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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七经孟子考文补遗一百三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三十三

儒藏 · 五经总义 · 已译 · 第 491–496 段

为异耳

补遗古本注合祭万物祭作聚,足利本同。宋板注疏同。广言之下有也字。疏:凡説事,必须因惭【一叶左九行】宋板。

译只是不同罢了。

补遗:古本注“合祭万物”的“祭”字写作“聚”,足利本相同。宋版注疏也相同。“广言”二字之下有“也”字。疏文说:凡是解说事理,必须依据惭愧【一叶左九行】宋版。

惭作渐以其县法象魏魏巍也【三叶右一行】无一魏字,志谓记识之名【左六行】谓作是。

  大道之行也至是谓大同

考异古本注,不家之之作也。无匮乏也,足利本也。上有者字,御风气而己下有矣字。释文:匮,其魏反。元文魏作媿,补脱施无始豉反。御风,鱼吕反。疏:脩习睦亲也【四叶左五行】宋板脩习下有也字。

补遗宋板疏谓伯奋仲康【四叶左三行】康作堪。不受其力【八行】受作爱。

  今大道既隠至是谓小康

考异古本注:俗狭啬,下盗贼多有,下以成治下,共有也字。大人诸侯也,人下有谓字,足利本同。去罪退之也,无也字,补阙敦朴之本也。敎令之稠,法令滋章,盗贼多有。谨按正嘉二本阙,万厯本亦阙本也二字。释文补脱为殃,于良反。谨按当在去羗吕反注同下。疏此明三代俊英之事【六叶左六行】宋板事下有也字。城内城郭外城也【七叶右一行】外城作城外,谨按正嘉二本作城内城郭外也,脱一城字。

补遗《古本经》示民有常,下有也字。注:敎令之稠,无之字。

  言偃复问曰至可得而正也

考异:古本注“疾死之愈”下有“也”字,疏证:“人无礼,不如速死【九叶右二行】宋板“人”下有“若”字。言圣王制礼,布列效法于鬼神【六行】无效字。晓达于礼【八行】于作丧。此文本天殽地之下【九叶左九行】文作“又”。故郑此云“既又祀之【十叶右三行】郑下有“解”字。

存旧《礼记正义》卷第三十【宋板】

  言偃复问曰至吾以是观之

考异古本注终始所成下有归藏下共有也字疏论披捡工记之书【十一叶右一行】宋板工作二而得夏家四时之书为【八行】为作焉补阙【十一叶左一行】即下云夫礼之初以下,是也。谨按初崇祯本作“所”,非也。观此夏礼堪成与不,以下云“而不足徴”。○注:杞,夏后氏之后。武王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武王伐纣,求夏后之后【十一叶左三行】夏后下有氏字。而得东楼公封之于杞。徴者,徴验之义,故为成。而云无贤君不足与成者。熊氏殷易以坤为首【八行】熊氏下有云字。

补遗宋板疏孔子姿大圣之初【十一叶左八行】作孔子以大圣之姿。

  夫礼之初至皆从其初

考异古本注:抔饮,手掬之也。手上有两字。苴或为俎,下地藏为▯,下共有也字。疏故《士冠记》云【十三叶右九行】宋板记作礼。《广雅》文:土鼓,筑土【十三叶左四行】文作云。故以天望招之于天【十四叶右四行】故作所。与死者北首【六行】与作及补阙【七行】前文云:燔黍捭豚,谓中古之时。但中古神农未有宫室,上栋下宇。此及其死也,而云升屋,则非神农时也。以为五帝时,或为三王时。皇氏以为及其死也。

补遗,古本注:“地藏为▯为作”,谓宋板、足利本同。

  昔者先王至皆从其朔

考异古本经,夏则居橧巢,橧作橹,足利本同。谨按《家语·问礼篇》亦作橹,句解本音鲁。注「孰冶万物」,冶作治,足利本同。及甒大下有也字,烝酿之也无也字。酪酢酨下有也字。释文「樔本又作巢」,肋交反正误,肋当作助。补脱铸作之树反。谨按此处注及释文,正嘉二本有脱阙舛譌,崇祯本备矣,今不一一説之。疏【十五叶右六行】补阙:昔者至羽皮○正义曰:此一节更论上古之事。昔者先王既云未有宫室,则总是五帝之前。云未有火化之事,则唯为伏牺之前。以上文中古神农有火故也○冬则居营窟者,营累其土而为窟。地高则穴于地,地下则窟于地上,谓于地上累土而为窟○夏则居橧巢者,谓橧聚其薪以为巢○饮其血茹其毛者,虽食鸟兽之肉,若不能饱者,则茹食其毛以助饱也。若汉时苏武以雪杂羊毛而食之,是其类也○后圣至其朔○正义曰:此一节论中古神农及五帝并三王之事,各随文解之○后圣有作者,谓上古之后圣人作起○然后脩火之利者,谓神农也。火利言脩者,火利先有用之简少,至神农更脩益使多,故云脩。知者以《世本》云燧人出火,案郑《六艺论》云

译惭愧,当作“渐”,以其县法象魏,魏巍也【三叶右一行】无一“魏”字,志谓记识之名【左六行】谓作是。

  大道之行也至是谓大同

考异古本注,不家之之作也。无匮乏也,足利本也。上有者字,御风气而己下有矣字。释文:匮,其魏反。元文魏作媿,补脱施无始豉反。御风,鱼吕反。疏:脩习睦亲也【四叶左五行】宋板脩习下有也字。

补遗宋板疏谓伯奋仲康【四叶左三行】康作堪。不受其力【八行】受作爱。

  今大道既隠至是谓小康

考异古本注:俗狭啬,下盗贼多有,下以成治下,共有也字。大人诸侯也,人下有谓字,足利本同。去罪退之也,无也字,补阙敦朴之本也。敎令之稠,法令滋章,盗贼多有。谨按正嘉二本阙,万厯本亦阙本也二字。释文补脱为殃,于良反。谨按当在去羗吕反注同下。疏此明三代俊英之事【六叶左六行】宋板事下有也字。城内城郭外城也【七叶右一行】外城作城外,谨按正嘉二本作城内城郭外也,脱一城字。

补遗《古本经》示民有常,下有也字。注:敎令之稠,无之字。

  言偃复问曰至可得而正也

考异:古本注“疾死之愈”下有“也”字,疏证:“人无礼,不如速死【九叶右二行】宋板“人”下有“若”字。言圣王制礼,布列效法于鬼神【六行】无效字。晓达于礼【八行】于作丧。此文本天殽地之下【九叶左九行】文作“又”。故郑此云“既又祀之【十叶右三行】郑下有“解”字。

存旧《礼记正义》卷第三十【宋板】

  言偃复问曰至吾以是观之

考异古本注终始所成下有归藏下共有也字疏论披捡工记之书【十一叶右一行】宋板工作二而得夏家四时之书为【八行】为作焉补阙【十一叶左一行】即下云夫礼之初以下,是也。谨按初崇祯本作“所”,非也。观此夏礼堪成与不,以下云“而不足徴”。○注:杞,夏后氏之后。武王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〇。武王伐纣,求夏后之后【十一叶左三行】夏后下有氏字。而得东楼公封之于杞。徴者,徴验之义,故为成。而云无贤君不足与成者。熊氏殷易以坤为首【八行】熊氏下有云字。

补遗宋板疏孔子姿大圣之初【十一叶左八行】作孔子以大圣之姿。

  夫礼之初至皆从其初

考异古本注:抔饮,手掬之也。手上有两字。苴或为俎,下地藏为〇,下共有也字。疏故《士冠记》云【十三叶右九行】宋板记作礼。《广雅》文:土鼓,筑土【十三叶左四行】文作云。故以天望招之于天【十四叶右四行】故作所。与死者北首【六行】与作及补阙【七行】前文云:燔黍捭豚,谓中古之时。但中古神农未有宫室,上栋下宇。此及其死也,而云升屋,则非神农时也。以为五帝时,或为三王时。皇氏以为及其死也。

补遗,古本注:“地藏为〇为作”,谓宋板、足利本同。

  昔者先王至皆从其朔

考异古本经,夏则居橧巢,橧作橹,足利本同。谨按《家语·问礼篇》亦作橹,句解本音鲁。注「孰冶万物」,冶作治,足利本同。及甒大下有也字,烝酿之也无也字。酪酢酨下有也字。释文「樔本又作巢」,肋交反正误,肋当作助。补脱铸作之树反。谨按此处注及释文,正嘉二本有脱阙舛譌,崇祯本备矣,今不一一説之。疏【十五叶右六行】补阙:昔者至羽皮○正义曰:此一节更论上古之事。昔者先王既云未有宫室,则总是五帝之前。云未有火化之事,则唯为伏牺之前。以上文中古神农有火故也○冬则居营窟者,营累其土而为窟。地高则穴于地,地下则窟于地上,谓于地上累土而为窟○夏则居橧巢者,谓橧聚其薪以为巢○饮其血茹其毛者,虽食鸟兽之肉,若不能饱者,则茹食其毛以助饱也。若汉时苏武以雪杂羊毛而食之,是其类也○后圣至其朔○正义曰:此一节论中古神农及五帝并三王之事,各随文解之○后圣有作者,谓上古之后圣人作起○然后脩火之利者,谓神农也。火利言脩者,火利先有用之简少,至神农更脩益使多,故云脩。知者以《世本》云燧人出火,案郑《六艺论》云

燧人在伏牺之前。凡六纪九十一代,《广雅》云一纪二十六万七千年,六纪计一百六十万二千年也《释器》云瓴献谓之甓【十五叶左七行】宋板献作甋。谨按此疏崇祯本同,阙但冬则居营窟强补作冬则居橧巢非也,当以宋板为正也。

译燧人氏在伏羲氏之前。总共历经六纪九十一代,《广雅》说一纪为二十六万七千年,六纪共计一百六十万二千年。《释器》篇说:“瓴献”称为“甓”。【十五叶左七行】宋版中“献”字作“甋”。谨按:此处的疏文崇祯本相同,但“阙但冬则居营窟”一句,强行补作“冬则居橧巢”是错误的,应当以宋版为正。

补遗释文樔本又作巢,肋交反【十四叶】肋作助。

  故▯酒在室

释文补脱为主人于伪反下同。谨按当在盎乌老反下。考异宋板疏南其陈之【十七叶右二行】宋板其作北俎豆于鼎西【同上】豆作设堂序西面北上【三行】堂作当此皆设于鼎西【同上】此作俎则特受天之祐福也【十七叶左二行】特作承转写盎澄字耳【十八叶右一行】盎作益下【二行】误盎澄字同文以澄为清酒【三行】文作又大祫所用与五禘之礼

  同【十八叶左九行】五作王 于禘皆用二齐【十九叶右一行】于作祫酢诸臣用清酒【三行】清作事 其祫禘之法【六行】禘作祭黄彞盛▯酒【九行】▯酒作郁鬯 其明水▯酒之尊【同上】之尊作陈之 尸亦衮冕入在后侑之【十九叶左一行】入作祝九变而降人鬼是也【二行】降作致 众尸皆在大庙中【同上】皆下有同字谨按皆在下嘉靖本阙一字据宋板阙当在在字上 知退而合亨【二十叶右一行】知作乃补阙至荐孰之时陈于堂 乃后延尸入室【二行】尸作主 祝以斝爵酌奠于馔南故郊特牲注云 即此之谓也既奠之后又取肠间脂 奠谓荐孰时当此大合乐也 举此奠斝主人拜以妥尸【二十叶左三行】郑注云瑶爵谓尸卒食 则后未酳尸以前不用也 而再献者用璧角璧散可知正献之外诸臣加爵用璧角璧散 禘祭在夏醴齐

  盎齐盛以牺尊 王朝践献用醴齐后亚献用盎齐尸卒食王酳尸因朝践醴齐 亦用沈齐禘祭无降神之乐 始有降被之乐又未毁庙者【八行】被作神 天子时祭用二齐者春夏 秋冬用着尊盛醴齐用壶尊盛盎齐 皆云两着以一尊盛明水正误着当作者补遗古本经降上神举其先祖举作与宋板足利本同疏君亲致祭夫人荐盎【十九叶右三行】宋板致作制下同 皆云两着【二十叶左九行】著作者

  作其祝号至此礼之大成也

注:孰其酳?正误酳当作殽考异古本越席翦蒲也?蒲下有席字,宋板同。上通无莫,下有也字,补阙。解:子游以礼所成也。释文:示号音只,本又作氏。元文氏作只。大音太太作泰。铏本又作铏。谨按:下铏恐钘误。疏:祝史称之以告鬼神【二十八叶右八行】宋板祝史作史祝。正义曰:论祭馈之节【二十三叶左四行】曰下有是字。飨食賔客兄弟【五行】弟下有也字。

补遗:古本注「孰其酳酳」作「殽」,宋板、足利本同。所法于中古也,所下有「以」字,足利本同。释文「铏」本又作「铏【二十二叶】上「铏」作「钘」。疏证「莫为虚文【二十三叶左四行】宋板作「证莫为虚无也」。

  孔子曰呜呼至周公其衰矣

考异:古本注尚愈下,兴之下,共有也字。

  ▯之郊也至诸侯祭社稷

  考异古本注所当守下有也字

  祝嘏莫敢易

考异古本注今不然,下有也字。疏:郑云将言今不然【二十五叶右九行】宋板郑上有故字。

  祝嘏辞説

  考异古本注国闇者作闇国者

  醆斝及尸君

释文:补脱僭子念反,注同。谨按:当在周曰爵下。

  冕弁兵革

考异:古本注「君之尊服下有也字」,疏「胁劫,胁也【二十六叶左一行】宋板无「下胁」字。

  大夫具官

  考异古本注言得俭下有也字

补遗,古本注:「言得俭,言作焉。」宋板、足利本同。

  故仕于公曰臣

考异:古本注“仆又不可与士齿”,作“仆又不可以与士齿也”。足利本以字同。

  故天子有田至君臣为谑

考异:古本注“其母弟”下有“也”字,是戏谑也。是下有“谓”字,足利本同。疏后取杀徴舒【二十八叶左七行】宋板取作楚。补遗古本经“大夫有采”下有“地”字,足利本同。注“春秋昭元年”作“春秋鲁昭公元年”,足利本同。拱敕也。也上有“者”字。

  是故礼者至是谓疵国

考异:足利本「经法无常而礼无列」,列作「别」,下同。古本则「士不事也」,「也」上有「上」字。注:「柄所操以治事」,作「柄所以操以治事者也」,足利本同。又「操」字下有「持」字。疏案:释古文云【二十九叶左六行

译补遗:《释文》中“樔”字又写作“巢”,音“肋交反”【第十四页】,“肋”字写作“助”。

所以〇酒在室内

《释文》补脱:“为主人”,“于”字音“伪反”,下文相同。谨按:应当放在“盎”字(音“乌老反”)之下。

考异:宋版疏文“南其陈之”【第十七页右第二行】,宋版“其”字写作“北”;“俎豆于鼎西”【同上】,“豆”字写作“设”;“堂序西面北上”【第三行】,“堂”字写作“当”;“此皆设于鼎西”【同上】,“此”字写作“俎”;“则特受天之祐福也”【第十七页左第二行】,“特”字写作“承”;“转写盎澄字耳”【第十八页右第一行】,“盎”字写作“益”;下【第二行】误将“盎澄”二字同文,以“澄”为清酒【第三行】,“文”字写作“又”;“大祫所用与五禘之礼同”【第十八页左第九行】,“五”字写作“王”;“于禘皆用二齐”【第十九页右第一行】,“于”字写作“祫”;“酢诸臣用清酒”【第三行】,“清”字写作“事”;“其祫禘之法”【第六行】,“禘”字写作“祭”;“黄彞盛〇酒”【第九行】,〇酒写作“郁鬯”;“其明水〇酒之尊”【同上】,“之尊”写作“陈之”;“尸亦衮冕入在后侑之”【第十九页左第一行】,“入”字写作“祝”;“九变而降人鬼是也”【第二行】,“降”字写作“致”;“众尸皆在大庙中”【同上】,“皆”字下有“同”字。谨按:“皆”字在下,嘉靖本缺一字,据宋版缺字应当在“在”字之上;“知退而合亨”【第二十页右第一行】,“知”字写作“乃”;补阙:至荐熟之时陈于堂;“乃后延尸入室”【第二行】,“尸”字写作“主”;“祝以斝爵酌奠于馔南,故郊特牲注云即此之谓也,既奠之后又取肠间脂,奠谓荐熟时当此大合乐也,举此奠斝,主人拜以妥尸”【第二十页左第三行】,郑注云:“瑶爵谓尸卒食,则后未酳尸以前不用也,而再献者用璧角、璧散可知,正献之外诸臣加爵用璧角、璧散,禘祭在夏,醴齐盎齐盛以牺尊,王朝践献用醴齐,后亚献用盎齐,尸卒食,王酳尸,因朝践醴齐亦用沈齐,禘祭无降神之乐,始有降被之乐,又未毁庙者”【第八行】,“被”字写作“神”;“天子时祭用二齐者,春夏秋冬用着尊盛醴齐,用壶尊盛盎齐,皆云两着,以一尊盛明水”,正误:“着”应当写作“著”;补遗:古本经“降上神举其先祖”,“举”字写作“与”,宋版、足利本相同;疏:“君亲致祭,夫人荐盎”【第十九页右第三行】,宋版“致”字写作“制”,下文相同;“皆云两着”【第二十页左第九行】,“著”字写作“者”;“作其祝号,至此礼之大成也”。

注:“孰其酳?”正误:“酳”应当写作“殽”;考异:古本“越席翦蒲也?”“蒲”字下有“席”字,宋版相同;“上通无莫”,下有“也”字,补阙;解:“子游以礼所成也”;释文:“示号”音“只”,本又作“氏”,原文“氏”字作“只”;“大”音“太”,“太”字作“泰”;“铏”本又作“铏”;谨按:下“铏”字恐怕是“钘”字之误;疏:“祝史称之以告鬼神”【第二十八页右第八行】,宋版“祝史”作“史祝”;正义曰:“论祭馈之节”【第二十三页左第四行】,“曰”字下有“是”字;“飨食賔客兄弟”【第五行】,“弟”字下有“也”字。

补遗:古本注“孰其酳酳”作“殽”,宋版、足利本相同;“所法于中古也”,“所”字下有“以”字,足利本相同;释文“铏”本又作“铏”【第二十二页】,上“铏”字作“钘”;疏证:“莫为虚文”【第二十三页左第四行】,宋版作“证莫为虚无也”。

孔子曰:“呜呼!”至“周公其衰矣”。

考异:古本注“尚愈下”,“兴”字之下,共有“也”字。

〇之郊也,至“诸侯祭社稷”。

考异:古本注“所当守”下有“也”字。

祝嘏莫敢易。

考异:古本注“今不然”,下有“也”字;疏:“郑云将言今不然”【第二十五页右第九行】,宋版“郑”字上有“故”字。

祝嘏辞説。

考异:古本注“国闇者”作“闇国者”。

醆斝及尸君。

释文:补脱:“僭”音“子念反”,注相同。谨按:应当放在“周曰爵”之下。

冕弁兵革。

考异:古本注“君之尊服”下有“也”字;疏:“胁劫,胁也”【第二十六页左第一行】,宋版无“下胁”二字。

大夫具官。

考异:古本注“言得俭”下有“也”字;补遗:古本注“言得俭”,“言”字作“焉”,宋版、足利本相同。

故仕于公曰臣。

考异:古本注“仆又不可与士齿”,作“仆又不可以与士齿也”,足利本“以”字相同。

故天子有田,至“君臣为谑”。

考异:古本注“其母弟”下有“也”字,“是戏谑也”,“是”字下有“谓”字,足利本相同;疏:“后取杀徴舒”【第二十八页左第七行】,宋版“取”字作“楚”;补遗:古本经“大夫有采”下有“地”字,足利本相同;注“春秋昭元年”作“春秋鲁昭公元年”,足利本相同;“拱敕也”,“也”字上有“者”字。

是故礼者,至“是谓疵国”。

考异:足利本“经法无常而礼无列”,“列”字作“别”,下文相同;古本则“士不事也”,“也”字上有“上”字;注:“柄所操以治事”,作“柄所以操以治事者也”,足利本相同;又“操”字下有“持”字;疏案:释古文云【第二十九页左第六行】

】谨接古恐诂误。释古文又云【同上】宋板「古」作「诂」。谨按:宋板上「诂」字同误。

译谨慎地承接古义,恐怕解释有误。解释古文又说【同上】宋版中“古”字作“诂”。谨慎地考察:宋版上的“诂”字同样有误。

故政者君之至藏身之固也

考异古本注:「星辰之神下有者也」二字,「阴阳之节也」无「也」字,「五地之物生下共国事下由五祀下者下沟池之为下共有」也字,「自祖率而下至于弥」正误,「弥」当作「祢」。「宫室制度下有者字」,足利本同。「疏人君身在于中则政于外【三十叶左五行】宋板则作「施」。「此亦当云必本于地【三十一叶右一行】无「必」字。「故云谓殽地【三行】云下有之字补阙【三十一叶左一行】谨慎行之所以藏其身」,按昭二十五年《左传》云:「以象天明为温,以类其震曜杀戮,皆法天之所为。」下云:「社者神地之道,有五地之物生者原隰各有所生五地」。○注:「自祢至义也【五行】自祢作大▯」,言用「祢」之仁依循而上,以至于「祢逺者尊重【七行】逺」作「高」。人君法之施此仁义敎令,此五祀郑云有中霤。谨按此疏崇祯本比于正嘉二本稍为备矣,以宋板校之,但「大▯」作「自祢」、「高」作「逺」为异。

补遗古本注:以下敎令下有也字,谓敎令由祖下者,下有也字,下至于弥,弥作祢,宋板、足利本同。疏:若政之本盛【三十叶左五行】宋板本作羙。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三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三十四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礼记注疏第二十二

故圣人至无过之地也【礼运】

经体之序也,正误体当作礼,考异古本四者,君以正用之。正作政,故君者立于无过之地也。也上有者字,足利本同。注:乐其事居也,事作土。聚人曰财,下有也字。疏:无过差也【二叶右二行】宋板也作矣。

补遗《古本经》体之序也。体作「礼」,宋板、足利本同。

  故君者至而患其生

考异:足利本注「则不苟生也」作「则不苟死,苟生也」。

  故用人之知至谓之变

考异:古本注三者乱之,原作三害者乱之,原也。声之误也,作字之误也。见围入下,有也字。释文:施治豉,反正误治,当作始。

补遗释文:施治豉反【三叶】治,作始。

  故圣人耐以

考异古本经,然后能为之。能作,耐疏其意同矣【四叶左七行】宋板矣,作也。

补遗宋板疏尊夺相杀【四叶右九行】尊作争,故字从上【左二行】上作寸。

  何谓人情至舍礼何以哉

考异:古本《经》“兄良弟弟”下“弟”作“悌”,所以治人。七情“人下有之”字,舍礼何以哉?作“舍礼何以知哉”,足利本同。注:明礼之重下有“也”字,疏又“哀恶”与“彼”同也【五叶左六行】宋板“恶”作“乐”。

  故人者其天地之徳

考异:宋板《疏》“故人者,天地之徳者【六叶左四行】上者下有其字。

补遗宋板疏生感覆载而生【六叶左五行】上生作人。

存旧《礼记正义》卷第三十一【宋板】

  故天秉阳至还相为质也

考异古本经三五而阙,下有也字。注:照临下也,也上有土字。以舒五行于四时,下有也字。疏则月不得依时而生者【八叶右九行】宋板者作若下属。缋以对五方,则为六色【八叶左九行】以作次。地体秉隂【九叶右二行】秉作是。至中吕而布【九叶左七行】布作帀,正嘉二本同。考以其高下【十叶左六行】无以字。六日律八寸九分分微强【七行】作六日律八寸八分小分八微强。分动下生归嘉【九行】动作勲,诸本同。下生下有屈齐商安度徴六日律八寸七分小分六微弱分勲下生二十二字作分勲下生屈齐商安度徴六日律八寸七分小分六微弱分勲下生归嘉分勲为宫。形晋商否与徴【十一叶右一行】形作刑。闭掩徴八日【九行】八作七。律七寸三分小分九微强【同上】强作弱族嘉下生邻齐【同上】族作侯,下皆同。八日律七寸二分【同上】八作七,二正嘉二本作一。谨按八并作七,强作弱,族作侯者,正嘉二本与宋板同,未详孰是,下亦放此。六日律七寸小分一半强【十一叶左三行】无半字,正嘉同。六日律六寸九分小分一微强【四行】一作二。七日律五寸三分小

译所以政治是君主最好的藏身之所,也是使自身稳固的根本。

考异:古本注文中,“星辰之神”之下有“下者”二字;“阴阳之节也”中没有“也”字;“五地之物生”、“下共国事”、“下由五祀”、“下者”、“下沟池之为”、“下共”等处都有“也”字;“自祖率而下至于弥”这一句有误,其中的“弥”应当作“祢”;“宫室制度”之下有“者”字,足利本相同。疏文中说“人君身在于中则政于外”,宋板则作“施”。此处也应当说“必本于地”,宋板没有“必”字。所以说“谓殽地”,宋板在“云”字之下有“之”字,这是为了补阙。谨慎地实行这些,以此来藏护自身。按照昭公二十五年《左传》所说:“以象天明为温,以类其震曜杀戮,都是效法天所做的事。”下文说:“社是神道的大地,有五种土地所生长的物产,原隰各处都有各自生长的物产,五种土地。”注说:“自祢至义也”,宋板将“自祢”作“大〇”。意思是说,运用“祢”的仁爱依循而上,以至于“祢逺者尊重”,宋板将“逺”作“高”。人君效法它,施行这种仁义教令,这五种祭祀郑玄说包括中霤。谨按此疏崇祯本比起正德、嘉靖两个版本稍微完备一些,用宋板校勘,只是“大〇”作“自祢”、“高”作“逺”有所不同。

补遗:古本注文中,“以下敎令”之下有“也”字,说“敎令由祖下者”,之下有“也”字,“下至于弥”,“弥”作“祢”,宋板、足利本相同。疏文中说:“若政之本盛”,宋板本作“羙”。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三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一百三十四

日本山井鼎

物观 撰

《礼记注疏》第二十二

故圣人至无过之地也【礼运】

经体之序也,正误:“体”应当作“礼”。考异:古本说“四者,君以正用之”,“正”作“政”,所以说“君者立于无过之地也”,“也”字之上还有“者”字,足利本相同。注说:“乐其事居也”,“事”作“土”。聚人曰财,之下有“也”字。疏说:“无过差也”,宋板“也”作“矣”。

补遗:《古本经》说“体之序也”,“体”作“礼”,宋板、足利本相同。

故君者至而患其生

考异:足利本注“则不苟生也”作“则不苟死,苟生也”。

故用人之知至谓之变

考异:古本注说“三者乱之”,原作“三害者乱之”,“原”是“声之误也”,作“字之误也”。见围入下,有“也”字。释文说:“施治豉”,反正是误,“治”应当作“始”。

补遗:释文说:“施治豉反”,“治”作“始”。

故圣人耐以

考异:古本经说“然后能为之”,“能”作“耐”。疏说“其意同矣”,宋板“矣”作“也”。

补遗:宋板疏说“尊夺相杀”,“尊”作“争”,“故”字从上,“上”作“寸”。

何谓人情至舍礼何以哉

考异:古本《经》说“兄良弟弟”,下“弟”作“悌”,所以治人。七情“人”下有“之”字,“舍礼何以哉”作“舍礼何以知哉”,足利本相同。注说:“明礼之重”下有“也”字。疏说又“哀恶”与“彼”同也,宋板“恶”作“乐”。

故人者其天地之徳

考异:宋板《疏》说“故人者,天地之徳者”,上“者”下有其字。

补遗:宋板疏说“生感覆载而生”,上“生”作“人”。

存旧《礼记正义》卷第三十一【宋板】

故天秉阳至还相为质也

考异:古本经说“三五而阙”,之下有“也”字。注说:“照临下也”,“也”字之上还有“土”字。“以舒五行于四时”,之下有“也”字。疏说“则月不得依时而生者”,宋板“者”作“若”并属下句。“缋以对五方,则为六色”,“以”作“次”。“地体秉隂”,“秉”作“是”。“至中吕而布”,“布”作“帀”,正嘉二本相同。“考以其高下”,没有“以”字。“六日律八寸九分分微强”,作“六日律八寸八分小分八微强”。“分动下生归嘉”,“动”作“勲”,诸本相同。“下生”之下有“屈齐商安度徴六日律八寸七分小分六微弱分勲下生”二十二字,作“分勲下生屈齐商安度徴六日律八寸七分小分六微弱分勲下生归嘉分勲为宫”。“形晋商否与徴”,“形”作“刑”。“闭掩徴八日”,“八”作“七”。“律七寸三分小分九微强”,“强”作“弱”。“族嘉下生邻齐”,“族”作“侯”,以下都相同。“八日律七寸二分”,“八”作“七”,“二”正嘉二本作“一”。谨按:八并作七,强作弱,族作侯,正嘉二本与宋板相同,未详孰是,以下也仿照此例。“六日律七寸小分一半强”,没有“半”字,正嘉相同。“六日律六寸九分小分一微强”,“一”作“二”。“七日律五寸三分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