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五二
使之效其力哉?錯謂“凡民守戰至死而不降北者,以計為之也,戰勝守固則有拜爵之賞,攻城屠邑則得其財物以富其家室,故能使其眾蒙矢石、赴湯火,視死如生”,則以功利言,不如三代之使民專以道義為說也。雖然,人心不古,好義不如好利,所以勉勵中人以下者,亦不得不然。
译是让他们竭尽全力呢?晁错说:“凡是百姓坚守作战至死而不投降败退的,是因为用计谋来引导他们,战胜敌人、坚守城池就有授予爵位的奖赏,攻下城池、屠灭敌国就能获得财物来使自家富裕,所以能让他们冒着箭矢飞石、奔赴沸水烈火,把死看得像生一样”,那么从功利的角度来讲,就不如夏商周三代驱使百姓专门以道义来劝导了。虽然如此,人心已不如古时淳朴,喜好道义不如喜好利益,因此用来勉励中等才能以下的人,也不得不这样。
秦用商鞅之法,月為更卒,已複為正一歲、屯戍一歲,力役三十倍於古。臣按:更卒謂給郡縣一月而更者,正卒給中都官者也。
漢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踐更、有過更。古者正卒無常人,皆迭為之,一月一更,為更卒也。貧者欲得雇更錢,次直者出錢雇之,月二千,是為踐更也。天下人皆直戍邊三日,亦名為更,律所謂繇戍也,雖丞相子亦在戍邊之調,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當自戍三日,不可往便還,因便往一歲一更,諸不行者出錢三百入官以給戍者,是謂過更也。
馬端臨曰:“卒更者,正身供正役也。踐更者,以錢雇直,所直者內地,其役一月,不行者以錢雇代行者。過更者亦以錢雇直,所直者邊疆,其役三日,不行者以錢輸之縣官,縣官以給代行者。但所謂一歲而更者恐是並往回行程言之,遠戍且以兩月為行程,則每歲當役者十月,如是踐更則是一人替九人之役,如是過更則是一人替九十九人之役。夫戍邊重事而百人之中行者才一人,則兵之在戍者無幾矣。吾意,一歲而更是秦以此待謫戍者,本非正法,及其窮兵黷武,則雖無罪者及元係複除者皆調發之而儕之謫戍矣,漢初亦遵其法,後來乃著令,有罪者乃戍邊一歲,而凡民之當戍者不過三日,若不願行者則聽其出錢縣官以給戍者,為過更之法耳。”
臣按:漢時戍邊有過更之法,凡民當戍者不過三日,若不願行則聽其出錢縣官以給戍者。臣愚以為,此法今亦可行內地,衛所官軍戍邊者每歲分兩班赴邊屯戍,行程往來,頗為勞苦,且內地人多怯弱不耐寒苦,而其衛所輪差之際不免作弊。請準古過更法,每歲該戍邊方衛所官旗軍,餘計口出錢貼助應戍之人,其有壯健之士願受直代人出戍者,聽官為驗其身力年齒相當,一體給與,合得糧賞,惟在得人不必正身,此法今亦可行。
高祖十一年,發巴蜀材官衛軍霸上。景帝後二年,發車騎、材官屯雁門。宣帝神爵元年,發三河、潁川、沛郡、淮陽、汝南材官詣金陵。臣按:此漢初遣軍戍邊散見於史者。
文帝時,晁錯言於文帝曰:“胡人食肉飲酪,衣皮毛,非有城郭、田宅之歸,居如飛鳥走獸,於廣野美草甘水則止,草盡水竭則移,以是觀之,往來轉徙,時至時去,此胡人之生業而中國之所以離南畝(古畝字)也。今使胡人數處轉牧、行獵於塞下,或當燕代或當上郡、北地、隴西以候備塞之卒,卒少則入,陛下不救則邊民絕望,有降敵之心,救之少發則不足,多發遠縣才至則胡又已去,聚而不罷為費甚大,罷之則胡複入,如此連年,則中國貧苦而民不安矣。陛下幸憂邊境,遣將吏發卒以治塞,甚大惠也。然令遠方之卒守塞,一歲而更,不知胡人之能,不如選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備之,以便為之高城深塹,先為屋室,具田器,予冬夏衣、廩食,其亡妻者官買予之,胡人入驅而能止其所驅者以其半予之,縣官為贖。其民如是,則邑裏相救助,赴胡不避死,非以德上也,欲全親戚而利其財也,此與東方之戍卒不習地勢而心畏胡者功相萬也。以陛下之時,徙民實邊,使遠方亡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亡係虜之患,其與秦之行怨民,相去遠矣。”
臣按:今西北緣邊一帶,遼東、宣府、寧夏、甘肅四處無有州縣,而大同、延綏、涼洮等處皆有人民及蕃族,今亦編其丁壯與軍伍相兼守禦,然其民既已供賦役而又使之備戰陳,有事之時暫用之可也,無事之時一體與軍常操,似非人情所堪。臣請下山西、陝西二布政司,凡極邊去處如大同、延綏,民有願自投軍者免其戶糧十二石,就以為月糧,官不複支給,其本戶糧原數不及者以同裏人戶糧足其數,其近邊去處在千裏而近者,有願投軍者亦如之,免糧之外別免本戶敷科及凡雜役,俾其供送,凡投軍者加以義勇之名,俾其自備鞍馬、器械、糗襜隨軍征調,死不勾丁,有願替者聽似亦良便。
錯又言曰:“陛下幸募民相徙以實塞下,使屯戍之事益省,輸將之費益
译秦国采用商鞅的法律,每月征发更卒,随后又征发正卒服役一年、屯戍一年,劳役负担比古代增加了三十倍。臣按:更卒是指供给郡县服役一个月便轮换的人,正卒是指供给中央官府服役的人。
汉朝的更役有三种,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代正卒没有固定的人选,都是轮流担任,一个月轮换一次,称为更卒。贫穷的人想要得到雇更的钱,轮到服役的人出钱雇佣他人代替,每月两千钱,这就是践更。天下人都应轮流戍边三天,这也称为更,法律上所说的繇戍,即使是丞相的儿子也在戍边的征调之列,不可能人人都亲自去戍边三天,而且去的人应当亲自戍守三天,不可能去了就回来,于是顺便去戍守一年才轮换,那些不去的人出钱三百文交给官府用来供给戍边的人,这就是过更。
马端临说:“卒更,是亲自承担正役。践更,是用钱雇佣代替服役,所服役的地方在内地,服役时间为一个月,不去的人出钱雇佣代替者。过更也是用钱雇佣代替服役,所服役的地方在边疆,服役时间为三天,不去的人出钱交给县官,县官用来供给代替者。但所谓一年轮换一次,恐怕是连同往返行程来说的,远戍且以两个月为行程,那么每年应当服役的只有十个月,如果是践更,就是一个人代替九个人的劳役,如果是过更,就是一个人代替九十九个人的劳役。戍边是重要的事务,而一百人中只有一个人去服役,那么在戍边的士兵就很少了。我认为,一年轮换一次是秦国用来对待被贬谪戍边者的,本来不是正规的法律,等到穷兵黩武时,即使是无罪的人以及原本享有免除赋役特权的人都被征调,等同于被贬谪戍边了,汉朝初年也遵循这个法律,后来才颁布法令,有罪的人才戍边一年,而普通百姓应当戍边的不过三天,如果不愿意去,就听任他们出钱给县官用来供给戍边的人,这就是过更的法律。”
臣按:汉朝戍边有过更的法律,百姓应当戍边的不过三天,如果不愿意去,就听任他们出钱给县官用来供给戍边的人。臣愚以为,这个法律现在也可以在内地实行,卫所官军戍边的每年分两班赴边屯戍,行程往返,颇为劳苦,而且内地人多怯弱不耐寒苦,而在卫所轮差之际不免作弊。请求准许古代过更的法律,每年应当戍边的卫所官旗军,其余的人按人口出钱贴补帮助应当戍边的人,其中有壮健之士愿意接受报酬代替他人戍边的,听任官府查验其身体力气和年龄相当,一体给予应当得到的粮饷赏赐,只在于得到合适的人不必亲自服役,这个法律现在也可以实行。
高祖十一年,征发巴蜀的材官卫军驻守霸上。景帝后二年,征发车骑、材官屯驻雁门。宣帝神爵元年,征发三河、颍川、沛郡、淮阳、汝南的材官前往金陵。臣按:这是汉朝初年派遣军队戍边散见于史书的记载。
文帝时,晁错对文帝说:“胡人吃肉喝奶,穿皮毛,没有城郭、田宅的归属,居住像飞鸟走兽,在广阔的野外、美好的草地、甘甜的水源处就停留,草尽水竭就迁移,由此看来,往来迁徙,时而到来时而离去,这是胡人的生计,也是中原百姓离开农田的原因。现在让胡人在多处转牧、在塞下行猎,有时面对燕代,有时面对上郡、北地、陇西来防备戍塞的士兵,士兵少就入侵,陛下不救援则边民绝望,有投降敌人的心思,救援派兵少则不足,多派远处县份的士兵刚到胡人又已离去,聚集而不解散费用很大,解散则胡人又入侵,这样连年,那么中原贫困百姓不安。陛下幸好担忧边境,派遣将吏征发士兵来修筑边塞,这是很大的恩惠。然而让远方的士兵守塞,一年轮换一次,不了解胡人的能力,不如选择常居此地的人安家种田,暂且用来防备,以便为他们修筑高城深沟,先建造房屋,准备农具,给予冬夏衣服、粮食,没有妻子的官府购买给予他们,胡人入侵驱赶牲畜而能阻止其所驱赶的以其一半给予他们,官府为之赎回。百姓这样,那么邻里相互救助,赴胡不避死,不是因为他们道德高尚,是想保全亲戚而利于他们的财产,这与东方戍卒不熟悉地势而心里害怕胡人的功劳相差万倍。在陛下的时代,迁徙百姓充实边疆,使远方没有屯戍的事务;塞下的百姓父子相互保护,没有被俘虏的祸患,这与秦国驱使怨恨的百姓,相差太远了。”
臣按:现在西北沿边一带,辽东、宣府、宁夏、甘肃四处没有州县,而大同、延绥、凉洮等处都有人民及蕃族,现在也将他们的丁壮与军队相兼守御,然而这些百姓既然已经供给赋役又让他们备战阵,有事之时暂且使用他们可以,无事之时一体与军队常操,似乎不是人情所能承受的。臣请求下山西、陕西两布政司,凡极边地方如大同、延绥,百姓有愿意自投军的免除其户粮十二石,就作为月粮,官府不再供给,其本户粮原数不及的用同里人户粮补足其数,其近边地方在千里以内的,有愿意投军的也这样,免除粮饷之外另外免除本户敷科及凡杂役,使他们供给,凡投军的加以义勇的名号,使他们自备鞍马、器械、干粮随军征调,死也不勾补丁,有愿意代替的听任,似乎也很便利。
晁错又说:“陛下幸好招募百姓相互迁徙以充实塞下,使屯戍的事务更加减少,运输的费用更加
寡,甚大惠也。下吏誠能稱厚惠,奉明法,存恤所徙之老弱,善遇其壯丁,和輯其心而勿侵刻,使先至者安樂而不思故鄉,則貧民相募而勸往矣。臣聞古之徙遠方以實廣虛也,古之置邊縣以備敵也,民至有所居,作有所用,民所以輕去故鄉而勸之新邑。使五家為伍而至於十連一邑,生死相恤,室屋完安,所以使民樂其處而有長居之心。居則習於射法,出則教於應敵,故卒伍成於內則軍政定於外。服習收成,勿令遷徙,幼則同遊,長則同事,夜戰聲相知則足以相救,晝戰目相見則足以相識,歡愛之心足以相死而勸以厚賞,威以重罰,則前死不還踵矣。所徙之民非壯有材力,但費衣糧,不可用也;雖有材力,不得良吏,猶亡功也。陛下絕匈奴不與和親,臣竊意其冬來南也,一大治之則終身創矣(創艾也)。欲立威者始於折膠,來而不能困,使得氣,後未易服也。”
译人口稀少,是极大的恩惠。下级官吏如果真能宣扬厚恩,奉行明法,体恤被迁徙的老弱,善待青壮年,调和安抚他们的心意而不苛刻侵扰,使先到的人安居乐业而不思念故乡,那么贫民就会相互招引而鼓励前往了。我听说古代迁徙远方人口是为了充实空旷之地,古代设置边县是为了防备敌人,百姓到了那里有住所,劳作有用武之地,这就是百姓轻易离开故乡而鼓励前往新邑的原因。让五家为一伍,进而十伍为一连,一连为一邑,生死相互体恤,房屋完整安全,这就是使百姓乐于居住而产生长久定居之心的原因。平时就熟悉射箭之法,出战就教导应对敌人,所以军队编制在内部形成,军政就在外部稳定。服役、习练、收获,不要让他们迁徙,年幼时一起游玩,年长时一起做事,夜间作战声音相知就足以相互救援,白天作战目光相见就足以相互识别,欢爱之心足以相互效死,再用厚赏鼓励,用重罚威慑,那么就会前赴后继、视死如归了。被迁徙的百姓如果不是强壮有材力,只是耗费衣粮,不可使用;即使有材力,如果没有好的官吏,还是没有功效。陛下断绝与匈奴和亲,我私下猜想他们冬天会南下,如果给予一次重大打击,就会终身创伤了。想要树立威严,始于折断胶漆之时(指天气寒冷,胶漆易断,喻指匈奴虚弱之时),如果他们来了而不能使其困顿,让他们得势,以后就不容易臣服了。
臣按:晁錯之策,欲募民相徙以實塞下,又欲置邊縣以備敵,然今日諸邊見有列屯坐食之兵,不須召募,舊有衛所營堡之製,不須置縣,但其所謂五家為伍合於古法。今不必以家為伍而以五人為伍,使其自相聯屬,或其戚屬或其交契,從其所好,官府因而什伍之,方其係籍食糧各仍其舊,惟於操練征調之際則用伍法焉。每伍同一字號,以一人為首,呼兵首,則五人必與偕,所聚集之處如錯所謂居則習為射法,出則教於應敵,起止相隨而暫離者有禁,器用相共而自私者有罪,中有嫌隙者許其明白告官而離合之,匿怨而貌從者同伍知而不告罪同,伍中不許飲博,惟合伍校射方許飲酒。遇有寇至,少至則因其人之多寡而遣吾卒以應之,彼以十人來吾以十人應之,彼以百人來吾以百人應之,吾之所謂十與百蓋以伍為卒,十人為五十人、百人乃五百人也,寇非大至,不以大眾。
武帝時,發天下七科謫出朔方。
張晏曰:“吏有罪一,亡命二,贅婿三,賈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
臣按:武帝發天下七科謫,一曰吏有罪,秦始皇謫治獄吏不直者築長城,即此科也;二曰亡命、三曰贅婿、四曰賈人,即秦始皇三十三年發諸嚐逋亡人、贅婿、賈人擊南越也;五曰故有市籍與夫父母有市籍、大父母有市籍,是三者皆賈人之類也。武帝此七科,先儒謂其因秦人之舊。蓋兵出於農固有定籍,故於定籍之外立此七科,吏有罪者席其故官,亡命者去其鄉土,贅婿者托於婦家,賈人以下皆身不在農畝,是七者皆非調發所及,故謫之,此雖非先王令典,然亦可以製伏奸人,使皆為國禦寇,而亦寬農實邊之一助也。
明帝永平八年,詔郡國中都官,死罪係囚減罪一等,勿笞,屯朔方、五原之邊縣。後又詔詣邊者妻子自隨。
臣按:此秦漢以來謫有罪者戍邊之始。蓋置惡人於荒僻之地以禦魑魅,古典也。秦始皇謫治獄吏不直者築長城,漢武帝謫吏有罪者出朔方,其來遠矣,但有罪係獄者人非一等,有農民有遊民,與夫工商吏卒,不一類焉。彼夫農工商賈,平日習勞苦事、役作之人,用以戍邊無不可者,若夫名為士流係宦籍者,率多選軟脆弱之人,平日呻吟占畢,不經勞役,一旦使之被堅執銳以從事隊伍之間,以禦強虜,用此之儆眾庶,固為可矣,其如誤國計何?況邊塞之地,饋餉為難,內地米一斛至邊計其費不止三斛也,乃歲苦內地良民,運三十斛米以養一無用之人,無乃非計歟。必欲重困罪人,使彼知警,豈無別策而乃必用此乎?
明帝以後,又歲募郡國中都官死罪係囚出戍,聽從妻子,自占邊縣以為常。凡徙者皆給弓弩衣糧,於是北胡有變則置度遼營,南蠻或叛則置上林兵,羌犯三輔則置長安、雍二尉,鮮卑寇居庸則置漁陽營。
臣按:漢人守邊多是募兵,其所置兵營皆是蠻夷有變而後增之也。今日邊城之守、士卒之屯,皆是聖祖開國之初舊製,然歲久弊生,不無消乏軍伍,或不能如往時之盛,欲行漢人召募之法,然承平日久,民戀鄉土,必欲行國初簽補之例,然版籍已定,民或起怨。臣於“製國用”下嚐建因荒收兵之策,此策似亦可行,儻不棄芻蕘之言,斟酌行之,是亦足兵之一助也。
東漢自光武罷都試而外兵不練,雖疆場之間廣屯增戍,列營置塢,而國有征伐終籍京師之兵以出。蓋自建武迄漢衰,匈奴之寇、鮮卑之寇,歲歲有之,或遣將出擊,或移兵留屯,連年暴露而禁旅無複鎮衛之職矣。
臣按:漢人疆場之間既已廣屯增戍,列營置塢,而國有征伐又籍京師之兵,夫內地有寇可出京師兵以平之,若夫邊圉之寇必須用其邊兵,何則?蓋邊兵生長邊陲,慣於戰鬥,知敵人之情狀,識道路之迂直,且複屢經戰陳,目熟心定。若夫京畿之兵驕奢脆懦,目所未嚐見,身所未嚐經,況受命而總兵者皆天子之勳貴,報效而從征者皆是權貴富豪子弟,欲希功以得官耳,非實有材勇,欲敵所愾以建功業也,
译臣按:晁错的策略,是想招募百姓互相迁徙来充实边塞,又想设置边县来防备敌人。然而今天各边地已有列屯坐食的士兵,不需要招募;旧有卫所营堡的制度,不需要设置边县。但晁错所说的“五家为伍”符合古法。现在不必以家庭为单位编伍,而以五人为伍,让他们自己相互联结,无论是亲戚还是朋友,随他们自己的喜好,官府因此将他们编入什伍。当他们登记户籍、领取粮饷时,各自仍按旧例;只有在操练征调的时候,才使用伍法。每伍使用同一个字号,以一人为首,称为“兵首”,那么五人必定与他同行。聚集的地方,就像晁错所说的,平时练习射箭,出战时教导应对敌人,起止相随,擅自暂时离开者有禁令;器物共用,私自占有者有罪;伍中有嫌隙的,允许他们明确告知官府而分开或合并;隐藏怨恨而表面顺从的,同伍的人知道却不报告,罪责相同。伍中不允许饮酒赌博,只有合伍校射时才允许饮酒。遇到敌寇到来,人数少就根据敌人数量的多少派遣我们的士兵去应对,敌人来十人我们就派十人应对,敌人来百人我们就派百人应对。我们所说的十与百,是以伍为卒,十人即五十人,百人即五百人。敌寇如果不是大规模到来,不派遣大军。
汉武帝时,征发天下七类谪戍的人去朔方。
张晏说:“官吏有罪的一类,逃亡的人二类,赘婿三类,商人四类,原有市籍的五类,父母有市籍的六类,祖父母有市籍的七类。”
臣按:汉武帝征发天下七类谪戍的人,第一类是官吏有罪,秦始皇征发治狱不公的官吏修筑长城,就是这一类;第二类是逃亡的人,第三类是赘婿,第四类是商人,就是秦始皇三十三年征发那些曾经逃亡的人、赘婿、商人去攻打南越;第五类是原有市籍,以及父母有市籍、祖父母有市籍,这三类都是商人一类。汉武帝这七类,前代儒者认为他是沿袭秦人的旧制。大概士兵出自农民,本来有固定的户籍,所以在固定户籍之外设立这七类。官吏有罪的人依仗他原来的官职,逃亡的人离开了他的乡土,赘婿的人依附在妻家,商人以下的人都不在农田耕作,这七类人都不在调发的范围内,所以征发他们。这虽然不是先王的良法,但也可以震慑奸人,使他们都为国家抵御敌寇,这也是宽缓农民、充实边塞的一种辅助手段。
汉明帝永平八年,下诏给郡国和中央官府,死罪囚犯减罪一等,不用鞭打,去朔方、五原的边县屯田。后来又下诏让去边地的人妻子跟随。
臣按:这是秦汉以来征发有罪的人戍边的开始。大概把恶人安置在荒僻的地方来抵御妖邪,是古代的制度。秦始皇征发治狱不公的官吏修筑长城,汉武帝征发官吏有罪的人去朔方,由来已久了。但有罪关在监狱里的人并非同一等级,有农民有游民,以及工商吏卒,不是同一类人。那些农工商贾,平时习惯于劳苦的事、役作的人,用来戍边没有不行的。如果那些名为士流、登记在宦籍的人,大多挑选柔弱的人,平时呻吟诵读,不经历劳役,一旦让他们披坚执锐在队伍中做事,来抵御强虏,用这些人来警戒众人,固然可以,但怎么误了国家大计呢?况且边塞之地,运送粮饷困难,内地一斛米到边地计算费用不止三斛,于是每年苦害内地良民,运送三十斛米来养活一个无用的人,恐怕不是好计策吧。一定要重重困辱罪人,使他们知道警戒,难道没有别的策略而一定要用这个吗?
汉明帝以后,又每年招募郡国和中央官府的死罪囚犯去戍边,允许跟随妻子,自己申报边县成为常例。凡是迁徙的人都供给弓弩衣粮,于是北胡有变故就设置度辽营,南蛮叛乱就设置上林兵,羌人侵犯三辅就设置长安、雍二尉,鲜卑侵犯居庸就设置渔阳营。
臣按:汉人守边多是招募士兵,他们所设置的兵营都是在蛮夷有变故之后才增加的。今天边城的防守、士兵的屯驻,都是圣祖开国之初的旧制,然而年久弊生,不免消减军伍,或者不能像过去那样兴盛。想实行汉人招募的方法,然而承平日子久了,百姓眷恋乡土,一定要实行国初签补的例子,然而户籍已定,百姓或许会怨恨。我在“制国用”下曾建议因荒收兵的对策,这个对策似乎也可行,如果不嫌弃我这草野之言,斟酌实行,这也是足兵的一种辅助手段。
东汉自从光武帝废除都试而外兵不训练,虽然边境之间广屯增戍,列营置坞,但国家有征伐终究依靠京师的军队出动。大概从建武到汉朝衰败,匈奴的侵犯、鲜卑的侵犯,年年都有,或者派遣将领出击,或者移兵留屯,连年暴露在外而禁军不再有镇卫的职责了。
臣按:汉人在边境之间既然已经广屯增戍,列营置坞,而国家有征伐又依靠京师的军队,内地有敌寇可以出动京师兵来平定,如果边境的敌寇必须使用边兵,为什么呢?大概边兵生长在边陲,习惯于战斗,知道敌人的情状,熟悉道路的迂直,而且屡次经历战阵,眼熟心定。如果京畿的军队骄奢脆弱,眼睛未曾见过,身体未曾经历过,况且受命统领军队的都是天子的勋贵,报效从征的都是权贵富豪子弟,想希求功劳来获得官职罢了,并非真的有材勇,想满足敌人的愤恨来建立功业,
一至邊城,身既不能戰,反役使邊兵之善鬥者為之給薪水、供草料,及至寇退而論功,方且虛張功次,奪邊兵之虜獲,攘其首級以為己功,是以邊城一聞京軍之來,無不解體者。為今之計,緣邊一帶分定疆界,專責邊將守禦,不得已而出京軍,止用以為邊城之聲援,如大同則於應州或渾源州立一大營,宣府則於懷來或保安立一大營,其他遼東、甘肅諸處皆然,敵少入寇則各邊自為守戰,敵大入寇方許奏請京軍,如敵寇大同,京軍則於應州駐劄,敵寇宣府,京軍則於懷來駐劄,兵法先聲後實,每調一千則稱五千,用以為邊城之聲援,非其力果不能支而京軍不得貪功冒進,如此,則各邊將卒畏京軍之擾害且奪其功,無不奮誌效死矣。
译一旦抵达边城,自身既不能作战,反而役使边军中善于战斗的士兵为他们供给薪柴、提供草料,等到敌寇退去论功行赏时,却又虚报战功等级,夺取边兵缴获的战利品,抢夺敌人的首级作为自己的功劳,因此边城一听说京军到来,无不人心涣散。现在的对策,应当在沿边一带划定疆界,专门责成边将负责守御,万不得已才出动京军,仅将其作为边城的声援力量。例如大同,就在应州或浑源州设立一个大营;宣府,就在怀来或保安设立一个大营;其他如辽东、甘肃等地也都如此。如果敌寇小股入侵,各边镇自行防守作战;如果敌寇大举入侵,才允许奏请调派京军。如果敌寇侵犯大同,京军就在应州驻扎;敌寇侵犯宣府,京军就在怀来驻扎。兵法讲究先造声势后出实兵,每次调派一千人却号称五千人,以此作为边城的声援,而不是因为边军力量确实无法支撑才出动京军,也不是让京军贪功冒进。这样,各边镇的将士畏惧京军的骚扰侵害以及抢夺战功,没有不奋发意志、效死作战的了。
唐方鎮節度使之兵,其原皆起於邊將之屯防者。唐初兵之戍邊者,大曰軍,小曰守捉、曰城、曰鎮,而總之曰道。自武德至天寶以前,邊防之製,其軍、城、鎮、守捉皆有使而道有大將一人曰大總管,已而更曰大都督,至太宗時,行軍征討曰大總管,在其本道曰大都督。自永徽後,都督帶使持節者始謂之節度使,然猶未以名官。景雲二年,以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河西節度使,自此而後接乎開元,朔方、隴右、河東、河西諸鎮皆置節度使。
臣按:唐初大總管,其後節度使,即今總兵官之職名。
德宗時,陸贄上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武欲勝其敵必先練其兵。練兵之中,所用複異,用之於救急則權以紓難,用之於暫敵則緩以應機。故事,有便宜而不拘常製,謀有奇詭而不徇眾情,進退死生惟將所命,此所謂攻討之兵也;用之於屯戍則事資可久,勢異從權,非物理所愜不寧,非人情所欲不固,夫人情者利焉則勸,習焉則安,保親戚則樂生,顧家業則忘死,故可以理術馭,不可以法製驅,此所謂鎮守之兵也。夫欲備封疆、禦戎狄,非一朝一夕之事,固當選鎮守之兵以置焉。古之善選置者必量其性習、辨其土宜、察其技能、知其欲惡,用其力而不違其性,齊其俗而不易其宜,引其善而不責其所不能,禁其非而不處其所不欲,而又類其部伍,安其室家,然後能使之樂其居、定其誌、奮其氣勢、結其恩情,撫之以惠則感而不驕,臨之以威則肅而不怨,靡督課而人自為用,弛禁防而眾自不攜,故出則足兵,居則足食,守則固,戰則疆,其術無他,便於人情而已矣。今者散征士卒,分戍邊陲,更代往來以為守備,是則不量性習、不辨土宜,邀其所不能,強其所不欲,求廣其數而不考其用,欲致其力而不察其情,斯可以為羽衛之儀而無益於備禦之實也,何者?窮邊之地千裏蕭條,寒風裂膚,驚沙慘目,與豺狼為鄰伍,以戰鬥為嬉遊,晝則荷戈而耕,夜則倚烽而覘,日有剽害之慮,永無休暇之娛,地惡人勤,於斯為甚,自非生於其域、習於其風,幼而睹焉,長而安焉,不見樂土而不遷焉,則罕能寧其居而狎其敵也。關東之地百物阜繁,從軍之徒尤被優養,慣於溫飽,狎於歡康,比諸邊隅,若異天壤,聞絕塞荒陬之苦則辛酸動容,聆強蕃勁虜之名則懾駭奪氣,而乃使之去親戚、舍園廬,甘其所辛酸,抗其所懾駭,將冀為用,不亦疏乎?矧又有休代之期,無統帥之馭,資奉若驕子,姑息如倩人,進不邀之以成功,退不加之以嚴憲,其來也鹹負德色,其止也莫有固心,屈指計歸,張頤待飼,僥幸者猶患還期之賒緩,恒念戎醜之充斥,王師挫傷則將乘其亂離,布路東潰,情誌且爾,得之奚為?平居則殫耗資儲以奉浮冗之眾,臨難則捐棄城鎮以搖遠近之心,其弊豈惟無益哉,固亦將有所撓也。複有抵犯刑禁,謫徙軍城,意欲增戶實邊,兼令展效自贖,既是無良之類,且加懷土之情,思亂幸災又甚,戍卒適足煩於防衛,諒無望於功庸,雖前代時或行之,固非良善之可遵者也。”
臣按:陸贄此奏曲盡古今屯戍防邊之利害,所謂屯戍之兵,事資可久,勢異從權,非物理所愜不寧,非人情所欲不固,蓋處製天下之事,合於人情、宜於土俗,然後可以經久而不廢,事莫不然,不但屯戍一事也。其間所論人情苦樂之實、邊塞窮苦之狀,與夫分蕃更戍之無益,緣事謫戍之非宜,皆洞燭事情,切中時弊。人主宜寫一通於座右,朝夕目焉,則邊塞之苦如在目前,事機之宜如指諸掌,於是揆之人情,驗之時事,因其利而見於施行,究其害而痛加禁革,則邊防無事而中國?安矣。
贄又言:“理戎之要,最在均齊,故軍法無貴賤之差,軍實無多少之異,是將所以同其誌而盡其力也。如或誘其誌意,勉其藝能,則當閱其才、程其勇、校其勞逸、度其安危,明申練,核優劣之科以為衣食、等級之製,使能者企及,否者息心,雖有厚薄之殊而無觖望之釁,蓋所謂日省月
译唐朝方镇节度使的军队,其源头都起于边防将领的屯驻防御。唐朝初期戍守边疆的军队,大的称为军,小的称为守捉、城、镇,总称为道。从武德到天宝以前,边防的制度,军、城、镇、守捉都设有使职,而道设有一人大将称为大总管,后来改称为大都督。到了太宗时,出征讨伐称为大总管,在本道驻守称为大都督。自永徽以后,都督带使持节的才开始称为节度使,但当时还未以此作为正式官名。景云二年,任命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河西节度使,从此以后直至开元年间,朔方、陇右、河东、河西各镇都设置了节度使。
臣按:唐朝初期的大总管,后来的节度使,就是现在总兵官的职名。
德宗时,陆贽上奏说:“工匠想要做好工作,必须先磨利工具;武将要战胜敌人,必须先训练士兵。在练兵之中,用途又有所不同,用于救急则权宜以纾解危难,用于暂时抵御则缓和以应对时机。所以行事有便宜行事而不拘泥于常规制度,谋略有奇诡而不顺从众意,进退生死只听将领命令,这就是所谓的攻讨之兵;用于屯戍则事情需要持久,形势不同于权宜,不符合物理规律就不安宁,不符合人情欲望就不稳固。大凡人情,有利则勤勉,习惯则安定,保护亲戚则乐于生存,顾念家业则忘记死亡,所以可以用道理术数驾驭,不可以法制驱使,这就是所谓的镇守之兵。想要保卫疆界、抵御戎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固然应当选拔镇守之兵来安置。古代善于选拔安置的人,必定衡量其性格习惯,辨别其土地适宜,考察其技能,了解其好恶,使用其力量而不违背其本性,统一其风俗而不改变其适宜,引导其善行而不责求其不能,禁止其非为而不使其处于不愿之地,并且分类其部伍,安定其家庭,然后能使其乐于居住、安定其志向、振奋其气势、结聚其恩情,用恩惠安抚则感激而不骄傲,用威严临治则肃敬而不怨恨,不用督促考核而人自然效力,放松禁防而众人自然不离散,所以出征则兵力充足,驻守则粮食充足,防守则坚固,作战则强大,其方法没有别的,只是顺应人情罢了。现在分散征召士兵,分戍边疆,轮换往来作为守备,这是不衡量性格习惯、不辨别土地适宜,强求其不能,强迫其不愿,追求扩大数量而不考察其用途,想要获取其力量而不体察其实情,这只能作为仪仗护卫的排场,对实际防御没有益处,为什么呢?穷边之地千里萧条,寒风裂肤,惊沙惨目,与豺狼为邻,以战斗为嬉戏,白天扛着兵器耕种,夜晚靠着烽火台侦察,每天有被掠夺伤害的忧虑,永远没有休息娱乐,土地恶劣人力勤劳,在这里最为严重,如果不是生于此地、习于此风,幼年目睹,成年安于,不见乐土而不迁徙,那么很少能安定居住而亲近敌人。关东之地万物丰富,从军之人尤其受到优厚供养,习惯于温饱,习惯于欢愉,比起边疆,如同天壤之别,听到绝塞荒僻之苦则辛酸动容,听到强蕃劲虏之名则惊骇失气,却让他们离开亲戚、舍弃家园,甘愿承受其辛酸,对抗其惊骇,指望他们效力,不是太疏远了吗?况且又有休代期限,没有统帅驾驭,供给像骄子,姑息像佣人,前进不激励以成功,后退不施加以严法,他们来时都带着恩德之色,停留时没有固守之心,屈指计算归期,张嘴等待喂养,侥幸者还嫌还期迟缓,常念敌人充斥,王师挫伤则将乘其混乱,一路向东溃败,情志如此,得到他们有什么用?平时则耗尽资财储备以供养浮冗之众,临难则抛弃城镇以动摇远近之心,其弊端岂止无益,固将有所扰乱。又有触犯刑禁,贬谪迁徙到军城,意图增加户口充实边疆,兼令立功自赎,既然是无良之类,又加上怀土之情,思乱幸灾又更甚,戍卒只足以烦扰防卫,实在无望于功劳,虽然前代有时实行,固非良善可遵循的。”
臣按:陆贽此奏详尽古今屯戍防边的利害,所谓屯戍之兵,事情需要持久,形势不同于权宜,不符合物理规律就不安宁,不符合人情欲望就不稳固,大概处理天下之事,合乎人情、适宜土俗,然后可以经久不废,事情没有不是这样的,不只是屯戍一事。其中所论人情苦乐之实、边塞穷苦之状,以及分番更戍之无益,缘事谪戍之非宜,都洞察事情,切中时弊。君主宜抄写一通放在座右,朝夕观看,则边塞之苦如在目前,事机之宜如指掌,于是衡量人情,验证时事,因其利而施行,究其害而痛加禁革,则边防无事而中国安矣。
陆贽又说:“治理军事的要领,最在于均齐,所以军法没有贵贱之差,军实没有多少之异,这是将领所以统一其志向而尽其力量的原因。如果诱导其志向,勉励其技能,则应当审阅其才能,考核其勇气,比较其劳逸,估量其安危,明确申述训练,核实优劣之科作为衣食、等级之制,使能者企及,否者息心,虽有厚薄之殊而无觖望之衅,大概所谓日省月
試,餼廩稱事如權量之無情於物,萬人莫不安其分而服其平也。今者窮邊之地,長鎮之兵,皆百戰傷夷之餘,終年勤苦之劇,角其所能則練習,度其所處則孤危,考其服役則勞,察其臨敵則勇,然衣糧所給,惟止當身,例為妻子所分,常有凍餒之色,而關東戍卒歲月踐更,不安危城,不習戎備,怯於應敵,懈於服勞,然衣糧所頒厚逾數等,繼以茶藥之饋,益以蔬醬之資,豐約相形,隔絕斯甚,又有素非禁旅,本是邊軍將校,詭為媚詞,因請遙隸神策,不離舊所,惟改虛名,其於廩賜之饒,遂有三倍之益,此則儔類所以忿恨,忠良所以憂嗟,疲人所以流亡,經製所以褊匱。夫事業未異而給養有殊,人情不能甘也,況乎矯佞行而廩賜厚,績藝劣而衣食優,苟未忘懷,孰能不慍,不為戎首則已可嘉,而欲使其協力同心以攘寇難,雖有韓、白、孫、吳之將臣,知其必不能焉。養之若斯,可謂怨生於不均矣。”
译朝廷考核,俸禄供给如同权衡度量一样对事物没有私情,万人都能安守本分并信服其公平。如今边疆穷困之地,长期驻守的士兵,都是历经百战、身受创伤的残兵,终年承受极度勤苦,衡量他们的能力则训练有素,估量他们的处境则孤立危险,考察他们的服役则辛劳,观察他们面对敌人则勇敢,然而所供给的衣粮,仅仅够本人使用,按规定还要分给妻子儿女,常常面露冻饿之色。而关东的戍卒按月轮换,不驻守危险的城池,不熟悉军事装备,怯于应对敌人,懈怠于服役劳作,然而所颁发的衣粮丰厚超过好几等,再加上茶药馈赠,增加蔬菜酱料的资助,丰俭对比,隔绝悬殊到了极点。又有原本不是禁军,本是边军将校的,用谄媚的言辞,请求名义上隶属神策军,不离开原来的驻地,只改换虚名,他们在廪赐的丰厚方面,于是有了三倍的增益。这就是同僚之所以愤恨,忠良之所以忧愁叹息,疲困之人之所以流亡,国家制度之所以狭隘匮乏的原因。事业没有不同而供给却有差异,人情不能甘心,何况是奸佞行为而廪赐丰厚,功绩技艺低劣而衣食优厚,如果心中不忘此事,谁能不怨恨?不成为叛乱的祸首就已经值得嘉奖,而想要让他们同心协力来抵御寇难,即使有韩信、白起、孙武、吴起那样的将臣,也知道必定不能做到。这样供养士兵,可以说是怨恨产生于不公平了。
臣按:陸贄之言雖是當時之弊,然今世兵在外則苦、在內則樂,在內則逸、在外則勞,朝廷所以廩賜之者,在外則薄、在內則厚,無以異於唐之季也。明主鑒贄斯言,痛革其弊,使之內外均齊,憫其苦而知其勞,時加優恤,比諸內地樂而逸者有加而無不及,如此,則士卒感恩思報,人心歸而氣勢壯、軍威振矣。
宋製,凡上軍遣戍皆本司整比,軍頭司引對便殿,給以裝錢,代還亦入見,犒以飲食,采拔精銳以補之,或退其疲老者。凡大祀有賞給,每歲寒食、端午、冬至各有特支,戍邊每季又加給銀、鞋,環慶緣邊難於爨給者又有薪水錢,其役兵勞苦者或季給錢,或川廣代還者別給裝錢,川廣之補卒或給時服錢屨,凡出外卒有口糧。
臣按:宋朝之所以優待邊戍之軍者如此其至,其出戍代還皆得引見,而所以賞給之者比諸內地之軍為加優,蓋宋太祖、太宗起自兵間,深知軍中利病而知邊戍之兵尤為勞苦,故優待之也如此。或者謂宋時賞給諸軍如此,國力焉得不屈?臣竊以為國家禍亂多起於寇盜,所以遏絕之者將卒也,國家誠省嬖幸之賞賜、異端之崇奉以為軍國之用,綽乎有餘裕矣。
宋製,蕃兵者,塞下內屬諸部落,團結以為藩籬之兵也。西北邊羌戎種落不相統一,保寨者謂之熟戶,餘謂之生戶。其大首領為都軍主,百帳以上為軍主,其次為副軍主,又有以功次補者,其官職給俸有差。
臣按:凡今天下邊防皆有夷人種類部落,馭之得其道,皆得其用,或以為捍蔽,或以為爪牙,或以為鄉道,或以為間諜,顧用之何如耳。楊(缺)謂:“禦得其道,狙詐皆作使,但不可偏徇專任而已。”
以上列屯遣戍之製
卷一五三
▲四方夷落之情(上)
《周礼》: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要;周知其利害。
王知禹曰:“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非特图也,又掌其地焉,东方曰夷其种有四,南方曰蛮其种有八,东南曰闽其种有七,西北曰貉其种有九,西方曰戎其种有五,北方曰狄其种有六,自邦国、都鄙至于夷、蛮、闽、貉、戎、狄,虽有内外之殊,然先王之政一视而同仁,其人民之所聚、财用之所出、九谷之所生、六畜之所产,其数要不可以不辨也,其利不可不知也。”
臣按:天地之大德曰生,而其所以生者以人为贵,而人之中有居中者焉、有处外者焉。中者混而同,其性禀习俗虽有少异而其大略则同也;外者环而绕之,有接续之际而无混同之势,故其性禀习俗也,始而近也则大同而小异,终而远也乃至于背戾而悬绝焉。惟其势异而情殊,故帝王所以治之也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随机而应变,因事而制宜,要在使之各止其所而已。彼既止其所而不为疆场之害,则吾之内地华民得其安矣。
《王制》曰: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
郑玄曰:“五方之民性不可推移,地气使之然也。雕、文谓刻其肌以丹青涅之。不火食,地气暖不为病也。不粒食,地气寒少五谷也。”
吴澂曰:“皆有性谓其生禀各不同,不可推移谓其生禀一定而不可易。‘东方曰夷’以下言四夷异俗。文身与雕题同,衣皮与衣羽毛同,此亦言其俗之大略而已。”
《通典》曰:缅惟古之中华,有居处巢穴焉,有葬无封树焉,有手团食焉,有祭立尸焉,聊陈一二,不能遍举。其地偏、其气梗,不生圣哲,莫革旧风,训诰之所不可,礼义之所不及,外而不内,疏而不戚,来则御之,去则备之。
臣按:自古驭四夷之要法,不出乎来则御之、去则备之二言而已。(以上总论四夷)《舜典》:窜三苗于三危。
朱熹曰:“三苗,
译臣按:陆贽的言论虽然针对的是当时的弊病,但当今世道,士兵在外戍守就痛苦,在内地就安乐;在内地就安逸,在外戍守就劳苦;朝廷对他们的粮饷赏赐,在外戍守的就微薄,在内地的就丰厚,这与唐朝末年的情况没有什么不同。英明的君主借鉴陆贽的这些话,痛下决心革除这种弊病,使内外士兵的待遇均等,怜悯他们的痛苦,体察他们的辛劳,时常加以优厚的抚恤,比起内地那些安乐安逸的士兵,只有超过而没有不及。这样,士兵就会感恩图报,人心归附,气势壮大,军威也就振作了。
宋朝的制度,凡是上军派遣戍守,都由本司整理编组,由军头司带领在便殿引见,发给装束钱;轮换回来时也要入朝觐见,用饮食犒劳,选拔精壮士兵补充空缺,或者淘汰年老体弱的士兵。凡是大祭祀都有赏赐,每年寒食、端午、冬至各有特别支给的赏赐,戍守边疆的士兵每季度又额外加给银钱和鞋钱,环庆路沿边因为烧饭困难,还有薪柴钱;那些劳苦的役兵,有的每季度给钱,有的从四川、广东轮换回来的另外给装束钱,四川、广东补充的士兵有的给时服钱和鞋钱,凡是出外戍守的士兵都有口粮。
臣按:宋朝之所以如此周到地优待戍守边疆的军队,他们出戍和轮换回来都能得到引见,而且赏赐的待遇比起内地的军队更加优厚,这是因为宋太祖、太宗从军队中起家,深知军队中的利弊,知道戍守边疆的士兵尤其劳苦,所以如此优待他们。有人会说,宋朝赏赐各军如此丰厚,国力怎么能不困竭呢?我私下认为,国家的祸乱大多起于寇盗,用来遏止杜绝寇盗的是将卒,国家如果真能节省对宠幸之人的赏赐、对异端邪说的崇奉,用来作为军国之用,那是绰绰有余的。
宋朝的制度,蕃兵是指塞下内属的各部落,团结起来作为藩篱之兵。西北边疆的羌戎部落不统一,保卫寨堡的称为熟户,其余的称为生户。他们的大首领称为都军主,百帐以上的称为军主,其次的称为副军主,又有按功劳次序补授的,他们的官职和俸禄有差别。
臣按:凡是今天天下边防都有夷人种类的部落,驾驭他们得法,都能得到他们的利用,有的可以作为屏障,有的可以作为爪牙,有的可以作为向导,有的可以作为间谍,关键在于如何使用罢了。杨(缺)说:“驾驭得法,狡猾欺诈的人都能被驱使,只是不可偏袒徇私、专任一人而已。”
以上列举屯驻派遣戍守的制度
卷一五三
▲四方夷落之情(上)
《周礼》:职方氏掌管天下的地图以掌管天下的土地,辨别各国的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的人民以及他们的财用、九谷、六畜的数量要点;周详地了解它们的利害。
王知禹说:“职方氏掌管天下的地图以掌管天下的土地,不仅仅是地图,又掌管土地,东方称为夷,其种类有四种,南方称为蛮,其种类有八种,东南称为闽,其种类有七种,西北称为貉,其种类有九种,西方称为戎,其种类有五种,北方称为狄,其种类有六种,从邦国、都鄙到夷、蛮、闽、貉、戎、狄,虽然有内外的区别,但先王的政教一视同仁,他们人民聚居的地方、财用产出的地方、九谷生长的地方、六畜繁殖的地方,其数量要点不可以不辨别,其利害不可以不知道。”
臣按:天地最大的德行是生养万物,而生养万物中以人为贵,而人之中有居于中原的,有处于边远的。居于中原的混合而相同,他们的性情禀赋和习俗虽然略有差异,但大体上是相同的;处于边远的环绕在四周,有相接的地方而没有混合的趋势,所以他们的性情禀赋和习俗,开始时接近则大同小异,最终远离则以至于背离乖戾而悬殊隔绝。正因为他们的形势不同而情态特殊,所以帝王治理他们的方法是修明教化而不改变他们的习俗,统一政令而不改变他们的适宜,随机应变,因事制宜,关键在于使他们各自安守本分罢了。他们既然安守本分而不成为边境的祸害,那么我们内地的华夏百姓就能得到安宁了。
《王制》说:中国戎夷五方的百姓都有各自的性情,不可改变。东方称为夷,披散头发纹身,有不熟食的人;南方称为蛮,雕刻额头交趾,有不熟食的人;西方称为戎,披散头发穿皮衣,有不食谷物的人;北方称为狄,穿羽毛衣服住洞穴,有不食谷物的人。
郑玄说:“五方百姓的性情不可改变,是地气使然。雕、文是指刻他们的肌肤用丹青染黑。不熟食,是因为地气温暖不生病。不食谷物,是因为地气寒冷少五谷。”
吴澂说:“皆有性是指他们生来的禀赋各不相同,不可推移是指他们生来的禀赋一定而不可改变。‘东方曰夷’以下说的是四夷不同的习俗。纹身与雕题相同,穿皮衣与穿羽毛衣服相同,这也是说他们习俗的大概而已。”
《通典》说:回想古代的中华,有的住在巢穴里,有的埋葬没有封土植树,有的用手团饭吃,有的祭祀设立尸位,姑且陈述一二,不能全部列举。他们的地方偏僻、风气梗塞,不产生圣哲,不能革除旧的风俗,训诰所不能到达,礼义所不能涉及,外而不内,疏而不亲,来了就抵御,去了就防备。
臣按:自古以来驾驭四夷的重要方法,不出“来了就抵御,去了就防备”这两句话而已。(以上总论四夷)《舜典》:把三苗流放到三危。
朱熹说:“三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