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卷一百十六
极矣。文王一怒,而二国之人得其安。商辛横行于天下,天下之人荼毒甚矣。武王一怒,而天下之人除其害。是则当世之民,惟恐吾君之不怒也。若夫汉武帝之出师塞北,隋炀帝之渡海征辽,元世祖之兴师日本,斯民生于元狩、太初之间,大业、至元之世者,何不幸而遭其君之怒哉!吁!文、武之怒,上怒而下喜;三君之怒,上怒而下怨。后世人君,尚知所鉴戒哉!
译真是到了极点。周文王一怒,两个国家的人便得到了安宁。商纣王在天下横行霸道,天下百姓遭受的苦难深重极了。周武王一怒,天下百姓便除去了祸害。因此,当时的百姓,只怕他们的君主不发怒。至于汉武帝出兵塞北,隋炀帝渡海征讨辽东,元世祖兴兵攻打日本,那些出生在元狩、太初年间,大业、至元年间的百姓,是多么不幸而遭遇他们君主的发怒啊!唉!文王、武王的发怒,君主发怒而百姓欢喜;这三位君主的发怒,君主发怒而百姓怨恨。后世的君主,应当知道以此为鉴戒啊!
齐人伐燕,胜之。宣王问曰:“或谓寡人勿取,或谓寡人取之。以万乗之国伐万乗之国,五旬而举之,人力不至于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何如?”孟子对曰:“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以万乗之国伐万乗之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
朱熹曰:「按《史记》燕王哙让国于其相子之,而国大乱,齐因伐之,燕士卒不战,城门不闭,遂大胜,燕运转也。言齐若更为暴虐,则民将转而望捄于他人矣。」赵岐曰:「征伐之道,当顺民心,民心悦,则天意得矣。」
齐人伐燕,取之。诸矦将谋捄燕,宣王曰:“诸矦多谋伐寡人者,何以待之?”孟子对曰:“臣闻七十里为政于天下者,汤是也。未闻以千里畏人者也。《书【商书·仲虺之诰,下同】曰:‘汤一征自葛始,天下信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言何为不先来伐我】我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虹也】也,归市者不止,耕者不变【动也】诛其君而吊其民,若时雨降,民大悦。《书》曰:‘徯【待也】我后【君也】后来其蘓【复生也】今燕虐其民,王徃而征之,民以为将拯【捄也】已于水火之中也,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若杀其父兄,系累【絷缚也】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寳玉之器】如之何其可也?天下固畏齐之强也,今又倍地【并燕而增一倍之地】而不行仁政,是动天下之兵也。王速出令,反其旄【老人】倪【小儿】止其重器,谋于燕众,置君而后去之,则犹【尚也】可及止【及其未发而止之也】也。”
朱熹曰:「千里畏人,指齐王也。一征,初征也。天下信之,信其志在救民,不为暴也。此言汤之所以七十里而为政于天下也。齐之取燕,若能如汤之征葛,则燕人悦之,而齐可为政于天下矣。今乃不行仁政,而肆为残虐,则无以慰燕民之望,而服诸矦之心,是以不免乎以千里而畏人也。」
齐人伐燕,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
吕大临曰:「奉行天命,谓之天吏。废兴存亡,惟天所命,不敢不从。若汤、武是也。」
臣按:燕、齐皆列国也。燕虽不道,齐非天子,而擅兴师以伐之,律之以《春秋》之法,固有不当然者,此孟子所以有「天吏」之説也。况燕之与齐,地丑徳齐,无甚相逺,然燕之君不当以先君之位而予诸人,而其臣亦不当受其君之位而不辞。是时周室防弱,不能执九伐之权,燕、齐接壤,而邻国有变乱,为之捄正,亦不为过。然是时燕民无罪,而为乱者在子哙、子之。齐人既胜燕之后,即当如孟子所言,速出令而返其民之老小,置其国之寳器,诛其君臣之作乱者,然后谋于燕之世臣耆旧,别立君而去。其于燕之土地人民,无所利之,如此则是为隣国定乱,非取而有之也。齐王虽非天吏,然存兴灭继絶之心,诛乱安人之意,亦庶防乎汤武之师矣。先儒谓汤十一征,不是全灭其国,取之,则是蹊田而夺之牛。齐王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则是灭絶其国矣,安能逆止诸侯之兵哉?此孟子为齐人书,为区处取燕之防,可以为后世用兵定乱之法。
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外城】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髙也,池非不深也,兵革【甲也】非不坚利也,米粟【谷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谿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朱熹曰:「天时,
译齐国攻打燕国,战胜了它。齐宣王问道:“有人劝我不要吞并燕国,有人劝我吞并它。凭借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去攻打另一个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五十天就攻克了它,光靠人力是达不到这种程度的。如果不吞并,必定会有上天的灾祸。如果吞并它,怎么样?”孟子回答说:“吞并它而燕国百姓高兴,就吞并它。古人有这样做过的,周武王就是这样。吞并它而燕国百姓不高兴,就不要吞并。古人有这样做过的,周文王就是这样。凭借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去攻打另一个拥有万辆车的大国,百姓用箪盛着饭、用壶装着酒来欢迎王师,难道有别的原因吗?是为了逃避水深火热的苦难罢了。如果水更加深,火更加热,百姓也就转而寻求其他的救主了。”
朱熹说:“根据《史记》记载,燕王哙把国家让给相国子之,导致国家大乱,齐国趁机攻打它,燕国士兵不战而降,城门不关闭,于是齐国大获全胜,燕国局势发生了逆转。这是说齐国如果更加暴虐,百姓将会转而希望别人来救援。”赵岐说:“征伐的道理,应当顺应民心,民心悦服,就符合天意了。”
齐国攻打燕国,吞并了它。诸侯们打算谋划救援燕国,齐宣王说:“诸侯大多谋划攻打我,用什么办法来对待他们呢?”孟子回答说:“我听说凭借七十里的土地就能在天下执政的,商汤就是这样。没听说过拥有千里土地的国家却害怕别人的。《尚书》说:‘商汤第一次征伐从葛国开始,天下人都信任他。’他向东征伐,西边的夷人就抱怨;向南征伐,北边的狄人就抱怨。他们说:‘为什么后轮到我们呢?’百姓盼望他,就像大旱时盼望云彩一样。做生意的人不停止营业,耕种的人不改变劳作,诛杀他们的君主而慰问他们的百姓,就像及时雨降临,百姓非常高兴。《尚书》说:‘等待我们的君主,君主来了我们就复活了。’现在燕国虐待它的百姓,大王前去征伐它,百姓认为大王将把他们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所以用箪盛着饭、用壶装着酒来迎接王师。如果杀死他们的父兄,捆绑他们的子弟,毁坏他们的宗庙,迁移他们的宝器,这怎么可以呢?天下本来就已经畏惧齐国的强大了,现在又增加了土地却不施行仁政,这就等于发动天下的军队来攻打自己。大王赶快发布命令,放回他们的老人和小孩,停止搬运宝器,与燕国的众人商议,拥立一位君主然后离开,这样就还来得及阻止(诸侯的进攻)。”
朱熹说:“千里畏人,指的是齐王。一征,指第一次征伐。天下信之,是信任他的志向在于救民,而不是为了暴虐。这是说商汤之所以能凭借七十里土地而在天下执政的原因。齐国吞并燕国,如果能像商汤征伐葛国那样,燕国人就会高兴,齐国就可以统治天下了。现在却不施行仁政,而是肆意残暴,就无法安慰燕国百姓的期望,也无法使诸侯的心归服,所以不免拥有千里土地却害怕别人。”
齐国攻打燕国,有人问:“您劝齐国攻打燕国,有这回事吗?”孟子说:“没有。”沈同问:“燕国可以攻打吗?”我回答说:“可以,如果那样(指燕国君臣失道)就可以攻打它。”他如果问:“谁可以攻打它?”那我就回答说:“作为天吏,才可以攻打它。”
吕大临说:“奉行天命,称为天吏。国家的废兴存亡,只由天命决定,不敢不遵从。像商汤、周武王就是这样。”
臣按:燕国和齐国都是诸侯国。燕国虽然无道,但齐国并非天子,擅自兴兵攻打它,用《春秋》的法度来衡量,本来就不应该,这就是孟子有“天吏”说法的原因。况且燕国与齐国,地位相当,德行相近,没有很大的差别,但是燕国的君主不应当把先君的位置让给别人,而他的臣子也不应当接受君主的位置而不推辞。当时周王室衰微,不能行使九伐的权力,燕国和齐国接壤,邻国发生变乱,前去救援纠正,也不算过分。但是当时燕国百姓无罪,作乱的是子哙和子之。齐人战胜燕国之后,就应当像孟子所说的那样,赶快发布命令,放回百姓中的老人和小孩,安放国家的宝器,诛杀作乱的君臣,然后与燕国的世臣耆老商议,另立君主然后离开。对于燕国的土地和人民,不图谋利益,这样就是为邻国平定祸乱,而不是占有它。齐王虽然不是天吏,但存有复兴灭亡国家、延续断绝宗祀的心思,诛杀乱臣、安定百姓的意图,也差不多接近商汤、周武王的军队了。先儒说商汤十一次征伐,并不是完全灭掉那些国家,如果是占有,那就是践踏田地而夺走牛。齐王杀死他们的父兄,捆绑他们的子弟,毁坏他们的宗庙迁移他们的宝器,这就是灭掉他们的国家了,怎么能阻止诸侯的军队呢?这是孟子为齐国人写的,为处理吞并燕国的事宜提供办法,可以作为后世用兵平定祸乱的法则。
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方圆三里的内城,方圆七里的外城,包围起来攻打它却不能取胜。包围起来攻打它,必定有得天时的,然而不能取胜,这是天时不如地利。城墙不是不高,护城河不是不深,武器装备不是不坚固锋利,粮食不是不多,却弃城而逃,这是地利不如人和。所以说,限制百姓不靠疆域的界限,巩固国家不靠山河的险要,威慑天下不靠武器装备的锋利。施行仁政的人帮助他的人就多,不施行仁政的人帮助他的人就少。帮助他的人少到极点,连亲属都会背叛他;帮助他的人多到极点,天下的人都会顺从他。凭借天下人都顺从的力量,去攻打连亲属都背叛的人,所以君子不战则已,战就一定能胜利。”朱熹说:“天时,
谓时日支干孤虚旺相之属也;地利,险阻城池之固也;人和,得民心之和也。三里七里,城郭之小者,郭外城,环围也。言四面攻围,旷日持乆,必有值天时之善者,委弃也。言不得民心,民不为守也。域,界限也。言不战则已,战则必胜。」
译这是指时日干支中的孤、虚、旺、相等类别;地利,是指险要阻碍和城池的坚固;人和,是指获得民心的和睦。三里七里,是城郭较小的情况,郭外城,是指环绕的围墙。说的是四面攻围,旷日持久,必定会遇到天时有利的时候,(此时)就会放弃围城。说的是不得民心,百姓不会为之守城。域,是界限的意思。说的是不战则已,一旦开战就必定胜利。
张栻曰:「得道者顺乎理而已,举措顺理则人心悦服矣。先王之所以致人和者,在此而极夫多助之效,至于天下顺之,其王也孰能御之?失道则违拂人心,心之所暌,虽亲亦疎也,不亦孤且殆哉?虽有高城深池,谁与为守?」
臣按:孟子言天时、地利、人和,三言者,万世用兵之要也。然就其中权其轻重而言,则天不如地,地不如人。用兵以争天下,而不得人心之和,虽得天时、地利,犹无得也。先儒谓得天下者,凡以得民心而已。得人心,在得道。本乎道以得人心,则地利之险,有人以为之守;天时之善,有人以为之乘。先王之守国家,用天下,本末具举,如此则固以得道、得人心为本,而亦不废天时、地利之末也。夫用兵者,固欲夫三者之兼举,然所以收人心而使之和者,又非临时可致者也。则又在乎平日省刑罚、薄税敛,敎之以孝弟忠信,行先王之政,以恤其民。如此则无敌于天下,而为天吏矣。则虽地利不固,而天时未顺,亦足以自守矣,况兼得天时、地利也哉。
孟子曰:「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
朱熹曰:「春秋毎书诸侯战伐之事,必加讥贬,以着其擅兴之罪。无有以为合于义而许之者,但就中彼善于此者,则有之,如召陵之师之类是也。征所以正人也,诸侯有罪,则天子讨而正之。此春秋所以无义战也。」
孟子曰:「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舂杵】也?」
朱熹曰:「武成言武王伐纣,纣之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孟子言此,则其不可信者。然书本意,乃谓商人自相杀,非谓武王杀之也。孟子之设是言,惧后世之惑,且长不仁之心耳。」
孟子曰:「有人曰:『我善为陈,我善为战。』大罪也。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南面而征,北狄怨;东面而征,西夷怨。曰:『奚为后我?』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王曰:『无畏,寜尔也,非敌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征之。为言正也,各欲正已也,焉用战?」
朱熹曰:「制行伍,曰陈,交兵曰战。民为暴君所虐,皆欲仁者来正已之国也。」
张栻曰:「不志于仁,而徒欲以功力取胜,则天下孰非吾敌?胜与负,均为残民而逆。」行其
许谦曰:「孟子之时,皆尚攻战,能者为贤臣,而孟子乃以为大罪。盖国君茍能行仁政以爱其民,使之饱暖安佚,则下民亲戴其上矣。其他国之民受虐于君者,心必归于此。人既乐归于我,我以亲上之民而征虐民之君,则其民岂肯与我为敌哉!」
臣按:孟子此三章,皆明征伐之事。一章言春秋之时,无义战之兵;二章言武王仁义之师,无血流漂杵之事;三章言汤、武仁义之师,必不用我善为战之人。
老子曰:「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故善者果而已矣,不敢以取强焉。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非道。非道早已。」
林希逸曰:「兵,凶器也。我以害人,人亦将以害我。故曰:其事好还。用师之地,农不得耕,则荆棘生焉。用兵之后,伤天地之和气,则必有凶年之菑。」
臣按:人臣之佐君,当以道胜天下,使天下之臣庶皆出于吾道化之下。若不能以道胜,而惟以兵强焉,则所以佐其君者,非其道矣。所以然者,好胜者必遇其敌,吾以兵加人,而人亦以兵加我,一徃一返,必然之理也。矧兵戈一兴,农业必废,杀戮既盛,天和必伤。在地则生荆棘,在天则召水旱,在人则致疾疫。兵虽不可用,亦不能不用。是以善于用兵者,必果焉。果者,何?果决其所行也。所以除残暴,戡祸乱。不果,则民害不除,而无有已时。如是用兵,斯之谓善,非用以之取强于天下也。用之取强,则非善矣。然所谓果者,若矜伐自骄,得已而不已,恃强以陵人,则不可也。必勿矜,勿伐,勿骄,勿强,不得已焉,恒于果敢之中,而存抑谨之意。如是,
译张栻说:“得道的人只是顺应天理罢了,举措顺应天理,人心就会心悦诚服。先王之所以能实现人和,就在于此,并且极尽多方援助的功效,以至于天下都顺从他们,他们称王,谁能抵挡得住?失道则违背人心,人心背离,即使是亲人也会疏远,不也是孤立且危险吗?即使有高城深池,又有谁愿意和你一起防守呢?”
臣按:孟子说天时、地利、人和,这三句话,是万世用兵的关键。然而就其中权衡轻重而言,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用兵争夺天下,如果不能得到人心的和谐,即使得天时、地利,也等于没有得到。先儒说得到天下的人,无非是因为得到了民心。得到人心,在于得道。本着道义来得到人心,那么地利的险要,有人愿意为之防守;天时的有利,有人愿意为之利用。先王守护国家,治理天下,根本和枝节都兼顾,这样固然以得道、得人心为根本,也不废弃天时、地利这些枝节。用兵的人,固然希望这三者都具备,然而用来收服人心使之和谐的方法,又不是临时可以达到的。这又在于平日减少刑罚、减轻赋税,教导百姓孝顺、悌敬、忠诚、守信,实行先王的政治,来体恤百姓。这样就能在天下无敌,成为天子的官吏。那么即使地利不稳固,天时不顺遂,也足以自我防守了,何况兼得天时、地利呢。
孟子说:“春秋时期没有正义的战争。那边比这边好一些,是有的。征伐,是上级讨伐下级;敌对的国家不能互相征伐。”
朱熹说:“春秋每记载诸侯战争讨伐的事情,必定加以讥讽贬斥,以彰显他们擅自兴兵的罪过。没有认为符合道义而赞许的,只是其中那边比这边好一些的,是有的,比如召陵之师之类就是这样。征伐是用来匡正人的,诸侯有罪,就由天子讨伐并匡正他们。这就是春秋没有正义战争的原因。”
孟子说:“仁爱的人在天下无敌。用极度的仁义去讨伐极度的不仁,为什么会有血流到舂米的木杵上的事呢?”
朱熹说:“《武成》篇说武王讨伐纣王,纣王前面的士兵掉转戈矛攻击后面的军队,向北逃跑,血流漂杵。孟子说这话,那么这是不可信的。然而书本的原意,是说商人自相残杀,不是说武王杀了他们。孟子提出这话,是担心后世的人迷惑,并且助长不仁的心。”
孟子说:“有人说:‘我善于布阵,我善于作战。’这是大罪。国君喜好仁德,天下就没有敌手。向南面征伐,北狄怨恨;向东面征伐,西夷怨恨。说:‘为什么把我们放在后面?’武王讨伐殷商时,兵车三百辆,勇士三千人。武王说:‘不要害怕,我是来安定你们的,不是来和百姓为敌的。’他们像山崩一样叩头,跪拜接受征伐。因为说的是正义的话,各自想要匡正自己,哪里用得着作战呢?”
朱熹说:“制定行伍,叫作陈,交战叫作战。百姓被暴君虐待,都希望仁者来匡正他们的国家。”
张栻说:“不立志于仁,而只想凭借功力取胜,那么天下谁不是我的敌人?胜与负,都是残害百姓而违背道义。”
许谦说:“孟子的时代,都崇尚攻战,能打仗的人被认为是贤臣,而孟子却认为这是大罪。大概国君如果能实行仁政来爱护百姓,让他们吃饱穿暖安逸舒适,那么下面的百姓就会亲近拥戴他们的君主。其他国家的百姓受君主虐待,内心必定归附这里。百姓既然乐于归附我们,我们用亲近君主的百姓去征伐虐待百姓的君主,那么那些百姓怎么会愿意和我们为敌呢!”
臣按:孟子这三章,都阐明征伐的事情。第一章说春秋时期,没有正义的战争;第二章说武王仁义的军队,没有血流漂杵的事;第三章说商汤、周武仁义的军队,必定不用善于作战的人。
老子说:“用道辅佐君主的人,不凭借武力称霸天下。这件事容易遭到报应,军队所到之处,荆棘丛生。大军过后,必定有灾荒年成。所以善于用兵的人,达到目的就停止,不敢凭借武力逞强。达到目的而不矜夸,达到目的而不自夸,达到目的而不骄傲,达到目的是不得已,达到目的而不逞强。事物强壮就会衰老,这就叫作不符合道。不符合道就会早衰。”
林希逸说:“兵器,是凶器。我用来害人,别人也将用来害我。所以说:这件事容易遭到报应。用兵的地方,农民不能耕种,那么荆棘就丛生。用兵之后,伤害天地和顺之气,那么必定有灾荒年成的灾难。”
臣按:臣子辅佐君主,应当用道义征服天下,使天下的臣民都处在我的道义教化之下。如果不能以道义征服,而只凭借武力逞强,那么用来辅佐君主的方法,就不是正道了。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好胜的人必定遇到对手,我用武力加于人,别人也用武力加于我,一来一往,是必然的道理。况且兵器一兴起,农业必定荒废,杀戮既多,天和必定受损。在地上就生出荆棘,在天上就招致水旱,在人身上就导致疾疫。兵器虽然不可用,也不能不用。所以善于用兵的人,必定果断。果断,是什么意思?果断地执行所做的事。用来铲除残暴,平定祸乱。不果断,那么百姓的祸害就不能铲除,而没有停止的时候。这样用兵,这就叫作善于用兵,不是用来在天下逞强。用来逞强,就不是善于用兵了。然而所谓果断,如果矜夸自傲,能停止而不停止,倚仗强力欺凌别人,那是不可以的。必定不要矜夸,不要自夸,不要骄傲,不要逞强,不得已时,常在果断之中,存有抑制谨慎的意思。
则吾之兵不至于过壮而老矣。盖兵直为壮,曲为老,凡物皆然。故曰:「物壮则老。」茍用兵而矜伐骄强,可以已而不已,则必过壮而老矣。如此,则是不能以道佐主,不能以道佐主,则有速死之理。故曰:「非道早已。」
译那么我的军队就不会因为过于强盛而走向衰败了。大抵军队直进为壮,迂回为老,万物都是如此。所以说:“事物强盛到了极点就会走向衰败。”如果用兵时自夸骄横,可以停止却不停止,就必然会因为过于强盛而走向衰败。像这样,就是不能用道义来辅佐君主;不能用道义辅佐君主,就有迅速灭亡的道理。所以说:“不合道义的事要尽早停止。”
又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是以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故不美也。若美,必乐之。乐之者,是乐杀人也。夫乐杀人者,不可得志于天下矣。臣按:佳之为言,美也。兵者,凶事,而以之为佳美,是乃世间一种不吉利、不祥善之器具也。惟其为不祥之器,是以其用也,在物无不恶之,乃人亦或有以为佳美,不恶之者,无乃反以兵为佳乎哉?有道之士,心恬淡而志无为,惟以道徳为乐,不以兵戎为佳,岂肯处其身于不祥之地而杀人以为乐哉?后世人主,如以用兵为佳,杀人为乐,本欲求以得志于天下,卒之殒身覆宗者多矣。老氏之言,所宜深戒。
又曰:「以正治国,以竒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臣按老氏此三言,所谓以正治国,以无事取天下,与圣人之道无以异也。以竒用兵,説者谓竒为诈术,臣窃以为不然。盖所谓竒者,若所谓攻其无备,出其不意,避寔击虚,乗机设覆,非所谓偏邪不正也。
又曰:「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徳,是谓用人之力。」
臣按:为士者,必以文事而武自名,非以善士矣。战,所以行天讨,非以泄已怒也。以怒为战,非善战矣。与人战而胜焉,非善胜也。不与敌战而敌服,斯乃为善胜矣。用人而为之下,不以已长胜物,不以已有陵物,则于用人之道善矣。若是者,皆是不争之徳,而能用人之力者也。
又曰:“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仍无敌,执无兵。祸莫大于轻敌,轻敌防防吾寳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臣按老氏所谓用兵有言,谓世人之用兵者有如此言也。我不敢先动,而惟应人是为,不敢为主而为客。我之进也,固寸歩不敢先;若其▯也,虽至于尺,亦不计焉。行然后能行,吾之用兵,行而若不行。攘者必以臂,吾之行兵如人之攘,而不用臂。遇敌必因仍之,吾所因者敌,而若无敌。执持必以兵,吾所执者兵,而若无兵。若是者,盖以不争为徳也。然争固不可,而轻敌亦不可。是故行兵之祸,轻敌为最大。轻敌而怱之,不以为哀,而反以为喜,则吾所以为国之寳,防何而不为所防乎?故两敌之国,抗兵以相加,其一自哀者常胜。哀者不以用兵为喜,恒戚戚然悲念也。惟其不喜于用兵,其志恒有哀矜之意,惟恐或至失悮,以防吾所恃之寳也,则寳常为我所有矣。寳者何?国寳于民也。用兵而能哀,其亦异乎以兵为佳者矣。不以兵为佳,而以为哀,非不得已不用焉,则必不至于败衂,而防吾之所寳者矣。
荀子曰:「观国之强弱、贫富有徴验。上不隆礼,则兵弱;下不爱民,则兵弱;已诺不信,则兵弱;庆赏不渐,则兵弱;将率【与帅同】不能,则兵弱。」
臣按:国之强弱,在乎兵。就荀子之言而反观之,是故上隆礼,则兵强矣;下爱民,则兵强矣;已诺而能信,则兵强矣;庆赏以其渐,则兵强矣;将率能其任,则兵强矣。观人之国者,不必观乎其卒伍,观是五者,有能有不能者,则其彊弱可知也已。
临武君【盖楚将不知其姓名】与孙卿议兵于赵成王前,王曰:“请问兵要。”对曰:“上得天时,下得地利,观敌之变动,后之发,先之至,此用兵之要术也。”孙卿曰:“不然,臣所闻古之道,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乎一民。弓矢不调,则羿不能以中;六徴马不和,则造父不能以致逺;士民不亲附,则汤武不能以必胜也。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也。故兵要在乎附民而已。”临武君曰:“不然,兵之所贵者,势力也;所行者,变诈也。善用兵者,感怱【恍怱也】悠闇【逺视】莫之所从出。孙呉用之,无敌于天下,岂必待附民哉?”孙卿曰:“不然,臣之所道,仁人之兵,王者之志也。君之所贵,权谋势力也;所行攻夺变诈者,诸侯之事也。仁人之兵,不可诈也。彼可诈者,怠慢者也,路【暴露】亶【读为袒露,
译又说:那些精良的兵器,是不吉利的器具,万物都厌恶它,所以有道的人不居处使用它。因此君子平时以左边为贵,用兵时以右边为贵。兵器是不吉利的器具,不是君子所用的器具,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它。清静淡泊才是上策,所以不认为兵器是美好的。如果认为兵器美好,就一定会喜爱它。喜爱兵器的人,就是喜爱杀人的人。喜爱杀人的人,不可能在天下实现自己的志向。臣按:佳的意思是美好。兵器是凶险的事物,却把它当作美好,这乃是世间一种不吉利、不祥善的器具。正因为它是不祥的器具,所以在使用时,万物没有不厌恶它的,然而人却有人把它当作美好,不厌恶它,难道反而是把兵器当作美好吗?有道之士,心境恬淡而志向无为,只以道德为乐,不把兵器当作美好,怎肯让自己处于不祥之地而把杀人当作快乐呢?后世的君主,如果把用兵当作美好,把杀人当作快乐,原本想以此在天下实现志向,最终却身死国灭的人很多。老子的话,应当深深引以为戒。
又说:“用正道治理国家,用奇谋使用军队,用无为来取得天下。”
臣按老子这三句话,所谓用正道治理国家,用无为来取得天下,与圣人的道理没有不同。用奇谋使用军队,解说的人认为奇是诈术,我私下认为不是这样。大概所谓的奇,就像所说的攻击敌人没有防备的地方,出乎敌人的意料,避开坚实打击空虚,抓住机会设下埋伏,并不是所谓的偏邪不正。
又说:“善于为将的人不逞勇武,善于作战的人不发怒,善于战胜敌人的人不与敌人正面交锋,善于用人的人把自己放在别人之下。这就叫做不争的德行,这就叫做使用别人的力量。”
臣按:为将的人,必定以文事而武名自居,而不是以善于为将自居。作战,是用来执行天道的讨伐,而不是用来发泄自己的怒气。带着怒气作战,不是善于作战。与人作战而获胜,不是善于战胜。不与敌人作战而敌人屈服,这才是善于战胜。用人而把自己放在别人之下,不凭借自己的长处胜过别人,不凭借自己的所有凌驾于别人之上,那么在用人的道理上就善于了。像这样的人,都是具有不争的德行,而能使用别人力量的人。
又说:“用兵的人说:‘我不敢做主动进攻的一方而只做被动应战的一方,不敢前进一寸而退让一尺。’这就叫做行列没有行列,手臂没有手臂,敌人没有敌人,兵器没有兵器。祸患没有比轻敌更大的,轻敌就会丧失我的法宝。所以两军相对,心怀哀怜的一方胜利了。”
臣按老子所谓用兵的人说,是说世上用兵的人有这样的说法。我不敢先动手,只应对外人的行动,不敢做主动进攻的一方而只做被动应战的一方。我的前进,固然连半步也不敢先走;至于退让,即使达到一尺,也不计较。行动然后才能行动,我使用军队,行动却像没有行动。攘除必定用手臂,我行军像人的攘除,却不用手臂。遇到敌人必定因循,我所因循的是敌人,却像没有敌人。执持必定用兵器,我所执持的是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像这样,大概是以不争为德行。然而争固然不可以,轻敌也不可以。所以行军的祸患,轻敌是最大的。轻敌而匆忙,不把它当作悲哀,反而当作喜悦,那么我用来作为国家法宝的东西,怎么不被丧失呢?所以两个敌对的国家,军队相互对抗,其中自己心怀哀怜的一方常常胜利。心怀哀怜的人不把用兵当作喜悦,常常忧愁悲伤地思念。正因为他不喜悦用兵,他的志向常常有哀怜的意思,惟恐出现失误,从而丧失我所依赖的法宝,那么法宝就常常为我所有了。法宝是什么?国家的法宝在于人民。用兵而能心怀哀怜,这也不同于把兵器当作美好的人。不把兵器当作美好,而把它当作悲哀,不是不得已不使用,那么必定不至于失败,而丧失我所宝贵的东西了。
荀子说:“观察国家的强弱、贫富有征验。上面不崇尚礼制,军队就弱;下面不爱惜人民,军队就弱;承诺不守信,军队就弱;庆赏不循序渐进,军队就弱;将领不能胜任,军队就弱。”
臣按:国家的强弱,在于军队。根据荀子的话反过来看,所以上面崇尚礼制,军队就强;下面爱惜人民,军队就强;承诺能够守信,军队就强;庆赏循序渐进,军队就强;将领能胜任其职责,军队就强。观察别人的国家,不必观察他们的士兵,观察这五点,有能胜任的有不能胜任的,那么他们的强弱就可以知道了。
临武君(大概是楚国将领,不知道他的姓名)与孙卿在赵成王面前讨论用兵,成王说:“请问用兵的要领。”临武君回答说:“上面得到天时,下面得到地利,观察敌人的变动,后发动,先到达,这是用兵的要术。”孙卿说:“不是这样,我听说古代的道理,凡是用兵攻战的根本,在于统一民心。弓矢不调和,羿也不能射中;六匹驾车的马不和顺,造父也不能到达远方;士兵和人民不亲附,汤武也不能必胜。所以善于使人民亲附的人,就是善于用兵的人。所以用兵的要领在于使人民亲附罢了。”临武君说:“不是这样,军队所重视的,是势力;所实行的,是变诈。善于用兵的人,恍惚悠远,不知道从哪里出来。孙武、吴起使用它,无敌于天下,难道一定要等待使人民亲附吗?”孙卿说:“不是这样,我所讲的,是仁人的军队,王者的志向。您所重视的,是权谋势力;所实行的攻夺变诈,是诸侯的事情。仁人的军队,不可以用诈术欺骗。可以被诈术欺骗的,是怠慢的人,暴露
袒谓上下不相覆】者也,君臣之间滑【乱也】然有离徳也。故以桀诈桀,犹巧拙有幸焉;以桀诈尧,譬之以卵投石,以指挠【搅也】沸【汤也】若赴水火,入焉焦没耳。故仁人上下,百将一心,三军同力,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若手臂之扞头目而覆胸腹也。诈而袭之于先,惊而后击之一也。”
译“袒”是指上下不相保护的意思,君臣之间混乱,因此产生了背离的德行。所以用夏桀那样的暴君去欺骗另一个夏桀,或许还有巧妙与笨拙的侥幸之分;用夏桀去欺骗尧那样的圣君,就像用鸡蛋去碰石头,用手指去搅动沸水,如同奔赴水火,进去就会被烧焦或淹死。因此,仁德之人统领上下,百将同心,三军协力,臣子侍奉君主,下级服从上级,就像儿子侍奉父亲,弟弟侍奉兄长,就像手臂护卫头脸而覆盖胸腹一样。如果先用欺诈突袭,然后趁其惊慌再加以攻击,这是同一回事。
臣按:荀卿此言,反本之论也。所谓兵要在附民,民不亲附,则汤、武不能以必胜。若权谋势力以行诈,施之于其敌,犹有工拙。若遇仁义之主,民亲附而将用命,何所用哉!
陈嚣间孙卿子曰:“先王议兵,常以仁义为本。仁者爱人,义者循理。然则又何以兵为?凡所为有兵者,为争夺也。”孙卿曰:“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之也。义者循理,循理故恶人之乱之也。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故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过者化,若时▯之降,莫不説喜。”
臣按:荀卿此言,可见帝王之兵,非禁暴除害,不敢轻举,所以为仁义之师。故其所存者,神妙而不测;所过者,化融而无迹。此其所以为王道,而上下与天地同流,固非伯功小小补塞间隙之可比。又岂非因小忿、争小利者所可同年语哉?
三略》曰:务广地者荒,务广徳者强。能有其有者安,贪人之有者残。残灭之政,累世受患。造作过制,虽成必败。舎已而敎人者逆,正已而化人者顺。逆者乱之招,顺者治之要。又曰:圣王之用兵,非乐之也,将以诛暴讨乱也。夫以义诛不义,若决江河而溉爝火,临不测而挤欲坠,其克必矣。所以优防恬淡而不进者,重伤人物也。夫兵者,不祥之器,天道恶之。不得已而用之,是天道也。夫人之在道,若鱼之在水,得水而生,失水而死。故君子者,常惧而不敢失道。
臣按:三略之书,或谓为太公之书。然其中所引军纎及所谓英雄侵盗县官等语,皆非三代以前之言。然汉光武尝引其言以为诏,则此书之传亦已逺矣。其中可取者鲜,然此数言者,庶防不悖于圣贤之防,故録之,不以人而废言也。
司马法》曰:「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故仁见亲,义见説,智见恃,勇见方,信见信。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战道不违时,不歴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防,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故国虽大,好战必忘;天下虽安,忘战必危。」
先王之治,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诸侯说懐,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圣徳之治也。其次贤王,制礼乐法度,乃作五刑,兴甲兵以讨不义。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
陈师道曰:齐威王使其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附以先齐大司马田穰苴之説,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夫所谓古者司马兵法,国之政典也。所谓穰苴兵法,太史迁之所论,今博士弟子之所诵説者也。昔周公作政典,司马守之,以佐天子,平邦国,正百官,均万民,故征伐出于天子。及上废其典,下失其职,而周衰矣。故征伐出于诸侯,典之用舎兴壊系焉。迁徒见七国、楚、汉之战,以诈胜,而身固未尝行道也,遂以仁义为虚名,而疑三代以文具,可谓不学矣。谨按传记所载《司马法》之文,今书皆无之,则亦非齐之全书也。然其书曰:「礼与法表里,文与武左右。」又曰:「杀人以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去战,虽战可也。」又曰:「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此先王之政,何所难哉!
臣按:宋人辑兵法,择其切要者为七书,而《司马法》比诸家为优,其言多可取者,而此数言,其尤也。
尉缭子》曰:「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故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夫不离其官府,由其武议在于一人。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焉。」又曰:「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太上神化,其次因物,其下在于无夺民时,无损民财。夫禁必以武而成,赏以文而成。」又曰:「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徳也。事必有本,故王者伐暴乱,本仁义焉。战国以立威抗敌相图,而不能废兵也。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能胜此二者,知胜败矣。文所以视利害,辨安危;武所以犯强弱,力攻守也。
译臣按:荀子的这番话,是关于回归根本的论述。所谓用兵的关键在于使百姓归附,如果百姓不归附,那么商汤、周武王也不能保证必胜。如果依靠权谋势力来施行欺诈,施加于敌人,尚且有高明与拙劣之分。但如果遇到施行仁义的主君,百姓归附而将领效命,那权谋欺诈还有什么用呢!
陈嚣曾问荀子说:“先王议论用兵,常以仁义为根本。仁爱的人关爱他人,合乎道义的人遵循事理。既然如此,又为什么要用兵呢?凡是用兵的目的,都是为了争夺。”荀子说:“仁爱的人关爱他人,因为关爱他人,所以厌恶别人加害于他们。合乎道义的人遵循事理,因为遵循事理,所以厌恶别人扰乱秩序。那军队,是用来禁止暴行、消除祸害的,不是为了争夺。所以仁人的军队,所驻扎的地方神妙莫测,所经过的地方教化感化,如同及时雨降临,没有不喜悦的。”
臣按:荀子的这番话,可见帝王的军队,如果不是为了禁止暴行、消除祸害,不敢轻易出动,这才是仁义的军队。所以它所驻扎的地方,神妙而不可测度;所经过的地方,教化融合而没有痕迹。这就是它之所以为王道,并且上下与天地同流的原因,本来就不是霸业那种小小的补救堵塞所能相比的。又哪里是那些因小忿、争小利的人所能相提并论的呢?
《三略》说:致力于扩张土地的人会使国家荒废,致力于广施恩德的人会使国家强盛。能保有自己所有的人是安定的,贪图别人所有的人是残暴的。残暴毁灭的政治,会累世遭受祸患。制定超过制度的措施,即使成功也必然失败。舍弃自己而教导别人是违背常理的,端正自己而感化别人是顺应常理的。违背常理的是动乱的招致,顺应常理的是治理的要领。又说:圣明的君王使用军队,并不是以此为乐,而是用来诛讨暴乱。用正义去诛讨不义,就像决开江河去浇灭小火,面对深不可测之处去推挤将要坠落的人,必定能够战胜。之所以优柔防范、恬淡而不进攻,是因为害怕严重伤害人和物。军队,是不祥的器具,天道厌恶它。不得已而使用它,这是符合天道的。人在道中,就像鱼在水中,得到水就生存,失去水就死亡。所以君子,常常畏惧而不敢失去道。
臣按:《三略》这本书,有人说它是姜太公的书。然而其中所引用的军法以及所谓“英雄侵盗县官”等话语,都不是三代以前的言辞。然而汉光武帝曾经引用它的话作为诏书,那么这本书的流传也已经很远了。其中值得采纳的地方很少,然而这几句话,大致不违背圣贤的宗旨,所以记录下来,不因人废言。
《司马法》说:“杀人是为了安抚人,杀他是可以的;攻打他的国家,是为了爱护他的百姓,攻打他是可以的。用战争来制止战争,即使进行战争也是可以的。所以仁爱的人被亲近,合乎道义的人被喜悦,有智慧的人被信赖,勇敢的人被倚重,守信的人被信任。在国内得到爱戴,所以能够防守;在国外得到威严,所以能够作战。作战的原则不违背农时,不经历百姓的疾苦,这是为了爱护我们的百姓。不施加欺诈,不趁人之危,这是为了爱护敌国的百姓。冬天和夏天不兴兵,这是为了兼爱两国的百姓。所以国家虽然强大,喜好战争必然灭亡;天下虽然安定,忘记战争必然危险。”
先王的治理,端正名分治理事物,建立国家区分职事,按照爵位分配俸禄。诸侯喜悦归附,海外来朝服,诉讼平息而战争停止,这是圣德的治理。其次贤明的君王,制定礼乐法度,于是设立五刑,兴起甲兵来讨伐不义。礼与法是表里关系,文与武是左右关系。
陈师道说:齐威王派遣他的大夫追述古代的司马兵法,附上齐国大司马田穰苴的说法,称为《司马穰苴兵法》。那所谓古代的司马兵法,是国家的政典。所谓穰苴兵法,是太史迁所论述,现在博士弟子所诵读讲解的。从前周公制定政典,司马官职守护它,来辅佐天子,平定邦国,端正百官,均衡万民,所以征伐出自天子。等到上面废除了这个典制,下面失去了职事,周朝就衰落了。所以征伐出自诸侯,典制的存废兴亡系于此。太史迁只见到七国、楚、汉的战争,靠欺诈取胜,而他自己本来未曾践行道义,于是认为仁义是虚名,而怀疑三代只是虚文,可以说是不学无术了。谨按传记所载《司马法》的文字,现在的书中都没有,那么也不是齐国的全书。然而它的书说:“礼与法是表里,文与武是左右。”又说:“杀人以安抚人,杀他是可以的。攻打他的国家,爱护他的百姓,攻打他是可以的。用战争去除战争,即使进行战争也是可以的。”又说:“冬天和夏天不兴兵,这是为了兼爱百姓。”这是先王的政令,有什么难的呢!
臣按:宋人编纂兵法,选择其中切要的为七书,而《司马法》比其他各家更为优秀,其中的言论大多值得采纳,而这几句话,尤其突出。
《尉缭子》说:“凡是军队不攻打没有过错的城市,不杀害没有罪过的人。杀害别人的父兄,掠夺别人的财物,奴役别人的子女,这些都是盗贼行为。所以军队,是用来诛讨暴乱,禁止不义的。军队所施加的地方,农民不离开他们的田地,商人不停止他们的店铺,士大夫不离开他们的官府,因为武力的议论在于一人。所以军队不流血而天下亲近。”又说:“欲望产生于没有法度,邪恶产生于没有禁令。最好的是神妙的教化,其次是顺应事物,最下的是不剥夺百姓的农时,不损害百姓的财产。禁令必须依靠武力才能成功,奖赏依靠文治才能成功。”又说:“军队,是凶险的器具;争夺,是违背道德的。事情必有根本,所以王者讨伐暴乱,以仁义为根本。战国时期为了树立威势、抵抗敌人而相互图谋,而不能废除军队。军队,以武力为根本,以文治为种子;武力为表,文治为里。能胜任这两者,就知道胜负了。文治用来观察利害,辨别安危;武力用来冒犯强弱,用力攻守。”
」
臣按:先儒谓《尉缭子》虽未能纯王政,亦可谓窥本统矣。而此数言,庶防古人仁义之师,可取也。至其他篇,以杀垂敎,弃而不用可也。
译臣按:前代儒者说,《尉缭子》虽然未能纯粹体现王道政治,也可以说是窥见了根本的大统。而这几句话,大致符合古人仁义之师的标准,是可以采纳的。至于其他篇章,以杀戮来施行教化,舍弃不用就可以了。
史记》兵者,圣人所以讨彊暴,平乱世,夷险阻,救危殆。自含血戴角之兽,见犯则挍,而况于人,懐好恶、喜怒之气,喜则爱心生,怒则毒螫加,情性之理也。昔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颛顼有共工之陈,以平水害;成汤有南巢之伐,以殄夏乱。逓兴逓废,胜者用事,所受于天也。自是之后,名士迭兴,晋用舅犯,而齐用王子【子成父】呉用孙武,申明军约,赏罚必信,卒伯诸侯,兼列邦土。虽不及三代之诰誓,然身宠君尊,当世显扬,可不谓荣焉?岂与世儒闇于大较【法也】不权轻重,猥云徳化不当用兵?大至窘辱失守,小乃侵犯削弱,遂执不移等哉?故敎笞不可废于家,刑罚不可捐于国,诛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有巧拙,行之有逆顺耳。夏桀、殷纣,手搏豺狼,足追驷马,勇非防也;百战克胜,诸侯摄伏,权非轻也。秦二世,宿军无用之地,连兵于邉陲,力非弱也;结怨匈奴,絓祸于越,势非寡也。及其威尽势极,闾巷之人为敌国,咎生穷武之不知足,甘得之心不息也。
臣按司马迁载此于《律书》,言律而先言兵,不言兵之用,而言兵之偃,首推原兵戎之始,而及春秋战国善战之士,次及桀纣二世之失,而以孝文拒陈武之言终焉。盖欲世主偃兵息民,绥和通使,使民气欢洽,隂阳恊和,以为造律之本,其意善矣。但其谓孙武軰申明军约,身宠君尊以为荣,则犹战国之气习也。夫帝王用兵,出于不得已,以除民害耳,岂所以为身荣哉?若夫所谓世儒闇于大较,不权轻重,「权」之一字,诚用兵可否之决也。臣以为「权」于轻重,以事言之,不若「权」于是非,则以理决之之为得也。
汉高祖时,陆贾时时前説诗书。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贾曰:「居马上得之,寜可以马上治之乎?文武并用,长乆之道也。」
臣按:文武并用,长乆之道也。必古有是言,而贾称之。其言仅八字,古今为治,所以立国本,成国治,延国祚,诚莫外焉。承天命以安民生者,其可用一而遗一乎?
陆贾曰:「天下安注意相,天下危注意将。将相和调,则士豫附。天下虽有变,权不分。」
臣按:陆贾此言,虽一时为陈平画计,以谋诸吕;然而国家有变,未有将相乖异而能安定者,此则百世之所同也。
汉宣帝时,魏相上书曰:「臣闻之,救乱诛暴,谓之义兵。兵义者王。敌加于已,不得已而起者,谓之应兵。兵应者胜。争恨小故,不忍愤怒者,谓之忿兵。兵忿者败。利人土地货寳者,谓之贪兵。兵贪者破。恃国家之大,矜民人之众,欲见威于敌者,谓之骄兵。兵骄者灭。此五者,非但人事,乃天道也。」
臣按:魏相论用兵之名有五,首以臣闻之为言。盖自古有此言,而相引之以为宣帝告也。后世人主有欲用兵者,恒必以其所遇之敌、所行之事,揆之以五者之名。于兹五者,果何当欤?必合于义而王,应而胜,然后不得已而兴师动众。茍或有类于所谓忿、贪、骄者,则亟止之,而不使其沦于败破灭之地。则所行者,下顺人心,上合天道,而无敌于天下矣。
宋欧阳修言于仁宗曰:「自古王者之治天下,虽有忧勤之心,而不知致理之要,则心愈劳而事愈乖;虽有纳諌之明,而无力行之果防,则言愈多而聴愈惑。伏思圣心所甚忧,而当今所最阙者,不过曰无兵也,无将也,无财用也,无御戎之防也,无可任之臣也。此五者,陛下忧其末,而臣谓今皆有之。然陛下未得而用之者,何哉?」曰:「朝廷有三大弊故也。何谓三大▯?一曰不谨号令,二曰不明赏罚,三曰不责功寔。三▯因循于上,则万事废壊于下。」
臣按:欧阳修当仁宗时,上此疏。其言虽为宋而发,然而天下后世,威武所以不振,治道所以不立者,政坐此三者而已。诚能谨号令之颁,明赏罚之施,责功寔之效,则兵将财用,不患其无任用,有其臣御戎,有其防矣。内修外攘,百事具举,威武岂有不振也哉!
韩琦言于仁宗曰:「今献防陈邉事者,不过欲朝廷选择将帅,训
译《史记》说,战争,是圣人用来讨伐强暴、平定乱世、夷平险阻、拯救危难的。自从有血有角的野兽,被侵犯就会搏斗,何况是人呢?人怀有好恶、喜怒的情感,高兴时爱心产生,愤怒时毒害施加,这是情性的常理。从前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平定火灾;颛顼有与共工交战,以平定水害;成汤有征伐南巢,以灭绝夏朝的动乱。相继兴起相继废弃,胜利者执政,这是上天所授予的。从此以后,名士相继兴起,晋国任用舅犯,齐国任用王子成父,吴国任用孙武,申明军纪,赏罚必定守信,最终称霸诸侯,兼并列国土地。虽然比不上三代诰誓那样的崇高,但自身受宠、君主尊贵,在当时显赫扬名,难道不说是荣耀吗?难道与那些世俗儒生不明大体、不权衡轻重,妄言道德教化不应使用武力,大到窘迫受辱失守国土,小到侵犯削弱国力,于是固执不变等同吗?所以教鞭和体罚不能废除于家庭,刑罚不能舍弃于国家,诛伐不能停息于天下。使用它有巧妙与笨拙,施行它有顺利与逆反罢了。夏桀、殷纣,手能搏杀豺狼,脚能追赶四马并驾的车,勇力并非不强大;百战克胜,诸侯慑服,权谋并非不重大。秦二世,驻扎军队于无用之地,连年征战于边境,力量并非薄弱;结怨于匈奴,祸患牵连到越地,势力并非寡少。等到威势耗尽、权势极尽,里巷之人成为敌国,罪过产生于穷兵黩武而不知满足,贪得之心不息。
臣按:司马迁将此记载于《律书》,谈论音律却先谈论战争,不谈论战争的使用,而谈论战争的停息,首先推究战争的开始,进而涉及春秋战国善于作战的人士,接着涉及夏桀、殷纣、秦二世的过失,而以汉文帝拒绝陈武的建议作为结尾。大概是希望当世君主停战息民,安抚和睦通使,使民心欢畅融洽,阴阳协调和谐,以此作为制定律法的基础,他的用意是好的。但他认为孙武等人申明军纪,自身受宠、君主尊贵以此作为荣耀,这还是战国时期的风气。帝王用兵,出于不得已,是为了消除百姓的祸害,哪里是为了自身荣耀呢?至于所谓世俗儒生不明大体,不权衡轻重,“权”这个字,确实是决定用兵与否的关键。臣认为“权”衡轻重,从事物来说,不如“权”衡是非,以道理来决定才是得当的。
汉高祖时,陆贾常常上前讲述《诗》《书》。高祖骂他说:“我靠骑在马上得到天下,何须《诗》《书》?”陆贾说:“靠骑在马上得到天下,难道可以靠骑在马上治理天下吗?文武并用,才是长久的治国之道。”
臣按:文武并用,才是长久的治国之道。必定古代有此言论,陆贾才称引它。这短短八个字,古今治理国家,之所以确立国家根本、成就国家治理、延续国家国运,确实没有超出这个范围的。承受天命以安定民生的人,难道可以只用一方面而舍弃另一方面吗?
陆贾说:“天下安定时,要注意宰相;天下危乱时,要注意将领。将相和谐协调,那么士人就会预先归附。天下即使有变故,权力也不会分散。”
臣按:陆贾这话,虽然当时是为陈平谋划以对付诸吕,然而国家有变故,没有将相不和而能安定的,这是百代所共同的道理。
汉宣帝时,魏相上书说:“臣听说,拯救动乱、诛杀暴虐,称为义兵。兵符合义就能称王。敌人加害于自己,不得已而起兵,称为应兵。兵顺应形势就能胜利。因小怨恨、不忍愤怒而起兵,称为忿兵。兵出于愤怒就会失败。贪图别人的土地财宝而起兵,称为贪兵。兵出于贪婪就会破败。倚仗国家强大,夸耀民众众多,想在敌人面前显示威风,称为骄兵。兵骄傲就会灭亡。这五种情况,不仅是人事,也是天道。”
臣按:魏相论述用兵的名目有五种,开头用“臣听说”的话。大概自古有此言论,魏相引用它来告知宣帝。后世君主有想要用兵的,必定要根据他所遇到的敌人、所做的事情,用这五种名目来衡量。在这五种情况中,究竟符合哪一种呢?必定符合义就能称王,顺应就能胜利,然后不得已才兴师动众。如果有类似所谓忿、贪、骄的情况,就赶快停止,不使其陷入败破灭的境地。那么所施行的,下顺人心,上合天道,而在天下无敌了。
宋欧阳修对仁宗说:“自古王者治理天下,虽然有忧虑勤勉之心,而不知道治理的关键,那么心思越劳累而事情越违背;虽然有采纳谏言的明智,而没有坚决执行的果敢,那么言论越多而听信越迷惑。伏思圣心所最忧虑的,而当今最缺乏的,不过是没有军队、没有将领、没有财用、没有抵御戎狄的防备、没有可任用的大臣。这五种,陛下忧虑其末端,而臣认为现在都有。然而陛下没有得到并使用它们,为什么呢?”回答说:“朝廷有三大弊病。什么是三大弊病?一是不谨慎号令,二是不明确赏罚,三是不责求实效。三大弊病在上层因循守旧,那么万事在下层就会废弛败坏。”
臣按:欧阳修在仁宗时,上此奏疏。他的话虽然是为宋朝而发,然而天下后世,威武之所以不振,治道之所以不立,正是由于这三者罢了。如果真的能谨慎号令的颁布,明确赏罚的实施,责求实效的成效,那么军队将领财用,不担心没有任用,有抵御戎狄的大臣,有防备了。内修外攘,百事并举,威武难道有不振兴的吗!
韩琦对仁宗说:“现在进献计策陈述边境事务的,不过希望朝廷选择将帅,训练
习士卒,脩利戈甲,营葺城隍,广畜资粮,以待黠羌之可胜,此为安邉捍冦之切务。然而凡人之虑,皆能及之,臣窃以谓此特外忧而已。虽汉、唐全盛之时,岂能使四夷常自▯伏而保不为盗哉?若乃纲纪不立,忠佞不分,赏罚不明,号令不信,浮费靡节,横赐无常,务宴安之逸,游纵宫庭之奢靡,受女谒之干请,容近昵之儌幸,此臣所谓内患也。且四夷内窥中国,必观衅而后动,故外忧之起,必始内患。臣今为陛下计,莫若先治内患以去外忧,内患既平,外忧自息。譬若木之有本末,未有本固而枝叶不盛者也。」
译训练士兵,修治兵器铠甲,修缮城墙护城河,大量储备物资粮草,以等待狡猾的羌人出现可乘之机,这是安定边疆、抵御寇盗的当务之急。然而一般人的考虑,都能想到这些,臣私下认为这不过是外部的忧患罢了。即使是汉、唐全盛时期,难道能使四方夷族永远顺从而保证他们不成为盗贼吗?如果纲纪不能确立,忠臣与奸佞不能分辨,赏罚不能严明,号令不能取信于民,无谓的耗费没有节制,随意的赏赐没有定规,追求宴饮安逸,沉溺于宫廷的奢侈靡费,接受妇女的请托干预,纵容亲近宠幸之人的侥幸行为,这就是臣所说的内部祸患。况且四方夷族窥探中原,必定是观察到有裂痕才行动,所以外部忧患的兴起,必定始于内部祸患。臣现在为陛下谋划,不如先治理内部祸患以消除外部忧患,内部祸患既已平定,外部忧患自然平息。这就好比树木有根本和枝末,没有根本稳固而枝叶不繁盛的。
臣按:为治之大纲曰文与武。文事修而武事不备,犹天之有阳而无隂,地之有柔而无刚,人之有仁而无义也。是以自古帝王虽以文徳为治,而所以济其文而使之乆安长治者,未尝不资于武事焉。然武之为用,不以用之为功,而以不用为大。故武之为文,以止戈为义也。是以国家常以武备与文敎并行,先事而为之备,无事而为之防,所以遏祸乱于将萌,卫治安于长乆,不待乎临事而始为之,有事而后备之也。不然则无及矣。臣故歴考经史所载威武之事,备载之而举韩琦先治内患之説,终焉。昔所谓上防莫如自治者也。琦谓自治之防:立纪纲,分忠佞,明赏罚,慎号令,节浮费,罢横赐,省逸游,禁奢靡,絶干请,抑儌幸。能行此数者,则内无患矣。内既无忠则威武之本立矣。虽有外患,庸何忧哉?
已上总论威武之道【下】
大学衍义补卷一百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一百十七
明 丘濬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严武备
军伍之制
周礼小司徒,乃防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功力之事】以比追【逐冦】胥【伺盗捕贼】以令贡赋【施政令以贡赋之事】
郑▯曰:「用谓使民事之也。伍、两、卒、旅、师、军,皆众之名。两,二十五人;卒,百人;旅,五百人;师,二千五百人;军,万二千五百人。此皆先王因农事而定军令者也,欲其恩足相恤,义足相救,服容相别,音声相识。」
臣按,此即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旅,五旅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之制。
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有夫有妇为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饶也】唯田与追胥竭【尽也】作【行也】
贾公彦曰:「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者,一家兄弟虽多,除一人为正卒,正卒之外,其余皆为羡卒。唯田与追胥竭作,非直正卒一人,其羡卒尽行也。」呉澂曰:「以田赋出军,古法也。今则难行,何也?古者田役追胥,在一乡之中,近止数十里,逺则数百里,其行速而期近,故丁夫无畏惮,室家无怨思。秦汉以来,万里长戍,民之惮行如徃弃市。于斯之时,乃假周官之説,以抽民丁,甚可悲也。今兵农既分,制虽非古,然兵受廪给,不耕而食,虽劳而不怨;民出赋税,免于征行,虽贫而不劳。若夫募兵之法,悬以重赏,使自应募,而又使之二十备戎行,五十免军役,斯尽善矣。此斟酌之得宜。」
臣按:成周因田赋而出军,必先均平其土地之髙下,徧知其人丁之多寡,又于人口之中考其身力之强弱,能任其事与否。若其家七人之中有任事者三人,惟用其一人为正卒,其余为羡卒也。用其正卒一人,合四家编次为一伍,积累而上,阶级相承以为伍、两、卒、旅、军、师之制,因地剂而起,则人无贫窘,非任事不用,则士无疲懦。此制一定,遇有征伐则起之以为军旅,当敎阅则作之使趋田役,遇有盗贼则比之使与追捕,遇夫闲暇则令之使出贡赋。盖有事则随时起调,无事则依旧输纳。毎正卒之外皆有余丁以为之副贰,随阙而随补,军伍无有空也。多用则多起分数,无不足也。先儒谓先王足兵而未尝有兵,非无兵也,用之则布满于行陈,不用则收敛而归之田里。此万世无弊之军政也。后世舎无弊之法而用有弊之法,古制一失,永不可复,可慨也夫。
大司马,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二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一军则二府,六史,胥十人,徒百人。
吕祖谦曰:「一军之制,为人万二千五百。损一人,则不足;増一人,则有余。大国之
译臣按:治理国家的大纲在于文治与武功。如果文治修明而武功不备,就像天有阳气而无阴气,地有柔顺而无刚强,人有仁爱而无义理一样。因此,自古以来的帝王虽然以文德来治理国家,但用来辅助文治并使其长久安定、长治久安的,没有不借助于武功的。然而,武功的作用,不在于使用它来建立功业,而在于不使用它才是最大的成就。所以,武功作为文治的一部分,其意义在于“止戈”(停止战争)。因此,国家常常使武备与文教并行,在事情发生之前就做好准备,在太平无事时就进行防备,以此来遏制祸乱在萌芽状态,保卫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不是等到事情临头才开始准备,有了变故才去防备。如果不这样做就来不及了。所以我详细考察经史中记载的关于威武的事例,全部记录下来,并引用韩琦关于先治理内部祸患的说法,作为结尾。过去所说的“上等的防备莫过于自我治理”就是这个意思。韩琦认为自我治理的防备措施是:确立纪纲,区分忠奸,严明赏罚,谨慎号令,节省不必要的开支,废除横征暴敛的赏赐,减少安逸游乐,禁止奢侈浪费,杜绝请托,抑制侥幸。能够实行这几点,那么内部就没有祸患了。内部既无祸患,那么威武的根本就确立了。即使有外部祸患,又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以上总论威武之道【下】
大学衍义补卷一百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一百十七
明 丘濬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严武备
军伍之制
《周礼·小司徒》规定:于是统计万民的卒伍来使用他们。五个人编为一伍,五伍编为一两,四两编为一卒,五卒编为一旅,五旅编为一师,五师编为一军。用来征发军队,用来从事田役【指劳役之事】,用来比追【指追捕盗贼】,用来征收贡赋【指发布政令以征收贡赋之事】。
郑玄说:“‘用’是指让百姓从事这些事务。伍、两、卒、旅、师、军,都是军队的名称。两,二十五人;卒,百人;旅,五百入;师,二千五百人;军,一万二千五百人。这都是先王根据农事来制定军令的,希望他们恩惠足以互相体恤,道义足以互相救助,服饰仪容可以互相区别,声音容貌可以互相识别。”
臣按:这就是五家编为一比,五比编为一闾,四闾编为一旅,五旅编为一党,五党编为一州,五州编为一乡的制度。
于是平均分配土地,来核查人口,从而周详地知道他们的数量。上等土地,一家【有丈夫有妻子称为家】七口人,可以服役的有三人;中等土地,一家六口人,可以服役的有五人;下等土地,一家五口人,可以服役的有二人。凡是征发劳役,不超过每家一人,把其余的人作为预备【多余的人】。只有在田役和追捕盗贼时才竭尽【全部】出动【行动】。
贾公彦说:“凡是征发劳役,不超过每家一人,把其余的作为预备,意思是:一家兄弟虽然多,除去一人作为正卒,正卒之外,其余的都是预备卒。只有在田役和追捕盗贼时才竭尽出动,不只是正卒一人,预备卒也全部出动。”吴澄说:“根据田赋来出兵,是古代的制度。现在难以实行,为什么呢?古代的田役和追捕盗贼,都在一个乡之中,近的只有几十里,远的也不过几百里,行动迅速而期限短,所以壮丁没有畏惧,家庭没有怨恨。秦汉以来,万里远征戍守,百姓害怕出行就像被处死一样。在这个时候,却借用《周官》的说法来抽取民丁,非常可悲。现在兵农已经分离,制度虽然不同于古代,但是士兵接受官府供给,不耕种而吃饭,虽然劳累但不怨恨;百姓缴纳赋税,免于征发服役,虽然贫困但不劳累。至于募兵的方法,悬挂重赏,让百姓自愿应募,并且规定二十岁加入军队,五十岁免除军役,这就完美了。这是斟酌得宜的做法。”
臣按:成周时期根据田赋来出兵,必须先平均土地的高低优劣,普遍了解人口的多寡,又在人口中考查身力的强弱,能否胜任事务。如果一家七口人中有三人能胜任事务,只用其中一人作为正卒,其余的作为预备卒。使用正卒一人,联合四家编次为一伍,层层积累而上,等级相承形成伍、两、卒、旅、军、师的制度,根据土地情况来征发,那么百姓没有贫困窘迫;不任用不能胜任的人,那么士兵没有疲弱怯懦。这个制度一旦确定,遇到征伐就征发他们作为军队,应当操练检阅时就让他们去从事田役,遇到盗贼就编组他们去追捕,遇到闲暇时就命令他们去缴纳贡赋。大概是有事就随时征调,无事就依旧缴纳赋税。每个正卒之外都有多余的丁口作为副手,随缺随补,军伍没有空缺。多用就多征发一定比例,不会不足。先儒说先王兵员充足却好像没有军队,并不是没有军队,而是使用他们时就布满在行列中,不使用他们就收敛回归到田野乡里。这是万世没有弊端的军政。后世舍弃没有弊端的制度而采用有弊端的制度,古代的制度一旦丧失,永远无法恢复,真是令人感慨啊。
《大司马》规定:凡是制定军队,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天子有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企一军。军将都由命卿担任,二千五百人为一师,师帅都由中大夫担任,五百人为一旅,旅帅都由下大夫担任,一百人为一卒,卒长都由上士担任,二十五人为一两,两司马都由中士担任,五人为一伍,伍都有伍长。一军则有两个府,六名史官,十名胥,一百名徒。
吕祖谦说:“一军的编制,人数为一万二千五百。减少一人,就不够;增加一人,就多余。大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