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十五
五十始衰也,作所以养衰老人,人五十始衰也。宋板作所以养老人,人五十始衰也。足利本作所以养衰老人,年五十始衰也。谨按三本各异,而易致错杂,故各记其全句。但古本多一人字,宋板无衰字,多人字,足利本五十上有年字耳。
译人到了五十岁就开始衰老,因此设立用来赡养衰老之人的制度,因为人到了五十岁就开始衰老。宋版作“因此设立用来赡养老人的制度,人到了五十岁就开始衰老”。足利本作“因此设立用来赡养衰老之人的制度,年岁到了五十就开始衰老”。谨按:这三个版本各不相同,容易混淆,所以分别记下它们的全句。只是古本大多多出一个“人”字,宋版没有“衰”字,多出一个“人”字,足利本在“五十”上面多出一个“年”字罢了。
补遗《古本注》:「若亲存」,作「若亲在」也。隧道也,也上有之字。
生与来日死与徃日
考异:古板注“贬于大夫者”下,则死三日。下共有也字。与或为予下有之也二字。
知生者吊知死者伤
考异,古本注各施于所知也。所上,有其字;此施于生者,下退皆哭。下共,有也字。
吊丧不能赙
考异:古本注皆为伤恩也。为作,谓宋板同。见人,见行人,作「见人者,见行人也」。将不与也?也上有之字。
适墓不登垄至不在君侧
考异:古本「经不辟涂潦」,辟作避;「介胄则有不可犯之色」,则下有「必」字;注:「为其不敬下墓茔域」,下「绋引车索」;下「礼以变为敬」,下「无容乐」;下「非叹所」;下「送杵声」;下「非乐所」;下「所哀在此」;下「宜相配」;下「必正立」;下「不能备物」;下「不在刑书」;下「轻死之道」;下「共有也」字。临丧宜有哀色,下有「之也」二字。「介甲也」,下有「胄兠鍪也」四字,足利本同。「不与贤者犯法」,作「不与言者之犯法也」。「为怨恨为害也」,怨上有「其」字。释文引「棺本亦作引车索」,悉各反。元文「棺下有索」字。「临旧力鸠反」,正误「鸠当作鸩」。疏「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九叶左六行】宋板无此十九字。「谓顦顇忧国也【十叶右一行】诸本「顦顇作憔悴」。补遗「古本注葬丧之大事」,下有「也」。释文「临旧力鸠反【七叶】鸠作鸩」。疏「礼谓有知【九叶右九行】宋板「谓作为」。「大夫以下适甸师氏【十叶右三右】下作上。「阍杀吴子余祭【左二行】杀作弑。
兵车不式至徳车结旌
考异:古本注「不崇敬」下,亦「兵车」下、「乘车」下,共有「也」字。释文:「绥,耳,崔反。」元文崔作隹。疏:「绥,谓垂舒散之也【十叶左八行】宋板「垂舒」作「舒垂」,正嘉同。
史载笔至各司其局
考异:古本经「左青龙」,青作苍。注书具之属下,则士众知所有下。水鸟下,士师谓兵众下。士或为仕下,共有也字。盟要之辞下,主指者下,共有之也二字。虎取其有。
威勇也,虎下有皮字。《释文》:貔,执夷反,虎属。元文无反字。谨按:执夷,兽名,认为翻切,陋亦甚矣。疏逢值之礼【十三叶右一行】礼下诸本有也字。左东右西,朱雀【二行】宋板西下有也字,雀作鸟,下用雀同。始前旣敌【十四叶右一行】既作就。
父之雠至不同国
考异:古本注“父者子之天下,杀之乃止”,下或为“朋友”,下共有“也”字。“杀之”备下有“之也”二字。“讐不吾辟”,“辟”作“避”。疏○使呉首兵【十五叶右九行】谨按:文接于上圈,当删去,存旧。《礼记正义》卷第五【宋板】
四郊多垒至士之辱也
考异:古本注则多垒下有之也二字,不能安下有也字,荒秽也,荒下有犹字。疏:独为大夫之辱【十六叶右一行】宋板辱字下有「不云士辱者,但大夫官尊,入则与君同谋,出则身为将帅,故多垒为大夫之辱」三十字。
临祭不惰至必自彻其俎
考异:古本经「祭服敝则焚之」,「敝作弊」下皆同。注「必已不用」下有「也」字。不知鬼神之所为作,不敢知鬼神之所为也。疏:大夫以下或人归之【十六叶左三行】宋板「或」下有「使」字。
卒哭乃讳至入门而问讳
考异古本经,入竟而问禁,竟作境。注:大夫有名恶,作其大夫有名石恶。《春秋》不非下有之也二字。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作言征不言在,言在不称征之也。不至于祖名下,此谓庶人下失事正下于下,则讳上。下共有也字。孝子闻名,心瞿瞿作惧。犹讳祖下有耳之也三字。足利本亦有耳字。不辟家讳,尊无二也。宋板、足利本共无也字。辟君讳也,君作公。为有事于高祖,为作谓。质犹对也,也上有之字。于宫中言辟之下有耳字,足利本同。禁谓政教下有之字,国城中也,也上同。疏改为熊君【十八叶右七
译补遗《古本注》:“若亲存”,作“若亲在”。隧道也,也字上面有“之”字。
生与来日,死与往日。
考异:古板注“贬于大夫者”下面,则死三日。下面共有“也”字。“与”或许为“予”,下面有“之也”二字。
知生者吊,知死者伤。
考异:古本注各施于所知。所字上面,有“其”字;此施于生者,下面退皆哭。下面共有“也”字。
吊丧不能赙。
考异:古本注皆为伤恩。“为”作“谓”,宋板相同。见人,见行人,作“见人者,见行人也”。将不与也?也字上面有“之”字。
适墓不登垄,至不在君侧。
考异:古本“经不辟涂潦”,“辟”作“避”;“介胄则有不可犯之色”,“则”字下面有“必”字;注:“为其不敬下墓茔域”,下面“绋引车索”;下面“礼以变为敬”,下面“无容乐”;下面“非叹所”;下面“送杵声”;下面“非乐所”;下面“所哀在此”;下面“宜相配”;下面“必正立”;下面“不能备物”;下面“不在刑书”;下面“轻死之道”;下面共有“也”字。临丧宜有哀色,下面有“之也”二字。“介甲也”,下面有“胄兠鍪也”四字,足利本相同。“不与贤者犯法”,作“不与言者之犯法也”。“为怨恨为害也”,“怨”字上面有“其”字。《释文》引“棺本亦作引车索”,悉各反。元文“棺”字下面有“索”字。“临旧力鸠反”,正误“鸠当作鸩”。疏“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九叶左六行】”,宋板无此十九字。“谓顦顇忧国也【十叶右一行】”,诸本“顦顇”作“憔悴”。补遗“古本注葬丧之大事”,下面有“也”。《释文》“临旧力鸠反【七叶】”,“鸠”作“鸩”。疏“礼谓有知【九叶右九行】”,宋板“谓”作“为”。“大夫以下适甸师氏【十叶右三右】”,下面作“上”。“阍杀吴子余祭【左二行】”,“杀”作“弑”。
兵车不式,至徳车结旌。
考异:古本注“不崇敬”下面,亦“兵车”下面、“乘车”下面,共有“也”字。《释文》:“绥,耳,崔反。”元文“崔”作“隹”。疏:“绥,谓垂舒散之也【十叶左八行】”,宋板“垂舒”作“舒垂”,正嘉相同。
史载笔,至各司其局。
考异:古本经“左青龙”,“青”作“苍”。注书具之属下,则士众知所有下面。水鸟下面,士师谓兵众下面。士或为仕下面,共有“也”字。盟要之辞下面,主指者下面,共有“之也”二字。虎取其有。威勇也,虎字下面有“皮”字。《释文》:貔,执夷反,虎属。元文无“反”字。谨按:执夷,兽名,认为翻切,陋亦甚矣。疏逢值之礼【十三叶右一行】,礼字下面诸本有“也”字。左东右西,朱雀【二行】,宋板西字下面有“也”字,雀作鸟,下面用雀相同。始前旣敌【十四叶右一行】,既作就。
父之雠,至不同国。
考异:古本注“父者子之天下,杀之乃止”,下面或为“朋友”,下面共有“也”字。“杀之”备下面有“之也”二字。“讐不吾辟”,“辟”作“避”。疏○使呉首兵【十五叶右九行】,谨按:文接于上圈,当删去,存旧。《礼记正义》卷第五【宋板】
四郊多垒,至士之辱也。
考异:古本注则多垒下面有“之也”二字,不能安下面有“也”字,荒秽也,荒字下面有“犹”字。疏:独为大夫之辱【十六叶右一行】,宋板辱字下面有「不云士辱者,但大夫官尊,入则与君同谋,出则身为将帅,故多垒为大夫之辱」三十字。
临祭不惰,至必自彻其俎。
考异:古本经「祭服敝则焚之」,「敝作弊」下面皆同。注「必已不用」下面有「也」字。不知鬼神之所为作,不敢知鬼神之所为也。疏:大夫以下或人归之【十六叶左三行】,宋板「或」下面有「使」字。
卒哭乃讳,至入门而问讳。
考异古本经,入竟而问禁,竟作境。注:大夫有名恶,作其大夫有名石恶。《春秋》不非下面有“之也”二字。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作言征不言在,言在不称征之也。不至于祖名下面,此谓庶人下面失事正下面于下面,则讳上。下面共有“也”字。孝子闻名,心瞿瞿作惧。犹讳祖下面有耳之也三字。足利本亦有耳字。不辟家讳,尊无二也。宋板、足利本共无也字。辟君讳也,君作公。为有事于高祖,为作谓。质犹对也,也字上面有“之”字。于宫中言辟之下面有耳字,足利本相同。禁谓政教下面有之字,国城中也,也字上面相同。疏改为熊君【十八叶右七
行】宋板君作居,正德本同。逮事王父母者【八行】谨按崇祯本,逮上有阙,捡诸本与。
译“行”字,宋版作“居”,正德本相同。关于“逮事王父母”这一句,谨按崇祯本,“逮”字上面有缺文,需检校各版本来核对。
上文相接,非有阙误也。问讳而以门为节者【十九叶左三行】节作限。
外事以刚日至卜筮不相袭
考异:古本经「卜筮不相袭」下有「也」字,注「居内为阴下小事」,「筮下共有之也」二字。《孝子之心》下「命龟筮辞」下「求吉不过三」下共有「也」字。「冠取之属」也,「取作娶」也,上有「之」字,下「卜取」放此。疏「七百年十茎【二十一叶右二行】宋板「十茎」上有「生」字。「九曰筮旅【二十二叶右三行】旅」作「环」,正德本同,谨按为是。郑注「古人【同上】古」作「占」。「吉乃宫戒【二十二叶左三行】宫」作「官」,正德本同,谨按作「官」为是。《少牢》注「官戒」,「戒诸官也」。「尔泰筮有常【二十三叶右三行】常」下有「者」字。「鲁郊转卜三正【二十四叶右七行】转」作「博」。「周五月得一吉【九行】一」作「二」,谨按今以《公羊传》注考之,「转」作「博」,「一」作「二」,皆为是。
龟为卜防为筮
考异:古本「经」畏法令也。定,犹与也。也,上共有者字,足利本同。注无「非之」者,下有「也」字。
君车将驾至不上于堂
考异:古本注,且为马行下,展軨具视下,共有之也。二字,白已驾下,调试之下,车上仆所主下,攘古譲字下,备。
制非常者,下则下歩行,下同爵则不受,下共有也。字谓羣臣陪位侍驾者,谓上有辟字。君式则下歩行,足利本作「君式则下歩下行」。自下拘之,拘作抱。谨按古本拘作抱,与经文不合。足利本行上有下字,亦似非也。非挚币也,挚作贽。疏言与中服相次序是也【二十七叶左三】
【行】宋板无是字。至于大门者,君至外门【二十八叶右二行】下至字作最,正嘉同。则自下而拘之者【二十八叶左三行】无而字。男子倚乘,妇人坐乘【九行】妇人上有而字。犬则执緤,马则执勒【二十九叶右一行】緤作绁,勒作靮。
补遗《宋板疏》必欲右者【二十七叶右八行】宋板欲作从。
故君子式至齿路马有诛
考异:古本注未至而下车,下不诬十室,下世人乱,之下恶空其位,下远嫌,下为若自矜,下为惑众,下谓轮转之度,下巂或为繠,下入国不驰,下彗竹帚,下路马,君之马,下共有也字。驰,善躙人也。躙作蔺,宋板、正徳、足利本皆同。嘉靖本作躏。御当作迓,迓作讶,宋板、足利本同,下皆放此。蓌则失容节,蓌下有拜字,足利本同。君存作君在。竒车猎衣之属作竒车犹猎车之属也,足利本衣作车,无犹字也字。嶲或为繠,繠作橤,宋板同。为掩在后,下有者也二字,足利本亦有者字。齿欲
年也,作齿。欲知年也,足利本同。诛罚也,也上有之字。《释文》:跛,披我反。元文披作波。疏:吉车,为平生时所乘【三十一叶左一行】宋板为作谓。死葬时用为魂车【同上】用作因,卢氏云不如法者之车也【三十二叶右五行】法作御,正嘉同。则前十六歩半也【三十二叶左一行】也作地,正徳本同。则有责罚也【三十三叶右六行】有作被。
补遗释文,为其于伪反下注「为惑,为掩」同【二十九叶】注下有「为若」二字。疏既不空,左改亦【三十三叶右四行】宋板改作故。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十六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礼记注疏第四
存旧曲礼下第二礼记郑氏注【古木足利本】谨按二本各篇篇题为尔。古本礼记郑氏注五字,后人或圈而从刋削之例,但每卷卷首独存其旧矣。足利本礼记二字或有或无,参差不一。其于每卷卷首整齐无异于古今,今亦随其处详记之。其卷内有数篇者,例可推识。
凡奉者当心【曲礼下】
考异:古本注“高下之节”,下有“也”字。
执天子之噐至士则提之
考异:古本注谓“与心平”,下谓“下于心”,下共“有”也字。
执主噐操币圭璧
考异:古本注谓“行不絶也”,也上有“地”字。
立则磬折至无
译上文相接,并非有缺失错误。问讳而以门为界限的【十九叶左三行】“节”字当作“限”。
外事以刚日占卜,卜与筮不相重复。
考异:古本经文“卜筮不相袭”下有“也”字,注文“居内为阴下小事”,“筮下共有之也”二字。《孝子之心》下“命龟筮辞”下“求吉不过三”下共有“也”字。“冠取之属”也,“取”当作“娶”,上有“之”字,下“卜取”仿此。疏文“七百年十茎【二十一叶右二行】”宋版“十茎”上有“生”字。“九曰筮旅【二十二叶右三行】”“旅”字当作“环”,正德本相同,谨按当作“环”是正确的。郑注“古人【同上】”“古”字当作“占”。“吉乃宫戒【二十二叶左三行】”“宫”字当作“官”,正德本相同,谨按当作“官”是正确的。《少牢》注“官戒”,“戒诸官也”。“尔泰筮有常【二十三叶右三行】”“常”字下有“者”字。“鲁郊转卜三正【二十四叶右七行】”“转”字当作“博”。“周五月得一吉【九行】”“一”字当作“二”,谨按今以《公羊传》注考证,“转”当作“博”,“一”当作“二”,都是正确的。
龟用于卜,防用于筮。
考异:古本“经”畏法令也。定,犹与也。也,上共有者字,足利本相同。注无“非之”者,下有“也”字。
君车将驾至不上于堂
考异:古本注,且为马行下,展軨具视下,共有之也。二字,白已驾下,调试之下,车上仆所主下,攘古譲字下,备。
制非常者,下则下步行,下同爵则不受,下共有也。字谓群臣陪位侍驾者,谓上有辟字。君式则下步行,足利本作“君式则下步下行”。自下拘之,拘作抱。谨按古本拘作抱,与经文不合。足利本行上有下字,亦似非是。非挚币也,挚作贽。疏言与中服相次序是也【二十七叶左三】
【行】宋版无是字。至于大门者,君至外门【二十八叶右二行】下至字作最,正嘉同。则自下而拘之者【二十八叶左三行】无而字。男子倚乘,妇人坐乘【九行】妇人有而字。犬则执绁,马则执靮【二十九叶右一行】绁作绁,勒作靮。
补遗《宋板疏》必欲右者【二十七叶右八行】宋版欲作从。
故君子式至齿路马有诛
考异:古本注未至而下车,下不诬十室,下世人乱,之下恶空其位,下远嫌,下为若自矜,下为惑众,下谓轮转之度,下巂或为繠,下入国不驰,下彗竹帚,下路马,君之马,下共有也字。驰,善躙人也。躙作蔺,宋版、正德、足利本皆同。嘉靖本作躏。御当作迓,迓作讶,宋版、足利本同,下皆仿此。蓌则失容节,蓌下有拜字,足利本同。君存作君在。竒车猎衣之属作竒车犹猎车之属也,足利本衣作车,无犹字也字。嶲或为繠,繠作橤,宋版同。为掩在后,下有者也二字,足利本亦有者字。齿欲
年也,作齿。欲知年也,足利本同。诛罚也,也上有之字。《释文》:跛,披我反。元文披作波。疏:吉车,为平生时所乘【三十一叶左一行】宋版为作谓。死葬时用为魂车【同上】用作因,卢氏云不如法者之车也【三十二叶右五行】法作御,正嘉同。则前十六步半也【三十二叶左一行】也作地,正德本同。则有责罚也【三十三叶右六行】有作被。
补遗释文,为其于伪反下注“为惑,为掩”同【二十九叶】注下有“为若”二字。疏既不空,左改亦【三十三叶右四行】宋版改作故。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十六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礼记注疏第四
存旧曲礼下第二礼记郑氏注【古木足利本】谨按二本各篇篇题为尔。古本礼记郑氏注五字,后人或圈而从刊削之例,但每卷卷首独存其旧矣。足利本礼记二字或有或无,参差不一。其于每卷卷首整齐无异于古今,今亦随其处详记之。其卷内有数篇者,例可推识。
凡奉者当心【曲礼下】
考异:古本注“高下之节”,下有“也”字。
执天子之器至士则提之
考异:古本注谓“与心平”,下谓“下于心”,下共“有”也字。
执主器操币圭璧
考异:古本注谓“行不绝也”,也上有“地”字。
立则磬折至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