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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七经孟子考文补遗一百五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五十五

儒藏 · 五经总义 · 已译 · 第 565–567 段

】宋板无“当在殡宫者,既遭父母之丧”十一字。谓升一等而后散升,不连歩也【四行】无“散”字。

  自诸侯达诸士

译宋版没有“当在殡宫者,既遭父母之丧”这十一个字。意思是先升一级然后分散着升,不连步走【四行】没有“散”字。

从诸侯到士

考异:宋板《疏》“祥”酬之前,皆为之也【七叶右五行】祥作“旅”。

  子贡问丧至不可夺丧也

考异:古本注“容止可观”下有“也”字。

  三年之丧至庐严者也

考异:古本注,非有其实,则不居下有也字。疏及此经云三年之丧【八叶左八行】宋板无“云”字。下与人居者,即坐也【九叶右五行】者作居。

  妻视叔父母

考异:古本《经》长中下殇,视成人殇,上有之字。

  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

考异古本注,而哀未忘。下有也字。

  视君之母与君之妻

考异:古本《经》视君之母与君之妻无“下君之”二字。宋板、足利本同。

  免丧之外行于道路

考异:古本经必有以异于人也,无也字。注:名与亲同。下足利本有者字。疏:必有殊异于无忧之人【十叶右八行】宋板忧作丧。

补遗古本注,如是,则其余无则字。

  祥主人之除也

考异:古本注,既祭乃服禫服,朝服綅冠,无「朝服」二字。释文:朝直遥反,及下「武叔朝」皆同。元文及上有注字。疏则祥后并禫服【十一叶右五行】宋板禫作礼,故着缟冠素纰麻衣【八行】故作加。

补遗宋板疏禫礼之后【十一后左一行】礼作祭。

  子游曰既祥虽不当缟者

考异:古板注虽不及时时作事,反服、反素、缟、麻衣也,无下反字。

存旧《礼记正义》卷第五十二【宋板】谨按:当袒大夫至为卷首。

  当袒大夫至

补遗《古本经》絶踊而拜之。」无「而」字。

  祝称卜葬虞子孙曰哀

  考异古本经弟曰伯子某无曰字注其祖某甫其作某释文称徐尺证反下有注祝称同四字补脱相为于伪反下宾为饭为其同疏故郑注于子孙通称可知也【十四叶右一行】宋板称下有名字

  古者贵贱皆杖

考异:古本注「车轮之官」下有「也」字。

补遗《宋板疏》其杖而鄙防【十四叶右七行】而作不。

  或问于曽子曰至不见大飨乎

考异:古本注「言伤廉也」,言下有其字;疏载之「车」而去【十五叶左三行】宋板无「车」字。

  三年之丧以其丧拜

  考异古本注曰吉拜下有也字

  三年之丧如或遗之酒肉

考异:宋板疏虽受之,而不得食也【十六叶左三行】而作犹

  如君命则不敢辞

考异:古本注“施惠于人”下有“也”字。释文:“施”始致反,正误“致”当作“防”。

补异释文,施始致反【十六叶】致作防。

  期之丧至待盈坎

考异:古本注烂脱,在此下有“耳”字,足利本同。执绋之属,下殡不在己族者,下必助主人之事,下四十丁壮之时,下共有“也”字。相闻姓名,来防丧事也。也上有“者”字,足利本同。释文:禫,大感反。元文无此音。

  丧食虽恶至谓之无子

  考异古本注酪酢酨下有也字

  非从柩与反哭无免于堩

  考异古本注堩道路下有也字

  三年之丧至何常声之有

考异:古本《经》三年之丧,祥而从政。祥上有「既」字,足利本同。注:此谓庶人也。作此,则谓庶民也。谓给繇役,下有「也」字。《释文》:「弥,五兮反。」元文「弥」下有「徐」字。

补遗《古本经》二年之丧二,作三。宋板、足利本同。

  卒哭而讳至同名则讳

考异古本注讳羣祖下有也字,则子可尽曾祖之亲也,无可字。释文补脱重则直龙反。疏是有讳也【二十三叶右四行】宋板无是字,于己为从祖姑【五行】无为字,是为从祖兄弟讳而生文也【二十四叶右二行】兄作昆,正嘉同。

补遗:宋板疏,为母所为【二十三叶左三行】上为作谓。

  以丧冠者虽三年

考异:古本注虽或为「唯下有也」字。

补遗宋板疏云:「如遭丧【二十四叶左三行】如作始」。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

考异:古本注“因丧而冠”之下有“也”字,足利本而作“也”为非。

补遗宋板疏,以待祭讫【二十六叶右五行】以作必,未可以言冠【七行】言作吉。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五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

译考异:宋版《疏》在“祥”与“酬”之间,都写作“为”【七页右五行】“祥”写作“旅”。

子贡问丧至不可夺丧也

考异:古本注在“容止可观”下有“也”字。

三年之丧至庐严者也

考异:古本注,非有其实,则不居下有“也”字。疏及此经云三年之丧【八页左八行】宋版无“云”字。下与人居者,即坐也【九页右五行】“者”写作“居”。

妻视叔父母

考异:古本《经》长中下殇,视成人殇,上有“之”字。

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

考异:古本注,而哀未忘。下有“也”字。

视君之母与君之妻

考异:古本《经》视君之母与君之妻无“下君之”二字。宋版、足利本相同。

免丧之外行于道路

考异:古本经必有以异于人也,无“也”字。注:名与亲同。下足利本有“者”字。疏:必有殊异于无忧之人【十页右八行】宋版“忧”写作“丧”。

补遗:古本注,如是,则其余无“则”字。

祥主人之除也

考异:古本注,既祭乃服禫服,朝服綅冠,无“朝服”二字。释文:朝直遥反,及下“武叔朝”皆同。元文及上有“注”字。疏则祥后并禫服【十一页右五行】宋版“禫”写作“礼”,故着缟冠素纰麻衣【八行】“故”写作“加”。

补遗:宋版疏禫礼之后【十一页后左一行】“礼”写作“祭”。

子游曰既祥虽不当缟者

考异:古板注虽不及时时作事,反服、反素、缟、麻衣也,无下“反”字。

存旧《礼记正义》卷第五十二【宋版】谨按:当袒大夫至为卷首。

当袒大夫至

补遗:《古本经》絶踊而拜之。」无“而”字。

祝称卜葬虞子孙曰哀

考异:古本经弟曰伯子某无“曰”字。注其祖某甫其作某。释文称徐尺证反下有注祝称同四字。补脱相为于伪反下宾为饭为其同。疏故郑注于子孙通称可知也【十四页右一行】宋版“称”下有“名”字。

古者贵贱皆杖

考异:古本注“车轮之官”下有“也”字。

补遗:《宋版疏》其杖而鄙防【十四页右七行】“而”写作“不”。

或问于曽子曰至不见大飨乎

考异:古本注“言伤廉也”,言下有其字;疏载之“车”而去【十五页左三行】宋版无“车”字。

三年之丧以其丧拜

考异:古本注曰吉拜下有“也”字

三年之丧如或遗之酒肉

考异:宋版疏虽受之,而不得食也【十六页左三行】“而”写作“犹”

如君命则不敢辞

考异:古本注“施惠于人”下有“也”字。释文:“施”始致反,正误“致”当作“防”。

补异:释文,施始致反【十六页】“致”写作“防”。

期之丧至待盈坎

考异:古本注烂脱,在此下有“耳”字,足利本同。执绋之属,下殡不在己族者,下必助主人之事,下四十丁壮之时,下共有“也”字。相闻姓名,来防丧事也。也上有“者”字,足利本同。释文:禫,大感反。元文无此音。

丧食虽恶至谓之无子

考异:古本注酪酢酨下有“也”字

非从柩与反哭无免于堩

考异:古本注堩道路下有“也”字

三年之丧至何常声之有

考异:古本《经》三年之丧,祥而从政。祥上有“既”字,足利本同。注:此谓庶人也。作此,则谓庶民也。谓给繇役,下有“也”字。《释文》:“弥,五兮反。”元文“弥”下有“徐”字。

补遗:《古本经》二年之丧二,作三。宋版、足利本同。

卒哭而讳至同名则讳

考异:古本注讳羣祖下有“也”字,则子可尽曾祖之亲也,无“可”字。释文补脱重则直龙反。疏是有讳也【二十三页右四行】宋版无“是”字,于己为从祖姑【五行】无“为”字,是为从祖兄弟讳而生文也【二十四页右二行】“兄”写作“昆”,正嘉同。

补遗:宋版疏,为母所为【二十三页左三行】上“为”写作“谓”。

以丧冠者虽三年

考异:古本注虽或为“唯下有也”字。

补遗:宋版疏云:“如遭丧【二十四页左三行】“如”写作“始”。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

考异:古本注“因丧而冠”之下有“也”字,足利本而作“也”为非。

补遗:宋版疏,以待祭讫【二十六页右五行】“以”写作“必”,未可以言冠【七行】“言”写作“吉”。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五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

百五十五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礼记注防第四十三

  凡弁绖其衰侈袂【杂记下】

考异:古本注「弁绖服者,吊服也。无服者」二字,「三尺三寸」下有「也」字。疏:此等三衰,而袂半而益一【一叶右九行】宋板而作其。

译一百五十五

日本山井鼎

物观撰

《礼记注疏》第四十三

凡是弁绖,其丧服袖口宽大【《杂记》下篇】

考异:古本注文中“弁绖服者,吊服也。无服者”这两字,“三尺三寸”下面有“也”字。疏文说:这三种丧服,袖口宽度为半幅而增加一寸【一页右侧第九行】宋版将“而”字写作“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