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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乐书三

乐书卷二

儒藏 · 乐经 · 已译 · 第 6–9 段

事心志,犹其优防;咏,武事心志,犹其奋疾。夫然,则忧患去而乐生矣。乐生而舞,乐至于手之舞之,则乐极而哀从之矣。故舞斯愠,愠斯叹,叹斯戚,戚斯辟,辟斯踊,则不知胷之抚之,足之踊之,虽正明目而视,不可得而见也;倾耳而听,不可得而闻也。岂非阳极反隂,乐极反哀之意邪?《左▯所谓「乐有歌舞,哀有哭泣」者欤?品于斯,哀乐莫不有隆杀;节于斯,哀乐莫不中节。则知礼之为道,其去戎狄之道逺矣。今夫陶,包隂阳之气,忧乐无所泄,如之。喜斯陶,乐之无所泄者也。郁陶乎予心,忧之无所泄者也。《尔雅》以郁陶为喜,其有见乎一偏欤?《传》曰:「齐、楚、燕、赵之歌异,传而皆乐;九夷、八蛮之声异,哭而皆哀。夫何故?哀乐之情同也。然而君子不与之者,为其不能品节于斯以为礼,未免为戎狄之道也。」

译侍奉心志,如同其优游防范;咏唱武事以抒发心志,如同其奋起疾行。既然这样,那么忧患离去而快乐产生。快乐产生而舞蹈,快乐达到用手舞动的程度,那么快乐到了极点而悲哀随之而来。所以舞蹈于是产生愤懑,愤懑于是产生叹息,叹息于是产生悲戚,悲戚于是产生躲避,躲避于是产生跳跃,以至于不知道用手抚胸、用脚跳跃,即使睁大眼睛看,也不能看见;侧着耳朵听,也不能听见。这难道不是阳极反阴、乐极反哀的意思吗?《左传》所说的“快乐有歌舞,悲哀有哭泣”大概就是这样吧?在这一点上,悲哀和欢乐没有不有盛衰的;在这一点上,悲哀和欢乐没有不中节的。由此可知礼作为道,它距离戎狄的道很远了。现在那陶,包涵阴阳之气,忧愁和快乐无处宣泄,就像这样。喜悦于是陶然,是快乐无处宣泄的样子。郁陶在我心中,是忧愁无处宣泄的样子。《尔雅》把郁陶解释为喜悦,难道是只看到了一个方面吗?《传》说:“齐、楚、燕、赵的歌曲不同,传唱起来都令人快乐;九夷、八蛮的声音不同,哭起来都令人悲哀。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悲哀和欢乐的情感是相同的。然而君子不与他们为伍,是因为他们不能在这上面进行品节来制定礼,难免是戎狄的道。”

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杜蒉入寝,歴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大师也,不以诏,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觯。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毋废斯爵也。”至于今,既毕献,斯▯觯,谓之杜举。

周官大司乐,凡诸侯薨,令去乐;大臣死,令弛县。故叔弓卒,鲁昭公去乐;卒祭,君子善之。仲遂卒,宣公万入犹绎,君子非之。然则知悼子之未▯,斯其为子卯大矣。如之何鼓钟而燕乐乎?此杜蒉所以升酌而讥之也。古者以晋鼓鼓金奏,燕礼賔入门而金奏肆夏。则平公饮酒而至于鼓钟,岂非鼓金奏邪?今夫为人臣者,患于不忠,忠而患于不勇;为人君者,患于不智,智而患于不义。则杜蒉所存者忠也,所敢为者勇也;平公知悔者智也,不掩善者义也。非杜蒉之忠勇,不能改平公之过于当时;非平公之智义,不能彰杜蒉之善于后世。左传谓杜蒉责乐工以不聪,责嬖叔以不明,责已以不善。味其传闻虽不同,其实一也。郑司农以为五行子卯自刑,翼奉亦曰贪狼必待隂贼而后动,隂贼必待贪狼而后用。二隂并行,是以王者忌子卯是也。郑康成曰:纣以甲子死,桀以乙夘亡,失之矣。昔魏道武以甲子讨贺驎,晁崇曰:纣以甲子死,兵家忌之。道武曰:周武不以甲子胜乎?是后世之所忌子夘者,不为桀纣也。

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仲尼曰:「非礼也。卿卒不绎。」

尔雅》曰:“绎,又祭也。”周曰绎,商曰肜,夏曰复。胙,古者复祭必赐胙焉。夏礼尚质,故以复胙名之。肜有饰物之文,商礼浸文,故以肜日名之。《商书》“髙宗肜日”是也。绎有端绪之义,周礼则极文矣,故以绎其义名之。《周颂》“丝衣绎賔尸”是也。《春秋》宣八年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盖祭吉礼也,臣卒凶礼也,固不可以同日。故宣公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则壬午绎祭可已而不已,且万入去籥而卒事,无乃戾于周官弛县之意欤?古者君之于臣,疾必问,卒必吊,比▯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比祭而闻其卒,如之何不辍吉礼之祭而去乐乎?此孔子所以谓之非礼,而有“卿卒不绎”之说也。以《春秋》之法绳之,宣公难免乎当世之诛矣。传曰:“万者何?工舞也。”说者谓武王以万人定天下,故其舞谓之万舞。然则《商颂》尝谓“庸鼓有绎,万舞有奕”,孰谓万舞始于武王耶?

  王制

天子五年一巡守,命典礼考时月,定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变礼易乐者,为不从。不从者,君流。

天下有道,礼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礼乐自诸侯出。故天子巡诸侯所守,考时月,定日,所以和天道于上,正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所以齐人道于下。诸侯之于邦国,一有袭礼沿乐而君为之加地进律;一有变礼易乐而君流之于四裔。然则礼乐之权,有不管于一人者乎?

天子赐诸侯乐,则以柷将之;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四时始于春,天道兆于北。春为四时之长,而柷之为乐,春分之音也;北为四方之兆,而鼗之为乐,冬至之音也。柷先众乐,有兄之道焉。诸侯之于伯子男,则兄道也,故天子赐之乐而以柷将之;伯子男之于诸侯,则于五等为之兆而已,故天子赐之乐而以鼗将之。柷则三击而止,鼗则九奏乃成,岂非名位不同,乐亦异数邪?《记》曰:“徳盛而教尊者,赏之以乐。”《▯曰:“能使民和乐者,赐以乐。”然则赐乐必有以将之,与献车马者执

译知悼子去世,尚未下葬,晋平公却在饮酒,师旷、李调在旁侍奉。平公敲钟奏乐,杜蒉从外面进来,听见钟声,问:“国君在哪里?”回答说:“在寝宫。”杜蒉进入寝宫,快步登阶而上,斟了一杯酒说:“师旷,喝这杯!”又斟了一杯说:“李调,喝这杯!”又在堂上斟了一杯,面向北坐下喝了,然后走下台阶,快步退出。平公呼唤他进来,说:“杜蒉,刚才你的心或许有所触动,所以我没有和你说话。你让师旷喝酒是为什么?”杜蒉说:“甲子、乙卯之日不奏乐,如今知悼子的灵柩还在堂上,这比甲子、乙卯之日更严重了。师旷是大师,却不以礼规劝,所以罚他喝酒。”平公问:“你让李调喝酒是为什么?”杜蒉说:“李调是国君的宠臣,为了吃喝,忘记了国君的过失,所以罚他喝酒。”平公问:“你自己喝酒是为什么?”杜蒉说:“我是厨师,不是负责刀匕的供应,却敢参与规劝之事,所以罚自己喝酒。”平公说:“我也有过错。”于是斟酒给平公喝,杜蒉洗净了角杯。平公对侍从说:“如果我死了,一定不要废弃这个角杯。”直到今天,祭祀完毕献酒后,还要用这个角杯饮酒,称为“杜举”。

《周礼》大司乐规定,凡是诸侯去世,命令撤去音乐;大臣去世,命令放松悬挂的乐器。所以叔弓去世,鲁昭公撤去音乐;祭祀结束后,君子称赞他。仲遂去世,鲁宣公在万舞进入时还在举行绎祭,君子批评他。那么知悼子尚未下葬,这比甲子、乙卯之日更严重了。为什么还要敲钟奏乐宴饮呢?这就是杜蒉登阶斟酒讥讽他的原因。古代用晋鼓来配合金属乐器的演奏,燕礼中宾客入门时演奏《肆夏》。那么平公饮酒以至于敲钟,难道不是演奏金属乐器吗?现在作为臣子,担心的是不忠诚,忠诚了又担心不勇敢;作为君主,担心的是不智慧,智慧了又担心不义。那么杜蒉所秉持的是忠诚,所敢于做的是勇敢;平公知道悔改是智慧,不掩盖善行是义。没有杜蒉的忠勇,就不能在当时改正平公的过错;没有平公的智义,就不能在后世彰显杜蒉的善行。《左传》说杜蒉责备乐工不聪慧,责备嬖叔不明理,责备自己不善。品味他们的传闻虽然不同,其实是一致的。郑司农认为甲子、乙卯是自刑之日,翼奉也说贪狼必须等待阴贼而后发动,阴贼必须等待贪狼而后使用。两种阴气并行,所以王者忌讳甲子、乙卯,这是对的。郑康成说:商纣在甲子日死去,夏桀在乙卯日灭亡,这就错了。从前魏道武帝在甲子日讨伐贺兰部,晁崇说:商纣在甲子日死去,兵家忌讳这一天。道武帝说:周武王不是在甲子日取胜吗?所以后世忌讳甲子、乙卯,并不是因为夏桀、商纣的缘故。

仲遂在垂地去世,壬午日,还在举行绎祭。万舞进入,撤去籥。孔子说:“不合礼制。卿大夫去世,不应举行绎祭。”

《尔雅》说:“绎,是再次祭祀。”周朝称为绎,商朝称为肜,夏朝称为复。胙,古代复祭必定赐给胙肉。夏礼崇尚质朴,所以用复胙命名。肜有装饰物的文采,商礼逐渐繁复,所以用肜日命名。《尚书·商书》中“高宗肜日”就是如此。绎有端绪的意义,周礼则极其繁复,所以用绎的意义命名。《诗经·周颂》中“丝衣绎宾尸”就是如此。《春秋》宣公八年辛巳日,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在垂地去世。壬午日还在举行绎祭,万舞进入,撤去籥。这大概是吉礼的祭祀,臣子去世是凶礼,本来不可以同日进行。所以宣公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在垂地去世,那么壬午日的绎祭可以停止却没有停止,而且万舞进入,撤去籥才结束祭祀,这难道不违背《周礼》放松悬挂乐器的意思吗?古代君主对于臣子,生病必定探问,去世必定吊唁,接近下葬时不吃肉,接近卒哭时不奏乐,接近祭祀时听说臣子去世,为什么不中止吉礼的祭祀而撤去音乐呢?这就是孔子称之为不合礼制,而有“卿大夫去世不应举行绎祭”说法的原因。用《春秋》的法度来衡量,宣公难免受到当世的谴责。传文说:“万是什么?是工舞。”解说者认为武王以万人平定天下,所以他的舞蹈称为万舞。那么《诗经·商颂》曾经说“庸鼓有绎,万舞有奕”,谁说万舞始于武王呢?

《王制》

天子每五年巡视一次,命令典礼官考察时令月份,确定日期,统一音律,校正礼乐制度和衣服。改变礼制、更易音乐的,视为不服从。不服从的,君主流放。

天下有道,礼乐出自天子;天下无道,礼乐出自诸侯。所以天子巡视诸侯所守之地,考察时令月份,确定日期,是为了在上调和天道;统一音律、礼乐制度、衣服,是为了在下整齐人道。诸侯对于邦国,一旦沿袭礼制、沿用音乐,君主就为他增加土地、提升音律;一旦改变礼制、更易音乐,君主就流放到四方边远之地。那么礼乐的权力,有不集中于一个人的吗?

天子赐给诸侯音乐,就用柷来引导;赐给伯、子、男音乐,就用鼗来引导。四季始于春天,天道征兆在北。春天是四季之长,而柷作为乐器,是春分的音;北方是四方的征兆,而鼗作为乐器,是冬至的音。柷在众乐之前,有兄长的道理。诸侯对于伯、子、男,就是兄长的道理,所以天子赐给音乐而用柷来引导;伯、子、男对于诸侯,只是在五等爵位中作为征兆罢了,所以天子赐给音乐而用鼗来引导。柷敲三下就停止,鼗奏九遍才完成,难道不是名位不同,音乐也有不同的等级吗?《礼记》说:“德行盛大而教化尊贵的人,赏赐给他音乐。”《尚书》说:“能使百姓和乐的人,赐给他音乐。”那么赐给音乐必定有引导它的东西,就像献车马的人拿着

防绥以将之,献甲者执胄以将之,同意。言诸侯、伯子男而不及公者,举卑以见尊也,与《书》举六宗以见太祖同意。赐乐不称王而称天子者,以柔克待之也,与觐礼称天子同意。鼗兆在上,与防声在上同意;鞉兆在右,与韶音在左同意。《虞书》“下管鼗鼓,合止柷敔”,《周官》小师掌教鼓鼗柷敔。是鼗之与鼓,柷之与敔,未有独用者也。然此言柷不言敔,以敔非以先之故也;言鼗不言鼓,以鼓非兆奏故也。

译用防绥来引导它,献甲者拿着胄来引导它,其用意相同。文中提到诸侯、伯、子、男而没有提到公,这是通过列举地位较低的来体现地位尊贵的,这与《尚书》中列举六宗来体现太祖的用意相同。赏赐音乐时不称王而称天子,是用柔和的手段来对待他,这与《觐礼》中称天子的用意相同。鼗的兆位在上,与防声在上的用意相同;鞉的兆位在右,与韶音在左的用意相同。《虞书》中说“下管鼗鼓,合止柷敔”,《周官》中记载小师掌管教导鼓、鼗、柷、敔。由此可见,鼗与鼓、柷与敔,从来没有单独使用的情况。然而这里只提到柷而没有提到敔,是因为敔不是用来先行的缘故;只提到鼗而没有提到鼓,是因为鼓不是兆奏的缘故。

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然后天子食,日举以乐。

古者天子大防、大荒、大礼则不举,天地有烖,邦有大故则不举。至于荒政则蕃,乐大凶则弛县。然则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然后天子食日举以乐,岂不宜哉?盖天子能承顺天地和理神人,使无烖害变故,然后可以飨备味,听备乐。故馈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珍用八物,羞百有二十品,酱百有二十器,齐醢六十物,鼎十有二物。其举备味如此,则侑以备乐可知,岂非王者忧以天下、乐以天下之意乎?膳夫王乃食,卒食以乐,彻于造。大司乐王大食,皆令奏钟鼓。夫以天子一饮食之际,未尝不闗天下忧乐,与夫独乐而不与民同者,岂不有间欤?

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

乐工之所取正者,小乐正也。小乐正之所取正者,大乐正也。昔舜命夔为乐正,则乐正之职,二帝之世已然。三王特因而循之而已。盖诗者,中声之所止也。说志者,莫辨焉。书者,政事之纪也。说事者,莫辨焉。礼之敬文也。说体者,莫辨焉。乐之中和也。说乐者,莫辨焉。崇之为四术,使士有所尊;立之为四教,使士有所从。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崇四术以造之也。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立四教以教之也。乐正之职,有在于是。岂非人君有乐育人材之意,而乐正有以辅成之欤?《周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教国子,盖本诸此。诗书礼乐谓之四术,亦谓之四教。犹父子、君臣、夫妇、长防朋友谓之五典,亦谓之五教也。然不言易与春秋者,为其非造士之具,不可骤而语之故也。孔子之于易,必待五十而后学。游夏之于春秋,虽一辞莫賛其意,盖可见矣。荀卿欲隆礼乐,杀诗书,是不知崇四术之意也。

凡入学,以齿。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不变,王亲视学。不变,王三日不举,屏之逺方。西方曰棘,东方曰寄。终身不齿。

周官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春入学,释菜,合舞;秋颁学,合声。小胥掌学士之徴令,而比之。觵其不敬者,巡舞列而挞其怠慢者。大胥待致以教之,小胥觵挞以賛之。则简不帅教者,小胥、大胥预为力焉。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凡乐官掌其政令,听其治讼。则简不帅教者,小乐正亦预有力焉。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凡王之事,皆在所令焉。则简不帅教以告于大乐正者,小胥、大胥、小乐正也。以之告于王者,大乐正也。乡简不帅教者,耆老皆朝于庠。大乐正告不帅教者,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而王又亲视学焉。盖重弃之也。与《周官》乡士、遂士,王命三公,防其期,同意。盖教之仁也。简不帅义也。王亲视学,三日不举,仁也。屏之逺方,终身不齿,义也。

  乐书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乐书卷三

  宋 陈▯ 撰

  礼记训义

  王制  曽子问   文王世子

  王制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所以劝之也。简不帅教者,以告于王,屏之逺方,终身不齿,所以沮之也。王者劝沮天下之术,大乐正实预焉。其职岂不重哉?后世有乐正氏、司马氏,岂因其世官名之耶?

  曽子问

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

古者婚礼,在所不贺;嘉事在所不善。况取妇之家,可举乐乎?盖取妇之礼,本以嗣亲也。亲既老矣,而以子妇嗣之,伤之可也,乐之非也。昔裴嘉有婚,会薛方士预焉。酒中而乐作,方士非之而出。王通闻之曰:「薛方士知礼矣,然犹在君子之后乎?」盖善其知礼,而不善其不预告之也。虽然,娶妇之家,必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虽曰以厚其别,亦不举乐也。举之,其在三日之

译耕种三年,必定有一年的粮食储备;耕种九年,必定有三年的粮食储备。按照三十年通盘计算,即使遇到凶年旱灾或水灾泛滥,百姓也不会面有饥色。然后天子才进食,每天举行宴饮并奏乐。

古代天子遇到大旱、大荒、大礼时就不举行宴饮;天地发生灾变,国家有重大变故时也不举行宴饮。至于荒年的政务则繁多,遇到大凶之年就撤去悬挂的钟磬。那么按照三十年通盘计算,即使遇到凶年旱灾或水灾泛滥,百姓没有饥色,然后天子每天进食并奏乐,难道不是恰当的吗?因为天子能够承顺天地,调和治理神人,使没有灾祸变故,然后才可以享用完备的美味,聆听完备的音乐。所以进献的粮食用六种谷物,膳食用六种牲畜,饮品用六种清酒,珍馐用八种物品,菜肴有一百二十种,酱料有一百二十种器具,调和的肉酱有六十种,鼎中的食物有十二种。天子宴饮时备齐美味如此,那么伴随宴饮的完备音乐可想而知,这难道不是王者以天下之忧为忧、以天下之乐为乐的意思吗?膳夫为王进膳,王吃完饭后奏乐,撤去餐具送到厨房。大司乐在王大吃时,都命令奏响钟鼓。天子在一次饮食之间,未曾不关联天下的忧乐,这与独自享乐而不与百姓同乐的人,难道没有区别吗?

乐正推崇四种学术,确立四种教化,顺应先王的诗、书、礼、乐来培养士人。春秋两季用礼乐来教导,冬夏两季用诗书来教导。

乐工所效法的标准,是小乐正。小乐正所效法的标准,是大乐正。从前舜任命夔为乐正,那么乐正的职位,在二帝时代就已经存在了。三王只是沿袭而已。因为诗是中正之声所归宿的地方,解说志向的,没有比这更明白的了。书是政事的纲纪,解说事务的,没有比这更明白的了。礼是恭敬的文采,解说仪节的,没有比这更明白的了。乐是中和的体现,解说音乐的,没有比这更明白的了。推崇这四种学术,使士人有尊崇的对象;确立这四种教化,使士人有遵循的准则。顺应先王的诗书礼乐来培养士人,是推崇四术来培养他们。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是确立四教来教导他们。乐正的职位,就在于此。难道不是君主有乐于培育人才的意思,而乐正有辅助成就这一点的作为吗?《周官》中大司乐掌管成均的法度,用来教导国子,大概本源就在于此。诗书礼乐称为四术,也称为四教。就像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称为五典,也称为五教一样。然而不提及《易》与《春秋》,是因为它们不是培养士人的工具,不能轻易谈论的缘故。孔子对于《易》,一定要等到五十岁才学习。子游、子夏对于《春秋》,虽然一个词也不能赞同其意,大概可以看出这一点。荀子想要推崇礼乐,削减诗书,这是不懂得推崇四术的意思啊。

凡是入学,按年龄排序。将要毕业时,小胥、大胥、小乐正挑选不遵从教导的人,报告给大乐正。大乐正报告给王。王命令三公、九卿、大夫、元士都入学。如果还不改变,王亲自视察学校。如果还不改变,王三天不举行宴饮,将他们放逐到远方。西方称为棘,东方称为寄。终身不再按年龄排序。

《周官》中大胥掌管学士的名册,等待召集国子。春天入学,行释菜礼,合练舞蹈;秋天颁布学业,合练声乐。小胥掌管学士的征召命令,并编排他们。用角杯罚酒那些不恭敬的人,巡视舞列鞭打那些怠慢的人。大胥等待召集来教导他们,小胥用罚酒鞭打来辅助他们。那么挑选不遵从教导的人,小胥、大胥预先出力了。乐师掌管国学的政令,用来教导国子。凡是乐官掌管其政令,听取其治理诉讼。那么挑选不遵从教导的人,小乐正也预先出力了。大司乐掌管成均的法度,来治理建国的学政。凡是王的事情,都在其命令之中。那么挑选不遵从教导的人报告给大乐正的,是小胥、大胥、小乐正。报告给王的,是大乐正。乡里挑选不遵从教导的人,乡老都到庠序朝见。大乐正报告不遵从教导的人,王命令三公、九卿、大夫、元士都入学,而王又亲自视察学校。这是重视抛弃他们啊。与《周官》乡士、遂士,王命令三公,约定日期,意思相同。这是教导的仁爱啊。挑选不遵从教导的是义理啊。王亲自视察学校,三天不举行宴饮,是仁爱啊。放逐到远方,终身不再按年龄排序,是义理啊。

乐书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乐书卷三

宋 陈旸 撰

礼记训义

王制 曾子问 文王世子

王制

大乐正评定培养出的优秀士人,报告给王,并推荐给司马,称为“进士”,这是用来鼓励他们的。挑选不遵从教导的人,报告给王,放逐到远方,终身不再按年龄排序,这是用来阻止他们的。王者鼓励与阻止天下的方法,大乐正实际上参与其中。他的职位难道不重大吗?后世有乐正氏、司马氏,难道是因为他们的世袭官职而命名的吗?

曾子问

孔子说:“嫁女儿的人家,三夜不熄灭蜡烛,是思念与亲人分离;娶媳妇的人家,三天不奏乐,是思念继承祖先。”

古代婚礼,不在祝贺之列;喜庆之事不在善行之列。何况娶媳妇的人家,可以奏乐吗?因为娶媳妇的礼仪,本来是为了继承祖先。祖先已经老了,用子媳来继承,感到悲伤是可以的,奏乐则是不对的。从前裴嘉有婚事,恰逢薛方士参与。酒酣时奏乐,方士非议并退出。王通听说后说:“薛方士懂礼了,然而还在君子之后吗?”这是赞赏他懂礼,而不赞赏他没有预先告知。虽然如此,娶媳妇的人家,必定准备酒食来召集乡邻僚友,虽然说是为了加厚分别的情谊,也不奏乐。如果奏乐,那是在三天之后