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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朱子语类七十六

第二十三章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1110–1112 段

第二十三章

  「其次致曲。」先生云:「只缘气禀不齐,若至诚尽性,则渣滓便浑化,不待如此。」炎。

  曲,是气禀之偏,如禀得木气多,便温厚慈祥,从仁上去发,便不见了发强刚毅。就上推长充扩,推而至于极,便是致。气禀笃于孝,便从孝上致曲,使吾之德浑然是孝,而无分毫不孝底事。至于动人而变化之,则与至诚之所就者无殊。

  刘潜夫问「致曲」。曰:「只为气质不同,故发见有偏。如至诚尽性,则全体着见。次于此者,未免为气质所隔。只如人气质温厚,其发见者必多是仁,仁多便侵却那义底分数;气质刚毅,其发见者必多是义,义多便侵却那仁底分数。」因指面前灯笼曰:「且如此灯,乃本性也,未有不光明者。气质不同,便如灯笼用厚纸糊,灯便不甚明;用薄纸糊,灯便明似纸厚者;用纱糊,其灯又明矣。撤去笼,则灯之全体着见,其理正如此也。」

  问「致曲」。曰:「须件件致去,如孝,如悌,如仁义,须件件致得到诚处,始得。」赐。

  问「致曲」。曰:「曲是逐事上着力,事事上推致其极。如事君则推致其忠,事亲则推致其孝,与人交则推致其信,皆事事上推致其极。」

  问:「『致曲』莫是就其所长上推致否?」曰:「不只是所长,谓就事上事事推致。且如事父母,便就这上致其孝;处兄弟,便致其恭敬;交朋友,便致其信,此所谓『致曲』也。能如此推致,则能诚矣。曲不是全体,只是一曲。」洽。

  问:「『致曲』是就偏曲处致力否?」曰:「如程子说『或孝或弟,或仁或义』,所偏发处,推致之各造其极也。」问:「如此,恐将来只就所偏处成就。」曰:「不然。或仁或义,或孝或弟,更互而发,便就此做致曲工夫。」明德。

  问:「『致曲』,伊川说从一偏致。」曰:「须件件致去。如孝悌,须件件致得到诚孝诚弟处。如仁义,须件件致到仁之诚、义之诚处。」

  问:「『其次致曲』,注所谓『善端发见之偏』,如何?」曰:「人所禀各有偏善,或禀得刚强,或禀得和柔,各有一偏之善。若就它身上更求其它好处,又不能如此。所以就其善端之偏而推极其全。恻隐、羞恶、是非、辞逊四端,随人所禀,发出来各有偏重处,是一偏之善。」

  问:「『其次致曲』,是『就其善端发见之偏而悉推致之』,如何?」曰:「随其善端发见于此,便就此上推致以造其极;发见于彼,便就彼上推致以造其极,非是止就其发见一处推致之也。如孟子『充其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此正是致曲处。东坡文中有一处说得甚明。如从此恻隐处发,便从此发见处推致其极;从羞恶处发,便就此发见处推致其极,孟子所谓扩充其四端是也。曲无不致,则德无不实,而明着动变积而至于能化,亦与圣人至诚无异矣。」

  问「致曲」。曰:「伊川说得好,将曲专做好处,所以云『或仁或义,或孝或弟』,就此等处推致其极。」又问:「或问却作『随其所禀之厚薄』,而以伊川之言为未尽,不可专就偏厚处说者,如何?」曰:「不知旧时何故如此说。」或曰:「所禀自应有厚薄,或厚于仁,薄于义;或厚于义,薄于仁。须是推致教它恰好,则亦不害为厚薄矣。」曰:「然。也有这般处。然观其下文『曲能有诚』一句,则专是主好说。盖上章言『尽性』,则统体都是诚了。所谓『诚』字,连那『尽性』都包在里面,合下便就那根头一尽都尽,更无纤毫欠阙处。『其次致曲』,则未能如此,须是事事上推致其诚,逐旋做将去,以至于尽性也。『曲能有诚』一句,犹言若曲处能尽其诚,则『诚则形,形则着』云云也。盖曲处若不能有其诚,则其善端之发见者,或存或亡,终不能实有诸己。故须就此一偏发见处,便推致之,使有诚则不失也。」又问:「『明、动、变、化』,伊川以『君子所过者化』解『动』字,是和那『变化』二字都说在里面否

译第二十三章

“其次致曲。”先生说:“只是因为气禀不齐,如果达到至诚尽性的境界,那么渣滓就会完全消融,不需要像这样(从偏处入手)。”炎。

曲,是指气禀的偏颇。比如禀受了较多的木气,就会温厚慈祥,从仁德方面表现出来,却看不到发强刚毅的一面。向上推求、扩充、扩展,推演到极致,这就是“致”。气禀笃实于孝道,就从孝道方面去致曲,使我的德行浑然全是孝,没有一丝一毫不孝的事情。至于感动他人并使之发生变化,那就与至诚所达到的境界没有区别了。

刘潜夫问“致曲”。先生说:“只是因为气质不同,所以表现出的德行有偏颇。比如至诚尽性,那么全体都能显现。次一等的人,难免被气质所阻隔。就像人的气质温厚,他表现出的德行多半是仁,仁多了就会侵占义的那份分量;气质刚毅,他表现出的德行多半是义,义多了就会侵占仁的那份分量。”于是指着面前的灯笼说:“就像这盏灯,灯的本性就是光明的,没有不光明的。气质不同,就像灯笼用厚纸糊,灯光就不太明亮;用薄纸糊,灯光就比厚纸糊的明亮;用纱糊,灯光就更明亮了。撤去灯笼罩,那么灯的全体就显现出来了,道理正是如此。”

问“致曲”。先生说:“必须每一件德行都去致,比如孝、悌、仁、义,必须每一件都致达到真诚的地步,才行。”赐。

问“致曲”。先生说:“曲是在每一件事上着力,在每件事上推演到极致。比如侍奉君主就推演到极致达到忠,侍奉父母就推演到极致达到孝,与人交往就推演到极致达到信,都是在每件事上推演到极致。”

问:“‘致曲’莫非是在自己的长处上推演吗?”先生说:“不只是长处,是说在每件事上都推演。比如侍奉父母,就在这上面致其孝;对待兄弟,就致其恭敬;结交朋友,就致其信,这就是所谓的‘致曲’。能这样推演,就能达到诚了。曲不是全体,只是一部分。”洽。

问:“‘致曲’是在偏曲的地方致力吗?”先生说:“就像程子说的‘或孝或悌,或仁或义’,在偏颇表现的地方,推演它各自达到极致。”问:“这样,恐怕将来只会在偏颇的地方成就。”先生说:“不是这样。或仁或义,或孝或悌,交替表现,就在此处做致曲的工夫。”明德。

问:“‘致曲’,伊川说从一偏去致。”先生说:“必须每一件都去致。比如孝悌,必须每一件都致达到诚孝诚悌的地步。比如仁义,必须每一件都致达到仁之诚、义之诚的地步。”

问:“‘其次致曲’,注疏所说的‘善端发见之偏’,是什么意思?”先生说:“人所禀受各有偏善,有的禀受刚强,有的禀受和柔,各自有一偏之善。如果在他身上再寻求其他好处,又不能做到这样。所以就其善端的偏颇而推演其全体。恻隐、羞恶、是非、辞让这四种善端,随人所禀,表现出来各有偏重的地方,这是一偏之善。”

问:“‘其次致曲’,是‘就其善端发见之偏而全部推演’,是什么意思?”先生说:“随其善端在这里发见,就在此处推演以达到极致;在那里发见,就在那处推演以达到极致,并不是只在其发见的一处推演。比如孟子说‘扩充那不想害人的心,那么仁就不可胜用;扩充那不想偷盗的心,那么义就不可胜用’,这正是致曲的地方。东坡的文章中有一处说得很明白。比如从恻隐处发见,就从这发见处推演到极致;从羞恶处发见,就从这发见处推演到极致,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扩充其四端。曲无不致,那么德行就没有不充实的,而明、动、变、化积累起来以至于能够感化他人,也与圣人至诚没有区别了。”

问“致曲”。先生说:“伊川说得好,把曲专门当作好的方面,所以说‘或仁或义,或孝或悌’,就在这些地方推演到极致。”又问:“《或问》却解释为‘随其所禀之厚薄’,认为伊川的话未尽,不可以专门就偏厚的地方说,这是什么意思?”先生说:“不知道旧时为什么这样说。”有人说:“所禀受自然应该有厚薄,有的厚于仁,薄于义;有的厚于义,薄于仁。必须推演使得它恰到好处,那么也就不会妨害厚薄了。”先生说:“是的。也有这种情况。然而看下文‘曲能有诚’一句,则专门是就好的方面来说。因为上一章说‘尽性’,那么统体都是诚了。所谓的‘诚’字,连‘尽性’都包含在里面,一开始就从根源上一尽都尽,更没有丝毫欠缺的地方。‘其次致曲’,就不能这样,必须是在每件事上推演其诚,逐步做下去,以至于尽性。‘曲能有诚’一句,是说如果在曲的地方能尽其诚,那么‘诚则形,形则着’等等。因为曲的地方如果不能有其诚,那么善端的发见,或者存在或者消亡,终究不能实在地拥有于自己。所以必须就这一偏发见处,便推演它,使得有诚就不失掉了。”又问:“‘明、动、变、化’,伊川用‘君子所过者化’来解释‘动’字,是把‘变化’二字都说在里面了吗?”

?」曰:「动,是方感动他;变,则已改其旧俗,然尚有痕瑕在;化,则都消化了,无复痕迹矣。」

译(问者问):“‘动’、‘变’、‘化’三者有何区别?”回答说:“‘动’,是指刚刚触动、感化了他;‘变’,则是他已经改变了旧有的习俗,但还留有痕迹和瑕疵;‘化’,则是完全消化融合,不再有任何痕迹了。”

问:「前夜与直卿论『致曲』一段,或问中举孟子四端『扩而充之』,直卿以为未安。既是四端,安得谓之『曲』?」曰:「四端先后互发,岂不是曲?孟子云『知皆扩而充之』,则自可见。若谓只有此一曲,则是夷惠之偏,如何得该偏?圣人具全体,一齐该了,然而当用时亦只是发一端。如用仁,则义礼智如何上来得?」问:「圣人用时虽发一端,然其余只平铺在,要用即用;不似以下人有先后间断之异,须待扩而后充。」曰:「然。」又问:「颜曾以下皆是致曲?」曰:「颜子体段已具,曾子却是致曲,一一推之,至答一贯之时,则浑合矣。」问:「所以必致曲者,只是为气禀隔,必待因事逐旋发见?」曰:「然。」又问:「程子说『致曲』云:『于偏胜处发。』似未安。如此,则专主一偏矣。」曰:「此说甚可疑。须于事上论,不当于人上论。」

  问:「『其次致曲』与易中『纳约自牖』之意,亦略相类。『纳约自牖』是因人之明而导之,『致曲』是因己之明而推之。是如此否?」曰:「正是如此。」

  元德问「其次致曲,曲能有诚」。曰:「凡事皆当推致其理,所谓『致曲』也。如事父母,便来这里推致其孝;事君,便推致其忠;交朋友,便推致其信。凡事推致,便能有诚。曲不是全体,只是一曲。人能一一推之,以致乎其极,则能通贯乎全体矣。」

  子武问:「『曲能有诚』,若此句属上句意,则曲是能有诚;若是属下句意,则曲若能有诚,则云云。此有二意,不知孰稳?」曰:「曲也是能有诚,但要之不若属下意为善。」又问「诚者自成,道者自道」。曰:「『自成』,是就理说;『自道』,是就我说。有这实理,所以有此万物。诚者,所以自成也;道却在我自道。」

  「曲能有诚」,有诚则不曲矣。盖诚者,圆成无欠阙者也。

  「明则动。」伊川云:「明,故能动人也。」

  仲思问:「动非明,则无所之;明非动,则无所用。」曰:「徒明不行,则明无所用,空明而已。徒行不明,则行无所向,冥行而已。」

  「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动与变化,皆主乎外而言之。

  第二十四章

  问「至诚之道,可以前知」。曰:「在我无一毫私伪,故常虚明,自能见得。如祯祥、妖孽与蓍龟所告,四体所动,皆是此理已形见,但人不能见耳。圣人至诚无私伪,所以自能见得。且如蓍龟所告之吉凶甚明,但非至诚人却不能见也。」

  第二十五章

  问「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曰:「诚者,是个自然成就底道理,不是人去做作安排底物事。道自道者,道却是个无情底道理,却须是人自去行始得。这两句只是一样,而义各不同。何以见之?下面便分说了。」又曰:「诚者自成,如这个草树所以有许多根株枝叶条干者,便是他实有。所以有许多根株枝叶条干,这个便是自成,是你自实有底。如人便有耳目鼻口手足百骸,都是你自实有底道理。虽是自然底道理,然却须你自去做,始得。」

  「『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上句是孤立悬空说这一句,四旁都无所倚靠。盖有是实理,则有是天;有是实理,则有是地。如无是实理,则便没这天,也没这地。凡物都是如此,故云『诚者自成』,盖本来自成此物。到得『道自道』,便是有这道在这里,人若不自去行,便也空了。」贺孙问:「既说『物之所以自成』,下文又云『诚以心言』,莫是心者物之所存主处否?」曰:「『诚以心言』者,是就一物上说。凡物必有是心,有是心,然后有是事。下面说『诚者物之终始』,是解『诚者自成』一句。『不诚无物』,已是说着『自道』一句了。盖人则有不诚,而理则无不诚者。恁地看,觉得前后文意相应。」

  问:「『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两句语势相似,而先生之解不同,上句工夫在『诚』字上,下句工夫在『行』字上。」曰:「亦微不同。『自成』若只做『自道』解,亦

译问:“前夜与直卿讨论‘致曲’这一段,有人引用孟子四端‘扩而充之’来解释,直卿认为这样说不妥当。既然说是四端,怎么还能称为‘曲’呢?”回答说:“四端先后交互发生,这难道不是‘曲’吗?孟子说‘知道都要扩而充之’,从这里就可以明白。如果说只有一端,那就是伯夷、柳下惠那样的偏执,怎么能涵盖所有方面呢?圣人具备全体,一下子都包含了,然而在实际应用时也只是发挥一端。比如用仁,那么义、礼、智怎么能够体现出来呢?”问:“圣人应用时虽然只发挥一端,但其余的只是平铺在那里,要用就用;不像下面的人有先后间断的不同,必须等待扩充之后才能充实。”回答说:“是的。”又问:“颜回、曾参以下的人都是致曲吗?”回答说:“颜回的格局已经具备,曾参却是致曲,一一推究,到了回答‘一贯’的时候,就浑然合一了。”问:“所以必须致曲,只是因为气质禀赋有所阻隔,必须等待随着事情逐渐显现吗?”回答说:“是的。”又问:“程子说‘致曲’是‘在偏胜的地方发动’,似乎不妥当。这样说的话,就专门主张一个偏颇了。”回答说:“这个说法很可疑。必须在事情上讨论,不应当在人身上讨论。”

问:“‘其次致曲’与《易经》中‘纳约自牖’的意思,也大致相似。‘纳约自牖’是顺着别人的明白来引导他,‘致曲’是顺着自己的明白来推究它。是这样吗?”回答说:“正是如此。”

元德问“其次致曲,曲能有诚”。回答说:“凡事都应当推究穷尽其中的道理,这就是所谓的‘致曲’。比如侍奉父母,就在这里推究穷尽孝道;侍奉君主,就推究穷尽忠道;结交朋友,就推究穷尽信义。凡事推究穷尽,就能达到诚。曲不是全体,只是一部分。人能够一一推究,以至于达到极致,就能贯通全体了。”

子武问:“‘曲能有诚’,如果这句话承接上一句的意思,那么曲是能够有诚的;如果是承接下一句的意思,那么曲如果能够有诚,就会怎样怎样。这里有两种意思,不知道哪种更稳妥?”回答说:“曲也是能够有诚的,但总括起来不如承接下一句的意思好。”又问“诚者自成,道者自道”。回答说:“‘自成’,是从理的角度来说;‘自道’,是从我的角度来说。有了这真实的理,所以有了这万物。诚,是使万物自然成就的;道却需要我自己去践行。”

“曲能有诚”,有了诚就不再是曲了。因为诚,是圆满完备没有欠缺的。

“明则动。”伊川说:“明,所以能感动人。”

仲思问:“动如果没有明,就没有方向;明如果没有动,就没有用处。”回答说:“只明而不行,那么明就没有用处,只是空明罢了。只行而不明,那么行就没有方向,只是盲目行动罢了。”

“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动与变化,都是从外在的角度来说的。

第二十四章

问“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回答说:“在我没有一丝一毫的私心虚伪,所以常常虚静明察,自然能够看见。比如祥瑞、妖孽以及蓍龟所显示的征兆,四肢所做出的反应,都是这道理已经显现出来,只是人不能看见罢了。圣人至诚没有私心虚伪,所以自然能够看见。比如蓍龟所显示的吉凶非常明白,但如果没有至诚的人就不能看见。”

第二十五章

问“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回答说:“诚,是一个自然成就的道理,不是人去做作安排的事物。道自道,道却是一个没有感情的道理,却需要人自己去践行才行。这两句话只是一个意思,但含义各不相同。怎么看出来的呢?下面便分别说明了。”又说:“诚者自成,比如这草木之所以有许多根株枝叶条干,就是因为它真实存在。之所以有许多根株枝叶条干,这个就是自成,是你自己真实存在的道理。比如人就有耳目鼻口手足百骸,都是你自己真实存在的道理。虽然是自然的道理,然而却需要你自己去做,才行。”

“‘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上一句是孤立悬空地说这一句,四周都无所倚靠。因为有这真实的理,就有这天;有这真实的理,就有这地。如果没有这真实的理,就没有这天,也没有这地。万物都是这样,所以说‘诚者自成’,本来自己成就了这个事物。到了‘道自道’,就是有了这道在这里,人如果不去践行,也就空了。”贺孙问:“既然说了‘物之所以自成’,下文又说‘诚以心言’,莫非心是事物所存主的地方吗?”回答说:“‘诚以心言’,是从一个事物上来说的。万物必有这心,有了这心,然后才有这事物。下面说‘诚者物之终始’,是解释‘诚者自成’这一句。‘不诚无物’,已经说着‘自道’这一句了。因为人有不诚,而理却没有不诚的。这样看,觉得前后文意相应。”

问:“‘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 ’这两句话语气相似,而先生的解释不同,上一句的功夫在‘诚’字上,下一句的功夫在‘行’字上。”回答说:“也略有不同。‘自成’如果只解释为‘自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