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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七经孟子考文补遗七十一

春秋左传注疏第十七

儒藏 · 五经总义 · 已译 · 第 299–300 段

又反又音服【二十四叶】作复扶又反重也又音服还也 泜音雉又直里反又徒死反【同上】下又上有王字补脱【同上】东径音经谨按今本直作东经故省之补脱【二十六叶】以上时掌反谨按当在祔音附下疏宜櫜甲束兵左右皆不然【十八叶左七行】宋板不作下谨按作下为是然字下属 释言云驿遽传也【十九叶左五行】驿作驲 吕氏春秋耨枘尺【二十三叶右一行】枘作柄谨按见吕览任地篇作柄为是 乙巳非十二月【二十五叶左五行】作乙巳非十月无二字 作主置之于寝【二十七叶左三行】置作致而其余宗庙四时常祀【七行】而作则 十日而后行事

译“又”字反切音为“服”,在二十四叶中,“作”字反切音为“复”,意为重复;“又”字反切音为“服”,意为返回。

“泜”字音同“雉”,又反切音为“直里”,又反切音为“徒死”,同上;下方又有“上”字,补入脱漏的字,同上;“东”字反切音为“经”,谨按:今本直接写作“东经”,因此省略了它,补入脱漏的字,在二十六叶中;“以”字反切音为“时掌”,谨按:应当放在“祔”字(音同“附”)下方的疏解中;“宜”字应为“櫜”,意为束兵,左右两边都不这样认为,在十八叶左起第七行;宋版不写作“下”,谨按:写作“下”是正确的,“然”字属于下文。

《释言》说:“驿、遽、传”都是驿站的意思,在十九叶左起第五行;“驿”字写作“驲”。

《吕氏春秋》中“耨枘”的“枘”字,在二十三叶右起第一行;“枘”字写作“柄”,谨按:见于《吕览·任地篇》,写作“柄”是正确的。

“乙巳”并非十二月,在二十五叶左起第五行;写作“乙巳”并非十月,没有“无”字;

“作主”应写作“致”,将其放置在寝庙中,在二十七叶左起第三行;“置”字写作“致”,而其余宗庙四季的常规祭祀,在第七行;“而”字写作“则”;

十天之后才举行祭祀仪式。

【二十八叶右三行】十作卜

补遗释文:犄,居绮反【十七叶】犄作掎,补脱【二十一叶】一日,纵子用反。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六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七十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春秋左传注疏第十八

  文公元年

考异:足利本注“职商臣庶弟也”,无“也”字。宋板《永懐堂》同。则国事皆用古礼,正误“古”当作“吉”。释文:锡,呈歴反【二叶】

呈作星,见贤遍反。下注:狐见同【三叶】正误:狐当作孤,一本作毛伯卫来锡公命,一本作天王使【六叶】元文作毛伯卫来锡公命,一本作王使,又一本作天王使。豺什皆反【八叶】什作仕。呼报贺反【同上】报作好。俾本亦作卑必尔反,注同【十叶】作卑必尔反,本亦作俾,注同。疏八章三年闰九月【四叶左七行】宋板八作入。则未满二十二月频置闰【五叶右八行】二十作三十。则非善可【七叶左四行】正误:可当作计。

补遗:宋板注皆用古礼,古作吉,足利本同。释文:狐见同【三叶】狐作孤。难乃旦反【同上】旦作多。昏本亦作惛【十叶】上作惛,下作昏。疏:名号既成【一叶左六行】宋板既作即。以成体【三叶右九行】以作已。则非善可【七叶左四行】可作计。

  文公二年

传明顺理也。正误「理当作「礼」。注「冯翊邰阳县西北有彭衙城」。正误「邰」当作「郃」。不雨,是为灾。不书旱,五谷犹有收。正误「是」当作「足」。考异「足」利本,故贬四国大夫以尊泰伯,无「伯」字。永懐堂同。纳征如有▯纁束帛。正误「如」当作「始」。葢公为大子时,已行昏礼也。无「也」字。令居闵上,故曰逆祀。令作「今」。故传以此三诗深责其意。三作「二」,永同。已欲立而立人。谨按足利本,后人记云「立人」下异本有「仁」字。释文「瞫」尺其反【十四叶】元文「其」作「甚」。解「戸买」反【十九叶】戸买作「佳卖」。疏「跻」升也。释诂云【十二叶右五行】宋板云「作文」。主人既诺賔即问名【十三叶左二行】诺作「许」。兄弟昭穆同故【十七叶右五行】同故作「故同」。不欲重耳【十八叶左二行】耳作「文」。徙王祏于周庙【十九叶右一行】王作「主」。

补遗:宋板传,明顺理也。理作礼,足利本同。注:邰阳,邰作郃,足利本同。是为灾,是作足,足利本同。如有▯纁,如作始,足利本同。释文:邰戸纳反【十叶】邰作郃。疏:此言晋【十叶左二行】宋板言作年。唯只【十三叶左七行】只作止。其礼必【十七叶右八行】礼作理。多言君子【十八叶右一行】多作各。

  文公三年

考异:足利本传「君子是以知秦穆公之为君也」,无「公」字。「夙夜匪解以事一人」,「解」作「懈」。注:宋人以其死为得天。

祐而来告,故书而上,有喜字。宋板永懐堂同壹无贰心,贰作二。宋永同子桑公孙封举孟明者,封作枝。永同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于作于。释文隋徒大反【二十二叶】元文大作火疏厥貉之防麋子逃归【二十二叶左七行】谨按麋当作麇诒遗释诂云【二十四叶右七行】宋板云作文故有成也【八行】正误有当作为欲令不与处父救江相接故也【二十四叶左二行】不作下

补遗:宋板注有善举,作有举善,足利本同疏,故有成也【二十四叶右八行】有作为。

  文公四年

考异:足利本注为“明年王使含赗传使下有来字”,宋板永懐堂同疏“贵以小君不成【二十六叶右八行】宋板“贵”作“责”。此诗《大雅·皇矣》一篇【二十七叶左九行】一作之。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七十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七十一上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春秋左传注疏第十九上

  文公五年

考异:足利本传「冬,楚子燮灭蓼」作「楚公子燮」,永懐堂同注「蓼国今安丰蓼县」,永懐堂无「国」字。释文「燮,息例反【三叶】元文「例」作「协」,渐似「廉」反。注「沈滞

译【第二十八叶右三行】“十”字当作“卜”。

补遗释文:“犄”字,居绮反【第十七叶】“犄”字当作“掎”,补脱漏【第二十一叶】“一”字,纵子用反。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六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七十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春秋左传注疏第十八

文公元年

考异:足利本注“职商臣庶弟也”,无“也”字。宋版《永懐堂》本相同。那么国事都采用古礼,正误:“古”字应当作“吉”。释文:“锡”字,呈歴反【第二叶】

“呈”字当作“星”,见贤遍反。下注:“狐见”相同【第三叶】正误:“狐”字应当作“孤”,一本作“毛伯卫来锡公命”,一本作“天王使【第六叶】原文作“毛伯卫来锡公命”,一本作“王使”,又一本作“天王使”。“豺”字,什皆反【第八叶】“什”字当作“仕”。“呼报贺”反【同上】“报”字当作“好”。“俾”字,本亦作“卑”,必尔反,注相同【第十叶】作“卑”,必尔反,本亦作“俾”,注相同。疏八章三年闰九月【第四叶左七行】宋版“八”字作“入”。那么未满二十二月频繁设置闰月【第五叶右八行】“二十”当作“三十”。那么并非善可【第七叶左四行】正误:“可”字应当作“计”。

补遗:宋版注皆用古礼,“古”字作“吉”,足利本相同。释文:“狐见”相同【第三叶】“狐”字作“孤”。“难”字,乃旦反【同上】“旦”字作“多”。“昏”字,本亦作“惛”【第十叶】上作“惛”,下作“昏”。疏:名号既成【第一叶左六行】宋版“既”字作“即”。以成体【第三叶右九行】“以”字作“已”。那么并非善可【第七叶左四行】“可”字作“计”。

文公二年

传明顺理也。正误“理”字应当作“礼”。注“冯翊邰阳县西北有彭衙城”。正误“邰”字应当作“郃”。不雨,是为灾。不书旱,五谷犹有收。正误“是”字应当作“足”。考异“足”利本,故贬四国大夫以尊泰伯,无“伯”字。永懐堂相同。纳征如有〇纁束帛。正误“如”字应当作“始”。葢公为大子时,已行昏礼也。无“也”字。令居闵上,故曰逆祀。“令”字作“今”。故传以此三诗深责其意。“三”字作“二”,永相同。已欲立而立人。谨按足利本,后人记云“立人”下异本有“仁”字。释文“瞫”字,尺其反【第十四叶】原文“其”字作“甚”。解“戸买”反【第十九叶】“戸买”作“佳卖”。疏“跻”字,升也。释诂云【第十二叶右五行】宋版“云”字作“文”。主人既诺賔即问名【第十三叶左二行】“诺”字作“许”。兄弟昭穆同故【第十七叶右五行】“同故”作“故同”。不欲重耳【第十八叶左二行】“耳”字作“文”。徙王祏于周庙【第十九叶右一行】“王”字作“主”。

补遗:宋版传,明顺理也。“理”字作“礼”,足利本相同。注:邰阳,“邰”字作“郃”,足利本相同。是为灾,“是”字作“足”,足利本相同。如有〇纁,“如”字作“始”,足利本相同。释文:邰戸纳反【第十叶】“邰”字作“郃”。疏:此言晋【第十叶左二行】宋版“言”字作“年”。唯只【第十三叶左七行】“只”字作“止”。其礼必【第十七叶右八行】“礼”字作“理”。多言君子【第十八叶右一行】“多”字作“各”。

文公三年

考异:足利本传“君子是以知秦穆公之为君也”,无“公”字。“夙夜匪解以事一人”,“解”字作“懈”。注:宋人以其死为得天。

祐而来告,故书而上,有喜字。宋版永懐堂相同壹无贰心,“贰”字作“二”。宋永相同子桑公孙封举孟明者,“封”字作“枝”。永相同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于”字作“于”。释文隋徒大反【第二十二叶】原文“大”字作“火”疏厥貉之防麋子逃归【第二十二叶左七行】谨按“麋”字应当作“麇”诒遗释诂云【第二十四叶右七行】宋版“云”字作“文”故有成也【第八行】正误“有”字应当作“为”欲令不与处父救江相接故也【第二十四叶左二行】“不”字作“下”

补遗:宋版注有善举,作“有举善”,足利本相同疏,故有成也【第二十四叶右八行】“有为”作“为”。

文公四年

考异:足利本注为“明年王使含赗传使下有来字”,宋版永懐堂相同疏“贵以小君不成【第二十六叶右八行】宋版“贵”字作“责”。此诗《大雅·皇矣》一篇【第二十七叶左九行】“一”字作“之”。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七十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七十一上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春秋左传注疏第十九上

文公五年

考异:足利本传“冬,楚子燮灭蓼”作“楚公子燮”,永懐堂相同注“蓼国今安丰蓼县”,永懐堂无“国”字。释文“燮”字,息例反【第三叶】原文“例”字作“协”,渐似“廉”反。注“沈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