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四
朱熹曰:“类、禋、望皆祭名,类谓非常祀而祭告于天,其礼依郊祀为之。上帝,天也;宗,尊也;所尊祭者其祀有六,时也、寒暑也、日也、月也、星也、水旱也。”
胡宏曰:“国有大事告于天地以及群神,礼之常也。祀上帝谓之类者,本乎天者咸在其中也。”
臣按:帝舜摄位之初,既已受终于文祖,而又类于上帝以及于上下神祗,独于后土之祭阙焉,何也?意者类之为言方以类聚之类也,所谓依郊祀而为之祭乃易,汉儒以解《周礼》者,未必虞时以类名祭之意也。窃恐天地常祀或分祭,而于非常之礼则类合天地而祭之,所祭者以上帝为主而类聚群祀以为一礼,如苏、胡二氏所云者。夫论礼者当原其本初,而汉儒议礼率多以成周为主而强牵在前者以合于后,《虞书》此数言者万世经典,言祭祀之始先于成周千余年,要当以之为正。其礼虽为摄位而祭告,实则当时常行之礼,亦万世当行之礼也。
益曰:“至諴感神。”
朱熹曰:“諴感物曰诚,益推极至诚之道以为,神明亦且感格。”《商书》:伊尹申诰于王曰:“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蔡沈曰:“谓之诚者,不诚无物,诚立于此而后神格于彼。”
臣按:诚之一言感神之本,自古帝王传授心法之要不过此诚而已,是诚也首见于《虞书》,然言其义而已,未始指言也,指言以示万世实始于伊尹之此言。夫帝王之道无一而不本乎诚,而于感格神天之际尤其精禋者焉,承天命以居帝位而主百神之祀者,要当以是诚为本。
傅说进于王曰:“黩于祭祀,时谓弗钦,礼烦则乱,祀神则难。”
蔡沈曰:“祭不欲黩,黩则不敬;礼不欲烦,烦则扰乱,皆非所以交鬼神之道也。”
祖己曰:“呜呼,王司(主也)敬民,罔非天胤(嗣也),典祀无丰于昵(近也)。”
蔡沈曰:“王之职主于敬民而已,侥福于神非王之事也,况祖宗莫非天之嗣主,祀其可独丰于昵庙乎?”
吕祖谦曰:“高宗恭默梦帝,精神素与天通,又聪明宪天,修德又与天合,故于祀事略过丰,飞雉随即应之,此虽过于厚亦过也。精诚积久,天既赉之,过失微形,天遽儆之,固见天之儆君无私,亦见天之爱君甚速也。黩于祭祀,礼烦则乱,说已知高宗之偏,在此旨哉,惟艰领略,警省深矣,而此心终难除,气质偏厚者尚难变,乃知行之果为艰也。”
臣按:蔡氏谓商俗尚鬼,高宗或未能脱于流俗,事神之礼必有过焉。祖己戒其祀无丰昵而黩于祭祀,傅说亦尝以进戒,盖因其失而正之也。有商盛时,大臣事君以道,其君于祀神之道少有过丰即相与谏言,不肯放过,过于厚者犹如此,况其过于刻薄放肆者哉?后世人君往往昵嬖幸、奉邪术,备所不当备之物,祭所不当祭之鬼,亵天而渎神,费财而害民,遂因而致灾异之变、起祸乱之端者亦有之矣。非独为君者之失,而一时所谓大臣谏辅者默默而罔闻知,不敢一言以形于奏牍,甚者又从而开导从臾之而为之营规制作赞颂。噫,斯人也其傅说、祖己之罪人欤?
《周书》:周公曰:“王肇称殷(盛也)礼,祀于新邑,咸秩(序也)无文(祀典不载)。”
蔡沈曰:“言王始举盛礼祀于洛邑,皆序其所当祭者,虽祀典不载而义当祀者亦序而祭之也。”
臣按:祀典固有常礼,然于祀典之外而义所当祀者亦先王之所不废也。然谓之义者必合于人心之宜、当于天理之正者也,否则非义而不可祭矣,非惟吾不可祭而神亦不吾享矣。
《多士》:王若曰:“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蔡沈曰:“明德者所以修其身,恤祀者所以敬乎神。”
臣按:此言乃周公托为成王之言以告多士也。所谓自成汤至于帝乙莫不恤祀,则是自古帝王为治莫不以祀事为先可知矣。然祀而谓之恤者,盖祀所以交神明,非独以致人之敬,亦所以妥神之灵,而废祀则神无所向矣。殷之民士不明厥德,多废其岁祀,盖于神有所不暇恤者矣。此
译朱熹说:“‘类’、‘禋’、‘望’都是祭祀的名称。‘类’是指非日常常规祭祀而向天祭告,其礼仪依照郊祀来施行。‘上帝’就是天;‘宗’就是尊;所尊崇祭祀的对象有六种,即四时、寒暑、日、月、星、水旱。”
胡宏说:“国家有大事向天地以及众神告祭,这是礼制的常规。祭祀上帝称为‘类’,是因为本源于天的事物都包含在其中。”
臣按:帝舜在摄政之初,既然已经在文祖那里接受了禅让,却又向上帝以及上下神祗进行‘类’祭,唯独缺少了对后土的祭祀,这是为什么呢?大概‘类’这个字,是‘方以类聚’的‘类’的意思。所谓依照郊祀来施行祭祀,这是汉代儒生用来解释《周礼》的说法,未必是虞代以‘类’命名祭祀的本意。我私下担心,天地常规的祭祀或许是分开祭祀的,而在非常规的礼仪中,则是将天地合而为一进行祭祀,所祭祀的对象以上帝为主,而将众神聚合为一礼,就像苏氏、胡氏所说的那样。讨论礼制应当推究其本源,而汉代儒生议论礼制大多以成周时期为标准,强行牵合前代以符合后代,《虞书》这几句话是万世的经典,谈论祭祀的起源比成周早了一千多年,应当以它为准。这种礼仪虽然是因为摄政而祭告,但实际上是当时常规施行的礼仪,也是万世应当施行的礼仪。
益说:“至诚感动神明。”
朱熹说:“至诚感动万物叫做‘诚’,益推究极致的诚道,认为神明也会被感动感通。”《尚书·商书》记载:伊尹向王重申告诫说:“鬼神没有固定的享祭对象,只享祭那些能够至诚的人。”蔡沈说:“之所以称为‘诚’,是因为不诚就没有事物,诚确立在这里,然后神明才会感通于那里。”
臣按:“诚”这一个字是感动神明的根本,自古帝王传授心法的要领不过就是这个“诚”罢了。这个“诚”首先出现在《虞书》中,然而只是陈述其义理,并未明确指出,明确指出以昭示万世,实际上始于伊尹的这句话。帝王的道没有一项不是以诚为本的,而在感动感通神天之际,尤其要精纯至诚。承受天命来居帝位并主持百神祭祀的人,应当以这个诚为根本。
傅说向王进言说:“在祭祀上过于频繁,这就叫做不敬;礼仪繁琐就会混乱,祭祀神明就会困难。”
蔡沈说:“祭祀不希望过于频繁,频繁就不恭敬;礼仪不希望繁琐,繁琐就会扰乱,这都不是与鬼神交往的正确方法。”
祖己说:“唉,君王的主要职责是敬爱百姓,没有人不是天的后裔,常规祭祀不要对近亲过于丰厚。”
蔡沈说:“君王的职责主要在于敬爱百姓罢了,向神明侥幸求福不是君王的事,况且祖宗没有不是天的后裔,祭祀难道可以只对近亲的庙宇过于丰厚吗?”
吕祖谦说:“高宗恭敬沉默梦见上帝,精神向来与天相通,又聪明效法天,修德又与天相合,所以在祭祀事务上略微过于丰厚,飞雉随即应验,这虽然是过于丰厚,也是过错了。精诚积累久了,天已经赏赐他,过失稍微显露,天就立刻警示他,这固然显示出天警示君主没有私心,也显示出天爱护君主非常迅速。在祭祀上过于频繁,礼仪繁琐就会混乱,傅说已经知道高宗的偏失,在此旨意中领会,警省深刻,然而这种心终究难以去除,气质偏厚的人尚且难以改变,这才知道实行起来果然艰难。”
臣按:蔡氏认为商代风俗崇尚鬼神,高宗或许未能摆脱流俗,事奉神明的礼仪必定有过失。祖己告诫他祭祀不要对近亲过于丰厚而过于频繁,傅说也曾进言告诫,大概是针对他的过失来纠正他。商朝兴盛时期,大臣用正道事奉君主,君主在事奉神明的道理上稍有过于丰厚,就一起进谏,不肯放过,过于厚道的尚且如此,何况那些过于刻薄放肆的呢?后世的君主往往亲近宠幸之人、信奉邪术,准备不该准备的东西,祭祀不该祭祀的鬼神,亵渎天而轻慢神,耗费财力而害民,于是因而导致灾异变化、引发祸乱端由的情况也有过。这不仅仅是君主的过失,而当时所谓的大臣谏官却沉默不语、无所闻知,不敢在奏章中直言,更严重的甚至进而开导怂恿,为他们营谋规划制作赞颂。唉,这些人难道是傅说、祖己的罪人吗?
《尚书·周书》记载:周公说:“君王开始举行盛大的礼仪,在新邑祭祀,都按次序祭祀那些祭祀典章中没有记载的。”
蔡沈说:“意思是君王开始举行盛大礼仪在洛邑祭祀,都按次序祭祀那些应当祭祀的,虽然祭祀典章没有记载但义理上应当祭祀的,也按次序祭祀。”
臣按:祭祀典章固然有常规礼仪,然而在祭祀典章之外,义理上应当祭祀的,先王也没有废弃。然而所谓义理,必定符合人心的适宜、当天理的正道,否则就不是义理而不可祭祀了,不仅我们不能祭祀,神明也不会享用我们的祭祀。
《尚书·多士》记载:王这样说:“从成汤到帝乙,没有不明德恤祀的。”蔡沈说:“明德是用来修养自身的,恤祀是用来敬奉神明的。”
臣按:这话是周公假托成王的话来告诫多士的。所谓从成汤到帝乙没有不恤祀的,那么自古帝王治理天下没有不以祭祀为先的,由此可知。然而祭祀称为“恤”,大概是因为祭祀是用来与神明交往的,不仅是为了表达人的敬意,也是为了安抚神灵的安宁,而废弃祭祀则神明就没有归向了。殷朝的民士不明他们的德行,大多废弃了每年的祭祀,大概是对神明有所不暇顾及了。
《吕刑》:王曰:“乃命重(即羲也)、黎(即和也),绝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后之逮在下,明明(显明之理)棐常(彝常之性),鳏寡无盖(无有蔽盖)。”
吕祖谦曰:“治世公道昭明,为善得福,为恶得祸,民晓然知其所由则不求之渺茫冥昧之间。当三苗昏虐,民之得罪者莫知其端,无所控诉,相与听于神,祭非其鬼,天地、人神之典杂揉渎乱,此妖诞之所以兴、人心之所以不正也。在舜,当务之急莫先于正人心,首命重、黎修明祀典,天子然后祭天地,诸侯然后祭山川,高卑、上下各有分限,绝地天之通,严幽明之分,爇蒿妖诞之说举皆屏息,群后及在下之群臣皆精白一心,辅助常道,民卒善而得福,恶而得祸,虽鳏寡之微亦无有盖蔽而不得自伸者也。”
蔡沈曰:“按《国语》,少▯氏之衰,九黎乱德,民神杂揉,家有史巫,民渎齐盟,祸灾荐臻。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北正黎司地以属民,使无相侵渎,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
臣按:国将兴听于民,国将亡听于神,是以神怪之兴皆于衰乱之世。然必在上之人有以惑乱其心而兴非鬼之祭,以求无望之福,然后下之人从而应之,谓福可以祷而得,祸可以祈而免,不信人道而信鬼道,不行正术而行邪术,弃经典之所载而徇异端之所为。由是天地之气乱,幽明之理微,蚩蚩蠢蠢之民心无所主,而邪伪之徒乘其所蔽而惑乱之,胁之以祸害,诱之以福利,如汉末之五斗米贼、宋之吃菜事魔、元之弥勒佛出世,皆是假神以作乱也。明主知其然,制为祭祀之礼,秩乎其有序,非此族也不在祀典,绝在地之民使人不得以妖术以格夫在天之神,绝在天之神使人不得假其名字以降于在地之民,是则所谓“绝地天通,罔有降格”者也。臣请于凡天下神祀,非夫经典所载及祖宗以来着在祀典者,一切革除,凡夫世之所谓扶鸾、降圣、追魂、摄魄等术,不许士民习学崇奉,违者治以重罪,是亦正人心、息邪术、弭祸乱之一端也。
《周礼》:太宰以八则治都鄙,一曰祭祀,以驭其神。
叶时曰:“官吏民士可驭也,神者幽而无迹,又安得而驭之?盖古者虽敬于神而未尝听于神,三时不害则奉乐以告之,牲牷肥腯则奉牲以告之,有功者无不报也,牺牲既成,粢盛既备,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无功者无不夺也。是以都宗人、家宗人掌祭祀之礼,凡祭祀必致福于国,国有大故令祷祠必反命于国,盖其神归王所驭也。先王设废置、刑赏之法,虽至幽而鬼神亦在吾操纵阖辟之内,是其为则未尝略也,又况祭祀不离于九式,初非有所轻重于其间也。”
臣按:人君为神人之主,有民人、社稷之寄,凡其所以为法则以治都鄙者,不惟驭乎民而必先有以驭乎神焉。夫谓之则者,一定之制,可以为人之法者也。凡夫天下大邦小国、一都一鄙,其所当祀之神、当秩之典,其法则皆统驭之于上焉,不可得而僭也,不可得而废也,未有者不敢创其始,已有者不敢废其成,必承命而后敢行,既毕事而必反命先王,所以驭世立法,其严如此。此法诚行,安得有陪臣而旅泰山、诸侯而行郊祀者哉?
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壒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涘与祇同)。
郑玄曰:“建,立也。立天神、人鬼、地壒之礼者,谓祀之、祭之、享之。”
臣按:礼有五,吉礼为之首,礼而谓之吉者,以祭祀有受福之理也。吉礼之别十有二,大宗伯掌之,大宗伯之职掌邦礼而礼之大者在祀,故首以为言。上言建邦,据王言也;下言佐王建保邦国,则统侯国言之矣。谓之建者谓封国则颁祀也,谓之保者谓祭祀则受福也。所谓祀之、享之、祭之,凡十有二,分见各条。
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兆山川、丘陵、坟衍各因其方。
王安石曰:“右,阴也
译《吕刑》记载:周穆王说:“于是任命重(即羲氏)、黎(即和氏),断绝天地之间的交通,使神灵不再随意降临人间。各级诸侯以及在下位的臣民,都明白显明的道理,遵循常理本性,即使是鳏夫寡妇等弱势群体,也没有被遮蔽而不得申诉的情况。”
吕祖谦说:“太平盛世,公道昭明,行善得福,作恶得祸,百姓清楚地知道祸福的缘由,就不会去渺茫幽暗的神秘世界中寻求答案。当三苗昏庸暴虐时,百姓获罪却不知缘由,无处控诉,于是共同听信神灵,祭祀不该祭祀的鬼神,天地与人神的礼制混杂混乱,这就是妖妄诞说兴起、人心不正的原因。在舜帝时,当务之急没有比端正人心更重要的,首先任命重、黎修明祭祀礼典,天子然后祭祀天地,诸侯然后祭祀山川,高低上下各有界限,断绝天地之间的交通,严格区分幽明两界,那些燃烧蒿草等妖妄诞说全都屏息止息,各级诸侯及在下位的群臣都精诚专一,辅助常道,百姓最终行善得福,作恶得祸,即使是鳏夫寡妇这样的微贱之人,也没有被遮蔽而不得伸张的情况。”
蔡沈说:“根据《国语》记载,少昊氏衰落时,九黎扰乱道德,百姓与神灵混杂,家家户户都有史官和巫祝,百姓亵渎盟誓,灾祸接连不断。颛顼继位后,于是任命南正重掌管天文以统领神灵,北正黎掌管地理以统领百姓,使他们不相侵扰亵渎。后来三苗又恢复了九黎的恶德,尧帝再次培育重、黎的后代,不忘旧制,让他们重新掌管祭祀。”
臣按:国家将要兴盛,听信百姓;国家将要灭亡,听信神灵。因此,神怪之事的兴起都在衰乱之世。然而,必定是上位者有迷惑扰乱人心的行为,兴起非正统的祭祀,以求取无望的福分,然后下位者随之响应,认为福分可以通过祈祷得到,祸患可以通过祈求免除,不相信人道而相信鬼道,不施行正术而施行邪术,抛弃经典所载而顺从异端所为。由此导致天地之气混乱,幽明之理隐微,愚昧百姓的心无所依归,而邪伪之徒乘其蒙蔽而迷惑扰乱他们,用祸害胁迫,用福利引诱,如汉末的五斗米贼、宋代的吃菜事魔、元代的弥勒佛出世,都是借神灵之名作乱。英明的君主知道这样,制定祭祀之礼,秩序井然,不属于这一类的不在祀典之中,断绝地上百姓使人不得以妖术感通天上的神灵,断绝天上神灵使人不得假借其名降临地上百姓,这就是所谓的“绝地天通,罔有降格”。臣请求凡是天下的神祀,如果不是经典所载及祖宗以来著录在祀典中的,一律革除,凡是世上所谓的扶鸾、降圣、追魂、摄魄等术,不允许士民习学崇奉,违者处以重罪,这也是端正人心、平息邪术、消除祸乱的一个方面。
《周礼》记载:太宰用八条法则治理都城和边邑,第一条是祭祀,用来驾驭神灵。
叶时说:“官吏百姓可以驾驭,神灵幽深没有踪迹,又怎么能驾驭呢?大概古人虽然敬奉神灵却从未听命于神灵,农时不受侵害就献上音乐来告慰,牲畜肥壮就献上牺牲来告慰,有功者无不报答,牺牲既已完备,谷物既已齐备,然而旱灾水涝就变更社稷,无功者无不剥夺。因此都宗人、家宗人掌管祭祀之礼,凡是祭祀必定将福分归于国家,国家有大变故命令祷祠必定向国家报告,大概其神灵归君王所驾驭。先王设立废置、刑赏之法,即使幽深的鬼神也在我的操纵开合之内,这是作为法则未曾忽略的,何况祭祀不离于九种用度,起初并非在其中有所轻重。”
臣按:君主是神人的主宰,负有百姓、社稷的重托,凡是他用来治理都城和边邑的法则,不仅驾驭百姓而且必须先驾驭神灵。所谓法则,是一定的制度,可以作为人的法度。凡是天下大国小国、一都一邑,其所应当祭祀的神灵、应当排定的典礼,其法则都统驭于上位,不可僭越,不可废除,没有的先例不敢开创,已有的成例不敢废除,必定承奉命令后才敢施行,事情完毕后必定先向先王报告,所以驾驭世道立法,如此严厉。如果这法度真的施行,怎么会有陪臣去泰山祭祀、诸侯去举行郊祀的情况呢?
大宗伯的职责,掌管建立国家天神、人鬼、地祇的礼仪以辅助君王建立保卫国家,用吉礼侍奉国家的鬼神(涘与祇同)。
郑玄说:“建,是建立。建立天神、人鬼、地祇的礼仪,是说祭祀、祭奠、享祀。”
臣按:礼有五种,吉礼居首,礼称为吉,是因为祭祀有受福的道理。吉礼有十二类,由大宗伯掌管,大宗伯的职责掌管国家礼仪而礼仪之大在于祭祀,所以首先提及。上面说建立国家,是据君王而言;下面说辅助君王建立保卫国家,则是统括诸侯国而言。所谓建立是说封国则颁布祭祀,所谓保卫是说祭祀则受福。所谓祭祀、享祀、祭奠,共十二类,分别见于各条。
小宗伯的职责,掌管建立国家的神位,右边是社稷,左边是宗庙,在四郊为五帝立坛,四望、四类也如此,为山川、丘陵、坟衍立坛各依其方位。
王安石说:“右,是阴
,地道之所尊,故右社稷;左,阳也,人道之所乡,故左宗庙。位宗庙于人道之所乡,则不死其亲之意。”
译地是地道所尊崇的,所以社稷坛设在右边;左代表阳,是人道所向往的,所以宗庙设在左边。将宗庙安置在人道所向往的左边,就体现了不让亲人死亡(即敬奉祖先、祈求长生)的心意。
吴澂曰:“右社稷,右阴也,地道尊右;左宗庙,左阳也,人道尚左。此云左右在库门之内、雉门之外,兆为坛之营域也。五帝,五方之帝也。五帝而兆止于四者,土与火相生以相继,盖同兆于南郊也。四望谓五岳、四镇、四渎,盖望山川而祭也。四类者,兆日于东郊,兆月与风师于西郊,兆司中司命于南郊,兆雨师于北郊,盖以气类为之位也。山川、丘陵、坟衍于四望名山大川之外又有当祭者,各因其方而祭之。”
臣按:宗庙、社稷,内祭也,故其神位在庙内;五帝、四望以下,外祭也,故其神位在郊外,若夫山川、丘陵、坟衍则又各顺其所在而为之位焉。国之大事在礼,礼官之大者大小宗伯,大宗伯掌祀神之礼,小宗伯掌礼神之位,位者栖神之所,礼者事神之仪也。神必有所栖然后礼可行,礼必有其仪然后神可接,此成周设官之大意也。
肆师(陈列祭祀之官)之职,掌立国祀之礼以佐大宗伯,立大祀用玉帛、牲牷,立次祀用牲、币,立小祀用牲,以岁时序其祭祀。
郑玄曰:“大祀,天地、宗庙;次祀,日月、星辰、社稷、五祀、五岳;小祀,司中、司命、风伯、雨师、山川百物也。”
臣按:天神、地涘、人鬼皆国祀也,即其祀中皆有三等之差,而以玉帛、牲牷明其大小焉。然是三祀也各当其时以祭之,以时序为先后之序,不必先大后小也。
大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壒,祈福祥求永(长也)贞(正也),一曰顺祝、二曰年祝、三曰吉祝、四曰化祝、五曰瑞祝、六曰策祝。
贾公彦曰:“此六辞皆是祈祷之事,皆有辞说以告神,故曰六祝之辞。”
吴澂曰:“顺祝者,谓天人和同,纳于大顺也。年祝者,谓五气时若,常大有年也。吉祝者,谓敛时五福,吉无不利也。化祝者,谓化被六极以为和气也。瑞祝者,谓天不爱宝,形为上瑞也。策祝者,谓龟策不违于人,是谓大同也。”
臣按:大祝者,祈祝大事也。郊天地、祀社稷、享宗庙,先王既尽内心之诚于备物之祭,然无辞说以通达焉,则无以致吾感格之诚,故设大祝之官掌六祝之辞,所以荐吾之诚而祈神之嘏也。
掌六祈以同鬼、神、壒,一曰类,二曰造,三曰褵,四曰絪,五曰攻,六曰说。
王昭禹曰:“夫鬼、神、壒(与祇同)之于人,幽明异势,疑若不可同也,然鬼神依人而行,先王与鬼神合其吉凶则同,鬼、神、壒固有其道矣,所祈如此,亦以与民同吉凶而已。”
臣按:大祝所掌之祝辞六,皆所以祈福祥也。又所祈之事又有六焉,类则聚于一若类于上帝也,造则诣其所若造于祖也,禬若禬国之凶荒、民之札丧之属,騑若春秋祭騑之属,攻若翦氏以攻騑攻之之属,说谓辞以责之若庶氏以攻说禬之之属,凡此皆所以祈福祥也。夫福祥之所以为福祥,无灾祸之谓也,去其灾祸则福祥在是矣。祝者其辞,祈者其事,大祝以祝辞事鬼神,而祝之中又各因其事而祈之,以同乎鬼神,《易》所谓“与鬼神同其吉凶”,其斯之谓欤?
辨六号,一曰神号,二曰鬼号,三曰壒号,四曰牲号,五曰齍号,六曰币号。
吴澂曰:“号者谓尊其名更为美称。神号者尊天曰皇天上帝,鬼号者尊祖曰皇祖伯某,壒号者尊地曰后土地祗,牲号者牛曰一元大武之类,齍号者黍曰芗合之类,币号者币曰量币之类,致美于牲币所以致敬于鬼神也。”
臣按:所谓号者易其常名以为美称,用申其所以尊而敬之之心焉。
《礼记曲礼》曰:践(履也)阼(主阶也)临祭祀,内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
陈澔曰:“祝辞称孝王某者,事亲之辞;嗣王某者,事神之辞也。”
吴澂曰:“宗庙所祭者一家之亲,内神也,故曰内事;郊社及山川之属所祭者天下一国之神,皆外神也,故曰外事。”臣按:某者天子之名也,孝王某、嗣王某皆祝辞也。
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
译吴澂说:“社稷坛设在右边,右边属阴,因为大地之道尊崇右边;宗庙设在左边,左边属阳,因为人道崇尚左边。这里说左右位于库门之内、雉门之外,‘兆’是指坛场的区域范围。五帝,是指五方的天帝。五帝而坛场只有四个,是因为土与火相生相续,大概共同在南郊设坛祭祀。四望是指五岳、四镇、四渎,大概是遥望山川而祭祀。四类,是指在东郊设坛祭日,在西郊设坛祭月和风师,在南郊设坛祭司中、司命,在北郊设坛祭雨师,大概是根据气类来安排它们的位置。山川、丘陵、坟衍,是指在四望名山大川之外还有应当祭祀的对象,各自根据其方位来祭祀。”
臣按:宗庙、社稷,属于内部祭祀,所以它们的神位在庙内;五帝、四望以下,属于外部祭祀,所以它们的神位在郊外。至于山川、丘陵、坟衍,则又各自顺应其所在地而设置神位。国家的大事在于礼,礼官中地位最高的是大、小宗伯,大宗伯掌管祭祀神灵的礼仪,小宗伯掌管安置神灵位置的礼仪。“位”是神灵栖息的地方,“礼”是侍奉神灵的仪节。神灵必须有所栖息然后礼仪才能施行,礼仪必须有其仪节然后神灵才能被接引,这是成周时期设置官职的大意。
肆师(陈列祭祀的官员)的职责,是掌管建立国家祭祀的礼仪以辅佐大宗伯,建立大祭祀使用玉帛和洁净的牺牲,建立次等祭祀使用牺牲和币帛,建立小祭祀使用牺牲,按照岁时顺序安排祭祀。
郑玄说:“大祭祀,指天地、宗庙;次等祭祀,指日月、星辰、社稷、五祀、五岳;小祭祀,指司中、司命、风伯、雨师、山川百物等。”
臣按:天神、地祇、人鬼都是国家祭祀的对象,即使在这些祭祀中也有三等差别,并用玉帛、洁净的牺牲来表明其大小。但是这三种祭祀各自在适当的时候进行祭祀,以时序作为先后的顺序,不一定先大后小。
大祝掌管六种祝辞以侍奉鬼神和地祇,祈求福祥,求得长久的贞正。第一种叫顺祝,第二种叫年祝,第三种叫吉祝,第四种叫化祝,第五种叫瑞祝,第六种叫策祝。
贾公彦说:“这六种祝辞都是祈祷的事情,都有言辞用来告知神灵,所以称为六祝之辞。”
吴澂说:“顺祝,是指天人和同,纳入大顺之中。年祝,是指五气适时和顺,常年丰收。吉祝,是指收敛五种福分,吉祥无不利。化祝,是指教化遍及六极以形成和气。瑞祝,是指上天不吝惜宝物,显现为上瑞之兆。策祝,是指龟策不违背人意,这称为大同。”
臣按:大祝,是负责重大祈祷事务的官员。郊祭天地、祭祀社稷、享祭宗庙,先王已经在备办祭品的祭祀中竭尽了内心的诚意,然而如果没有言辞来通达心意,就无法表达我们感通神灵的诚意,所以设置大祝之官掌管六种祝辞,用来进献我们的诚意并祈求神灵的福佑。
掌管六种祈祷以调和鬼、神、地祇,第一种叫类,第二种叫造,第三种叫禬,第四种叫騑,第五种叫攻,第六种叫说。
王昭禹说:“鬼、神、地祇对于人来说,幽明态势不同,似乎不可调和,然而鬼神依循人的行为而行,先王与鬼神在吉凶上相合则相同,鬼、神、地祇固然有其道理,所祈祷的如此,也不过是与百姓同享吉凶罢了。”
臣按:大祝所掌管的六种祝辞,都是为了祈求福祥。另外所祈祷的事情又有六种,类是指聚集于一处如同类于上帝,造是指前往其所如同造访祖先,禬如同为国家凶荒、百姓疫病死亡等事祈祷,騑如同春秋祭騑之类,攻如同翦氏以攻騑攻之之类,说是指用言辞责备如同庶氏以攻说禬之之类,凡此都是为了祈求福祥。福祥之所以为福祥,是因为没有灾祸,去除了灾祸则福祥就在其中了。祝是言辞,祈是事情,大祝用祝辞侍奉鬼神,而在祝辞之中又各自根据其事情来祈祷,以与鬼神相调和,《易经》所说的“与鬼神同其吉凶”,大概说的就是这个吧?
辨别六种称号,第一种叫神号,第二种叫鬼号,第三种叫地祇号,第四种叫牲号,第五种叫齍号,第六种叫币号。
吴澂说:“号是指尊崇其名而改为美称。神号是指尊称天为皇天上帝,鬼号是指尊称祖先为皇祖伯某,地祇号是指尊称地为后土地祇,牲号是指牛称为一元大武之类,齍号是指黍称为芗合之类,币号是指币称为量币之类,在牺牲和币帛上致其精美,是为了向鬼神表达敬意。”
臣按:所谓号,是改变其常名以作为美称,用来表达尊崇和敬重的心意。
《礼记·曲礼》说:踏上主阶临视祭祀,内事称为孝王某,外事称为嗣王某。
陈澔说:“祝辞称孝王某,是侍奉亲人的言辞;嗣王某,是侍奉神灵的言辞。”
吴澂说:“宗庙所祭祀的是一家之亲,属于内神,所以叫内事;郊社及山川之类所祭祀的是天下一国之神,都属于外神,所以叫外事。”臣按:某是天子的名字,孝王某、嗣王某都是祝辞。
天子祭祀天地、祭祀四方、祭祀山川、祭祀五祀,每年遍祭一次。诸侯祭祀一方,祭祀山川、祭祀五祀,每年遍祭一次。
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
吕大临曰:“此章泛论祭祀之法。天子继天而王,君天下而有之,冬日至祀天,夏日至祭地,四时各祭其方以迎气,又各望祭其方之山川,五祀则春祭户、夏祭灶、季夏祭中溜、秋祭门、冬祭行,此所谓岁遍。诸侯有国,国必有方,祭其所居之方而已,非所居之方及山川不在境内者皆不得祭,故曰方祀。大夫有家,不与山川之祀,所得祭者五祀而已。天子至大夫,言祭百神而不及其先,惟于士言者,举轻以明重,且言士有不得祭者也。”
译大夫祭祀五祀,一年中轮遍一次。士祭祀他们的祖先。
吕大临说:“这一章是泛论祭祀的法则。天子继承天命而称王,统治天下并拥有它,冬至时祭祀天,夏至时祭祀地,四季分别祭祀四方以迎接节气,又分别遥祭四方境内的山川,五祀则是春季祭户、夏季祭灶、季夏祭中溜、秋季祭门、冬季祭行,这就叫做一年轮遍。诸侯拥有封国,封国必定有方位,只祭祀他们所居方位的神灵罢了,不是所居方位以及山川不在封境内的都不祭祀,所以叫做方祀。大夫拥有家,不参与山川的祭祀,所能祭祀的只有五祀罢了。从天子到大夫,说祭祀百神却不提及祖先,只在士这里提及,是用轻的来表明重的,并且说明士有不能祭祀的。”
臣按:先儒言天子祭天地则天下之事,诸侯方祀则一国之事,大夫祭五祀则一家之事,士祭先则一身之事。盖德有隆杀,故所祭之神有大小;业有广狭,故所祭之神有远近。
凡祭,有其废之莫敢举也,有其举之莫敢废也。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
吕大临曰:“废之莫敢举,如已毁之宗庙、变置之社稷不可复祀也;举之莫敢废,如已修之坛而辄毁、已正之昭穆而辄变也。非所祭而祭之,如法不得祭与不当祭而祭之者也。淫,过也。以过事神弗享也,故无福。”
陈淳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士祭其先,古人祀典品节一定,不容紊乱,在诸侯不敢僭天子而祭天地,在大夫不敢僭诸侯而祭山川,如季氏旅泰山便不是礼,故曰非所当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淫祀皆是不正之鬼,假如正当正神,自家不应祀而祀,便是淫祀。”
臣按:鲁立武宫、立炀宫,举其废也;跻僖公,废其举也;鲁之郊禘与祀文王、祀爰居,祭所不当祭也。若楚昭王之不祀河、宁武子之不祀相,皆变易旧俗而趋之正,则于礼为得矣。
《王制》: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天子、诸侯祭因国之在其地而无主后者。
陈澔曰:“视三公、视诸侯,诸视其饔饩牢礼之多寡以为牲器之数也。因国,谓所建国之地因先代所都之故墟也。今无主祭之子孙,则在王畿者天子祭之,在侯邦者诸侯祭之,以其昔尝有功德于民,不宜绝其祀也。”
朱熹曰:“一家之主则一家鬼神属焉,诸侯守一国则一国鬼神属焉,天子有天下则天下鬼神属焉。看来为天下者这一个神明是什么大,如何有些子差忒,得若纵欲无度,天上许多星辰、地下许多山川如何不变怪?”
臣按:祭祀之礼,在上者可以兼下,在下者不可以僭上,荀卿曰“郊止乎天子,社止乎诸侯,道及乎大夫”是也。盖天子继天以出治,凡其治之所及,其人民土地皆为所有,是凡在天成象若日月星辰之类,在地成形若山川丘陵之类,人生其间若先代圣君贤相、名臣烈士之类,其精神气魄皆与之相为流通贯彻。虽其物之殊形、其人之已往,然吾一念之诚既立于此,则彼虽高高于九霄之上、累累于万里之远、寥寥于千百世之久,莫不翕聚于勚之间、感孚之际,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也。苟纵欲败度,弗事上帝神祗,遗厥先宗庙弗祀,攘窃神祗之牲牺牷,则吾之精神既不孚于冥冥之间,而神之气类亦不形于昭昭之际,朱子所谓天上许多星辰、地下许多山川如何不变怪,有必然者矣。噫,彼昏狂之君至谓祀无益、谓神无能为,而荒诞者又驰心冥漠之域而蠹财劳民以从事乎鬼教,二者之失均焉,惟礼所得为者为之,斯为中道矣。
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犹躐也)绋(酺车索也)而行事。郑玄曰:“不敢以卑废尊也。”
孔颖达曰:“私丧卑,天地、社稷尊。虽遭私丧,既殡已后若有天地、社稷之祭即行之,未葬之前属绋于,祭天地、社稷须越躐此绋而往祭所,故云越绋,六宗、山川之神则否。”
陆佃曰:“不祭谓宗庙尔,即天地、社稷,虽未葬犹祭之,是之谓越绋。”
臣按:宋英宗初即位,有人以此问程颐,颐谓:“古人居丧百事皆如礼,虽废祭祀可也。今人百事皆如常,特于祭祀废之则不若无废为愈也。”张载正之曰:“父在,子为母丧则不敢见其父,不敢以非礼见也。今天子为父之丧以此见上帝,是以非礼见也,故不如无祭。”臣窃以为后世人君往往于柩前即位,而丧服用以月易日之制,事事皆从古矣,而独于祭祀之礼必拘古制,可乎?设遭大丧,果终三年之制,则郊社、宗庙之礼特遣礼官摄行,如《周礼》大宗伯所谓有故则摄行祭事之文,不然则用程颐之说可也。
以上总论祭祀之礼(上)
卷五五
▲总论祭祀
译臣按:前代儒者说,天子祭祀天地,便关乎天下的事务;诸侯祭祀四方神灵,便关乎一国的事情;大夫祭祀五祀,便关乎一家的事务;士祭祀祖先,便关乎自身的私事。这是因为德行有尊卑厚薄,所以所祭祀的神灵有大小之分;事业有广狭之别,所以所祭祀的神灵有远近之差。
凡是祭祀,有的已经废止了,没有人敢再恢复;有的已经恢复了,没有人敢再废止。不是自己该祭祀的对象却去祭祀,叫做淫祀,淫祀没有福报。
吕大临说:“废止了不敢恢复,比如已经毁坏的宗庙、已经改变设置的社稷,不可以再祭祀;恢复了不敢废止,比如已经修筑的祭坛却随意毁坏、已经确定的昭穆次序却随意改变。不该祭祀却去祭祀,比如按法度不能祭祀或不应当祭祀却去祭祀。淫,就是过度。用过度的方式侍奉神灵,神灵不会享用,所以没有福报。”
陈淳说:“天子祭祀天地、诸侯祭祀山川、大夫祭祀五祀、士祭祀祖先,古人的祭祀典章等级规定一定,不容许紊乱,诸侯不敢僭越天子去祭祀天地,大夫不敢僭越诸侯去祭祀山川,比如季氏祭祀泰山就不合礼制,所以说不是应当祭祀的对象却去祭祀叫做淫祀,淫祀没有福报。淫祀都是不正道的鬼魂,假如是正当的正神,自己不该祭祀却去祭祀,也是淫祀。”
臣按:鲁国设立武宫、设立炀宫,是恢复了已经废止的祭祀;把僖公的牌位升在闵公之上,是废除了已经确立的次序;鲁国的郊祭禘祭以及祭祀文王、祭祀爰居,是祭祀了不该祭祀的对象。至于楚昭王不祭祀黄河、宁武子不祭祀相土,都是改变旧俗而趋向正道,这在礼制上是得当的。
《王制》说:天子祭祀天地,诸侯祭祀社稷,大夫祭祀五祀。天子祭祀天下的名山大川,五岳的祭祀规格比照三公,四渎的祭祀规格比照诸侯,诸侯祭祀自己封地内的名山大川,天子、诸侯祭祀那些因袭前代都城旧址而在其地内没有后代主持祭祀的国家。
陈澔说:“比照三公、比照诸侯,是说参照三公、诸侯祭祀时供给食物和牺牲礼品的多少,来确定牺牲和祭器的数量。因国,是说所建国的地方因袭了前代都城的旧墟。现在没有主持祭祀的后代子孙,那么在王畿之内的由天子祭祀,在诸侯邦国之内的由诸侯祭祀,因为他们过去曾对百姓有功绩,不应当断绝他们的祭祀。”
朱熹说:“一家的主人,一家的鬼神就归属于他;诸侯守护一国,一国的鬼神就归属于他;天子拥有天下,天下的鬼神就归属于他。看来治理天下的人,这个神明有什么了不起的,怎么稍微有些差错,如果纵欲无度,天上那么多星辰、地下那么多山川怎么会不发生怪异变化呢?”
臣按:祭祀的礼制,地位高的人可以兼祭地位低的神灵,地位低的人不可以僭越祭祀地位高的神灵,荀子说“郊祭止于天子,社祭止于诸侯,道祭及于大夫”就是这个意思。因为天子继承天命来治理天下,凡是治理所达到的地方,其人民土地都归他所有,所以凡是天上形成的象如日月星辰之类,在地上形成的形体如山川丘陵之类,生活在其间的人如前代圣君贤相、名臣烈士之类,他们的精神气魄都与他相通贯注。虽然事物形态不同、人物已经逝去,但只要我真诚的意念确立在这里,那么他们虽然高高在九霄之上、遥远在万里之外、久远在千百世之前,没有不在片刻之间、感应信服之际,汇聚在一起的,浩浩荡荡好像就在上方、好像就在左右。如果放纵欲望败坏法度,不侍奉上帝神灵,遗弃祖先宗庙不祭祀,掠夺神灵祭祀用的牺牲,那么我的精神既然不能在幽暗冥冥之间获得感应,神灵的气类也不会显现在光明昭昭之际,朱子所说的天上那么多星辰、地下那么多山川怎么会不发生怪异变化,是必然的了。唉,那些昏庸狂妄的君主甚至说祭祀没有益处、说神灵没有能力,而荒诞的人又驰骋心神于幽暗冥漠的领域,耗费钱财劳苦百姓去从事鬼教,这两种过失是相等的,只有按照礼制规定该做的去做,这才符合中道。
居丧期间,三年不祭祀,只祭祀天地社稷,这是越过(犹躐也)绋(酺车索也)去行事。郑玄说:“不敢因为卑下的私丧而废黜尊贵的公祭。”
孔颖达说:“私丧地位卑下,天地、社稷地位尊贵。虽然遭遇私丧,在入殓以后如果有天地、社稷的祭祀就举行,在安葬之前把绋绳系在车上,祭祀天地、社稷必须越过躐过这绋绳前往祭祀场所,所以说越绋,六宗、山川之神则不行。”
陆佃说:“不祭祀是指宗庙而言,至于天地、社稷,即使没有安葬仍然祭祀,这就叫做越绋。”
臣按:宋英宗刚即位时,有人拿这个问题问程颐,程颐说:“古人守丧百事都合乎礼制,即使废止祭祀也可以。现在人百事都像平常一样,只在祭祀上废止,那么不如不废止为好。”张载纠正说:“父亲在世,儿子为母亲守丧就不敢见父亲,不敢以非礼相见。现在天子为父亲守丧却以此去见上帝,是以非礼相见,所以不如不祭祀。”我私下认为后世君主往往在灵柩前即位,而丧服用以月易日的制度,事事都遵循古制,却唯独在祭祀的礼制上一定要拘泥古制,可以吗?假如遭遇大丧,果真要终了三年之制,那么郊社、宗庙的礼仪特别派遣礼官代理执行,像《周礼》大宗伯所说有变故就代理执行祭事的条文,不然就采用程颐的说法也可以。
以上总论祭祀之礼(上)
卷五五
▲总论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