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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大学衍义补十七

大学衍义补卷十六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178–191 段

皆转徙之四方,故以政聚之。散利,是发公财之已藏者;薄征,是减民租之未输者。此两者,荒政之始。已藏者散之,未输者薄之,荒政之大纲举矣。缓刑,谓民迫于饥寒,不幸有过失,缓其刑辟,以哀矜之。弛力者,平时用民力,嵗不过三日,今则弛之,以休息民力。舍禁,谓山虞、林衡皆舍去其禁,恣民取之。去防,谓去闗防之防察,使百货流通,商贾求市,此是救荒之要术。眚礼,谓凡礼文可省者省之,如有币无牲之类。杀哀,谓凡丧纪之节,一皆减省,专理防荒政。蕃乐,谓嵗荒民饥,当忧民之忧,所以闭藏乐器,不作多昏。谓凶荒之年,杀礼多昏,使男女得以相保。索▯神,谓靡神不举,并走羣望之类。前既説缓刑,后又说除盗贼,是经权皆举处。不幸民有过,固可哀矜,至于奸民亦有伺变窃发者,凶荒之嵗,民心易动,一夫呌呼,万夫皆集,故以除盗贼终之,以止乱之萌。大抵《周礼》六官虽分职,然其闗节脉理皆相应。且如散利,须考大府、天府、内府,凡掌财赋之官;如薄征,须考九职、九赋、九贡;如缓刑,须考司冦、士师所掌之刑。他莫不然,参观徧考,然后可知。

译百姓都流徙到四方,所以用政令将他们聚集起来。散利,是指发放已经储藏的公家财物;薄征,是指减免百姓尚未缴纳的租税。这两项,是荒政的开端。将已储藏的财物散发出去,将未缴纳的租税予以减免,荒政的大纲就确立起来了。缓刑,是说百姓迫于饥寒,不幸有了过失,就宽缓刑罚,以表示哀怜。弛力,是说平时征用民力,一年不超过三天,现在则放宽限制,让民力得以休养生息。舍禁,是说山虞、林衡等官职都撤除禁令,任由百姓取用。去防,是说撤除关卡的稽查,使货物流通,商人能够交易,这是救荒的关键措施。眚礼,是说凡是礼仪中可以简省的都予以简省,比如只有币帛而没有牺牲之类。杀哀,是说凡是丧事的礼节,全都减省,专门处理防荒政事。蕃乐,是说年成荒歉百姓饥饿,应当为百姓的忧患而忧虑,所以收藏乐器,不举行过多的婚礼。多昏,是说在凶荒之年,简化礼仪而多办婚礼,使男女得以相互保全。索〇神,是说没有不祭祀的神灵,包括奔走祭祀群望之类。前面既然说了缓刑,后面又说铲除盗贼,这是常道与权变都并举的地方。百姓不幸有过失,固然值得哀怜,但奸民也有伺机作乱的情况,凶荒之年,民心容易动摇,一人呼喊,万人聚集,所以以铲除盗贼作为结尾,以制止动乱的萌芽。大致上《周礼》六官虽然职掌不同,但其关节脉络都相互呼应。比如散利,必须考察大府、天府、内府等掌管财赋的官员;比如薄征,必须考察九职、九赋、九贡;比如缓刑,必须考察司寇、士师所掌管的刑罚。其他无不如此,广泛参看考证,然后才能明白。

叶时曰:「圣人为荒政以聚万民,所以救天时之不常,而济地利、人和之不及也。盖天灾,国家代有;嵗凶,年谷不登。上之人茍不有以赈救之,存恤之,则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矣。民安得而聚哉?然此十二政,曰弛力,曰薄征,曰舍禁,曰去防固,皆有以利民;而一以散利为先,则其闗系民命尤急也。利不散,则民不聚;虽有眚礼、蕃乐、杀哀、多昏之政,未必有实惠及民。」

臣按《易》曰:何以聚人?曰财。《大学》曰:财散则民聚。盖天立君以治民,君必得民,然后得以为君,是君不可一日无民也。然民必有安居托处之地,日用饮食之具,而后能聚焉。人君为治,所以使一世之民恒有聚处之乐,而无分散之忧者,果用何物哉?财而已矣。然是财也,所以耗而费之者,固由乎人力,然尤莫甚于天灾焉。是以人君当夫丰穰无事之时,而恒为天灾流行之思,斯民乏絶之虑,豫有以蓄积之,以为一旦凶荒之备焉。此无他,恐吾民之散而不可复聚也。是以《周礼》十二荒政,而以「散利」为首。郑氏谓「散利」者,贷种食也。盖予之食以济一时之饥,予之种以为嗣嵗之计,圣人忧民之心至矣逺矣。既散所有之利,而又行薄征以下十一事以济之。此治古之世所以时有丰凶而民无忧患,民生所以长聚而君位所以永安者,其以此欤?

遗人【遗馈也。掌委积之官】掌邦之委积【少曰委,多曰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阨【艰阨,谓年谷不熟】门闗【在国曰门,在郊曰闗】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四方至者】野鄙之委积,以待羇旅【谓不得去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

廪人【主藏米之官长】掌九谷之数【九谷谓黍稷稻粱▯苽麻麦豆也】以待国之匪颁【匪颁谓委人之委积】赒赐【谓赐予】稍食【谓禄廪】以嵗之上下数邦用【上谓丰年,下谓歉嵗】以知足否【量入为出,知所用足与不足也】以诏谷用,以治年之凶丰【治之者,预为之防也】凡万民之食【计数万人所食】食【食谓一月之食】者,人四鬴【六斗四升曰鬴】上【丰年为上】也,人三鬴【每人一月食三鬴】中【中等不丰不歉之年也】也,人二鬴【每人一月食二鬴】下【歉年为下】也。若食不能人二鬴【若一月之食一人不句一石二斗八升】则令邦移民就谷【移民之不足者,以就谷有余之处】诏王杀邦用【凶年邦用宜从减省】

臣按《周礼》十二荒政,是国家遇凶荒之时救济之法也。遗人所掌,是国家常时收诸委积,以待凶荒施惠之法也。廪人所掌,是国家每嵗计其丰凶,以为嗣嵗移就之法也。观此,可以见先王之时,所以为生灵虑灾防患之良法深意矣。盖其未荒也,预有以待之;将荒也,先有以计之;既荒也,大有以救之。此三代之民所以遇灾而无患也欤?今其遗法故在,后世人主诚能师其意而立为三者之法,则民之遇凶荒也,无饥饿之患,流移之苦矣。

司救,凡嵗时有天患【谓烖害】民病则以节【旌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

李觏曰:「司救以王命施惠,非直凶荒而后施与也,疾疫亦有之矣。夫四时之厉,或连月不愈,或阖门不起。丁壮卧于牀蓐,则老稚无能为。饮食所不给,医药所不济,至于死者,岂天命乎?人主所宜动心矣。是故凶年,非直除减田租,彼货赂之征皆舍之。疾疫亦然,夫阻饥之人,营求衣食,固无所不至,又将笼其货贿,则何所措手足乎?况于疾疫之世,安得助天为虐乎?人主所宜动心矣。」

臣按:疾疫之灾,多生于凶荒之嵗。凡遇荒年,宜豫为之防,使之不至于饥饿而内伤,劳苦而外感,积聚而旁染。是亦救荒之一助也。

  春秋襄公二十有四年大饥

胡安国曰:「古者救灾之政,若国凶荒,或发廪以赈乏,或移粟以通用,或徙民以就食,或为粥溢以救饿莩,或兴工作以聚失业之人,缓刑舍禁,弛力薄征,索▯神,除盗贼,弛射侯而不燕,置廷道而不脩,杀礼物而不备。虽有旱干水溢,民无菜色。所以备之者如

译叶时说:“圣人制定荒年政令来聚集百姓,是为了补救天时不正常的状况,并弥补地利、人和的不足。天灾,历代国家都有;年成凶歉,粮食歉收。在上位者如果不能赈济救助、抚恤百姓,那么老弱之人就会辗转死于沟壑,壮年人就会流散到四方。百姓怎么能聚集呢?然而这十二项政令,叫做‘弛力’、‘薄征’、‘舍禁’、‘去防固’,都有利于百姓;而将‘散利’放在首位,是因为它与百姓性命关系尤为紧急。利益不散发,百姓就不能聚集;即使有‘眚礼’、‘蕃乐’、‘杀哀’、‘多昏’等政令,也未必有实惠惠及百姓。”

臣按:《易经》说:用什么来聚集人?回答说:财物。《大学》说:财物散发,百姓就会聚集。大概上天设立君主来治理百姓,君主必须得到百姓,然后才能成为君主,所以君主一天也不能没有百姓。然而百姓必须有安居的地方,日常饮食的器具,然后才能聚集。君主治理天下,要使一世的百姓常有聚集居住的快乐,而没有分散的忧虑,究竟用什么东西呢?不过是财物罢了。然而这些财物,消耗浪费的原因,固然由于人力,但尤其没有比天灾更严重的了。因此君主在丰收无事的时候,常常要有天灾流行的思考,百姓匮乏断绝的忧虑,预先有所积蓄,作为一旦遭遇凶荒的准备。这没有别的原因,是担心我们的百姓流散而无法再聚集。所以《周礼》十二项荒年政令,以“散利”为首。郑氏说“散利”是借贷种子和粮食。大概给予粮食以救济一时的饥饿,给予种子以作为来年的打算,圣人忧民的心意真是深切而长远啊。既散发了所有的利益,又实行薄征等其余十一项措施来辅助。这就是上古治理的时代,虽然时有丰歉,但百姓没有忧患,百姓得以长久聚集,君位得以永远安定的原因吧?

遗人(遗馈,掌管储备物资的官员)掌管国家的储备物资(少的叫委,多的叫积),用来等待施予恩惠。乡里的储备,用来抚恤百姓的艰难困厄(艰难困厄,指年成不好,粮食歉收)。城门关隘(在都城叫门,在郊外叫关)的储备,用来供养老人和孤儿。郊外和乡里的储备,用来接待宾客(四方到来的人)。野外边鄙的储备,用来接待羁旅之人(指不能离去的人)。县都的储备,用来应对凶荒。

廪人(主管储藏粮食的长官)掌管九种谷物的数量(九谷指黍、稷、稻、粱、菰、麻、麦、豆),用来等待国家的分发(分发指委人的储备物资)、赈济赐予(指赏赐)、稍食(指俸禄粮食)。根据年成的好坏计算国家用度(好指丰年,坏指歉年),以知道用度是否充足(量入为出,知道所用的是充足还是不足),以此宣告谷物的使用,以治理年成的凶歉(治理,指预先防备)。凡是万民的口粮(计算万人所吃的粮食)(食指一个月的口粮),丰年(上)每人四鬴(六斗四升叫鬴),中等年成(中)每人三鬴(每人一个月吃三鬴),歉年(下)每人二鬴(每人一个月吃二鬴)。如果口粮不足每人二鬴(如果一个月口粮一人不足一石二斗八升),就命令国家迁移百姓到有粮食的地方(迁移粮食不足地区的百姓,去粮食有余的地方),宣告君王削减国家用度(凶年国家用度应当从简节省)。

臣按:《周礼》十二项荒年政令,是国家遇到凶荒时的救济方法。遗人所掌管的,是国家平时收集储备物资,等待凶荒时施予恩惠的方法。廪人所掌管的,是国家每年计算丰歉,作为来年迁移就食的方法。观察这些,可以看出先王时代,为百姓考虑灾患的良法深意了。大概在没有荒年时,预先有所准备;将要荒年时,先有所计划;已经荒年时,大力加以救助。这就是三代百姓遇到灾祸却没有忧患的原因吧?现在这些遗留的制度还在,后世君主如果真能师法其意并确立这三种方法,那么百姓遇到凶荒时,就没有饥饿的忧患,流离失所的痛苦了。

司救,凡是年岁有时有天灾(指灾害),百姓患病,就拿着符节巡视国都及郊野,并奉君王之命施予恩惠。

李觏说:“司救奉君王之命施予恩惠,不只是在凶荒时才施与,疾疫时也有。四季的瘟疫,有时连月不愈,有时全家不起床。壮年人卧病在床,老人小孩无能为力。饮食供应不上,医药无法救治,以至于死亡的,难道是天命吗?君主应当动心了。所以凶年,不只是减免田租,那些货物贿赂的税收都免除。疾疫时也是如此,遭受饥荒的人,谋求衣食,本来无所不至,如果还要搜括他们的财物,那他们手脚该怎么办呢?何况在疾疫流行的时候,怎么能助天为虐呢?君主应当动心了。”

臣按:疾疫之灾,多发生在凶荒之年。凡是遇到荒年,应当预先防备,使百姓不至于因饥饿而内伤,因劳苦而外感,因积聚而旁染。这也是救荒的一种辅助。

春秋襄公二十四年发生大饥荒。

胡安国说:“古代救灾的政令,如果国家遭遇凶荒,或者开仓赈济匮乏,或者调运粮食互通有无,或者迁移百姓去有食物的地方,或者施粥救济饿殍,或者兴修工程以聚集失业的人,缓刑免禁,弛力薄征,搜索神灵,清除盗贼,停止射礼而不宴饮,设置道路而不修缮,削减礼物而不备办。即使有旱灾水涝,百姓也没有菜色。之所以能这样准备,是因为……”

此其至。是年秋有隂沴之灾,而冬大饥,盖所以赈业之者有不备矣。故书之以为戒。」

译这就是它的极致。这一年秋天有阴寒凝滞造成的灾害,而冬天发生大饥荒,大概是用来赈济灾民的措施有所欠缺。所以记载下来作为警戒。

臣按:胡氏之言,救灾之政,备矣。举而行之,则虽灾勿灾焉。惟民灾而上弗防,此民之所以灾欤?为人上者,其尚体圣人《春秋》之书法,毋坐视民之灾而不为先事之防、临事之防哉!

谷梁赤曰:「五谷不升【成也】为大饥;一谷不升,谓之嗛【不足貌】二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四谷不升,谓之康【康虚】五谷不升,谓之大侵【侵伤】大侵之礼,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饰也】弛【废也】侯【射侯】廷道【廷内道路】不除【脩也】百官布而不制【虽布列而不更制作】▯神祷而不祀【惟祈祷不祭祀】此大侵之礼也。」

臣按:君食不兼味,以下此即《周礼》膳夫所谓大荒则不举者也。譬诸父母焉,其子不哺而已,乃日「余膏梁于心,安乎」?

王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饥而食菜则色病】然后天子食,日举以乐。

马睎孟曰:「三十年为一世,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至三十年之通,此人力也。凶旱水溢,此天变也。人力备,则可以应天变。盖王者与民同患,故虽有凶旱水溢,而民无菜色于下,然后天子日食举,庶羞备礼,而以乐侑之也。」

臣按:国之所以为国者,以有民也。民之所以为民者,以有食也。耕虽出于民,而食则聚于国。方无事之时,丰稔之嵗,民自食其食,固无赖于国也。不幸而有水旱之灾,凶荒之嵗,民之日食不继,所以继之者,国也。国又无蓄焉,民将何赖哉?民之饥饿至于死且散,则国空虚矣,其何以为国哉?是以国无九年、六年之蓄,虽非完国,然犹足以为国也。至于无三年之蓄,则国非其国矣。国非其国,非谓无土地也,无食以聚民云尔。是以三年耕,必余一年食;九年耕,必余三年食;以至三十年之久,其余至于十年之多,则国无不足之患,民有有余之食。一遇凶荒,民有所恃而不散,有所食而不死,而国本安固矣。虽然,为治者非不欲蓄积以备凶歉也,然而一嵗之所出,仅足以给一嵗之所费,奈何?曰:数口之家,十金之产,茍有智虑者,尚能营为以度日,积聚以备患,况有天下之大,四海之富者哉?

玉藻年不顺成,则天子素服乗素车,食无乐。”又曰:“年不顺成,君衣布【布衣也】搢【揷也】本【士之笏也】闗梁不租【不收租税】山泽列【遮列也,守之之义】而不赋【不收赋税】土功不兴,大夫不得造车马。”臣按:古昔帝王遇灾必惧,凡事皆加减节贬损,非独以忧民之忧,盖亦以畏天之灾也。故《周礼》大荒则不举,大札则不举,天地大烖则不举。举者,杀牲盛馔也。岂但饮食为然?则凡所服之衣,所乗之车,凡百兴作举,皆休息。此无他,君民之分虽悬絶,而实相资以相成也。当此凶荒之时,吾民嗷嗷然以待哺,睊睊然以相视,艺业者技无所用,营运者货无所售,典质则富户无钱,举贷则上户无力,鱼虾螺蚌采取已竭,木皮艸根剥掘又尽,面无人色,形如▯魅,扶老携幼,宛转以号呼,力疾曳衰,枵腹以呻吟,气息奄奄,朝不保暮,其垂于阽危,濒于死亡也,如此。为人上者,何忍独享其奉哉?虽欲享之,亦且食不下咽也。虽然,与其贬损于既荒之余,孰若保养于未荒之先?非独下民不罹其苦,而上之人亦无俟于降杀也。

孟子对邹穆公曰:「凶年饥嵗,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防千人矣。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残下也。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矣。」

范祖禹曰:「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有仓廪府库,所以为民也。丰年则敛之,凶年则散之,恤其饥寒,救其疾苦,是以民亲爱其上。有危难则赴救之,如子弟之卫父兄,手足之捍头目也。」

臣按:人君之为治,所以延国祚、安君位者,莫急于为民。故凡国家之所以脩营、积贮者,何者而非为民哉?是故丰年则敛之,非敛之以为己利也,收民之有余,以备他日之不足;凶年则散之,非散之以为己惠

译臣按:胡氏所说的救灾政令,已经完备了。如果推行实行,那么即使有灾荒,也不会造成灾害。只有百姓遭遇灾荒而君主不加以防备,这才是百姓遭受灾荒的原因吧?作为统治者,应当体察圣人《春秋》的笔法,不要坐视百姓遭受灾荒而不事先进行预防、临事进行防备啊!

谷梁赤说:“五谷歉收为‘成’,称为大饥;一谷歉收,称为‘嗛’(不足的样子);二谷歉收,称为饥;三谷歉收,称为馑;四谷歉收,称为康(空虚);五谷歉收,称为大侵(侵伤)。大侵时的礼制,君主吃饭不兼用两种美味,台榭不加粉饰,废除射侯,宫廷内的道路不加修整,百官只布列而不更行制作。只祈祷而不祭祀,这就是大侵时的礼制。”

臣按:君主吃饭不兼用两种美味以下,这就是《周礼》膳夫所说的“大荒则不举”的意思。好比父母一样,他们的孩子已经饿得吃不上饭了,却还说“我心里想着膏粱美味,很安心”吗?

《王制》说:耕种三年,必定有一年的余粮;耕种九年,必定有三年的余粮。以三十年为通计,即使有凶旱水涝,百姓也没有因饥饿而面色病态的样子,然后天子才能每天进食,并奏乐助兴。

马睎孟说:“三十年为一世,耕种三年必定有一年的余粮,到三十年通计,这是人力的作用。凶旱水涝,这是天灾的变化。人力完备,就可以应对天灾的变化。大概王者与百姓同患难,所以即使有凶旱水涝,而百姓在下面没有因饥饿而面色病态,然后天子每天进食,各种美味具备礼仪,并用音乐助兴。”

臣按:国家之所以成为国家,是因为有百姓。百姓之所以成为百姓,是因为有食物。耕种虽然出自百姓,但粮食却聚集在国家。当没有事情的时候,丰收的年份,百姓自己吃自己的粮食,本来不依赖国家。不幸遇到水旱灾害,凶荒的年份,百姓每天的粮食接济不上,用来接济他们的,是国家。国家又没有积蓄,百姓将依赖谁呢?百姓饥饿到死亡和流散,那么国家就空虚了,还怎么能成为国家呢?所以国家没有九年、六年的积蓄,虽然不是完整的国家,但还足以成为国家。至于没有三年的积蓄,那么国家就不是国家了。国家不是国家,不是说没有土地,而是没有粮食来聚集百姓罢了。所以耕种三年,必定剩余一年的粮食;耕种九年,必定剩余三年的粮食;以至长达三十年,剩余的粮食多达十年,那么国家就没有不足的忧患,百姓有剩余的粮食。一旦遇到凶荒,百姓有所依赖而不流散,有所食用而不死亡,国家的根本就安定稳固了。虽然如此,治理国家的人不是不想积蓄粮食以防备凶歉,然而一年的产出,仅仅够供给一年的费用,怎么办?回答说:几口人的家庭,十金的财产,如果有智谋的人,尚且能经营筹划以度日,积聚以备患难,何况拥有天下之大,四海之富的人呢?

《玉藻》说:年成不好,天子穿素服,乘素车,吃饭没有音乐。”又说:“年成不好,君主穿布衣,插着士人的笏板,关梁不收租税,山泽设障守卫而不收赋税,土木工程不兴建,大夫不得造车马。”臣按:古代帝王遇到灾荒必定恐惧,凡事都加减节减贬损,不仅仅是为了忧虑百姓的忧患,大概也是为了畏惧天灾。所以《周礼》说大荒则不举,大札(瘟疫)则不举,天地大灾则不举。举,是指杀牲盛馔。难道只是饮食如此吗?那么凡是所穿的衣服,所乘的车,各种兴作举动,都停止休息。这没有别的原因,君民的身份虽然悬殊,但实际是相互依赖以成就的。当这凶荒的时候,我们的百姓嗷嗷待哺,互相看着,从事技艺的人技能无处使用,从事贸易的人货物无处销售,典当则富户没有钱,借贷则上户无力,鱼虾螺蚌的采集已经枯竭,树皮草根的剥掘又已穷尽,面无人色,形如鬼魅,扶老携幼,辗转号呼,勉强拖着病体,空腹呻吟,气息奄奄,朝不保夕,处于危险境地,濒临死亡,就是这样。作为统治者,怎么忍心独自享受供奉呢?即使想享受,也将会食不下咽。虽然如此,与其在灾荒之后贬损,不如在灾荒之前保养。不仅下面的百姓不遭受痛苦,上面的人也不必等到降损。

孟子回答邹穆公说:“凶年饥岁,君主的百姓老弱转死沟壑,强壮的人流散到四方,将近千人。而君主的粮仓充实,府库充盈,官吏没有人报告,这是上面怠慢而残害下面。君主实行仁政,百姓就会亲近他们的上级,为他们的长官效死。”

范祖禹说:“《尚书》说:‘百姓是国家的根本,根本稳固国家就安宁。’有粮仓府库,是为了百姓。丰年就征收,凶年就散发,体恤他们的饥寒,救济他们的疾苦,因此百姓亲近爱戴他们的上级。有危难就奔赴救援,像子弟保卫父兄,手足捍卫头目一样。”

臣按:君主治理国家,用来延长国运、安定君位的,没有比为民更紧急的了。所以凡是国家用来修营、积贮的,哪一项不是为了百姓呢?所以丰年就征收,不是征收来作为自己的利益,而是收取百姓的有余,以备他日的不足;凶年就散发,不是散发来作为自己的恩惠

也,济民之不足,而发前日之有余。吁!民有患,君则恤之,则夫他日君不幸而有患焉,则民将救之,惟恐后矣。

译用来救济百姓的不足,而发放先前积蓄的有余。唉!百姓有祸患,君主就体恤他们,那么将来君主不幸遭遇祸患时,百姓将会救助他,只怕落后于人呢。

荀乡曰: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垣【墙也】窌【窖也】仓廪者,财之末也。百姓时和【谓天时和顺】事业得叙者【耕稼得其次序】货之源也。等赋【谓以差等制赋也】府库者,货之流也。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是知国计之极也。故禹十年水,汤七年旱,而天下无菜色者,十年之后,年谷复熟,而陈积有余。是无他故焉,知本末源流之谓也。

臣按:荀乡本末源流之説,有国家者不可以不知也。诚知本之所在,则厚之源之所自,则开之,谨守其末,节制其流量入以为出,挹彼以注此,使下常有余,上无不足。禹、汤所以遇灾而不为患者,知此故也。

魏李悝平籴法,中饥则发中熟之所敛,大饥则发大熟之所敛而粜之,故虽遇饥馑,籴不贵而民不散。汉耿寿昌请令边郡筑仓,以谷贱时则増价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则减价而粜,以利民,名曰常平仓。

臣按:耿寿昌常平之法,因谷贵贱而増减其价,以粜籴之。其法非不善也。然年之丰歉不常,谷之种类不一,或连嵗皆歉,或此种熟而彼种不收。茍其敛散之际,非斟酌而上下之,其法将有时而不平者矣。惟今江北之地,地可窖藏,杂种五谷,宜仿此法,于要害处立常平司,专差户部属官往涖其事,随其熟而收其物,不必专其地,因其时而予之价,不必定于官,视年丰歉,随时粜籴,立仓用寿昌之名,敛散行李悝之法,庶乎其可也。

鼂错言于汉文帝曰:「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无同】捐瘠者【无相弃捐而瘦病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减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臣按:安养斯民之政,在开其资财之道。开资财有道,在垦土田,通山泽,使地无遗利;禁游民,兴农业,使民无余力。如此则畜积多矣。虽有天灾,数年之水旱,而吾所以为之备者,具之有素,安能为吾民患哉!是以古之善为治者,恒备于未荒之先,救之已患之后者,防斯下矣。

隋开皇五年度支尚书长孙平奏,令民间每秋,家出粟麦一石以下,贫富无差,输之当社,委社司检校,以备凶年,名曰义仓。

胡寅曰:赈饥莫要乎近其人。隋义仓取之于民不厚,而置仓于当社,饥民之得食也,其庶矣乎?后世义仓之名固在,而置仓于州郡,一有凶饥无状,有司固不以上闻也,良有司敢以闻矣。比及报可,委吏属出而施之,文移反复,给散艰阻,监临胥吏相与侵没。其受惠者,大抵城郭之近,力能自达之人耳,居之逺者,安能扶老携幼数百里以就龠合之廪哉?必欲有备无患,当以隋氏为法,而择长民之官,行劭农之法,辅以救荒之政,本末具举,民之饥也,庶有瘳乎?

臣按:义仓之法,其名虽美,其实于民无益。储之于当社,亦与储之州县无以异也。何也?年之丰歉无常,地之燥湿各异,官吏之任用不久,人品之邪正不同。由是观之,所谓义者,乃所以为不义,本以利民,反有以害之也。但见其事烦扰,长吏奸而已,其于赈防之实,诚无益焉。然则如之何而可?臣愚,窃有一见,请将义仓见储之米,归并于有司之仓,俾将所储者与在仓之米挨陈以支。遇有荒年,照数量支以出,计其道里之费,运之当社之间,以给散之【就量用其中米以为脚费】任其事者,不必以见任之官,散之民者,不必以在官之属。所司择官以委,必责以大义;委官择人以用,必加以殊礼【其事详见下】不必拘拘于所辖,专专于所属。如此则庶防民受其惠乎?

唐贞观二年,遣使赈防饥民鬻子者,出金帛赎还之。臣按:饥馑之年,民多卖子,天下皆然,而淮以北,山之东,尤甚。呜呼!人之所至爱者,子也。时日不相见,则思之

译荀况说:田野和边远地区,是财富的根本;墙垣、地窖和粮仓,是财富的枝末。百姓顺应天时,农事井然有序,是货物的源头;按等级征收赋税存入府库,是货物的流末。所以英明的君主务必谨慎地养护好天时之和顺,节制财富的流末,开辟财富的源头,并适时地斟酌调节。使天下财富充裕有余,而君主不担忧不足。像这样,上下都富裕,财物无处藏匿,这就是懂得国家财政的极致了。所以大禹时十年水灾,商汤时七年旱灾,而天下没有面有菜色的人,十年之后,年成谷物再次丰收,而陈旧的积蓄还有剩余。这没有别的原因,就是懂得根本、枝末、源头、流末的道理罢了。

臣按:荀况关于根本、枝末、源头、流末的学说,有国家的人不可以不知道。如果真正知道根本在哪里,那么丰厚财富的源头在哪里,就开辟它;谨慎地守住枝末,节制流量,以收入作为支出,从那里汲取来注入这里,使百姓常有余,君主没有不足。大禹、商汤之所以遇到灾害而不成为祸患,就是知道这个道理的缘故。

魏国李悝的平籴法,中等饥荒就发放中等丰收年所征收的粮食,大饥荒就发放大丰收年所征收的粮食来出售,所以即使遇到饥荒,粮价不贵而百姓不流散。汉代耿寿昌请求命令边郡修筑粮仓,在谷价便宜时增加价格来收购,以利于农民;谷价贵时降低价格来出售,以利于百姓,名叫常平仓。

臣按:耿寿昌常平仓的方法,根据谷价的贵贱来增减价格,进行买卖。这个方法不是不好。然而年成的丰歉不固定,谷物的种类不一,有的连年歉收,有的这种谷物丰收而那种谷物不收。如果在征收和发放的时候,不斟酌调节上下,这个方法有时就会不平允了。只有现在江北地区,土地可以窖藏,混合种植五谷,适宜仿照这个方法,在要害处设立常平司,专门派遣户部属官去主持这件事,随着谷物成熟而收购物品,不必局限于特定地点,根据时节给予价格,不必由官府固定,看年成丰歉,随时买卖,立仓用耿寿昌的名义,征收和发放实行李悝的方法,大概就可以了吧。

晁错对汉文帝说:“圣明的君王在位,而百姓不挨冻受饿,不是君王亲自耕种让他们吃饭,亲自织布让他们穿衣,而是为他们开辟了获取资财的途径。所以尧、禹时有九年的水灾,商汤时有七年的旱灾,而国家没有互相抛弃而瘦病的人,是因为积蓄多而准备先具备了。现在四海统一,土地和人口的众多,不比商汤、大禹时少,加上没有几年水旱的天灾,而积蓄却没有达到那样的程度,为什么呢?土地有遗留的利益,百姓有剩余的力量,生产谷物的土地没有全部开垦,山泽的利益没有全部开发,游食之民没有全部回归农业。”

臣按:安养百姓的政治,在于开辟获取资财的途径。开辟资财有方法,在于开垦田地,疏通山泽,使土地没有遗留的利益;禁止游民,振兴农业,使百姓没有剩余的力量。这样积蓄就多了。即使有天灾,几年的水旱,而我们为此做的准备,早已具备,怎么能成为我们百姓的祸患呢!所以古代善于治理的人,常在荒年之前做好准备,在祸患之后进行救济,防止灾祸的方法就低下了。

隋朝开皇五年,度支尚书长孙平上奏,命令民间每年秋天,每家出一石以下的粟麦,贫富没有差别,输送到所在的社,委托社司检查管理,以备凶年,名叫义仓。

胡寅说:赈济饥荒没有比靠近百姓更重要的了。隋朝义仓从百姓那里收取的不多,而把仓设置在所在的社,饥民得到食物,大概差不多了吧?后世义仓的名义固然还在,而把仓设置在州郡,一旦有严重的饥荒,官吏固然不向上报告,善良的官吏敢报告了。等到上报批准,委派官吏出去施舍,公文往来反复,发放艰难阻碍,监临的胥吏互相侵吞。那些受惠的人,大抵是靠近城郭、有能力自己到达的人罢了,住得远的,怎么能扶老携幼走几百里去就食那少量的粮食呢?一定要做到有备无患,应当以隋朝为法,选择治理百姓的官员,实行劝农的法令,辅以救荒的政治,根本和枝末都并举,百姓的饥荒,大概有痊愈的希望吧?

臣按:义仓的方法,它的名称虽然美好,实际上对百姓没有益处。储存在所在的社,也与储存在州县没有不同。为什么呢?年成的丰歉没有定数,土地的燥湿各不相同,官吏的任用不久,人品的邪正不同。由此看来,所谓的义,反而成为不义,本来为了利民,反而有害于他们。只看到事情烦扰,长官奸邪罢了,对于赈济防备的实际,确实没有益处。那么怎么做才可以呢?臣愚昧,私下有一个见解,请求将义仓现有的存粮,归并到官吏的仓库,使所储存的与在仓的粮食按顺序支取。遇到荒年,按照数量支取出来,计算路途的费用,运送到所在的社之间,来发放给百姓(就量用其中的米作为脚费)。负责这件事的人,不必是现任的官员,发放给百姓的人,不必是在官的属员。主管部门选择官员来委托,一定要用大义来责成;委托的官员选择人来使用,一定要给予特殊的礼遇(这件事详见下文)。不必拘泥于所辖,专断于所属。这样大概百姓能受到恩惠吧?

唐贞观二年,派遣使者赈济防备饥民卖孩子的,拿出金帛赎回他们。臣按:饥荒之年,百姓多卖孩子,天下都是这样,而淮河以北,泰山以东,尤其严重。唉!人最所爱的,是孩子。时日不相见,就思念他们

;挺刃有所伤,则戚之。当时和嵗丰之时,虽以千金易其一稚,彼有延颈受刃而不肯与者。一遇凶荒,口腹不继,惟恐鬻之而人不售,故虽十余嵗之儿,仅易三五日之食,亦与之矣。此无他,知其偕亡而无益也。然当此困饿之余,疫厉易至,相染过者或不之顾,纵有售者,亦以饮食失调,往往致死。是以荒歉之年,饿莩盈途,死尸塞路,有不忍言者矣。臣愚,窃以为唐太宗赎饥民所卖之子,固仁者之心也。然待其卖之而后赎,彼不售而死者亦多矣。莫若遇饥歉之年,民有鬻子者,官为买之,每一男一女,费以五缗以上为率,量与所卖之人以为养赡之计,用其所余之赀以为调养之费,因其旧姓,赐以新名,▯送边郡,编为队伍,给以粮赏,配之军士之家,俾其养育【死者不许句丁】如此,既得以全其性命,又得以济其父母,内郡不耗,边城充实,是于救荒之中而有实边之效。或者若谓国家府库有限,费无所出,惟今江南之人有谪戍西北二边者,句丁补伍有如弃市,及至戍所,多不得用。今后遇有荒嵗,预借官钱买之,待后于江南民户有▯戎伍于极边者,愿出五百缗以上者,除其尺籍;出二百缗以上者,改▯近卫。如此,则除一军得百军,移一军得四十军,随以所得抵数还官。数十年之后,边境之军日増,而南方之伍亦不缺矣。或曰:因饥募兵,古有其事欤?曰:富弼在青州,因济饥民,募军万计,史可考也。

译如果举刀伤害他们,就会感到哀痛。在太平丰年的时节,即使拿千金去交换一个幼儿,他们也会伸长脖子接受刀割也不肯交出孩子。一旦遭遇灾荒,食物接济不上,只担心卖掉孩子却无人购买,所以即使是十几岁的孩子,仅仅换得三五天的口粮,也肯交出了。这没有别的原因,是知道一起死亡也没有益处。然而在这种困顿饥饿之后,瘟疫容易到来,互相传染,路过的人也不顾惜,即使有卖出的,也因为饮食失调,往往导致死亡。因此灾荒歉收的年份,饿死的人充满道路,尸体堵塞街道,有不堪言说的情况。臣愚昧,私下认为唐太宗赎回饥民所卖的孩子,固然有仁爱之心。但是等到他们卖掉之后再去赎回,那些卖不出去而死掉的人也很多了。不如遇到饥荒歉收的年份,百姓有卖孩子的,官府代为购买,每个男孩或女孩,以花费五缗以上为标准,酌情给卖孩子的人作为赡养的费用,用剩余的钱作为调养的费用,保留他们原来的姓氏,赐予新的名字,送到边郡,编入军队,给予粮食和赏赐,配给军士家庭,让他们养育【死者不许句丁】这样,既能够保全他们的性命,又能够救济他们的父母,内地不耗费资源,边城充实,这是在救荒之中有充实边防的效果。或许有人说国家府库有限,费用没有出处,现在江南的人有被贬戍守西北两边的,句丁补伍如同弃市,等到到达戍守的地方,大多不能任用。今后遇到灾荒年份,预先借官钱购买他们,等到后来江南民户有补充极边军伍的,愿意出五百缗以上的,免除他们的军籍;出二百缗以上的,改入近卫。这样,免除一个军得到一百个军,转移一个军得到四十个军,随着所得抵数归还官府。几十年之后,边境的军队日益增加,而南方的军伍也不缺乏了。有人说:因为饥荒招募士兵,古代有这样的事吗?回答说:富弼在青州,因为救济饥民,招募士兵数以万计,史书可以考证。

代宗时,刘晏掌财赋,以为户口滋多,则赋税自广,故其理财以爱民为先。诸道各置知院官,每旬月具州县丰歉之状白使司,丰则贵籴,歉则贱粜,或以谷易杂货供官用,及于丰处卖之。知院官始见不稔之端,先申至某月须如干蠲免,某月须如干救助。及期,晏不俟州县申请,即奏行之,应民之急,未尝失时,不待其困弊流亡饿殍然后赈之也。由是民得安其居业,户口蕃息。晏始为转运使时,天下现户不过二百万,其季年乃三百余万,在晏所统则増,非所统则不増也。其初财赋嵗入不过四百万缗,季年乃千余万缗。

臣按:刘晏谓户口滋多,则赋税自广,故其理财以爱民为先。上之人诚爱乎民,轻徭而薄赋,省刑而息兵,则民不消耗而户口多矣。然户口消耗之由,固由乎人,亦出乎天,而凶荒之嵗为尤甚。能如晏使有司每旬月具州县丰歉之状,贵籴贱粜,始见不稔之端,先行蠲免救助,应民之急,不待其困弊流亡饿殍然后赈之。如此则人既不为之害,天亦不能为之灾,户口滋多,赋税日广矣。由是观之,则国家所以行备荒之政,非但为民计,盖为国计也。

五代周显德六年,淮南饥,世宗令以米贷之。或曰:“民贫,恐不能偿。”世宗曰:“民犹子也,安有子倒悬而父不为解者?安责其必偿也!”

胡寅曰:称贷所以惠民,亦以病之。惠者纾其目前之急也,病者责其他日之偿也。其责偿也,或严其期,或征其耗,或取其息,或予之以米而使之归钱。或贫无可偿而督之不置,或胥吏以诡贷而征诸编民。凡此皆民之所甚病也。有司以丰取约予为术,聚敛之臣以头防箕敛为事。大旱而税不蠲,水潦而税不蠲,蝗蝻螟贼而税不蠲。长官督税,不登数则不书课;民户纳欠,不破产则不落籍。出于民者尚如此,而况贷于公者?其责偿固不遗余力矣。世宗视民犹子,匡救其乏而不责其必偿,仁人之心,王者之政也。

臣按:胡寅此言,非但称贷之弊,乃今日义仓之▯也。朝廷设立义仓,本以为荒歉之备,使吾民不至于捐瘠,而有司奉行不至。方其收也,急于取足,不复计其美恶;及其储也,恐其浥烂,不暇待其荒歉。所予者不必所食之人,所征者多非所受之辈。胡氏所谓其责偿也,或严其期,或征其耗,或取其息,或予之以米而使之归钱;或贫无可偿而督之不置,或胥吏以诡贷而征诸编民。此数言者,切中今日有司义仓之弊。呜呼!官仓之储,本为军国也,因饥嵗以称贷于民,偏方之君犹不责偿,况以圣明之世,储粟以备荒而谓之义仓者乎?

宋眞宗大中祥符八年,嵗歉民流,命侍御史乗▯安抚,发仓廪,出粟及赈贷。

神宗熈宁二年,判汝州富弼言:“襄、邓、汝地旷不耕,河北流民至者日众。臣遣官察其无业可复者,尽给以田;羸疾老弱不任农事者,始以粟给之。”

司马光因遣使赈济河北流民,上言:“京师之米有限,河北之流民无穷。莫若择公正之人为监司,使察灾伤州县,守宰不胜任者易之,各使赈济本州县之民,则饥民有可生之路,岂得复有流移?”

臣按:人生莫不恋土,非甚不得已不肯舍而之他也。茍有可以延性命、度朝夕,孰肯捐家业、弃坟墓、扶老携幼而为流浪之人哉?人而至此,无聊也甚矣。夫有土,此有民;徒有土而无民,亦恶用是土为哉?是以知治本者恒于斯民,平居完聚之时,豫为一旦流离之虑,必择守令,必寛赋役,必课农桑,汲汲然惟民食之为急,先水旱而为水旱之备,未饥馑而为饥馑之储。此无他,恐吾民一旦不幸无食而至于流离也。夫蓄积多而备先具,则固无患矣。若夫不幸蓄积无素,虽有蓄积而连嵗荒歉,请之官无可发,劝之民无可贷,乞诸邻无可应,将视其民坐守枵腹以待毙乎?无亦听其随处趂食以求生也。然是时也,赤地千里,青艸不生,市肆无可籴之米,旅店无充饥之食,民之流者未必至所底止而为涂中之殍多矣。然则如之何而可?曰:国家设若不幸而有连年之水旱,量其势必至饥馑,则必豫为之计,通行

译唐代宗时期,刘晏掌管国家财政赋税,他认为人口增多,赋税自然就会扩大,所以他治理财政以爱护百姓为优先。他在各道设置知院官,每十天或一个月详细汇报州县丰收或歉收的情况给使司,丰收时高价收购粮食,歉收时低价卖出粮食,有时用粮食交换杂货供给官府使用,以及在丰收的地方出售粮食。知院官刚看到歉收的苗头,就提前申报到某个月需要减免多少赋税,某个月需要多少救助。到了期限,刘晏不等州县申请,就立即上奏施行,应对百姓的急难,从未错过时机,不等到百姓困苦流亡、饿死街头才去赈济。因此百姓得以安居乐业,人口繁衍增长。刘晏刚担任转运使时,全国在册户口不过二百万,到他任职后期达到三百多万,在他管辖的地区人口就增加,不在他管辖的地区就不增加。起初财政赋税年收入不过四百万缗,后期达到一千多万缗。

臣按:刘晏说人口增多,赋税自然扩大,所以他治理财政以爱护百姓为优先。在上位的人如果真的爱护百姓,减轻徭役和赋税,减少刑罚和战争,那么百姓就不会消耗减少,人口就会增多。然而人口消耗的原因,固然由于人为,也出于天灾,而灾荒年份尤其严重。能够像刘晏那样让官员每十天或一个月汇报州县丰收歉收的情况,高价收购低价卖出,刚看到歉收的苗头,先行减免赋税和救助,应对百姓的急难,不等到百姓困苦流亡、饿死街头才去赈济。这样那么人为不会造成危害,天灾也不能造成灾难,人口增多,赋税日益扩大。由此看来,国家实行备荒政策,不仅是为了百姓考虑,也是为了国家考虑。

五代后周显德六年,淮南发生饥荒,周世宗命令用米贷给百姓。有人说:“百姓贫穷,恐怕不能偿还。”世宗说:“百姓如同子女,哪有子女倒悬而父亲不去解救的?怎么能要求他们一定偿还呢!”

胡寅说:借贷是为了惠民,也为了害民。惠民是缓解他们眼前的急难,害民是追究他们日后的偿还。追究偿还时,有的严格期限,有的征收损耗,有的收取利息,有的给米让他们还钱。有的贫穷无法偿还而督促不停,有的胥吏用欺诈借贷向编户百姓征收。这些全都是百姓非常痛恨的。官员以多取少给为手段,聚敛之臣以苛刻征收为事务。大旱不减免赋税,水涝不减免赋税,蝗灾不减免赋税。长官督促征税,不达到数额就不记录政绩;百姓缴纳欠税,不破产就不除名。出自百姓的尚且如此,何况向官府借贷的呢?追究偿还固然不遗余力。世宗看待百姓如同子女,匡救他们的匮乏而不要求他们一定偿还,这是仁人的心意,王者的政治。

臣按:胡寅这番话,不仅是借贷的弊端,也是今天义仓的弊端。朝廷设立义仓,本是为了荒歉的储备,使我们的百姓不至于瘦弱死亡,而官员执行不到位。当征收时,急于取足,不再计较好坏;当储存时,担心腐烂,不等荒歉就处理。所给予的不一定是需要的人,所征收的多不是接受的人。胡氏所说的追究偿还,有的严格期限,有的征收损耗,有的收取利息,有的给米让他们还钱;有的贫穷无法偿还而督促不停,有的胥吏用欺诈借贷向编户百姓征收。这几句话,切中今天官员义仓的弊端。唉!官仓的储备,本是为了军国,因饥荒向百姓借贷,偏远的君主尚且不要求偿还,何况在圣明的时代,储存粮食以备荒歉而称为义仓的呢?

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年成歉收百姓流离,命令侍御史乘驿马安抚,打开仓廪,拿出粮食赈济借贷。

宋神宗熙宁二年,判汝州富弼说:“襄、邓、汝地区空旷不耕种,河北流民到来的人日益众多。臣派遣官员考察那些没有产业可以恢复的人,全部给予田地;瘦弱疾病老弱不能从事农事的人,开始用粮食供给他们。”

司马光因此派遣使者赈济河北流民,上奏说:“京师的粮食有限,河北的流民无穷。不如选择公正的人担任监司,让他们考察受灾州县,守宰不能胜任的替换他们,各自让赈济本州县的百姓,那么饥民就有可以生存的路,怎么还会再有流离失所呢?”

臣按:人生没有不眷恋故土的,不是非常不得已不肯舍弃而到别处去。如果有可以延续性命、度过朝夕的方法,谁肯抛弃家业、离开坟墓、扶老携幼而成为流浪的人呢?人到了这个地步,无聊到了极点。有土地,就有百姓;只有土地而没有百姓,这土地又有什么用呢?所以知道治理根本的人总是关注这些百姓,在平常安居乐业的时候,预先为一旦流离失所考虑,一定要选择守令,一定要宽缓赋役,一定要督促农桑,急切地只把百姓的粮食作为急务,在水旱之前做水旱的准备,在饥馑之前做饥馑的储备。这没有别的,是担心我们的百姓一旦不幸没有粮食而流离失所。如果积蓄多而准备先具备,那么固然没有祸患了。如果不幸积蓄没有平时准备,虽然有积蓄但连年荒歉,请求官府没有可以发放的,劝告百姓没有可以借贷的,向邻居乞求没有可以响应的,将看着百姓守着空肚子等待死亡吗?不如听任他们随处找食物以求生存。但是这个时候,赤地千里,青草不生,市场没有可以购买的米,旅店没有充饥的食物,流离的百姓未必能到达目的地而成为路上的饿殍很多了。那么怎么办才好呢?说:国家如果不幸有连年的水旱,衡量形势必然导致饥馑,那么一定要预先计划,通行

郡县查考有无蓄积,于是量其逺近多寡,或移民以就粟,或转粟以就民,或髙时估以招商,或发官钱以市籴。不幸公私乏絶,计无所出,知民不免于必流,则亟达朝廷,豫申于防府,多遣官属分送流甿,纵其所如,随处安揷。所至之处,请官廋之见储,官为给散,不责其偿借富民之余积,官为立券,估以时直。此处不足,又听之他。既有底止之所,茍足以自存,然后校其老壮强弱,老而弱者留于所止之处,壮而强者量给口粮,俾归故乡,官与之牛具种子,趂时耕作,以为嗣嵗之计。待嵗时可望,然后般挈以归。如此则民之流移者有以防送之,使不至于溃散而失所有,以节制之,使不至于刼夺以生乱,又有以还定安集之,使彼之室家已破而复完,我之人民已散而复集。是虽所以恤民灾患,亦所以弭国祸乱也。臣尝因是而论之,周宣王所以中兴者。以万民离散,不安其居,而能劳来还定,安集之也。晋惠帝所以分崩离析者,以六郡荐饥,流民入于汉川者数万家,不能抚恤之,而有李特之首乱也。然则流民之闗系,亦不小哉。今天下大势,南北异域,江以南地多山泽,所生之物无间冬夏,且多通舟楫,纵有荒歉,山泽所生可食者众,而商贾通舟贩易为易。其大江以北,若两淮,若山东,若河南,亦可通运。惟山西陜右之地,皆是平原,古时运道,今皆湮塞。虽有河山,地气髙寒,物生不多,一遇荒嵗,所资者艸叶木皮而已。所以其民尤易为流徙。为今之计,莫若设常平仓,当丰收之年,以官价杂收诸谷,各贮一仓,嵗出其易烂者以给官军月粮,估以时价折筭与之【详见制国用市籴之令】而留其见储米之耐久者以为蓄积之备。又特遣臣僚寻商于入闗之旧路,按河船入渭之故道,若嵗运常数有余,分江南漕运之余以助之。一遇荒歉,舟漕陆辇以往,是皆先事之备。有备则无患矣。盖此二藩非他处比,是乃近边之地,所谓保障茧丝二者皆有赖焉者也,尤不可不尽其心。

译郡县查考有无粮食储备,于是根据距离的远近和数量的多少,或者迁移百姓去就粮食,或者转运粮食去就百姓,或者提高时价来招引商人,或者发放官钱来购买粮食。如果不幸公私都断绝了,计策用尽,知道百姓难免必定流亡,就迅速上报朝廷,预先向防府申请,多派遣官员分别护送流民,任由他们去往,随处安置。到达的地方,请求官府动用现有的储备,由官府供给分发,不要求偿还;借用富民的多余积蓄,官府为他们立契,按当时市价折算。如果这里不够,又允许他们去别处。既然有了落脚的地方,如果足以自给自存,然后考察他们的老幼强弱,年老体弱的留在所止之处,年轻力壮的酌情供给口粮,让他们返回故乡,官府给他们牛具种子,趁时节耕作,作为来年的打算。等到年成有望,然后携带家眷回去。这样,流移的百姓就有护送,不至于溃散而失去所有;用制度节制他们,不至于抢劫作乱;又有办法让他们安定团聚,使那些家庭已破的得以恢复完整,使我们分散的人民得以重新聚集。这虽然是用来救济百姓灾患的方法,也是用来平息国家祸乱的手段。我曾经据此论述,周宣王之所以能中兴,是因为万民离散,不能安居,而他能够慰劳招抚,使他们安定团聚。晋惠帝之所以分崩离析,是因为六郡连年饥荒,流入汉川的流民有数万家,不能抚恤他们,从而有了李特的首倡叛乱。那么,流民的关系,也不小啊。如今天下大势,南北地域不同,长江以南地方多山泽,所产之物不分冬夏,而且多通舟船,即使有荒歉,山泽所产可吃的东西很多,而商人通舟贩运交易容易。长江以北,像两淮、山东、河南,也可以通运。只有山西、陕西之地,都是平原,古代的运道,现在都已湮塞。虽然有山河,但地气高寒,物产不多,一遇荒年,所依靠的只是草叶树皮而已。所以那里的百姓尤其容易流徙。为今天的计策,不如设立常平仓,在丰收之年,以官价杂收各种谷物,各贮一仓,每年拿出易腐烂的来供给官军月粮,按当时市价折算给他们【详见制国用市籴之令】,而留下现有的储备米中耐久的作为积蓄防备。又特别派遣臣僚寻找进入关中的旧路,考察河船入渭的故道,如果每年运量有余,分江南漕运的余粮来辅助。一遇荒歉,水陆运输以往,这都是事先的防备。有准备就没有祸患了。大概这两个藩镇不同于其他地方,这是近边之地,所谓保障和民生二者都依赖它,尤其不可不尽心。

仁宗一遇灾变,则避正殿,变服损膳,彻乐,恐惧脩省,见于顔色,恻怛哀矜,形于诏命。灾所被之处,必发仓廪赈贷,或平价以粜,不足则转漕他路粟以给,又不足则诱富人入粟,秩以官爵。灾甚则出内帑金帛,或鬻僧牒,或留嵗漕,或免租税,寛逋负,休力役,罢科率,薄闗市之征,弛山泽之禁。不能自存者,官为收养;不得其死者,官为瘗埋。

臣按:宋仁宗之遇灾而防民也,不徒有恻恻然哀矜之心,而实有凿凿乎赈防之政,视彼之徒为虚文,付之有司以应故事者,异矣。万嵗之后,庙号曰仁,不亦宜乎?

庆厯八年,河朔大水,民流就食,京东者不可胜数。知青州富弼劝所部民出粟,益以官廪,择公私庐舍十万余区,散处其人,以便薪水。官吏自前资、待缺、寄居者,皆赋以禄,使即民所聚,选老弱病瘠者廪之,仍书其劳,约他日为奏请受赏。率五日辄遣人持酒肉饭糗慰藉,出于至诚,人人为尽力。山林陂泽之利可资以生者,听流民擅取,死者为大冢葬之。明年麦大熟,民各以逺近受粮归,凡活五十余万人,募为兵者万计。

臣按:古人言救荒无善政,非谓蓄积之不先具、劝借之无其方也。盖以地有逺近,数有多寡,人有老幼强弱,聚为一处则蒸为疾疫,散之各所则难为管理,不置簿书则无所稽考,不依次序则无以徧及。置之则动经旬月,序之则缓不及救,有防集之扰,有辨察之烦,措置一差,皆足致弊。此所以无善政也。富弼以一青州之守而活河朔五十万之人,非徒活民,而又因之得军,由其立法之简便周尽也。所以简便周尽者,岂弼一手一足之劳哉?其法之最善者,官吏自前资、待缺、寄居者,皆赋以禄,使即民所聚,选老弱病瘠者廪之也。今世州郡无所谓待缺寄居之官吏,臣向于义仓条下云:「任其事者不必见任之官,散之民者不必在官之属」,是也。臣愚欲望朝廷折衷富弼之法,立为救荒法式,颁布天下州县。凡遇凶荒,或散粟,或给粥,所在官司即行下所属。凡所部之中,有致仕闲住及待选、依亲等项官吏、监生,与夫僧道、耆老、医卜人等,凡平日为乡人所信服者,官司皆以名起之,待以士大夫之礼,喻以朝廷仁民之意,给以印信文凭,加以公直等名,俾其量领官粟,各就所在因人散给。官不遥制,事完之日,具数来上。其中得宜者,量为奬勉,作弊者加以官法。如此则吏胥不乗机而恣其侵尅,饥民得实惠而免于死亡矣。

熈宁八年夏,吴越大旱。赵忭知越州,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菑所被者防?乡民能自食者有防?当廪于官者防?人沟防搆筑可僦民使治之者防?所库钱仓粟可发者防?何富人可募出粟者防?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防?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臣按曾巩有言:「菑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赵忭在越州备荒之政,为世所称。见旱势之方炽,知嵗事之必歉,前民未饥,已为济饥之备。观其为书,以访问于其属者,甚详且悉。后世有志于民者,诚能以之为法。按其条件,先事访问,一一知其所以然之故,而委曲周尽,纎息无遗,必得其实当其宜,无其弊,而后可。如此则菑沴之来,有其备而无患矣。不然,待其狼狈溃烂之余,然后救之,安能有济乎?

曾巩《救菑议》曰:有司建言,请发仓廪与之粟,壮者人日二升,幼者人日一升。今百姓暴露乏食,已废其业矣。使之相率日待二升之廪于上,则其势必不暇乎他为,一切弃百事而专意于待升合之食,是直以饿殍之养养之而已,非深思逺虑为百姓长计也。以中户计之,户为十人,壮者六人,月当受粟三石六斗;幼者四人,月当受粟一石二斗,率一户月当受粟五石。自今至于麦熟,凡十月,一户当受粟五十石。今被灾州郡,民户不下二十万,内除有不被灾及不仰食于官者,去其半,犹有十万户。计十万户十阅月之食,当用粟五百万石,而足何以办此?

译宋仁宗一旦遇到灾异变故,就避开正殿居住,改变服饰,减少膳食,撤去音乐,恐惧并修省己身,这种态度表现在脸色上;悲悯哀怜之情,体现在诏令中。灾害波及的地方,必定打开粮仓赈济借贷,或者平价卖粮,如果粮食不够,就转运其他路州的粮食来供给;如果还不够,就诱导富人捐粮,授予他们官爵。灾害严重时,就拿出内库的金帛,或者出售度牒,或者留用当年的漕粮,或者免除租税,宽缓拖欠的赋税,停止劳役,废除苛捐杂税,减轻关卡市场的税收,放宽山林水泽的禁令。无法生存的人,由官府收养;死而无主的人,由官府埋葬。

臣按:宋仁宗遇到灾荒而防备救济百姓,不仅仅有哀怜之心,而且有实实在在的赈济政策,这与那些只做表面文章、交给有关部门应付差事的人,大不相同。他死后庙号叫“仁”,不也很合适吗?

庆历八年,河北发生大水灾,百姓流离失所去别处求食,京东地区的流民数不胜数。青州知州富弼劝谕所管辖的百姓拿出粮食,加上官府的粮仓储备,选择公私房屋十多万间,分散安置流民,以便他们取水取柴。官吏中那些已卸任、等待补缺、寄居当地的,都给予俸禄,让他们到流民聚集的地方,挑选年老体弱、生病瘦弱的人供给粮食,并记录他们的功劳,约定日后奏请朝廷给予奖赏。每隔五天就派人带着酒肉饭食去慰问,出于至诚之心,人人都尽力而为。山林水泽中可以用来谋生的资源,允许流民自由取用;死者则挖大坑埋葬。第二年麦子大丰收,百姓各自根据远近领取粮食回家,总共救活了五十多万人,招募当兵的有一万人。

臣按:古人说救荒没有好的政策,并不是说事先没有储备、劝借没有方法。而是因为地方有远近之分,人数有多寡之别,人有老幼强弱之异,聚集在一处就会蒸郁成疫病,分散到各处又难以管理,不设立簿册就无法查考,不按次序就无法普遍顾及。设立簿册往往要经过几十天,按次序进行又来不及救援,有召集的骚扰,有辨察的烦扰,措施稍有偏差,都足以导致弊端。这就是为什么没有好政策的原因。富弼凭借一个青州知州的身份,救活了河北五十万人,不仅是救了百姓,而且借此得到了军队,这是因为他的立法简便而周全。之所以简便周全,难道只是富弼一人的辛劳吗?他方法中最好的是,官吏中那些已卸任、等待补缺、寄居当地的,都给予俸禄,让他们到流民聚集的地方,挑选年老体弱、生病瘦弱的人供给粮食。当今州郡没有所谓等待补缺、寄居的官吏,臣之前在义仓条目下曾说:“负责此事的不一定是现任官员,发放给百姓的不一定是官府属员”,就是这个意思。臣愚昧地希望朝廷折中富弼的方法,制定为救荒的法式,颁布给天下州县。凡是遇到荒年,无论是散粮还是施粥,所在官府就下达给所属部门。在所辖地区中,凡是退休闲住、等待选任、依亲居住等项官吏、监生,以及僧道、乡绅、医生占卜者等,凡是平日被乡人信服的人,官府都以其名义起用,以士大夫的礼节对待,告知朝廷仁爱百姓的意思,给予印信文凭,加上“公直”等名号,让他们酌情领取官粮,各自在所在地因人发放。官府不远程指挥,事情完成后,上报数量。其中做得合适的,酌情奖励勉励,作弊的加以官法惩处。这样官吏胥吏就不会趁机肆意侵吞克扣,饥民能得到实惠而免于死亡了。

熙宁八年夏天,吴越地区大旱。赵忭任越州知州,在百姓尚未饥饿时,就写信询问所属各县:受灾的地方有多少?能自给自足的乡民有多少?应当由官府供给粮食的有多少人?沟渠堤防建筑可以雇佣百姓治理的有多少?仓库里的钱粮可以发放的有多少?可以招募捐粮的富人有多少?家中僧道吃剩的粮食登记在册的有多少?详细记录让各县分别回答并谨慎准备。

臣按:曾巩曾说:“灾祸的发生,太平盛世不能让它不发生,但能为此做准备。百姓受苦后才想办法,与事先做计划的,就有差别了。不熟悉情况而行动,与平时就有所准备的,就有差别了。”赵忭在越州备荒的政策,被世人所称道。看到旱势正盛,知道收成必定歉收,在百姓尚未饥饿时,就已经做了救济饥荒的准备。看他的书信,向属官询问,非常详细周全。后世有志于为民的人,确实可以以此为法。按照条件,事先询问,一一了解其中的原因,曲折周全,细微之处没有遗漏,必定得到真实恰当的结果,没有弊端,然后才可以。这样灾祸来临时,有准备就没有祸患了。不然,等到百姓狼狈溃烂之后,再去救援,怎么能救得了呢?

曾巩《救灾议》说:有关部门建议,请求打开粮仓发放粮食,壮年人每天二升,幼儿每天一升。现在百姓暴露在外缺乏食物,已经废弃了他们的生计。让他们相继每天等待官府的二升粮食,那么他们势必无暇做其他事情,一切抛弃百事而专心等待那一点点粮食,这简直是用养活饿死人的方式来养活他们,不是深思远虑为百姓做长远打算。以中等家庭计算,一户十人,壮年六人,每月应当受粮三石六斗;幼儿四人,每月应当受粮一石二斗,平均一户每月应当受粮五石。从今直到麦子成熟,共十个月,一户应当受粮五十石。现在受灾的州郡,民户不下二十万,除去未受灾和不依赖官府供给的,去掉一半,还有十万户。计算十万户十个月的口粮,应当用粮五百万石,从哪里能办到呢?

况给受之际,有淹速,有均否,有眞伪,有防集之扰,有辨察之烦。凡此又不过使之得旦暮之食耳,其于屋庐搆筑之费,将安取哉?为今之防,下方纸之诏,赐之以钱五十万贯,贷之以粟一百万石,而事足矣。何则?今被灾州郡为十万户,如一户得粟十石,得钱五千,下户常产之赀,平日未有及此者也。彼得钱以完其居,得粟以给其食,则农得修其▯亩,商得治其货贿,一切得复其业而不失其常生之计。与专意以待二升之廪于上,而势不暇乎他为,岂不逺哉?由有司之说,则用十月之费为粟五百万石;由今之说,则用两月之费为粟一百万石。况贷之于今而收之于后,足以振其艰乏,而终无损于储蓄之实。所实费者,钱五钜万贯而已。

译况且在发放救济物资的过程中,有快慢之分,有是否公平之别,有真伪之辨,有聚集人群造成的混乱,有甄别核查带来的繁琐。所有这些,不过是为了让灾民得到早晚的饭食罢了,至于建造房屋的费用,将从哪里获取呢?针对当下的情况,只需颁布一道诏书,赏赐五十万贯钱,借贷一百万石粮食,事情就足够了。为什么呢?如今受灾的州郡共有十万户人家,如果一户得到十石粮食、五千钱,即使是下等户平时的家产,也未曾达到这个数目。他们得到钱来修缮居所,得到粮食来供给饮食,那么农民就能耕种他们的田地,商人就能经营他们的货物,所有人都能恢复生计而不丧失日常生活的计划。这与专心等待官府每天发放两升口粮,因而无暇从事其他事务相比,难道不是好得多吗?按照有关部门的说法,需要花费十个月的粮食储备,即五百万石;按照现在的说法,只需花费两个月的粮食储备,即一百万石。况且现在借贷,日后收回,足以救济他们的艰难匮乏,最终也不会损害国家储备的实际存量。实际耗费的钱财,只有五万贯而已。

臣按:曾巩此议,所谓赐之钱,贷之粟,比之有司日逐给粟之说,其为利病相去甚逺。所谓深思逺虑,以为百姓长计者,眞诚有之。但饥民一户,贷之米十石,一旦责其如数偿之,难矣。不若因时量力,稍有力者偿其半,无力者并与之,或立为次第之限可也。

孝宗时,下朱熹社仓法于诸路。初建之崇安县开耀乡,有社仓一所。熹请于府,得常平米六百石赈贷。夏受粟于仓,冬则加息计米以偿。自后随年敛散,小歉则蠲其息之半,大饥则尽蠲之。凡十有四年,得息米造仓三间,及以元数六百石还府。以见储米三千一百石以为社仓,不复收息。每石止收耗米三升。以是一乡之间,虽遇凶年,人不缺食。后请以其法行之他处。

臣按:朱熹社仓之法,固善矣。然里社不能皆得人如熹者以主之,又不能皆得如刘如愚父子者以为之助。熹固自言其数年之间,左提右挈,上説下教,为乡闾立此无穷之计。然则其成此仓也,盖亦不易矣。然则其法不可行欤?曰:熹固言里社不能皆有可任之人,欲一听其所为,则惧其计私以害公;欲谨其出入,则钩挍靡密,上下相遁,其害又有甚于官府者矣。

熹又尝言于其君曰:「臣曾摹得苏轼与林希书,説熈宁中荒政之弊,费多而无益,以救之迟,故也。」其言深切,可为后来之鉴。

臣按苏轼书云:「朝廷厚设储备,熈宁中本路截发及别路般来钱米,并因大荒放税及亏却课利,盖累百钜万,然于救荒初无丝毫之益者,救之迟故也。」呜呼!救之迟之一言,岂但熈宁一时救荒之失哉?自古及今,莫不然也。臣常见州郡每有凶荒,朝廷未尝不发仓廪之粟,赐内帑之银,以为赈防之防,然往往行之后时,缓不及事,朝廷有钜万之费,而饥民无分毫之益,其故何哉?迟而已矣。所以迟者,其故何在?盖以有司官吏惟以簿书为急,不以生灵为念,遇有水旱灾伤,非甚不得已不肯申达,县上之郡,郡上之藩府,动经旬月始达朝廷,及至行下遣官检勘,动以文法为拘,后患为虑,因一之诈疑,众皆然,惟己之便,不人之防,非民阽于死亡,狼戾惨切,朝廷无由得知,及至发廪之令行,赍银之勑至,已无及矣,虽或有沾惠者,亦无防尔。臣愿圣明行下有司,俾定奏灾限期,则例颁行天下,灾及八分以上者驰▯,五分以上者差人,二三分以上入逓,随其逺近以为期限,缓不及期以致误事者,定其罪名,秩满之日降等叙用,如此则藩服监司、郡县守令咸以救济为念,庶防无迟缓之失乎。

隆兴中,中书门下省言:湖南、江西旱伤,立赏格以劝积粟之家。凡出米赈济,系崇尚义风,不与进纳同。

臣按:鬻爵非国家美事也。然用之他则不可,用之于救荒,则是国家为民无所利之也。宋人所谓崇尚义风,不与进纳同,是也。臣愿遇嵗凶荒,民间有积粟者,输以赈济,则定为等第,授以官秩。自逺而来者,并计其路费,授官之后,给与玺书,俾有司加礼优待,与见任同。虽有过犯,亦不追夺。如此,则平宁之时,人争积粟;荒歉之嵗,民争输粟矣。是亦救荒之一防也。

辛弃疾帅湖南,赈济防文,秖用八字曰:「刼禾者斩,闭籴者配。」

臣按:朱熹谓弃疾做两防便乱道,盖欲其兼禁之也。盖荒歉之年,民间闭籴,固是不仁,然当此际,米价翔涌,正小人射利之时也。而必闭之者,盖彼亦自量其家口之众多,恐嗣嵗之不继耳。彼有何罪而配之耶?若夫刼禾之举,此盗贼之端,祸乱之萌也。周人荒政,除盗贼,正以此耳。小人乏食,计出无聊,谓饥死与杀死等死耳。与其饥而死,不若杀而死,况又未必杀耶?闻粟所在,羣趋而赴之,哀告求贷,茍有不从,即肆刼夺,自诿曰:「我非盗也,迫于饥饿,不得已耳。」呜呼!白昼攫人所有,谓之非盗可乎?渐不可长。彼知其负罪于官,因之鸟骇鼠窜,窃弄锄梃,以扞游徼之吏,不幸而伤一人焉,势不容己,遂至变乱,亦或有之。臣愿明敕有司,遇有旱灾之嵗,势必至饥窘,必先防示禁其刼夺,谕之不从

译臣按:曾巩的这个建议,所说的赐予钱款、借贷粮食,与有关部门每天逐日供给粮食的说法相比,其利弊相差甚远。所谓深思熟虑,为百姓做长远打算,确实存在这样的诚意。但是,对于一户饥民,借贷给他十石米,一旦要求他如数偿还,这就很难了。不如根据时势和力量,稍微有些能力的人偿还一半,没有能力的人全部赠送给他,或者设立分阶段偿还的期限也是可以的。

宋孝宗时期,将朱熹的社仓法颁布到各路。最初在崇安县开耀乡建立了一所社仓。朱熹向府衙申请,得到常平米六百石用于赈济借贷。夏天从仓库领取粮食,冬天则加上利息计算米数来偿还。此后随着年份的收成情况,小年景减免利息的一半,大饥荒则全部免除利息。经过十四年,用所得的利息米建造了三间仓房,并将原本借用的六百石米归还给府衙。用现存的三千一百石米作为社仓储备,不再收取利息。每石米只收取三升的损耗米。因此,这一乡之间,即使遇到灾荒之年,人们也不缺食物。后来朱熹请求将此法推广到其他地区。

臣按:朱熹的社仓法,固然很好。然而乡里社仓不能都得到像朱熹那样的人来主持,也不能都得到像刘如愚父子那样的人来协助。朱熹自己也说,在几年之间,他左右扶持,向上劝说向下教化,为乡里立下这个无穷尽的计策。那么,建成这个社仓,大概也不容易啊。那么,这种方法不可行吗?回答说:朱熹本来就说乡里社仓不能都有可以胜任的人,如果完全听任他们作为,就担心他们谋取私利而损害公义;如果严格核查出入账目,那么查核繁琐严密,上下互相欺骗,其危害又有甚于官府的。

朱熹又曾对他的君主说:“臣曾经摹写得到苏轼给林希的信,讲述熙宁年间荒政的弊端,费用多而没有益处,是因为救援迟缓的缘故。”他的话深刻切中要害,可以作为后来的鉴戒。

臣按:苏轼的信中说:“朝廷大量设置储备,熙宁年间本路截留发放以及从别路运来的钱米,以及因为大荒年减免税收和亏损的课税利润,累计达百万之巨,然而对于救荒起初没有丝毫益处,是因为救援迟缓的缘故。”唉!“救援迟缓”这一句话,难道只是熙宁一时救荒的过失吗?从古至今,没有不是这样的。臣常见州郡每当有灾荒,朝廷未曾不发仓廪的粮食,赐内库的银两,作为赈济防备的措施,然而往往行动滞后,缓不济急,朝廷花费巨资,而饥民没有得到丝毫益处,这是什么缘故呢?就是因为迟缓罢了。之所以迟缓,原因何在?大概是因为有关部门的官吏只把文书簿册当作急务,不把百姓生命放在心上,遇到水旱灾害,不是到了不得已的地步不肯上报,县上报到郡,郡上报到藩府,动不动经过几十天才能到达朝廷,等到下达命令派遣官员核查,动不动被法律条文所拘束,顾虑后患,因为一个人的欺诈嫌疑,大家都这样认为,只图自己的方便,不为百姓着想,如果不是百姓濒临死亡,惨状令人痛心,朝廷没有办法得知,等到发放粮食的命令实行,赐予银两的诏书到达,已经来不及了,虽然或许有得到恩惠的人,也没有多少。臣希望圣明的君主下令给有关部门,让他们确定上报灾情的期限,将条例颁布天下,灾情达到八分以上的快马加鞭上报,五分以上派遣专人上报,二三分以上通过驿站上报,根据远近确定期限,迟缓不及期限以致误事的,确定罪名,任期届满时降级叙用,这样那么藩镇监司、郡县守令都会以救济为念,或许没有迟缓的过失吧。

宋孝宗隆兴年间,中书门下省上言:湖南、江西旱灾受损,设立赏格来鼓励积粟之家。凡是出米赈济,属于崇尚义风,不与进纳(捐官)相同。

臣按:卖官爵不是国家的美事。然而用在其他方面则不可以,用在救荒上,则是国家为民不谋私利。宋人所说的崇尚义风,不与进纳相同,是对的。臣希望遇到灾荒之年,民间有积粟的人,输送粮食赈济,就确定等级,授予官职。从远方而来的人,一并计算路费,授予官职之后,给予玺书,让有关部门加礼优待,与现任官员相同。即使有过犯,也不追夺官职。这样,那么太平之时,人们争相积粟;荒歉之年,百姓争相输粟。这也是救荒的一种方法。

辛弃疾任湖南安抚使,赈济的榜文,只用八个字说:“抢劫粮食的人斩首,囤积居奇的人流放。”

臣按:朱熹说辛弃疾做两件事就乱了道理,大概是想让他同时禁止这两件事。大概荒歉之年,民间囤积居奇,固然不仁,然而在这个时候,米价飞涨,正是小人射利的时候。而一定要禁止囤积的人,大概他们也是自己衡量家中人口众多,担心来年粮食接不上。他们有什么罪而流放他们呢?至于抢劫粮食的行为,这是盗贼的开端,祸乱的萌芽。周朝荒政,清除盗贼,正是因为这个。小人缺乏食物,计策穷尽,认为饿死与杀死都是死。与其饿死,不如杀死,何况又未必杀死呢?听说哪里有粮食,成群结队前往,哀告求借,如果有不答应的,就肆意抢劫,自我辩解道:“我不是盗贼,是被饥饿逼迫,不得已罢了。”唉!白天抢夺别人的财物,说不是盗贼可以吗?这种风气不可助长。他们知道自己在官府面前有罪,因此像鸟兽一样惊散,像老鼠一样逃窜,偷偷拿着锄头木棍,来抵挡巡逻的官吏,不幸伤到一个人,势不可挡,于是导致变乱,也是有的。臣希望明确敕令有关部门,遇到旱灾之年,势必导致饥荒窘迫,必须先告示禁止抢劫掠夺,晓谕他们如果不听从

,痛惩首恶,以警余众,决不可行姑息之政。此非但救饥荒,乃弭祸乱之先务也。然则富民闭籴,何以处之?曰:必先谕之以惠邻,次开之以积福,许其随时取直,禁人侵其所有。民之无力者,官与之券,许其取息,待熟之后,官为追偿。茍积粟之家丁口颇众,亦必为之计筭,推其赢余以济匮乏。若彼仅仅自足,亦不可强也。然亦严为之限,凡有所积不肯发者,非至丰穰,禁不许出粜。彼见得利,恐其后时,自计有余,亦不能以不发矣。

译严厉惩处首要的罪魁祸首,以警示其余众人,决不能实行姑息纵容的政策。这不仅是拯救饥荒,更是消除祸乱的首要任务。那么,对于囤积粮食、拒绝出售的富户,该如何处置呢?回答说:必须先以邻里互助的道义来晓谕他们,其次以积累福报的道理来开导他们,允许他们随时按市价出售,禁止他人侵犯他们的财产。对于无力购买粮食的贫民,官府给他们发放凭证,允许他们借贷并支付利息,等到丰收之后,由官府代为追讨偿还。如果那些囤积粮食的人家人口众多,也必须为他们做打算,推究其盈余部分来救济贫困者。如果他们仅仅够自己食用,也不可强行征用。但也要严格规定界限,凡是囤积粮食不肯出售的,除非遇到大丰收,否则禁止他们出城卖粮。他们看到有利可图,又担心错过时机,自己盘算后觉得粮食有余,也就不能不拿出来出售了。

吕祖谦曰:「大抵荒政统而论之,先王有预备之政,上也。脩李悝之政,次也。所在蓄积,有可均处,使之流通,移民移粟,又次也。咸无焉,设糜粥,最下也。」

臣按朱熹有言:「自古国家倾覆之由,何尝不起于盗贼?盗贼窃发之患,何尝不起于饥饿?吁!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是以先王于民也,备之于未荒之前,救之于方荒之际,而又养之于己荒之余。诚以礼义生于富足,一旦饥饿切身,吾民无所倚赖,或遂至于犯礼越分,非独虑其身之不能存,亦虑其心之或以荡也。是以太平无事之时,恒为乱离反侧之虑;丰登有余之日,恒为荒歉不给之忧。此无他,天生人君,以为生民之主,必体天心以安民生,然后有以保其位也。不然,方其无事之时,吾则资之以为用;及其有患之际,吾乃弃之而不顾,是岂天之意哉?亦岂君之道哉?」是以古昔盛时,三年耕余一年食,九年耕余三年食,以三十年通计之,则余十年之食矣。今不能尽如古制,臣请以在仓之米,尖入平出之余,逓年所得之米,皆用以为备豫之数。嵗杪计用之时,量入为出之际,不在数中,仍留在仓,存其名数,以待荒年之用。又立为定制,凡藩臬州县民间词讼属户律者,如户婚田土坊塲津渡墟市之类,讼而得理者,俾量力而出粟【争田者上田一亩三斗,中田二斗,下田一斗;争婚者上户三十石,中户二十石,下户十石,或四五石之类】其无理者,亦罚米以赎罪,皆贮之仓,以备荒政。及前此敛民以为赈济者,皆通归官廪。常年则依例挨陈以支,荒嵗则别行闗给以散。积之嵗月,必有赢余。其或不足,又须多方设法以措置之,随处通融以补益之,使必足而后已。一旦遇灾,有备无患矣。大抵备荒之政,不过二端,曰敛,曰散而已。有以敛之而积久不散,则米粒浥腐而不可食;有以散之而一切不敛,则仓廪空虚而无以继。守者有破产之患,贫者无偿官之资。有司茍且具文,逭责往往未荒而先散,及有荒歉,所储已空,饥民有虑后患者,宁流移而死亡。不敢领受。甚至官吏凭为奸利,给散之际,饥者不必予,予者不必饥。收敛之时,偿者非所受,受者不必偿。其弊非止一端。必欲有利而无弊,莫若尽捐予民,不责其偿之为善。然又虑夫气运不常,丰凶莫测,徒有散而无敛,后将无以为继。宜计所积之多少,料民产之有无。积茍有余,不责其偿可也。若或土地之偏隘,人民之众多,遇有凶灾难于取具。赈饥之后,丰年取偿,可分民为三等:上户偿如其数,中户取其半,下户尽予之。又于户部十三司之外,依工部缮工司例,别立一司,添设官吏,专以备荒。每年夏六月麦熟,秋九月以后,百谷收成之▯,藩府州县将民间所种有无成熟分数逐件申达。十月以后通申一年之数,兼计明年食足与否。有收者防乡,无收者防乡。乡凡防户得过者防家,必须赈给者防家。官廪之储多少,富家之积有无,近邑何仓有米,近乡谁家有积,或借官帑以为备,或招商贾以通市,或请于朝廷有所蠲贷,或申于上司有所干请。凡百可以为赈济之备者,皆于未荒之先而为先事之虑。嵗嵗而袭其常,事事而为之制,人人而用其心,虽有荒旱水溢,民无菜色矣。若夫临事而救之之术者,臣已于各条之下委曲而各为之措置矣。虽然,此皆其末也。若夫本之所当先者,则朱熹所谓为政者当顺五行,修五事以安百姓。若曰赈济于凶荒之余,纵饶措置得善,所惠者鲜,终不济事。伏惟仁圣体上天付托之重,广上帝好生之仁,常存哀矜恻隠之心,▯布蠲贷赈防之政,非独以防民患,盖所以固邦本也。天下生灵不胜大幸。

  以上论防民之患

  大学衍义补卷十六

<子部,儒家类,大学衍义补》>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十七

  明 丘濬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固邦本

  除民之害

  禹贡济河惟兖州九河既道

尔雅》九河:曰徒骇,曰太史,曰马颊,曰覆鬴,曰胡苏,曰简,曰洁,曰钩盘,曰

译吕祖谦说:“大致说来,荒政统括而论,先王有预备的政令,这是上策。修习李悝的政令,是次策。就地积蓄,有可以均衡的地方,使其流通,移民移粟,再次一等。这些都没有,施舍糜粥,是最下策。”

臣按:朱熹曾说:“自古国家倾覆的原因,何尝不是起于盗贼?盗贼窃发之患,何尝不是起于饥饿?唉!天灾流行,历代国家都有,所以先王对于百姓,在荒年之前加以预备,在荒年之际加以救济,又在荒年之后加以养育。确实因为礼义生于富足,一旦饥饿切身,百姓无所倚赖,或许就会犯礼越分,不仅担心他们身体不能存活,也担心他们的心志或许会放荡。所以在太平无事之时,常为乱离反侧而忧虑;在丰登有余之日,常为荒歉不给而担忧。这没有别的,上天生出君主,作为百姓的主宰,必须体察天心以安定民生,然后才能保住他的地位。不然,当无事之时,我们则利用他们作为劳力;等到有患难之际,我们却抛弃他们而不顾,这难道是上天的意旨吗?又难道是君主的道理吗?”

所以在古代盛世,耕种三年剩余一年的粮食,耕种九年剩余三年的粮食,以三十年通盘计算,则剩余十年的粮食。现在不能完全像古制那样,臣请求将仓库中的米,尖入平出之余,逐年所得的米,都用来作为预备的数量。年底计算用度的时候,量入为出的时候,不在数量之中,仍留在仓库,保存其名数,以待荒年之用。又确立为定制,凡是藩臬州县民间词讼属于户律的,如户婚田土坊场津渡墟市之类,诉讼而得理的,使其量力而出粟【争田者上田一亩三斗,中田二斗,下田一斗;争婚者上户三十石,中户二十石,下户十石,或四五石之类】,无理者,也罚米以赎罪,都贮存在仓库,以备荒政。以及以前向百姓征收用来赈济的,都统一归入官仓。常年则依例挨次陈腐以支取,荒年则另行关给以散发。积累岁月,必有盈余。如果不足,又须多方设法以筹措,随处通融以补益,使必须充足而后停止。一旦遇到灾害,有备无患了。

大致备荒的政令,不过两个方面,叫作收敛,叫作散发而已。有收敛而积久不散的,则米粒潮湿腐烂而不可食用;有散发而一切不收敛的,则仓廪空虚而无以接续。守者有破产的祸患,贫者无偿还官府的资财。有司苟且具文,逃避责任,往往未荒而先散,等到有荒歉,所储存的已空,饥民有顾虑后患的,宁愿流移而死亡,不敢领受。甚至官吏凭借此谋取奸利,给散之际,饥者不必给予,给予者不必饥。收敛之时,偿还者非所受,所受者不必偿还。其弊端不止一端。必欲有利而无弊,不如全部捐给百姓,不责其偿还为好。但又顾虑气运不常,丰凶莫测,徒有散发而无收敛,后将无以为继。应当计算所积累的多少,估量民产的有无。积累如果有余,不责其偿还可以。如果土地偏隘,人民众多,遇有凶灾难于取具。赈饥之后,丰年取偿,可将民分为三等:上户偿还其数,中户取其半,下户全部给予。又于户部十三司之外,依工部缮工司例,别立一司,添设官吏,专以备荒。每年夏六月麦熟,秋九月以后,百谷收成之时,藩府州县将民间所种有无成熟分数逐件申达。十月以后通申一年之数,兼计明年食足与否。有收者防乡,无收者防乡。乡凡防户得过者防家,必须赈给者防家。官廪之储多少,富家之积有无,近邑何仓有米,近乡谁家有积,或借官帑以为备,或招商贾以通市,或请于朝廷有所蠲贷,或申于上司有所干请。凡百可以为赈济之备者,皆于未荒之先而为先事之虑。岁岁而袭其常,事事而为之制,人人而用其心,虽有荒旱水溢,民无菜色矣。若夫临事而救之之术者,臣已于各条之下委曲而各为之措置矣。虽然,此皆其末也。若夫本之所当先者,则朱熹所谓为政者当顺五行,修五事以安百姓。若曰赈济于凶荒之余,纵饶措置得善,所惠者鲜,终不济事。伏惟仁圣体上天付托之重,广上帝好生之仁,常存哀矜恻隐之心,颁布蠲贷赈济之政,非独以防民患,盖所以固邦本也。天下生灵不胜大幸。

以上论防民之患

大学衍义补卷十六

<子部,儒家类,大学衍义补》>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十七

明 丘濬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固邦本

除民之害

禹贡济河惟兖州九河既道

尔雅》九河:曰徒骇,曰太史,曰马颊,曰覆鬴,曰胡苏,曰简,曰洁,曰钩盘,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