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卷四十三
武王之徳,反之也,又以征诛而得天下,故其实有不同者。」臣按:朱熹谓韶、武皆不可考,但书称「徳惟善政,至劝之以九歌」,此便是作韶乐之本,所谓「九徳之歌,九韶之舞」是也。武王之武,看《乐记》便见,葢是象伐纣之事,所谓「南者,自南而北伐纣也」,气象便不甚和。韶乐只是和而已。
译武王的德行,是反常的,又通过征伐诛讨而得到天下,所以他们的实质有所不同。」臣按:朱熹说《韶》乐和《武》乐都不可考证,但《尚书》称“德行在于善政,以至于用九歌来劝勉”,这便是制作《韶》乐的根本,所谓“九德之歌,九韶之舞”就是如此。武王的《武》乐,看《乐记》便可知晓,大概是模拟征伐纣王的事情,所谓“南,是从南向北征伐纣王”,其气象便不太平和。《韶》乐只是平和罢了。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朱熹曰:「不知肉味,葢心一于是而不及乎他也。」曰:「不意舜之作乐至于如此之美,则有以极其情文之备,而不觉其叹息之深也。葢非圣人不足以及此。」范祖禹曰:「韶尽美又尽善,乐之无以加此也。故学之三月不知肉味,而叹美之如此,诚之至,感之深也。」臣按:大舜韶乐之作,前无伦,而后无继也。孔子生于舜千七百年之后,一旦闻而学之,乃至于忘味,则在当时可知也。
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朱熹曰:「鲁哀公十一年冬,孔子自卫反鲁。是时,周礼在鲁,然诗学亦颇残阙失次。孔子周流四方,参互考订,以知其説。晚知道终不行,故归而正之。」又曰:「前汉礼乐志云:『王官失业,雅颂相错,孔子论而正之。』故其言如此。」
臣按:乐居六经中之一,其为用最为急者。孔子删述六经,其五者皆有成书,而乐独阙焉。其所以为乐者,其书不复可见。幸有此数言载于《鲁论》之中,然不徒曰乐,而且谓「乐正」者,正之一言,葢有以见乐之在当时,其错杂无伦,滛邪不正,实有赖于圣人之正定也。
顔渊问为邦,子曰:「乐则韶舞,放郑声。」
张载曰:「礼乐,治之法也。放郑声,逺佞人,法外意也。一日不谨,则法坏矣。」虞夏君臣更相饬戒,意葢如此。朱熹曰:「取其尽善尽美,放谓禁絶之郑声。郑国之音,臣按先儒有曰:『治道成于乐,郑声乐之滛者,能揺荡人之性情,以坏其成,故放絶之。』大抵乐之为乐,虽备于声容,而其本原之所始,则起于诗之言志。故圣人正乐以为常经,必使雅颂之得所取,韶以立治法,必戒郑声之滛荡。后世有作,本九徳之歌,为九成之乐,用夫雅颂之正,而戒夫郑卫之滛,则古乐不难复矣。」
庄暴见孟子曰:「暴见于王,王语暴以好乐,暴未有以对也。」曰:「好乐何如?」孟子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庻几乎?」他日见于王曰:「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庻几乎?」今之乐由古之乐也。曰:「可得闻与?」曰:「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人。」曰:「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众。」臣请为王言乐。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籥之音,举疾首蹙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乐,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今王田猎于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疾首蹙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此无他,不与民同乐也。今王鼓乐子此,百姓闻王钟鼔之声,管籥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庻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今王田猎于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庻几无疾病与?何以能田猎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
朱熹曰:「不与民同乐者,谓独乐其身而不恤其民,使之穷困也。与民同乐者,推好乐之心以行仁政,使民各得其所。也好乐而能与百姓同之,则天下之民归之矣。」
范祖禹曰:「战国之时,民穷财尽,人君独以南面之乐自奉其身。孟子切于救民,故因齐王之好乐,开导其善心,深劝其与民同乐。而谓今乐犹古乐,其实今乐古乐,何可同也?但与民同乐之意,则无古今之异耳。」杨时曰:「乐以和为主,使人闻钟鼓管弦之音而疾首蹙頞,则虽奏以咸英、韶濩,无补于治也。故孟子告齐王以此,姑正其本而已。」
臣按:昔人有言,春秋时虽伶官,犹知奸声滛乐为可耻;而战国之时,则时君直以世俗之乐为可好。葢世变于是愈下矣。然去之百世之后,先王之古乐絶响,而圣贤之格言犹存。深思而熟玩之,犹可以得其流风遗韵之彷佛也。后世人主,诚因孔孟之言,求作乐之本。
译孔子在齐国听到《韶》乐,三个月不知肉的滋味。说:“没想到音乐的美妙竟能达到这种境界。”朱熹说:“不知肉味,大概是心专注于此而顾不上其他了。”又说:“没想到舜创作的音乐竟如此美好,从而能够穷尽情感与文采的完备,而不自觉地发出深深的叹息。大概不是圣人达不到这种境界。”范祖禹说:“《韶》乐尽美又尽善,音乐没有比这更好的了。所以学习它三个月不知肉味,并且如此赞叹赞美,是诚心到了极点,感动之深啊。”臣按:大舜创作《韶》乐,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孔子出生在舜之后一千七百年,一旦听到并学习它,竟然到了忘记味道的地步,那么在当时的情形可以想见了。
孔子说:“我从卫国返回鲁国,然后校正了音乐,《雅》《颂》各归其位。”
朱熹说:“鲁哀公十一年冬天,孔子从卫国返回鲁国。这时,周代的礼制在鲁国尚存,但《诗》的学问也颇为残缺失序。孔子周游列国,参互考证,以知晓其义理。晚年知道王道终究不能实行,所以回来校正它。”又说:“《汉书·礼乐志》说:‘王官失职,雅颂相错,孔子论定而校正之。’所以孔子这样说。”
臣按:音乐是六经之一,其作用最为急迫。孔子删述六经,其中五部都有成书,唯独《乐》缺失。那作为音乐的书,不再可见。幸好有这几句话记载在《论语》中,然而不仅仅说音乐,而且说“校正音乐”,“正”这一字,大概可以看出音乐在当时,错杂无序,淫邪不正,实在有赖于圣人的校正。
颜渊问如何治理国家,孔子说:“音乐就用《韶》乐和《舞》乐,摒弃郑国的音乐。”
张载说:“礼乐,是治理的方法。摒弃郑声,远离奸佞之人,是方法之外的用意。一天不谨慎,方法就败坏了。”虞夏君臣互相告诫,用意大概如此。朱熹说:“选取尽善尽美的,摒弃是指禁绝郑声。郑国的音乐,臣按先儒有说:‘治国之道成于音乐,郑声是淫邪的音乐,能摇荡人的性情,以败坏已成之功,所以摒弃禁绝它。’大抵音乐作为音乐,虽然具备声音和仪容,但其本源所起,则始于《诗》的言志。所以圣人校正音乐作为常法,必定使《雅》《颂》各得其所,用《韶》乐确立治法,必定警戒郑声的淫荡。后世有作为的君主,本着九德之歌,创作九成之乐,使用《雅》《颂》的正统,而警戒郑卫的淫邪,那么古乐不难恢复了。”
庄暴拜见孟子说:“我拜见大王,大王把爱好音乐的事告诉我,我没有话回答。”说:“爱好音乐怎么样?”孟子说:“大王非常爱好音乐,那么齐国大概就差不多了吧?”另一天拜见大王说:“大王曾经告诉庄暴您爱好音乐,有这回事吗?”大王脸色变了说:“我不是能爱好先王的音乐,只是爱好世俗的音乐罢了。”说:“大王非常爱好音乐,那么齐国大概就差不多吧?”现在的音乐如同古代的音乐。说:“可以听听吗?”说:“独自欣赏音乐快乐,和别人一起欣赏音乐快乐,哪个更快乐?”说:“不如和别人一起。”说:“和少数人一起欣赏音乐快乐,和多数人一起欣赏音乐快乐,哪个更快乐?”说:“不如和多数人一起。”请让我为大王谈谈音乐。现在大王在这里奏乐,百姓听到大王钟鼓的声音,管籥的乐音,全都头痛皱眉互相告诉说:“我们的大王爱好奏乐,为什么使我们达到这种地步呢?父子不能相见,兄弟妻子离散。”现在大王在这里打猎,百姓听到大王车马的声音,看到羽毛旌旗的美丽,全都头痛皱眉互相告诉说:“我们的大王爱好打猎,为什么使我们达到这种地步呢?父子不能相见,兄弟妻儿离散。”这没有别的原因,是不与百姓同乐。现在大王在这里奏乐,百姓听到大王钟鼓之声,管籥之音,全都高兴而有喜色互相告诉说:“我们的大王大概没有疾病吧?怎么能奏乐呢?”现在大王在这里打猎,百姓听到大王车马之声,看到羽毛旌旗之美,全都高兴而有喜色互相告诉说:“我们的王大概没有疾病吧?怎么能打猎呢?”这没有别的原因,是与百姓同乐。现在大王与百姓同乐,就能称王了。
朱熹说:“不与民同乐的,是说独自快乐自身而不体恤百姓,使他们穷困。与民同乐的,是推己及人爱好音乐的心去施行仁政,使百姓各得其所。爱好音乐而能与百姓共享,那么天下的百姓就归附他了。”
范祖禹说:“战国的时候,百姓穷困财用耗尽,君主独自以南面君王的音乐奉养自身。孟子急切于救民,所以趁着齐王爱好音乐,开导他的善心,深切劝勉他与民同乐。而说现在的音乐如同古代的音乐,其实现在的音乐和古代的音乐,怎么可以相同呢?但与民同乐的意思,则没有古今的差异罢了。”杨时说:“音乐以和为主,使人听到钟鼓管弦的声音而头痛皱眉,那么即使演奏《咸英》《韶濩》,对治理也没有补益。所以孟子告诉齐王这些,姑且端正其根本罢了。”
臣按:从前有人说,春秋时即使是伶官,还知道奸邪的声音淫邪的音乐是可耻的;而战国的时候,当时的君主却直接把世俗的音乐当作可好的。大概世道从此更加衰落了。然而距离它百世之后,先王的古乐绝响,而圣贤的格言犹存。深思而熟玩它,还可以得到其流风遗韵的仿佛。后世的君主,确实因为孔孟的话,寻求创作音乐的根本。
乐之作也,必使其民欣欣然而有喜色,然后为之。茍徒肆一已之乐,而忘万民之忧,又不若不作之为愈也。当夫制作之后,播奏之时,慨然反思于心曰:「吾之享此,其与民同乐否乎?」民得无闻之而有举,疾首蹙頞相告者乎?必也好乐而与民同之,使其欣欣然有喜色。如此则所作之乐,虽不能备韶濩之音,而实得韶濩之意于千古之上矣。
译音乐的创作,一定要让百姓欢欣鼓舞、面露喜色,然后才去创作。如果只是放纵一己之乐,而忘却万民的忧患,那还不如不创作为好。在音乐创作完成、演奏之时,应当感慨地反思内心说:“我享受这些音乐,是否与百姓同乐呢?”百姓难道没有听到后有所举动,头痛皱眉互相告知的情况吗?一定要喜爱音乐并与百姓共享,使他们欢欣鼓舞、面露喜色。像这样,那么所创作的音乐,虽然不能具备《韶》《濩》那样的音律,但实际上在千古之上已经得到了《韶》《濩》的精神意蕴了。
汉书·志》曰:黄帝使伶伦自大夏【西戎之国】之西昆仑之隂取竹之解谷【一作嶰溪之谷】生【治也】其窍【孔也】厚【一有薄字】均【孔与肉等也】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制十二筩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合也】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
顔师古曰:「比合也可以比之,谓上下相生也。十二管皆生于黄钟之宫,故曰黄钟律吕之本。」
臣按乐之作,始于黄帝,命伶伦取嶰谷之竹,生而空窍,厚薄均者,断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制十二筩,以听凤凰之鸣,其雄鸣为六律,曰黄钟、太蔟、姑洗、防賔、夷则、无射;雌鸣为六吕,曰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此十二者,皆以铜为管,转而相生,黄钟为首,其长九寸,各因而三分之上生者,益一分;下生者,损一分。于是文之以五声,曰宫、商、角、征、羽;播之以八音,曰金、石、土、革、丝、木、匏、竹,而大乐和矣。以之候气,则埋之宻室,上与地平,实以葭灰,覆以缇素,以候十有二月之中气。冬至气至,则黄钟之管飞灰冲素,大寒以下,各以其月随而应焉,而时序正矣。以之审度,则以子谷秬黍中者,九十度黄钟之长,而以一黍之广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以之嘉量,则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凖其槩,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以之谨权衡,则以黄钟一龠,千二百黍之重为十二铢,两之得二十四铢而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而五权谨矣。此黄钟所以为律吕之本,而天下万事万物皆由是而出焉。
后汉书·志》曰:宓羲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以黄钟为宫,大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征,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防賔为变征。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又曰:截管为律,吹以攷声,列以候气,道之本也。臣按:「声气之元」一语,万世作乐者之大根大本也。作乐者不求之气与声,而能有所成者,无此理也。朱熹曰:「律歴家最重元声,元声一定,向下都定;元声一差,向下都差者,以此。」
蔡邕《铜龠铭》曰:「龠,黄钟之宫,长九寸,空围九分。」
汉斛铭文曰:律嘉量方尺,圜其外【循四角规而圜之,其径当四寸有竒】庣【不满之处】防九厘五毫【径尺四寸有竒之数犹未足也】羃百六十二寸【方尺羃百寸,围其外,每防方水五寸,庣其防约五寸】深尺,积一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一寸羃百六十二寸为容一斗,积十寸容一千六百二十寸为容十斗】
蔡元定曰:「嘉量方尺,所以起数也。汉斛容十斗,实二千龠,计一百六十二万分为一千六百二十寸。又曰:嘉量之法,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石。一石积一千六百二十寸,为分者一百六十二万。一斗积一百六十二寸,为分者十六万二千。一升积十六寸二分,为分者一万六千二百。一合积一寸六分二厘,为分者一千六百二十。则黄钟之龠为八百一十分,明矣。空围八百一十分,则长累九十黍,广容一千二百黍矣。葢十其广之分以为长,十一其长之分以为广,自然之数也。」
臣按《朱熹律吕新书序》所谓黄钟围径之数,则汉斛积分可考者,此也。新书之首章《律吕本原论》黄钟,曰长九寸,空围九分,积八百一十分。葢天地之数,始于一,终于十,其一、三、五、七、九为阳,九者阳之成也;其二、四、六、八、十为隂,十者隂之成也。黄钟者,阳声之始,阳气之动也,故其数九分。寸之数具于声气之元,不可得而见。及断竹为管,吹之而声和,候之而气应,而后数始形焉。均其长,得九寸;审其围,得九分;积其实,得八百一十分。长九寸,围九分,积八百一十分,是为徳本度量权衡,于是而受法。十一律由是而损益焉。」吁!自汉以来,钟律之议纷纷靡
译《汉书·律历志》说:黄帝派遣伶伦从大夏(西戎的国家)以西的昆仑山北坡,选取解谷(一作嶰溪之谷)生长的竹子,其孔窍通畅(“生”意为治理、通畅),孔壁厚薄均匀(“均”意为孔壁与竹肉厚度相等),截取两节之间的一段来吹奏,以此确立黄钟宫的音高。制作十二根竹管来聆听凤凰的鸣叫,雄凤的鸣叫对应六律,雌凤的鸣叫对应六吕,都与黄钟宫相合,并且都能由此衍生出其他音律,这就是音律的根本。在政治清明的时代,天地之气和谐而产生风,天地风气纯正,十二律便得以确定。
颜师古说:“比合”的意思是能够与之相合,指上下相生。十二根管子都从黄钟宫衍生出来,所以说黄钟是律吕的根本。
臣按:音乐的创立,始于黄帝,他命令伶伦选取嶰谷的竹子,那些孔窍通畅、厚薄均匀的竹子,截取后吹奏,以此确立黄钟宫的音高,制作十二根竹管,用来聆听凤凰的鸣叫。雄凤的鸣叫对应六律,即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雌凤的鸣叫对应六吕,即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应、应钟。这十二个音律,都用铜管来制作,通过相生关系转化,以黄钟为首,其长度为九寸,依次按照三分损益法相生,向上生的增加一分,向下生的减少一分。于是用五声来修饰,即宫、商、角、徵、羽;用八音来演奏,即金、石、土、革、丝、木、匚、竹,这样宏大的音乐就和谐了。用它来候气,就将其埋在密闭的室内,上端与地面齐平,里面装满葭灰,上面覆盖着红色的丝绢,用来观测十二个月的中气。冬至节气到来时,黄钟管的葭灰就会飞起冲破丝绢,大寒及以后的月份,各自随着月份相应而动,这样时序就正确了。用它来审定度量,就选取中等大小的子谷秬黍,九十粒秬黍的长度等于黄钟的长度,而以一黍的宽度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丈为引,这样五度就审定了。用它来制定嘉量,就选取中等大小的子谷秬黍,一千二百粒填满一龠,用井水来校准其平满程度,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斗为斛,这样五量就嘉善了。用它来谨慎权衡,就以黄钟一龠所容一千二百粒黍的重量为十二铢,加倍得到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这样五权就谨慎了。这就是黄钟之所以成为律吕根本的原因,而天下万事万物都由此产生。
《后汉书·律历志》说:伏羲创作《易经》,记录阳气的初始,以此作为律法的依据。建立冬至日的声音,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这是声气的本源,五音的正统。又说:截断竹管制成律管,吹奏以考校声音,排列以候测节气,这是道的根本。臣按:“声气之元”这一句话,是万世制作音乐者的根本所在。制作音乐的人如果不求取于气与声,却能够有所成就,这是没有道理的。朱熹说:“律历学家最重视元声,元声一旦确定,下面的都确定了;元声一旦有差错,下面的都有差错,就是这个原因。”
蔡邕《铜龠铭》说:“龠,是黄钟宫的音,长九寸,空围九分。”
汉斛铭文说:律嘉量方形一尺,其外部圆形(沿着四角规画而成圆形,其直径应当是四寸有余),不满之处(“庣”)为九厘五毫(直径一尺四寸有余的数值还不够),面积一百六十二寸(方形一尺面积一百寸,围绕其外部,每边方形水五寸,不满之处约五寸),深一尺,容积一千六百二十寸,容纳十斗(一寸面积一百六十二寸容纳一斗,累积十寸容积一千六百二十寸容纳十斗)。
蔡元定说:“嘉量方形一尺,是用来起始计数的。汉斛容纳十斗,实际容纳二千龠,计算一百六十二万分为一千六百二十寸。又说:嘉量的法则,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合为斗,十斗为石。一石的容积一千六百二十寸,换算成分是一百六十二万。一斗的容积一百六十二寸,换算成io分是十六万二千。一升的容积十六寸二分,换算成分是一万六千二百。一合的容积一寸六分二厘,换算成io分是一千六百二十。那么黄钟的龠为八百一十分,就明白了。空围八百一十分,那么长度累积九十黍,宽度容纳一千二百黍。大概是将宽度的十分作为长度,将长度的十一分作为宽度,这是自然的数理。”
臣按:《朱熹律吕新书序》中所说的黄钟围径的数值,可以从汉斛的积分中考证,就是这个道理。《新书》首章《律吕本原论》关于黄钟,说长九寸,空围九分,容积八百一十分。大概天地的数理,始于一,终于十,其中一、三、五、七、九为阳,九是阳的完成;二、四、六、八、十为阴,十是阴的完成。黄钟是阳声的开始,阳气的发动,所以它的数值是九分。寸的数值蕴含在声气的本源中,不可直接看见。等到截断竹子制成管子,吹奏而声音和谐,候测而节气相应,然后数值才开始显现。均定其长度,得到九寸;审定其周长,得到九分;计算其容积,得到八百一十分。长九寸,围九分,容积八百一十分,这是德本度量权衡,从此接受法则。其他十一律由此而增减损益。”唉!自从汉代以来,关于钟律的议论纷纷
定,蔡氏兹书一出,而千古之论灼然不疑。所谓「断竹为管,吹之而声和,候之而气应,而后数始形焉」,此数言者,眞诚作乐定律之本也。
译确定下来,蔡氏这本书一出,千古以来的争论就清晰明白,不再怀疑。所谓“截断竹子做成律管,吹奏它声音和谐,观测它节气相应,然后音律的度数才开始显现”,这几句话,确实是制作音乐、确定音律的根本。
淮南子》曰:规始于一,一不生,故分而为隂阳。隂阳合和而万物生,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三参物,三三如九,故黄钟之九寸而宫音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黄钟之数立。律之数六分,为雌雄,故曰:十二钟以副十二月。十二各以三成,故置一而十一三之为积分,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黄钟大数立焉。太史公曰:置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实如法得长一寸,凡得九寸,命曰黄钟之律。
前汉志曰: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已,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百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隂阳合徳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蔡元定曰:《淮南子》谓置一而十一三之,以为黄钟之大数,即《律书》置一而九三之,以为寸法者,其术一也。夫置一而九三之,既为寸法,则七三之为分法,五三之为厘法,三三之为毫法,一三之为丝法,从可知矣。《律书》独举寸法者,葢已于生钟分内黙具律寸分厘毫丝之法,而又于此律数之下指其大者,以明凡例也。一三之而得三,三三之而得二十七,五三之而得二百四十三,七三之而得二千一百八十七,九三之而得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故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以九分之,则为二千一百八十七;二千一百八十七以九分之,则为二百四十三;二百四十三以九分之,则为二十七;二十七以九分之,则为三。三者,丝法也。九其三得二十七,则毫法也;九其二十七得二百四十三,则厘法也;九其二百四十三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则分法也;九其二千一百八十七得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则寸法也。一寸九分,一分九厘,一厘九毫,一毫九丝,以之生十二律,以之生五声,二变上下,乘除参同契合,无所不通,葢数之自然也。
司马贞《史记索隐》注:“黄钟八寸十分一,云律九九八十一,故云八寸十分一。”
臣按,此即朱熹所谓「寸以九分为法」,淮南太史小司马之法可推者,此也。元定之言曰:「黄钟九寸,以三分为损益,故以三歴十二辰,得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黄钟之实。其十二辰所得之数,在子、寅、辰、午、申、戌六阳辰,为黄钟寸分厘毫丝之数;在亥、酉、未、巳、卯、丑六隂辰,为黄钟寸分厘毫丝之法。其寸分厘毫丝之法,皆用九数,故九丝为毫,九毫为厘,九厘为分,九分为寸,为黄钟。葢黄钟之实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数,以三约之,为丝者五万九千四十九;以二十七约之,为毫者六千五百六十一;以二百四十三约之,为厘者七百二十九;以二千一百八十七约之,为分者八十一;以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约之,为寸者九。由是三分损益以生十一律焉。」蔡氏所谓黄钟之实者如此。或者以谓算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数,何所用之?朱熹曰:「以定管之长短而出是声,考究其法,当如是也。」
杜佑《通典》曰:十二律相生之法,自黄钟始,三分损益,下生林钟,林钟上生太蔟,太蔟下生南吕,南吕上生姑洗,姑洗下生应钟,应钟上生防賔,防賔上生大吕,大吕下生夷则,夷则上生夹钟,夹钟下生无射,无射上生中吕,此谓十二律长短相生,一终于仲吕之法。又制十二钟,以准十二律之正声。又鳬氏为钟,以律计,自倍半以子声比正声,则正声为倍,以正声比子声,则子声为半。但先儒释用倍声有二义,一义云半十二律正律为十二子声之钟,二义云从于仲吕之管寸数,以三分益一上生黄钟,以所得管之寸数然后半之,以为子声之钟。其为变正声之法者,以黄钟之管正声九寸,子声则四寸半。又上下相生之法者,以仲吕之管长六寸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四,
译《淮南子》说:圆规的起点是“一”,但“一”本身不产生变化,所以分为阴和阳。阴阳调和融合,万物由此产生,所以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三”参合于万物,三乘三等于九,所以黄钟的长度定为九寸,宫音的调式由此确立。接着将九再乘九,九九得八十一,所以黄钟的数理基础确立。律的数理分为六分,分为雌雄(阴阳),所以说:用十二个钟来对应十二个月。十二个钟各自以三为倍数累乘,所以设置一个基数,连续乘以十一次三,得到的总积数是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黄钟的大数由此确立。太史公说:设置一个基数,连续乘以九次三作为法则,实际按照这个法则得到长度一寸,总共得到九寸,命名为黄钟之律。
《前汉书·律历志》说:太极元气,包含三才合为一体,是极中的状态,是元始的状态。元气运行于十二时辰,开始在子时发动,在丑时参合,得到三;又在寅时参合,得到九;又在卯时参合,得到二十七;又在辰时参合,得到八十一;又在巳时参合,得到二百四十三;又在午时参合,得到七百二十九;又在未时参合,得到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在申时参合,得到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在酉时参合,得到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在戌时参合,得到五万九千四百四十九;又在亥时参合,得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这是阴阳合德,气汇聚于子时,化生万物的过程。蔡元定说:《淮南子》说设置一个基数,连续乘以十一次三,作为黄钟的大数,这与《律书》中设置一个基数,连续乘以九次三,作为寸的法则,其方法是相同的。既然设置一个基数连续乘以九次三作为寸的法则,那么连续乘以七次三作为分的法则,乘以五次三作为厘的法则,乘以三次三作为毫的法则,乘以一次三作为丝的法则,由此可以推知。《律书》只列举了寸的法则,大概是因为在生成钟的分量中,已经默含了律的寸、分、厘、毫、丝的法则,又在这个律数之下指出其大的数值,以阐明凡例。乘以一次三得到三,乘以三次三得到二十七,乘以五次三得到二百四十三,乘以七次三得到二千一百八十七,乘以九次三得到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所以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除以九,就是二千一百八十七;二千一百八十七除以九,就是二百四十三;二百四十三除以九,就是二十七;二十七除以九,就是三。这三,是丝的法则。九乘以三得到二十七,就是毫的法则;九乘以二十七得到二百四十三,就是厘的法则;九乘以二百四十三得到二千一百八十七,就是分的法则;九乘以二千一百八十七得到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就是寸的法则。一寸等于九分,一分等于九厘,一厘等于九毫,一毫等于九丝,用这些来生成十二律,用这些来生成五声,以及两个变声的上下关系,乘除参合,完全契合,无所不通,这大概是数理的自然规律。
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注释说:“黄钟八寸又十分之一,说律数九九八十一,所以说八寸又十分之一。”
臣按,这就是朱熹所说的“寸以九分为法”,《淮南子》、太史公、小司马(司马贞)的方法可以推演,就在于此。蔡元定的话说:“黄钟九寸,以三分为损益,所以用三遍历十二时辰,得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作为黄钟的实数。这十二时辰所得的数值,在子、寅、辰、午、申、戌六个阳辰,是黄钟寸、分、厘、毫、丝的数值;在亥、酉、未、巳、卯、丑六个阴辰,是黄钟寸、分、厘、毫、丝的法度。其寸、分、厘、毫、丝的法度,都使用九数,所以九丝为毫,九毫为厘,九厘为寸,九分为寸,成为黄钟。大概黄钟的实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用三去约分,作为丝的是五万九千四十九;用二十七去约分,作为毫的是六千五百六十一;用二百四十三去约分,作为厘的是七百二十九;用二千一百八十七去约分,作为分的是八十一;用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去约分,作为寸的是九。由此通过三分损益法生成其余十一律。”蔡氏所说的黄钟实数就是这样。有人问,算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这个数,有什么用呢?朱熹说:“用来确定律管的长短从而发出这个声音,考究其法度,应当是这样的。”
杜佑《通典》说:十二律相生的方法,从黄钟开始,三分损益,下生林钟,林钟上生大簇,大簇下生南吕,南吕上生姑洗,姑写下生应钟,应钟上生蕤宾,蕤宾上生大吕,大吕下生夷则,夷写上生夹钟,夹钟下生无射,无写上生中吕,这叫十二律长短相生,终于仲吕的方法。又制作十二个钟,以对应十二律的正声。又凫氏铸造钟,以律计算,从倍半关系用子声比正声,则正声为倍;用正声比子声,则子声为半。但是先儒解释使用倍声有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是说半十二律正律为十二子声之钟;另一种含义是说从仲吕的管寸数,以三分益一上生黄钟,用所得管的寸数然后减半,作为子声之钟。其改变正声的方法,是用黄钟的管正声九寸,子声则是四寸半。又上下相生的方法,是用仲吕的管长六寸又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
上生黄钟三分益一,得八寸五万九千口口四十九分寸之五万一千八百九十六,半之得四寸五万九千口口四十九分寸之二万五千九百四十八,以为黄钟。又上下相生以至仲吕,皆以相生所得之律寸数之半以为子声之律。蔡元定曰:此説黄钟九寸生十一律有十二子声,所谓正律正半律也。又自仲吕上生黄钟,黄钟八寸五万九千口口四十九分寸之五万一千八百九十六,又生十一律亦有十二子声,即所谓变律变半律也。正变及半凡四十八声,上下相生,最得《汉志》所谓黄钟不复为他律役之意,与《律书》五声大小次第之法。但变律止于应钟,虽设而无所用,则其实三十六声而已。其间阳律不用变声,而黄钟又不用正半声,隂吕不用正半声,而应钟又不用变半声,其实又二十八声而已。
译黄钟向上相生,三分益一,得到八寸五万九千口口四十九分寸的五万一千八百九十六,取其一半得到四寸五万九千口口四十九分寸的二万五千九百四十八,以此作为黄钟的律管长度。又依次上下相生直到仲吕,都将相生所得律管寸数的一半作为子声的律管长度。蔡元定说:这种说法中,黄钟九寸生出十一律,有十二个子声,这就是所谓的正律和正半律。又从仲吕向上相生得到黄钟,黄钟为八寸五万九千口口四十九分寸的五万一百八十九十六,又生出十一律也有十二个子声,这就是所谓的变律和变半律。正律、变律以及它们的半律共计四十八个音,上下相生,最符合《汉书·律历志》所说的“黄钟不再被其他律役使”的意思,也符合《律书》中五声大小次第的方法。但变律只到应钟为止,虽然设立了却无处使用,实际上只有三十六个音。其中阳律不使用变声,而黄钟又不使用正半声;阴吕不使用正半声,而应钟又不使用变半声,实际上只有二十八个音。
臣按:朱熹所谓变律半声之例,杜氏《通典》具焉者,此也。元定之言曰:「律吕之数往而不返,故黄钟不复为他律役。所用七声皆正律,无空积忽防。自林钟而下,则有半声;自防賔而下,则有变律,皆有空积忽防,不得其正。故黄钟独为声气之元。虽十二律八十四声,皆黄钟所生,然黄钟一均,所谓纯粹中之纯粹者也。八十四声,正律六十三,变律二十一。六十三者,九七之数也;二十一者,三七之数也。所引黄钟不复与他律为役者,葢以黄钟至尊,无与为并,惟于本宫用正律。若他律为宫,则黄钟之为商、角、征、羽二变者,皆但用其变律,而正律不复与之为役也。」
通典》注曰:「按应钟为变宫,防賔为变征。自殷以前,但有五音;自周以来,加文、武二声,谓之七声。五声为正,二声为变。变者,和也。」
蔡元定曰:宫与商,商与角,征与羽,相去皆一律;角与征,羽与宫,相去独二律。一律则近而和,二律则逺而不相及。故宫羽之间有变宫,角征之间有变征。此亦出于自然。左氏所谓七音,前志所谓七始,是也。然五声者,正声,故以起调毕曲,为诸声之纲。至二变声,则宫不成宫,征不成征,不比于正音,但可以济五声之所不及而已。然有五声而无二变,亦不可以成乐也。臣按:此亦朱熹所谓五声二变之数,杜氏《通典》具焉者也。元定之言曰:五声,宫与商,商与角,征与羽,相去各一律;至角与征,羽与宫,相去乃二律。相去一律则音节和,相去二律则音节逺。故角征之间,近征,收一声,比征少下,故谓之变征;羽宫之间,近宫,收一声,少髙于宫,故谓之变宫也。角声之实,六十有四,以三分之,不尽一算,既不可行,当有以通之声之变者二,故置一而两三之,得九。以九因角声之实六十有四,得五百七十六。三分损益,再生变征、变宫二声,以九归之,以从五声之数,存其余数以为彊弱。至变征之数五百一十二,以三分之,又不尽二算,其数又不行,此变声所以止于二也。变宫、变征,宫不成宫,征不成征,古人谓之和缪,又曰所以济五声之不及也。变声非正,故不为调也。其所谓和缪者,《淮南子》曰:姑洗生应钟,比于正音,故谓和;应钟生防賔,不比于正音,故为缪。
孔頴达《礼疏》曰:「黄钟为第一宫,下生林钟为征,上生太簇为商,下生南吕为羽,上生姑洗为角。林钟为第二宫,上生太簇为征,下生南吕为商,上生姑洗为羽,下生应钟为角。太簇为第三宫,下生南吕为征,上生姑洗为商,下生应钟为羽,上生防賔为角。南吕为第四宫,上生姑洗为征,下生应钟为商,上生防賔为羽,上生大吕为角。姑洗为第五宫,下生应钟为征,上生防賔为商,上生大吕为羽,下生夷则为角。应钟为第六宫,上生防賔为征,上生大吕为商,下生夷则为羽,上生夹钟为角。防賔为第七宫,上生大吕为征,下生夷则为商,上生夹钟为羽,下生无射为角。大吕为第八宫,下生夷则为征,上生夹钟为商,下生无射为羽,上生仲吕为角。夷则为第九宫,上生夹钟为征,下生无射为商,上生仲吕为羽,上生黄钟为角。夹钟为第十宫,下生无射为征,上生仲吕为商,上生黄钟为羽,下生林钟为角。无射为第十一宫,上生仲吕为征,上生黄钟为商,下生林钟为羽,上生太簇为角。仲吕为第十二宫,上生黄钟为征,下生林钟为商,上生太簇为羽,下生南吕为角。是十二宫各有五声,凡十六声。」
蔡元定曰:「声者,所以起调毕曲,为诸声之纲领。《礼运》所谓还相为宫,所以始于黄钟,终于南吕也。后世以变宫、变征参而八十四调,其亦不攷矣。」
臣按:朱熹所谓变宫、变征之不得为调,则孔氏之《礼疏》因亦可见者,此也。葢五声、十二律旋相为宫,止于六十,而后世乃参之以变宫、变征,为八十四调,非古矣。
以上论乐律之制【中】
大学衍义补卷四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四十四
明
译臣按:朱熹所说的变律、半声的例子,杜佑的《通典》中已经完备地记载了,就是这里所说的。蔡元定的话说:“律吕的数理运行是单向的,所以黄钟不再被其他律所役使。所使用的七声都是正律,没有空积忽防。从林钟往下,就有半声;从蕤宾往下,就有变律,都有空积忽防,不能得其正。所以黄钟独自作为声气的本源。虽然十二律八十四声,都是黄钟所生,但黄钟这一均,是所谓纯粹之中的纯粹。八十四声中,正律六十三,变律二十一。六三是九七之数;二十一是三七之数。所说的黄钟不再与其他律为役,是因为黄钟至尊,没有与之并列的,只在本宫使用正律。如果其他律作为宫,那么黄钟作为商、角、徵、羽二变的,都只使用其变律,而正律不再与之相役使。”
《通典》注说:“按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从殷朝以前,只有五音;从周朝以来,加上文、武二声,称为七声。五声为正,二声为变。变的含义,是和。”
蔡元定说:宫与商,商与角,徵与羽,相去都是一律;角与徵,羽与宫,相去唯独二律。一律则近而和,二律则远而不相及。所以宫羽之间有变宫,角徵之间有变徵。这也是出于自然。《左传》所说的七音,前志所说的七始,就是这个道理。然而五声是正声,所以用来起调毕曲,作为诸声的纲领。至于二变声,则宫不成宫,徵不成徵,不等同于正音,只能用来补救五声所不及的地方罢了。然而有五声而没有二变,也不能成乐。臣按:这也是朱熹所说的五声二变的数理,杜佑的《通典》中完备记载的。蔡元定的话说:五声,宫与商,商与角,徵与羽,各相去一律;到角与徵,羽与宫,相去却是二律。相去一律则音节和,相去二律所音节远。所以角徵之间,靠近徵,收一声,比徵稍低,所以称为变徵;羽宫之间,靠近宫,收一声,比宫稍高,所以称为变宫。角声的实数,六十四,用三分法,不尽一算,既然不可行,应当有通之声的变者二,所以置一而两三之,得九。用九乘角声的实数六十四,得五百七十六。三分损益,再生变徵、变宫二声,用九归之,以顺从五声之数,存其余数以为强弱。到变徵之数五百一十二,用三分法,又不尽二算,其数又不可行,这就是变声止于二的原因。变宫、变徵,宫不成宫,徵不成徵,古人称为和缪,又说用来补救五声的不及。变声非正,所以不为调。所说的和缪,《淮南子》说:姑洗生应钟,比于正音,所以称为和;应钟生蕤宾,不比于正音,所以为缪。
孔颖达《礼疏》说:“黄钟为第一宫,下生林钟为徵,上生太簇为商,下生南吕为羽翼,上生姑洗为角。林钟为第二宫上生太簇为徵,下生南吕为商,上生姑洗羽翼,下生应钟为角。太簇为第三官,下生南吕为徵,上生姑洗为商,下生应钟羽翼,上生蕤宾为角。南吕为第四宫,上生姑清洗为徵,下生应钟为商,上生蕤宾羽翼,上生大吕为角。姑洗为第五官,下生应钟为徵,上生蕤宾为商,上生大吕羽翼,下生夷则为角。应钟为第六官,上生蕤宾为徵,上生大吕为商,下生夷则羽翼,上生夹钟为角。蕤宾为第七官,上生大吕为徵,下生夷则为商,上生夹钟羽翼,下生无射为角。大吕为第八官,下生夷则为徵,上生夹钟为商,下生无射羽翼,上生仲吕为角。夷则为第九官,上生夹钟为徵,下生无射为商,上生仲吕羽翼,上生黄钟为角。夹钟为第十官,下生无射为徵,上生仲吕为商,上生黄钟羽翼,下生林钟为角。无射为第十一官,上生仲吕为徵,上生黄钟为商,下生林钟羽翼,上生太簇为角。仲吕为第十二官,上生黄钟为徵,下生林钟为商,上生太簇羽翼,下生南吕为角。这是十二宫各有五声,共十六声。”
蔡元定说:“声,是用来起调毕曲,作为诸声的纲领。《礼运》所说的还相为宫,所以始于黄钟,终于南吕。后世用变宫、变徵参合而成八十四调,这也是不考究了。”
臣按:朱熹所说的变宫、变徵不得为调,那么孔氏的《礼疏》也因此可见,就是这个。大概五声、十二律旋相为宫,只到六十,而后世却参合变宫、变徵,成为八十四调,不符合古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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