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注疏第七
】令作尹。
桓公十二年
考异:足利本注「数盟」则「情疏」疏作「疎」,下同。释文「屡」本又作「娄【十七叶】元文「上」作「娄」。
译任命他担任尹。
桓公十二年
考异:足利本注“数盟”则“情疏”,其中“疏”字写作“疎”,下文相同。《释文》中“屡”字原本又写作“娄”【第十七叶】原文中“上”字写作“娄”。
补遗释文:憾户,愔反【十七叶】愔作暗,宋板同。
桓公十三年
考异:永懐堂经冬十月下有「无传」二字注。足利本注「蒲骚」在十一年「骚」下有「役」字。公后地期不及其战不作,而宋板永懐堂同。释文讽本亦作风【二十叶】元文上作风。卢本或作庐【二十一叶】上作庐。疏虽复名连同好【十八叶左五行】宋板名作各。夫谓伯比之意【二十叶左七行】伯比下复有「伯比」二字为是。
桓公十四年
考异:足利本注以曹地与会,与上有曹字。谨按:惟万厯、崇祯本同。御廪,公所亲耕以奉粢盛之仓也。所上有藏字,永懐堂同永,但无也字。既戒曰,致齐曰,作日永同齐作斋。廪虽灾,廪上有御字。告伐而不告入取,故不入正误下,入当作书疏籍田之取藏于神仓者【二十二叶左四行】宋板取作收。
补遗宋板注取故不入,入作书,足利本同。疏至齐三日【二十二叶左八行】至作致,下至齐同。
桓公十五年
考异:宋板《疏释例》曰,诸侯奔也【二十四叶左三行】也作亡。
桓公十六年
考异:足利本注作「子楚宫于作为」,失宠而自缢死,缢作「经永懐堂」同释文。莘所中反【三十叶】正误:中当作「巾」,饮以酒于「鸠」反【三十一叶】元文「鸠」作「鸩」。
补遗释文:莘所中反【三十叶】中作巾,宋板同。
桓公十七年
考异:永懐堂注十三年大夫盟于折三作一为是疏非多其知之名【三十三叶左七行】宋板名作「明」下若是其名也同补遗。宋板「▯杀昭公杀」作「弑」,足利本同。疏「疆」亦至不虞【三十二叶左四行】亦作「埸」。
桓公十八年
考异:足利本注今云“将姜氏如齐”,云作“公”。永懐堂同时人知祭仲失忠臣之节,知作讥。谨按:惟万厯、崇祯本同。释文:谪,直革反;责也。注同【三十五叶】元文无“注同”二字。乗,又纯证反【同上】纯作绳。擅,布战反【三十六叶】正误:布当作市。
补遗释文:谪王又工革反【三十五叶】工作丁擅布战反【三十六叶】布作市,宋板同。疏家之为室【三十五叶右七行】宋板为作与。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五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六十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春秋左传注疏第八
庄公元年
考异:永懐堂注,且别于内女也。于作“于下女”,于同《释文》:“鄑,子斯反【四叶】元文“斯”作“斳”。疏:“始念之也【四叶左六行】宋板“念”作“人”。谨按:作“人”为是。《谷梁传》注:“始以人道録之。”
补遗释文:父弑音试【四叶】弑作杀,宋板同。疏非旧説耳【五叶左八行】宋板非作排。
庄公二年
考异:足利本《经》冬十有二月二,作一。
补遗释文【七叶】补脱好,会呼报反。疏注于余【六叶左四行】宋板注上有二年二字。是杜名其【七叶右三行】名作明。
庄公三年
释文:滑乎八反。又于八反【九叶】元文作滑乎八于八二反。栎或音书灼反【十叶】灼作约。疏:纪季请复五庙【八叶左四行】
宋板复作后,谨按:作后为是,《公羊传》注为五庙后。本为救徐,名使大夫救徐【九叶左六行】名作各。曷为先先言次【八行】谨按:衍一“先”字。曷为言救【同上】谨按:为下脱“先”字。补遗:宋板疏注“溺鲁至去氏【八叶右四行】注上有“三年”二字。
庄公四年
传纪侯不能下齐以与纪季。谨按足利本及宋板,后人记云以下异本有「国」字,不知据何本也。释文:郧或作员【十三叶】元文上作员,下作郧。疏:畏楚为会礼于汉水之汭【十四叶右二行】宋板「畏」作「与」。
补遗释文:「孑楚为防」为「孑【十二叶】为防」作「谓防」,宋板同。疏不知本何【十三叶左三行】宋板本作「木」。
庄公五年
补遗宋板疏夫人至齐师【十四叶右八行】夫上有「五年」二字,会孙犂来【十五叶右二行】会作曽。
庄公六年
考异:足利本传「骓甥」,
译补遗释文:“憾户,愔反”【十七叶】“愔”作“暗”,宋版相同。
桓公十三年
考异:永怀堂本在经冬十月下有“无传”二字注。足利本注“蒲骚”在十一年,“骚”下有“役”字。公后地期不及其战不作,而宋版永怀堂相同。释文讽本亦作风【二十叶】元文上作风。卢本或作庐【二十一叶】上作庐。疏虽复名连同好【十八叶左五行】宋版“名”作“各”。夫谓伯比之意【二十叶左七行】“伯比”下复有“伯比”二字为是。
桓公十四年
考异:足利本注以曹地与会,“与”上有“曹”字。谨按:只有万历、崇祯本相同。御廪,公所亲耕以奉粢盛之仓也。“所”上有“藏”字,永怀堂同“永”,但没有“也”字。既戒曰,致齐曰,作“日”永同“齐”作“斋”。廪虽灾,“廪”上有“御”字。告伐而不告入取,故不入正误下,“入”当作“书”疏籍田之取藏于神仓者【二十二叶左四行】宋版“取”作“收”。
补遗宋版注取故不入,“入”作“书”,足利本相同。疏至齐三日【二十二叶左八行】“至”作“致”,下至齐同。
桓公十五年
考异:宋版《疏释例》曰,诸侯奔也【二十四叶左三行】“也”作“亡”。
桓公十六年
考异:足利本注作“子楚宫于作为”,失宠而自缢死,“缢”作“经”永怀堂同释文。莘所中反【三十叶】正误:“中”当作“巾”,饮以酒于“鸠”反【三十一叶】元文“鸠”作“鸩”。
补遗释文:莘所中反【三十叶】“中”作“巾”,宋版相同。
桓公十七年
考异:永怀堂注十三年大夫盟于折三作一为是疏非多其知之名【三十三叶左七行】宋版“名”作“明”下若是其名也同补遗。宋版“〇杀昭公杀”作“弑”,足利本相同。疏“疆”亦至不虞【三十二叶左四行】“亦”作“埸”。
桓公十八年
考异:足利本注今云“将姜氏如齐”,“云”作“公”。永怀堂同时人知祭仲失忠臣之节,“知”作“讥”。谨按:只有万历、崇祯本相同。释文:谪,直革反;责也。注同【三十五叶】元文无“注同”二字。乗,又纯证反【同上】“纯”作“绳”。擅,布战反【三十六叶】正误:“布”当作“市”。
补遗释文:谪王又工革反【三十五叶】“工”作“丁”擅布战反【三十六叶】“布”作“市”,宋版相同。疏家之为室【三十五叶右七行】宋版“为”作“与”。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五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六十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春秋左传注疏第八
庄公元年
考异:永怀堂注,且别于内女也。“于”作“于下女”,“于”同《释文》:“鄑,子斯反【四叶】元文“斯”作“斳”。疏:“始念之也【四叶左六行】宋版“念”作“人”。谨按:作“人”为是。《谷梁传》注:“始以人道録之。”
补遗释文:父弑音试【四叶】“弑”作“杀”,宋版相同。疏非旧説耳【五叶左八行】宋版“非”作“排”。
庄公二年
考异:足利本《经》冬十有二月二,作一。
补遗释文【七叶】补脱好,会呼报反。疏注于余【六叶左四行】宋版“注”上有“二年”二字。是杜名其【七叶右三行】“名”作“明”。
庄公三年
释文:滑乎八反。又于八反【九叶】元文作滑乎八于八二反。栎或音书灼反【十叶】“灼”作“约”。疏:纪季请复五庙【八叶左四行】
宋版“复”作“后”,谨按:作“后”为是,《公羊传》注为五庙后。本为救徐,名使大夫救徐【九叶左六行】“名”作“各”。曷为先先言次【八行】谨按:衍一“先”字。曷为言救【同上】谨按:“为”下脱“先”字。补遗:宋版疏注“溺鲁至去氏【八叶右四行】“注”上有“三年”二字。
庄公四年
传纪侯不能下齐以与纪季。谨按足利本及宋版,后人记云以下异本有“国”字,不知据何本也。释文:郧或作员【十三叶】元文上作员,下作郧。疏:畏楚为会礼于汉水之汭【十四叶右二行】宋版“畏”作“与”。
补遗释文:“孑楚为防”为“孑【十二叶】为防”作“谓防”,宋版相同。疏不知本何【十三叶左三行】宋版“本”作“木”。
庄公五年
补遗宋版疏夫人至齐师【十四叶右八行】“夫”上有“五年”二字,会孙犂来【十五叶右二行】“会”作“曽”。
庄公六年
考异:足利本传“骓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