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卷第八十九
从伊川之说为是,近则迎于其国,远则迎于其馆。
问:「程氏昏仪与温公仪如何?」曰:「互有得失。」曰:「当以何为主?」曰:「迎妇以前,温公底是;妇入门以后,程仪是。温公仪,亲迎只拜妻之父两拜,便受妇以行,却是;程仪遍见妻之党,则不是。温公仪入门便庙见,不是;程仪未庙见却是。大概只此两条,以此为准,去子细看。」曰:「庙见当以何日?」曰:「古人三月而后见。」曰:「何必待三月?」曰:「未知得妇人性行如何。三月之久,则妇仪亦熟,方成妇矣。然今也不能到三月,只做个节次如此。」曰:「古人纳采后,又纳吉。若卜不吉,则如何?」曰:「便休也。」曰:「古人纳币五两,只五匹耳。恐太简,难行否?」曰:「计繁简,则是以利言矣。且吾侪无望于复古,则风俗更教谁变?」曰:「温公用鹿皮,如何?」曰:「大节是了,小小不能皆然,亦没紧要。」曰:「温公妇见舅姑,及舅姑享妇仪,是否?」曰:「亦是古人有此礼。」
译采纳伊川先生的说法才是正确的,距离近就在女方家中迎接,距离远就在女方馆舍迎接。
问:“程氏的婚礼仪式与司马光的婚礼仪式怎么样?”回答说:“两者各有得失。”问:“应当以哪一种为主?”回答说:“在迎接新娘之前,司马光的仪式是对的;新娘进门之后,程氏的仪式是对的。司马光的仪式,亲迎时只向新娘的父亲拜两拜,就带着新娘出发,这是对的;程氏的仪式让新娘遍见女方亲戚,则是不对的。司马光的仪式进门就举行庙见之礼,是不对的;程氏的仪式没有举行庙见之礼,则是对的。大体上只有这两条,以此为准则,去仔细查看。”问:“庙见应当定在什么日子?”回答说:“古人是在三个月之后才举行庙见。”问:“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三个月?”回答说:“因为不知道新娘的品行如何。经过三个月的时间,新娘的礼仪也熟悉了,这才算真正成为了媳妇。然而现在也不能等到三个月,只是做一个这样的礼节次序罢了。”问:“古人在纳采之后,又进行纳吉。如果占卜不吉利,该怎么办?”回答说:“那就作罢。”问:“古人纳币只用五两,仅仅五匹布罢了。恐怕太简略,难以实行吧?”回答说:“计较繁简,那就是从利益的角度来说了。况且我们这些人没有指望恢复古制,那么风俗又让谁来改变呢?”问:“司马光使用鹿皮,怎么样?”回答说:“大的节操是对的,细微之处不能全都如此,也不紧要。”问:“司马光规定新娘拜见公婆,以及公婆宴请新娘的仪式,是否正确?”回答说:“这也是古人有的礼节。”
或问:「古者妇三月庙见,而温公礼用次日。今有当日即庙见者,如何?」曰:「古人是从下做上,其初且是行夫妇礼;次日方见舅姑;服事舅姑已及三月,不得罪于舅姑,方得奉祭祀。」
问:「妇当日庙见,非礼否?」曰:「固然。温公如此,他是取左氏『先配后祖』之说。不知左氏之语何足凭?岂可取不足凭之左氏,而弃可信之仪礼乎!」
人著书,只是自入些己意,便做病痛。司马与伊川定昏礼,都是依仪礼,只是各改了一处,便不是古人意。司马礼云:「亲迎,奠雁,见主昏者即出。」不先见妻父母者,以妇未见舅姑也。是古礼如此。伊川却教拜了,又入堂拜大男小女,这不是。伊川云:「婿迎妇既至,即揖入内,次日见舅姑,三月而庙见。」是古礼。司马礼却说,妇入门即拜影堂,这又不是。古人初未成妇,次日方见舅姑。盖先得于夫,方可见舅姑;到两三月得舅姑意了,舅姑方令见祖庙。某思量,今亦不能三月之久,亦须第二日见舅姑,第三日庙见,乃安。亦当行亲迎之礼。古者天子必无亲至后家之礼。今妻家远,要行礼,一则令妻家就近处设一处,却就彼往迎归馆成礼;一则妻家出至一处,婿即就彼迎归自成礼。
叔器问:「昏礼,温公仪,妇先拜夫;程仪,夫先拜妇。或以为妻者齐也,当齐拜。何者为是?」曰:「古者妇人与男子为礼,皆侠拜,每拜以二为礼。昏礼,妇先二拜,夫答一拜;妇又二拜,夫又答一拜。冠礼,虽见母,母亦侠拜。」
问:「今有士人对俗人结姻,欲行昏礼,而彼俗人不从,却如何?」先生微笑,顾义刚久之,乃曰:「这也是费力,只得宛转使人去与他商量。古礼也省径,人也何苦不行!」直卿曰:「若古礼有甚难行者,也不必拘。如三周御轮,不成是硬要扛定轿子旋三匝!」先生亦笑而应。义刚曰:「如俗礼若不大段害理者,些小不必尽去也得。」曰:「是。」久之,云:「古人也有不可晓。古人于男女之际甚严,却如何地亲迎乃用男子御车,但只令略偏些子?不知怎生地。」直卿举今人结发之说为笑。先生曰:「若娶用结发,则结发从军,皆先用结了头发后,方与番人冢杀耶?」
尧卿问姑舅之子为昏。曰:「据律中不许。然自仁宗之女嫁李玮家,乃是姑舅之子,故欧阳公曰:『公私皆已通行。』此句最是把嵒。去声。这事又如鲁初间与宋世为昏,后又与齐世为昏,其间皆有姑舅之子者,从古已然。只怕位不是。」
丧
问丧礼制度节目。曰:「恐怕仪礼也难行。如朝夕奠与葬时事尚可。未殡以前,如何得一一恁地子细?只如含饭一节,教人从那里转?那里安顿?一一各有定所,须是有人相,方得。孔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已是厌周文之类了。某怕圣人出来,也只随今风俗立一个限制,须从宽简。而今考得礼子细,一一如古,固是好;如考不得,也只得随俗不碍理底行去。」
因论丧服,曰:「今人吉服皆已变古,独丧服必欲从古,恐不相称。」闳祖云:「虽是如此,但古礼已废,幸此丧服尚有古制,不犹愈于俱亡乎?」直卿亦以为然。先生曰:「『礼时为大。』某尝谓,衣冠本以便身,古人亦未必一一有义。又是逐时增添,名物愈繁。若要可行,须是酌古之制,去其重复,使之简易,然后可。」又云:「一人自在下面做,不济事。须是朝廷理会,一齐与整顿」又云:「康节说『某今人,须着今时衣服』,忒煞不理会也。」以下丧服。
问子升:「向见考祔礼,煞子细。不知其它礼数,都考得如此否?」曰:「未能及其它。」曰:「今古不同。如殡礼,今已自不可行。」子升因问:「丧礼,如温公仪,今人平时既不用古服,却独于丧礼服之,恐亦非宜,兼非礼不足哀有余之意。故向来斟酌,只以今服加衰绖。」曰:「论来固是如此。只如今因丧服尚存古制,后世有愿治君臣,或可因此举而行之。若一向废了,恐后来者愈不复识矣。」
译有人问:“古代妇女婚后三个月才去宗庙拜见祖先,而司马光的礼仪主张在第二天进行。现在有人当天就拜见祖先,这该怎么办?”回答说:“古人是按照从下到上的顺序进行的,起初只是举行夫妻之礼;第二天才去拜见公婆;侍奉公婆满三个月,没有得罪公婆,才能去奉祀祖先。”
问:“妇女当天拜见祖先,难道不合礼制吗?”回答说:“确实如此。司马光这样做,是采纳了《左传》中‘先配后祖’的说法。不知道《左传》的话有什么值得凭信的?怎么能采用不可信的《左传》,而抛弃可信的《仪礼》呢!”
人著书,只是掺杂进自己的私意,这就成了弊病。司马光和程颐制定婚礼,都是依据《仪礼》,只是各自改动了一处,这就不是古人的本意了。司马光的礼仪说:“亲迎时,奠雁,拜见主婚人后就出来。”不先拜见妻子父母,是因为新娘还没有拜见公婆。这是古礼如此。程颐却教拜见之后,又进入堂上拜见长辈和晚辈,这就不对了。程颐说:“新郎迎接新娘到家后,立即揖让进入内室,第二天拜见公婆,三个月后拜见祖先。”这是古礼。司马光的礼仪却说,新娘进门就拜见影堂,这又不对了。古人起初还没成为正式的媳妇,第二天才拜见公婆。大概先得到丈夫的认可,才能拜见公婆;等到两三个月得到公婆的欢心,公婆才让去拜见祖庙。我思量,现在也不能坚持三个月之久,也必须在第二天拜见公婆,第三天拜见祖先,这样才稳妥。也应当实行亲迎之礼。古代天子必定没有亲自到后家迎娶的礼仪。现在如果妻子家路途遥远,想要行礼,一则让妻子家在附近设一个地方,新郎就在那里迎娶后回到馆舍成礼;二则妻子家派人出来到一个地方,新郎就在那里迎娶后自成礼。
叔器问:“婚礼,司马光的礼仪,新娘先拜新郎;程颐的礼仪,新郎先拜新娘。有人认为‘妻’就是‘齐’的意思,应当同时拜。哪种是对的?”回答说:“古代妇女与男子行礼,都是侧身拜,每次拜以两次为礼。婚礼,新娘先拜两次,新郎回拜一次;新娘又拜两次,新郎又回拜一次。冠礼,即使拜见母亲,母亲也是侧身拜。”
问:“现在有士人与平民结亲,想要行婚礼,但那些平民不服从,该怎么办?”先生微笑,看着义刚很久,才说:“这也是费力,只能委婉地派人去和他们商量。古礼也简便,人们何必苦于不行呢!”直卿说:“如果古礼有什么难以实行的,也不必拘泥。比如绕车三圈,难道非要硬扛着轿子转三圈吗!”先生也笑着答应。义刚说:“如果俗礼不是大大违背理义,一些小的地方不必完全去除也可以。”先生说:“对。”过了很久,说:“古人也有不可理解的。古人对男女之间很严格,为什么亲迎却用男子驾车,只是让稍微偏一点?不知道怎么回事。”直卿举出今人结发的说法作为笑谈。先生说:“如果娶妻用结发,那么结发从军,都是先结了头发后,才与番人拼杀吗?”
尧卿问姑舅之子结婚的事。回答说:“根据律法是不允许的。然而自从仁宗的女儿嫁给李玮家,那是姑舅之子,所以欧阳修说:‘公私都已经通行。’这句话最是把持不住。这件事又如同鲁国起初与宋国通婚,后来又与齐国通婚,其中都有姑舅之子的情况,从古以来就是这样。只怕地位不对。”
丧
问丧礼的制度细节。回答说:“恐怕《仪礼》也很难实行。比如朝夕奠和葬时的事还可以。未殡以前,怎么能一一那么细致?只比如含饭这一节,教人从哪里转身?从哪里安顿?一一都有固定的位置,必须有人辅助,才行。孔子说‘行夏之时,乘殷之辂’,已经是厌烦周朝的繁琐之类了。我担心圣人出来,也只是随当今风俗立一个限制,必须宽简。现在考得礼很细致,一一像古人那样,固然好;如果考不得,也只得随俗,不违背理义的去实行。”
因为讨论丧服,先生说:“现在人的吉服都已经改变古制,唯独丧服一定要从古制,恐怕不相称。”闳祖说:“虽然如此,但古礼已经废弃,幸好这丧服还有古制,不还是比都亡失了好吗?”直卿也认为这样。先生说:“‘礼以时为大。’我曾经说,衣冠本来是为了方便身体,古人也未必一一都有意义。又是随着时间增添,名物越来越繁杂。如果要可行,必须斟酌古制的制度,去掉重复的,使之简易,然后才可以。”又说:“一个人自在下面做,不济事。必须是朝廷理会,一齐整顿。”又说:“康节说‘我是今人,必须穿今时的衣服’,太不通情理了。”以下是关于丧服的讨论。
问子升:“以前看到考订祔礼,很细致。不知道其他礼数,都考订得这样吗?”回答说:“没能考订到其他。”先生说:“现在和古代不同。比如殡礼,现在已经自然不可行。”子升于是问:“丧礼,像司马光的礼仪,现在人平时既然不用古服,却独独在丧礼时穿古服,恐怕也不合适,况且不符合礼不足而哀有余的意思。所以向来斟酌,只用今服加上衰绖。”先生说:“论起来固然如此。只是现在因为丧服尚存古制,后世如果有愿意治理的君臣,或许可以借此推行。如果一直废弃了,恐怕后来的人更加不认识它了。”
问:「丧服,今人亦有欲用古制者。时举以为吉服既用今制,而独丧服用古制,恐徒骇俗。不知当如何?」曰:「骇俗犹些小事,但恐考之未必是耳。若果考得是,用之亦无害。」
译有人问:“关于丧服,现在也有人想采用古代的制度。当时有人举出理由说,既然吉服已经采用现在的制度,唯独丧服采用古代制度,恐怕只会惊骇世俗。不知道应当如何处理?”回答说:“惊骇世俗还算小事,只是担心考察下来未必正确。如果确实考察得正确,使用它也没有害处。”
丧礼衣服之类,逐时换去。如葬后换葛衫,小祥后换绅布之类。
问丧服之制。曰:「『衣带下尺。』郑注云:『要也广尺,足以掩裳上际。』廖西仲云,以布半幅,其长随衣之围,横缀于衣下而谓之要。』」
问:「丧服,如至尊之丧,小官及士庶等服,于古皆差。仪礼,诸侯为天子斩衰三年。传曰:『君,至尊也。』注:『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庶人为国君齐衰三月。注:『不言民,而言庶人,庶人或有在官者。天子畿内之民,服天子亦如之。』以是观之,自古无通天下为天子三年之制,前辈恐未之考。」曰:「今士庶人既无本国之君服,又无至尊服,则是无君,亦不可不示其变。如今叙衫亦不害,此亦只存得些影子。」问:「士庶亦不可久。」「庶人为国君亦止齐衰三月,诸侯之大夫为天子,亦止小功繐衰。」或问:「有官人嫁娶在祔庙后。」曰:「只不可带花用乐,少示其变。」又曰:「至尊之服,要好,初来三日用古冠服,上衣下裳;以后却用今所制服,四脚[巾璞-王]头等。自京官以上是一等服,京官以下是一等服,士人又一等服,庶人又一等服。如此等级分明,也好。」器之问:「寿皇行三年之丧,是谁建议?」曰:「自是要行,这是甚次第!可惜无好宰相将顺成此一大事。若能因举行盛典及于天下,一整数千百年之陋,垂数千百年之成宪,是甚次第!时相自用紫衫皂带,入临用白衫,待退归便不着。某前日在上前说及三年之丧,亦自感动,次日即付出与礼官集议,意甚好。不知后来如何忽又住了,却对宰相说:『也似咤异。』不知寿皇既已行了,又有甚咤异?只是亦无人助成此事。因检仪礼注疏说嫡孙承重甚详。君之丧服,士庶亦可聚哭,但不可设位。某在潭州时,亦多有民众欲入衙来哭,某初不知,外面被门子止约了。待两三日方知,遂出榜告示,亦有来哭者。」以下君丧。
因说:「天子之丧,自太子宰执而下,渐降其服,至于四海,则尽三月。服,谓凶服。讣所至,不问地之远近,但尽于三月而止。天子初死,近地先闻,则尽三月;远地或后闻之,亦止于三月之内也。」又云:「古者次第,公卿大夫与列国之诸侯,各为天子三年之丧;而列国之卿大夫,又各为其君三年之服;盖止是自服其君。如诸侯之大夫,为本国诸侯服三年之丧,则不复为天子服。百姓则畿内之民,自为天子服本国之君服三年之丧也。故礼曰『百姓为天子、诸侯有土者,服三年之丧』,为此也。」又云:「『君之丧,诸达官之长,杖。』达官,谓得自通于君者,如内则公卿、宰执、六曹之长,九寺、五监之长,外则监司、郡守,皆自得通章奏于君者。凡此者皆杖,以次则不杖。如太常卿杖,太常少卿则不杖。若无太常卿,则少卿代之杖也。只不知王畿之内,公卿之有采地者,其民当何如服,当检看。」
徽庙讣至,胡明仲知严州,众议欲以日易月。张晋彦为司理,为明仲言:「前世以日易月,皆是有遗诏。今太上在远,无遗诏,岂可行?」胡曰:「然则如之何?」曰:「盍请之于朝?」胡如其说,不报。
高宗登遐,寿皇麻衣不离身,而臣子晏然朝服如常,只于朝见时,略换皂带,以为服至尊之服。冠有数样,衣有数样,所以当来如此者,乃是甚么时,便着甚么样冠服。昨闻朝廷无所折衷,将许多衣服一齐重迭着了。古礼恐难行,如今来却自有古人做未到处。如古者以皮束棺,如何会弥缝?又,设熬黍稷于棺旁以惑蚍蜉,可见少智。然三日便殡了,又见得防虑之深远。今棺以用漆为固,要拘三日便殡,亦难。丧最要不失大本。如不用浮屠,送葬不用乐,这也须除却。所谓古礼难行者,非是道不当行,只怕少间止了得要合那边,要合这边,到这里一重大利害处,却没理会,却便成易了。古人已自有个活法,如身执事者面垢而已之类。
器远问:「『安常习故』,是如何?」曰:「云云。如亲生父母,子
译关于丧礼中衣物的类别,是随着时间推移而更换的。比如安葬之后换穿葛布衫,小祥祭之后换穿绅布之类的衣物。
有人问丧服的制度。回答说:“‘衣带下尺’。郑玄注解说:‘腰带宽一尺,足以遮盖裙子的上缘。’廖西仲说,用半幅布,长度随衣服的围度,横向缝在衣服下摆,称为腰带。”
有人问:“丧服,比如最高统治者去世,小官以及士人、百姓等的服制,在古代都是有差别的。《仪礼》规定,诸侯为天子服斩衰三年。传文说:‘君,是至尊的。’注解说:‘天子、诸侯以及拥有封地的卿大夫都称为君。’庶人为国君服齐衰三个月。注解说:‘不说民,而说庶人,是因为庶人中可能有在官府任职的人。天子王畿内的百姓,为天子服丧也与此相同。’由此看来,自古以来并没有天下人为天子服丧三年的制度,前辈们恐怕没有考证过这一点。”回答说:“现在士人和百姓既然没有为本国国君服丧的制度,又没有为至尊服丧的制度,这就等于没有君主,也不可完全不表示哀悼的变化。如今穿叙衫也无妨,这也只是保留了一些形式上的影子。”又问:“士人和百姓也不可服丧太久。”回答说:“庶人为国君服丧也只服齐衰三个月,诸侯的大夫为天子服丧,也只服小功繐衰。”有人问:“有官员在祔庙之后嫁娶。”回答说:“只是不可以戴花、使用音乐,稍微表示哀悼的变化。”又说:“为至尊服丧,腰带要系好,起初三天用古代的冠服,上衣下裳;以后就用现在所规定的制服,四脚巾璞头等。从京官以上是一等服制,京官以下是一等服制,士人是另一等服制,百姓又是另一等服制。这样等级分明,也很好。”器之问:“寿皇实行三年之丧,是谁建议的?”回答说:“这本来就是要实行的,这是什么样的次序!可惜没有好的宰相顺承并促成这件大事。如果能借此举行盛典并推广到天下,一举整顿数千年的陋习,垂立数千年的成法,这是什么样的次序!当时的宰相自己穿紫衫皂带,入宫临丧时穿白衫,退朝回家便不穿了。我前几天在皇上面前提到三年之丧,皇上也很感动,第二天就交给礼官集议,用意很好。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忽然又停止了,反而对宰相说:‘这也太奇怪了。’不知道寿皇既然已经实行了,又有什么奇怪的?只是也没有人辅助促成这件事。因此查阅《仪礼》注疏,关于嫡孙承重说得非常详细。对于君主的丧服,士人和百姓也可以聚集哭丧,但不可以设位。我在潭州时,也有很多民众想要进入衙门来哭,我起初不知道,外面被门子制止了。过了两三天才知道,于是出榜告示,也有来哭的人。”以下是关于君主丧礼的内容。
接着说:“天子的丧事,从太子、宰相以下,逐渐降低服制,至于天下各地,则都服丧三个月。服,指的是凶服。讣告所到之处,不问地方的远近,但都限于三个月为止。天子刚死,近处先听到消息,就服满三个月;远处或许后听到消息,也只在三个月之内服丧。”又说:“古代的次序,公卿大夫与各国的诸侯,各自为天子服丧三年;而各国的卿大夫,又各自为其君主服丧三年;这大概只是各自为其君主服丧。比如诸侯的大夫,为本国诸侯服丧三年,就不再为天子服丧。百姓则是王畿内的民众,自然为天子服丧,如同为本国君主服丧三年一样。所以礼书上说‘百姓为天子、诸侯等有土地的人,服丧三年’,就是这个原因。”又说:“‘君主的丧事,各达官之长,持杖。’达官,指的是能够直接向君主通达的人,比如在朝廷内的公卿、宰相、六曹之长,九寺、五监之长;在外地的监司、郡守,都是能够直接向君主上奏章的人。凡是这些人持杖,依次则不持杖。比如太常卿持杖,太常少卿就不持杖。如果没有太常卿,就由少卿代替持杖。只是不知道王畿之内,拥有采邑的公卿,他们的百姓应当如何服丧,应当查检一下。”
徽宗的讣告传到,胡明仲任严州知州,众人议论想要以日易月。张晋彦任司理,对胡明仲说:“前世以日易月,都是有遗诏的。现在太上皇在远方,没有遗诏,怎么能实行?”胡明仲说:“那么该怎么办?”回答说:“何不向朝廷请示?”胡明仲照他的话去做,没有回复。
高宗驾崩,寿皇麻衣不离身,而臣子们安然穿着朝服如常,只在朝见时,稍微换上皂带,以此作为为至尊服丧的服饰。冠有好几种样式,衣服有好几种样式,所以当时这样做的,乃是根据什么时辰,就穿什么样式的冠服。昨天听说朝廷没有权衡折中,将许多衣服一起重叠穿着。古礼恐怕难以实行,如今却自有古人未曾做到的地方。比如古代用皮革束棺,怎么会弥合缝隙?又,在棺旁设置熬煮的黍稷来迷惑蚂蚁,可见智慧不足。然而三天就殡殓了,又可见防备考虑得深远。现在棺木用漆加固,要拘泥于三天就殡殓,也很难。丧礼最要不失根本。比如不用佛教仪式,送葬不用音乐,这些也必须去除。所谓古礼难以实行的,并不是道理上不该实行,只怕稍后既要迎合那边,又要迎合这边,到了这里一个重大的利害关头,却没有办法处理,却就变得容易了。古人已经自有灵活的方法,比如亲自执事的人脸上沾满污垢之类的。
器远问:“‘安常习故’,是什么意思?”回答说:“云云。比如亲生父母,子
合当安之。到得立为伯叔后,疑于伯叔父有不安者,这也是理合当如此。然而自古却有大宗无子,则小宗之子为之后。这道理又却重。只得安于伯叔父母,而不可安于所生父母。丧服则为为后父母服三年,所生父母只齐衰,不杖,期。」以下服制。
译应当安于伯叔父母。等到被立为伯叔的继承人,对伯叔父母感到不安,这也是理应当如此的。然而自古以来,如果有大宗没有儿子,就让小宗的儿子作为大宗的继承人。这个道理又显得更为重要。只能安于伯叔父母,而不能安于亲生父母。在丧服制度上,为作为继承人的父母服三年之丧,为亲生父母只服齐衰,不执丧杖,为期一年。以下是关于丧服制度的内容。
问:「『天下事易至于安常习故』,如何?」曰:「且如今人为所生父母齐衰,不杖,期,为所养父母斩衰三年,以理观之,自是不安。然圣人有个存亡继绝底道理,又不容不安。且如濮安懿王事,当时皆以司马公为是。今则濮安懿王下却有主祀,朝廷却未尝正其号。」
祖在父亡,祖母死,亦承重。毕。
嫡孙承重,庶孙是长亦不承。
庶子之长子死,亦服三年。
礼只有父母服,他服并无,故今长幼服都无考。妻服期,子以父在,服亦期,故哭祭之类同。今律则不然,故其礼皆龃龉。
显道问服制。曰:「唐时添那服制,添得也有差异处。且如亲叔伯是期,堂叔须是大功,乃便降为小功,不知是怎生地。」
服议,汉儒自为一家之学,以仪礼丧服篇为宗。礼记中小记大传则皆申其说者,详密之至,如理丝栉发。可试考之,画作图子,更参以通典及今律令,当有以见古人之意不苟然也。灏。
问:「孝子于尸柩之前,在丧礼都不拜,如何?」曰:「想只是父母在生时,子弟欲拜,亦须俟父母起而衣服。今恐未忍以神事之,故亦不拜。」以下居丧。
或问:「哀慕之情,易得间断,如何?」曰:「此如何问得人!孝子丧亲,哀慕之情,自是心有所不能已,岂待抑勒,亦岂待问人?只是时时思慕,自哀感。所以说『祭思敬,丧思哀』。只是思着自是敬,自是哀。若是不哀,别人如何抑勒得他!」因举「宰我问三年之丧」云云,曰:「女安则为之!圣人也只得如此说,不当抑勒他,教他须用哀。只是从心上说,教他自感悟。」僩录略。
问「居丧以来,惟看丧礼,不欲读他书,恐妨哀。然又觉精神元自荒迷,更专一用心去考索制度名物,愈觉枯燥。今欲读语孟,不知如何?」曰「居丧初无不得读书之文。古人居丧废业,业是簨上版子;废业,谓不作乐耳。古人礼乐不去身,惟居丧然后废乐。故『丧复常,读乐章』。周礼司业者,亦司乐也。」
叔器问:「今之墨衰便于出入,而不合礼经,如何?」曰:「若不能出,则不服之亦好。但有出入治事,则只得服之。丧服四制说:『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执事而后行者,面垢而已。』盖惟天子诸侯始得全伸其礼,庶人皆是自执事,不得伸其礼。」
亲丧,兄弟先满者先除服,后满者后除,以在外闻丧有先后者。
丧妻者,木主要作妻名,不可作母名。若是妇,须作妇名,翁主之。卒哭即祔。更立木主于灵坐,朝夕奠就之,三年除之。
长子死,则主父丧,用次子,不用侄,今法如此。宗子法立,则用长子之子。此法已坏,只从今法。
问:「丧之五服皆有制,不知饮食起居,亦当终其制否?」曰:「合当尽其制。但今人不能行,然在人斟酌行之。」
问:「丧礼不饮酒,不食肉。若朝夕奠,及亲朋来奠之馔,则如之何?」曰:「与无服之亲可也。」
丧葬之时,只当以素食待客。祭馔荤食,只可分与仆役。
问:「居丧,为尊长强之以酒,当如何?」曰:「若不得辞,则勉徇其意,亦无害。但不可至沾醉,食已复初可也。」问:「坐客有歌唱者如之何?」曰:「当起避。」
或问:「亲死遗嘱教用僧道,则如何?」曰:「便是难处。」或曰:「也可以不用否?」曰:「人子之心有所不忍。这事,须子细商量。」
或问:「设如母卒,父在,父要循俗制丧服,用僧道火化,则如何?」曰:「公如何?」曰:「只得不从。」曰:「其它都是皮毛外事,若决如此做,从之也无妨,若火化则不可。」泳曰:「火化,则是残父母之遗骸。」曰:「此话若将与丧服浮屠一道说,便是未识轻重在。」
「丧三年不祭。」盖孝子居倚庐垩室,只是思慕哭泣,百事皆废,故不祭耳。然亦疑当令宗人摄祭,但无明文,不可考耳。以下丧废祭。
「伊川谓,三年丧,古人尽废事,故
译问:“‘天下事容易达到安于常规、习于旧例的地步’,是怎么回事?”回答说:“比如现在的人为亲生父母服齐衰,不拄丧杖,服期一年;为养父母服斩衰,服期三年。从情理上看,这自然是不安的。然而圣人有一个保存灭亡、延续断绝的道理,又不容许不安。再比如濮安懿王的事,当时大家都认为司马光是对的。如今濮安懿王下面却有主持祭祀的人,朝廷却未曾正式确定他的称号。”
祖父在世而父亲去世,祖母去世,也要承重。完毕。
嫡孙承重,庶孙即使是长子也不承重。
庶子的长子去世,也服三年丧。
礼制中只有为父母服的丧制,其他丧制都没有,所以如今长幼的丧服都没有依据。妻子服期一年,儿子因为父亲在世,也服期一年,所以哭祭之类相同。如今的律法却不是这样,所以那些礼制都互相抵触。
显道问丧服制度。回答说:“唐代增添那些丧服制度,增添得也有差异的地方。比如亲叔伯是服期一年,堂叔必须是大功,于是便降为小功,不知是怎么搞的。”
丧服议定,汉代儒者自成一家之学,以《仪礼·丧服篇》为宗。《礼记》中的《小记》《大传》都是申述其说的,详尽严密到了极点,如同梳理丝线、梳理头发。可以试着考察一下,画成图表,再参看《通典》及如今的律令,应当能看出古人的意思不是随便那样的。灏。
问:“孝子在尸柩之前,在丧礼中都不拜,是怎么回事?”回答说:“想必只是父母在世时,子弟想要拜,也必须等父母起身穿好衣服。现在恐怕不忍心以对待神灵的方式对待他们,所以也不拜。”以下是关于居丧的内容。
有人问:“哀痛思慕的情感,容易间断,该怎么办?”回答说:“这怎么可以问别人!孝子丧亲,哀痛思慕的情感,自然是心中不能停止的,哪里需要压制强迫,又哪里需要问别人?只是时时思慕,自然哀痛感动。所以说‘祭祀要想着恭敬,居丧要想着哀痛’。只是想着自然就是恭敬,自然就是哀痛。如果是不哀痛,别人怎么压制强迫得了他!”于是举出“宰我问三年之丧”的话说:“你心安就去做吧!圣人只能这样说,不应当压制强迫他,教他必须哀痛。只是从心上说,教他自己感悟。”僩录略。
问:“居丧以来,只看丧礼,不想读其他书,怕妨碍哀痛。然而又觉得精神原本就荒废迷乱,更专一用心去考索制度名物,愈发觉得枯燥。现在想读《论语》《孟子》,不知道怎么样?”回答说:“居丧初没有不得读书的条文。古人居丧废业,业是指簨上的版子;废业,是指不演奏音乐罢了。古人礼乐不离身,只有居丧然后废除音乐。所以‘丧期结束恢复常态,读乐章’。《周礼》中的司业者,也是司乐者。”
叔器问:“如今的墨衰便于出入,但不符合礼经,该怎么办?”回答说:“如果不能外出,那么不穿它也好。但有出入处理事务,就只得穿它。《丧服四制》说:‘百官具备,百物齐备。不说话而事情能办成的,扶着起来;说话后事情才能办成的,拄着杖起来;亲身处理事务后事情才能办成的,脸上沾满污垢罢了。’大概只有天子诸侯才能完全施行他们的礼制,庶人都是亲自处理事务,不能施行他们的礼制。”
亲人去世,兄弟先满丧期的先除服,后满丧期的后除服,因为在外听到丧讯有先后。
丧妻者,木主上要写妻子的名字,不可写母亲的名字。如果是儿媳,必须写儿媳的名字,由公公主持。卒哭后即附祭。再立木主于灵位前,朝夕祭奠就在那里,三年后除去。
长子去世,则由次子主持父亲的丧事,不用侄子,如今的法律是这样。宗子法确立,则用长子的儿子。此法已坏,只从如今的法律。
问:“丧事的五服都有制度,不知道饮食起居,也应当终其制度吗?”回答说:“应当尽其制度。但如今的人不能实行,然而在于人斟酌实行。”
问:“丧礼不饮酒,不吃肉。如果朝夕祭奠,以及亲朋来祭奠的饭菜,该怎么办?”回答说:“与没有服丧的亲戚可以。”
丧葬之时,只应当以素食待客。祭品中的荤食,只可分给仆役。
问:“居丧,被尊长强迫饮酒,该怎么办?”回答说:“如果无法推辞,那么勉强顺从其意,也没有害处。但不可到醉倒的地步,吃完后恢复原状即可。”问:“坐客中有歌唱的该怎么办?”回答说:“应当起身避开。”
有人问:“亲人去世遗嘱教用僧道,该怎么办?”回答说:“这便是难处。”有人说:“也可以不用吗?”回答说:“人子之心有所不忍。这事,须仔细商量。”
有人问:“假如母亲去世,父亲在世,父亲要循俗制丧服,用僧道火化,该怎么办?”回答说:“公意如何?”回答说:“只得不服从。”回答说:“其他都是皮毛外事,如果坚决这样做,顺从也没有妨碍,如果火化则不可。”泳说:“火化,则是残害父母的遗骸。”回答说:“这话如果将与丧服浮屠一道说,便是未识轻重了。”
“丧三年不祭。”大概孝子居倚庐垩室,只是思慕哭泣百事皆废,所以不祭罢了。然而也怀疑应当让宗人代理祭祀,但没有明文,不可考罢了。以下是关于丧废祭的内容。
“伊川说,三年丧,古人尽废事,所以”
并祭祀都废。今人事都不废,如何独废祭祀?故祭祀可行。」先生曰:「然。亦须百日外方可。然奠献之礼,亦行不得。只是铺排酒食仪物之类后,主祭者去拜。若是百日之内要祭,或从伯叔兄弟之类,有人可以行。」或问:「今人以孙行之,如何?」曰:「亦得。」又曰:「期、大小功、缌麻之类服,今法上日子甚少,便可以入家庙烧香拜。」
译并且祭祀全都废除了。如今人事都不废除,为何唯独废除祭祀?所以祭祀是可以实行的。」先生说:「对。但也必须过了百日之后才可以。然而奠献的礼仪,也是行不通的。只是在摆设好酒食仪物之类之后,主祭者去拜祭。如果是在百日之内想要祭祀,或者从伯叔兄弟之类,有人可以主持进行。」有人问:「如今由孙子来主持,怎么样?」回答说:「也可以。」又说:「为期、大小功、缌麻之类的丧服,如今法律规定的服丧日子很少,就可以进入家庙烧香拜祭。」
问「丧三年不祭」。曰:「程先生谓,今人居丧,都不能如古礼,却于祭祀祖先独以古礼不行,恐不得。横渠曰:『如此,则是不以礼祀其亲也。』某尝谓,如今人居丧时,行三二分居丧底道理,则亦当行三二分祭先底礼数。」今按:此语非谓只可行三二分,但既不得尽如古,则丧祭亦皆当存古耳。
古人缌麻已废祭祀,恐今人行不得。
问:「三年丧中,得做祭文祭故旧否?」曰:「古人全不吊祭,今不柰何。胡籍溪言,只散句做,不押韵。」
先生以子丧,不举盛祭,就影堂前致荐,用深衣幅巾。荐毕,反丧服,哭奠于灵,至恸。
问:「练而祔,是否?」曰:「此是殷礼,而今人都从周礼。若只此一件却行殷礼,亦无意思。若如陆子静说,祔了便除去几筵,则须练而祔。若郑氏说祔毕复移主出于寝,则当如周制,祔亦何害?」以下祔。
今不立昭穆,即所谓「祔于曾祖、曾祖姑」者,无情理也。
古人所以祔于祖者,以有庙制昭穆相对,将来祧庙,则以新死者安于祖庙。所以设祔祭豫告,使死者知其将来安于此位;亦令其祖知是将来移上去,其孙来居此位。今不异庙,只共一堂排作一列,以西为上,则将来祧其高祖了,只趱得一位,死者当移在祢处。如此则只当祔祢,今祔于祖,全无义理。但古人本是祔于祖,今又难改他底,若卒改他底,将来后世或有重立庙制,则又着改也。神宗朝欲议立朝廷庙制,当时张虎则以为祧庙祔庙只移一位,陆农师则以为祔庙祧庙皆移一匝。如农师之说,则是世为昭穆不定,岂得如此?文王却是穆,武王却是昭。如曰「我穆考文王」,又曰「我昭考武王」。又如左传说:「管蔡郕霍鲁卫毛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这十六国是文王之子,文王是穆,故其子曰「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这四国是武王之子,武王是昭,故其子曰「武之穆也」。则昭穆是万世不可易,岂得如陆氏之说?陆氏礼象图中多有杜撰处。不知当时庙制,后来如何不行?
祔新主而迁旧主,亦合告祭旧主,古书无所载,兼不说迁于何所。天子则有始祖之庙,而藏之夹室,大夫亦自有始祖之庙。今皆无此,更无顿处。古人埋桑主于两阶间,盖古者阶间人不甚行;今则混杂,亦难埋于此,看来只得埋于墓所。大戴礼说得迁祔一条,又不分晓。
先生以长子大祥,先十日朝暮哭,诸子不赴酒食会。近祥则举家蔬食,此日除祔。先生累日颜色忧戚。
二十五月祥后便禫,看来当如王肃之说,于『是月禫,徙月乐』之说为顺。而今从郑氏之说,虽是礼疑从厚,然未为当。看来而今丧礼须当从仪礼为正。如父在为母期,非是薄于母,只为尊在其父,不可复尊在母,然亦须心丧三年。及嫂叔无服,这般处皆是大项事,不是小节目,后来都失了。而今国家法为所生父母皆心丧三年,此意甚好。以下禫。
先是旦日,吴兄不讲礼。先生问何故。曰:「为祖母承重,方在禫,故不敢讲贺礼。」或问:「为祖母承重,有禫制否?」曰:「礼惟于父母与长子有禫。贺孙录云:「却于祖母未闻。」今既承重,则便与父母一般了,当服禫。」贺孙同。
或问:「女子已嫁,为父母禫否?」曰:贺孙录云:「想是无此礼。」「据礼云父在为母禫,止是主男子而言。」贺孙同。
问:「今吊者用横乌,如何?」曰:「此正与『羔裘玄冠不以吊』相反,亦不知起于何时。想见当官者既不欲易服去吊人,故杜撰成个礼数。若闲居时,只当易服用叙衫。」吊。
「本朝于大臣之丧,待之甚哀。」贺孙举哲宗哀临温公事。曰:「温公固是如此,至于尝为执政,已告老而死,祖宗亦必为之亲临罢乐。看古礼,君于大夫,小敛往焉,大敛往焉;于士,既殡往焉;何其诚爱之至!今乃恝然。这也只是自渡江后,君臣之势方一向悬绝,无相亲之意,故如此。古之君臣所以事事做得成,缘是亲爱一体。因说虏
译问:“守丧三年期间不进行祭祀,是怎么回事?”回答说:“程颐先生认为,如今的人守丧,都不能完全依照古礼,却在祭祀祖先这件事上,唯独不实行古礼,恐怕是不对的。张载(横渠)说:‘如果这样,那就是不用礼来祭祀自己的亲人了。’我曾经说,如今的人守丧时,如果能实行三分之二的守丧道理,那么也应当实行三分之二的祭祀祖先的礼数。”现在按语:这段话并不是说只能实行三分之二的礼数,而是说既然不能完全依照古礼,那么守丧和祭祀都应当保留古礼的精神。
古人连缌麻这种最轻的丧服期间都废除祭祀,恐怕如今的人做不到。
问:“守三年丧期间,可以写祭文来祭祀故去的旧友吗?”回答说:“古人完全不吊唁祭祀,如今却无可奈何。胡籍溪说,只写散句,不押韵。”
先生因为长子去世,不举行盛大的祭祀,就在影堂前致祭,穿着深衣,包着幅巾。祭品献完后,换回丧服,在灵位前哭祭,悲痛至极。
问:“练祭之后进行祔祭,对吗?”回答说:“这是殷代的礼制,而如今的人都遵循周礼。如果只有这一件事实行殷礼,也没有意义。如果像陆子静所说,祔祭之后就撤去灵位前的几筵,那么就必须练祭之后进行祔祭。如果像郑玄所说,祔祭完毕后又把神主移出来放到寝宫,那么就应当遵循周制,祔祭又有什么妨害呢?”以下讨论祔祭。
如今不设立昭穆制度,那么所谓“祔于曾祖、曾祖姑”的说法,就没有情理依据了。
古人之所以祔于祖父,是因为有庙制中昭穆相对的安排,将来祧庙时,就把新死的人安放在祖父的庙里。所以设置祔祭预先告知,让死者知道将来要安放在这个位置;也让祖父知道将来要移上去,他的孙子来居住这个位置。如今不分开建庙,只是共在一个厅堂排成一列,以西边为上,那么将来祧去高祖的神主后,只是空出一个位置,死者应当移到父亲的神主处。这样的话,就只应当祔于父亲,如今祔于祖父,完全没有义理。但是古人本来是祔于祖父,如今又难以改变他们的做法,如果彻底改变他们的做法,将来后世有人重新建立庙制,又要再改一次了。神宗朝想要商议建立朝廷的庙制,当时张虎认为祧庙和祔庙只是移动一个位置,陆农师认为祔庙和祧庙都移动一圈。按照陆农师的说法,那就是世代的昭穆次序不定,怎么能这样呢?文王是穆,武王是昭。所以说“我穆考文王”,又说“我昭考武王”。又如《左传》说:“管、蔡、郕、霍、鲁、卫、毛、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是文王的昭。”这十六国是文王的儿子,文王是穆,所以他的儿子称为“文之昭”。“邘、晋、应、韩,是武王的穆。”这四国是武王的儿子,武王是昭,所以他的儿子称为“武之穆”。那么昭穆次序是万世不可改变的,怎么能像陆氏所说的那样呢?陆氏的《礼象图》中有很多杜撰的地方。不知道当时的庙制,后来为什么不再实行?
祔入新神主而迁移旧神主,也应当告知祭祀旧神主,古书中没有记载,而且也不说迁移到哪里。天子有始祖的庙,藏在夹室,大夫也有自己的始祖庙。如今都没有这些,更没有放置的地方。古人把桑木神主埋在两阶之间,大概是因为古代阶间人不常行走;如今杂乱,也难以埋在这里,看来只能埋在墓所。《大戴礼记》中有一条关于迁移祔祭的说法,又不清楚。
先生因为长子大祥祭,提前十天早晚哭泣,其他儿子不参加酒食聚会。接近大祥祭时,全家吃素,这天除去祔祭。先生连续几天面色忧愁悲伤。
二十五个月大祥祭之后就是禫祭,看来应当像王肃所说,在“是月禫,徙月乐”的说法上更顺理成章。而如今遵循郑玄的说法,虽然礼有疑问时从厚,但也不恰当。看来如今的丧礼应当以《仪礼》为准。比如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一年,并不是轻视母亲,只是因为尊者在父亲,不能再尊在母亲,但也必须心丧三年。以及嫂叔之间没有丧服,这些地方都是大事,不是小细节,后来都丢失了。如今国家法律规定为所生的父母都心丧三年,这个意思很好。以下讨论禫祭。
先前有一天,吴兄不讲授礼。先生问什么原因。回答说:“因为为祖母承重,正在禫祭期间,所以不敢讲授贺礼。”有人问:“为祖母承重,有禫祭的制度吗?”回答说:“礼制中只有父母和长子有禫祭。贺孙记录说:‘对于祖母却没有听说过。’如今既然承重,那就和父母一样了,应当服禫祭。”贺孙同意。
有人问:“女子已经出嫁,为父母禫祭吗?”回答说:贺孙记录说:“想是没有这个礼。”“根据礼制说父亲在世时为母亲禫祭,只是针对男子而言。”贺孙同意。
问:“如今吊唁的人用横乌,怎么样?”回答说:“这正与‘羔裘玄冠不以吊’相反,也不知道起源于何时。想必当官的人既不想换衣服去吊唁别人,所以杜撰出这种礼数。如果闲居时,只应当换衣服穿叙衫。”吊唁。
“本朝对于大臣的丧事,对待得非常哀痛。”贺孙举出哲宗哀悼温公的事。先生说:“温公确实是这样,至于曾经担任执政,已经告老而死,祖宗也一定会亲自临丧罢乐。看古礼,君主对于大夫,小敛时前往,大敛时前往;对于士,下葬后前往;是多么真诚的爱戴啊!如今却漠然置之。这也只是自从渡江以后,君臣之间的权势才一向悬殊,没有相亲的意思,所以这样。古代君臣之所以事事都能做成,是因为亲爱一体。因此说到虏”
人初起时,其酋长与部落都无分别,同坐同饮,相为戏舞,所以做得事。如后来兀朮犯中国,虏掠得中国士类,因有教之以分等陛立制度者,于是上下位势渐隔,做事渐难。」君临臣丧。
译人刚兴起的时候,他们的酋长与部落成员没有区别,一起坐、一起喝,互相嬉戏舞蹈,因此做事容易。像后来兀朮侵犯中原,掳掠了中原的士人,因为有教他们区分等级、确立站立制度的人,于是上下地位逐渐隔绝,做事就逐渐困难了。君主驾临,臣子服丧。
某旧为先人饰棺,考制度作帷▯,李先生以为不切。而今礼文觉繁多,使人难行。后圣有作,必是裁减了,方始行得。饰棺。
先生殡其长子,诸生具香烛之奠。先生留寒泉殡所受吊,望见客至,必涕泣远接之;客去,必远送之。就寒泉庵西向殡。掘地深二尺,阔三四尺,内以火砖铺砌,用石灰重重遍涂之,棺木及外用土砖夹砌。将下棺,以食五味奠亡人,次子以下皆哭拜。诸客拜奠,次子代亡人答拜。盖兄死子幼,礼然也。以下殡。
伯量问:「殡礼可行否?」曰:「此不用问人,当自观其宜。今以不漆不灰之棺,而欲以砖土围之,此可不可耶?必不可矣。数日见公说丧礼太繁絮,礼不如此看,说得人都心闷。须讨个活物事弄,如弄活蛇相似,方好。公今只是弄得一条死蛇,不济事。某尝说,古者之礼,今只是存他一个大概,令勿散失,使人知其意义,要之必不可尽行。如始丧一段,必若欲尽行,则必无哀戚哭泣之情。何者?方哀苦荒迷之际,有何心情一一如古礼之繁细委曲?古者有相礼者,所以导孝子为之。若欲孝子一一尽依古礼,必躬必亲,则必无哀戚之情矣。况只依今世俗之礼,亦未为失,但使哀戚之情尽耳。有虞氏瓦棺而葬,夏后氏堲周,必无周人之繁文委曲也。又礼,圹中用生体之属,久之必溃烂,却引虫蚁,非所以为亡者虑久远也。古人圹中置物甚多。以某观之,礼文之意太备,则防患之意反不足。要之,只当防虑久远,『毋使土亲肤』而已,其它礼文皆可略也。又如古者棺不钉,不用漆粘。而今灰漆如此坚密,犹有蚁子入去,何况不使钉漆!此皆不可行。孔子曰:『如用之,则吾从先进。』已是厌周之文了。又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此意皆可见。使圣贤者作,必不尽如古礼,必裁酌从今之宜而为之也。又如士相见礼、乡饮酒礼、射礼之属,而今去那里行?只是当存他大概,使人不可不知。方周之盛时,礼又全体皆备,所以不可有纤毫之差。今世尽不见,徒掇拾编缉于残编断简之余,如何必欲尽仿古之礼得!」或曰:「『郁郁乎文哉?吾」』圣人又欲从周之文,何也?」曰:「圣人之言,固非一端。盖圣人生于周之世。周之一代,礼文皆备,诚是整齐,圣人如何不从得!只是『如用之则吾从先进』,谓自为邦则从先进耳。」
伯谟问:「某人家欲除服而未葬,除之则魂魄无所依,不可祔庙。」曰:「不可,如何不早葬?葬何所费?只是悠悠。」因语:「莆人葬,只是于马鬣上,大可忧!须是悬棺而葬。」以下葬。
丧事都不用冥器粮瓶之类,无益有损。棺椁中都不着世俗所用者一物。
因说地理,曰:「程先生亦拣草木茂盛处,便不是不择。伯恭却只胡乱平地上便葬。若是不知此理,亦不是。若是知有此道理,故意不理会,尤不是!」
尧卿问合葬夫妇之位。曰:「某当初葬亡室,只存东畔一位,亦不曾考礼是如何。」安卿云:「地道以右为尊,恐男当居右。」曰:「祭以西为上,则葬时亦当如此,方是。」
先生葬长子丧仪:铭旌,埋铭,魂轿,柩止用紫盖。尽去繁文。埋铭石二片,各长四尺,阔二尺许,止记姓名岁月居里。刻讫,以字面相合,以铁束之,置于圹上。其圹用石,上盖厚一尺许,五六段横凑之,两旁及底五寸许。内外皆用石灰、杂炭末、细沙、黄泥筑之。
问改葬。曰:「须告庙而后告墓,方启墓以葬;葬毕,奠而归,又告庙,哭,而后毕事,方稳。行葬更不必出主,祭告时却出主于寝。」
「人家墓圹棺椁,切不可太大,当使圹仅能容椁,椁仅能容棺,乃善。去年此间陈家坟墓遭发掘者,皆缘圹中太阔,其不能发者,皆是圹中狭小无着脚手处,此不可不知也。又,此间坟墓山脚低卸,故盗易入。」问:「坟与墓何别?」曰:「墓想是茔域,坟即土封隆起者。光武纪云,为坟但取其稍高,四边能走水足矣。古人坟极高大,圹中容得人行,也没意思。法令
译我过去为父亲装饰棺木,考究制度制作了帷帐,李先生认为这不切实际。如今礼仪条文觉得繁多,使人难以实行。后世圣人有所作为,必定会加以裁减,才能实行。这是关于装饰棺木的。
先生安葬他的长子,众学生准备了香烛等祭品。先生留在寒泉殡所接受吊唁,远远看见客人到来,必定流泪哭泣,远远地去迎接;客人离去,必定远远地送别。在寒泉庵西边面向西安葬。挖地深二尺,宽三四尺,里面用火砖铺砌,用石灰重重地遍涂,棺木及外面用土砖夹砌。将要下棺时,用五种味道的食物祭奠亡人,次子以下都哭拜。众客拜祭,次子代替亡人答拜。这是因为兄长去世时儿子年幼,礼仪如此。这是关于安葬的。
伯量问:“安葬的礼仪可以实行吗?”回答说:“这不用问别人,应当自己观察是否适宜。现在用不漆不灰的棺木,却想用砖土围起来,这可以吗?必定不可以。前几天见您说丧礼太繁琐,礼仪不是这样看的,说得人都心里烦闷。必须找个活生生的事物来弄,像弄活蛇一样,才好。您现在只是弄了一条死蛇,没有用处。我曾经说过,古代的礼仪,现在只是保存它的大概,让它不要散失,使人知道它的意义,总之必定不能完全实行。比如刚开始丧事这一段,如果一定要完全实行,那就必定没有哀痛哭泣的情感。为什么呢?正当哀痛荒乱迷茫的时候,有什么心情一一按照古礼的繁细委曲去做?古代有相礼的人,所以引导孝子去做。如果要求孝子一一完全依照古礼,必定亲身去做,那就必定没有哀痛的情感了。况且只依照现在的世俗礼仪,也不算失误,只要使哀痛的情感尽致罢了。有虞氏用瓦棺安葬,夏后氏用土墙围起来,必定没有周人的繁文缛节。又按礼仪,墓穴中用生肉之类,久了必定溃烂,反而引来虫蚁,这不是为亡者考虑长远。古人墓穴中放置的东西很多。以我看来,礼仪条文的意思太完备,那么防患的意思反而不足。总之,只应当防备考虑长远,‘不要让泥土直接接触皮肤’罢了,其他礼仪条文都可以省略。又如古代棺木不钉,不用漆粘。而现在灰漆如此坚密,还有蚂蚁进去,何况不使钉漆!这些都不可以实行。孔子说:‘如果要用,我就追随先代。’已经是厌恶周代的文饰了。又说:‘实行夏代的历法,乘坐殷代的车子。’这个意思都可以看出来。假使圣贤有所作为,必定不会完全像古礼,必定会裁酌顺应现在的适宜而去做。又如士相见礼、乡饮酒礼、射礼之类,而现在去哪里实行?只是应当保存它的大概,使人不可不知道。正当周朝兴盛时,礼仪又全体完备,所以不能有丝毫差错。现在世间完全不见,只是在残编断简之余徒然搜集编缉,怎么一定要完全仿效古礼呢!”有人说:“‘多么丰富多彩啊!我’,圣人又想追随周代的文饰,为什么呢?”回答说:“圣人的言论,本来不是单一的。大概圣人生在周代。周代一代,礼仪条文都完备,确实是整齐,圣人怎么不追随呢!只是‘如果要用,我就追随先代’,是说自己治理国家就追随先代罢了。”
伯谟问:“某人家想要除去丧服但还没有安葬,除去丧服则魂魄无所依附,不能附祭于宗庙。”回答说:“不可以,为什么不早安葬?安葬花费什么?只是拖拖拉拉。”于是说:“莆田人安葬,只是在马鬣上,大可忧虑!必须是悬棺而安葬。”这是关于安葬的。
丧事都不用冥器粮瓶之类,没有益处只有损害。棺椁中都不放世俗所用的一样东西。
于是说到风水地理,说:“程先生也挑选草木茂盛的地方,就不是不选择。伯恭却只在胡乱平地上就安葬。如果不知道这个道理,也不是。如果知道有这个道理,故意不理会,更不是!”
尧卿问合葬夫妇的位置。回答说:“我当初安葬亡妻,只保留东边一位,也没有考证礼仪是怎样的。”安卿说:“地道以右为尊,恐怕男子应当居右。”回答说:“祭祀以西为上,那么安葬时也应当如此,才是对的。”
先生安葬长子的丧仪:铭旌,埋铭,魂轿,灵柩只用紫色伞盖。完全去掉繁文缛节。埋铭石两片,各长四尺,宽二尺左右,只记录姓名岁月居里。刻完后,以字面相合,用铁束住,放在墓穴上。那墓穴用石头,上面盖厚一尺左右,五六段横着拼凑,两旁及底部五寸左右。内外都用石灰、杂炭末、细沙、黄泥夯实。
问改葬。回答说:“必须告祭宗庙而后告祭墓穴,才开启墓穴安葬;安葬完毕,祭奠而后回家,又告祭宗庙,哭,而后事情完毕,才稳妥。举行安葬更不必请出神主,祭告时却请出神主于寝宫。”
“人家墓穴棺椁,切不可太大,应当使墓穴仅能容纳外棺,外棺仅能容纳内棺,才好。去年这里陈家坟墓遭发掘的,都是因为墓穴中太宽,那些不能发掘的,都是因为墓穴中狭小没有下手的地方,这不可不知道。又,这里坟墓山脚低矮倾斜,所以盗贼容易进入。”问:“坟与墓有什么区别?”回答说:“墓想是茔域,坟就是土堆隆起的地方。光武帝纪说,做坟只取它稍微高一点,四边能排水就够了。古人坟极高大,墓穴中容得人行走,也没有意思。法令
,一品以上坟得一丈二尺,亦自尽高矣。」守约云:「坟墓所以遭发掘者,亦阴阳家之说有以启之。盖凡发掘者,皆以葬浅之故。若深一二丈,自无此患。古礼葬亦许深。」曰:「不然,深葬有水。尝见兴化漳泉间坟墓甚问之,则曰,棺只浮在土上,深者仅有一半入地,半在地上,所以不得不高其封。后来见福州人举移旧坟稍深者,无不有水,方知兴化漳泉浅葬者,盖防水尔。北方地土深厚,深葬不妨。岂可同也?」问:「椁外可用炭灰杂沙土否?」曰:「只纯用炭末置之椁外,椁内实以和沙石灰。」或曰:「可纯用灰否?」曰:「纯灰恐不实,须杂以筛过沙,久之沙灰相乳入,其坚如石。椁外四围上下,一切实以炭末,约厚七八寸许;既辟湿气,免水患,又截树根不入。树根遇炭,皆生转去,以此见炭灰之妙。盖炭是死物,无情,故树根不入也。抱朴子曰:『炭入地,千年不变。』」问:「范家用黄泥拌石炭实椁外,如何?」曰:「不可。黄泥久之亦能引树根。」又问:「古人用沥青,恐地气蒸热,沥青溶化,棺有偏陷,却不便。」曰:「不曾亲见用沥青利害。但书传间多言用者,不知如何。」
译一品以上官员的坟墓占地一丈二尺,这已经算是足够高了。”守约说:“坟墓之所以遭到发掘,也是阴阳家的说法有所启发。大凡被发掘的,都是因为埋葬太浅的缘故。如果深埋一丈或两丈,自然就没有这种祸患。古代的礼制也允许深葬。”回答说:“不是这样,深葬会有积水的问题。我曾经见过兴化、漳州、泉州一带的坟墓非常浅,询问原因,他们说,棺材只是浮在土面上,深一点的也不过一半入地,一半露在地上,所以不得不把坟堆堆得很高。后来看到福州人迁移旧坟,稍微深一点的,没有不积水的,这才知道兴化、漳州、泉州一带浅葬,原来是用来防水的。北方土地深厚,深葬不妨碍。哪里可以一概而论呢?”问:“棺椁外面可以用炭灰混合沙土吗?”回答说:“只在棺椁外面纯粹放置炭末,棺椁里面则用混合了沙土的石灰填满。”有人说:“可以纯粹使用灰吗?”回答说:“纯灰恐怕填不实,必须掺杂筛过的沙子,时间久了沙子和灰相互融合,坚硬如石。棺椁四周上下,全都用炭末填实,大约厚七八寸左右;这样既能隔绝湿气,避免水患,又能阻止树根侵入。树根遇到炭,都会转向别处生长,由此可以看出炭灰的妙处。因为炭是死物,没有生机,所以树根不会侵入。《抱朴子》说:‘炭埋入地下,千年不会变化。’”问:“范家使用黄泥拌合石炭填实棺椁外面,怎么样?”回答说:“不可以。黄泥时间久了也能招引树根。”又问:“古人使用沥青,恐怕地气蒸腾发热,沥青熔化,导致棺木倾斜塌陷,这样很不方便。”回答说:“没有亲眼见过使用沥青的利弊。只是书传中多提到使用,不知道具体情况如何。”
「风之为物,无物不入。因解「巽为风」。今人棺木葬在地中,少间都吹喎了,或吹翻了。」问:「今地上安一物,虽烈风,未必能吹动。何故地如此坚厚,却吹得动?」曰:「想得在地中蕴蓄欲发,其力盛猛;及出平地,则其气涣散矣。」或云:「恐无此理。」曰:「政和县有一人家,葬其亲于某位。葬了,但时闻圹中响声。其家以为地之善,故有此响。久之家业渐替,子孙贫穷,以为地之不利,遂发视之。见棺木一边击触皆损坏,其所击触处正当圹前之笼圹,今卷砖为之,棺木所入之处也。」或云:「恐是水浸致然。」曰:「非也。若水浸,则安能击触有声?不知此理如何。」
古人惟家庙有碑,庙中者以系牲。冢上四角四个,以系索下棺;棺既下,则埋于四角,所谓「丰碑」是也。或因而刻字于其上。后人凡碑刻无不用之,且于中间穴孔,不知欲何用也。今会稽大禹庙有一碑,下广锐而上小薄,形制不方不圆,尚用以系牲,云是当时葬禹之物。上有隶字,盖后人刻之也。碑。
朱子语类卷第九十
礼七
祭
如今士大夫家都要理会古礼。今天下有二件极大底事,恁地循袭:其一是天地同祭于南郊;其一是太祖不特立庙,而与诸祖同一庙。自东汉以来如此。又录云:「千五六百年无人整理。」「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虽是前代已用物事,到不是处,也须改用教是,始得。」以下天地之祭。
古时天地定是不合祭,日月山川百神亦无合共一时祭享之礼。当时礼数也简,仪从也省,必是天子躬亲行事。岂有祭天便将下许多百神一齐排作一堆都祭!只看郊台阶级,两边是踏过处,中间自上排下,都是神位,更不通看。
问先朝南、北郊之辨。曰:「如礼说『郊特牲,而社稷太牢』,书谓『用牲于郊牛二』,及『社于新邑』,此其明验也。故本朝后来亦尝分南、北郊。至徽宗时,又不知何故却合为一。」又曰:「但周礼亦只是说祀昊天上帝,不说祀后土,故先儒说祭社便是。」又问:「周礼,大司乐,冬至奏乐于圜丘以礼天,夏至奏乐于方丘以礼地。」曰:「周礼中止有此说。更有『礼大神,享大鬼,祭大祇』之说,余皆无明文。」
「天地,本朝只是郊时合祭。神宗尝南郊祭天矣,未及次年祭地而上仙。元佑间,尝议分祭。东坡议只合祭,引诗郊祀天地为证,刘元城逐件驳之。秋冬祈谷之类,亦是二祭而合言之。东坡只是谓祖宗几年合祭,一旦分之,恐致祸,其说甚无道理。元城谓子由在政府,见其论无道理,遂且罢议。后张耒辈以众说易当时文字。徽宗时分祭,祀后土皇地示,汉时谓之『媪神』。汉武明皇以南郊祭天为未足,遂祭于泰山;以北郊祭地为未足,遂祭于汾阴,立一后土庙。真宗亦皆即泰山汾阴而祭焉。」先生曰:「分祭是。」
先生因泛说祭祀,以社祭为祀地。「诸儒云,立大社、王社,诸侯国社、侯社。五峰有此说,谓此即祭地之礼。道夫录云:「五峰言无北郊,只社便是祭地,却说得好。」周礼他处不说,只宗伯『以黄琮礼地』。注谓夏至地神在昆仑。典瑞『两圭有邸以祀地』。注谓祀于北郊。大司乐『夏日至,于泽中方丘奏之八变,则地示可得而礼矣』。他书亦无所考。书云:『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然礼云诸侯社稷皆少牢,此处或不可晓。」
如今郊礼合祭天地。周礼有「圜丘、方泽」之说,后来人却只说地便是后土,见于书传,言郊社多矣。某看来不要如此,也自还有方泽之祭。但周礼其它处又都不说,亦未可晓。
如今祀天地山川神,塑貌像以祭,极无义理。
尧卿问:「社主,平时藏在何处?」曰:「向来沙随说,以所宜木刻而为主。某尝辨之,后来觉得却是。但以所宜木为主。如今世俗神树模样,非是将木来截作主也。以木名社,如栎社、枌榆社之类。」又问社稷神。曰:「说得不同。或云,稷是山林原隰之神,或云是谷神。看来
译“风这种事物,没有什么是它进不去的。因此解释‘巽卦代表风’。现在人把棺木葬在地里,不久全都吹歪了,或者吹翻了。”有人问:“现在在地上放一件东西,即使是狂风,也未必能吹动。为什么大地如此坚实厚重,却能把棺木吹动?”回答说:“大概是因为风在地中积蓄想要爆发,其力量盛大猛烈;等到涌出平地,它的气势就涣散了。”有人说:“恐怕没有这个道理。”回答说:“政和县有一户人家,把亲人葬在某个方位。葬后,时常听到墓穴中有响声。那家人认为这是吉地,所以才有这样的响声。时间久了,家业逐渐衰败,子孙贫穷,认为这是墓地不利,于是挖开查看。看见棺木一边撞击的地方都损坏了,那撞击的地方正对着墓穴前用来安放棺木的砖砌结构,也就是棺木进入的地方。”有人说:“恐怕是水浸泡造成的。”回答说:“不是。如果是水浸泡,怎么能撞击出声音呢?不知道这其中的道理是怎样的。”
古人只有家庙有碑,庙中的碑是用来系缚牺牲的。坟墓四角各有一个,用来系绳索下葬棺木;棺木下葬后,就把碑埋在四角,这就是所谓的“丰碑”。有的人因此在碑上刻字。后人凡是碑刻没有不使用的,而且在中间凿孔,不知道想用来做什么。现在会稽大禹庙有一块碑,下面宽大尖锐而上面细小薄,形状不方不圆,仍然用来系缚牺牲,说是当时安葬大禹的物品。上面有隶书,大概是后人刻上去的。碑。
《朱子语类》卷第九十
礼七
祭
如今士大夫家都要考究古礼。今天下有两件极大的事情,这样沿袭下来:一是天地在南郊合祭;一是太祖不单独立庙,而是与各位祖先同在一座庙里。自从东汉以来就是这样。又有一处记录说:“千五六百年没有人整理。”“孔子说用草扎的人偶祭祀是好的,说用木偶人祭祀是不仁的。”虽然是前代已经使用的东西,到了不合宜的地方,也必须改用来使之正确,才行。”以下是关于天地祭祀的内容。
古时候天地一定是不合祭的,日月山川百神也没有合在一起同时祭祀的礼仪。当时礼仪简单,仪仗随从也少,一定是天子亲自行事。哪有祭天就把那么多百神一齐排成一堆都祭祀的!只看郊坛的台阶,两边是走过的地方,中间从上往下排列,都是神位,更不用看了。
有人问前朝南郊、北郊的区别。回答说:“如《礼记》说‘郊祭用特牲,而社稷用太牢’,《尚书》说‘在郊祭用两头牛’,以及‘在新邑祭社’,这就是明显的证据。所以本朝后来也曾分开南郊、北郊。到了徽宗时,又不知什么原因却合为一处。”又说:“但《周礼》也只是说祭祀昊天上帝,不说祭祀后土,所以先儒说祭社就是祭地。”又问:“《周礼》中,大司乐一职,冬至在圜丘奏乐以礼天,夏至在方丘奏乐以礼地。”回答说:“《周礼》中只有这个说法。还有‘礼大神,享大鬼,祭大祇’的说法,其余都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
“天地,本朝只是在郊祭时合祭。神宗曾经在南郊祭天,还没来得及次年祭地就去世了。元佑年间,曾经商议分开祭祀。苏东坡主张只合祭,引用《诗经》中郊祀天地的记载作为证据,刘元城逐条驳斥他。秋冬祈谷之类,也是两种祭祀合在一起说。苏东坡只是说祖宗几年都是合祭,一旦分开,恐怕招致灾祸,他的说法很没有道理。刘元城说苏辙在政府任职,见他的论断没有道理,于是暂时停止商议。后来张耒等人用众说修改了当时的文字。徽宗时分开祭祀,祭祀后土皇地祇,汉代称之为‘媪神’。汉武帝、唐明皇认为在南郊祭天还不够,于是又在泰山祭祀;在北郊祭地还不够,于是又在汾阴祭祀,建立了一座后土庙。真宗也都去泰山、汾阴祭祀。”先生说:“分开祭祀是对的。”
先生于是泛论祭祀,以社祭为祭祀地神。“各位儒者说,设立大社、王社,诸侯国的国社、侯社。五峰有这个说法,说这就是祭地的礼仪。道夫记录说:‘五峰说没有北郊,只有社就是祭地,说得很好。’《周礼》其他地方不说,只有宗伯‘用黄琮礼地’。注解说夏至地神在昆仑。典瑞‘用两圭有邸来祭祀地神’。注解说在北郊祭祀。大司乐‘夏至,在泽中方丘奏八变之乐,那么地神就可以得到礼敬了’。其他书也没有考证。《尚书》说:‘于是在新邑祭社,用牛一头、羊一头。’然而《礼记》说诸侯社稷都用少牢,这里或许不可理解。”
如今郊礼合祭天地。《周礼》有“圜丘、方泽”的说法,后来人却只说地就是后土,见于书传,谈论郊社的很多。我看来不要这样,也还有方泽的祭祀。但《周礼》其他地方又都不说,也不可得而知。
如今祭祀天地山川神,塑像来祭祀,极没有义理。
尧卿问:“社主,平时藏在什么地方?”回答说:“向来沙随说,用适宜的木头刻成社主。我曾经辩驳过,后来觉得却是这样。只是用适宜的木头做社主。如今世俗神树的模样,不是把木头截断做成社主。用木名来称呼社,比如栎社、枌榆社之类。”又问社稷神。回答说:“说法不同。有人说,稷是山林原隰的神,有人说谷神。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