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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大学衍义补二十五

卷二六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279–284 段

以为然。

  司市以商(通物曰商)贾(卖物曰贾)阜(盛也)货而行布(布谓泉也),国凶荒(谓五谷不熟)札(谓疫病)丧(谓死丧)则市无征而作布。郑玄曰:“金铜无荒年,因物贵大铸泉以饶民。”

译认为是这样的。

司市通过商人(流通货物称为商)和贾人(出售货物称为贾)来使货物丰盛,并推行货币(布指钱币)。国家遭遇凶年饥荒(指五谷歉收)、瘟疫(指疫病)或丧乱(指死亡丧事)时,市场就免除赋税并增发货币。郑玄说:“金铜没有荒年,因此当物价昂贵时大量铸造钱币来救济百姓。”

叶时曰:“按太公立九府圜法,流于泉、布于布,泉取其流、布取其布,司市曰‘以商贾阜货而行布’,布者欲其流布使行也,岂非太公立此九府法而君民通用欤?又按周景王时,单穆公曰‘古者天降灾厉,于是乎量赍币、权轻重以救民’,司市曰‘凶荒札丧市无征而作布’,岂非民之物贵乃铸钱以饶民欤?”

  臣按:布即泉也,泉即钱也,钱以权百物而所以流通之者商贾也,故商贾阜盛货贿而后泉布得行,当夫凶荒札丧之际,商贾毕聚而食货阜盛,亦得以济其乏、苏其困矣,故于是时市无征税,所以来商贾,来商贾所以阜食货,然又虑其无贸易之具也,故为之铸金作钱焉。盖以米谷有丰歉,非人力所能致,金铜则无丰歉,可以人力为之,故为之铸钱,使之博食以济饥也。《周官》此法,其亦汤、禹因水旱铸金币之遗意欤。

  外府(主泉货藏在外者)掌邦布(泉也)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祭祀、宾客、丧纪、会同、军旅,共其财用之币,赍赐予之财用(赍,行道之财用也),凡邦之小用皆受焉。

  泉府(司泉布之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

  叶时曰:“外府掌布,虽曰以共百物以待邦用,而实小用则给之,是以贾疏亦云‘外府所纳、泉布所积,既少有小用则给之,若大用则取于余府’。后世凡百所用一出于钱,曾不知周人外府之布特以供小用尔。”

  臣按:《周礼》掌财之官非一职,而专掌钱布者外府、泉府二官,外府掌赍载之出入,泉府掌卖买之出入。盖天下百货皆资于钱以流通,重者不可举,非钱不能以致远;滞者不能通,非钱不得以兼济;大者不可分,非钱不得以小用,货则重而钱轻、物则滞而钱无不通故也。

  周景王时患钱轻,将更铸大钱,单穆公曰:“古者天降灾戾(戾,恶气也),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赈救民,民患轻则为之作重币以行之(币轻物贵也),于是乎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乏则将厚取于民,民不给将有远志(谓去其本居),是离民也。”王弗听,卒铸大钱。文曰“宝货”(《国语》注作大泉五十),肉好皆有周郭(内郭为好,外郭为肉),以劝农赡不足,百姓蒙利焉。

  臣按:钱有文其制始此,单穆公此言乃后世论钱货子母相权之说所自出也。重者母也,轻者子也,重者行其贵,轻者行其贱,贵贱相权而并行焉。盖民之所患有轻重,上则持操纵之权,相权而行之,要之,患轻则作重,患重虽作轻而亦不废重焉,子可废而母不可废故也。

  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为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

  臣按:虞、夏、商之币,金为三品,或黄(金)或白(银)或赤(铜),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至周圜法,金惟用其黄者,然犹有刀布之属。秦一天下之币为二,止用黄金并以赤金为钱耳,其他皆不用。

  汉文帝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

  贾谊曰:“法使天下公得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他巧者,其罪黥(刺字也)。然铸钱之情,非殽杂为巧则不可得赢。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各隐屏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

  臣按:后世弛私钱禁始此。夫天生物以养人,如茶盐之类,弛其禁可也,钱币乃利权所在,除其禁则民得以专其利矣,利者争之端也。是时吴王濞即山铸钱,富埒天子,后卒叛逆。

  贾山曰:“钱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贵,富贵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为之,是与人主共操柄,不可长也。”

  臣按:钱之为利,贱可使贵,贫可使富,蚩蚩之民,孰不厌贫贱而贪富贵哉?顾无由致之耳,所以致之者钱也。操钱之权在上而下无由得之,是以甘守其

译叶时说:“查考太公制定九府圜法,流通于泉、布散于布,泉取其流通之意,布取其布散之意,司市说‘依靠商贾使货物丰富从而让布流通’,布是希望它流布通行,这难道不是太公制定这九府法而君民通用吗?又查考周景王时,单穆公说‘古时上天降下灾祸,于是衡量赈济的币值、权衡轻重来救济百姓’,司市说‘遇到凶荒疫病死亡时,市场不征税而发行布’,这难道不是百姓物品昂贵时铸造钱币来使百姓富足吗?”

臣按:布就是泉,泉就是钱,钱用来权衡百物,而用来流通它的是商贾,所以商贾使货物丰富之后泉布才能流通,当遇到凶荒疫病死亡的时候,商贾全部聚集而食物货物丰富,也得以救济匮乏、复苏困顿,所以这时市场不征税,用来招引商贾,招引商贾用来使食物货物丰富,然而又担心他们没有贸易的工具,所以为他们铸造金属制作钱币。大概因为米谷有丰歉,不是人力所能造成的,金铜则没有丰歉,可以靠人力来制作,所以为他们铸造钱币,让他们换取食物来救济饥饿。《周官》的这个方法,大概也是商汤、大禹因水旱灾害铸造金币的遗留意旨吧。

外府(主管存放在外面的泉货)掌管邦国布(即泉)的收入和支出,用来供给百物并等待邦国的使用,凡是祭祀、接待宾客、丧葬礼仪、诸侯会盟、军事行动,供给这些财务用度的币,以及赏赐给臣下的财物用度(赍,指路途上的财物用度),凡是邦国的小额用度都从这里领取。

泉府(主管泉布的府库)掌管利用市场的征收布,收购市场上那些滞销且阻碍民用的货物。

叶时说:“外府掌管布,虽然说用来供给百物等待邦国使用,但实际上小额用度就供给它,所以贾公彦的疏也说道‘外府所收纳、泉布所积蓄的,既然少有小用度就供给它,如果大用度就从其他府库取用’。后世各种用度一概出自钱币,竟然不知道周人外府的布只是用来供给小额用度罢了。”

臣按:《周礼》中掌管财物的官员不止一个职位,而专门掌管钱布的只有外府、泉府两个官职,外府掌管赍载的出入,泉府掌管买卖的出入。大概天下百货都依靠钱币来流通,沉重的东西无法搬运,没有钱币就不能运送到远方;滞销的东西无法流通,没有钱币就不能普遍救济;大的东西无法分割,没有钱币就不能用于小额消费,这是因为货物沉重而钱币轻便、货物滞销而钱币无处不通的缘故。

周景王时担忧钱币轻贱,打算改铸大钱,单穆公说:“古时上天降下灾祸,于是衡量赈济的币值、权衡轻重来救济百姓,百姓担忧钱币轻贱就为他们制作重币来流通(币轻则物贵),于是有母币权制子币而流通,百姓都能得到便利。如果百姓不能承受重币,就多制作轻币来流通,也不废除重币,于是有子币权制母币而流通,大小都利于百姓。现在大王废除轻币而制作重币,百姓失去了他们的资财,能不匮乏吗?如果匮乏,大王的用度将会有所缺乏,缺乏就会向百姓厚取,百姓供给不上就会产生远走的念头(指离开他们的家乡),这是疏远百姓啊。”景王不听,最终铸成了大钱。钱文写着“宝货”(《国语》注作大泉五十),内外都有周郭(内圈叫好,外圈叫肉),用来鼓励农耕、赡养不足,百姓蒙受利益。

臣按:钱币上有文字的制度从此开始,单穆公这番话是后世论述钱货子母相权学说的来源。重的为母,轻的为子,重的行使贵价,轻的行使贱价,贵贱相互权衡而并行。大概百姓所担忧的有轻重,上面掌握操纵的权力,相互权衡而流通,总之,担忧轻贱就制作重币,担忧沉重虽然制作轻币但也不废除重币,因为子币可以废除而母币不可废除的缘故。

秦统一天下后,货币分为二等,黄金为上币,铜钱质地如同周钱,钱文写着“半两”,重量与文字相符,作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类作为器物装饰和宝藏,不作为货币。

臣按:虞、夏、商的货币,金分为三品,或黄(金)或白(银)或赤(铜),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到周代圜法,金只使用黄色的,然而还有刀布之类。秦统一天下的货币为两种,只使用黄金并以赤金为钱罢了,其他都不使用。

汉文帝废除了禁止私铸钱币的法令,让百姓自由铸造。

贾谊说:“法律规定天下公众可以铸造铜锡为钱,敢掺杂铅铁或其他技巧的,其罪是黥刑(刺字)。然而铸钱的实情,不掺杂技巧就无法获得利润。事情有招致祸患的,法律有引发奸邪的,现在让平民掌握造币的权力,各自隐蔽地铸造,因而想要禁止他们获取厚利和微小的奸邪,虽然每天报告黥刑的罪犯,这种势头也不会停止。”

臣按:后世放松私铸钱币禁令从此开始。上天创造万物来养育人类,像茶盐之类,放松禁令是可以的,钱币是利权的所在,废除禁令那么百姓就能独占其利了,利是争夺的开端。这时吴王濞就在山上铸钱,财富比肩天子,后来最终反叛。

贾山说:“钱币,是没有用的器物却可以换取富贵,富贵是君主掌握的权柄,让百姓来制造,这是与君主共同掌握权柄,不可以长久。”

臣按:钱币带来的利益,能使贫贱变得富贵,使贫穷变得富有,愚昧的百姓,谁不厌恶贫贱而贪图富贵呢?只是没有途径得到罢了,用来得到它的就是钱币。掌握钱币权力的在上面,下面没有途径得到它,所以甘愿安守

分耳,苟放其权而使下人得以操之,则凡厌贱而欲贵、厌贫而欲富者皆趋之矣,非独起劫夺之端,而实致祸乱之渊丛也,古人山海之利不以封,良有以夫。

译这不过是权柄罢了,如果放弃这种权柄而让下属得以掌控,那么凡是厌恶卑贱而想尊贵、厌恶贫穷而想富有的人都会趋之若鹜,这不仅会引发抢劫掠夺的开端,更是招致祸乱聚集的根源,古人将山海的利益不用于分封,确实是有其道理的。

武帝时,有司言三铢钱轻,轻钱易作奸诈,乃更请郡国铸五铢钱,周郭其质,令不可得摩取镕。

  臣按:秦世八铢失之太重,汉初榆荚失之太轻,武帝罢三铢钱铸五铢钱,最得轻重之宜。

  元帝时,贡禹请罢采珠玉金银、铸钱之官,毋复以为币租税,禄赐皆以布帛及谷,使百姓壹意农桑,议者以为交易待钱,布帛不可以寸尺分裂。

  臣按:布帛以为衣,米谷以为食,乃人生急用之物,不可一日亡焉者也。顾欲以之代钱,则布帛不免于寸裂,米谷不免于粒弃,织女积缕以成丈匹、农夫积粒以满升斗,岂易致哉?况谷帛有用者也,钱币无用者也,孔琳所谓圣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既无毁败之费,又省运致之苦。今分谷帛以为货则致损甚多劳,毁于商贩之手,耗弃于割截之用,由是观之,贡禹此策决不可用,苟或偏方下邑有裂布帛、捐米谷以代钱用者,官府尚当为之禁制,况立为之法乎?

  桓帝时,上书者言人以货轻财薄故致贫困,宜改铸大钱。

  刘陶曰:“当今之忧不在于货在于民饥,盖民可百年无货,不可一日有饥,故食为至急也。议者不达农殖之本,多言冶铸之便,夫欲民殷财阜,在止役禁夺则百姓不劳而足,徒欲铸钱齐货以救其弊,犹养鱼沸鼎之中、栖鸟烈火之上,水木本鱼鸟之所生也,用之不时必致焦烂。”

  臣按:刘陶所谓“民可百年无货,不可一日有饥”,此至言也。民之所以有饥者,以无谷也,臣愿国家定市价恒以米谷为本,下令有司,在内俾坊市逐月报米价于朝廷,在外则闾里以日上于邑,邑以月上于府,府以季上于藩服,藩服上于户部,使上之人知钱谷之数,用是而验民食之足否,以为通融转移之法,务必使钱常不至于多余、谷常不至于不给。其价常平,则民无苦饥者矣,其余货贿民之可以有无者,不必计焉。不特此尔,亦可因是以定科差、制赋敛、计工役。

  吴孙权始铸当千钱,既太贵,但有空名,人间患之。

  臣按:后世铸大钱始此。夫上天立君以为生民之主,盖以之掌天下之利,非以其专天下之利也。日中为市,使民交易以通有无,以物易物,物不皆有,故有钱币之造焉。必物与币两相当值而无轻重悬绝之偏,然后可以久行而无弊,时君世臣徒以用度不足之故,设为罔利之计,以欺天下之人、以收天下之财而专其利于己,是岂上天立君之意哉?宜其卒不可行也。

  南齐高帝时,奉朝请孔涘上书曰:“铸钱之弊在轻重屡更,重钱之患在于难用,而难用为无累;轻钱之弊在于盗铸,而盗铸为祸深。人所以盗铸而严法不能禁者,由上铸钱惜铜爱工也,所以惜铜爱工者谓钱无用之器以通交易,务欲令轻而数多,使省工而易成,不详虑其患也。自汉铸五铢钱至宋文帝四百余年,制度有废兴而不变五铢者,其轻重可得货之宜也,以为开置钱府,大兴镕铸,钱重五铢一依汉法,则府库以实、国用有储。”

  臣按:天立君以子民,付之利权,使其通融以济天下,非专以为一家一人用也。所以通百物以流行于四方者币也,金银之属细分之则耗,布帛之属片析之则废,惟铸铜以为钱,物多则予之以多,物少则予之以少,惟所用而皆得焉。且金银出于天,币帛成于人,钱也者合天人以成其器,铜天生者也,铜而成钱则人为之矣。自古论钱法者多矣,惟南齐孔鋋所谓不惜铜、不爱工,此二语者万世铸钱不易之良法也。铜出于天吾无所惜,工成于人吾无所爱,则其钱之为钱,体质厚而肉好适均,制作工而轮郭周正,造一钱费一钱,本多而工费,虽驱之使铸彼亦不为矣,况冒禁犯法而盗为之哉?然自太府圜法以来,以铜为泉或为半两或为榆荚、或为八铢或为四铢,不知几变矣,惟汉之五铢为得其中,五铢之后或为赤仄或为当千、或为鹅眼蕡缳或为荇叶,又不知其几变矣,惟唐之开元为得其中,二者之外,或以一当三、或以一当十、或以一当百,然皆行之不久而遽变,惟其质制如开元者则至今通

译汉武帝时期,有关部门说三铢钱太轻,轻钱容易让人做奸诈之事,于是又请求各郡国铸造五铢钱,在钱的边缘铸上轮廓,使其无法通过磨削来取铜熔化。

臣按:秦朝的八铢钱失之太重,汉初的榆荚钱失之太轻,汉武帝废除三铢钱而铸造五铢钱,最符合轻重适度的原则。

汉元帝时期,贡禹请求废除开采珠玉金银、铸造钱币的官职,不再将钱币作为租税,俸禄赏赐都用布帛和粮食,让百姓专心从事农桑,议论的人认为交易需要钱币,布帛不能按寸尺分裂。

臣按:布帛用来做衣服,米谷用来做食物,是人生急需的物品,一天都不能缺少。如果想要用它们代替钱币,那么布帛难免会被寸寸撕裂,米谷难免会被颗粒丢弃,织女积累丝线才能织成一丈一匹,农夫积累米粒才能装满升斗,这难道容易做到吗?况且谷帛是有用的物品,钱币是无用的物品,孔琳所说的圣王制定无用的货币来流通有用的财物,既没有毁坏浪费的费用,又省去了运输的辛苦。现在如果分用谷帛作为货币,那么造成的损耗非常多且劳苦,在商贩手中毁坏,在切割使用中耗弃,由此看来,贡禹的这个策略决不可用,假如有的偏远地区用撕裂布帛、丢弃米谷来代替钱币使用,官府尚且应当禁止,何况把它定为法令呢?

汉桓帝时期,上书的人说人们因为货币轻、财物薄而贫困,应当改铸大钱。

刘陶说:“现在的忧患不在于货币而在于百姓饥饿,百姓可以百年没有货币,不可以一天忍受饥饿,所以食物是最紧急的。议论的人不明白农业的根本,多谈论冶炼铸造的便利,想要百姓富裕财物充足,在于停止劳役禁止掠夺,那么百姓不劳累就足够了,只是想要铸造钱币统一货币来挽救弊端,就像在沸腾的鼎中养鱼、在烈火上栖息鸟儿,水和树木本是鱼鸟赖以生存的地方,使用不当必然导致焦烂。”

臣按:刘陶所说的“百姓可以百年没有货币,不可以一天忍受饥饿”,这是至理名言。百姓之所以饥饿,是因为没有粮食,臣希望国家确定市场价格始终以米谷为根本,下令有关部门,在京城内让市场逐月向朝廷报告米价,在地方则邻里每天上报给县,县每月上报给府,府每季上报给藩镇,藩镇上报给户部,让上面的人知道钱粮的数量,用这个来检验百姓食物是否充足,作为调剂转移的方法,务必使钱币经常不至于多余、粮食经常不至于不足。价格经常平稳,那么百姓就没有受饥饿之苦的了,其余货物百姓可以有无相济的,不必计较。不仅如此,也可以借此来确定科差、制定赋税、计算工役。

吴国孙权开始铸造当千钱,既然太贵重,只有空名,民间对此感到患害。

臣按:后世铸造大钱从此开始。上天设立君主作为百姓的主宰,是让他掌管天下的利益,不是让他独占天下的利益。日中为市,让百姓交易以互通有无,以物易物,物品不都有,所以有货币的制造。必须物品与货币两相相当而没有轻重悬殊的偏颇,然后才可以长久实行而没有弊端,当时的君主臣子只是因为用度不足的原因,设立谋取利益的计策,来欺骗天下的人、来收取天下的财物而独占利益给自己,这难道是上天设立君主的意图吗?适宜它最终不可实行。

南齐高帝时期,奉朝请孔涘上书说:“铸造钱币的弊端在于轻重屡次更改,重钱的祸患在于难用,而难用却没有累赘;轻钱的弊端在于盗铸,而盗铸的祸患深重。人们之所以盗铸而严厉的法令不能禁止,是因为上面铸造钱币爱惜铜料吝惜人工,所以爱惜铜料吝惜人工的人认为钱币是无用的器物用来通交易,务必想要让它轻而数量多,使省工而易成,不详细考虑它的祸患。自从汉朝铸造五铢钱到宋文帝四百多年,制度有废兴而不改变五铢的,是因为它的轻重符合货币的适宜,认为开设钱府,大规模熔铸,钱重五铢完全依照汉法,那么府库充实、国家用度有储备。”

臣按:上天设立君主以养育百姓,赋予他利权,让他通融以救济天下,不是专门为了一个人一家使用。所以通百物以流行于四方的是货币,金银之类细分则损耗,布帛之类片析则废弃,只有铸造铜作为钱,物品多则给予多,物品少则给予少,只有使用而都能得到。况且金银出于天,币帛成于人,钱币是合天人以成其器,铜是天生之物,铜铸成钱则是人为的了。自古论钱法的人很多,只有南齐孔鋋所说的不惜铜、不爱工,这两句话是万世铸钱不可改变的良法。铜出于天我无所惜,工成于人我无所爱,那么钱币作为钱币,体质厚而内外适中,制作工整而轮廓周正,造一个钱费一个钱,本钱多而人工费,即使驱使他铸造他也不会做,何况冒着禁令犯法而盗铸呢?然而自从太府圜法以来,以铜为泉或为半两或为榆荚、或为八铢或为四铢,不知道变化多少次了,只有汉朝的五铢得其中,五铢之后或为赤仄或为当千、或为鹅眼蕡缳或为荇叶,又不知道变化多少次了,只有唐朝的开元得其中,二者之外,或以一当三、或以一当十、或以一当百,然而都实行不久就立即改变,只有质制如开元的则至今通行

行焉。惜乎世道降而巧伪滋,古钱之存于世者无几,凡市肆流行而通使者皆盗铸之伪物耳,其文虽旧,其器则新,律非无明禁也,彼视之若无,作之者无忌,用之者无疑,销古以为今,废真而售赝,滔滔皆然,卒莫如之何也已矣。为今之计,莫若拘盗铸之徒以为工,收新造之钱以为铜,本孔鋋此说别为一种新钱,以新天下之耳目,通天下之物货,革天下之宿弊,利天下之人民(请先敕所司遣人分行天下,访缉盗铸所在,亲临其地,拘集其人,免其罪罚,就于其私铸之所立场开炉,就用其徒以为工作,见丁著役,着籍定期,给廪以食之,置官以督之,如此,则铸作之工不征于民而得之矣。次敕内帑精选唐宋以来真钱,如开元、太平之类得数百万,发下户部,分散天下于阛阓市集所在,用绳联贯古钱百文,随处悬挂以为式样,使小民知如此样者是为旧钱,非此样者皆俾其具数赴官首告,官为收之,每伪钱十斤量赏以新钱六七斤,则民不失利,官得其用,如此,则鼓铸之铜不求之民而得之矣。虽然,贫民之家仅有千百之钱,恃此以为生计,一日无之则失所恃矣,官府改造动经岁月,彼安能待哉?请于未出令之先,预令内外帑藏拘刷无用之铜器、没入之伪钱,尽行送赴开炉去处,照样铸造,一年之后新钱既成,方行倒换之令,倒换既多,次第改造,不出十年,伪钱尽矣。夫然则天下所用者皆前代之真剂、今日之新规,行之既久,虽不能保其无弊,然亦可以持循百年有利而无害焉。所以为新制者当如何?曰每钱以十分为重,中间钱文必以古篆,或用年号、或别制佳名,其漫加识以楷书二字,上书“皇”、下书“明”,轮郭之旁周回凿以花纹,每文计用铜十五分,剉磨之余去五而存十。新钱既成之后,又令天下输旧钱于官以易新者,将所得旧钱周以细纹如新钱制,其漫亦划以二字,或两旁或上下,然后散之,仍诏告天下非此二样钱不许用,而又申明废铜赴官中卖之律,鉟销为器者有禁,漏出外国者有刑,如此,则钱法流通而公私俱便矣。或曰凡兴作必约工计本,今耗铜而费工其多,如此国家何利之有?臣故曰天立君以子民,付之利权,使之通融以济天下,非专以为一家一人用也)。

译实行吧。可惜世道衰落而巧诈虚伪滋生,古代钱币留存于世间的已经不多,凡是市场上流通使用的都是盗铸的伪币,虽然文字还是旧的,但器物却是新的。法律并非没有明确的禁令,但人们对此视若无睹,铸造者毫无顾忌,使用者毫不怀疑,熔化古钱来铸造今钱,废弃真钱而售卖假钱,到处都是这样,最终也无可奈何罢了。

如今的对策,不如拘捕盗铸钱币的人让他们充当工匠,收缴新铸造的钱币作为铜料,根据孔鋋的说法另外铸造一种新钱,以刷新天下人的耳目,流通天下的货物,革除天下的积弊,造福天下的百姓。(请先命令有关部门派人分赴各地,查访缉捕盗铸钱币的地点,亲自到达那里,拘集相关人员,免除他们的罪罚,就在他们私铸的地方设立工场开炉,任用这些人作为工匠,登记在册定期服役,供给粮食让他们吃饭,设置官员来监督他们,这样,铸造钱币的工匠就不必向百姓征发而得到了。其次命令内库精选唐宋以来的真钱,如开元、太平之类的,得到数百万枚,下发给户部,分散到天下集市所在的地方,用绳子串联起一百枚古钱,随处悬挂作为样式,让百姓知道像这样的是旧钱,不像这样的都让他们登记数量向官府自首举报,官府予以收购,每十斤伪钱赏赐六七斤新钱,这样百姓不损失利益,官府得到铜料,这样,铸造钱币的铜料就不必向百姓索取而得到了。虽然如此,贫民家中仅有千百枚钱币,依靠这些维持生计,一天没有就会失去依靠,官府改造钱币动辄经过岁月,他们怎么能等待呢?请在未发布命令之前,预先命令内外库藏收缴无用的铜器、没收的伪钱,全部送到开炉的地方,照样铸造,一年之后新钱铸成,才实行兑换的命令,兑换得多了,依次改造,不出十年,伪钱就全部消除了。这样,天下所使用的都是前代的真钱、今日的新规,实行久了,虽然不能保证没有弊端,但也可以维持百年有利而无害。那么新的制度应当如何制定?回答说:每枚钱币以十分为重量,中间的钱文必须使用古篆,或者使用年号,或者另外制定美好的名称,其表面加上楷书二字作为标识,上面写“皇”、下面写“明”,外缘周围凿刻花纹,每枚钱币计算使用铜十五分,经过锉磨之后去掉五分保留十分。新钱铸成之后,又命令天下向官府缴纳旧钱来兑换新钱,将所得的旧钱四周刻上细纹如同新钱的制度,其表面也刻上二字,或者在两旁或者在上下,然后散发出去,仍然诏告天下除了这两种样式的钱币不允许使用,并且重申废铜必须到官府中出售的法律,熔化铜器有禁令,铜料流出国外有刑罚,这样,钱币制度流通而公私都便利了。有人说凡是兴办工程必须计算工本,现在耗费铜料和人工很多,这样对国家有什么好处呢?臣所以说上天设立君主来养育百姓,赋予他利权的支配,让他通融调剂来救济天下,并不是专门为了一个家族一个人使用的。)

唐高祖武德四年,废五铢钱,铸开通元宝钱。每十钱重一两,计一千重六斤四两,得轻重大小之中。

  臣按:太公圜法,凡泉轻重以铢,今之一两即古之二十四铢,计一钱则重二铢半以下,古秤比今秤三之一,则今一钱为古之七铢以上,凡造一钱用铜一钱,此开通元宝所以最得轻重大小之中也。此后之钱,如宋元太平、淳化之类皆仿此制,至今行之,后有作者皆当准此以为常法。

  以上铜楮之币(上)

卷二七

  ▲铜楮之币(下)

  玄宗开元二十二年秋,仿汉文不禁私铸,敕百僚详议可否,录事参军刘秩议曰:“《管子》谓刀布为下币,先王以守财物、以御人事而平天下,若舍之任人,则上无以御下,下无以事上。夫物贱则伤农,钱贱则伤贾,故善为国者,观物之贵贱、钱之轻重,夫物重则钱轻,钱轻繇乎物多,多则作法收之使少,少则重,重则作法,布之使轻,轻重之本必繇乎是,奈何而假之人?”又曰:“铸钱不杂以铅铁则无利,杂以铅铁则恶,不重禁不足以惩,息塞其私铸之路人犹冒死以犯之,况启其源乎?是设陷阱而诱之入也。”

  臣按:利之在天下固不可禁,亦不可不禁,汉文帝放铸而海内富庶,唐高宗私铸者抵死、邻保从坐,亦不闻其大治,何也?利之为利,处义之下、害之上,利以为人则上和于义而利在其中,利以为己则下流于害而未必得利,是故圣人之制事无往而不以义,惟义是主,择其有利于人者而定为中制,使天下之人皆蒙其利而不罹其害焉。天地间为利之途辙孔多,钱也者寓利之器,昔人所谓贫可使富、贱可使贵、死可使生之,具神通之物也。上之人苟以利天下为心,必操切之使不至于旁落,上焉者不至为刘濞以灭家,下焉者不至为邓通以亡身,则利权常在上,得其赢余以减田租、省力役,又由是以赈贫穷、惠鳏寡,使天下之人养生丧死皆无憾,是则人君操利之权资以行义,使天下之人不罹其害而获其利也。《易》曰“利者义之和”,岂不信然。所谓操之之权奈何?刘秩曰:“物贱则伤农,钱贱则伤贾,故善为国者观物之贵贱、钱之轻重夫物重则钱轻,钱轻繇乎物多,多则作法收之使少,少则重,重则作法布之使轻,轻重之本必繇乎是。”是也。

  宪宗元和中,敕禁私贮,见钱不许过五千贯。

  臣按:昔人有言买田者志于吞并,故必须上之人立法以限其顷亩,蓄钱者志于流通,初不烦上之人立法以教其懋迁也。宪宗徒以钱重物轻之故,立畜钱之限,不亦甚乎!

  五代周世宗以久不铸钱,民多销钱为器皿及佛像,乃立监铸钱,凡民间铜器、佛像皆毁以铸钱。

  世宗谓侍臣曰:“佛以善道化人,苟志于善斯奉佛矣,彼铜像者岂所谓佛乎?且吾闻佛志在利人,虽头目犹舍以布施,若朕身可以济民,亦非所惜也。”

  臣按:世宗毁佛像以铸钱,毅然不惑,可谓刚明之主。

  宋初钱文曰“宋元通宝”,太平兴国后又铸“太平通宝”,自后改元必更铸,以年号为文。

  臣按:铸钱以年号为文始于刘宋孝建,宋自开宝每更一号必铸一钱,故每帝皆有数种钱,最多者仁宗也,在位四十二年,九改年号而铸十种钱。呜呼,铸铜以为钱,国固享其利矣,然铜炭于何所出、工作以何人用,不免取之于民,民得无受其害乎?矧供给官吏,监督匠役,镕液耗损、造作违式、辇运致远,吏民因之而得罪破家者何所不有,繇是观之,则是以古人利民者害民,民未见其利而先受其害已。我圣祖未建极之前即创“大中通宝”,既登基之后又铸“洪武通宝”,暨太宗铸“永乐通宝”、宣宗铸“宣德通宝”,百年之间仅此四种钱,自时厥后未闻有所铸造,然未见民用之乏、国用之亏也。

  宋自王安石为政,始罢铜禁,奸民日销钱为器,边关海舶不复讥钱之出,国用日耗。

  胡寅曰:“铸钱为器,其利十倍,钱所以权百货、平低昂,其铸之也不计费、不谋息,今而销之,可不禁乎?虽然销

译唐高祖武德四年,废除五铢钱,铸造开通元宝钱。每十枚钱重一两,计算一千枚重六斤四两,取得了重量和大小上的适中标准。

臣按:太公的圜法,凡是货币的重量以铢来计算,现在的一两即古代的二十四铢,计算一枚钱则重二铢半以下,古代秤比现在秤轻三分之一,那么现在一枚钱相当于古代的七铢以上,凡是铸造一枚钱用铜一枚,这就是开通元宝之所以最得轻重大小适中的原因。此后的钱币,如宋元时期的太平、淳化等类都仿效这个制度,至今还在实行,后来的制定者都应当以此为常法。

以上铜楮之币(上)

卷二七

▲铜楮之币(下)

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秋,仿效汉文帝不禁私铸的做法,下诏让百官详细议论可行与否,录事参军刘秩议论说:“《管子》称刀布为下币,先王用它来守护财物、应对人事而平定天下,如果舍弃它而任凭人们私铸,那么上面无法控制下面,下面无法侍奉上面。物品便宜则伤害农民,钱币便宜则伤害商人,所以善于治理国家的人,观察物品的贵贱、钱币的轻重,物品贵重则钱币轻贱,钱币轻贱是因为物品多,物品多就制定法令收购它使它减少,减少了就贵重,贵重了就制定法令散发它使它轻贱,轻重变化的根本必然由此而来,怎么能假手于人呢?”又说:“铸造钱币不掺杂铅铁就没有利润,掺杂铅铁则钱币劣质,不严厉禁止不足以惩戒,堵塞私铸的路径人们尚且冒着死亡触犯禁令,何况开启源头呢?这是设置陷阱而诱导人们进入啊。”

臣按:利益存在于天下本来不可禁止,也不可不禁,汉文帝放任私铸而海内富庶,唐高宗私铸者抵死、邻里连坐,也没听说大治,为什么呢?利益作为利益,处于义之下、害之上,以利人为目的则向上合乎义而利在其中,以自利为目的则向下流于害而未必得利,所以圣人的制度没有不依循义的,只以义为主,选择有利于人的定为中制,使天下的人都蒙受利益而不遭受危害。天地间求利的途径很多,钱币是寄托利益的器具,古人所说的贫穷可使富裕、卑贱可使尊贵、死亡可使生存,具有神通的物品。上面的人如果以利于天下为心,必定严格掌控它使它不至于旁落,上面的人不至于像刘濞那样灭家,下面的人不至于像邓通那样亡身,那么利权常在上面,获得盈余来减免田租、节省力役,又由此来赈济贫穷、恩惠鳏寡,使天下的人养生送死都没有遗憾,这就是君主掌握利权用来施行义,使天下的人不遭受危害而获得利益。《易经》说“利是义的和谐”,难道不是这样吗。所谓掌握它的权柄怎么做呢?刘秩说:“物品便宜则伤害农民,钱币便宜则伤害商人,所以善于治理国家的人观察物品的贵贱、钱币的轻重,物品贵重则钱币轻贱,钱币轻贱是因为物品多,物品多就制定法令收购它使它减少,减少了就贵重,贵重了就制定法令散发它使它轻贱,轻重变化的根本必然由此而来。”就是这样的。

唐宪宗元和中,下诏禁止私藏,现钱不许超过五千贯。

臣按:从前有人说买田的人志向在于吞并,所以必须由上面的人立法来限制其顷亩,蓄钱的人志向在于流通,起初不必由上面的人立法来教导其贸易。宪宗只因为钱重物轻的缘故,设立蓄钱的限额,不也太过分了吗!

五代后周世宗因为长久不铸钱,百姓多销钱为器皿及佛像,于是设立铸钱监,凡是民间铜器、佛像都毁坏用来铸钱。

世宗对侍臣说:“佛用善道教化人,如果立志于善就是信奉佛了,那些铜像难道就是所说的佛吗?况且我听说佛的志向在于利于人,即使是头目也舍弃用来布施,如果我的身体可以救济百姓,也不是所吝惜的。”

臣按:世宗毁坏佛像来铸钱,毅然不迷惑,可以说是刚明之主。

宋初钱币文字曰“宋元通宝”,太平兴国后又铸“太平通宝”,此后改元必定重新铸造,以年号为文字。

臣按:铸钱以年号为文字始于刘宋孝建年间,宋朝自从开宝年间每次更改一个年号必定铸造一种钱币,所以每个皇帝都有几种钱币,最多的是仁宗,在位四十二年,九次改年号而铸造十种钱币。唉,铸造铜来作为钱币,国家固然享受其利益了,然而铜炭从哪里出产、工匠用什么人,不免取之于民,百姓难道不受其害吗?况且供给官吏,监督匠役,熔炼耗损、造作违式、运输致远,吏民因此得罪破家的有什么没有的,由此看来,这就是用古人利民的方法害民,百姓没见到利益而先遭受危害了。我圣祖在建立极权之前即创“大中通宝”,登基之后又铸“洪武通宝”,等到太宗铸“永乐通宝”、宣宗铸“宣德通宝”,百年之间只有这四种钱币,从那时以后没听说有所铸造,然而没见到民用缺乏、国用亏损。

宋朝自从王安石执政,开始废除铜禁,奸民每天销钱为器,边关海舶不再讥察钱币的外流,国用日渐消耗。

胡寅说:“铸钱为器,其利十倍,钱币用来权衡百货、平抑高低,它的铸造不计费用、不谋求利息,现在销毁它,能不禁止吗?虽然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