫州的星土;昭公十七年,星孛到达银河,申须说‘银河,是水祥。卫国是颛顼的墟地所以称为帝丘,它的星是大水’,这是梱訾作为卫的分星,也就是冀州的星土;《郑语》中周史说‘楚国,是重黎的后代,黎是高辛氏的火正’,这是鹑尾作为楚的分星,也就是荆州的星土;《尔雅》说‘析木为之津’,解释的人认为天汉的津梁是燕,这是析木作为燕的分星,也就是幽州的星土。至于周的鹑火、秦的鹑首、赵的大梁、鲁的降娄,没有不是以其州的星土作为其国的分星,以星土来占测灾祥,其应验是有据可查的(以上解释‘以星土辨九州之地’到‘以观妖祥’)。岁星在木则水为相之类,五星顺度为祥,流逆失度为妖。襄公二十八年,岁星在星纪而淫于玄枵,这叫蛇乘龙,梓慎认为宋、郑必定饥荒,这是说其所属;谿灶认为这是周楚所厌恶的,这是说其所冲。这是岁星乖离次序的应验吗?昭公三十二年,岁星在星纪而吴国攻打越国,史墨说不到四十年越国会有吴国吗,因为岁星十二年一周,存亡的数目不过三纪,这不是岁星顺次运行的应验吗?以类推求,则岁星、太岁都可以参决妖祥之事(以上解释‘十有二岁之相观天下之妖祥’)。物,就是色,看日旁云气的颜色与看祲十辉同义,左氏所说的凡是到分、启、闭必定书写云物。占法,青色为虫灾,赤色为兵荒,白色为丧事,黄色为丰收,黑色为水灾。既然说了辨别吉凶水旱,又说降下丰荒的祲象,那也是视祲叙降的意思。大概水旱的降下为荒年,荒年的降下为丰年,其叙述如此(以上解释‘以五云’到‘丰荒之祲象’)。十二风,艮为条风,从大吕、太蔟的律;震为明庶风,从夹钟的律;巽为清明风,从姑洗、仲吕的律;离为景风,从蕤宾的律;坤为凉风,从林钟、夷则的律;兑为阊阖风,从南吕的律;干为不周风,从无射、应钟的律;坎为广莫风,从黄钟的律,传所说的八风从律就是这样。又法于缇室之中,因逐月律管入地的浅深,月气至则葭灰飞,以此察天地之和气。然而左氏记载师旷歌北风又歌南风,而知晋楚的胜负,妖祥的应验可决于此。乖则异,别则离,这是天地不和而为妖祥,所以命令他使知道所趋避(以上解释‘以十二风’到‘乖别之妖祥’)。上文五事即救政叙事之所从出也,政者国之本,诏救政于上则人君知修省之道;事者有司之常职,访叙事于下则人臣知戒警之意。君臣交修厥德,政事举而天降祥矣(以上解释‘凡此五物者以诏救政访叙事’)。”

臣按:所谓五物,就是日、月、星、辰的变动,星土辨别九州,十二岁,五云之物,十二风。保章氏的职责,用这五物来测度阴阳的和否,察验天地的逆顺,上以诏告人君,使其因灾咎而救其政事的乖别,下以访求臣下,使其叙述宜事而知其缓急的次第,吴氏论述得很详细了。凡是世之星官所推步、占验的,都具备在这里了。

礼记月令》:孟春之月,乃命太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辰之行,宿离不贷(忒),毋失经纪,以初为常。郑玄曰:“经纪,谓天文进退度数。”

译《礼记·月令》说:孟春之月,于是命令太史恪守典章、奉行法度,观测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星宿偏离没有差错,不要失去天文运行的度数规律,以初始的状态作为常态。郑玄说:“经纪,指的是天文进退的度数。”

方悫曰:“在人之六典、八法,在天之日、月、星、辰,莫不存乎《书》,故以命太史。日循星以进退者也,月应日以死生者也,星者日所舍,辰者星所次,宿言宿于此,离言离于彼。日、月、星、辰之宿离有定数,不可忒,忒则司天者之过矣。”

  吴澂曰:“宿谓所居,离谓所丽。日月所居所丽在何辰何星之第几度,推算不可差忒,毋令失其所躔次之经纪。初谓初始,常谓不变,当依初始以求算历之法而不改变也。”

  臣按:太史司天日、月、星、辰之行,即《尧典》所谓历象日、月、星、辰也。历象有一定之法,当夫国家创业之初已为之定制常法,然每岁日、月、星、辰之行则不能无变动焉,然其变动也,或宿或离,其躔次亦不甚相远而不能出始初常法之外,是以先王之世每遇岁事更端之初,即申命太史考其行之宿离,或进或退皆不可失其常而必合于初焉。后世惟听司历者之所自为,而孟春乃命之制不复讲矣,此亦一阙典也。

  《春秋》:隐公三年春,王正月己巳,日有食之。

  胡安国曰:“经书日食三十六,去之千有余岁而精历算者所能考也,其行有常度矣。然每食必书,示后世治历明时之法也。有常度则灾而非异矣,每食必书,示后世遇灾而惧之意也。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表,而有食之,灾咎象也。克谨天戒,则虽有其象而无其应,弗克畏天灾,咎之来必矣。凡经所书者,或妾妇乘其夫、或臣子背君父、或政权在臣下、或夷狄侵中国,皆阳微阴盛之证也。是故《十月之交》,诗人以刺;日有食之,《春秋》必书,戒人君不可忽天象也。”

  臣按:先儒谓日有食之,有食之者也。太阳,君也,而被侵食,君道所忌也。噫,天上之日月有以食之,则天下之君亦将有以灾之者矣,是故人君遇此变也则反诸己,乃自咎曰:“吾德毋乃有失欤?吾行毋乃有亏欤?吾之左右毋乃有窃威柄者欤?吾之臣子毋乃有背君父者欤?或者盗贼无乃将于此而窃发欤?夷狄无乃将于此而侵陵欤?”有一于此皆思所以反其事而顺于道,寻其绪而折其萌,究其归而闭其途,使之必不至于如此也。夫然,则其过也人皆仰之如日月之复明矣。

  桓公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胡安国曰:“穀梁曰:‘既,尽也。’言日言朔,日正朔也;言朔不言日,食既朔也;言日不言朔,食晦日也;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也。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象,而有食之既,则其为变大矣。”

  《左传》文公元年曰:于是闰三月,非礼也。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余于终,事则不悖。

  杜预曰:“于历法,闰当在僖公末年,误于今年三月置闰,故曰非礼也。步历之始以为术之端首,期之日三百六十有六日,日月之行又有迟速而必分为十二月,举中气以正月,有余日则归之于终,积而为闰,故言归余于终。斗建不失其次,寒暑不失其常,故无疑惑,四时得所则事无悖礼。”

  孔颖达曰:“闰后之月中气在朔,则斗柄月初已指所建之辰;闰前之月中气在晦,则斗柄月末方指所建之辰。故月之正在于中气,则斗柄常不失其所指之次,如是乃得寒暑不失其常。”

  臣按:古今论置闰之法,不出乎此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三言。

  六年,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

  杜预曰:“四时渐差则置闰以正之,顺时命事,事不失时则年丰。”

  臣按:四时渐差则置闰以正之,斯言也治历明时之要。闰正则寒暑不失,而民知耕艺之候而有有秋之望矣。食者民之天,民得其食则生养,遂而祸乱不作矣。生民之道,岂外是哉?

  昭公七年,晋平公曰:“何谓六物?”伯瑕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也。”公曰:“多语寡人辰而莫同,何谓辰?”对曰:“日月之

译方悫说:“在人间的六典、八法,在天上的日、月、星、辰,没有不记载在《尚书》中的,所以用来命令太史。太阳是遵循星辰的规律而进退的,月亮是应和太阳而盈亏生死的,星是太阳停留的地方,辰是星辰排列的次序,宿是说停留在这里,离是说离开那里。日、月、星、辰的停留和离开有固定的度数,不可差错,差错就是掌管天文者的过错了。”

吴澂说:“宿是指所居住的地方,离是指所依附的地方。日月所居住和依附的地方在哪个辰、哪颗星的第几度,推算不可有差错,不要让它们失去运行次序的条理。初是指初始,常是指不变,应当依照初始的方法来推算历法而不改变。”

臣按:太史掌管天文,观测日、月、星、辰的运行,就是《尧典》所说的观测日、月、星、辰的历象。历象有一定的法则,在国家创业之初就已经制定了恒常的法度,然而每年日、月、星、辰的运行却不能没有变动,然而它们的变动,无论是停留还是离开,其运行次序也不相去太远,不能超出初始恒常法度的范围,所以先王时代每逢岁事更替之初,就命令太史考察它们运行的停留和离开,无论是进还是退都不可失去恒常而必须符合初始的法度。后世只听任掌管历法的人自行其是,而孟春时节命令制定历法的制度不再推行了,这也是一个缺失的典制。

《春秋》记载:隐公三年春天,周历正月己巳日,发生日食。

胡安国说:“《春秋》经文记载日食三十六次,距离现在一千多年,精通历算的人尚能考证,说明它们的运行有恒定的法度。然而每次日食都必定记载,是向后世展示制定历法、明确时令的方法。有恒定的法度,日食就是灾异而不是怪异了;每次日食都必定记载,是向后世展示遇到灾异应当畏惧的意思。太阳是众阳之首、人君的表率,发生日食,是灾祸的征兆。能够谨慎对待上天的警戒,那么即使有这种征兆而没有相应的灾祸;不能畏惧上天的灾异,灾祸的到来就必然了。凡是经文中记载的,或者是妾妇凌驾于丈夫之上,或者是臣子背叛君父,或者是政权掌握在臣下手中,或者是夷狄侵犯中国,都是阳气微弱、阴气盛行的证据。所以《十月之交》这首诗,诗人用来讽刺;日食,《春秋》必定记载,是告诫人君不可忽视天象。”

臣按:先儒说“日有食之”,是有东西遮蔽了太阳。太阳象征君主,被遮蔽侵食,是君主之道所忌讳的。唉,天上的日月有东西遮蔽它们,那么天下的君主也将有灾祸降临了,所以人君遇到这种变故就反省自己,于是自我责备说:“我的德行难道有缺失吗?我的行为难道有亏缺吗?我的左右近臣难道有窃取威权的人吗?我的臣子难道有背叛君父的人吗?或者盗贼难道将在此时兴起吗?夷狄难道将在此时侵犯吗?”只要其中有这一条,都要思考如何扭转事态以顺应正道,寻找头绪以遏制萌芽,探究归宿以堵塞途径,使之必定不至于发展到如此地步。像这样,那么他的过错人们都会仰视他如同日月重新光明一样。

桓公三年秋天七月壬辰初一,发生日食,全食。

胡安国说:“《穀梁传》说:‘既,是尽的意思。’说日又说朔,是日正朔;说朔不说日,是食既朔;说日不说朔,是食晦日;不说日也不说朔,是夜食。太阳是众阳之首、人君的表象,发生日食且全食,那么这种变故就很大了。”

《左传》文公元年说:这一年闰三月,是不合礼制的。先王校正时间,在年初确立开端,在年中确立正朔,把多余的日子归到年终。在年初确立开端,时序就不会差错;在年中确立正朔,百姓就不会迷惑;把多余的日子归到年终,政事就不会违背常理。

杜预说:“按照历法,闰月应当在僖公末年,错误地在今年的三月置闰,所以说是不合礼制的。推算历法的开始作为术数的端首,周期定为三百六十六天,日月运行又有快慢而必须分为十二月,选取中气来校正月份,有多余的日子就归到年终,积累成为闰月,所以说把多余的日子归到年终。北斗星的指向不失去次序,寒暑不失去常态,所以没有疑惑,四时得当则政事不违背礼制。”

孔颖达说:“闰月之后的月份中气在初一,那么北斗星的柄在月初就已经指向所建之辰;闰月之前的月份中气在月底,那么北斗星的柄在月底才指向所建之辰。所以月份的正朔在于中气,那么北斗星的柄常不失去它所指向的次序,这样就能使寒暑不失去常态。”

臣按:古今论述置闰的方法,不出“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这三句话。

六年,闰月,不告朔,是不合礼制的。闰月用来校正时间,时间用来安排政事,政事用来使百姓富足,养育百姓的道理就在这里了。不告闰月的初一,是抛弃时政,怎么能治理百姓呢?

杜预说:“四时逐渐出现偏差就置闰来校正它,顺应时令命令政事,政事不失去时节则年成丰收。”

臣按:四时逐渐出现偏差就置闰来校正它,这话是制定历法、明确时令的关键。闰月校正了,寒暑就不会失去常态,百姓就知道耕种的时节而有丰收的希望了。食物是百姓的天,百姓得到食物就能生存养育,祸乱就不会发生了。养育百姓的道理,难道超出这个范围吗?

昭公七年,晋平公说:“什么是六物?”伯瑕回答说:“岁、时、日、月、星、辰就是六物。”晋平公说:“你多次对我说辰,但说法不同,什么是辰?”回答说:“日月之

会是谓辰,故以配日。”

  孔颖达曰:“《尔雅释天》云‘载,岁也。夏曰岁,周曰年’,李巡曰:‘载,一岁莫不覆载也。’孙炎曰:‘四时一终曰岁,取岁星行一次也,年取年谷一熟。’是年、岁即年也。时谓四时,春、夏、秋、冬也。日谓十日,从甲至癸也。月,从正月至十二月也。星,二十八宿也。辰谓日月所会,一岁十二会,从子至亥也。配日,言辰无常所,分在十二,以十干配之,明非一所也。”

译“会”就是“辰”,所以用它来配合“日”。

孔颖达说:“《尔雅·释天》说:‘载,就是岁。夏代称为岁,周代称为年。’李巡说:‘载,是一年中无不被覆盖承载的意思。’孙炎说:‘四季循环一次称为岁,取意于岁星运行一次;年取意于谷物一年成熟一次。’这说明年、岁就是年的意思。时指的是四时,即春、夏、秋、冬。日指的是十日,从甲到癸。月,是从正月到十二月。星,是二十八宿。辰指的是日月相会之处,一年有十二次相会,从子到亥。配日,是说辰没有固定的位置,分布在十二个方位,用十天干来配合它,表明它不是固定在一个地方。”

臣按:历象所推步者不过此六物而已。

  以上历象之法(上)

卷九三

  ▲历象之法(下)

  《扬子》:或问浑天,曰:“落下闳营之,鲜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几几(近也)乎莫之能违也。”请问盖天,曰:“盖哉盖哉,应难未几也。”

  李轨曰:“几,近也。落下闳为武帝经营之,鲜于妄人为武帝算度之,耿寿昌为宣帝考象之,言乎近其理矣,谈天者无能违也。再言盖哉者应难,以事未有近其理也。”

  朱熹曰:“浑天仪,古必有其法,遭秦而灭,至汉武帝时落下闳始经营之,鲜于妄人又量度之,至宣帝时耿寿昌始铸铜而为之象。宋钱乐又铸铜作浑天仪,衡长八尺,孔径一寸,玑径八尺,圆周二丈五尺,强转而望之以知日月星辰之所在,即璇玑玉衡之遗法也。历代以来其法渐密,宋朝因之为仪三重,其在外曰六合仪,平置黑单环,上刻十二辰、八干、四隅在地之位以准地面而定四方,侧立黑双环,背刻去极度数以中分天脊,直跨地上,使其半入地下而结于其子午以为天经,斜倚赤单环,背刻赤道度数以平分天腹、横绕天经,亦使半出地上、半入地下而结于其卯酉以为天纬三环,表里相结不动,其天经之环则南北二极皆为圆轴,虚中而内向,以挈三辰四游之环,以其上下四方于是可考,故曰六合;次其内曰三辰仪,侧立黑双环,亦刻去极度数,外贯天经之轴,内挈黄赤二道,其赤道则为赤单环,外依天纬,亦刻宿度而结于黑双环之卯酉,其黄道则为黄单环,亦刻宿度而又斜倚于赤道之腹,以交结于卯酉,而半入其内以为春分后之日轨,半出其外以为秋分后之日轨,又为白单环以承其交,使不倾垫,下设机轮以水激之,使其日夜随天东西运转以象天行,以其日月星辰于是可考,故曰三辰;其最在内者曰四游仪,亦为黑双环如三辰仪之制,以贯天经之轴,其环之内则两面当中各施直距外指两轴而当其要(平声),中之内面又为小窾以受玉衡要,中之小轴使衡,既得随环东西运转,又可随处南北低昂,以待占候者之仰窥焉,以其东西南北无不周遍,故曰四游。此其法之大略也。”

  沈括曰:“旧法规环一面刻周天度、一面加银钉,盖以夜候天,晦不可目察则以手切之也。古人有璇饰玑,疑亦为此。今太史局秘书省铜仪制极精致,亦以铜钉为之。”

  臣按:自落下闳造浑天之后,魏晋以来率因之以为仪,至宋朝熙宁沈括之仪、宣和玑衡之制始详密精致,有出于淳风、令瓒之表者。靖康之乱,仪象之器尽归于金,元人袭用金旧而规环不协,难复施用,于是郭守敬乃创为简仪、仰仪及诸仪表,其说以谓昔人以管窥天,宿度余分约为大半,少未得其的,乃用二线推测于余分,纤微皆有可考,而又当时四海测宾之所凡二十有七,东极高丽、西极滇池、南逾朱崖、北尽铁勒,皆古人所未及为者,其法俱载《元史》,而其仪表至今遵用之。夫自尧历象之后而有舜之玑衡,所谓玑衡盖尧之象也,舜玑衡之后而有汉之浑天仪象,所谓仪象盖舜之玑衡也,后世加以六合、三辰、四游,愈精愈密,然历代相因、千载相承,未尝有改也,而改之始自于此。盖天欲启中国文明之治,必豫生知巧之人于数千载之前,而创为一代观天之器,以待圣人之生,夫岂偶然之故哉?

  《史记》: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余,于是有天地神祇物类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嘉谷也),民以物享,灾祸不生,所求不匮。少▯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依也)物,祸灾荐至,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

译臣按:历象所推步的不过这六样东西罢了。

以上历象之法(上)

卷九三

▲历象之法(下)

《扬子》:有人问浑天说,回答说:“落下闳规划它,鲜于妄人测算它,耿中丞制作模型来象征它,几乎没有人能违背它。”请问盖天说,回答说:“盖天说啊盖天说,应对疑难之处没有多少(道理)。”

李轨说:“几,是近的意思。落下闳为汉武帝规划它,鲜于妄人为汉武帝测算它,耿寿昌为汉宣帝考察天象制作模型,说它接近天理了,谈论天象的人没有能违背的。再次说‘盖天说啊盖天说’来应对疑难,是因为事情没有接近天理的。”

朱熹说:“浑天仪,古代一定有这种方法,遭遇秦朝而毁灭,到汉武帝时落下闳才开始规划它,鲜于妄人又测量它,到汉宣帝时耿寿昌才开始铸造铜器来制作它的模型。宋代钱乐又铸造铜器制作浑天仪,衡长八尺,孔径一寸,玑径八尺,圆周二丈五尺,用力转动它并观察它来知道日月星辰的位置,这就是璇玑玉衡遗留的方法。历代以来这种方法逐渐精密,宋朝因此制作仪器有三重,最外面的一重叫六合仪,平放一个黑色的单环,上面刻着十二辰、八干、四隅在地上的位置来对准地面而确定四方,侧立两个黑色的双环,背面刻着去极度数来平分天脊,直跨在地上,让它一半进入地下而结于子午线作为天经,斜倚一个红色的单环,背面刻着赤道度数来平分天腹、横绕天经,也让它一半露出地上、一半进入地下而结于卯酉线作为天纬,三个环,内外相互连接不动,那天经的环则南北两极都作为圆轴,中间空虚而向内,用来提挈三辰四游的环,因为上下四方在这里可以考察,所以叫六合;其次在里面的一重叫三辰仪,侧立两个黑色的双环,也刻着去极度数,外面贯穿天经的轴,里面提挈黄道和赤道,其中赤道作为红色的单环,外面依靠天纬,也刻着宿度而结于黑色双环的卯酉,其中黄道作为黄色的单环,也刻着宿度而又斜倚在赤道的腹部,来交结于卯酉,而一半进入里面作为春分后的日轨,一半露出外面作为秋分后的日轨,又制作白色的单环来承托它们的交点,使它们不倾斜塌陷,下面设置机轮用水力推动它,让它日夜随着天东西运转来象征天的运行,因为日月星辰在这里可以考察,所以叫三辰;最里面的一重叫四游仪,也制作两个黑色的双环像三辰仪的制度,用来贯穿天经的轴,环的里面则两面当中各施直距向外指着两个轴而对着它的腰部(平声),腰部的内面又制作小孔来容纳玉衡的腰部,腰部的小轴让衡,既能够随着环东西运转,又可以随处南北高低,以等待观测者仰视观察,因为东西南北无不周遍,所以叫四游。这是这种方法的大概。”

沈括说:“旧法规定环的一面刻着周天度数、一面加上银钉,大概是因为夜间观测天象,昏暗不能目视就用手指触摸它。古人有璇饰玑,怀疑也是为此。现在太史局秘书省的铜仪制作极其精致,也用铜钉制作。”

臣按:自从落下闳制造浑天仪之后,魏晋以来大都沿用它来制作仪器,到宋朝熙宁年间沈括的仪器、宣和年间玑衡的制度才开始详细精密,有超出李淳风、李令瓒之上的。靖康之乱,仪器象器全部归于金朝,元人沿袭金朝旧制而规环不协调,难以恢复施用,于是郭守敬就创制了简仪、仰仪及各种仪表,他的说法认为过去的人用管窥天,宿度余分大约为大半,少的没有得其准确,就用两条线推测余分,细微之处都有可考察的,而又当时四海测量宾位的地方共二十七个,东边极远到高丽、西边极远到滇池、南边越过朱崖、北边尽于铁勒,都是古人所未曾做到的,这些方法都记载在《元史》中,而它的仪表至今遵行使用。自从尧历象之后而有舜的玑衡,所谓玑衡大概是尧的象,舜玑衡之后而有汉朝的浑天仪象,所谓仪象大概是舜的玑衡,后世加上六合、三辰、四游,越精密越详细,然而历代相沿、千年相承,未曾有改变的,而改变的开始就在此。大概上天想要开启中国文明的治理,必定预先在数千载之前产生有知巧的人,而创制一代观天的器具,以等待圣人的出生,这难道是偶然的原因吗?

《史记》:太史公说:“神农以前尚且久远,大概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余,于是有天地神祇物类的官,这叫五官。各自掌管它们的次序,不相混乱,百姓因此能有信用,神明因此能有明德。百姓和神明职业不同,恭敬而不亵渎,所以神明降下嘉谷,百姓用物品献祭,灾祸不产生,所求不匮乏。少昊氏衰落时,九黎扰乱德行,百姓和神明混杂扰乱,不能依从万物,祸灾接连到来,不能尽其气。颛顼接受它,就命令南正重掌管天以属于神,命令火正黎掌管地以属于民,使恢复旧常,不相侵渎。其后三苗又恢复九黎的德行,所以两个官都废弃了职守,而闰余违背次序,孟陬灭绝,摄提没有纪,历数失序。尧又于是重黎的后代,不忘旧制的,使恢复掌管它而立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