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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乐书七十六

乐书卷八十一

儒藏 · 乐经 · 已译 · 第 232–233 段

籥。

礼记》齐人将有事于太山,晋人将有事于頖林,则所谓有事于太庙者,常祭之礼也。《周颂》“丝衣”绎宾尸,则所谓犹绎者,明日又祭之礼也。万者,何?干舞也。籥者,何?籥舞也。干舞有形而无声,籥舞则声发而形从之。先王之乐,所以备文武者,不是过也。春秋之时,礼乐不出于天子,而出于诸侯,非僭行之,即伪为之而已。盖庙祭,吉礼也;臣卒,凶事也。吉凶之礼,固不可同日。故宣公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则壬午绎祭,固在所可废也。绎祭可废,且万入去籥而卒事,则君臣之恩亦已薄矣。与其万入去籥而不为乐,孰若废绎祭之为愈哉?此仲尼所以言非礼而称“犹”也。《春秋》书“犹”,其义有二:有可以通之之辞,是幸其犹如此,若不郊犹三望,不告朔犹朝庙,是也;有可以已之之辞,是甚其犹如此,则壬午犹绎是也。然则公子遂、公子翚其事固同,独卒仲遂何也?曰:翚之于隠公,君臣之义深;宣公之于遂,君臣之恩薄。圣人于经没翚而着遂者,所以示褒贬也。盖仲遂死于王事也,故卒而字之;不言“公子”者,宣公失父道故也。与僖十六年卒公子季友异矣。商、周皆以万人定天下,故其舞谓之“万舞”,则“万舞”天子之乐也。言壬午犹绎,万入去籥,非特讥绎祭,抑又讥僭用天子之乐尔。传者以为“万入去籥”,以其为之变,讥之也。其曰“仲疏之也”,是不卒者也;其言讥之,则是言不卒,则非《春秋》所书为宣公失礼,不为仲之不忠于子赤也。果为不忠于子赤,奚待卒而后正之哉?

译籥。

《礼记》说齐国人将要在泰山举行祭祀,晋国人将要在潘林举行祭祀,那么所谓在太庙举行祭祀,是常规祭祀的礼仪。《周颂》中的《丝衣》篇记载绎祭时招待尸神,那么所谓“犹绎”,是第二天再次祭祀的礼仪。万,是什么?是干舞。籥,是什么?是籥舞。干舞有形体动作而没有声音,籥舞则是声音发出而形体动作随之配合。先王的音乐,用来完备文治武功的礼仪,没有超过这个的。春秋时期,礼乐不从天子那里发出,而从诸侯那里发出,不是僭越实行,就是虚伪做作罢了。大概庙祭,是吉礼;臣子去世,是凶事。吉礼和凶事的礼仪,本来不可以同一天举行。所以宣公在辛巳日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在垂地去世,那么壬午日举行绎祭,本来是可以废除的。绎祭可以废除,况且万舞进入时去掉籥舞而结束祭祀,那么君臣之间的恩情也已经淡薄了。与其万舞进入时去掉籥舞而不奏乐,哪里比得上废除绎祭更好呢?这就是孔子说非礼而称“犹”的原因。《春秋》书写“犹”,其含义有两种:有可以通融的说法,是庆幸它还能这样,比如不郊祭却还三望,不告朔却还朝庙,就是这种情况;有可以停止的说法,是痛恨它竟然还这样,那么壬午日还举行绎祭就是这种情况。那么公子遂、公子翚的事情本来相同,唯独记载仲遂去世为什么呢?回答说:翚对于隐公,君臣的道义深厚;宣公对于遂,君臣的恩情淡薄。圣人在经文中隐去翚而显明遂,是用来显示褒贬的。大概仲遂是为王事而死,所以去世时称字;不称“公子”,是因为宣公失去了为父之道。这与僖公十六年记载公子季友去世不同。商、周都凭借万人平定天下,所以他们的舞蹈称为“万舞”,那么“万舞”是天子的音乐。说壬午日还举行绎祭,万舞进入时去掉籥舞,不只是讥讽绎祭,更是讥讽僭用天子的音乐。传注者认为“万舞进入时去掉籥舞”,是因为把它当作变异,所以讥讽它。说“仲遂疏远了他”,是指不称卒;说讥讽它,就是说他不称卒,那么就不是《春秋》所书写的宣公失礼,也不是因为仲遂对子赤不忠。如果真的对子赤不忠,何必等到去世才纠正他呢?

昭公

昭公十有五年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

籥之为乐,起于黄钟之龠窍,而为三则,冲气出焉。先王所以通中声也。盖宗庙之祭,事之大而重者也。大夫卒事,之小而轻者也。先王之礼,不以大废小,亦不以轻妨重。宣八年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是讥其以轻妨重也。昭十五年癸酉,有事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是讥其以小废大也。言万入,以舞为主;言籥入,以声为主。卒仲遂于垂,为死王事故也。卒叔弓不言地,为涖事而卒故也。

  乐书卷八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乐书卷八十二

  宋 陈▯ 撰

  易训义【需 师 豫 比】

  需

需【▯【坎上干下】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燕乐。

天之所需以为雨者,云也。君子所需以为燕乐者,饮食也。饮以养阳,天产也;食以养阴,地产也。需,非饮食也,饮食之道而已。此君子所以需朋友故旧以为燕乐欤?盖以饮食燕之者,礼也;其乐之者,乐也。文王之于周,以《鹿鸣》燕羣臣嘉宾,则曰:“以燕乐嘉宾之心。”以《常棣》燕兄弟,则曰:“和乐且湛。”以《伐木》燕朋友故旧,则曰:“坎坎鼔我,蹲蹲舞我。”由是观之,酒食所以合欢,岂虚言哉?若夫九五体饮食之道以养天下,非特施礼乐于燕乐之间而已。故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与“困于酒食”异矣。

  师

师【▯【坤上坎下】象曰:地中有水,师。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古之用师,内有必胜之道,外有佐胜之术。师出以律,以佐胜之术,行必胜之道,故也。人生天地之间,一气之消息,一体之盈虚,未尝不与阴阳流通,与物类相为感应。律也者,述阴阳之气数,通物类之终始,故凡声音所加,吉凶所兆,发防防应,昭昭者,皆得考其祥焉。然则以同律听军声,使吉凶不待陈而知,胜负不待战而决,岂有他哉?本诸五声而已。盖角主军扰而士心失,商主战胜而军士彊,征主将急而军士劳,羽主兵弱而威明丧,宫主军和而士心宁。其闻而听之,听而诏之,则吉可驯致,凶可豫防,而坐收百胜万全之效焉。此所以武王知商之不敌,师旷知楚之不功也。传曰:「望敌知吉凶,闻声效胜负,不过如此。」在《易》师之初六,以柔下之才,处一卦之始,师始出之象也。据坎之体,于象为耳,而主听,以律之象也。方是时,吉凶未明,胜负未决,以律则惠迪吉,失律则从逆凶。《春秋》传曰:「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以律不臧,无害为吉,不失胜之道故也。失律而臧,无害为凶,失胜之道故也。」昔王良从禽,为之范,终朝不获,一君子不以为失;为之诡遇,一朝而获,十君子不以为善。彼从禽犹若是,况行师乎?其否臧凶宜矣。老子曰:「妄为而要中,功成不足塞责,事败足以灭身,此之谓欤?」周之出师,有太史抱天时,太卜正▯兆,大师执同律,皆所以慎戎事,重民命。则《易》之兴,当周之盛德,其师出以律,岂不信然?以初六为师出之始,则上六师旋之时也。出而以律,所以存豫戒之智;旋而左执,之所以示恺乐之仁。非忧乐与民同,孰与此哉?古之言律,或谓六律,或谓六始。配律者,或以吕,或以同。六始则以六间配之,何也?曰:述天地自然之气,谓之律;以阳造始,谓之始;匹于阳为吕,间于阳为间,同于阳为同。吕命以体,间命以位,同命以情。合阳六阴六言之均,谓之六律。也是卦,特以律为言,岂非合而言之耶?

  豫

豫【▯【坤上震下】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雷在地中,一阳之复也。雷行天上,四阳之壮也。豫,雷出地,则非一阳之复,亦非四阳之壮,适阳中之时也。天之中声,于是发矣。总一卦言之,在彖:“天地以顺动,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在爻,初则鸣豫而志穷,上则渝冥而无咎。则豫之

译昭公

昭公十五年二月癸酉日,在武宫举行祭祀。乐工拿着籥进入,叔弓去世,于是停止音乐,完成了祭祀。

籥这种乐器,起源于黄钟律管的孔窍,分为三节,气流从中发出。先王用它来通达中正之声。大概宗庙的祭祀,是重大而庄重的事;大夫去世,是轻微而次要的事。先王的礼制,不因大事而废小事,也不因小事而妨害大事。宣公八年辛巳日,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在垂地去世。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万舞进入,去掉籥乐,这是讥讽他因小事妨害大事。昭公十五年癸酉日,在武宫举行祭祀,籥乐进入,叔弓去世,停止音乐,完成祭祀,这是讥讽他因小事废大事。说“万舞进入”,是以舞蹈为主;说“籥乐进入”,是以声音为主。仲遂在垂地去世,是因为他死于王事;叔弓去世不提及地点,是因为他是在主持祭祀时去世的。

乐书卷八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乐书卷八十二

宋 陈旸 撰

易训义【需 师 豫 比】

需

需【〇【坎上乾下】象辞说:云气上升于天,这就是需卦。君子因此饮食宴乐。

天所依赖以形成雨的是云。君子所依赖以宴乐的是饮食。饮酒以滋养阳气,是天产;进食以滋养阴气,是地产。需卦,并非指饮食本身,而是指饮食的道理罢了。这难道是君子以此等待朋友故旧来宴乐吗?大概用饮食来宴客的,是礼;在其中感到快乐的,是乐。文王在周朝,用《鹿鸣》宴请群臣嘉宾,就说:“用来使嘉宾之心快乐。”用《常棣》宴请兄弟,就说:“和睦快乐且深厚。”用《伐木》宴请朋友故旧,就说:“咚咚地为我击鼓,蹲蹲地为我起舞。”由此看来,酒食用来聚合欢愉,难道只是空话吗?至于九五爻体现饮食之道来养育天下,不仅仅是在宴乐之间施行礼乐罢了。所以说:“酒食贞正吉祥,是因为居中得正。”这与“困于酒食”是不同的。

师

师【〇【坤上坎下】象辞说:地中有水,这就是师卦。初六:军队出征依靠纪律,如果不善则凶。象辞说:军队出征依靠纪律,失去纪律就凶险。

古代用兵,内部有必胜的道理,外部有辅助取胜的方法。军队出征依靠纪律,是用辅助取胜的方法,来实行必胜的道理,所以如此。人生活在天地之间,一气之消长,身体之盈虚,未曾不与阴阳流通,与万物相互感应。律,是阐述阴阳的气数,贯通万物的始终,所以凡是声音所施加,吉凶所征兆,发出相应,明显可见的,都能考察其祥瑞。既然如此,那么用同律来听军声,使吉凶不待列阵就知道,胜负不待交战就决定,难道有别的吗?根本在于五声罢了。大概角声主军心扰乱而士气丧失,商声主战胜而军士强壮,徵声主将领急躁而军士劳苦,羽声主兵弱而威明丧失,宫声主军和而士气安宁。听到并倾听它,倾听并告诫它,那么吉祥可以逐渐达到,凶险可以预先防范,而坐着收取百战百胜、万全之效。这就是武王知道商朝不能抵挡,师旷知道楚国不能成功的原因。传文说:“望见敌人知道吉凶,听到声音效验胜负,不过如此。”在《易经》师卦的初六,以柔顺居下的才质,处于一卦的起始,是军队开始出征的象。依据坎卦的体,在象为耳,而主听,是律的象。正当此时,吉凶未明,胜负未决,遵守纪律则顺从正道吉祥,失去纪律则顺从逆道凶险。《春秋》传文说:“执事顺从成功为善,逆从为不善。遵守纪律不善,无害为吉祥,因为不失取胜的道理。失去纪律而善,无害为凶险,因为失去取胜的道理。”从前王良跟随禽兽,为他树立规范,整天没有捕获,一个君子不认为他失误;为他诡诈相遇,一朝就捕获,十个君子不认为他好。那跟随禽兽尚且如此,何况行军打仗呢?那不善就凶险是适宜的。老子说:“妄为而要求中肯,功成不足以塞责,事败足以灭身,说的就是这个吧?”周朝出兵,有太史怀抱天时,太卜校正卜兆,大师执掌同律,都是为了慎重军事,重视民命。那么《易经》的兴起,正当周朝盛德之时,那军队出征依靠纪律,难道不是确实如此吗?以初六为军队出征的开始,那么上六就是军队凯旋的时候。出征而依靠纪律,是用来保存预先警戒的智慧;凯旋而左手执盾,是用来显示凯旋快乐的仁德。不是忧乐与民同,谁能做到这样呢?古代谈论律,有的说是六律,有的说是六始。配合律的,有的用吕,有的用同。六始则用六间来配合,为什么呢?回答说:阐述天地自然之气,称为律;以阳造始,称为始;匹于阳为吕,间于阳为间,同于阳为同。吕以体命名,间以位命名,同以情命名。合阳六阴六而言之均,称为六律。这一卦,特别以律来说,难道不是合而言之吗?

豫

豫【〇【坤上震下】象辞说:雷出地,奋起;豫,先王因此制作音乐,推崇德行,隆重地献给上帝,以配享祖先。

雷在地中,是一阳之复。雷行天上,是四阳之壮。豫卦,雷出地,则不是一阳之复,也不是四阳之壮,正是阳中之时。天之中声,于是发出了。总括一卦来说,在彖辞:“天地以顺动,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在爻辞,初爻则鸣豫而志穷,上爻则渝冥而无咎。那么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