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卷二
纪」,其意不亦渊乎?臣按:先儒谓君燕其臣,臣▯其君,此上下交而为泰之时也。所以然者,其道本诸身,徴诸庶民,永终誉于天下而无厌无斁。所持循者,率皆匹类之所同然,是以徳备诸己而福集厥躬。标凖立于上,法则示乎下,而有以为四方之纲,而东西南北之人莫不于是总摄维系之,而皆归附趣向之,不容涣散矣。然不徒其大者有以为大事之纲,而其小者亦有以为小事之纪。张之理之,无或缓弛,无或涣散,皆足以垂宪而作则焉。纲纪既立,自然徳泽礼节有以延及夫羣匹庶类。凡夫心志同而意气合者,皆赖之以得其安矣。既赖之以得其安,则所安者心孚而意契,感恩而思报,咸知所以▯爱于上,上下之情绸缪如一,有如易所谓「上下交而志同者」,岂非地天交泰之时乎?夫既泰矣,然又何忧之有哉?忧乎怠荒而已。此所以终于不解于位,民之攸暨也。葢不解于位,则其纲常张而不弛,非特百辟卿士赖以为安,羣黎百姓亦得以休息,而福之在君身者,且将永永有无疆之休矣。由是观之,徳之在身,为威仪发于外,为声誉。徳乎徳乎,其立纪纲之根本,而所谓「不解者」,又其保纪纲之节度乎?
译《易经》中的“纪”,其意蕴不也深远吗?臣按:先儒认为,君主宴饮其臣下,臣下侍奉其君主,这是上下交往而达成通泰的时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其道源于自身,验证于百姓,在天下永远享有美誉而没有厌倦。所坚持遵循的,都是同类所共同认可的,因此德行完备于自身而福泽汇聚于自身。标准确立于上位,法则昭示于下位,以此作为四方的纲纪,使得东西南北之人无不由此统摄维系,都归附趋向于此,不容涣散。然而,不仅大事有作为大事的纲纪,小事也有作为小事的条理。张设并理顺它们,没有松懈,没有涣散,都足以垂示典范而树立准则。纲纪既已建立,自然德行恩泽与礼节能够延及于各类百姓。凡是心志相同而意气相合的人,都依赖它而获得安宁。既然依赖它而获得安宁,那么所安之处内心信服而意气相投,感恩而思图报答,都知道如何对上位者表达爱戴,上下之情紧密如一,如同《易经》所说的“上下交往而志向相同”,这难道不是地天交泰的时机吗?既然已经通泰,又有什么可忧虑的呢?忧虑的只是懈怠荒废罢了。这就是终于不离开职位,百姓得以到达的原因。大概不离开职位,那么纲常就会张设而不松懈,不仅百官卿士依赖它而获得安宁,百姓也能得以休养生息,而福泽在于君主身上的,将永远有无边的喜庆。由此看来,德行在身内,表现为威仪发于外,表现为声誉。德行啊德行,它是建立纲纪的根本,而所谓“不离开”的,又是保持纲纪的节度吧?
唐韩愈曰:「善医者不视人之瘠肥,察其脉之病否而已矣。善计天下者,不视天下之安危,察其纪纲之理乱而已矣。天下者,人也;安危者,肥瘠也;纪纲者,脉也。脉不病,虽瘠不害;脉病而肥者,死矣。通于此说者,其知所以为天下乎?」夏、殷、周之衰也,诸侯作而战伐日行矣。传数十王而天下不倾者,纪纲存焉耳。秦之王天下也,无分埶于诸矦聚兵而焚之。传二世而天下倾者,纪纲亡焉耳。是故四肢虽无故,不足恃也;脉而已矣。四海虽无事,不足矜也;纪纲而已矣。
宋儒朱熹告其君曰:「四海之广,兆民至众,人各有意欲,行其私,而善为治者,乃能总摄而整齐之,使之各循其理,而莫敢不如吾志之所欲者,则以先有纲纪以持之于上也。」何谓纲纪?辨贤否以定上下之分,核功罪以公赏罚之施也。然纲纪之所以振,则以宰执秉持而不敢失,台谏补察而无所私,人主又以其大公至正之心,恭己于上而照临之,是以贤者必上,不肖者必下,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刑,而万事之统无所阙也。纪纲既正,则天下之人各自矜奋,更相劝勉,以去恶而从善,葢不待黜陟赏罚一一加于其身,而礼义之风、廉耻之俗己丕变矣。惟至公之道不行于上,是以宰执、台谏有不得人,黜陟、刑赏多出私意,而天下之俗遂至于靡然,不知名节行检之可贵,而惟阿谀软熟、奔竞交结之为务,一有端言正色于其间,则羣讥众排,必使无所容于斯世而后已。茍非断自圣志,洒濯其心,而有以大警敕之,使小大之臣各举其职,以明黜陟,以信刑赏,则何以振已頺之纲纪哉!
又曰:人君爲治之本,在乎正心术以立纪纲。所谓纲者,犹网之有纲也;所谓纪者,犹丝之有纪也【朱子此解纪字与诗集传微不同】网无纲,则不能以自张;丝无纪,则不能以自理。故一家则有一家之纲纪,一国则有一国之纲纪。若乃乡总于县,县总于州,州总于诸路,诸路总于台省,台省总于宰相,而宰相兼统众职,以与天子相可否而出政令,此则天下之纲纪也。然而纲纪不能以自立,必人主之心术公平正大,无偏党反侧之私,然后纲纪有所系而立。君心不能以自正,必亲贤臣,逺小人,讲明义理之归,闭塞私邪之路,然后乃可得而正也。
又曰:一二近习之臣,上则蛊惑陛下之心志,使其不信先王之大道,而恱于功利之卑说,不乐庄士之谠言,而安于私▯之鄙态;下则招集士大夫之嗜利无耻者,文武彚分,各入其门。所喜则隂为引援,擢寘清显;所恶则密行訾毁,公肆挤排,交通货赂。所盗者皆陛下之财命,卿置将;所窃者皆陛下之柄,宰相师保宾友諌诤之臣,或反出入其门墙,承望其风防。埶成威立,中外靡然向之,使陛下之号令黜陟,不复出于朝廷,而出于此一二人之门。名为陛下之独断,而实此一二人者隂执其柄。葢其所坏,非独坏陛下之纪纲而已,乃并与陛下所以立纲纪者而坏之焉。
臣按:自古儒臣论爲治之纲纪,莫切于唐韩愈、宋朱熹;而熹之所以告其君者,尤为切至焉。伏望明主留神省察,奋发刚断,一正宸心,斥逺奸邪,建立纲纪,以幸四海困穷之民。如熹之所以望其君者,臣尤不胜大愿。
以上正纲纪之常
正朝廷
定名分之等
易》履大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程颐曰:“天在上,泽在下,天下之正理也。人之所履,当如是。君子观履之象,以辩别上下之分,以定其民志。夫上下之分明,然后民志有定。民志定,然后可以言治。民志不定,天下不可得而治也。古之时,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称其徳,终身居之,得其分也。位未称徳,则君举而进之。士脩其学,学至而君求之,皆非有预于已也。农工商贾,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而天下之心可一。后世自庶士至于公卿,日志于尊荣;农工商贾,日志于富侈。亿兆之心,交骛于利,天下纷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乱,难矣。此由上下无定志也。君子观履之象,而分辩上下
译唐代韩愈说:“高明的医生不看人的消瘦或肥胖,只观察他的脉象是否有病罢了。善于治理天下的人,不看天下的安定或危险,只考察法纪纲常的治理或混乱罢了。天下好比是人,安危好比是肥瘦,法纪纲常好比是脉象。脉象没有病,即使消瘦也没有害处;脉象有病而身体肥胖的,就会死亡。通晓这个道理的人,大概就知道如何治理天下了吧?”夏、商、周衰微的时候,诸侯兴起,战争每天都在进行。传位数十代君王而天下没有倾覆,是因为法纪纲常还在。秦朝统治天下的时候,没有分封诸侯的势力,而是聚集军队并烧毁兵器。传位两代而天下倾覆,是因为法纪纲常灭亡了。因此,四肢即使没有变故,也不足以依赖;只有脉象才是关键。四海即使没有事端,也不足以夸耀;只有法纪纲常才是关键。
宋代儒学家朱熹告诫他的君主说:“四海如此广阔,百姓如此众多,人人都有自己的私欲,各行其私,而善于治理的人,却能总揽并整顿他们,使他们各自遵循道理,不敢不按照我的意愿行事,这是因为先在上方确立了纲纪来维持秩序。”什么是纲纪?就是辨别贤与不贤来确定上下尊卑的等级,核实功劳与罪过以公正地施行赏罚。然而纲纪之所以能够振作,是因为宰相和执政大臣秉持法度而不敢失误,御史和谏官补察过失而没有私心,君主又用他大公至正的心,在上位恭敬自持而照耀监察,所以贤能的人必然上升,不贤的人必然下降,有功的人必然受赏,有罪的人必然受刑,而万事的统辖没有缺失。纲纪既然端正,那么天下的人各自振奋努力,互相劝勉,去恶从善,大概不需要等到贬黜、升迁、赏赐、刑罚一一施加在他们身上,礼义的风气、廉耻的习俗就已经大大改变了。只有至公的道理不在上位施行,所以宰相、执政、御史、谏官中有人不得当,贬黜、升迁、刑罚、赏赐大多出于私意,而天下的风俗于是变得萎靡不振,不知道名节和品行检束的可贵,只把阿谀奉承、圆滑世故、奔走钻营、拉拢结交作为要务,一旦有人在其中直言正色,就遭到众人讥讽排斥,一定要让他在这个世上无处容身才罢休。如果不从圣明的意志出发,洗涤心灵,并有大的警示告诫,使大小官员各自履行职务,以明确贬黜升迁,以取信于刑罚赏赐,那么怎能振兴已经颓废的纲纪呢!
又说:君主治理的根本,在于端正心术以确立纲纪。所谓“纲”,就像渔网有总绳一样;所谓“纪”,就像丝线有头绪一样【朱熹此处对“纪”字的解释与《诗集传》略有不同】。网没有总绳,就不能自行张开;丝没有头绪,就不能自行整理。所以一家就有一家的纲纪,一国就有一国的纲纪。至于乡由县统领,县由州统领,州由各路统领,各路由台省统领,台省由宰相统领,而宰相兼管众职,与天子商议决断并颁布政令,这就是天下的纲纪。然而纲纪不能自行确立,必须君主的心术公平正大,没有偏袒邪曲的私心,然后纲纪有所依托而确立。君主的心不能自行端正,必须亲近贤臣,疏远小人,讲明义理的归宿,堵塞私邪的道路,然后才能得以端正。
又说:一两个亲近宠幸的臣子,在上则蛊惑陛下的心志,使陛下不相信先王的大道,而喜欢功利卑下的言论,不喜欢正直之士的直言,而安于私欲卑鄙的姿态;在下则招集士大夫中嗜利无耻的人,文官武将各自分类,都进入他们的门下。他们喜欢的就暗中引荐提拔,安置在清贵显要的职位;他们厌恶的就秘密诋毁,公开排挤,勾结贿赂。所盗取的都是陛下的财物和任命权,所窃取的都是陛下的权柄,宰相、师保、宾友、谏诤之臣,有的反而出入他们的门庭,迎合他们的风向。权势形成,威势确立,朝廷内外都顺从他们,使陛下的号令和贬黜升迁,不再出自朝廷,而出自这一两个人的门下。名义上是陛下的独断,而实际上这一两个人暗中掌握权柄。大概他们所破坏的,不仅仅是陛下的纲纪,而是连同陛下用来确立纲纪的根本也一起破坏了。
臣按:自古以来儒臣论述治理的纲纪,没有比唐代韩愈、宋代朱熹更切中要害的;而朱熹告诫君主的话,尤其切中要害。恳请明主留神省察,奋发刚断,端正帝王之心,斥退疏远奸邪,建立纲纪,以造福四海困苦的百姓。像朱熹期望他的君主那样,臣更是不胜感激和愿望。
以上为正纲纪的常规
正朝廷
定名分的等级
《易经》履卦的大象传说:“上天下泽,是履卦。君子据此辨别上下,安定民心。”程颐说:“天在上,泽在下,这是天下的正理。人所践行的,应当如此。君子观察履卦的卦象,以辨别上下尊卑的等级,以安定民心。上下尊卑分明,然后民心才能安定。民心安定,然后才可以谈论治理。民心不安定,天下就无法治理。古时候,公卿大夫及以下,职位各自符合他们的德行,终身居于此位,得到了他们的本分。职位不符合德行,君主就举荐提拔他们。士人修养学问,学问达到一定程度君主就寻求他们,都不是预先为自己打算的。农工商贾,勤勉从事本业而享受有限,所以都有安定的志向,而天下的心可以统一。后世从庶士到公卿,都志在尊荣;农工商贾,都志在富奢。亿万百姓的心,都追逐利益,天下纷乱如此,怎么能够统一呢?想要它不乱,很难了。这是因为上下没有安定的志向。君子观察履卦的卦象,而辨别上下”
书说命曰:「明王奉若天道,建邦【建诸矦之邦于外】设都【设天子之都于内】树后王【天子】君公【诸矦】承以大夫师长。」
臣按:名分之等,乃天下自然之理。髙卑有不易之位,上下有一定之分,皆非人力私意之所为者也。观《易》之辩上下,定民志,法乎上,天下泽,自然之象。《书》之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由于明王奉顺上天之道。是则尊之临卑,下之奉上,一惟法天地自然之数,顺天道自然之常而已。彼负其强,乃欲以卑而逆尊;恃其贵,乃欲以上而陵下,皆逆天道而不知上天下泽之理者也。
礼记·大传》曰:「名著而男女有别。」又曰:「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
臣按:所谓名者,非止于位分之谓,凡有所称呼者,皆名也。所谓分者,非止于等级之谓,凡有所分别者,皆分也。是以不但朝廷之上,位署之间有之,则凡一家之内,亲属之中,皆有所谓名与分焉。名分之在人家者,尤严于男女之际。妇人尊卑大小,本无定位,随其夫以为尊卑大小,其名分显著,灼然知其为尊为卑,爲昭爲穆,以之定昏姻,别内外,而▯乱贼逆之祸不作矣。此名所以为人治之大,而不可不慎者也。
论语·子路【孔子弟子姓仲名由】曰:「卫君【卫国之君名辄】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谢良佐曰:「正名虽为卫君而言,然为政之道,皆当以此爲先。」
臣按:衞辄不父其父而祢其祖,父子之名实紊矣。故孔子为政,必以正名为先焉。然凡事皆有名,非特父子为然也。葢有实斯有名,名者实之宾也。名既不正,则凡见于言论之际,称谓之间,皆有所疑惑窒碍。非徒不可行,且不可言。播告之脩,必有所回防;条敎之布,必有所妨碍。彼或执词以致诘,我将无辞以质对。此言不顺,所以事不成。事不成而礼乐不兴,刑罚不中,而流弊至于民无所措其手足也。然则正名之道奈何?曰:务其实而已矣。必有此实,然后予之以此名。既有此名,必当副以此实。如此则称谓之间,端然其正;言论之际,怡然其顺矣。名正言顺,尚何事之不可为?何政之不可成哉?
左传·桓公十年》虢叔【周襄王卿士】谮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辞【詹父有自直之辞诉于王】以王师伐虢。
吕祖谦曰:「屈天下之理以信天下之分,非善持名分者也。」虢叔谮其大夫詹父于桓王,詹父有辞,王为之伐虢而出虢公。数▯而至于襄王,晋文公以元咺执卫侯而请杀之。襄王曰:「君臣无狱,今元咺虽直,不可听也。」襄王之意,岂非矫桓王之失乎?所谓「君臣无狱」者,固可以为万世训。至若「元咺虽直」之一语,犹未免世俗之见也。茍如襄王之说,是元咺之理未尝不直,所以不可听者,恐乱君臣之分耳。有所谓理,又有所谓分,是理与分判然二物也。君子言分必及理,言理必及分,理与分得则俱得,失则俱失。臣之诉君者,先有诉君之曲,不必问其所诉之辞也。当詹父、元咺未诉君之时,其理固直;既启诉君之口,则己陷于滔天之恶矣。君臣之际,本非较曲直之地。后之为治者,非合分与理爲治,亦安能洗犯上之习而还于古哉?臣按吕氏谓:「君子言分必及理,言理必及分,得则俱得,失则俱失。君臣上下,夫岂较是非、争曲直之所在哉?」此非特名分所拘,而理固当如是也。
庄公十八年,虢公、晋侯朝王【周恵王新即位,虢公与晋献公来朝】王飨醴【飨以醴酒】命之宥【以币物宥之】皆赐玉五瑴【双玉为瑴】马三匹。非礼也。王命诸矦,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不以礼假人【晋矦与虢公同赐,是以礼假人也】
吕祖谦曰:爲天守名分者君也。周恵王误视爲己物,轻以假人。当虢公、晋侯之来朝等,其玉马之数不为之隆杀。殊不知天秩有礼,多多寡寡不可乱也。人心无厌,侯而可假公之礼,则公亦思假王之礼。王
译《尚书·说命》篇说:“圣明的君王遵循天道,建立诸侯的邦国于外,设立天子的都城于内,树立天子,确立诸侯,并由大夫、师长来辅佐承继。”
臣按:名分的等级,是天下自然的道理。高下有不可改变的地位,上下有确定的界限,都不是人力私意所能决定的。看《易经》辨别上下,安定民心,效法上天,天下如泽,这是自然的景象。《尚书》中树立天子、确立诸侯,由大夫、师长辅佐,是因为圣明的君王遵循顺承上天的道理。这样,尊者临御卑者,卑者侍奉尊者,只是效法天地自然的法则,顺从天道自然的常理罢了。那些倚仗自己强大,想要以卑贱逆犯尊贵;倚仗自己显贵,想要以上位欺凌下位的人,都是违背天道,不懂得上天尊贵、下泽卑顺的道理的人。
《礼记·大传》说:“名分显著,男女就有区别。”又说:“名分,是治理人类的大事。能不慎重吗?”
臣按:所谓名分,不仅仅指职位等级的意思,凡是有所称呼的,都是名分。所谓分别,不仅仅指等级的意思,凡是有所区别的,都是分别。因此,不仅在朝廷之上,官职之间有,就是一家之内,亲属之中,也都有所谓的名分。名分在人家中的体现,在男女之间尤其严格。妇人尊卑大小,本来没有固定的位置,随着她的丈夫来决定尊卑大小,名分显著,清楚地知道谁是尊谁是卑,谁是昭谁是穆,以此来确定婚姻,区别内外,那么淫乱、贼逆的祸患就不会发生了。这就是名分之所以是治理人类的大事,而不能不慎重对待的原因。
《论语·子路》篇记载:卫国的国君(卫辄)等待您来执政,您打算先做什么?孔子说:“一定要先端正名分吧!名分不正,言语就不顺理;言语不顺理,事情就办不成;事情办不成,礼乐就不能兴起;礼乐不能兴起,刑罚就不能得当;刑罚不得当,百姓就不知道手脚该放在哪里了。”
谢良佐说:“端正名分虽然是为卫君而言,但为政的道理,都应当以此为先。”
臣按:卫辄不把他父亲当作父亲,而把他祖父当作父亲,父子之间的名分实际上已经混乱了。所以孔子为政,一定要以端正名分为先。然而凡事都有名分,不仅仅是父子之间如此。大概有实际内容就有名分,名分是实际内容的附属物。名分既然不正,那么在言论之际,称谓之间,都会有疑惑和阻碍。不仅不可行,而且不可说。发布命令,必然有所回避防备;颁布条教,必然有所妨碍。他们或许拿着言辞来质问,我将没有言辞来对答。这就是言语不顺理,所以事情办不成。事情办不成而礼乐不能兴起,刑罚不得当,而流弊达到百姓不知道手脚该放在哪里。那么端正名分的道理是怎样的呢?回答说:致力于实际内容罢了。一定要有这个实际内容,然后给予它这个名分。既然有了这个名分,就应当用这个实际内容来符合它。这样那么在称谓之间,端正而正确;在言论之际,愉悦而顺理。名分正了言语顺理,还有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政事不可成呢?
《左传·桓公十年》记载:虢叔(周襄王的卿士)向周王进谗言陷害他的大夫詹父。詹父有自辩的言辞(詹父有自辩的言辞向周王申诉),周王率领军队讨伐虢国。
吕祖谦说:“委屈天下的道理来维护天下的名分,不是善于持守名分的人。”虢叔向桓王进谗言陷害他的大夫詹父,詹父有自辩的言辞,周王为他讨伐虢国并驱逐了虢公。过了几代到了襄王,晋文公因为元咺拘捕卫侯而请求杀他。襄王说:“君臣之间没有诉讼,现在元咺虽然有理,也不可听从。”襄王的意思,难道不是纠正桓王的过失吗?所谓“君臣之间没有诉讼”,固然可以作为万世的训诫。至于“元咺虽然有理”这一句话,还难免有世俗的见解。如果按照襄王的说法,是元咺的道理未曾不直,所以不可听从,是恐怕扰乱君臣的名分罢了。有所谓的道理,又有所谓的名分,这是把道理和名分截然分为两样东西。君子谈论名分必然涉及道理,谈论道理必然涉及名分,道理和名分得到了就一起得到,失去了就一起失去。臣子控告君主的,先有控告君主的曲处,不必问他所控告的言辞。当詹父、元咺未控告君主的时候,他们的道理固然直;既然开启了控告君主的口,就已经陷入滔天的罪恶了。君臣之间,本来不是比较曲直的地方。后世治理国家的人,如果不把名分和道理合起来治理,又怎么能洗去犯上的习气而回归古制呢?臣按吕氏说:“君子谈论名分必然涉及道理,谈论道理必然涉及名分,得到了就一起得到,失去了就一起失去。君臣上下,哪里是计较是非、争辩曲直的地方呢?”这不仅仅是名分所拘束,道理本来应当如此。
庄公十八年,虢公、晋侯朝见周王(周惠王新即位,虢公与晋献公来朝见)。周王用醴酒宴请他们,命令赐给他们币物,都赐给玉五瑴(双玉为瑴),马三匹。这是不合礼的。周王命令诸侯,名位不同,礼的规格也不同,不把礼假借给人(晋侯与虢公同赐,是以礼假借给人)。
吕祖谦说:“为天守护名分的是君主。周惠王错误地把它看作自己的东西,轻易地假借给人。当虢公、晋侯来朝见时,他们的玉马的数量不加以增减。殊不知天秩有礼,多寡不可混乱。人心没有满足的时候,侯可以假借公的礼,那么公也想假借王的礼。王
既假晋侯以公礼矣,后数十年而晋文有请隧之举,果欲假王之礼。非恵王启其僭心,晋文遽敢尔邪?圣人欲上全天子之尊,必先下谨士庶人之分。守其下,所以卫其上也。
译既然已经用诸侯的礼仪接待晋侯了,几十年后晋文公提出请求使用天子隧道的举动,确实是想要借用天子的礼仪。如果不是周惠王开启了他僭越的念头,晋文公怎敢如此呢?圣人想要在上维护天子的尊严,就必须先在下谨慎区分士人与庶人的等级。坚守下位的本分,正是为了护卫上位的尊严。
臣按:吕氏谓,欲上全天子之尊,必先下谨士庶人之分。守其下,所以卫其上也。斯言也,真诚谨始审几之要,居人上者,在所当知。
成公二年,卫新筑人仲叔于奚【新筑,地名;仲叔守其地】救孙桓子【名良夫】桓子是以免。既,卫人赏之以邑,辞【不受】请曲县【曲县,轩县也,诸矦之乐】繁缨【诸矦马饰】以朝,许之。仲尼闻之曰:「惜也!不如多与之邑。惟器与名【车服之器,爵号之名】不可以假人【轻假借于人】君之所司也【此器与名乃人君之所司主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礼,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若以假人【若以器名假借于人】与人政也【是以国家之政与人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弗可止也已。」
臣按:人君之所以爲君,所以砺天下之人,而使之与我共国家之政,而治天下之民者,爵号之名,车服之器而已。非有功者不可与,非有徳者不可与,非有劳者不可与,非有才者不可与。为人君者,谨司其出纳之权,不轻以假借于人焉。必有功徳才能者,然后与之。与之名与器,即与之以政也。使人闻吾爵号之名,即知所敬服;见吾车服之器,即知所尊让。如是,则吾之政令行矣。茍有财者可以财求,有埶者可以埶得,有亲昵夤縁者,皆可以幸而致之,则名与器不足贵矣。名与器不足贵,得者不以为荣,见者不知其为尊,则人君失其所司之柄矣。失其所司之柄,则亡其为政之体;亡其为政之体,则失其爲君之道。国家将何所恃以自立哉?
通鉴》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防爲诸侯。
司马光曰:「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絶伦之力,髙世之智,莫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纲纪哉?故天子统三公,三公率诸侯,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贵以临贱,贱以承贵,而君臣之分,犹天地之不可易。然后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然礼非名不着,非器不行。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故繁缨,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细务也,而孔子先之。葢事未有不始于防而成于着。圣人之虑逺,故能谨其防而治之;众人之识近,故必待其着而后救之。治其防,则用力寡而功多;救其着,则竭力而不能及也。呜呼!周道之衰,纲纪散坏,礼之大体十丧七八,然犹歴数百年,宗主天下,徒以名分尚存故也。今晋大夫暴蔑其君,亲分其地,天子既不能讨,又宠秩之,使得列于诸侯,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先王之礼,于斯尽矣。」
臣按:司马氏编歴代史,而托始于周威烈王,始命三晋爲诸矦,故爲此名分之论,而统其宗于礼,其示后世人主以谨防之意,至矣。
唐肃宗时,平卢节度使王▯志卒,上遣中使往抚慰将士,就察军中所欲立者,授以旌节。李怀玉杀▯志之子,推侯希逸爲军使,朝廷因以希逸爲节度副使。节度使由军士废立,自此始。
司马光曰:「民生有欲,无主乃乱,故圣人制礼以治之,所以辩上下、定民志也。凡人君所以能有其臣民者,八柄存乎已也。茍或舍之,则彼此埶均,何以使其下哉?」肃宗遭唐中衰,幸而复国,宜正上下之礼,以纲纪四方,而偷取一时之安,不思永久之患,委一介之使,徇行伍之情,无问贤愚,惟其所欲,积习爲常,谓之姑息。乃至偏裨杀逐主帅,亦不治罪,因而授之。然则爵赏废置、杀生与夺,皆不出于上,而出于下,乱之生也,庸有极乎?古者治军必本于礼,今唐蔑之,使士卒得以陵偏裨,偏裨得以陵将帅,则将帅陵天子,自然之埶也。
臣按:名分生于上下之际,名分一定,则下之于上有顺而无逆,有令而无违,上得以率于下,下不得以犯乎上。一有犯焉,则刑戮加之矣。犯且不可,况敢废立之哉!此人君爲治,所以必谨于礼,以正名分,而防其陵替之渐也。
以上
译臣按:吕氏说,想要在上保全天子的尊贵,就必须先在下谨慎士人与平民的分别。坚守下位的本分,是用来护卫上位的。这话,确实是真诚谨慎、在事情萌芽时就审慎察觉的关键,身居高位的人,应当知道。
成公二年,卫国新筑人仲叔于奚【新筑,地名;仲叔守卫此地】救助孙桓子【名良夫】,桓子因此得以脱险。事后,卫国人想用封邑赏赐他,他推辞【不接受】,请求使用曲悬【曲悬,即轩县,是诸侯的乐制】和繁缨【诸侯马匹的装饰】来朝见,卫君答应了他。孔子听说后说:“可惜啊!不如多给他一些封邑。只有车服之器和爵号之名,不可以轻易借给别人,这是国君所掌管的东西。名号用来发出信用,信用用来守护器物,器物用来蕴藏礼制,礼制用来推行道义,道义用来产生利益,利益用来安抚百姓,这是国家政治的大节。如果把名器借给别人,就是把国家的政令交给了别人。政令丧失,那么国家也就随之灭亡,无法阻止了。”
臣按:国君之所以成为国君,之所以能磨砺天下的人,让他们与我共同管理国家政事,治理天下百姓,依靠的不过是爵号之名和车服之器罢了。没有功劳的人不可给予,没有德行的人不可给予,没有劳绩的人不可给予,没有才能的人不可给予。身为国君,要谨慎掌管赏赐的权力,不轻易借给别人。一定是有功、德、才能的人,然后才给予。给予名与器,就是给予政令。让百姓听到我的爵号之名,就知道应当敬服;看到我的车服之器,就知道应当尊让。这样,我的政令就能推行了。如果富有的人可以用钱财求得,有权势的人可以用权势得到,有亲昵攀附关系的人,都可以侥幸得到,那么名与器就不值得珍贵了。名与器不值得珍贵,得到的人不以为荣,看到的人不知道它是尊贵的,那么国君就失去了他所掌握的权柄。失去了权柄,就丧失了执政的根本;丧失了执政的根本,就失去了为君的道理。国家将依靠什么来自立呢?
《资治通鉴》记载:周威烈王初次任命晋国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
司马光说:“天子的职责,没有比礼更重要的;礼没有比分别更重要的;分别没有比名分更重要的。什么是礼?纲纪就是礼。什么是分别?君臣就是分别。什么是名分?公、侯、卿、大夫就是名分。凭借四海之广,亿万民众之众,受制于一人,即使有超群的力量,高世的智慧,没有不奔走服役的,难道不是因为礼作为纲纪吗?所以天子统领三公,三公率领诸侯,诸侯控制卿大夫,卿大夫治理士庶人,尊贵者凌驾于卑贱者之上,卑贱者承奉尊贵者,君臣的分别,就像天地一样不可改变。然后上下互相保全,国家安定太平。然而礼如果没有名分就不显著,没有器物就不能施行。用名分来任命,用器物来区别,然后上下井然有序。名分器物既已丧失,那么礼怎么能单独存在呢?所以繁缨,是小物件,而孔子惋惜它;正名,是细微的事务,而孔子优先处理它。大概事情没有不始于细微而成于显著的。圣人考虑深远,所以能在细微处谨慎并治理它;众人见识短浅,所以一定要等到显著后才去补救。治理细微之处,用力少而功效多;补救显著之处,竭尽全力也来不及了。唉!周朝道统的衰微,纲纪散坏,礼的大体十之七八已经丧失,然而还能延续几百年,宗主天下,只是因为名分尚存罢了。现在晋国大夫暴虐蔑视他们的君主,亲自分割他们的土地,天子既不能讨伐,又宠信册封他们,让他们位列诸侯,这是连区区的名分都不能坚守而一并抛弃了。先王的礼制,至此完全断绝了。”
臣按:司马氏编纂历代史,而假托始于周威烈王,初次任命三晋为诸侯,所以发表这关于名分的议论,而统归于礼,他向后世君主显示谨防之意,到了极点。
唐肃宗时,平卢节度使王〇志去世,皇上派遣中使前往抚慰将士,就近考察军中想要拥立的人,授予他旌节。李怀玉杀了〇志的儿子,推举侯希逸为军使,朝廷于是任命希逸为节度副使。节度使由军士废立,从此开始。
司马光说:“人生而有欲望,没有主宰就会混乱,所以圣人制定礼来治理,用来辨别上下、安定民心。凡是国君之所以能拥有臣民,是因为八种权柄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放弃这些权柄,那么彼此权势均等,怎么能驱使下属呢?”肃宗遭遇唐朝中衰,幸好恢复国家,应当端正上下之礼,以纲纪四方,却苟且求得一时的安定,不考虑长久的祸患,委派一个使者,顺从行伍的情意,不问贤愚,只随他们的意愿,积习成常,称之为姑息。甚至偏将杀害驱逐主帅,也不治罪,反而授予官职。那么爵赏废置、杀生与夺,都不出自上面,而出自下面,动乱的发生,哪有极限呢?古代治理军队一定以礼为本,现在唐朝蔑视它,让士卒得以欺凌偏将,偏将得以欺凌将帅,那么将帅欺凌天子,是自然的趋势了。
臣按:名分产生于上下之间,名分一定,那么下属对上级只有顺从而没有叛逆,只有服从而没有违抗,上级得以率领下属,下属不得侵犯上级。一旦有侵犯,就施加刑罚杀戮了。侵犯尚且不可以,何况敢废立君主呢!这是国君治理国家,之所以必须谨慎于礼,以端正名分,而防止其陵替的渐变的缘故。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三
明 丘濬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正朝廷
公赏罚之施
臯陶谟:天命有徳,五服五章哉【五服五等之服,章显也】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五刑五等之人】政事懋【勉也】哉,懋哉。
蔡沈曰:「天命有徳之人,则五等之服以彰显之;天讨有罪之人,则五等之刑以惩戒之。葢爵赏刑罚,乃人君之政事,君主之臣用之,当勉勉而不可怠者也。」臣按:「先儒谓人受天地之中以生,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故全是衷者为徳,是不失天之所赋也。故天命之君,必体福善之天,制五等之服,以彰其徳;戾是衷者为罪,是失天之所赋也。故天讨之君,必体祸▯之天,用五等之刑,以威其罪。爵赏刑罚,乃政事之大者,当勉勉而不可怠也。」由是,以观则知人君之爵赏刑罚,皆承天以从事,非我有之得私也。后世人主不知出此,往往以己心之喜怒、私意之好恶,輙加赏罚于人,则失天命天讨之防矣。
诗《商颂·殷武》篇曰:「天命降监【视也】下民有严【威也】不僭【僭赏之差也】不滥【刑之过也】不敢怠遑【暇也】命于下国封【大也】建厥福。」朱熹曰:「天命降监,不在乎他,皆在民之视听,则下民亦有严矣。惟赏不僭,刑不滥,而不敢怠遑,则天命之以天下而大建其福,此髙宗所以受命而中兴也。」臣按:先儒谓此章言商髙宗所以致中兴之道,曰:「天虽髙而实下其监视甚可畏也。民虽卑,而天实以为视听,其威严不可忽也。惟髙宗上畏天,下敬民,而见于刑赏者未尝有僣滥之失,存于中心者不敢有怠遑之意,故天命之以天下而大建其福。」由是观之,则人君之刑赏,非一己之刑赏,乃上天之刑赏,非上天之刑赏,乃民心之刑赏也。是故赏一人也,必众心之所同喜;刑一人也,必众心之所同怒。民心之所同,即天意之所在也。如或不然,拂民心而逆天意,如纣之任恶来、飞防,杀王子比干,则天命去之矣,尚何福之有哉!
周礼》天官太宰以八则【法也】治都【王子弟食邑】鄙【公卿食邑】其七曰刑【刑以惩恶】赏【赏以劝善】以驭其威【明其刑赏以示劝惩】
刘彛曰:「刑以诛恶,赏以劝善,其威柄皆出于朝廷。」
以八柄【所秉节以起事者】诏【告也】王驭【凡言驭者驱而纳之于善】羣臣,一曰爵【谓内则公卿大夫士,外则公侯伯子男】以驭其贵【有爵则贵】二曰禄【禄仕者之俸】以驭其富。三曰予【予之以财】以驭其幸【出于恩赐】四曰置【置之于位】以驭其行【谓有贤行】五曰生【生犹养也】以驭其福【福及子孙】六曰夺【臣有罪而夺之】以驭其贫【夺其所有】七曰废【放之于逺】以驭其罪。八曰诛【谓以言责让之】以驭其过【谓有过失】
林椅曰:「必言诏王者,赏罚诛废,非臣下所得专也。葢八柄之重,所以定羣臣之邪正。一予夺之间,又将以服天下之心,而定夫君子小人消长之势也。此非人君晓然自有见于中,则驭臣之柄,吾未见其可。」又曰:「爵禄者,厉世磨钝之具也。古人制爵,必以徳;制禄,必以功。所以抑夫人侥求幸得之心,而作其进徳兴功之志。固不容以滥受也。今八柄爵禄之外,又有予以驭其幸,岂人主或得以行其私恩,而启人之幸心耶?大抵有所谓当然之报,有所谓特厚之恩。当然之报,人以为宜得,而或视以为常,而无激昂自奋之意。故于人之有超异者,施之以特厚之恩,所以鼓舞之,使之奔走于事功也。此则八柄予以驭幸之深意。」
嵗终则令百官府【徧敕百官之府】各正其治【各使之自正其治】受其会【受其一歳功徳之事】听其政事【听其所致以告之政事】而诏王废置【告于王而废之置之】三歳则大计羣吏之治,而诛赏之。
臣按:人君为治之大柄,曰庆赏刑罚而已。《周礼》大宰以八则治都鄙,既有曰“刑赏以驭其威矣”,而又有八柄,诏王以驭羣臣。内史所掌之法以诏治者,亦同焉。所谓爵赏予置生五者,赏之类也;夺诛废三者
译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三
明 丘濬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正朝廷
公赏罚之施
《皋陶谟》说:“上天赋予有德之人,就用五等服饰来彰显他们;上天讨伐有罪之人,就用五等刑罚来惩戒他们。治理政事要勤勉啊,要勤勉啊。”【五服,指五等服饰,章显即彰显;五刑,指五等刑罚,五用即适用于五等罪人;懋,勤勉的意思】
蔡沈说:“上天赋予有德之人,就用五等服饰来彰显他们;上天讨伐有罪之人,就用五等刑罚来惩戒他们。爵位赏赐和刑罚,是君主的政事,君主的大臣在使用时,应当勤勉不懈,不可懈怠。”臣按:先代儒者认为,人禀受天地间的中和之气而生,能修养德行的人以此获得福报,不能修养的人则招致祸患。所以完全合乎中正之道的是德,这是不丧失上天所赋予的本性。因此,受天命统治的君主,必然体现上天福佑善人的意志,制定五等服饰,来彰显他们的德行;违背中正之道的是罪,这是丧失了上天所赋予的本性。因此,执行天讨的君主,必然体现上天降祸于恶人的意志,使用五等刑罚,来威慑他们的罪行。爵位赏赐和刑罚,是政事中最重要的部分,应当勤勉不懈,不可怠慢。由此看来,就知道君主的爵位赏赐和刑罚,都是秉承天意来行事,并非君主个人可以私自决定的。后世的君主不明白这个道理,往往凭自己内心的喜怒、私意的喜好厌恶,就随意对人施加赏罚,这就失去了秉承天命和天讨的准则了。
《诗经·商颂·殷武》篇说:“上天降下监察,下民有威严,不僭越(赏赐不当),不泛滥(刑罚过重),不敢懈怠闲暇,将天命下达给诸侯国,大大建立了福祉。”朱熹说:“上天降下监察,不在其他地方,都在百姓的视听之中,那么下民也就有了威严。只要赏赐不僭越,刑罚不泛滥,并且不敢懈怠闲暇,那么上天就会将天下授予他,并大大建立他的福祉,这就是高宗受命而中兴的原因。”臣按:先代儒者认为,这一章讲的是商高宗之所以能实现中兴的道理,说:“天虽然高远,但实际上降低姿态来监视,非常可畏。百姓虽然卑微,但上天实际上以他们的视听为耳目,其威严不可忽视。只有高宗对上敬畏上天,对下敬重百姓,体现在刑罚赏赐上没有僭越泛滥的过失,存于内心不敢有懈怠闲暇的念头,所以上天将天下授予他,并大大建立了他的福祉。”由此看来,就知道君主的刑罚赏赐,不是君主个人的刑罚赏赐,而是上天的刑罚赏赐;不是上天的刑罚赏赐,而是民心的刑罚赏赐。所以,赏赐一个人,必须是众人心中共同欢喜的;惩罚一个人,必须是众人心中共同愤怒的。民心所共同认同的,就是天意所在。如果不然,违背民心而逆天意,像纣王任用恶来、飞廉,杀害王子比干,那么天命就离他而去了,还有什么福祉可言呢!
《周礼》天官太宰用八则(法则)来治理都(王子弟的食邑)和鄙(公卿的食邑),其中第七条是刑(刑罚用来惩恶)和赏(赏赐用来劝善),以此来驾驭威权(明确刑罚赏赐以示劝善惩恶)。
刘彛说:“刑罚用来诛杀恶人,赏赐用来劝勉善人,其威权的柄柄都出自朝廷。”
用八柄(所秉持的节度以兴起事务)来告诫(告知)君主驾驭(凡是说驾驭的,都是驱使其趋向善道)群臣,第一条是爵(对内指公卿大夫士,对外指公侯伯子男),用来驾驭尊贵(有爵位就尊贵);第二条是禄(俸禄给任职者),用来驾驭富有。第三条是予(给予财物),用来驾驭恩幸(出于恩赐);第四条是置(安置在职位上),用来驾驭行为(指有贤良的行为);第五条是生(生即养育),用来驾驭福泽(福泽及于子孙);第六条是夺(臣下有罪就剥夺他),用来驾驭贫困(剥夺他的所有);第七条是废(放逐到远方),用来驾驭罪行。第八条是诛(指用言语责备),用来驾驭过失(指有过失)。
林椅说:“一定要说告诫君主,是因为赏罚诛废,不是臣下所能专断的。大概八柄的重要性,在于确定群臣的正邪。在一予一夺之间,又要用来使天下人心信服,并确定君子小人消长之势。这不是君主内心明明有见识,那么驾驭臣下的权柄,我没看到可行的。”又说:“爵位和俸禄,是激励世人、磨砺钝者的工具。古人制定爵位,必定依据德行;制定俸禄,必定依据功劳。所以抑制人们侥幸求得的心理,而激发他们增进德行、建立功业的志向。本来不容许滥受。现在八柄中爵禄之外,又有‘予’来驾驭恩幸,难道君主可以借此行私恩,而开启人们的侥幸心理吗?大抵有所谓理所当然的回报,有所谓特别厚重的恩惠。理所当然的回报,人们认为应当得到,却往往视为平常,而没有激昂自奋的意思。所以对于有超常表现的人,施以特别厚重的恩惠,以此来鼓舞他们,使他们为事功奔走。这就是八柄中‘予’以驾驭恩幸的深意。”
年终时,命令百官官府(普遍告诫百官的官府)各自端正其治理(各自使他们自我端正治理),接受其汇总(接受他们一年功德的汇总),听取其政事(听取他们报告上来的政事),然后告诫君主废黜或安置(告诉君主而废黜或安置他们)。三年则对群吏的治理进行大考核,而加以诛罚或赏赐。
臣按:君主治理的大权柄,不过是庆赏和刑罚罢了。《周礼》太宰用八则治理都鄙,既然已经有“刑赏以驾驭威权”了,又有八柄,告诫君主以驾驭群臣。内史所掌管用来告诫治理的法度,也是相同的。所谓爵、赏、予、置、生这五种,是赏赐的一类;夺、诛、废这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