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卷二十二
供其国用者也;凡贡,诸侯以献于天子者也。大禹成功之后,条陈九州所有,以为定法。孔子删书,特载之于《夏书》之首,以示法天下,俾后世之有土有民者,取民之制,视此为准焉。凡外此而别为名目,如后世之进奉、和买、劝借之类,皆非中正之道,天下经常之制也【此兼言贡赋】
译这是供给国家使用的;所谓“贡”,是诸侯向天子进献的。大禹治水成功之后,详细陈述九州所有的物产,以此作为确定的制度。孔子删定《尚书》,特意将其记载在《夏书》的篇首,以昭示天下效法,使后世拥有土地和百姓的统治者,在制定取用民力的制度时,以此作为标准。凡是超出这个范围而另外设立名目的,如后世的进奉、和买、劝借之类,都不是公正合理的正道,也不是天下恒常的制度【此处同时论及贡赋】
五百里甸服【畿甸之地】百里赋纳总【禾本全】二百里纳铚【禾半藁】三百里纳秸【半藁去皮】服【总结上皆有服役之事】四百里粟【纳糓】五百里米。
朱熹曰:「甸,治田也。畿内,天子之田。其民主为天子治田,事故谓之甸服。近麤而逺精。畿内专言田赋者,畿内不封诸侯,故田赋入于天子。」
蔡沈曰:「内百里为最近,故并禾本总赋;之外百里次之,只刈禾半藁纳也;外百里又次之,去藁麤皮纳也;外百里为逺,去其穗而纳谷;外百里为尤逺,去其谷而纳米。盖量其地之逺近而为纳赋之轻重精麤也。」马端临曰:「《禹贡》八州皆有贡物,而冀州独无之;甸服有米粟之输,而余四服俱无之。説者以为王畿之外,八州俱以田赋所当供者,市易所贡之物,故不输粟。然则土贡即租税也。」
臣按:虞夏之世,天子之田止于畿甸,所谓五百里四方,相距各千里也。田赋之入止于米粟,近地则并其本藁取焉。盖米以食人,藁以饲马,无非以为国用也。然其取之也,因其地之逺近,各有轻重之等,精麤之异,非若后世一槩取之,无所分别焉。
鲁宣公十五年初税畆
公羊髙曰:「讥始履畆而税也。」古者什一而籍,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行而颂声作矣。
臣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一言诚,万世取民之定制。
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畆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朱熹曰:「夏时一夫受田五十畆,而毎夫计其五畆之入以为贡。商人始为井田之制,以六百三十畆之地画为九区,区七十畆,中为公田,其外八家各授一区,但借其力以助耕公田而不复税其私田。周时一夫授田百畆,乡遂用贡法,十夫有沟,都鄙用助法,八家同井,耕则通力而作,收则计畆而分,故谓之彻。其实皆什一者,贡法皆以十分之一为常数,惟助法乃是九一,而商制不可考。周制则公田百畆中,以二十畆为庐舍,一夫所耕公田实计十畆,通私田百畆为十一分而取其一,盖又轻于十一矣。窃料商制亦当似此,而以十四畆为庐舍,一夫实耕公田七畆,是亦不过什一也。」
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对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朱熹曰:「民富则君不至独贫,民贫则君不能独富有。若深言君民一体之意,以止公之厚敛,为人上者所宜深念也。」
杨时曰:「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正,而后井田均,谷禄平,而军国之须皆量是以为出焉。故一彻而百度举矣。上下宁忧不足乎?以二犹不足,而教之彻,疑若迂矣。然什一,天下之中正,多则桀,寡则貉,不可改也。后世不究其本,而唯末之图,故征敛无艺,费出无经,而上下困矣。又恶知盍彻之当务而不为迂乎?」
哀公又问于孔子。孔子曰:「薄赋敛则人富。」公曰:「若是则寡人贫矣。」对曰:「岂弟君子,民之父母。未见子富而父贫也。」
臣按:先儒谓有若请鲁哀公行彻法,欲其节用以厚民也。盖国家之财,皆出于民;君之所用者,皆民之所供也。君能节用,则薄取而有余;民之富,即君之富也。侈用则尽取而不足,民既贫矣,君孰与守其富哉?有若所谓「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孔子所谓「岂弟君子,民之父母」,未见子富而父贫。斯二言也,最为亲切着明。九重之上,念兹在兹,以示教于千万世之圣子神孙,则千万世之生灵,不胜幸甚。
魏文侯时,租赋増倍于常,或有贺者,文侯曰:「今戸口不加,而租赋嵗倍,此由课多也。夫贪其赋税,不爱人,是虞人反裘而负薪也,徒惜其毛,而不知皮尽而毛无所傅。」臣按:魏文侯,一国之诸侯,疆域有限,而用度孔多,尚知课多之害于民,而设为皮毛之喻,况万乗之尊,而富有四海之大者乎?
秦舍地而税人,收大半之赋,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
译五百里甸服【畿辅之地】,百里缴纳禾本【禾本全】,二百里缴纳禾穗【禾半藁】,三百里缴纳禾秆【半藁去皮】,服【总结上述皆有服役之事】,四百里缴纳粟【纳糓】,五百里缴纳米。
朱熹说:“甸,是治理田地。畿内,是天子的田地。那里的百姓为天子治理田地,所以称为甸服。近处缴纳粗物,远处缴纳精物。畿内只说田赋,是因为畿内不封诸侯,所以田赋直接归入天子。”
蔡沈说:“内百里最近,所以连同禾本一起缴纳;之外百里次之,只收割禾穗缴纳;外百里又次之,去掉禾秆粗皮缴纳;外百里较远,去掉穗子缴纳谷子;外百里更远,去掉谷子缴纳米。大概是根据土地的远近来规定缴纳赋税的轻重和精粗。”马端临说:“《禹贡》八州都有贡物,唯独冀州没有;甸服有米粟的输送,而其他四服都没有。解说的人认为王畿之外,八州都用田赋所当供给的物资,通过市场交易来进贡,所以不输送粟米。那么土贡也就是租税了。”
臣按:虞夏时代,天子的田地只限于畿甸,所谓五百里四方,相距各千里。田赋的收入只限于米粟,近地则连同禾本禾秆一起收取。大概米用来给人吃,禾秆用来喂马,无非是为了国家使用。然而收取时,根据土地的远近,各有轻重的等级,精粗的区别,不像后世一概收取,没有分别。
鲁宣公十五年,开始按亩征税。
公羊高说:“讥讽开始按亩征税。”古代实行十分之一的籍税,十分之一是天下的中正之道。多于十分之一,是大桀、小桀;少于十分之一,是大貉、小貉。实行十分之一,颂声就兴起了。
臣按:十分之一,是天下的中正之道。这一句话确实,是万世取民于民的定制。
孟子说:“夏后氏五十亩而贡,殷人七十亩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都是十分之一。”
朱熹说:“夏时一夫受田五十亩,而每夫计算其五亩的收入作为贡赋。商人开始实行井田制度,以六百三十亩的土地划分为九区,每区七十亩,中间是公田,外面八家各授一区,只借他们的力来助耕公田而不税其私田。周时一夫授田百亩,乡遂用贡法,十夫有沟,都鄙用助法,八家同井,耕种时通力合作,收获时按亩分配,所以称为彻。其实都是十分之一者,贡法都以十分之一为常数,只有助法是九分之一,而商制不可考。周制则公田百亩中,以二十亩为庐舍,一夫所耕公田实际计算十亩,通私田百亩为十一分而取其一,大概又轻于十一分之一了。我推测商制也应当像这样,而以十四亩为庐舍,一夫实耕公田七亩,这也只不过十分之一了。”
哀公问于有若说:“年成饥荒,用度不足,怎么办?”有若回答说:“何不实行彻法呢?”哀公说:“十分之二,我还不足,怎么能实行彻法呢?”有若回答说:“百姓富足,君主怎么会不足?百姓不足,君主怎么会富足?”
朱熹说:“民富则君主不至于独贫,民贫则君主不能独富有。如果深言君民一体的意思,以制止君主的厚敛,为人上者所应深思的。”
杨时说:“仁政必从经界开始。经界正,而后井田均,谷禄平,而军国之须皆量是以为出焉。所以一彻而百度举矣。上下宁忧不足乎?以二犹不足,而教之彻,疑若迂矣。然什一,天下之中正,多则桀,寡则貉,不可改也。后世不究其本,而唯末之图,故征敛无艺,费出无经,而上下困矣。又恶知盍彻之当务而不为迂乎?”
哀公又问于孔子。孔子说:“薄赋敛则人富。”哀公说:“若是则寡人贫矣。”回答说:“岂弟君子,民之父母。未见子富而父贫也。”
臣按:先儒谓有若请鲁哀公行彻法,欲其节用以厚民也。盖国家之财,皆出于民;君之所用者,皆民之所供也。君能节用,则薄取而有余;民之富,即君之富也。侈用则尽取而不足,民既贫矣,君孰与守其富哉?有若所谓“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孔子所谓“岂弟君子,民之父母”,未见子富而父贫。斯二言也,最为亲切着明。九重之上,念兹在兹,以示教于千万世之圣子神孙,则千万世之生灵,不胜幸甚。
魏文侯时,租赋増倍于常,或有贺者,文侯曰:“今戸口不加,而租赋嵗倍,此由课多也。夫贪其赋税,不爱人,是虞人反裘而负薪也,徒惜其毛,而不知皮尽而毛无所傅。”臣按:魏文侯,一国之诸侯,疆域有限,而用度孔多,尚知课多之害于民,而设为皮毛之喻,况万乗之尊,而富有四海之大者乎?
秦舍地而税人,收大半之赋,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
臣按:致乱之道多矣,而尤莫甚于厚敛。自三代以来,皆因地而取税;至秦,始舍地而税人,皆十分而取其一。至秦,始十分而取其五。行如是之政,则民之贫者何以为生哉?贫无以为生,则不爱其死,是趣民而使之溃叛也。
汉兴,天下既定,髙祖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
文帝十二年,诏赐天下民租之半。
臣按:汉文帝在位,再赐天下半租,其后也遂除之而不收者十余年。当是时,岂一切无所用度哉?兹盖文帝恭俭节用,国有余蓄之明效也。夫文帝承髙祖之后,事事仰成,稍加节约,自有赢余,固无甚难者。我圣祖得国之初,凡事草创,无所因仍,然而免租之诏无嵗不下,其视汉文益数焉,岂非难哉?今即御制文集考之,洪武二年二月免租之诏凡三焉:其一谓中原之民久困兵残,免山东、北平、燕南、河东、山西、河南、秦陇夏秋二税,山东二年,其余一年;其二谓创业之初,取办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四郡,免其租一年;其三谓建都金陵,以太平、镇江、宁国、广徳为京师之翼,其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再免一年,其广徳及滁州、和州、无为州亦与免一年。洪武三年三月,又诏免应天以至无为州等七郡,徽州、池州、庐州、金华、严州、衢州、处州、广信、饶州九郡及山东、河南二布政司一年。不宁惟是,四年五月又有免两浙、江西之诏,五年十月有免应天等五府之诏,九年二月有免山东、陜右之诏,十一年八月有免太平等六州、宜兴等四县之诏,十二年有全免北平之诏。至十有三年乃下诏曰:“荷上天眷佑,君主华夷十有三年,仓廪盈,府库充,今民力未苏,凡天下今年夏税秋粮尽蠲免之。”呜呼!我圣祖革命建极之初,正创制立度之始,事事未备,凡宫室、禁衞、官署、城池、藩府与夫坛壝、学校、礼乐、器用,一一皆当创置。矧干戈甫定之余,人民疲困之极,列屯坐食仰给者众,分官置吏禄食者多,所费比于承平之世奚翅千万?尚有余赀以资用度,而免租之诏无歳无之,此我圣祖所以结人心、凝天命,而培千万年不拔之基端有在于此也。矧今承列圣重熙累洽之后,垂拱仰成,百度修举,不必更有作为,一切事功略加省节,自然有余。伏愿圣明在上,法汉文之俭徳,体圣祖之仁心,慎乃俭徳,惟懐永图,使国计常足而有余蓄。时令有司计国储之多寡,因嵗事之登耗,屡下寛征之诏,以苏农民之困。所以固结人心者在是,所以培殖国本者在是。宗社生灵,不胜大幸。
十三年,诏曰:「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廑【古勤字】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谓本末者无以异也。其于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
胡寅曰:汉至文帝时,封国渐众,诸侯王自食其地,王府所入寡矣。又与匈奴和亲,嵗致金缯,后数为边患,天子亲将出击,复因河决有筑塞劳费,大司农财用宜不充益矣。而文帝在位十二年,即赐民半租,次年遂除之。然则何以足用乎?葢文帝恭俭,百金之费亦不茍用,宫阃是效,流传国都,莫有奢侈之习,如之何不富其财?盖不可胜用矣。然后知导谀逢恶者,纳君于荒淫,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至于财竭下畔,而上亡其罪,可胜诛哉!
臣按:秦汉之际,其所以兴亡者,非止一端,大要在得民心与失民心而已。秦取民大半之赋,汉则十五而取一,其后乃尽除之焉。盖财者,民之心,得其财则失其心。茍得民心,吾虽不得其财,而其所得者乃万倍于财焉。呜呼!有天下国家者,其尚鉴秦汉之所以得失,以为取舍哉!
昭帝元鳯二年,令三辅、太常郡得以菽粟当赋
臣按:以菽粟当赋,谓听以菽粟当钱物也。盖粟生于地,非一日所能致;钱出于人力,可旬月间而办也。自古识治体者,恒重粟而轻钱。盖以钱可无,而粟不可无,故也。后世以钱物代租赋,可谓失轻重之宜,违缓▯之序矣。故为国家长久之计者,宁以菽粟当钱物,使其腐于仓庾之中,备之于无用;不肯以钱物
译臣按:导致动乱的原因很多,但没有什么比加重赋税更严重的了。自夏、商、周三代以来,都是根据土地来征收赋税;到了秦朝,才开始舍弃土地而按人头征税,都是十分中取其一。到了秦朝,竟然十分中取五。实行这样的政令,那么贫穷的百姓靠什么来生存呢?贫穷到无法生存,就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这等于驱赶百姓使他们溃散叛乱。
汉朝兴起,天下平定之后,高祖约法省禁,减轻田租,十五税一,估量官吏的俸禄,计算官府的费用,以此向百姓征税。
文帝十二年,下诏赐予天下百姓免除一半的田租。
臣按:汉文帝在位期间,两次赐予天下百姓免除一半的田租,其后竟然完全免除田租而不征收的有十多年。在那个时候,难道国家没有任何开支吗?这大概是文帝恭敬节俭、节约用度,国家有剩余积蓄的明显效果。文帝继承高祖之后,事事依赖前人的成就,稍微加以节约,自然会有盈余,本来没有什么难的。我圣祖(明太祖)在建国之初,凡事都是草创,没有可以沿袭的旧制,然而免除租税的诏令没有一年不下达,比起汉文帝来更加频繁,难道不是更难吗?现在即使查阅御制文集,洪武二年二月免除租税的诏令就有三道:第一道说中原的百姓长期困于兵祸残破,免除山东、北平、燕南、河东、山西、河南、秦陇夏秋两税,山东免除两年,其余地区免除一年;第二道说创业之初,从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四郡征取物资,免除这些地方的租税一年;第三道说建都金陵,以太平、镇江、宁国、广德作为京师的辅翼,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再次免除一年,广德以及滁州、和州、无为州也一起免除一年。洪武三年三月,又下诏免除应天到无为州等七郡,徽州、池州、庐州、金华、严州、衢州、处州、广信、饶州九郡以及山东、河南两个布政司一年的租税。不仅如此,四年五月又有免除两浙、江西租税的诏令,五年十月有免除应天等五府租税的诏令,九年二月有免除山东、陕西右布政司租税的诏令,十一年八月有免除太平等六州、宜兴等四县租税的诏令,十二年有完全免除北平租税的诏令。到了十三年才下诏说:“承受上天的眷顾保佑,统治华夏和夷狄十三年,粮仓充盈,府库充足,现在民力尚未恢复,凡是天下今年的夏税秋粮全部免除。”唉!我圣祖在革命建立基业之初,正是创制立法的开始,事事尚未完备,凡是宫室、禁卫、官署、城池、藩王府邸以及坛壝、学校、礼乐、器用,一一都应当创建。况且在战争刚刚平定之后,百姓极度疲困,列屯坐食仰赖供给的人众多,分设官吏俸禄供养的人很多,所花费的比太平盛世何止千万倍?尚且有剩余的钱财来资助用度,而免除租税的诏令没有一年没有,这就是我圣祖所以凝聚人心、巩固天命,从而培育千万年不拔根基的关键所在啊。况且现在继承历代圣君长期太平之后,垂拱而治,仰赖前人的成就,百事修举,不必再有大的作为,一切事功稍微加以节省,自然会有盈余。恳请圣明的君主在上,效法汉文帝的节俭美德,体察圣祖的仁爱之心,谨慎地保持节俭的美德,只怀有长远的谋略,使国家财政常常充足而有剩余积蓄。时常让有关部门计算国家储备的多少,根据年成的丰歉,屡次下达宽缓征敛的诏令,以缓解农民的困苦。所以巩固人心的关键在这里,所以培植国家根本的关键也在这里。宗庙社稷和百姓生灵,不胜庆幸。
十三年,下诏说:“农业,是天下的根本,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务了。现在亲自从事农业,却还要缴纳租税,这就使得根本和末节没有区别了。这在劝勉农业方面,还不够完备。免除田地的租税。”
胡寅说:汉朝到了文帝时期,封国逐渐增多,诸侯王自己享用封地的赋税,王府的收入减少了。又与匈奴和亲,每年赠送金银丝织品,后来多次发生边境祸患,天子亲自率领军队出击,又因为黄河决堤有修筑堤塞的劳费,大司农的财用应当不充裕了。然而文帝在位十二年,就赐予百姓免除一半的田租,第二年就完全免除了。那么靠什么来满足用度呢?大概是因为文帝恭敬节俭,百金的费用也不随便使用,后宫以此为效法,流传到国都,没有人有奢侈的习惯,怎么能不使财富丰富呢?大概是用之不尽了。然后才知道那些引导谄媚、迎合恶行的人,把君主引入荒淫,搜刮民财极其细微,使用钱财却像泥沙一样,以至于财力枯竭、下属背叛,而君主却不知自己的罪过,这样的人难道值得诛杀吗!
臣按:秦汉之际,它们之所以兴盛或灭亡,原因不止一端,主要在于得到民心与失去民心而已。秦朝征收百姓大半的赋税,汉朝则是十五税一,其后竟然完全免除了。大概财富是民心的所在,夺取了百姓的财富就失去了民心。如果得到了民心,我虽然得不到他们的财富,但所得到的却是财富的万倍。唉!拥有天下国家的人,还是应该借鉴秦汉之所以得失的原因,作为取舍的准则吧!
昭帝元凤二年,命令三辅、太常郡可以用豆类和谷物抵缴赋税。
臣按:用豆类和谷物抵缴赋税,是说允许用豆类和谷物来抵缴钱物。大概谷物生长在土地上,不是一天就能得到的;钱出于人力,可以在十天半月间办到。自古懂得治国道理的人,总是重视谷物而轻视钱物。大概是因为钱可以没有,而谷物不可以没有,所以如此。后世用钱物代替租赋,可以说是失去了轻重的适宜,违背了缓急的顺序了。所以为国家做长久之计的人,宁愿用豆类和谷物来抵缴钱物,让它们腐烂在仓库之中,以备不时之需;也不肯用钱物
唐初始定租庸调之法,以人丁为本。一曰租,丁男一人授田百畆,但嵗纳租粟二石。二曰调,每丁随乡土所出,嵗输绢或绫絁,共二丈,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三曰庸,毎丁定役二十日,不役则日为绢三尺。
臣按:自古中国布缕之征,惟丝枲二者而已。今世则又加以木绵焉。唐人调法,民丁嵗输绢、绫、絁及绵,输布及麻。是时未有木绵也。宋林勲作《政本书「匹妇之贡」,亦惟绢与绵,非蚕乡则贡布麻。元《史》种植之制,丁嵗种桑、枣、杂果,亦不及木绵。则是元以前未始以为贡赋也。考之《禹贡》,「▯州岛夷卉服」,注以为织贝,则虞时已有之,岛夷时或以充贡,中国未有也。故《周礼》以九职任民,嫔妇惟治蚕枲,而无木绵焉。中国有之,其在宋元之世乎【元初孟祺作《农桑辑要》云:「木绵种于陜右,行之其他州郡。」多以土地不宜为解。近世陶九成作《辍耕录》,亦云:「闽广多种木绵,纺缉为布。松江民因谋树艺,觅种于彼】盖自古中国所以为衣者,丝、麻、葛、褐四者而已。汉、唐之世,逺夷虽以木绵入贡,中国未有其种,民未以为服,官未以为调。宋元之间,始传其种入中国,闗陜、闽广首得其利。葢此物出外夷,闽广海通舶商,闗陜壤接西域,故也。然是时犹未以为征赋,故《宋元史·食货志》皆不载。至我朝,其种乃徧布于天下,地无南北皆宜,之人无贫富皆赖之。其利视丝枲,盖百倍焉。臣故表出之,使天下后世知「卉服」之利,始盛于今代。
代宗始以畆定税而敛以夏秋
徳宗时,杨炎为相,遂作两税法。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以大厯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定,而均收之。陆防曰:「租庸调之法,宗本前哲之规模,参考歴代之利害。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法制均一,下不困而上用足。」两税之法,毎州各取大厯中一年科率钱谷数最多者定为两税额。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税轻,多者税重。
吕祖谦曰:「田制虽商鞅乱之于战国,而租税犹有歴代之典制。惟两税之法立,古制然后扫地。」
马端临曰:「随田之在民者,税之而不复问其多寡,始于商鞅;随民之有田者,税之而不复视其下中,始于杨炎。三代井田之良法,坏于鞅;唐租庸调之良法,坏于炎。二人之事,君子所羞称;而后之为国者,莫不一遵其法,或变之则反至于烦扰无稽,而官与民俱受其病。则以古今异宜故也。」
臣按:马端临又言,赋税必视田畆,乃古今不易之法。三代之贡、助、彻,亦只是视田而赋之,未尝别有戸口之赋。盖授人以田,而未尝别有戸赋者,三代也;不授人以田,而轻其戸赋者,两汉也。因授田之名,而重其戸赋,田之授否不常,而赋之重者已不可复轻,遂至重为民病,则自魏至唐之中叶是也。自两税之法行,而此弊革矣,岂可以其出于杨炎而少之乎?由马氏斯言观之,则是两税之法,实得古人取民之意。后世徒以陆防之言而非之,防之言葢不欲茍变当时之法,故极言其法之弊耳。臣窃以谓,土地万世而不变,丁口有时而盛衰,定税以丁稽考为难,定税以畆捡覈为易。两税以资产为宗,未必全非也。但立法之初,谓两税之外不许分毫科率,然兵兴费广,不能不于税外别有征求耳。此时之弊,非法之弊也。自唐立此法之后至今行之,遂为百世不易之制。我朝稽古定制,以天下之垦田定天下之赋税,因其地宜,立为等则,征之以夏者谓之税,征之以秋者谓之粮,嵗有定额,家有常数,非若唐人遇有百役之费,先度其数而赋于人也。随其田之寛狭,取其税之多寡,非若唐人以一年之科率最多者以为额也。其额数则具于黄籍,总于戸部,其征输期限则责之藩服州县,非若唐人别设两税使以总之也。若夫丁口之税,百无取焉,惟逐戸编为里甲,十年一度轮差,其余年分官司有所营为,随时起集,佣倩事已即休,所谓绢布之调无有也,不役之绢无有也。其法一定而可守,其额百世而不亏
译唐朝初年制定租庸调法,以成年男子为征税基础。一是租,成年男子一人授田一百亩,每年缴纳租粟二石。二是调,每个成年男子根据当地出产,每年缴纳绢或绫、絁共二丈,绵三两;缴纳布的,则缴麻三斤。三是庸,每个成年男子每年服劳役二十天,不服劳役的,每天折纳绢三尺。
臣按:自古以来,中原地区征收布匹丝缕,只有丝和麻两种。现在又增加了木棉。唐朝的调法,成年男子每年缴纳绢、绫、絁及绵,缴纳布及麻。那时还没有木棉。宋代林勋在《政书》中论述“匹妇之贡”,也只有绢和绵,不是养蚕之乡则贡布和麻。元代《史书》中关于种植的制度,规定成年男子每年种植桑、枣、杂果,也没有提到木棉。由此可见,在元代以前,木棉从未作为贡赋。考察《禹贡》,“岛夷卉服”,注解说这是织贝,那么虞舜时代就已经有了,岛夷有时用它来充作贡品,但中原地区还没有。所以《周礼》以九种职业任用百姓,嫔妇只负责治理蚕丝和麻,而没有木棉。中原地区拥有木棉,大概是在宋元时期吧【元代初年孟祺作《农桑辑要》说:“木棉种植在陕西西部,推广到其他州郡。”多解释为土地不适宜。近代陶九成作《辍耕录》,也说:“福建、广东多种木棉,纺绩成布。松江百姓于是谋划种植,去那里寻找种子。”】大概自古以来,中原地区用来做衣服的,只有丝、麻、葛、褐四种。汉、唐时代,虽然远方夷族用木棉入贡,但中原没有这种作物,百姓不把它当作衣服,官府也不把它作为调税。宋元之间,才开始将种子传入中原,关陕、闽广首先得到其利。大概这种作物出自外夷,闽广海路通商船,关陕土地连接西域,所以如此。但那时还没有把它作为征赋,所以《宋元史·食货志》都不记载。到了我朝,它的种子遍布天下,无论南北都适宜,无论贫富都依赖它。它的利益相比丝麻,大概要百倍。臣因此特别指出,让天下后世知道“卉服”的利益,是在当今时代才兴盛起来的。
唐代宗开始以亩数确定税收,并在夏秋两季征收。
唐德宗时,杨炎担任宰相,于是创立两税法。夏季缴纳不超过六月,秋季缴纳不超过十一月。以大历十四年垦田的数量为定数,平均征收。陆贽说:“租庸调法,遵循前代贤哲的规模,参考历代的利弊。有田就有租,有家就有调,有身就有庸。法制统一,百姓不困苦而国家用度充足。”两税法,每个州选取大历年间一年中征收钱谷数额最多的作为两税定额。只以资产为根本,不以成年男子为本。资产少的税轻,资产多的税重。
吕祖谦说:“田制虽然在战国时期被商鞅扰乱,但租税仍有历代的典章制度。只有两税法确立后,古代的制度才彻底废除。”
马端临说:“根据百姓拥有的田地征税,不再追问田地的多寡,始于商鞅;根据拥有田地的百姓征税,不再区分田地的下中等级,始于杨炎。三代井田制的良法,败坏于商鞅;唐朝租庸调的良法,败坏于杨炎。这两人的事迹,君子所羞于提及;但后来治理国家的人,无不遵循他们的法度,或者改变它反而导致烦扰无据,官吏和百姓都遭受其害。这是因为古今情况不同的缘故。”
臣按:马端临又说,赋税必须依据田地亩数,这是古今不变的法则。三代的贡、助、彻,也只是依据田地征税,从未另有户口税。大概授予百姓田地,而没有另外征收户口税的,是三代;不授予百姓田地,而减轻户口税的,是两汉。借着授田的名义,而加重户口税,田地是否授予不固定,而赋税加重后已无法再减轻,于是成为百姓的沉重负担,这是从魏到唐中叶的情况。自从两税法实行,这种弊端就革除了,怎么能因为它是杨炎创立的就轻视它呢?从马端临的话来看,两税法实际上符合古人取之于民的原则。后世只是根据陆贽的话来非议它,陆贽的话大概是不想随意改变当时的法度,所以极力陈述其弊端罢了。臣私下认为,土地万世不变,人口有时盛衰,按人口定税稽考困难,按亩数定税核查容易。两税以资产为根本,未必完全错误。只是立法之初,规定两税之外不许分毫额外征收,然而战争兴起费用广大,不得不在税外另有征求。此时的弊端,不是法度的弊端。自从唐朝确立此法之后至今实行,于是成为百世不变的制度。我朝考察古代制定制度,以天下垦田确定天下赋税,根据土地适宜情况,设立等级标准,夏季征收的称为税,秋季征收的称为粮,每年有定额,每家有一定数额,不像唐人遇到各种劳役费用,先估算数额再向百姓征收。根据田地的宽窄,取税的多寡,不像唐人用一年中征收最多的数额作为定额。其数额记载于黄册,汇总于户部,其征收期限责成藩镇州县,不像唐人另外设置两税使来总管。至于人口的税,几乎不征收,只是逐户编为里甲,每十年轮差一次,其余年份官府有所营建,随时召集,雇佣做事完毕即停止,所谓绢布的调税没有了,不服劳役折纳的绢也没有了。其法度一定而可遵守,其数额百世而不亏损。
,吏不能以为奸,民不至于重困。陆贽所谓其取法也逺,其立意也深,其敛财也均,其成人也固,其裁规也简,其备患也周,此六言者,我祖宗取民之制,真足以当之矣。彼租庸调法,乌可与同日语哉!
译官吏不能借此作奸犯科,百姓不至于陷入深重的困苦。陆贽所说的“取法高远,立意深远,敛财均平,成人稳固,裁规简略,备患周全”,这六点,我们祖宗征收民赋的制度,确实足以符合这些标准。那租庸调法,哪里能与之同日而语呢!
宪宗时,李渤上言:“臣过渭南,闻长源乡旧四百戸,今才百余戸;阌乡县旧三千戸,今才千戸。其他州县,大率相似。迹其所以然,皆由以逃戸税摊于比隣,致驱迫俱逃。此皆聚敛之徒,剥下▯上,惟思竭泽,不虑无鱼。乞降诏书,絶摊逃之弊,尽逃戸之产,税不足者乞免之。计不数年,人皆复于农矣。”
臣按《吕氏春秋》曰:竭泽而渔,岂不得鱼?明年无鱼。李渤所谓惟思竭泽,不虑无鱼,其言盖本诸此。葢以取税于民,如取鱼于泽也。泽以养鱼,必常有所养,斯常有所生。茍取具目前,竭其所养之所,空其所生之物,则一取尽矣,后何所继乎?后世取民,大率似此,而摊税之害尤毒,非徒一竭而已,且将竭之至再至三而无已焉。不至水脉枯而鱼种絶,不止也。何则?中人一家之产,仅足以供一戸之税,遇有水旱疾厉,不免举贷逋欠,况使代他人倍出乎?试以一里论之。一里百戸,一嵗之中,一戸惟出一戸税可也。假令今年逃二十戸,乃以二十戸税摊于八十戸中,是四戸而出五戸税也。明年逃三十戸,又以三十戸税摊于七十戸中,是五戸而出七戸税也。又明年逃五十戸,又以五十戸税摊于五十戸中,是一戸而出二戸税也。逃而去者,遗下之数日増;存而居者,摊与之数日积。存者不堪,又相率以俱逃。一嵗加于一嵗,积压日甚,小民何以堪哉?非但民不可以为生,而国亦不可以为国矣。为今之计,奈何?曰:李渤谓尽逃戸之产税不足者免之,是固然矣。然民虽去而产则存,宜斟酌具为常法。毎嵗十月以后,诏布政司委官一员,于所分守之地,亲临州县,俾官吏里胥各具本县本里民数,逃去开除者若干,移来新收者若干。其民虽逃,其产安在?明白详悉开具,即所收以补所除,究其产以求其税。若人果散亡,产无踪迹,具以上闻覈实除免。如李渤所言,絶摊逃之弊,如此则民生既安,国用亦足矣【以上赋税】
书:「明王慎徳,四夷咸賔,无有逺迩,毕献方物,惟服食器用。」蔡沈曰:「慎徳,一篇之纲领也。方物,方土所生之物。明王慎徳,四夷咸賔,其所贡献,惟服食器用而已,言无异物也。」
臣按:武王克商之后,西旅献▯,召公以为非所当受,作此书以戒武王。谓夫明徳之君,能慎其徳,故致四夷咸来賔服。若逺若近,皆献其方土所生之物。然所献者,衣服饮食器具用度之物而已。所以然者,以物表徳,献有常之物,所以表有常之徳也。茍以异物进焉,则非常矣。必其君无有常徳,而玩好之偏,闻诸中外,故逺人亦以是觇之欤。呜呼!人主之好恶,有闗于心徳者如此,可不慎哉!
周礼太宰以九贡致邦国之用。一曰祀贡【牺牲包茅之属】二曰嫔贡【丝枲之属】三曰器贡【钱铁石砮之属】四曰币贡【玉马皮帛之属】五曰材贡【栝柏篠簜之属】六曰货贡【金玉▯贝之属】七曰服贡【絺纻之属】八曰斿贡【羽毛可以为旌旄者】九曰物贡【所产杂物】
杨时曰:「太宰以九赋敛财贿,以九式均节财用,以九贡致邦国之用,则理财真宰相之职也。盖古之制国用者,量入以为出,故以九赋敛之,而后以九式均节之。取之有艺,用之有节,然后足以服邦国而制其用。致者,使其自致也。若天王求车、求金,则非自致也。然则先王所谓理财者,亦均节之使当而已矣。徒纷纷较其赢余以为宰相之职,则非其义也。」
林之奇曰:「先王制贡,因其地之所宜。而为政之序,亦以逺近详略为差。传曰:『上以共祭祀之物,使侯服贡之,则上先下后之意。内以共嫔妇之物,使甸服贡之,则内先外后之意。』传曰:『先王之制贡,则近无不听,逺无不服者。』凡以此道也。」
叶时曰:「周礼之言致贡,亦禹贡之任土作贡也。任者,任其所有,而不彊其所无;致者,听其自至,而不彊其不来。盖人君昭徳之致于侯邦,则诸侯服食器用之任,自奔走入贡之不暇,自有不求而自至者。圣人何尝彊之使贡哉!」
林椅曰:「致邦国之用者,非用物不贡,则珍禽
译唐宪宗时期,李渤上书进言说:“臣经过渭南时,听说长源乡过去有四百户,现在才一百多户;阌乡县过去有三千户,现在才一千户。其他州县的情况,大体都差不多。推究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都是因为把逃户的赋税摊派给邻居,导致他们也被驱赶逼迫而一起逃亡。这些都是聚敛财物的官吏,剥削百姓以奉养上级,只想着把水抽干来捕鱼,却不考虑以后就没有鱼了。请求陛下颁布诏书,杜绝摊派逃户赋税的弊端,对于逃户留下的产业,如果税收不足,请求予以减免。估计用不了几年,百姓都会回归农业生产了。”
臣按:《吕氏春秋》说:“抽干池水来捕鱼,难道能捕不到鱼吗?但明年就没有鱼了。”李渤所说的“只想着把水抽干,却不考虑以后就没有鱼了”,这话大概就源自于此。大概收取百姓的赋税,就像从池泽中捕鱼一样。池泽用来养育鱼,必须经常有所养护,这样才会经常有所繁殖。如果只顾眼前的利益,竭尽了养育鱼的地方,掏空了繁殖鱼的事物,那么一次就取尽完了,以后还有什么可继承的呢?后世征收百姓赋税,大体都像这样,而摊派逃户赋税的危害尤其毒烈,不仅仅是一次性的竭泽而渔,而且将要反复多次地竭泽而渔而没有止境。不到水脉枯竭、鱼种断绝的地步,是不会停止的。为什么呢?中等人家一户的产业,仅够缴纳一户的赋税,遇到水旱灾害或瘟疫,不免要借贷拖欠,何况让他们代替别人加倍缴纳呢?试着以一个里来讨论。一个里有百户人家,一年之中,一户只缴纳一户的赋税就可以了。假设今年有二十户逃亡,就把这二十户的赋税摊派给剩下的八十户,这就是四户要缴纳五户的赋税。明年逃亡三十户,又把三十户的赋税摊派给剩下的七十户,这就是五户要缴纳七户的赋税。又明年逃亡五十户,又把五十户的赋税摊派给剩下的五十户,这就是一户要缴纳两户的赋税。逃亡离开的人,留下的赋税数额日益增加;留存居住的人,摊派给他们的数额日益累积。留存的人无法忍受,又相继一起逃亡。一年比一年严重,积压日益厉害,小百姓怎么能够承受呢?这不仅百姓无法生存,国家也无法成为国家了。对于现在的计策,该怎么办呢?回答说:李渤说尽数征收逃户的产业,税收不足的予以减免,这固然正确。然而百姓虽然离开了,但产业还在,应当斟酌制定为常法。每年十月以后,诏令布政司委派官员一人,在所管辖的地区,亲自到州县,让官吏和里胥各自详细列出本县本里的百姓数目,逃亡开除的有多少,迁移新收的有多少。那些百姓虽然逃亡,他们的产业在哪里?要明白详细地开具清单,即用新收的来补充开除的,追究产业来征收赋税。如果人确实流散死亡,产业没有踪迹,详细上报核实后予以免除。像李渤所说的那样,杜绝摊派逃户赋税的弊端,这样百姓生活安定,国家用度也就充足了【以上关于赋税】
《尚书》说:“英明的君王谨慎修德,四方夷族都来归顺,无论远近,都进献地方的特产,只是衣服、饮食和器具用品。”蔡沈说:“谨慎修德,是这一篇的纲领。方物,是地方土地所生长的物品。英明的君王谨慎修德,四方夷族都来归顺,他们进献的,只是衣服、饮食和器具用品罢了,意思是说没有奇异的物品。”
臣按:周武王攻克商朝之后,西旅进献了獬豸,召公认为这不是应当接受的,作这篇文章来告诫武王。说那英明有德的君主,能够谨慎修德,所以招致四方夷族都来归顺。无论远还是近,都进献他们地方土地所生长的物品。然而所进献的,只是衣服、饮食、器具和用度的物品罢了。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用物品来彰显德行,进献平常的物品,用来彰显平常的德行。如果进献奇异的物品,那就是不平常了。一定是君主没有平常的德行,而玩好偏私的喜好,传扬到内外,所以远方的人也以此来窥探他吧。唉!君主的喜好与厌恶,关系到内心德行竟然如此,能不谨慎吗!
《周礼》规定太宰用九种贡品来满足国家的用度。第一种是祀贡【牺牲、包茅之类】;第二种是嫔贡【丝、麻之类】;第三种是器贡【钱、铁、石、砮之类】;第四种是币贡【玉、马、皮、帛之类】;第五种是材贡【栝、柏、篠、簜之类】;第六种是货贡【金、玉、珠、贝之类】;第七种是服贡【细葛、苎麻之类】;第八种是斿贡【羽毛可以做旌旗的】;第九种是物贡【所产的杂物】。
杨时说:“太宰用九赋来征收财货,用九式来均衡节制财用,用九贡来满足国家的用度,那么理财确实是宰相的职责。大概古代制定国家用度的人,根据收入来确定支出,所以用九赋来征收,然后用九式来均衡节制。征收有节制,使用有节度,然后才足以安抚国家并控制其用度。‘致’,是让他们自己进献。如果天王主动去求车、求金,那就不是自己进献了。那么先王所说的理财,也只是均衡节制使其得当罢了。只是纷纷计较盈余作为宰相的职责,那就违背了它的本义。”
林之奇说:“先王制定贡赋,根据土地所适宜的情况。而施政的顺序,也以远近详略为差别。传文说:‘上面用来供给祭祀的物品,让侯服进贡,这是先上后下的意思。里面用来供给嫔妇的物品,让甸服进贡,这是先内后外的意思。’传文说:‘先王制定贡赋,那么近处没有不听从的,远处没有不服从的。’都是因为这个道理。”
叶时说:“《周礼》所说的进献贡品,也是《禹贡》中根据土地情况制定贡赋的意思。‘任’,是任凭它所有,而不强迫它没有的;‘致’,是听任它自己到来,而不强迫它不来。大概君主彰显德政到达诸侯邦国,那么诸侯衣服、饮食、器具用品的贡赋,自然奔走进贡都来不及,自然有不求而自至的。圣人何曾强迫他们进贡呢!”
林椅说:“满足国家用度的,不是不用物品就不进贡,那么珍禽
异兽不育于国。以万民惟正之供,不贵异物,贱用物也。」臣按:「太宰九贡,致邦国之用,谓之『致』者,言自至而已,非有所求也。谓之『用』者,言适于用而已,非无用也。葢自祀贡以至于物贡,固非无用之物,而亦非有意而求,其诸异乎后世人主之求之欤?」
译奇异的野兽不在国内繁殖。因为万民只缴纳正当的赋税,不看重奇异之物,而轻视实用之物。」臣按:「太宰掌管九种贡品,以满足邦国的需要,称之为『致』,是说它们自然到来罢了,并非刻意去索取。称之为『用』,是说它们适合使用罢了,并非没有用处。大概从祭祀用的贡品到物品类的贡品,固然不是没有用的东西,但也不是有意去索取,这与后世君主刻意索取的情况,难道不相同吗?」
春秋桓公十五年,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左丘明曰:「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车服,上之所以赐下】天子不私求财【诸侯有常职贡】
谷梁赤曰:「古者诸侯时献于天子,以其国之所有,故有辞让而无征求。求车非礼也。」
胡安国曰:「王畿千里,租税所入,足以充费,不至于有求。四方诸侯,各有职贡,不至于来求。经于求赙、求车、求金,皆书曰『求』,垂后戒也。古之君人者,必昭俭徳,以临照百官,尊卑登降,各有度数,示等威,明贵贱。民志既定之后,皆安其分,而无求。兵刑寝矣。及侈心一动,莫为防制,必至于亢。不▯官失徳,廉耻道丧,宠赂日章,沦于危亡,而后止也。」
臣按:遣使需索之,谓求。求者,下之乞于上;不足者,资于有余之谓也。巍巍天子,居九重之上,有四海之富,乃遣使需求于人,则是示贪风于天下,开贿道于方国。其失自上,岂小故哉?
汉文帝时,有献千里马者。帝诏曰:「鸾旗在前,属车在后。吉行日五十里,师行三十里。朕乘千里马,独先安之?朕不受献也。其令四方无求来献。」
光武下诏曰:「徃年已敕郡国,异味不得有所献御,今犹未止。非徒有豫养导择之劳,至乃烦扰道上,疲费过所。其令大官勿复受,明敕下以逺方口实,所以荐宗庙者,自如旧制。」
和帝时,南海献荔枝、龙眼,奔腾险阻,死者继路。临武长唐羌上书陈状。帝下诏曰:“逺国珍羞,本以荐奉宗庙,茍有伤害,岂爱民之本?其敇大官勿复受献。”
臣按:汉家此三诏者,皆不适己之便,而有爱民之实,谨表出之,以示万世。
安帝诏曰:「凡供荐新味,多非其节,或郁养彊熟,或穿屈萌芽,味无所至,而大折生长,岂所以顺时育物乎?传曰:『非其时,不食。』自今当奉祠陵庙及给御者,皆须时乃上。」臣按:安帝此诏,非徒有爱物之仁,亦且得养生之义。
顺帝永建四年,诏曰:「海内颇有灾异,朝廷修政,大官减膳,珍玩不御。而桂阳太守文砻,不惟竭忠,宣畅本朝,而逺献大珠,以求幸▯。令封以还之。」
臣按:顺帝此诏,与唐太宗罪权万纪同一心也。所谓不惟竭忠宣畅本朝,而逺献大珠以求幸。▯文砻见之,宜愧死矣。后世人主,乃因其臣献珍异而奬宠之,甚至加以爵禄焉。视顺帝,岂不逺哉?
隋炀帝幸江都,谒见者专问礼饷丰薄,丰则超迁,薄则停解。江都郡丞王世充献铜镜屏风,迁通守。歴阳郡丞赵元楷献异味,迁江都郡丞。由是郡县竞务刻剥,以充贡献。民外为盗贼所掠,内为郡县所赋,生计无遗。臣按:人君为天之子,代天以理民,不能自理,故分命其臣以理之。其所食之禄,天禄也;所涖之职,天职也;所治之民,天民也。天子不过承天意以予之耳。今顾因其所贡以私奉己者,而酬之以官,岂天意哉?人君为此,其拂天甚矣。炀帝之为炀也,宜哉!
唐制,州府嵗市土所出以为贡,其价视绢之上下,无过五十匹。异物、滋味、名马、鹰犬,非有诏不献。有加配则以代租赋。
臣按:唐制,州府嵗贡土物,其价视绢无过五十匹。所贡至薄,其物易供。间加此数,亦折租赋,不别征科。及考其所以为贡者,不过药物食用而已。祖宗以此为制,后世子孙乃有如代宗之生日贡献至数千万,加以恩泽者;徳宗之臣有日进、月进,因而得迁官者。呜呼!祖宗立制之善,而子孙犹继之以不善,况贻谋不善者哉!
太宗谓朝集侯曰:「任土作贡,布在前典。当州所产,则充廷实。比闻都督、刺史邀射声名,厥土所赋,或嫌其不善,逾境外求,更相仿效,遂以成俗,极为劳扰。宜改此▯,不可更然。」
臣按:太宗谓逾境外求极为劳扰。窃以谓郡国贡献,非但逾所任之境而求之为劳扰也。至于道里之逺,辇运之烦,经过州邑,起役丁夫,佣倩车马,官府为之废政,农作为之妨业。上之所得无几,计其所费,百倍于所贡之物,亦有之矣。况又遣使赍货求之,中国之外,越沙漠、涨海之涯,其为劳扰,又
译春秋桓公十五年,周天子派遣家父前来请求车辆。
左丘明说:“请求车辆是不符合礼制的。诸侯不向天子进贡车辆和服饰【车服,是上级赏赐给下级的】,天子也不私下向诸侯索取财物【诸侯有固定的职贡】。”
谷梁赤说:“古代诸侯按时向天子进献,只进献本国所出产的东西,所以只有辞让而没有征求。请求车辆是不符合礼制的。”
胡安国说:“王畿方圆千里,租税收入,足以供给费用,不至于有所求取。四方诸侯,各有职贡,不至于前来求取。《春秋》对于求赙、求车、求金,都记载为‘求’,是为了给后世留下警戒。古代统治人民的君主,必定彰显节俭的德行,来统率百官,尊卑升降,各有法度,显示等级威严,明确贵贱区别。民心安定之后,都安守本分,而没有贪求。战争刑罚就平息了。等到奢侈之心一动,没有人防范制止,必定发展到极端。官员丧失德行,廉耻之道沦丧,恩宠贿赂日益明显,陷入危亡境地,然后才停止。”
臣按:派遣使者索取,称为求。求,是下级向乞求上级;不足者,向有余者资助的意思。巍巍天子,居于九重宫阙之上,拥有四海之富,却派遣使者向人求取,这就是向天下显示贪婪的风气,向各国开启贿赂的途径。过失来自上面,难道是小事情吗?
汉文帝时,有人进献千里马。皇帝下诏说:“鸾旗在前,属车在后。吉行每天五十里,师行每天三十里。我乘坐千里马,独自领先到哪里去?我不接受进献。命令四方不要再来进献。”
光武帝下诏说:“往年已经敕令郡国,奇异的食物不得进献御用,现在还没有停止。不仅有预先饲养选择的劳苦,甚至烦扰道路,疲费经过的地方。命令大官不要再接受,明确敕令下面,远方用来进献宗庙的食物,依然按照旧制。”
和帝时,南海进献荔枝、龙眼,奔走在险阻之地,死者接连不断。临武县令唐羌上书陈述情况。皇帝下诏说:“远方国家的珍羞美味,本来是用来进奉宗庙的,如果有伤害,难道是爱民的本意吗?命令大官不要再接受进献。”
臣按:汉朝这三道诏书,都不适合自己的便利,而有爱民的实际,恭敬地列举出来,以展示给万世。
安帝下诏说:“凡是供给进献新味,大多不合时节,有的郁积饲养强行成熟,有的穿掘屈折萌芽,味道没有达到,而大大折损生长,难道是顺应时节养育万物吗?传曰:‘不是时节,不吃。’从今以后,供奉祠陵庙以及供给御用的,都必须等到时节才进上。”臣按:安帝这道诏书,不仅有爱物的仁爱,而且懂得养生的道理。
顺帝永建四年,下诏说:“海内颇有灾异,朝廷修政,大官减膳,珍玩不御。而桂阳太守文砻,不惟竭忠,宣畅本朝,而逺献大珠,以求幸〇。令封以还之。”
臣按:顺帝这道诏书,与唐太宗惩罚权万纪同一心意。所谓不惟竭忠宣畅本朝,而逺献大珠以求幸。〇文砻见到这样,应该羞愧而死。后世的君主,却因为臣下进献珍异而奖赏宠信,甚至加封爵禄。与顺帝相比,难道不远吗?
隋炀帝巡幸江都,谒见的人专门询问礼饷的丰厚与微薄,丰厚就超升,微薄就停解。江都郡丞王世充进献铜镜屏风,升任通守。歴阳郡丞赵元楷进献奇异食物,升任江都郡丞。于是郡县竞相刻剥,以充贡献。百姓外面被盗贼掠夺,里面被郡县赋税,生计无遗。臣按:人君是天之子,代天治理百姓,不能自己治理,所以分命臣下来治理。他们所吃的俸禄,是天禄;所担任的职务,是天职;所治理的百姓,是天民。天子不过是承天意给予他们罢了。现在却因为他们所进贡的私奉自己,而用官职酬谢,难道是天的意思吗?人君这样做,违背天意太严重了。炀帝成为炀帝,是理所当然的!
唐制,州府每年购买土产作为贡品,其价格参照绢的上下,不超过五十匹。异物、滋味、名马、鹰犬,没有诏令不进献。有额外配给的,用来代替租赋。
臣按:唐制,州府每年进贡土物,其价格参照绢不超过五十匹。所进贡的很微薄,物品容易供给。偶尔超过这个数目,也折抵租赋,不另外征收。考察他们进贡的东西,不过是药物食用而已。祖宗以此为制度,后世的子孙却有像代宗生日进献达到数千万,加上恩泽的;德宗的臣下有日进、月进,因而得到升官的。唉!祖宗立制的善,而子孙还继之以不善,何况遗留谋划不善的人呢!
太宗对朝集侯说:“任土作贡,记载在前典。当州所产,就充廷实。近来听说都督、刺史邀射声名,厥土所赋,或嫌其不善,逾境外求,更相仿效,遂以成俗,极为劳扰。宜改此〇,不可更然。”
臣按:太宗说逾境外求极为劳扰。我私下认为郡国贡献,不仅是超越所任之境而求之为劳扰。至于道路遥远,辇运烦劳,经过州邑,起役丁夫,雇佣车马,官府因此废政,农作因此妨业。上面所得无几,计算所费,百倍于所贡之物,也是有的。何况又派遣使者携带货物求取,中国之外,越沙漠、涨海之涯,其为劳扰,又
可胜言哉!
宪宗禁无名贡献,而至者不甚却。学士钱徽恳諌,罢之。帝宻戒后有献,毋入右银台门,以避学士。
译哪里说得尽呢!
宪宗禁止没有名目的进贡,但前来进贡的人并不被严拒。学士钱徽恳切劝谏,(宪宗才)废止了这项禁令。皇帝私下告诫以后再有进贡,不要从右银台门进入,以避开学士。
臣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凡土所生之物,何者而非天子之物乎?有之,固不足以为夸;无之,亦不足以为歉。为万乘之主,而欲人之贡献,既知其非,而禁之,而又不甚却;复因人言而罢之,而又戒勿使之知。吁!学士虽不知,吾所戒之人则知之矣。非但所戒之人知之,而当世史臣且笔之于册焉。歴今数百年,犹如昨日乎?然人主举措,可不慎哉!
五代周太祖命王峻疏四方贡献珍美食物,下诏悉罢之。诏略曰:「所奉止于朕躬,所害被于甿庶。」又曰:「积于有司之中,甚为无用之物。」
臣按:周太祖此诏,可谓切要。读之使人竦然。唐白居易有诗云:「割我心头肉,市汝眼前恩。进入琼林库,嵗久化为尘。」可与周祖此诏竝传。后世人主,恒心惟而口诵之,天下不胜幸甚。
宋太祖诏:「自今长春节及他庆贺,不得輙有贡献。」真宗时,内侍裴愈因事至交州,俾其进龙花蕊,帝怒,黜愈。神宗以诸州贡物耗蠧民力,诏罢之。
孝宗诏诸路或假贡奉为名渔夺民利,果实则封闭园林,海错则彊夺商贩,至于禽兽昆虫珍味之属,则抑配人戸,致使所在居民以土产之物为苦。仰州军条具土产合贡之物,闻于朝,当议参酌天地宗庙陵寝合用荐献及徳夀宫甘防之奉,止许长吏修贡外,其余一切竝罢。州郡因缘多取,以违制坐之。
臣按:宋朝诸帝徃徃罢贡献,而孝宗一诏尤为悉知其弊。其中仰州军条具土产合贡之物,止许长吏修贡。然考杜氏《通典》及《唐书·地理志》各载诸郡土贡物件,而宋《地理志》及《防要》亦载焉。则是唐宋州郡所贡土产已有定制,有司毎嵗合依定制进献为宜,又何用州军条上为哉?夫有土则有贡,随其地之所有而献之于上,以为朝廷祭祀宴享之需,是固义之当为。然不可过为需索,以一人口体之奉而贻累千万人,而耗其衣食之资。甚者假公以营私,一人之用才一二,而千百人因之而耗费其万亿焉。是以自古爱民之君,宁吾一人所欲有所不称,不忍以吾一人之欲而使千万人失其所欲焉。是以取于民也,有制而庶邦惟正之供。所供者,郊庙祭祀之品,宫闱甘防之奉,军国兵戎之需,与夫衣服食物日用之不可阙者耳。我太祖于国初即定诸州所贡之额,如太常寺之牲币,钦天监之厯纸,太医院之药材,光禄寺之厨料,宝钞司之桑穰,与凡皮角翎鳔之属,皆有资于国用者也,着为定额,俾其嵗办。外此珍奇玩好皆不取焉。遇有▯阙之用,则折租以市。其取民也,可谓薄矣。凡唐宋以来所谓藩方之羡余,郡国之进献,佞幸之珍异,一切无有焉。民生斯世,一何幸哉!
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遣使徃马八国,求奇宝。
臣按《春秋》书“天王遣使求车、求金”,説者谓其求非所当求,故圣人讥之。然所求者,中国之诸侯车,以为乘;金以为赙,犹为有用者也。彼元世祖乃遣使冒不测之险,而求无用之物于遐絶之域。世祖在元君中为最贤,而犹如此,他又何责哉?臣尝因是而考古今之所谓宝者,三代以来,中国之宝,珠玉金贝而已【贝,俗谓海介虫】汉以后,西域通中国,始有所谓木难、琉璃、玛瑙、珊瑚、琴瑟之类,虽无益于世用,然犹可制以为器焉。至元所谓宝者,则异于是,是皆块石碎砂之属,形既不圆,文又不莹,他无可用者,但可用之丽金银以为服饰耳。乃至费赀万亿以售之,呜呼!弃有用之金银,易无用之砂石,惑亦甚矣【以上贡献】
以上论贡赋之常。臣按:治国者不能不取于民,亦不可过取于民。不取乎民,则难乎其为国;过取乎民,则难乎其为民。是以善于制治保邦者,必立经常之法,以为养民足国之定制。所谓经常可久,百世而不变者,《禹贡》所载贡赋二者是已。若汉之告缗、算舟车之令,唐之借商税、开架之法,宋之经縂制钱之类,是皆防民取利之具,暂行尚不可,况常乎?臣于《制国用总论》理财之道之后,即继以贡赋之常者,此也。
大学衍义补卷二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
译臣按:普天之下,没有不是天子的土地。凡是土地上生长的东西,哪一样不是天子的物品呢?拥有这些,固然不足以夸耀;没有这些,也不足以感到缺憾。身为拥有万辆兵车的君主,却想要百姓进献贡品,既然知道这样做不对,就应当禁止,却又不能完全拒绝;后来又因为别人的进言而停止,却又告诫不要让人知道。唉!学士虽然不知道,但我告诫的人却知道了。不仅我告诫的人知道,而且当朝的史官还会把它记录在史册上。历经几百年,还像昨天一样清晰可见。然而君主的举措,能不慎重吗!
五代后周太祖命令王峻列举四方进献的珍美食物,下诏全部废除。诏书大略说:“所进献的只是供我一人享用,所害及的却是百姓。”又说:“堆积在官府之中,是非常无用的东西。”
臣按:后周太祖这道诏书,可以说切中要害。读起来使人肃然起敬。唐代白居易有诗说:“割我心头肉,买你眼前恩。进入琼林库,年久化为尘。”可以与后周太祖这道诏书一同流传。后世的君主,如果能常常在心里默念并口头诵读,天下百姓真是幸运极了。
宋太祖下诏说:“从今以后,长春节以及其他庆贺节日,不得随意进献贡品。”真宗时期,内侍裴愈因事到交州,让他进献龙花蕊,皇帝发怒,罢免了裴愈。神宗因为各州进献的物品耗费民力,下诏废除。
孝宗下诏说:各路有时借进贡的名义掠夺百姓利益,如果是水果,就封闭园林独占;如果是海味,就强行夺取商贩货物;至于禽兽昆虫珍味之类,就强行摊派给百姓,致使各地居民把土特产当作痛苦。命令各州军详细列出土产中应当进贡的物品,上报朝廷,应当商议参酌天地、宗庙、陵寝应当使用的祭品以及德寿宫饮食的供奉,只允许长官进贡,其余的一律废除。州郡借机多取,以违反制度定罪。
臣按:宋朝各位皇帝常常废除进贡,而孝宗这道诏书尤其详尽地知道了弊端。其中命令各州军详细列出土产中应当进贡的物品,只允许长官进贡。然而考察杜佑的《通典》以及《唐书·地理志》各自记载各郡土贡物品,而宋《地理志》及《防要》也记载了。那么唐宋州郡所进贡的土产已经有定制,官府每年应当依据定制进献为宜,又何必让州军上报呢?有土地就有贡赋,随着各地所拥有而进献给上级,作为朝廷祭祀宴享的需要,这本来是道义上应当做的。然而不可过度索取,因为一个人的口腹之欲而连累千万人,耗费他们的衣食资财。更严重的是借公事谋取私利,一个人使用的才一二件,而千百人因此耗费万亿。所以自古以来爱护百姓的君主,宁愿自己想要的有所不满足,不忍心因为自己一个人的欲望而使千万人失去他们想要的。所以向百姓取用,有制度,各国只供给正当的赋税。所供给的,是郊庙祭祀的物品,宫闱饮食的供奉,军国兵器的需要,以及衣服食物日用不可缺少的东西罢了。我太祖在建国之初就规定了各州进贡的额度,如太常寺的牺牲币帛,钦天监的历书纸张,太医院的药材,光禄寺的厨房用料,宝钞司的桑叶,以及凡是皮角翎鳔之类,都有助于国家用度的,定为定额,让他们每年办理。除此之外,珍奇玩好都不取用。遇到有缺乏的用途,就折收租税来购买。他向百姓取用,可以说是很轻了。凡是唐宋以来所谓藩镇的羡余,郡国的进献,佞幸之人的珍异,一概没有。百姓生活在这个时代,是多么幸运啊!
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派遣使者前往马八国,寻求奇宝。
臣按:《春秋》记载“天王派遣使者求车、求金”,解说者认为他求取的不是应当求取的,所以圣人讥讽他。然而他所求取的,是中国诸侯的车,用来乘坐;金,用来助丧,还算是有用的东西。那元世祖却派遣使者冒着不可测的险阻,在遥远的地方寻求无用的东西。世祖在元朝君主中是最贤明的,尚且如此,其他人还有什么可责备的呢?臣曾经因此考察古今所谓的宝物,三代以来,中国的宝物,只是珠玉金贝罢了【贝,俗称海介虫】。汉代以后,西域与中国相通,才开始有所谓木难、琉璃、玛瑙、珊瑚、琴瑟之类,虽然对世用没有益处,但还可以制作成器物。至于元朝所谓的宝物,则不同于此,这些都是块石碎砂之类,形状既不圆,花纹又不晶莹,其他没有用处,只能用来装饰金银作为服饰罢了。甚至耗费万亿资财来购买它们,唉!抛弃有用的金银,换取无用的砂石,迷惑也太严重了【以上论贡献】
以上论述贡赋的常规。臣按:治理国家的人不能不向百姓取用,也不可过度向百姓取用。不向百姓取用,就很难治理国家;过度向百姓取用,就很难做百姓的君主。所以善于制定治理、保全国家的人,必定建立经常之法,作为养育百姓、充实国家的定制。所谓经常可以长久,百世不变的,《禹贡》所载的贡赋二者就是。如果像汉代的告缗、算舟车之令,唐代的借商税、开架之法,宋代的经总制钱之类,这些都是防范百姓、谋取利益的器具,暂时实行尚且不可以,何况经常实行呢?臣在《制国用总论》理财之道之后,紧接着论述贡赋的常规,就是这个原因。
大学衍义补卷二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