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卷一百二十
而司马居其一。为治之事,无非政者,而独以綂六师、平邦国为政典,则时之所尚者在兵,而政之为政,莫急于兵,可见矣。噫!于此可以观世变矣。然在周之世,兵犹出于农,秦汉以来,兵农遂分,不可复合。世变愈趋而愈下,为治者当随时以制宜,则今日本兵柄之大臣,尤不可不得其人。自非兼资文武,通达古今,有思患豫防之心,有随机应变之智,不足以当司马之任,毋徒循资取以充位,以贻误国之祸也。
译而司马官职位列其中。治理国家的事务,没有不是政治的,却唯独将统领军队、平定邦国作为政治典章,那么当时所崇尚的在于军事,而政治中的政治,没有比军事更紧迫的,由此可见。唉!由此可以观察世道的变迁了。然而在周代,军队还出自农民,自秦汉以来,兵与农便分离了,不能再合并。世道变迁越来越趋向衰落,治理国家的人应当顺应时势来制定适宜的政策,那么当今掌握兵权的大臣,尤其不能不得到合适的人选。如果不是兼具文武才能,通晓古今,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识,有随机应变的智慧,就不足以担当司马的职务,不要仅仅依照资历选拔来充数,从而贻误国家招致祸患。
周礼》惟王建国,乃立夏官司马,使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
郑▯曰:「象夏所立之官,马者,武也。言为武者也。夏整齐万物,天子立司马,共掌邦政。政可以平诸侯,正天下。」
吕祖谦曰:「綂六师而谓之平邦国,则王者用师之本旨,特欲平邦国之不平者耳,非有他求也,非济贪忿而夸武功也,所谓天讨也。」
臣按:周礼六官之设,皆所以佐王以治邦国也。于天官曰均,地官曰扰,春官曰和,秋官曰刑,而于夏官则曰平焉。大学之道,其大用归于平天下。谓之平者,上下四旁均齐方正也。夫平天下,固欲其均齐方正,使无一人之不得其所。然有不皆然者,必有以参错乖戾侵犯之者也。有以参错乖戾侵犯之,则不平矣。故凡设官分职,所以均之、扰之、和之、刑之者,皆所以平之也。其间有均之、扰之、和之、刑之而犹有不平焉者,然后属之于司马焉。先儒谓「马者,武也」。五官所掌者,皆文事。文事有所不及,于是乎治之以武焉。司马所掌者,邦政。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外服之诸侯、邉方之夷狄,有所不正,而有以悖吾之治敎、干吾之刑宪,则声其罪以正之。正其不正,所以平其不平也。
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军司马下大夫四人,舆司马上士八人,行司马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有二人,徒三百有二十人。
郑▯曰:舆众也,行谓军行列也。晋作六军而有三行,取名于此。
贾公彦曰:「此夏官史十六人,胥三十二人,徒三百二十人,与诸官异者,以大司马总六军,故独多也。」臣按:《周礼》五官之卿,所谓大司徒、小司徒、大司寇、小司寇之外,而其官聨未有以徒、寇为名者,而夏官大司马、小司马外,又有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与夫都司马、家司马焉。意者,大司马与其贰掌邦政,以平邦国,在天子之左右,总其大纲,以佐天子,所谓国司马、公司马者也。若其用以主军赋者,则谓之军;主车马者,则谓之舆;主征行者,则谓之行;曰两、曰都、曰家,则各司其两及都、家者,其职任有大小,而其所掌之军赋皆同,非若他官所掌者各异其事,此其所以不嫌于同名也欤。
大司马以九伐之法正邦国,冯【乘陵也】弱犯寡则眚【削其四旁】之,贼贤害民则伐【声其罪以讨之】之,暴内【内暴其国】陵外【外陵诸侯】则坛【置之空地】之,野荒民散则削【削其地】之,负固【恃其险阻】不服则侵【兵加其地】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逐也】弑其君则残之,犯令【违弃上命】陵政【陵蔑王政】则杜之,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
臣按:先儒谓先王之时,其所封建以为诸侯者,莫非贤也。邦国之君,又安有罪恶如九伐之法所正者乎?盖先王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思患而豫防之,故制为九伐之法。其法虽具,岂尝试之哉?设之使知惧而已。是以当时之列爵分土者,咸知九伐之法其严如此。世禄承袭者,保其富厚而无茍且之意;脩职述守者,务善其礼,不为进取之计。故信义着而道化成,名器固而风俗淳。推之百世,可久之道也。
大司马及师大合军以行禁令,以救无辜,伐有罪。若大师【谓王自出征伐】则掌其戒令,涖【临也】大卜【卜出军吉凶】帅执事涖衅【杀牲以血涂之】主【谓迁庙之主】及军器,及致建太常【太常之旗】比【校也】军众,诛后至者。及战巡陈眡事而赏罚。若师有功,则左执律【聴军声者】右秉钺【致杀伐者】以先恺【兵乐曰恺】乐献于社。若师不功【无功】则厌【厌冠丧服也】而奉主车。
郑▯曰:「师所谓王巡守,若防同司马起师合军以从,所以威天下,行其政也。」
贾公彦曰:「大师王亲御六军,故司马用王之太常致众。若王不亲,则司马自用大旗致之。司马当战对陈之时,巡军陈眡其战功之事,知其有功无功而行赏罚也。」臣按:王者之师,非救无辜,伐有罪,不轻出。盖仁者爱人,故恶人之害人;义者循理,
译《周礼》记载,君王建立国家时,设立夏官司马,让他率领下属掌管国家政务,以辅佐君王平定邦国。
郑玄说:“夏官是效法夏时设立的官职,‘马’代表武,意思是从事武职的人。夏时万物整齐有序,天子设立司马,共同掌管国家政务。政务可以平定诸侯,匡正天下。”
吕祖谦说:“统率六军而称为平定邦国,那么君王用兵的根本宗旨,只是想要平定邦国中不平之事罢了,没有其他企图,不是为了满足贪欲忿怒而夸耀武功,这就是所谓的‘天讨’。”
臣按:《周礼》六官的设置,都是为了辅佐君王治理邦国。天官称为‘均’,地官称为‘扰’,春官称为‘和’,秋官称为‘刑’,而夏官则称为‘平’。《大学》的道理,其大用归结于平定天下。所谓‘平’,就是上下四方均齐方正。平定天下,固然希望均齐方正,使没有一个人不得其所。然而如果有不都这样的,必定有参差错乱、乖戾侵犯的因素。有了参差错乱、乖戾侵犯,就不平了。所以凡是设官分职,用来均平、安抚、调和、刑罚的,都是为了平定。其中经过均平、安抚、调和、刑罚后仍然不平的,然后才交给司马处理。先儒说‘马代表武’。五官所掌管的,都是文事。文事有所不及,于是就用武事来治理。司马所掌管的是国家政务。‘政’的意思是‘正’,用来匡正人的不正。外服的诸侯、边疆的夷狄,如果有不正之处,并且悖逆我们的治理教化、触犯我们的刑法,就声讨他们的罪行以匡正他们。匡正他们的不正,就是为了平定他们的不平。
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军司马下级大夫四人,舆司马上士八人,行司命中士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府六人,史十六人,胥三十二人,徒三百二十二人。
郑玄说:“‘舆’是众人的意思,‘行’指军队的行列。晋国设立六军而有三行,取名于此。”
贾公彦说:“这里夏官的史十六人,胥三十二人,徒三百二十二,与其他官职不同,是因为大司马总领六军,所以人数特别多。”臣按:《周礼》五官的卿,除了所谓的大司徒、小司徒、大司寇、小司寇外,其官职名称没有以‘徒’、‘寇’命名的,而夏官大司马、小司马之外,又有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以及都司马、家司马。大概是大司马及其副手掌管国家政务,以平定邦国,在天子左右,总揽大纲,以辅佐天子,这就是所谓的国司马、公司马。至于用来主管军赋的,就称为军;主管车马的,就称为舆;主管征行的,就称为行;称为两、都、家的,就各自主管其两及都、家,他们的职责有大小之分,但他们所掌管的军赋都相同,不像其他官职所掌管的事务各不相同,这就是他们不嫌同名的原因吧。
大司马用九伐之法匡正邦国,欺凌弱小、侵犯寡少就削去其四方疆土,残害贤人、祸害百姓就声讨其罪行,对内暴虐、对外欺凌就将其迁往空地,田野荒芜、百姓离散就削去其土地,依仗险阻、不服从就出兵侵犯,杀害其亲人就匡正他们,放逐或弑杀其君主就残害他们,违抗命令、蔑视王政就堵塞其道路,内外混乱、行为如鸟兽就消灭他们。
臣按:先儒说先王时代,所分封作为诸侯的,没有不是贤人的。邦国的君主,怎么会有罪恶如九伐之法所匡正的呢?这是因为先王在混乱未发生前制定治理措施,在危险未出现前保卫国家,思考祸患并预先防范,所以制定了九伐之法。虽然法度具备,难道会轻易尝试吗?设立它只是为了让诸侯知道畏惧而已。因此当时列爵分土的人,都知道九伐之法如此严厉。世代承袭爵禄的人,保持其富贵而没有苟且之意;修明职守的人,致力于完善礼仪,不怀进取之计。所以信义显著而道德教化成就,名器稳固而风俗淳朴。推行到百代,是长久之道。
大司马在军队大会合时执行禁令,以拯救无辜,讨伐有罪。如果是大规模出征(指君王亲自出征),就掌管警戒命令,监督大卜主持杀牲涂血于迁庙神主及军器,以及树立太常旗,校点军众,诛杀迟到的人。作战时巡视阵势、观察战况而进行赏罚。如果军队有功,就左手拿着律管(听军声),右手拿着斧钺(致杀伐),在恺乐(兵乐)前献祭于社。如果军队无功,就戴上丧冠丧服,捧着神主车。
郑玄说:“师指君王巡守,如果防同司马起兵合军跟随,是为了威震天下,推行其政令。”
贾公彦说:“大师指君王亲自率领六军,所以司马用王室的太常旗来召集众人。如果君王不亲自出征,则司马自用大旗召集。司马在作战对阵时,巡视军阵观察战功之事,知道有功无功而进行赏罚。”臣按:君王的军队,如果不是拯救无辜、讨伐有罪,不轻易出动。大概仁者爱人,所以厌恶人害人;义者循理,
故恶人之悖理。天下之大,兆民之众,奉一人以为君,所以安我也。必欲人人止其所,事事合乎理,然后君人之道尽是以人之无罪而为人所害,人之有罪而逆理以行,为人上者必命将以救之、伐之。若或人之众势之大,而臣下力有不及,然后亲出师以救之、伐之焉。
译所以厌恶那些违背常理的人。天下如此广大,百姓如此众多,拥戴一人作为君主,是为了让我们得以安宁。一定要让每个人都安守本分,每件事都符合道理,这样为君之道才算完备。因此,对于无罪却遭人陷害的人,以及有罪却违背常理行事的人,居于上位的人必定会派遣将领去救援或征讨他们。如果对方人多势众,臣下的力量不足以应对,君主才会亲自出兵去救援或征讨他们。
小司马之职,掌凡小祭祀、防同、飨射、师田、丧纪,掌其事如大司马之灋。
郑▯曰:「此下脱灭,汉兴求之不得。」
军司马 舆司马 行司马
王次▯曰:「三代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仪礼吉凶、军、賔、嘉,达于天下,而军礼独藏于司马。号司马法。若国有师田之事,县师始受法于司马,以作其众。庻小司马之职掌不悉书,而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皆不备,官有事斯置。其不欲观兵,葢如此。」
臣按:先儒谓《周礼》六官之中,惟小司马一官职掌不悉备,而军舆行三司马,又徒有其官名而阙其职掌。其令贡赋,则为之丘甸县鄙之名,而以四起其数;其防卒伍,则为之伍两军师之名,而以五起其数;其调车徒,则立通成终同之名,而以十起其数。同此民而易其名,异其数,何其不惮烦也?夫军旅一事也,习战谓之田,军政谓之礼,大阅谓之敎。设其财于九式,离其书于《仪礼》,特阙其兵马之职,屡易其军伍之名,变化出入,使民不知。葢先王以为明民以凶器危事,适以成其乖争之习,所以为是藏吾用而不示民者,为虑防也。我祖宗不使天下知兵马之数,亦此意也。近世乃有团营之设,何居?
诗六月之三章曰:「有严【威也】有翼【敬也】共【与供同】武之服【事也】共武之服以定王国。
朱熹曰:「言将帅皆严敬以共武事也。」
臣按:先儒谓兵事莫尚于严,莫先于敬。为将必严,不严则军心不齐;为帅必敬,不敬则军事不整。严敬二字,乃用师之要。夫惟将帅皆严、皆敬,以共武事,此王国之所以定也。
其五章曰:「文武吉甫,万邦为宪【法也】
朱熹曰:「吉甫,尹吉甫,此时大将也。非文无以附众,非武无以威敌。能文能武,则万邦以之为法矣。」
谢枋得曰:「汉唐而下,缙绅介胄分为两途,愚儒武夫各持一説,不知三代将帅必文武全才,可以为万邦之法则者也。」
臣按:所谓文者,附众安民之谓,非辞章藻绘也;武者,戡定祸乱之谓,非膂力技能也。有抚御之才,足以附众;有制胜之术,足以威敌。国家得如是之人以为将帅,尚何国威之不振,而外侮之敢肆哉?夫然,非但可以为一时之用,凡其所以建立设施,端可以示法于四方,而贻范于来世矣。
昭公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
胡安国曰:「按左氏,舍中军,卑公室也。初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及其舍之也,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三军作舍,皆自三家,公不与焉。公室益卑,而鲁公之兵权悉归于季氏矣。兵权有国之司命,三纲兵政之本原。书其作舍,而公孙于齐,薨于干侯,定公无正,必至之理也。」
臣按:三军之制,国家兵权所系,承之天子,传之祖宗者也。今鲁国之军,其作,其舍,皆由臣下,而为其君者无与焉。国非其国矣。后之有天下国家者,其尚防防杜渐,毋使兵权为人所持哉!
魏置五兵尚书。五兵,谓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
臣按后世设尚书掌兵政始此
唐制,兵部尚书一人,侍郎二人,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凡将出征,告庙,授斧钺;军不从令,大将専决。还日,具上其罪。凡发兵,降勅书于尚书,尚书下文符,放十人,发十马;军器出入,皆不待勅。卫士畨直,发一人以上,必覆奏。诸蕃首领至,则威仪郊导。
臣按:唐人始分六部,而兵部専掌兵戎之政,其属有四。宋以来因之,然皆为宰相之属。至我朝罢中书省及枢密院,而兵部始得以専达于上,葢専前代枢府之权,而尚书兵部之政仍如故。
宋志枢密院佐天子执兵政,凡邉防军旅之常务,与三省分班禀奏,事干国体,则宰相执政官合奏。
林駉曰:枢府之官,自唐始名,肇于开元,官设于永泰,权重于五代,而其制至宋而始详。以东府掌文事,西府掌武事,其官有使,有副使,有佥书,有同佥书,有知院,有同知院事。
臣按:程頥言,枢密乃虚
译小司马的职责,掌管所有小祭祀、防同、飨射、军事田猎、丧礼纪事,掌管这些事务的法则如同大司马一样。
郑玄说:“此处下面脱漏了‘灭’字,汉朝兴起后寻求它却未能得到。”
军司马 舆司马 行司马
王次仲说:“夏商周三代,国家的仪容不进入军队,军队的仪容不进入国家。《仪礼》中的吉、凶、军、宾、嘉五礼,通达于天下,而唯独军礼被收藏在司马手中。号称《司马法》。如果国家有军事田猎的事务,县师才开始从司马那里接受法令,以组织民众。大概小司马的职掌没有详细记载,而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都不完备,官职有事务才设置。他们不愿意让百姓观看兵器,大概就是这样。”
臣按:先代儒者说《周礼》六官之中,只有小司马一职的职掌没有详细完备,而军、舆、行三司马,又只有官名而缺漏其职掌。他们命令征收赋税,就设立丘、甸、县、鄙的名称,而以四为基数起算;他们防止卒伍混乱,就设立伍、两、军、师的名称,而以五为基数起算;他们调配车兵步兵,就设立通、成、终、同的名称,而以十为基数起算。同样的百姓却改变他们的名称,不同的基数,为什么不怕烦琐呢?军旅是一件事,练习作战称为田,军事政治称为礼,大规模检阅称为教。在九式中设立其财物,在《仪礼》中分离其文书,特意缺漏其兵马的职掌,屡次改变其军伍的名称,变化出入,使百姓不知道。大概先王认为让百姓明白凶器危事,正好会养成他们乖张争斗的习惯,所以隐藏其用途而不向百姓展示,是为了防备。我祖宗不让天下人知道兵马的数量,也是这个意思。近代却设有团营,这是什么原因呢?
《诗经·六月》第三章说:“威严恭敬地从事武事,从事武事以安定王国。”
朱熹说:“是说将帅都威严恭敬地从事武事。”
臣按:先代儒者说军事没有比威严更重要的,没有比恭敬更优先的。做将领必须威严,不威严则军心不齐;做主帅必须恭敬,不恭敬则军事不整。威严恭敬二字,是用兵的关键。只有将帅都威严、都恭敬,以从事武事,这才是王国得以安定的原因。
第五章说:“文武兼备的吉甫,万邦都以此为法则。”
朱熹说:“吉甫,即尹吉甫,此时的大将。没有文德无法依附众人,没有武略无法威慑敌人。能文能武,那么万邦就以此为法则了。”
谢枋得说:“汉唐以后,文官武将分为两途,愚昧的儒生和武夫各执一说,不知道三代将帅必定是文武全才,可以作为万邦的法则。”
臣按:所说的文,是指安抚众人安定百姓,不是辞藻华丽;武,是指平定祸乱,不是体力技能。有抚御的才能,足以安抚众人;有制胜的术数,足以威慑敌人。国家得到这样的人作为将帅,还有什么国威不振,而外侮敢肆意妄为呢?像这样,不仅可以作为一时的任用,凡是他所建立施行的,完全可以作为四方的法则,而留给后世作为典范。
昭公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
胡安国说:“查考《左传》,舍中军,是降低公室的地位。当初设立三军,将公室分为三份,各占一份。等到舍弃中军时,将公室分为四份,季氏选择两份,孟孙、叔孙各一份,都全部征收而进贡给公室。三军的设立与舍弃,都出自三家,公室不参与。公室更加卑微,而鲁公的兵权全部归于季氏了。兵权是国家命运的掌握者,三纲兵政的根本源头。记载其设立与舍弃,以及公孙逃到齐国,死在干侯,定公没有正统,这是必然的道理。”
臣按:三军的制度,是国家兵权所系,承自天子,传自祖宗。现在鲁国的军队,其设立,其舍弃,都由臣下决定,而作为国君的人不参与。国家已经不是他的国家了。后世拥有天下国家的人,应当防范杜绝渐染,不要让兵权被人掌握啊!
魏国设置五兵尚书。五兵,指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
臣按:后世设置尚书掌管兵政始于此时
唐朝制度,兵部尚书一人,侍郎二人,掌管武官选拔、地图、车马、铠甲器械的政务。其下属有四个部门:一是兵部,二是职方,三是驾部,四是库部。凡是将领出征,告祭宗庙,授予斧钺;军队不服从命令,大将专断决处。返回时,详细上报其罪行。凡是发兵,降下敕书给尚书,尚书下发文符,释放十人,发出十匹马;军器出入,都不等待敕令。卫士轮值,发出一人以上,必须覆奏。各藩首领到来,则在郊外以威仪引导。
臣按:唐人开始分设六部,而兵部专门掌管军事政务,其下属有四个部门。宋朝以来沿袭它,但都是宰相的下属。到我朝罢免中书省及枢密院,兵部才得以直接通达于皇上,大概专掌前代枢府的权力,而尚书兵部的政务仍然如故。
《宋史》记载枢密院辅佐天子执掌兵政,凡是边防军旅的常务,与三省分班禀奏,事情关乎国家体制,则宰相执政官合奏。
林駉说:枢府的官职,自唐朝开始命名,始于开元年间,官职设立于永泰年间,权力重于五代,而其制度到宋朝才详细。以东府掌管文事,西府掌管武事,其官职有使,有副使,有佥书,有副佥书,有知院,有同知院。
臣按:程颐说,枢密是虚
设一大事。既三省同议,其他乃有司之事。兵部尚书之职,説者谓密院与中书对立,止如参知政事与宰相分班知印,未害也。有使,有副使,有知院,有同知,有佥书,又有所谓直学士、都承旨、检详、编修,其属皆与宰属等。兵民本一,而强分为二,必置一司如是之浩繁,所谓虚设一大事也。我朝革去枢府,而専以兵政归兵部,官简而职専,事权归一,而体綂不紊。百年以来,戎政举而武备修,有以也夫。
译设置一个重大的职事。既然已经由三省共同商议,其他事务就属于各主管部门的职责。兵部尚书的职权,评论者说枢密院与中书省并列,仅仅像参知政事与宰相分班掌管印信一样,并无妨害。设有使、副使、知院、同知、佥书,又有所谓的直学士、都承旨、检详、编修等官职,其下属官员都与宰相的属官相当。军事与民政本是一体,却强行分为两途,必定要设置一个如此繁杂的机构,这就是所谓虚设一个重大的职事。我朝废除枢密院,而专门将军事政务归并到兵部,官员精简而职权专一,事权统一,体制纲纪不乱。百年以来,军事政务得以推行,武备得以修治,是有原因的啊。
仁宗至和中,年知谏院范镇言:「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故财已匮,而枢密益兵不已;民已困,而三司取财不已。中书视民之困而不知,使枢密减兵,三司寛财以救民困。欲乞使中书、枢密院通知兵民财利大计,与三司量其出入,制为国用。」
臣按:今制与宋异。宋以三司主财,枢密主兵;今制兵部主兵,而财赋钱粮则户部所掌也。兵以御寇制乱,固不可一日无者;而兵之所以为兵者,士必食粟,马必食刍,亦岂可一日无哉?是故户、兵二部必相通融以为政。掌兵者遇有调发军马,必先行文户部,防计邉储之有无。储蓄既备,然后师旅出焉。如是则足食足兵,而军威无有不振,武备无有不修者矣。
神宗熈宁中,监察御史里行蔡承禧言:「近命赵卨为安南招讨使,李宪为之副。外议皆云不自二府。又曰,宪所陈请多不经由二府,径批圣语下招讨使。夫王言之出,尤在谨防其初,少不留神,其后遂为故事,乐便疾于一时,忘几防于后日。一启其渐,寝难改更。况于邉庭休戚,至重且命大臣者,所以同安危而繋休戚者也。至烦莫如邉镇,至重莫若将臣。而二府有不预焉,则大臣之能知其任者,必皆自疑,莫敢安其处矣。既不敢安其处,则同心同徳之义亏矣。大臣之罢软者,必曰:『势位已极矣。上已为之,而又以力争,则获専权之咎也。』大臣之不胜其任者,必曰:『此出于圣旨,我何预哉?』是与其能者为自疑之端,不才者为容身之地。积此以徃岂国家之利耶?臣欲事无钜细,非经二府者不得施行。如二府之论或有异同,陛下总揽其成,断其可否而后行,庶尽帝王容下之美,大臣无诿上之咎。」
臣按:命将,国家之大事,必责成于本兵柄之大臣,使之广询博访,必得其人,果可当大事者,然后用之。人君于凡百司众职,犹不可任其己意,用其私人,矧出师命将,人之生死所系,国之安危所闗,而可以轻用其人乎?夫用其人且不可,而又惟其言之是信,而使之得假上语以行之,尤不可也。
范祖禹言于哲宗曰:「祖宗制兵之法,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京师之兵总于将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上下相维,不可専制,此所以无兵变也。」
臣按:我朝革去枢密院,设五军都督府,分掌军旅,则兵权散主,而无自専之患。而凡宋、元以来,枢密之任,一归于兵部焉。所谓上下相维,文武相制,处置之善,行之万世而无弊者也。
以上本兵之柄
大学衍义补卷一百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一百二十一
明 丘濬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严武备
器械之利【上】
易·系辞》▯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葢取诸睽。朱熹曰:睽,乖然后威以服之。
吴澂曰:「弧木,弓也。兵器不一,弓矢所及者逺,为长兵;威天下者,示有儆备,而使之畏也。」
臣按:人君为治,所以威天下者,武也。而武之为用,以器为威,而其所以为器不一也。《易》之制器尚象,而独以威天下之器而归之弧矢之利,何哉?葢男子生而有悬弧之义,射者男子之所有事也。防防威逺之具,莫先焉。且兵戎之器,所及者不过丈尺之间,惟弓矢则有百步之威,锋不待交而威已先至,折其势于未至,挫其鋭于尚逺。兵戎之利,诚莫有先之者也。窃惟今日队伍之制,以长短兵相夹持以为威。葢我朝战胜中国而得天下,其法利于守而不利于战,可以战中国而不可战夷狄,是何也?短兵无长用,长兵无短用,故也。臣愚以为,凡今日队伍之法,宜如科举取士式,毎军各执一器,如士之専一经,而各经皆兼习四书。其鎗刀之类乃其本经,弓矢则其四书也。《孟子》曰:「其至尔,力也;其中非尔力也。中非力而能,乃由巧所致。巧者得于心而应之于手,是葢可学而能也。」学斯巧,巧斯中。一人学射,敎成十人;十人敎百人;百人敎千人;千人敎万人。则是全队之中,无非善
译宋仁宗至和年间,知谏院范镇上言:“中书省主管民政,枢密院主管军事,三司主管财政,彼此互不相知。所以财政已经匮乏,而枢密院却不断增加军队不止;百姓已经困苦,而三司却征收财物不止。中书省看到百姓的困苦却不知道,应当让枢密院减少军队,三司放宽财赋以救济百姓的困苦。请求让中书省、枢密院通晓军事、民政、财政的大计,与三司一起衡量收支,制定国家的用度。”
臣按:现在的制度与宋朝不同。宋朝由三司主管财政,枢密院主管军事;现在的制度由兵部主管军事,而财赋钱粮则由户部掌管。军队用来抵御寇乱,本来一天也不能没有;而军队之所以成为军队,士兵必须吃粮食,战马必须吃草料,这难道一天可以没有吗?因此户部、兵部两个部门必须互相沟通融合来施政。掌管军事的人遇到调发军马,必须先行公文给户部,防备计算边疆储备的有无。储备既已完备,然后军队才出动。像这样就能粮食充足、兵员充足,而军威没有不振作的,武备没有不修治的。
宋神宗熙宁年间,监察御史里行蔡承禧上言:“近来任命赵卨为安南招讨使,李宪做他的副手。外面的议论都说这不是出自二府(中书省和枢密院)。又说,李宪所陈述请求的事项大多不经过二府,直接批示圣旨下达给招讨使。君王命令的发出,尤其在于谨慎防备其开始,稍微不留神,后来就变成惯例,贪图一时的便利快捷,忘记了日后的隐患。一旦开了这个头,渐渐就难以更改。何况边疆的安危,极其重要,任命大臣,是为了共同承担安危祸福的。最繁杂的莫过于边疆镇守,最重大的莫过于将帅大臣。而二府不参与,那么能够胜任职责的大臣,必定都会自我怀疑,不敢安心在位。既然不敢安心在位,那么同心同德的义理就亏损了。大臣中软弱无能的人,必定说:‘权势地位已经到顶了。皇上已经做了决定,如果我再极力争辩,就会获罪于专权。’大臣中不能胜任职责的人,必定说:‘这是出自圣旨,我何必参与呢?’这样是给能者提供自我怀疑的借口,给不才者提供容身之地。积累这种情况下去,难道对国家有利吗?臣希望事情无论大小,不经过二府的不得施行。如果二府的议论有异同,陛下总揽其成,决断其可否然后再施行,或许能尽帝王包容下属的美德,大臣也没有推诿上级的过错。”
臣按:任命将帅,是国家的大事,必须责成于掌管兵权的大臣,让他广泛咨询访求,一定要得到合适的人,确实可以担当大事的,然后才任用他。君主对于所有百官众职,尚且不可以凭自己的心意,任用私人,何况出兵任命将帅,关系到人的生死,国家的安危,可以轻率任用其人吗?任用其人尚且不可以,而又只相信他的话,让他假借皇上的话语来施行,尤其不可以。
范祖禹对宋哲宗说:“祖宗制定军事的法度,天下的军队本源在于枢密院,有发兵的权力,而没有握兵的实权;京师的军队总领于将帅,有握兵的实权,而没有发兵的权力。上下互相牵制,不可以专断,这就是没有兵变的原因。”
臣按:我朝革去了枢密院,设立五军都督府,分掌军旅,那么兵权分散管理,而没有独自专断的祸患。而凡是宋、元以来,枢密院的职责,一概归于兵部了。所谓上下互相牵制,文武互相制约,处置的善策,实行万世而没有弊端。
以上为本兵之柄
大学衍义补卷一百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一百二十一
明 丘濬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严武备
器械之利【上】
《易·系辞》〇用木头做弓,削尖木头做箭。弓矢的锋利,用来威服天下。大概取象于睽卦。朱熹说:睽,乖离然后以威势服之。
吴澂说:“弧木,就是弓。兵器不一,弓矢所及的地方远,属于长兵器;威服天下,是示有警戒防备,而使他们畏惧。”
臣按:君主治理天下,用来威服天下的,是武力。而武力的作用,以器械为威,而其作为器械的种类不一。《易经》制器崇尚取象,而唯独把威服天下的器械归于弓矢的锋利,为什么呢?大概男子出生就有悬挂弓矢的礼仪,射箭是男子所从事的事情。防备威服远方的器具,没有比这更优先的。而且兵戎的器械,所及的范围不过丈尺之间,只有弓矢有百步的威势,锋刃尚未交锋而威势已经先至,在未到之前折其气势,在尚远之时挫其锐气。兵戎的锋利,确实没有比这更优先的了。私下认为今日军队的制度,用长短兵器互相夹持来形成威势。大概我朝战胜中原而得到天下,其方法利于防守而不利于进攻,可以战胜中原而不能战胜夷狄,这是什么原因呢?短兵器没有长兵器的用处,长兵器没有短兵器的用处,所以如此。臣愚昧地认为,凡是今日军队的制度,应当像科举取士那样,每军各执一种兵器,像士人专攻一经,而各经都兼习四书。枪刀之类是其本经,弓矢则是其四书。《孟子》说:“射到靶子,是你的力气;射中靶心,不是你的力气。射中靶心不是靠力气而能做到的,是靠技巧所致。技巧是心得应手,这大概是可以通过学习而掌握的。”学习就能掌握技巧,掌握技巧就能射中。一人学习射箭,教成十人;十人教百人;百人教千人;千人教万人。那么全队之中,没有不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