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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大学衍义补二十四

大学衍义补卷二十三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247–256 段

二十三

  明 丘濬 撰

译二十三

明代丘濬撰写

治国平天下之要

  制国用

  经制之义【上】

周礼太宰以九赋【上取于下曰赋】敛【聚也】财贿【帛布也】一曰邦中之赋【在城郭者】二曰四郊之赋【去国百里】三曰邦甸之赋【去国二百里】四曰家削之赋【去国三百里大夫家也】五曰邦县之赋【去国四百里】六曰邦都之赋【去国五百里】七曰闗市之赋【闗征货出入市征货所在】八曰山泽之赋【虞衡所掌】九曰币余之赋【职币所掌余财】

叶时曰:邦中之赋,如载师所任田里、场圃之地,四郊之赋,如载师任逺郊、近郊之地,亦使闾师征之,所谓国中、四郊以时征其赋是也。邦甸、家削之赋,如载师所任公邑、家邑之地,邦县、邦都之赋,如载师所任小都、大都之地,乃使县师征之,所谓邦鄙、稍甸以时征野之赋贡是也。闗市之赋,如司市、闗之地,使防人敛市布、防布、皮、角、筋、骨,与夫司闗所掌征防闗门之征是也。山泽之赋,如山虞、泽虞之地,使角人敛齿角、骨物、羽翮于山泽之农,以当邦赋是也。币余之赋,如职币敛官府、都鄙与夫凡用邦财者之币,振掌事者之余财是也。葢谷粟之赋出于井田,特以禄诸臣;兵车之赋出于丘乘,特以供军。赋虽有邦国之贡,只以待吊用;九职之贡,只以充府库。至于国之大事,有祭祀、賔客,有丧荒、羞服,有工事、币帛,有刍秣、匪颁、好用,不调之民,而责之谁乎?是以九赋之目,常与九贡、九职并行,而其货贿之入,则太府受而颁之,内府藏而待之,司防则令而防之。其赋敛之目,则掌于道揆之大臣,名色宁至于巧立轻重,宁至于过差出入,宁至于相悖费用,宁至于无艺乎?

臣按:古者赋于民,有谷粟之赋,有兵车之赋,而又以九赋敛财贿者,谷粟、兵车之赋其常也。此九者不在常赋之数焉。自一至六,平地之赋;自七至九,兴作之赋。盖古者赋取于民,皆十分而取一。凡上供与受采者,各就所得一分之中,分而为十,自用其八,而以其二赋于国。与夫闗市之所收,虞衡之所获,及官府用度之所赢余,凡诸所有货贿、币帛,皆以归之太宰,而畀以敛颁之权。遇国家有事当用财贿,则以给焉。

以九式【用财节度】均节财用,一曰祭祀之式【其祀有大小,其礼有丰杀】二曰宾客之式【诸侯之君为賔,其臣为客】三曰丧荒之式【丧礼赗赙,荒年散利之属】四曰羞服之式【饮食衣服】五曰工事之式【百工之事】六曰币帛之式【所以赠劳者】七曰刍秣之式【养牛马者】八曰匪颁之式【匪分也,颁赐也】九曰好用之式【燕好所用】

杨时曰:「先王所以礼财者,非尽笼天下之利而有之,其取之有道,其用之有节,而各当于义之谓也。取之不以其道,用之不以其节,而不当于义,则非理矣。故周官以九职任民,而后以九赋敛之。九赋之入,各有所待,不相侵紊,而太宰又以九式节之。下至刍秣、工事、匪颁、好用之微,咸有式焉。虽人主不得而逾也。嵗终制国用,则量入以为出,此之谓制度。有不如式,则太宰得以均节之。所谓王及后世子不防者,特有司之事耳。世儒【此指王安石】以谓至尊不可以法数制之,非正论也。」

叶时曰:「太宰以九赋敛财贿之后,而继之以九式均节财用。未见其理财,先见其节用。则是周公之节财,乃所以理财也?何者?财非天▯▯输,必取之民。民之所供有限,国之所用无穷。茍不于其经费之际而品节之,必至于泛用无度,苛取无厌,而非正辞禁非以为理也。九式均节之法,其周公理财之道欤?」

臣按:太宰以九式均节财用。式者,用财之节度也。均节之使,多不至于有余,寡不至于不足,立为中制,以为用财之法度也。夫财用供于有司,所以为天子用也。而其式法则掌于太宰焉,何也?盖有司职卑,不能抗尊而制众。大宰以道佐君,为天子之大臣,下得以制有司,使之不敢逆式法而擅供上;有以约王后、世子,俾其不敢违式法而过用。凡所以用度取予,一付于九式之成法。故虽一尺之帛,一束之刍

译治理国家、平定天下的关键

制定国家的用度

经制的义理【上】

《周礼》规定,太宰通过九种赋税来征收财货(帛和布等)。第一种是邦中之赋(居住在城郭内的);第二种是四郊之赋(距离国都一百里的);第三种是邦甸之赋(距离国都二百里的);第四种是家削之赋(距离国都三百里,大夫的采邑);第五种是邦县之赋(距离国都四百里的);第六种是邦都之赋(距离国都五百里的);第七种是关市之赋(关卡征收货物出入的税,市场征收货物停驻的税);第八种是山泽之赋(由虞衡官掌管);第九种是币余之赋(由职币官掌管的剩余财物)。

叶时说:邦中之赋,就像载师所管辖的田里、场圃之地;四郊之赋,就像载师所管辖的远郊、近郊之地,也都由闾师征收,这就是所说的国中、四郊按时征收赋税。邦甸、家削之赋,就像载师所管辖的公邑、家邑之地;邦县、邦都之赋,就像载师所管辖的小都、大都之地,则由县师征收,这就是所说的邦鄙、稍甸按时征收野外的赋税和贡品。关市之赋,就像司市、关官所管辖的地方,由防人征收市布、防布、皮、角、筋、骨,以及司关所掌管的征收防关门的税。山泽之赋,就像山虞、泽虞所管辖的地方,由角人向山泽的农夫征收齿角、骨物、羽翮,用来充当邦赋。币余之赋,就像职币征收官府、都鄙以及凡是使用邦国财物者的币帛,振掌事者征收剩余财物。大概谷粟的赋税出自井田,专门用来禄养臣子;兵车的赋税出自丘乘,专门用来供给军队。赋税虽然有邦国的贡品,只是用来应对吊唁之用;九职的贡品,只是用来充实府库。至于国家的大事,有祭祀、宾客,有丧荒、羞服,有工事、币帛,有刍秣、匪颁、好用,如果不向这些不征调赋税的民众索取,又能向谁索取呢?因此,九赋的名目,常与九贡、九职并行,而其货贿的收入,则由太府接收并颁赐,内府收藏并等待使用,司会则命令并监督。其赋税征收的名目,则由掌握道揆的大臣掌管,名目难道会巧立轻重,难道会过度出入,难道会相互违背费用,难道会没有法度吗?

臣按:古代向民众征收赋税,有谷粟之赋,有兵车之赋,又用九赋来征收财货,谷粟、兵车之赋是常规赋税。这九种不在常规赋税的数额之内。从第一到第六,是平地的赋税;从第七到第九,是兴作之赋。大概古代向民众征收赋税,都是十分取一。凡是上供和受采的,各自就所得的一分之中,分为十份,自用其八,而将其二赋于国家。加上关市所收的,虞衡所获的,以及官府用度的赢余,凡是所有的货贿、币帛,都归于太宰,而赋予他征收颁赐的权力。遇到国家有事应当使用财货,就以此供给。

用九种法式(用财的节度)来均衡调节财用,第一种是祭祀之式(祭祀有大小,礼仪有丰盛和简省);第二种是宾客之式(诸侯的君主为宾,其臣子为客);第三种是丧荒之式(丧礼的赗赙,荒年散利等类);第四种是羞服之式(饮食衣服);第五种是工事之式(百工的事务);第六种是币帛之式(用来赠劳的);第七种是刍秣之式(饲养牛马的);第八种是匪颁之式(匪即分,颁即赐);第九种是好用之式(燕好所用的)。

杨时说:“先王之所以礼待财货,并非尽数笼络天下的利益而占有,而是取之有道,用之有节,而各自符合义理。取之不以道,用之不以节,而不符合义理,就是不合理的。所以《周官》用九职任用民众,而后用九赋征收。九赋的收入,各有所待,不相侵扰,而太宰又用九式来节制。下至刍秣、工事、匪颁、好用等细微之处,都有法式。即使是君主也不能逾越。年终制定国家用度,就量入为出,这就叫做制度。有不按法式行事的,太宰就可以均衡调节。所谓王及后世子不干预的,只是有司的事务罢了。世儒(这里指王安石)认为至尊不可以法数制约,这不是正确的言论。”

叶时说:“太宰用九赋征收财货之后,接着用九式均衡调节财用。未见其理财,先见其节用。那么周公的节财,就是理财的方法吗?为什么呢?财货不是天上白白输送的,必定要取自于民。民众所供给的有限,国家所使用的无穷。如果不在经费之际加以品节,必然导致泛用无度,苛取无厌,而不是以正辞禁止非理。九式均衡调节的法度,大概是周公理财之道吧?”

臣按:太宰用九式均衡调节财用。式,是用财的节度。均衡调节它,使多不至于有余,寡不至于不足,确立为中制,作为用财的法度。财用由有司供给,是为了天子使用。而其法式由太宰掌管,为什么呢?大概有司职位卑微,不能对抗尊位而制约众人。太宰以道辅佐君主,是天子的重臣,下能制约有司,使他们不敢违背法式而擅自供给上级;上能约束王后、世子,使他们不敢违背法式而过度使用。凡是所有的用度取予,一概付之于九式的成法。所以即使是一尺的帛,一束的刍

,一饮食之防,一燕好之私,而皆不得以过差焉。是以上之人侈心有所惮而不生,欲心有所节而不纵。非徒以惜民财,裕国用,政所以养人主恭俭之徳,而致之于无过之地焉。昔人谓「以九式均节财用,正太宰格心之业,大臣之事也」。吁!此三代盛时所以君无失徳,国有余财,而世底隆平也欤?

译无论是饮食的防范,还是宴饮好色的私欲,都不能超过应有的限度。因此,上位者奢侈之心有所忌惮而不产生,欲望之心有所节制而不放纵。这不仅仅是为了爱惜民财、充裕国家用度,更是为了培养君主恭敬节俭的德行,从而使其达到没有过失的境界。前人曾说:“用九种方式均衡节制财用,是太宰端正君主心念的职责,也是大臣的事务。”唉!这大概就是夏商周三代盛世时期,君主没有丧失德行,国家财力充裕,而天下达到太平隆盛的原因吧?

大府【治藏之长】掌九贡九赋九功【即九职】之贰【贡赋皆大宰所掌此其副贰】以受其货贿之入【金玉曰货布帛曰贿】颁其货于受藏之府【内府】颁其贿于受用之府【外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执事者受财用焉【凡合用财物皆受之大府】凡颁财【如下文所云】以式法授之【式谓用财之式法谓治财之法】闗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膳即羞】邦中之赋以待宾客,四郊之赋以待稍秣【即刍秣】家削之赋以待匪颁,邦甸之赋以待工事,邦县之赋以待币帛,邦都之赋以待祭祀,山泽之赋以待丧纪,币余之赋以待赐予。凡邦国之贡以待吊用【以九贡之财给凶丧之礼】凡万民之贡以充府库【以九职之财充实府库】凡式【九式】贡【九贡】之余财以供玩好之用,凡邦之赋用取具焉【赋谓当入之数用谓当出之数】嵗终则以货贿之入出防之【入谓所收出谓所用嵗终总计其大数也】

李觏曰:太宰以九赋之财给九式。王日一举其膳,六牲祀兵,朝甸其服有九。故闗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诸侯来朝,卿大夫来聘,致之则有积饔,接之则有飨食燕。故邦中之赋以待賔客。牛马之食,其用刍禾;车乘之数,皆眡牢礼。故四郊之赋以待稍秣。功懋懋赏,以驭其幸。所受之物,邦之大用。故家削之赋以待匪颁。冬官百工取财非一,五库之量毋或不良。故邦甸之赋以待工事。问劳赠贿,酬爵侑食,皆为篚实,将其厚意。故邦县之赋以待币帛。大祀小祀,事神之礼,牲帛器玉不奢不俭。故邦都之赋以待祭祀。股肱或亏,君之所痛。赗襚含赙,阙一不可。故山泽之赋以待丧纪。王及冢宰时有所善,燕好之用亦以颁恩。故币余之赋以待赐予。王于诸侯分烖救患,凶礼五事,其费则多。故邦国之赋以待吊用。国家闲暇,要在多积。积贮之道,天下大命。故万民之贡以充府库。难得之货,饥不可食。燕游所用,非国之急。故式贡之余财以共玩好之用。凡其一赋之出,则给一事之费。费之多少,一以式法。如是而国安财阜,非偶然也。

吕祖谦曰:「闗市之赋,待王之膳服。则膳服虽不防,要不出闗市之赋而已。」

臣按:太府之职,兼总内外二府。凡货贿入太府,而其物则仍分置于内外焉。遇有用度,则有司于此请受,而太府颁之。其颁之也,以九赋之材,给九式之用。稽其事,合其式,然后随其所赋以待之,随其所用以给之。至嵗之终,则计其一嵗之中,凡取于九赋而收之于官,合于九式而用之于人者,而总防之焉。诚以国家货贿出于民,而藏于官,固非一人之所能致,亦非一日之所能积也。是以赋之于民也,必有定制;而用之于官也,必有定式。有此式,则用此赋,则事无废而用不阙矣。茍非先有以待之,则临时何所取具哉?

玉府【主藏金玉器用】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善也】货贿之藏,凡王之献【谓有献于賔客】金玉兵器文织良货贿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赐,共其货贿。

内府【主藏在内者】掌受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凡四方之币献之金玉、齿革、兵器,凡良货贿入焉。

外府【主藏在外者】掌邦布之入出【布泉也】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法者【无法不可用】共王及后世子之衣服之用。李觏曰:「玉府、内府之职,掌天子器用财贿、燕私之物,及受贡献以备赏赐,此帑藏之在宫中,官职之最私防者。然而为冢宰之属,列大府之下,与凡治藏之官不异者,何也?盖王者无外,以天下为家,尺地莫非其土,一民莫非其子,财物之在海内,如在槖中。况于贡赋之入,何彼我之云哉?」汉汤沐邑为私奉养,不领于经费;灵帝西园万金,聚为私藏,皆衰乱之俗,非先王之法也。惟周公皆入于太府,则司书之要贰,司防之钩考而废置诛赏之政行焉。如此则用安得不节,财安得不聚?若以御府禁钱,捐之亲幸之手,省闼之中,外人弗睹,法制所不行,校比所不及,则伤财害民,非细事也。

臣按:成周之制,内府在内,所供者乃邦之用;外府在外,所

译大府(管理仓库的长官)掌管九贡、九赋、九功(即九职)的副本(贡赋都由大宰掌管,这里是其副职),以接收货物和财物的收入(金玉称为货,布帛称为贿),将货物分发给内府(受藏之府),将财物分发给外府(受用之府)。凡是官府、都城和边远地区的官吏以及负责事务的人,都从这里领取财用(凡是合用的财物,都从大府领取)。凡是分发财物(如下文所述),都按照制度和方法授予(“式”指用财的规格,“法”指治财的法度)。关市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王室的膳食和服饰(“膳”即“羞”);邦中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宾客;四郊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饲料(即刍秣);家削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赏赐(匪颁);邦甸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工程事务;邦县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币帛;邦都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祭祀;山泽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丧葬礼仪;币余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赐予。凡是各邦国进贡的财物,用来供给吊唁之用(用九贡的财物供给凶丧之礼);凡是万民进贡的财物,用来充实府库(用九职的财物充实府库)。凡是九式、九贡之余的财物,用来供给玩好之用;凡是邦国的赋税和用度,都从这里取用(“赋”指应当收入的数额,“用”指应当支出的数额)。年终时,就用货物和财物的收入与支出进行核对(“入”指所收,“出”指所用,年终总计其大数)。

李觏说:太宰用九赋的财物供给九式的用度。君王每天举行一次膳食,六种牲畜用于祭祀和军事,朝服和常服共有九种。所以关市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王室的膳食和服饰。诸侯来朝见,卿大夫来聘问,送达礼物时有积蓄的熟食,接待时有飨食和宴饮。所以邦中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宾客。牛马的饲料,需要刍禾;车马的数量,都参照牢礼。所以四郊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饲料。功劳大的给予重赏,以此驾驭宠幸之人。所接受的物品,是邦国的大用。所以家削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赏赐。冬官百工取用的财物不止一种,五库的储备没有不好的。所以邦甸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工程事务。慰问劳苦、赠送财物,酬谢爵位、劝食,都装在筐里,寄托深厚的意恩。所以邦县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币帛。大祀和小祀,是事神的礼仪,牺牲、币帛、器物、玉器不奢侈也不节俭。所以邦都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祭祀。股肱之臣若有亏损,是君王所痛心的。赗、襚、含、赙,缺一不可。所以山泽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丧葬礼仪。君王和冢宰时常有所嘉奖,宴饮和赏赐之用也用来颁布恩惠。所以币余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赐予。君王对诸侯分担灾祸、救助患难,凶礼有五事,其费用则多。所以邦国征收的赋税,用来供给吊唁之用。国家闲暇时,关键在于多积蓄。积蓄之道,是天下的大命。所以万民进贡的财物,用来充实府库。难得的货物,饥饿时不可食用。宴游所用,不是国家的急务。所以九式、九贡之余的财物,用来供给玩好之用。凡是每一项赋税的支出,就供给一件事的费用。费用的多少,一律按照制度和方法。这样国家安定、财物丰裕,不是偶然的。

吕祖谦说:“关市征收的赋税,供给王室的膳食和服饰。那么膳食和服饰虽然不防备,但也不出关市征收的赋税罢了。”

臣按:太府的职务,兼总内外二府。凡是货物和财物进入太府,而其物品则仍然分别存放在内外府中。遇到有用度时,有关官员在这里请求领取,太府便分发给他们。其分发时,用九赋的财物,供给九式的用度。考察其事,符合其式,然后随其所征收的赋税来预备,随其所用的地方来供给。到了年终,就计算一年之中,凡是从九赋收取并收纳于官府,符合九式而用于人的,总括核对。确实因为国家的货物和财物出自于民,而收藏于官府,本来不是一个人所能造成的,也不是一天所能积累的。所以向民征收赋税,必须有定制;而在官府使用,必须有定式。有了这种制度,就用这种赋税,那么事情就不会废弛,用度就不会缺乏。如果不是事先有所预备,那么临时从哪里取用呢?

玉府(主管收藏金玉器用的官)掌管王室的金玉玩好和兵器。凡是优良的货物和财物的收藏,凡是王献给宾客的金玉、兵器、文织、优良货物和财物,接收并收藏起来。凡是王喜好赐予的,供给其货物和财物。

内府(主管收藏在宫内的官)掌管接收九贡、九赋、九功的货物、财物、优良兵器、优良器物,以供给邦国的大用。凡是四方进献的币帛、金玉、齿革、兵器,凡是优良的货物和财物,都进入这里。

外府(主管收藏在宫外的官)掌管邦布的收入和支出(布即泉,指货币),以供给百物而等待邦国的用度。凡是有法度的(无法度不可用),供给王及后世子的衣服之用。李觏说:“玉府、内府的职务,掌管天子的器用、财贿、宴饮私用之物,以及接收贡献以备赏赐,这是宫中的帑藏,官职中最私密的。然而作为冢宰的属官,列在大府之下,与凡治藏的官员没有不同,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王者无外,以天下为家,尺地莫非其土,一民莫非其子,海内的财物,如同在囊中。况且贡赋的收入,哪里分彼此呢?”汉朝的汤沐邑作为私奉养,不领于经费;灵帝西园万金,聚为私藏,都是衰乱之俗,不是先王的法度。只有周公都收入太府,那么司书的要贰,司会的钩考,废置诛赏之政得以施行。这样用度怎能不节制,财物怎能不聚集?如果把御府禁钱,捐给亲幸之手,省闼之中,外人看不见,法制所不行,校比所不及,那么伤财害民,不是小事。

臣按:成周的制度,内府在宫内,所供给的是邦国的用度;外府在宫外,所

供者乃王及后世子衣服之用。内外交相稽考,用之于外者取之于内,用之于内者取之于外。此宫中府中共为一体,而内外之情通而不至于相隔絶。外有所费,内无不知;内有所费,外无不知。或者深宫之中,燕好之私,欲有所妄费,恐外人知而或至于中止也,亦有之矣。此古人之深意,后世所以不及欤?

译供给的物品是供君王以及后世子孙在服饰方面的使用。宫内与宫外互相核查考校,用于宫外的物资取自宫内,用于宫内的物资取自宫外。这使得皇宫内廷与外朝官府成为一个整体,内外情况互通而不致于隔绝。宫外有所花费,宫内没有不知道的;宫内有所花费,宫外也没有不知道的。或许在深宫之中,君王因私欲妄图浪费,担心被外人知晓而有时不得不中止,这样的事也是有的。这是古人的深远用意,后世之所以不及古人,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

司防【防大计也】掌邦之六典【即大宰所掌治典以下六者】八法【即官属以下八者】八则【即祭祀以下八者】之贰【副也】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以九贡之法致邦国之财用,以九赋之法令田野之财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职之财用,以九式之法均节邦之财用。掌国之官府、郊野、县都之百物财用。凡在书【纪载为书】▯【合验为▯】版【具人民之数】图【画土地之形】者之贰【副也】以逆羣吏之治而听其防计,以参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嵗防考嵗成,以周知四国之治,以诏王及冢宰废置。

刘彛曰:司防职财计者也,而必先掌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者。圣人以为职防计以进身者,不顾国政之是非,不度民情之弊疚,惟利是积,则或伤于仁;惟节是求,则或害于义。故礼乐衰微,黎民困弱,则非所以存国之体也。于是择中大夫之贤,取其道徳猷为亚于▯宰而才于列卿者,以司计防。是故必知六典、八法、八则之本,然后施九贡、九赋、九功、九式之法。知其治之本而不失之则,财用可致而不害乎王之所以皇建其极于天下者矣。故冢宰施其法于上者也,司防察其法于下者也。则有伤于国、有蠧于民,盖得以卷舒裁成王道焉。然后参互以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嵗防;考嵗成,防吏之奸欺,非以戕吾民也。不明乎是者,则务刻削于民国,利虽赢而下増弊疚,蠧于王体,非所以建大中也。以周知四国之治者,谓八州诸侯之国,礼乐刑政能致中和于其民者,必周知之。则嵗防虽不足,而其法有可旌者焉;嵗防虽赢,而其治有可废者焉。故以诏王及冢宰废置者,以治为本也。其财用之奸弊,则其下吏当之。呜呼盛哉,其制治之方也!财足以周天下之用,而治不失其本焉。

臣按:成周设司防之官,以职财计,而必先之掌六典、八法、八则者,何?盖六典、八法、八则,皆大宰佐王之职。六典,治邦国者也;八法,治官府者也;八则,治都鄙者也。必先知六典、八法、八则之本,然后可以施九贡、九赋、九功、九式之法。茍不知其本,而徒施其法,则取之不应其式,供之不以其正,用之不合其礼,何所折▯哉?是故大宰总其法于上,司防察其法于下,有所施用于邦国,有所施用于官府,有所施用于都鄙,皆必合于六典、八法、八则之典礼,然后致之、令之、均、节之,使财足以周天下之用,而用之各得其宜焉。

司书【防计簿书】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九职、九正【即九职九赋】九事【即九式】邦中之版,土地之图,以周知入出百物【或入而藏,或出而用】以叙其财,受其币,使入于职币。

林之竒曰:「司书目九贡九赋为九正,而书称文王以庶邦惟正之供』。盖古之王者,必正经赋以足经用,而未见其有无名横敛焉。」

臣按:司防掌钩考,司书掌书记,二者之职交相参互,以此所掌稽彼,所录多寡虚实,昭然矣。所以然者,葢以国家之大,用度之伙,其出入之数,必为籍以纪之,设官以稽之,所以防有司之奸欺也。

职内掌邦之赋【赋是九赋九贡等总名】入辨【别也】其财用之物,而执其总【总要簿书】以贰【副也】官府都鄙之财入之数,以逆邦国之赋用。

职嵗掌邦之赋出,以贰官府都鄙之财,出赐之数,以待防计而攷之【或出以给用,或用以赐予】

职币掌式法,以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振掌事者之余财,皆辨其物【知其色类善恶】而奠【定也】其录【籍也】以书掲之,以诏上之,小用赐予【上有小可用度及赐予】嵗终则防其出,黄庶曰:「周公设官理财者居其半,财用之数验之以书,▯督之以要,成证之以贰,令考之以参互,制之以式法,辨之有类,执之有总,小数之则乘,大数之则防。」职嵗所叙,职币所振,虽余财而加肃焉。

臣按:职内以掌邦之赋,入职嵗以掌邦之赋,出而职币,又以振掌事者之余财也。夫财之入而藏也,既有官以主其数,及其出而用也,亦有官以主其数,至于既用之

译司防(负责稽核大计)掌管国家六典(即大宰所掌管的治典等六项)、八法(即官属等八项)、八则(即祭祀等八项)的副本,用以考核邦国、都鄙、官府的治理情况;依据九贡的法令征收邦国的财用,依据九赋的法令征收田野的财用,依据九功的法令征收民职的财用,依据九式的法令均衡节制国家的财用。掌管国家官府、郊野、县都的各种财用。凡是记载在文书(记录为书)、合验(合验为〇)、版籍(登记人口数目)、图绘(描绘土地形状)中的副本,用以考核群吏的治理情况并听取他们的稽核报告,通过参互核对来考核每日的成效,通过月度摘要来考核每月的成效,通过年度稽核来考核每年的成效,从而全面了解四方诸侯国的治理情况,以此向君王和冢宰报告,作为废黜或任用的依据。

刘彛说:司防是掌管财计的官员,却必须先掌握六典、八法、八则的副本,用以考核邦国、都鄙、官府的治理情况。圣人认为,那些凭借稽核财计而晋升的人,如果不顾国家政事的对错,不体察民情的疾苦,只知积累利益,就会损害仁爱;只知追求节制,就会损害道义。因此,如果礼乐衰微,百姓困弱,就不能维持国家的体制。于是选拔中大夫中贤能的人,选取那些道德谋略仅次于冢宰而才能高于众卿的人,来主持财计稽核。所以必须了解六典、八法、八则的根本,然后才能施行九贡、九赋、九功、九式的法令。了解治理的根本而不偏离准则,财用就能得到而不损害君王在天下建立最高准则的根本。所以冢宰在上施行法令,司防在下监察法令。如果有损害国家、侵蚀百姓的情况,就能通过裁度成就王道。然后通过参互核对来考核每日的成效,通过月度摘要考核每月的成效,通过年度稽核考核每年的成效,防止官吏的奸诈欺骗,这并不是为了残害百姓。如果不明白这一点,就会致力于对国家和百姓苛刻搜刮,利益虽然增加但下层的弊病更加严重,侵蚀国家根本,这不是建立大中的方法。所谓全面了解四方诸侯国的治理,是指八州的诸侯国,那些礼乐刑政能使百姓达到中和状态的,必须全面了解。那么即使年度稽核显示不足,但其法令有值得表彰的地方;即使年度稽核显示盈余,但其治理有值得废黜的地方。所以向君王和冢宰报告废黜或任用,是以治理为根本的。至于财用方面的奸弊,则由下级官吏承担。多么盛大啊,这种治理国家的方法!财力足以周济天下的需要,而治理不失去根本。

臣按:成周设立司防之官,负责财计,却必须先掌握六典、八法、八则,为什么呢?因为六典、八法、八则,都是大宰辅佐君王职掌的内容。六典,是治理邦国的;八法,是治理官府的;八则,是治理都鄙的。必须先知六典、八法、八则的根本,然后才可以施行九贡、九赋、九功、九式的法令。如果不知道根本,而只是施行法令,那么征收不符合法式,供应不依正道,使用不合礼仪,哪里能有所折中呢?所以大宰在上总领法令,司防在下监察法令,凡是在邦国施行的,在官府施行的,在都鄙施行的,都必须符合六典、八法、八则的典礼,然后才能征收、命令、均衡、节制,使财力足以周济天下的需要,而使用各自得当。

司书(稽核计簿文书)掌管国家六典、八法、八则、九职、九正(即九职九赋)、九事(即九式)以及邦中的版籍、土地的图绘,用以全面了解财物的出入(有的收入储藏,有的支出使用),从而安排财用,接收钱币,使其进入职币的掌管范围。

林之奇说:“司书将九贡九赋称为九正,而《尚书》称文王让各邦国只供应正当的赋税。大概古代的君王,必定通过正当的赋税来满足经常性的用度,而没有见到有名义之外的横征暴敛。”

臣按:司防掌管稽核,司书掌管记录,两者的职掌相互参验,以此所掌管的来稽查彼所记录的,多寡虚实,就显而易见了。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国家广大,用度繁多,其出入的数目,必须用簿籍来记载,设置官员来稽查,以此来防止官吏的奸诈欺骗。

职内掌管国家的赋税收入,辨别财用物品,并执掌总簿副本,以核对官府、都鄙财用收入的数目,用以应对邦国的赋税支出。

职岁掌管国家的赋税支出,以副本核对官府、都鄙财用支出和赏赐的数目,等待稽核时进行考核(有的支出用于供给用度,有的用于赏赐)。

职币掌管法式,以征收官府、都鄙以及凡使用国家财物的钱币,振掌事者(负责事务的官员)的剩余财物,都辨别其物品(知道其种类优劣)而确定其簿籍,书写张贴,以报告上级,用于小的用度和赏赐(上级有小的可用度及赏赐)。年终则稽核其支出。黄庶说:“周公设置官员,理财的占一半,财用的数目用文书验证,用摘要督促,用副本作证,用参互考核,用法式制约,辨别有类别,执掌有总领,小数则乘算,大数则稽核。”职岁所安排的,职币所振掌的,虽然是剩余财物,也加以严肃对待。

臣按:职内掌管国家的赋税收入,职岁掌管国家的赋税支出,而职币,又用来振掌事者的剩余财物。财物的收入储藏,已有官员主管其数目,等到支出使用,也有官员主管其数目,至于已经使用的

余,又有官以振举之。谓之振者,兴起之谓也。盖掌事者所用有余财,既不复用,则干没矣,故振兴之以为他用,则财无沈滞者焉。吁!先王之世,吝惜民财以为国计,无或弃之物,此所以无不足之用也。

译我,又有官职来振兴举用这些财物。所谓“振”,就是兴起的意思。大概是掌管事务的官员手中有多余的财物,既然不再使用,就会被侵吞中饱私囊,所以振兴举用它们来作其他用途,那么财物就没有沉滞不用的了。唉!先王时代,吝惜民财来作为国家财政,没有抛弃不用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没有缺乏的用途啊。

廪人【主藏米之官】掌九谷之数【九谷黍稷稻梁秫苽麻麦豆也】以待国之匪【分也】颁【赐也】赒赐【赒给赐予】稍食【禄廪】以嵗之上下【上谓丰年下谓歉嵗】数邦用,以知足否【足与不足】以诏谷用,以治年之凶丰。凡万民之食【以民数计度所食之数】食者人四鬴上也【六斗四升曰鬴,毎人一日食谷四鬴则年之上也】人三鬴中也【年之中】人二鬴下也【年之下】若食不能人二鬴,则令邦移民就谷【移民之不足以就谷之有余】诏王杀【减省】邦用【凶年邦用宜从减省】凡邦有防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其食【行道曰粮,止居曰食】

臣按:成周设廪人之职,以嵗之丰歉,计国之用度,知其足与不足之数,以告之于上。年适丰,虽粒米狼戾,不使侈于有余;年适凶,虽饥馑荐臻,不使苦于不足。所以然者,以有治之之法,豫为之防也。然其所以专为之计,豫为之治者,必以民食为本。盖君以养民为职,人君所以储财积谷,凡以为民而已。所谓匪颁赒赐稍食,岂直为己哉?故必于一歳之中,逐郡之内,因其年嵗之上下,计其民数之多寡,毎口月食其谷几何,毎年口食其数几何。若其数不足夫下年之食,则令移民之不足以就粟之有余,具其数,原其故,以诏告于王曰:「凶年邦用不足,凡事皆宜从减省。」然臣于是知三代盛王设官分职,积财备用,无非以为民也。后世之所储峙者,专以为宫禁之用、官府之用、兵卫之用、边鄙之用,而所以为民者,特于此数用之外,而别有所谓常平、义社之仓,仅千百之一二耳。吁!先王之所重,后世之所轻;先王之所后,后世之所先。民何幸而生三代之时哉!

仓人掌粟入之藏,辨九谷之物,以待邦用。若谷不足,则止余法用【止杀也,止余法用者,谓法式所当用者,有不足则杀之,待有余财而后用之】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之。

  郑▯曰九谷尽藏焉以粟为主

  吴澂曰廪主藏仓主散也

臣按成周之时设为仓廪之官,廪人掌九谷之数,仓人辨九谷之物。所谓谷者,凡有九焉。入则掌其数,出则辨其物。数之入也,不一物之出也,不同。后世所谓谷者,不过三四品而已。江南止于一稻,江以北有粟、有麦、有豆三者。然豆、麦止于京储,外郡亦少焉。夫古之所储,非止一谷,葢古人因其土宜,杂种百谷,以备旱潦。谷有多种,随其所成熟而取舍多寡焉。非若后世各以一谷为赋,他谷虽狼戾不取也。是以取之于民者专,而聚之于官者恒不足。臣愚以为今日之取于民者,除江南嵗运实京仓者外,凡北方之赋,无问粟、麦、黍、豆之类,随年所有,皆用为粮,一以时价为准。原额输粟者,估以时直,如粟直六百文,豆直三百,则以二石准一石焉,他皆放此。毎年支散,先其易腐者,亦准粟价而给之,以或多或寡。诸谷之中,惟粟为耐久,地窖藏之,可逾十年【隋人于洛口穿窖三千三百,窖容八千,此古人窖粟之验】宜别设仓储之,必待杂谷尽絶然后发之。若其廪人之职,择武臣中之家计优足者授之,葢久其任,武臣不计资考故也。万一臣言有可采者,乞下有司参酌行之,是亦便民足国之一得也。臣尝因是而通考《周礼》一书,诚周公致太平之典也。其间理财之法居多,而其制用之柄则付之大臣。有太宰以制其出,有司徒以制其入,而其官属之置于太宰者尤为详焉。有职内以防其入,有职嵗以防其出,有职币以防其余,而其大要则总之以司防,则掌之以司书。其所以参校钩稽之者,日有日要,月有月成,嵗有嵗防。若夫司徒之属,则又有所谓泉府、廪人、舍人、仓人者焉,或以分其财守,或以取其财用。岂古昔圣君贤辅固屑屑然为是不惮烦哉?葢以财之有无,国之贫富,民之休戚,兵之彊弱,世之治乱,系焉。是固人君治世之大用,而大臣经国。之要务也。原其所以经治之大要有三焉:生财有道,取财有义,用财有礼而已。先儒谓自其系之九两【一曰牧,二曰长,三日师,四曰儒,五曰宗,六曰主,七曰吏,八

译廪人(主管储藏粮食的官员)掌管九种谷物的数量,以等待国家的分发、赏赐、赈济和官员的俸禄。根据年成的好坏(好年景称为上,坏年景称为下)来统计国家的用度,以此知道粮食是否充足,从而告诫谷物使用的情况,以治理年成的凶歉与丰收。凡是百姓的粮食,按照人口数量计算所吃的粮食数量:每人每天吃四鬴(六斗四升为一鬴,每人每天吃四鬴谷物,则是年景好的时候)为上等年景;每人每天吃三鬴为中等年景;每人每天吃二鬴为下等年景。如果粮食不够每人每天吃二鬴,就命令国家迁移人口到粮食充足的地方去(迁移粮食不足地区的人口到粮食有余的地区),告诫国王减少国家的用度(凶年国家的用度应当从简节省)。凡是国家有会盟、军事行动的事情,就管理他们的干粮和熟食(在路上走的叫粮,停下来居住的叫食)。

臣按:成周时期设立廪人的职位,根据年成的丰歉,计算国家的用度,知道充足与不足的数量,以此报告给上级。年景正好丰收,即使粮食多得狼藉满地,也不让奢侈浪费;年景正好凶歉,即使饥荒接连发生,也不让百姓苦于不足。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有治理的方法,预先做了防备。然而之所以专门为此计划,预先为此治理,一定是以百姓的粮食为根本。大概君主以养育百姓为职责,人君储存财物积累谷物,都是为了百姓而已。所说的分发、赏赐、赈济、俸禄,难道只是为了自己吗?所以必须在一岁之中,各个郡县之内,根据年成的好坏,计算人口的多寡,每口每月吃多少谷物,每年每口吃的数量是多少。如果数量不够下等年景的食用,就命令迁移粮食不足地区的人口去就食粮食有余的地区,列出具体数量,推究原因,以此告诫国王说:“凶年国家用度不足,凡事都应当从简节省。”然而臣由此知道三代盛世君王设立官职分工,积蓄财物以备使用,无非都是为了百姓。后世所储备的,专门用于宫廷、官府、兵卫、边疆,而用于百姓的,仅仅在这几项用途之外,另外有所谓的常平仓、义社仓,只有千百中的一二罢了。唉!先王所看重的,后世所轻视的;先王所看轻的,后世所看重的。百姓多么幸运能生在三代的时候啊!

仓人掌管粟米入库的储藏,辨别九种谷物的种类,以等待国家的用度。如果谷物不足,就停止多余的法定用度(停止削减,停止多余的法定用度,是说按照法度应当使用的,如果有不足就削减它,等到有余财后再使用);如果有剩余就储藏起来,以等待凶年时分发。

郑玄说:九种谷物都储藏在这里,以粟为主。

吴澄说:廪人主管储藏,仓人主管分发。

臣按:成周时期设立仓廪的官员,廪人掌管九种谷物的数量,仓人辨别九种谷物的种类。所说的谷物,共有九种。入库时掌管它们的数量,出库时辨别它们的种类。数量入库时,不是一种物品;出库时,也不相同。后世所说的谷物,不过三四种而已。江南只有一种稻米,长江以北有粟、麦、豆三种。然而豆、麦只限于京城储备,外郡也很少。古代所储备的,不止一种谷物,大概古人根据土地适宜,杂种百谷,以防备旱涝。谷物有多种,随着它们成熟的多少而取舍多寡。不像后世各自以一种谷物作为赋税,其他谷物即使多得狼藉也不征收。因此从百姓那里征收的专一,而聚集在官府里的常常不足。臣愚以为今天从百姓那里征收的,除了江南每年运往京城仓库的实粮外,凡是北方的赋税,无论粟、麦、黍、豆之类,随当年所有的,都用作粮食,一律以时价为准。原本定额缴纳粟米的,估计时价,如粟值六百文,豆值三百文,就用二石豆抵一石粟,其他都仿照这个办法。每年支取分发,先分发容易腐烂的,也按照粟价给予,以多寡不同。各种谷物中,只有粟最耐久,地窖储藏,可以超过十年(隋朝人在洛口挖了三千三百个窖,每个窖容八千石,这是古人窖藏粟米的验证),应该另外设立仓库储藏,一定要等到杂谷都耗尽然后才发放。至于廪人的职位,选择武臣中家计优裕的人授予,大概是因为任期长久,武臣不计算资历考核的缘故。万一臣的话有可取之处,请求下达给有关部门参酌实行,这也是便民足国的一点心得。臣曾经因此通考《周礼》一书,确实是周公实现太平的典章。其中理财的方法居多,而控制用度的权柄则交给大臣。有太宰来控制支出,有司徒来控制收入,而设置在太宰下面的官属尤其详细。有职内来防止收入的漏洞,有职岁来防止支出的漏洞,有职币来防止余财的漏洞,而其大要则由司会总管,由司书掌管。它们参校核查的方法,每天有日结,每月有月结,每年有年结。至于司徒的下属,又有泉府、廪人、舍人、仓人等,有的分开掌管财物的守卫,有的取用财物。难道古代圣君贤臣真的琐碎地做这些不嫌麻烦的事吗?大概因为财物的有无,国家的贫富,百姓的休戚,军队的强弱,世道的治乱,都系于此。这确实是君主治理天下的大用,而大臣治理国家的要务。推究其治理的要务有三:生财有道,取财有义,用财有礼而已。先儒说从它联系九两(一曰牧,二曰长,三曰师,四曰儒,五曰宗,六曰主,七曰吏,八

曰友,九曰薮】以定其业;任之九职【一曰三农,二曰园圃,三曰虞衡,四曰薮牧,五曰百工,六曰商贾,七曰嫔妇,八曰臣妾,九曰闲民转移执事】以厚其生。虽无常职者,犹使之转移执事,以食其力。凡此皆生其财者也。财足矣,然后制九赋之法以取之,轻重多寡,内外逺近,皆酌以为中制,而无一毫之过焉。而又制为九式之法以用之,自祭祀宾客以至好用,又从而均节之焉。夫有道以生财,有义以取财,有礼以用财,然后有以服天下,则诸侯莫敢不来享,而邦国之用可得而制矣。故九贡又次之。由是观之,则知周礼经制之法,非义不取,而所取者皆合乎天理之正;非礼不用,而所用者不为乎一己之私。以义为利,以礼制欲,万世安民生、裕国用之常经大道,诚不出乎是书。若王莽假之以祸天下,王安石窃之以促国脉,皆周礼之罪人也。孔子曰:“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王通亦曰:“如有用我,执此以徃后世君子有志于为国为民者,宜究心焉。

译(八)曰友,(九)曰薮,以此确定他们的职业;任用九种职事【一曰三农,二曰园圃,三曰虞衡,四曰薮牧,五曰百工,六曰商贾,七曰嫔妇,八曰臣妾,九曰闲民转移执事】来丰厚他们的生活。即使是那些没有固定职业的人,也让他们从事临时性的工作,以靠自己的劳动获取食物。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创造财富。财富充足了,然后制定九赋的法度来征收,轻重大小、内外远近,都斟酌得恰到好处,没有丝毫的过度。又制定九式的法度来使用,从祭祀宾客一直到日常喜好,又进而加以均衡节制。有了创造财富的道理,有了征收财富的道义,有了使用财富的礼仪,然后才能使天下归服,那么诸侯就没有谁敢不来进献,国家的用度就可以得到控制了。所以九贡又排在其次。由此看来,就知道《周礼》的经制法度,不合道义就不征收,所征收的都符合天理的正道;不合礼仪就不使用,所使用的都不为了个人的私欲。以道义为利益,以礼仪节制欲望,万世安定民生、充裕国用的常道,确实不出这本书。如果王莽借它来祸害天下,王安石窃取它来加速国运衰败,都是《周礼》的罪人。孔子说:“如果想要施行法则,周公的典籍就在那里。”王通也说:“如果有人任用我,我将拿着这本书前往。”后世君子有志于为国为民的,应该深入研究它。

诗曰【小雅甫田之篇】倬【明貌】彼甫【大也】田,嵗取十千【万畆之入也】我取其陈【旧粟也】食我农人,自古有年【丰年也】

朱熹曰:「诗言于此,大田嵗取万畆之入以为禄食,及其积之久而有余,则又存其新而散其旧,以食农人,补不足,助不给也。盖以自古有年,是以陈陈相因,所积如此。然其用之之节,又合宜而有序如此,所以粟虽甚多,而无红腐不可食之患也。」

谢枋得曰:「民生于三代之前,其命制乎君?民生于三代之后,其命制乎天?吾求其所以制命之道矣。取民常少,与民常多,敛散得宜,丰凶有备。新者方收入廪,陈者即取以食,农人补不足,助不给,皆取其陈者也。从古以来,岂无水旱霜蝗?吾民常如有年者,上之人敛散得其道也。」

臣按《甫田》之诗,虽是述公卿有田禄者力于农事以奉祭祀之意,章首五句,实有以见夫成周盛时取民之义而用民之仁。用之既合其宜,散之又有其序。上有以致天之常稔,下不至弃物于无用。谢枋得所谓「三代以上制民之命在君,三代以下制民之命在天」,尤为切至。人君受天命以为生民主,乌可付民命于天而不思所以制之于己哉?制之以己者奈何?盖民以食为命,资货以生,足其食用,则是延其生命也。

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貉,北方夷狄之国名】欲轻之于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

朱熹曰:「什一而税,尧舜之道也。多则桀,寡则貉。今欲重轻之,则是小貉、小桀而已。」

胡宏曰:「易曰:节以制度,必先言中正以通。盖尧舜之道,中正而已。重之轻之,皆非中也。可行于夷狄,不可通于天下;可行于一时,不可通行于万世。」

臣按:上之取于下,固不可太过,亦不可不及。观孟子此言,则知人君过取于民,固非中正之道;而寡取之,亦不得为中正也。虽然,与其过也,宁不及。茍国家无事,仓廪充牣,或时下诏减除,若汉文帝之三十税一,尽除田租,君子亦不以为非也。

孟子曰:「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用其二【一时并用二端也】而民有殍;用其三【一时并用三端也】而父子离。」

尹焞曰:「民为邦本,取之无度,则其国危矣。」

朱熹曰:「征赋之法,嵗有常数。然布缕取之于夏,粟米取之于秋,力役取之于冬,当各以其时。若并取之,则民力有所不堪矣。今两税三限之法,亦此意也。」

臣按:自古征取于民者,其目有二,其限有三。唐有两税,宋有三限,亦此意。但其名虽同于古,而其实则异尔。我朝夏税以五月望开仓,而七月终齐足;秋粮以十月朔开仓,而十二月终齐足。盖得古人期限之意。惟所谓力役之征,则无定制,亦无定限焉。夫汉承秦制,有丁口之赋;唐有家调,民不役者计日出绢;宋有身丁绢及丁盐等钱;我朝皆无之。惟所谓戸口食盐钞,盖计日出钱而偿之以盐,非空取也。但有司失于奉行,近日徴钞如旧,而民得盐食者盖鲜矣。陆贽所谓“此时弊非法弊也”,振举之则民受实惠矣。

  以上经制之义【上】

  大学衍义补巻二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二十四

  明 丘濬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制国用

  经制之义【下】

汉贾山作《至言》曰:「昔者周盖千八百国,以九州之民养千八百国之君,用民之力,嵗不过三日,什一而借,君有余财,民有余力,而颂声作。秦始皇以千八百国之民自养,力罢【读曰疲】不能胜其役,财尽不能胜其求,一君之身耳,所以自养者,驰骋弋猎之虞,天下弗能供也。」

臣按:天以天下之民之力、之财奉一人以为君,非私之也,将赖之以治之、教之、养之也。为人君者,受天下之奉,乃殚其力、竭其财以自养其一身,而不防民焉,岂天立君之意哉?秦始皇以千八百国之民自养,而为驰骋田猎之娱,至于力罢财尽而不能供,违天甚矣!虽欲不亡,得

译《诗经》说(出自《小雅·甫田》篇):“那大片田地多么光明,每年收获万石粮食。我取出陈旧的粮食,喂养我的农夫,自古以来就有丰年。”

朱熹说:“《诗经》在这里说,在这大片田地里,每年收获万石粮食作为俸禄食用,等到积累久了而有剩余,就储存新粮而散发旧粮,用来喂养农夫,补充不足,帮助匮乏的人。这是因为自古以来就有丰年,所以陈粮新粮相继积累,积蓄像这样多。然而使用它的节制,又合乎适宜且有条理,所以粮食虽然非常多,却没有腐烂变红无法食用的祸患。”

谢枋得说:“百姓生活在三代之前,他们的命运由君主掌控;百姓生活在三代之后,他们的命运由上天掌控。我寻求那掌控命运的道理。向百姓征收的常常很少,给予百姓的常常很多,征收和散发得当,丰年和灾年都有准备。新粮刚收入粮仓,陈粮就取出喂养农夫,补充不足,帮助匮乏,都是取用陈粮。自古以来,难道没有水旱霜蝗灾害吗?我们的百姓常常像有丰年一样,是因为在上位的人征收和散发掌握了道理。”

臣按:《甫田》这首诗,虽然是叙述公卿拥有田禄的人努力从事农事以供奉祭祀的意思,但开篇五句,实际上体现了成周盛世向百姓征收的原则以及使用百姓的仁爱。使用既合乎适宜,散发又有条理。上面因此能使上天常年丰收,下面不至于把物品废弃于无用之地。谢枋得所说的“三代以上掌控百姓命运的是君主,三代以下掌控百姓命运的是上天”,尤其切中要害。人君承受天命作为百姓的主宰,怎么可以把百姓的命运托付给上天而不思考如何由自己来掌控呢?由自己掌控的方法是什么?大概百姓以食物为生命,依靠物资来生存,满足他们的食用,就是延长他们的生命。

白圭说:“我想实行二十抽一的税率,怎么样?”孟子说:“您的主张,是貉国的做法(貉,北方夷狄的国家名)。想要比尧舜的制度更轻的,是大貉小貉;想要比尧舜的制度更重的,是大桀小桀。”

朱熹说:“十分抽一的税收,是尧舜的制度。多就是桀,少就是貉。现在想要加重或减轻,那就只是小貉、小桀罢了。”

胡宏说:“《易经》说:节制要有制度,必须先讲中正以通达。大概尧舜的制度,就是中正罢了。加重或减轻,都不是中正。可以在夷狄施行,不能通行于天下;可以在一时施行,不能通行于万世。”

臣按:上面从下面征收,固然不可以太过,也不可以不及。看孟子的这番话,就知道人君向百姓过度征收,固然不是中正之道;而征收太少,也不能算是中正。虽然如此,与其过度,宁可不及。如果国家没有战事,粮仓充实,有时下诏减免,像汉文帝那样实行三十税一,完全免除田租,君子也不认为这是错误的。

孟子说:“有布帛丝线的赋税,有粮食的赋税,有劳役的赋税。君子只使用其中一种,暂缓另外两种;同时使用两种,百姓就会饿死;同时使用三种,父子就会离散。”

尹焞说:“百姓是国家的根本,征收没有节制,那么国家就危险了。”

朱熹说:“征收赋税的方法,每年有固定的数额。但是布帛丝线在夏天征收,粮食在秋天征收,劳役在冬天征收,应当各自按照时令。如果同时征收,那么百姓的力量就承受不了了。现在两税三限的方法,也是这个意思。”

臣按:自古以来向百姓征收的,名目有两种,期限有三种。唐朝有两税,宋朝有三限,也是这个意思。但是它们的名称虽然与古代相同,而实际内容却不同。我朝夏税在五月十五开仓,到七月结束全部缴齐;秋粮在十月初一开仓,到十二月结束全部缴齐。这大概得到了古人期限的意思。只有所谓的劳役赋税,则没有固定的制度,也没有固定的期限。汉朝继承秦朝的制度,有按人口征收的赋税;唐朝有家调,不服劳役的百姓按天数出绢;宋朝有身丁绢及丁盐等钱;我朝都没有这些。只有所谓的户口食盐钞,大概是按天数出钱而用盐来偿还,不是白白索取。但是有关部门在执行时失误,近日征收钞币像旧例一样,而百姓得到盐吃的却很少了。陆贽所说的“这是时弊而不是法弊”,整顿起来百姓就能得到实惠了。

以上经制之义(上)

《大学衍义补》卷二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二十四

明 丘濬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制国用

经制之义(下)

汉朝贾山作《至言》说:“从前周朝大概有一千八百个诸侯国,用九州百姓的力量供养一千八百个国君,使用百姓的劳力,每年不超过三天,实行十分抽一的借赋,国君有余财,百姓有余力,于是歌颂之声兴起。秦始皇用一千八百个诸侯国的百姓来供养自己,百姓疲敝不能胜任劳役,财力耗尽不能胜任他的索取,只是一个君主罢了,他用来供养自己的,是驰骋打猎的游乐,天下不能供给。”

臣按:上天用天下百姓的力量、财力奉养一个人作为君主,不是偏私他,而是依靠他来治理、教化、养育百姓。作为君主,承受天下的奉养,却耗尽百姓的力量、竭尽百姓的财力来供养自己一身,而不防备百姓,这难道是上天设立君主的本意吗?秦始皇用一千八百个诸侯国的百姓供养自己,为了驰骋田猎的娱乐,以至于百姓疲敝财力耗尽而不能供给,违背天意太严重了!虽然想不灭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