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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朱子语类一百六十三

朱子语类卷第一百二十八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2168–2183 段

岑参诗「花迎剑佩星初落,柳拂旌旗露未干」,亦殿庭种花柳之一证也。又杜赠田澄舍人有「舍人退食收封事,宫女开函进御筵」,亦可为二宫嫔之证。儒用。

译岑参的诗句“花迎剑佩星初落,柳拂旌旗未干”,也是殿庭种植花柳的一个证据。另外,杜甫赠给田澄舍人的诗中有“舍人退食收封事,宫女开函进御宴”,也可以作为两位宫嫔存在的证据。儒用。

旧时主上每日不御正殿。然自升朝官以上,凡在京者皆着去立,候宰相奏事罢,却来押班,拜两拜方了,日日如此。后来韩魏公不知如何偶然忘了,不及押班便归第。御史中丞王陶即弹之,韩遂去国。温公代为中丞,先奏云:「前王陶以弹宰相不押班而去国。今若宰相更不押班,则中丞无以为职。须是令宰相押班,某方就职。」如此,便是不押班也不是。方子录云:「国初文德殿正衙常朝,升朝官以上皆排班,宰相押班,再拜而出。时归班官甚苦之,其后遂废,致王乐道以此攻魏公,盖亦以人情趋于简便故也。」

  祖宗于古制虽不能守,然守得家法却极谨。旧时朝见,皆是先引见合门,合门方引从殿下舞蹈后,方得上殿,而今都省了。本来朝见底,皆是用一榜子上于合门,合门奏上,方始引见。而今却于引见时,合门积得这榜子,俟放见时,却一并上。则都省了许多,只是殿下拜两拜,便上殿。这非惟是在下之人懒,亦是人主不能恁地等得,看他在恁地舞手弄脚。更是合门也懒能教得他;及它有失仪,又着弹奏。而今都是从简易处去了。

  引见、上殿是两事。今合门引见,便用舞蹈。近日多是放见,只是上殿拜于阶下,直前奏事而已。惟授告门谢有舞蹈。

  近日上殿礼简,如所谓舞蹈等事,皆无之。只是直至殿下拜一双,上殿奏事,退又拜,即退。这也是合门要省事,故如此。寿皇初间得几时见群臣,皆许只用紫衫。后来有人说道太简,后不如此。

  问朝见舞蹈之礼。曰:「不知起于何时。元魏末年,方见说那舞,然恐或是夷狄之风。」

  近日拜表之礼甚异。论礼,班首合跪进,上面却有人来跪受,但进表后,进者因跪而拜。今则进表者先拜,却跪进,其受者亦拜。此礼不可晓。

  皇太子参决时,见宰相侍从以宾主之礼。余官不然。又曰:「独宰相为正拜者,盖余官谢恩在殿下拜,侍从以上虽拜殿上,亦只偏拜,独宰相正拜,故云。」

  宫中有内尚书,主文字,文字皆过他处,天子亦颇礼之,或赐之坐,不系嫔御。亦掌印玺,多代御批。行出底文字,只到三省。

  问:「本朝十一室,则九庙、七庙之制如何?」曰:「孝宗未祔庙,僖祖宣祖未祧迁时,为十二室,是九世。今既祧宣祖,又祧僖祖,却祔孝宗,正是八世。进不及九,退不及七。当时且祧宣祖,存得九庙,却待后世商量犹得。直如此匆忙,何也?」

  今景灵宫,乃叔孙通所谓「原庙」是也。叔孙通言「原庙」,则是衣冠月出游之地,只一月一次到彼,初无神坐。今则一一有之,又只似太庙了,恐非叔孙通所谓「原庙」之意。今景灵宫谓之「朝献」,太庙谓之「大享」。

  问:「景灵起于何代?」曰:「起于真庙。初只祀圣祖,诸帝后神御散于诸寺。其后神宗始祀圣祖于前殿,帝后于后殿。似此等礼数,唐人亦无。且如唐人配庙只一后,余后立别庙。本朝诸后俱配。」问:「人家配如何?先儒说只用元妃。伊川谓若所祭人是次妃生,即配以次妃。」曰:「此未安。古者诸侯一娶九女,元妃卒,次妃奉事。所谓次妃者,乃元妃之妾,固不可同坐。若如后世士大夫家或三娶,皆人家女,虽同祀何害?所谓『礼以义起』也,唐人已如此。」可学云:「唐人立庙院,重氏族,固能如此。」曰:「唐人极有可取处。」

  因言五礼,云:「今诸后位数多,至尊拜跪劳。古人一帝只以一后配,其余自别立庙,庶几不乱嫡妾之分。今皆配,不是。唐人有言,人家夫妇却不同。盖古者天子诸侯不再娶,故次后与正后有名分。若人家,则再娶亦妻也,故可同祭。伊川祭仪祭继室于别庙,恐未稳。」

  三后并配,自本朝真庙始。其初议者皆以归咎于钱惟演,后既习见为常,亦无复有议之者矣。古人虽以子贵,然庶母无系于先君之礼。如左传书「僖公成风」,晋书「简文太后」,皆以系于其子,而别制庙以祀之。

  「玄朗」讳起于真庙朝,王钦若

译过去皇上每天都不临幸正殿。然而自从升朝官以上,凡是在京城的官员都要去站立,等候宰相奏事完毕,才来押班,拜两拜才结束,天天如此。后来韩魏公不知怎么偶然忘记了,没来得及押班就回府了。御史中丞王陶立刻弹劾他,韩魏公于是离开朝廷。司马光担任御史中丞时,先上奏说:“以前王陶因为弹劾宰相不押班而离开朝廷。现在如果宰相再不押班,那么御史中丞就没有可以履行的职责。必须让宰相押班,我才就职。”这样一来,不押班也就成了不对。方子录记载说:“建国初年文德殿正衙常朝,升朝官以上都排列班次,宰相押班,拜两次后退出。当时归班的官员非常苦于这种仪式,后来于是废除了,导致王乐道以此攻击韩魏公,大概也是因为人情趋向简便的缘故。”

祖宗对于古代制度虽然不能完全遵守,但是遵守家法却极其谨慎。过去朝见,都是先由合门引见,合门引导从殿下舞蹈之后,才能上殿,现在全都省去了。本来朝见时,都是用一张榜文呈给合门,合门奏报上去,才开始引见。现在却在引见时,合门积攒这些榜文,等到放见时,却一并呈上。这就都省去了许多,只是在殿下拜两拜,就上殿。这不仅是因为下面的人懒惰,也是因为君主不能那样等待,看他们在那里舞手弄脚。更是合门也懒得教导他们;等到他们有失仪,又要弹劾。现在都是从简便的地方去做了。

引见、上殿是两件事。现在合门引见,就要舞蹈。近日多是放见,只是上殿在阶下拜,直接上前奏事罢了。只有授告门谢有舞蹈。

近日上殿礼节简略,像所谓的舞蹈等事,都没有了。只是直到殿下拜一次,上殿奏事,退下又拜,就退下。这也是合门想要省事,所以这样。寿皇初年得见群臣时,都允许只穿紫衫。后来有人说太简略,后来就不这样了。

问朝见舞蹈的礼节。回答说:“不知道起于何时。北魏末年,才听说那舞蹈,但恐怕或者是夷狄的风俗。”

近日拜表的礼节很怪异。论礼节,班首应当跪着进表,上面却有人来跪着接受,但进表后,进表的人因为跪着而拜。现在进表的人先拜,然后跪着进表,接受的人也拜。这个礼节不可理解。

皇太子参决时,见宰相侍从用宾主之礼。其他官员不是这样。又说:“只有宰相是正拜的,大概其他官员谢恩在殿下拜,侍从以上虽然在殿上拜,也只是偏拜,只有宰相正拜,所以说。”

宫中有内尚书,主管文书,文书都经过他那里,天子也很礼遇他,有时赐他坐,不属于嫔妃。也掌管印玺,多代皇帝批阅。行出的文书,只到三省。

问:“本朝十一室,那么九庙、七庙的制度如何?”回答说:“孝宗未祔庙,僖祖宣祖未迁出时,为十二室,是九世。现在既然迁出宣祖,又迁出僖祖,却祔入孝宗,正是八世。进不到九,退不到七。当时暂且迁出宣祖,保留九庙,却等待后世商量还来得及。直接这样匆忙,为什么呢?”

现在景灵宫,就是叔孙通所说的“原庙”。叔孙通说“原庙”,那么是衣冠每月出游的地方,只是一月一次到那里,起初没有神位。现在却一一都有,又只像太庙了,恐怕不是叔孙通所说的“原庙”的意思。现在景灵宫称为“朝献”,太庙称为“大享”。

问:“景灵起于何代?”回答说:“起于真宗朝。起初只祭祀圣祖,各帝后神御分散在各寺。后来神宗开始在前殿祭祀圣祖,帝后在后殿。像这样的礼数,唐人也没有。比如唐人配庙只有一位皇后,其他皇后立别庙。本朝各皇后都配享。”问:“人家配享如何?先儒说只用元妃。伊川说如果所祭的人是次妃生的,就配以次妃。”回答说:“这不安妥。古代诸侯一娶九女,元妃去世,次妃奉事。所谓次妃,乃是元妃的妾,固然不可同坐。如果像后世士大夫家或三娶,都是人家女子,虽然同祀有什么害处?所谓‘礼以义起’,唐人已经这样。”可学说:“唐人立庙院,重视氏族,固然能这样。”回答说:“唐人极有可取之处。”

因而说到五礼,说:“现在各皇后位数多,至尊拜跪劳累。古代一帝只以一后配享,其余自然别立庙,差不多不混乱嫡妾之分。现在都配享,不对。唐人有言,人家夫妇却不同。大概古代天子诸侯不再娶,所以次后与正后有名分。如果人家,那么再娶也是妻,所以可同祭。伊川祭仪祭继室于别廟,恐怕不稳当。”

三后并配,从本朝真宗朝开始。起初议论的人都归咎于钱惟演,后来既已习以为常,也没有再议论的人了。古人虽然因儿子尊贵,但庶母没有系于先君的礼节。如左传记载“僖公成风”,晋书“简文太后”,都因系于其子,而别制庙来祭祀。

“玄朗”讳起于真宗朝,王钦若

之徒推得出,这也无考竟处。

译这类人推演得出来,但这也没有考证的尽头。

某常疑本朝讳得那旧讳无谓。且如宣帝旧名病己,何曾讳?平帝旧名亦不曾讳。虏中讳得又峣崎,偏旁皆讳:谓讳「敬」字,「立人」傍底也讳,下面着「言」字底也讳。近日朝廷祧了几个祖讳却是,然「玄朗」却不祧。那圣祖莫较近似宣祖些么?

  张以道曰:「秦王陵在汝州,太祖以下八朝陵在永安军。瞿兴瞿俊父子尝提兵至此,乏水,兴祷之。天无雨,小溪平白涌洪流,六军遂得水用。」

  古者车只六尺六寸,今五路甚大。尝见人说秦太师制此,又高于京师旧日者。上面耀叶三层,皆高于旧日三寸,成尺二寸。周辂,孔子犹以为侈,要乘殷辂。今辂只是极其侈靡。

  因问陈庭秀临安人。曰:「今大礼命从官一人立王辂侧,以帛维之,名何官?」曰:「名『备顾问官』,又曰『执绥官』。」先生笑曰:「然遍检古今郊礼,安有所谓『备顾问官』、『执绥官』者?盖此本太仆卿,即执御之职。古者君将升车,则御者先升,执辔中立,以绥度左肩而双垂之。绥如圆辔。君以两手援绥而升,立车之左,以左为尊。魏公子无忌自驾,虚左方以迎侯生是也。行大礼,不敢坐。车行数步止。中书令宣韶,命千牛将军千牛,择武力者为之。执长刀,立车之右以防非常,所谓骖乘也。既升车,复行,望郊坛数步,复少驻,千牛将军乃降立道左。车复行,则执长刀前导而行。此唐制也。及政和修礼,脱千牛升车一节,而但有『降车立道左』之文。初未尝登,何降之有?所谓太仆卿执御之职,遂讹曰『执绥官』、『备顾问官』。然又不执绥,却立于辂侧,恐其倾跌,以物维之。虽今之典礼官,亦但曰『执绥官』、『备顾问官』也。今为太常少卿者,便拨数日工夫,将礼书细阅一过,亦须略晓,而直为此卤莽也!周洪道尝记渠作执绥官事,自云考订精博。某问周:『何谓执绥官?』渠亦莫晓。又,绥,本人君升车之所执,御者但授与君,则御者亦不可谓之『执绥官』。语曰『升车,必正立执绥』,谓乘车者尔。」又曰:「今玉辂太重,转动极难,兼雕刻既多,反不坚牢,不知何用许多金玉装饰为也?所以圣人欲乘殷之辂,取其坚质而轻便耳。仁宗神宗两朝造玉辂,皆以重大致压坏。本朝尚存唐一玉辂,闻小而轻,捷而稳,诸辂之行,此必居先。或置之后,则隐隐作声。既有此辂,乘此足矣,何以更为?闻后来此辂亦入虏中。」

  南渡以前,士大夫皆不甚用轿,如王荆公伊川皆云不以人代畜。朝士皆乘马。或有老病,朝廷赐令乘轿,犹力辞后受。自南渡后至今,则无人不乘轿矣。

  因言,物纔数年不用,便忘之。祖宗时,升朝官出入有柱斧,其制是水精小斧头子,在轿前。至宣政间方罢之,今人遂不识此物,亦不闻其名矣。如祖宗时人画像有执柱斧者。

  册命之礼,始于汉武封三王,后遂不废。古自有此礼,至武帝始复之耳。郊祀宗庙,太子皆有玉册,皇后用金册,记不审。宰相贵妃皆用竹册。凡宰相宣麻,非是宣与宰相,乃是扬告王庭,令百官皆听闻,以其人可用与否。首则称道之文,后乃警戒之词,如今云「于戏」以下数语是也。末乃云:「主者施行。」所谓「施行」者,行册拜之礼也。此礼,唐以来皆用之。至本朝宰相不敢当册拜之礼,遂具辞免。三辞,然后许,只命书麻词于诰以赐之,便当册文,不复宣麻于庭,便是书以赐宰相。乃是独宣诰命于宰相,而他人不得与闻,失古意矣。

  因论今宗室与汉差别。汉宗室只是天子之子封王,王子封侯,嫡子世袭,支庶以下皆同百姓,只是免其繇戍,如汉光武皆是起于民间也。

  今南班宗室,多带「皇兄」、「皇叔」等冠于官职之上,非古者「不得以戚戚君」之意。王定国尝言之神庙,欲令只带某王孙,或曾孙,或几世孙。且如越王下当云:「越王几世孙。」广录云:「此说却是。不惟可免『戚君』之非礼,又可因而见其世系,稍全得些宗法。」后来定国得罪,指以为离间骨

译我常怀疑本朝忌讳得那旧时的忌讳毫无意义。比如宣帝旧名病己,何曾避讳?平帝旧名也不曾避讳。敌国中忌讳得又高峻险阻,偏旁都忌讳:说是忌讳“敬”字,“立人”旁底的也忌讳,下面着“言”字底的也忌讳。近日朝廷祧了几个祖讳却是,然而“玄朗”却不祧。那圣祖莫不较近似宣祖些么?

张以道说:“秦王陵在汝州,太祖以下八朝陵在永安軍。瞿兴、瞿俊父子曾带兵到此,缺水,瞿兴祈祷。天不下雨,小溪平白涌出洪流,六军于是得水使用。”

古时车只六尺六寸,如今五路车非常大。曾听人说秦太师制造这种车,又高于京师旧日的车。上面耀叶三层,皆高于旧日三寸,成一尺二寸。周辂,孔子尚且认为奢侈,主张乘坐殷辂。如今的辂车只是极其奢侈靡费。

于是问陈庭秀临安人。说:“如今大礼命从官一人立在王辂旁,用帛维系它,名叫什么官?”回答说:“名叫‘备顾问官’,又叫‘执绥官’。”先生笑着说:“然而遍检古今郊礼,哪里有叫‘备顾问官’、‘执绥官’的?这本来是太仆卿,即执御的职务。古时君主将要登车,则御者先登,执辔立于中间,把绥绳度到左肩而双垂下来。绥像圆辔。君主用两手拉着绥绳登车,立于车的左边,以左边为尊。魏公子无忌自驾,空出左边座位来迎接侯生就是如此。行大礼,不敢坐。车行几步停下。中书令宣读诏书,命千牛将军千牛,挑选有武力的人担任。手持长刀,立于车的右边以防非常,所谓骖乘。既登车,又前行,望见郊坛几步,又稍停,千牛将军于是下车立于道旁。车又前行,则手持长刀在前引导而行。这是唐制。等到政和修礼,脱漏了千牛登车一节,而只有‘下车立于道旁’的文字。起初未曾登车,何来下车?所谓太仆卿执御的职务,于是讹传为‘执绥官’、‘备顾问官’。然而又不执绥,却立于辂旁,恐怕其倾跌,用物维系它。虽如今的典礼官,也只说‘执绥官’、‘备顾问官’罢了。如今任太常少卿的人,便拨出几天工夫,将礼书仔细阅览一遍,也须略知,却直为此卤莽!周洪道曾记他作执绥官的事,自云考订精博。我问周:‘何谓执绥官?’他也不知。又,绥,本是君主登车时所执,御者只授予君主,则御者也不可称为‘执绥官’。语曰‘升车,必正立执绥’,说的是乘车的人。”又说:“如今玉辂太重,转动极难,加之雕刻既多,反不坚牢,不知为何用许多金玉装饰?所以圣人欲乘殷之辂,取其坚实质朴而轻便罢了。仁宗神宗两朝造玉辂,都以重大导致压坏。本朝尚存唐一玉辂,听说小而轻,捷而稳,诸辂之行,这必居先。或置于后,则隐隐作声。既有此辂,乘这足矣,为何又造?听说后来此辂也落入敌国。”

南渡以前,士大夫皆不甚用轿,如王安石、伊川皆说不以人代畜。朝士皆乘马。或有老病的,朝廷赐令乘轿,尚且极力推辞后接受。自南渡后至今,则无人不乘轿了。

于是说,物才数年不用,便忘记它。祖宗时,升朝官出入有柱斧,它的形制是水精小斧头子,在轿前。到宣政间方才罢之,今人遂不识此物,也不闻其名了。如祖宗时人画像有执柱斧的。

册命之礼,始于汉武帝封三王,后遂不废。古时自有此礼,到武帝始恢复罢了。郊祀宗庙,太子皆有玉册,皇后用金策,记不审。宰相贵妃皆用竹策。凡宰相宣麻,不是宣与宰相,乃是扬告王庭,令百官都听闻,以其人可用与否。首则称道的文辞,后乃警戒之词,如今云“于戏”以下数语是也。末乃云:“主者施行。”所谓“施行”者,行册拜之礼也。此礼,自唐以来皆用之。到本朝宰相不敢当册拜之礼,于是具辞免。三辞,然后许,只命书写麻词于诰以赐之,便当作册文,不复宣麻于庭,便是书写以赐宰相。乃是独宣诰命于宰相,而其他人都不得听闻,失古意矣。

于是论如今宗室与汉朝差别。汉朝宗室只是天子之子封王,王子封侯,嫡子孙世袭,支庶以下皆同百姓,只是免除其徭役戍边,如汉光武都是从民间起家的。

如今南班宗室,多带“皇兄”、“皇叔”等冠于官职之上,非古者“不得以戚戚君”之意。王定国曾对神宗言之,欲令只带某王孙,或曾孙,几世孙。且如越王下当云:“越王几世孙。”广录云:“此说却是。不惟可免‘戚君’之非礼,又可因而见其世系,稍能保全些宗法。”后来定国得罪,指此为离间骨肉。

肉。今宗室散无统纪,若使当时从定国之说,却有次序可考也。广同。

译肉。如今宗室分散,没有统属纲纪,如果当时采纳定国的建议,那么宗室的次序就还有据可考了。广同。

古者三公坐而论道,方可子细说得。如今莫说教宰执坐,奏对之时,顷刻即退。文字怀于袖间,只说得几句,便将文字对上宣读过,那得子细指点!且说无坐位,也须有个案子,令开展在上,指画利害,上亦知得子细。今顷刻便退,君臣如何得同心理会事!六朝时,尚有「对案画敕」之语。若有一案,犹使大臣略凭倚细说,如今公吏们呈文字相似,亦得子细。又云:「直要理会事,且如一事属吏部,其官长奏对时,下面许多属官一齐都着在殿下。逐事付与某人某人,便着有个区处,当时便可参考是非利害,实时施行,此一事便了。其它诸部有事皆如此,岂不了事?如今只随例送下某部看详,迁延推托,无时得了;或一二月,或四五月,或一年,或两三年,如何得了!某在漳州要理会某事,集诸同官商量,皆逡巡泛泛,无敢向前。如此,几时得了!于是即取纸来,某自先写起,教诸同官各随所见写出利害,只就这里便见得分明,便了得此一事。少间若更有甚商量,亦只是就这上理会,写得在这里定了,便不到推延。若只将口说来说去,何时得了!朝廷万事,只缘各家都不说要了,但随时延岁月,作履历迁转耳,那得事了?古者人君『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一日二日万几』。如今群臣进对,顷刻而退,人主可谓甚逸。古人岂是故为多事?」又云:「汉唐时,御史弹劾人,多抗声直数其罪于殿上,又如要劾某人,先榜于阙外,直指其名,不许入朝。这须是如此。如今要说一事,要去一人,千委百曲,多方为计而后敢说,说且不尽,是甚模样!六朝所载『对案画敕』下,又云:『后来不如此,有同谮愬!』看如今言事者,虽所言皆是,亦只类谮愬。」

  「本朝祖宗积累之深,无意外仓卒之变。惟无意外之变,所以都不为意外之防。今枢密院号为典兵,仓卒之际,要得一马使也没讨处!今枢密要发兵,须用去御前画旨下殿前司,然后可发。若有紧急事变,如何待得许多节次?汉三公都带司马及将军,所以仓卒之际,便出得手,立得事,扶得倾危。今幸然无意外之变,若或有之,枢密且仓卒下手未得。苗刘之事,今人多责之朱吕,当时他也是自做未得。古人定大难者不知是如何?不知范文正寇莱公人物生得如何?气貌是如何?平日饮食言语是如何样底人?今不复得亲身看,且得个依稀样子,看是如何地。如今有志节担当大事人,亦须有平阔广大之意始得。」致道云:「若做不得,只得继之以死而已。」曰:「固是事极也不爱一死。但拌却一死,于自身道理虽仅得之,然恐无益于事,其危亡倾颓自若,柰何!如靖康,李忠愍死于虏手,亦可谓得其死。但当时使虏人感慨,谓中国有忠臣义士如此,可以不必相扰,引兵而退。如此,却于宗社有益。若自身既死,事变只如此,济得甚事!当死而死,自是无可疑者。」

  因说历代承袭之弊,曰:「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祸,虏骑所过,莫不溃散。」因及熙宁变法,曰:「亦是当苟且废弛之余,欲振而起之,但变之不得其中尔。」

  本朝官制与唐大概相似,其曲折却也不同。

  神宗用唐六典改官制,颁行之。介甫时居金陵,见之大惊。曰:「上平日许多事,无不商量来。只有此一大事,却不曾商量。」盖神宗因见唐六典,遂断自宸衷,锐意改之,不日而定,却不曾与臣下商量也。

  唐初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做定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付门下。或有未当,则门下缴驳,又上中书,中书又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又下门下。若事可行,门下即下尚书省,尚书省但主书填「奉行」而已,故中书之权独重。本朝亦最重中书,盖以造命可否进退皆由之也。门下虽有缴驳,依旧经由中书,故中书权独重。及神宗仿唐六典,三省皆依此制,而事多稽滞。故渡江以来,执政事皆归一。独

译古代三公坐着讨论治国大道,这样才能详细地陈述。如今别说让宰相执政坐着,上朝奏对时,片刻就退下了。奏章藏在袖子里,只说几句,就把奏章呈上让皇帝宣读过,怎么能详细指点呢?再说即使没有座位,也该有个案子,把奏章展开放在上面,指着画着说明利害关系,皇上也能知道得详细。现在片刻就退下,君臣怎么能同心协力去理解事情呢?六朝时,还有“对案画敕”的说法。如果有个案子,尚且能让大臣稍微倚靠着详细陈述,现在就像公吏们呈递文书一样,也能说得详细。又说:“真要处理事情,比如一件事属于吏部,其长官奏对时,下面许多属官都一同站在殿下。每件事分派给某人,就让他们有个安排,当时就可以参考是非利害,立刻施行,这件事就办完了。其他各部有事也都这样,难道不能把事办完吗?现在只是按惯例送到某部查看,拖延推托,没完没了;有的拖一两个月,有的拖四五月,有的拖一年,有的拖两三年,怎么能办得完!我在漳州要处理某事,召集各位同僚商量,大家都犹豫不决、泛泛而谈,不敢向前。这样,什么时候能办完!于是我就拿纸来,我自己先写起来,让各位同僚各自根据所见写下利害关系,只在这里就看得分明,这件事就办成了。稍后如果还有什么要商量的,也只是在这上面处理,写在这里定下来了,就不会再拖延。如果只用嘴说来说去,什么时候能办完!朝廷万事,只因为各家都不说要办完,只是随时间拖延岁月,当作履历升迁罢了,怎么能把事办完呢?古代君主‘从早朝直到太阳偏西,来不及吃饭,用来调和万民’,‘一天两天有万千机要’。现在群臣进言奏对,片刻就退下,君主可以说非常安逸。古人难道是故意多事吗?」又说:“汉唐时,御史弹劾人,大多在殿上高声直指其罪,又如要弹劾某人,先在宫门外张榜,直指其名,不许入朝。这必须是这样的。现在要说一件事,要罢免一个人,千回百转,多方谋划后才敢说话,说了还说不尽,这是什么样子!六朝所载‘对案画敕’下面,又说:‘后来不这样,有同谮愬!’看现在言事的人,虽然所说的都是对的,也只像谗言诬陷。”

“本朝祖宗积累深厚,没有意外的仓促变故。正因为没有意外的变故,所以都不做意外的防备。现在枢密院号称掌管军事,仓促之际,想要得一匹马使用也没有地方找!现在枢密院要发兵,必须去御前画旨下殿前司,然后才能发兵。如果有紧急事变,怎么能等得及这么多环节?汉代三公都兼任司马及将军,所以仓促之际,就能出手,能立事,能扶正倾危。现在幸好没有意外的变故,如果有的话,枢密院仓促间下手不得。苗刘之变,现在人多责怪朱、吕,当时他们也是自己做得不好。古人平定大难的是什么样的人?不知道范仲淹、寇准是什么样的人?气度相貌是怎样的?平日饮食言语是什么样的人?现在不能再亲身看了,且得到一个依稀的样子,看看是怎样的。现在有志节担当大事的人,也必须有平阔广大的意度才行。”致道说:“如果做不成,只能以死继之罢了。”先生说:“固然事情到了极点也不惜一死。但拼着一死,对于自身的道理虽然勉强得到了,但恐怕对事情无益,危亡倾颓依然如故,怎么办!如靖康之难,李忠愍死于敌手,也可以说得到了死节。但当时让敌人感慨,说中国有这样的忠臣义士,可以不必相扰,引兵退去。这样,却对宗庙社稷有益。如果自身已经死了,事变还是这样,能济什么事!当死而死,自然是无可怀疑的。”

于是说到历代承袭的弊端,说:“本朝鉴于五代藩镇的弊端,于是完全夺取了藩镇的权力,兵权也收了,财权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也收了,州郡于是日渐困弱。靖康之祸,敌骑所过之处,无不溃散。”于是谈到熙宁变法,说:“这也是在苟且废弛之余,想要振作起来,只是变法没有做到适中罢了。”

本朝官制与唐代大致相似,但其细节却不同。

神宗用唐代《六典》改革官制,颁布实行。王安石当时住在金陵,见了大惊。说:“皇上平日许多事,无不商量。只有这一件大事,却不曾商量。”因为神宗因为看到唐代《六典》,于是断自宸衷,锐意改革,不久就定下来了,却不曾与臣下商量。

唐代初期每件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省拟定后呈上,得到旨意再下中书省,中书省付门下省。如果有不当,则门下省缴驳,又上中书省,中书省又呈上,得到旨意再下中书省,中中书省又下门下省。如果事情可行,门下省就下尚书省,尚书省只主管书写填“奉行”而已,所以中书省的权力独重。本朝也最重中书省,因为造命可否进退都由它。门下省虽有缴驳,依旧经由中书省,所以中书省权力独重。等到神宗仿照唐代《六典》,三省都依此制,而事情多稽滞。所以渡江以来,执政事皆归一。

诸司吏曹二十四曹。依旧分额各属,三省吏人自分所属,而其上之纲领则不分也。旧时三省事各自由,不相侵越,不相闻知。中书自理会中书事,尚书自理会尚书事,门下自理会门下事。如有除授,则宰执同共议定,当笔宰执判「过中」,中书吏人做上去,再下中书,中书下门下,门下下尚书。书行给舍缴驳,犹州郡行下事,须幕职官佥押,如有不是,得以论执。中书行下门下,皆用门下省官属佥押。事有未当,则官属得以执奏。

译各衙门的吏曹共二十四曹。依照旧制,各曹的编制名额分别隶属于各自的部门,三省中的吏员也各自归属本衙门,但统领它们的纲领性制度则是不分的。过去,三省的事务各自独立处理,互不侵扰越权,也不互相知晓。中书省自行处理中书省的事务,尚书省自行处理尚书省的事务,门下省自行处理门下省的事务。如果有官员任免,则由宰相和执政官共同商议决定,当值的宰相和执政官批示“过中”,中书省的吏员将文书呈递上去,再下发到中书省,中书省下发到门下省,门下省下发到尚书省。文书下发后,给事中、舍人进行封驳审查,这就像州郡下发公文,必须由幕职官共同签署,如果有不当之处,可以据理力争。中书省下发公文到门下省,都使用门下省的官员签署。如果事情处理得不妥当,门下省的官员可以据理上奏。

「旧制:门下省有侍中,有门下侍郎;中书省有中书令,中书侍郎。改官制,神宗除去侍中、中书令,只置门下中书、侍郎。后并尚书左右丞、门下中书侍郎四员,为参政官。」或云:「始者昭文馆大学士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富郑公等为之。后改为左右仆射,则蔡京王黼首居是选。及改为左右丞相,则某人等为之。名愈正,而人愈不逮前,亦何预名事?」曰:「只是实不正,使名既正而实亦正,岂不尤佳?」又曰:「人言王安石以『正名』之说驯致祸乱。且『正名』是孔子之言,如何便道王安石说得不是!使其名果正,岂不更佳?」

  问:「何故起居郎却大,属门下省?起居舍人却小,属中书省?」曰:「不知当初何故,只是胡乱牵拏得来底便是。起居郎居左,起居舍人居右,故如此分大小。只缘改官制时,初无斩新排到理会底说。故如此牵拖旧职,不成伦序。」

  给事中初置时,盖欲其在内给事。上差除有不当,用舍有不是,要在里面整顿了,不欲其宣露于外。今则不然,或有除授小报纔出,远近皆知了,给舍方缴驳,乃是给事外也。这般所在,都没理会。

  问:「或言六尚书得论台谏之失,是否?」曰:「旧来左右丞得纠台谏。尝见长老言,神宗建尚书省,中为令听,两旁则左右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蔡京得政,奏言土地神在某方,是居人位,所以宰相累不利,建议将尚书省拆去。」因言:「蔡氏以『绍述』二字箝天下士大夫之口,其实神宗良法美意,变更殆尽。它人拆尚书省,便如何了得!」

  「初,蔡京更定幕职,推、判官谓之『分曹建院』。以为节度使、观察使在唐以治兵治财,今则皆是闲称呼,初无职事,而推、判官犹袭节度、观察之名,甚无谓。又古者以军兴,故置参军。今参军等职皆治民事,而犹循用参军之号,亦无意谓。故分曹建院推、判等官,改为司士曹事、司仪曹事。此类有六。参军之属改为某院某院,而尽除去节度参军之名,看来改得自是。又如妇人封号,有夫为秦国公,而妻为魏国夫人者,亦有封两国者。秦桧妻封两国,范伯达笑之曰:『一妻而为两国夫人,是甚义理!』故京皆改随其夫号:如夫封建安郡,则妻封建安郡夫人;夫封秦国,则妻亦封秦国夫人;侯伯子男皆然。看来随其夫称极是。如淑人、硕人、宜人、孺人之类,亦京所定,各随其夫官带之。后人谓淑人、硕人非妇人所宜称。看来称硕人亦无妨,惟淑人则非所宜尔。但只有一节未善:有夫方封某郡伯,而妻已先封为某国夫人者,此则与京所改者相值,龃龉不可行。盖其封赠格法如此。当初合并格法也与整顿过,则无病矣。遂使人得以咎之,谓其法自相违戾;亦是京不仔细,乘势粗改。后人以其出于京也,遂不问是非,一切反之。又如神宗所改官制。旧制:凡通判太守出去,皆带吏部员外郎、吏部郎中;其见居职者,则加以判流内铨,流外铨。岂有吏部官而可带出治州郡者!故神宗皆为诸郎,如朝奉郎、朝散郎、朝奉大夫、朝散大夫之类。所以朝散以下谓之员郎,盖本员外郎之资叙;朝奉大夫方谓之正郎,盖吏部郎中资叙也。朝散郎、朝奉大夫之类有二十四阶,分为三等,每等八阶,以别异杂流有出身无出身人,故有前行、中行、后行。」又问知县、通判、知州资叙。曰:「在法,做两任知县,有关升状,方得做通判;两任通判,有关升状,方得为知州;两任知州,有关升状,方得为提刑。提刑又有一节,方得为转运。今巧宦者欲免州县之劳,皆经营六院。盖既为六院,便可经营寺、监、簿、丞,为寺、监、簿、丞出来,便可得小郡。又不肯作郡,便欲经营为郎官。郎官非作郡不得除,故又经营权郎,却自权郎径除卿、监、长、贰,则已在正郎官之右矣。又如法中非作县不得作郡,故不作县者,必经营为临安倅。盖既为临安倅,则必得郡,更不复问先曾为县否也。人君深居九重,安知外间许多曲折?宰相虽知,又且苟

译旧制规定:门下省设有侍中、门下侍郎;中书省设有中书令、中书侍郎。改革官制时,神宗废除了侍中、中书令,只设置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后来又将尚书左、右丞,以及门下、中书侍郎这四员官员,合并为参知政事。有人议论说:“起初昭文馆大学士兼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由富弼等郑公担任。后来改为左、右仆射,则由蔡京、王黼首先担任。等到改为左、右丞相,则由某某等人担任。官名越是端正,担任的人却越不如从前,这又与官名的正误有什么关系呢?”回答说:“只是实质不端正,假如名义端正而实质也端正,难道不是更好吗?”又有人说:“人们议论王安石凭借‘正名’的理论逐渐导致祸乱。况且‘正名’是孔子的话,怎么能说王安石说得不对呢!如果他的名义确实端正,难道不是更好吗?”

问:“为什么起居郎职位较高,隶属门下省?起居舍人职位较低,隶属中书省?”回答说:“不知道当初是什么缘故,只是胡乱牵强附会而来的。起居郎在左边,起居舍人在右边,所以如此区分大小。只是因为改革官制时,起初没有全新排列妥当的道理。所以如此牵强拖拽旧职,不成条理秩序。”

给事中刚设置时,大概是希望他在宫内侍奉。皇帝任免官员有不恰当,用人弃人有不正确,要在内部整顿好,不希望泄露到外面。现在却不是这样,有时任命的小报刚发出,远近都知道了,给事中、舍人才进行封还驳正,这乃是给事在外了。像这样的地方,都没有理会。

问:“有人说六尚书可以议论台谏的过失,是否如此?”回答说:“旧时左、右丞可以纠察台谏。曾听老辈人说,神宗建立尚书省,中间是令听,两旁则是左、右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蔡京掌权,上奏说土地神在某方,是居于人的位置,所以宰相屡次不利,建议将尚书省拆去。”接着说:“蔡氏用‘绍述’二字钳制天下士大夫的口,其实神宗的良法美意,变更殆尽。别人拆掉尚书省,便怎么得了!”

“起初,蔡京更改幕职,推官、判官称为‘分曹建院’。认为节度使、观察使在唐代以治理军队、治理财政,现在却都是闲职称呼,起初没有职事,而推官、判官还袭用节度、观察的名称,非常没有意义。又古代因为军队兴起,所以设置参军。现在参军等职都治理民事,却还沿袭使用参军的称号,也没有意义。所以分曹建院的推官、判官等官,改为司士曹事、司仪曹事之类。这类有六种。参军的属官改为某院某院,而完全除去节度参军的名称,看来改得自然是对的。又如妇人封号,有丈夫封为秦国公,而妻子封为魏国夫人的,也有封两国的。秦桧的妻子封两国,范伯达嘲笑他说:‘一个妻子而成为两国夫人,这是什么义理!’所以蔡京都改为跟随丈夫的称号:如丈夫封建安郡,则妻子封建安郡夫人;丈夫封秦国,则妻子也封秦国夫人;侯、伯、子、男都是如此。看来跟随丈夫称呼极是。如淑人、硕人、宜人、孓人之类,也是蔡京所定,各自跟随丈夫的官职佩戴。后人说淑人、硕人不是妇人适宜称呼的。看来称硕人也没有妨碍,只有淑人则不适宜罢了。但只有一点不好:有丈夫刚封某郡伯,而妻子已先封为某国夫人的,这就与蔡京所改的相抵触,格格不入不可行。大概封赠的格法如此。当初合并格法也一同整顿过,就没有弊病了。于是使人得以指责他,说他的法自相违背;也是蔡京不仔细,乘势粗略更改。后人因为出于蔡京,于是不过问是非,一切反其道而行。又如神宗所改官制。旧制:凡是通判、太守出去任职,都带着吏部员外郎、吏部郎中的头衔;那些在职的,则加上判流内铨、流外铨的职务。哪有吏部官员可以带着出去治理州郡的!所以神宗都改为诸郎,如朝奉郎、朝散郎、朝奉上大夫、朝散大夫之类。所以朝散以下称为员郎,大概是本员外郎的资叙;朝奉大夫才称为正郎,大概是吏部郎中的资叙。朝散郎、朝奉大夫之类有二十四阶,分作三等,每等八阶,以区别异杂流有出身无出身的人,所以有前行、中行、后行。”又问知县、通判、知州的资叙。回答说:“按法律规定,做两任知县,有关升状的,才得做通判;两任通判,有关升状的,才得为知州;两任知州,有关升状的,才得为提刑。提刑又有一节,才得为转运。现在巧宦者想免除州县的劳苦,都经营六院。因为既为六院,便可经营寺、监、簿、簿,从寺、监、簿、丞出来,便可得到小郡。又不肯做郡守,就想经营为郎官。郎官非做郡守不得除授,所以又经营权郎,却从权郎直接除授卿、监、长、贰,则已在正郎官之上矣。又如法律中非做县令不得做郡守,所以不做县令的,必经营为临安倅。因为既为临安倅,则必得郡,不再问先前曾做过县令与否。人君深居九重,哪里知道外间许多曲折?宰相虽然知道,又且苟且”

简,可以应副亲旧。若是人君知得,都与除了这般体例。苟不作县,虽为临安倅,亦不免便使权卿、监;苟不作郡,定不得除郎;为卿、监者,亦须已作郡人方得做,不得以寺、监、丞、簿等官权之,则人无侥幸之心矣。只缘当初立法,不肯公心明白,留得这般掩头藏幸底路径,所以使人趋之。尝记欧公说旧制,观文殿大学士压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压观文殿学士,观文殿学士压资政殿学士。后来改观文两学士都压资政两学士,议者以见任者难为改动。欧公以为此不难,已任者勿改,而自今除者始,可也。以今观之,亦何须如此劳攘?将见任者皆与改定又何妨?不过写换数字而已,又不会痛,当时疑虑顾忌已如此。只缘自来立法建事,不肯光明正大,只是如此委曲回护。其弊至于今日略欲触动一事,则议者纷然以为坏祖宗法。故神宗愤然欲一新之,要改者便改。孝宗亦然,但又伤于太锐,少商量。」

译简省,可以应对亲友旧识。如果君主知道这一点,就把这类体例全都废除。如果不担任县令,即使做临安府的副职,也难免会被派去代理卿、监的职务;如果不担任郡守,就一定不能升任郎官;担任卿、监的人,也必须已经做过郡守才能任职,不能由寺、监、丞、簿等官职代理,这样人们就没有侥幸之心了。只因为当初制定法律时,不肯出于公心明白地规定,留下了这种掩藏侥幸的路径,所以使人争相趋附。曾经记得欧阳修说过旧制,观文殿大学士地位高于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地位高于观文殿学士,观文殿学士地位高于资政殿学士。后来改定观文殿的两类学士都高于资政殿的两类学士,议论的人认为现任官员难以改动。欧阳修认为这并不难,对已任职的人不改动,而从现在新任的人开始实行,就可以了。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又何须如此忙碌纷扰?把现任官员都改定又有什么妨碍?不过是更换几个数字而已,又不会痛苦,当时疑虑顾忌竟然已经这样。只因为历来制定法律、建立制度,不肯光明正大,只是这样委曲回护。其弊端到了今天,稍微想触动一件事,议论的人就纷纷认为这是破坏祖宗的法度。所以神宗愤然想要全面革新,要改的就改。孝宗也是这样,但又伤害于过于急躁,缺少商量。

「唐制:某镇节度使,某州刺史观察使,此藩镇所称。使持节某州军州事,此属州军所称。其属官则云某州军事判官,某州军事推官。今尚如此。若节镇属官,则云节度推、判官,以自异于属州。使与州各分曹案。使院有观察判官、观察推官,州院有知录,纠六曹官,为六曹之长。凡兵事则属使院,民事则属州院,刑狱则属司理院。三者分属,不相侵越。司法专检法,司户专掌仓库。然司理既结狱,须推、判官签押,方为圆备。不然,则不敢结断。本朝并省州院、使院为一。如署衔,但云知某州军州事。军州事,则使院之职也。自并省三院,而州郡六曹之职颇为淆乱,司法、司理、司户三者尚仍旧。知录管州院事,专主教民,今乃管仓库,独为不得其职。所以六曹官惟知录免二日衙,以其职尊,故优异之。此等事,史书并不载,惟杂说中班驳见一二。旧尝疑州院即是司理院。后阅范文正公集,有云,如使院、州院宜并省归一,方知不然。因晓州院、使院之别。使院,今之佥厅也。凡诸幕职官皆谓之当职官。如唐书所云,有事当罚,则诏云自当职官以下以次受罚;有事当赏,则云当职官以下以次受赏,谓自推、判官而下也。」又曰:「后来蔡京改六曹官名,颇得旧职,为不淆乱。渡江以来,以其出于京也,皆罢之。」又问:「长史何官?」曰:「六朝时长史甚轻。次第只是奔走长官之前,有君臣之分,不得坐。至唐则甚重。盖皇子既遥领正大帅,其群臣出为藩镇者,则称云副大帅某州长史。韩文董晋官位可见。至唐中叶,而长史、司马、别驾皆为贬官,不事事。盖节度使既得自辟置官属,如节度、观察推、判官之属。此既重,则彼皆轻矣。」

  蔡元道所为祖宗官制旧典,他只知惩创后来之祸,遂皆归咎神宗,不合轻改官制。事事以祖宗官制为是,便说此是百王不可易之典。殊不知后来所以放行踰越,任用小人,自是执法者偏私,何关改官制事!如武臣诸节度、副总管诸使所以恩礼隆异,俸给优厚者,盖太祖初夺诸镇兵权,恐其谋叛,故置诸节度使,隆恩异数,极其优厚,以收其心而杜其异志。及太宗真宗以后,则此辈或以老死,又无兵权。后来除授者,自可杀其礼数,减其俸给,降其事权,而犹袭一时权宜苟且之制,为子孙不可易之常典,岂不过哉!然祖宗时放行,极艰其选,不过一二人、二三人。后来小人用事,凡宰相除罢,及武臣宠幸宦者之徒,无不得之,实法制不善有以启之耳。及经变故,乃追咎轻越祖宗法度之不知此既开其可入之涂,彼孰不为可入之涂以求合乎?

  唐沈既济之说已如此。新添改官制,而旧职名不除,所以愈见重复。然唐时犹自归一,如藩镇节度使、观察使,民事兵事一人皆了。今既有帅,又有家居节度使,便用费许多钱养他。见任事者请俸却寡,而家居守闲名者,请俸却大。节度使请俸月千余缗。又节度印,古者所以置旌节以为仪卫,而重其权。今却令带之家居,请重俸,是甚意?今为福州安抚使,而反不如威武军节度使之请俸。

  祖宗置资格,自立侥幸之门。如武臣横行,最为超捷。纔除横行,便可越过诸使,许多等级皆不须历,一向上去。然今人又不用除横行,横行犹用守这数级,只落借官则无所不可。祖宗之法,本欲人遵守资格,谨重名器。而不知自置许多侥幸之路,令人脱过,是甚意思?除是执法者大段把得定,不轻放过一个半个,无一毫私,方执得住。不然,便不可禁遏矣。不知当初立法,何故如此?今呆底人,便只守此为不可易之典,才触动着,便说是变动祖宗法制。也须赌过是,始得。

  赵表之生做文官,纔到封王,封安定郡王。便用换武。岂文官不可封王,而须武官耶?又今宗正须以宗室武官为之,文官也只做得。世间一样愚人,便以此等制度为百王不可易之法!

  只改儒林、文林之属,其它皆可通行。文官犹有古名,如武官诸阶称呼,多有无意义者。又曰:「四厢都指

译唐代制度:某镇节度使、某州刺史观察使,这是藩镇的称呼;使持节某州军州事,这是属州军的称呼。其属官则称为某州军事判官、某州军事推官。现在尚且如此。如果是节镇的属官,则称为节度推官、判官,以区别于属州。使院与州院各自分设曹司案牍。使院设有观察判官、观察推官,州院设有知录,纠察六曹官员,作为六曹之长。凡是军事事务归属使院,民事事务归属州院,刑狱事务归属司理院。三者分属,互不侵越。司法专司检阅法律,司户专掌仓库。然而司理院既然结案,必须经推官、判官签押,才算完备。否则,就不敢结案。本朝将州院、使院合并为一。如署衔,只称知某州军州事。军州事,是使院的职责。自从合并三院后,州郡六曹的职事颇为混乱,司法、司理、司户三者仍沿旧制。知录管理州院事务,专主教化百姓,现在却管理仓库,唯独他不能胜任其职。所以六曹官员中只有知录免除两日衙署值班,因为他的职位尊贵,所以给他优待。这类事情,史书都不记载,只在杂说中零星见到一二。过去曾怀疑州院就是司理院。后来阅读范文正公文集,其中有说,如使院、州院应当合并归一,才知道并非如此。因此明白了州院、使院的区别。使院,就是现在的佥厅。凡是诸幕职官都称为当职官。如《唐书》所说,有事应当处罚,则诏令说自当职官以下依次受罚;有事应当奖赏,则说当职官以下依次受赏,指的是从推官、判官以下的人。」又说:「后来蔡京更改六曹官名,颇得旧职,不至于混乱。渡江以来,因为出于蔡京之手,都废除了。」又问:「长史是什么官?」回答说:「六朝时长史职位很轻。次序上只是奔走于长官之前,有君臣之分,不得就座。到了唐代则很重。因为皇子既遥领正大帅,那些出为藩镇的群臣,则称为副大帅某州长史。韩愈文中董晋的官位可见。到了唐中叶,长史、司马、别驾都成为贬官,不处理事务。因为节度使既然能自行辟置官属,如节度、观察推官、判官之类。这些职位既重,那么那些职位就轻了。」

蔡元道所著的祖宗官制旧典,他只知惩戒后来的祸患,于是都归咎于神宗,认为不应轻易更改官制。事事以祖宗官制为是,就说这是百王不可改变的典制。殊不知后来之所以放行逾越,任用小人,自是执法者偏私,与更改官制何干!如武臣诸节度、副总管等使之所以恩礼隆异,俸给优厚,是因为太祖初夺诸镇兵权,恐其谋反,所以设置诸节度使,给予隆恩异数,极其优厚,以收服其心而杜绝其异志。到了太宗、真宗以后,这些人有的老死,又没有兵权。后来除授的人,自可削减其礼数,减少其俸给,降低其事权,却仍然沿袭一时权宜苟且的制度,作为子孙不可改变的常典,岂不过分!然而祖宗时放行,极难其选,不过一二人、二三人。后来小人当权,凡是宰相被罢免,以及武臣、宠幸、宦官之类,无不得到,实在是法制不善有以开启罢了。等到经历变故,才追咎轻越祖宗法度,不知道这既开了可入的途径,谁不为可入的途径以求合乎呢?

唐代沈既济的说法已如此。新添改官制,而旧职名未除,所以愈见重复。然而唐时犹自归一,如藩镇节度使兼观察使,民事兵事一人皆管。现在既有帅,又有家居节度使,便用许多钱养他。见任事者请俸反而少,而家居守闲名者,请俸反而多。节度使请俸月千余缗。又如节度印,古者所以置旌节作为仪卫,而加重其权。现在却令带之家居,请重俸,这是什么意思?现在任福州安抚使,反而不如威武军节度使的请俸。

祖宗设置资格,自立侥幸之门。如武臣横行,最为超越快捷。刚除授横行,便可越过诸使,许多等级都不须经历,一直上去。然而现在人又不除授横行,横行犹用守这数级,只是落得借官则无所不可。祖宗之法,本欲让人遵守资格,谨重名器。却不知自设许多侥幸之路,让人脱过,这是什么意思?除非执法者大段把得定,不轻放过一两个,无一毫私心,方能执得住。否则,便不可禁遏了。不知当初立法,何故如此?现在呆笨的人,便只守此为不可改变之典,才触动着,便说是变动祖宗法制。也必须赌过是非,始得。

赵表之生做文官,刚到封王,封安定郡王。便用换武官。难道文官不可封王,而须武官吗?又如现在宗正须以宗室武官为之,文官也只做得到。世间一样愚人,便以此等制度为百王不变之法!

只改儒林、文林之类,其它皆可通行。文官犹有古名,而武官诸阶称呼,多有无意义者。又说:「四厢都指

挥使,又有甚诸色使,皆是虚名。只有三衙都指挥使真有职事。」又曰:「元丰以前武臣无宫观,故武臣无闲者。见武臣乞解军职,必出藩府。及元丰介甫相,置宫观,方有闲者。」

译“挥使,以及各类其他使职,都是虚衔。只有三衙都指挥使才拥有实际的职权。”又说:“元丰年间以前,武官没有宫观之职,所以武官中没有闲散人员。当时武官请求解除军职,必定是外放到藩镇任职。等到元丰年间王安石担任宰相,设置了宫观之职,这才有了闲散的武官。”

本朝先未有祠禄,但有主管某宫、某观公事者,皆大官带之,真个是主管本宫、本观御容之属。其它多只是监当差遣。虽尝为谏议官,亦有为监当者,如监船场、酒务之属。自王介甫更新法,虑天下士大夫议论不合,欲一切弹击罢黜,又恐骇物论,于是创为宫观祠禄,以待新法异议之人。然亦难得,惟监司郡守以上,眷礼优渥者方得之。自郡守以下,则尽送部中与监当差遣。后来渐轻,今则又轻,皆可以得之矣。

  华州云台观、南京鸿庆宫,有神宗神像在,使人主管,犹有说。若武夷山冲佑观、临安府洞霄宫,知他主管个甚么?

  今太庙室深而堂浅,一代为一室;堂则虽在室前,而实同为一堂。古人大抵室事尚东向,堂事尚西向。

  「皇城使有亲兵数千人,今八厢貌士之属是也。以武臣二员并内侍都知二员掌之。本朝只此一项,令宦者掌兵,而以武臣参之。」因笑曰:「此项又似制殿前都指挥之兵也。」

  「今之二衙,即旧日之指挥使。朱温由宣武节度使篡唐,疑忌他人,自用其宣武指挥使为殿前指挥使,管禁卫诸军。以至今日,其权益重。尝见欧阳公记其为某官时,殿帅之权犹轻,见从官,不接坐;但传语,不及献茶。及再入为执政,则礼数大异矣。」问:「何故如此?」曰:「也是积渐致然。是他权重后,自然如此。」

  问:「唐之人主喜用宦者监军,何也?」曰:「是他信诸将不过,故用其素所亲信之人。后来一向疏外诸将,尽用宦者。本朝太宗令王继恩平李顺有功,宰相拟以宣徽使赏之。太宗怒,切责宰相,以为太重,盖宣徽亚执政也,遂创『宣政使』处之。朝臣诸将中岂无可任者,须得用宦者!彼既有功,则爵赏不得吝矣。然犹守得这些意思,恐起宦者权重之患。及熙丰用兵,遂皆用宦者。李宪在西,权任如大将。驯至后来,遂有童贯谭稹之祸。」宦者其初只是走马承受之类,浸渐用事,遂至如此。

  今之总管,乃国初之部署。后避英庙讳,改焉。都监乃是唐之监军,不知何时转了。

  太祖收诸镇节度兵权,置诸州指挥使,大州十数员,次州六七员,又次州三四员,每员管兵四五百人。本州岛自置营招兵,而军员管之。每遇迁升,则密院出宣付之。用纸一大幅,题其上曰「宣付指挥使某」,却不押号,而以御前大宝印之。军员得此极重,有一人而得数宣者,盖营中亦有数等品级迁转也。指挥有厅,有射场,只在营中升降,不得出官。

  「总领一司,乃赵忠简所置,当时之意甚重。盖缘韩岳统兵权重,方欲置副贰,又恐启他之疑,故特置此一司,以总制财赋为名,却专切报发御前兵马文字,盖欲阴察之也。」或谓:「总领之职,自可并归漕司。」曰:「财赋散在诸路,漕司却都呼吸不来。亦如坑冶,须是创立都大提点,方始呼吸得聚。」

  运使本是爱民之官,今以督办财赋,反成残民之职。提刑本是仁民之官,今以经、总制钱,反成不仁之具。

  祖宗,凡升朝官在京,未有职事者,每日赴班,纔有差遣则已。

  今群臣以罪去者,不能全其退处之凡有辞避,必再三不允,直待章疏劾之,遂从罢黜。

  旧制:迁谪人词头,当日命下,当日便要,不许隔宿,便与词头报行。而今缘有信札,故词头有一两月不下者,中书以此觉得事多。此皆军兴后事多,故如此。国朝旧制,煞有因军兴后废格而未复者。

  旧法:贬责人若是庶官,亦须带别驾或司马,无有带阶官者。今吕子约却是带阶官安置。

  今日作史,左右史有起居注,宰执有时政记,台官有日历,并送史馆著作处参改,入实录作史。大抵史皆不实,紧切处不敢上史,亦不关报。

  史甚弊,因神宗实录皆不敢写。传闻只据人自录来者。才对者,便要所上文字,并奏对语上史馆。

  今之修史者,只是依本子写,不敢增减一字。盖自绍圣初,章惇为相,蔡汴修国史,将欲以史事中伤诸公。前史官范纯夫黄鲁直已去职,

译本朝起初并没有祠禄之制,只有主管某宫、某观公事的人,都是大官兼任,确实是主管本宫、本观御容之类的事务。其他大多只是监当一类的差遣。即使是担任过谏议大夫的人,也有去做监当的,比如监管船场、酒务之类。自从王安石推行新法,担心天下士大夫议论不合,想要一概弹劾罢黜,又恐怕惊动舆论,于是创设了宫观祠禄,用来安置对新法有异议的人。然而这也很难得到,只有监司、郡守以上,受皇帝恩宠优厚的人才能得到。从郡守以下,则全部送交吏部安排监当差遣。后来逐渐变得容易,现在更加容易,都可以得到了。

华州云台观、南京鸿庆宫,有神宗的神像在那里,派人主管,还有说法。如果是武夷山冲佑观、临安府洞霄宫,知道他们主管什么吗?

现在太庙的室深而堂浅,一代为一室;堂虽然在室前,但实际上与室同为一堂。古人大概室中的事务崇尚东向,堂中的事务崇尚西向。

“皇城使有亲兵数千人,现在八厢貌士之类就是。由两名武臣和两名内侍都知掌管。本朝只有这一项,让宦官掌兵,而用武臣参与。”于是笑着说:“这项又像是制约殿前都指挥使的兵力。”

“现在的二衙,就是旧日的指挥使。朱温由宣武节度使篡夺唐朝,猜忌他人,自己任用宣武指挥使为殿前指挥使,管辖禁卫各军。直到今天,其权力更加重要。曾见欧阳公记载他担任某官时,殿帅的权力还轻,见到从官,不接坐;只传话,不到献茶的地步。等到再次入朝担任执政,则礼节大不相同了。”问:“为什么这样?”回答说:“这也是逐渐积累造成的。是他权力加重后,自然如此。”

问:“唐朝的君主喜欢用宦官监军,为什么呢?”回答说:“是他不信任各位将领,所以用他向来亲信的人。后来一直疏远排斥各位将领,全部使用宦官。本朝太宗让王继恩平定李顺有功,宰相拟定以宣徽使赏赐他。太宗愤怒,严厉责备宰相,认为太重,因为宣徽使仅次于执政,于是创设‘宣政使’来安置他。朝臣和各位将领中难道没有可任用的人,必须用宦官!他既然有功,那么爵位赏赐就不能吝惜。然而还守着这个意思,担心引起宦官权重之患。等到熙宁、元丰年间用兵,于是全部使用宦官。李宪在西部,权位如同大将。发展到后来,于是有了童贯、谭稹的祸患。”宦官起初只是走马承受之类,逐渐掌权,于是到了如此地步。

现在的总管,是建国初期的部署。后来避英宗名讳,改称总管。都监乃是唐朝的监军,不知何时转变了。

太祖收回各藩镇节度使的兵权,设置各州指挥使,大州十数名,中等州六七名,小州三四名,每名管辖士兵四五百人。本州自行设置营寨招募士兵,由军员管辖。每次遇到升迁,则由枢密院发出宣命交付。用一张大幅纸,在上面题写“宣付指挥使某”,却不盖印号,而用御前大宝印盖印。军员得到这个非常看重,有一人得到多次宣命的,因为营中也有多种品级升迁。指挥使有厅舍,有射场,只在营中升迁,不得出任外官。

“总领一司,是赵忠简设置的,当时用意很重视。因为韩世忠、岳飞统兵权力重大,正想设置副职,又恐怕引起他们的怀疑,所以特意设置这一司,以总制财赋为名,却专门负责上报御前兵马文书,是想暗中监察他们。”有人说:“总领的职务,自然可以合并归入漕司。”回答说:“财赋分散在各路,漕司却都指挥不动。也像坑冶一样,必须创立都大提点,才能指挥得动。”

转运使本来是爱民之官,现在因为督办财赋,反而成为残害百姓的职务。提刑官本来是仁民之官,现在因为经制、总制钱,反而成为不仁的工具。

祖宗时期,凡是升朝官在京师,没有职事的,每天上朝,一旦有差遣就结束。

现在群臣因罪被罢免的,不能保全其退居的体面,凡有辞避,必定再三不允,直到奏章弹劾,于是才罢黜。

旧制:贬谪人的词头,当天命令下达,当天就要,不允许隔宿,就与词头报行。而现在因为有信札,所以词头有一两个月不下达的,中书因此觉得事务繁多。这都是军兴后事务繁多,所以如此。本朝旧制,很多因为军兴后废置而未恢复的。

旧法:贬责人如果是庶官,也必须带别驾或司马,没有带阶官的。现在吕子约却是带阶官安置。

现在作史,左右史有起居注,宰相执政有时政记,台官有日历,都送史馆著作处参改,编入实录作史。大概史书都不真实,紧要之处不敢上史,也不通报。

史书弊病很大,因为神宗实录都不敢写。传闻只根据人自己录来的。刚对答的,就要所上文字,连同奏对语上史馆。

现在修史的人,只是依照本子写,不敢增减一字。大概自从绍圣初年,章惇为相,蔡卞修国史,想要借史事中伤各位公卿。前史官范纯夫、黄鲁直已去职,

各令于开封府界内居住,就近报国史院,取会文字。诸所不乐者,逐一条问黄范,又须疏其所以然,至无可问,方令去。后来史官因此惩创,故不敢有所增损也。按实录,是时史官赵彦若亦同于府界居住。后赵安置豊州,范永州,黄黔州。儒用。

译分别命令他们在开封府管辖范围内居住,就近前往国史院,查阅核对相关文书。对于其中不乐意的人,逐条向黄范询问,还必须让他详细陈述原因,直到无话可问,才允许他们离开。后来的史官因此受到惩戒,所以不敢对史书有所增删。查考实录,当时史官赵彦若也一同在府界居住。后来赵彦若被安置到豊州,范祖禹被安置到永州,黄履被安置到黔州。儒用。

先生问[莹田-玉]「有山谷陈留对问否?」曰:「无之。」曰:「闻当时秦少游最争得峻,惜乎亦不见之。陆农师却有当来对问,其间云,尝与山谷争入王介甫『无使上知』之语。又云,当时史官因论温公改诗赋不是。某云:『司马光那得一件是?皆是自叙与诸公争辨之语。』」

  「道君钦宗实录数百卷,吕丈月十日修了。云,只是得大节目百十条。」问云:「何不入文字展日?」曰:「便不是吕丈规模。」

  本朝国纪好看,虽略,然大纲却都见。长编太详,难看。熊子复编九朝要略,不甚好。国纪,徐端立编。

  圣政编年一书,起太祖,止绍兴九年,书坊人做。非好书。

  今之学规,非胡安定所撰者。仁宗置州县学,取湖学规矩颁行之。湖学之规,必有义理,不如是其陋也。如第一条「谤讪朝政」之类,其出于蔡京行舍法之时有所改易乎!当时如徐节孝为楚州教官,乃罢之,而易以其党。大抵本朝经王氏及蔡京用事后,旧章荡然,可胜叹哉!

  问学究一科沿革之故。曰:「此科即唐之明经是也。进士科则试文字,学究科但试墨义。有才思者多去习进士科,有记性者则应学究科。凡试一大经者,兼一小经。每段举一句,令写上下文,以通不通为去取。应者多是齐鲁河朔间人,只务熟读,和注文也记得,故当时有『董五经』『黄二传』之称。但未必晓文义,正如和尚转经相似。又有司待之之礼,亦不与进士等。进士入试之日,主文则设案焚香,垂帘讲拜。至学究,则彻幕以防传义,其法极严,有渴至饮砚水而黔其口者!当时传以为笑。欧公亦有诗云:『焚香礼进士,彻幕待诸生。』或云,「彻幕」乃「瞑目」字,亦非欧诗。其取厌薄如此,荆公所以恶而罢之。但自此科一罢之后,人多不肯去读书。」儒用。

  熙宁三舍法,李定所定。崇观三舍法,蔡京所定。胡德辉埕尝作记。学者,所以学为忠与孝也。今欲训天下士以忠孝,而学校之制乃出于不忠不孝之人,不亦难乎!儒用。

  「大学舍法坏人多,龟山尝立论。高抑崇曾见龟山。太学初兴,召为司业,善类颇属望。到彼一切放倒,三舍法,却在渠手中成。莫负了龟山否?」王子合曰:「闻那时只是取法于一旧老吏。」浩曰:「秦会之是旧大学中人,想是据他向日所行了。」曰:「高公不合与承当。高公大率不立,五峰尝有书责他。」

  先生因论本朝南渡以来,其初立法甚放宽,盖欲聚人。不知后来放紧,便不得。

  今之法,大概用唐法。

  问:「今三代之法,或可见于律中否?」曰:「律自秦汉以来,历代修改,皆不可得而见矣。如汉律文简奥,后代修改,今亦不可见矣。」

  律是历代相传,敕是太祖时修,律轻而敕重。如敕中刺面编配,律中无之,只是流若干里,即今之白面编管是也。敕中上刑重而下刑轻,如律中杖一百,实有一百,敕中则折之为二十。五折一。今世断狱只是敕,敕中无,方用律。同。

  因言:「律极好。律即刑统。后来敕令格式,罪皆太重,不如律。干道淳熙新书更是杂乱。一时法官不识制法本意,不合于理者甚多。又或有是计嘱妄立条例者。如母已出嫁,欲卖产业,必须出母着押之类。此皆非理,必是当时有计嘱而创此条也。孝宗不喜此书,尝令修之,不知修得如何。」

  刑统大字是历代相传,注字是世宗时修。

  旧来敕令文辞典雅,近日殊浅俗。里面是有几多病痛。

  宋莒公曰:「『应从而违,堪供而阙』,此六经之亚文也。」谓子不从父不义之命,及力所不能养者,古人皆不以不孝坐之。义当从而不从,力可供而不供,然后坐以不孝之罪。

  或问:「『敕、令、格、式』,如何分别?」曰:「此四字乃神宗朝定法时纲领。本朝止有编敕,后来乃命群臣修定。元丰中,执政安焘等上所定敕令。上喻焘曰:『设于此而逆彼之至谓之「格」,设于此而使彼效之谓之「式」,禁于未然谓之「令」

译先生问:“有山谷陈留对问吗?”回答说:“没有。”先生说:“听说当时秦少游争辩得最激烈,可惜也没见到。陆农师却有当来对问,其中说,曾与山谷争辩王安石‘无使上知’这句话。又说,当时史官因为议论司马光修改诗赋不对。我说:‘司马光哪有一件是对的?都是自叙与各位公卿争辩的话。’”

“道君、钦宗的实录有几百卷,吕丈用了十天就修好了。说,只是得到了百十条大节目。”问:“为什么不写进文字来拖延时日?”回答说:“那就不是吕丈的做派了。”

本朝的国纪好看,虽然简略,但大纲都看得见。长编太详细,难看。熊子复编的九朝要略,不太好。国纪是徐端立编的。

圣政编年这本书,从太祖开始,到绍兴九年结束,是书坊人做的。不是好书。

现在的学规,不是胡安定所写的。仁宗设立州县学校,取湖学的规矩颁布实行。湖学的规矩,一定含有义理,不会如此浅陋。比如第一条“谤讪朝政”之类,那是出于蔡京实行舍法之时有所改易吧!当时如徐节孝担任楚州教官,就被罢免,而换上了他的党羽。大概本朝经过王安石及蔡京用事之后,旧有的章法荡然无存,可叹啊!

问学究这一科的沿革原因。回答说:“这一科就是唐代的明经科。进士科则考试文章,学究科只考试墨义。有才思的人多去习进士科,有记性的人则应考学究科。凡是考一大经的,兼考一小经。每段举出一句,令写上下文,以通不通作为取舍。应考的多数是齐鲁河朔一带的人,只务熟读,连注文也记得,所以当时有‘董五经’‘黄二传’之称。但未必懂得文义,正如和尚转经相似。又有司对待他们的礼节,也不与进士同等。进士入试之日,主考官则设案焚香,垂帘讲拜。至于学究,则撤去帘幕以防传义,其法极严,有人渴到喝砚台里的水而把嘴染黑了!当时传以为笑。欧阳修也有诗说:‘焚香礼进士,彻幕待诸生。’有人说,‘彻幕’是‘瞑目’的字,也不是欧阳修的诗。其取厌薄如此,王安石所以厌恶而罢废它。但自此科一罢之后,人多不肯去读书。”儒用。

熙宁三舍法,是李定所定的。崇观三舍法,是蔡京所定的。胡德辉埕曾作记。学者,是用来学习忠与孝的。现在想要用忠孝来训导天下士人,而学校之制却出于不忠不孝之人,不是很难吗!儒用。

“大学舍法坏人多,龟山曾立论。高抑崇曾见过龟山。太学初兴,召为司业,善良的人颇寄希望。到了那里一切放倒,三舍法,却在他手中成。莫负了龟山否?”王子合说:“听说那时只是取法于一旧老吏。”浩说:“秦会之是旧大学中人,想是依据他往日所行的。”说:“高公不该与承当。高公大率不立,五峰曾有书信责备他。”

先生因论本朝南渡以来,其初立法很放宽,大概是想要聚人。不知后来放紧,便不行了。

现在的法,大概用唐法。

问:“现在三代的法,或许可见于律中吗?”回答说:“律自秦汉以来,历代修改,都不可得而见了。如汉律文简奥,后代修改,现在也不可得了。”

律是历代相传,敕是太祖时修的,律轻而敕重。如敕中有刺面编配,律中没有,只是流若干里,即现在的白面编管是也。敕中上刑重下刑轻,如律中杖一百,实有一百下,敕中则折之为二十下。五折一。今世断狱只用敕,敕中没有,才用律。同。

因说:“律极好。律即刑统。后来的敕令格式,罪都太重,不如律。干道淳熙新书更是杂乱一时法官不识制法本意,不合于理的很多。又或许有计嘱妄立条例的。如母已出嫁,欲卖产业,必须出母亲着押之类。此皆非理,必是当时有人计嘱而创此条也。孝宗不喜欢这本书,曾令修之,不知修得如何。”

刑统大字是历代相传,注字是世宗时修的。

旧来敕令文辞典雅,近日很浅俗。里面是有几多病痛。

宋莒公说:“‘应从而违,堪供而阙’,这是六经之亚文也。”谓子不从父不义之命,及力所不能养的,古人皆不以不孝坐之。义当从而不从而不从,力可供而不供,然后坐以不孝的罪。

或问:“‘敕、令、格、式’,如何分别?”回答说:“此四字乃神宗朝定法时纲领。本朝只有编敕,后来乃命群臣修定。元豊中,执政安焘等上所定敕令上喻焘曰:‘设于此而逆彼之至谓之“格”,设于此而使彼效之谓之“式”,禁于未然谓之“令”

,治其已然谓之「敕」。修书者要当如此。若其书完具,政府总之,有司守之,斯无事矣。』此事载之己仰录,时出示学者。因记其文如此,然恐有脱误处。神庙天资绝人,观此数语,直是分别得好。格,如五服制度,某亲当某服,某服当某时,各有限极,所谓『设于此而逆彼之至』之谓也。式,如磨勘转官,求恩泽封赠之类,只依个样子写去,所谓『设于此而使彼效之』之谓也。令,则条令禁制其事不得为、某事违者有罚之类,所谓『禁于未然』者。敕,则是已结此事,依条断遣之类,所谓『治其已然』者。格、令、式在前,敕在后,则有『教之不改而后诛之』底意思。今但欲尊『敕』字,以敕居前,令、格、式在后,则与不教而杀者何异?殊非当时本指。」又问:「伊川云:『介甫言:「律是八分书。」是他见得如此。』何故?」曰:「律是刑统,此书甚好,疑是历代所有传袭下来。至周世宗,命窦仪注解过,名曰刑统,即律也。今世却不用律,只用敕令。大概敕令之法,皆重于刑统。刑统与古法相近,故曰『八分书』。」「介甫之见,毕竟高于世俗之儒」。此亦伊川语,因论祧庙及之。儒用。

译治理已经发生的事叫做“敕”。修撰法典的人应当如此。如果法典完备,由朝廷总领,有关部门守护,这就没有事了。”这件事记载在《己仰录》中,当时出示给学者看。因此记下这篇文章,但恐怕有遗漏错误之处。神宗皇帝天资超越常人,看这几句话,确实是分辨得很好。格,比如五服制度,某种亲属关系应当穿什么丧服,某种丧服应当守多少时间,各自有明确的限度,这就是所说的“在此设立规范以预先应对那将要到来的情况”的意思。式,比如考核官员升迁、请求恩泽封赠之类,只是依照一定的格式去写,这就是所说的“在此设立样式让他人效仿”的意思。令,则是条令禁令,规定某事不得做、某事违反者有处罚之类,这就是所说的“在事情发生之前加以禁止”的意思。敕,则是事情已经发生,依照条令判决处置之类,这就是所说的“治理已经发生的事”的意思。格、令、式在前,敕在后,就有“教导而不改正然后才惩罚”的意思。现在只想尊崇“敕”字,把敕放在前面,令、格、式放在后面,那与不教导就杀人有什么不同?完全不符合当时的本意。”又问:“伊川先生说:‘王安石说:‘律是八分书。’是他见解如此。’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律是《刑统》,这本书很好,怀疑是历代传袭下来的。到周世宗时,命令窦仪注解过,名叫《刑统》,就是律。现在世人不使用律,只使用敕令。大抵敕令的法律,都比《刑统》严厉。《刑统》与古法相近,所以说是‘八分书’。”“王安石的见解,终究高于世俗的儒生。”这也是伊川的话,因为讨论祧庙而提及。儒生使用。

某事合当如何,这谓之「令」。如某功得几等赏,某罪得几等罚,这谓之「格」。凡事有个样子,如今家保状式之类,这谓之「式」。某事当如何断,某事当如何行,这谓之「敕」。今人呼为「敕、令、格、式」,据某看,合呼为「令、格、式、敕」。敕是令、格、式所不行处,故断之以敕。某在漳州,曾编得户、婚两门法。

  本合是先令而后敕,先教后行之意。自荆公用事以来,方定为「敕、令、格、式」之序。

  「唐藩镇权重,为朝廷之患。今日州郡权轻,却不能生事,又却无以制盗贼。」或曰:「此亦缘介甫刮刷州郡太甚。」曰:「也不专是介甫。且如仁宗时,淮南盗贼发,赵仲约知高邮军,反以金帛牛酒使人买觅他去。富郑公欲诛其人,范文正公谓他既无钱,又无兵,却教他将甚去杀贼?得他和解得去,不残破州郡,亦自好。只是介甫后来又甚。州郡禁军有阙额处,都不补。钱粮尽欲解发归朝廷,谓之『封桩阙额禁军钱』,系提刑司管。」

  经制钱,宣和间用兵,经制使所创。总制钱,绍兴初用兵,总制使所创。二人不记姓名。应干税钱物,杂色场、务纳钱,每贯刻五十文,作头子钱。括之为二色钱,以分毫积,计大计多,况其大者!

  经制钱,陈亨伯所创。盖因方腊反,童贯讨之,亨伯为随军转运使。朝廷以其权轻,又重为经制使。患军用不足,创为此名以收州县之财,当时大获其利。然立此制时,明言军罢而止,其后遂因而不改。至绍兴四年,韩球又创总制钱,大略仿经制为之。十一年经界法行,民间印契多,倍有所得,朝廷遂以此年立额。至次年,则其数大亏,乃令州县添补解发。自后州县大困,朝廷亦知之。议者乃请就三年中取中制以立额。却不知中制者乃所添补之岁,其额犹为重也,因仍至今。顷年得江西宪时,陛对日,亦尝为孝宗言之。盖此政是宪司职事。又曰:「亨伯创经制钱时,其兄弟有名某者,劝止之。不从,乃率其子侄哭于家庙,以为作俑之罪,祖先将不祀矣!」

  德粹语婺源纳银之弊,方伯谟因问和买。先生言其初曰:「今日惟绍兴最重。旧抛和买数时,两浙运使乃绍兴人。朝廷抛降三十万匹与浙东,绍兴受十四万。是时都吏乃会稽县人,会稽又受多。惟余姚令不肯受,为其民以瓦砾掷之,不得已受归,而其数少,恨不记其名。」滕云:「婺源乃汪内翰乡邑。汪知乡郡,朝廷初降月椿时,会诸县令于廷。婺源令偶言丹阳乡民顽,汪本此乡人,以令为讥之,先勒令受十分之四分三厘,至于今为害。」先生曰:「畴昔创封椿时,本无实数,只是赖州县。且如常平中一项钱,亦许椿数。提举司钱今日又解,明日又解,解必有限,彼岂不来争?以此观之,事皆系作始不是。」

  祖宗立法催科,只是九分,才破这一分,便不催。但破得一百贯,谓之「破分」,便住。自曾丞相仲钦为户部时,便不用这法,须要催尽。至今所以如此。

  所在上供银,皆分配诸县。独建宁因吴公路作宪,算就盐纲上纳。虽是算在纲上,中间作旧科数,诸县甚者至科民间买纳。后沈公雅来,却检会前时行下指挥,遂罢买上供银。

  张定叟尚书云,青城每郊用木十五万▯缚幕屋,事已,撤去,皆诸珰得之。其费出于临安。渠知府日,尝奏乞从本府出钱盖屋,庶免逐郊费用,不从。

  朱子语类卷第一百二十九

  本朝三

  自国初至熙宁人物

  因论唐初国初人才,云:「国初人材,是五代时已生得了。」

  太宗朝一时人多尚文中子,盖见朝廷事不振,而文中子之书颇说治道故也,然不得其要。范文正公虽有欲为之志,然也粗,不精密,失照管处多。卓。僩录略。

  国初人便已崇礼义,尊经术,欲复二帝三代,已自胜如唐人,但说未透在。直至二程出,此理始说得透。因看种明逸集。

  问本朝宰相孰优。曰:「各有所长。」

  赵几道云:「本朝宰相,但一味度量而已。」曰:「

译某件事应当如何处理,这叫做“令”。比如某项功劳获得几等奖赏,某项罪行受到几等惩罚,这叫做“格”。凡事有一个固定的格式,如今家保状式之类,这叫做“式”。某件事应当如何判决,某件事应当如何执行,这叫做“敕”。现在人们称为“敕、令、格、式”,据我看,应当称为“令、格、式、敕”。敕是令、格、式所没有涵盖的地方,所以用敕来决断。我在漳州时,曾编订过户婚两门的法律。

本来应当是先有令而后有敕,这是先教导后执行的意思。自从王安石执政以来,才定为“敕、令、格、式”的顺序。

“唐代藩镇权力过重,成为朝廷的祸患。如今州郡权力过轻,虽然不能生事,却又没有办法制服盗贼。”有人问:“这也是因为王安石对州郡搜刮得太厉害。”回答说:“也不完全是王安石的原因。比如在仁宗时,淮南发生盗贼,赵仲约担任高邮军知军,反而用金银布帛、牛酒派人去收买他们。富弼想要诛杀这些人,范仲淹说他已经没有钱,又没有兵,却教他用什么去杀贼?让他和解了事,不残破州郡,也还算好。只是王安石后来做得太过分了。州郡禁军有空缺名额的地方,都不补充。钱粮全都想解送归朝廷,叫做‘封桩阙额禁军钱’,由提刑司管理。”

经制钱,是宣和年间用兵时,经制使所创设的。总制钱,是绍兴初年用兵时,总制使所创设的。两人的姓名不记得了。所有应当征收的税钱物品,杂色场、务缴纳的钱,每贯扣除五十文,作为头子钱。将这些钱分为两种,以分毫积累,计算起来数量很多,何况那些大项呢!

经制钱,是陈亨伯所创设的。因为方腊造反,童贯去讨伐,陈亨伯担任随军转运使。朝廷认为他权力轻,又加授经制使。担心军费不足,创设了这个名目来收取州县的财物,当时大获其利。然而设立这个制度时,明确说军队撤除后就停止,其后却沿袭下来没有改变。到绍兴四年,韩球又创设总制钱,大致仿照经制钱的做法。十一年实行经界法,民间印契多,加倍有所获得,朝廷于是以这一年确立定额。到第二年,数额大大亏损,就命令州县添补解送。此后州县大为困窘,朝廷也知道。议论的人于是请求在三年中取中间数额来确立定额。却不知道中间数额乃是添补的那一年,其定额仍然很重,沿袭至今。前些年我担任江西提刑时,在陛下面前回答问话时,也曾向孝宗说过。因为这政事是提刑司的职责。又说:“陈亨伯创设经制钱时,他的兄弟有个名叫某的,劝止他。他不听从,于是率领他的子侄在家庙哭泣,认为这是作俑之罪,祖先将不再被祭祀了!”

朱熹谈论婺源缴纳银两的弊端,方伯谟因此询问和买。先生说起起初的情况说:“如今只有绍兴最重。以前抛下和买数额时,两浙转运使是绍兴人。朝廷抛下三十万匹给浙东,绍兴承受十四万。当时都吏是会稽县人,会稽又承受得多。只有余姚县令不肯承受,因为他的百姓用瓦砾投掷他,不得已承受回来,而数额少,恨不记得他的名字。”滕云说:“婺源是汪内翰的家乡。汪内翰担任家乡郡守,朝廷刚下达月椿时,召集各县县令在朝廷。婺源县令偶然说丹阳乡百姓顽劣,汪内翰本是这乡人,认为县令讥讽他,先勒令承受十分之四分三厘,直到今天成为祸害。”先生说:“从前创设封椿时,本来没有实数,只是依赖州县。比如常平中的一项钱,也允许椿数。提举司的钱今天又解送,明天又解送,解送必定有限,他们难道不来争辩?由此看来,事情都在于开始做得不对。”

祖宗立法催收赋税,只是九分,才破这一分,便不再催收。只要破得一百贯,叫做“破分”,便停止。自从曾丞相仲钦担任户部时,便不用这方法,一定要催收尽。至今所以如此。

各地上缴的供银,都分配给各县。只有建宁因为吴公路担任提刑,算在盐纲上缴纳。虽然是算在盐纲上,中间按旧科数,各县严重的甚至科派民间购买缴纳。后来沈公雅来,却检阅以前行下的命令,于是停止购买上缴供银。

张定叟尚书说,青城每次郊祀用木十五万根捆绑幕屋,事情结束后,撤去,都被那些宦官得到。其费用出自临安。他担任知府时,曾上奏请求从本府出钱盖屋,以免每次郊祀的费用,没有听从。

《朱子语类》卷第一百二十九

本朝三

自国初至熙宁人物

因为谈论唐初、国初的人才,说:“国初的人才,是五代时已经生成了。”

太宗朝一时人多崇尚文中子,大概是因为看到朝廷事务不振,而文中子的书颇说治道所以如此,然而没有抓住要领。范仲淹虽然有想要做的志向,然而也粗疏,不精密,失照管的地方多。卓。僩录略。

国初的人便已崇尚礼义,尊崇经术,想要恢复二帝三代的制度,已经胜过唐人,只是说得不够透彻。直到二程出现,此理才说得透彻。因为看种明逸集。

问本朝宰相谁更优秀。回答说:“各有所长。”

赵几道说:“本朝宰相,只是一味度量而已。”回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