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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朱子语类七十一

第十八章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1095–1098 段

见得天道人道之极致。至文王『以王季为父,武王为子』,此殆非人力可致,而以为无忧,何也?」曰:「文王自公刘太王积功累仁,至文王适当天运恰好处,此文王所以言无忧。如舜大德,而禄位名寿之必得,亦是天道流行,正得恰好处耳。」又曰:「追王之事,今无可证,姑阙之可也。如三年之丧,诸家说亦有少不同,然亦不必如吕氏说得太密。大概只是说『三年之丧通乎天子』云云,本无别意。」

译可见天道与人道的极致。到了周文王说“以王季为父,武王为子”,这大概不是人力所能达到的,却认为没有忧虑,为什么呢?”回答说:“文王从公刘、太王开始积累功德、累积仁义,到了文王之时,正逢天运运行的恰当之处,这就是文王说没有忧虑的原因。就像舜拥有大德,而禄位、名声、寿命必然得到,这也是天道流行,正处在恰当之处罢了。”又说:“追尊先王的事,现在没有证据可以考证,暂且空缺不论也可以。比如三年之丧,各家说法也有少许不同,但也不必像吕氏说得那么严密。大概只是说‘三年之丧通行于天子’之类的话,本来没有别的含义。”

问:「『身不失天下之显名』与『必得其名』,须有些等级不同?」曰:「游杨是如此说,尹氏又破其说,然看来也是有此意。如尧舜与汤武真个争分数,有等级。只看圣人说『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处,便见。」

  问:「『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太王王季』,考之武成金縢礼记大传,武成言:「太王肇基王迹,王季其勤王家,我文考文王。」金縢册「乃告太王王季」。大传言牧野之奠,「追王太王王季历文王昌」。疑武王时已追王。」曰:「武王时恐且是呼唤作王,至周公制礼乐,方行其事,如今奉上册宝之类。然无可证,姑阙之可也。」又问:「『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是周公制礼时方行,无疑。」曰:「礼家载祀先王服羇冕,祀先公服鷩冕,鷩冕诸侯之服。盖虽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然不敢以天子之服临其先公,但鷩冕、旒玉与诸侯不同。天子之旒十二玉,盖虽与诸侯同是七旒,但天子七旒十二玉,诸侯七旒七玉耳。」

  问:「古无追王之礼,至周之武王周公,以王业肇于太王王季文王,故追王三王。至于组绀以上,则止祀以天子之礼,所谓『葬以士,祭以大夫』之义也。」曰:「然。周礼,祀先王以羇冕,祀先公以鷩冕,则祀先公依旧止用诸侯之礼,但乃是天子祭先公之礼耳。」问:「诸儒之说,以为武王未诛纣,则称文王为『文考』,以明文王在位未尝称王之证。及至诛纣,乃称文考为『文王』。然既曰『文考』,则其谥定矣。若如其言,将称为『文公』耶?」曰:「此等事无证佐,皆不可晓,阙之可也。」

  问:「丧祭之礼,至周公然后备。夏商而上,想甚简略。」曰:「然。『亲亲长长』,『贵贵尊贤』。夏商而上,大概只是亲亲长长之意。到得周来则又添得许多贵贵底礼数。如『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期之丧,天子诸侯绝,大夫降。然诸侯大夫尊同,则亦不绝不降。姊妹嫁诸侯者,则亦不绝不降。此皆贵贵之义。上世想皆简略,未有许多降杀贵贵底礼数。凡此皆天下之大经,前世所未备。到得周公搜剔出来,立为定制,更不可易。」

  「『三年之丧,达于天子』,中庸之意,只是主为父母而言,未必及其它者。所以下句云:『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因言:「大凡礼制欲行于今,须有一个简易底道理。若欲尽拘古礼,则繁碎不便于人,自是不可行,不晓他周公当时之意是如何。孔子尝曰:『如用之,则吾从先进。』想亦是厌其繁。」文蔚问:「伯叔父母,古人皆是期丧。今礼又有所谓『百日制,周期服』。然则期年之内,当服其服。往往今人于此多简略。」曰:「居家则可,居官便不可行。所以当时横渠为见天祺居官,凡祭祀之类,尽令天祺代之,他居家服丧服。当时幸而有一天祺居官,故可为之。万一无天祺,则又当如何?便是动辄窒碍难行。」文蔚曰:「今不居官之人,欲于百日之内,略如居父母之丧,期年之内,则服其服,如何?」曰:「私居亦可行之。」

  正淳问:「三年之丧,父母之丧,吕氏却作两般。」曰:「吕氏所以如此说者,盖见左氏载周穆后薨,太子寿卒,谓周『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左氏说礼,皆是周末衰乱不经之礼,方子录云:「左氏定礼皆当时鄙野之谈,据不得。」无足取者。君举所以说礼多错者,缘其多本左氏也。」贺孙云:「如陈针子送女,先配后祖一段,更是没分晓,古者那曾有这般礼数?」曰:「便是他记礼皆差。某尝言左氏不是儒者,只是个晓事该博、会做文章之人。若公谷二子却是个不晓事底儒者,故其说道理及礼制处不甚差,下得语恁地郑重。」广录云:「只是说得忒煞郑重滞泥,正如世俗所谓山东学究是也。」贺孙因举公羊所断谓孔父「义形于色」,仇牧「不畏强御」,荀息「不食言」,最是断得好。曰:「然。」贺孙又云:「其间有全乱道处,恐是其徒插入,如何?」曰:「是

译问:“‘身不失天下之显名’与‘必得其名’,必须有些等级上的不同吗?”回答说:“游酢、杨时是这样说的,尹氏又驳斥了他们的说法,但看来确实有这个意思。就像尧舜与汤武真要争个高下,是有等级区别的。只要看圣人所说‘说《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说《武》尽美矣,未尽善也’的地方,就可以明白了。”

问:“‘周公成就文王武王的德行,追封太王、王季为王’,考察《武成》《金縢》《礼记·大传》,《武成》说:‘太王开创了王业的基业,王季勤劳于王家,我的文考文王。’《金縢》册文说‘于是禀告太王、王季’。《大传》说牧野祭告时,‘追封太王、王季、文王昌为王’。怀疑武王时已经追封他们为王了。”回答说:“武王时恐怕只是称呼他们为王,到周公制礼作乐时,才实行追封的事,就像现在奉上祭品宝器之类。然而没有证据,暂且存疑就可以了。”又问:“‘用天子的礼仪祭祀先公’,是周公制礼时才实行的,无疑。”回答说:“礼学家记载祭祀先王穿毳冕,祭祀先公穿鷩冕,鷩冕是诸侯的礼服。大概虽然用天子的礼仪祭祀先公,但不敢用天子的礼服面对先公,只是鷩冕的旒和玉与诸侯不同。天子的旒有十二玉,大概虽然与诸侯同为七旒,但天子七旒有十二玉,诸侯七旒只有七玉罢了。”

问:“古代没有追封王的礼仪,到周朝的武王、周公,因为王业始于太王、王季、文王,所以追封这三位为王。至于组绀以上的祖先,就只用天子的礼仪祭祀,这就是所谓‘葬以士礼,祭以大夫礼’的意思。”回答说:“对。《周礼》规定,祭祀先王用毳冕,祭祀先公用鷩冕,那么祭祀先公依旧只使用诸侯的礼仪,但这是天子祭祀先公的礼仪罢了。”问:“众儒的说法,认为武王未诛杀纣王时,就称文王为‘文考’,以证明文王在位时未曾称王。等到诛杀纣王后,才称文考为‘文王’。然而既然称为‘文考’,那么他的谥号就确定了。如果按他们的说法,难道要称为‘文公’吗?”回答说:“这类事情没有证据佐证,都无法弄明白,暂且存疑就可以了。”

问:“丧葬祭祀的礼仪,到周公时才完备。夏商以前,想必非常简略。”回答说:“对。‘亲爱亲人,尊敬长辈’,‘尊重尊贵者,尊崇贤者’。夏商以前,大概只是亲爱亲人、尊敬长辈的意思。到了周朝,又增添了许多尊重尊贵者的礼数。比如‘始封的君主不把伯父叔父、兄弟当作臣下,受封君主的儿子不把伯父叔父当作臣下而把兄弟当作臣下’。为期一年的丧服,天子诸侯要斩衰(绝服),大夫要降等。然而诸侯大夫地位相同,那么也不斩衰不降等。姐妹嫁给诸侯的,也不斩衰不降等。这都是尊重尊贵者的道理。上古大概都很简略,没有这么多降等、尊重尊贵者的礼数。这些都是天下的大经大法,前世所未具备的。到周公把它们搜罗出来,确立为定制,再不可更改。”

“‘三年之丧,上至天子都适用’,《中庸》的意思,只是主要针对父母而言,未必涉及其他人。所以下句说:‘父母的丧事,无论贵贱都一样。’”接着说:“大凡礼制要想在现在推行,必须有一个简易的道理。如果要想完全拘泥于古礼,那么繁琐细碎不便于人,自然不可行,不明白周公当时的心意是怎样的。孔子曾说:‘如果要用礼,我就遵循古人的做法。’想必也是厌烦其繁琐。”文蔚问:“伯父叔父,古人都是服一年丧。现在的礼又有所谓‘百日制,周期服’。那么在一年之内,应当穿丧服。往往现在的人在这方面多简略。”回答说:“居家时可以,做官时便不可行。所以当时张载因为见天祺做官,凡是祭祀之类的事,都让天祺代劳,他居家穿丧服。当时幸好有天祺做官,所以可以这样做。万一没有天祺,那又该怎么办?就是动不动就受阻碍难以实行。”文蔚说:“现在不做官的人,想在百日之内,略微像居父母之丧那样,一年之内,就穿丧服,怎么样?”回答说:“私下居家也可以实行。”

正淳问:“三年之丧,父母的丧事,吕氏却分成两种。”回答说:“吕氏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看到《左传》记载周穆后去世,太子寿去世,说周朝‘一年之内有两次三年之丧’。《左传》所说的礼,都是周末衰乱不合常理的礼,方子录说:‘《左传》所定的礼都是当时鄙野的言论,不能作为依据。’没有什么可取的。君举之所以说礼多错,是因为他多本于《左传》。”贺孙说:“比如陈针子送女儿,先配后祖这一段,更是没有道理,古代哪有这样的礼数?”回答说:“就是它记载的礼都错了。我曾说《左传》不是儒者,只是个通晓事理、学识渊博、会做文章的人。如果《公羊》《谷梁》二书却是些不通晓事理的儒者,所以它们说道理及礼制处不太错,下语那样郑重。”广录说:“只是说得太过郑重滞泥,正如世俗所说的山东学究一样。”贺孙因此举出《公羊传》所断定的孔父‘义形于色’,仇牧‘不畏强御’,荀息‘不食言’,最是断得好。回答说:“对。”贺孙又说:“其中有完全乱说的地方,恐怕是其门徒插入的,怎么样?”回答说:“是

他那不晓事底见识,便写出来,亦不道是不好。若左氏便巧,便文饰回互了。」或云:「以蔡仲废君为行权,卫辄拒父为尊祖,都不是。」曰:「是他不晓事底见识,只知道有所谓『嫡孙承重』之义,便道孙可以代祖,而不知子不可以不父其父。尝谓学记云『多其讯』,注云:『讯,犹问也。』公谷便是『多其讯』。没紧要处,也便说道某言者何?某事者何?」广录同。方子录略。

译他那种不明事理的见解,即便写出来,也不能说是不好。如果像《左传》那样巧妙,就会文饰掩饰、互相回避了。」有人问:「把蔡仲废黜国君的行为视为行权变,把卫辄拒绝父亲视为尊崇祖先,这都是不对的。」回答说:「这是他不明白事理的见解,只知道有所谓『嫡孙承重』的道理,就认为孙子可以代替祖父,却不知道儿子不可以不尊奉自己的父亲。我曾经说过,《学记》中说『多其讯』,注释说:『讯,就是问的意思。』《公羊传》和《谷梁传》就是『多其讯』。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地方,也总是说某句话是什么意思?某件事是什么意思?」《广录》记载相同。方子所录略去了一些。

问:「中庸解载游氏辨文王不称王之说,正矣。先生却曰:『此事更当考。』是如何?」曰:「说文王不称王,固好,但书中不合有『惟九年大统未集』一句。不知所谓九年,自甚时数起?若谓文王固守臣节不称王,则『三分天下有其二』,亦为不可。又书言『太王肇基王迹』,则到太王时,周家已自强盛矣。今史记于梁惠王三十七年书『襄王元年』,而竹书纪年以为后元年,想得当时文王之事亦类此。故先儒皆以为自虞芮质成之后,为受命之元年。」

  第十九章

  「旅酬」者,以其家臣或乡吏之属大夫则有乡吏。一人先举觯献宾。宾饮毕,即以觯授于执事者,则以献于其长,递递相承,献及于沃盥者而止焉。沃盥,谓执盥洗之事,至贱者也。故曰:「旅酬下为上,所以逮贱也。」

  「旅酬」,是客先劝主人,主人复劝客,客又劝次客,次客又劝第三客,以次传去。如客多,则两头劝起。

  问「酬,导饮也」。曰:「仪礼:主人酌宾曰献,宾饮主人,主人又自酌而复饮宾,曰酬。宾受之,奠于席前,至旅而后举。」主人饮二杯,宾只饮一杯。疑后世所谓「倍食于宾」者,此也。

  问:「如何是『导饮』?」曰:「主人酌以献宾,宾酬主人曰酢。主人又自饮,而复饮宾曰酬。其主人又自饮者,是导宾使饮也。谚云「主人倍食于宾」,疑即此意。但宾受之,却不饮,奠于席前,至旅时亦不举,又自别举爵,不知如何。」又问:「行旅酬时,祭事已毕否?」曰:「其大节目则已了,亦尚有零碎礼数未竟。」又问:「想必须在饮福受胙之后。」曰:「固是。古人酢宾,便是受胙。『胙』与『酢』『昨』字,古人皆通用。」

  汉卿问:「『导饮』是如何?」先生历举仪礼献酬之礼。旅酬礼,下为上交劝。先一人如乡吏之属升觯,或二人举觯献宾。宾不饮,却以献执事。执事一人受之,以献于长,以次献,至于沃盥,所谓「逮贱」者也。旅酬后,乐作,献酬之俎未彻,宾不敢旅酬。酬酒,宾奠不举,至旅酬亦不举。更自有一盏在右,为旅盏也。受胙者,古者「胙」字与「酢」字通。受胙者,犹神之酢己也。周礼中「胙席」,又作昨昔之「昨」。谓初未设,只跪拜,彻后方设席。周礼王享先公亦如之。又举尸饮酢之礼。其特祭,每献酬酢甚详,不知合享如何。周礼旅酬六尸。古者男女皆有尸,女尸不知废于何代。杜佑乃谓古无女尸,女尸乃本夷虏之属,后来圣人革之。贺孙因举仪礼士虞礼云:「男,男尸;女,女尸。是古男女皆有尸也。」先生因举陶侃庙南昌南康。每年祭祀,堂上设神位,两厢设生人位。凡为劝首者,至祭时具公服,设马乘仪状甚盛,至于庙,各就两厢之位。其奉祭者献饮食,一同神位之礼。又某处择一乡长状貌甚魁伟者为之。至诸处祭,皆请与同享。此人遇冬春祭多时节,每日大醉也。厌祭,是不用尸者。古者必有为而不用,如祭殇,阴厌、阳厌,是也。

  问「燕毛所以序齿也」。曰:「燕时择一人为上宾,不与众宾齿,余者皆序齿。」

  问:「吕氏分『修其祖庙』以下一节作『继志』,『序昭穆』以下一节作『述事』,恐不必如此分?」曰:「看得追王与所制祭祀之礼,两节皆通上下而言。吕氏考订甚详,却似不曾言得此意。」又问:「吕氏又分郊社之礼,作立天下之大本处;宗庙之礼,言正天下之大经处。亦不消分。」曰:「此不若游氏说郊社之礼,所谓『惟圣人为能享帝』;禘尝之义,谓『惟孝子为能享亲』,意思甚周密。」

  问:「杨氏曰:『玉币以交神明,祼鬯以求神于幽。』岂以天神无声臭气类之可感,止用玉币表自家之诚意,人鬼有气类之可感,故用芬香之酒耶?」曰:「不然。自是天神高而在上,郁鬯之酒感它不着。盖灌鬯之酒却泻入地下去了,所以只可感人鬼,而不可以交天神也。」

  「或问中说庙制处,所谓『高祖』者何也?」曰:「四世祖也。『世』与『太』字

译问:“《中庸解》中记载游氏辨析文王不称王的说法,是正确的。先生却说:‘这件事更应当考证。’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说文王不称王,固然好,但书中不应有‘惟九年大统未集’这一句。不知道所谓的九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如果说文王固守臣子的节操而不称王,那么‘三分天下有其二’,也是说不通的。又《尚书》说‘太王开创王业的踪迹’,那么到太王时,周家已经自强盛了。现在《史记》在梁惠王三十七年记载‘襄王元年’,而《竹书纪年》认为是后元年,想来当时文王的事情也类似这样。所以先儒都认为,自从虞、芮两国请文王裁决争端之后,就是受命的元年。”

第十九章

“旅酬”,是因为有家臣或乡吏之类的大夫,则有乡吏。一人先举起酒杯献给宾客。宾客饮完后,就把酒杯交给执事者,执事者就献给他的上级,依次传递,献给负责盥洗的人就停止了。沃盥,是指负责盥洗事务的人,是最卑贱的。所以说:“旅酬时下级向上级劝酒,是为了惠及卑贱的人。”

“旅酬”,是宾客先劝主人,主人再劝宾客,宾客又劝第二位宾客,第二位宾客又劝第三位宾客,依次传递下去。如果宾客多,就从两头开始劝酒。

问“酬,是引导饮酒的意思”。回答说:“《仪礼》中说:主人斟酒献给宾客叫‘献’,宾客饮后回敬主人,主人又自己斟酒再让宾客饮,叫‘酬’。宾客接受了,放在席前,等到旅酬时才举起。”主人饮两杯,宾客只饮一杯。怀疑后世所说的‘加倍饮食宾客’,就是这个意思。

问:“什么是‘导饮’?”回答说:“主人斟酒献给宾客,宾客回敬主人叫‘酢’。主人又自己饮,再让宾客饮叫‘酬’。那主人自己饮的,是引导宾客饮酒的意思。谚语说‘主人加倍饮食宾客’,怀疑就是这个意思。但宾客接受了,却不饮,放在席前,到旅酬时也不举起,又另外举起酒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又问:“进行旅酬时,祭祀的事已经完毕了吗?”回答说:“大的节目已经完了,也还有零碎的礼数没完。”又问:“想必必须在饮福受胙之后。”回答说:“确实是。古人回敬宾客,就是受胙。‘胙’与‘酢’‘昨’字,古人都通用。”

汉卿问:“‘导饮’是怎么回事?”先生列举《仪礼》中献酬的礼节。旅酬礼,下级向上级劝酒。先一人如乡吏之类举起酒杯,或两人举起酒杯献给宾客。宾客不饮,却献给执事。执事一人接受,献给上级,依次献,直到沃盥,所谓‘惠及卑贱’的人。旅酬后,音乐响起,献酬的祭肉未撤,宾客不敢旅酬。酬酒,宾客放下不举,到旅酬也不举。另外有一盏在右边,作为旅盏。受胙的人,古时‘胙’字与‘酢’字通。受胙的人,犹如神灵回敬自己。《周礼》中‘胙席’,又作‘昨昔’的‘昨’。说起初未设席,只跪拜,撤去后才设席。《周礼》中王享先公也这样。又列举尸饮酢的礼节。那特祭,每次献酬酢很详细,不知道合享如何。《周礼》旅酬六尸。古时男女都有尸,女尸不知废于哪一代。杜佑却说古时无女尸,女尸本是夷虏之类,后来圣人革除。贺孙因此列举《仪礼·士虞礼》说:‘男,男尸;女,女尸。可见古时男女都有尸。’先生因此列举陶侃庙在南昌南康。每年祭祀,堂上设神位,两边设生人位。凡是作为劝首的人,到祭祀时穿戴公服,设马乘仪仗很盛大,到了庙里,各自就座两边之位。那奉祭的人献饮食,与神位的礼节一样。又某地选一位乡长,相貌很魁伟,让他做尸。到各处祭祀,都请他一同享祭。这人遇到冬春祭祀多的时节,每天大醉。厌祭,是不用尸的。古时必有原因而不用,如祭殇,阴厌、阳厌,就是这样。

问“燕毛所以序齿也”。回答说:“燕时选一人作为上宾,不与众宾排辈分,其余的都排辈分。”

问:“吕氏把‘修其祖庙’以下一节作为‘继志’,‘序昭穆’以下一节作为‘述事’,恐怕不必这样分?”回答说:“看追王与所制祭祀的礼节,两节都通上下而言。吕氏考订很详细,却似乎没说此意。”又问:“吕氏又把郊社之礼,作为立天下之大本处;宗庙之礼,作为正天下之大经处。也不必分。”回答说:“这不如游氏说郊社之礼,所谓‘只有圣人能享帝’;禘尝之义,说‘只有孝子能享亲’,意思很周密。”

问:“杨氏说:‘玉币用来与神明交往,祼鬯用来在幽暗中求神。’难道因为天神没有声臭气类可感,只用玉币表示自家的诚意,人鬼有气类可感,所以用芬香之酒吗?”回答说:“不是这样。自是天神高而在上,郁鬯之酒感应不到它。因为灌鬯之酒却泻入地下去了,所以只能感人鬼,而不能与天神交往。”

“《或问》中说庙制处,所谓的‘高祖’是什么?”回答说:“四世祖也。‘世’与‘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