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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大学衍义补九十二

卷九三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826–833 段

和之官,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年耆禅舜,申戒文祖,云‘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繇是观之,王者所重也。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幽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故畴(世世相传为畴)人子弟分散,或在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禨祥废而不统,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而《春秋》非之。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邪(音余)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邪于终,事则不悖。其后战国并争,在于强国禽敌,救急解纷而已,岂遑念斯哉!是时独有邹衍,明于五德之传而散消息之分,以显诸侯,而亦因秦灭六国,亦颇推五胜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而正以十月、色上黑,然历度闰余未能睹其真也。汉兴,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为获水德之瑞,虽明习历及张苍等咸以为然。孝文时,鲁人公孙臣言:‘汉土德,宜更元、改正朔、易服色。当有瑞,黄龙见。’事下丞相张苍,苍亦学律历,以为非是,罢之。今上(谓武帝)即位,招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而巴落下闳运算转历,然后日辰之度与夏正同,乃改元、更官号,因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星度之未定也,广延宣问以理星度,未能詹(当作校仇之仇)也。盖闻昔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度验,定清浊,起五部(五行也),建气物分数。然盖尚矣,书缺乐弛,朕甚闵焉。朕惟未能循明也,▯绩日分,率应水德之胜。今日顺夏至(夏当作冬),黄钟为宫、林钟为征、太蔟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自是以后气复正、羽声复清、名复正变,以至子日当冬至,则阴阳离合之道行焉。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其更以七年为太初元年,年名焉逢(岁在甲)摄提格(在寅),月名毕聚(音陬),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译调和阴阳,明确时令,端正法度,那么阴阳就会调和,风雨就会应时,茂盛之气就会到来,百姓就不会早夭和发生瘟疫。年老时禅让给舜,告诫文祖说:“上天的历数在你身上”,舜也以此命令禹。由此看来,这是君王所重视的。夏朝以正月为岁首,殷朝以十二月为岁首,周朝以十一月为岁首,大概三位圣王的岁首如同循环,穷尽则回归根本。天下有道,就不会失去纪序;天下无道,正朔就不能行用于诸侯。周幽王、周厉王之后,周王室衰微,陪臣执政,史官不记录时节,君主不告朔,所以世代相传的畴人子弟流散,有的在诸夏,有的在夷狄,因此他们的禨祥废弃而不统属,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春秋》对此加以非议。先王确定时节,在开始履端,在中间举正,在终了归邪。在开始履端,次序就不会错乱;在中间举正,百姓就不会迷惑;在终了归邪,事情就不会违背。后来战国并争,在于强国擒敌,救急解纷罢了,哪里有空闲考虑这些呢!这时只有邹衍,通晓五德相传的道理而分散消息的分别,以此显耀诸侯,也因为秦灭六国,也颇推崇五胜而自以为获得了水德的祥瑞,于是以十月为岁首,崇尚黑色,然而历度闰余未能看清其真相。汉朝兴起,高祖说:“北畤等待我而兴起”,也自以为获得了水德的祥瑞,虽然明习历法及张苍等人都认为正确。孝文帝时,鲁人公孙臣说:“汉朝是土德,应当改元、改正朔、改变服色。应当有祥瑞,黄龙出现。”事情下达给丞相张苍,张苍也学习律历,认为不对,罢免了他。当今皇上(指武帝)即位,招致方士唐都,划分天部而让落下闳运算转历,然后日辰的度数与夏正相同,于是改元、更改官号,于是诏令御史说:“近来有司说星度没有确定,广泛延请询问以理清星度,未能校仇。听说从前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度验,确定清浊,兴起五部,建立气物分数。然而这已经很久了,书籍残缺,礼乐松弛,我很怜悯。我惟恐未能遵循明理,〇绩日分,率应水德的胜利。今天顺从冬至,黄钟为宫、林钟为征、太蔟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从此以后气复正、羽声复清、名复正变,以至于子日应当冬至,那么阴阳离合的道理就实行了。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经校仇,那就改以七年为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摄提格,月名毕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臣按:太史公推原作历之始,谓神农以前尚矣,黄帝始考定星历,盖是时始有历也。且引尧禅舜之言曰“天之历数在尔躬”,盖见人君继天而为之子,则必推明上天所悬之象、所行之度,其责任在乎君之身不可忽也。人君知其任之在己,既以中道自待,又必齐七政、建五行、立四时以示天下之臣民,使之知气候之早晚、时序之先后,顺时以兴作寝息焉。下之人奉君之令而不敢违天之时,故天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灾祸不生而天禄有永矣。自尧舜以后以至于三代,历数相传,莫不明时正度,以承天意而不敢失其纪序,是则有道之世也。惟夫昏君庸主不畏天命而失其纪序,史不纪时,君不告朔,臣不共其命,诸侯不遵其轨,是以其君不克终而祸乱作矣。繇是观之,则知治历明时其有关于治乱之大如此,承上天之历数而受其任于躬者,其可忽诸,其可忽诸!

  《汉志》云:汉兴,张苍首律历事,孝武帝时乐官考正。至元始中,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典领条奏之。参伍以变,错综其数,稽之于古今,效之于气物,和之于心耳,考之于经传,咸得其实,靡不协同。数者,一、十、百、千、万也,所以算数事物,顺性命之理也。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莫不用焉。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族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玉衡杓建,天之纲也;日月初躔,星之纪也。纲纪之交,以元始造设,合乐用焉。

  臣按:汉、晋、隋书志皆兼律历,律者作乐之法,历者测候之书,其事若无关涉者,自太史公言律必兼历而后世宗之,何以见其然哉?朱子曰:“今治历家用律吕候气,其法最精,气之至也分寸不差。盖此气都在地中透上来,如十一月冬至黄钟管距地九寸,以葭灰实其中,至之日气至灰去,晷刻不差。繇是推之,可见古人作乐必推历以生律,而其测候也亦必协律以定历,二者相资以为用,可相有而不可相无也。”

  又云:汉兴,方纲纪大基,庶事草创,袭秦正朔。以张苍言,用《颛顼历》,比于六历,疏阔中最为微近。然正朔、服色未睹其真,而朔晦月见,弦望满亏,多非是。至武帝元封七年,汉兴百二岁矣,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是时御史大夫儿宽明经术,上乃诏宽曰:“与博士共议,今宜何以为正朔,服色何上?”宽与博士赐等议,皆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创业变改,制不相复,推传序文,则今夏时也。臣愚以为三统之制,后圣复前圣者,二代在前也。今二代之统绝而不序矣,唯陛下发圣德,宣考天地四时之极,则顺阴阳以定大明之制,为万世则。”遂下诏以七年为元年,遂诏卿、遂、迁与侍郎尊(人名)、大典星(官名)射姓(人姓名)等议造汉历。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举终以定晦朔分至、躔离弦望。乃以前代上元太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至于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岁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姓等奏不能为算,愿募治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减,以造汉《太初历》。乃选治历邓平及长乐司马可、酒泉候宜君、侍郎尊及与民间治历者凡二十余人,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与焉。都分天部而闳运算转历,其法以律起历,曰:“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与长相终。律长九寸,百七十一分而终复,三复而得甲子。夫律阴阳九六,爻象所从出也。故黄钟纪元气之谓律。律,法也,莫不取法焉。”与邓平所治同。于是皆观新星度、日月行,更以算推如闳、平法。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先藉半日名曰阳历,不藉名曰阴历。所谓阳历者先朔月生,阴历者朔而后月乃生。平曰:“阳历朔皆先旦月生,以朝诸侯王群臣便。”乃诏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罢废尤疏远者

译臣按:太史公推究制定历法的起源,说神农以前尚且久远,黄帝才开始考定星象历法,大概这时才开始有历法。并且引用尧禅让给舜的话说“上天的历数在于你身上”,大概是因为看到君主继承上天而成为天的儿子,就必定要推明上天所悬挂的星象、所运行的度数,这责任在于君主自身,不可忽视。君主知道责任在自己,既以中正之道对待自己,又必定要协调七政、建立五行、确立四时来昭示天下的臣民,使他们知道气候的早晚、时序的先后,顺应时节来兴起劳作或休息。下层的百姓奉行君主的命令而不敢违背天时,所以上天降下吉祥,百姓用物产来享祭,灾祸不产生而天禄长久。从尧舜以后直到夏商周三代,历数代代相传,没有不明察时节、端正度数,来承奉天意而不敢失去纲纪次序的,这就是有道的时代。只有昏庸的君主不敬畏天命而失去纲纪次序,史官不记录时节,君主不宣告朔日,臣下不奉行天命,诸侯不遵循法度,所以他们的君主不能善终而祸乱兴起。由此看来,就知道治理历法、明确时节对于治乱的重要性如此之大,承受上天历数而将责任肩负在身的人,怎么可以忽视呢,怎么可以忽视呢!

《汉书·律历志》说:汉朝兴起,张苍首先掌管律历事务,孝武帝时乐官考正。到了元始年间,征召天下精通钟律的一百多人,让羲和刘歆统领条陈奏报。参差错综变化,错综其数,考证于古今,效验于气物,调和于心耳,考订于经传,都得到其实情,没有不协同一致的。数,是一、十、百、千、万,用来计算事物,顺应性命之理。推演历法、产生音律、制造器物,画圆规方,权衡轻重,水准绳墨、嘉量,探求深奥隐秘,钩深致远,没有不用的。阴阳的施化、万物的终始,既在律吕中分类,又在日辰中经历,变化的情状就可以看见了。玉衡斗柄建立,是天的大纲;日月初行,是星的纲纪。大纲与纲纪的交会,以元始创制,合乐使用。

臣按:汉、晋、隋书志都兼管律历,律是制作音乐的法度,历是观测天象的书,事情看似没有关联,自从太史公说律必定兼历而后世尊崇它,怎么看出是这样的呢?朱子说:“现在治历家用律吕候气,方法最精,气到的时候分寸不差。大概这气都在地中透上来,如十一月冬至黄钟管距地九寸,用葭灰填在其中,到的日子气到灰去,时刻不差。由此推究,可见古人制作音乐必定推演历法来产生音律,而他们的观测也必定协调音律来定历法,二者相互依赖而发挥作用,可以相互拥有而不可以相互缺少。”

又说:汉朝兴起,刚奠定大业的根基,各种事务草创,沿袭秦朝的正朔。根据张苍的话,使用《颛顼历》,相比六种历法,疏阔中最为细微接近。然而正朔、服色没有看到其真实,而朔晦月见,弦望满亏,大多不正确。到了武帝元封七年,汉朝兴起一百零二年了,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人说“历纪坏废,应当改正朔”。这时御史大夫儿宽明经术,皇上于是诏令儿宽说:“与博士共同商议,现在应当以什么为正朔,服色崇尚什么?”儿宽与博士赐等人商议,都说:“帝王必定改正朔、改变服色,用来表明受命于天。创业变改,制度不相重复,推传序文,那么现在是夏时。臣愚以为三统的制度,后圣复兴前圣的,是因为前代在前。现在前代的统绪断绝而不相续了,只有陛下发扬圣德,宣考天地四时的极致,就顺应阴阳来制定大明之制,作为万世的法则。”于是下诏以七年为元年,于是诏令公孙卿、壶遂、司马迁与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人商议制造汉历。于是确定东西,建立晷仪,设置漏刻,来追踪二十八宿在四方相距的位置,举终来定晦朔分至、躔离弦望。于是以前代上元太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直到元封七年又得到阏逢摄提格之年,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岁在子,已经得到太初本星度新正。射姓等人上奏不能计算,希望招募治历的人,重新制造密度,各自增减,来制造汉《太初历》。于是选拔治历的邓平及长乐司马可、酒泉候宜君、侍郎尊及民间治历的人共二十多人,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参与其中。唐都分天部而落下闳运算转历,他的方法以律起历,说:“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就是一日的分数,与长相终。律长九寸,一百七十一分而终复,三次复而得到甲子。夫律阴阳九六,爻象所从出。所以黄钟纪元气之谓律。律,法也,莫不取法焉。”与邓平所治相同。于是都观察新星度、日月行,更以算推如闳、平法。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先借半日名曰阳历,不借名曰阴历。所谓阳历者先朔月生,阴历者朔而后月乃生。邓平说:“阳历朔皆先旦月生,以朝诸侯王群臣便。”于是诏令司马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罢废尤疏远者。

十七家,复使校历律昏明。宦者淳于陵渠复覆《太初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陵渠奏状,遂用邓平历,以平为太史丞。

译十七家,又让他们校订历法、音律以及昼夜长短。宦官淳于陵渠再次复核《太初历》中的晦、朔、弦、望,都最为精密,日月如同合璧,五星如同连珠。淳于陵渠上奏报告情况,于是采用邓平的历法,任命邓平为太史丞。

臣按:先儒谓深于律历之术而作为律历之书志,自汉而下太史公一人而已。盖司马氏世为太史,故其于历法也非徒能言之,盖有所授受也。说者谓司马氏《律》《历书》即《太初历》法也,司马氏尝言六律为万事根本,故《太初历》法皆本于律。先儒谓落下闳算法,其法以律起历,曰“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是知黄钟之律容一龠,长九寸,九九八十一则为八十一分,汉历统母日法则本诸此也。《唐志》亦曰汉造历始以八十一分为统母,其数起于黄钟之龠,其法一本于律。所谓本于律者,盖谓以律之数起历,司马氏分律、历为二书,刘歆合而为一,而班固因之以为志,岂无意哉?今观班固述司马氏之言以为志,其间有曰“史官丧纪,畴人子弟分散”,解者谓家业世世相传为畴,则知星历之学必须世业明矣;又曰“是时御史大夫儿宽明经术,上乃诏宽与博士共议”,则知治历明时必须儒者,不宜专任技术明矣;又曰“姓等奏不能为算,愿募治历者,更造密度”,则知明历之官必须通算术者又明矣。此三事者可以为后世治历者之节度。

  《后汉志》曰:天之动也,一昼一夜而运过周,星从天而西,日违天而东。日之所行与运周,在天成度,在历成日。居以列宿,终于四七,受以甲乙,终于六旬。日月相推,日舒月速,当其同谓之合朔。舒先速后,近一远三,谓之弦。相与为衡,分天之中谓之望;以速及舒,光尽体伏谓之晦;晦朔合离,斗建移辰,谓之月。日月之术则有冬有夏,冬夏之间则有春有秋,是故日行北陆谓之冬,西陆谓之春,南陆谓之夏,东陆谓之秋。日道发南,去极弥远,其景弥长,远长乃极,冬乃至焉;日道敛北,去极弥近,其景弥短,近短乃极,夏乃至焉;二至之中,道齐景正,春秋分焉。日周于天,一寒一暑,四时备成,万物毕改,摄提迁次,青龙移辰,谓之岁。岁首至也,月首朔也,至朔同日谓之章,同在日首谓之蔀,蔀终六旬谓之纪,岁朔又复谓之元。是故日以实之,月以闰之,时以分之,岁以周之,章以明之,蔀以部之,纪以记之,元以原之。然后虽有变化万殊,赢肭无方,莫不结系于此而禀正焉。

  臣按:自古造历者必先立元,自黄帝调历起辛卯,颛顼用乙卯,虞用戊午,夏用丙寅,殷用甲寅,周用丁巳,鲁用庚子,秦用乙卯,汉《太初》用丁丑,《三统》用庚戌,《四分》用庚辰。史谓四分历元上得庚申,有近于纬、同于纬,则或不得于天。历之废兴以疏密课,固不主于元也。夫孟子谓“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朱子谓“必言日至者,造历者以上古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为历元也”,欧阳氏亦谓历家之说虽世多不同而未始不本于此,史谓历之废兴以疏密课,盖以历之终言也,若推原其始,不本于元何所造端乎?是以黄帝以来立元虽若不同,而皆准度于甲子也。然则历乌可无元乎?但其假托以同于纤纬则不可耳。先儒有言,历元止据目前考验,无证其术,失之浅;上推开辟,冥测鸿蒙,其术近乎迂,必也用太史公三纪大备之法。范史纪元之目,推上元甲子四千五百余年,则其时不远不近矣。

  蔡邕《天文志》曰:言天体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宣夜之学绝无师说,周髀术数具存,考验天象多所违失,故史官不用,惟浑天者近得其情,今史官所用候台铜仪则其法也。立八尺圆体之度而具天地之形,以正黄道,以察发敛,以行日月,以步五纬,精微深妙,万世不易之道也。

  虞喜曰:“宣,明也;夜,幽也。幽明之数其术兼之,故曰宣夜。但绝无师说,不知其状如何。周髀之术以为天似覆盆,盖以斗极为中,中高而四边下,日月旁行绕之,日近而见之为昼,日远而不见为夜。浑天者,以为地在其中,天周其外,日月初登于天,后入于地,昼则日在地上,夜则日入地下。”

  王蕃曰:“天之形状似鸟卵,天包地外,地犹卵之

译臣按:前代儒者认为,深通律历之术并撰写律历专志的,自汉代以来只有太史公一人罢了。大概因为司马氏世代担任太史,所以他在历法方面不只是能口头说说,而是有所传承授受的。有人说司马氏的《律书》《历书》就是《太初历》的法度,司马氏曾说六律是万事的根本,所以《太初历》的法度都本源于律。前代儒者说落下闳的算法,其法度以律来推演历法,说“律的容量为一龠,积八十一寸就是一日的分数”,由此可知黄钟律的容量为一龠,长度九寸,九九八十一就是八十一分,汉代历法统母日的法度就是本源于此。《唐志》也说汉代制定历法开始以八十一分为统母,这个数目起于黄钟律的龠,其法度完全本源于律。所谓本源于律,大概是指用律的数目来推演历法,司马氏将律、历分为两书,刘歆合并为一,而班固沿袭它作为志,难道没有深意吗?现在看班固叙述司马氏的话作为志,其中有说“史官丧失纪纲,畴人子弟流散”,解释的人说家业世代相传叫做畴,由此可知星历之学必须世代相传才明确了;又说“这时御史大夫儿宽通晓经术,皇上于是诏令儿宽与博士共同商议”,由此可知治理历法明辨节气必须依靠儒者,不适宜专门委任技术人员才明确了;又说“姓等人上奏说不能计算,希望招募治理历法的人,重新制造密度”,由此可知明辨历法的官员必须通晓算术才明确了。这三件事可以作为后世治理历法者的准则。

《后汉书·律历志》说:天的运动,一昼一夜运行一周,星辰顺天向西,太阳逆天向东。太阳运行的轨迹与天体一周,在天上形成度数,在历法中形成日。用列宿来定位,终于四七;用甲乙来受气,终于六旬。日月相互推移,太阳舒缓月亮迅速,当它们重合时叫做合朔。舒缓的先走迅速的随后,近处一倍远处三倍,叫做弦。相互平衡,平分天之中叫做望;以迅速追上舒缓,光尽体伏叫做晦;晦朔合离,斗柄移位,叫做月。日月的运行则有冬有夏,冬夏之间则有春有秋,所以太阳运行在北陆叫做冬,在西陆叫做春,在南陆叫做夏,在东陆叫做秋。太阳运行出发向南,离极点越来越远,它的影子越来越长,远长到了极点,冬天就到了;太阳运行收敛向北,离极点越来越近,它的影子越来越短,近短到了极点,夏天就到了;二至之间,道路齐平影子端正,春秋就分开了。太阳绕天一周,一寒一暑,四季完备形成,万物全部改变,摄提迁移位次,青龙移动时辰,叫做岁。岁的首是至,月的首是朔,至朔同日叫做章,同在日首叫做蔀,蔀终六旬叫做纪,岁朔又复叫做元。所以日用实数来充实,月用闰月来调整,时用节气来划分,岁用周期来循环,章用来明辨,蔀用来分部,纪用来记录,元用来推原。这样之后虽然有变化万千,盈缩没有定法,没有不结系于此而禀受正道的。

臣按:自古以来制定历法的人必须先确立历元,从黄帝调历起辛卯,颛顼用乙卯,虞用戊午,夏用丙寅,殷用甲寅,周用丁巳,鲁用庚子,秦用乙卯,汉代《太初历》用丁丑,《三统历》用庚戌,《四分历》用庚辰。史书说四分历的历元上得庚申,有接近纬书、同于纬书的地方,那么或许不符合天象。历法的废兴以疏密来考核,本来不取决于历元。孟子说“天很高,星辰很远,如果探求它的规律,千岁之后的冬至可以坐着推求出来”,朱熹说“一定要说冬至,是因为制定历法的人以上古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为历元”,欧阳氏也说历家的说法虽然世代多不相同但从未不本源于此,史书说历法的废兴以疏密来考核,大概是从历法的终结来说的,如果推究它的开始,不本源于历元从哪里着手呢?所以黄帝以来确立历元虽然好像不同,但都准度于甲子。那么历法怎么可以没有历元呢?只是假托以同于细微的纬书就不可以了。前代儒者有言,历元只依据眼前考验,没有验证它的术数,失之浅薄;向上推究开辟之初,冥思推测鸿蒙,其术数近乎迂阔,一定要用太史公三纪大备的法度。范晔《后汉书》纪元的条目,推上元甲子四千五百多年,那么它的时代不远不近。

蔡邕《天文志》说:论述天体的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宣夜之学完全没有师承学说,周髀的术数虽然存在,但考验天象多有违背失误,所以史官不采用,只有浑天说接近得其情实,现在史官所用的候台铜仪就是它的法度。树立八尺圆体的度数而具备天地的形状,用来校正黄道,用来观察日月出没,用来运行日月,用来推算五纬,精微深妙,是万世不变的道理。

虞喜说:“宣,是明;夜,是幽。幽明的数目其术数兼有,所以叫宣夜。只是完全没有师承学说,不知道它的形状如何。周髀的术数认为天像覆盆,以斗极为中,中间高四边低,日月在旁边绕行,太阳近而看见为昼,太阳远而看不见为夜。浑天说认为地在其中,天在四周,日月初登于天,后入于地,白天太阳在地上,夜晚太阳入地下。”

王蕃说:“天的形状像鸟卵,天包在地外,地就像卵的

裹,黄圆如弹丸,故曰浑天,言其形体浑浑然也。其术以为天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其天居地上见者一百八十二度半强,地下亦然,北极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极入地下亦三十六度,而嵩高正当天之中极。南五十五度当嵩高之上,又其南十二度为夏至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为春秋分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为冬至之日道,南下去地三十一度而已。是夏至日北去极六十七度,春秋分去极九十一度,冬至去极一百一十五度,此其大率也。其南北极持其两端,其天与日月、星宿斜而回转。”

译浑天仪的形状,黄色且圆如弹丸,所以称为“浑天”,是说它的形体浑然一体。这种学说认为,天一半覆盖在地上,一半在地下。天位于地上可见的部分为一百八十二度半有余,地下的部分也是如此。北极高出地面三十六度,南极没入地下也是三十六度,而嵩山正处在天的中心极点。向南五十五度正值嵩山之上,再向南十二度是夏至日的运行轨道,再向南二十四度是春分和秋分日的运行轨道,再向南二十四度是冬至日的运行轨道,向南距离地面三十一度就到底了。这样,夏至日距离北极六十七度,春分和秋分日距离北极九十一度,冬至日距离北极一百一十五度,这是大概的度数。南北两极支撑着天的两端,天与日月、星宿倾斜着旋转。

臣按:玑衡之象或谓起于宓羲,或为作于帝喾,或者又云乃羲和旧器,非舜创为也。马融谓上天之体不可测知天之事者惟有玑衡一事,玑衡即今之浑天仪也。王蕃之论亦谓浑仪之制,置天梁地平以定天体,为四游以缀赤道者,此谓玑也;置望筒、横箫于仪中,以窥七曜之行而知其躔离之次者,此谓衡也。若六合仪、三辰仪、四游仪并列为三重者,李淳风所作,而黄道仪者一行所增也。始张衡祖落下闳、耿寿昌之法,别为浑象,置轮密室以漏水转之,以合璇玑所加星度,则浑、象本别为一器。唐李淳风、梁令瓒祖之始与浑仪并用,宋沈括所上浑天之仪载在《宋史》者,其为论精密,有志于衍古仪象者可考也。

  《唐志》曰:历法尚矣,自尧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其事略见于《书》,而夏、商、周以三统改正朔为历,固已不同,而其法不传。至汉,造历始以八十一分为统母,其数起于黄钟之龠,盖其法一本于律矣。其后刘歆又以《春秋》《易》象推合其数,盖傅会之说也。至唐一行始专用大衍之策,则历述又本于《易》矣。盖历起于数,数者自然之用也,其用无穷而无所不通,以之于律于《易》皆可以合也,然其要在于候天地之气以知四时寒暑,而仰察天日月星之行运以相参合而已。然四时寒暑无形而运于下,天日月星有象而见于上,二者常动而不息,一有一无,出入升降,或迟或疾,不相为谋,其久而不能无差忒者,势使之然也。故为历者其始未尝不精密,而其后多疏而不合,亦理之自然也。不合则屡变其法以求之,自尧、舜、三代以来历未尝同也,唐自《太初》至《麟德历》二十三家,与天虽近而未密也,至一行密矣。其倚数立法固无以易也,后世虽有改作者,亦依仿而已。

  朱熹曰:“古人历法疏阔而差少,今历法愈密而愈差,界限愈密则差数愈远,何故?以界限愈密而逾越多也,其差则一而古今历法疏密不同,故尔看来都只是不曾推得定,只是移来辏合天之运行,所以当年合得不差,明后年便差,元不会推得天运定,只是旋将历去合那天之行,不及则添些、过则减些以合之,所以一二年又差。如唐一行《大衍历》,当时最谓精密,只一二年后便差。”

  臣按:熹又谓古之历书必有一定之法而今亡矣,三代而下造历者纷纷莫有定议,愈精愈密而愈多差,繇不得古人一定之法也。嗟乎,古人一定之法不可得而见矣,得见推移增减以合天运如一行者,亦可以随时救失,而不至于界限密而逾越多矣。

  《五代史》:司天掌日月星辰之象,周天一岁、四时、二十四气、七十二候,行十日、十二辰以为历,而谨察其变者以为占。占者非常之兆也,以验吉凶,以求天意,以觉人事,其术藏于有司。历者有常之数也,以推寒暑,以先天道,以勉人事,其法信于天下,术有时而用,法不可一日而差,差之毫厘则乱天人之序、乖百事之时,盖有国之所重也。后世其学一出于阴阳之家,其事则重,其学则末。夫天人之际远哉微矣,而使一艺之士布算积分,上求数千万岁之前,必得甲子朔旦夜半冬至而日月五星皆会于子,谓之上元,以为历始,盖自汉而后其说始详见于世,其源流所自止于如此,是果尧、舜、三代之法欤?皆不可得而考矣。然自是以来历家之术虽世多不同,而未始不本于此。

  臣按:欧阳修谓差之毫厘则乱天人之序、乖百事之时,有国者所重在乎历,是以尧、舜之治莫不以是为先务,命官治历恒先事而为之备,惟恐其或至于差也。

  《宋志》:宋兴百余年,司天数改历,其说曰:“历者岁之积,岁者月之积,月者日之积,日者分之积,又推余分置闰以定四时,非博学妙思弗能考也。夫天体之运、星辰之动未始有穷,而度以一法,是以久则差,差则敝而不可用。历之所以数改造也,物铢铢而较之至石必差,况于无形之数哉?”

  臣按:自古帝王必先正历象,将以前民用、授人时也。夫圣人之治

译臣按:关于玑衡的形制,有人说起源于伏羲,有人说创制于帝喾,又有人说那是羲和旧有的器物,并非舜所创制。马融认为,上天的本体不可测知,关于天象的事务,唯有玑衡一事可以知晓,玑衡就是现在的浑天仪。王蕃的论述也认为,浑仪的构造,设置天梁和地平来测定天体,设置四游环来缀连赤道,这叫做“玑”;在仪中设置望筒、横箫,用来窥测日月五星的运行,从而知道它们所在的星次,这叫做“衡”。至于六合仪、三辰仪、四游仪并列为三重结构的,是李淳风所制作,而黄道仪则是一行所增补的。起初张衡效法落下闳、耿寿昌的方法,另外制作了浑象,将轮子置于密室中,利用漏水转动它,以符合璇玑所指示的星度,那么浑仪和浑象原本就是两种不同的器物。唐代李淳风、梁令瓒效法前人的做法,开始将浑仪与浑象并用,宋代沈括所上呈的浑天仪,记载在《宋史》中,其论述精密,有志于推演古代仪象的人可以参考。

《唐志》说:历法崇尚久远,自从尧命令羲和观测日月星辰,用闰月来定四时而成岁,其事略见于《尚书》,而夏、商、周三代以三统改正朔作为历法,本来就已经不同,但其方法没有流传下来。到了汉代,制定历法开始以八十一分为统母,其数目起源于黄钟律管的容积,大概其方法完全本于音律。后来刘歆又用《春秋》和《易》象来推演契合其数目,大概是附会之说。到了唐代一行,开始专用大衍之策,那么历法的阐述又本于《易》了。大概历法起源于数,数是自然的作用,其作用无穷而无所不通,用来与音律和《易》都可以契合,但其关键在于观测天地之气以知晓四时寒暑,而仰观天、日、月、星的运行以相互参合而已。然而四时寒暑无形而运行于下,天、日、月、星有象而显现于上,二者常动而不息,一有一无,出入升降,或迟或疾,不相协调,其长久而不能没有误差,是形势使然。所以制定历法的人,起初没有不精密的,而后来大多疏漏而不符合,也是情理之中的自然现象。不符合就屡次改变方法来寻求契合,自尧、舜、三代以来,历法未曾相同。唐代从《太初历》到《麟德历》有二十三家,虽然接近天象但还不够精密,到了一行才精密了。他依凭数目制定历法,本来没有什么可以改变的,后世虽然有改制的,也只是模仿而已。

朱熹说:“古人历法疏阔而误差少,现在历法越精密而误差越多,界限越精密则误差越远,为什么呢?因为界限越精密而逾越越多,其误差是一定的,而古今历法疏密不同,所以看来都只是没有推算确定,只是移动凑合天的运行,所以当年契合得不差,明后年便有了误差,原本不会推算确定天运,只是随时将历法去契合天的运行,不及就添些、过了就减些以契合它,所以一二年又有了误差。如唐代一行的《大衍历》,当时被认为最精密,只是一二年后便有了误差。”

臣按:朱熹又说古代的历书必定有一定的法则而现在失传了,三代以下制定历法的人纷纷议论没有定论,越精密而误差越多,是因为没有得到古人一定的法则。唉,古人一定的法则不可得而见了,能见到像一行那样推移增减以契合天运的人,也可以随时补救过失,而不至于界限精密而逾越越多。

《五代史》:司天监掌管日月星辰的象数,周天一岁、四时、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运行十日、十二辰作为历法,而谨慎地观察其变化作为占卜。占卜是异常的征兆,用来验证吉凶,以求天意,以警示人事,其术数藏于官府。历法是有常的数目,用来推算寒暑,以顺应天道,以勉力人事,其法则取信于天下,术数有时才用,法则不可一日有误差,误差毫厘就会扰乱天人的秩序、违背百事的时间,大概是有国家所重视的。后世其学问一出于阴阳家,其事则重要,其学则末流。天人之际遥远而微妙,却让一艺之士布算积分,上求数千万岁之前,必定得到甲子朔旦夜半冬至而日月五星都汇聚于子位,称之为上元,作为历法的开始,大概自汉代以后其说法才开始详细见于世间,其源流所自止于如此,这果真是尧、舜、三代的法则吗?都不可得而考证了。然而自这以来,历法家的术数虽然世代多有不同,但未曾不本于此。

臣按:欧阳修说误差毫厘就会扰乱天人的秩序、违背百事的时间,有国家者所重视的在于历法,所以尧、舜的治理没有不以此为优先事务的,任命官员治理历法总是事先做好准备,惟恐其或许会达到误差。

《宋志》:宋代兴起百余年,司天监多次改历,其说法说:“历法是年的积累,年是月的积累,月是日的积累,日是刻的积累,又推算余分设置闰月以定四时,不是博学妙思不能考证。天体的运行、星辰的运动未曾有穷尽,而度数以一定法则衡量,所以久了就有误差,有误差就败坏而不可用。历法之所以多次改造的原因,物体铢铢而比较到石必定有误差,何况无形的数目呢?”

臣按:自古帝王必定先端正历象,将以前民用、授人时。圣人的治理

,其于天地之理、阴阳五行之运、日月星辰之纪,考验推测无有不尽,立法倚数固宜历万世而无忒,往往传之稍久其应辄差,何哉?盖天地之数其妙有不可测者,常在于秒忽毫厘之际,而其象与气推移赢缩亦有时而不齐,故虽圣智不能尽穷焉,积之岁月则历之不能无差,理固然也。圣人不能使历之无差,然尝因其差而正之,谨按先儒程氏有言:历象之法大抵主于日,日一事正则其他皆可推,落下闳之作历,言数百年后当差一日,何承天以其差遂立岁差法,其差后亦不定,独邵尧夫立差法冠绝古今,却于日月交感之际以阴阳亏盈求之,遂不差。朱子亦曰历不能无差。今之学历者但知历法不知历理,能不算者落下闳也,能推步者甘公、石公也,落下闳等但知历法,扬雄知历法又知历理。国家承用胜国之历,乃许衡、郭守敬等所订定者也,今历年逾二百矣,不能以不差,方今以经术取士,岂无能通历学如衡与守敬者乎?请于历官畴人之外,别加询访委注,必有能明历理之扬子云、善立差法之邵尧夫者出焉,以为圣朝了此一大事。

译对于天地运行的规律、阴阳五行的运转、日月星辰的纪历,考察验证推测没有不详尽的,确立历法依据数学本来应当历经万世而没有差错,可是往往流传稍久,历法与实际天象就出现偏差,这是为什么呢?大概天地运行的数理,其精妙之处有不可测度的,常常在于秒忽毫厘之间,而且天象与气运的推移盈缩也有时并不整齐划一,所以即使是圣明智慧的人也不能完全穷尽,积累岁月之后历法就不能没有差错,这是理所当然的。圣人不能使历法没有差错,但曾经根据这些差错来校正历法,仔细考察先儒程氏曾说:历象的方法大体上以太阳为主,太阳这一件事正确了,其他都可以推演出来,落下闳制定历法,说几百年后应当差一天,何承天根据这个差错于是创立了岁差法,这个差错后来也不固定,只有邵尧夫创立的差法冠绝古今,他在日月交感的时候用阴阳亏盈来推算,于是就没有差错。朱子也说历法不能没有差错。现在学习历法的人只知道历法计算而不知道历法原理,能计算的是落下闳,能推步天象的是甘公、石公,落下闳等人只知道历法计算,扬雄既知道历法计算又知道历法原理。国家承袭使用前朝的历法,是许衡、郭守敬等人修订确定的,现在历年超过两百年了,不能没有差错,当今用经术选拔人才,难道没有能通晓历学像许衡和郭守敬那样的人吗?请在历官畴人之外,另外加以询问访求委任,必定会有能明白历法原理的扬子云、善于创立差法的邵尧夫出现,来为圣朝完成这件大事。

《元志》曰:明时治历,自黄帝、尧、舜与三代之盛王莫不重之,去古既远,其法不详,然原其要不过随时考验以合于天而已。汉刘歆作《三统历》,始立积年日法以为推步之准,后世因之。历唐而宋,其更元改法者凡数十家,岂故相为乖异哉?盖天有不齐之运,而历为一定之法,所以既久而不能不差,既差则不可不改也。元至元十三年平宋,诏许衡、王恂、郭守敬改治新历,乃与南北日官参考累代历法,复测候日月星辰消息运行之变,参别同异,酌取中数以为历本,十七年历成,赐名曰“授时历”。寻诏李谦为历议,发明新历顺天求合之微,考证前代人为附会之失,诚可以贻之永久,自古及今,其推验之精盖未有出于此者也。

  臣按:古今历法至于元郭守敬可谓度越千古矣,参以古制,创立新法,所谓类其同而知其中,辨其异而知其变,其《授时历》虽汉《太初》、唐《大衍》皆莫有过焉者也。其所以度越前人者非虚言也,盖以今历与古历相较比而其疏密自见也,其说曰:“上能合于数百载之前,则下可以行之永久,此前人定说,古称善治历者若宋何承天、隋刘焯、唐傅仁均、僧一行之流最为杰出,今以其历与至元庚辰冬至气应相较,未有不舛戾者,而以新历上推往古无不吻合。”又曰:“自春秋献公以来凡二千一百六十余年,用《大衍》《宣明》《纪元》《统天》《大明》《授时》六历推算,冬至凡四十九事,《大衍历》合者三十二、不合者十七,《宣明历》合者二十六、不合者二十三,《纪元历》合者三十五、不合者十四,《统天历》合者三十八、不合者十一,《大明历》合者三十四、不合者十五,《授时历》合者三十九、不合者十事,以前代诸历校之,《授时》为密。”嗟乎,数往所以知来,考古所以验今,今《授时历》上而求之千载之前既无不合,则下而推之千载之下其必不忒可知矣。虽然天时不齐,不齐则不能以皆同,不同而更元立法以同之,随时考验以合于天,不能无望于今日之许平仲、郭守敬焉。然则更元立法、随时考验,果何从而致力耶?杜预曰“治历者当顺天以求合,非为合以验天”,蔡邕曰“以筹算为本,以天文为验,算之既积,验之皆合,则在人之天审而在天之天定矣。”

  以上历象之法。臣按:洪武中,刻漏博士元统言:“一代之兴必有一代之历,随时修改以合天道。我朝承运以来,历虽以《大统》为名,而积分犹《授时》之数。《授时》历法以元至元辛巳为历元,至今洪武甲子积一百四年,以历法推之得三亿七千六百一十九万九千七百七十五分经,云大约七十年而差一度,每岁差一分五十秒。辛巳至今,年远数盈,渐差天度,拟合修改。”今以洪武甲子岁前冬至为《大统》历元,推演得《授时历》辛巳闰准分二十万二千五十分,洪武甲子闰准分一十八万二千七十分一十八秒;《授时历》气准分五十五万六百分,洪武甲子气准分五十五万三百七十五分;《授时历》辛巳转准分一十三万二百五分,洪武甲子转准分二十万九千六百九十分;《授时历》辛巳交准分二十六万三百八十八分,洪武甲子交准分一十一万五千一百五分八秒。当元统上言时岁在甲子也,已云“年远数盈,渐差天度”,矧今又历一甲子而过其半,其年愈远,其数愈多,其所差者当益甚也。臣愚以为,历者国家之大事,所以膺在躬之数、承上天之托,以敬天道、以授人时者,端有在于此。臣请诏求天下通星历之学如郭守敬者以任考验之,责明天人之理如许衡者以任讲究之,方失今不为后愈差舛,伏惟圣明留神听察。臣于历数之学素无师传,谨述经史所载言及历象之理者以为明时献,若夫推步占验之法,具见诸书,兹不复赘。

  以上历象之法(下)

卷九四

  ▲图籍之储

  《易》: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愊》。

  朱熹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天下事

译《元史·历志》说:圣明之时治理历法,从黄帝、尧、舜以及夏商周三代的盛世君王,没有不重视它的。距离古代既已遥远,其具体方法已不详尽,但推究其要领,不过是随时观测验证以符合天象罢了。汉代刘歆制作《三统历》,开始确立累积年日的方法作为推算天象的准则,后世沿袭它。历经唐代到宋代,更改历元、修改历法的共有数十家,难道是故意相互违背不同吗?这是因为天象运行有不齐之处,而历法却是确定的法则,所以时间久了就不能没有误差,有了误差就不能不修改。元朝至元十三年平定南宋,下诏让许衡、王恂、郭守敬修订新历,于是与南北方的天文官员参考历代历法,再次观测日月星辰消长运行的变化,参校辨别同异,斟酌取用适中数值作为历法根本,十七年历法修成,赐名为“授时历”。不久下诏让李谦撰写历议,阐发新历顺应天道以求吻合的精微之处,考证前代人为附会的失误,确实可以流传永久,自古至今,其推算验证的精密大概没有超过它的了。

臣按:古今历法到了元朝郭守敬,可以说是超越千古了,参考古代制度,创立新法,所谓归纳其相同点而知道其中规律,辨别其不同点而知道其变化,他的《授时历》即使是汉代的《太初历》、唐代的《大衍历》也没有超过它的。他之所以超越前人并非虚言,大概是将现在的历法与古代的历法相比照,其疏密自然显现,他说:“向上能符合数百年前的天象,那么向下就可以长久推行,这是前人确定的说法,古代称善于治历的人如宋代的何承天、隋代的刘焯、唐代的傅仁均、僧一行等人最为杰出,现在用他们的历法与至元庚辰年的冬至节气相校验,没有不违背的,而用新历向上推算往古则无不吻合。”又说:“从春秋晋献公以来共两千一百六十多年,用《大衍》《宣明》《纪元》《统天》《大明》《授时》六种历法推算,冬至共有四十九次,其中《大衍历》符合的三十二次、不符合的十七次,《宣明历》符合的二十六次、不符合的二十三次,《纪元历》符合的三十五次、不符合的十四次,《统天历》符合的三十八次、不符合的十一次,《大明历》符合的三十四次、不符合的十五次,《授时历》符合的三十九次、不符合的十次,用前代各种历法来校验,《授时历》最为精密。”唉,推究过去是为了预知未来,考察古代是为了验证现在,如今《授时历》向上求索千年之前既然没有不符合的,那么向下推演千年之后必定不会有差错是可以知道的。虽然天时不齐,不齐就不能都相同,不相同而更改历元制定法则以使之相同,随时观测验证以符合天象,不能不对今天的许平仲、郭守敬这样的人有所期望。那么更改历元制定法则、随时观测验证,究竟从哪里着手致力呢?杜预说“治历的人应当顺应天道以求吻合,而不是为了吻合去验证天道”,蔡邕说“以筹算为根本,以天文为验证,筹算积累之后,验证全都符合,那么人为的天道就审定了,而天然的天道也就确定了。”

以上是关于历象的方法。臣按:洪武年间,刻漏博士元统说:“一个朝代的兴起必定有一个朝代的历法,随时修改以符合天道。我朝承受天命以来,历法虽然以《大统》为名,但积分还是《授时历》的数据。《授时历》以元至元辛巳年为历元,到现在洪武甲子年累积了一百零四年,用历法推算得到三亿七千六百一十九万九千七百七十五分经,说大约七十年误差一度,每年误差一分五十秒。从辛巳年到现在,年代久远数据累积,逐渐误差天度,应当修改。”现在以洪武甲子年之前的冬至作为《大统历》的历元,推演得到《授时历》辛巳年的闰准分二十万二千五十分,洪武甲子年的闰准分一十八万二千七十分一十八秒;《授时历》的气准分五十五万六百分,洪武甲子年的气准分五十五万三百七十五分;《授时历》辛巳年的转准分一十三万二百五分,洪武甲子年的转准分二十万九千六百九十分;《授时历》辛巳年的交准分二十六万三百八十八分,洪武甲子年的交准分一十一万五千一百五分八秒。当元统上言时正值甲子年,已经说“年代久远数据累积,逐渐误差天度”,何况现在又过了一个甲子且过半,年代越久远,数据越多,其误差应当更加严重。臣愚以为,历法是国家的重大事务,用来承担君主在身的天数、承受上天的托付,以敬奉天道、以授予人民农时,关键在于此。臣请求下诏寻求天下通晓星历之学如郭守敬那样的人来负责观测验证,责成通晓天人道理如许衡那样的人来负责研究探讨,如果现在不这样做,以后误差会更加严重,恳请圣明君主留心听察。臣对于历数之学向来没有师承传授,谨陈述经史所载涉及历象道理的话作为明时进献,至于推算占验的方法,都见于各种书籍,这里不再赘述。

以上是关于历象的方法(下)

卷九四

▲图籍之储

《易经》说:上古用结绳来治理,后世的圣人用书契来代替它,百官借此治理,万民借此明察,大概是取自《愊》卦。

朱熹说:“上古用结绳来治理,后世的圣人用书契来代替它。天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