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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大学衍义补五十五

卷五六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520–527 段

以祀上帝而不及後土,注謂其省文耳。分祀天地之說始見於《周禮》,雖曰必順陰陽、因高下而各從其類以求之,庶得其神之來享,然天與地對、皇天與後土對,六經言天必與地俱,孔子言郊多與社並,天與地並祭猶父與母同牢也,豈得為瀆乎?況一年之間夏在冬前,並祭天地則以為瀆亂龐雜,地先天祭豈非越次先食乎?虞夏祀帝之禮與其時俱不經見,惟《周禮》祭天則用冬之日至,蓋成周以建子之月為正歲也,歲正之首未遑他事,首舉上天之祭,至於建午之月乃祀地耳,是蓋一代之製,後世因之可也,別以義起亦可也。夫類於上帝經有明言,舍周而從虞又何不可哉烏可以合祭之禮起於王莽而以為不經?夫事苟合義,固不當以人廢,矧在周之前明有《虞書》之文,所謂類者安知其非當時所稱之祭名哉?漢儒解《周禮》類造之言非解《書》也。夫周有冬至之祭,故凡非時之祭謂之依類常祭可也,有虞之世所謂常祭者何名,其行禮者何時,此所謂類者何所謂乎?我聖祖初得天下即築壇為南北郊,冬至祀天於圜丘,夏至祀地於方丘,一如《周禮》之製,行之數年,風雨不時,天多變異,乃斷自宸衷,複為合祭之禮而以正月行禮,凡所謂六宗、山川、群神皆各為壇以從祀,蓋複有虞之典於四千餘載之後,每正歲之吉,天子躬祀天地而以祖宗配享,分命群臣各獻二十四壇,行之百年,神祗饗答,休征屢應,其克享天地之心而遍致明靈之格者非一日矣,萬世所當遵守。

译祭祀上帝而不祭祀后土,注疏认为这是省略了文字罢了。分别祭祀天地的说法始见于《周礼》,虽然说是必须顺应阴阳、依据高低而各自从其类别去寻求,希望得到神灵的降临享用,然而天与地相对、皇天与后土相对,六经中说到天必定与地一起,孔子说到郊祀大多与社祭并列,天与地一起祭祀犹如父亲与母亲同在一个祭坛,这难道算是亵渎吗?况且一年之中夏天在冬天之前,如果一起祭祀天地就认为是亵渎混乱庞杂,那么地先于天祭祀难道不是越次序先吃了吗?虞夏时期祭祀上帝的礼仪与其时代一起都没有详细记载,只有《周礼》中祭祀天使用冬至这一天,大概成周以建子之月为正岁,岁首之初来不及做其他事情,首先举行上天的祭祀,到了建午之月才祭祀地,这是一代的制度,后世沿袭它是可以的,另外根据义理创立也是可以的。祭祀上帝经书中有明确记载,舍弃周朝而遵循虞朝又有什么不可以呢?怎么可以说合祭的礼仪起源于王莽就认为它不合常理呢?事情如果符合义理,本来就不应当因为人而废弃,何况在周朝之前明确有《虞书》的文字,所谓“类”怎么知道它不是当时所称呼的祭名呢?汉代儒者解释《周礼》中“类造”的话并不是解释《尚书》。周朝有冬至的祭祀,所以凡是非固定时间的祭祀称为依类常祭是可以的,有虞之世所谓常祭叫什么名字,举行礼仪是什么时候,这所谓“类”是什么意思呢?我圣祖刚得到天下就修筑祭坛为南北郊,冬至在圜丘祭祀天,夏至在方丘祭祀地,完全依照《周礼》的制度,实行几年,风雨不时,上天多有变异,于是决断于圣心,恢复合祭的礼仪而在正月举行礼仪,凡是所谓六宗、山川、群神都各自修筑祭坛来从祀,大概是在四千多年之后恢复有虞的典制,每年岁首的吉日,天子亲自祭祀天地而以祖宗配享,分别命令群臣各自献祭二十四坛,实行百年,神灵享用报答,吉祥征兆屡次应验,能够享用天地之心而普遍招致明灵降临的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这是万世应当遵守的。

《詩序》:《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

  朱熹曰:“小序以此詩篇首有‘昊天’二字遂定以為郊祀天地之詩,諸儒往往亦襲其誤。”

  臣按:自古論合祀天地者率以是序為據,朱熹深辨其非,夫用此一言以解此詩似乎固矣,若夫所謂郊祀天地之語則在漢以前已有此說,非但始於元始亦可見也。

  《周禮》: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鄭玄曰:“《國語》雲:‘精意以享之謂禋。’”程頤曰:“天與帝一也,天言其體,帝言其主。”

  胡宏曰:“禮之所貴,貴其義也,是故主者祭天以柴燎牲,使氣上達。語其精神則謂之禋,語其感格則謂之類,指其方兆則謂之郊,指事異名,其實一也。”

  臣按: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三禮、吉禮之別十有二,所謂禋祀、實柴、槱燎三者祭天神也,血祭、狸沈、疈辜三者祭地祇也,肆獻祼、饋食、祠、礿、嚐、烝六者祭人鬼也。然天神之祀有昊天上帝而地祗之祭無有後土,是亦猶《虞書》之類上帝而無後土也歟?

  大司樂,凡樂圜鍾為宮、黃鍾為角、太簇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鞀、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凡樂函鍾為宮、太簇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鞀、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鹹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壒(祇同)皆出可得而禮矣。

  胡宏曰:“樂六變而天神降,樂八變而地壒出,此豈君子知禮之言,類如巫祝造怪之辭也,則又以為神降示出然後可得而禮,曾不知樂所以導和、禮所以為節,作樂乃所以行禮禮神也,豈待神降壒出然後行禮哉?”

  吳澂曰:“此文不惟不經,仍自相背戾,既曰‘以六律、六同、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示’,是祭祀合樂之際六律、六同、五聲、八音、六舞並用矣,而其下則止用黃鍾、大呂、雲門祀天,止用太簇、應鍾、鹹池祭地,如是則六律、六同、五聲、八音、六舞各自為用,不得謂之大合樂矣。凡作樂必律呂聲音一時並舉,克諧而不相奪倫,然後成樂,今既各自為用,何自而成樂乎?況周家祭祀已行之跡莫詳於《詩》之《頌》,今考《昊天有成命》之詩郊祀天地,是天地無分祭之文;考《般》之詩望祀四嶽河海,是四望與山川無異祭之文;考之《詩》禘祖而其末則曰‘既右烈考,亦右文母’,是妣與祖亦無各祭之文;考《周頌》之詩盡是祭祀之詞,其言作樂未聞有分樂而序之之說,亦未聞用曆代之樂以分祀之禮,此甚不足信。”又曰:“既言六樂者文之以五聲、播之以六音,是六樂之作五聲、八音並用之矣,而其下則禮天神、地壒、人鬼,於五聲皆止用其四,於八音止用其三,使其果如此,則聲音不備,樂何自而作?況考之於《詩》有瞽作樂而合乎祖,其間用鞀、磬、敔、簫管等樂,於祭宗廟之際固亦兼用竹、革、木、石之音矣,孰謂去此而不用乎?既曰凡六樂者一變至六變合六樂而言之,至於七變、八變、九變則餘三變又不與焉,況樂所以象德,而六樂之致鬼神壒不知何分而象德耶?考舜之作樂,感格之效自近以及遠,今乃自遠以及近,夫舜樂所以感物者未嚐以某樂感某物、以某樂感某神,帝王作樂之意大概相似,何獨成周之樂而不然哉?故曰此文不惟不經,仍自相背戾,不足信也。”

  臣按:分祭天地之說始見於《周禮大司樂》,他經典所不載也,非獨他經典所不載,雖《周禮》亦無之,惟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蒼璧禮天、黃琮禮地,及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兩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兩處分言天地然不言其地與時,其言冬至祀天夏至祀地、祀天於圜丘祀地於方丘,惟於大司樂見之。夫大宗伯之職在掌邦禮,禮之大者吉禮也,禮莫重於祭祀,莫大於天地,然於大宗伯所掌之三大禮、吉禮十有二之中,止言昊天上帝而不及後土地祇,乃至於作器之時始言之,可見其所行之禮則一,而

译《诗序》说:《昊天有成命》这首诗,是用于郊祀天地的。

朱熹说:“《小序》因为这首诗篇首有‘昊天’两个字,就断定它是郊祀天地的诗,许多儒者往往也沿袭了这个错误。”

臣按:自古以来,讨论合祭天地的人,大多以这个《诗序》作为依据。朱熹深入辨析其错误,用这一句话来解释这首诗,似乎过于固执了。但是,所谓“郊祀天地”的说法,在汉代以前就已经有了,不仅仅始于汉平帝元始年间,由此可见。

《周礼》说:大宗伯用禋祀来祭祀昊天上帝。郑玄说:“《国语》说:‘用精纯的诚意来献享,叫做禋。’”程颐说:“天和帝是同一个,天说的是它的本体,帝说的是它的主宰。”

胡宏说:“礼所看重的,是看重它的义理。所以主祭者祭天,用柴火焚烧牺牲,使烟气上达。谈论其精神,就叫做禋;谈论其感通格致,就叫做类;指明其方位和兆域,就叫做郊。名称不同,其实是一样的。”

臣按:大宗伯掌管建立国家天神、人鬼、地祇的三礼,吉礼分为十二类。所谓禋祀、实柴、槱燎这三种,是祭祀天神的;血祭、狸沈、疈辜这三种,是祭祀地祇的;肆献祼、馈食、祠、礿、尝、烝这六种,是祭祀人鬼的。然而,祭祀天神中有昊天上帝,而祭祀地祇中却没有后土,这大概也像《虞书》中只说上帝而没有后土一样吧?

大司乐说:凡是音乐,以圜钟为宫音、黄钟为角音、太簇为徵音、姑洗为羽音,使用雷鼓、雷鞀、孤竹制的管、云和制的琴瑟,表演云门舞,在冬至日于地上的圜丘演奏,如果音乐演奏六变,那么天神都会降临,可以接受礼仪了;凡是音乐,以函钟为宫音、太簇为角音、姑洗为徵音、南吕为羽音,使用灵鼓、灵鞀、孙竹制的管、空桑制的琴瑟,表演咸池舞,在夏至日于泽中的方丘演奏,如果音乐演奏八变,那么地祇都会出现,可以接受礼仪了。

胡宏说:“音乐六变天神就降临,音乐八变地祇就出现,这难道是君子懂礼的话吗?这类话就像巫祝制造怪诞言辞一样。又认为神降临、地祇出现之后,才可以施行礼仪,竟然不知道音乐是用来引导和谐的,礼仪是用来作为节制的,制作音乐正是为了施行礼仪、祭祀神灵,难道要等到神降临、地祇出现之后才施行礼仪吗?”

吴澄说:“这段文字不仅不合常理,而且自相矛盾。既然说‘用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来招致鬼神显现’,那么祭祀合乐的时候,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是一起使用的。但下文却说只用黄钟、大吕、云门来祭天,只用太簇、应钟、咸池来祭地。如果是这样,那么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就各自单独使用了,不能称为大合乐了。凡是制作音乐,必须律吕声音同时并举,和谐而不相冲突,然后才能成为音乐。现在既然各自单独使用,怎么能成为音乐呢?况且周朝祭祀的实际情况,没有比《诗经》的《颂》更详细的了。现在考察《昊天有成命》这首诗,是郊祀天地的,这里没有天地分祭的文字;考察《般》这首诗,是遥祭四岳河海的,这里四望与山川没有异祭的文字;考察《诗经》中禘祭祖先,而末尾说‘既佑助烈考,也佑助文母’,这里妣与祖也没有各祭的文字;考察《周颂》的诗,全是祭祀的辞句,其中说到制作音乐,没听说过有分乐而叙述的说法,也没听说过用历代的乐来分祀的礼仪,这很不可信。”又说:“既然说六乐是用五声来文饰、用八音来传播的,那么六乐的制作,五声、八音是一起使用的。但下文说祭祀天神、地祇、人鬼,在五声中只用四种,在八音中只用三种。如果真像这样,那么声音就不完备,音乐怎么能制作出来呢?况且考察《诗经》中《有瞽》制作音乐而合乎祖先,其中使用鞀、磬、敔、箫管等乐器,在祭祀宗庙的时候,本来也兼用竹、革、木、石的声音,谁说去掉这些而不用呢?既然说凡是六乐,一变到六变是合六乐而言的,至于七变、八变、九变,那么剩下的三变又不包括在内了。况且音乐是用来象征德行的,而六乐招致鬼神地祇,不知道如何区分来象征德行呢?考察舜制作音乐,感通格致的效果是从近到远,现在却是从远到近。舜乐感通事物的原因,不曾以某种乐感通某种物、以某种乐感通某种神,帝王制作音乐的意图大概相似,为什么唯独成周的乐不是这样呢?所以说这段文字不仅不合常理,而且自相矛盾,不可信。”

臣按:分祭天地的说法,首先见于《周礼·大司乐》,其他经典没有记载。不仅其他经典没有记载,即使《周礼》也没有记载。只有大宗伯用玉制作六器,用苍璧礼天、黄琮礼地,以及典瑞用四圭有邸来祭天旅上帝、两圭有邸来祭地旅四望,这两处分别提到天地,但没有说地点和时间。说到冬至祭天、夏至祭地,祭天在圜丘、祭地在方丘,只有在《大司乐》中见到。大宗伯的职责在于掌管国家礼仪,礼仪中最大的是吉礼,礼仪中没有比祭祀更重要的,没有比天地更大的。然而在大宗伯所掌管的三大礼、吉礼十二类中,只说昊天上帝而不及后土地祇,直到制作器物的时候才提到,可见他所施行的礼仪是一致的,而

所用以禮神者其器則有兩也。況於司服掌玉之吉服,止有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之文,無有所謂後土地祇之服,由是觀之,合祭天地其神有兩而主祭惟以一人可見矣。惟其神之兩,故兩其器,或以蒼璧或以黃琮、或四圭有邸或兩圭有邸;惟其祭之一,故主祭之人所服之服則一而已。然則大司樂之言非歟?曰先儒固謂《周禮》非盡出周公,況其所論樂律自相背戾,吳澂謂其不經不足信,非無征之言也。夫其所論之樂既不足信,則所論之禮又烏可深信哉?

译用来祭祀神灵的器物,有两类。况且掌管服饰和玉器的吉服,只有祭祀昊天上帝时穿着大裘并戴冕的记载,没有所谓祭祀后土和地祇的服饰,由此看来,合祭天地时神灵有两个而主祭者只有一人,这就显而易见了。正因为神灵有两个,所以器物也有两类,有的用苍璧,有的用黄琮,有的用四圭有邸,有的用两圭有邸;正因为祭祀是合一的,所以主祭者所穿的服饰只有一种。既然如此,那么大司乐所说的话难道不对吗?回答说,先儒本来就说《周礼》并非全部出自周公之手,况且它所论述的乐律自相矛盾,吴澂认为它不经不足信,这并不是没有根据的话。既然它所论述的乐律尚且不足信,那么它所论述的礼仪又怎么能深信呢?

《禮記郊特牲》: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大報天而主日也,兆於南郊,就陽位也。掃地而祭,於其質也。於郊,故謂之郊。牲用,尚赤也。用犢,貴誠也。

  陳澔曰:“冬至日短極而漸舒,故雲迎長日之至。郊祭者,報天之大事,天之尊無為,可祀之以其道,不可主之以其事,故以日為之主焉。天秉陽,日者眾陽之宗,故就陽位而立郊兆。”

  臣按:《祭義》“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蓋天之為德至廣至大,不可得而見也,其所可見者日與月焉,故以日為主而又以月配之,尊之以次於天,以為三辰之主而設王宮、夜明二壇於郊壇之側,猶王燕飲而主之以大夫、王嫁女而主之以諸侯、祭社而配以句龍、祭稷而配以棄也。

  卜郊,受命於祖廟,作龜於禰宮,尊祖親考之義也。卜之日,王立於澤,親聽誓命,受教諫之義也。獻命庫門之內,戒百官也;大廟之命,戒百姓也。祭之日,王皮弁以聽祭報,示民嚴上也。

  陳澔曰:“告於祖廟而行事則如受命於祖,此尊祖之義。用龜以卜而於禰宮,此親考之義。其日卜竟,有司即以祭事誓戒命令眾執事者而君亦聽受之,是受教諫之義也。有司獻王所以命百官之事,王乃於庫門之內集百官而戒之,又於太廟之內戒其族姓之臣也。祭報,報白日時蚤晚及牲事之備具也。”

  臣按:《曲禮》雲“大饗不問卜”,周人郊用冬至則有定日矣,而此又雲卜郊,何歟?考古注疏引《易說》雲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夏正建寅之月也,鄭氏又謂迎長日之至為迎春分之日。漢人去古未遠,其言亦或有所據,不然則此所謂卜郊者果何卜歟?或者以下文有“帝牛不吉”之言而以為卜牲,然此明言卜郊不言牲也,況冬日至祭天,是日日既至矣,無所俟於迎,迎者未至而逆之之謂也,鄭氏所引《易說》謂為迎春分之日豈其然哉?本朝之製,於未祀之前一月,欽天監先擇日以聞,蓋古卜法不存而擇幹支之吉以代卜也,既擇有定日,歲前十二月朔上躬詣犧牲所視牲,此後每日遣大臣一員往視,次日早朝複命,將祭之前先告太廟,遣禮部官檄京都城隍神,遍請天下當祀神祇,致齊之日上皮弁服,登正殿誓戒百官,齋之日遣禦史點視各官,於齋次仍行南京一體齋戒,蓋與古人卜郊獻命之禮若合符節。

  祭之日,喪者不哭,不敢凶服,濬(泛)埽、反道,鄉為田燭,弗命而民聽上。

  陳澔曰:“濬埽,灑水而後埽也。反道,剗道路上之土反之,令新者在上也。鄉民各於田首設燭照路,恐王行事之早也。喪者不哭以下諸事皆不待上令而民自聽從,蓋歲以為常也。”

  臣按:今行大禮,有司修理道路,沿途明燎火,是即古人之製,但所謂喪者不哭、不敢凶服尚未舉行,請如古製。

  祭之日,王被袞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則天數也。乘素車,貴其質也。旂十有二旒,龍章而設日月,以象天也。天垂象,聖人則之,郊所以明天道也。

  陳祥道曰:“合《周官》《禮記》而考之,王之祀天,內服大裘、外服龍袞,龍袞所以襲大裘也。”

  又曰:“夫先王祀天,有文以示外心之勤,有質以示內心之敬。故因丘、埽地、陶匏、槁秸、疏布、素車之類,此因其自然以示內心之敬者也;執鎮圭、繅藉五采五就、旂龍章而設日月、四圭有邸、八變之音、黃鍾大呂之鈞,此致其文飾以示外心之勤者也。然則內服大裘以因其自然,外被龍袞戴冕璪以致其文飾,不以內心廢外心,不以自然廢文飾,然後事天之禮盡矣。”

  臣按:郊以祀天,祀天而必法則其所垂之象,使凡吾身之所被服、吾身之所乘駕、吾禮之所施設文飾,莫非天之象焉。

  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

  周諝曰:“《孝經》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祖之所配於圜丘者昊天而考之所配於明堂者上帝,此言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而反言配上帝,何也?天言其體,帝言其用,

译《礼记·郊特牲》说:郊祭是为了迎接长日的到来。这是向天进行最大的报答,而以日为宗主,在南郊设立祭坛,是就着阳位。清扫地面进行祭祀,是取其质朴。在郊外举行,所以称为郊祭。牺牲使用赤色,是崇尚赤色。使用小牛,是珍视诚心。

陈澔说:“冬至时白昼最短,之后逐渐变长,所以说迎接长日的到来。郊祭是报答天的大典,天的尊贵在于无为,可以祭祀它的道,不可以用具体事务来主宰它,所以以日作为宗主。天秉持阳气,日是众阳的宗主,所以在阳位设立郊祭的坛场。”

臣按:《祭义》说“向天进行最大的报答而以日为宗主,以月配享”,大概是因为天的德行极其广大,无法直接看见,所能看见的是日和月,所以以日为主宗,又以月配享,尊崇它们仅次于天,作为三辰的主宰,在郊坛旁边设立王宫、夜明两座坛场,就像君王宴饮时以大夫为主,君王嫁女时以诸侯为主,祭祀社神时以句龙配享,祭祀稷神时以弃配享一样。

占卜郊祭的日期,在祖庙接受命令,在父庙制作龟甲进行占卜,这是尊崇祖先、亲近父亲的意义。占卜的那天,君王站在泽地,亲自听取誓命,这是接受教谏的意义。在库门之内宣布命令,是告诫百官;在大庙宣布命令,是告诫百姓。祭祀的那天,君王穿着皮弁礼服听取祭祀情况的汇报,向百姓显示对上级的严肃。

陈澔说:“在祖庙禀告后行事,就像从祖先那里接受命令,这是尊崇祖先的意义。用龟甲占卜并在父庙进行,这是亲近父亲的意义。占卜结束后,主管官员就用祭祀事务誓戒命令众执事人员,君王也听取接受,这是接受教谏的意义。主管官员向君王呈报用来命令百官的事项,君王就在库门之内召集百官告诫他们,又在太庙之内告诫同族姓氏的大臣。祭报,是汇报白天时间的早晚以及牺牲等事务的准备情况。”

臣按:《曲礼》说“大享不问卜”,周人郊祭在冬至,日期是固定的,而这里又说占卜郊祭,为什么呢?考察古注疏引用《易说》说三代君王的郊祭都使用夏历,夏历是建寅之月,郑玄又说迎接长日的到来是指迎接春分之日。汉代距离古代不远,他的话或许有所依据,否则这里所说的占卜郊祭,究竟占卜什么呢?或许因为下文有“帝牛不吉”的话而认为是占卜牺牲,但这里明确说占卜郊祭而没有说占卜牺牲,况且冬至祭天,这一天日已经至了,没有什么可等待迎接的,迎接是指事物未到而预先迎取,郑玄所引《易说》说是迎接春分之日,难道是这样吗?本朝的体制,在祭祀前一个月,钦天监先选择吉日上报,大概是古代占卜的方法不存在了,而选择干支的吉利来代替占卜。既然选择了固定日期,每年十二月朔日,皇帝亲自前往牺牲所在处视察牺牲,此后每天派遣大臣一人前往视察,次日早朝复命,将要祭祀之前先告太庙,派遣礼部官员传檄京都城隍神,遍请天下应当祭祀的神祇,致斋之日穿上皮弁服,登上正殿誓戒百官,斋戒之日派遣御史点视各官,在斋所仍实行与南京一样的斋戒,大概与古人占卜郊祭、宣布命令的礼仪完全相符。

祭祀的那天,居丧的人不哭,不敢穿凶服,洒水清扫、翻新道路,乡民在田头设置火把照明,没有命令而百姓听从上级。

陈澔说:“濬埽,是洒水后再清扫。反道,是铲起道路上的土翻过来,让新的土在上面。乡民各自在田头设置火把照亮道路,担心君王行事太早。居丧的人不哭以下各项事务,都不等待上级命令而百姓自然听从,大概是因为年年如此成为惯例。”

臣按:现在举行大礼,主管官员修理道路,沿途点燃明火,这就是古人的制度,但所谓居丧的人不哭、不敢穿凶服尚未实行,请求按照古制执行。

祭祀的那天,君王穿着衮服以象征天。戴着冕冠,冕旒有十二条,符合天数。乘坐素车,是珍视其质朴。旗帜有十二条旒,绣有龙纹并设置日月图案,以象征天。天垂示象,圣人效法它,郊祭是为了阐明天道。

陈祥道说:“综合《周官》《礼记》来考察,君王祭祀天,内穿大裘,外穿龙袞,龙袞是用来覆盖大裘的。”

又说:“先王祭祀天,有文采以显示外在的勤勉,有质朴以显示内心的恭敬。所以利用土丘、清扫地面、陶器、枯草、粗布、素车之类,这是顺应自然以显示内心的恭敬;手持镇圭、繅藉五彩五就、旗帜龙纹设置日月、四圭有邸、八变之音、黄钟大吕之钧,这是极尽文饰以显示外在的勤勉。那么内穿大裘以顺应自然,外穿龙袞戴冕旒以极尽文饰,不因为内心而废弃外在,不因为自然而废弃文饰,然后事天的礼仪就完备了。”

臣按:郊祭用来祭祀天,祭祀天一定要效法天所垂示的象,使得我身上所穿戴的、我所乘坐的、我的礼仪所施设的文饰,没有不是天的象。

万物本源在于天,人本源在于祖先,这就是配享上帝的原因。郊祭,是报答本源、回归初始。

周諝说:“《孝经》说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这是祖先所配享于圜丘的是昊天,而父亲所配享于明堂的是上帝,这里说万物本源在于天、人本源在于祖先,却反过来说配享上帝,为什么呢?天说的是本体,帝说的是功用,

故對而言則天與帝異,合而言之則帝即天也、天即帝也。《易》之象曰‘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其言上帝,與此同意。”

译所以分开来说,天与帝是不同的;合起来说,帝就是天,天就是帝。《周易》的象辞说:“先王因此制作音乐来推崇德行,隆重地献给上帝以配享祖先”,其中所说的上帝,与此处的意思相同。

臣按:祭祀之禮皆所以報本反始,而郊祀上帝而以祖配,此又報本反始之大者。《祭義》:郊之祭,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鄭玄曰:“主日者以其光明,天之神可見者莫著焉。”

  孔穎達曰:“自日以下皆祭,特言月者以對日耳,蓋天獨為一壇,天神等共為一壇。”

  楊複曰:“垂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日月之明即天之明也,故祭天而主日、配以月,非必百神悉從祀也。《月令》仲夏大雩帝,大雩之後乃命百縣雩祀百辟卿士,季秋大饗之後乃使有司嚐群神,告備於天子,先後輕重固有節文矣。以此類推之,祀天之後乃祭百神蓋可知也。”

  臣按:《周禮春官》注以禋祀、實柴、槱燎為祀天神之三禮,郊之祭大報天即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而主日、配以月則星辰、司中、司命、風伯、雨師皆從祀可知矣。但其行禮之際則天子躬獻於上帝,而所謂日月星辰之類則分官以行獻耳。說者謂莫尊於天、莫重於郊祀,精一以饗猶恐誠意之不至,豈容混以百神祀之乎?夫混以祀之不可也,初獻之後遣官而各祀於其壇則非混矣。禮行於郊而天神皆降,譬則天子行幸而百官扈從,所至之國諸侯躬享天子而命其大夫、士以分享其扈從之臣,因其爵位之高下,循其序而秩其禮,如日則主之而月則以配,準此以為則而下之,未必非禮意也。

  《月令》:孟春之月,天子乃以元日祈穀於上帝。

  《春秋左傳》:孟獻子曰:“夫郊祀後稷以祈農事也,是故啟蟄而郊,郊而後耕。”《公羊傳》曰:“郊則曷為必祭稷?王者以其祖配。”

  楊複曰:“考之《月令》之書、《周頌》之詩、孟獻子之言,則曰祈穀於上帝。夫上帝即昊天上帝,未聞有感生之說也,自鄭注有感生帝之說,更漢魏曆晉宋至於齊梁陳數百年之久,其說未行,至北齊始取其說而行之,於是昊天上帝分為兩祀,隋唐承用其說,至於今而不廢,推原所自,是誰之過歟?然正理在人心,萬世不磨,邪說終不能熾也。”

  臣按:古者郊祀凡再行,正月之郊為祈穀,《月令》及孟獻子所言是也;十一月之郊為報本,《郊特牲》所言是也。我朝合為一祀而並於歲首行之,禮不煩而可以常行(以上通論郊祀之禮)。

  《周禮》: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牲幣放其器之色。

  吳澂曰:“禮神者,始告神時薦於神坐也。蒼璧禮天,蒼象天之色,圜象天之形;黃琮禮地,黃象地之色。其牲幣各仿象其玉之色。”(此言郊祀玉幣)

  牧人,凡陽祀用▯辛牲毛之。

  鄭玄曰:“蠙牲,赤色毛之取純毛也。陽祀,謂祭天於南郊及宗廟。”《禮器》:祭天特牲。

  鄭玄曰:“郊所以用特牲者,天神至尊,無物可稱,故用特牲郊。”《王製》:祭天地之牛角繭栗(如繭如栗,犢也)。

  陳祥道曰:“大禮必簡,簡則內心而貴誠,故祭天地之牛角繭栗。”

  《郊特牲》:帝牛不吉,以為(猶用也)稷牛。帝牛必在滌三月,稷牛惟具。

  陳澔曰:“郊祀社稷以配天,故祭上帝者謂之帝牛,祭後稷者謂之稷牛。滌者,牢中清除之所也。二牛皆在滌中,若至期卜牲不吉,或有死傷,即用稷牛為帝牛而別選稷牛也。非在滌三月者不可為帝牛,稷乃人鬼,其牛但得具用足矣。”(以上祀天之牲)

  《周禮》:鬯人掌共鬯而飾(謂設巾)之。

  吳澂曰:“鬯者,釀為酒而芬芳條暢也。如黑黍,一桴二米,乃天地至和之氣,故名之曰鬯而因以名官。共鬯者,直共鬯之酒無爵也,飾之以布為巾冪而畫黼文也。”

  臣按:大宗伯雲“蒞玉鬯”,《表記》曰“鬯以事上帝”,則是祀天地亦有鬯,特不用鬱。

  酒正,凡祭祀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五齊、三酒,共八尊也),大祭三貳(用酒一尊又副以兩尊)。陳祥道曰:“凡祭祀天地諸神皆有五齊三酒。”

  臣按:五齊,一曰泛齊(成而滓浮泛泛然也)、二曰醴齊(醴,體也。成而上下一體滓汁相將也)、三曰盎

译臣按:祭祀的礼仪都是为了报答根本、追念始源,而在郊祀中祭祀上帝并以祖先配享,这更是报答根本、追念始源的重大举措。《祭义》说:“郊祀的祭祀,是向天进行最大的报答,以日为尊,以月配享。”郑玄说:“以日为尊是因为它光明,天神中可见的没有比它更显著的。”

孔颖达说:“从日以下的都祭祀,特别提到月是为了与日相对,大概天单独设一个坛,天神等共同设一个坛。”

杨复说:“垂示象数而显著明亮的,没有比日月更大的,日月的光明就是天的光明,所以祭天以日为尊、以月配享,并非一定要让百神都从祀。《月令》说仲夏举行大雩祭天,大雩之后才命令各县祭祀百辟卿士,季秋大飨之后才让有司尝祭群神,向天子报告完备,先后轻重本来就有节度文饰。以此类推,祭天之后才祭祀百神,大概可以知道了。”

臣按:《周礼·春官》注将禋祀、实柴、槱燎作为祭祀天神的三种礼仪,郊祀的大报天就是用禋祀祭祀昊天上帝,而以日为尊、以月配享,那么星辰、司中、司命、风伯、雨师等都从祀是可以知道的。但在行礼的时候,天子亲自向上帝献祭,而所谓日月星辰之类则分派官员去献祭。有人说没有比天更尊贵的、没有比郊祀更重大的,精诚专一地享祭还担心诚意不到,怎么容许混杂百神一起祭祀呢?混杂祭祀是不可以的,初献之后派遣官员各自在它们的坛上祭祀,那就不是混杂了。礼仪在郊外举行而天神都降临,好比天子出行而百官扈从,所到的国家诸侯亲自享祭天子而命令他们的大夫、士去分享扈从之臣的祭祀,根据爵位的高低,遵循次序而排列礼仪,像日那样作为主祭而月那样作为配享,以此为准则而向下推行,未必不符合礼的本意。

《月令》:孟春之月,天子在元旦向上帝祈求谷物丰收。

《春秋左传》:孟献子说:“郊祀后稷是为了祈求农事,所以惊蛰时举行郊祀,郊祀之后才耕作。”《公羊传》说:“郊祀为什么一定要祭祀稷?因为王者用他的祖先配享。”

杨复说:“考察《月令》的书、《周颂》的诗、孟献子的话,都说向上帝祈求谷物丰收。上帝就是昊天上帝,没听说过有感生帝的说法,自从郑玄注有感生帝的说法,经过汉魏历晋宋直到齐梁陈几百年之久,这种说法没有实行,到北齐才采纳这种说法并实行,于是昊天上帝分为两种祭祀,隋唐承用这种说法,直到今天没有废除,推究其来源,是谁的过错呢?然而正理在人心,万世不能磨灭,邪说终究不能盛行。”

臣按:古代郊祀共举行两次,正月的郊祀是为了祈求谷物,《月令》和孟献子所说的是这样;十一月的郊祀是为了报答根本,《郊特牲》所说的是这样。我朝合并为一次祭祀而在岁首举行,礼仪不繁琐而可以经常举行(以上通论郊祀的礼仪)。

《周礼》:用苍璧礼敬天,用黄琮礼敬地,牺牲和币帛仿照玉器的颜色。

吴澄说:“礼敬神灵,在开始告诉神灵时进献于神座。苍璧礼敬天,苍色象征天的颜色,圆形象征天的形状;黄琮礼敬地,黄色象征地的颜色。它们的牺牲和币帛各自仿照玉的颜色。”(这是说郊祀的玉和币帛)

牧人,凡是阳祀用赤色纯毛的牺牲。

郑玄说:“纯毛的牺牲,赤色毛的取纯毛。阳祀,指在南郊祭天及宗庙。”《礼器》:祭天用特牲。

郑玄说:“郊祀所以用特牲,是因为天神最尊贵,没有东西可以相比,所以用特牲郊祀。”《王制》:祭祀天地的牛角像茧和栗(像茧像栗,是小牛犊)。

陈祥道说:“大礼必定简朴,简朴则内心而贵诚,所以祭祀天地的牛角像茧和栗。”

《郊特牲》:帝牛不吉利,就作为稷牛。帝牛必须在涤中三个月,稷牛只要具备就行。

陈澔说:“郊祀社稷配享天,所以祭上帝的称为帝牛,祭后稷的称为稷牛。涤,是牢中清除的地方。两头牛都在涤中,如果到期占卜牺牲不吉利,或有死伤,就用稷牛作为帝牛而另选稷牛。不在涤中三个月的不能作为帝牛,稷是人鬼,它的牛只要具备使用就够了。”(以上祭祀天的牺牲)

《周礼》:鬯人掌管供给鬯酒并装饰(指设巾)它。

吴澄说:“鬯,是酿成酒而芬芳条畅。如黑黍,一桴二米,是天地至和之气,所以名叫鬯并因此命名官职。供给鬯酒,只是供给鬯酒没有爵,用布作为巾覆盖并画黼纹。”

臣按:大宗伯说“蒞玉鬯”,《表記》说“鬯以事上帝”,那么祭祀天地也有鬯,只是不用郁。

酒正,凡是祭祀依法供给五齐三酒,装满八尊(五齐、三酒,共八尊),大祭三贰(用酒一尊又副以两尊)。陈祥道说:“凡是祭祀天地诸神都有五齐三酒。”

臣按:五齐,一曰泛齐(酿成后滓浮泛泛然)、二曰醴齐(醴,体也。酿成后上下一体滓汁相将)、三曰盎

齊(盎,翁也。成而翁翁然蔥白色也)、四曰醍齊(成而紅赤也)、五曰沈齊(成而滓沈也),是五齊用之祭祀不致其味致其祭而已。三酒,一曰事酒,酌有事之酒也;二曰昔酒,久釀而熟也;三曰清酒,酒之生者也,三酒以飲,非若齊之致其義也。

译醴(醴,甜酒。酿成后呈淡白色)、四曰醍齐(酿成后呈红赤色)、五曰沈齐(酿成后酒渣下沉),这五种醴齐用于祭祀,不求其味美,只求表达祭祀的诚意罢了。三酒,一曰事酒,是用于有事时饮用的酒;二曰昔酒,是久酿而成熟的酒;三曰清酒,是未经过滤的酒,这三种酒用来饮用,不像醴齐那样重在表达其意义。

《禮記》:大羹不和,犧尊疏布,烝厓杓。

  陳澔曰:“大羹者,太古之羹也,肉汁無鹽梅之和,後王存古禮故設之,亦尚玄酒之意。犧尊,刻為犧牛之形,此尊以粗疏之布為覆。烝厓,白木之有文理者。杓,沃盥之具也。”

  《表記》:天子親耕,粢盛鬯以事上帝。

  馬希孟曰:“天子之尊非不足於耕也,蓋身致其誠信而示其嚴上之禮也。”(以上祀天醴齊粢盛)《易》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

  程頤曰:“鼎之為器,生人所賴至切者也,極其用之大,聖人亨以享上帝。”

  《詩大雅》曰:(我也)盛於豆(木器,以薦菹醢),於豆於登(瓦器,以薦大羹)。其香始升,上帝居歆。

  朱熹曰:“此章言其尊祖配天之祭。其香始升而上帝已安而饗之,言應之疾也。”

  臣按:謝枋得謂天地間惟理與氣,有此理則有此氣,有此氣則有此理,鬼神無形與聲,惟有理與氣在溟漠之間耳。凡祭,皆以心感神、以氣合神者也,黍稷必馨香,酒瑽必芬芳,用椒、用桂、用蕭、用鬱金草皆以香氣求神,神以歆饗此氣耳。由此言之,後世爇嶺海之香木以代鬱鬯亦此意,其氣之芬馥清遠,有非蕭、桂、鬱金所及者,用之以祀神,禮所謂以義起,此亦其類歟。

  《郊特牲》:“器用陶匏(瓦器)”,以象天地之性也。陳澔曰:“陶匏,物之質者,質乃物性之本然也。”管簟之安而蒲越(音活)槁秸之尚,明之也。

  鄭玄曰:“凡常居下管上簟,祭天席蒲越槁秸之尚也,二者皆藉神席也。明之者,神明之也。”(以上祀天之器)

  以上郊祀天地之禮(上)

卷五七

  ▲郊祀天地之礼(下)

  《诗序》:《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宏深也)密(静密也),于缉(继续也)熙(光明也),单厥心,肆其靖(安也)之。

  朱熹曰:“二后,文、武也。成王名诵,武王之子也。基,积累于下以承藉乎上者也。”

  臣按:《周颂》此章序云“郊祀天地”,苏轼北郊之议援此序以为证,朱熹以《国语》证之,谓其为康王以后祀成王之诗无疑,且欧阳氏《时世论》谓此二后者文、武也,成王者成王也,当为康王以后之诗。臣考郊庙之诗曰《颂》者,皆一时公卿大夫与太史氏为之,于郊祀明堂、常祭宗庙时歌之而各有所主,如《烈文》主太王、《清庙》主文王、《执竞》主武王之类,《思文》之诗则郊祀后稷以配天也,《我将》之诗则宗祀文王以配上帝也。周人之《颂》至于诸侯助祭、巡守、朝会、祭告、戒农官、赛田事莫不有乐歌,而独于天地阙焉,且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所以配祭者尚有其诗,顾于正祭之天帝独无美盛德之形容,可乎?臣窃以为《昊天有成命》之《诗序》云“郊祀天地”未必无所据也,但解者以“成王”为成此王业则未必然尔,诗之意盖谓昊天上帝有此成定之命,文王、武王实受之,成王继之不敢康宁,夙夜积德以承藉文、武所受于天之成命者,既以深宏而静密矣,于是叹美而言,谓承天命以主天祀者宜继续文武光明之德,竭诚致敬,单尽其心;亦如成王之不敢康宁,庶几安靖天下而保祖宗所受昊天之成命于无穷矣。于者,叹辞。作颂者首言天命,继言三后之德,于此又叹美而发其端,欲其后人主是祀者不敢废坠天命,以常大报天之意。意者此诗实是郊祀之颂,成王之世盖已有之而未及成王,康王嗣统新作此颂,因祖以及考,不然,则是康王就旧颂中益以“成王不敢康”之一语于二后受之之下亦不可知也。或曰朱子谓此诗只说昊天不说地,设使合祭亦须说及后土,考之经典,惟祭天之名谓之郊而祭地无其名,如《虞书》之“类于上帝”、《周礼》之禋祀昊天上帝,皆未尝及后土,岂但此诗哉?

  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尔极。

  朱熹曰:“此言后稷之德真可配天,盖

译《礼记》说:大羹不加调味,犧尊用粗疏的布覆盖,蒸厓用作杓。

陈澔说:“大羹,是太古时代的羹汤,肉汁中没有盐和梅的调和,后世的君王保留古礼所以设置它,这也是崇尚玄酒的意思。犧尊,雕刻成犧牛的形状,这种尊用粗疏的布作为覆盖。蒸厓,是有纹理的白木。杓,是浇水洗手的器具。”

《表記》说:天子亲自耕种,用粢盛和鬯酒来侍奉上帝。

马希孟说:“天子的尊贵并非不足以从事耕种,而是亲身表达他的诚信,并展示他尊奉上帝的礼仪。”(以上关于祭祀上天所用的醴齐、粢盛)《易经》说:鼎,是取象之物。用木来顺承火,是烹煮食物。圣人烹煮食物来享祭上帝。

程颐说:“鼎这种器具,是生人赖以生存最为迫切的东西,其用途极大,圣人烹煮食物来享祭上帝。”

《诗经·大雅》说:(我也)盛在豆(木制器皿,用来进献腌菜和肉酱)里,在豆和登(陶制器皿,用来进献大羹)里。香气刚刚升起,上帝就安然享用。

朱熹说:“这一章说的是尊崇祖先配享上天的祭祀。香气刚刚升起而上帝已经安然享用,说的是感应之迅速。”

臣按:谢枋得认为天地间只有理与气,有此理就有此气,有此气就有此理,鬼神没有形体与声音,只有理与气存在于冥漠之间罢了。凡是祭祀,都是以心感应神灵、以气契合神灵,黍稷必定馨香,酒醴必定芬芳,使用椒、使用桂、使用萧、使用鬱金草,都是以香气来求神,神灵因为歆享这种气而到来。由此说来,后世燃烧岭海的香木来代替鬱鬯也是这个意思,其气芬芳清幽深远,有萧、桂、鬱金所不及的,用它来祭祀神灵,礼所谓因义而兴起,这也属于这一类吧。

《郊特牲》说:“器物使用陶匏(瓦器)”,用来象征天地的本性。陈澔说:“陶匏,是质朴之物,质朴是物性的本来面目。”管簟的安稳以及蒲越、槁秸的崇尚,是为了彰显这一点。

郑玄说:“通常居住时管在下簟在上,祭祀上天时席用蒲越、槁秸崇尚,这两种都是垫在神位下的席子。彰显,是使神明显耀。”(以上关于祭祀上天的器物)

以上郊祀天地之礼(上)

卷五七

▲郊祀天地之礼(下)

《诗序》说:《昊天有成命》,是郊祀天地的诗。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于缉熙,单厥心,肆其靖之。

朱熹说:“二后,指文王、武王。成王名诵,是武王的儿子。基,是积累于下以承托于上的意思。”

臣按:《周颂》这一章的序言说“郊祀天地”,苏轼关于北郊的议论引用这个序言作为证据,朱熹用《国语》来证明,认为这是康王以后祭祀成王的诗无疑,而且欧阳氏的《时世论》说这二后是文王、武王,成王就是成王,应当是康王以后的诗。臣考察郊庙之诗称为《颂》的,都是一时公卿大夫与太史所作,在郊祀明堂、常祭宗庙时歌唱而各有其所主,如《烈文》主太王、《清庙》主文王、《执竞》主武王之类,《思文》之诗则是郊祀后稷以配天,《我将》之诗则是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周人的《颂》至于诸侯助祭、巡守、朝会、祭告、戒农官、赛田事莫不有乐歌,却唯独在天地方面缺失,况且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用来配祭的还有其诗,难道在正祭的天帝唯独没有赞美盛德的形容,可以吗?臣私下认为《昊天有成命》的《诗序》说“郊祀天地”未必没有根据,只是解释者把“成王”解释为成就王业则未必如此,诗的意思大概是说昊天上帝有此成定之命,文王、武王确实承受了它,成王继承它不敢安逸,早晚积累德行以承托文、武所受于天的成命,既然已经深宏而静密了,于是赞叹赞美而言,说承天命以主天祀的人应当继续文武光明之德,竭诚致敬,单尽其心;也如成王之不敢安逸,庶几安靖天下而保祖宗所受昊天之成命于无穷。于,是叹词。作颂的人首先言天命,接着言三后之德,在这里又赞叹赞美而发其端,希望其后人主是祀者不敢废坠天命,以常大报天之意。意者此诗实是郊祀之颂,成王之世大概已有之而未及成王,康王嗣统新作此颂,因祖以及考,不然,则是康王就旧颂中益以“成王不敢康”之一语于二后受之之下亦不可知也。或曰朱子谓此诗只说昊天不说地,设使合祭亦须说及后土,考之经典,惟祭天之名谓之郊而祭地无其名,如《虞书》之“类于上帝”、《周礼》之禋祀昊天上帝,皆未尝及后土,岂但此诗哉?

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尔极。

朱熹说:“这是说后稷之德真可配天,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