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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乐书一百一十八

<经部,乐类,乐书,卷一百二十二>

儒藏 · 乐经 · 已译 · 第 336–337 段

后世之制言之欤?《周颂》言「磬筦将将」,《商颂》言「嘒嘒管声,依我磬声」,则堂上之磬,堂下之管,其声未尝不相应,然其所依者磬声而已。

译这是后世人制定的说法吗?《周颂》中说“磬筦将将”,《商颂》中说“嘒嘒管声,依我磬声”,那么堂上的磬和堂下的管,它们的声响未曾不相互呼应,然而所依循的只是磬声罢了。

昔女娲氏命娥陵氏制都良之管,以一天下之音。又命圣氏爲班管,合日月星辰,名曰充乐。至于帝喾,命咸墨吹笭,展管,亦因是矣。

有敌忾之功而以文明之物旌之,谓之彤弓;有安人之德而以文明之物昭之,谓之彤几。然则有美德而以文明发之,谓之彤管,不亦可乎?乐之爲道,和顺积中,英华发外,而其节不可乱,信乎不可以爲僞矣。贻我彤管,乐也;俟我于城隅,礼也。静女以至静爲德,有礼以节之,不至于盈而淫;有乐以和之,不至于乖而乱。节之以礼,则爲可爱,故继之以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和之以乐,则爲可悦,故继之彤管有炜,悦怿女美。

  孤竹管  孙竹管  隂竹管

先王之制,管所以道达隂阳之声。然阳竒而孤,隂偶而羣。阳大而寡,隂小而众。阳显而明,隂幽而晦。孤竹之管与圜钟之宫合,以之降天神,取其竒而孤也。孙竹之管与函钟之宫合,以之出地▯取其小而众也。隂竹之管与黄钟之宫合,以之礼人鬼,取其幽而晦也。《易》曰:「方以类聚,物以羣分。」于斯见矣。

周官笙师掌教吹籥箫篪篴管,五者皆出于笙师所教,无非竹音之雅乐也。杜子春谓如今时所吹五孔竹篴,则是谓当读爲涤荡之涤,非矣。汉部所用雅▯七窍,不知去二变以全五声之正也。蔡邕曰:形长尺,围寸,无底有穴,今亡大抵管▯一法尔。唐制尺八,取倍黄钟九寸爲律,得其正也【汉丘仲▯以后一穴爲商声,晋荀朂▯法以后一穴爲角,谓于九寸穴上开也】圣朝太常▯无尺寸,第依编架黄钟爲合声,然兼二变而吹之,未尽得先王雅乐之制也【今太常▯从下而上一穴爲太簇,半窍爲大吕,次上一穴爲姑洗,半窍爲夹钟,次上一穴爲仲吕,次上一穴爲林钟,半窍爲防賔,次上一穴爲南吕,半窍爲夷则,变声爲应钟,谓用黄钟清与仲吕双发爲变声,半窍爲无射,后一穴爲黄钟清,中管起应钟爲首爲宫,其次上穴大吕爲商,又次上穴夹钟爲角,又次上穴仲吕爲变征,又次上穴防賔爲正征,又次上穴夷则爲羽,变宫爲无射,谓后穴与第三穴双发是也。如此即不用七窍,谓十二律用两▯成曲也。今按习所且以太常半窍法起间声以恊律施用】

<经部,乐类,乐书,卷一百二十二>

篪之爲器,有底之▯也。▯辛公善之,非其所作者也。大者尺有四寸,隂数也,其围三寸,阳数也。小者尺有二寸,则全于隂数。要皆有翘以通气,一孔上达寸有二分,而横吹之。或容覆,或潜伏,篪爲不齐者也。《尔雅》:“大埙谓之▯。”▯则六孔,交鸣而喧哗。沂则一孔,而其声清辨。或曰:“篪之爲言啼也。”或曰:“沂之爲言悲也。”岂其声自空而出,若婴儿之悲啼然邪?《周官》:“笙师教吹埙篪。”《诗》曰:“伯氏吹壎,仲氏吹篪。”又曰:“天之牖民,如壎如篪。”是壎篪异器而同乐,伯仲异体而同气,故诗人取以况焉。《世本》以篪爲管,沈约非之,当矣。先儒言篪有六孔、七孔、八孔、十孔之説。以中声论之,六孔六律之正声也,八孔八音之正声也,十孔五声正倍之声也。岂其大小异制然邪?郑司农有七孔之异论,未免泥乎七音之失也【篪吹孔如酸枣】圣朝篪六孔而横吹【下一穴在底节外,次四穴在前,一在后一】太常篪无尺寸,第依编架黄钟爲合声,然兼七窍而用之,未纯乎雅乐也【节外一穴爲太簇,半窍爲大吕,次上一穴爲姑洗,半窍爲夹钟,又次上穴爲防賔,半窍爲仲吕,又次上一穴爲林钟,又次上一穴爲南吕,半窍爲夷则,七窍全开爲应钟,半窍爲无射,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哨有清声】

  和

尔雅》曰:「徒吹谓之和。」盖声过则淫,中则和,故也。《周礼》之「吹」作「龡」,此其意欤?

  簜

书于海岱惟▯州,言▯簜既敷,继之以瑶琨。▯簜孔安国以竹箭爲▯,大竹爲簜,则簜之爲竹,特大于▯,其笙箫之类欤?《仪礼》大射仪,簜在建鼔之间,此之谓也。

  乐书卷一百二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乐书卷一

译从前,女娲氏命令娥陵氏制作都良之地的竹管,用来统一天下的音律。又命令圣氏制作班管,使其与日月星辰相合,命名为“充乐”。到了帝喾时期,命令咸墨吹奏笭管、展管,也是沿袭这个传统。

有抵御外敌的功绩,用象征文明的器物来表彰他,称为彤弓;有安定百姓的德行,用象征文明的器物来彰显他,称为彤几。那么,有美好的德行而用象征文明的器物来发扬它,称为彤管,不也是可以的吗?音乐作为道理,和顺之气积聚于内心,英华之气发显于外表,而其节奏不可混乱,确实不可以作假。赠送我彤管,这是乐;在城角等待我,这是礼。静女以极致的宁静为德行,用礼来节制她,不至于过度而淫乱;用乐来调和她的性情,不至于乖戾而混乱。用礼来节制,就显得可爱,所以接着说“爱”,而看不到她搔首踟蹰的样子;用乐来调和,就显得喜悦,所以接着说“彤管有炜”,喜悦于你的美丽。

孤竹管、孙竹管、隂竹管

先王的制度,管是用来引导通达阴阳之声的。然而阳是奇数且孤立,阴是偶数且成群。阳大而少,阴小而多。阳显明而光明,阴幽暗而晦涩。孤竹之管与圜钟之宫相合,用来降请天神,取的是它奇而孤的特性。孙竹之管与函钟之宫相合,用来引出地祇,取的是它小而多的特性。隂竹之管与黄钟之宫相合,用来礼敬人鬼,取的是它幽而晦的特性。《易经》说:“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在这里就看得到了。

周代官制中,笙师掌管教导吹奏籥、箫、篪、篴、管,这五种乐器都出自笙师所教,无非是竹制乐器中的雅乐。杜子春说像当时所吹的五孔竹笛,那么“篴”应当读作涤荡的“涤”,这是错误的。汉代乐府所用的雅乐乐器有七个孔,不知道去掉两个变声以保全五声的正统。蔡邕说:形状长一尺,围一寸,无底有孔,现在已失传,大体上管的制作方法是这样的。唐代制度规定尺八,取倍黄钟九寸作为律管,得到了它的正统【汉代丘仲以后,一个孔作为商声,晋代荀勖的方法以后,一个孔作为角声,说是在九寸的孔上开孔】。本朝太常寺没有尺寸规定,只是依据编架黄钟作为合声,然而兼用两个变声来吹奏,没有完全得到先王雅乐的制度【现在太常寺从下往上,一个孔作为太簇,半孔作为大吕,再上一个孔作为姑洗,半孔作为夹钟,再上一个孔作为仲吕,再上一个孔作为林钟,半孔作为夷则,再上一个孔作为南吕,半孔作为夷则,变声作为应钟,说用黄钟清与仲吕双发作为变声,半孔作为无射,最后一个孔作为黄钟清,中管起应钟作为首音为宫,其次上一个孔大吕作为商,再上一个孔夹钟作为角,再上一个孔仲吕作为变徵,再上一个孔夷则作为正徵,再上一个孔夷则作为羽,变宫作为无射,说后孔与第三孔双发是也。这样就不使用七孔,说十二律用两个孔成曲。现在按习用的方法,暂且以太常半孔法起间声以协律施用】

《经部,乐类,乐书,卷一百二十二》

篪这种乐器,是有底的管。辛公善喜欢它,不是他所制作的。大的长一尺四寸,是阴数,它的围是三寸,是阳数。小的长一尺二寸,则完全符合阴数。都要有翘起的部分来通气,一个孔向上延伸一寸二分,而横着吹奏。有的容纳覆盖,有的潜伏,篪是不齐整的。《尔雅》说:“大的埙叫做篪。”篪则有六个孔,交鸣而喧哗。沂则一个孔,而它的声音清亮分明。有人说:“篪的意思是啼哭。”有人说:“沂的意思是悲伤。”难道它的声音从空中发出,像婴儿的悲啼一样吗?《周官》说:“笙师教导吹奏埙篪。”《诗经》说:“伯氏吹埙,仲氏吹篪。”又说:“天引导百姓,如埙如篪。”这是埙篪不同的乐器而同属音乐,伯仲不同的身体而同属一气,所以诗人取来比喻。《世本》把篪当作管,沈约否定它,是正确的。先儒说篪有六孔、七孔、八孔、十孔的说法。以中声论之,六孔是六律的正声,八孔是八音的正声,十孔是五声正倍之声。难道是因为大小不同的制度吗?郑司农有七孔的不同说法,未免拘泥于七音的错误【篪的吹孔像酸枣】。本朝篪六个孔而横吹【下一个孔在底节外,其次四个孔在前面,一个在后面一个】。太常寺的篪没有尺寸规定,只是依据编架黄钟作为合声,然而兼用七个孔来使用,不纯粹是雅乐【节外一个孔作为太簇,半孔作为大吕,再上一个孔作为姑洗,半孔作为夹钟,再上一个孔作为夷则,半孔作为仲吕,再上一个孔作为林钟,再上一个孔作为南吕,半孔作为夷则,七个孔全开作为应钟,半孔作为无射,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哨有清声】

和

《尔雅》说:“徒吹叫做和。”大概声音过度就淫乱,适中就和,所以如此。《周礼》中的“吹”写作“龡”,这就是它的用意吧?

簜

《尚书》在海岱之间只有青州,说青簜已经铺陈,接着是瑶琨。青簜,孔安国以竹箭为青,大竹为簜,那么簜作为竹子,特别大于青,大概是笙箫之类吧?《仪礼》大射仪,簜在建鼓之间,说的就是这个。

乐书卷一百二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乐书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