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五
之礼(下)
《礼运》:故先王患礼之不达于下也,故祭帝于郊所以定天位也(天下知尊君之礼故君位定),祀社于国所以列地利也(表列地利)。祖庙所以本仁也,山川所以傧鬼神也,五祀所以本事也。
译《礼运》篇说:因此先王担忧礼制不能通达于下层百姓,所以在郊外祭祀天帝,以此来确立天的尊位(让天下人知晓尊崇君主的礼制,从而确立君主的地位);在国都内祭祀社神,以此来彰显大地的物产利益;设立祖庙,以此来确立仁爱的根本;祭祀山川,以此来侍奉鬼神;举行五祀,以此来确立事务的根本。
礼行于郊而百神受职焉(谓风雨节,寒暑时),礼行于社而百货可极焉(谓地不爱宝,物无遗利),礼行于祖庙而孝慈服焉(谓天下皆知服行孝慈之道),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谓贵贱之礼各有制度)。
臣按:先儒有言,礼之始也则自天子出,礼之终也则与民由之。与民由之然后礼达而分定,故先王患礼之不达于下则必有以为之教者,然教必以祭祀为主者,以神道设之使民知畏敬故也。由是观之,则圣人制为祭祀之礼者非但以致吾之诚、报神之德而已也,而实因之以设民之教,使咸安其分,尽其职以报乎上焉。
《礼器》:君子曰:“祭祀不祈(不为祈私福),不麾(快也)蚤(不以先时为快),不乐葆(犹褒也)大(不以褒大为可乐),不善嘉事,牲不及肥大,荐不美多品。”
陈澔曰:“祭有常礼,不为祈私福;祭有常时,不以先时为快;器币小大、长短自有定制,不以褒大为可乐也;奠告有常仪,不为善之而更设他祭。牲不及肥大,及犹至也,如郊牛之角茧栗、宗庙角握、社稷角尺,各有所宜用,不必须并及肥大也。荐祭之品味有定数,不以多品为美也。”
君子曰:“礼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者也。”
陈澔曰:“近者为亵,远者为敬,凡行礼之事与人情所欲者相近则非礼之极至者。”
臣按:先王制礼有一定之制、有一定之时、有一定之数、有一定之物,以神待神而不敢干以已,以神事神而不敢亵以人。《郊特牲》:祭有祈焉,有报焉,有由辟焉(辟读曰弭)。
陈澔曰:“此泛言祭礼有此三者之例。辟读为弭,如《周礼》所谓弭灾兵、远罪疾之类。由弭者,用此以消弭之也。”
方悫曰:“欲彼之有予也,故有祈以求之,若《诗噫嘻》祈谷于上帝、《载芟》祈社稷之类是也。因彼之有施也,故有报以反之,若《诗丰年》之秋冬报、《良耜》之秋报社稷是也。”
臣按:《礼器》既言祭祀不祈,而此又云有祈焉,而《周礼》六祈又有祈福祥,何也?盖祭祀之不祈谓孝子行岁事也,若夫为民而有所祷祠,因事而有所祈禳,是亦人情之所不能免也。礼缘人情而作,圣人为之节文,使其有所限而不敢过求,有所法而不敢妄求。后世此礼不明,时君不知所守,往往为邪僻之所惑而有非分之祈,不求之于祭祀而求之于斋醮,不求之于典礼而求之于鬼教,卒之无所得而反致祸于身、贻患于生灵者多矣。
《祭法》: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用裛犊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方也。山林、川泽、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
张载曰:“日月星辰、风雨寒暑无特祭,皆从祀于郊,所谓日于坛月于坎、日于东月于西,皆不出祀之兆。言王宫、夜明、幽宗之类,皆指其祭位耳。寒暑无定位,暑近日坛、寒近月坎而已,故曰相近于坎坛。”
陈澔曰:“燔,燎也。积柴于坛上,加牲玉于柴上,乃燎之使气达于天,此祭天之礼也。泰坛即圜丘,泰者尊之之辞。瘗埋牲币,祭地之礼也。泰折即方丘,如折旋之义,喻方也。泰昭,坛名。祭时,祭四时也。”
方悫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则王有日之象而宫乃其居也,故祭日之坛曰王宫。日出于昼,月出于夜,则夜为月之时,而明乃其用也,故祭月之坎曰夜明。幽以言其隐而小也,故祭星之所谓之幽宗。吁而求雨之谓雩,主祭旱而言耳。兼祭水者,雨以时至,则亦无水患也。幽、雩皆谓之宗者,宗之为言尊也。方有四而位则八,故有坎、有坛而各以四焉。”
臣按:先儒谓《周礼》大宗伯备列诸祀而不见祭四时、寒暑、水旱者,宗伯所记谓岁时常祀,而此所载谓四时乖序、寒暑僭运、水旱祈祷之礼。
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
译礼仪施行于郊外,百神便各就其职(意指风雨应节,寒暑适时);礼仪施行于社坛,万物资源便可充分利用(意指大地不吝惜宝藏,物产没有遗漏的利益);礼仪施行于祖庙,孝慈之道便得以奉行(意指天下人都知道遵从并践行孝慈的道理);礼仪施行于五祀,法度准则便得以端正(意指贵贱之礼各有其制度)。
臣按:先儒曾说,礼的起始是由天子发出的,礼的终结则是与百姓共同遵循。与百姓共同遵循,然后礼才能通达而名分才能确定。所以先王担心礼不能通达于下层,就必定要有用来教化百姓的措施。然而教化必定以祭祀为主,是因为借助神道来设立教化,使百姓知道畏惧和恭敬的缘故。由此看来,圣人制定祭祀之礼,不仅仅是为了表达我们的诚心、报答神灵的恩德,实际上是借此来设立对百姓的教化,使他们都安守本分,尽好职责来报答君主。
《礼器》:君子说:“祭祀不祈求(不为了祈求私人的福分),不匆忙(不认为抢先为快),不喜好褒大(不认为褒扬扩大为可乐),不认为嘉美的事就是好,祭牲不要求肥大,祭品不要求美味且种类繁多。”
陈澔说:“祭祀有固定的礼仪,不为了祈求私人的福分;祭祀有固定的时间,不认为抢先为快;祭器祭币的大小、长短自有固定的规格,不认为褒扬扩大为可乐;奠告有固定的仪节,不因为认为好就另外设立其他祭祀。祭牲不要求肥大,‘及’是‘至’的意思,比如郊祭的牛角像茧栗,宗庙的牛角像握拳,社稷的牛角像尺长,各自有适宜使用的标准,不一定都要达到肥大。荐祭的品味有固定的数量,不认为种类繁多就是美。”
君子说:“礼中接近人情的,不是礼的最高境界。”
陈澔说:“接近的容易轻慢,疏远的表示恭敬,凡是行礼的事情与人情所想要的相近,就不是礼的最高境界。”
臣按:先王制定礼制,有固定的制度、固定的时间、固定的数量、固定的物品,以对待神灵的态度来对待神灵而不敢用自己的私意去干预,以侍奉神灵的态度来侍奉神灵而不敢用人的轻慢去亵渎。《郊特牲》:祭祀有祈求,有报答,有消弭灾祸(“辟”读作“弭”)。
陈澔说:“这是泛泛地说祭礼有这三种例子。‘辟’读作‘弭’,像《周礼》所说的消弭灾祸兵乱、远离罪疾之类。‘由弭’,是用这些来消弭灾祸的意思。”
方悫说:“想要神灵给予我们恩惠,所以有祈求来求得,像《诗经·噫嘻》中向上帝祈求谷物、《载芟》中向社稷祈求之类就是这样。因为神灵给予了恩惠,所以有报答来回报,像《诗经·丰年》中的秋冬报答、《良耜》中的秋天报答社稷就是这样。”
臣按:《礼器》既然说祭祀不祈求,而这里又说有祈求,而《周礼》六祈中又有祈福祥,为什么呢?大概祭祀不祈求是指孝子进行岁时的祭祀,如果是为了百姓而有所祈祷,因为事情而有所祈禳,这也是人情所不能避免的。礼是顺应人情而制定的,圣人为它制定节制和文饰,使它有所限制而不敢过度追求,有所法度而不敢胡乱追求。后世这种礼制不明,当时的君主不知道坚守,往往被邪僻所迷惑而有非分的祈求,不在祭祀中寻求而在斋醮中寻求,不在典礼中寻求而在鬼教中寻求,最终一无所得反而招致祸患于自身、遗留祸患于百姓的很多。
《祭法》:在泰坛上焚烧柴火,是祭天。在泰折上埋藏祭品,是祭地。用裛犊和少牢在泰昭埋藏,是祭四时。在坎坛附近,是祭寒暑。王宫,是祭日。夜明,是祭月。幽宗,是祭星。雩宗,是祭水旱。四个坎坛,是祭四方。山林、川泽、丘陵能生出云气、形成风雨、显现怪物的都称为神,拥有天下的人祭祀百神,诸侯在自己管辖的地域内就祭祀,不在自己管辖的地域内就不祭祀。
张载说:“日月星辰、风雨寒暑没有单独的祭祀,都作为从祀在郊外祭祀,所谓日在坛上、月在坎中、日在东、月在西,都不超出祭祀的兆域。说王宫、夜明、幽宗之类,都是指它们的祭位。寒暑没有固定的位置,暑靠近日的坛,寒靠近月的坎而已,所以说在坎坛附近。”
陈澔说:“燔,是焚烧。在坛上堆积柴火,把牺牲和玉放在柴上,然后焚烧它使烟气上达于天,这是祭天的礼仪。泰坛就是圜丘,‘泰’是尊称的词。埋藏牺牲和币帛,是祭地的礼仪。泰折就是方丘,像折旋的意思,比喻方形。泰昭,是坛的名字。祭时,是祭四时。”
方悫说:“天没有两个太阳,土没有两个君王,那么君王有太阳的象征而宫是它的居所,所以祭日的坛叫王宫。日出现在白天,月出现在夜晚,那么夜是月的时间,而明是它的作用,所以祭月的坎叫夜明。‘幽’是说它隐蔽而细小,所以祭星的称为幽宗。呼求雨叫雩,主要是说祭旱。兼祭水,是因为雨按时节到来,也就没有水患。‘幽’、‘雩’都称为‘宗’,‘宗’的意思是尊。方有四个而方位有八个,所以有坎、有坛而各以四个。”
臣按:先儒说《周礼》大宗伯备列各种祭祀而不见祭四时、寒暑、水旱的,是因为宗伯所记载的是岁时常祀,而这里所载的是四时失序、寒暑僭越、水旱祈祷的礼仪。
至于日月星辰,是百姓所瞻仰的;山林、川谷、丘陵,
臣按:所谓祀典,即所谓祭法也。《祭法》一篇自燔柴于泰坛以至终篇,即《虞书》“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柴望秩于山川,遍于群神”之义疏也。自古经籍言祀典者莫先于《虞书》,莫详于《祭法》,夏商之礼无可考,周之礼文详备,然皆不外乎此而已。
《祭义》:唯圣人为能飨帝,孝子为能飨亲。飨者乡(去声)也,乡之然后能飨焉。
叶梦得曰:“圣人具天道,其德同乎帝,故飨帝帝必有天也;孝子具人道,其仁笃于亲,故飨亲亲必有祖也。志之所向然后能飨,故圣人推其尊尊之义以向乎天,孝子推其亲亲之仁以向乎祖。”
臣按:天道莫尊乎帝,人道莫亲乎亲,所以飨之者备其礼物也,非难而致其来享也不易,自非仁孝诚敬之至,岂能得其降格歆飨于冥冥之中也哉?必也心志之归向,念念不忘,无一息而不存其诚,无一事而不尽其诚,无一物而不寓其诚,夫然,庶几神之格思,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乎。
《祭统》: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者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
郑玄曰:“礼有五经,谓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也。莫重于祭,谓以吉礼为首也。”
方悫曰:“尽其心者祭之本,尽其物者祭之末,有本然后末从。故祭非物自外至,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者,心有所感于内,故以礼奉之于外而已,盖以其中出非外至者也。”
臣按:为治以礼为本,行礼以祭为本,本祭以立礼,本礼以为治,此三代之治所以盛也。
贤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谓福也,福者备也,备者百顺之名也,无所不顺者之谓备,言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
臣按:《洪范》五福曰寿、曰富、曰康宁、曰攸好德、曰考终命,而《祭统》之所谓福则异于是,既训之曰备而又曰百顺之名,盖必备众善于己,由中及外,无一之或阙,无一之或逆也。《洪范》之福出于天,祭祀之福由乎己,在己者既尽,则在天者亦可因是而得也。
及时将祭,君子乃齐,齐之为言齐也,齐不齐以致齐者也。是故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则不齐,不齐则于物无防也、耆(嗜同)欲无止也。及其将齐也,防其邪物、讫其耆欲、耳不听乐,故记曰齐者不乐,言不敢散其志也,心不苟虑必依于道,手足不苟动必依于礼。是故君子之齐也,专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齐七日以定之,致齐三日以齐之,定之之谓齐,齐者精明之至也,然后可以交于神明也。
臣按:自古论齐戒祭祀之意莫详于此。散齐七日以定之即《祭义》所谓散齐于外也,致齐三日以齐之即《祭义》所谓致齐于内也。防其邪物、讫其嗜欲、耳不听乐,是制其外所以养其中;心不苟虑必依于道,手足不苟动必依于礼,是谨乎中以应乎外。交致其内外之谨,专致其精明之德,以是事神,神无不格矣。古人之致齐也其严如此,后世齐戒者唯禁不饮酒、茹荤、御内而已,而于声乐之奏则未有禁焉。当夫大宰告戒之时,殿廷尚为奏乐,而人臣受誓戒者往往鼓琴、博奕以为无犯于齐,殊非古人齐者不乐、不敢散其志之意,请行禁戒。
《春秋左传》:季梁对随侯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故务其三时(春、夏、秋时)、修其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亲其九族以致其禋祀,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虽独丰,其何福之有?”
宫之奇告虞公曰:“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
臣按:季梁谓“圣王必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宫之奇谓“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二臣者可谓
译臣按:所谓祀典,就是所谓的祭法。《祭法》这一篇,从在泰坛焚烧柴火开始,直到篇末,都是对《虞书》中“于是向天帝举行类祭,向六宗举行禋祭,向山川举行柴望祭,向群神举行遍祭”这些语句的义理阐释。自古以来,经籍中谈论祀典的,没有比《虞书》更早的,没有比《祭法》更详细的。夏、商两代的礼制已无法考证,周代的礼文虽然详尽完备,但都不超出这个范围罢了。
《祭义》说:只有圣人能够祭祀天帝,只有孝子能够祭祀祖先。飨,就是向(去声)的意思,心志所向,然后才能祭祀。
叶梦得说:“圣人具备天道,他的德行与天帝相同,所以祭祀天帝,天帝必定会降临;孝子具备人道,他的仁爱笃厚于亲人,所以祭祀祖先,祖先必定会降临。心志所向,然后才能祭祀,所以圣人推展他尊崇敬重之义以心向于天,孝子推展他亲爱亲人之仁以心向于祖。”
臣按:天道中没有比天帝更尊贵的,人道中没有比亲人更亲近的,所以祭祀他们,要备齐礼物,并不是难以使他们降临受享,而是因为如果不是仁孝诚敬到了极点,怎么能使神灵在冥冥之中降临并享受祭品呢?必定是心志归向,念念不忘,没有一息不存有诚心,没有一事不尽显诚心,没有一物不寄托诚心,这样,或许神灵才会降临,浩浩荡荡地好像就在上方,好像就在左右。
《祭统》说:大凡治理百姓的方法,没有比礼更紧迫的,礼有五种常道,没有比祭祀更重的。祭祀并不是物品从外面来到,而是从内心产生于心的,内心有所感惧而用礼来奉行,所以只有贤者能穷尽祭祀的意义。
郑玄说:“礼有五种常道,是指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没有比祭祀更重的,是说以吉礼为首。”
方悫说:“竭尽心意是祭祀的根本,竭尽物品是祭祀的枝末,有了根本然后枝末才会跟随。所以祭祀不是物品从外面来到,而是从内心产生于心的,内心有所感惧而用礼来奉行,是因为内心有所感动,所以用礼来奉行于外罢了,大概是因为它从内心产生而不是从外面来到。”
臣按:治理国家以礼为根本,施行礼制以祭祀为根本,确立祭祀以建立礼制,确立礼制以治理国家,这就是夏、商、周三代治理兴盛的原因。
贤者祭祀必定会承受福佑,这不是世俗所说的福,福就是完备,完备就是百事顺遂的名称,无所不顺就叫完备,说的是对内竭尽己心而对外顺乎天道。忠臣侍奉君主、孝子侍奉亲人,他们的根本是一样的。
臣按:《洪范》中的五福是长寿、富有、康宁、喜好美德、善终,而《祭统》所说的福则与此不同,既解释为完备,又说这是百事顺遂的名称,大概是要具备众善于己身,由内及外,没有一项缺失,没有一项违逆。《洪范》中的福出于天,祭祀的福源于己,在己身的既已竭尽,那么在天上的也可以因此而获得。
到了将要祭祀的时候,君子才开始斋戒,齐(斋)的意思就是齐,使不齐达到齐。所以君子如果没有大事、没有恭敬之心,就不斋戒,不斋戒就对事物没有防备、嗜好欲望没有止境。等到将要斋戒时,防备邪物、止息嗜好欲望、耳朵不听音乐,所以《记》说斋戒者不听音乐,是说不敢分散自己的心志,心不随意思虑必定依循道,手脚不随意动作必定依循礼。所以君子的斋戒,是专一地致其精明之德,所以散斋七天来安定它,致斋三天来齐整它,安定它就叫齐,齐就是精明的极致,然后才可以与神明交接。
臣按:自古以来论述斋戒祭祀意义的,没有比这里更详细的。散斋七天来安定它,就是《祭义》所说的散斋于外;致斋三天来齐整它,就是《祭义》所说的致斋于内。防备邪物、止息嗜好欲望、耳朵不听音乐,这是制约外在以涵养内在;心不随意思虑必定依循道,手脚不随意动作必定依循礼,这是谨慎内在以应对外在。内外都谨慎,专一地致其精明之德,用这个来侍奉神灵,神灵没有不降临的。古人斋戒如此严格,后世斋戒的人只是禁止不饮酒、吃荤、行房事罢了,而对于奏乐唱歌却没有禁止。当大宰宣告戒令的时候,殿廷还在奏乐,而受誓戒的臣子往往弹琴、下棋,认为没有违反斋戒,这完全不符合古人斋戒者不听音乐、不敢分散心志的意思,请求实行禁令。
《春秋左传》:季梁回答随侯说:“百姓,是神灵的主人。所以圣王先成就百姓然后致力于神灵,所以致力于农时(春、夏、秋三时),修明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亲近九族,以此来致其禋祀,于是百姓和乐而神灵降下福佑,所以行动就有成功。现在百姓各有私心而鬼神缺乏主人,君主虽然独自丰盛,有什么福佑呢?”
宫之奇告诉虞公说:“鬼神不是亲近人,只依附于有德的人,所以《周书》说:‘皇天没有偏私,只辅助有德的人。’又说:‘黍稷并不香,明德才香。’又说:‘百姓不改变物品,只有德行才是物品。’像这样,那么没有德行,百姓不和,神灵不享用了,神灵所依附的将在德行了。”
臣按:季梁说“圣王必定先成就百姓然后致力于神灵”,宫之奇说“鬼神不是亲近人,只依附于有德的人”,这两位臣子可以说
知事神之道矣。后世人主不知正身修德而侥福祉于窈寞,不知勤民修教而希神贶于牲豆,为之臣者非徒不能规正而反有以启导之,皆二臣之罪人也。
译这就懂得了侍奉神明的道理了。后世的君主不知道端正自身、修养德行,却向幽深渺茫之处侥幸祈求福祉;不知道勤勉于百姓、修明教化,却希望通过祭祀的牺牲和礼器来希求神明的赏赐。身为臣子的,不仅不能规劝纠正君主的错误,反而有引导君主走向错误的人,这些人都是那两个臣子的罪人。
史耇曰:“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惟德是与)。”
臣按: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若其可以理求亦可以非理求,则是二三而非壹矣,岂所谓聪明正直之神哉?是以人君为治必专心民事而绝地天通,恐小人诪张为幻以惑世诬民而兆祸乱也。
卫迁于帝丘,卫成公梦康叔曰:“相夺予享。”公命祀相,宁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杞殽何事(言杞、殽乃夏之后,自当祀相)?相之不享于此久矣,非卫之罪也,不可以间成王、周公之命祀。”
初,楚昭王有疾,卜曰:“河为祟。”王弗祭,大夫请祭诸郊,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汉、睢、漳(四水在楚界),楚之望也,祸福之至不是过也,不谷虽不德河,非所获罪也。”遂弗祭。孔子曰:“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
臣按:鬼神各有族类,国家各有命祀,故人于鬼神非族类不可祀,非命祀不敢祀。孔子称楚昭王知大道,盖以其明乎天地之性,识乎幽明之故,达乎秩祀之义也。彼区区焉留心于祷祈騑祭之事,不顾先王之命祀,越境而祭其非所当祭之鬼者,岂非小道也哉?
史赵曰:“盛德必百世祀。”臣按:有非常之功德,必享非常之祀典。
《穀梁传》曰:宫室(谓齐宫)不设不可以祭,衣服不修不可以祭,车马器械不备不可以祭,有司一人不备其职不可以祭。祭者荐其时也、荐其敬也、荐其美也,非荐味也。
臣按:祭祀当用之物、当用之人、当用之器,一有所阙皆不可祭。《论语》: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朱熹曰:“非其鬼谓非其所当祭之鬼。谄,求媚也。”又曰:“如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庶人祭其先,上得以兼乎下,下不得以兼乎上也。庶人而祭五祀、大夫而祭山川、诸侯而祭天地,此所谓非其鬼也。或者问:非其鬼而祭之,如诸侯僭天子、大夫僭诸侯之类,又如士庶祭其旁亲远族,亦是非其鬼否?曰是。又如今人祭什么庙神,都是非其鬼。问:如用僧尼道士之属都是非其鬼?曰亦是。”
臣按:上自天子下而庶人,皆有所当祭之鬼,夫人之于鬼,其所以当祭者以其精诚神气之相属也,苟不相属,则人自人、鬼自鬼,岂有感通之理?
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朱熹曰:“旅,祭名。泰山,山名,在鲁地。礼,诸侯祭封内山川,季氏祭之,僭也。冉有时为季氏宰,救谓救其陷于僭窃之罪。呜呼,叹辞。言神不享非礼,欲季氏知其无益而自止,又进林放以厉冉有也。”又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只缘是他属我,故我祭得他,若不属我则气便不与之相感,如何祭得他?”
陈淳曰:“古人祭祀须有此实理相关,然后七日戒、三日斋以聚吾之精神,吾之精神既聚则所祭者之精神亦聚,自有来格道理。”
臣按:神人一理,以非礼祀神而神不之享,亦犹人以非礼待人而人不之受,受非礼之食者必餔啜之小人,享非礼之祀者亦必淫邪之小鬼也。后世小人乃以卮酒豆肉而欲享先代之圣贤、俗食亵味而欲享太上之天帝,所持者狭,所求者广,一何无忌惮之甚邪,此在圣明之世所当禁也。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
程颐曰:“祭,祭先祖也。祭神,祭外神也。祭先主于孝,祭神主于敬。”
朱熹曰:“孔子言己当祭之时或有故不得与,而使他人摄之,则不得致其如在之诚,故虽己祭而此心缺然,如未尝祭也。”
范祖禹曰:“君子之祭,七日戒、三日齐,必见所祭者诚之至也,是故郊则天神格,庙则人鬼享,皆由己以致之也。有其诚则有其神,无其诚则无其神,可不谨乎?吾不与祭如不祭,诚为实、礼为虚也。”
臣按:朱子谓此门人记孔子祭祀之诚意,又记孔子之言以明之。所
译史耇说:“我听说,国家将要兴盛,就听从民众的意见;国家将要灭亡,就听从神明的意志。神明是聪明、正直且专一的,它依据人的德行而行事。”
臣按:神明是聪明、正直且专一的,如果它既可以通过合乎情理的方式求得,也可以通过不合情理的方式求得,那就是二三其德而不是专一了,这哪里还是所谓聪明正直的神明呢?因此,君主治理国家必须专心于民事,断绝人与天之间的直接沟通,是担心小人胡言乱语、制造幻象来迷惑世人、欺骗百姓,从而引发祸乱。
卫国迁都到帝丘,卫成公梦见康叔说:“相国夺走了我的祭享。”成公命令祭祀相国,宁武子认为不可以,说:“鬼神如果不是同族同类,就不会享用它的祭祀,杞国和殽国祭祀相国有什么不对呢?相国不享用卫国的祭祀已经很久了,这不是卫国的罪过,不可以因此违背成王、周公规定的祭祀命令。”
起初,楚昭王生病,占卜说:“是河神作祟。”昭王不祭祀,大夫请求在郊外祭祀,昭王说:“三代规定的祭祀,祭祀不越过境内的大川。江、汉、睢、漳这四条水在楚国境内,是楚国所望祭的大川,祸福的到来不会超过这些大川,我虽然对河神没有德行,但也没有得罪它。”于是没有祭祀。孔子说:“楚昭王懂得大道理了,他能够不失去国家是理所当然的。”
臣按:鬼神各有其族类,国家各有其规定的祭祀,所以人对于鬼神,如果不是同族同类就不可以祭祀,如果不是规定的祭祀就不敢祭祀。孔子称赞楚昭王懂得大道理,大概是因为他明白天地的本性,认识幽明之间的缘故,通达祭祀的义理。那些仅仅留心于祈祷祭祀之事,不顾先王规定的祭祀,越境去祭祀那些不该祭祀的鬼神的,难道不是小道理吗?
史赵说:“盛德的人必定享受百代的祭祀。”臣按:有非常功德的人,必定享受非常规格的祭祀。
《穀梁传》说:宫室不设置好不可以祭祀,衣服不修治好不可以祭祀,车马器械不备齐不可以祭祀,负责祭祀的官员有一人不尽职不可以祭祀。祭祀是进献适时之物、进献敬意、进献美好之物,不是进献美味。
臣按:祭祀应当使用的物品、应当使用的人员、应当使用的器具,一旦有所欠缺,都不可以祭祀。《论语》中孔子说:“祭祀不该祭祀的鬼神,是谄媚。”
朱熹说:“非其鬼,指不是应当祭祀的鬼神。谄,是求取媚悦的意思。”又说:“比如天子祭祀天地、诸侯祭祀山川、大夫祭祀五祀、平民祭祀祖先,上级可以兼祭下级,下级不可以兼祭上级。平民祭祀五祀、大夫祭祀山川、诸侯祭祀天地,这就是所谓的非其鬼。有人问:非其鬼而祭之,比如诸侯僭越天子、大夫僭越诸侯之类,又如士人和平民祭祀旁系亲属和远族,也是非其鬼吗?回答说:是。又如现在的人祭祀各种庙神,都是非其鬼。问:如使用僧尼道士之类,都是非其鬼吗?回答说:也是。”
臣按:上自天子下至平民,都有应当祭祀的鬼神,人对于鬼神,之所以应当祭祀,是因为精诚神气相互关联,如果不相关联,那么人自是人、鬼自是鬼,哪里还有感通的道理呢?
季氏在泰山举行旅祭,孔子对冉有说:“你不能挽救他吗?”冉有回答说:“不能。”孔子说:“唉,难道说泰山之神还不如林放吗?”
朱熹说:“旅,是祭祀的名称。泰山,是山名,在鲁地。按照礼制,诸侯祭祀封地内的山川,季氏祭祀泰山,是僭越。冉有当时是季氏的家臣,救,指挽救他陷入僭越窃取的罪过。呜呼,是感叹之辞。说神明不享用不合礼制的祭祀,想让季氏知道这样做没有益处而自行停止,又举出林放来激励冉有。”又说:“天子祭祀天地、诸侯祭祀山川,只因为它们是属于自己的,所以可以祭祀,如果不属于自己,那么气就不与之相感应,怎么可以祭祀呢?”
陈淳说:“古人祭祀必须有实际的道理相关联,然后经过七日戒慎、三日斋戒来聚集我的精神,我的精神聚集了,那么所祭祀对象的精神也会聚集,自然有神灵降临的道理。”
臣按:神和人遵循同一个道理,用不合礼制的方式祭祀神明而神明不享用,也就像人用不合礼制的方式待人而人不接受一样,接受不合礼制食物的必定是卑鄙小人,享用不合礼制祭祀的必定是淫邪的小鬼。后世的小人竟然想用一杯酒、一点肉来供奉先代的圣贤,用世俗粗俗的食物来供奉至高无上的天帝,所持的祭品狭隘,所求的却广大,这是多么肆无忌惮啊,这在圣明之世是应当禁止的。
祭祀祖先时,要像祖先真的在场一样;祭祀神明时,要像神明真的在场一样。孔子说:“我不亲自参加祭祀,就像没有祭祀一样。”
程颐说:“祭,是祭祀祖先。祭神,是祭祀外神。祭祀祖先以孝为主,祭祀神明以敬为主。”
朱熹说:“孔子说自己应当祭祀的时候,如果有原因不能亲自参加,而让他人代理,就不能达到像真在场那样的诚意,所以虽然已经祭祀了,但内心感到欠缺,就像没有祭祀一样。”
范祖禹说:“君子祭祀,经过七日戒慎、三日斋戒,一定要见到所祭祀的对象,这是诚意到了极点的表现,因此郊祭时天神降临,庙祭时人鬼享用,都是由自己诚心招致的。有诚意就有神灵,没有诚意就没有神灵,能不谨慎吗?我不亲自参加祭祀就像没有祭祀一样,诚意是实质,礼仪是形式。”
臣按:朱子认为这是门人记录孔子祭祀的诚意,又记录孔子的话来阐明它。所
谓吾不与祭如不祭,盖谓当祭而或有疾病不得已之事,而使他人摄行其事,非甚不得已决不可也。然所摄之人必须气类相通、职掌所系,然后使之代行可也,不然恐无感格之理。是故内祭当用亲属,外祭当用礼官,后世用其官爵之尊崇者,非是。窃考《洪武礼制》,开国以来各布政司、府、州、县社稷山川等坛,原定行礼献官以守御武臣为初献,文臣为亚献、终献,洪武十四年圣祖命今后祭祀以文职长官通行三献礼,武官不与祭礼。部臣言,官有职掌,礼贵诚一,古之刑官尚不使与祭,而况兵又为刑之大者乎?不令武官与,祭所以严事神之道而达幽明之交也。著在礼制颁行天下,今百余年矣。臣请朝廷遇有遣官摄祭亦准此制,而以礼官行事,庶合《周官》大宗伯“王不与则摄位”之文。
译说我不参与祭祀就像没有祭祀一样,大概是说在应当祭祀时,若有疾病等不得已的情况,才让他人代理执行其事,如果不是非常不得已,是决不可这样做的。然而所代理的人必须与主祭者气质相通、职责相关,然后才可以让他代行,否则恐怕没有感动神灵的道理。因此,内部的祭祀应当使用亲属,外部的祭祀应当使用礼官,后世使用官爵尊崇的人,是不对的。我私下考证《洪武礼制》,开国以来各布政司、府、州、县的社稷山川等坛,原定行礼献祭的官员以守御武臣为初献,文臣为亚献、终献,洪武十四年圣祖命令今后祭祀以文职长官通行三献礼,武官不参与祭祀。部臣说,官员各有职掌,礼仪贵在真诚专一,古代的刑官尚且不让他们参与祭祀,何况兵官又是刑官中最大的呢?不让武官参与祭祀,是为了严肃事奉神灵的道理而通达阴阳两界的交流。这一规定载入礼制颁行天下,至今已经一百多年了。臣请求朝廷遇到派遣官员代理祭祀时,也依照这一制度,由礼官来执行,这才符合《周官》大宗伯“君王不参与则代理其位”的记载。
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
程颐曰:“人多信鬼神惑也,而不信者又不能敬,能敬能远可谓知矣。”
朱熹曰:“民亦人也,专用力于人道之所宜而不惑于鬼神之不可知,知者之事也。”或问熹曰:“所谓鬼神非祀典之正,何以使人敬之以为祀典之正,又何以使人远之?”曰:“圣人所谓鬼神无不正也,曰远者以其处幽,故严之而不渎耳。若其非正,则圣人岂复谓之鬼神哉?在上则明礼以正之,在下则守义以绝之。”
臣按:明则有礼乐,礼乐乃人道之所宜,固所当务也。幽则有鬼神,鬼神之理微妙难名,以为有耶则视无形而听无声,以为无耶则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神之格思不可度思,固不可不致其敬,尤不可不致其严,敬而严则能敬而远之矣。
《中庸》曰:“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
朱熹曰:“郊祀天、社祭地,不言后土者,省文也。禘,天子宗庙之大祭,追祭太祖之所自出于太庙,而以太祖配之也。尝,秋祭也,四时皆祭,举其一耳。礼必有义,对举之互文也。示与视同,视诸掌言易见也。”
谭惟寅曰:“治道不在多端,在夫致敬之间而已。当其执圭币以事上帝之时,其心为何如?当其奠斝以事祖宗之时,其心为何如?是心也举皆天理,无一毫人伪介乎其间,鬼神之情状、天地万物之理聚见于此,推此心以治天下,何所往而不当。”
臣按:祭祀之道曰仁、曰孝、曰诚、曰敬而已,四者皆出于心,治天下之本端有在于是一祭祀之间,而治天下之道具于此,故曰“明乎此者,治国其如视诸掌乎”。
朱熹曰:“天有显道,厥类惟彰,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是以人之祸福皆其自取,未有不为善而以谄祷得福者也,未有不为恶而以守正得祸者也,而况帝王之生,实受天命以为郊庙、社稷、神人之主,苟能修德行政,康济兆民,则灾害之去何待于禳福禄、之来何待于祷?如其反此,则获罪于天,人怨神怒,虽欲辟恶鬼以来真人亦无所益。又况先王制礼,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报本享亲皆有常典,牲器时日皆有常度,明有礼乐、幽有鬼神,一理贯通,初无间隔,苟礼之所不载即神之所不享,是以祭非其鬼即为淫祀。淫祀无福,经有明文,非固设此以禁之,乃其理之自然,不可得而易也。其或恍惚之间如有影响,乃是心无所主,妄有忧疑,遂为巫祝、妖人乘间投隙以逞其奸欺诳惑之术,其术既行,则其为祸又将无所不至,古今以此坐致乱亡者何可胜数,其监非远,苟非致精学问以明性命之理,使此心洞然无所疑惑,当有即有,当无即无,则亦何据以秉礼执法而绝妖妄之源乎?先王之政,执左道以乱政、假鬼神以疑众者皆必诛而不以听,其虑深矣,然传有之,明于天地之性者不可惑以神怪,明于万物之理者不可罔以非类,则其为妄盖亦不甚难察。”
臣按:朱熹上封事于其君,此其所谓明义理以绝神奸者也。盖义理明则此心洞然无所疑惑,故于所当祭者祭之而不疑,于其所不当祭者绝之而不惑,其间所谓致精学问一语,真诚明义理之要也。义理苟明则天地之性、万物之理昭晰于心目之间,而神怪非类不能惑而罔之矣。
以上总论祭祀之礼(下)
卷五六
▲郊祀天地之禮(上)
《虞書》:肆類於上帝。朱熹曰:“類是祭天之名,與旅上帝同,其義不可曉。”
胡宏曰:“夫聖人名必當物,祀上帝而謂之類者,本乎天者鹹在其中也。”
臣按:祀典之載於禮者莫先於《舜典》也,上帝之祭前此未有其名,雖《易》有“殷薦上帝”之象,然象乃孔子所筆也,《書》之所謂類者,蓋虞廷史臣之辭,在周前千有餘年。臣竊意其所謂類者,史臣紀舜受命之初,其祭告於神也,皆類合於上帝,不言後土者,言天則地在其中,猶《中庸》所謂郊社之禮所
译樊迟问什么是智慧,孔子说:“致力于使民众遵循道义,尊敬鬼神但保持距离,这就可以称为智慧了。”
程颐说:“人们大多被鬼神所迷惑,而不信鬼神的人又不懂得尊敬,既能尊敬又能保持距离,才可以称为智慧。”
朱熹说:“民也是人,专门用力于人道所适宜的事情,而不被鬼神那些不可知的事情所迷惑,这是有智慧的人所做的事。”有人问朱熹:“所说的鬼神如果不是祭祀典礼中正当的,怎么让人尊敬它们?如果是祭祀典礼中正当的,又怎么让人远离它们?”朱熹说:“圣人所说的鬼神没有不正当的,说远离是因为它们处于幽暗之处,所以要严肃对待而不轻慢。如果它们不正当,圣人怎么会称它们为鬼神呢?在上面的用明礼来匡正它们,在下面的用守义来断绝它们。”
臣按:显明处有礼乐,礼乐是人道所适宜的,本来就应该致力于此。幽暗处有鬼神,鬼神的道理微妙难以名状,认为有吧,却看不见形状听不到声音;认为无吧,却又浩浩荡荡好像就在上方,好像就在左右。神灵的降临不可揣度,本来就不可以不致以敬意,尤其不可不致以严肃,既敬且严就能做到尊敬而远离了。
《中庸》说:“郊祀和社祭的礼仪是用来侍奉上帝的,宗庙的礼仪是用来祭祀祖先的。明白了郊祀社祭的礼仪、禘祭尝祭的意义,治理国家就像看手掌上的东西一样容易吗?”
朱熹说:“郊祀天、社祭地,不说后土,是省略文字。禘,是天子宗庙的大祭,追祭太祖所从出的太庙,并用太祖配享。尝,是秋祭,四季都祭,只举出一个罢了。礼一定有意义,对举是互文。示与视相同,视诸掌是说容易看见。”
谭惟寅说:“治道不在于多端,在于致敬之间罢了。当他拿着圭币侍奉上帝的时候,他的心是怎样的?当他奠斝侍奉祖宗的时候,他的心是怎样的?这种心全都是天理,没有一丝一毫的人为虚伪夹杂其中,鬼神的情状、天地万物的道理都汇聚显现于此,推此心来治理天下,哪里去不得当。”
臣按:祭祀的道理说是仁、说是孝、说是诚、说是敬罢了,这四者都出于心,治理天下的根本端绪在于这一祭祀之间,而治理天下的道具也在这里,所以说“明白这些的,治理国家就像看手掌上的东西一样容易”。
朱熹说:“天有显明的道理,其类别只有彰显,做善事的降下百种吉祥,做不善事的降下百种灾祸。因此人的祸福都是自己招致的,没有不做善事而通过谄媚祈祷得到福气的,也没有不做恶事而通过坚守正道得到灾祸的,何况帝王出生,实在承受天命成为郊庙、社稷、神人的主宰,如果能修德行政,安抚救济亿万民众,那么灾害的离去何须等待禳除,福禄的到来何须等待祈祷?如果与此相反,就会获罪于天,人怨神怒,即使想避开恶鬼引来真人也无济于事。又何况先王制定礼仪,从天子到平民,报本享亲都有常典,牲器时日都有常度,显明处有礼乐、幽暗处有鬼神,一个道理贯通,起初没有间隔,如果礼仪所不记载的就是神灵所不享用的,因此祭祀不是自己的鬼就是淫祀。淫祀无福,经典有明文,不是特意设立这个来禁止它,而是其理自然,不可改变。那些恍惚之间好像有影响的情况,乃是心无所主,妄自忧疑,于是被巫祝、妖人乘间投隙来施展他们的奸欺诳惑之术,他们的术数一旦施行,那么他们的祸害又将无所不至,古今因此坐致乱亡的何可胜数,其鉴戒不远,如果不致精学问以明性命之理,使此心洞然无所疑惑,当有即有,当无即无,那么又凭什么依据秉礼执法而断绝妖妄的根源呢?先王的政令,执左道以乱政、假鬼神以疑众的都必诛而不听任,其考虑深远了,然而传有之,明于天地之性者不可惑以神怪,明于万物之理者不可罔以非类,那么他们的妄为大概也不很难察觉。”
臣按:朱熹向他的君主上封事,这就是他所说的明义理以绝神奸。大概义理明则此心洞然无所疑惑,所以对于应当祭祀的祭祀而不疑,对于不应当祭祀的断绝而不惑,其中所谓致精学问一语,是真诚明义理的要害。义理如果明则天地之性、万物之理昭晰于心目之间,而神怪非类不能惑而罔之了。
以上总论祭祀之礼(下)
卷五六
▲郊祀天地之礼(上)
《虞书》:于是类祭于上帝。朱熹说:“类是祭天的名称,与旅上帝相同,其意义不可晓。”
胡宏说:“圣人命名必定符合事物,祭祀上帝而称之为类,是因为本乎天者全都包含在其中。”
臣按:祀典记载于礼的没有比《舜典》更早的,上帝之祭此前没有它的名称,虽然《易》有“殷荐上帝”之象,然而象是孔子所笔,书所说的类,大概是虞廷史臣之辞,在周前千有余年。臣私下认为其所谓类者,史臣纪舜受命之初,其祭告于神也,皆类合于上帝,不言后土者,言天则地在其中,犹《中庸》所谓郊社之礼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