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大学衍义补十五

大学衍义补卷十四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150–161 段

坟,田上中【第二】▯州,土惟涂泥【水泉湿也】田下下【第九】荆州,土惟涂泥,田下中【第八】豫州,土惟壤下土坟垆【疏也】田中上【第四】梁州,土青黎【黒也】田下上【第七】雍州,土黄壤,田上上【第一】九州之地,定垦者九百一十万八千二十顷。

译冀州,土地是中等偏上的【第二等】;土壤是黏土,田地是下等偏下的【第九等】。

荆州,土壤是黏土,田地是下等偏中的【第八等】。

豫州,土壤是疏松的壤土,田地是中等偏上的【第四等】。

梁州,土壤是青黑色的,田地是下等偏上的【第七等】。

雍州,土壤是黄色的壤土,田地是上等偏上的【第一等】。

九州的土地,已经开垦的共有九百一十万八千二十顷。

蔡沈曰:「夏氏谓周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艺,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五地所宜之物】九等【上中下三等也】制天下之地征。则夫教民树艺,与因地制贡,固不可不先于辨土也。」

臣按:人君之治,莫先于养民。而民之所以得其养者,在稼穑树艺而已。稼穑树艺,地土各有所宜。故禹平水土,别九州,必辨其土之质与色,以定其田之等第。因其宜以兴地利,制其等以定赋法。不责有于无,不取多于少,无非以为民而已。

舜典帝曰「弃【稷之名】黎民阻饥,汝后稷【主谷之官】播【布也】时百谷【谷一作种】

臣按《史记》言:稷少好耕农,民皆法则之。尧举为农师,使教民稼穑,则弃之为稷,尧时已然。舜盖以旧官申命之也。当是时,水土有未平者,尧既平之,有可耕者矣。故命弃播时百谷,使民耕垦以为食,使不至于阻饥焉。先儒谓唐、虞之时,岂有阻饥之事?然尚忧之,此所以为唐、虞也。

周礼大宰以九职任万民。一曰三农【山泽平地三等之农】生【种也】九谷【黍稷稻梁秫菰麻麦豆也】二曰园圃【树果蓏曰圃,园其樊也】毓草木。三曰虞衡【掌山泽之官】作山泽之材【作而用之】四曰薮【无水之地】牧【有畜之地】养【畜也】蕃【盛也】鸟兽。五曰百工【兴事造业之工】饬化八材【勤力以化八者之材,珠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木曰刻,金曰镂,革曰剥,羽曰折】六曰商【行货】贾【坐货】阜【盛也】通货【金玉曰货】贿【布帛曰贿】七曰嫔【有夫者】妇【有姑者】化治丝【茧之已缲者】枲【麻之未缉者】八曰臣【男之贱者】妾【女之贱者】聚敛【谓蓄积之】防材【百草根实可食也】九曰闲民无常职【八职有常,此独无常】转移执事【若今佣雇为工作者】

程颢曰:「古者四民各有常职,而农者居十八九,故衣食易足,而民无所困苦。后世浮民多矣,游手不可赀度。观其穷促辛苦,孤贫疾病,变作诈巧以自求生,而常不足以生,日益嵗滋。久将何若?事已穷极,非圣人能变而通之,则何以免患?岂可谓无可奈何而已哉?此宜酌古变今,均多恤寡,渐为之业以救之耳。」叶时曰:「农者天下之本,食者民生之命,则不可无三农以生九谷。园圃,民之所树艺,则不可无园圃以毓草木。山泽,民之所取材用,则不可无虞衡以作山泽之材。薮以富得民,则不可无薮牧以阜蕃鸟兽。工以足材用,则不可无百工以饬化八材。懋迁有无化居,则不可无商贾以阜通货贿。布帛女工之事,则不可无嫔妇以化治丝枲。防材婢仆之职,则不可无臣妾以聚敛防材。自农圃而下,民力有所不给,则又不可无闲民以转移执事。盖民有常产者,有常心。先王制民之产,授民之职,使之有相生相养之具,此人心所以不离涣也。」

臣按:民生天地间,有身则必衣,有口则必食,有父母妻子则必养。既有此身,则必有所职之事,然后可以具衣食之资,而相生相养以为人也。是故一人有一人之职,一人失其职,则一事缺其用。非特其人无以为生,而他人亦无以相资以为生,上之人亦将何所借以为生民之主哉?先王知其然,故分其民为九等,九等各有所职之事,而命大臣因其能而任之。是以一世之民,不为三农,则为园圃;不为虞衡,则为薮牧;否则为百工,为商贾,为嫔妇,为臣妾,皆有常职以为之生。是故生九谷,毓草木,三农园圃之职也;作山泽之材,养鸟兽,虞衡薮牧之职也;与夫饬化八材,阜通货贿,化治丝枲,聚敛防材,岂非百工商贾嫔妇臣妾之职乎?是八者,皆有一定职任之常。惟夫闲民则无常职,而于八者之间转移执事,以食其力焉。虽若无常职,而实亦未尝无其职也。是则凡有生于天地之间者,若男若女,若大若小,若贵若贱,若贫若富,若内若外,无一人而失其职,无一物而缺其用,无一家而无其产。如此则人人有以为生,物物足以资生,家家互以相生,老有养,防有教,存有以为养,没有以为▯。天下之民,

译蔡沈说:“夏氏认为,《周礼·大司徒》辨别十二种土壤的物产,了解其适宜种植的作物,以此教导百姓耕种和栽培,运用土均之法,辨别五种适宜种植的物产和九个等级,来制定天下的土地赋税。那么,教导百姓栽培作物,以及根据土地情况制定贡赋,固然不能不先于辨别土壤。”

臣按:君主治理天下,没有比养育百姓更优先的了。而百姓得以获得养育,全在于耕种和栽培。耕种和栽培,各地的土壤各有其适宜之处。所以大禹平定水土,划分九州,必定要辨别土壤的质地和颜色,以此确定田地的等级。根据土地的适宜性来兴办地利,依据等级来制定赋税。不向没有的地方索取,不向少的地方多取,无非都是为了百姓罢了。

《舜典》中帝说:“弃(稷的名字),百姓遭受饥荒,你担任后稷(主管粮食的官职),播撒(布散)当时各种谷物(‘谷’一作‘种’)。”

臣按《史记》记载:稷年少时喜好耕种,百姓都效法他。尧举荐他为农师,让他教导百姓耕种,那么弃担任后稷,在尧时就已经如此了。舜大概是沿用旧官职再次任命他。当时,水土有的尚未平定,尧已经平定了它们,有可以耕种的土地了。所以命令弃播撒当时各种谷物,让百姓开垦耕种以获取食物,使不至于遭受饥荒。先儒说唐尧、虞舜之时,难道有遭受饥荒的事情吗?然而尚且担忧此事,这正是唐尧、虞舜之所以为唐尧、虞舜的原因。

《周礼·大宰》以九种职事任用万民。第一是三农(山、泽、平地三种农业)种植(种下)九谷(黍、稷、稻、梁、秫、菰、麻、麦、豆)。第二是园圃(种植瓜果叫圃,种植树木叫园)培育草木。第三是虞衡(掌管山泽的官职)开发山泽的材用(开发并利用它们)。第四是薮牧(无水之地叫薮,有畜之地叫牧)养育(畜养)繁盛(使……兴盛)鸟兽。第五是百工(从事各种手工业的工匠)整治转化八种材料(勤勉用力以转化八种材料,珍珠叫切,象牙叫磋,玉石叫琢,石头叫磨,木头叫刻,金属叫镂,皮革叫剥,羽毛叫折)。第六是商贾(行商叫商,坐贾叫贾)兴盛(使……兴盛)流通货物(金玉叫货,布帛叫贿)。第七是嫔妇(有丈夫的叫嫔,有婆婆的叫妇)教化治理丝枲(已经缫丝的茧叫丝,尚未缉理的麻叫枲)。第八是臣妾(地位低下的男子叫臣,地位低下的女子叫妾)聚集收敛(指积蓄)防材(百草的根实可食用的)。第九是闲民无常职(前八种职事有常,唯独这一种无常)转移执事(像现在的雇佣劳动者)。

程颢说:“古代士农工商各有固定的职事,而农民占十分之八九,所以衣食容易充足,百姓没有困苦。后世流动人口多了,游手好闲的人不可计数。看他们穷困窘迫、辛苦劳碌,孤贫疾病,变得欺诈狡猾以求生存,却常常不足以维持生计,日益增多。长久下去会怎样?事情已经穷极,如果不是圣人能够变革并通达,怎么能免除祸患?难道可以说无可奈何而已吗?这应当斟酌古代制度变革当今现状,平均多余救济寡少,逐渐为他们建立职业以救济他们罢了。”叶时说:“农民是天下的根本,食物是百姓生命的依赖,那么不可没有三农来种植九谷。园圃,是百姓种植的地方,那么不可没有园圃来培育草木。山泽,是百姓取材用的地方,那么不可没有虞衡来开发山泽的材用。薮牧使百姓富裕,那么不可没有薮牧来兴盛鸟兽。工匠足以提供材用,那么不可没有百工来整治转化八种材料。买卖有无、转化储存,那么不可没有商贾来兴盛流通货物。布帛是女工的事务,那么不可没有嫔妇来治理丝枲。防材婢仆的职事,那么不可没有臣妾来聚集收敛防材。从农圃以下,民力有所不足,那么又不可没有闲民来转移执事。大概百姓有固定的产业,就有固定的心态。先王规定百姓的产业,授予百姓的职事,使他们有相互生产、相互养育的条件,这就是人心之所以不离散的原因。”

臣按:百姓生活在天地之间,有身体就必定需要穿衣,有口就必定需要吃饭,有父母妻子就必定需要供养。既然有了这身体,就必定有所从事的职业,然后才能具备衣食的资财,从而相互生产、相互养育以成为人。因此,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职事,一个人失去了他的职事,就有一件事缺乏其用处。不仅那个人无法生存,其他人也无法相互资助以生存,在上位的人又将凭借什么作为百姓的主宰呢?先王知道是这样,所以将百姓分为九等,九等各有其从事的职事,并命令大臣根据他们的能力来任用他们。因此,一世的百姓,不做三农,就做园圃;不做虞衡,就做薮牧;否则就做百工,做商贾,做嫔妇,做臣妾,都有固定的职事以维持生计。因此,种植九谷,培育草木,是三农园圃的职事;开发山泽的材用,养育鸟兽,是虞衡薮牧的职事;至于整治转化八种材料,兴盛流通货物,治理丝枲,聚集收敛防材,难道不是百工、商贾、嫔妇、臣妾的职事吗?这八种,都有一定的固定职任。只有闲民没有固定职事,而在八种职事之间转移执事,以劳力换取食物。虽然好像没有固定职事,但实际上也并非没有职事。那么,凡是生活在天地之间的,无论是男是女,是大是小,是贵是贱,是贫是富,是内是外,没有一个人失去他的职事,没有一样东西缺乏其用处,没有一个家庭没有其产业。这样,人人都有维持生计的手段,物物都足以资助生存,家家相互依存以生存,老人有供养,幼童有教育,活着有赖以生存的条件,死了有赖以安葬的资财。天下的百姓,

莫不爱其生而重其死,人不游手以务外,不左道以惑众,不羣聚以刼掠。民安则国安矣。有天下国家者,奉天以勤民,其毋使斯民之失其职哉?

译没有人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而看重死亡,人们不游手好闲去从事本分之外的事,不走邪路来迷惑大众,不聚众进行抢劫。百姓安定,国家就安定了。拥有天下和国家的君主,应奉行天道以勤勉地治理百姓,不要让这些百姓失去他们的职业啊?

大司徒颁职事于邦国都鄙,使以登万民。一曰稼穑,二曰树艺。

小司徒之职,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

臣按:可耕之地为井,可畜之地为牧。

遂人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上地,夫一廛【人各受二亩半为宅】田百畮【各受田百亩以为世业】莱五十畮【谓田之休不耕者】余夫亦如之【正夫之外别给余夫】中地,夫一廛,田百畮,莱百畮,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畮,莱二百畮,余夫亦如之。臣按:民之所以为生产者,田宅而已。有田有宅,斯有生生之具。所谓生生之具,稼穑、树艺、牧畜三者而已。三者既具,则有衣食之资,用度之费,仰事俯育之不缺,礼节患难之有备。由是而给公家之征求,应公家之徭役,皆有其恒矣。礼义于是乎生,教化于是乎行,风俗于是乎美。是以三代盛时,皆设官以颁其职事,经其土地,辨其田里,无非为是三者而已。后世听民自为,而官未尝一问及焉,能不扰之足矣。况为之经制如此其详哉!明主有志于三代之隆者,不必泥古以求复井田,但能留意于斯民而稍为之制,凡有徴求营造,不至妨害于斯三者,则虽不复古制,而已得古人之意矣。

前汉《食货志》:圣王量能授事,四民陈力受职。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嵗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嵗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嵗者为再易,下田三嵗更耕之,自爰其处【爰,于也;更,谓三嵗即改与别家佃,以均厚薄】农民户人已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比【比,同也;每夫,《孟子》言二十五亩】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口,二十亩】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若山林薮泽原陵淳【尽也】卤【醎卤也】之地,各以肥硗多少为差。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七十以上,上所养也。十嵗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强也。

臣按:此言受田之法,大略与《周礼》大司徒、遂人所言相同。《周礼》所载,周家一代分田受民之法,皆出乎此也。

孟子告梁惠王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养也】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告齐王,数口作八口】朱熹曰:「五亩之宅,一夫所受,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田中不得有木,恐妨五谷,故于墙下植桑,以供蚕事。五十始衰,非帛不暖,未五十者不得衣也。时谓孕字之时,如孟春牺牲毋用牝之类也。七十非肉不饱,未七十者不得食也。百亩之田,亦一夫所受,至此则经界正,井地均,无不受田之家矣。此言尽法制品节之详,极财成辅相之道,以左右民,是王道之成也。」金履祥曰:「古者六尺为歩,歩百为亩。一夫一妇受田百亩,又受田庐之地二亩半,邑居二亩半。田以九百亩为一井,八面皆百亩为私田,八家受之。内一百亩为公田,八家同养公田。又于公田之内除二十亩为庐舎,八家则每家得二亩半也。邑居所受亦如之。古所谓亩,即今田疄,其广六尺,其长六百尺,是为一亩。若以今尺歩计之,则古之百亩当今四十一亩。古者二亩半当今一亩十歩【古以百歩为亩,今以二百四十歩为亩】

臣按此章,朱熹谓此制民之产之法,而尽法制品节之详,所谓五亩宅、百亩田,法制也;五十衣帛、七十食肉,品节也。有法制而无品节,则民为用不足;有品节而无法制,则民取用无所抑。斯言也,孟子两言之一,以告梁惠王,一以告齐宣王。赵岐所谓王政之本、常生之道是也。盖天立君以为民,民有常生之道,君能使之不失其常,则王政之本于是乎立矣。后世人主不知出此,而其所施之政,往往急于事功,详于法制,而于制民之产反略焉,是不知其本也。后世之治所以往往不古若者,岂不以是欤?

孟子告齐宣王曰:「无恒产【恒产,可常生之业也】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茍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

译大司徒向各诸侯国及边邑颁布职事,使百姓得以安居乐业。第一是耕种收获,第二是种植栽培。

小司徒的职责,是规划土地,将田野划分为井田和牧场。

臣按:可以耕种的土地称为井田,可以放牧的土地称为牧场。

遂人辨别郊野土地的优劣,分为上地、中地、下地,以此分配田地和住宅。上等地,每个成年男子给一处住宅,一百亩耕地,五十亩休耕地,其余的男子也按此标准分配;中等地,每个成年男子给一处住宅,一百亩耕地,一百亩休耕地,其余的男子也按此标准分配;下等地,每个成年男子给一处住宅,一百亩耕地,二百亩休耕地,其余的男子也按此标准分配。臣按:百姓赖以生存生产的,不过是田地和住宅罢了。有了田地和住宅,就有了赖以生存的工具。所谓赖以生存的工具,不过是耕种收获、种植栽培、畜牧养殖这三者罢了。这三者具备,那么就有衣食的来源,日常开销的费用,奉养父母、养育子女不至于缺乏,应对礼节和患难也有准备。由此而来,供给公家的赋税征敛,应承公家的徭役,都有固定的准则了。礼义因此产生,教化因此推行,风俗因此美好。所以夏商周三代兴盛时期,都设立官职来颁布职事,规划土地,辨别田宅,无非是为了这三者罢了。后世听任百姓自行其是,官府从未过问,能不扰民就足够了。何况像这样详细地制定制度呢!有志于达到三代隆盛境界的英明君主,不必拘泥于古制去恢复井田,只要能关注百姓并稍加制定制度,凡是征收赋税、营造工程,不妨害上述这三者,那么即使不恢复古制,也已经领会古人的意图了。

前汉《食货志》记载:圣明的君王根据能力授予职事,士农工商四民各尽所能接受职任。百姓受田,上等田每个成年男子一百亩,中等田每个成年男子二百亩,下等田每个成年男子三百亩。每年耕种的称为不易之地,上等田休耕一年的称为一易之地,中等田休耕两年的称为再易之地,下等田三年轮耕一次,自行更换耕种地点。农民家中已经受田的,家中其他成年男子作为余夫,也按人口受田,标准相同。士、工、商家庭受田五口,才相当于一个农夫(每人二十亩)。这是指平坦土地可以作为法则的情况。如果是山林、沼泽、原野、丘陵、贫瘠、盐碱之地,则根据土地的肥沃或贫瘠程度有所差别。百姓年满二十岁受田,六十岁归还田地,七十岁以上,由朝廷供养。十岁以下,由朝廷抚养。十一岁以上,由朝廷督促劳作。

臣按:这里所说的受田方法,大致与《周礼》中大司徒、遂人所说的相同。《周礼》所载,周代分田授民的方法,都出自于此。

孟子对梁惠王说:“五亩大的住宅,种上桑树,五十岁的人就可以穿丝织品了。鸡、猪、狗等家畜的饲养,不要错过它们的繁殖时节,七十岁的人就可以吃上肉了。百亩的田地,不要耽误它的农时,几口人的家庭就可以不挨饿了。”朱熹说:“五亩大的住宅,是一个成年男子所受,其中二亩半在田间,二亩半在城邑。田间不能种树,恐怕妨碍五谷生长,所以在墙下种植桑树,以供养蚕之用。五十岁开始衰老,没有丝织品就不暖和,不到五十岁的人不得穿丝织品。‘时’指怀孕生育的时候,如同孟春时节祭祀不用雌性牲畜之类。七十岁不吃肉就吃不饱,不到七十岁的人不得吃肉。百亩的田地,也是一个成年男子所受,到这里就经界端正,井田均平,没有不受田的家庭了。这话说尽了制定法度和品节之详细,极尽了裁成辅相之道,以辅助百姓,这是王道成就的表现。”金履祥说:“古代六尺为一步,百步为一亩。一夫一妇受田百亩,又受田庐之地二亩半,城邑居住之地二亩半。田地以九百亩为一井,周围八面各一百亩为私田,八家受之。中间一百亩为公田,八家共同耕种公田。又在公田之内除去二十亩为庐舍,八家则每家得二亩半。城邑居住所受也与此相同。古代所说的亩,就是现在的田垄,宽六尺,长六百尺,这是一亩。如果用现在的尺步计算,那么古代的百亩相当于现在的四十一亩。古代的二亩半相当于现在的一亩十步。”

臣按:这一章,朱熹说这是制定百姓产业的方法,而详尽地制定了法度和品节,所谓五亩宅、百亩田,是法度;五十岁穿丝织品、七十岁吃肉,是品节。有法度而没有品节,那么百姓就会用度不足;有品节而没有法度,那么百姓取用就没有节制。这番话,孟子两次提及,一次告诉梁惠王,一次告诉齐宣王。赵岐所说的王政的根本、百姓常生的道理,就是如此。大概上天设立君主是为了百姓,百姓有常生的道理,君主能使他们不失去常道,那么王政的根本就在此确立了。后世君主不知道从这里出发,他们所施行的政治,往往急于事功,详于法制,而在制定百姓产业方面反而简略,这是不知道根本啊。后世的治理之所以往往不如古代,难道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孟子对齐宣王说:“没有固定产业却有固定道德观念的,只有士人能做到。至于百姓,如果没有固定产业,因而就没有固定道德观念。如果没有固定道德观念,就会放纵邪僻、为非作歹,没有不做的。等到他们陷入犯罪,然后接着施加刑罚,这是陷害百姓。哪有……”

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嵗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此言民有常产而有常心也】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嵗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此言无常产而无常心】

译仁爱的人处在高位,难道会做出陷害百姓的事吗?因此,贤明的君主规定百姓的产业,一定要使他们上足以赡养父母,下足以抚养妻子儿女。在丰年,终年饱食;在荒年,也能免于死亡。然后引导他们向善,所以百姓顺从就容易了【这是说百姓有固定的产业,就有稳定的心态】。如今,规定百姓的产业,上不足以赡养父母,下不足以抚养妻子儿女。在丰年,终年劳苦;在荒年,不免于死亡。这仅仅是挽救生命都恐怕不够,哪里还有空闲去讲求礼义呢【这是说没有固定的产业,就没有稳定的心态】

朱熹曰:「恒产,可常生之业也;恒心,人所常有之善心也。士尝学问知礼义,故虽无常产而有常心;民则不能然矣。防,犹罗网,欺其不见而取之也。」

臣按:三代盛时,明君制民之产,必有宅以居之,所谓五亩之宅是也;有田以养之,所谓百亩之田是也。其田其宅,皆上之人制为一定之制,授之以为恒久之业,使之稼穑、树艺、牧畜其中,以为仰事俯育之资,乐嵗得遂其饱暖之愿,凶嵗免至于流亡之苦。是则先王所以制产之意也。自秦汉以来,田不井授,民之产业,上不复制,听其自为而已,久已成俗,一旦欲骤而革之,难矣。夫先王之制,虽不可复,而先王之意,则未尝不可师也。诚能惜民之力,爱民之财,恤民之患,体民之心,常使其仰事俯育之有余,丰年凶嵗之皆足,所谓发政施仁之本,夫岂外此而他求哉?

滕文公使毕战问井地。孟子曰:「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

朱熹曰:「井地即井田也。经界,谓治地分田,经画其沟涂封植之界也。此法不脩,则田无定分,而豪强得以兼并;故井地有不均,赋无定法,而贪暴得以多取;故谷禄有不平。此欲行仁政者之所以必从此始,而暴君污吏则必欲慢而废之也。有以正之,则分田制禄可不劳而定矣。」

此其大略也。若夫润泽之,则在君与子矣。

朱熹曰:「井地之法,诸侯皆去其籍,此特其大略而已。润泽谓因时制宜,使合于人情,宜于土俗,而不失乎先王之意也。」

臣按:朱熹所谓因时制宜,使合于人情,宜于土俗,而不失先王之意,此数语者,非但可以处置井地,则凡天下之政施于民者,皆当视此为凖。

  秦用商鞅废井田开阡陌

朱熹曰:「东西为阡,南北为陌。古者因田之疆畔,制其广狭,辨其纵横,以通人物之往来。即《周礼》所谓遂上之径,沟上之畛,洫上之涂,浍上之道也。田间为此,所以正疆界,止侵争,时蓄泄,备水旱,为永久之计。商君行茍且之政,尽开阡陌,悉除禁限。所谓『开』者,乃破壊刬削之意,而非创置建立之名。所谓阡陌,乃三代井田之旧,而非秦之所置也。」

臣按:秦废井田,开阡陌。説者皆谓开为开建之开,惟朱熹则以为开除之开焉。夫自秦用商鞅废井田,开阡陌之后,民田不复授之于官,随其所在,皆为庶人所擅有。赀者可以买,有势者可以占,有力者可以垦。有田者未必耕,而耕者未必有田。官取其什一,私取其大半。世之儒者,每叹世主不能复三代之法,以制其民,而使豪强坐擅兼并之利。其言曰:「仁政必自经界始。贫富不均,教养无法,虽欲言治,皆苟而已。」世之病难行者,未始不以亟夺富人之田为辞。然兹法之行,説之者众。茍处之有术,期以数年,不刑一人,而可复所病者,特上之未行耳。呜呼!为此説者,可谓正矣。其于古今事宜,容有未尽焉者。臣考井田之制,始于九夫之井,而井方一里;终于四县之都,而都广一同。其地万井,而方百里。百里之间,为浍者一,为洫者百,为沟者万。积而至于万夫,其间又有为路者一,为道者九,为涂者八,为畛者千,为径者万。苏洵谓:「欲复井田,非塞溪壑,平涧谷,夷丘陵,破坟墓,壊庐舎,徙城郭,易疆陇,不可为也。」纵使尽得平原旷野,而遂规画于其中,亦当驱天下之人,竭天下之粮,穷数百年,专力于此,不治他事,而后可。叶适亦谓:「今天下为一国,虽有郡县吏,皆总于上,率数嵗一代。是将使谁为之乎?就使为之,非少假十数嵗不能定也。」此十嵗数之内,天下将不暇耕乎?由是观之,则井田已废千余年矣,决无可复之理。説者虽谓国初人寡之时可以为之,然承平日久,生齿日繁之后,亦终归于隳废。不若随时制宜,使合于人情,宜于土俗,而不失先王之意,如朱熹所云者,斯可矣。政不必拘拘于古之遗制也。然则张载之言非欤?曰:「载固言处之有术。所谓术

译朱熹说:“恒产,是可以长久维持生计的产业;恒心,是人所普遍具有的向善之心。士人曾经学习学问、知晓礼义,所以即使没有恒产,也有恒心;百姓却不是这样。‘防’,就像罗网,欺骗他们看不见而夺取他们的东西。”

臣按:夏商周三代兴盛时期,贤明的君主为百姓制定产业,必定有住宅让他们居住,这就是所说的五亩宅地;有田地让他们供养生活,这就是所说的百亩田地。这些田地和住宅,都是由上级制定为固定的制度,授予百姓作为长久的产业,让他们在其中耕种庄稼、种植树木、放牧牲畜,作为奉养父母、养育子女的资财。丰年得以实现温饱的愿望,荒年免于流离失所的痛苦。这就是先王制定产业的本意。自从秦汉以来,田地不再按井田制授予,百姓的产业,上级不再重新制定,听任他们自行处置罢了,久而久之已成为习俗,一旦想要突然变革它,是困难的。先王的制度,虽然不能恢复,但先王的本意,却未尝不可以效法。如果真的能爱惜民力,爱护百姓的财物,体恤百姓的忧患,体谅百姓的心意,常常使他们奉养父母、养育子女有所剩余,丰年和荒年都足以自给,这就是施行仁政的根本,难道还能在此之外另求他法吗?

滕文公派毕战来询问井田制。孟子说:“实行仁政,一定要从划定田界开始。田界不正,井田分配就不均,谷禄分配就不平。因此暴君和贪官污吏必定轻视田界。田界一旦端正,分配田地、制定俸禄就可以轻易确定了。”

朱熹说:“井地就是井田。经界,是说治理土地、划分田块,规划沟渠道路和边界。如果不修治这些,田地就没有固定的划分,豪强就可以兼并土地;所以井田分配不均,赋税没有固定的法规,贪婪暴虐的人就可以多取;所以谷禄分配不平。这就是想要实行仁政的人必须从这里开始的原因,而暴君污吏则必定想要轻视并废除它。有了端正的方法,那么分配田地、制定俸禄就可以不费力地确定了。”

这是大概的情况。至于如何使之润泽完善,就在于君主和臣子了。

朱熹说:“井田的制度,诸侯都已经丢掉了它的典籍,这里只是大概的情况罢了。润泽,是说根据时势制宜,使之符合人情,适宜于地方风俗,而不违背先王的本意。”

臣按:朱熹所说的根据时势制宜,使之符合人情,适宜于地方风俗,而不违背先王的本意,这几句话,不仅可以用来处理井田问题,那么凡是天下施于百姓的政治,都应当以此为准则。

秦国任用商鞅废除井田制,开辟阡陌。

朱熹说:“东西向的叫阡,南北向的叫陌。古代依据田地的边界,规定其宽窄,辨别其纵横,以便通行往来。这就是《周礼》所说的遂上的小径、沟上的小路、洫上的大路、浍上的大道。田间设置这些,是为了端正边界,制止侵占争夺,适时蓄泄水流,防备水旱灾害,作为长久之计。商君实行苟且的政治,全部开辟阡陌,完全废除禁令限制。所说的‘开’,是破坏铲除的意思,而不是创设建立的意思。所说的阡陌,是三代井田的旧制,而不是秦国所设置的。”

臣按:秦国废除井田,开辟阡陌。解说者都认为‘开’是开辟建立的开,只有朱熹认为‘开’是开除废除的开。自从秦国任用商鞅废除井田,开辟阡陌之后,百姓的田地不再由官府授予,无论在哪里,都被平民所占有。有钱的人可以购买,有权势的人可以占据,有力量的人可以开垦。有田地的人不一定耕种,而耕种的人不一定有田地。官府收取十分之一的税,私人收取大半。世间的儒者,常常感叹君主不能恢复三代的制度来约束百姓,却让豪强坐享兼并的利益。他们说:“仁政一定要从划定田界开始。贫富不均,教养无法,即使想要谈论治理,也只是苟且罢了。”世人认为难以实行的,无不以急于夺取富人的田地为借口。然而这种制度的实行,主张的人很多。如果处理得有方法,用几年的时间,不刑罚一个人,就可以恢复所担忧的状况,特别只是上面没有实行罢了。唉!说这种话的人,可以说是正确的。他们对于古今事宜,或许有未尽之处。臣考察井田的制度,始于九夫一井,而井方圆一里;终于四县之都,而都方圆一同。那里的田地一万井,而方圆百里。百里之间,浍有一条,洫有百条,沟有万条。积累到一万夫,其间又有路一条,道九条,涂八条,畛千条,径万条。苏洵说:“想要恢复井田,不堵塞溪谷,填平涧谷,夷平丘陵,破坏坟墓,毁坏房屋,迁移城郭,改变边界,是做不到的。”即使全部得到平原旷野,而在其中规划,也应当驱使天下的人,耗尽天下的粮食,穷尽数百年,专门致力于此,不处理其他事情,然后才可以。叶适也说:“现在天下是一个国家,虽然有郡县官吏,都统属于上级,几年一代。这将让谁来做呢?即使去做,不假以十数年不能确定。”这十年之内,天下将无暇耕种吗?由此看来,井田已经废除了千多年,绝对没有恢复的道理。解说者虽然说建国初期人少的时候可以实行,然而承平日子久了,人口日益繁盛之后,最终也归于毁坏废弃。不如随时制宜,使之符合人情,适宜于地方风俗,而不违背先王的本意,像朱熹所说的那样,就可以了。政治不必拘泥于古代的遗留制度。那么张载的话不对吗?回答说:“张载确实说处理得有方法。所谓方法”

者,必有一种要妙之法。其言隠而未发,惜哉!」臣不敢臆为之説也。

译这必定有一种精妙的方法。他的话隐晦而没有阐发,可惜啊!臣不敢凭空臆造来解释它。

汉武帝时,董仲舒説上曰:「秦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汉兴循而未改,古井田法虽难猝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名田占田也,各为立限,不使富者过制】以赡不足,塞兼并之路,然后可善治也。」

汉孝哀时,师丹请建限田,下其议。孔光、何武请吏民名田无过三十顷。

北魏孝文时,李安世上言:「田业多为豪右所占夺,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使力业相称。又所争之田,宜限年断,事久难明,悉归今主。」上善其议,下诏均天下人田: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不栽树者谓之露田】妇人二十亩,奴婢受田三十亩。

唐授田之制,成丁者人一顷,其分十亩为口分,二十亩为永业,二百四十歩为亩。田多可以足其人者为寛乡,少者为狭乡。狭乡授田减寛乡之半。凡徙乡及贫无以▯者,得卖世业。自狭乡徙寛乡者,得卖口分。已卖者不复受。

臣按:井田既废之后,田不在官而在民,是以贫富不均。一时识治体者,咸慨古法之善,而卒无可复之理。于是有限田之议,均田之制,口分、世业之法,然皆议之而不果行,行之而不能乆。何也?其为法虽各有可取,然不免拂人情而不宜于土俗,可以暂而不可以常也。终莫若听民自便之为得也。必不得已创为之制,必也因其已然之俗而立为未然之限,不追咎其既往,而惟限制其将来,庶几可乎?臣请断以一年为限,如自今年正月以前,其民家所有之田,虽多至百顷,官府亦不之问。惟自今年正月以后,一丁惟许占田一顷【余数不许过五十畆】于是以丁配田,因而定为差役之法:丁多田少者,许买足其数;丁田相当则不许再买,买者没入之;其丁少田多者,在吾未立限之前,不复追咎;自立限以后,惟许其鬻卖,有増买者,并削其所有【民家生子将成丁者,即许豫买以俟其成】以田一顷配人一丁,当一夫差役;其田多丁少之家,以田配丁足数之外,以田二顷视人一丁,当一夫差役,量出雇役之钱【富者出财】田少丁多之家,以丁配田足数之外,以人二丁视田一顷,当一夫差役,量应力役之征【贫者出力】若乃田多人少之处,每丁或余三五十亩,或至一二顷;人多田少之处,每丁或止四五十亩,七八十亩,随其多寡,尽其数以分配之。此外又因而为仕宦优免之法,因官品崇卑,量为优免,惟不配丁,纳粮如故。其人已死,优及子孙,以寓世禄之意【如京官三品以上免四顷,五品以上三顷,七品以上二顷,九品以上一顷;外官则逓减之,无田者凖田免丁,惟不配丁,纳粮如故】立为一定之限,以为一代之制,名曰「配丁田法」。既不夺民之所有,则有田者惟恐子孙不多,而无匿丁不报者矣。不惟民有常产,而无甚贫甚富之不。均而官之,差役亦有验丁、验粮之可据矣。行之数十年,官有限制,富者不复买田,兴废无常,而富室不无鬻产。田直日贱,而民产日均。虽井田之制不可猝复,而兼并之患日以渐销矣。臣愚偶有所见,不知可否,敢以为献。惟圣明下其议于有司,俾究竟以闻。

汉孝宣地节三年诏曰:「池籞未御幸者,假与贫民;郡国公馆,勿复脩治。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

孝元初元元年,以公田及苑振业贫民。江海陂湖园池属少府者,以假贫民,勿租赋。

臣按:古者人君多克己以厚民生。虽以汉世中主如孝宣、孝元者,其宫馆园池及郡国公田,咸假之以振业贫民,俾其种食,勿收租赋。况本民田而肯夺以为己有,而又以之赐亲昵、权幸之臣者哉!

宋太宗时,言者谓江北之民杂植诸谷,江南专种秔稻,虽土风各有所宜,至于参植以防水旱,亦古之制。于是诏江南、两浙、荆湖、岭南、福建诸州长吏,劝民益种诸谷。民乏粟、麦、黍、豆种者,于淮北州郡给之。江北诸州亦令就水广种秔稻,并免其租。

真宗以江淮两浙稍旱即水,田不登,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为种,择田髙仰者莳之,盖旱稻也。内出种法,命转运使揭榜示

译汉武帝时,董仲舒对皇上说:“秦朝改变了帝王的制度,废除了井田制,百姓可以买卖土地,富人田地连绵不断,穷人连插锥子的地方都没有。汉朝兴起后沿袭而未加改变,古代的井田法虽然难以突然实行,但应稍微接近古法,限制百姓占有田地的数量(名田即占田,为各人设立限额,不让富人超过制度)以救济不足,堵塞兼并的道路,然后才能治理得好。”

汉哀帝时,师丹请求建立限田制度,皇帝将此事下达讨论。孔光、何武请求官吏百姓占有田地不超过三十顷。

北魏孝文帝时,李安世上奏说:“田地产业大多被豪强所占夺,虽然井田制难以恢复,应当重新均量分配,使劳力与产业相称。另外所争抢的田地,应当限定年限裁决,事情久远难以查明的,全部归现在的主人所有。”皇上认为他的建议很好,下诏均分天下人的田地:男子十五岁以上受露田四十亩(不栽树的称为露田),女子二十亩,奴婢受田三十亩。

唐朝授田的制度,成丁的人每人一顷,其中十亩作为口分田,二十亩作为永业田,二百四十步为一亩。田地多足以满足人口的地方称为宽乡,少的称为狭乡。狭乡授田减少宽乡的一半。凡是迁徙他乡以及贫穷无力耕种的人,可以出卖世业田。从狭乡迁徙到宽乡的人,可以出卖口分田。已经卖出的不再授田。

臣按:井田制废除之后,田地不在官府而在百姓手中,因此贫富不均。一时懂得治国体要的人,都感慨古法的好处,但最终没有恢复的道理。于是有限田的议论,均田的制度,口分、世业的法规,然而都是议论了却没有实行,实行了却不能长久。为什么呢?它们的法规虽然各有可取之处,但难免违背人情而不适合当地风俗,可以暂时实行而不能长久。终究不如听任百姓自便来得得当。如果不得已要创立制度,一定要根据已有的风俗而设立未来的限制,不追究过去的过错,只限制将来,或许可以吧?臣请求以一年为限,如从今年正月以前,百姓家中所有的田地,即使多到百顷,官府也不过问。只是从今年正月以后,一个丁口只允许占有田地一顷(余数不允许超过五十亩),于是以丁口配田地,进而定为差役的法度:丁口多田地少的,允许买足其数;丁口田地相当则不允许再买,买了的没收;那些丁口少田地多的,在我们未立限之前,不再追究;自立限以后,只允许他们出卖,有增买的,一并削去其所有(百姓家生子将要成丁的,即允许预先购买以等待其成丁),以田地一顷配人一丁,当一夫的差役;那些田地多丁口少的家庭,以田地配丁口足数之外,以田地二顷视同一丁,当一夫的差役,量出雇役的钱(富人出财);田地少丁口多的家庭,以丁口配田地足数之外,以人二丁视同田地一顷,当一夫的差役,量应出力的征发(穷人出力)。至于田地多人少的地方,每丁口或许余三五十亩,或至一二顷;人多田少的地方,每丁口或许只有四五十亩,七八十亩,随其多寡,尽其数以分配之。此外又因此制定仕宦优免的法度,根据官品高低,量定优免,只是不配丁口,纳粮如故。那人已死,优免及于子孙,以寓含世禄的意思(如京官三品以上免四顷,五品以上三顷,七品以上二顷,九品以上一顷;外官则递减,无田的准田免丁,只是不配丁口,纳粮如故)。立为一定的限制,作为一代的制度,名为“配丁田法”。既不夺取百姓所有的,那么有田的人只怕子孙不多,而没有隐匿丁口不报的了。不仅百姓有恒产,而没有极贫极富的不均,而且官府的差役也有查验丁口、查验粮食的依据了。实行几十年,官府有限制,富人不再买田,兴衰无常,而富户不免出卖产业。田价日益便宜,而民产日益平均。虽然井田制不能突然恢复,而兼并的祸患日益逐渐消减了。臣愚昧偶有所见,不知可否,敢以此进献。希望圣明下其议于有关部门,使彻底研究后上报。

汉宣帝地节三年诏书说:“池塘苑囿未曾临幸的,借给贫民;郡国公馆,不要再修缮。流民回归的,借给公田,贷给种子粮食。”

汉元帝初元元年,用公田及苑囿救济贫民。江海陂湖园池属于少府的,借给贫民,不收租赋。

臣按:古时君主多克制自己以厚待民生。即使是汉代中主如孝宣、孝元,他们的宫馆园池及郡国公田,都借给贫民救济产业,让他们种植粮食,不收租赋。何况是百姓的田地而肯夺取作为己有,而又拿它赐给亲昵、权幸之臣呢!

宋太宗时,进言的人说江北的百姓杂种各种谷物,江南专种秔稻,虽然土风各有所宜,至于参种以防防水旱,也是古制的做法。于是诏令江南、两浙、荆湖、岭南、福建各州长官,劝民多种各种谷物。百姓缺乏粟、麦、黍、豆种子的,从淮北州郡供给。江北各州也令就水广种秔稻,并免除其租税。

真宗因江淮两浙稍旱即水,田地不丰收,派遣使者到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作为种子,选择田地高仰的种植,这是旱稻。从内府拿出种法,命转运使揭榜告示。

民。

臣按:地土髙下、燥湿不同,而同于生物。生物之性虽同,而所生之物则有宜不宜焉。土性虽有宜不宜,人力亦有至不至。人力之至,亦或可以胜天,况地乎?宋太宗诏江南之民种诸谷,江北之民种秔稻。真宗取占城稻种,散诸民间,是亦大易裁成辅相以左右民之一事。今世江南之民皆杂莳诸谷,江北民亦兼种秔稻。昔之秔稻惟秋一收,今又有早禾焉。二帝之功利及民逺矣。后之有志于勤民者,宜仿宋主此意,通行南北,俾民兼种诸谷。有司考课,书其劝相之数。其地昔无而今有,有成效者加以官赏。

译百姓。

臣按:土地的高低、干湿虽然不同,但在孕育万物这一点上却是相同的。万物生长的本性虽然相同,但所生长的作物却有适宜与不适宜之分。土地的性质虽有适宜与不适宜之别,但人力也有尽力与不尽力的区别。人力若竭尽全力,尚且可以战胜天命,何况是土地呢?宋太宗曾下诏让江南百姓种植各类谷物,让江北百姓种植秔稻。宋真宗选取占城稻种,分发给民间,这也是通过裁成天地之道、辅助万物生长来引导百姓的一件大事。如今江南百姓都混合种植各类谷物,江北百姓也兼种秔稻。过去的秔稻只有秋季一季收获,现在又有了早稻。两位皇帝的恩泽惠及百姓,影响深远。后世有志于勤勉为民的统治者,应当仿效宋代君主这一用意,在南北各地推行,让百姓兼种各类谷物。有关部门在考核政绩时,应记录他们劝勉互助的成效。那些过去没有种植而现在种植,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地方,应当给予官员奖赏。

林勲上政本书曰:「宜假古井田之制,使民一夫占田五十亩,其有羡田之家毋得市田,其无田与游惰末作者皆驱之使▯农以耕田之羡者,而杂纽钱谷以为十一之税

陈亮曰:勲为此书,考古验今,思虑周宻可谓勤矣。世之为井田之学者,孰有加于勲者乎?要必有英雄特起之君,用于一变之后,成顺致利,则民不骇,而可以善其后。

臣按勲此书,朱熹、吕祖谦皆称许之。今考其书:百里之县,嵗率米五万一千斛,钱万二千缗,绢四千余匹,绵三千四百觔。取民过重,恐非后世所宜用者【以上田产】

虞书》曰:「予决九川,距【至也】四海,濬【深也】畎浍,距川。」

蔡沈曰:「九川,九州之川也。《周礼》一畆之间,广尺,深尺,曰畎;一同之间,广二寻,深二▯,曰浍。畎浍之间有遂,有沟,有洫,皆通田间水道,以小注大。言畎浍而不及遂、沟、洫者,举大小以包其余也。先决九川之水,使各通于海;次濬畎浍之水,使各通于川也。」

周礼遂人掌邦之野,凡治野,夫间有遂【一夫所受之田百畆,间必有遂】十夫有沟【十夫千畆之田】百夫有洫【百夫万畆之田】千夫有浍【千夫十万畆之田】万夫有川【万夫百万畆之田,川所以受遂、沟、洫、浍之水】

稻人掌稼下地【下地,水泽之地也】以潴畜水【潴,积也;积水为陂塘也】以防止水【増之隄防】以沟荡水【引水播荡】以遂均水【均布沟水】以列舎水【列者,胜其町畦;水可止舎】以浍写水【水有余,则防之于浍】

匠人为沟洫,广尺,深尺,谓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广二防,深二▯,谓之浍【寻与▯皆八尺】专达于川,各载其名【识所从出】也。凡天下之地埶,两山之间,必有川焉;大川之上,必有涂焉。凡沟,必因水势;防,必因地势。

陈傅良曰:「遂人言五沟之制而始于遂,匠人言五沟之制而始于▯。▯非沟也,乃播种之地而已。一亩三▯,一夫三百▯。▯从则遂,横遂横则沟,从由沟而达洫,由洫以达浍,其从横亦如之。説者又以沟浍为通水而设,然沟洫之于田也,可决而决则无水溢之患,可塞而塞则无旱干之忧,以时决塞则沟洫,岂特通水而已哉!」

王昭禹曰:「沟,所以导水。不因水势,则其流易壅。防,所以止水。不因地势,则其土易壊。故为沟者,必因水势之曲直,则其流斯无壅矣。为防者,必因地势之髙下,则其土斯无壊矣。善为沟者,水必漱齧之而无所壅,以其因水势故也。善为防者,水必滛液之而无所决,以其因地势故也。」

臣按:古今言水利者,周官所谓「沟必因水势,防必因地势」,二言尽之矣。

  孔子曰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

朱熹曰:「沟洫,田间水道,以正疆界,备旱潦者也。」又曰:「沟洫之制,见于《周礼》遂人、匠人之职,详矣。」盖禹既平水患,又治田间之水,使无水旱之灾,所谓「濬畎浍距川」是也。

臣按:井田之制虽不可行,而沟洫之制则不可废。但不可泥其陈迹,必欲一一如古人之制。尔今京畿之地,地势平衍,率多洿下,一有数日之▯,即便淹没,不必霖潦之久,輙有害稼之苦。农夫终嵗勤苦,盻盻然而望此麦禾,以为一年衣食之计,赋役之需,垂成而不得者多矣,良可悯也。北方地经霜雪,不甚惧旱,惟水潦之是惧。十嵗之间,旱者什一二,而潦恒至六七也。为今之计,莫若少仿遂人之制,每郡以境中河水为主【如保定之白沟,真定之滹沱之类】又随地势各为大沟,广一丈以上者,以逹于大河;又各随地势各开小沟,广四五尺以上者,以达于大沟【大沟地官用钱偿其直,小沟地所近田主偿其直】又各随地势开细沟,广二三尺以上者,委曲以达于小沟。其大沟则官府为之,小沟则合有田者共为之,细沟则人各自为于其田。每嵗二月以后,官府遣人督其开挑,而又时常廵视,不使淤塞。如此则旬月以上之▯,下流盈溢,或未必得其消涸。若夫旬日之

译林勋上呈《政书》说:“应当借鉴古代井田制的做法,让每个成年男子占有五十亩田地。那些拥有多余田地的家庭不得买卖田地,那些没有田地以及游手好闲、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都要驱使他们去耕种那些多余的田地,并混合征收钱粮,作为十一分之一的赋税。”

陈亮说:“林勋撰写这本书,考证古代、验证当今,思虑周全严密,可以说是非常勤勉了。世上研究井田制的人,有谁比林勋更胜一筹呢?关键在于必须有英雄豪杰般的君主兴起,在变革之后加以运用,顺应时势带来利益,这样百姓就不会惊骇,从而可以妥善地处理后续事宜。”

臣按:林勋的这本书,朱熹、吕祖谦都称赞它。现在考察他的书:方圆百里的县,每年大约征收米五万一千斛,钱一万二千缗,绢四千多匹,绵三千四百斤。向百姓征收的赋税过重,恐怕不适合后世采用。【以上关于田产】

《尚书·虞书》说:“我疏通九条大河,直到四海;深挖田间小沟,直到大河。”

蔡沈说:“九川,是九州的大河。《周礼》规定,一亩田地之间,宽一尺、深一尺的沟渠,叫作‘畎’;一‘同’(方十里)之间,宽两寻(十六尺)、深两仞(八尺)的沟渠,叫作‘浍’。畎和浍之间有‘遂’、‘沟’、‘洫’,都是贯通田间的水道,将小水流汇入大水流。只说畎和浍而不提及遂、沟、洫,是举出大小两端来概括其余的。先疏通九条大河的水,使它们各自通向大海;其次深挖畎和浍的水,使它们各自通向大河。”

《周礼》中遂人掌管郊野的土地,凡是治理郊野,百亩田地之间有遂【一夫所受之田百亩,中间必有遂】,千亩田地之间有沟【十夫千亩之田】,万亩田地之间有洫【百夫万亩之田】,十万亩田地之间有浍【千夫十万亩之田】,百万亩田地之间有川【万夫百万亩之田,川是用来容纳遂、沟、洫、浍的水的】。

稻人掌管低洼湿地的耕作【下地,指水泽之地】,用潴来蓄水【潴,积聚的意思;积水形成池塘】,用堤防来防止水患【增高堤防】,用沟来疏导水流【引水流动】,用遂来均匀分布水流【均匀分布沟中的水】,用列来停蓄水流【列,指田间的畦埂;水可以停留蓄积】,用浍来排放多余的水【水过多,则引导到浍中】。

匠人负责开凿沟渠,宽一尺、深一尺的,叫作“畎”;宽二尺、深二尺的,叫作“遂”;井田之间宽四尺、深四尺的,叫作“沟”;宽八尺、深八尺的,叫作“洫”;宽两寻、深两仞的,叫作“浍”【寻和仞都是八尺】,一直通达到大河,各自标明名称【识别水源出处】。凡是天下的地势,两座山之间,必定有河流;大河之上,必定有道路。凡是开凿沟渠,必须顺应水的流向;修筑堤防,必须依据地势的高低。

陈傅良说:“遂人讲述五种沟渠的制度而从‘遂’开始,匠人讲述五种沟渠的制度而从‘畎’开始。‘畎’不是沟渠,而是播种的地方罢了。一亩地有三畎,一夫有三百畎。纵向的畎通向遂,横向的遂通向沟,纵向的沟通向洫,由洫通向浍,其纵横关系也是如此。解说的人又认为沟和浍是为了通水而设置的,然而沟洫对于田地来说,可以疏通时疏通就没有水溢出的祸患,可以堵塞时堵塞就没有干旱的忧虑,按时疏通和堵塞,那么沟洫难道仅仅是为了通水吗!”

王昭禹说:“沟,是用来引导水流的。不顺应水的流向,水流就容易淤塞。堤防,是用来阻挡水流的。不依据地势的高低,堤防的土就容易崩塌。所以修筑沟渠的人,必须顺应水流曲直的形势,那么水流就不会淤塞了。修筑堤防的人,必须依据地势高下的形势,那么堤防的土就不会崩塌了。善于修筑沟渠的人,水流必然冲刷侵蚀而不会淤塞,是因为顺应了水的流向。善于修筑堤防的人,水流必然浸润渗透而不会决口,是因为依据了地势的高低。”

臣按:古今谈论水利的人,周官所说的“沟渠必须顺应水的流向,堤防必须依据地势的高低”,这两句话概括尽了。

孔子说:“降低宫室的规格,而尽力治理沟渠。”

朱熹说:“沟洫,是田间的水道,用来划定疆界,防备旱涝灾害的。”又说:“沟洫的制度,在《周礼》遂人、匠人的职掌中记载得很详细。”大概大禹平息了水患之后,又治理田间的水,使没有水旱灾害,所说的“深挖畎浍直到大河”就是这个意思。

臣按:井田的制度虽然不可实行,但沟洫的制度则不可废除。只是不能拘泥于古代的旧迹,一定要完全照搬古人的制度。如今京畿地区,地势平坦广阔,大多低洼,一旦连续几天下雨,就会立刻淹没,不必等到久雨成灾,就会有损害庄稼的痛苦。农夫终年辛勤劳作,殷切地盼望麦禾成熟,以此作为一年衣食的计划,以及赋税徭役的需要,快要成熟却得不到收获的很多,实在令人怜悯。北方土地经过霜雪,不太害怕干旱,只害怕水涝。十年之间,干旱的年份占十分之一二,而水涝的年份常有六七次。为现在的计策,不如稍微仿照遂人的制度,每个郡以境内的河流为主【如保定的白沟,真定的滹沱河之类】,又随地势各自开凿大沟,宽一丈以上的,以通达大河;又随地势各自开凿小沟,宽四五尺以上的,以通达大沟【大沟由官府出钱补偿其费用,小沟由附近田主补偿其费用】,又随地势开凿细沟,宽二三尺以上的,曲折地通达小沟。大沟由官府负责,小沟由拥有田产的人共同负责,细沟由每个人在自己的田地里负责。每年二月以后,官府派人督促开凿疏浚,并且时常巡视,不让淤塞。这样即使旬月以上的雨水,下游盈溢,或许未必能使其干涸。至于旬日之

间,纵有霖▯,亦不能为害矣。朝廷于此,又遣治水之官,防通大河,使无壅滞;又于夹河两岸筑为长隄,髙一二丈许【如河身二丈,两旁各留二丈许空地以容许】则众沟之水皆有所归,不至溢出,而田禾无淹没之苦,生民享收成之利矣。是亦王政之一端也,惟圣明留意,下有司议可否而推行其法于天下。

译此后,即使遇到大雨,也不能造成灾害了。朝廷在此时,又派遣治水的官员,疏通大河,使其没有堵塞滞留;又在夹河的两岸修筑长长的堤坝,高一二丈左右【如河身宽二丈,两旁各留二丈左右的空地以容纳水流】,那么众多沟渠的水都有归宿,不至于溢出,农田庄稼没有淹没之苦,百姓享受丰收之利了。这也是王政的一个方面,希望圣明的君主留意,命令下属官员商议可行与否,并将此法推行于天下。

魏史起为邺令,引漳水溉邺。民歌之曰:「邺有贤令兮,为史公;决漳水兮,灌邺旁。终古舄卤兮,生稻梁。」

秦,郑国开泾水,自中山抵瓠口为渠,用溉注填阏之水,溉舄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闗中为沃野,无凶年,名曰郑国渠。

李冰为蜀守,壅河水,作堋,穿二江,以通舟船,因以灌溉诸郡。于是蜀沃野千里,号为陆海。

汉召信臣为南阳太守,于穰县南造钳卢陂,用广灌溉,嵗嵗増多至二万顷,人得其利。及后汉杜诗为守,复脩其业,时歌之曰:「前有召父,后有杜母。」

臣按:成周以前,井田与沟洫之制并行。旱干则有蓄水之所,霪潦则有泄水之地。当是之时,民无水旱之忧,而常获丰登之利。非遇大灾变,不至于捐瘠也。自秦以后,井田废而沟洫随之。尚赖有民社之责者,因川泽之势而兴灌溉之利。非惟农民赖之,而为国家之益也,亦不小矣。世之守令能有兴脩水利,以为一方无穷之惠者,上之人其尚旌异而显擢之哉!

宋神宗熈宁元年,遣使察农田水利。中书又言:“诸州县古迹陂塘,异时皆畜水溉田,民利数倍。近嵗多所湮废。”诏诸路监司访寻州县,可兴复水利。

苏轼曰:「今欲凿空寻访水利,所谓即鹿无虞,岂惟徒劳,必大烦扰。且古陂废堰,多为侧近冒耕,嵗月既深,已同永业。茍欲兴复,必尽追收。又有好讼之党,多怨之人,妄言某处可作陂渠,规壊所怨田产,或指人旧物以为官陂,冒佃之讼,必倍今日。臣不知朝廷本无事,而何苦欲行此哉!」

臣按:水性就下,遏之则利于旱嵗;遇有霖潦,则又或至于淹没焉。是其利害,亦略相当也。是以善言利者,必因其势,顺其宜,行其所无事,使其旱则得有所灌,潦则得有所泄,两无害焉,斯之为利。茍利少而害多,或两无所利害焉;甚而委邻为壑,利己损人,决不可凿空生事,以烦扰乎民,兴起讼端,以召不靖之怨也【以上水利】

  以上论制民之产

  大学衍义补卷十四

<子部,儒家类,大学衍义补》>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十五

  明 丘濬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固邦本

  重民之事

舜典:「咨!十有二牧【养民之官】曰:『食哉,惟时!』」

朱熹曰:「王政以食为首,农事以时为先。舜言足食之道,惟在于不违农时也。」

臣按:君之所以治者,以民;民之所以生者,以食;食之所以足者,以农;农之所以耕者,以时。人君所以设为州牧,以子养乎民,使之得以遂其生。欲遂其生,日食不可阙;欲足其食,农时不可违。此帝舜所以咨牧,而必以食为先,而勉之以时也。

帝曰:「弃!黎民阻饥【厄也】汝后稷播【布也】时百谷。」

臣按:帝舜于咨四岳,求奋事功,熈帝载之后,即首命弃,以仍其旧职;而后继之敷教明刑之官,则农事在所重,而当先,可知矣。

周公作《无逸》曰:「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

蔡沈曰:「农之依田,犹鱼之依水,木之依土。鱼无水则死,木无土则枯,民非稼穑则无以生也。故舜自耕稼以至为帝,禹稷躬稼以有天下。文武之基,起于后稷。四民之事,莫劳于稼穑;生民之功,莫盛于稼穑。周公发无逸之训,而首及乎此,有以哉!」

臣按:人君兢兢然,所以居其身于无时暇逸之地者,必先知夫稼穑之艰难也。备尝其艰难之事,而后居于逸乐之地,则知小人之所依矣。小人所依,在乎稼穑。为人上者,乌可纵己之欲,以妨农事,而使之失其所依哉?

文王卑服,即康功【安民之功】田功【养民之功】

孔颖达曰:「就田功,知稼穑之艰难。」

臣按:文王卑服,犹禹所谓恶衣服也。文王于衣服之奉,所性不存,专意于安民养民之功,然不谓养民而谓之田者,周家以农事开国,自公刘以来,咸以稼穑为事,而文王尤专心田事,即是以为养民之功也。

周颂曰:「嗟嗟臣工【羣臣百官】敬尔在公【公家】王厘【赐也】尔成【成法】来咨来

译魏国的史起担任邺县县令,引漳水灌溉邺地。百姓歌颂他说:“邺地有贤良的县令啊,就是史公;决开漳水啊,灌溉邺地周围。自古盐碱之地啊,如今长出稻粱。”

秦国时,郑国开凿泾水,从中山抵达瓠口修筑渠道,用来灌溉低洼积水之地,灌溉盐碱地四万多顷,收成都是一亩一钟。于是关中成为肥沃的原野,没有荒年,名叫郑国渠。

李冰担任蜀郡太守,堵塞河水,修筑堤坝,开凿两条江,以便通航船只,借此灌溉各郡。于是蜀地成为千里沃野,号称陆海。

汉朝召信臣担任南阳太守,在穰县南面建造钳卢陂,用来扩大灌溉,年年增加至二万顷,百姓从中得利。等到东汉杜诗担任太守,又修治他的功业,当时百姓歌颂说:“前有召父,后有杜母。”

臣按:成周以前,井田制与沟洫制并行。干旱时有蓄水的地方,水涝时有泄水的去处。在那个时候,百姓没有水旱的忧患,而常获得丰收的利益。除非遇到大灾变,不至于出现饿殍。自秦以后,井田制废除而沟洫制也随之废弃。尚且依赖那些负有治理百姓责任的人,顺着河流湖泊的形势而兴修灌溉的利益。这不仅农民依赖它,而且对国家的益处,也不小啊。世上的州县长官如果能兴修水利,以此作为一方无穷的恩惠,在上位的人应当表彰他们并显赫地提拔他们啊!

宋神宗熙宁元年,派遣使者考察农田水利。中书省又说:“各州县古迹中的池塘,过去都蓄积水灌溉田地,百姓获利数倍。近年大多被湮没废弃。”诏令各路监司访求州县,可以兴复水利。

苏轼说:“现在想要凭空访求水利,所谓追逐鹿却没有向导,岂止是徒劳,必定大大烦扰百姓。况且古代废弃的池塘堤堰,多被附近的人冒占耕种,年代既久,已如同永久产业。如果要想兴复,必定全部追收回官。又有喜欢诉讼的党羽,多有怨恨的人,妄言某处可以建造池塘渠道,图谋毁坏所怨恨之人的田产,或者指着别人的旧物作为官家池塘,冒占佃种的诉讼,必定加倍于今日。臣不知道朝廷本无事,为何要苦行此事呢!”

臣按:水的本性是向下流,阻挡它则有利于旱年;遇到大雨积水,则又或许导致淹没。它的利害,也大致相当。因此善于谈论利益的人,必定顺着它的形势,顺应它的适宜,施行无为而治,使得干旱时能得到灌溉,水涝时能得到排泄,两方面都没有害处,这才是利益。如果利益少而害处多,或者两方面都没有利害;甚至把邻国当作沟壑,利己损人,决不能凭空生事,以烦扰百姓,兴起诉讼的端由,以招致不安的怨恨。【以上水利】

以上论述制定百姓的产业

大学衍义补卷十四

<子部,儒家类,大学衍义补》>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十五

明 丘濬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固邦本

重民之事

《舜典》:“咨!十二州的长官【养育百姓的官员】说:‘重视粮食啊,要顺应时节!’”

朱熹说:“王政以粮食为首要,农事以时节为先。舜说充足粮食的方法,只在于不违背农时。”

臣按:君主之所以能治理的,依靠百姓;百姓之所以能生存的,依靠粮食;粮食之所以充足的,依靠农业;农业之所以能耕作的,依靠时节。君主之所以设立州牧,以父母之心养育百姓,使他们得以实现生存。想要实现生存,每日的粮食不可缺乏;想要充足粮食,农时不可违背。这就是帝舜咨询州牧,而必定以粮食为先,并勉励他们顺应时节的原因。

帝说:“弃!百姓遭受饥荒【困苦】,你担任后稷播种【布散】当时的百谷。”

臣按:帝舜在咨询四岳,寻求奋起事功,光大帝业之后,就首先任命弃,让他继续旧职;然后接着任命敷施教化、明正刑罚的官员,那么农事是所重视的,而应当优先,由此可知了。

周公作《无逸》说:“君子所居不可安逸,先要知道耕种收获的艰难,然后安逸才知道小民的依靠。”

蔡沈说:“农民依靠田地,如同鱼依靠水,树木依靠土壤。鱼没有水就死,树木没有土壤就枯,百姓没有耕种收获就无法生存。所以舜从耕种收获直到成为帝王,禹稷亲自耕种而拥有天下。文武之基,起于后稷。四民之事,没有比耕种收获更劳苦的;生民之功,没有比耕种收获更盛大的。周公发出无逸的训诫,而首先提到这个,是有原因的啊!”

臣按:君主兢兢业业,之所以把自己置于没有闲暇安逸的地方的,必定先要知道耕种收获的艰难。备尝艰难之事,然后居于安逸享乐之地,就知道小民的依靠了。小民的依靠,在于耕种收获。作为上位者,怎么可以放纵自己的欲望,以妨碍农事,而使他们失去依靠呢?

文王穿着卑贱的衣服,致力于安民之功【安民之功】和田事之功【养民之功】

孔颖达说:“致力于田事,就知道耕种收获的艰难。”

臣按:文王穿着卑贱的衣服,如同禹所说的厌恶华美的衣服。文王在衣服供养方面,本性不存,专心于安民养民之功,然而不称为养民而称为田事,是因为周家以农事开国,自公刘以来,都以耕种收获为事,而文王尤其专心田事,即以此作为养民之功。

《周颂》说:“嗟嗟臣工【群臣百官】,敬慎你们在公家【公家】,王赐予【赐也】你们成法【成法】,来咨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