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五十七
义》卷第五十四【宋板】
大敛布绞缩者三【丧大记】
考异:古本注,或荐之下,谓布精麤,下亦盖天子之士,下共有也字。释文识,又音式不同,正误不当作下。疏至大敛,又各加一衾【二叶右二行】宋板至上有今字。
译《仪礼》卷第五十四【宋版】
大敛时,布绞和缩布各三条【出自《丧大记》】
考异:古本注解说,有的放在下面,是说布的精细与粗糙,下面也涵盖天子的士,下面共有“也”字。《释文》记载,又音与式不同,校正错误不应作“下”。疏文说到大敛,又各自加一条衾【第二页右侧第二行】宋版在“至”字上面有“今”字。
补遗释文识,又音式不同【一叶】不作下。
小敛之衣至犹小敛也
考异古本注:防衣有倒下有者也二字,不以敛下有也字。疏:君亲属有衣相送【三叶右八行】宋板君作若。
补遗古本注:「君不尚多,不作衣。」宋板、足利本同。疏:「陈衣乃敛【三叶右六行】宋板乃作「及」。
袍必有表不禅
释文襌音单元文作丹
凡陈衣者至絺绤纻不入
考异:古本注则用正,服下有也字。释文:箧,古恊反。元文古作苦。疏:列采,谓五方正气之采【四叶左六行】宋板,气作色。
凡敛者袓至士是敛
考异:古本注「不掌丧事」下,商祝主敛下,共有也字。疏「拜引士丧礼」,商颂祝主敛【五叶左三行】宋板无「颂」字。
敛者既敛必哭
考异:古本注「妄人防」之下有「也」字,释文「执」音▯,元文作「▯」音执。
君锦冒黼杀缀旁七
考异:古本「经杀三尺」作「杀缀三尺」,注「杀冒之下帬足」,利本「帬」作「韦」。韬足上行者也,足下有「以」字,足利本同。字或为「材」下有「也」字,疏「熊氏分质字属下为句【七叶右四行】宋板作「熊氏分质字属上,杀字属下为句」。
君将大敛子弁绖
考异:古本“经商祝铺绞紟衾衣”无“衾衣”二字。注“子亦弁绖”下有“也”字。疏“簇于阼阶上【八叶右二行】宋板“簇”作“敷”。宰告者,宰大宰也【六行】大上无“宰”字。成服则着丧冠【九行】冠下有“也”字。
大夫之丧将大敛
考异:足利本《经》主人迎先入门”,右无“门”字;“巫止于门外”,无“于门外”三字。谨按二条,与《注意》合,似是。
士之丧将大敛
考异:古本注“主妇之位”下有“也”字。
铺绞紟踊
考异:古本注“孝子踊节”下有“也”字。
君抚大夫至兴必踊
考异:古本注「君之世妇」下类必当「心下所冯」同处下「悲哀之至」下「冯尸」必坐「下共有也」字,扶持「服膺」下有「之也」二字,「悲哀悲哀之至」无「悲哀」二字,宋板、足利本同。疏此以下「自恩深浅【十一叶右七行】宋板「自」作「目」。
父母之防居倚庐
考异古本注谓不障下有也字
既葬柱楣涂庐
考异:古本注不涂,见面下有也字。
凡非适子者
考异:古本注属目下,犹然下共冇也字。盖庐于东南角,于上有既字。
既练居垩室不与人居
考异:古本注作「道下有也字」,疏「定不禫逾月作乐【十四叶左七行】宋板「逾月下有而可二字」,不作「本」。
禫而从御至既葬而归
释文:为母为并于伪反。元文:作为母为妻并于伪反。考异:宋板疏「祭吉祭讫而后复寝【十五叶右五行】上祭作「行」字,无「复」字。○注云【十五叶左一行】谨按宋板无圈,与上接续「注」字无所标异,为是。
公之丧大夫俟练
考异:古本注「都邑之臣」下有「也」字。
大夫士父母之丧
考异:古本注“父子异宫”下有“也”字。
补遗宋板疏,而归殡宫也【十六叶右四行】而作则
父不次于子
考异:古本注为次,而居下有之字疏。丧既毕【十六叶左八行】宋板毕作卑。
君于大夫世妇大敛焉
考异:宋板疏,彼谓帑也【十七叶右四行】帑作卿。
补遗《宋板疏》大夫上恩赐【十七叶右二行】上作士。
于外命妇既加葢
补遗古本注于臣之妻路也,路作略,宋板、足利本同。
于士既殡至主人踊
考异古本注门东北面下有也字。称言举所以来之辞,相视祝而踊辞下有也字。宋板足利本相作也。释文相息亮反,下相君并同。元文君作止。谨按篇内相止见于三十三叶左经文,但彼如字读为是。释文元文为可疑,已疏故为之。赐之大敛焉【十八叶右五行】宋板无下之字与上同也【七行】上作士。君既在阼阶,祝立当君北【十八叶左五行】阶作此。
补遗宋板疏君位有阼【十八叶左二行】有作于祝相踊【十九叶右一行】相作先。
译补遗《释文》识语,又音义不同【第一叶】不作“下”。
小敛的衣物,直到小敛时也是如此。
考异:古本注:“防衣有倒,下有‘者也’二字,不以敛下有‘也’字。”疏:“君亲属有衣相送【第三叶右第八行】”宋板“君”作“若”。
补遗:古本注:“‘君不尚多,不作衣。’”宋板、足利本相同。疏:“陈衣乃敛【第三叶右第六行】”宋板“乃”作“及”。
袍必有表,不单层。
《释文》:“襌”音“单”,元文作“丹”。
凡陈列衣物,直到细葛布、粗葛布、纻麻布不入。
考异:古本注“则用正”,“服”下有“也”字。《释文》:“箧”,古音“恊”反。元文古作“苦”。疏:“列采,谓五方正气之采【第四叶左第六行】”宋板“气”作“色”。
凡敛者,袒露手臂,直到士是敛。
考异:古本注“不掌丧事”下,“商祝主敛”下,共有“也”字。疏“拜引《士丧礼》”,“商颂祝主敛【第五叶左第三行】”宋板无“颂”字。
敛者既敛,必哭。
考异:古本注“妄人防”之下有“也”字,《释文》“执”音〇,元文作“〇”音“执”。
君用锦冒,黼饰边缘,缀边七寸。
考异:古本“经杀三尺”作“杀缀三尺”,注“杀冒之下,帬足”,利本“帬”作“韦”。韬足上行者也,足下有“以”字,足利本相同。字或为“材”,下有“也”字,疏“熊氏分‘质’字属下为句【第七叶右第四行】”宋板作“熊氏分‘质’字属上,‘杀’字属下为句”。
君将大敛,子弁绖。
考异:古本“经商祝铺绞紟衾衣”无“衾衣”二字。注“子亦弁绖”下有“也”字。疏“簇于阼阶上【第八叶右第二行】”宋板“簇”作“敷”。宰告者,宰大宰也【第六行】“大”上无“宰”字。成服则着丧冠【第九行】“冠”下有“也”字。
大夫之丧,将大敛。
考异:足利本《经》“主人迎先入门”,右无“门”字;“巫止于门外”,无“于门外”三字。谨按二条,与《注意》合,似是。
士之丧,将大敛。
考异:古本注“主妇之位”下有“也”字。
铺绞紟,踊。
考异:古本注“孝子踊节”下有“也”字。
君抚大夫,直到兴起必踊。
考异:古本注“君之世妇”下类必当“心下所冯”同处下“悲哀之至”下“冯尸”必坐“下共有‘也’字,扶持‘服膺’下有‘之也’二字,‘悲哀悲哀之至’无‘悲哀’二字,宋板、足利本相同。疏此以下“自恩深浅【第十一叶右第七行】”宋板“自”作“目”。
父母之丧,居倚庐。
考异:古本注“谓不障”下有“也”字。
既葬,柱楣,涂庐。
考异:古本注“不涂,见面”下有“也”字。
凡非嫡子者。
考异:古本注“属目”下,“犹然”下共冇“也”字。盖庐于东南角,于上有“既”字。
既练,居垩室,不与人居。
考异:古本注作“道”下有“也”字,疏“定不禫,逾月作乐【第十四叶左第七行】”宋板“逾月”下有“而可”二字,不作“本”。
禫而从御,直到既葬而归。
《释文》:“为母为”并于“伪”反。元文:“作为母为妻”并于“伪”反。考异:宋板疏“祭吉祭讫而后复寝【第十五叶右第五行】”上“祭”作“行”字,无“复”字。○注云【第十五叶左第一行】谨按宋板无圈,与上接续“注”字无所标异,为是。
公之丧,大夫俟练。
考异:古本注“都邑之臣”下有“也”字。
大夫、士父母之丧。
考异:古本注“父子异宫”下有“也”字。
补遗:宋板疏,“而归殡宫也【第十六叶右第四行】”“而”作“则”。
父不次于子。
考异:古本注“为次,而居”下有“之”字疏。丧既毕【第十六叶左第八行】”宋板“毕”作“卑”。
君于大夫、世妇,大敛焉。
考异:宋板疏,“彼谓帑也【第十七叶右第四行】”“帑”作“卿”。
补遗:《宋板疏》“大夫上恩赐【第十七叶右第二行】”“上”作“士”。
于外命妇,既加葢。
补遗:古本注“于臣之妻路也”,“路”作“略”,宋板、足利本相同。
于士,既殡,直到主人踊。
考异:古本注“门东北面”下有“也”字。称言举所以来之辞,相视祝而踊辞下有“也”字。宋板、足利本“相”作“也”。《释文》“相”息亮反,下“相君”并同。元文“君”作“止”。谨按篇内“相止”见于第三十三叶左经文,但彼如字读为是。《释文》元文为可疑,已疏故为之。赐之大敛焉【第十八叶右第五行】”宋板无下“之”字与上同也【第七行】“上”作“士”。君既在阼阶,祝立当君北【第十八叶左第五行】”“阶”作“此”。
补遗:宋板疏“君位有阼【第十八叶左第二行】”“有”作“于”祝相踊【第十九叶右第一行】”“相”作“先”。
大夫则奠至在殡壹徃焉
经士疾壹间之正误,间当作问,考异古本注君之答巳下有也字,疏以其卑主不拜之【十九叶左四行】宋板主作王,补遗古本经士疾壹间之间作问,宋板、足利本同。
译大夫则奠至在殡壹徃焉
经士疾壹间之正误,间当作问,考异古本注君之答巳下有也字,疏以其卑主不拜之【十九叶左四行】宋板主作王,补遗古本经士疾壹间之间作问,宋板、足利本同。
大夫君不迎于门外
考异:古本注「入即位于下」,于作「于足利本同」。而立阼阶之下,西面立作位,宋板同。众主人南面于其此,正误此当作北疏。若或有此诸侯在庭【二十一叶左一行】宋板「侯」作「宾」。君虽来,不显妇人之位【五行】虽来」作「来虽」。
补遗古本注,众主人南面于其此,此作北宋板,足利本同。
君大棺八寸属六寸
考异古本注椑用杝下有也字,时僭也下有耳字。释文被音皮下同,元文作被皮义反下同。疏注云:所谓椑棺【三十二叶左八行】宋板棺下有也字,明简子所云罚始无椑【二十三叶左五行】明作赵。
君里棺用朱绿
考异:古本注“琢”着里下有“也”字,“琢”作“防”,释文“琢”本又作“防”,元文上作“防”,下作“琢”。
补遗宋板疏又用象牙钉之【二十三叶左九行】钉下有杂字,用牛角鐕【二十四叶右二行】角作骨。
君盖用漆三衽三束
考异:宋板疏以漆衽合缝处也【二十四叶右七行】以作亦。
君大夫鬊爪
补遗释文补脱【二十四叶】实于绿音角出,注疏实于小囊【二十四叶左八行】宋板实作盛。
君殡用輴欑至于上
考异:古本经欑,至于西序至作置,宋板、足利本同。注欑,犹菆也。菆作聚。四注如屋,注作柱。裁取容棺,下或作埻,下共有也字。释文:欑,才冠反。元文冠作完。差寛,又初挂反。正误:挂当作佳。疏:此所欑殡之大【二十五叶左五行】宋板大作木。云:屋殡上覆如屋者也【二十六叶右二行】也下有者字。云以檀弓参之【四行】之下有者字。是诸侯不当也【七行】当作龙。谓不画目辕为龙【同上】目作輴。涂上加席三重【二十六叶左四行】三作二。
补遗释文差寛,又初挂反【二十五叶】挂作佳,疏形似如屋【二十六叶右二行】宋板如作于
熬君四种八筐
考异:古本注「所以感蚍蜉」,「感」作「惑」,宋板同。加以粱足利本「加」下有「之」字,疏亦为「感蚍蜉【二十七叶右四行】宋板「感」作「惑」,又与此同,故引之【五行】又作文。
餙棺君龙帷三池
考异:古本注「桺象宫室」,「室」作「屋」。县池于荒之「▯」,端正误「▯」当作「爪」。县于池下,「县」作「悬」,谨按前「县池」同今本。缀则络其上及旁,「络」作「落」,宋板、足利本同。因而结。
前后披也,也上有者字。盖五采羽注于翣首也。足利本无翣字,释文戴下代,反正误下当作丁。疏帷是边墙【二十九叶右八行】宋板是作者,故云纁纽也【九行】也上有六字,齐三采者绛、黄、黒也【三十叶右四行】绛作降。谨按陈澔注亦
引疏作绛,但据下三贝者,又降二也,则作降,似是,姑俟再考。又降▯用缁也【九行】作又降用▯缁也。荒之▯谓荒之材出外【三十一叶右二行】▯作爪,下放此。以参汉之制度而知也【三行】以作亦。竖有限摄【三十一叶左一行】摄作襵。补遗古本注火黻为列于其中耳,黻上有黼字。县池于荒之▯端,▯作爪。宋板、足利本同。释文披彼甫髲反【二十八叶】彼作徐。圹古冕反【同上】古冕作苦晃。疏衣之青布【二十九叶右二行】宋板之作以。后缁者事异【三十叶左一行】事作士。大夫不于绞【三十一叶右六行】于作揄。
君葬用輴四綍二碑
考异:足利本注是以文误为国文作。又宋板同。在棺曰綍,足利本作「在棺饰曰綍」。古本而设碑上有用绋二字,足利本同,但绋作綍。綍或为率,下有也字。疏则诸侯殡以輴,葬则用輴,明矣【三十三叶右五行】宋板下輴作辁。谨按:极是。
凡封用綍去碑负引
考异:古本注说载,除饰说作脱。又击鼓为纵舍之节,足利本无“又”字。大夫士旁牵缄而已,缄下有“耳”字,足利本同。疏恐棺不正【三十四叶右七行】宋板“棺”作“柩”。直命入使无哭耳【三十四叶左一行】入”作“人”。直以哭者自相止【二行】止”下有“也”字。故以前碑后碑各鹿卢【七行】各”
译大夫之君,不迎于门外。
考异:古本注“入即位于下”,“于”作“于”,足利本同。而立阼阶之下,西面立作位,宋板同。众主人南面于其此,正误此当作北疏。若或有此诸侯在庭【二十一叶左一行】宋板“侯”作“宾”。君虽来,不显妇人之位【五行】虽来”作“来虽”。
补遗古本注,众主人南面于其此,此作北宋板,足利本同。
君大棺八寸,属六寸。
考异古本注椑用杝下有也字,时僭也下有耳字。释文被音皮下同,元文作被皮义反下同。疏注云:所谓椑棺【三十二叶左八行】宋板棺下有也字,明简子所云罚始无椑【二十三叶左五行】明作赵。
君里棺用朱绿。
考异:古本注“琢”着里下有“也”字,“琢”作“防”,释文“琢”本又作“防”,元文上作“防”,下作“琢”。
补遗宋板疏又用象牙钉之【二十三叶左九行】钉下有杂字,用牛角鐕【二十四叶右二行】角作骨。
君盖用漆三衽三束。
考异:宋板疏以漆衽合缝处也【二十四叶右七行】以作亦。
君大夫鬊爪。
补遗释文补脱【二十四叶】实于绿音角出,注疏实于小囊【二十四叶左八行】宋板实作盛。
君殡用輴欑至于上。
考异:古本经欑,至于西序至作置,宋板、足利本同。注欑,犹菆也。菆作聚。四注如屋,注作柱。裁取容棺,下或作埻,下共有也字。释文:欑,才冠反。元文冠作完。差寛,又初挂反。正误:挂当作佳。疏:此所欑殡之大【二十五叶左五行】宋板大作木。云:屋殡上覆如屋者也【二十六叶右二行】也下有者字。云以檀弓参之【四行】之下有者字。是诸侯不当也【七行】当作龙。谓不画目辕为龙【同上】目作輴。涂上加席三重【二十六叶左四行】三作二。
补遗释文差寛,又初挂反【二十五叶】挂作佳,疏形似如屋【二十六叶右二行】宋板如作于
熬君四种八筐。
考异:古本注「所以感蚍蜉」,「感」作「惑」,宋板同。加以粱足利本「加」下有「之」字,疏亦为「感蚍蜉【二十七叶右四行】宋板「感」作「惑」,又与此同,故引之【五行】又作文。
餙棺君龙帷三池。
考异:古本注「桺象宫室」,「室」作「屋」。县池于荒之「〇」,端正误「〇」当作「爪」。县于池下,「县」作「悬」,谨按前「县池」同今本。缀则络其上及旁,「络」作「落」,宋板、足利本同。因而结。
前后披也,也上有者字。盖五采羽注于翣首也。足利本无翣字,释文戴下代,反正误下当作丁。疏帷是边墙【二十九叶右八行】宋板是作者,故云纁纽也【九行】也上有六字,齐三采者绛、黄、黒也【三十叶右四行】绛作降。谨按陈澔注亦
引疏作绛,但据下三贝者,又降二也,则作降,似是,姑俟再考。又降〇用缁也【九行】作又降用〇缁也。荒之〇谓荒之材出外【三十一叶右二行】〇作爪,下放此。以参汉之制度而知也【三行】以作亦。竖有限摄【三十一叶左一行】摄作襵。补遗古本注火黻为列于其中耳,黻上有黼字。县池于荒之〇端,〇作爪。宋板、足利本同。释文披彼甫髲反【二十八叶】彼作徐。圹古冕反【同上】古冕作苦晃。疏衣之青布【二十九叶右二行】宋板之作以。后缁者事异【三十叶左一行】事作士。大夫不于绞【三十一叶右六行】于作揄。
君葬用輴四綍二碑。
考异:足利本注是以文误为国文作。又宋板同。在棺曰綍,足利本作「在棺饰曰綍」。古本而设碑上有用绋二字,足利本同,但绋作綍。綍或为率,下有也字。疏则诸侯殡以輴,葬则用輴,明矣【三十三叶右五行】宋板下輴作辁。谨按:极是。
凡封用綍去碑负引。
考异:古本注说载,除饰说作脱。又击鼓为纵舍之节,足利本无“又”字。大夫士旁牵缄而已,缄下有“耳”字,足利本同。疏恐棺不正【三十四叶右七行】宋板“棺”作“柩”。直命入使无哭耳【三十四叶左一行】入”作“人”。直以哭者自相止【二行】止”下有“也”字。故以前碑后碑各鹿卢【七行】各”
下有“重”字。前碑后碑各用一绋【九行】无“用”字,下“用綍”去“碑”同。辟地通路曰隧【三十五叶右四行】辟”作“阙”。谨按《左传》杜预注作“阙”。补遗宋板疏前后后碑【三十四叶左九行】上“后”作“碑”。
译下面有“重”字。前碑和后碑各用一条大绳【九行】没有“用”字,下面“用綍”去掉“碑”字相同。开辟土地疏通道路叫做隧【三十五叶右四行】“辟”写作“阙”。谨按《左传》杜预注写作“阙”。补遗宋版疏前后后碑【三十四叶左九行】上面“后”写作“碑”。
君松椁大夫柏椁
考异古本经士杂木椁下有也字,注自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六等足,利本无自字。自五十而上下,士一重下共有也字,疏而卑者用小材【三十五叶左九叶】宋板而作是。象天一合地二也【三十六叶右五行】一作三。
棺椁之间君容柷
考异:古本注,因以为节下有也字。疏曰:士容甒者【二十六叶左二行】宋板无曰字。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五十七
<经部,五经总义类,七经孟子考文补遗》>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五十八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礼记注疏第四十六
存旧《礼记正义》卷第五十五【宋板】祭法》第二十三《礼记》郑氏注【古本】礼记》卷第十四《祭法》第二十三《礼记》郑氏注【足利本】谨按古本《礼记》下当有「十四」二字
祭法有虞氏禘黄帝【祭法】
考异:宋板注稍用其姓氏之氏作代疏。又郊祭郑▯注【二叶左八行】注作云:「汉为尧夙而用火德【三叶左二行】夙作▯。又月令既秋大享帝【四叶右四行】既作季。
补遗古本注:「殷人以郊契以作宜」,宋板、足利本同。疏云:「自夏已上【四叶左二行】宋板上作下。
燔柴于泰坛祭天也
考异:古本注“坦明貌也”,作“明貌也”。折昭晢也,足利本“晢”作“晳”。连言尔,作“连言之也”。
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
考异:古本注「王宫日坛下有也字」,释文相近,依注读为「禳祈」,如羊反。元文无「祈」字。坎若感反,若作苦,疏不以此神尊也【七叶左一行】宋板也作之。故说用币而已【九行】故作「攻」下,故说同。谨按《周礼》注「攻」说皆祭名,作「攻」为是。雩呼嗟嗟哭位【八叶右六行】位作泣。风师雨师【八叶左五行】风作飌。在郊祀之中【八行】祀作祭。
补遗宋板疏雩呼嗟嗟【八叶右六行】上嗟作吁。
大凡生于至其余不变也
考异古本注所存法也。也上,有者字,足利本同。无所取焉。焉作也,疏明此禘郊宗庙外【十叶右九行】宋板庙作祖。
天子有王分地建国
考异:古本注谓「四时之祭」下有「也」字。《春秋》文二年「文」下有「公」字,足利本同。中士、下士下有「也」字,当为「皇考」字之误。作「显考」,当为「皇考」字之误也。足利本「显考」同。疏故此先言之【十二叶左六行】宋板之下有「也」字,则并同日月祭之也【七行】日作月,死曰鬼者,故无庙【十四叶右一行】故作「既」,秋尝物之备祖【十四叶右二行】祖作「具」,及顾以其踈逺主在无事【四行】及作「反」,云鲁炀公者,自伯禽之子也【五行】无「自」字,唯有百世之鬼【十五叶右二行】唯作「虽」,天子长一尺二寸【七行】无「一」字。
补遗古本经,大夫立三庙,一坛一。作二,宋板、足利本同。注:始祖也,作祖始也。宋板、足利本同。疏:四时祭配【十二叶左九行】宋板配作祀。为父之立也【十三叶左八行】作为父立之也。庶士府吏之属【十四叶右一行】吏作史。若无祖考【十五叶右一行】
考下有者字,及父二庙而已【同上】二作三,历说无祖考之人以下【八行】以作于
王为羣姓立社
考异古本注单出里下有之也二字。疏引长职曰【十六叶左五行】宋板长上有州字。
王为羣姓立七祠
考异:古本注「门灶在旁门下有户字」,宋板、足利本同,乃不为厉下有「之也」二字。释文「恶音乌路反」,元文音作「言」。疏记「此小祀者」与【十八叶左二行】宋板记作「谓」。或有春秋二时【六行】二」作「两」。得其鬼为厉【十九叶右四行】得」上有「何」字。
王下祭殇五
考异:古本《经》“大夫下祭二”无“下”字。注:“凡庶殇不祭”下有“也”字。
夫圣王之制祭祀也
考异:古本注「赏赏善」下有「也」字。能刑,谓去四防,足利本无此六字,宋板同。义终,谓既禅,上有「以」字,足利本同。明民,谓使之衣服有章也,
译国君用松木做椁,大夫用柏木做椁。
考异:古本经文在“士杂木椁”下有“也”字,注疏说从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到庶人共六等就足够了,利本没有“自”字。从五十岁起上下推算,士的椁只有一层,下面共有“也”字,疏解说地位卑下的人使用小材【三十五叶左九叶】宋版将“而”写作“是”。象征天为一、地为二【三十六叶右五行】一作三。
棺与椁之间的空隙,国君容纳柷。
考异:古本注在“因以为节”下有“也”字。疏解说:士容纳甒【二十六叶左二行】宋版没有“曰”字。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五十七
<经部,五经总义类,《七经孟子考文补遗》>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五十八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礼记注疏》第四十六
存旧《礼记正义》卷第五十五【宋版】《祭法》第二十三《礼记》郑氏注【古本】《礼记》卷第十四《祭法》第二十三《礼记》郑氏注【足利本】谨按古本《礼记》下应当有“十四”二字
《祭法》有虞氏禘祭黄帝【祭法】
考异:宋版注在“稍用其姓氏之氏”作“代疏”。又郊祭郑〇注【二叶左八行】注作“云”:“汉为尧夙而用火德【三叶左二行】夙作〇。又《月令》既秋大享帝【四叶右四行】既作季。
补遗古本注:“殷人以郊契以作宜”,宋版、足利本相同。疏解说:“自夏已上【四叶左二行】宋版上作下。
在泰坛上焚烧柴薪是祭天。
考异:古本注“坦明貌也”,作“明貌也”。折昭晢也,足利本“晢”作“晳”。连言尔,作“连言之也”。
在泰昭埋藏少牢是祭时。
考异:古本注“王宫日坛”下有“也”字,释文相近,依注读为“禳祈”,如羊反。原文没有“祈”字。坎若感反,若作苦,疏解说因此不认为此神尊贵【七叶左一行】宋版也作之。所以说只用币帛而已【九行】故作“攻”下,故说同。谨按《周礼》注“攻”说都是祭名,作“攻”是对的。雩呼嗟嗟哭位【八叶右六行】位作泣。风师雨师【八叶左五行】风作飌。在郊祀之中【八行】祀作祭。
补遗宋版疏雩呼嗟嗟【八叶右六行】上嗟作吁。
大凡生于至其余不变。
考异古本注所存法也。也上,有者字,足利本同。无所取焉。焉作也,疏解说明确此禘郊宗庙外【十叶右九行】宋版庙作祖。
天子有王分地建国。
考异:古本注谓“四时之祭”下有“也”字。《春秋》文二年“文”下有“公”字,足利本同。中士、下士下有“也”字,应当是“皇考”字的误写。作“显考”,应当是“皇考”字的误写。足利本“显考”同。疏解说因此先说【十二叶左六行】宋版之下有“也”字,则并同日月祭之也【七行】日作月,死曰鬼者,故无庙【十四叶右一行】故作“既”,秋尝物之备祖【十四叶右二行】祖作“具”,及顾以其踈逺主在无事【四行】及作“反”,云鲁炀公者,自伯禽之子也【五行】无“自”字,唯有百世之鬼【十五叶右二行】唯作“虽”,天子长一尺二寸【七行】无“一”字。
补遗古本经,大夫立三庙,一坛一。作二,宋版、足利本同。注:始祖也,作祖始也。宋版、足利本同。疏:四时祭配【十二叶左九行】宋版配作祀。为父之立也【十三叶左八行】作为父立之也。庶士府吏之属【十四叶右一行】吏作史。若无祖考【十五叶右一行】
考下有者字,及父二庙而已【同上】二作三,历说无祖考之人以下【八行】以作于
王为群姓立社。
考异古本注单出里下有之也二字。疏引长职曰【十六叶左五行】宋版长上有州字。
王为群姓立七祠。
考异:古本注“门灶在旁门”下有户字,宋版、足利本同,乃不为厉下有“之也”二字。释文“恶音乌路反”,原文音作“言”。疏记“此小祀者”与【十八叶左二行】宋版记作“谓”。或有春秋二时【六行】二作“两”。得其鬼为厉【十九叶右四行】得上有“何”字。
王下祭殇五。
考异:古本《经》“大夫下祭二”无“下”字。注:“凡庶殇不祭”下有“也”字。
圣王制定祭祀制度。
考异:古本注“赏赏善”下有“也”字。能刑,谓去四防,足利本无此六字,宋版同。义终,谓既禅,上有“以”字,足利本同。明民,谓使之衣服有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