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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大学衍义补四十八

卷四九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462–471 段

:“生事、葬祭事,亲之始终具矣。礼即理之节文也。人之事亲自始至终一于礼而不苟,其尊亲也至矣。”

译侍奉父母生前的生活、办理丧葬祭祀的事宜,对父母的侍奉从开始到结束都完备了。礼就是天理在节度与文饰上的体现。人们侍奉父母从始至终都遵循礼制而不苟且,他们对父母的尊敬也就达到极致了。

胡寅曰:“人之欲孝其亲,心虽无穷而分则有限,得为而不为与不得为而为之,均于不孝。所谓以礼者,为其所得为者而已矣。”

  《文中子》曰:冠礼废,天下无成人矣;昏礼废,天下无家道矣;丧礼废,天下遗其亲矣;祭礼废,天下忘其祖矣。

  朱熹曰:“礼有本有文,自其施于家者言之,则名分之守、爱敬之实其本也,冠、昏、丧、祭仪章度数者其文也。其本者有家日用之常体,固不可以一日而不修,其文又皆所以纪纲人道之始终,虽其行之有时、施之有所然,非讲之素明、习之素熟,则其临事之际亦无以合宜而应节,是亦不可一日而不讲且习焉者也。”

  臣按:《礼》曰“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是则礼之在天下,非徒有是仪章度数以为观美而已也,风俗之隆污、世道之理乱、人家之成败皆系于是礼焉。礼无乎而不在,要必人人行是礼,家家行是礼,积家以为郡国,积郡国以为天下,无一处而无是礼,无一事而不由是礼,是则所谓三代比屋可封之俗矣。

  又曰:“三代之际,礼经备矣,然其存于今者,宫庐器服之制、出入起居之节皆已不宜于世,世之君子虽或酌以古今之变,更为一时之法,然亦或详或略,无所折衷,至或遗其本而务其末、缓于实而急于用,自有志好礼之士犹或不能举其要,而困于贫窭者尤患其终不能有以及于礼也。是以尝独究观古今之籍,因其大体之不可变者而少加损益于其间,以为一家之书,大抵谨名分、崇爱敬以为之本,至其施行之际则又略浮文、趋本实,以窃自附于孔子从先进之遗意,庶几古人所以修身齐家之道、慎终追远之心犹可以复见,而于国家所以崇化道民之意亦或有小补云。”

  臣按:宋儒朱熹本《仪礼》及程、张、司马氏诸家礼书,作为《家礼》一书,酌古准今,实为简易可行。太宗皇帝命儒臣修《性理大全书》,已备载其书,今士大夫家亦往往有举行者,乞敕礼部详定颁行天下,俾诸道督学宪臣兼提其要行下府州县,教官每旬一次帅师生演习其仪,并令乡村社学教读者专习其事,遇民间有吉凶等事按仪而行,如此,则天下之人家有其书、人习其礼。朱熹谓修身齐家之道、慎终追远之心可以复见,然不见于熹之时而见于今世;又谓国家崇化道民之意亦有所补然,不补于宋朝而补于今朝矣。臣尝将《家礼》隐括以为仪节,颇简易可行,今士夫亦有依而行者,傥有可采,乞发下天下郡县,不为无补。以上总论人家当行之礼。

  《内则》曰:后、王命冢宰降德于众兆民。

  吕祖谦曰:“《内则》一篇,首言后王命冢宰降德于众兆民,盖三代所以教天下者皆以是,自秦汉以来外风俗而论政事,不复以人家事为问矣。”

  吴澂曰:“天子为天下之君师治而教之,而冢宰,六卿之长佐天子者也。降,下也。德,得也。谓以人所同得于天之理立为教法,命冢宰降下其德教于众兆民,俾效而法之也。所谓德教,如下文所载是也。”

  臣按:三代帝王本乎德以为教,非但行之于宫闱、朝廷、官府,而又制为礼法,命大臣以降下于天下,使凡亿兆之众莫不知所以法则而遵行焉。盖天下者家之积也,积亿万人家以成天下,必家家齐然后天下之治成。盖人君之奔驰天下譬如构万间之广厦焉,苟其间阙其一榱一桷,则其规制亦非全者矣。

  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洗颒)、漱(漱口)、栉(梳也)、縰(结发)、笄(簪也)、总(裂缯以束发)。妇事舅姑如事父母,以适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疥也)痒而敬抑(按也)搔(摩也)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饘(厚粥)、(薄粥)、酒、醴、芼、羹(以米杂肉)、菽、麦、蕡(大麻)、稻、黍、粱、秫唯所欲,枣栗饴蜜以甘之,堇、荁、、榆、免(音问,新鲜者)薧、滫(久泔)、氵随(滑也)以滑之,脂、膏

译胡寅说:“人想要孝顺父母,心意虽然无穷无尽,但能力却是有限的。能够做却不做,与不能做却勉强去做,同样都是不孝。所谓依照礼节行事,就是只做那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罢了。”

《文中子》说:“冠礼废弛,天下就没有成年的人了;婚礼废弛,天下就没有家庭伦理了;丧礼废弛,天下人就遗弃了父母;祭礼废弛,天下人就忘记了祖先。”

朱熹说:“礼有根本也有形式。从它在家中的施行来说,名分的坚守、爱敬的真诚是根本,冠礼、婚礼、丧礼、祭礼的仪式规矩是形式。根本方面,有家庭日常生活的常道,固然不可以一天不修持;形式方面,又都是用来维系人伦道义的始终,虽然它们的施行有时节、有场合,但如果平时不讲解明白、不练习熟练,那么遇到事情时也就无法合乎适宜、顺应节度,因此这也是不可以一天不讲解且练习的。”

臣按:《礼记》说“人有了礼就安定,没有礼就危险”,这说明礼在天下,不仅仅是有那些仪式规矩来作为观赏之美罢了,风俗的兴盛与污浊、世道的治理与混乱、家庭的成败都系于礼。礼无处不在,关键在于人人都实行礼,家家户户都实行礼,积累家庭成为郡国,积累郡国成为天下,没有一处没有礼,没有一件事不遵循礼,这就是所谓夏商周三代那种比邻可封的淳朴风俗了。

又说:“夏商周三代时期,礼的经典完备了,然而留存至今的,宫室庐舍器物服饰的制度、出入起居的节度都已经不适合当世了。世间的君子虽然有时斟酌古今的变化,改定为当时的法度,但也有的详细有的简略,没有折中标准,甚至有的舍弃根本而追求末节,忽视实质而急于应用,即使是有志于喜好礼的士人尚且不能举其要领,而困于贫困的人尤其担忧最终无法达到礼的要求。因此我曾独自研究古今典籍,依据大体不可改变的原则而在其中稍加增减,编成一家之书,大体上以谨守名分、崇尚爱敬作为根本,至于施行的时候则又省略浮华的形式、趋向根本的实质,以私自附会孔子追随先进弟子的遗意,希望古人修身齐家的道理、慎终追远的心意还能再次显现,而对于国家崇尚教化、引导百姓的意图或许也有小小的补益。”

臣按:宋代儒者朱熹依据《仪礼》以及程颐、张载、司马光等人的礼书,编写了《家礼》一书,斟酌古制、准绳今情,确实简易可行。太宗皇帝命令儒臣编纂《性理大全书》,已经完备地记载了这本书,如今士大夫家中也往往有实行的,请求敕令礼部详细审定并颁行天下,让各道督学宪臣兼提要领下达府州县,教官每十天一次率领师生演习礼仪,并命令乡村社学的教读者专门学习这些事务,遇到民间有吉凶等事就按照礼仪施行,这样,那么天下的人家就有这本书、人人都习练礼。朱熹说修身齐家的道理、慎终追远的心意可以再次显现,虽然在朱熹的时代没有显现却在当今世道显现了;又说对于国家崇尚教化、引导百姓的意图也有所补益,虽然对宋朝没有补益却对当今朝廷有补益了。臣曾将《家礼》概括为仪节,颇为简易可行,如今士大夫也有依此实行的,倘若值得采纳,请求下发天下郡县,并非没有补益。以上总论人家应当实行的礼。

《内则》说:“王后、君王命令冢宰向众百姓传达德行教化。”

吕祖谦说:“《内则》这一篇,开头就说王后、君王命令冢宰向众百姓传达德行教化,大概夏商周三代用来教化天下的都是这样,自从秦汉以来,只在外面的风俗方面谈论政事,不再过问家庭内部的事务了。”

吴澂说:“天子是天下人的君主和老师,治理并教化他们,而冢宰是六卿的首长,辅佐天子的人。降,是下达的意思。德,是所得的意思。是说把人们共同从天那里获得的道理确立为教法,命令冢宰向下传达德行教化给众百姓,使他们效仿并效法它。所谓的德教,就像下文所记载的那样。”

臣按:夏商周三代的帝王以德行作为教化的根本,不仅仅在宫闱、朝廷、官府中实行,而且制定为礼法,命令大臣向天下传达,使得所有亿万民众没有不知道应当效法并遵行的。因为天下是家庭的积累,积累亿万家庭才构成天下,必定家家整齐然后天下的治理才能成功。因为君主治理天下好比建造万间的广厦,如果其中缺少了一根椽子或一块瓦片,那么它的规制也就不是完整的了。

儿子侍奉父母,鸡刚叫时,都洗脸、漱口、梳头、结发、插簪、束发。媳妇侍奉公婆如同侍奉父母,前往父母公婆的住所,到了那里,和颜悦色地询问衣服冷暖、病痛疥痒,并恭敬地按压按摩。出入时有时在前有时在后,恭敬地扶持他们。端来洗脸水,年少的人捧着盘子,年长的人捧着水请求浇水洗脸,洗完脸后递上手巾。询问想要什么并恭敬地进献,用柔和的脸色来温暖他们,厚粥、薄粥、酒、甜酒、肉菜、羹汤、豆类、麦子、大麻、稻米、黄米、高粱、黏米,随他们喜好,枣、栗子、饴糖、蜂蜜用来增加甜味,堇菜、荁菜、榆钱、新鲜蔬菜、干菜、久存的泔水、滑溜的菜用来增加滑润,油脂、膏

以膏之,父母舅姑必尝之而后退。

译用油脂涂抹它,父母和公婆一定要先品尝,然后才退下。

司马光曰:“父母舅姑起,子供药物、具晨羞,尊长举箸,子妇乃各退就食。”

  臣按:人子事亲固当尽其孝,尤当致其敬,不徒以下气怡色、柔声为孝也,而凡其抑搔也、扶持也、问所欲也皆必以敬焉。孝而不敬,非孝矣。

  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游不敢哕(呕逆出声)噫(气塞出声)、嚏咳(嗽声)、欠(气乏则欠)伸(体疲则伸)、跛(偏任为跛)倚(依物为倚)、睇视(顺视也),不敢唾(口津也)纁(鼻液也),寒不敢袭(重衣),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谓涉水)不撅(揭裳),亵衣衾不见里。

  方悫曰:“哕噫、嚏咳则声为不恭,欠伸、跛倚则形为不恭,寒不敢袭、痒不敢搔,不敢适己之便也。”子妇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

  陈澔曰:“子而孝,父母必爱之;妇而敬,舅姑必爱之。然犹恐其恃爱而于命或有所违也,故以勿逆、勿怠为戒。”

  子(谓为人子者)妇(子之妻)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郑玄曰:“家事统于尊也。”

  吴澂曰:“货谓所储资财之物,畜谓所养畜牲之物,器谓饮食等所用之物,假谓以物借人,与谓以物遗人也。”(以上兼言子妇事父母舅姑之礼)《曲礼》曰: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烝、昏定而晨省。

  司马光曰:“父母舅姑将寝则安置而退。”

  吕祖谦曰:“一岁冬夏有寒暑之变,一日晨昏有晦明之变,冬温如古人置密室之类,夏凊如古人扇枕之类。”

  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恒言不称老。

  陈澔曰:“出则告违,反则告归。游有常,身不他往也;习有业,心不他用也。平常言语之间自以老称,则尊同于父母,而父母为过于老矣。”食飨不为概。

  陈澔曰:“食飨,如奉亲、延客及祭祀之类皆是。不为概量,顺亲之心而不敢自为限节也。”听于无声,视于无形。

  郑玄曰:“虽听不闻父母之声,虽视不见父母之形,然心常想像似见形、闻声,谓将有教使已然。”父母存,不有私财。戴溪曰:“粒粟缕丝以上皆亲之物,岂敢私有?”

  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纯素。郑玄曰:“纯缘素为有丧象也。”父子不同席。

  吴澂曰:“古者一席坐四人,言父子偶共一处而坐,虽止一人必各坐一席,盖以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尊卑不同故也。”

  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齿本也),怒不至詈,疾止复故。

  司马光曰:“凡父母舅姑有疾,子妇无故不离侧,亲调尝药饵以供之。父母有疾,子色不满容、不戏笑、不宴游,舍置余事专以迎医检方,以求药为务。”

  子于父母则自名也。吕大临曰:“子之名,父母所命,敬亲之命不敢有他称也。”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

  颜之推曰:“父母有疾,子拜医以求药,盖以医者亲之存亡所系,岂可傲忽哉?”子之事亲也,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

  孔颖达曰:“父子天性,理不可逃,虽不从当号泣而随之,冀有悟而改。”

  《内则》曰: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孔颖达曰:“谏而使父母不悦,其罪轻;畏惧不谏,使父母得罪于乡党、州闾,其罪重。二者之间宁用熟谏,谓纯熟殷勤,若物之成熟然。”

  吴澂曰:“复谏,再谏也。熟谏者,至三至四而犹未已,如火之熟物,必期变化生物之坚硬者至于软熟也。”

  臣按:《内则》此章之旨,朱子引之以解《论语》事父母几谏章,谓二章之言相表里。解几为微,微谏谓下气怡色、柔声以谏,渐渐细密,不须峻暴强加阑截也。臣窃以谓朱子之意固是,但于几字之训似不甚亲切,若以为几微之几,

译司马光说:“父母和公婆起身,儿子准备药物、备好早餐,长辈拿起筷子,儿子儿媳才各自退下吃饭。”

臣按:人子侍奉双亲固然应当竭尽孝心,尤其应当表达敬意,不仅仅以低声和气、温和言语为孝,而且在按摩、扶持、询问意愿等方面都必须怀着敬意。有孝而无敬,就不是真正的孝了。

在父母和公婆所在的地方,如果有命令,应恭敬地应答,进退周旋谨慎整齐,上下出入作揖从容,不敢发出打嗝、叹气、喷嚏、咳嗽、打哈欠、伸懒腰、跛行、倚靠、斜视的声音或动作,不敢吐口水、擤鼻涕,寒冷时不敢加穿厚衣,发痒时不敢抓挠,没有恭敬的事不敢裸露身体,不涉水不撩起衣裳,贴身衣物和被子不露出内里。

方悫说:“打嗝叹气、喷嚏咳嗽,声音显得不恭敬;打哈欠伸懒腰、跛行倚靠,形体显得不恭敬;寒冷不敢加衣、发痒不敢抓挠,是不敢贪图自己的舒适。”儿子儿媳若是孝顺恭敬的,对于父母公婆的命令不要违逆、不要懈怠。

陈澔说:“儿子孝顺,父母必定喜爱他;儿媳恭敬,公婆必定喜爱她。然而还担心他们倚仗宠爱而在命令上有所违背,所以用不要违逆、不要懈怠来告诫。”

儿子(指为人子者)和儿媳(儿子的妻子)没有私人的财物、没有私养的牲畜、没有私人的器具,不敢私自借出、不敢私自给予。郑玄说:“家事统归于尊长。”

吴澂说:“货指储存的资财物品,畜指饲养的牲畜,器指饮食等使用的器具,假指把东西借给别人,与指把东西送给别人。”(以上兼论儿子儿媳侍奉父母公婆的礼仪)《曲礼》说:凡是为人子的礼仪,冬天使父母温暖,夏天使父母凉爽,晚上安顿好就寝,早晨请安问讯。

司马光说:“父母公婆将要睡觉时,安置好他们然后退下。”

吕祖谦说:“一年之中冬夏有寒暑的变化,一天之中早晚有明暗的变化,冬天使温暖如同古人设置密室之类,夏天使凉爽如同古人扇枕之类。”

作为人子,出门一定要告知,回来一定要当面禀报,所去的地方一定有常规,所从事的学业一定有专长,平常言语中不自称老。

陈澔说:“出门则告知离开,回来则告知归来。游历有常规,身体不随意去别处;学习有专长,心思不随意用在别处。平常言语之间自己称老,那就与父母同等尊贵,而父母就显得过于老了。”饮食宴飨不设定限量。

陈澔说:“饮食宴飨,如侍奉双亲、延请客人以及祭祀等都属于此类。不设定限量,是顺从双亲的心意而不敢自己设定限制。”在无声处倾听,在无形处观察。

郑玄说:“虽然听不到父母的声音,虽然看不到父母的形体,但心中常想象仿佛看到形体、听到声音,是说将有教诲使然。”父母在世,不拥有私人财产。戴溪说:“一粒粟米、一丝线以上都是双亲的物品,岂敢私自拥有?”

作为人子,父母在世,帽子和衣服不用纯白色的边缘。郑玄说:“纯白色的边缘有丧事的象征。”父子不坐在同一张席子上。

吴澂说:“古代一张席子坐四个人,说父子即使偶而共处一地而坐,即使只有一个人也必须各坐一张席子,这是因为父亲昭位儿子穆位、父亲穆位儿子昭位,尊卑不同所以如此。”

父母有病,成年男子不梳头,走路不轻快,说话不怠慢,不弹琴瑟,吃肉不吃到改变口味,喝酒不喝到改变面色,笑不露出牙龈,怒不骂人,病好了恢复常态。

司马光说:“凡是父母公婆有病,儿子儿媳没有缘故不离开身边,亲自调配尝药以供他们服用。父母有病,儿子面色不舒展、不嬉戏笑闹、不宴饮游乐,放下其他事情专门迎接医生检查药方,以求药为要务。”

儿子对父母则自称名字。吕大临说:“儿子的名字,是父母所取的,尊敬双亲的命令不敢有其他称呼。”双亲有病喝药,儿子先尝药。

颜之推说:“父母有病,儿子拜见医生以求药,大概因为医生关系到双亲的存亡,岂可傲慢轻忽呢?”儿子侍奉双亲,劝谏而不听从就号哭着跟随。

孔颖达说:“父子天性,道理不可逃避,虽然不听从应当号哭着跟随,希望有所醒悟而改正。”

《内则》说:父母有过错,低声和气、温和言语来劝谏,劝谏如果不被接受,更加恭敬更加孝顺,高兴了就再次劝谏,不高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可反复劝谏。父母生气不高兴而用鞭子打出血,不敢怨恨,更加恭敬更加孝顺。

孔颖达说:“劝谏而使父母不高兴,罪过轻;畏惧不劝谏,使父母得罪于乡党、州闾,罪过重。二者之间宁可反复劝谏,谓纯熟殷勤,像物体成熟一样。”

吴澂说:“复谏,是再次劝谏。熟谏者,到了三四次还不停止,像火烤熟物体,必定期待变化生物之坚硬者至于软熟。”

臣按:《内则》这一章的宗旨,朱子引用它来解释《论语》中侍奉父母几谏的章节,说两章的话互为表里。解释几为微,微谏谓低声和气、温和言语来劝谏,渐渐细密,不需要峻暴强加拦截。臣私下认为朱子的意思固然正确,但对于几字的训释似乎不太亲切,如果认为是几微的几,

则孝子之于亲视于无形、听于无声,方其几微萌露之初即探其情志、意向之所在,随事而致其察,先事而为之防,消之于未然,遏之于将然,则用力比于熟谏为省矣。噫,孝子之于亲,过未形则几谏,过已形则熟谏,致其亲于无过之地,则非徒养其志而又有以成其德矣。由是言之,二章之意非但相表里,盖相始终焉。

译那么,孝子对待父母,在父母尚未显露迹象时就能察觉,在父母尚未发出声音时就能听闻。当父母心意刚刚萌露的细微之初,就探求其情感志向和意向的所在,随着具体事情加以体察,在事情发生之前做好防范,将过错消除在尚未发生之时,遏制在即将发生之际,这样所花费的精力比起反复劝谏要节省多了。唉,孝子对待父母,过错尚未显露时就进行委婉的劝谏,过错已经显露时就进行反复的劝谏,使父母处于没有过错的境地,那么这不仅仅是奉养父母的意志,还有助于成就父母的德行。由此说来,这两章的意思不仅互为表里,而且是首尾相承的。

凡父母在,子虽老不坐。

  吴澂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有尊者在上,故子之年虽老亦不敢坐。”《玉藻》曰:亲在,行礼于人称父,人或赐之则称父拜之。方悫曰:“不敢私交、不敢私受故也。”

  父命呼,唯而不诺,手执业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走而不趋。

  方悫曰:“既曰命又曰呼者,命之以事,呼之以来也。唯、诺皆应也,而唯之应速于诺;走、趋皆步也,而走之步速于趋。”

  亲老,出不易方,复不过时。亲瘠(病也)色容不盛,此孝子之疏节(谓常行疏略之礼非大节也)也。

  方悫曰:“孝子之事亲,岂必老而后如是耶?盖以亲老者尤不可不知此故也。”

  陈澔曰:“易方恐召已而莫知所在,过时则恐失期而贻亲之忧。”

  臣按:为人子者当父母生存之日,兢兢爱日而尽其当然之理,是则所谓孝也。《易》曰“有父子而后有君臣”,传曰“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人人尽为子之道,则治平之基在此矣。

  《论语》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朱熹曰:“远游则去亲远而为日久,定省旷而音问疏,不惟己之思亲不置,亦恐亲之念我不忘也。游必有方,如已告云之东即不敢更适西,欲亲必知己之所在而无忧,召己则必至而无失也。”

  范祖禹曰:“子能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孝矣。”

  臣按:先儒谓朱子十四岁丧父,事母尽孝,所以发明此章曲尽孝子之心,盖非身历心验之不能精微曲折如此,人子之事亲者宜身体之。(以上人子生事父母之礼)

  《内则》曰:凡妇,不命适私室不敢退。郑玄曰:“妇,侍舅姑者也。”方悫曰:“私室,妇室也,其视舅姑之室若公所。”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

  郑玄曰:“家事统于尊也。”

  妇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则受而献诸舅姑,舅姑受之则喜,若反赐之则辞,不得命藏以待之。

  吴澂曰:“为人妇者或有私亲兄弟赐之饮食、衣服、布帛等物,既受之后持以献之舅姑,舅姑肯受所献则喜,若舅姑不受而以所献还赐其妇,则必辞而不敢受,若不许辞,亦不敢用,藏之以待舅姑乏用之时与之用也。”

  舅姑使冢妇,毋怠,不友(当作敢)无礼于介妇。

  刘彝曰:“舅姑以事命冢妇,则冢妇当自任其劳,不可惮其劳而怨介妇不助己,遂不爱敬之也。”

  舅姑若使介妇,毋敢敌耦于冢妇,不敢并行,不敢并命,不敢并坐。

  方悫曰:“两相抗为敌,两相合为耦。言使之劳逸不敢与冢妇均也,不敢并行、并坐亦毋敢敌耦之事。”冢妇所祭祀宾客,每事必请于姑,介妇请于冢妇。

  辅广曰:“妇傅家事矣,礼之大者亦必请于姑。”

  臣按:子于父母天性也,而妇于舅姑虽非天性之亲,然缘夫而以父母之道事之,所以助成其孝,亦天性之自然也。故《内则》后王降教于民,往往以子妇并言,子于父母、妇于舅姑其称谓虽有异名,而其所以事之之道则一而已。故臣于“家乡之礼”既兼载子妇事父母舅姑之礼,又分载子事父母、妇事舅姑,而于妇礼牵连及其所以处娣姒者。(以上言妇事舅姑及处姒娣之礼)

  《曲礼》曰:见父之执(父之友也),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此孝子之行也。

  方悫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见父之执,于进退之节有所不敢则一举足不敢忘亲可知,于对问之际有所不敢则一出言不敢忘亲可知。”

  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并行而差退)之,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陈澔曰:“此泛言长幼之序,非谓亲者。”

  邵渊曰:“年倍于我事以父礼,长我十年事以兄礼,长我五年差肩随之,至于群居五人则又异长者之席,其于人也庸敢慢乎以此,事亲爱敬之道尽矣。”

  长者赐,少者、贱者不敢辞。陈澔曰:“辞而后受,宾主平交之礼,非少贱事尊贵之道。”

  《少

译凡是父母健在,儿子即使年长也不敢随意安坐。

吴澂说:“家中有一位威严的君主,指的就是父母。因为有尊长在上,所以儿子即使年岁已老,也不敢坐。”《玉藻》篇说:父母健在,在行礼时自称父亲,别人如果赐给自己东西,就称父亲的名号拜谢。方悫说:“这是因为不敢私下交往、不敢私下接受馈赠的缘故。”

父亲命令呼唤,只应“唯”而不答“诺”,手中拿着活计就放下,嘴里含着食物就吐出来,快步跑而不小步快走。

方悫说:“既说‘命’又说‘呼’,‘命’是吩咐做事,‘呼’是召唤前来。‘唯’和‘诺’都是应答,但‘唯’的应答比‘诺’更迅速;‘走’和‘趋’都是行走,但‘走’的步伐比‘趋’更快。”

父母年老,出门不改变方向,回来不超过约定的时间。父母瘦弱(生病),脸色和仪容不显得丰盛,这是孝子日常粗略的礼节(指平常疏略的礼仪,并非重大节操)。

方悫说:“孝子侍奉父母,难道一定要等到父母老了才这样吗?大概是因为父母年老,尤其不能不知道这个道理。”

陈澔说:“改变方向恐怕父母召唤自己时不知道在哪里,超过时间恐怕失约而让父母担忧。”

臣按:做儿子的在父母健在的日子,应当小心谨慎地爱惜光阴,尽到理所当然的本分,这就是所谓的孝。《易经》说“有了父子然后才有君臣”,传文说“侍奉父母孝顺,所以忠诚可以转移到君主身上”,人人都尽到做儿子的本分,那么天下太平的基础就在这里了。

《论语》说:父母健在,不出远门游历,如果出游一定要有确定的方向。

朱熹说:“出远门就离父母远了,而且日子长久,早晚问安荒废,音信问候疏远,不仅自己思念父母不止,也担心父母挂念自己不忘。出游一定要有确定的方向,比如已经告诉父母去东边,就不敢再去西边,要让父母一定知道自己在哪里而没有忧虑,召唤自己就一定到而没有差错。”

范祖禹说:“儿子能以父母的心作为自己的心,就是孝了。”

臣按:先儒说朱子十四岁丧父,侍奉母亲极尽孝道,所以阐发这一章详尽地表达了孝子的心意,大概不是亲身经历、内心体察,不能如此精微曲折,做儿子的侍奉父母的人应该亲身实践。(以上是人子生前侍奉父母的礼节)

《内则》说:凡是媳妇,没有命令去私室,不敢退下。郑玄说:“媳妇,是侍奉公婆的人。”方悫说:“私室,是媳妇的房间,她看待公婆的房间如同公室。”媳妇将要做事,无论大小一定要向公婆请示。

郑玄说:“家事统归于尊长。”

媳妇如果有人赐给她饮食、衣服、布帛,就接受后献给公婆,公婆接受了就高兴,如果反过来赐给媳妇,就推辞,没有得到命令就收藏起来等待使用。

吴澂说:“做媳妇的如果有私亲兄弟赐给她饮食、衣服、布帛等物,接受之后拿着献给公婆,公婆肯接受所献的就高兴,如果公婆不接受而把所献的东西还赐给媳妇,就一定推辞而不敢接受,如果不允许推辞,也不敢使用,收藏起来等待公婆缺乏使用的时候给他们用。”

公婆使唤长媳,不要懈怠,不要对弟媳无礼(“友”当作“敢”)。

刘彝说:“公婆用事命令长媳,那么长媳应当自己承担劳苦,不可厌恶劳苦而怨恨弟媳不帮助自己,从而不爱敬弟媳。”

公婆如果使唤弟媳,弟媳不敢与长媳匹敌,不敢并行,不敢同时受命,不敢同坐。

方悫说:“两相抗衡为敌,两相配合为耦。说使唤的劳逸不敢与长媳均等,不敢并行、同坐也是不敢匹敌的事。”长媳所祭祀的宾客,每件事一定要向婆婆请示,弟媳向长媳请示。

辅广说:“媳妇掌管家事了,礼仪中大的事情也一定要向婆婆请示。”

臣按:儿子对父母是天性,而媳妇对公婆虽然不是天性之亲,但凭借丈夫而以侍奉父母的道理侍奉他们,所以辅助成就孝道,也是天性的自然。所以《内则》后王教化百姓,往往把儿子和媳妇并提,儿子对父母、媳妇对公婆称谓虽然有不同名称,但侍奉他们的道理是一样的。所以臣在“家乡之礼”中既兼载儿子和媳妇侍奉父母公婆的礼节,又分载儿子侍奉父母、媳妇侍奉公婆,而在媳妇礼节中牵连到她们对待妯娌的道理。(以上说媳妇侍奉公婆及对待妯娌的礼节)

《曲礼》说:见到父亲的挚友(父亲的朋友),不叫进不敢进,不叫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回答,这是孝子的行为。

方悫说:“爱父母的人不敢厌恶别人,敬父母的人不敢怠慢别人,见到父亲的挚友,在进退的节度上有所不敢,那么一举足不敢忘记父母可知,在问答之际有所不敢,那么一开口不敢忘记父母可知。”

年龄比自己大一倍的就以侍奉父亲的礼节侍奉他,大十岁的就以侍奉兄长的礼节侍奉他,大五岁的就并肩跟随(并行而稍退后),众人聚居五人那么年长者一定另设席位。陈澔说:“这是泛泛地说长幼的次序,不是说亲近的人。”

邵渊说:“年龄比我大一倍用侍奉父亲的礼节侍奉,大我十岁用侍奉兄长的礼节侍奉,大我五岁差肩跟随,至于众人聚居五人那么又另设长者的席位,他对人哪里敢怠慢呢?因此,侍奉亲人爱敬的道理就完备了。”

年长者赐给,年少者、卑贱者不敢推辞。陈澔说:“推辞后再接受,是宾客主人平等交往的礼节,不是年少卑贱侍奉尊贵者的道理。”

《少

仪》曰:尊长于己逾等,不敢问其年。燕见不将命。遇于道,见则面,不请所之。不画地,手无容,不翣(扇也)也。寝,则坐(跪也)而将命。

译《仪礼》说:对于地位比自己高出多级的尊长,不敢询问他的年龄。在闲居时拜见,不转达主人的命令。在路上相遇,看见了就面向他,不询问他要去哪里。不在地上画图案,手不做出各种姿态,不摇动扇子。就寝时,就跪着转达主人的命令。

陈澔曰:“逾等,祖与父之行也。不敢问年,嫌若序齿也。燕见不将命,谓燕私来见不使摈者传命,非宾主之礼也。遇尊长于道,见己则面见之,不见则隐避不欲烦动之也。不请所之,不问其所往也。无故而画地,亦为不敬。手容恭,若举手以为容亦为不恭。时虽暑热,不得挥扇。当尊者寝卧之时而传命,必跪而言之,不可直立以临之也。”

  《王制》曰:父之齿(年与父等)随行(从其后),兄之齿(年与兄等)雁行(并行差退),朋友不相逾(并行而齐)。轻任并(己独任之),重任分(析而二之),班白者不提挈。君子耆老不徒行(无乘而行),庶人耆老不徒食(无羞而食)。

  刘彝曰:“帝王之为治也不出人伦,天下之人入于五品尔,故其天下外薄四海行路之人皆服教化。父之齿随行,父子之教著于道路矣;兄之齿雁行,兄弟之教著于道路矣;朋友不相逾,礼义之教著于道路矣;轻任并、重任分,任恤之行着于道路矣;班白不提挈,孝友之行着于道路矣。故君子耆老不徒行,庶人耆老不徒食,君子、小人之为子弟者莫不知尊德而养老。”

  孟子曰:“徐行后长者谓之弟,疾行先长者谓之不弟。”

  臣按:此古者少事长之礼。所谓长者,非但吾之同气,凡年齿加于己者皆长也。孟子有言:“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为治者诚能立为教条,布之民间,使其必遵之而行,否则治其罪,积之以岁月,而治平之绪可成矣。(以上少事长之礼)

  《易家人》初九:闲有家,悔亡。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程颐曰:“初,家道之始也。闲,谓防闲法度也。治其有家之始,能以法度为之防闲,则不至于悔矣。苟不闲之以法度,则人情流放必至于有悔,失长幼之序、乱男女之别,伤恩义、害伦理,无所不至,能以法度闲之于始则无是矣。”

  臣按:程氏所谓闲之之法度,是即礼也。先儒谓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内外,男位乎外、女位乎内,男不入、女不出,所以闲有家也,所以谨始也。吁,谨其始于男女心志未变动之初,则岂复有伤恩败伦之事哉。

  《曲礼》曰:男女不杂坐,不同椸(音移)枷(置衣服之具),不同巾涚洁者)栉(理发者),不亲受。郑玄曰:“皆为重别防淫。”陈澔曰:“此四者所以远私亵之嫌。”

  外言不入于梱(门限也),内言不出于梱。

  孔颖达曰:“男职在官政,女职在织纴,各有限域,不得滥预。”

  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

  陈澔曰:“许嫁则系以缨,示有所系属也,此与幼所佩香缨不同。”

  刘彝曰:“家人内政不严以防之于细微之初、不刚以正之于未然之始,则其悔咎不可逭矣。《易》曰:‘闲有家,志未变也。’男女之志既为情邪之所变,闲禁虽严,求其无咎而咎可无哉?故夫妇未七十,虽同藏未有可嫌也。圣人制礼必尔者,以无嫌正有嫌也,用有情之难正无情之易也,而况于男女未有室家哉?女子许嫁缨,所以系属其心,以著诚于夫氏,起其孝义也,既许嫁则有姆教之,处于梱门之别室,男子非有疾忧之故不入其门也。”

  男女异长。郑玄曰:“男女各自为伯季也。”

  《内则》曰:男不言内,女不言外,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跪也)奠之而后取之。

  陈澔曰:“男正位乎外,不当于外而言内庭之事;女正位乎内,不当于内而言梱外之事。惟丧、祭二事乃得以器相授受者,以祭为严肃之地,丧当急遽之时,乃无他嫌也。非此二者则女必执篚使授者置之篚中也,授者跪而置诸地,则受者亦就地而跪以取之也。”

  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室)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犹障也)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

译陈澔说:“超越等级,是祖辈和父辈的行列。不敢询问年龄,是嫌像按年龄排序一样。闲居时拜见不通过传话的人传达命令,是指在私下拜见时不让传话的人传达命令,这不是宾主之间的礼节。在路上遇到尊长,看见自己就当面拜见,没看见就隐蔽躲避,不想烦扰惊动他们。不询问要去哪里,是不问他们要去的地方。没有缘故在地上画线,也是不恭敬的表现。手的仪容要恭敬,如果举手作为仪容也是不恭敬的。即使天气炎热,也不能挥动扇子。当尊长睡觉时传达命令,一定要跪着说话,不能直立着面对他们。”

《王制》说:年龄与父亲相当的人,跟在后面走;年龄与兄长相当的人,像大雁飞行一样并行但稍退后;朋友之间不超越并行。轻的担子独自承担,重的担子分担,头发花白的人不让他们提重物。君子中的老人不步行,平民中的老人不独自吃饭。

刘彝说:“帝王治理天下不出人伦,天下的人都归于五伦之中,所以天下偏远四海路上的人都服从教化。年龄与父亲相当的人跟在后面走,父子之间的教化显现在道路上;年龄与兄长相当的人像大雁飞行一样并行,兄弟之间的教化显现在道路上;朋友之间不超越并行,礼义的教化显现在道路上;轻的担子独自承担、重的担子分担,仁爱体恤的行为显现在道路上;头发花白的人不提重物,孝顺友爱的行为显现在道路上。所以君子中的老人不步行,平民中的老人不独自吃饭,君子、小人作为子弟的没有不知道尊崇德行而养老的。”

孟子说:“慢走跟在长者后面叫做悌,快走走在长者前面叫做不悌。”

臣按:这是古代晚辈侍奉长辈的礼节。所说的长者,不只是自己的同胞兄弟,凡是年龄比自己大的人都是长者。孟子有话说:“人人亲爱自己的亲人、尊敬自己的长辈,天下就太平了。”治理天下的人如果真能制定为教条,颁布到民间,让他们必须遵守执行,否则就惩罚他们的罪过,积累多年,那么太平治理的开端就可以成就了。(以上为晚辈侍奉长辈的礼节)

《易经·家人卦》初九爻辞:在家之初就加以防范,悔恨就会消失。象传说:在家之初就加以防范,是因为心志还没有变化。

程颐说:“初爻,是家庭道义的开端。闲,是指防范的法度。治理家庭之初,能够用法度来防范,就不会有悔恨了。如果不用法度来防范,那么人情放纵必然会导致悔恨,失去长幼的顺序、混乱男女的区别,伤害恩义、危害伦理,无所不至,能够用法度在开始时防范就没有这些了。”

臣按:程氏所说的防范的法度,就是礼。先儒说礼始于谨慎夫妇,建造宫室区分内外,男子在外位、女子在内位,男子不进入内室、女子不走出外门,所以在家之初就加以防范,所以谨慎开端。唉,在男女心志没有变动之初就谨慎,那么怎么还会有伤害恩义败坏伦理的事情呢。

《曲礼》说:男女不混杂而坐,不共用衣架,不共用毛巾和梳子,不亲手接受。郑玄说:“这都是为了重视区别防止淫乱。”陈澔说:“这四种是为了远离私昵亵渎的嫌疑。”

外面的话不传入门槛内,里面的话不传出门槛外。

孔颖达说:“男子的职责在官政,女子的职责在纺织,各有界限,不得越权干预。”

女子许配了人家就系上缨饰,没有重大事故不进入她的家门。姑姑、姐姐、女儿已经出嫁而回娘家,兄弟不和她们同席而坐,不和她们同器而食。

陈澔说:“许配了人家就系上缨饰,表示有所归属,这与幼年佩戴的香缨不同。”

刘彝说:“家庭内部的政治如果不严格在细微之初防范、不刚正地在未然之初纠正,那么悔恨罪责就无法逃避了。《易经》说:‘在家之初就加以防范,是因为心志还没有变化。’男女的心志已经被情欲所改变,即使防范再严格,想求无罪而罪能没有吗?所以夫妇未满七十岁,即使同床也没有嫌疑。圣人制定礼制必定如此,是因为用没有嫌疑来纠正有嫌疑,用有情之难来纠正无情之易,何况男女还没有成家呢?女子许配了人家就系上缨饰,是为了系住她的心,向夫家表示诚意,激发她的孝义,既然许配了人家就有保姆教导她,住在门槛内的别室,男子没有疾病忧患的缘故不进入她的家门。”

男女各自排行。郑玄说:“男女各自排列伯仲叔季。”

《内则》说:男子不谈内室之事,女子不谈外室之事,不是祭祀不是丧事不互相传递器物,如果互相传递则女子用筐接受,如果没有筐则都跪着放在地上然后取走。

陈澔说:“男子正位在外,不应当在外谈论内庭之事;女子正位在内,不应当在内谈论外室之事。只有丧事、祭祀两件事才可以互相传递器物,因为祭祀是严肃的地方,丧事是紧急的时候,所以没有其他嫌疑。如果不是这两件事则女子一定拿着筐让传递的人放在筐中,传递的人跪着放在地上,那么接受的人也跪在地上取走。”

内外不共用井,不共用浴室洗澡,不共用寝席,不互相借贷,男女不互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男子进入内室不啸叫不指指点点,夜间行走用蜡烛,没有蜡烛就停止。女子出门一定遮挡面部,夜间行走用蜡烛,没有蜡烛就停止。道路上,男子

子由右、女子由左。

  刘彝曰:“外内不共井,嫌同汲也。不共湢浴,嫌相亵也。不通寝席,嫌相亲也。不通乞假,嫌往来也。不通衣裳,嫌淆杂也。内言不出,恶交于外也。外言不入,恶交于内也。礼当入内,啸则涉乎异也,指则涉乎觇也。有烛则行夜,有不可得而已也;无烛则止行,则涉于不明也。道路之法,其右以行男子,其左以行女子,古之道也。”

译男子走右边,女子走左边。

刘彝说:“内外不共用一口井,是嫌忌共同打水。不共用浴室洗澡,是嫌忌互相轻慢。不共用床席睡觉,是嫌忌过于亲近。不互相借东西,是嫌忌频繁往来。不共用衣物,是嫌忌混杂不清。内宅的话不传到外面,是厌恶内外交往。外面的话不传到内宅,是厌恶内外交往。按照礼制应当进入内宅时,吹口哨就涉及男女有别的问题,用手指指点点就涉及窥探的问题。有蜡烛就夜间行走,这是不得已而为之;没有蜡烛就停止行走,否则就涉及昏暗不明的情况。道路的规定,右边供男子行走,左边供女子行走,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

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外内,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男不入、女不出。陈澔曰:“夫妇为人伦之始,不谨则乱其伦类。”

  方悫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故礼始于谨夫妇。谨夫妇故为宫室以居之,辨外内以防之,男子居外、女子居内,阴阳之分也。深宫则外人不得而入,固门则强者不得而启。”

  《春秋左传》:君子曰:“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

  臣按:《易》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盖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阴阳之气凝而成人,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阳而女阴,男阳而配合女之阴则为夫妇,由是而生父子,由是而成君臣,由是而叙为尊卑、上下、亲疏之分,此礼义所由以错也。是以人君为治,必以正家为本,而家之所以正者统系明、内外辨,秩然有其礼也。礼始于谨夫妇,夫妇之谨在于正男女之位而分别之,人君既正身修德以闲其有家,又必命官惇典庸礼以敷德教于天下,使天下之人晓然知大防之所在,男尽男之礼,女尽女之礼,各夫其夫,各妇其妇,以是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则治平之基于是乎立矣。三代之盛率循是道,汉、唐以来治杂于霸,陋习相承而不知其非,宋世虽称尚文,然藩服、郡邑皆置营妓,而名为士大夫者亦蓄歌姬,时或出以娱宾,而人家所谓养娘者又皆立契典雇。逮于我朝,痛革前弊,立为官吏宿娼之律,士夫一有犯焉终身不齿,宋朝视我有愧多矣。昔汉承秦人苛刻之后,一切反其所为,然路温舒犹谓秦有十失其一尚存,今元之弊政污习固已泛扫无余矣,然犹不免有一之尚存者,男女之无别也。今燕、赵、齐、晋之域,古所谓中州也,自古圣帝明王、大贤君子过化存神之地,礼义廉耻所自出也,而今闾阎之下、贫下之家,内外尚无限隔,乃至男女同炕而寝,夫妇以名相呼,翁妇嫂叔之不相回避,继父继母之子女相为昏配,诸如此类者尚或有之,乞敕令有司痛加禁约,一洗前朝之陋习,以昭盛代之文明,毋使片翳寸絺以为大朝之玷。(以上人家男女有别之礼)

  《斯干》之诗曰: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半圭也),其泣喤喤(大声也)。

  朱熹曰:“寝之于床,尊之也。衣之以裳,服之盛也。弄之以璋,尚其德也。”

  又曰: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褓也),载弄之瓦(纺砖),无非无仪(善也),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忧也)。

  朱熹曰:“寝之于地,卑之也。衣之以褓,即其用而无加也。弄之以瓦,习其所有事也。有非,非妇人也;有善,非妇人也。盖女子以顺为正,无非足矣,有善则亦非其吉祥可愿之事也。唯酒食是议而无遗父母之忧,则可矣。”

  《内则》曰:子生男子,设弧(弓也)于门左;女子,设帨(佩巾也)于门右。三日始负(抱也)子,男射,女否。

  方悫曰:“设弧于门左,左者天道所尊;设帨于门右,右者地道所尊。必曰设者,方男女之生,其于弧、帨有可用之道而未能有用之实也,古之人重男女之生,又重男女之别,非特见于弧、帨而已,男则寝于床之尊、女则寝于地之卑,其衣之也男以昼服之裳、女以夜服之裼,其弄之也男以所有事之璋、女以所有事之瓦。”

  凡接子择日,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其非冢子则皆降一等。郑玄曰:“凡接子,虽三日之内,尊卑必皆选其吉焉。”

卷五○

  ▲家乡之礼(上之中)

  《内则》曰:子能食食(饭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然也)。六年(六岁也),教之数(一、十、百、千、万之数)与方名(东、西、南、北四方)。七年(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八岁),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行坐皆居长者之后),始教之让(后长者便是让)。九年(九岁),教之数日(朔望与十干、十二支也)。十年(十岁),出就外

译礼制始于谨慎对待夫妇关系,建造宫室以区分内外,男子居住在外,女子居住在内,宫室深邃、门户坚固,男子不进入内室,女子不走出家门。陈澔说:“夫妇是人伦关系的开端,如果不谨慎就会扰乱伦常类别。”

方悫说:“天下的根本在于国家,国家的根本在于家庭,所以礼制始于谨慎对待夫妇关系。谨慎对待夫妇关系所以要建造宫室让他们居住,区分内外来防范他们,男子居住在外、女子居住在内,这是阴阳的分别。宫室深邃那么外人就不能进入,门户坚固那么强力的人也不能开启。”

《春秋左传》记载:君子说:“妇人送迎不出家门,见到兄弟不跨过门槛。”

臣按:《易经》说:“有了天地然后才有万物,有了万物然后才有男女,有了男女然后才有夫妇。”大概太极运动产生阳、静止产生阴,阴阳之气凝聚而成为人,乾道成就男性,坤道成就女性,男性属阳而女性属阴,男性属阳配合女性属阴就形成夫妇,由此产生父子关系,由此形成君臣关系,由此排列出尊卑、上下、亲疏的分别,这就是礼义所由确立的原因。因此君主治理天下,必须以端正家庭为根本,而家庭之所以端正,在于统系明确、内外有别,井然有序地有其礼制。礼制始于谨慎对待夫妇关系,谨慎对待夫妇关系在于端正男女的地位而加以分别,君主既端正自身修养德行以约束有家室的人,又必须任命官员敦厚常典、推行礼制以广布德教于天下,使天下的人清楚地知道大防所在,男子尽到男子的礼,女子尽到女子的礼,各自做丈夫的做丈夫,各自做妻子的做妻子,以此来成就孝敬、厚待人伦、美化教化、移风易俗,那么太平治世的根基就由此确立了。夏商周三代的盛世都遵循这个道理,汉唐以来治国掺杂了霸道,陋习相承而不知道它的错误,宋代虽然号称崇尚文治,然而藩镇、郡县都设置营妓,而自称为士大夫的人也蓄养歌姬,有时拿出她们来娱乐宾客,而人家所说的养娘又都是立契约典雇的。到了我们朝廷,痛改前朝的弊端,设立官吏宿娼的法律,士大夫一旦有犯终身不被录用,宋代相比我们朝廷实在惭愧多了。从前汉朝继承秦朝苛刻之后,一切反其道而行之,然而路温舒还说秦朝有十大过失其中一项尚存,现在元朝的弊政污习固然已经扫除无余了,然而还是不免有一项尚存的,就是男女没有分别。现在燕、赵、齐、晋的地区,古所谓的中州,自古以来圣帝明王、大贤君子教化留存神迹的地方,礼义廉耻所由产生的地方,而现在民间下层、贫贱之家,内外尚无限隔,甚至男女同炕而睡,夫妇以名字相称,翁媳、嫂叔之间不相回避,继父继母的子女互相婚配,诸如此类的事情尚且还有,请求敕令有关部门痛加禁约,彻底洗刷前朝的陋习,以昭示盛代的文明,不要让片云寸丝成为大朝的污点。(以上人家男女有别之礼)

《斯干》这首诗说:如果生了男孩,就让他睡在床上,给他穿上衣裳,给他玩弄玉璋(半圭),他哭声洪亮(大声)。

朱熹说:“让他睡在床上,是尊崇他。给他穿上衣裳,是服饰的隆重。给他玩弄玉璋,是崇尚他的德行。”

又说:如果生了女孩,就让她睡在地上,给她穿上襁褓,给她玩弄纺砖,没有过错没有仪态(善),只议论酒食,不给父母留下忧患。

朱熹说:“让她睡在地上,是卑下她。给她穿上襁褓,是随其用途而不加增饰。给她玩弄纺砖,是让她习熟她所有的事情。有过错,不是妇人的本分;有善行,也不是妇人的本分。大概女子以顺从为正,没有过错就足够了,有善行也不是吉祥可愿的事情。只议论酒食而不给父母留下忧患,就可以了。”

《内则》说:生了男孩,在门左悬挂弓;生了女孩,在门右悬挂佩巾。三天开始抱孩子,男孩射箭,女孩不射。

方悫说:“在门左悬挂弓,左边是天道所尊;在门右悬挂佩巾,右边是地道所尊。一定要说悬挂,是因为刚出生男女时,对于弓、佩巾有可用的道理而未能有实用的实际,古人重视男女的出生,又重视男女的分别,不仅表现在弓、佩巾上,男孩睡在尊贵的床上、女孩睡在卑下的地上,给他们穿衣服时男孩穿白天的衣裳、女孩穿夜晚的襁褓,给他们玩弄时男孩玩弄他所有事情的玉璋、女孩玩弄她所有事情的纺砖。”

凡是迎接孩子要选择吉日,庶人用一只小猪,士用一头猪,大夫用少牢,如果不是嫡长子就都降一等。郑玄说:“凡是迎接孩子,即使在三天之内,尊卑都必须选择吉日。”

卷五○

▲家乡之礼(上之中)

《内则》说:孩子能吃饭了,教他用右手;能说话了,男孩回答“唯”、女孩回答“俞”(然)。六岁,教他数字(一、十、百、千、万的数)和方位名称(东、西、南、北四方)。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岁,出入门户以及就席饮食必须跟在长者后面(行坐都居长者之后),开始教他谦让(跟在长者后面就是谦让)。九岁,教他计算日期(朔望与十干、十二支)。十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