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卷五十一
而不为,是俭其亲也。礼可以为,而分亦得为,而吾之财力不足以为之,而必假借于人,勉彊以徇俗好,甚至有所待而久不举,以暴露其亲,则是徇外以忘亲也,亦岂得为孝哉!」
译如果不这样做,就是让父母受俭薄之辱。礼仪上可以做,礼制上也允许做,而我的财力不足以承担,却一定要向人借贷,勉强迎合世俗的喜好,甚至因为等待条件成熟而迟迟不举行丧礼,致使父母的遗体暴露在外,这就是为了迎合外物而忘记了亲人,这又怎么能算是孝呢!」
丧大记曰丧有无后无无主
臣按:家礼立丧主。注:凡主人,谓长子;无则长孙承重。主馈奠,其与賔客为礼,则同居之亲且尊者主之。盖亲者主馈奠,尊者主賔客。凡礼皆然。
周礼》肆师:凡卿大夫之丧,相其礼。
臣按:成周之世,卿大夫家有丧事,尚设官以相其礼。后世徒有其文,而无其人,此家所以自为俗,而礼教不能达于天下也。
檀弓》曰:杜桥之母之丧,宫中无相,以为沽【麤略也】也】。郑▯曰:孝子丧亲,悲迷不复自知礼节,事仪皆须人相导,而桥母死,宫中不立相侍,故时人谓其于礼为麤略也。
家语》孔子在卫,司徒敬子之卒,蘧伯玉曰:“卫鄙俗,不习丧礼,烦吾子相焉。”孔子许之。
臣按:礼废之后,人家一切用佛、道二教,乡里中求其知礼者盖鲜。必欲古礼之行,必须朝廷为之主,行下有司,令每乡选子弟之谨敏者一人,遣赴学校,依礼演习,散归乡社,俾其自择社学子弟以为礼生。凡遇人家有丧祭事,使掌其礼。如此则圣朝礼教行于天下,而异端自息矣。
王制》曰:「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
春秋》▯曰:「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
陈澔曰:「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大夫降于诸侯而三月,士庶人又降于大夫,故逾月也。今总云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此固所同,然皆三月而葬,则非也。当从左氏说为正。」
臣按:古者置棺于坎而涂之,谓之殡。后世无所谓涂之者,三日大敛之后入棺,即以为殡也。《王制》通谓大夫、士、庶人三月而▯,而《左▯》则又分大夫三月,士逾月,而不言庶人。盖先王制礼不下庶人,人家贫富不同,事办即▯,不拘日也。《王制》通以三月言,而《左▯》谓士逾月,盖士逾月即可▯,不得已而至于三月,亦不为过。庶人事具即▯,然有故焉,亦许至三月,然逾三月则不可也。所谓不得已或有故者,盖以其间有贫窘,或逺行未回,及适有疾病者,皆许延至三月,但不可出三月之外。近世江浙闽广民间,多有溺于风水之说,及欲备礼以徇俗尚者,亲丧多有留至三五七年,甚至累数丧而不举者。前丧未己,后丧又继,终无已时,使死者不得归土,生者不得乐生,积隂气于城郭之中,留伏尸于室家之内。十年之中,其家岂无昏姻吉庆之事?亲死未葬,恬然忘哀作乐,流俗之弊,莫此为甚。乞明为禁限,留丧过三月不葬者,责以暴露之罪。若有远行商宦及期不至者,明白告官方许逾限,仍行礼官申明旧制,凡民间殡▯之具,皆为品节礼不可为【如散帛设席之类】分不得为【如憧幡防亭之类】者,一切禁絶之,违者问以违制之罪。
司马光曰:「世俗信浮屠,诳诱于始死及七七、百日、朞年、再期除丧,饭僧设道塲,或作水陆大防,写经造像,修建塔庙,云为死者灭弥天罪恶,必生天堂受种种快乐;不为者必入地狱,剉烧舂磨,受无边波咤之苦。殊不知人生含血气,知痛痒,或剪爪剃发,从而烧斫之,己不知苦,况于死者形神相离,形则入于黄壤,朽腐消灭,与木石等;神则飘若风火,不知何之。借使剉烧舂磨,岂复知之?且浮屠所谓天堂地狱者,亦以劝善而惩恶也。茍不以至公行之,虽▯可得而治乎?」
臣按追荐之说,惟浮屠氏有之,而近世黄冠师亦有所谓炼度者。彼见浮屠得财,亦效而尤之也。在宋时犹未盛,故温公书仪止言浮屠,而家礼亦止云不作佛事,非谓道教可用也。虽然世俗之所以为此者,盖以礼教不明于天下,士庶之家一有丧事,无所根据,因袭而为之,以为当然之礼耳。其间固有为因果而作者,然亦其徒云耳。若夫市井小人,其亲之存,饥寒患难尚有所不防,况其既死,又肯捐其财,超其出地狱而升天堂哉?无亦畏世俗之讥笑而为之耳。若夫所谓士大夫及仕宦之家,其心亦有知其非而不欲为者,然念其祖父以来世袭为此,而凡其亲族姻戚乡邻之家,无不如此者,而我何人,一旦乃敢不为?既恐他人议己之不孝其亲,
译《丧大记》说:“丧事有后继者,没有无主事者。”
臣按:《家礼》规定设立丧主。注解说:凡是主人,指的是长子;如果没有长子,则由长孙承重。主持馈食祭奠,以及与宾客行礼,则由同居的亲属中亲近且尊贵的人主持。大概是亲近的人主持馈食祭奠,尊贵的人主持接待宾客。凡是礼仪都是这样。
《周礼·肆师》说:“凡是卿大夫的丧事,协助他们行礼。”
臣按:成周时代,卿大夫家中有丧事,还设有官员来协助行礼。后世只有这些名目,却没有相应的人选,这就是各家族各自形成习俗,而礼教不能通达于天下的原因。
《檀弓》说:“杜桥母亲的丧事,宫中没有人协助引导,人们认为这是粗疏。”郑玄说:“孝子为亲人服丧,悲痛迷茫,不再能自知礼节,事务仪节都需要人协助引导。而杜桥母亲去世,宫中不设立协助侍奉的人,所以当时的人认为他在礼仪上粗疏。”
《家语》记载:孔子在卫国,司徒敬子去世,蘧伯玉说:“卫国鄙陋的习俗,不熟悉丧礼,烦请您协助行礼。”孔子答应了。
臣按:礼制废弛之后,人家一切采用佛、道两教的仪式,乡里中寻求懂得礼制的人很少。一定要使古礼得以施行,必须由朝廷主持,命令下属官吏,让每乡选拔谨小慎微、聪慧敏捷的子弟一人,派遣到学校,依照礼制演习,然后散归乡社,让他们自己选择社学中的子弟作为礼生。凡是遇到人家有丧祭之事,让他们掌管礼仪。这样圣朝的礼教就能行于天下,而异端自然就会消停了。
《王制》说:“大夫、士、庶人,三天后殡殓,三个月后下葬。”
《春秋》左氏传说:“大夫三个月后同位,至于士超过一个月,外姻亲戚才到。”
陈澔说:“天子七月下葬,诸侯五月下葬,大夫比诸侯降一等所以是三个月,士和庶人又比大夫降一等,所以超过一个月。现在总说大夫、士、庶人三天殡殓,这固然相同,但都说三个月下葬,则是不对的。应当以左氏的说法为正确。”
臣按:古代将棺材放置在坑中并涂抹泥土,称为殡。后世没有所谓涂抹泥土的做法,三天大敛之后入棺,就认为是殡了。《王制》通说大夫、士、庶人三个月下葬,而《左传》则又区分大夫三个月,士超过一个月,而没有提到庶人。大概先王制定礼制不下达于庶人,人家贫富不同,事情办完就下葬,不拘泥于日期。《王制》通说三个月,而《左传》说士超过一个月,大概是士超过一个月就可以下葬,不得已而到了三个月,也不算过分。庶人事情具备就下葬,但有特殊原因,也允许到三个月,但超过三个月就不可以了。所谓不得已或有特殊原因,大概是因为其间有贫困窘迫,或远行未回,以及恰好有疾病的人,都允许延长到三个月,但不可超出三个月之外。近世江浙闽广民间,多沉溺于风水之说,以及想要备齐礼仪以顺从世俗风尚的人,亲人去世多有留到三五年甚至数年的,甚至累积数丧而不安葬的。前丧未结束,后丧又接续,终无结束之时,使死者不能归土,生者不能安乐生活,在城郭之中积聚阴气,在室家之内留下伏尸。十年之中,其家难道没有婚嫁吉庆之事吗?亲人去世未葬,安然忘记哀痛而作乐,流俗的弊病,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请求明确禁止限制,留丧超过三个月不葬的,以暴露尸体的罪名责罚。如果有远行经商做官及期限未到的人,明白告知官府才允许超过期限,仍然由礼官申明旧制,凡是民间殡殓下葬的器具,都是品节礼仪所不可为的(如散帛设席之类),分不得为的(如幢幡方亭之类),一切禁绝,违者以违制之罪问罪。
司马光说:“世俗信奉佛教,欺骗诱导在刚死时以及七七、百日、周年、再周年除丧时,请僧人设道场,或作水陆大斋,写经造像,修建塔庙,说为死者灭弥天罪恶,必生天堂受种种快乐,不做的必入地狱,受剉烧舂磨,受无边痛苦。殊不知人生含血气,知痛痒,或者剪指甲剃头发,从而烧斫之,自己不知苦,何况死者形神相离,形则入于黄土,朽腐消灭,与木石等同;神则飘若风火,不知去向。假使剉烧舂磨,岂能再知道?况且佛教所说的天堂地狱,也是以劝善而惩恶。如果不以至公行之,虽死可得而治乎?”
臣按:追荐的说法,只有佛教有,而近世道士也有所谓炼度的。他们见佛教得财,也效仿而更甚。在宋时还未盛行,所以温公《书仪》只说佛教,而《家礼》也只说不作佛事,并非说道教可用。虽然世俗之所以这样做,大概是因为礼教不明于天下,士庶之家一有丧事无所依据,因袭而为之,以为当然的礼仪。其间固然有为因果而做的,但也只是他们的徒众这样说罢了。至于市井小人,其亲人活着时,饥寒患难尚有所不防备,何况其既死,又肯捐其财,超度其出地狱而升天堂呢?无非是畏惧世俗的讥笑而为之罢了。至于所谓士大夫及仕宦之家,其心也有知其非而不欲为的,但念其祖父以来世袭为此,而凡其亲族亲戚乡邻之家,无不如此,而我何人,一旦乃敢不为?既怕他人议论自己不孝其亲,
又恐其讥己之吝财费也。中有特见之士,毅然欲为,然当亲死之时,五内分裂,其礼散见于经▯之中,无有定说,平时失于讲究,一旦临事欲行,从何措手?欲资之人一时无有,所谓稽古知礼者,茍直情而径行,则又反不如二教之有据依,是以不得已而用之也。彼佛之言,止说天堂地狱,归向之者可以免苦而即乐,未有所谓科仪也。而科仪之作,盖我中国之人窃我儒之土苴,乗其隙而用之以攫民财。吾儒不之觉也,方且作为言语文字以攻击其非,而不知吾礼之柄为彼窃弄,是以攻之非不力,而卒莫如之何也。已昔宋儒朱熹所着家礼,防粹诸家礼以为一书,而于丧礼尤备。我太宗皇帝命儒臣载入性理大全书,颁行天下。臣甞以浅近之言节出其要,以为仪注,刻板已行。在臣家乡多有用而行者,遂以成俗。盖行古礼比用浮屠省费数倍。伏望圣明为礼教主,复行古礼,非独可以正民俗辟异端,而亦可以省民财厚民生也。
译又担心别人讥笑自己吝惜钱财。其中虽有见识独特的人士,毅然想要推行古礼,然而当亲人去世时,内心悲痛欲绝,而丧葬礼仪散见于各种经典之中,没有确定的说法,平时又疏于研习讲究,一旦遇到丧事想要施行,却不知从何下手?想要资助的人一时找不到,那些所谓通晓古礼的人,如果只凭直率的情感直接行事,反而不如佛教和道教那样有依据可循,因此不得已而采用佛道之法。那些佛教徒所说的,只是天堂地狱,归向佛教的人可以免除苦难而获得快乐,并没有所谓的科仪。而科仪的制作,大概是我们中国的人窃取儒家礼制的糟粕,趁其空隙而利用它来攫取民众的财物。我们儒家没有察觉,反而还在用言语文字攻击其错误,却不知道我们礼制的权柄已被他们窃取并操纵,所以攻击他们并非不努力,但最终却无可奈何。过去宋代儒者朱熹所著的《家礼》,精粹地汇集了各家礼说编为一书,其中对于丧礼尤其完备。我太宗皇帝命令儒臣将其载入《性理大全》一书,颁行天下。臣曾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摘录其中的要点,作为礼仪注疏,刻板印刷已经发行。在臣的家乡,很多人采用并施行,于是便成了风俗。大概施行古礼比使用佛教仪式节省几倍的费用。恳请圣明的君主作为礼教的宗主,恢复施行古礼,这不仅能够端正民俗、驳斥异端,而且能够节省民众的财物、厚待民众的生活。
又曰:世俗信▯师之说,既择年月日时,又择山水形势,以为子孙贫富贵贱贤愚夀夭,尽系于此。而其为术,又多不同,争论纷纭,无时可决。至有终身不葬,累世不▯,或子孙衰替,忘失处所,弃捐不葬者。正使殡▯实能致祸福,为子孙者,亦岂忍使其亲臭腐暴露,而自求其利耶?悖礼伤义,莫甚于此。然孝子之心,虑患深逺,恐浅则为人所掘,深则湿润速朽,故必求土厚水深之地而▯,之所以不可不择也。
臣按:古者举事,必决之卜筮,虽以周公定洛,亦必假之于龟。夫建都邑,天下之大事也,以周公元圣,据其形势,以定其规制,无不可者,尚必决以卜焉。后世卜筮之法无▯,俗所用者,非古法,不足为据。其于时月茔兆,幸世有选择之法存焉,不能不用之以代卜筮也。但其所谓希福禄富贵者,不足信尔。其趣吉避凶之说,亦不可无,宜行有司,明为之禁,非有故不许其逾三月之限,及为各房利病之说,以诱惑愚俗,犯者禁断,不许行术【以上死葬父母之礼】
檀弓》曰:「衰,与其不当物也,寜无衰。」
郑▯曰:「不当物,谓精粗广狭不应法制也。」
吴澂曰:「丧礼制为斩、齐、功、缌之服者,其文也;不饮酒、食肉、处内者,其实也。中有其实,而外饰之以文,是为情文之称。徒服其服而无其实,则与不服等尔。虽不服其服,而有其实者,谓之心丧。心丧之实,有隆而无杀;服制之文,有杀而无隆。古之道也。」
臣按《周礼》肆师禁外内命男女之衰,不中法者。盖以五服之冠绖衰裳,皆有所取义,非徒异其制而已也。我太祖皇帝以服制图载于《大明律》之首,盖以违于礼则入于律,既以法戒天下,又制为《孝慈録》一书,援乎古以证乎今,复以礼谕臣民,礼法兼行,万世之下所当遵守者也。然而官府虽守其法,而街市之间,闾阎之下,乡俗相▯,多失其制度。乞敕有司画为图式,降下有司,凡五服之制,务必依式制造,不如式者罪之。
丧服小记》曰:「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郑▯曰:「此论服之降杀。亲亲,谓父母也;尊尊,谓祖及曽祖、高祖也;长长,谓兄及旁亲也。不言卑防,举尊长,则卑防可知也。男女之有别者,若为父斩,为母齐衰;姑、姊妹在室期,出嫁大功;为夫斩,为妻期之属是也。此四者于人之道为最大。」
臣按:人道之大者,在彝伦。彝伦之大者,在于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别焉。是以方其生也,亲者亲之,尊者尊之,长者长之,当别者别之。一皆出于天性,本于人心。凡其所以恭敬爱慕而严惮之者,是乃人道之当然,自然而然者也。及其不幸死亡,而至于终天永诀,虽欲亲之、尊之、长之、别之,不可得已。是以圣人制为服制,以寓其亲亲、尊尊、长长、别别之义于冠绖衰裳之间。服制精粗,必合法制;岁月乆近,必遵圣经。非但以寄其悲哀之情、痛疾之意而已也。其亲踈之杀、尊卑之等、长幼之序、内外之辨,一毫不敢有所违悖僣差于其间。是岂无故而然哉?盖人道当如此也。彼昧于礼者,或加隆于私亲,或借吉于凶丧,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知有欲而不知有理。盖不知人道者也。人而不知人道,尚可谓之人哉?
檀弓》曰:「事师无犯无隠,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心丧三年。」
孔子之丧,门人疑所服。子贡曰:「昔者夫子之丧顔渊,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
程颐曰:「师不立服,不可立也。当以情之厚薄、事之大小处之。如顔、闵之于孔子,其成已之功与君父并,虽衰三年可也。其次各有浅深,称其情而已。」
张载曰:「古不制师服,师无定体也。见彼之善而已效之,亦师也。故有得其一言一义而如朋友者,有亲炙如兄弟者,有成就己身而恩如天地父母者。此岂可以一槩服之?故圣人不制其服,心丧之可也。」
臣按:五者之伦,有天合者,有人合者,皆有天然之分,本然之则,其理一定,故圣人立为服制,各
译又说:世俗之人信奉风水先生的说法,既选择年月日时,又选择山水形势,认为子孙的贫富贵贱、贤愚寿夭,全都取决于此。而他们的术数,又多不相同,争论纷纭,没有能够决断的时候。以至于有人终身不埋葬,累世不埋葬,有的子孙衰败,忘记了埋葬的处所,抛弃不埋葬的。即使埋葬确实能招致祸福,作为子孙的,又怎能忍心让他们的亲人腐烂暴露,而为自己谋求利益呢?违背礼制、伤害道义,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然而孝子之心,考虑祸患深远,担心埋得浅会被别人挖掘,埋得深则潮湿快速腐朽,所以一定要寻找土厚水深之地来埋葬,这就是为什么不能不选择的原因。
臣按:古人办事,一定要用占卜来决断,即使是周公确定洛邑,也一定要借助龟甲占卜。建立都城,是天下的重大事情,凭借周公的至圣,依据其形势,来制定其规制,没有不合适的,尚且一定要用占卜来决断。后世的占卜方法没有传承,世俗所用的,不是古法,不足以作为依据。关于时月茔兆,幸好世上有选择的方法存在,不能不用它来代替占卜。但是那些所谓希求福禄富贵的说法,不值得相信罢了。那些趋吉避凶的说法,也不可没有,应当命令有关部门,明确制定禁令,没有特殊原因不允许超过三个月的期限,以及为各房利弊的说法,来诱惑愚昧的世俗,犯者禁止断绝,不允许施行术数【以上死葬父母之礼】
《檀弓》说:“丧服,与其不符合法度,宁可没有丧服。”
郑玄说:“不符合法度,是说精粗广狭不符合法制的规定。”
吴澂说:“丧礼制定斩衰、齐衰、大功、小缌的服饰,是它的文饰;不饮酒、不吃肉、住在内室,是它的实质。内心有实质,而外面用文饰来装饰,这是情与文的相称。只穿丧服而没有实质,那就与不穿丧服一样。虽然不穿丧服,而有实质的,叫做心丧。心丧的实质,有隆重而没有减杀;服制的文饰,有减杀而没有隆重。这是古道的做法。”
臣按《周礼》肆师禁止内外命男女的丧服,不符合法度的。大概因为五服的冠绖衰裳,都有所取义,不仅仅是区别其制度而已。我太祖皇帝将服制图载于《大明律》之首,大概因为违背礼制就进入律法,既用法警戒天下,又制定《孝慈录》一书,援引古代来证明当今,再用礼告知臣民,礼法兼行,万世之后应当遵守的。然而官府虽然遵守其法,而街市之间,闾阎之下,乡土习俗相互沿袭,多失去其制度。请求命令有关部门绘制图式,下达给有关部门,凡是五服的制度,务必依照图式制造,不依照图式的治罪。
《丧服小记》说:“亲爱亲人,尊重尊者,敬爱长者,男女有别,是人道中最大的。”
郑玄说:“这是论述服制的降等减杀。亲爱亲人,是说父母;尊重尊者,是说祖及曾祖、高祖;敬爱长者,是说兄及旁亲。不说卑幼,举出尊长,那么卑幼就可以知道了。男女有别,比如为父斩衰,为母齐衰;姑、姊妹在室服期,出嫁服大功;为夫斩衰,为妻服期之类。这四者在人道中是最大的。”
臣按:人道中最大的,在于常理。常理中最大的,在于亲爱亲人、尊重尊者、敬爱长者、男女之别。所以当他们在世时,亲爱的人亲爱他,尊贵的人尊重他,年长的人敬爱他,应当区别的区别他。一切都出于天性,本于人心。凡是那些恭敬爱慕而严惮的原因,这是人道的当然,自然而然的。等到他们不幸死亡,而至于终天永诀,虽然想亲爱他、尊重他、敬爱他、区别他,也不可能了。所以圣人制定服制,将亲爱亲人、尊重尊者、敬爱长者、区别男女的意义寄托在冠绖衰裳之间。服制的精粗,必须符合法制;岁月的久近,必须遵循圣经。不仅仅是寄托悲哀之情、痛疾之意而已。那些亲疏的减杀、尊卑的等级、长幼的次序、内外的区别,一毫不敢有所违背僭越差错于其间。这难道是没有缘故的吗?大概人道应当如此。那些不明礼的人,有的对私亲过分隆重,有的借吉于凶丧,知道有母亲而不知道有父亲,知道有欲望而不知道有理。这是不知道人道的人。人而不知道人道,还可以称为人吗?
《檀弓》说:“侍奉老师不冒犯不隐瞒,左右侍奉没有定法,服勤至死,心丧三年。”
孔子去世,门人疑惑所服的丧服。子贡说:“从前夫子为颜渊办丧事,像丧子而没有丧服;为子路办丧事也是这样。请为夫子办丧事,像丧父而没有丧服。”
程颐说:“老师不立丧服,不可立也。应当根据情的厚薄、事的大小来处理。比如颜回、闵子之于孔子,其成就自己的功劳与君父并列,虽然穿三年丧服也可以。其次各有深浅,称其情而已。”
张载说:“古人不制定老师的丧服,老师没有定体。见到别人的善而效仿他,也是老师。所以有得其一言一义而像朋友的,有亲炙像兄弟的,有成就己身而恩如天地父母的。这难道可以用一种丧服来概括吗?所以圣人不制定其丧服,心丧就可以了。”
臣按:五伦之中,有天合的,有人合的,都有天然的分际,本然的法则,其理一定,所以圣人立为服制,各
称情以立文,以为不易之道。独于师不为定制焉。孔门诸子,朝夕从游,凡天地间义理、古今制度、事为变故,无不讲明辨问,而于丧祭吉凶之礼,尤加详焉。独于丧师之服,畧无一言及之。意者,恐有豫凶事之嫌欤?逮孔子既没之后,始疑所服,子贡乃举夫子所以丧渊路者,以起其义,曰:「夫子生时,以子之丧处吾徒,既视吾徒以子矣。今夫子没,吾徒乌可不以父视夫子乎?」乃处之曰:「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若丧父无服,所谓心丧者也。」心丧者,身无衰麻之服,而心有哀戚之情,三年之间,不饮酒,不食肉,不御内,时至而哀,哀至而哭,充充瞿瞿,慨然廓然,无以异于倚庐之间、几筵之下、兆域之侧也。夫是之谓心丧。古人谓弟子于师,有君臣父子朋友之道,生则尊敬之,死则哀痛之,恩深义重,故为之隆服焉。夫恩深义重者,固当为之隆其服矣。然恩有浅深,义有轻重,又当因其浅深轻重而处之,是亦所以称情立文也。孔门之徒,三千速肖,七十当乎梦奠之初,固必人人奔赴也。三年之后,入别,子贡相向而哭者,盖必有数焉。而子贡一人,筑室于塲,又居三年,受恩尤深,故也。噫!世衰道微,礼教不明于世,执亲之丧者,尚或不能以如礼,况师乎?甚至师存而闗弓反射,更名他师;师没而不肯一吊,临者亦或有也,况望其服心丧以报之乎?虽然,秉彞之心,人皆有之,不可尽诬天下以无人也。然则弟子于师之丧,固服心丧矣。若夫吊奠之时,从葬之际,服何服欤?《仪礼》曰:「朋友麻。」注云:「吊服加麻,其师与朋友同。」既▯除之。《礼记》曰:「孔子之丧,二三子皆绖而出,羣居则绖,出则否。」张载解云:「羣居则绖,出则否,丧常师之礼也。」绖而出,特厚于孔子也。宋儒黄干丧其师朱熹服。加麻制如深衣,用冠绖。王柏丧其师何基,服深衣加带绖冠,加丝武。柏卒,其弟子金履祥丧之,则加绖于白巾绖如缌服,而小带用细苎。黄王金三子者,皆朱门之嫡,▯其所制之师服,非无稽也。后世欲报其师之恩义者,宜准之以为法云。五服之制,载于礼图,于律世所通知者,兹不载,而特举师友之服者,补所略也【以上服制之义】
译根据情感来确立礼文,将其视为不可改变的原则。唯独对于老师的丧服,没有制定固定的制度。孔子门下的弟子,早晚跟随孔子学习,凡是天地间的义理、古今的制度、事物的变故,没有不讲解明白、辨析清楚的,而对于丧葬祭祀、吉凶之礼,尤其加以详细论述。唯独对于为老师服丧的服饰,几乎没有一句话提及。大概是因为,恐怕有预先涉及凶事的嫌疑吧?等到孔子去世之后,才开始疑惑应该穿什么丧服,子贡于是举出孔子对待颜渊和子路丧事的做法,来阐明其中的道理,说:“孔子在世时,用对待儿子的丧礼来对待我们,既然把我们当作儿子看待。现在孔子去世,我们怎么能不把孔子当作父亲看待呢?”于是决定说:“请求为孔子服丧,如同为父亲服丧但不穿丧服,如同为父亲服丧却不穿丧服,这就是所谓的心丧。”心丧,是指身上没有衰麻之类的丧服,但心里有哀痛之情,三年之间,不喝酒,不吃肉,不亲近妻室,到了该哀痛的时候便哀痛,哀痛到了极点便哭泣,恭敬谨慎,感慨而胸怀开阔,与住在倚庐之中、几筵之下、墓地之侧没有什么不同。这就叫做心丧。古人说弟子对于老师,有君臣、父子、朋友之道,活着时尊敬他,死了就哀痛他,恩情深厚、道义重大,所以为他制定隆重的丧服。恩情深厚、道义重大的,固然应当为他制定隆重的丧服。然而恩情有浅深,道义有轻重,又应当根据它的浅深轻重来处理,这也是为了根据情感来确立礼文。孔门的弟子,三千人中优秀的,七十人在孔子临终之初,必定人人都奔赴丧所。三年之后,入别,子贡相对而哭的,大概有几个人。而子贡一个人,在墓旁筑室居住,又住了三年,是因为受到的恩情特别深厚。唉!世道衰微,礼教在世间不明,为父母服丧的人,尚且有时不能按照礼制,何况老师呢?甚至老师活着时却反目成仇,改拜其他老师;老师去世而不肯去吊唁,前来吊唁的也有,何况指望他们服心丧来报答呢?虽然如此,秉持常理的心,人人都有,不能完全诬蔑天下没有这样的人。那么弟子对于老师的丧事,本来就应该服心丧。至于吊唁祭奠的时候,跟随安葬的期间,穿什么丧服呢?《仪礼》说:“朋友服麻。”注解说:“吊唁的丧服加上麻,老师和朋友相同。”既已除去。《礼记》说:“孔子去世,弟子们都戴上丧带出门,聚在一起就戴丧带,出门就不戴。”张载解释说:“聚在一起就戴丧带,出门就不戴,是为普通老师服丧的礼节。”戴上丧带出门,是特别厚待孔子。宋代儒者黄干为老师朱熹服丧,丧服加上麻,形制像深衣,用冠和丧带。王柏为老师何基服丧,穿深衣加上带、丧带和冠,加上丝制的武。王柏去世,他的弟子金履祥为他服丧,则在白巾上加上丧带,像缌麻丧服,而小带用细苎麻。黄干、王柏、金履祥三人,都是朱熹门下的嫡传,他们所制定的老师丧服,不是没有根据的。后世想要报答老师恩情道义的人,适宜以此为法。五服的制度,记载在礼图中,对于法律上世人所熟知的,这里不记载,而特别举出老师和朋友的丧服,是为了补充所遗漏的【以上论述丧服制度的意义】
诗谷风曰凡民有丧匍匐救之
曲礼》曰:「知生者吊,知死者伤。」又曰:「助▯必执绋【引棺之索】檀弓》曰:「吊于人,是日不乐;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吊于葬者,必执引【引柩之索】若从柩及圹,皆执绋。
公羊▯曰:「车马,曰赗;货财,曰赙;衣被,曰襚。」
谷梁▯曰:乘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钱财曰赙。吕大临曰:诗曰:「凡民有丧,匍匐救之。」不谓死者可救而复生,谓生者或不救而死也。夫孝子之丧亲,不能食者三日,其哭不絶声。既病矣,杖而后起,问而后言。其恻怛之心,痛疾之意,不欲生,则思虑所及,虽其大事有不能周之者,而况于他哉?故亲戚僚友乡党闻之而往者,不徒吊哭而已,莫不为之致力焉。始则致含襚以周其急,三日则共糜粥以扶其羸,每奠则执其礼,将▯则助其事。其从柩也,少者执绋,长者専进止。其掩圹也,壮者盈坎,老者从反。哭祖而赗焉,不足则赠焉,不足则赙焉。凡有事则相焉,斯可谓能救之矣。故适有丧者之辞,不曰「愿见」,而曰「比」。虽国君之临,亦曰「寡君承事」。他国之使者曰:「寡君使某,母敢视賔客。」主人见賔,不以尊卑贵贱,莫不拜之,明所以谢之,且自别于常主也。賔见主人,无有答其拜者,明所以助之,且自别于常賔也。自先王之礼壊,后世虽▯其名数,而行之者多失其义。丧主之待賔也,如常主;丧賔之见主人也,如常賔。如常賔,故主于吊哭,而莫敢与其事;如常主,故舍其哀,而为衣服饮食以奉之。其甚者,至于损奉终之礼,以谢賔客之勤;废吊哀之仪,以寛主之费用。则是先王之礼意,其可以下而已乎?今欲行之者,虽未能尽得如礼,至于始丧则哭之,有事则奠之,又能以力之所及为营,丧具之未具者以应其求,辍子弟仆▯之能干者以助其役,易纸币壶酒之奠以为襚,除供帐馈食之具以为赗与赙。凡丧家之待己者,悉以他辞受焉,庶几其可也。
臣按:今世俗于亲賔来吊奠,往往设席以待之,裂帛以散之。是故吕氏所谓待以常賔,舍其哀而为衣服饮食以奉之者也。又世俗之人,送往之日,亲友醵钱为主人设宴于墓所,醉饱歌唱,甚者孝子亦预饮餟。此何礼也?今此俗,京师尤甚。夫京邑,首善之地,其所为如此,何以示天下四方乎?乞敕有司痛加禁革,自京邑始,然后推行于天下。
曲礼》曰:「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
陈澔曰:五家为邻,相者以音声相劝,相盖舂人歌以助舂也。二十五家为里,巷歌,歌于巷也。
臣按:古者邻里有丧,而居民相与同其戚也。如此后世无此风矣,臣故録之以为世训【以上吊慰之礼】
以上家乡之礼【上之下】
大学衍义补卷五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五十二
明 丘濬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明礼乐
家乡之礼
曲礼》曰:「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
臣按:古者宗庙,大夫三士二,庶人祭于寝。然今世大夫士无世官,不得立庙,宜如家礼,立为祠堂。
凡家造祭器为先
郑▯曰:「家造,谓大夫始造家事也。」
无田禄者,不设祭器;有田禄者,先为祭服。君子虽贫,不粥祭器;虽寒,不衣祭服。为宫室,不斩于丘木。
孔颖达曰:「有田禄得造祭器,必先为祭服,后为祭器。縁人形参差,衣服有大小,不可假借,故宜先造。而祭器之品量其制同,故可暂假,故营之在后。」
吕大临曰:「孟子云:惟士无田,则亦不祭。牲杀器皿衣服皆不备故也。不祭,则荐而已,与庶人同,故不设祭器也。有田禄,则牲杀器皿衣服皆不可不备。祭器所以事其先,粥之则无以祭,无以祭则不孝也。祭服所以接▯神,衣之则防,防则不敬也。丘木所以庇其宅兆,为宫室而斩之,是慢其先而济吾私,亦不敬也。」
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
郑▯曰:「支子庶子也。祖祢庙在嫡子之家,庶子不敢辄祭。若宗子有疾,不堪当祭,则庶子代摄
译《诗经·谷风》说:“凡是百姓有丧事,都要匍匐前往救助。”
《曲礼》说:“认识活着的人就去吊唁,认识死去的人就表示哀伤。”又说:“帮助送葬一定要拉着引棺的绳索。”《檀弓》说:“去别人家吊唁,当天就不奏乐;在去吊唁的日子,不喝酒不吃肉。”去葬礼上吊唁,一定要拉着引柩的绳索;如果跟随灵柩到达墓穴,也都拉着引棺的绳索。
《公羊传》说:“赠送车马,叫做赗;赠送钱财,叫做赙;赠送衣被,叫做襚。”
《谷梁传》说:赠送乘马叫做赗,赠送衣衾叫做襚,赠送贝玉叫做含,赠送钱财叫做赙。吕大临说:《诗经》说:“凡是百姓有丧事,都要匍匆前往救助。”不是说死者可以救助而复生,而是说活着的人如果不救助可能会死。孝子为亲人守丧,三天吃不下饭,哭泣声不断。已经病倒了,拄着拐杖才能起来,询问后才能说话。他内心悲痛,痛苦疾苦,不想活下去,那么他思虑所及,即使是大事也有不能周全的地方,更何况其他事情呢?所以亲戚、僚友、乡党听说后前往的,不仅仅是吊唁哭泣而已,没有不为之尽力帮助的。开始时赠送含玉、衣被以周济其急需,三天后共同提供糜粥以扶持其瘦弱,每次祭奠都执行礼仪,将要下葬时帮助办理事务。跟随灵柩时,年轻人拉着引棺绳,年长者专门负责前进或停止。掩埋墓穴时,壮年人填土,老年人跟随返回。在祖庙哭泣并赠送车马,不够就赠送财物,还不够就赠送钱财。凡是有事务就互相协助,这就可以说是能够救助了。所以到有丧事人家去的辞令,不说“愿见”,而说“比”(亲近)。即使是国君亲临,也说“寡君承事”。他国的使者说:“寡君派某人来,不敢以宾客之礼相待。”主人会见宾客,不分尊卑贵贱,没有不拜谢的,表明是为了感谢他们,并且把自己区别于平常的主人。宾客会见主人,没有回答拜谢的,表明是为了帮助他,并且把自己区别于平常的宾客。自从先王的礼制崩坏,后世虽然沿袭其名数,但实行的人大多失去了其意义。丧主对待宾客,像平常的主人;丧宾会见主人,像平常的宾客。像平常的宾客,所以主人只负责吊唁哭泣,而不敢参与事务;像平常的主人,所以舍弃哀痛,而用衣服饮食来奉承他们。更严重的,甚至损害奉送终的礼仪,来感谢宾客的勤勉;废除吊唁哀痛的仪式,来宽减主人的费用。那么先王的礼意,难道可以这样降低吗?现在想要实行的人,虽然不能完全符合礼制,至于刚开始丧事就哭泣,有事务就祭奠,又能尽力经营,丧具没有备齐的应其请求提供,停止子弟仆役中能干的人来协助劳役,把纸币壶酒的祭奠改为赠送衣被,把供应帷帐饮食的器具改为赠送车马和钱财。凡是丧家对待自己的,全都用其他言辞接受,大概就可以了。
臣按:现在世俗在亲友来吊唁祭奠时,往往设席等待他们,撕裂帛布分发给众人。这就是吕氏所说的以平常宾客相待,舍弃哀痛而用衣服饮食来奉承他们。又世俗之人,在送葬的日子,亲友凑钱为主人在墓所设宴,醉饱歌唱,严重的孝子也参与饮酒进食。这是什么礼呢?现在这种习俗,京师尤其严重。京师是首善之地,所作所为如此,怎么向天下四方展示呢?请求敕令有关部门痛加禁止革除,从京师开始,然后推行到天下。
《曲礼》说:“邻居有丧事,舂米时不互相唱和;同里有殡,不在巷子里唱歌。”
陈澔说:五家为邻,相者是用声音互相劝勉,相大概是舂米人唱歌以辅助舂米。二十五家为里,巷歌,是在巷子里唱歌。
臣按:古代邻居有丧事,居民共同分担其哀戚。像这样后世没有这种风气了,臣所以记录它作为世人的训诫【以上吊慰之礼】
以上家乡之礼【上之下】
大学衍义补卷五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五十二
明 丘濬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明礼乐
家乡之礼
《曲礼》说:“君子将要建造宫室,宗庙排在第一位。”
臣按:古代宗庙,大夫三座,士两座,庶人在寝宫祭祀。然而现在世大夫士没有世袭官职,不能建立宗庙,应该像《家礼》那样,建立祠堂。
凡是家庭制造祭器排在第一位
郑玄说:“家造,是指大夫开始操持家事。”
没有田禄的人,不设置祭器;有田禄的人,先制作祭服。君子即使贫穷,也不卖祭器;即使寒冷,也不穿祭服。建造宫室,不砍伐丘墓上的树木。
孔颖达说:“有田禄可以制造祭器,必须先制作祭服,后制造祭器。因为人的形体参差,衣服有大小,不可借给他人,所以应该先制作。而祭器的品级衡量其制度相同,所以可以暂时借用,所以营建它在后面。”
吕大临说:“孟子说:只有士没有田,也就不祭祀。因为牺牲、器皿、衣服都不具备的缘故。不祭祀,就只是进献而已,与庶人相同,所以不设置祭器。有田禄,那么牺牲、器皿、衣服都不可不备。祭器是用来侍奉祖先的,卖了它就没有东西祭祀,没有东西祭祀就是不孝。祭服是用来接待祖先神灵的,穿了它就不庄重,不庄重就是不敬。丘墓上的树木是用来庇护宅兆的,为了建造宫室而砍伐它,是轻慢祖先而成就我的私利,也是不敬。”
支子不祭祀,祭祀一定要告知宗子
郑玄说:“支子就是庶子。祖祢庙在嫡子家里,庶子不敢擅自祭祀。如果宗子有病,不能承担祭祀,那么庶子代理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