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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七经孟子考文补遗五十九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五十六

儒藏 · 五经总义 · 已译 · 第 276–276 段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五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五十七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春秋左传注疏第五

  桓公元年

考异:宋板疏,知非仲尼新意也【二叶左二行】新作非正,嘉作本。谨按:宋板恐非言雨自上而下,浸润于上【三叶左四行】下上作土鲁称班齐馈【八行】称作亲

补遗释文假举下反【二叶】原本无。

  桓公二年

考异:足利本,传「锡鸾」和「铃锡」作「钖」,诸本同。注「济隂城武县」,「永懐堂」城作「成」。以茅饬室,着俭也。室作「屋」,宋板「永懐堂」同。清庙肃然,清净之称也。净作「静」,「永懐堂」同。大路王路,正误:王当作「玉」。黻韦鞞,以蔽膝也。鞞作「韠」,宋板「永懐堂」同。臧孙其有后于鲁,臧孙作「故曰」,「永懐堂」同。适子为小宗,次子为贰宗,次子作「次者」,「永懐堂」同。鄂国以隐五年奔随,国作「侯」,宋永同。释文下注传相同【九叶】元文传作「傅」。鞞音「必【十二叶】鞞作「韠」。锡音「禓【十九叶】作「钖」音「杨」。疏礼必拥蔽其靣【五叶左三行】宋板拥作「鄣」。君子者,其可以居上位【七叶左七行】其上有「言」字。便以既杀孔父,始有恶心【八叶右一行】以作「似」。济隂城武县【九叶左四行】城作「成」,下同。谨按注同今本。岂清庙于茅屋【十一叶右九行】正误:于当作「与」。六粢谓黍稷稻粢麦苽【十一叶左九行】下粢作「▯」。笏度三尺有六寸【十四叶左九行】三作「二」。凡带有率无葴功【十七叶左二行】葴作「箴」。春官神士掌三辰之法【二十叶右五行】谨按据周礼,士当作「仕」。神仕见于春官家宗人职末。昭王徙都【二十二叶右六行】都作「鄀」。故出必告庙,反必靣至【二十二叶左五行】面作「告」。

补遗宋板注大路王路,王作玉,足利本同。释文:凿子,洛反【十一叶】洛作各。珽也,顶反【十二叶】也作他,宋板同。旂,勒衣反【十九叶】勒作勤。铃,音令【同上】令作零。郏,古夹反【二十一叶】夹作洽。舎,旧音舎【二十二叶】音舎作音舍,宋板同。疏:主弑其君【四叶左八行】宋板主作言。不可自同【七叶右四行】可作敢。复庙【十叶左一行】复作复。清净解【七行】净作静。岂清庙于茅屋【十一叶右九行】于作与。此之衮【十二叶右九行】之作知。王十有二【十三叶右六行】王作玉。韠皆是【左九行】是作象。

屦是总名【十五叶右七行】屦作履,履之饰【左二行】履作屦。《诗》曰:鞞琫【十七叶左四行】鞞作鞸。令当卢也【十九叶左六行】令作今诸侯于相【二十四叶右二行】相作柤。履礼而行【二十五叶右四行】履作复。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五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五十八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春秋左传注疏第六

  桓公三年

▯冬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足利本仲年上补入夷字,不知据何本也。注齐侯送姜氏,本或作送姜氏于讙公子,则下卿送公子公女。谨按此非注文,释文混入,当细书也。

补遗宋板注见获而免,免作死,足利本同。释文【五叶】补脱齐侯送姜氏,本或作送姜氏于讙。公子则下卿送公子公女,疏鲁之再歴【二叶右二行】宋板再作司。

  桓公四年

考异:宋板《疏》违其常处,则犯害民物【八叶右七行】民物作「居民」。

补遗宋板疏棠其河阳【九叶右七行】其作与駮出合理【八行】理作礼。

  桓公五年

▯》祝▯射王中肩正误▯当作聃下皆放此注。言郑志在苟免王讨之非也。谨按足利本后人记云非异本作罪。言凡事通下三句正误事当作祀。释文佗大河反【十二叶】元文河作何。烝之承反【二十叶】承作丞。疏▯以机以磓敌【十四叶右八行】宋板磓作追。谨按説文元文作追。説文载之于部【九行】谨按于当作防。説文有□部凡防之属皆从之。总包天地及诸国【十六叶右五行】地作子。

译《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五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五十七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春秋左传注疏》第五

桓公元年

考异:宋版疏文,“知非仲尼新意也”【第二页左第二行】“新”字原作“非”,“正”字原作“嘉”,“本”字原作“嘉”。谨按:宋版恐怕不是“言雨自上而下,浸润于上”【第三页左第四行】“下上”二字原作“土鲁”,“称”字原作“亲”。

补遗:释文“假”字读“举下反”【第二页】原本没有。

桓公二年

考异:足利本,传文“锡鸾”和“铃锡”作“钖”,各本相同。注文“济隂城武县”,“永懐堂”本“城”字作“成”。以茅草装饰房屋,是崇尚节俭的表现。房屋原作“屋”,宋版与“永懐堂”本相同。清庙肃然,是清净的称呼。净字原作“静”,“永懐堂”本相同。大路即王路,正误:王字应当作“玉”。黻韦鞞,是用来遮蔽膝盖的。鞞字原作“韠”,宋版与“永懐堂”本相同。臧孙在鲁国会有后代,臧孙原作“故曰”,“永懐堂”本相同。嫡子为小宗,次子为贰宗,次子原作“次者”,“永懐堂”本相同。鄂国在隐公五年出逃到随国,国字原作“侯”,宋版与“永懐堂”本相同。释文下注传文相同【第九页】原文传字作“傅”。鞞音“必”【第十二页】鞞字原作“韠”。锡音“禓”【第十九页】作“钖”音“杨”。疏文:礼制必定要遮蔽其面部【第五页左第三行】宋版拥字作“鄣”。君子者,其可以居上位【第七页左第七行】“其”字上面有“言”字。便以既杀孔父,始有恶心【第八页右第一行】以字作“似”。济隂城武县【第九页左第四行】城字作“成”,下文相同。谨按:注文与今本相同。岂清庙于茅屋【第十一页右第九行】正误:于字应当作“与”。六粢指的是黍、稷、稻、粢、麦、苽【第十一页左第九行】下面的粢字作“〇”。笏度长三尺有六寸【第十四页左第九行】三字作“二”。凡带有率无箴功【第十七页左第二行】葴字作“箴”。春官神士掌管三辰之法【第二十页右第五行】谨按:根据《周礼》,士字应当作“仕”。神仕见于春官家宗人职的末尾。昭王迁徙都城【第二十二页右第六行】都字作“鄀”。所以出外必定要告祭宗庙,返回必定要当面禀告【第二十二页左第五行】面字作“告”。

补遗:宋版注文大路王路,王字作玉,足利本相同。释文:凿子,读洛反【第十一页】洛字作各。珽也,读顶反【第十二页】也字作他,宋版相同。旂,读勒衣反【第十九页】勒字作勤。铃,音令【同上】令字作零。郏,读古夹反【第二十一页】夹字作洽。舎,旧音舎【第二十二页】音舎作音舍,宋版相同。疏文:主弑其君【第四页左第八行】宋版主字作言。不可自同【第七页右第四行】可字作敢。复庙【第十页左第一行】复字作复。清净解【第七行】净字作静。岂清庙于茅屋【第十一页右第九行】于字作与。此之衮【第十二页右第九行】之字作知。王十有二【第十三页右第六行】王字作玉。韠皆是【左第九行】是字作象。

屦是总名【第十五页右第七行】屦字作履,履之饰【左第二行】履字作屦。《诗》曰:鞞琫【第十七页左第四行】鞞字作鞸。令当卢也【第十九页左第六行】令字作今诸侯于相【第二十四页右第二行】相字作柤。履礼而行【第二十五页右第四行】履字作复。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五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五十八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春秋左传注疏》第六

桓公三年

〇冬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足利本在仲年之上补入夷字,不知依据什么版本。注文齐侯送姜氏,有的版本作送姜氏于讙公子,则下卿送公子公女。谨按:这不是注文,是释文混入,应当用小字书写。

补遗:宋版注文见获而免,免字作死,足利本相同。释文【第五页】补脱齐侯送姜氏,本或作送姜氏于讙。公子则下卿送公子公女,疏文鲁之再歴【第二页右第二行】宋版再字作司。

桓公四年

考异:宋版疏文违其常处,则犯害民物【第八页右第七行】民物作“居民”。

补遗:宋版疏文棠其河阳【第九页右第七行】其字作与駮出合理【第八行】理字作礼。

桓公五年

〇》祝〇射王中肩正误〇当作聃下皆放此注。言郑志在苟免王讨之非也。谨按:足利本后人记云非异本作罪。言凡事通下三句正误事当作祀。释文佗大河反【第十二页】原文河字作何。烝之承反【第二十页】承字作丞。疏〇以机以磓敌【第十四页右第八行】宋版磓字作追。谨按:《说文》原文作追。《说文》载之于部【第九行】谨按:于字应当作防。《说文》有□部凡防之属皆从之。总包天地及诸国【第十六页右第五行】地字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