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三
黄干曰:“叔伯云者,犹今人谓三月为孟、仲、季也,呼春者必须曰孟春、仲春、季春,未有舍春字而但言孟、仲、季也。古人以为父之兄弟皆吾父也而有少长之分,故呼父之兄则曰伯父,呼父之弟则曰叔父,犹曰大父、小父也,今人呼叔伯而去父字,则全无义理矣。”
臣按:世俗称伯父与叔父为伯叔,非是。盖伯叔同辈行之称也,今如《尔雅》加以父称,然《尔雅》谓伯父为世父,盖以为嫡者嗣世统也,宗子居长者称世,若非嫡通以伯称。
男子先生为兄,后生为弟。男子谓女子,先生为姊,后生为姊(四者皆与己同一父生也),父之姊姊为姑(女子与父同辈行者称姑,与祖同辈行者称祖姑,与曾祖同辈行者称曾祖姑)。兄之子、弟之子相谓为从父昆弟(今称从兄、从弟,俗云堂兄、堂弟,盖从父而别也),从祖父(父之从昆弟为从祖父)之子相谓为从祖昆弟(今称再从兄、再从弟,盖从祖而别也),族父(父之从祖昆弟为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昆弟(今称为三从兄弟,从曾祖而别者),族昆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谓从高祖而别者,五世之外虽无服,比诸同姓犹亲)。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今称重孙)“,曾孙之子为玄孙(亲属微昧也),玄孙之子为来孙(有往来之亲),来孙之子为昆孙(昆后也),昆孙之子为仍孙(仍亦重也),仍孙之子为云孙(言轻远如云)。
臣按:以上人家宗族之亲属相称呼者。
母之考为外王父(今称外祖父),母之妣为外王母(今称外祖母),母之昆弟为舅(其妻为舅母,俗称妗妗,其伯叔兄弟为从舅),母之姊姊为从母(今称为姨母),从母之男子、女子为从母昆弟、姊姊。
臣按:以上母党之相称呼者,然止有从母之子之称呼而无舅子之称呼,何也?又世俗谓母之姊妹为姨,殊不知姨者妻之姊妹同出也,降尊以就卑,非礼也。
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令称外父、外母),妻之姊姊同出为姨(今称同)。女子谓姊姊之夫为私(今称姨夫),男子谓姊姊之子为出(俗谓之甥)”。女子谓昆弟之子为侄,女子子之子为外孙(今人通谓外甥,非是)。女子谓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妇。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世谓之妯娌)。
臣按:以上妻党之相称呼者,又有所谓姑之子、舅之子、妻之昆弟姊妹之夫皆谓之甥者,注谓四人皆敌体,故更相为甥。在当时习俗已成则可,后世所谓甥者止以称姊妹之子,而临文者或以呼人之婿而谓姑舅之子为中表兄弟。《朱子语类》云:“舅子谓之内兄弟,姑子谓之外兄弟。《尔雅》虽古书,然且当从俗,不然骇人之见闻也。”
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谓夫之庶母为少姑,夫之兄为兄公(俗谓之大伯),夫之弟为叔(俗加以小),夫之姊为女公(俗谓之大姑),夫之女弟为女姊(自唐以来称为小姑,故诗有“先遣小姑尝”之句),子之妻为妇,女子子之夫为婿,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父之党为宗族,母与妻之党为兄弟。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俗谓之亲家,唐以来则然。又以婚姻之婚姻为四门亲家,宋人戏作《宾于四门赋》亦有此语),两婿相谓为亚(前代谓之僚婿,俗谓之连襟)。
臣按:以上婚姻之相称呼者。子夏传曰:谓吾姑者,吾谓之侄。
黄干曰:“按此,则侄者姑呼其兄弟之女子子名也,古人谓兄弟之子犹子也,故以子呼之,今乃谓之侄则失之矣。自兄弟之子不呼叔伯为父则不知敬其叔伯矣,自叔伯父不呼兄弟之子为子则不知爱兄弟之子矣。”
臣按:古人姊妹于兄弟之子且有称呼,顾兄弟于兄弟之子独无称焉而一概以侄称,则是男女无别矣,然则曷以为称?曰古谓同祖兄弟为从兄弟,谓母之姊妹为从母,则当称从子为是。盖尝因是而通论之,考《尔雅》有《释亲》一篇,专叙亲族称呼之别,然古之称呼与后世亦有不同者,故录于此以为人家相称呼之则。臣于是
译黄干说:“所谓叔伯,就像现在的人称三月为孟、仲、季一样,称呼春天必须说孟春、仲春、季春,没有舍弃‘春’字而只说孟、仲、季的。古人认为父亲的兄弟都是我的父亲,但有长幼之分,所以称呼父亲的哥哥叫伯父,称呼父亲的弟弟叫叔父,就像说大父、小父一样。现在的人称呼叔伯而省略了‘父’字,就完全没有道理了。”
臣按:世俗称伯父与叔父为伯叔,是不对的。因为伯叔是同辈行的称呼,现在如《尔雅》加上‘父’的称呼,然而《尔雅》称伯父为世父,大概是因为嫡长子继承宗统,宗子居长者称‘世’,如果不是嫡长子则通称为‘伯’。
男子先生为兄,后生为弟。男子称呼女子,先生为姊,后生为妹(这四种情况都是与自己同一父亲所生),父亲的姐妹称为姑(女子与父亲同辈的称姑,与祖父同辈的称祖姑,与曾祖父同辈的称曾祖姑)。哥哥的儿子、弟弟的儿子互相称为从父昆弟(现在称从兄、从弟,俗称堂兄、堂弟,大概是从父亲这一支区分开来),从祖父(父亲的从兄弟称为从祖父)的儿子互相称为从祖昆弟(现在称再从兄、再从弟,大概是从祖父这一支区分开来),族父(父亲的从祖兄弟称为族父)的儿子互相称为族昆弟(现在称为三从兄弟,是从曾祖父这一支区分开来的),族昆弟的儿子互相称为亲同姓(指从高祖父这一支区分开来的,五世之外虽然无丧服之礼,但比起其他同姓还是亲近的)。儿子的儿子为孙,孙的儿子为曾孙(现在称重孙),曾孙的儿子为玄孙(亲属关系微弱模糊),玄孙的儿子为来孙(有往来的亲情),来孙的儿子为昆孙(昆是后的意思),昆孙的儿子为仍孙(仍也是重的意思),仍孙的儿子为云孙(说轻远如云)。
臣按:以上是人家宗族中亲属相互称呼的情况。
母亲的父亲为外王父(现在称外祖父),母亲的母亲为外王母(现在称外祖母),母亲的兄弟为舅(他的妻子为舅母,俗称妗妗,他的伯叔兄弟为从舅),母亲的姐妹为从母(现在称为姨母),从母的儿子、女儿为从母昆弟、姊妹。
臣按:以上是母系亲属相互称呼的情况,然而只有从母之子的称呼而没有舅子的称呼,为什么呢?又世俗称母亲的姐妹为姨,却不知道‘姨’是妻子姐妹同出的意思,降低尊称以就卑称,是不合礼制的。
妻子的父亲为外舅,妻子的母亲为外姑(现在称外父、外母),妻子的姐妹同出为姨(现在称同)。女子称姐妹的丈夫为私(现在称姨夫),男子称姐妹的儿子为出(俗称为甥)。女子称兄弟的儿子为侄,女儿的儿子为外孙(现在人通称为外甥,是不对的)。女子称哥哥的妻子为嫂,弟弟的妻子为妇。长妇称小妇为娣妇,小妇称长妇为姒妇(世俗称妯娌)。
臣按:以上是妻系亲属相互称呼的情况,又有所谓姑的儿子、舅的儿子、妻子的兄弟姊妹的丈夫都称为甥的,注解说这四人都地位相当,所以互相称为甥。在当时习俗已成则可以,后世所谓甥的只用来称姐妹的儿子,而临文者有时用来称呼人的女婿,而称姑舅的儿子为中表兄弟。《朱子语类》说:“舅子称为内兄弟,姑子称为外兄弟。《尔雅》虽然是古书,但也应当顺从俗例,不然会惊骇人的见闻。”
妇人称丈夫的父亲为舅,称丈夫的母亲为姑,称丈夫的庶母为少姑,丈夫的哥哥为兄公(俗称为大伯),丈夫的弟弟为叔(俗加上小字),丈夫的姐姐为女公(俗称为大姑),丈夫的妹妹为女姊(自唐以来称为小姑,所以诗中有‘先遣小姑尝’的句子),儿子的妻子为妇,女儿的丈夫为婿,婿的父亲为姻,妇的父亲为婚。父亲的党羽为宗族,母亲与妻子的党羽为兄弟。妇人的父母、女婿的父母互相称为婚姻(俗称为亲家,唐以来就是这样。又把婚姻的婚姻称为四门亲家,宋人戏作《宾于四门赋》也有此语),两个女婿互相称为亚(前代称为僚婿,俗称为连襟)。
臣按:以上是婚姻中相互称呼的情况。子夏传曰:称我姑的人,我称他为侄。
黄干说:“按此,那么侄是姑称呼其兄弟的女儿的名字,古人称兄弟的儿子如同儿子一样,所以以子称呼他,现在却称为侄就错了。自从兄弟的儿子不称呼叔伯为父,就不懂得尊敬叔伯了;自从叔伯父不称呼兄弟的儿子为子,就不懂得爱护兄弟的儿子了。”
臣按:古人姐妹对于兄弟的儿子还有称呼,难道兄弟对于兄弟的儿子唯独没有称呼而一概以侄称,那就是男女没有区别了,那么应该用什么称呼呢?说古代称同祖兄弟为从兄弟,称母亲的姐妹为从母,那么应当称从子才是对的。曾经因此通论一下,考《尔雅》有《释亲》一篇,专门叙述亲族称呼的区别,然而古代的称呼与后世也有不同的,所以记录在这里作为人家相互称呼的准则。臣于是
窃有疑焉,夫自黄帝正名百物以来,有一物必有一名,凡物皆然,而况人为万物之灵者乎?窃怪古之人造字立名之始,何独详于物而略于人哉?如舅之一名或以呼夫之父、或以呼妻之父,甥之一名或以呼姑舅之子,妻之昆弟姊妹之夫、女子之婿乃至昆弟之子惟女子称侄而无男子之称,其中类多假借混同者。顾乃于草木虫鱼之品条分而类别之,释名者于一马之贱因其毛色而有数十种之称,造字者于一玉之微随其形色而有数百品之别,人家亲属称呼乃人伦之大纲,名正然后言顺,言顺然后上下相安,而可以致肃雍之化,非细故也。臣谨因时俗之称而质以古人之制,略为之分别,庶几通古今之宜,合礼俗之变,其于风化亦或有补。(以上亲属称呼之礼)
译我私下对此存有疑惑。自从黄帝为万物正名以来,有一种事物就有一个名称,所有事物都是如此,何况人是万物中最灵秀的呢?我私下奇怪古人创造文字、确立名称的初始,为什么唯独对事物详尽而对人简略呢?比如“舅”这个称呼,有时用来称呼丈夫的父亲,有时用来称呼妻子的父亲;“甥”这个称呼,有时用来称呼姑母或舅舅的孩子,有时用来称呼妻子兄弟姐妹的丈夫,有时用来称呼女子的女婿;甚至兄弟的孩子,只有女子称为“侄”,却没有男子相应的称呼,其中大多存在假借和混淆的情况。然而对于草木虫鱼这类物品,却分条分类加以区别;解释名称的人,对于马这种低贱的动物,因为毛色的不同而有几十种称呼;创造文字的人,对于玉这种微小的物品,随着其形状颜色的不同而有几百种区别。人家亲属的称呼乃是人伦的大纲,名称正当然后言语才顺理,言语顺理然后上下才能相安,从而可以达到庄重和乐的风化,这不是细微的小事。臣谨慎地依据当时的俗世称呼,并对照古人的制度,大致加以分别,希望能够贯通古今的适宜,符合礼俗的变化,这对于社会风气的教化或许也有所补益。(以上关于亲属称呼的礼仪)
《仪礼士相见礼》曰:贽,冬用雉,夏用腒(干雉也),左头奉之,曰:“某也愿见无由达,某子以命命某见。”主人对曰:“某子命某见,吾子有辱,请吾子之就家也,某将走见。”宾对曰:“某不足以辱命,请终赐见。”主人对曰:“某不敢为仪,固请吾子之就家也,某将走见。”宾对曰:“某不敢为仪,固以请。”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将走见,闻吾子称贽,敢辞贽。”宾对曰:“某不以贽不敢见。”主人对曰:“某不足以习礼,敢固辞。”宾对曰:“某也不依于贽不敢见,固以请。”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敬从。”出迎于门外,再拜,宾答再拜。主人揖,入门右,宾奉贽,入门左。主人再拜受,宾再拜送贽,出。主人请见,宾反见,退。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刘敞曰:“士相见之礼必依于介绍,以言其不苟合者也;必依于贽,以言其道可亲也。苟而合,唯小人无耻者能之,君子可见也不可屈也,可亲也不可狎也,可远也不可疏也。宾至门,主人三辞见宾,称贽,主人三辞贽,所以致尊严也。大夫以礼相接,士以礼相谕,庶人以礼相同,然而争夺兴于末者,未之有也。人苟为悦而相亲若者末必争,苟为简而相亲若者末必怨。是故士相见礼者,人道之大也,所以使人重其身而毋迩于辱也,所以使人慎其交而毋迩于祸也。”
臣按:古者相见必有礼,方其未相见也则以介绍通之,通之而主人辞以当就宾家往见之不敢屈尊也,辞之至三而后容其见,闻其有贽也又辞之至三而后敢受。古之人不轻相接,一见之顷而且委曲详悉如此,一贽之微而且力辞固拒如此,当世之士夫相与者,岂复有狎昵放荡之失、交通贿赂之私哉?
《曲礼》曰:凡与客入者每门让于客,客至于寝门则主人请入为席然后出迎客,客固辞,主人肃客(俯手以揖之)而入,主人入门而右,客入门而左,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客若降等则就主人之阶,主人固辞(不敢当客礼),然后客复就西阶。主人与客让登(欲客先升),主人先登,客从之拾(音涉)级(阶之等级)聚足(后足与前足相合)连步(步相继进)以上,上于东阶则先右足,上于西阶则先左足。
戴溪曰:“盛哉,先王之礼,其端则起于辞逊之心而已。送迎之际,登降之节,一先一后、一左一右,为主人者极其恭敬不敢慢之心,为客者不胜其愧缩不敢当之意,交相辞逊,退避不遑,于此乎可以观礼矣。”
《玉藻》曰:士于大夫不敢拜迎(恐大夫答拜)而拜送,士于尊者先拜进面,答之拜则走。
陈澔曰:“士于大夫尊卑有间,若大夫诣士,士不敢拜而迎之,恐其答拜也;去则拜送者,礼,宾出则主人再拜送之,宾不答拜,礼有终止故也。士若见于大夫,则先拜于门外然后进而见面,若大夫出迎而答其拜则走避之。”(以上接见送迎之礼)
《曲礼》曰:凡进食之礼,客若降等执食兴辞,主人兴辞于客,然后客坐。
侍食于长者,主人亲馈(进馔也)则拜而食,主人不亲馈则不拜而食。共食不饱,共饭不泽手(不摩手而出汗)。
陈澔曰:“降等谓爵齿卑于主人也,不敢当主宾之礼,故食至则执之以起而致辞于主人。主人见客起辞,故亦起而致辞于客,客乃复就其坐也。”
侍饮于长者,酒进则起拜,受于尊所(置尊之所)。长者辞,少者反席而饮。长者举未釂(饮尽釂也),少者不敢饮。
王子墨曰:“礼莫严于少长之分,至于饮食之际,尤人情之所易纵,故记礼者必致其委曲焉。一饮之顷,少之所以事长者如此其至,凡所以习人敬顺之心于平居无事之时,彼其渎尊犯分之心何自而有哉?”
子曰:“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朱熹曰:“杖者,老人也。六十杖于乡,未出不敢先,既出不敢后。”
《祭义》曰:壹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族,三命不齿,族有七十者弗敢先。
李觏曰:“一命者,天子之下士
译《仪礼·士相见礼》说:作为见面礼的贽,冬天用野鸡,夏天用干野鸡,左手托着野鸡的头,说:“我希望能拜见您却无路可通,您让我来拜见。”主人回答说:“您让我来拜见,您屈尊前来,请您到我家去,我将前往拜见。”宾客回答说:“我不值得您屈尊相命,请允许我最终完成拜见。”主人回答说:“我不敢拘泥于礼节,坚决请您到我家去,我将前往拜见。”宾客回答说:“我不敢拘泥于礼节,坚决请求。”主人回答说:“我坚决推辞,但未能得到您的允许,将前往拜见,听说您带来了贽礼,我冒昧地推辞这份贽礼。”宾客回答说:“我不带贽礼就不敢拜见。”主人回答说:“我不值得用来练习礼节,冒昧地坚决推辞。”宾客回答说:“我不依靠贽礼就不敢拜见,坚决请求。”主人回答说:“我坚决推辞,未能得到您的允许,怎敢不恭敬地顺从。”出门在门外迎接,拜两次,宾客回拜两次。主人作揖,进入门内右侧,宾客捧着贽礼,进入门内左侧。主人拜两次接受,宾客拜两次赠送贽礼,然后退出。主人请求拜见,宾客回拜,退下。主人在门外送行,拜两次。
刘敞说:“士人相见的礼节必须依靠介绍,以此表明他们不随意结交;必须依靠贽礼,以此表明他们的道义可以亲近。随意结交,只有无耻的小人能这样做,君子可以拜见但不能屈服,可以亲近但不能轻慢,可以疏远但不能疏离。宾客到达门口,主人三次推辞拜见宾客,提到贽礼,主人三次推辞贽礼,这是为了表示尊严。大夫用礼节互相接待,士人用礼节互相告知,平民用礼节互相认同,然而争夺在末端兴起,是没有的。人们如果因为喜悦而亲近,末端必定争夺;如果因为简慢而亲近,末端必定怨恨。因此,士人相见的礼节,是人道中最重要的,用来使人重视自身而不接近耻辱,用来使人谨慎交往而不接近祸患。”
臣按:古人相见一定有礼节,在他们尚未相见时就用介绍来沟通,沟通后主人推辞说应当到宾客家中去拜见,不敢屈尊,推辞到三次后才允许拜见,听说有贽礼又推辞到三次后才敢接受。古人不轻易结交,一次拜见之时而且如此委曲详尽,一份微小的贽礼而且如此坚决推辞拒绝,当世的士人互相交往,难道还有轻慢放荡的过失、交通贿赂的私情吗?
《曲礼》说:凡是和客人一起进门的人,每到一扇门都让客人先行,客人到达寝室门时,主人请客人进去铺设席位,然后出来迎接客人,客人坚决推辞,主人恭敬地作揖让客人进入,主人进门后向右,客人进门后向左,主人靠近东阶,客人靠近西阶,客人如果地位低于主人就靠近主人的台阶,主人坚决推辞(不敢承受客人的礼节),然后客人才重新靠近西阶。主人与客人谦让登阶(希望客人先升),主人先登,客人跟随他踏上(音涉)台阶(台阶的等级)聚足(后脚与前脚相合)连步(脚步相继前进)而上,登上东阶就先迈右脚,登上西阶就先迈左脚。
戴溪说:“盛大啊,先王的礼节,其开端就起于谦辞逊让的心意。送迎的时候,登降的节度,一先一后、一左一右,作为主人极其恭敬不敢怠慢的心意,作为客人不胜惭愧不敢承受的意思,互相谦辞逊让,退避不及,在这里可以观察礼节了。”
《玉藻》说:士人对大夫不敢拜迎(担心大夫回拜)而拜送,士人对尊者先拜然后进前见面,尊者回拜则快步避开。
陈澔说:“士人对大夫尊卑有别,如果大夫到士人那里,士人不敢拜迎,担心他回拜;离开时拜送,是因为礼节,宾客出门时主人拜两次送行,宾客不回拜,礼节有终止的缘故。士人如果拜见大夫,就先在门外拜然后进前见面,如果大夫出来迎接而回拜他的拜礼,士人就快步避开。”(以上为接见送迎的礼节)
《曲礼》说:凡是进食的礼节,客人如果地位低于主人,拿着食物站起来推辞,主人站起来向客人推辞,然后客人才坐下。
侍奉长者进食,主人亲自进献食物就拜然后吃,主人不亲自进献食物就不拜而吃。共同进食不吃饱,共同吃饭不搓手(不搓手而出汗)。
陈澔说:“降等是指爵位年龄低于主人,不敢承受主宾的礼节,所以食物到了就拿着站起来向主人致辞。主人看见客人起来推辞,所以也站起来向客人致辞,客人才重新回到座位上。”
侍奉长者饮酒,酒递过来就站起来拜,在放置酒尊的地方接受。长者推辞,年轻人回到座位上饮酒。长者举杯没有饮尽,年轻人不敢饮酒。
王子墨说:“礼节没有比少长之分更严格的,到了饮食的时候,尤其人情容易放纵,所以记录礼节的人一定要详尽细致。一次饮酒之间,年轻人侍奉长者如此周到,凡是用来在平常无事时培养人敬顺的心意,那些轻慢尊长侵犯名分的心意从哪里产生呢?”
孔子说:“乡人饮酒,老人出来了这才出来。”
朱熹说:“杖者,老人。六十岁在乡里用拐杖,老人没出来不敢先走,老人出来了不敢落后。”
《祭义》说:受一命者在乡里按年龄排序,受再命者在宗族按年龄排序,受三命者不按年龄排序,宗族中有七十岁的人不敢先于他。
李觏说:“一命者,天子之下士
、公侯伯之上士、子男之上大夫也,而与乡里齿焉。再命者,天子之中士、公侯伯之大夫、子男之卿也,而与父族齿焉。三命者,天子之上士、公侯伯之卿也,虽云不齿,亦异席而已,非敢居其上也。”
译公侯伯的上士、子男的上大夫,与乡里的老人按年龄长幼排序。受两次任命的人,是天子的中士、公侯伯的大夫、子男的卿,与父族的人按年龄长幼排序。受三次任命的人,是天子的上士、公侯伯的卿,虽然说不按年龄长幼排序,也只是席位不同罢了,并非敢居于他们之上。
方悫曰:“一命齿于乡里,非其乡里则以爵而不以齿可知。再命齿于族,非其族则以爵而不以齿亦可知。三命不齿,虽于其族亦不得齿之矣,然此特贵贵之义耳,至若老老之仁人不可得而废焉,故族有七十者弗敢先也。”
臣按:一命若今八九品官,再命若今六七品官,三命若今京官五品以上者。乡礼之会,有官秩者一命犹与乡里论齿,再命惟与宗族论齿,三命虽宗族亦不论齿。所谓不齿者,李氏所谓异席是已,盖有官者与乡里宗族序会之时,亦随其齿以序列,但别设席以异之,非谓越席而居于其上也。(以上乡人饮酒会列之礼)
《吕氏乡约》曰:凡同约者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有善则书于籍,有过若违约者亦书之,三犯而行罚,不悛者绝之。
臣按:《吕氏乡约》四条,其三条必须立约置籍然后可行,惟礼俗相交一节,乡里间常行之礼也,今详具于下:一曰尊幼辈,行凡五等,曰尊者谓长于己三十岁以上及凡在父行者,曰长者谓长于己十岁以上凡在兄行者,曰敌者谓年相上下不满十岁者,长者谓稍长,少者谓稍少,曰少者谓少于己十岁以下者,曰幼者谓少于己二十岁以下者。二曰造请拜揖,凡三条,曰凡少者、幼者于尊者、长者,岁首、冬至、四孟月朔、辞见、贺谢皆为礼见,此外候问起居、质疑白事及赴请召皆为燕见,尊者受谒不报,长者岁首、冬至具榜子报之,余令子弟以己名榜子代行,凡敌者岁首、冬至辞见、贺谢相往还。曰凡见尊者、长者,门外下马,俟于外次,必问主人食否、有他客否、有他干否,俱无妨乃通名,主人使将命者先出迎客,客趋入至庑间,主人出降阶,客趋进,主人揖(以手作揖逊状)之升堂礼见,行四拜礼,众人旅见则同拜,少者拜则答其半,幼者拜则受之,主人命之坐则揖谢而坐,如主人语终不更端则告退,主人送不出门,出大门乃上马,若时常燕见则不拜,凡敌者门外下马,使人通名以俟,礼见则再拜,退则主人送出门请上马,俟行乃退,凡尊长往少者、幼者家则先遣人通名,主人具衣冠以俟,客入门下马则趋出,迎揖升堂,若是来报礼则再拜致谢,退则就阶上马,主人目送而退。曰凡遇尊长于道,皆徒行则趋进揖尊长,与之言则对,否则立于道侧以俟尊长,已过乃揖而行;或皆乘马于尊长则回避之,避不及则下马,于长者则立马道侧拱揖,俟过乃行。若己徒行而尊者乘马,则立俟其过,长者则回避之;若己乘马而尊长徒行,望见则下马前揖,己避亦然,过己远乃上马。遇敌者皆乘马则分道相拱揖而过,彼徒行而不及避则下马揖之;遇少者徒行不及避则下之,幼者不必下,举鞭谢之。三曰请召迎送,凡四条,曰凡请尊长饮食,亲往授书,礼薄则不用书,既来赴,明日亲往谢之,召敌者以书简,明日各遣人互相谢,召少者用客目,明日客亲往谢;曰凡聚会,皆乡人则坐以齿,非士类则否,若有亲则别叙,若有他客有爵者则坐以爵,不相妨者犹以齿,若有异爵者,虽乡人亦不以齿(注异爵如今升朝官),若特请召或迎劳出饯,皆以专召者为上客,如婚礼则姻家为上客,皆不以齿爵为序;曰凡燕集,初坐别设桌子于两楹间,置大杯于其上,主人降集,立于桌东西向,上客亦降席立于卓西东向(今世俗以东为上,宜随俗,主人立西、客立东),主人取杯亲洗,置杯桌子上,亲执酒斟之,以器授,执事者遂执杯以献上客,上客受之复置桌子上,向主人对拜,兴,客取酒面外跪祭少许于地,兴,饮之,以杯授赞者,又与主人对拜(若非大礼以揖代拜),客亦置杯桌子上,亲执酒斟之,以器授,执事者遂执,杯以酢主人,主人受之亦置桌子上,向宾对拜,兴,主人取酒面外跪祭少许于地,兴,饮之,又与宾对拜,主人乃献众宾如前仪,但揖,不拜不祭,若昏会姻家为上客,虽少亦拜;曰凡有远出远归者,期迎送之少者、幼者不过五里,敌者不过三里,各期会于一处,拜揖如礼,
译方悫说:“一命之官在乡里中按年龄排辈分,如果不是同乡,那就按爵位而不是按年龄来排,这是可以推知的。再命之官在宗族中按年龄排辈分,如果不是同族,那就按爵位而不是按年龄来排,这也是可以推知的。三命之官不按年龄排辈分,即使在宗族中也不能按年龄排辈分了,然而这仅仅是尊重贵者的原则罢了,至于敬老的仁爱之心,是任何人都不能废除的,所以宗族中有七十岁的老人,不敢排在他前面。”
臣按:一命之官相当于现在的八九品官,再命之官相当于现在的六七品官,三命之官相当于现在的京官五品以上者。在乡礼的聚会中,有官职的人,一命之官仍然与乡里人按年龄排辈分,再命之官只与宗族成员按年龄排辈分,三命之官即使对宗族成员也不按年龄排辈分。所谓“不齿”,就是李氏所说的“异席”,大概是有官职的人在与乡里、宗族成员按顺序聚会时,也跟随年龄来排列次序,只是另外设置席位以示区别,并不是说越位坐在别人的上面。(以上是乡人饮酒会排列次序的礼仪)
《吕氏乡约》说:“凡是同乡约的人,在道德和学业上互相劝勉,在过失上互相规劝,在礼俗上互相交往,在患难上互相救济,有善行就记录在簿册上,有过失或违背乡约的也记录在簿册上,三次违犯就执行惩罚,不悔改的就断绝关系。”
臣按:《吕氏乡约》的四条规定,其中三条必须订立乡约并设立簿册然后才能实行,只有“礼俗相交”这一条,是乡里间常行的礼仪,现在详细列在下面:第一是尊重年幼长辈,行为分为五等,称为“尊者”,指比自己年长三十岁以上以及所有按父亲辈分对待的人;称为“长者”,指比自己年长十岁以上以及所有按兄长辈分对待的人;称为“敌者”,指年龄相差不满十岁的人,其中稍长的称为“长者”,稍少的称为“少者”;称为“少者”,指比自己年少十岁以下的人;称为“幼者”,指比自己年少二十岁以下的人。第二是拜访请见和拜揖,共有三条,一是凡是少者、幼者对尊者、长者,在岁首、冬至、四孟月的初一、辞别相见、祝贺谢恩时都作为正式礼节相见,此外问候起居、质疑陈述事情以及赴召请都作为非正式礼节相见,尊者接受拜见不回复,长者在岁首、冬至时写帖子回复,其余情况让子弟用自己的名义写帖子代为回复,凡是敌者在岁首、冬至、辞别相见、祝贺谢恩时互相往来。二是凡是拜见尊者、长者,在门外下马,等候在外面的次间,一定要问主人是否吃饭、是否有其他客人、是否有其他事,都没有妨碍才通报姓名,主人让传话的人先出去迎接客人,客人快步进入直到廊屋间,主人走出下台阶,客人快步上前,主人作揖(用手作谦让的样子)请客人上堂行礼相见,行四拜礼,众人集体拜见则一同拜,少者拜则回拜一半,幼者拜则接受而不回拜,主人命令坐下就作揖谢恩然后坐下,如果主人话说完不再另起话题就告退,主人送客不出门,出了大门才上马,如果是平时的非正式礼节相见就不拜,凡是敌者在门外下马,派人通报姓名等候,正式礼节相见则再拜,退下时主人送出门请上马,等客人走后才退下,凡是尊长去少者、幼者家就先派人通报姓名,主人穿戴整齐等候,客人进门下马就快步出去,迎接作揖上堂,如果是来回报礼节则再拜致谢,退下时就在台阶上马,主人目送后退下。三是凡是在路上遇到尊长,都步行就快步上前作揖尊长,和他说话就回答,否则站在路边等候尊长,等尊长过去后才作揖而行;或者都骑马,对尊长就回避,来不及回避就下马,对长者就停在路边拱手作揖,等过去后才走。如果自己步行而尊者骑马,就站立等候他过去,对长者就回避;如果自己骑马而尊长步行,望见就下马上前作揖,自己回避也是这样,等尊长走远才上马。遇到敌者都骑马就分道拱手作揖而过,对方步行来不及回避就下马作揖;遇到少者步行来不及回避就下马,遇到幼者不必下马,举起马鞭致谢。第三是请召迎送,共有四条,一是凡是请尊长饮食,亲自前往递交书信,礼节微薄就不使用书信,既然来了赴宴,第二天亲自前往道谢,请召敌者用书信,第二天各自派人互相道谢,请召少者用客目(请帖),第二天客人亲自前往道谢;二是凡是聚会,都是乡人则按年龄排座次,不是士人则不按年龄排座次,如果有亲属就另外排列,如果有其他有爵位的客人就按爵位排座次,不相妨碍的仍然按年龄排座次,如果有不同爵位的人,即使是乡人也不按年龄排座次(注:异爵指如今升任朝廷官职的人),如果是特别请召或迎接慰劳送行,都以专门请召的人为上客,如果是婚礼则以姻亲家为上客,都不按年龄爵位排序;三是凡是宴饮聚会,刚开始坐时另外在两根柱子间设置桌子,在上面放置大杯,主人下席,站在桌子东西方向,上客也下席站在桌子西边面向东(现在世俗以东为上,应随俗,主人立西、客立东),主人取杯亲自清洗,把杯子放在桌子上,亲自执酒斟满,用器具授予,执事的人于是拿着杯子献给上客,上客接受后再次放在桌子上,面向主人对拜,起身,客人取酒面向外跪下祭酒少许于地,起身,饮下,把杯子授予赞礼的人,又与主人对拜(如果不是大礼就用作揖代替拜),客人也把杯子放在桌子上,亲自执酒斟满,用器具授予,执事的人于是拿着杯子回敬主人,主人接受后也放在桌子上,面向宾客对拜,起身,主人取酒面向外跪下祭酒少许于地,起身,饮下,又与宾客对拜,主人于是像前面的礼仪一样向众宾客献酒,但只作揖,不拜不祭,如果是婚礼姻亲家为上客,即使年少也拜;四是凡是有远出远归的人,约定迎送,少者、幼者不超过五里,敌者不超过三里,各自约定在一处集合,拜揖如礼,
有饮食则就饮食之,少者以下俟其既归,至其家省之。四曰庆吊赠遗,凡四条,曰凡同约有吉事如冠子、生子、领荐、昏姻之类则贺之,有凶事如丧葬、水火、盗贼之类则吊之;曰凡庆礼如常仪,有赠物用币帛、酒食、果实之属,或其家力有不足则为之借助器用及为营干,凡吊礼,闻其初丧未易服则便服往哭吊之,且助其凡百经营之事,主人既成服则相率素服,具酒果、食物往奠之,及葬则相率致赙,俟发引则素服而送之;曰凡丧家不可具酒食衣服以待吊客,吊客亦不可受;曰凡闻所知之丧或远不能往,则遣人致奠。(以上乡里相交之礼)
译如果有饮食,就前去享用饮食,年幼者则在下面等候,等到他们回家后,再去他们家探望。第四项是庆贺、吊唁、赠送和馈赠,共有四条:第一条,凡是共同约定中有吉事,如儿子行冠礼、生子、考中荐举、婚嫁之类,就前去祝贺;有凶事,如丧葬、水火灾害、盗贼之类,就前去吊唁;第二条,凡是庆贺的礼仪按照常规仪式进行,有赠送物品时使用币帛、酒食、果实之类,如果对方家力不足,就为他们借来器物用具并代为操办事务;凡是吊唁的礼仪,刚听说对方初丧、尚未更换丧服时,就穿着便服前往哭吊,并且协助他们处理各种操办事务;主人已经换好丧服后,就大家一同穿着素服,备办酒果、食物前往祭奠;等到下葬时,就大家一同送去助丧的财物;等到出殡时,就穿着素服去送行;第三条,凡是丧家不可备办酒食衣服来招待吊唁的客人,吊唁的客人也不可接受;第四条,凡是听说相识的人去世,或者因为路途遥远不能前往,就派人前去祭奠。(以上是乡里之间交往的礼仪)
《周礼》:大司徒以本俗六安万民,一曰蒐宫室,二曰族坟墓,三曰联兄弟,四曰联师儒,五曰联朋友,六曰同衣服。
吴澂曰:“本俗犹言旧俗也。蒐宫室者,野庐邑室各得其所,使之安居而不忍弃。族坟墓者,祖先考妣相聚以葬,使之依慕而不忍舍此民德之本也。由是而联兄弟,则受田同井,手足相助,其情意有所不能忘。由是而联师儒,则党庠遂序同其模范,其道艺有所不可间。由是而联朋友,则同门合志,交相琢磨,其信义有所不可去。又同其衣服,以一其习而使其德之归一焉。”
张紞曰:“《周礼》本俗之道,族坟墓、联兄弟无所不用其极,然经言‘百世而没其共爨’之文,圣人非不欲之,盖亦难为之制尔。假令以一生二为法,自二而下倍而斁之,究于十世为子孙者千二十有四人,继祢之宗将居其半,唯大宗当祭于庙,余皆室祭,室祭无所,君子之所隐也。且子事父母问安视膳,各欲尽其私情,若千人聚居,一有不惬,势必有向隅而泣者,于斯二者处之特难,盖无私恩则不足以亲亲,无公义则不足以尊祖,私胜则义为恩揜,公胜则恩为义屈,节其亲疏、量其恩义,执两端而用其中,上不忘一本之泽,下不失群从之懿,自非权度精切,何以与此?窃尝因父子异宫之说而思之,大略仿古者诸侯庙制,五世一宅,宅各有祠而总为墙宇以郭其外,庶几事亲奉祭各得其所。”
臣按:《周礼》以本俗六安万民,注谓本俗为旧俗。窃以谓本者人生本然之道也,本然之道淳,古所行者今则变而浇漓矣,于是申而明之,复而还之,使万民各循其本,仍其旧以遂其安焉。虽然,万民之积起于一民,万家之所以同者由乎一家之积也,是以古昔先王经理天下以安万民必自本俗始,正本俗必自民家始,是故因民之族。一民之俗,居必同室也而规制不得以自异,葬必同壤也而兆域不得以自别,联兄弟使之叙辈行以相称谓,联师儒使之合席砚以相肄习,所交游者必同一其道而不得以友非类,所衣被者必同一其制而不得以为异服,如此,则家不殊俗矣。由一家而合之一方,由一方而合之四方,莫不皆然则天下之平其基在此矣,淳古之本俗岂不于是而复哉?夫以先王之世,于凡民之宫室、坟墓、兄弟、师儒、朋友、衣服皆为之处置,乃独于其日用之饮食略焉,张紞谓圣人非不欲之,难为之制尔。呜呼,信乎其难也。何则?古者一夫受田百亩,一夫上父母、下妻子以五口、八口为率,孟子告齐梁之君所谓八口、数口之家是也,民年六十以所受田传其长子,其次子是为余夫,年十六别受田二十五亩,俟其壮有室然后更受百亩之田,百亩之外又受田庐之地五亩,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由是观之,三代以前盖无累世同居共爨之制可知已,然则汉、唐以来往往于累世同居者旌其门复其役,夫岂无其故而然欤?盖以世道日降,民俗日偷,乃有一家焉独于道隐民散之余而为合宗立族之举,则夫操长民之柄者将以致其潜销密移之化,安得不为之率德励行,使民知所劝而强于为善哉?然此特人君之微权耳,非生民久处之常道也。盖天下之土地有限,人民之生息无穷,考史自唐以来民之同居者久不过十世,逾十世而不散者盖无几焉,是虽势之不得不然,而亦理之穷而变也。张紞论欲仿古诸侯庙制,五世一宅各有祠而总为墙宇以郭其外,庶几事亲、奉祭各得其所,臣窃以为一姓之家、一族之产,十世之后非并诸其邻,安得地以容之哉,然则为之计也奈何?曰其已然者朝廷当为之维持,辅其所不及,助其所不足,蠲其所不能,子孙之茂异者擢用之,其不率教者惩治之,如此,则其家范久行而族居不散矣。若夫人家之所以自为计者,盍思曰合族以居、共爨而食,岂非美事哉?然吾之恒产有数而子姓之生息无已,一日不再食则饥,一岁不制衣则寒,一人不得所则戚,创立之初三四世间固若易为矣,至于六七世之后,食指日多,费用日广,何所居以安其身,何所出以给其用
译《周礼》记载:大司徒依据当地的风俗来安抚万民,有六种方法:第一是修缮宫室,第二是合族而葬,第三是联络兄弟,第四是联络师儒,第五是联络朋友,第六是统一服饰。
吴澂说:“本俗就是旧俗的意思。所谓修缮宫室,是指乡野的庐舍和城邑的房屋各得其所,让百姓安居乐业而不忍心离开。所谓合族而葬,是指祖先父母聚集在一起埋葬,让后人依恋仰慕而不忍心舍弃,这是民德的根本。由此进而联络兄弟,那么接受田地同在一井,手足相互帮助,他们的情意自然无法忘怀。由此进而联络师儒,那么党庠遂序(地方学校)拥有共同的规范,他们的道艺自然不可离间。由此进而联络朋友,那么同门志同道合,相互切磋琢磨,他们的信义自然不可抛弃。又统一他们的服饰,以统一他们的习惯,从而使他们的德行归于一致。”
张紞说:“《周礼》中关于本俗的道理,在合族而葬、联络兄弟方面无所不用其极,然而经文中提到‘百世而没其共爨’(百代之后不再共同炊爨)的说法,圣人并非不想让百姓共同生活,实在是难以制定这样的制度罢了。假如以一生二为法则,从二开始向下倍增,到第十代时,子孙多达一千零二十四人,继承父祖宗庙的宗子将占去一半,只有大宗应当在宗庙祭祀,其余都在家中祭祀,家中祭祀没有地方,这是君子所忧虑的。况且儿子侍奉父母问安视膳,各自都想尽自己的私情,如果千人聚居,一旦有不如意,势必会有人对着墙角哭泣,在这两方面处理起来特别困难,大概是因为没有私恩不足以亲近亲人,没有公义不足以尊崇祖先,私情胜过则公义被私恩掩盖,公义胜过则私恩被公义压抑,调节亲疏关系、衡量恩义轻重,把握两端而取其中道,上不忘记根本的恩泽,下不失去旁系亲属的美德,如果不是权度精切,怎么能做到这样呢?我曾因为父子不同居的说法而思考,大致仿照古代诸侯宗庙的制度,五世一个宅院,宅院各有祠堂而总建围墙以包围其外,这样大概侍奉亲人、供奉祭祀都能各得其所。”
臣按:《周礼》依据当地风俗安抚万民,注释说本俗是旧俗。我私下认为,本是指人生本然的道理,本然的道理淳朴,古代所实行的现在则变得浇薄了,于是申明并阐明它,恢复并回归它,使万民各自遵循其本性,沿袭旧俗从而获得安宁。虽然如此,万民的积累起始于一人,万家之所以相同是因为一家的积累,所以古代先王治理天下以安抚万民必定从本俗开始,端正本俗必定从民家开始,因此依据百姓的宗族。一家的风俗,居住必定同室而规制不能自行不同,安葬必定同壤而墓域不能自行区别,联络兄弟使他们按辈分相互称呼,联络师儒使他们同席砚台相互学习,所交往的人必定同一道义而不能与非类交友,所穿戴的必定同一制度而不能穿异服,这样,家庭就不存在不同的风俗了。由一家而合并到一方,由一方而合并到四方,无不如此,那么天下太平的基础就在这里了,淳朴古朴的本俗难道不因此恢复吗?在先王时代,对于百姓的宫室、坟墓、兄弟、师儒、朋友、服饰都做了安排,唯独对于日常饮食略去了,张紞说圣人并非不想安排,而是难以制定制度罢了。唉,确实很难啊。为什么呢?古代一个男子受田百亩,一个男子上有父母、下有妻子儿女,以五口、八口为比率,孟子告诉齐梁君主所说的八口、数口之家就是这样,百姓六十岁时将所受田地传给长子,次子就是余夫,十六岁时另外受田二十五亩,等到壮年成家后再受百亩田地,百亩之外又受田庐之地五亩,二亩半在田边、二亩半在邑中。由此看来,三代以前大概没有累世同居共爨的制度是可以知道的,那么汉、唐以来往往对累世同居者表彰其门第免除其徭役,难道没有原因吗?大概是因为世道日益下降,民俗日益苟且,于是有一家独自在道义隐没、民众离散之余做出合宗立族的举动,那么掌握统治大权的人将以此实现潜移默化的教化,怎么能不以此率德励行,使百姓知道所当劝勉而勉力为善呢?然而这仅仅是君主的微妙权术罢了,不是百姓长久相处的常道。大概天下的土地有限,人民的生息无穷,考察历史自唐代以来百姓同居的时间久不过十代,超过十代而不分散的几乎没有,这虽然是形势不得不然,也是事理穷尽而变化的结果。张紞论述想要仿照古代诸侯宗庙制度,五世一个宅院各有祠堂而总建围墙以包围其外,这样大概侍奉亲人、供奉祭祀都能各得其所,臣私下认为一姓之家、一族之产,十代之后如果不兼并邻居的土地,哪里能得到土地来容纳他们呢,那么为他们打算该怎么办呢?说已经形成的家庭朝廷应当为他们维持,辅助他们做不到的,帮助他们不足的,免除他们不能承担的,子孙中优秀出众的提拔任用,不听从教化的惩治,这样,那么家范长久实行而族居不分散了。至于人家自己打算的,何不思考说合族而居、共同炊爨而食,难道不是美事吗?然而我的恒产有数而子姓的生息无已,一天不吃两顿饭就饥饿,一年不制衣就寒冷,一人不得其所就忧愁,创立之初的三四代间固然容易做到了,至于六七代之后,人口日益增多,费用日益扩大,靠什么居住来安身,靠什么收入来供给使用
,可不豫为之虑、详为之计哉?且三代圣王经世之典所以诒厥孙谋者,数世之后尚不能无变更,况人家乎?盖人人须有所居止,日日须有所食用,势至不能容,力至不能给,必思所以变通之道。宜一准《周官》本俗而不失其意,是故居固欲蒐宫室,若地不能容,不得已而别迁,必合众力为之营构而不失旧蒐之规;葬固欲族坟墓,若地有所碍,不得已而别厝,必随支派为之布列而不失族葬之旧;兄弟之联,称呼必合其辈行,命名则同其偏旁;师友之联,肄业则一其道德,交游必同其臭味,以至衣服必为宽博之制,不尚诡异之饰,使人望而知其为一家之群从子姓也。家必同一俗,人各习一业,少者为之生计,壮者为之身计,衰者为之老计,老者为之死计,无子者为之后计,而又时修谱牒,详明世系,祭有祭田,墓有墓田,供力役有田,延师教有田,不惟有合族之公田而又有各室之私田,而私田之中又各有公田焉,大宗则行时祭,小宗则行节祠,使之既共协力以事其大宗而奉其祖庙,又各竭力以事其私亲而祭其祖祢,亲未尽不得别居异财,服虽尽不许析户别籍,私家既为之则范而率族属以必遵其祖训,官府又为之禁令而限民人以各守其家法。如此,虽不必同居共爨而本然之道常存,淳古之俗可复矣。臣辑为“家乡之礼”,凡人家所当行者既已类叙如前,而又引《周官》本俗安民之法以总结之者,期天下之人家行古礼、乡复本俗,必如《周礼》大司徒以致万民之安者,以立治平之基。(以上累世同居之礼)
译怎能不预先考虑、详细谋划呢?况且三代圣王治理天下的典章制度,为了留给子孙后代谋略,尚且经过几代之后还不能没有变更,何况普通人家呢?大概人人都需要有居住的地方,每天都需要有饮食,如果形势发展到无法容纳,力量发展到无法供给,必然要思考变通的方法。应当完全依据《周官》中顺应风俗而不失其本意的原则,所以居住固然希望聚集在宫室中,如果土地无法容纳,不得已而另迁他处,一定要集合众人的力量来营建,而不失原来聚集的规矩;安葬固然希望合族同葬,如果土地有所阻碍,不得已而另选墓地,一定要随着分支派别来排列,而不失合族安葬的旧制;兄弟之间的联结,称呼必须符合辈分,命名则要相同偏旁;师友之间的联结,学习要统一道德,交往要志趣相投,以至于衣服一定要采用宽大的形制,不崇尚奇异的装饰,使人一看就知道是同一家族的亲属。家族必须遵循同一风俗,每个人各自习得一门技艺,年少者为他们谋划生计,壮年者为他们谋划自身,衰老者为他们谋划养老,年老者为他们的身后事谋划,没有子嗣者为他们谋划继承人,并且时常修撰谱牒,详细明了世系,祭祀有祭田,墓地有墓田,供给劳役有田,聘请教师教育有田,不仅有合族的公田,又有各房的私田,而在私田之中又各自有公田,大宗举行时祭,小宗举行节祠,使他们既共同协力侍奉大宗并供奉祖庙,又各自竭力侍奉私亲并祭祀祖先父母,亲情未尽不得分居分财,服丧期虽尽也不允许分户另立户籍,私家已经制定规范并率领族属必须遵守祖训,官府又制定禁令限制百姓各自遵守家法。像这样,虽然不必同居共灶,但天然的伦理之道常存,淳朴古朴的风俗就可以恢复了。臣将其辑录为“家乡之礼”,凡人家应当实行的已经像前面那样分类叙述,又引用《周官》顺应风俗安定百姓的方法来总结,期望天下的人家实行古礼、乡里恢复本俗,一定像《周礼》大司徒那样使万民安定,以此奠定治国平天下的基础。(以上为累世同居之礼)
以上家乡之礼。臣按:孟子曰:“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夫天下之所以平者,虽由人君修身以齐其家,举而措之于国、天下,然天子有天子之家,诸侯有诸侯之家,卿大夫有卿大夫之家,士、庶人有士、庶人之家,家必齐而后国可治,国必治而后天下可平。天子亲其亲、长其长固足以示则于人人而致天下之平矣,然天子一家耳,诸侯之家以百计,卿大夫之家以千计,士之家以万计,庶人之家以亿兆计,人人皆有亲、皆有长而必欲一一亲之、长之无一家之不然,方是天下之平,苟亿兆之中而有一人之或悖焉则亦非所以为平矣。呜呼,自非居人上者化之有道、处之有方,又曷以致其然哉?《大学》释治国平天下曰:“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又曰:“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此化之之道尔,苟有化之之道而无有所以处之之方,天下之大教之容有所不及,万民之众化之容有所不周,此为治者所以不可无处之之方也。化之之道,孔子所谓“道之以德”也;处之之方,孔子所谓“齐之以礼”也。人君为治既正身修德以示其化之之则,又必本其彝伦之理、因其性情之宜,制为节文,立为仪则,必使无一人无一家不率吾之教、不遵吾之礼,而又有政以辅其所不及、有刑以限其所必从,是则孔子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也。夫然则天下之大、万里之远、亿兆之众,无一人而不亲其亲、长其长,合亿兆之家皆如一家人父子兄弟,然伦理以明,风俗以美,乖争陵犯之不作而均齐方正如一矣。噫,天下之平至于如此,岂非比屋可封之俗、雍熙太和之世也哉?
卷五四
△秩祭祀
▲总论祭祀之礼(上)
《易萃》:王假有庙。
程颐曰:“王者萃聚天下之道至于有庙,极也。群生至众也而可一其归仰,人心莫知其乡也而能致其诚敬,鬼神之不可度也而能致其来格,天下萃合人心、总摄众志之道非一,其至大莫过于宗庙,故王者萃天下之道至于有庙,则萃道之至也。祭祀之报本于人心,圣人制礼以成其德耳,故豺獭能祭,其性然也。”
《涣》之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程颐曰:“‘风行水上,涣’,有涣散之象,先王观是象,救下之涣散,至于享帝立庙也。收合人心无如宗庙,祭祀之报出于其心,故享帝立庙人心之所归也,系人心、合离散之道莫大于此。”
胡炳文曰:“享帝而与夭神接,立庙而与祖祢交,皆聚己之精神以合其涣者也。”
臣按: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天之生物散其气于万类,祖之生孙散其气于众支,人乃物之一而人君于众人之中而为天之宗子,萃上天生物之全气者也,吾所以得天之全者,承吾祖、吾考之所得于天者而有之以为吾家之宗子,人、物莫不得天之气而吾独受其全,子孙莫不受祖之气而吾独受其正。必欲合万类之散而咸归于天,是以享帝于郊;合众支之散而咸依乎祖,是以享祖于庙。是则郊天享帝非独以之报本而反始,盖郊祀以奉上帝,所以收天下涣散之心而萃于一,使其知万物之生一天也;庙享以祀祖宗,所以收一家涣散之心而萃于一,使其知百世之传一祖也。内而一家之心不散,则彝伦攸叙,九族既睦,伦理以明,恩义以笃,联络而亲比,确为磬石之宗,天下之人孰敢侮予哉?由中而达外,地非一方,人非一姓,莫不兴其水木本源之念、江汉朝宗之心,势虽分散而心则同归,地虽隔越而心则向往,不出坛翙之间、堂陛之近而天下之大、亿兆之众,其心毕萃于此矣。先儒谓系人心、合离散之道莫大于此,岂不信哉?
《虞书》:肆(遂也)类于上帝,禋(精意以享之)于六宗,望(望而祭之)于山川(名山大川),遍(周也)于群神(丘陵、坟衍,古昔圣贤之类)。
孔颖达曰:“此经惟有祭天,不言祭地及社稷,必皆祭之,史略文耳。”
苏轼曰:“古者郊天必及天地间尊神,此之禋六宗、望山川、遍群神
译以上讲的是家乡之礼。臣按:孟子说:“人人亲爱自己的亲人,敬重自己的长辈,天下就太平了。”天下之所以太平,虽然是因为君主修养自身以整治好家庭,并将这种治理推广到国家、天下,然而天子有天子的家,诸侯有诸侯的家,卿大夫有卿大夫的家,士人和百姓有士人和百姓的家,家庭必须整治好然后国家才能治理好,国家必须治理好然后天下才能太平。天子亲爱自己的亲人、敬重自己的长辈,固然足以给众人树立榜样从而致使天下太平,然而天子只是一个家,诸侯的家以百计,卿大夫的家以千计,士人的家以万计,百姓的家以亿兆计,人人都有亲人、都有长辈,而一定要一一亲爱他们、敬重他们,没有一家不是这样,这才是天下的太平;如果亿兆百姓中有一人违背了这一点,那也就不能称为太平了。唉,如果不是身居高位的人教化百姓有方法、处理事务有方略,又怎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呢?《大学》解释治国平天下说:“一家仁爱,一国兴起仁爱;一家谦让,一国兴起谦让。”又说:“在上位的人尊敬老人,百姓就会兴起孝道;在上位的人敬重长辈,百姓就会兴起悌道。”这就是教化的方法。如果有教化的方法却没有处理事务的方略,天下如此广大,教化恐怕有所不及;万民如此众多,教化恐怕有所不周全,这就是为政者不可没有处理事务的方略的原因。教化的方法,就是孔子所说的“用道德来引导”;处理事务的方略,就是孔子所说的“用礼制来规范”。君主治理国家,既然端正自身修养德行以展示教化的准则,又必须依据常理伦理、顺应人的性情适宜之处,制定节度文饰,确立礼仪法则,一定要使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家庭不遵循我的教化、不遵守我的礼制,并且又有政令来辅助教化所不及之处、有刑罚来限制人们必须服从的行为,这就是孔子所说的“用政令来引导,用刑罚来规范”。既然这样,那么天下如此广大、万里之遥、亿兆之众,没有一个人不亲爱自己的亲人、敬重自己的长辈,合并亿兆家庭都如同一个家庭的父子兄弟,伦理因此彰明,风俗因此美好,乖戾争斗、凌犯作乱的现象不再发生,而公平齐一、方正如一了。唉,天下的太平达到如此程度,难道不是比屋可封的风俗、雍容和乐太平盛世吗?
卷五四
△秩祭祀
▲总论祭祀之礼(上)
《易经·萃卦》:君王至诚地来到宗庙祭祀。
程颐说:“君王汇聚天下的道理达到宗庙,这是极致。众生极其众多,却能统一他们的归附敬仰;人心不知其方向,却能使其达到诚敬;鬼神不可测度,却能使其降临受祭。天下汇聚人心、总摄众志的方法不止一种,其中最大的莫过于宗庙,所以君王汇聚天下的道理达到宗庙,就是汇聚道理的极致。祭祀报答根本出于人心,圣人制定礼仪以成就这种德行,所以豺獭也能祭祀,这是它们的本性使然。”
《涣卦》的象辞说:风在水上吹拂,涣散。先王因此祭祀天帝,建立宗庙。
程颐说:“‘风在水上吹拂,涣散’,有涣散的意象,先王观察这个意象,拯救下民的涣散,以至于祭祀天帝、建立宗庙。收合人心没有比宗庙更好的了,祭祀报答出于人心,所以祭祀天帝、建立宗庙是人心所归附的,维系人心、聚合离散的方法没有比这更大的了。”
胡炳文说:“祭祀天帝而与天神相接,建立宗庙而与祖先相交,都是汇聚自己的精神以聚合那涣散的东西。”
臣按:万物根本于天,人根本于祖先,天生育万物将气散于万类,祖先生育子孙将气散于众支,人是万物之一,而人君在众人之中作为天的宗子,汇聚了上天生育万物的全气,我之所以得到天的全气,是继承我的祖先、父亲从那里得到的而拥有它,作为我家中的宗子,人和万物没有不得到天之气的,而我独自承受其全;子孙没有不承受祖先之气的,而我独自承受其正。一定要使万类的散气都回归于天,所以在郊外祭祀天帝;使众支的散气都依归祖先,所以在宗庙祭祀祖先。这样,在郊外祭祀天帝不仅仅用来报答根本而回归起始,大概郊祀用来奉侍上帝,是为了收聚天下涣散的心而汇聚于一,使他们知道万物之生源于同一个天;宗庙祭祀用来祭祀祖宗,是为了收聚一家涣散的心而汇聚于一,使他们知道百世传承源于同一个祖先。内部一家的心不散,那么常理伦理井然有序,九族和睦,伦理彰明,恩义深厚,联络亲近,确实像磐石一样稳固作为宗族,天下的人谁敢轻侮我呢?由内而外,地方不是一方,人不是一姓,无不兴起饮水思源、追本溯源的念头,像江汉朝宗那样的心意,形势虽然分散但心则同归,地域虽然隔绝但心则向往,不出坛场之间、堂阶之近,而天下之大、亿兆之众,他们的心全部汇聚于此了。先儒说维系人心、聚合离散的方法没有比这更大的,难道不确实吗?
《虞书》:于是祭祀上帝,用精洁的祭品祭祀六宗,遥望祭祀名山大川,遍祭群神(丘陵、坟衍,古昔圣贤之类)。
孔颖达说:“这段经文只有祭天,不说祭地及社稷,必定都祭祀了,是史官省略了文字。”
苏轼说:“古代郊祭上天必定涉及天地间尊神,这就是祭祀六宗、遥望山川、遍祭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